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2025-02-10

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15篇)

1.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篇一

共青团江南大学委员会

团江大委„2008‟15号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管理办法(试行)“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标准参照“五四红旗分团委”相

关内容进行

一、总则

第一条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是校团委对基层团组织的综合性奖励称号。为使各级“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切实增强“五四红旗团委”的美誉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管理办法。

第二条 创建活动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线,以培养一大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和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为重点,以加强团学组织自身建设为基础,以培养适应小康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凝聚青年进步、服务青年发展、引领青年成材”的原则,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提升共青团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三条 创建活动实行等额与差额评选相结合的原则。为鼓励基层的创建积极性,确定“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创建单位”实行等额评选原则,上年度团委工作考评合格的分团委均可参加评选。“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候选单位由“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创建单位”中择优申报,表彰实行差额评选原则。

第四条 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原则。“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创建单位”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到期未获得表彰的,需重新申报确定创建资格。表彰的“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年起必须通过年审或者重新申报表彰才能被确定为“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

二、范围、条件和标准

第五条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创建活动在各学院分团委、教工团总支全面开展。

第六条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必须符合“班子建设好”。

分团委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深入,文化程度高,懂教育,会管理,密切联系学生,能够全心全意为学生和青年教师服务,对青年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第七条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必须符合“主题活动好”。

围绕学生成长成才和学校建设,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学习理论、重实践、明责任、树理想,在学生中形成正确导向;积极开展学生课外知识学习、体验交流、科技创造等活 —2—

动,促进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提高;大力开展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为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创造条件;多方帮助学生勤工助学和济困助学,为学生能够完成正常学业提供服务和支持;积极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具体任务,同时注意发现、分析和解决学生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围绕“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主线,扎实有效、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得到党政认可和青年学生好评,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第八条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必须符合“支部建设好”。

所属团支部(总支)按期按届,班子配备齐全;工作台帐齐备,基础工作规范;运行机制顺畅,活动开展正常;每学期有1-2个贴近实际并富有实效的工作项目;“推优”工作成效显著。

第九条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必须符合“活动组织好”。

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建立了业余党团校,能正常开展培训;有适应工作开展的一定规模的活动阵地和青年学生教育培训场所;有能够满足青年学生基本文化生活需求的文化娱乐活动;有学生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和青年志愿者基地和有关指导服务机构;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善于挖掘和运用各种资源,团的工作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十条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各基层团组织中广泛开展。表彰比例原则上按全校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3—

第十一条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标准参照“五四红旗分团委”相关内容进行。

第十二条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标兵”采取竞选的办法产生。每年可以在当年申报“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的单位中推荐3个标兵候选单位。校团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单位进行投票,评选产生“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标兵”。

三、表彰与奖励

第十三条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创建单位、五四红旗分团委、分团委标兵、团支部”每年评选一次,在“五四”期间进行表彰。每次表彰“五四红旗分团委”10个左右(含“五四红旗分团委标兵”指标),“五四红旗分团委标兵”3个。

第十四条 团委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广泛宣传,推广经验。第十五条 获得“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的团组织负责人,可作为候选人参加各级“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团委将从获得“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的学院分团委中,择优推荐申报上级“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

四、考核与管理

第十六条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创建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由团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牵头做好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七条 逐步建立和完善“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的申报、考核、评比、表彰的档案资料,实现考核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十八条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的评创不搞终身制。—4—

每年对上一年度及以前表彰的所有“五四红旗分团委”进行复评。不参加复评和复评未通过的单位将取消其“五四红旗分团委”荣誉称号。

第十九条 “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集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摘牌,撤销其荣誉称号:

1、本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

2、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被媒体曝光,受群众投诉,党组织和团员青年反映强烈,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核查情况属实的;

4、基层团组织缺乏活力,组织不健全,活动不正常,达不到“四好”标准的。

五、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由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各分团委应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规范,切实抓好本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创建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5—

2.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篇二

一直以来, 各高校学生党支部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两会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提高党员积极分子等的综合素质, 为进一步做好党支部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障。纵观各高校党支部团队普遍面对人员少、事物多的实际情况, 如何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指导作用, 突出其自身的党建特色, 一直是不断探讨的重点工程。为此, 高校党支部普遍将重点放在提高党员素质上, 并紧随时代的步伐, 不断开展具有创新精神的党员学习活动。

二、加强大学生党支部建设, 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良好的大学党支部体系, 首先应有完善的党支部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这是开展所有党支部活动的基础, 也是共创高校特色党建的必经道路。为了让党员以及积极分子明确自己的责任, 主动做到应尽的义务, 首要的任务就是将党建任务公开公正落到实处, 使党建人员连成一条牢固的战线。为此, 党支部对党员应有着明确的责任制度, 如以党员所在的班级为一整体, 该班的党员要对本班的党的宣传活动以及每月团组织生活做好带头宣传和组织的义务, 确保班里的同学积极参与到学习党团的活动中来, 这样才能把党支部的活动更好的具体下发到每个班级里, 实现活动的意义。

三、党支部活动的现状

为培养出一个高素质的党员, 首先要从入党积极分子抓起。为此高校首先应从加强党建教育做起, 使其从党校培训起, 深刻的明白党建和的重要性。具体来谈, 可开展的以唱红歌, 赏红色经典纪录片为专题的活动, 其培训对象便是参加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 意指在于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对其对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的学习, 进一步丰富党校的内容。

高校在每月开展的党员组织学习生活中贯彻党建精神, 认真学习、认识“三个代表”、“两会精神”的重要所在, 结合我国大学党建的发展方向、党建活动发展趋向开展进一步的讨论

学习“两会精神”是提高党建人员的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使学习“两会精神”等具有时代特色党支部活动达到宣传贯彻的效果, 首先应加大宣传力度, 然后以大会议、大灌输的说教方式, 用最朴实易懂的语言传达如何更好的学习上党的相关会议精神。让学生党员队伍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动性, 才能确保在党支部的活动中, 党员们能积极加入到活动中, 认真学习会议传达的精神。

四、从高校党支部的活动中总结出: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提高党建人员的素质是关键

只有党建人员的素质提高才能更有效的开展党建工作。在党建人员的日常工作中, 监察党员的学风以及工作作风是工作的重点, 若发现认为有违党员形象的情况, 要及时进行通报并进一步加强其党员的作风意识的提高, 时刻保持自身队伍的成员具备较高的素质, 做好党支部后勤工作。

五、分析今后党支部活动的具体方向

(1) 以党员责任区活动为载体, 以共创党建辉煌为中心开展工作。

继续坚持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制度化, 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 认真学习“两会精神”的精髓所在, 切实提高党建人员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当然在开展党支部活动时, 同时更应结合高校自身的文化特色, 开创具有大学生时代特色的党支部活动。

(2) 发挥党支部的两个作用, 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

高校党支部是一个大集体, 不仅是需要参与的党建人员的努力, 更主要的是将高校所有师生凝结在一起, 增强其党支部的凝聚力。为此党组织要进一步深化基础理论知识学习, 把党的基础理论、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日常支部学习活动中。而各班在接到党支部下发的具体活动任务时, 要开展相应的主题学习, 时刻贯彻党的十六大, 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两会精神。结合班级具体的工作, 开展班级对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创建和谐党建班级。在开展班级组织生活的时宣传、学习“三个代表”、“两会精神”积极调动班级学生学习党建精神。

(3) 拟定出党支部活动的发展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 我们不要拘泥于口头宣传号召, 要加强实践活动。因此首先要要抓住当代大学生自身的特点, 结合本系学生的专业技能开展一些能激发党建人员的积极性的活动做起。例如三下乡活动, 表彰一批基层党建先进典型, 召开党员的心理座谈会, 开展集中上党课活动, 开展一次“下基层、送温暖”活动, 集中展播一批优秀红色专题片, 组织观看一批红色影视剧, 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学典型”活动, 开展一系列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开展党建成果集中宣传活动。诸如此内的活动都能促进高校党建工作的进展。

3.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增强大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大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组织核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结合我校大学生党支部工作实际,将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班级党支部的设置与建设

第二条 各二级党委建立学生党总支,党总支书记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总支委员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教工担任。各单位可以根据一、二年级学生党员的管理实际建立大学生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教工担任。三年级学生班级,正式党员达到3人及以上的,建立班级党支部。班级党支部由各单位学生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并上报二级党委审批,二级党委批准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由党总支根据同年级、同专业的多个班级联合(根据班级正式党员数,最多3个班级联合)建立联合班级党支部,联合班级党支部以有3名正式党员为基数建立。每年的3月份组建班级党支部和联合班级党支部。未建立二级党委的学院不建立大学生班级党支部。

第三条 班级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由学生党员担任。委员会委员由党总支任命产生,报二级党委和党委组织部备案。每届任期两年;必要时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有权对班级党支部委员的任命进行调整。班级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如遇支部换届,按照《东北石油大学基层党组织管理规范》和本条例的规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重新选举产生。

第四条 支部委员会建设是班级党支部建设的关键,各二级学生党总支要做好大学生班级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和培训工作。班级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学习成绩好、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创新和奉献精神的学生党员担任。班级党支部建立后,各二级党校应组织实施对班级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见附件一)

第五条 班级党支部建立后,大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工)或学生党总支委员承担相应分工的班级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见附件三)

第三章 班级党支部的职责和任务

第六条 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班级党支部的实际,负责领导、处理和开展班级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工作任务,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七条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本单位落到实处。

1、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努力使本班级的党员、群众紧跟形势,统一思想,团结进步。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动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圆满完成本班级的各项工作和学习任务,组织学生党员积极参加班级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班级工作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八条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班级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重大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坚持“三会”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

2、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在形势政策教育、业务学习、社会工作、创建文明活动、毕业就业、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和入党后的教育与培养。

3、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费的收缴,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发展党员规范》,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见附件二)。要有计划地积极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推荐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及时发展条件成熟的积极分子入党。

第九条 做好班级学生工作,使全班学生紧密团结在班级党支部的周围。

1、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班级同学,做好班级中每位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经常了解和集中班级同学中的正确意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并把党组织的决定及时在班级中贯彻执行。

2、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倾听学生的呼声,帮助学生排忧解难,妥善处理学生中的矛盾,把每一位学生的积极性和注意力引导到勤奋学习和“创先争优”上来,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班级学生党支部要支持团支部和班级开展工作,积极做好非党员学生的工作。

第十条 班级党支部委员会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凡重大问题须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分工负责贯彻实施。

第四章 班级党支部委员职责

第十一条 班级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保证学校、学院的各项决定在支部的执行。

2、领导本支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支部委员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做好本支部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4、做好本支部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5、加强与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团委的联系工作。

6、负责安排部署本支部组织生活与民主生活会,切实做好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第十二条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组织安排每月至少1次的组织生活。

2、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并按时上缴党总支。

3、配合做好党员发展中的材料填报工作。

4、接收整理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的思想汇报。

5、加强与团委、学生会和各团支部的联系。

6、对支部文件、材料的管理。

第十三条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的总结、汇报以及支部重大活动、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报导工作。

2、加强与团委、学生会和各团支部的联系。

3、广泛收集领导、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与批评。

4、做好组织生活、组织活动的记录和考勤工作。

5、配合做好党员发展中的材料填报工作。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组织生活制度。严格“三会”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加强学生党员之间的思想交流,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了解班级同学的思想动态。各种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五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学期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寻找差距,促进学生党员党性的提高,做到思想上真正入党。

第十六条 支部委员会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分析学生党员思想动态和近期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等。

第十七条 报告工作制度。学生党支部每月要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1次,向学生党总支汇报工作1次。要求学生党员每半年要采取不同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至少1次。

第十八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校党委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第十九条 党员联系学生制度。按照《东北石油大学党支部委员“一带一”活动工作办法》建立党员联系学生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关注和带动一位学生,使党员同学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发挥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先进性作用,影响身边及班级非党员学生,树立学生党员的威信,并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动班级学生努力学习,“创先争优”,遵守院系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学生党支部要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指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每季度对其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在《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中填写培养人意见。

第二十一条 党费收缴制度。要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东北石油大学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制度 附件二:东北石油大学班级党支部发展党员规程 附件三:东北石油大学班级党支部监督指导制度

东北石油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东北石油大学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基层党支部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强化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我校班级党支部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的目标

1、明确班级党支部的地位和作用,提高班级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班级党支部工作的责任感。

2、帮助班级党支部书记熟悉学校的中心工作和自己的工作职责,了解和掌握党支部建设的规章制度以及与班级党支部工作有关的党务工作知识,用以提高党支部书记应具备的素质。

3、认识班级党支部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明确加强建设的目标要求,提高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从而整体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

4、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由各学院学生党总支、二级党校组织实施。培训对象是已建立班级党支部(包括已建立的联合班级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培训重点是提高班级党支部书记的党建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

第三条 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的要求

1、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应根据各学院实际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并及时进行总结。培训时间由各学院党总支、二级党校自行安排,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不少于10学时。党委组织员对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

2、各学生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时代要求的党支部书记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3、各学生党总支、二级党校在做好本单位培训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协助党委组织部和党校落实每期参加学校集中培训的班级党支部书记名单及培训期间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的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的基本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在每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2、学习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明确班级党支部的地位和任务,开展热爱党的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党支部书记工作的教育,了解和认识对基层党组织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3、学习形势政策,学校的历史、发展和规划,紧密围绕学校党委的工作要点,加强培训内容的系统性、科学性,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4、学习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熟悉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所必需的有关党务工作知识,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面形成比较合乎实际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第五条 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的形式

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形式分为理论学习、实践活动和考核结业。理论学习的主要形式有集中授课、专题研讨、自学和撰写学习心得等;实践活动应结合学校的重点工作及班级党支部的中心任务,开展与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提升班级支部书记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考核结业应包含闭卷考试、考勤、综合表现等内容。

第六条 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的管理

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员办公室、党校是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的主管部门,各学院党委副书记是学院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培训期间各学院应指定一名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工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认真做好本院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的报名、考勤、考核等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 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的考核

培训考核采用量化计分的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闭卷考试60分、考勤及培训表现20分、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2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100)、良好(75-84)、合格(60-74)、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第八条 班级党支部书记培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学生党建评比、表彰等评选的基本条件必须为优秀者倾斜;各学院学生党总支指定专人与考核合格者谈话,给予建议与帮助;考核不合格者免去班级党支部书记职务。

2、班级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的总体情况是评选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学院、学生先进党支部的重要指标。班级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的成绩是评选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三好”学生等的重要指标。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二:

东北石油大学班级党支部发展党员规程

班级党支部党员发展要严格按照《东北石油大学发展党员规范》执行。现将班级党支部党员发展规程作如下说明:

1、每年11月末上报下一年发展党员计划(下学期开学初上报名册)。程序是:由班级团支部推荐并经二级单位团委同意,班级党支部根据该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和培养情况,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拟发展对象的数量以150-200/100的名额比例进行确定并由党支部书记将发展对象的名单及相关资料上报党总支,最后由党总支讨论确定。

2、发展计划确定后,由党支部推荐,党总支确定进入学校党校学习、培训的人员。

3、发展计划确定后,发函“证明材料”的程序是:“证明材料”由党总支统一到党委组织部领取,认真填写“证明材料”中党组织应填的台头等所有项目并加盖二级党委(党总支)印章后,由党支部发出(学生可自带)。

4、综合审查报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由党支部进行。

5、对发展对象公示由党总支统一公示。

6、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预审。党支部将发展对象材料上交兼职党委组织员进行预审,党委组织员负责检查、监督。

7、由党支部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情况下由培养人担任),发展对象本人也可约请。

8、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由党总支统一到党委组织部领取。

9、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10、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由党总支书记或组织委员汇报。

11、入党宣誓由党总支统一组织。

附件三:

东北石油大学班级党支部工作监督指导制度

1、学生党总支直接负责班级党支部的管理工作,对班级支部的日常工作和活动开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每学期初班级党支部根据学校党委和所属党委的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计划、学习计划、活动计划。计划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审查批准后执行。党总支应将批准的计划上报党委组织员,党委组织员要不定期地参加班级党支部会议或活动,对班级支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建立总支成员分工联系党支部制度,总支成员参加班级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大会、党员述责大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

4、党总支每季度对班级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党委组织员每年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5、各级党组织设立网上意见箱(电子邮箱),及时了解和听取群众对班级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篇四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党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根据党中央及省委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的专、兼职党支部书记。

第三条 对党支部书记的考核,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党支部建设这个最重要的基本建设,重点考核党支部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治建设情况。包括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党性锻炼等方面的情况。

(二)思想建设情况。包括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举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等方面的情况。

(三)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强支部带队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发展党员、按期开展党支部换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失联党员排查、不合格党员处置、按时收缴党费以及创新开展组织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四)作风建设情况。包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带头参加社区共驻共建、组织志愿服务、整治“四风”等方面的情况。

(五)纪律建设情况。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带头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作用发挥情况。包括服务中心大局、创先争优、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履行统战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内容可以根据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作适当调整,并予以细化。

第四条 对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一般于年底进行,可以与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结合开展。

第五条 对党支部书记的考核,由上一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实施,考核组组长由党委(党总支)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2人。

考核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考核:

(一)个别谈话。谈话范围包括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视需要还可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二)述职评议。被考核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委(党总支)述职并接受评议,同时向本党支部党员述职并接受评议。

(三)查阅资料。包括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党费收缴使用记录、发展党员工作档案等。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组综合个别谈话、述职评议、查阅资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对党支部书记的考核等次意见,由派出考核组的党委(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

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党支部书记比例,不超过党委(党总支)管辖党支部书记数量的30%。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一)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不认真的;

(二)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差距较大的;

(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的;

(四)党员教育管理问题较多的;

(五)本人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

(六)其他不宜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情形。

第七条 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使用、评先评优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由上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建立健全后进帮扶机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按规定程序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取消其当各种评先评优资格,参加考核的不得评为称职或者以上等次。

对担任或者曾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拟提拔对象或者拟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的,在组织考察时,须充分了解对其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考核结果,作为能否提拔或者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市直机关工委、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前海合作区党工委应当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对党支部书记的考核工作规范有序、保质保效进行。

第九条 各区各系统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5.大学团支部团日活动总结(模版) 篇五

亚运,是一壶美酒,一直在酝酿,为的就是那“更待菊黄家酿熟,与君一醉一陶然”。亚运,是一曲歌,一直在萦绕,给的就是那“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亚运,是一轮明月,一直在等待,等的就是那“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打开尘封的酒壶,皎洁的月光下,拨动琴弦,奏起的将是那美妙的亚运之歌。(草泥马之歌)

亚运会,是亚洲体育界的一大盛事,而广州,有幸能成为亚运会的东道主城市,实乃全市人民,甚至全身、全国人民的荣光。生前,我们可以为亚运尽一份力量,死后,我们的墓志铭上这样可以写着,一个正直、聪明而又幽默的男人,一个为亚运贡献过的绅士!而在亚运会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班,举办了“亚运知识竞赛团日活动”,这是何等的霸气?全班同学齐聚一堂,共襄盛举。许多年过去以后,这将会成为我们教育子孙后人的资本,我们可以自豪地对他们说:“我们曾经参加过亚运知识竞赛团日活动!”

都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经过这次亚运活动,我才明白自己的亚运知识是多么的贫乏!我竟然不知道亚运会的吉祥物是喜羊羊!竟然不知道亚运会的游泳比赛场馆叫水立方!竟然不知道广州亚运主场馆是设在广东某工业大学体育馆!噫吁嚱!呜呼哀哉!虽然,此次班级团日活动,不能“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也无法与“腾蛟起凤,孟学士之词宗;紫电清霜,王将军之武库”媲美。但是,同学们在活动中的积极性非常强,给我们展现出了他们睿智、积极向上的一面。“班长先生之雅望,棨戟遥临;学习委员之懿范,襜帷暂住”,“噫!微私人,吾谁与归?” 其次,本次活动,还给我们平时紧张的学习生活,带来不少乐趣,就像是在一张白纸上,画满了延绵的山峰山谷,让人心旷神怡。有道是,“鸢飞戾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反。”当然了,每一次班级活动,都能让我们加深同学之间的认识,许多同学,都在竞赛里表现出他们新的面貌,真是卧虎藏龙。一个班级,尚且如此,俗话说,窥一斑而知全豹,那么整个广州,就可谓是“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藩之榻。雄州雾列,俊彩星驰,台隍枕夷夏之交,宾主尽东南之美”。

不过,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具有普遍性,是无条件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的,没有哪一事物可以处在无矛盾状态下,因此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即对立和统一。所以,这次知识竞赛,也有它的不足之处,那是不能增加我们的浩然之气。苏轼的弟弟,苏辙说,“辙生好为文,思之至深。以为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孟子曰:“吾善养吾浩然之气。”今观其文章,宽厚宏博,充乎天地之间,称其气之小大。太公行天下,周览四海名山大川,与燕、赵间豪俊交游,故其文疏荡,颇有奇气。此二子者,岂尝执笔学为如此之文哉?其气充乎其中而溢乎其貌,动乎其言而见乎其文,而不自知也。”亚运也一样,我们虽然有了亚运会的一些知识,但是,只有我们投身到亚运志愿者的行列之中,我们才能得到浩然正气!可惜,当初少不更事,没有报名参加亚运志愿者选拔,而且吾虽年之与齐,而德才之不足矣,即便是参加了,也是没有希望的。唉“少壮真当努力,年一过往,何可攀援!古人思炳烛夜游,良有以也。”

6.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篇六

之江学院面对学院新校区的迁建, 在管理工作中引入很多方案, 其中“红色金字塔”党建工作体系作为一个新概念被引进, 通过结合学生的住宿制度、学习要求、思想动态的层层进步达到党员优势最大化。其目的是实现素质教育和专才教育相结合, 面对学生管理体制需要不断创新, 勇于创新的新形势, 为学生管理工作的展开创造了新的思路, 同时也为党员发展和管理方面开拓了新思路。

一、“红色金字塔”党建工作体系机构

尚德公寓是分布广泛的基层式公寓, 新生开学后入住之江学院的尚德公寓楼, 根据不同专业、班级划分, 学生有着不同的兴趣与爱好。

先进模范公寓是入党动机明确, 思想觉悟较高的学生公寓, 在这个楼层中设有入党前培训项目, 定期有培训, 因此他们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学习中比较自律, 政治觉悟比较高, 能够更早地向党组织靠拢。

党员先锋公寓为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供了新的平台和形式, 依据矩阵式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核心理念, 成立寝室楼基层党小组, 选配政治素质较高、协调能力较强、群众威信较高的学生党员担任党小组的负责人, 依据党小组寝室所在楼层划分学生公寓党员责任区, 实施党建进寝室活动, 保证党小组的各项工作和活动顺利开展, 保证全院学生积极参与。

二、“红色金字塔”党建工作的开展

1.鼓励学生积极入党

之江学院整个党员发展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建知识600 题的测试, 即对党知识的认知度测试;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三是严格接收预备党员的工作;四是进行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工作。严格选拔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是发展党员步骤的第一步, 也是最基础的一步;接收预备党员是在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间隔时间1年以上, 并且在这期间要经过培养和考察, 合格之后才能正式被党组织接收;最后一个步骤就是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期间需要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观察, 考核合格后才能转正成为正式的中共党员, 这也是发展党员的质量保证。

(1)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工作。入党动机是成为党员最基本的核心, 入党动机是否正确, 关系到党员在党组织中的表现, 以及是否能够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党组织是通过多方面结合来考察入党申请人的, 除了考察入党动机以外, 还包括有考察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政治觉悟、学习工作以及社会表现等等。因此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在硬件条件符合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的条件下采用个人量化考核, 每学期考核一次, 考核内容有学习心得、学习态度、组织活动参与情况、会议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志愿者服务情况, 满分100 分制, 80 分以上符合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在讨论发展对象时, 可以实现量化分析。

(2) 预备党员考察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方位的考察, 实施“逐点淘汰”,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批量的发展党员。在硬件条件符合入党要求的条件下采用个人量化考核, 每学期考核一次, 考核内容有学习心得、学习态度、组织活动参与情况、会议出勤情况、写计划和总结、思想学习、学习成绩、思想汇报、志愿者服务情况、义务献血情况。满分100 分制, 90分以上者符合成为预备党员条件。

(3) 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工作。依照大学生党员的标准实行监督管理, 并建立一个符合现代化党员的机制。把党员的标准和现代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有效地结合起来, 对党员每学期考核一次, 考核内容有学习心得、学习态度、组织活动参与情况、会议出勤情况、写计划和总结、思想学习、学习成绩、思想汇报、党费缴纳情况、参与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工作。满分100 分制, 90 分以上者符合成为正式党员的条件。

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引导

在管理党员方面, 全面推行党建导师制, 选拔优秀的教师党员担任学生支部的党建导师, 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及开展支部活动, 创建不同形式的理论学习小组, 丰富理论学习方式。在不断提高学生党员自身党性修养的同时, 进一步提升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模范性, 也为全院学生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红色金字塔”党建工作开展在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中的重要性

1.有利于大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

“红色金字塔”党建工作开展主要是通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经验来促使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进行思想教育, 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素质, 在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中起着重要作用。在党员的发展过程中, 文化成绩是首要保证, 也是入党的敲门砖, 这能激励学生明确学习目的, 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 认识到学生以学习为主的道理。这也增强了学生的求知欲, 把主要精力引导到学习上, 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主要目的, 通过思想教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外课余活动, 让学生能在良好的学习氛围中提高自身素质③。随着“红色金字塔”党建工作地开展, 学校学生的成绩大大提高, 竞赛获奖率由原来的25%提高到45%, 互帮互助已经辐射到周围社区, 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红色金字塔”党建工作的开展有效的提高了学生的整体素质。

2.有利于全校素质教育环境的形成

“红色金字塔”党建工作的开展, 使得学生党员在党组织中更加具有主人翁意识, 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在之江学院校园里营造党员带头学习, 带头工作, 到处都是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在学生中形成主动学习、助人为乐的良好氛围④。在大学生心目中, 形成党的一种导向、一个标尺, 让大学生在这种导向和标尺的影响下, 深化对培养高素质大学生的理解, 从而自觉地向这个方向努力, 创造出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⑤。“红色金字塔”党建工作努力将基层党建工作延伸到学生社区, 对每位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社区工作、学习、生活的情况作出考察和管理,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党员责任区的工作, 在开展学习氛围营造、党员志愿服务、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更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素质教育环境。

注释

1 刘颖, 刘丽娜.新时期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实现途径研究——书院制在大学素质养成中德作用[J].德育, 2012 (07) .

2 藤丽娟.独立学院人才素质培养的德育对策[J].赤峰学院学报, 2011 (5) .

3 胡锦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N].人民日报, 2005-01-18.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N].光明日报, 2004-10-15.

7.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篇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交流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规范学生住宿、加强学生校外居住管理是强化学生教育管理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有力措施和重要途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校外居住,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生宿舍以外的地方居住。

第四条 学生应当在学校提供的宿舍内居住,无特殊原因学生不得在校外居住。凡不按规定办理的,依照《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给予相应处分。

第五条 申请在校外居住的学生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一)因特殊原因(身体等状况)不适合居住在学生宿舍的;

(二)家住北碚城区的。

第六条 申请校外居住的学生,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和家长同意该生在校外居住的意见书和安全责任承诺书。书面申请包括学生基本情况、校外居住理由、联系方式、日常学习生活的委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附本人因校外居住产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承诺书;租房居住的学生还应当提供租房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租房详细地址、门牌号码;

(二)符合第五条第(一)款的学生须提供学校指定的公费医疗定点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符合第五条第(二)款的学生须提供家庭户口复印件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生应当将校外居住申请的全部书面材料和备案表一式四份报所在学院(部)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学生所在学院(部)同意后,报后勤集团社区管理中心(公寓管理中心)审批并备案,并报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第七条 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学生可以持手续完备的备案表到后勤集团办理退宿手续。原则上按学期为单位进行办理退宿及回校住宿手续。

第八条 申请校外居住的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二)遵守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合法、真实、有效;

(四)主动与所在学院(部)和委托联系人加强联系,经常沟通信息。

(五)校外住宿期满后,必须及时到所在学院(部)及校后勤集团社区管理中心(公寓管理中心)办理回校住宿手续,并按期回校住宿。

第九条 各学院(部)应当对校外居住的学生逐一建立详细的档案;应当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向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报送校外居住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做好档案资料的更新。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西南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学生。

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8.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篇八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加强创业实训,提高学生的创业技能,经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建立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为保证孵化园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大学生孵化园是校内创业实践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及相关扶持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规范引导园区内大学生创业团队创业实践,使大学生及其创业团队在经营管理、资本运营、团队协作、公共关系、风险竞争、法律契约、开拓创新等方面得到锻炼和提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下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孵化园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做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各创业团队遵守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受理创业团队的申请和组织专家评审工作,指导创业团队进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3、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成功人士等为学生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等方面的咨询;

4、发布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办事流程、创业信息、服务资源等公共信息;

5、定期开展“创业沙龙”活动,组织大学生创业团队分享创业心得,交流创业经验,提升创业技能;

6、为达到退出条件的创业团队办理退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手续;

7、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宣传、校企合作及市场推广;

8、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创业团队的入驻条件与程序 第五条 入驻条件

申请入住大学生创业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

1、入驻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含毕业三年内学生)及其创业团队。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政策相关规定,与本专业、学科联系密切创业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3、申请入驻孵化园的团队应该具有较好的项目,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水平,市场前景较好,能够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4、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5、无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自觉遵守孵化园相关管理规定。第六条 申请入园所需材料

1、《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驻申请表》;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院证明,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第七条 申请入园程序:

1、创业团队如实提出申请,并向管委会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2、评审专家对创业团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创业团队进行入驻答辩;

4、管委会审定入园团队名单;

5、通过审批的创业团队在接到入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办公室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6、创业团队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四、孵化园管理 第八条 条件保障

1、孵化园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经营场地及相关办公条件等基本设施,保障入驻单位日常业务的正常运行;

2、办公室为入园单位的孵化和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争取资金支持。第九条 管理与指导

1、办公室对入园单位项目进行审核、监督和检查,确保创业团队合法经营;

2、创业团队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影响他人的学习和生活;

3、入园单位不得转租园区场地,不得擅自对孵化园内的设施进行改造,不得损坏或转移孵化园内的设施。

五、驻园期限

第十条 大学生创业团队入园年限为一年。

第十一条 重点扶持的创业带头人和创业项目,可适当延长驻园时间,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

六、入驻团队的退出

第十二条 协议期满退出:入园企业与孵化园协议期满的,应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第十三条 自动申请退出:入园团队在创业实施过程中,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和项目内容,中止、提前或延期计划实施等变动,创业团队须提前15天向办公室提出退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园手续。

第十四条 孵化成功后退出:对成功孵化出壳的团队,须提前15天向办公室提出退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园手续。同时,办公室将推荐该项目入驻学校大学生创业园、南京紫金常春藤大学生科技创业园、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或帮助联系其他适合的经营场所。

第十五条 责令退出:创业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由办公室发出《入驻单位退出通知书》,终止协议,责令其退出孵化园:

1、经组织评估认定为不合格的。

2、驻园期间,其经营场所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或占用场地开展与创业无关业务的,或私自将经营场所转租(让)、挪作它用的。

3、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

4、严重影响孵化园内秩序的。

5、其它必须退出孵化园的情况。第十六条 入驻团队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的30日内,必须结清应缴费用,撤出自有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

七、附则

9.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篇九

一般反避税在我国尚属较新的领域,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才开始引入一般反避税条款。目前,《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与《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等法律法规提供了一般反避税管理的原则性规定,但是至今尚缺乏一套全面、综合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各地税务机关的操作流程和执行标准。

2014年11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G20领导人第九次峰会第二阶段会议讨论世界经济抗风险能力议题时指出:“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这是我国最高领导人首次在国际重大政治场合就税收问题发表重要意见。

为落实习主席“打击国际逃避税”的指示,2014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实施一般反避税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引,包括了对一般反避税原则的详细解释、调整方法、实施一般反避税的每一个步骤以及相应要求的材料。管理办法自2015年2月日起施行,将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与《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共同配合,为一般反避税的管理提供更为更加透明、统一和公平的法律框架。

◆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明确了下列两种情况不适用本办法:

(一)与跨境交易或者支付无关的安排;

(二)涉嫌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以及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跨境的避税安排会造成我国税款的流失,而境内交易的调整有可能会造成两地之间重复征税,因此境内交易不是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现阶段管理办法只针对跨境交易或支付。对于第二种违法行为,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管理办法第六条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排属于转让定价、成本分摊、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等其他特别纳税调整范围的,应当首先适用其他特别纳税调整相关规定。与此类似,企业的安排属于受益所有人、利益限制等税收协定执行范围的,应当首先适用税收协定执行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如果境外间接股权转让存在一般反避税规范的避税安排,管理办法也适用于境外间接股权转让。

◆管理办法阐明了一般反避税的重要原则

管理办法阐明的一般反避税的重要原则,包括:

(一)管理办法适用于税务机关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对企业实施的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获取税收利益的避税安排,实施的特别纳税调整。

(二)避税安排具有以下特征:1、以获取税收利益为唯一目的或者主要目的;2、以形式符合税法规定、但与其经济实质不符的方式获取税收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与之前对外公布的《一般反避税管理规程(试行)》的草案相比较,国家税务总局将草案中提及的“主要目的之一”修改为“主要目的”,这意味着大大缩小将被管理办法调整的案件范围。但是,“目的”是个很难量化的指标,因此,判断一个“目的”是否为交易目的中的“主要”目的,是一项很难证明和辩解的因素。纳税人应当构建充分的证据和实质以证明交易目的的重要性。

(三)明确“税收利益”的概念:税收利益是指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四)税务机关评估一般反避税案件时,应同时采用目的测试和经济实质测试。

在评估一项安排的合理商业目的时,税务机关将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其中安排的经济实质将是考量的关键因素。管理办法重申了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特别纳税调整。调整方法包括:1.对安排的全部或者部分交易重新定性;2.在税收上否定交易方的存在,或者将该交易方与其他交易方视为同一实体;3.对相关所得、扣除、税收优惠、境外税收抵免等重新定性或者在交易各方间重新分配;4.其他合理方法。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税务总局也强调,不能仅仅因为一项安排获取了税收利益,就认定其为一般反避税安排,因为《企业所得税法》为企业提供了法定的税收优惠,如果企业经济实质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相关条件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属于一般反避税的范畴。

(五)《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规定了一系列反避税措施,包括转让定价、资本弱化、成本分摊、受控外国企业等,这些条款分别针对一些特定的避税安排。企业的避税安排如果属于这些反避税条款调整范畴时,应首先适用该反避税条款的相关规定。,即只有当一项避税安排不能够适用任何一项具体反避税条款时,税务机关才会启用一般反避税条款。一般反避税条款是穷尽所有其他的反避税措施后的最后手段。

◆一般反避税的工作程序

管理办法制定了一般反避税调查调整的工作程序,并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工作程序各主要阶段的权利义务:

(一)立案

根据管理办法,基层主管税务机关承担发现案源的主要职责;但考虑到一般反避税案件的复杂性,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存在避税嫌疑的,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复核同意后,报税务总局申请立案。

(二)调查

一般反避税调查主要由基层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实施。根据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在调查中有权要求纳税人提供范围广泛的信息。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被调查企业认为其安排不属于本办法所称避税安排的,应当自收到《税务检查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

1.安排的背景资料;

2.安排的商业目的等说明文件;

3.安排的内部决策和管理资料,如董事会决议、备忘录、电子邮件等;

4.安排涉及的详细交易资料,如合同、补充协议、收付款凭证等;

5.与其他交易方的沟通信息;

6.可以证明其安排不属于避税安排的其他资料;

7.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提供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提供,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延期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同税务机关同意企业的延期申请。

税务机关有权通过税收情报交换程序或其他方式要求取得境外有关资料,且可以要求为企业筹划安排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的资料。

(三)结案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相关资料,自税务总局同意立案之日起9个月内进行审核,综合判断企业是否存在避税安排,形成案件不予调整或者初步调整方案的意见和理由,层报省税务机关复核同意后,报税务总局申请结案。

税务总局同意实施调整的,主管税务机关需向纳税人先行下发《特别纳税调查初步调整通知书》。纳税人可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提出异议,由主管税务机关层报省级税务机关复核同意后,报税务总局审核决定。如果纳税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未被采纳,则主管税务机关会下发最终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通知书》。

管理办法明确了被调查企业可以在一般反避税调查的不同阶段提出异议权利:

1.当被调查企业收到《税务检查通知书》并被要求提供资料时,纳税人可以提供资料说明的商业目的,证明其税收安排不属于避税安排,以终止税务机关的调查。

2.在结案之前,纳税人如果对《特别纳税调查初步调整通知书》存在异议的,可以在7日内提出异议。

3.在上述两个步骤之后,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一般反避税调整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根据相应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根据行政诉讼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争议处理

被调查企业对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一般反避税调整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法律救济。

如果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一般反避税调整方案导致国内双重征税的,由税务总局统一组织协调解决。如果调整导致国际双重征税或者不符合税收协定规定征税的,可以按照税收协定及其相关规定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

◆关于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前未结案处理案件的追溯调整

管理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2015年2月1日前税务机关尚未结案处理的避税安排适用管理办法。

10.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篇十

四川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为实现我校发展目标和规模,培养高质量人才,提高教学质量,紧密结合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实际需要,编写出质量更高、更具特色、适应性强的教材,落实学校重点教材建设规划,加强对重点资助教材编写、出版及全校教材的选用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已正式列入国家、省(部、委)教材规划项目,且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的教材;我校教师任副主编,并且批准立项文件上正式列入由我校校名的国家级、省(部、委)级重点规划的参编教材;经学校审定批准的校级重点资助教材;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等。

二、组织领导于工作机构

1、由校长直接领导下的教材建设委员会和教务处负责研究、规划和指导全校的教材建设工作。各教学部门的学科学术评议小组,在部门负责任领导下,指导部门的教材建设工作。

2、出来日常事务的工作机构设在教务处

三、教材建设的基本要求

1、教材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根据课程设置于教学改革的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学校应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制订教材建设规划,既有较为长期(五年)的规划,又要有短期(二至三年)的具体计划。

2、教材建设规划的制订,既要全面考虑,又要确定重点。要将教学改革力度较大、有创新精神、有特色风格的教材,以及教学急需,尚无正式出版的教材选题优先列入规划。

3、教材建设范围,主要包括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使用的文字教材(包括实践课、习题课、实验指导书等配套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以及电子类教材和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

4、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的精神,教材建设应本着以下七项原则:

(1)要把教材建设的重点放在师资力量比较

强,教学和科研水平比较高的教学部门。

(2)要把重点发展本校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

科专业。

(3)要把重点放在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和各类

专业的基础课程,尤其是国家、省、校级重点课程。(4)编写教材必须以教学计划为依据、以课程

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需要为前提,力求解决现有教材的不足之处,考虑本校专业的特殊要求和填补学科空白等。

(5)新教材的编写必须在掌握学科前沿信息、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教材内容和体系等方面有一定要紧的基础上进行。

(6)新编教材一般应经过讲义阶段试用两届,经申请批准,才能交出版社正式出版;对已列入资助的质量较好的讲义经过逐步修改完善后应积极推荐出版。

(7)凡属国家、省统考的课程一般不宜自编正

式教材。

5、凡自编内部印刷的讲义均应通过审稿程序,须由同行专家审稿、各有关教学部门负责任签署意见,以确保质量。

四、教材的选用原则

1、学校开设的课程应选用高质量的、有特色的教材。对于不具备自己编写高质量教材条件的课程,应积极选用校外编写的质量较高的教材。

2、开设的教材应优先选用国家、部、省级优秀教材;国家教育部推荐的本学科的主干课程教材;国家规划教材及统编教材;校资助的重点教材。

3、如无上述第2条所列教材可选用,我校教师主编、参编、协编、合编的正式出版教材,必须在院系上报下学期教学计划的同时单独填表(提前)申报,经院、系、教务处、教材建设委员会认可,方可用于教学。

4、全校公共基础课选用的教材一般不得改变,如要更换教材必须提前按程序报批。

五、申报立项资助教材德组织与管理

1、立项重点资助教材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2、校资助德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编写应在主编的主持下进行,主编负责全书统稿合书稿质量。主编一般不能变动,书名也不能作实质性的更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主编和书名,须报学校教材指导委员会通过。

3、重点资助教材必须通过由出版社组织的审稿程序,以确保质量,审稿任对所审教材的质量负审查责任。

4、已批准立项的重点资助教材的编写者,应按计划和出版社的要求交稿;有关的院(系)应创造条件支持编写者完成教材的编写任务,并按承担的任务多少计入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正式出版的教材在职称评定时作为评审教材的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

5、凡列入校级重点资助的教材从批准日起,均须在两至三年内完成,并签订出版合同,逾期未完成者,作自动放弃资助经费处理。

6、校级立项重点资助的教材原则上应在人民卫生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我校出版社出版,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应报教务处批准。

7、凡正式出版的校级重点资助教材应在扉页上注明“四川大学重点资助教材项目”字样。

8、教务处要及时了解资助教材编写进度情况,每年将资助教材的完成情况及使用情况通报全校。

9、立项资助教材出版后,每种教材送8本到教务处教材科存档、陈列(含校际交流),并送学校图书馆5本。

六、校资助教材的经费管理

1、对校重点资助教材根据立项级别、主编或副主编情况分档次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在教材建设转向经费中列支,按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2、资助经费中10%~20%用于购买参考资料、文化用品等开支,实报实销,在项目批准后即可实施;对列入国家级、省(部、委)级立项的重点教材,其余80%~90%的经费用作出版补贴或完成项目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在收到批准立项正式文件后即可实施;对校级重点资助教材,其余80%~90%的经费须待书稿完成,出版部门审定纳入出版规划,签订出版合同,待出清样后,划作出版补帖。资助经费的支付和报销办法,由教务处审定,计财处按有关规定报销。

3、重点教材立项资助经费的管理有教务处负责实施,并接受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监督。

4、教务处每年年终向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和主管校长汇报立项重点教材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11.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篇十一

课间活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习惯、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优化课间活动,丰富课间文化,确保课间活动安全无事故,遵循明理与导行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和要求,特制定了《课间活动管理办法》,以此加大文明学校建设力度,把学校建成文明、有序、和谐、平安的学习乐园。

一、课间活动常规要求

(一)上学、到校

1、按时到校(夏季:上午7:20以后,下午2:00以后。冬季:上午7:20以后,下午1:30以后),有事、有病要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

2、注意交通安全,走人行横道,不突然横穿马路、不追跑,不在马路中间无故逗留。

3、接送学生的家长一律在接送线(距校门口20米)以外接送,学生自主步行进校,劝说家长返回。

4、进校后不得随便出校,有特殊情况须持教师请假条或在教师带领下出入学校。

5、早、午学生到校,应自觉进教室看书或做作业,不得在教室内外或校园内追逐奔跑吵闹。

6、班级值日生到校后,应立即打开门窗,整理桌椅,打扫教室及公共区卫生(早、午各一次)。

7、不买零食,不喝生水,严禁带零食到校。

(二)升旗、做操

1、在校学生必须全部参加升旗活动。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队礼。唱国歌时,要做到节奏准确,声音洪亮,感情充沛,吐词清楚,充满爱国热情。

2、做操集合铃响起应马上在走廊集合,做到快、静、齐。并按照指定方向行进至本班位置,做完操后仍然要列队返回教室。进、退场的过程中,队伍成列,不零散;行动迅速,不拖拉;语言文明,不打闹;精神饱满、手臂摆动、原地踏步。

3、做操时,要听从指挥,态度认真,精神饱满,动作准确,节奏合拍,做到动作整齐划一,精神饱满向上。

4、各班体育委员负责领操,并派专人管理纪律。

5、有特殊原因不能做操的需与班主任请假说明原因,否则不得无故缺勤。

(三)眼保健操

1、眼保健操时间,乐曲响起,停止一切活动,立即做操。

2、眼保健操一日两次,不得因上课占用做操时间。

(四)课前、课后

1、下课后,值日生要为下节课提前作好准备,先擦黑板、整理教室,再出去活动。

2、下课后,先上厕所后活动,以免迟到。

3、小预备铃响,所有的学生必须停止一切活动,立即进入教室,作好上课准备,迎接老师的到来。

4、室外课、体育课、计算机课、实验课等须在指定地点集合排队,由科任教师带到活动场所和专用教室,行进间保持安静、有序。

(五)课间活动

1、课间休息时,班内必须指派值日班干部维护本班级的课间秩序,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并上报班主任。

2、课间规定的活动区域为本班教室门前或校园内。学生必须在规定区域进行课间活动,3、不在教室大声喧哗;进出教室轻脚慢步,不猛推门、窗,以免碰伤他人,损坏公物;教室清洁工具要摆放整齐,不得拿清洁用具、教具追打玩耍。

4、室内、走廊不得高声喧哗,不讲脏话,不得追跑打逗或进行打球、跳绳、踢毽子等体育活动。

5、楼梯和楼梯拐角处只允许正常行走,不允许停留、玩耍。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走,注意礼让,不在楼梯口聚集,不奔跑、不蹦跳、不互相推挤,不追逐打闹,不跨骑楼梯扶手及将楼梯扶手当作滑梯。

6、不攀爬护栏、门窗及围墙,不随意推拉窗户和拉栅门,不乱涂乱刻墙壁、地面、课桌和黑板。

7、不准在男女厕所内外逗留,防止拥挤、推搡等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8、不趴在地上玩“纸牌”、“弹珠”等不卫生游戏。

9、不得随地吐痰、倒水、丢纸屑、果皮等,看到地上有垃圾应顺手捡起,并丢进垃圾桶。

10、不进花圃内,不攀折树木、摇树和践踏花草、折损花木。

11、未经许可,不要走进教师办公室和其他班级教室,不窜班,不围观逗留。

12、当教室门关着时,要进入必须轻声敲门,不得用力拍打或用脚踢门。

13、课间休息时,课间活动要文明健康、安全有益,不追逐打闹、不搞恶作剧、不做危险激烈的活动。提倡小运动量活动和游戏。

14、课间不得私自出校外玩耍、购物。

15、不攀爬门窗、栏杆、国旗台、乒乓球台、铁门等设施,不弹跳去抓教室内外悬挂的标志牌,不跳桌凳及校园各处台阶。

(六)放学

1、学生应该不行上学或由家长接送,不得骑自行车上学。

2、路队整齐、不打闹、不喧哗、排队到指定位置再散队,由家长接送的,家长到指定位置班主任负责送队,并指定组长带领队伍至散队地点、监督队伍整齐。

3、按学校规定时间放学,自觉执行清校制度(夏季:上午11:30,下午5:

30。冬季:上午11:30,下午4:50。)。

4、各班值日生认真打扫教室及公共区卫生(注意清除卫生死角),擦净黑板,整理劳动工具,关好电扇和电灯,锁闭门窗(上午11:20,下午5:20)。

12.财务一体化管理的试行方案 篇十二

财务一体化的基本思想是, 在包括网络、数据库、管理软件平台等要素的环境下, 将医疗运营的三大主要流程, 即业务流程、财务会计流程、管理流程有机融合, 实行数据交流和共享, 将医院的财务、业务和管理信息集中于虚拟数据库, 需要信息的时候, 具有数据使用权的各个“授权”人员通过报告工具自动输出所需信息, 最大限度地实现数据共享, 实时控制经济业务。

二、实行财务一体化的限制因素

(一) 软件应用不兼容的影响

由于医院在发展过程中,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自采用一套软件处理其数据, 如住院门诊业务采用HIS系统, 财务工作采用金蝶或用友系统, 医保业务采用市医保社会保障系统, 数据之间相互传递出现阻碍, 不能及时沟通和传递, 阻碍管理工作的协调。

(二) 传统财务观念的影响

受医院财务传统观念的影响, 从医院目前的运营管理体系来看, 医院设置总务后勤、医务部、护理部、设备科、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院务部的众多职能部门, 除财务部门外, 许多职能部门都或多或少的行使着财务的职能, 而财务部除了会计核算工作外, 并未参与管理工作。受传统财务观念的影响, 医院很难及时处理经济信息, 无法做到实时监控和决策, 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医院财务一体化的进程。

(三) 信息孤岛的影响

从医院日常的医疗业务来看, 很多普遍复杂的问题都是有许多细节或经验来支撑的, 随着业务的发展, 业务处理也呈现个性化趋势, 由于各个业务部门使用不同软件系统, 信息的收集局限于各个业务部门, 形成信息孤岛, 数据共享性差。

三、实施财务一体化的整体战略

(一) 加大领导重视力度, 协调各部门关系

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室推进财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和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 财务一体化管理流程是医院日常运营管理的重要工具, 与医院其他管理流程互相作用, 共同支持医院的发展与运营。财务一体化管理并不仅仅是财务科的工作, 还涉及了临床科室、药剂科、总务科、设备科、采供中心、供应室、科教科、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等众多部门。一体化建设必须全面统筹相关部门的利益, 形成一种各个职能部门均积极参与且高度配合的组织环境。

(二) 着眼于长远和全局, 服务于医院的整体战略

一体化建设既要考虑短期目标, 又要着眼长期战略;不仅满足于医疗管理的要求, 又要完全覆盖科研和教学, 做到全面又细致, 通过一体化平台支持医院的整体发展。

(三) 搭建以“会计为核心, 以预算为主线, 成本为基础”的财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

通过全面预算, 量化医院的经营目标, 实现管理的事前控制;通过会计制度, 理清医院发展的经济事项, 在费用发生时进行控制, 实现有效的事中控制;通过全成本核算, 对科室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进行成本控制, 发挥绩效激励作用, 实现事后控制。全面整合医院资源, 实现对医院运营过程中的人、财、物的统一管理。

四、财务一体化实施方案

通过信息处理, 对医院运营管理中业务流程、财务流程、管理流程有机融合, 使财务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有效整合帮助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融为一体, 打破信息孤岛, 为医院管理提供多角度的分析数据以及管理决策数据。

(一) 财务横向一体化管理

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三位一体, 一并纳入财务管理范畴;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财务、成本、预算管理流程的一体化融合, 实现信息直接互联互通、环环相扣。

1、将预算管理流程贯穿财务流程, 实现资金未动, 预算现行的管理策略, 充分做到事前控制

从编制资金计划开始, 到对资金的筹集、使用过程的做到实时监控, 及对资金效用的评价, 以达到加速资金运转, 降低资金风险的目的。统一资金管理, 做到资金在医院内部的统一调配, 对外筹资的统一管理, 对外投资的统一管理。

2、通过高质量的会计制单工作, 确保财务管理流程中的严密性和真实性, 严格做到事中控制

按照财务核算与管理要求将业务元素进行重新分类和归纳;统一业务费用归类口径;有效支持各种相关联的查询, 通过维护动态的会计信息平台, 能够对医院的各种经济事项做出及时的分析和反映。

3、通过医院全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 充分发挥绩效的激励作用, 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 发挥财务管理的事后分析功能, 严格做到事后控制, 使财务管理形成内部横向一体化管理。

其实现方式:

通过搭建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 实现从财务、成本系统向预算管理系统传递预算执行数据;

通过财务系统向成本核算系统传递部分日常费用数据;

通过系统间的相互关联, 实现财务数据的横向一体化管理。

(二) 财务纵向一体化管理

以财务流程为管理主线,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医院财务与医疗业务、医院物资、医院人力资源等数据的相互联系, 将财务流程贯穿于整个医院运营管理流程之中, 实现数据库的对接与联动, 实现数据的实时传递。

1、将财务管理与HIS数据的业务联动, 通过跨平台跨数据库的系统对接, 实现财务流程与业务流程的有机统一。形成财务与临床科室实时沟通和数据传送。

2、通过在供应室、设备科、后勤处、采供中心设置数据端口, 有效和药剂科数据衔接, 形成财务管理与医院药品管理、物资管理、资产管理的有机融合, 使财务管理流程融入业务管理各个层面。可以监督高值耗材和重要固定资产的跑冒滴漏的现象, 也可以实现物质采购、耗用、折旧等数据的自动采集和自动生成凭证, 加强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3、通过财务数据采集和处理, 及时分析科室成本和经营状况, 为科室算一笔明白账, 精细成本分析, 寻找控制成本的关键点。

4、建立科室原始信息台账, 并通过财务对账系统实现账实相符, 规范科室管理, 加强物资管理,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规范票据传递流程, 所有和医疗成本相关的项目、内容、格式、传递部门、处理程序以及期限都要有详细的规定及财务认可的规范格式。

5、完善内部结算制度, 如:水电动力、消毒、敷料等。每月末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收益科室的服务量、人数、面积、资产、收入等分配标准计算成本金额, 采用统一的电子表格形式或通过一体化信息网络传递给财务科进行统一核算。

6、统一财务系统和HIS系统的收入口径, 进行相对合理的权责发生制收入记账模式, 进行合理的收入和成本匹配, 使财务分析数据更加真实可靠。

其实现方式:

通过财务一体化系统和HIS系统的数据衔接, 通过内部业务数据和财务科目数据之间的对应和统一, 实现采购、领用、折旧、内部核算、收入等数据的自动采集和生成凭证, 并及时对业务科室进行数据反馈, 实现财务业务数据的相互联通, 形成财务纵向一体化管理模式。

五、实行财务一体化的作用

1、优化管理流程。通过财务横向和纵向一体化的管理, 从资金角度出发, 有效实现以财务管理为抓手, 优化医院业务管理流程, 实现物流管理、资产管理数据实时传递, 提供财务工作效率, 降低管理成本, 实现财务数据在业务系统中的自动采集与生成, 使医院财务部门能够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 实现高效的财务监管。

2、整合医院资源, 构建完整信息平台。通过财务横向和纵向一体化的管理, 实行会计凭证、绩效考核数据、预算参考数据、采集成本数据的界面集成, 将一个个信息孤岛通过界面融合汇总, 从而实现资金流、物流、业务流、信息流统一。

3、加强业务协同效应。通过财务横向和纵向一体化管理实现医院各级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 在提升医院整体运营效率的同时, 提供多角度的分析数据以及管理决策数据, 增强医院的决策支持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帮助医院更好的实现战略管理目标。

4、实现精细化管理。通过会计核算、成本核算、预算管理, 实现财务精细化管理, 使医院的收入和支出精细到核算单位和必要项目, 把临床、医技、职能后勤科室按层级配比, 实现有效的成本分析和效益分析, 实时反应业务科室的运营情况, 使医院各条主线的业务和资源集成, 实现可跟踪, 科监察, 全面提升医院整体运营效率和效益, 实现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和精细化, 提升医院持续发展动力。

参考文献

[1]张利民.试论医疗财务一体化管理方案[J].中国外资, 2012 (11)

13.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篇十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浙科院财〔2008〕2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教学中心地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确保教学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经费的分类及经费来源

教学经费含教学四项经费(包括:本专科业务经费、教学差旅经费、体育维持经费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上级分管部门的教改立项经费及其它专项经费等,来源主要为学校的经费预算和省级(及以上)的专项。以上经费分为教学日常经费和教学专项经费进行管理。

教学日常经费主要包括资料购置印刷经费、差旅及学术会议经费、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实习经费、实验教学经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日常体育维持经费等。

教学专项经费主要包括专业建设经费、课程建设经费、教学改革研究经费、教材建设经费、大学生科技竞赛经费、人文素质教育经费、思想政治理论课费、教学团队建设经费、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经费及其它专项经费。

二、教学经费使用范围

各单位必须严格管理教学经费的使用,按经费的使用范围列支,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以确保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劳务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不得在教学经费中列支。

(一)日常教学经费使用范围 1.资料购置印刷经费

(1)教学计划内课程的教师用教材、教学参考书费用;(2)学生各类考试用试卷的印刷费用;

(3)专用图书及音像资料购置费、资料印刷费及打印复印费,教学软件开发与维护;

(4)其它直接用于教学业务的相关费用,不得超过教学业务费的10%。

2.差旅及学术会议经费

(1)教学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和教材建设、实验建设等)调研差旅费;

(2)参加学术、教学研讨交流会议差旅费;(3)承办国内教学、学术会议补助费;(4)校企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差旅费;(5)教师短期出国访问部分补助费用等。3.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实习经费

(1)学生的实习、毕业设计补贴费用,占50%以上;(2)毕业设计制作材料费、制作加工费;

(3)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报告、图纸打印、印刷、装订费;(4)指导教师的差旅费,校外教师的指导费;(6)实习就业基地的建设管理费;(7)毕业设计评阅、答辩等费用;

(8)毕业设计(实习)优秀作品留校收藏费;

(9)其它直接用于实习的相关费用,不得超过实习经费的10%。4.实验教学经费

(1)教学用实验室运行的耗材等费用;(2)设计实验、综合实验制作加工费;

(3)用于实验教学改革的教学仪器改进费用,自制实验仪器开发费;(4)购置用于实验教学的材料、试剂、各种配件、元器件等费用;(5)与日常实验教学有关的其它费用。5.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

(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护、检修费用;

(2)实验仪器设备的大型维修及改造、搬迁等费用。6.日常体育维持经费

(1)各种低值体育器械(包括各种球类、鞋类等)的购置费,各类体育器械的修理费;

(2)作为工作需要的运动服装购置费;(3)体育运动会举办费;

(4)参加校际以上运动会的差旅、交通费,教职工、运动员的伙食补助费;

(5)公共体育教研室的业务性期刊、资料、打印印刷等费用;(6)军训教官生活补助、交通费、器材费;

(7)其它直接用于体育活动的相关费用,不得超过10%。

(二)教学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

1.专业建设经费(含省校重点、特色专业建设费及配套经费)(1)专业建设计划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改革工作调研、论证、研讨费用;

(2)专业课程建设、教学大纲制定、网络课程建设、双语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相关费用;

(3)专业特色教材编写、出版费;专业建设教学研究论文版面费;(4)专业建设所需资料购置费;专业教室建设费;(5)专业教师学习培训费,引入考察、外聘专家聘用费;(6)专业评估费、专业论证费、建设成果展示、汇编费;(7)专业建设所必须的小型教学设备购置费、材料费、教学用模具、教具等;

(8)其它直接用于专业建设的相关费用,不得超过专业建设经费的10%。

2.课程建设经费(含校重点课程、省精品课程建设经费)(1)教学大纲、实验大纲、教材等课程教学资料评审费;(2)考试大纲、试题库建设、教学网站建设维护费;(3)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教学软件、课件制作等的费用;(4)课程建设教材出版资助费、教材评审费、项目鉴定费等;(5)参加教学、课程培训会议等课程建设有关的差旅费;(6)其它直接用于课程建设的相关费用,不得超过课程建设经费的10%。

3.教学改革研究经费:(1)国内调研、差旅费;

(2)资料收集、复印、打印、翻译费以及必要的图书、教学软件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等;

(3)参与教学及学术交流会议的会务费和差旅费;

(4)成果印刷费、项目成果鉴定费,专利申请、评审费,论文、著作等出版补助费;

(5)电脑使用等办公耗材费;

(6)其它直接用于教学改革项目的相关费用,不得超过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的10%。

4.教材建设经费(含省重点建设教材、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配套经费)

(1)文献资料的购买、复印费,调研差旅费等费用;

(2)列入国家级、省(部、委)、校级立项的重点建设教材的出版费;

(3)教材鉴定、评审、评奖等费用;

(4)其它直接用于教材建设的相关费用,不得超过教材建设经费的10%。

5.大学生科技创新经费(包括:创新基地、科技竞赛费)5(1)创新基地活动(学术讲座、学生学术沙龙、科技竞赛、课外学术研究及科技作品设计等)费用;

(2)学生参加竞赛的报名费、与竞赛有关实验费、消耗材料费;(3)指导教师、学生参加竞赛活动、会议的差旅费;(4)竞赛期间的生活补助费;(5)竞赛获奖金、奖品、证书等费;

(6)学生科技发明的专利申请、维持费,论文出版费等; 6.实验室开放经费(1)开放实验运行费用;(2)开放实验项目耗材、配件费;(3)开放项目成果鉴定、专利申请费;

(4)与开放实验项目相关的其它费用(不超过10%)。7.人文素质教育经费

(1)资料费、印刷费,讲座场地租赁费;(2)聘请相关专家讲课费、差旅费;(3)接待外聘专家的招待费<20%。8.思想政治理论课经费

(1)思政政治理论课必须的课外图书资料费、教师培训费;(2)思政教师外出调研、学习交流差旅费;

(3)学生就思政课教育活动的外出调研、实习交通费;(4)思政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费,校外指导教师指导费;

6(5)省级及以上思政教育学会团体会员费,思政教育研究所活动费用。

9.教学团队建设经费

(1)团队教师调研差旅费、学习交流的交通费、培训费;(2)相关资料费,教学大纲、实验大纲、教材等课程教学资料建设的费用;

(3)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课件制作费;(4)教学研究项目鉴定、评审等所发生的费用;

(5)教学团队进行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等方面可按上面相应类别经费使用范围列支。

10.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经费

(1)实验区教师调研差旅费、学习交流的交通费、培训费等费用;(2)实验区产学研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建设费用;(3)实验区教师外聘教师、兼职教师指导费、交通费;

(4)实验区进行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等方面可按上面相应类别经费使用范围列支;

(5)与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建设有关的其它费用(不超10%)。

三、教学经费的管理

(一)国家级、省教育规划课题、新世纪教学改等课题经费的管理按该项目的经费的管理办法执行,若没有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教学经费使用效益评估 1.教学经费是学校为保证正常教学或支持有关重点项目所设立日常维持和教学专项经费,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以确保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2.各部门的教学经费在年终必须做出使用情况与绩效分析报告,分别交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校根据其使用情况与的绩效情况,作为下一各项教学经费核拨的依据。

3.对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专项评估或抽查,对评估或抽查不合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将责成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

4.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将视情况分别给予减少(或中止)后续经费拨款、追回拨款的处理。

5.日常教学经费当使用,不结转。专项教学经费一般当年使用,项目未完成的可结转下使用,但结转期不超过立项计划期,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并提交项目经费使用报告和效益分析,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三)教学经费的审批权限

1.教学日常经费由学校以经费预算形式下达,由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负责人根据学院教学工作与相关领导协商安排使用,教学经费的报销,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

2.教学专项经费归口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年通过各类项目立项的形式分期下达(军训费等除外),第一期经费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50%。教学专项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建卡管理,审 批权限按照《浙江科技学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浙科院政〔2005〕153号)》文件执行。

3.总用款额度不得超过核定的项目总经费。

4.教学经费开支范围和比例原则上不得超出规定。确需超范围(比例)支出、调剂使用的,需经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审核,并报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

14.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篇十四

3月13日,我学院校团委召开了学雷锋示范月活动动员大会,由此开启了学雷锋活动。动员会上,学院团委X老师要求各班团支部通过主题班会、主题黑板报等途径加大雷锋生平事迹和雷锋精神内涵的宣传力度,渲染学雷锋氛围;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和资源,组织班级同学深入社区、福利中心等,参加义务劳动,美化净化社区生活环境,以引导广大学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雷锋精神处处闪光。

为了宏扬传统美德.构建和谐校园.提倡尊老,爱老敬老的精神.我们班具体实施了走访就近养老院,进行义务劳动活动.本活动由我班班委牵头,就在3月17日周末举行本次活动.活动一经宣传,便在全班引起了较大反响,全班同学踊跃报名,由于交通、养老院场地等限制,最后我们班四十几名代表参加活动。3月17日,大家一行驱车浩浩荡荡前往恒祥养老院。

在活动中与老人见面寒暄之后,开始了我们的活动.在义务劳动中,志愿者们擦窗、扫地、清理花坛,搬花····· 其中工作量最大的要数搬花工作,我们需要把近十几的花盆从门口运到楼上,大家只用手,不一会就汗流浃背了,其中还有几位同学把手都磨破了,但没有一个人叫苦叫累,充分表现出我班同学吃苦在先,团结奋进的优秀团队精神。志愿者的辛勤劳动得到了养老院工作人员及老人们的赞扬与肯定。我们还对三、四、五六单元进行大清扫,对其屋内家具进行擦洗;志愿者还清扫甬道,并对其进行平整,以免影响老人通行。

另有同学主要负责陪老人聊天解闷.高兴之处,老人和大家一起欢笑,合影.气氛非常融洽开心。

最后,我们和老人亲切道别。

这次活动中,大家都能主动和老人交流,展现出我们内蒙古科技大学数理生学院学生的良好品质和才华!给老人们留下了难忘的印象。并得到恒祥养老院领导的表扬。

三月这个学习雷锋的季节,是真的值得我们学习的.让我们懂得怎样去对待生活 怎样去对待生命 怎样对待他人,通过本次活动我们受益非浅,为人民服务是活动的宗旨;是我们行动的楷模;而雷锋精神就是我们的座右铭

对待生活;从现实讲我们并不太满足,总是想着占有;这次慰问老人活动中我们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懂得了很多道理,取得生活的一点真经;那就是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对待生命;从现在讲我们这个年龄;没有多少真正领会的.大多都是虚度;傲慢,说实际点就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就在这次活动中,就给我们敲醒了钟,一个老人自己孤单单;自己走过了八十个春秋什么概念;她真的靠的一种毅力;很坚强知道懂怎样去对待生命!回头想想;真的但愿警钟常鸣„„

对待他人;发扬雷锋精神,当一个平凡人;做一件不平凡的事,做好事无处不在,只要我们尽力;用心去做,用一颗平常心来温暖百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世界充满爱.我认为雷锋精神不仅仅是做做好事这么简单,雷锋在学习上的钉子精神、在批

评和自我批评方面的敢于直言的精神、在是与非的选择上的立场坚定的精神、在对待同志上的高度热情的精神、在对待工作上的高度负责的精神等方面都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的我们欣喜看到在我们校园里,雷锋精神深入人心,关心集体、团结互助的精神蔚然成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以后的日子中,我们更能能够继续发扬雷锋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学校、服务社会、增长才干”的意识,积极参加各种校内外的文明创建活动,用自己的行动不断挖掘和深化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使自己的身心得到进一步发展。

三月虽然已经过去,然而学雷锋活动不但不能停止,相反更要借助三月份学雷锋活动这股春风把学雷锋活动更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15.大学生校园活动现状及管理分析 篇十五

关键词:校园活动,管理,建设

0 引言

校园活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本文所述的是狭义上的校园活动,它是指在学校教学工作以外,学生所从事的自发性或自觉性的活动。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对人才的更高要求,使高校校园活动日显重要,它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成长成才有着极大的影响。因此,大学生校园活动现状如何,怎样加强校园活动管理应成为高校普遍关注的一个课题。

1 大学生校园活动现状调查分析

笔者采用随机抽样问卷方式进行调查,调查中共发放问卷160分,收回有效答卷l57份,现将调查分析情况列表如下:

从表1中统计信息看,有48.96%的学生课余喜欢阅读和体育运动或从事勤工俭学,有30.77%的学生课余花在聊天、散步、琴棋书画上,可以说这两类学生所进行的都是健康向上的或是修身养性的活动。另有20.29%的学生课余流向了校外,其中绝大部分进入了所谓的“三室两厅”。不难看出,大学生校园活动的主流是健康的、文明的。但少数进入“三室两厅”的学生应引起特别注意。据笔者另一份调查显示,有87.26%的恶性冲突(如打架斗殴)发生在这些场所,因为这种地方易消磨人的意志,使人失去理智、易于冲动;同时这里混杂着少数社会闲散人员,稍有风吹草动,便会大打出手,所以制止学生进入校外不良场所和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同等重要。

从表2中统计信息看,72.26%的学生最愿参加校级校园活动,其次是班级活动,这是源于校级活动规模大、影响广,最能锻炼和体现自我,而班级活动小型灵活,受场地、经费等条件的制约少,也最便于参加。另有21.01%的学生最愿参加院级、年级举办的活动,有6.37%的学生不愿参加有组织的(自觉性)活动。鉴于此,活动组织者应考虑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不同需要,从内容到形式都应丰富、灵活一些,以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

表3统计信息显示,喜欢“国际国内形势”、“社会热点”的占51.12%,这说明当代大学生对世界、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状况极为关注,因此,校园活动融入时事、结合社会是很有必要的。另有46.05%的学生喜欢文艺、专业、成才方面的知识,所以专题讲座内容应广泛,还应增强吸引力和时效性。因只有1.79%的学生喜欢团知识讲座,建议考虑采取一些生动活泼的形式来完成这种学习活动。

表4统计信息显示,88.26%的学生获取信息的主渠道是报刊和广播。本应是信息容量最大、传播最快、影响最广的电视只占2.35%比例,这主要由于校园内可供学生看电视(特别是新闻联播)的地方太少了。由此也可见高校活动场所、设施的缺乏,不能满足学生获取各种信息、培养信息素养的需要,这应引起各高校领导的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改变这种状况。

2 加强校园活动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从整个调查中不难看出,大学生校园活动主要在校内,也涉及校外,有健康的,也有消极的,有群体活动,也有单个活动……一句话,是呈多元结构的。其主流是积极的、健康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与隐患,为此,笔者建议:

2.1 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活动制度

首先,各级领导应重视校园活动,学校及其各级组织要将校园活动列入工作计划,并由专人负责。各项活动应有明确的目的和健全的组织领导;活动的每一步骤、每一环节均应预测会有何种相应的反映和结果,同时该采取何种措施预防、制止不良后果的发生。其次,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制度来规范各种校园活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都应有明文规定,以保证校园活动的正确走向。使校园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具有科学性、连贯性和可接受性。

2.2 完善硬件设施改善活动场所

硬件设施是活动的物质基础,它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活动的质量和学生的流向。从调查情况分析,广播站、阅报栏、电视(新闻)播放厅、图书馆、运动场都是急需改善的。因为这些场所或设施人员集中,影响面广、是学生课余的主要去处。因此,学校应加大投入,完善和增建各类设施,以吸引更多的学生投身健康的校园活动。而且,硬件设施的完善是阻止学生流向校外不良场所的有效措施之一。

2.3 拓宽活动领域增强活动功效

当今社会需要的是开放型、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此,大学生不能固步自封,而应着眼未来,迈向社会。一方面,活动的场所要走向社会,让学生深入社区、厂矿、农村,掌握生存和竞争技能,感受市场经济的气息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另一方面,活动的内容要触及社会———国际国内形势、经济发展趋势、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让大学生把握社会脉搏,增强使命感、激发努力奋斗,振兴中华的豪情。

2.4 整治周边环境,缔造校园净土

根据调查,近90%的恶性冲突发生在校园附近的娱乐场所或酒店,而且校园内的恶性事件中也有相当比例是校外地痞、流氓骚扰所致。因此,学校有责任会同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对的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清除事故隐患,创造一个文明、健康的周边环境,使学生不至被引诱到不良场所中去。

综上所述,校园活动的管理、建设是横向与纵向的结合,是多方位的,它不但依赖高校自身的努力,更有待于社会各界的配合与支持。

参考文献

[1]方建文,丁祖治,武宝瑞主编.全面素质教育手册.中国物资出版社.

上一篇:谢谢你,老师的优秀作文600字下一篇:一周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