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2024-10-04

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共12篇)(共12篇)

1.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篇一

近年来,笔者在参与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乡镇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比较典型的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并加以规范。

一、存在问题

一是出借财政票据。有的乡镇把自身领购的财政票据直接出借给村、社开具;有的乡镇把自身领购的财政票据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开具;甚至有的乡镇把自身领购的财政票据出借给企业或者经营承包人当作发票开具,直接导致这些企业或者经营承包人偷逃税收,等等。

二是滥用财政票据。有的乡镇财务人员自身似乎也知道白条入帐是不允许的,于是对有些不能取得发票的费用,比如所谓的“招商引资费”、“双争一汇费”等,干脆就地取材自己给自己开具一份财政票据,将票据的付款联拿到财政所报销,票据的收款记帐联则与存根联一起保存。

三是串用财政票据。相当多的乡镇财务人员使用财政票据非常随意,在办理财政收支业务时,对用途不同的财政票据不加区分,逮到什么票据就用什么票据开。有的用非经营行统一票据收费甚至收取罚款;有的又用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办理非经营性往来结算;该用专用票据的用成通用票据,等等。造成财政票据使用的混乱。

四是涂改财政票据。这样的低级错误照样有人犯。比如,有乡镇的财务人员在收取某人“土葬占地复垦费”时,就直接用圆珠笔在已经开具的收费票据的记帐联上将2500元的“2”涂改成“1”,同时将金额大写贰仟伍佰元的“贰”修改成“壹”的现象。

二、原因分析

乡镇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上述违规问题,有的看似偶然发生,实则有其必然性。究其原因:

一是领导对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工作认识不到位。相当部分乡镇领导干部财务管理知识较为贫乏,有的甚至根本不懂财务会计工作,主观上又认为财务会计工作是财政所长和会计人员的事情,与自己无关,从而放松了对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视和监管,更遑论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甚至还有少数乡镇领导干部认为财政票据违规算不什么问题,思想上根本没有把加强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当成一回事。

二是乡镇财政票据票据管理和使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乡镇财务人员属于非专业人员,财务管理知识相当匮乏,有的甚至连财务管理的原理都不懂,纯属被“赶鸭子上架”,这些人员对财政票在严肃财经纪律、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健全财务制度、强化内部监管、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落实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作用,以及对财政票据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有的根本不知道财政票据有哪些,哪种财政票据该怎么用,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处罚;也有一些违规问题是由于经办工作责任心不强,财经法纪观念淡薄造成。

三是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指导不到位,查处不力。财政票据业务主管部门目前主要采取的是“阵地办公”“守株待兔”的方式,监督管理态度还显得比较消极,很少“主动出击”,少有深入到乡镇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票据缴销“只销票数,不核金额”,监督管理手段也还比较落后;重财政票据发放,轻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的监管的意识长期存在。乡镇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客观上还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三、对策建议

一是乡镇领导干部自身要加强对财经法律法规包括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学习,提高对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和《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四条均明文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就说明,单位会计工作包括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好坏不但与领导干部有关,而且关系重大。

二是乡镇应注重配备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切忌乱抓壮丁。要把懂财务管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认真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专业人员调整到财务会计岗位上来,以保证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工作规范化运作,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整体质量。

三是有关部门要加大财经法律法规和财政票据管理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把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知识的宣传培训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乡镇领导和从事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的工作人员分期分批开展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会计业务知识,使他们认识到财政票据的合法取得和正确使用是票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对预算外资金进行源头控制和有效遏制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也是规范单位财务收支、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准确的重要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切实提高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水平。

四是财政票据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全程监控,严格把关。按照“财政统管、凭证领购、以票管收、限量控制、核旧领新、票款同行”的办法,认真落实票据核旧领新制度,强化票据的源头控管,真正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把票据发放关;切实做好票据日常统计、核对工作,专门设立票据台账,及时记录票据购领、发放、库存、核销等业务信息,做到每日台账,每月盘底,半年清查,年终校验,严把票据盘点关;彻底纠正以往“只销票数,不核金额”的做法,票据缴销时,票据使用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缴存专户的票款分离单或银行缴款单凭证,经票款核对一致后方可办理缴销手续,严把票据缴销关;当年未用完的票据应作废处理,不得跨使用,定期接受财政票据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和稽查,严把票据年检关。

五是加强对财政票据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财政票据应和税务部门的发票一样,有其独立性也应有其严肃性。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按照重症猛药、矫枉过正的原则,对混用票据、借用票据、违规用票、不法用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能姑息或懈怠。对较严重的票据违规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供应所有财政票据,收回在用的财政票据,责令立即纠正,直至整改到位再供应票据,并实施经济处罚;对票据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把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结合起来、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严查严处。

2.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篇二

一、我国财政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 审计体制缺陷制约财政审计的深化

1. 政府行为制约审计工作开展。

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对审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法制观念淡薄,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 少数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甚至干预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有些地方政府领导担心揭露问题过多难以承担责任或影响政绩, 因而违反规定干预审计机关依法揭露和处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当审计查出问题涉及到中央与地方利益时, 更多的是从本地区利益出发, 对审计发现的一些严重侵犯和损害中央利益的问题压制不报, 或避重就轻。由于审计机关人事任免权、经费来源依附于地方政府, 往往不得不屈从于来自政府的压力。这种情况越到基层审计机关越突出。

2. 审计经费来源制约审计监督正常开展。

财政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审计机关与财政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目前我国审计机关的经费又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两者之间存在交叉制约, 审计工作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影响, 客观上势必会影响对财政部门的监督力度。尽管我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 要求将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由本级政府予以保证。但实际情况是, 审计机关同一般行政机关相比, 待遇并无特殊保障, 加上一些地方财力紧张, 许多审计机关经费得不到保证, 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经费紧张的问题更加突出, 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 审计方法滞后影响财政审计质量的提高

现行的财政审计监督大多仍是过去的老办法, 事后查处多, 事前事中控制少;发现问题多, 分析评价少;手工操作查账方法运用的多, 信息系统科学审查方法运用的少。查账手段弱化, 不利于审计向深层次发展, 致使审计监督质量不高, 成效难以体现。

(三) 法规体系不健全给财政审计带来困难

财政审计法规体系不健全具体表现为:一是有的法规、制度过于陈旧, 不适合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新出台的诸多内容, 如政府采购、转移支付、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编制等尚没有监督、审计的依据。二是法规过于原则, 不具体、不完善, 可操作性差。三是法规政出多门、相互矛盾, 执行时无所适从。四是审计部门制定的法规较少, 审计依据的常常是被审计单位制定的法规。由于有些法律、行政法规不规范、不健全, 审计查出财政部门违背公共财政原则的做法往往无法可依进行处理, 更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和合理评价。

二、强化我国财政审计工作的对策

(一) 对现有审计体制进行改革

在现行审计体制下, 财政审计工作遇到的难以回避的问题, 一直困扰着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强化财政审计监督力度, 理顺审计体制是治本的办法。笔者认为, 我国审计体制改革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与政府行政机构完全剥离, 这是

保证审计独立性的唯一有效手段, 也是立法型审计体制发展的必然趋势。审计机关相应从各级政府中剥离, 由审计署垂直领导, 其领导任免由上级审计机关决定。

2. 明确审计范围。

将主要力量放在公共财政、国家立法机关批准的支出项目、相关金融行业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上, 重点是对国家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

3. 明确派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职权范围。

进一步明确审计监督属地原则, 凡列入审计署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地方审计事项应主要由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承担, 而审计署将主要审计中央部委以及统一组织有关行业审计和专项审计。

(二) 改进财政审计工作方式

主要通过审计方法的有机融合, 来改进财政审计工作方法。

1. 事后审计与事前、事中审计相结合。

预算审计必须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执行效果相结合, 对财政资金的审计必须与资金的源头、管理、使用及效益审计相结合, 对审计的效果必须从查找问题、漏洞与纠错防弊、促进正确决策管理相结合。审计必须做到事前决策介入, 事中检查督促介入, 事后整改落实介入。

2. 内部控制制度测试与实质性审计相结合。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 对制度不健全或缺少关键控制点的, 在实质性审计中进行重点审查, 准确把握审计的重点与切入点。既降低审计成本, 又不影响审计成果。

3. 预算执行审计与银行账户审计相结合。

坚持从银行账户入手, 将银行账户审计贯穿预算执行审计的全过程, 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通过核对账户、盘存现金等方式, 查处财税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违纪违规问题, 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引向深入。

4. 上审下与同级审相结合。

一方面, 审计机关在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 还要对下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等进行审计;另一方面, 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审计的同时, 还要审到二级、三级预算执行单位, 从微观到宏观分析揭示深层次问题, 保证财政审计的完整性。

5. 把审计一个单位的资金流、控制流和业务流结合起来。

资金流即资金循环轨迹和结余;控制流即对资金流、业务流运行程序的控制环节, 尤其是风险控制环节;业务流即业务循环过程。实行动态跟踪和过程监督, 就是要克服单纯事后对会计资料的静态数字实施检查, 逐步走上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相结合、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相结合的路径, 对经济运行、财政财务收支活动, 以业务循环、资金运动为轨迹, 进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

6. 充分发挥计算机审计的作用。

继续完善有关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法规。现行法规对开展网络远程审计和实时审计的有关问题缺少明确规定, 在审计机关信息系统与被审单位信息系统的连接方式、适时审计方式下审计通知书下达时间和审计期限等方面存在法律法规上的空白。应当制定财政审计中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具体准则、指南、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对在政府审计中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 加强财政审计法规体系建设

针对我国现行财政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 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完善《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 从法律上明确政府审计在国家预算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强化审计监督;加快财政立法步伐, 提高财政立法工作效率, 做好财政立法预测, 制定符合实际的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维护财政法规的统一性, 根据财政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 对财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作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分析;规定中央与地方财政立法权限, 发挥地方财政立法的积极性;提高财政法规的可操作性, 对一些基本法规已经出台而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尚未制定的, 应当及时制定, 以便使法规相互配套, 增强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加强财政审计的理论研究, 从我国审计现状看, 其他审计类型, 无论是审计程序、审计规范化程度, 都要成熟于财政审计, 因此, 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 我国财政审计潜在着较大的审计风险, 为此, 应尽早出台规范财政审计的准则、程序和规范, 以防范和化解风险。

综上所述, 针对我国财政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应当从改革审计体制、改进财政审计工作方法、加强财政审计法规体系建设等方面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财政审计监督工作, 使其真正成为国家的“经济卫士”和“反腐倡廉勇士”, 为促进依法行政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3.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篇三

【关键词】财政预算管理;问题;改进建议

一、前言

目前,财政预算是年度内一项基本财政支出计划,该计划经过法律程序的严格审批,具有法律效力,不会因为某个部门、个人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财政预算管理质量高低与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财政管理水平并不高,且预算管理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因此加强对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我国相关领域发展提供了一定支持。在实践中,良好的财政预算管理能够对拨款范围、标准等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最大限度上提高资源利用率,为各项事务有序开展提供支持。但从财政预算工作细节来看,其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之处,不利于财政预算工作发挥积极作用。具体来说: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公开、平等性是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由于预算涉及内容较多,且与政府政治经济活动存在密切联系。因此在进行财政预算管理时,要做到公开公正,使资源能够符合各方利益。但实际工作中,对于“预算如何支出”,公众并不了解。究其根本是预算编制过于粗糙、不够细化所致。现行预算体系当中,主要分为“类”、“款”、“项”、“目”4个方面,多数预算仅能够到达“类”,偶尔细化到“款”,“项”、“目”基本没有。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将会留下很多漏洞,失去了预算积极作用。

2.财政预算支出结构不合理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进程不断深化,但传统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深入人心,对财政预算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表现最为明显的是预算支出结构不合理。如针对教育这一方面来说,对教育投入逐年增加,但截至到201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仅占GDP的4%,与世界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距,过高的教育私人支出,压缩了私人消费空间。此外,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也存在此类问题。

3.预算追加或调整不严格或流于形式

现阶段,地方财政预算预留资金较多,为年终安排追加预算,甚至一些地方追加预算过多过滥,具有较强的随意性,严重威胁到预算严肃性和权威性。不仅如此,出现这一问题,还会助长一些部门、单位跑要资金现象,给腐败埋下了隐患。根据新《预算法》来看,人大需要对财政预算进行编制、审批及执行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但实际工作中,人大并未将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使得监督流于形式。

4.尚未将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结转结余资金作为财政预算执行与管理的延伸,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过于关注资金分配及收支,忽略了该项工作,导致财政收支矛盾愈发明显,且影响了资金利用率,出现资金闲置、浪费等情况。

5.预算编制与执行存在较大差异性

预算编制与执行差异性表现在预算编制漏洞百出,难以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没有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执行中缺少资金的有效支持,最终导致采购预算执行率不高。

三、财政预算管理中问题改进对策

1.合理制定编制方法,细化预算编制

编制方法作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和前提,编制方法合理与否直接影响预算质量。因此改革财政预算编制是提高财政预算管理质量的有效手段。第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积极实施零基预算办法。第二,细化各个环节,确保每个步骤内容都要明确、清晰,且制定出对应的计划方案。第三,减少重复支出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上提高政府资金利用率。确定合理的编制方法,才能够确保预算计划更加科学合理,指导单位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我国预算科目多为一级分类,鲜少有二级分类,明显滞后于国外发达国家。如芬兰公布的预算表上清单上能够细致到吃饭人数、点菜人数及菜单价格。因此我国科学学习和借鉴。如针对一般公共服务来书,可以设置人大、政协及海关等款科目,其中人大事务下还应设置会议、餐饮等项科目,也能够细致到一张桌子、一顿饭。只有这样清晰、明确的财政支出,才能够让公众看得明白、看得清楚。

2.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合理确定支出范围

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型阶段,针对财政预算支出结构来说,应进一步优化,做到该财政承担的,予以满足,反之要坚决退出,解决财政“越位”和“缺位”情况,确保财政预算职能归位。另外,还应解决预算编制时间不合理问题,整合内外资金管理,实现对预算工作的统一管理。针对支出范围来说,应适当增加教育、科技及卫生等方面的开支,重视对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减少行政事业费用,节省更多资金改善民生。

3.重视预算管理法制建设,避免预算形式化

法律制度是预算管理工作的关键,建立完善的财政法律体系能够显著提升预算管理工作质量。通过法律建设,能够使得预算工作人员逐渐树立依法理财观念,并处理好预算工作与相关法律之间的协调工作,从而加快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程,避免一些人为因素对财政预算管理产生消极影响。通常来说,预算编制一般应从每年年初开始,针对上一年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然后对下一年度预算收支规模等进行预算,并按照既定程序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对此可以实施标准周期管理,将预算工作延长至12个月,为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权威性和严肃性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实践中,还应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等原则,使得预算执行更为严格。除了应急支出,一律避免追加。针对必须要追加的预算,可以列入到下一年预算安排当中。

4.完善财政预算程序,将结转结余资金纳入到预算中。

财政预算具有固定的程序,因此在工作中,要严格明确划分各自责任,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针对财政预算出现的各类问题,应进行总结和评价,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及时调整和改正,直至找到正确的处理预算问题的对策。另外,在预算中,预算编制权和执行权要分开行使,提升预算管理工作权威性,从而保证每个程序公平公正。针对结转结余资金,可以建立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资金进行分类处理,压缩资金规模。针对结转年度超限的资金,一律收回,进行统筹安排。

5.坚持针对性原则,按照编制执行预算

预算一经批准,务必要依法执行。因此要做到早准备、早计划和早安排。在提出预算时,应充分考虑各项业务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够盲目地铺摊子,且要关注本部门的重点,合理分配资金,最大限度上提高资金利用率。与此同时,构建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对预算的实时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纠正和改善,使得预算管理工作越来越好。随着预算意识深入人心,对于预算管理工作的探索也要进一步加强,创新更多预算管理方法,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

四、结论

根据上文所述,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财政预算管理工作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日渐明显,直接影响我国财政预算管理质量及有效性。因此加强对财政预算管理问题的有效处理势在必行。在实际工作中,应针对现存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策略,加大对预算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同时吸引相关部门及时参与到预算工作中,同时还应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明确预算管理工作权限划分,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从而促进为社会各领域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预算管理工作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黄爱莲.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剖析及对策[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5,(0)1:81-82.

[2]王珺.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06):45.

[3]陈果.浅谈财政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4,(18):259.

[4]邹建.浅析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5,(24):40-41.

4.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篇四

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要建设一个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全面部署了本世纪前十年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这是国家对贫困地区群众的关怀和爱护,是党中央对农业、农村、农民优惠政策的具体体现。

扶贫专项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发展生产,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为了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也相应出台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0]18号)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1]93号),规定省、地、县三级财政部门都要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非财政扶贫资金不得借用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并对重点骨干建设项目要实行招投标制,大宗材料要实行政府采购,并对财政扶贫资金报账所需的凭据及程序等方面也作了详细规定。尽管如此,但在财政扶贫资金的实际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尚存在着许多弊端。

通过审计,发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在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上采取了一定的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较好的效益。农村的基础设施得到了加强,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制约,使扶贫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计划刚性不足,擅自改变用途。受国家和省调控政策制约,县(市)级在项目申报上缺乏自主权。为了争取项目资金,有的项目虽然不符合本地实际,可是往往按照上级项目规划上报项目,才有可能争取到项目资金。有的项目符合本地实际,但不符合上级规划要求,就难以争取到资金。因此,项目资金到县(市)和乡(镇)后,存在着部分项目没有严格按照上级下达项目计划执行,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现象。

二是上级部门下达指标晚,项目不能按期实施。由于上级部门下达扶贫资金指标一般是在下半年或年末,因此县(市)很多扶贫项目不能按当年计划完成,普遍存在着项目资金滞拨现象。就我州汪清县来说,2008年3月为止,2006年-2007年两年计划实施项目共计208个,已实施项目122个,未实施项目86个,占两年项目总数的41.35%。

三是监管手段不硬,挪用现象存在。目前部分县(市)仍然存在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其表现形式为:一是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不协调。在项目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报账制”管理中出现许多漏洞。项目主管部门只重视资金的分配和拨付,不重视项目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对支出票据的审核,认为只要是正规发票,不是白条就行。对票据的开支范围与项目建设内容和工程预决算不进行核实,存在着票据开支内容与工程量不相符的现象;二是由原来乡(镇)直接挤占、挪用、弥补政府经费,变为现在将资金转移到项目施工单位套取现金,形成账外“小金库”;三是报账支出票据中有虚列支出,用税务部门代开的项目工程支出发票套取扶贫专项资金现象;四是项目单位农民投工的劳务补贴支出,农户的领用清册不能真实反映,缺乏可信度。五是项目竣工验收制度不建全, 用造假工程验收单,假合同等形式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使其被挤占、挪用的扶贫资金“合法、合规、合理”,目前还没有可行的扶贫项目竣工验收的暂行办法。

四是监督服务不到位,使用效益不高。一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力,重立项、重投入、轻管理,造成扶贫项目效益低下的现象;二是缺乏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跟踪监督、跟踪问效不到位,以拨代管问题比较突出;三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着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挤占挪用等原因造成的投资失败、无经济效益等损失浪费问题。四是服务不到位,项目没有发挥到应有的效益,甚至农民得不到应有的收益,使群众意见较大。

上述存在的问题,更加明确了扶贫资金审计监督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促进国家扶贫开发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一个重要手段。而且在审计中发现项目单位违规违纪方法更加隐蔽,给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对审计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与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审计方法,抓住审计重点,才能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个人认为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中应抓住以下几方面重点:

一是重点抓住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立项、审批过程的审计 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是相辅相成的,资金管理是项目管理工作的保障,项目管理是做好资金管理的基础。项目选择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对扶贫项目立项和审批过程的审计,是正确反映财政扶贫资金全貌、全面评价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是否有效的重要一环。

项目确立程序一般是由村委会申请,乡(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向县(市)财政及扶贫办申报,由县(市)扶贫办领导小组进行平衡审批后向州(市)一级扶贫办及财政部门申报,州(市)扶贫领导小组审查汇总后报省一级扶贫办及财政部门,最后由省扶贫办领导小组审查审批后下达执行。县(市)财政局和扶贫办不能调整省批准的项目和资金计划,只起到项目和资金计划的传递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审批部门对扶贫项目缺乏调查了解,个别贫困村急需解决的项目应报未报、应批未批、资金分配贫富不均等问题。所以,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对已经批准的扶贫工程项目严格审查,尤其对调整的计划项目要查明调整原因,审计其合规合法性,还要对最初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查,加大审计力度、深度,防止财政扶贫项目审批的随意性,堵塞人情项目,尽力杜绝项目上的腐败问题,保障财政扶贫资金真正能用到扶贫村、贫困人口上,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一些实际问题。

二是重点抓住资金流转环节,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环节主要是资金从财政账户拨出后,最终到达项目上。大部分扶贫项目在最基层实施,项目分散,涉及到千家万户,由于基层管理还很薄弱,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资金拨付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白条列支过多以及扶贫项目的实施很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加大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过程的审计监督是保证审计任务高质量完成,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一环。

一是从资金拨付和资金运动变化入手,揭示拨付环节间的资金差异,是扶贫专项资金审计的重点,也是专项资金审计查找问题的突破口。资金的运动变化,是反映扶贫专项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在审计中,应注意逐笔查明资金拨付环节中存在的差异的真实原因,顺着资金拨付流向,分析掌握资金活动的最终去向。并且认真核实已签订的项目责任书以及项目施工合同、项目承包合同与项目资金的去向是否相符。在扶贫专项资金拨付环节审计中,一是从会计账薄和会计凭证为基础,查找拨付专项资金支出的去向,进而弄清是否项全部用到扶贫项目上,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的情况。二是以银行存款“对账单”为基础,按序时逐笔勾对,理清资金流向,账户内资金的存量的准确性,账实是否相符,查找有无截留、挪用的行为。三是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找出短款或长款的原因;弄清是否有隐匿账户。四是以出纳现金的记账为基础,核实每笔业务的真实性;五是对大额现金支付的项目引起高度重视,发现疑点,顺藤摸瓜,一查到底。

二是从报账原始发票入手,揭露挪用和骗取扶贫资金,是扶贫资金审计的重要环节。审计时,应到现场详细核实扶贫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便于对报账票据的审核。对以现金方式补助的,要有农户在领用清册上本人亲自签字、盖章或摁手印,在税务代开的票据,要到税务部门核实其票据真伪,防止套取现金,特别是大额现金支出,报账时要一律使用正式发票,坚决杜绝白条入账。三是从往来账户入手,揭露隐匿货币资金和移花接木现象,是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不可忽视的关键。目前,有些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利用往来账户进行作弊,隐匿货币资金,把往来账户当成“掩体”,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造成专项资金流失。在审计中,应注意对往来账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计,对其资金活动轨迹进行清理;对内部往来延伸核实,对外单位的往来采取外调核实,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弄清往来账户中存在的疑点。

总之,在资金流转环节审计过程中,重点抓住资金拨付为主线,采取详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突出“全面审计,审计重点”,有条理的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审计,以保证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合法。

三是重点抓住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性审计

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正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稳定发展,只有保证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扶贫项目上,并狠抓扶贫成效,真正做到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有效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才能体现扶贫这项民心工程的深远意义。

开展扶贫资金效益审计,可以围绕扶贫开发重点,分别选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审计和调查,在具体实施中做到“突出一个重点,抓住一个关键,搞好三个结合”。突出一个重点,就是要重点揭露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挤占挪用等原因造成的投资失败、无经济效益等损失浪费问题。抓住一个关键,就是要把效益审计关键放在如何促成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上。要对审计发现的弄虚作假、挪用、骗取资金、项目选择失败等造成扶贫资金损失的问题进行分析,从改进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建议,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搞好三个结合,一是效益审计与传统审计结合。我国目前效益审计还是以揭露问题为主,重点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审计实践中,我们要把效益审计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结合起来,既可以提高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又可以突破传统财务审计方法,培养和锻炼审计人员。二是点面结合。扶贫资金效益审计的落脚点要放在扶贫项目上,抽查的扶贫投资项目不得少于总投资的50%甚至更多,其中要抽查一定数量的完工项目。三是定量与定性结合。要把有关主管部门考核扶贫资金效果和效益的指标与各级党政领导关心的指标进行有机结合,作为扶贫资金效益审计的评价指标,其中既要有定量指标,又要有定性指标。

5.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篇五

一、税务机关内审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当前税务机关大多没有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也没有配备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税务的中心工作在于加强税收监管,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也只是财务的一次检查与分析,从而忽略了内部审计的长效机制,导致内部审计执行力度偏弱。

(二)内部审计方法单一,延伸审计不足。目前大量的税务内部审计工作还是针对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审查,仅仅是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等,没有深入分析资金的使用效益。内部审计大多是以传统的事后监督审计为主,较少开展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

(三)税务机关内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税务机关内部审计人员大多从财务岗位或一线执法单位转岗而来,缺少不仅懂审计、财务知识,而且懂经营管理、工程技术、计算机等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知识面较窄,缺乏必要地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技巧,很难在内部审计中发现问题。

二、提升内审工作水平的建议

一是强化内审组织领导,提升内审服务意识。税务机关应该成立内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整合资源,积极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理解内审、尊重内审、支持内审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权限,积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使其独立行使客观工作的审计职能,为内审人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突出内审工作重点,提升内审工作质量。税务机关要有针对性地扩大内审工作的范围和外延,将内审的工作职能由原来的财务收支审计、基建审计、离任(换岗)审计拓展到税收执法责任审计,将内部审计延伸到收入质量,收入进度,收入级次,收入合法性,征管质量,票证安全等层面,把内审监督作为规范税收执法,确保依法行政,保障队伍要安全的核心环节来抓,着力发挥内审“防火墙”的作用。

6.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篇六

百姓金融网导读:近年来,我国票据市场发展迅速,商业票据累计贴现量从1996年的1955亿元上升到2002年的23073亿元,7年中平均以超过50%的速度增长。票据市场活跃程度显著提高,市场参与主体数量迅速增加,票据周转频率加快,新产品创新层出不穷,票据市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成长最快的子市场之一。

我们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票据市场的这种快速发展是一种不均衡的发展。市场发展的速度超过了市场建设的速度,加剧了市场风险。但对票据市场一味持批评态度,有可能造成票据市场的倒退,这对经济发展、企业、银行都会带来一定负面的影响。目前的票据市场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人民银行、监管机构、商业银行、理论界、新闻界共同努力,客观分析票据市场面临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发展思路,共同促进票据市场健康、稳健的发展。

应当说,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对构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商业银行业务空间、完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功不可没。但近一段时期票据市场暴露出的问题也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整个票据市场至今仍然处在一个分散的、缺少足够透明度的状态下;票据业务具有调整利润、增加存款、稀释不良贷款等方面的衍生功能,商业银行在管理上缺乏应对措施;票据市场本身缺乏明确一致的可操作性标准,加之各经营机构规范经营的意识不强,导致票据业务在不同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发展状态不平衡。商业银行是从事风险业务的行业,风险的高低取决于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即使是一些零风险业务,如果违规操作,一样会给银行造成巨大的损失。当前票据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市场信用风险加大。主要表现在:一是票据发行增长过快,8月末,票据承兑余额达12346亿元,比上半年末增加993亿元,同比增加5791亿元。前8个月,累计承兑19502亿元,同比增长98.6%,增速明显加快。二是承兑占比结构进一步分化,国有商业银行占比下降,其他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和商业承兑占比大幅度提高。今年前8个月,国有商业银行累计承兑同业占比38.3%,同比下降9.5个百分点;其他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及商业承兑占比提高到61.7%。三是人民银行调整准备金率后,市场资金面趋紧,各商业银行纷纷收缩票据规模,依靠票据转卖维持资金周转的金融机构资金链条出现断裂,可能导致票据到期支付困难。

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的现象增多。例如,一些商业银行采用“逆向操作”的方法办理票据业务,也就是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次序反向处理,先转贴现,后贴现,直至转贴现资金成为承兑行的保证金后再由承兑银行出具承兑票据。违规办理业务的风险在于违规办理业务行无法向前手行使追索权,资产很难有效保全;因手续及资料不全买入票据无法卖出或办理再贴现,带来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票据回购诈骗案件增多,内外勾结、账外经营犯罪现象出现。近年来,由于商业银行加强了对票据承兑环节的管理,对假票、克隆票防范手段和技术相应提高,票据诈骗由原来的承兑、贴现环节向转贴现、票据回购环节延伸。由于票据市场的过度竞争,各行对转贴现、票据回购业务跟单资料的审查不严,甚至出现“光票”回购,放弃所有跟单资料的审查,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产生问题的原因票据自身功能的多样性和跨市场融资增加了业务的管理难度。

一是票据集支付结算、融资、投资功能于一身的特性,决定了对票据业务的管理不能等同于一般银行业务。票据融资是从商品和劳务交易中以双方的延付行为为基础衍生的信用形式,是供求双方提供的直接融资信用。票据从一种单纯的支付结算工具逐步发展成一种短期融资工具,并以此为基础演化为特定形态的市场融资制度。目前,我们对票据的管理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支付结算工具来管理,国家有关法规和央行的行政规定都是注重支付结算功能,对票据的融资和投资功能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形成了制度上的空白点。

二是商业银行在票据贴现管理和贷款管理上没有找到结合点。票据贴现业务既相同于信贷业务,又有不同点。票据贴现与贷款虽都是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融资,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已经将企业信用转化成银行信用。商业银行对票据业务的管理是一个薄弱点,如完全按照贷款管理,则影响票据周转的便利性;如按抵押式的融资业务管理,又容易出问题。如何找到票据业务管理与贷款管理的结合点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问题。

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非商业性助长了市场的混乱。首先,票据经营中的各种利益极大地刺激了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的积极性。相较于票据业务的盈利性,很多经营机构更看中票据业务的连带效应,诸如:通过收取保证金,增加存款;通过主动给企业贷款,转换成保证金,签发票据,完成存款和贷款的双重考核指标;利用票据业务被统计在信贷规模内,通过增加票据资产扩大贷款规模,做大分母,掩盖不良资产结构风险和降低不良贷款率;通过票据业务的买入卖出,提早实现利息收入,调整利润实现状况。增加利润和完成考核指标的双重压力,使得商业银行过分追求眼前的考核效益而放松了对经营风险的控制。

其次,票据市场竞争过度,导致经营行为的扭曲。业务本身巨大的诱惑力和盈利能力,使得商业银行一味迎合客户需求,经营行为出现扭曲,竞相压价、降低审查标准等各种非理性竞争行为在市场中不断出现。外部犯罪分子和内部不法之徒利用这一机会内外勾结,大量从事票据诈骗活动,给银行造成巨额损失。

再次,市场参与主体只竞争不联合,彼此缺乏沟通和协调,增加了风险识别的难度。票据市场经营的是单一的标准化的产品,必须有标准化的操作规则,但各商业银行遵循的是各自确定的具体标准和细则,降低了市场的效率和风险识别能力。一是印章的使用不规范,票据背书处有的加盖汇票专用章、有的盖公章,一旦出现纠纷,难以主张票据权利;二是票据查询查复速度较慢,有时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影响到票据业务的开展;三是资金划付账户没有统一规定,为账外经营创造了客观条件;四是没有实现违规客户信息的沟通、共享,缺乏共同防范风险的协调机制;五是一些经营机构自律不严,不严格执行结算纪律,造成票款托收困难,影响票据流通。

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低、风险控制技术差、内部控制不严放大了业务风险。

一是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经营中对风险认识不全面,只注重真票假票等贴现环节的操作风险和到期能否支付的信用风险,而对转贴现环节的风险、票据业务本身隐含的利率风险重

视不够,导致管理不到位;二是内控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对员工的道德风险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内部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犯罪的现象屡有发生;三是风险监控手段缺乏,尚未建立全国联网的计算机控制平台,无法对票据业务的各个处理环节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控,对业务经办人员的行为缺乏刚性控制;四是部分经营机构利用票据信用风险转化功能进行违规操作,将高风险的企业信用业务转化为低风险业务,逃避授权授信的监控。市场监管政策的缺失增加票据融资业务的风险源头。一是对票据承兑没有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合理的监管手段。前几年,信贷增长乏力,中央银行为促进贷款增长,对票据业务采取鼓励的政策,2002年取消了前一年出台的对金融机构承兑资格和承兑比例的限制。失去了硬约束的票据承兑市场出现了严重的信用膨胀,缺乏真实贸易背景的循环空转,使得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脱离实体经济,出现超常增长。单一的比例限制固然有失科学,但对承兑没有相应的指标进行监控、没有公开透明的风险揭示制度以及市场快速扩容缺乏后续的管理措施,使得票据市场从源头上失去了控制。

二是国家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导致对票据市场监控出现暂时真空,也使一些商业银行乘机加大了在票据市场中的投机行为。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机构分设,使得近一段时间的监管未能完全到位,市场出现的一些新动向未能及时纳入监管者的视野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之经营者行为的自律性不高,加剧了一些风险的产生和积累。

三是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过多关注银行间市场和债券市场,对票据市场与债券市场、银行间市场的关联性及其对货币政策的传导作用研究不够。中央银行在收紧银根时使用的手段包括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发行央行票据、提高准备金率,没有考虑到商业银行通过票据业务的存款创造,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货币政策的效果,影响了货币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几点建议今后一段时间,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一方面要净化经营环境和规范市场秩序,另一方面需要提高票据经营机构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尽快调整票据市场管理策略。一是建议明确发展票据市场的政策,把票据市场作为货币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银行要想加强货币政策对经济活动调节作用,就应当从完善票据市场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入手,以发展具有贸易背景的票据融资为重点,通过鼓励商业银行建立票据专营机构、扩大中央银行再贴现、整顿票据市场秩序等手段,加快票据市场的发展,把票据市场的发展作为发展我国货币市场、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重点。

二是修正票据贴现业务纳入银行贷款管理的规定。由于票据贴现余额并非贷款余额范畴,银行承兑汇票的偿债人是负责承兑的银行,通过贴现、转贴现而持有其他银行承兑的汇票,实质是属于银行同业往来。因此,应改革票据贴现余额计入银行贷款科目的做法,从源头上消除商业银行通过票据业务做大贷款规模的动因。

三是加强对承兑规模的控制,把票据承兑计入商业银行或有负债。一方面,通过规模限制可以削减银行信用扩大对货币政策的抵消作用,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规定银行发生承兑垫款时将该笔垫款作为不良贷款统计在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银行不顾自身情况盲目增加承兑总量的冲动。

四是严格票据市场的监管,明确票据市场的规则,从根本上解决票据市场的管理者缺位问题。票据市场的管理者应当负责法律法规的完善、政策的落实,市场参与者的监管,特别

要做好市场的裁判,维护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持合理的市场价格水平,引导市场良性发展。

加强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协作。为避免金融机构之间的无序竞争,促进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应当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自身的资源和管理优势,加强票据业务交流合作,规范市场行为,有效控制风险。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统一的市场行为标准。明确票据业务中要规范印章使用,对于行际间转贴现买入及买入返售业务要求背书处必须由对方银行加盖汇票专用章;各商业银行要对彼此之间的查询查复、印鉴、业务授权书审查核实等互相提供便利;防止恶意延付、无理退票等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必须将资金划入转贴现申请行在当地人民银行的备付金账户,共同防范账外经营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建立风险防范合作机制。针对票据交易中出现的托收无理拒付、故意逾期付款、虚假贸易背景承兑、贴现等现象突出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建立不良客户名单,采取一致行动予以抵制和制裁,严防票据诈骗案件等。

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的票据研究机构,如工商银行票据研究会,扩充功能,加强协作,使之成为同业研究、交流的平台,共同研究和交流促进票据市场发展的大计。

提高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管理水平。首先,要加强管理,规范经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有效控制票据业务经办机构的数量和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满足票据业务专业性和技术性的要求,减少操作风险发生的环节;通过严格授权,形成票据业务的合理经营布局,将业务操作风险和实物票据向专门的经营机构集中,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优势,形成全行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从源头控制风险;建立统一的监测系统,控制操作风险,监控承兑人的信用风险;统一归口管理票据业务,实现操作流程、运作策略、营销手段、授信规则的统一。

7.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篇七

财政税收是国家做好经济建设, 提升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国家财政, 是国家开展各项工作所必须的一种经济来源, 国家发展中, 很多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落实都需要通过国家财政资金来支持, 同时, 在国家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例如, 重大自然灾害等, 给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重大损失, 在这样的情况下, 通过财政资金拨款予以解决, 也是财政资金使用的一个途径。所以, 财政资金的使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

在财政资金的构成中, 财政税收的构成比例是比较大的, 通过税收实现对财政资金的补充, 一方面对于财政资金而言, 是一个重要的来源, 另一方面, 财政税收征收的是纳税人的资金, 这些税金由纳税人给出, 并且直接用于国家管理, 一定程度上来讲, 这也是人民管理国家的一种重要方式, 对于人民管理国家权力的行使也是一种支撑和保障。

财政税收关系的是社会发展中的每一个人, 每个人都是纳税人, 每个人都是税收资金的受益者, 财政税收关系着国家的发展, 同时也影响着每一个人的生活。因此, 作为社会中的个人, 我们应该对财政税收工作有一个合理, 客观的认识。而作为政府部门, 也应该对财政税收工作有一个更加合理, 全面的认识, 从多角度, 多层面做好对财政税收工作的管理, 提升税收的能力, 拓展财政工作的效益, 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二、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财政税收的制度不够健全

在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过程中, 税收的保障和税收工作的开展都需要有更加规范的制度保障, 制度的建设和发展需要相关的财政部门来保障, 所以, 如何做好财政税收工作, 提升财政税收的质量, 需要财政税收工作制度做保障。

就当前我国的财政税收工作发展情况来讲, 税收工作的整体制度建设还存在不健全的情况。我国财政税收的种类繁多, 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过程中, 整体面临的税收工作标准也会存在差异。不同的税种征收的标准不同, 在这样的情况下, 税收的制度也会因为不同税种, 不同的纳税主体而有不同的规定。财政税收工作的发展需要严格的, 规范的制度作为保障, 因此, 如果想要更好的规范税收工作, 提升税收工作的水平, 就需要在制度上下功夫, 不同的税收标准和制度的合理性还是非常必要的。目前, 我国的税收制度还不够健全, 税收工作的开展在不健全的制度下发展面临的问题比较突出, 受到的影响较大。

2. 财政税收工作缺乏有力的监督

税收工作直接关系国家财政, 税收工作开展的质量如何, 税收工作是否按照国家的标准和要求发展, 这些都是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因此, 在财政税收的管理过程中, 为了更好地保障财政税收的监督, 需要从多角度来实现。就当前情况来看, 目前, 我们国家在财政税收工作的监督方面做出的努力还不够, 一些财政税收工作中问题的出现, 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财政税收的监督力度不足, 整体的财政工作开展面临的压力也会增加。

此证税收监督工作出现的问题一方面表现在, 当前的监督力度有限, 整体的财政税收工作开展容易因监督不够而导致工作松散。另一方面, 财政税收监督还需要严格的监督制度, 切实的施行起来并不够严谨和规范, 因此,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 财政税收工作的监督做的并不够好。

三、做好财政税收工作的建议和深化改革的对策

当前, 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对财政税收工作的依赖程度正在不断加深, 如何更好地提升财政税收的作用, 提高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水平, 这对于我们的国家和公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针对当前我们国家在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未来,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提升国家的财政税收管理工作。

1. 健全财政税收制度, 切实落实到位

在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过程中, 制度的建立健全对于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是一个重要的保障, 为了更好的实现对财政税收工作的支撑, 未来, 在工作中, 应该首先建立健全财政税收的管理制度, 制度的建设应该从基本的财政税收情况入手, 提升财政税收的规范标准, 保障在财政税收工作中, 制度化的内容更加规范全面。为了更好地实现制度的建设, 国家应该在制度方面进行一些具体的改革, 顺应时代的发展, 针对不同的税种的征税标准和征税方式来确定征税的制度调整。

建立健全征税制度, 在具体的制度落实方面, 应该在财政税收工作的制度落实过程中, 增加考核的标准和制度, 对于财政税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具体的考核, 这样, 能够更好地规范财政税收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提升财政税收的整体水平。

2. 强化财政税收的监督

做好财政税收的监督, 就需要在财政税收工作之外进行规范的监督。为了更好地保证财政税收工作的制度推行, 和财政税收资金的公开透明, 未来在财政税收工作的发展过程中, 需要相关部门做好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对于财政税收资金的征收过程, 征收制度的推进以及征收的具体方式方式等等, 都能够公开透明的施行。此外, 对于财政税收工作的监督还需要从每一个人做起, 需要每一个人树立财政税收工作的监督意识, 提升监督的能力, 规范监督的整体效果, 这样, 财政税收的征收工作才能够更好的实现其应有的效果, 对于社会的贡献力才能够发挥出来。

做好财政税收的监督工作, 还需要相关监督部门落实监督任务, 执行好监督工作的要求, 以财政税收的整体监督标准来执行, 在落实标准的过程中, 也需要有更加规范和标准的考核, 约束和规范具体的监督人员监督力度, 做好对财政税收工作的制约和规范, 提升财政税收工作的整体效果。

四、结论

财政税收工作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保障, 应当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在工作发展中的重点, 当前, 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发展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未来, 国家要更加规范的做好财政税收的征收工作, 强化税收监管, 提升监督检查的力度, 更好地保障财政税收工作的发展质量, 更好地发挥财政税收工作的效益。

摘要: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国家财政的管理工作过程中, 财政税收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水平直接影响着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

关键词:财政税收,问题,深化改革

参考文献

[1]宁志杰.浅谈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J].中国市场, 2014, (11) :204-204.

[2]杨红梅.分析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J].现代经济信息, 2013, (7) :20-21.

8.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篇八

【关键词】电子票据 法律问题 建议

电子票据具有流转效率高、操作便捷、安全性好、交易方式灵活和存续期限长等多个优点,代表了未来票据业务的发展趋势。但与电子票据市场发展不相适应的是,目前我国电子票据的法律缺失,这既不利于电子票据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保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有可能会给整个金融秩序造成混乱。

一、我国电子票据业务发展的现状

电子票据在我国始于1996年,当时,从美国引进一台支票验印机,该机器的投入使用,使我国票据业务开始实现电子方式的自动储存和验印。2003年6月,我国开始运作统一的电子化票据市场服务平台,该平台实现了电子票据的报价、查询等功能。2006年,某银行推出了“票据通”业务,实现了票据业务与银行网络技术的有机结合。2007年6月25日,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借助支票截留技术,有条件地实现了支票的全国通用。2009年10月28日,人民银行正式启动电子票据系统作为票据业务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标志着电子票据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二、电子票据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电子票据涉及到的票据法问题

我国《票据法》规范了票据的流转、支付及签章等一系列问题,但其未对电子票据的有关问题及概念进行界定,尤其是对“签名”的概念,更是规定模糊,有关电子签章的效力问题在法律适用上也存在较大的冲突。《电子签名法》颁布实施后,虽然对“签名”的界定突破了《票据法》的限制,但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问题,相关法律的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子票据业务的发展。

(二)电子票据交易与税法的冲突问题

电子票据的发展与现有的税收法制规定矛盾重重,最明显的表现是关于印花税的征收问题,印花税的特点是在纸质凭证上粘贴税票,但电子票据不可能有纸质凭证,更无法实现税票粘贴。因此对电子票据征税遇到的困境之一就是没有法律上的支持和依据。电子票据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法律上空白,轻易实现逃税和避税。同时,由于法律缺失,导致税收管理部门审计、稽核难度大大增加,如果管理不当,甚至给某些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电子票据违法行为与刑法的冲突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实现了飞跃式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部分金融网络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由于电子票据业务具有无形性和虚拟化的特质,很容易被用来作为洗钱或者诈骗的手段,增加了金融业风险管理的难度。虽然我国现行刑法针对票据犯罪做出了一些规定,但是对利用电子票据进行犯罪的问题并无涉及。现行刑法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电子票据业务的发展。

三、关于电子票据业务法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显然,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电子票据业务的发展,为促进电子票据业务的健康良性发展,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予以规范。

(一)制定《电子支付法》

为了适应电子票据的电子化、网络化及无形化,需要对在票据交易实践中形成一些新概念进行规范和加以界定,比如电子签章、数据电文、网络发起者(接收者)等。这些概念在以前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提及。现阶段,如果单纯对以前的部分法律(如票据法等)规定进行补充完善,恐难以适应当前电子票据发展所带来的所有问题。只有制定一部完整的《电子支付法》,才能使电子票据业务实现规范化发展和有序发展。

(二)修订《票据法》

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特别是面对电子票据这一新生事物時,《票据法》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虽然《电子签名法》重新界定了书面形式的概念,对电子化签章的规定也更加科学合理,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与《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仍有不少矛盾冲突。所以,现阶段亟须确立电子票据的合法地位,对《票据法》的修订不仅要体现在对票据流转形式的重新定义,更重要的是应对电子票据的相关概念作出细致而明确的界定,以适应当前网络金融发展的环境和趋势。

(三)完善税法

当前,全球范围内电子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同样对我国的税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实践中,必须要完善现行税务法规,确保建立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使电子票据的税收工作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修订税法,应坚持中性原则,本着既要促进网络交易的发展,同时又能增加税收,还能有效防止逃税避税行为的原则进行改革。

(四)修改刑法

尽管《电子签名法》对部分电子犯罪做出了规定,但其远未能涵盖所有电子票据犯罪罪名和形式。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形式,电子票据犯罪具有较大的隐藏性和迷惑性,不仅给日常侦破工作带来困难,更对立法工作提出了较高的技术要求。现阶段,需要我们重新对电子票据的有关概念进行梳理和归纳,并积极探讨业务创新和政策突破的可行性,研究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且对电子票据业务发展有助推作用的新刑法。

参考文献

[1]李爱君,弋璘.我国电子票据法律问题研究[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5).

[2]汤标.论票据法相关理论与电子票据业务的冲突及其修改[J].湖北社会科学,2004(2).

[3]赵懿.对我国票据法案修正的探讨[J].金融电子化,2010(4).

9.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篇九

(2009-01-21 16:48:04)转载▼

标签:

财经

票据业务

票据市场

银行承兑汇票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近年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对于经济和金融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票据业务的发展,其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业务经营比较粗放,票据业务不具有真实贸易背景,风险意识淡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一些金融机构蒙受了经济损失,更使其经营信誉受到了极大损害。银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随着我国银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已经难以满足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票据业务作为一项新兴的中间业务,以它独特的优势占据了银行业务的一席之地,并逐步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与传统的一般贷款相比较,票据业务的独特性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其较低的风险性。票据贴现业务实质上就是一种特殊的贷款形式,一般贷款是到期后才收息,而票据贴现是先收息后放款,因此其安全性就大大增加;同时贴现是以票据作为抵押,到期后由承兑人承兑付款,从而降低了贴现银行的风险。其次是其较高的流动性。一般贷款的期限要半年以上,而且期限固定;而票据贴现的期限最长才6个月,大多数都在 1个月左右,甚至十几天,相对比较灵活。因此,票据贴现业务一方面很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短期融资的难题;另一方面,也增加了银行的盈利性,逐渐成为国内各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业务之一。

目前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势头强劲,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违规问题,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违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的原因分析

票据业务收费低、成本高,银行审查贸易背景没有积极性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只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一)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审批都集中在市分行,办理却在各支行,办一笔承兑汇票花费的各种人工费用、管理费用要高于承兑手续费。因此从实际操作和成本效益方面来讲,银行办理承兑汇票业务只能对贸易背景作形式上的审查,不会花大气力去调查企业是否有真实的交易,了解签发承兑汇票后企业的经营状况,但迫于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商业银行对贸易背景往往会作形式上的要求,但不会作实质上的审查。而且,银行审查贸易背景还会妨碍银行自身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目前在商业银行办理全额质押或 100%保证金业务的基本上都是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还有的是不符合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等经济组织之间经济往来没有正规的经济合同,经济往来往往是口头约定,或有一个简单的协议或合同,没有具体的金额、品种、质量、结算方式等内容,按规定这些不符合办理承兑汇票的 条件。如果商业银行把这些客户拒之门外,损害的则是自己的利益。

(二)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贸易背景非常复杂,银行在审查中不好操作。

1、经济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与实际付款日期往往不一致,银行若依据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与承兑汇票日期核对,交易真实性便不好判断,若不要求两者日期在约定的付款期内,承兑汇票开出日期则更不好确定,承兑汇票对应的合同也不好确定。

2、付款方式往往有多种形式,很多经济交易要求部分用承兑汇票,部分用现款,合同金额与承兑汇票金额不好对应,判断贸易背景也有困难。

3、合同规定金额与实际成交金额不一致,合同金额与承兑汇票金额不能对应,但又不能武断地认定该承兑汇票无贸易背景。

4、与上述情况相对应签订合同的企业,签发下笔承兑汇票所需上笔交易增值税发票到底应是哪一份便不好确定,要求增值税发票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该时问段内,企业会有很多增值税发票,有的是原来用其他方式付款的,或者同一份增值税发票多次使用,或在不同的银行使用,签发承兑汇票的银行控制不了。如现在企业在异地办理承兑汇票或办理贴现,即使银行要求增值税发票原件,企业也会采取同一份发票多次使用的办法,但银行往往只是形式上要求有复印件,企业便可多次使用同一份增值税发票。

5、交易合同形式多样,银行审查合同有困难。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又有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银行很难区分这些合同的真假。

(三)严厉的考核机制迫使商业银行违规操作目前商业银行都有严格的考核制度,为了完成考核任务,有的银行被迫采取曲折的形式来完成一些考核指标。

1、为完成中问业务考核指标违规办理汇票业务。时下各商业银行都规定有中间业务考核指标,但内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很低,各种金融创新产品使用率低。完成中间业务指标的渠道很窄,发展票据业务对商业银行来讲能时完成存款与中问业务两项考核指标,所以银行的积极性很高,但是否合规,银行则很少考虑。

2、为完成存款考核任务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实际操作中,银行为企业办理票据业务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吸收存款。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贴现吸收保证金存款和贴现资金存款。

(四)企业有利可图,愿意配合银行弄虚作假。办理票据业务对企业来讲有利可图,企业也愿意办理。

1、企业可以套取利差。现在各行执行的保证金存款利率为1.89%,而手续费为万分之五,利差为 1.85%。企业为了赚取差价,愿意到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2、便利企业低成本使用资金。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节约了财务费用,便利了商品交易。在票据管理宽松的条件下,企业把收到的汇票交给银行作质押,银行可以免收手续费,有的银行还对企业实行专人专车专班服务,直接在企业签发承兑汇票。有的企业根本不使用自己的资金,交易收进、付出的全是票据,因此好企业不使用银行贷款,主要靠签发汇票进行资金周转。

3、企业能得到额外收益。对大户企业,银行除在办理承兑和贴现时放松条件,往往还违反规定不收或少收手续费,降低利率贴现,并把承兑、贴现、存款、中间业务等综合算账,然后给企业一定的额外好处。

(五)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迫使银行违规操作近几年来,商业银行把票据业务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品种进行发展,票据总量增加很快,本地票据市场被分割后,有的金融企业把目光转向外地市场。随着竞争加剧,银行在竞争手法上也花样翻新,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银行违规操作。二,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票据业务的 日益发展,随之而来的问题 也逐渐增多。主要的问题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票据市场发展不平衡。

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目前票据市场只有交易性票据,而没有融资性票据。在允许的交易性票据中,也只是银行承兑汇票占据了绝大多数,商业承兑汇票由于风险较大而难被接受。从业务种类上来看,票据市场的发展极不平衡。

除此之外,我国各地区的票据市场发展也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及其他经济发达城市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借助宏观政策的支持,大力发展票据业务,进一步加深了票据市场的区域性特征。而中西部地区由于资金短缺,票据业务发展缓慢、滞后,也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票据业务管理缺乏严格规范。

目前,办理票据业务时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对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和现。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经办人员未严格审查产品购销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就为无效商品交易合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采用开新票还旧票的方式,对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出票人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超过商品交易金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为同一号码增值税发票办理多笔贴现等。(二)是在票据业务中还存在很多违规操作,如超授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和办理贴现;为背书不连续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不按规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近几年,商业银行虽然普遍加强了信贷管理,完善了内控制度建设,但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内部往往忽视风险防范,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无形中也弱化了央行货币政策功能的正常发挥。

(三)利用票据犯罪现象频率升高。

近年来,随着国内银行票据业务的扩展,利用票据作案的频率也随之升高,作案手段相应升级,有些地区竟出现了多达百人的票据诈骗团伙,票据诈骗形式也多种多样。一般银行票据风险分为两种,一种是外部风险,即不法分子直接伪造、变造银行承兑汇票,骗取银行资金,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损失;另一种风险来自内部,常常是银行内部人员和企业勾结,盗取信息,内外呼应作案。目前,内部风险已经逐渐成为银行防范的重点。

不法分子造假的环节层出不穷,主要有:私刻存款户预留银行印鉴、伪造保证合同、伪造核保手续文件、伪造对账单等。而一些商业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为了抢夺票据市场,片面地追求业务量,往往疏于风险防范,以致造成不良后果。

(四)商业银行鉴别票据真伪的手段落后、能力受限。

在实际工作中,客户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和大额交易合同,工作人员仅能够审查收付款双方是否是商品交易合同当事人,签发票据金额是否在商品交易合同约定金额内 对于印鉴,只能用肉眼去对比预留印鉴,没有专门的鉴别仪器,很难辨别真伪。

(五)市场过度竞争与投机弱化了票据业务收益,银行业整体利益受损。由于票据是一项集流动性、效益性和安全性于一体的业务,成为各金融机构竞争的焦点。各金融机构除了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下功夫外,最主要的竞争手段就是降低贴现利率,以较低的利率吸引客户。同时票据业务过快发展引发的贷款结构性变化。对传统贷款业务产生了经营替代。票据业务相对的低收益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整体信贷资产收益水平。

三,促进票据市场良好发展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及时总结经验,积极防范风险,努力保持票据业务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

(一)拓展票据业务思路,丰富业务品种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形式比较单一,基本上以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与转贴现为主,而对商业承兑汇票涉足较少。在西方发达国家,商业承兑汇票作为一种便利 结算和融资工具,占据了票据市场很重要的地位。在我国 当前的金融发展形势下,大力发展银行承兑汇票很有必要。首先,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的成本较低,银行可从中盈利;其次,通过商业承兑汇票这一载体可以对商业信用的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其三,通过授予企业签发资格,可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除了交易性的商业汇票,商业银行应尝试发展融资性票据。融资性票据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是以融资为惟一目的的票据,它实质上就是一种信用贷款。发展融资性票据可以优化金融机构的资产结构,使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当然,这要建立在优良的社会信用基础以及一定的市场规模前提下,同时防范风险也是极为重要的。

(二)加强监管、完善内控机制

首先,商业银行应加强对票据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票据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其熟练掌握票据的基本要素并学会鉴别假票,将假票拒之门外。其次,要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逐级负责,严格审查各个环节,杜绝经办过程中的不合规现象,确保票据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再次,要加强对业务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以防止内外 勾结、弄虚作假、协同作案的情况发生,从而减少票据犯罪的几率。

(三)建立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

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票据业务大多是由专门的中介机构来经营。由于票据业务 自身具有专业性强、业务连续 性强等特点,风险又比较集中,非常适合专业化统一经 营。同时,由专业的票据中介机构代理,又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成本,提高市场效率,有效地降低票据风险,从而减少损失。因此,对于刚刚起步的我国票据市场,应尝试组建统一的票据中介机构。

除此之外,目前亟待解决的是票据查询速度慢、环节多、被查询行不配合等问题,为此商业银行应尽快联手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票据业务信息登记、查询和监控系统,商业银行通过网络即可查询到票据的真伪,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四)严格建立票据业务专业化队伍,努力减少操作风险。

加强对票据业务人员的培训,使其不仅掌握了解我国宏观金融政策,具备营销观念和 责任感,而且熟悉票据信贷、结算、法律等多方面的业务知识。同时,要加大职业道德教育,防范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

(五)开发适应票据业务管理和发展的信息系统,应用高科技手段防范票据业务风险。要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对票据真实性的审核。以提高业务效率,降低业务成本,防范和化解票据业务的风险。

转载]分享:银行为什么喜欢做承兑汇票业务Romney 字体: 大 小换肤: 收藏

原文地址:分享:银行为什么喜欢做承兑汇票业务Romney作者:济南实习

Romney:一直听说银行喜欢做承兑汇票业务,理由是可以派生存款。但是对这个派生存款的过程一直不甚了然。偶然查到这篇年代较为文章,觉得解释的比较清楚,给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刚发布的中报也表明,银行承兑汇票一块,增速快于贷款增速,从本质上说,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变相的贷款,而且会使得存款虚高。(http://finance.qq.com/a/20060710/000562.htm)

金融时报 :规范银行承兑汇票 防范金融风险

近年来,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展很快,对于帮助企业融通资金、提高银行效益和促进票据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银行承兑汇票总量失控、超常增长的问题也非常严重,并蕴涵着一定的金融风险。

数据显示,2006年一季度末,全国银行承兑汇票余额约2.27万亿元,同比增长51%。银行签发了承兑汇票就意味着银行对购货企业承付货款提供了担保。一旦汇票到期购货方无力支付货款,银行必须无条件替企业垫付资金。从这个意义上讲,银行承兑汇票也是一种对外担保业务。任何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必须具备相应的担保能力。换言之,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净额加上其他担保性业务之和不得超过银行净资产。根据5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年年报公布的数据,2005年末,这5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净资产总额586亿元,而银行承兑汇票额余额4765亿元,减去2837亿元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净额1928亿元,超过净资产近1342亿元。

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些银行为了追求业绩,盲目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向企业收取高额企业保证金,从而达到增加存款业绩的目的。例如,假定某企业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贷款,银行完全可以对其直接发放1000万元贷款。但这种做法只能给银行带来1000万元的派生存款。因此,有的银行为了增加存款业绩,不直接对企业发放贷款,而是采取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办法,先让企业交纳1000万元的保证金,同时给企业签发一张面额2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然后银行再进行贴现。这种做法虽然仍然是给企业融资1000万元(不考虑利息因素),但银行存款的增长却放大了一倍。银行除了增加1000万元的派生存款外,还可以再增加1000万元的半年期保证金存款。这种现象尤其在一些急于扩张规模的中小银行最为严重,这就是目前为什么有不少银行热衷于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并导致银行承兑汇票泛滥的原因。这也使得目前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蕴涵着巨大的金融风险。

首先,造成大量不良贷款。据调查,目前各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平均保证金比例为45%,据此推算,在目前的2.27万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当中,银行承兑汇票净额约1万亿元。2005年,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为8.61%。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在目前1万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净额中,至少会造成861亿元的不良贷款。由于有些商业银行的财务报表没有经过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实际不良贷款率要高于报表数。

其次,造成银行存款的虚假增长。银行承兑汇票本来是一种支付和融资工具,但现在已经变味,成为各银行增加存款的手段。2005年末,上述5家股份制银行全部存款增加3679亿元,其中,保证金存款增长占到33%,最高的一家银行达到64.8%。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已经成为目前商业银行的一个普遍问题。

再次,造成票据市场虚假繁荣。目前票据市场空前火暴,根本原因就是银行承兑汇票失控。银行承兑汇票是票据市场的源头,1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带来几倍、甚至几十倍的票据交易量。2005年,全国票据市场交易量约63000亿元。如果把银行承兑汇票总量控制在银行净资产额以内,全国票据交易量预计将减少40%左右。规范的票据市场应当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并存,并且以商业承兑汇票为主。

此外,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会产生派生存款。上述5家银行超量签发的1000多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如果按照最高准备金比率8%和现金漏损率20%计算,最少可产生4600亿元的派生存款。可见,超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一方面增加货币供应量,一方面还会造成银行流动性过剩的假象。

更主要的是,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也出现了大量的违法犯罪案件。近年来,银行承兑汇票领域成为金融犯罪的高发区。2006年2月11日,中国银行双鸭山市四马路支行爆出涉案金额4.3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2006年6月,中国银行河南沈丘支行再次爆出1.4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大案。犯罪分子以虚假承兑协议、提供虚假保证金,骗取银行承兑汇票1.4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违法犯罪案件频频发生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泛滥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银行承兑汇票总量得到应有的控制,银行承兑汇票的案件必然大幅度下降。

因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做出相关规定,合理控制银行承兑汇票的总量,防范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

另外一则刚发生的新闻在这里:(http://finance.caijing.com.cn/2012-09-05/112106851.html)银行表外业务增速15%超信贷 华夏民生增速超20%

财经网专稿】 记者 赵君在目前去杠杆进程中,银行表外业务并未降低。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上半年,中国商业银行表外加权风险资产为7.53万亿元,较上一季度增长3441亿元。其中,上市银行表外加权风险资产增速在15%左右,超过了同期信贷增速。

表外业务虽一般暂为债权债务,但随时可能转变成为事实上的资产或负债。根据记者统计,民生银行(600016.SH/1988.HK)、华夏银行(600015.SH)表外项目“信用承诺”较去年末增幅最大,分别增长20.60%、20.61%。两家银行的仅承兑汇票就分别达5784亿、2864亿元。而平安银行(000001.SZ)、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兴业银行(601166.SH)、招商银行(600036.SH/3968.HK)等银行增速也都在15%左右。

这一增速也超过了上半年各银行6.5%-14.1%的信贷增速。相比之下,四大行表外业务增长较慢。

来自央行《2012年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仍然多于上年同期。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为7.78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35亿元。而这其中,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6089亿元,委托贷款增加4827亿元,信托贷款增加3432亿元。信贷缺口已经由表外填补。

某四大行信贷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银行承兑汇票派生存款早已是万金油。今年上半年,民生银行承兑汇票比上年末增加1158亿,而开出信用证增长2.17亿元,开出保函增长2.15亿元。

而其他几家上市银行承兑汇票的增长情况为:华夏银行增长687亿元;中信银行50.80亿元;平安银行655.33亿元;光大银行586.43亿元;浦发银行1228.75亿元;招商银行461.48亿元。数家银行的承兑汇票在表外项目中都增幅第一。

“银行对于存款业务的依赖也是承兑汇票持续增长的根源。”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而地下钱庄、影子银行依靠保函保证金存款以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等将存款无限放大。

2012年上半年,民生银行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由去年末的2.86万亿元上升至3.37万亿元;兴业银行表外风险敞口亦是由4582.41亿元上升至5347.51亿元。

银信合作业务气势不减。在兴业银行刚刚公布的2012年中报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信托计划为142.09亿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受益权类为2125.51亿元;“应收款项类投资”中资金信托计划为548.47亿元。

而对于城商行而言,贷款业务则严重集中在保证类贷款担保方式。而城商行的贷款又以小企业居多,在倒闭潮之下,担保方的保证质量亦存忧。

10.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篇十

一、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内部审计机构不够健全

我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不合理现象仍有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少企业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公司管理层,有的企业与财务会计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有的在财会部门内设审计人员,有的干脆不设审计机构和人员。集团公司内部的各审计机构之间缺乏相互交流,只服务于自身企业。有的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处于平行的地位,致使许多内部审计流于形式,缺乏自身应有的地位和威信,无法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内部审计应用范围受限

内部审计的范围受限主要表现为时间受限和空间受限。第一,时间受限方面,内部审计应该是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之中,事前、事中、事后都应发挥其职能,但现阶段我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大部分时间用于事后监督,用于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控制时间较少,甚至为零。第二,空间受限方面,内部审计本是一种综合的审计活动,包括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内部审计仅仅局限于财务表层,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审计涉及较少,更关注的是财务账表数据记录的真实性,很少着眼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更谈不上增加企业价值和改善组织运营。范围受限使得内部审计只停留在早期的职能即监督评价上,未能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即增加公司价值和实现整体目标,从而影响到集团公司的发展。

(三)内部审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内部审计人员能否完成好其使命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内部审计人员是否具有足够的知识、技能和职业判断水平,是否熟悉企业业务活动和流程,是否具备与他人沟通的技巧等。目前,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不能适应集团公司新业务发展的现象较为普遍。一方面是我国的内部审计起点晚,缺乏对知识结构层次高、全能型人才的培养,具有专业资格证书比如ACCA,CPA 的人员仍占少数;另一方面是目前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来自于企业财务部门,缺乏专业性,视野不够开阔;第三是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不够重视,缺少专业性、系统性的训练;第四是内部审计人员上升空间有限,阻碍了优秀人才进入,致使高素质审计人员流失严重;第五是由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内部审计人员往往容易被误解,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使审计人员常常在不顺心的状态下工作,易感觉到实现自身价值的困难。

(四)存在不利的内部审计环境

内部审计要求的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而中国历史上“权利凌驾于一切”的思想根深蒂固,在经济领域中也成为潜规则。导致了内部审计不易于被领导层所接受,甚至被排斥,被认为是在“鸡蛋里挑骨头———故意找茬儿”。有的集团公司为了省力省时,把内审精简并入财务部门,没有给内部审计人员营造一种宽松的工作环境。

二、完善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对策与建议

(一)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体系的构建应适应内部审计职能的转变,即从查错防弊职能向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职能转变来构建。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应结团特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准则、指南要求,紧密围绕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工作需求,制定适合集团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二)扩展内部审计应用范围

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导致集团公司中出现各种不同的问题,内部审计不能只停留在财务会计领域,应扩展到企业经营和管理各领域。内部审计工作不仅仅是前期的监督职能,更应该具备确认、咨询和增值的功能,其工作的范围要贯穿集团的整个业务流程,渗入到每个职能部门中;不再仅仅局限于财务会计工作,更要考虑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公司治理效率方面;不再仅仅是一个公司的经营过程,还要检查各个成员与公司之间的往来交易;不仅是资金使用效益方面,还要评价其他资源,文化管控等方面的建设。在审计时间点上,事前、事中、事后审计一并重视,相互辅助来实现降低内审风险,把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内部审计人才培养

审计范围的扩展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出了更高要求。集团公司应根据内部审计人员结构制定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的培训。对从财会类调职过来的富有经验的财会人员应着重加强以审计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公司可以委托专业性审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培训考核;对于具有专业知识和资格的新人,可以采取轮岗制度,先在业务部门工作一段时间后再就位,有利于熟悉集团公司业务范围和工作流程;对在岗内部审计人员要加强继续教育培训。除公司在吸收新鲜血液要严格把关,不仅仅局限于财务与审计专业,还应该考虑与集团公司相关业务内容的专业人才,也可以从集团内部各部门、各单位要选调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充实到内部审计机构来。

(四)营造良好的内部审计工作环境

11.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篇十一

[关键词] 社区(村)干部;离任离任;审计;处理建议

为规范社区(村)集体经济管理,维护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利益,夯实社区(村)组织换届工作基础,扎实推进社区(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社区(村)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适应新时期社区(村)改革、发展、稳定,保护集体资产、维护群众利益,加强社区(村)基础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是解决干群矛盾、凝聚民心、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一、兰城街道办事处基本情况

兰城街道办事处是保山市隆阳区18个乡镇(办事处)之一,成立于2005年11月,位于保山城南片区,辖区面积39.39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办公点距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点有3公里,地处市、区两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5个城市社区、2个农村社区,107个小区居民小组。2009年末,有耕地面积6649亩,其中:田6083亩,地566亩,农村人均耕地面积0.45亩。有常住人口9.0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62万人,农业人口1.46万人,非农业人口5.15万人,2009年兰城街道实现生产总值50457.6万元,增长率4.7%,人均GDP7649元,增长率2.8%,工业总产值58172万元,下降率9.4%,农业生产总值5296.5万元,增长率12.1%,农村经济总收入31836万元,增长率8.74%,农民人均纯收入3544元,增长率16.77%。

为严肃社区(村)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真正选好配强社区(村)组织班子,在兰城街道成立之初,街道党工委要求农经站对社区(村)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把清理结果向群众公开。2004年换届选举时农经站根据街道党工委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7个社区财务审计,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历时20天,审计单位3个,合计各项账目44套,包括各社区(村)、组、计生、水电、老年协会,土地等账目;审计资金18764万元,违纪金额3万元,违纪单位1个。

二、离任离职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离任审计作为换届选举的一个工作环节,审计时间较为仓促,离任审计任务繁重,农经站作为基层审计机关力量薄弱,离任干部任职时间长,审计时间跨度大:凡离任干部任期至少三、五年,造成审计时间跨度大,大大增加了离任审计的工作量,离任审计结果往往急需在短时间内提供,而基层审计机关人员编制有限,专业人员少,审计力量不足,在短时间内难于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任务,使离任审计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受到了一定影响

(2)前任干部离任时财务交接不规范,遗留问题多:未交明白底,未接清楚帐,责任不易分清,给离任审计带来了很多困难;有的离任、新任双方财务交接不彻底,使一些问题未能在交接中予以认定和查明。

(3)“先审后离”的原则得不到坚持,审计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先审后离”的离任审计原则得不到坚持,大部分情况下是先离后审,即已决定了被审计人是连选连任还是离任(落选)等情况下进行的审计。当有人连选连任时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人员就会认为,反正已经确定其职位了,走走过场,应付了事,如果过于认真还会得罪人,弄不好还会遭到报复。当有人离任(落选)时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人员就会认为,都是离任(落选)的人了,别再给他过不去了,搞不好别人还会说三道四,简单审计一下,出个报告算了。更为常见的是,反正是别人已经决定的事情,我们的审计结果无关紧要,左右不了大局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没有了责任感,很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2.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村集体财务管理缺乏严格的内部控制手段,村会计队伍不稳:“一任领导、一任会计”现象较为普遍,业务人员更换频繁,账制不健全,账、据、凭证不规范。白条入账多,不合法凭证报账,手续不完备票据进账,科目设置不全,造成账目混乱。

(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部份居委会财务没有认真按时结算帐,经费开支审批手续简单。多人收钱,多人管钱,多人用钱,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坐收坐支问题比较突出。

(3)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理财小组没有发挥作用:大部分社区(村)票证管理、合同签订、基本建设及财务审批制度不够规范,财务公开制度执行没有完全到位,财务的公开还流于形式,存在公开不全面,公开不及时。

三、针对存在问题做出的处理建议

1.审计工作方面

(1)加大对离任审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都能正确认识,全方位支持、配合审计部门搞好这项工作:尤其要教育离任干部和新任干部,严格遵守离任审计制度,离任的要给自己留个清白,给他人交个明白,接任的同志更要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国家财产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审计工作,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保证自己接一个清楚帐,减少遗留问题。

(2)严格审计程序,使离任审计真正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审计前,由相关部门召集被审计单位的新任领导、财会人员和被审计人员及审计工作人员开协调会,制定工作方案,公布审计时间、内容、程序,强调纪律,对新任的领导和被审计对象提出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工作的明确要求。在审计中可以考虑引用审计公示制度,即审前、审计过程及审计结果公示。遇到问题时,审计人员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由纪检、组织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回顾多年农村审计工作,特别是在群众群体上访期间,做好审计工作,确实做到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在农村财务审计中推行审计公示制更有说服力。按照群众的意愿,由群众推选出1至2名懂财务的村民代表或上访群众代表直接参与到审计工作中,让他们亲眼目睹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的整个过程。这样做既有利于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又可以消除他们担心审计人员包庇村社干部的心理顾虑,同时,还可以就农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3)落实审计结果,严格审计处理:凡是审计出问题的,对责任人要坚决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处理,该诫勉谈话的由组织部门进行诫勉谈话;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该依法处理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能迁就照顾。

2.财务管理方面

(1)健全和完善社区(村)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制定以及完善社区(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集体经济收支预决算、票据领用核销管理、财务限额审批报批等程序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杜绝收入不入帐,防止多人收款现象,对公益事业要量入而行,不得举债搞建设,对因特殊需要借款的,由村两委提出方案,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落实还债来源、时间后方能举债;同时,建立重大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特别是集体的耕地、山林、水面、商铺等承包项目招投标、添置大宗财产、举办各项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两委集体讨论拟定方案,经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实行公开招标,并签订规范的合同。

(2)加强社区(村)财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建全和完善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完善村(居)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途径。要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把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应该不断完善,使民主理财能真正发挥作用,财务公开能常公开、真公开,做到一事一公开、逐笔公开,决不能搞含糊其辞,糊弄群众的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体现和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村(居)民自治主人翁意识。

(3)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规范财务管理:村(居)委会干部、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加强对政策法规及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和重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完善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特别要抓好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健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流程规范,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需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加盖“已审同意入账”条章,在帐前单据由农经站审核把关,再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错账追究制,坚决杜绝白条子顶库,白条子进账,不合法凭证报账、手续不全票据进账等违法行为,违者追究财务人员责任。

四、结论

12.我国审计收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篇十二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发展, 我国的审计市场也日益完善并发展起来。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在经济发展中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也日益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的是一种金融中介服务, 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服务应该是高质量的, 在执行中应该具有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审计市场包含很多复杂的影响因素, 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收取的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会影响审计的质量, 一方面审计收费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另一方面审计收费是注册会计师用以支付审计人员报酬及其他审计成本并获取利润的重要来源。通过研究审计收费可以使我们了解审计行业及审计市场, 而且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审计收费的研究, 了解和认识审计市场的竞争, 发现审计市场是否存在低价竞争以及是否存在审计意见购买等违法行为, 进而进行有效监管, 并且制定出合理、科学的收费标准, 促进我国审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树立注册会计师的良好形象。

二、我国审计收费现状分析

(一) 审计收费的标准不统一。

在西方很多国家, 公认的审计收费标准是执行审计工作所花费的工作时间, 而且不同级别的审计人员收费标准也不一致, 一般来说被审计单位的规模越大, 完成审计工作所花费的小时数越多, 审计收费越高;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越高, 而且越需要级别高的审计人员, 审计收费越高。审计风险与审计工作小时也是显著正相关的关系, 即与审计收费是正相关的关系。

我国的审计收费标准很不统一, 主要有参考“业务约定书”、参考审计工作量 (或资产规模) 、参考各地收费标准或者行业平均水平、参考公司章程或不高于事务所内部价格, 这些标准本身就不统一, 因此以此为参考的审计收费也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如参考“业务约定书”来制定审计收费标准, 但是我们很难从上市公司年报中发现“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 因而我们也无法判断他们的审计收费是否合理;再如参考各地收费标准或行业标准来制定审计收费标准, 但是地方标准的制定也是不统一的, 有的地方标准是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 而有的地方标准则是地方物价部门制定的, 有的选择公司总资产, 有的则选择销售收入来衡量工作量。总之, 我国审计收费的标准不统一。

(二) 审计市场缺乏有效的发现机制。

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历史短暂, 仍属于“新兴市场”, 存在着法规不健全、惩罚不力、监督不严、市场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操纵股市、内幕交易和欺诈行为频频发生。诸多问题使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 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做假严重, 其中很多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协同上市公司做假。然而, 由于缺乏有效的发现机制, 这些问题并没有充分暴露。

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 会计师事务所也不例外, 他们也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且审计委托人与注册会计师之间又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此时, 审计业务合约的代理人, 即注册会计师由于具有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更高的专业技能, 处于信息优势, 而上市公司则不具备这种优势, 他没有办法去评价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是高质量的还是劣质的, 因此无法发现注册会计师是不是减少了审计程序, 降低了服务质量。而审计报告的使用者, 大多也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 更无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因此事务所会利用他的信息优势做假来获取利润。

(三) 恶性低价竞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增长很快, 尤其是加入WTO以后, 国际事务所进入我国审计市场, 更加剧了我国审计市场上业务的竞争。审计市场上的业务量是有限的, 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强夺业务就选择低价竞争, 尤其是我国在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后, 破产一个企业, 事务所就少了一个客户, 而且很多国有企业在改革后成为私营企业, 而有些地方没有强制要求私营企业一定要进行审计, 所以审计市场业务的争夺就更加激烈。

在事务所的选聘方式上, 有的上市公司以价格为选取标准, 所谓“低价者得”。从眼前利益看, 低价的审计服务为企业节约了很多成本, 但从长远来看, 我们会发现很多负面影响。因为审计服务这种产品是一种特殊的产品, 它是先确定服务的价格后提供服务, 然而由于上市公司与事务所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在审计服务完成后, 上市公司不能像检测其他产品一样检测审计服务是否合格, 因此也不可能不按约支付审计费用。而事务所由于收取的审计费用过低, 就不得不降低审计服务的质量以降低成本, 减少审计工作程序, 缩短审计工作时间。

三、我国审计收费现状原因分析

(一) 审计市场缺乏自发性需求。

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 Wallace (1987) 总结出了三种审计服务需求的假设:监督假设、信号传递假设、保险假设。虽然监督假设、信号传递假设、保险假设都表明审计市场有自发性需求, 然而在我国的审计市场中却缺乏自发性需求。我国现阶段的审计服务需求主要体现为政府的强制性需求。上市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不充分, 因而不愿意为审计服务支付高额的费用, 只是想达到政策强制性规定的最低需求即可。

在一个有效的经理人市场, 管理人员工资应该与其经营管理能力相联系, 管理人员是否能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是一个衡量标准。而在我国的A股市场上, 大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 其管理人员的任命方式也沿用原国有企业的方式———政府任命。政府任命这一选拔方式存在许多弊端, 对于上市公司管理层来说, 他们不需要用经营业绩来证明他们的经济管理能力, 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的好坏跟他们的关系不大。上市公司管理层追求的利益与审计服务的目的毫不相干, 所以他们聘请事务所进行审计无非是为了满足最低的政府强制性需求, 谈不上是自发性需求。

(二) 法律诉讼风险低。

在西方国家, 审计行业面临很高的法律诉讼风险, 一旦出现审计失败就会支付高额赔偿。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对审计进行监督, 如《注册会计师法》、《刑法》、《证券法》、《公司法》对注册会计师违法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惩处都有规定, 但这些规定仅限于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暂停执业资格。在审计实务中, 由于起诉主体法律规定不明确, 对法律责任缺乏具体界定的依据, 诉讼起点高等原因, 导致了审计人员并没有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这就降低了审计人员在执业时的审计风险, 审计人员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责任出现了不对等, 而这种不对等将扰乱审计市场的秩序。

虽然在2002年1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求法院受理和审理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市场上的民事纠纷案件, 但这个通知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因为这个通知的前置条件很多, 不仅使诉讼的时间延长了, 而且还增加了起诉人的诉讼风险, 起诉人在高诉讼成本与低收益的情况下只好放弃起诉。我国审计市场面临的法律诉讼风险较低, 这将影响审计市场的发展, 影响审计收费的均衡状况。

(三) 审计收费披露不充分, 透明度不高。

中国证监会与2001年12月24日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 (以下简称《问答第6号》) , 并在2001年修订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中, 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将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作为重要事项加以披露。总体上看, 中国证监会的该项新增信息披露要求得到了普遍的执行, 当然这只是在最起码的规则层面上执行。

根据《问答第6号》, 上市公司披露的报酬决定标准比较笼统, 多为形式上的或主观性较强的原则性标准, 有用性不强。绝大部分公司将报酬决定权直接交给董事会或总经理, 这就说明了我国审计收费模式的主导者是公司董事会。有的公司披露其报酬决策程序是在公司年度审计结束后, 由公司董事会视审计结果提出议案。显然, 在由董事会控制的报酬确定和支付程序下, 审计独立性将受到重大威胁。在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独立董事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的环境下, 《问答第6号》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具有公司治理职能的人或机构的意见缺乏明显效果。

四、规范审计收费的建议

(一) 完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方式。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方式分为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合伙制的事务所对其提供的审计服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制的事务所对其提供的审计服务只承担有限责任, 赔偿额以其出资额为限, 这就大大降低了有限责任制事务所的法律诉讼风险和赔偿金额, 不利于事务所对其服务后果的重视, 降低了审计质量。而我国目前的事务所大多是有限责任制的组织方式, 这种方式不利于审计市场的发展, 所以应该对事务所组织方式进行改革, 逐渐推行合伙制, 使事务所认识到其所承担的无限责任的风险, 从而使其放弃降低审计成本达到短期盈利的行为, 有利于审计收费的均衡发展。

(二) 完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相关信息披露规则。

在审计及相关服务收费问题上, 对审计独立性具有潜在影响的因素包括很多, 如报酬决定权的归属、报酬的确定标准、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欠费金额、非审计服务的提供及其定价、差旅费等的承担方式, 乃至礼品、招待及其他货币收益。《问答第6号》几乎涉及了上述因素中的大部分, 然而过于完美的规则设计在客观上难以得到普遍执行。一方面过细的披露要求显然与年度报告中本已非常繁重的其他重大信息披露不相称、甚至发生冲突;另一方面某些信息披露的结果往往千篇一律, 流于形式。

从规则修订的角度看, 一方面可以按照成本收益原则考虑取消那些很可能流于形式的信息披露要求, 因为此类信息的披露与否并无碍于制度设计和理论研究;另一方面, 有必要强化对某些具有突出需求和使用价值的信息披露要求, 并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过程中出现的混淆或模糊之处。

(三) 制定适合全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的指导标准。

我国审计收费标准不统一, 不利于审计收费的均衡发展。应制定一个适合全国的标准, 使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收费时有规可依, 这就需要财政部、中注协、物价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一个指导标准。这个指导标准适用于全国, 但考虑到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 允许审计收费在指导标准的一定范围内浮动, 但是不得低于指导标准的最低下限, 这样就能有效防止事务所之间的恶性低价竞争。我国的审计收费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明显偏低, 考虑到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趋势, 应该适当提高审计收费标准, 改善我国审计收费偏低的状况。

(四) 促进事务所规模化发展, 努力培育事务所的声誉机制。

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是显著正相关的, 国际“四大”与国内“十大”收取的审计费用高于其他所。随着我国审计市场的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在迅速增加, 但是规模都不大, 难以与国外知名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相比。因此, 培育规模大、质量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的发展趋势。大规模的事务所很注重自己的自身形象, 形象是审计服务质量的象征, 提高了自身形象也就提高了与国际事务所竞争的能力。

与此同时, 有必要在审计行业推广诚信制度, 并制定一个评级制度, 对优秀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执行级别更高的审计收费标准, 促进事务所之间开展良性竞争。诚信建设是一个长久的过程, 事务所的品牌效应也非短时间能建立起来的, 优秀的事务所应该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 应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这就需要信誉评级机构制定具体的评级标准, 并经常对全行业的诚信状况进行调查, 向社会公众公布其调查情况, 使事务所的级差效应得以充分发挥。

摘要:我国审计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 与审计制度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相比, 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就审计收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 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审计收费,问题,规范,建议

参考文献

[1]蔡吉甫.公司治理、审计风险与审计费用关系研究[J].审计研究, 2007.3.

[2]郭葆春.我国审计定价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9.1.

上一篇:诗歌朗诵串词专题下一篇:加快发展我县农村公共事业的对策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