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课程论文

2024-09-16

知识产权课程论文(精选10篇)

1.知识产权课程论文 篇一

论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市场上有关计算机的软件也越来越多。然而伴随着软件产业的迅猛发展,软件产品带来的经济价值之大诱发了许多人越过授权而直接进行销售、使用或传播,严重侵犯了软件开发者的著作权。

目前,计算机软件可以享有多种法律保护手段,但是对于大多数的软件而言,一般都能得到的是著作权法保护。因此,著作权法俨然是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最普遍、最主要的一种法律形式。但是如何对计算机软件这一崭新形式的劳动成果给予充分的保护还是值得探讨的。本文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角度出发,结合国内外在软件著作权保护方面的现状,论述了我国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上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自己关于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相关建议,以保护软件制作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推进软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软件;著作权保护;问题;建议

前言

对计算机软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发源于上个20世纪60年的,当时美国国家专利局同意对有效地计算机软件进行专利的保护,而所谓的“有效软件”仅仅指能够在硬件上运行并有实际作用的软件。

随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逐步发展,软件技术给开发者所带来的收益快速增加,各国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增加,并体现在法律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的并且非常容易被人复制传播的、以智力劳动成果为主要部分的劳动成果。这种劳动成果虽然有其特殊性,但是在需要对其专利权进行保护这一方面来说,同其他类型的劳动成果是一致的——只有对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进行了严格的法律保护,才能保证软件开发者能够从其劳动成果中获取收益,能够激发计算机软件从业人员开发、创新、创造的积极性,才能保持软件行业持久的活跃和发展,在促进本行业进步的同时更能够推动社会的发展。

计算机软件的研发、编写是一个持久的、耗费大量脑力活动的、具有强烈的创新性的工作,属于复杂的社会劳动范畴。而复杂的社会劳动范畴所能带来的社会收益是难以估量的,一个成功的计算机软件所带来的社会生产力提升的潜力是无限的。因此,保持计算机软件开发人员的活跃性、积极性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同时,计算机软件易于复制传播的特性也导致软件作者的对其劳动成果的产权十分容易遭到侵犯,受到的经济损失也往往十分巨大,从而会极大地降低软件作者进行推陈出新的积极行,严重损害行业的创新能力,甚至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变革和发展,延缓新型、高效的社会方式的产生,影响人类文明的进步。因此,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全面而且有效地知识产权保护,是为推动软件行业持续发展、推动科技持续进步所必需的。

1.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概况

1.1计算机软件的概述

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的灵魂,是计算机应用的关键。如果没有适应不同目的需要的计算机软件,人们就不可能将计算机广泛地应用于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科研、教育等几乎所 以领域,计算机也只能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计算机软件技术作为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一,已成为信息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发表的《保护计算机软件示范法条》中,将软件的概念定义为:计算机软件不仅包括软件的程序代码本身,而且应该将该程序代码中的语句说明部分和软件作者为了便于用户使用软件而编写的所有辅助资料等。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作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知识产品,计算机软件必须具备原创性和固定性两个条件,即该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受保护的软件必须固定在一定存储介质上,如磁盘、磁带等。仅存在于软件开发者脑中的设计理念并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 3 条规定了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类型,其中第八项为“计算机软件”。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 8 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等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或者转让他人行使部分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任何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者转让其权利的情况下行使以上权利,将构成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1.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模式选择

目前,世界各国对计算机软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分别是版权保护(即著作权保护)、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其中,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方法被大部分国家采纳。

在国际范围内,软件受著作权保护已然成为事实,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除了软件本身的可版权性以外,还考虑到著作权的即时性、广泛性等特点可以简单方便地使大多数软件作品处于著作权法的保护之下。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历史较长,己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保护体系和国际著作权保护网,可以使软件权利人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保护。此外,虽然当今世界各国倾向于用著作权法保护软件,但有不少国家是迫于美国等软件产业发达国家的压力,为了尽快与国际接轨,才选择著作权法作为保护软件的法律制度。正如波普尔所说:“我们绝不可以因为一个一般解释符合于所有的记载,就认为它已经被证实了。”[1]

各国在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已经明确意识到,把软件纳入著作权法进行调整并不具有天然的合理性,更多的是少数国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强行推销制度的结果。

总体而言,赞成用著作权制度对软件进行保护的理由主要有:人不能直接阅读软件并不妨碍软件成为作品,录音、录像作品和视听作品同样不能直接阅读;具有实用功能不妨碍软 件成为作品,地图同样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即使采用专利制度,同样不能满足保护软件“思想”的需要;国际传统的著作权制度正在自动和有效地保护各种作品,而建立全新的国际制度来保护软件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保护外国作品不一定不利于本国,如果外国作品不受保护,本国人就会倾向于使用外国作品而不使用本国作品,从而不利于本国发展。

[2]1.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现状

1.3.1 国内软件著作权保护现状

我国的软件产业起步较晚,政府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有待改善,很多企业也因为侧重于技术问题而无暇顾及知识产权管理。此外,社会对盗版软件的使用和传播监督力度较小,软件著作权侵权愈发普遍。

当前我国在对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上主要以著作权、商标权、合同法及专利和商业秘密等形式实现,而最主要的就是以著作权的形式实现。计算机软件作为专利形式保护还必须和计算机硬件结合在一起,单纯的计算机软件本身并不能作为专利得到保护。因此,我国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仍处于一个较为薄弱的地位,这也是导致我国的软件产业的发展在全球软件行业内相对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软件的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得软件开发整个过程中各个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不能实现平衡。对于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主要涉及非法复制和传播,这使得软件的构思者和开发者开发新的软件的积极性会受到极大的打击,极不利于软件行业的有序稳定发展。

[3]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版颁布至今,已有 20 余年,我国一直积极致力于著作权保护的工作。我国国内的法律法规以及同外国签订的不同层次的规范性文件中,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有关的法规有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美两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 等等。近年来我国著作权保护也取得一定成就,2010 年第一季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5938件,同比增长14.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 7 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 11 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27 件;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登记 814 件;查询软件登记档案 2150 件;法院查调档 16 件;法院查封软件 1 件;软件源代码封存保管1件。

[4] 1.3.2 国外软件著作权保护现状

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最初在 20 世纪 60 年代由德国学者提出,引起了各国的广泛关注。各国学者就此提出了多种保护方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也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于1978 年发表了《保护计算机软件示范法条》,并于 1983年提出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约》草案,以期建立软件的国际保护制度。

美国版权局早在1964年已接受计算机程序进行版权登记。当然,仅仅进行了登记并不能使其得到版权保护,但版权局内有识之士认为,计算机程序具有足够的独创性,可享有版权。但那时美国并无版权法,甚至于1976年10月19日颁布、1978年1月1日生效的《版权法》对此也无规定。

到1980年12月,美国修订了《版权法》,正式把计算机程序列入版权法保护的范围,从而结束了美国法院有关计算机程序是否属于版权法客体的争论。修订后的版权法第101条给计算机程序作了如下定义:“计算机程序是为了产生某种结果而直接或间接地用于计算机的一组语句或指令。”由于这个定义仅对计算机程序作了一个抽象的概括,具体哪些内容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计算机程序,就有待于美国法院在判例中作出解释了。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美国对权利主体的规定比我国立法更细致。对合作开发、受雇佣开发等权利的归属都做了规定。保护范围方面美国与我国类似,著作权法只保护软件作品的表现形式而非设计思想。美国立法比我国先进还体现于对数据库的保护。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后,美国对数据库知识产权的保护已有相对完善的体制;而我国的数据库行业才刚刚起步,虽然学界对此已有诸多争论,但实质性的立法尚未出台,只能将数据库作为汇编作品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之中。在保护期限方面美国比我国更久。这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在著作权人权利方面美国法律中并无身份权一项。在侵权救济中,因美国属于英美法系,大量的司法判例极大的丰富了其救济的手段,远胜我国。

日本亦采用版权保护主导的保护手段,但对软件的专利申请有专门的审查机制,此点优于我国。通过专利申请而取得软件专利的数量也远远超过我国。日本IT业较之我国发达,专利保护功不可没。

欧洲各国除德国于版权保护中包含对软件的相关文档的保护外,其余各国皆与我国类似。欧洲各国认为软件设计思想即算法属于自然科学不应归于专利,因此没有对软件的专利保护。不过各国皆认为承载了某种特定软件的设备应归于具备新型功能的发明因而可以实施专利保护。在数据库的保护方面,欧盟早已通过单独立法对数据库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其进步 [5]性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

从近来发达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判例来看,这些国家都有缩减保护范围、防止垄断的倾向。而发展中国家软件行业的一个普遍现象是:相较于花费高昂的正版软件,普通公众更乐于选择价格低廉的盗版软件。因而发展中国家立法保护相对都较落后且宽松。然而这种现状会导致国家之间的摩擦和冲突。要改变这种现状还需要发展中国家在立法时注重各方面的平衡。

2.我国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软件保护带来的知识产权问题

软件的特殊性给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其中第一个问题在于软件极易被复制和改编。软件本身的可复制性决定了软件可以很容易地得到广泛传播和有效利用,从而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但软件开发技术要求高、成本高,软件复制则非常容易、成本低廉。软件开发必须经过功能限定、逻辑设计和编码三个步骤,而开发软件又必须具备相应的物质和技术条件,有充足的资金和良好的开发环境。软件的复制则是把软件转载于有形物体的行为,其成本相对于开发成本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且,软件的程序代码比较容易从一种计算机语言转换为另一种计算机语言。没有多少人会否认有必要制止这种直接复制和直接翻译的行为,因为这类行为将从根本上动摇开发者开发软件的积极性。

然而,应当给予软件制作者哪些权利是难以定论的。对软件进行分解是反向工程的一部分,问题是用户有分解软件的权利吗?当开发者认为源程序的大纲及一部分程序是开发方案的一部分时,问题就更复杂了,因为即便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开发过程,也可能产生相同的程序大纲,某些情况下甚至源程序也相同,此时是否应该授予软件权利人制止其他人使用相同的源程序,以及相同的程序大纲?是否应该保护软件为用户所接触、感受到的外在部分?新算法是否受保护?与软件联系在一起的用户界面是否受保护?装置了人工智能的专家系统该享有什么样的财产权?

[6] 2.2 软件著作权保护方式存在缺陷

从整体上来说,目前世界各国在保护计算机软件的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模式是版权保护和专利保护,二者存在着本质区别: 对于版权保护来说,软件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自动获得保护,著作权人取得人身和财产权利,以上的权利属于排他权,权利效力较弱,然而其获得保护的条件比较宽松,只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即可,保护的对象宽泛,即所有的计算机软件,保护内容是软件的表现形式,期限为 50 年。对于专利保护而言,研发者应申请并经审查通过,内容仅包括财产性权利,且属于独占权,权利效力较强,但是其保护条件严格,必须满足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保护的对象较狭窄,只是部分具有可专利性的软件,保护内容包括软件的思想、算法、数据处理过程以及商业方法等,此外,专利保护的期限较短,最多20 年。

从版权保护与专利保护模式的对比中可以发现,版权保护有很多优势。首先,自动保护原则的适用可以省去复杂的法律程序,节约时间和成本;其次,版权保护的条件宽松,范围较广且只保护软件的表现形式,可防止过度保护。然而,其弊端也很明显: 一方面,版权保护的内容不包括软件的思想、算法以及设计方案等,使软件著作权存在漏洞,容易被侵害;另一方面,计算机软件获得版权保护的条件只有一点,即独创性,因此,只要与原软件之间没有过接触,研发人员发明的软件即使与原软件存在实质性相似或相同也不构成侵权,这一点不利于对软件的保护;此外,对计算机软件长达 50 年的版权保护容易对软件研发人员的创造性形成阻碍。[7]2.3 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取证困难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诉讼作为民事诉讼的一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

从内容上来讲,软件著作权人在承担举证责任时,除了要提交登记证明等文件来证明其资格及权利外,还要提出侵权和赔偿证据。在侵权证据这一环节,按照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原则的要求,权利人证明被告接触过或者存在合理的可能接触过自己的作品之外还要证明双方的作品在源程序、目标程序和文档等方面存在实质性的相似。然而,取证中负有举证责任的人面临着诸多障碍,加上软件有很高的技术性和隐蔽性,甚至需借助高科技设备和专业知识才可能获取,且易在短时间内被修改或销毁,导致原告著作权人取证非常困难。此外,赔偿证据也需要由软件著作权人来收集,其举证责任总体来讲还是相当大的。2.4 软件著作权保护意识较弱

我国的软件产业起步较晚,政府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有待改善,很多企业也因为侧重于技术问题而无暇顾及知识产权管理。此外,社会对盗版软件的使用和传播监督力度较小,软件著作权侵权愈发普遍。

实践上来说,软件版权侵权案件的处理对时间、效率的要求更为严格,然而国家版权局等有关行政机关在程序上的规定繁琐,无法在短时间内制止侵权人的行为或避免损失的扩大,同时,行政机关与法院没有有效配合也是软件权利人维权时面临的不利因素之一。

3.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3.1 著作权保护法的法律规定应更切合计算机软件本身

由于计算机软件的自身特性,我们不能将之与传统的作品划等号。《保护条例》中有关合理使用的规定和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问题等均未考虑到计算机软件的特殊性。在以后的立法中应当更加结合计算机软件自身的特性进行规制,比如可以参考计算机软件的商业寿命,可以不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定为与其他作品一样。此外,我们不仅要保护软件的表现形式,更要保护该软件核心的思想方法,以此才能从根本上达到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的效果,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

3.2 以版权保护为主,强化专利保护

与版权保护相比,专利保护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但是,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包括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因此,单独的计算机程序不受专利保护。然而,在符合专利法所要求的“三性”条件的前提下,作为一项发明的一部分存在的计算机程序是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于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仍采取较为保守的态度。然而,从国际软件保护的角度来说,计算机软件从当初的不可专利性到现在的可专利性,其专利保护趋势不断加强,美国、日本也先后修改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对软件的专利保护。因此,我国也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逐步加强对软件的专利保护,做到以版权保护为基础,辅以专利保护,并加强专门立法保护的研究,形成综合保护的体系,更好地适应计算机软件的特殊属性。

3.3 培养公众意识,加强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尤其是对于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正处在发展阶段,离不开公众的配合,处于起步阶段的时候也是培养公众尊重他人智力劳动成果的最佳时期。循序渐进,使大家都参与到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列中来。

一方面,要强化行政执法力量,逐级建立专门的版权执法队伍,加强其执法力度,与司法机关相配合,共同打击侵犯软件著作权的不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监督,著作权人可以联合建立反盗版组织,通过与民间的版权保护组织合作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国家应当加强对于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宣传,提升人们的版权保护意识,鼓励社会大众积极举报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协助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

4.结论

计算机作为科学技术发展中的必然产物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已被广泛的应用,网络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也推动了计算机软件行业的快速发展。作为新的行业在发展中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但是不可否认计算机软件行业的发展对繁荣的经济和社会的进步所做出的贡献。因为软件具有不同于传统作品的特点,软件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模式一直未有定论,国际社会在此问题上的探索和尝试始终不曾间断。采用著作权法保护软件知识产权是目前的通行做法,这一国际潮流的形成既有其合理因素,也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强行推销的结果。我国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立法进程,同样有着美国施加影响的明显痕迹。

我国当前的软件著作权保护采取的是虽然纳入著作权法保护体系、但不是在著作权法中直接添加若干条款、而是在著作权法之外单独制定行政法规的模式。我认为,选择立法模式应考虑两方面要求:既要有利于完善著作权法体系,又能为软件提供更为有效的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运营是人类的精神智力的结晶,这也使得软件自身极易被侵权,盗版和其他形式的不同程度的侵权极不利于软件行业的发展,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更重要的是打击了构思者创作的积极性,这对于我国软件行业的长期发展是极不利的。因此,在软件行业不断发展的同时积极增强软件公司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以及普及公民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意识,并不断完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系统性的法律法规。参考文献

[1] 刘春田,中国知识产权二十年,知识产权出版社[M],1998.[2] 郑成思,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M],2001.[3]李冬玲.试论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4(18).[4]胥沁庆.浅谈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2(21).[5]陈红.国外对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J].政治与法律,2002(1).[6]吴汉东,胡开忠等.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M],法律出版社,2002(68).[7]石伟.浅议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J],知识经济,2014(17).

2.知识产权课程论文 篇二

国务院于2008年6月推出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简称《纲要》) 以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创新型国家。《纲要》把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放在重要位置, 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作为战略目标。大学生是未来发明创造的潜力军, 是知识产权的生产者。高校是培养人才、普及教育的主要基地, 也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重要主体。《纲要》在第64条中指出: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 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

目前, 中外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开展情况如下。在美国, 由美国律师协会认可的能够提供正式知识产权教育的法学院已达183所。在日本, 1994年秋九州大学法学院设立了第一个知识产权方面的LLM课程———国际经济与商业法律硕士课程, 截止2004年日本高等院校设立的68所法学院全部可以提供知识产权法教育[3]。同时, 日本的大学也采用了知识产权在线教育系统 (IPOES) 对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4]。印度维什瓦卡玛技术研究所提出了“IPRinternalise”知识产权教育模型, 借助Patent Search搜索引擎, 促进知识产权教育[5]。在我国,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有部分高校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公共课[6]。现在知识产权法已经成为法学本科专业所设置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许多高校也都已经开设或准备开设知识产权通用类公共课程, 而且各校所开设的知识产权课程的名称、种类、内容都在不断地深化和提升。

国内外关于大学如何开展知识产权教育主要有如下观点。美国著名的科技学院———史蒂文斯科技学院的Elliot A.Fishman认为, 学校需要为没有法律教育背景的工程管理 (MOT) 和工商管理 (MBA) 学生开设知识产权课程, 知识产权管理应该成为核心课程之一[7]。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约翰·马歇尔法学院的Howard B.Rockman认为, 工程和科技专业的学生在发明和创造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知识产权问题, 所以需要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韩国延世大学Min Seok Mok提出, 为了确保理工科专业的学生具备与信息资源 (以后工作中用到的资源) 相匹配的技能, 专利检索必须成为他们信息素质教育的一部分[8]。日本东京大学的Yutaro Ikeda和Yasuhiko Higaki指出, 教育的某些变化可能为创造和获取知识产权提供机会, 所以需要在大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北京大学陈美章教授认为, 知识产权课程应当作为公共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9]。谭华苓也赞同应该将知识产权课程设立为必修课, 应对每一位大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 应把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基础课程一样视为同等重要的必修课来对待[10]。

一、数据来源与研究对象

本文主要采用在线检索方式, 在访问国内外各所大学的官方网站和搜集相关参考资料的基础上, 调查整理了国内外123所大学有关知识产权的课程资料, 并进行比较分析, 找出我国高校在知识产权课程设置和教育方面的不足。最后, 针对不足提出一些探讨性的建议和启示。对境外高校部分, 本文首先根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的2009年度大学排行榜, 选取了全美知识产权法教育排名前24位的大学, 然后分地区挑选了部分国际知名大学, 共选取了40所大学作为研究对象。

全美知识产权法教育排名前24位的大学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乔治华盛顿大学, 纽约大学, 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 杜克大学, 乔治城大学, 圣塔克拉拉大学, 福特汉姆大学, 德保尔大学, 约翰马歇尔法学院, 德雷克大学, 乔治梅森大学, 斯坦福大学, 波士顿大学, 哥伦比亚大学, 休斯顿大学, 富兰克林皮尔斯法学院, 哈佛大学, 宾夕法尼亚大学, 美国大学, 加州大学洛杉机分校, 弗吉尼亚大学, 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 伊利诺理工大学。其他国家和地区高校为:牛津大学, 多伦多大学, 剑桥大学, 印度大学国家法律学院, 日本大阪工业大学, 台湾政治大学, 耶鲁大学, 南加利福尼亚大学, 京都大学, 台湾国立清华大学, 悉尼大学, 香港大学, 俄亥俄州立大学, 韩国高丽大学, 韩国首尔国立大学, 印度德里大学。

对国内高校的选取, 参考了《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报告 (2010) 》。该报告指出,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统计, 全国高校建立有20个知识产权院系, 其中18个称为知识产权学院, 2个称为知识产权系。2011年4月29日西北政法大学成立了“西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首先, 我们选取了这21所大学, 其次选取所有的985高校和部分211高校, 总计共83所国内知名大学。

其中国内开设了独立知识产权院系的21所高校分别是, 北京大学、上海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西北大学、三江学院、青岛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重庆理工大学、湘潭大学、深圳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其他高校有: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苏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广西大学、上海财经大学、郑州大学等。

二、中外高校课程设置比较分析

我们分别从知识产权课程的设置数量、课程内容以及授课方式这三个方面对中外高校知识产权的课程进行了具体的对比分析, 并根据统计分析的结果, 揭示中外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类课程设置的差异。

(一) 课程数量

在课程数量方面, 首先国内大学开设的知识产权相关课程数量相对较少, 而国外大学开设的知识产权课程数量较多, 而且体系较为完善, 结构相对合理。表1为国内外高等院校开设的知识产权相关课程的统计数据。

根据表1的统计结果, 我们可以看出国内高校开设的课程主要集中在1到5门之间, 其中许多高校只开设一门课程, 占到53%。开设课程在1到5门之间的这部分高校所占比例为78.3%。通过资料整理过程发现, 这类高校的知识产权课多为面向本科生的选修课。由此可见, 我国的大学对知识产权的教育还是不足的。国外高校的统计数据显示, 没有只开设一门课程的高校, 并且开设课程数量在10门或10门以上的高校超过一半, 占52.5%。这说明国外高校在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开设的数量上要远远多于国内高校, 课程数量的设置比较合理。

其次, 国内高校中设有独立知识产权学院或知识产权系的高校相对于国内其他高校开设的课程数量较多, 开设课程的数量基本都在6门以上。但是, 这些高校相对于美国知识产权排名前24位的高校来说, 课程的数量仍然存在差距, 尽管差距在缩小。

根据表2的统计结果, 国内设有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大于10门的比例为47.6%, 而美国知识产权教育排名前24位的高校中开设课程大于10门的比例为75%。虽然相对于表2中的比例有所降低, 但是差距还是很大。另外, 国内高校中除去北京大学开设22门课程, 其他高校的课程基本都设置在10门左右。但是, 美国知识产权排名靠前的高校开设的课程大多在20门左右, 乔治华盛顿大学24门, 富兰克林皮尔斯法学院41门。

综上两点, 可以看出国内高校开设的知识产权课程数量较少, 课程设置不完善, 结构不合理。

(二) 课程内容

在课程内容方面, 目前中外高校所开设的知识产权课程种类繁多, 课程内容差距较大。我们将所选取高校开设的所有知识产权课程分为两大类, 分别是:基础理论型课程和应用型课程。

基础理论型课程包括面向全校所有在校学生开设的“知识产权法”通识课和为法学类学生开设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几大板块的课程[11]。应用型课程是指, 一是各所大学开设的案例课程;二是将知识产权理论与各专业领域相结合的课程, 是理论课程的扩展, 体现为其他学科上的应用型课程, 例如:国内暨南大学的“计算机软件保护”, 中国人民大学的“知识产权案例分析”, 国外乔治华盛顿大学的“设计法”、“知识产权评估与投资”、“化学和生物技术专利法”等。

通过比较发现, 国内大学主要以基础理论型课程为主, 应用型课程较少。国内所有的代表性高校都开设了“知识产权法”或者“知识产权法学”, 并且许多高校只开设了“知识产权法”或“知识产权法学”这一门课程。设有独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除了开设“知识产权法”之外, 还设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专业基础型课程。例如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开设了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课程;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开设了“商标法”、“专利法”等课程。对应用型课程国内高校开设的比较少, 仅设有独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设置了少数此类课程, 开设的课程也多为案例分析课, 而我们整理的其他高校则很少开设应用型课程。

相对国内大学, 国外高校不仅开设了大量的基础理论型课程, 而且开设了丰富的应用型课程,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体系完善, 结构合理。第一, 对基础理论型课程, 国外大学在设置大量专业基础课的同时, 将部分课程分级开设, 以满足学生对课程内容不同层次的学习要求。例如, 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和乔治梅森大学对“专利法”课程分级, 设有课程I和课程II;杜克大学和圣塔克拉拉大学不但开设“专利法”, 而且开设了“高级专利法”课程。第二, 对应用型课程, 国外大学不仅开设了大量的应用型课程, 而且这些课程对特定学科具有针对性。这样的设置更好地体现了知识产权在其他学科的应用。例如乔治华盛顿大学的“设计法”, 斯坦福大学的“知识产权在电影中的应用”, 杜克大学的“音乐的著作权”, 乔治华盛顿大学的“化学和生物技术专利法”等, 而国内尚未发现有开设这类课程的高校。究其原因, 国外的授课教师以兼职为主, 例如美国的法学院雇用大量的兼职教师, 这些兼职教师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工作上, 授课内容主要为私人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例研究[12]。

(三) 授课方式

国内高校的授课方式主要是以课堂基础理论讲解为主。而国外高校除了采用基础理论课堂讲解的方式之外, 还大量采用了研讨会和专题案例分析的方式, 这种方式将理论型课程与实际案例相结合, 通过研讨会的讨论, 既可以锤炼学生的思维, 也可以开阔学生视野。例如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设有“版权所有 (高级) 研讨会”、“反垄断和知识产权研讨会”、“版权及媒体权研讨会 (高级) ”;约翰马歇尔法学院设有“知识产权专题”;德保尔大学设有“研讨会: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研讨会——知识产权:高级”“研讨会———知识产权: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开设了“科学礼仪与伦理”专题讲座, 而科学礼仪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知识产权知识的讲解与保护[13]。除此之外, 国外高校鼓励学生到相关企业实习, 或者学校创造条件让学生到企业中实际参与知识产权项目, 深入了解知识产权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例如伊利诺理工大学开设课程“知识产权实习”, 通过学分要求, 引导每位学生到企业中实践。日本大阪工业大学在大学第二学年, 要求学生完成对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例研究, 研究主题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法审判的案例研究、关于知识产权案例的司法判例的案例研究、工业企业和私有企业中知识产权战略的案例研究。

通过中外知识产权课程数量、内容以及授课方式的比较发现, 国内未设有独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大多只开设了一门或几门选修课或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必修一门知识产权法, 基本都是以基础通识教育为主。而且设有独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开设的课程也大多以基础型课程为主。这种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在于, 一是案例分析等应用型课程少, 学生很难接触到实际的问题和参与社会实践, 难以学以致用。二是对学生的培养目标不明确, 未与学生的职业相对接, 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而国外高校不仅开设了知识产权理论型课程, 而且开设了大量的案例分析等应用型课程, 课程设置搭配合理、结构完善。在课堂理论学习和案例学习的基础上, 还积极要求和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到企业中、到社会中学习知识产权的有关知识,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启示

(一) 完善课程体系

一是为本科生或硕士生设置知识产权必修课。知识产权公共课程应当从本科生的公共选修课程“提升”为所有专业的全部本科生、研究生的必修课程或者限选课程。二是适当增加相应的课程数量, 完善课程体系, 合理配置课程和学时, 特别是增加与第一专业相关的知识产权课程。三是多开设案例分析课, 优化知识产权课程结构。

(二) 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

知识产权的学习, 应该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根据社会需求知识产权实务人才远多于知识产权理论人才的现状, 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应加强和企业的联合培养, 为企业量身定做所需人才。因此, 到企业中到案例中去学习和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是必要的。对知识产权的学习最好是在理论基础上研究实际的案例。当前, 我国企业遭遇的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越来越多, 如WTO中中美娱乐产品和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纠纷, 但国内能够应对这些诉讼的专业人才却凤毛麟角[14]。因此, 高校要针对这些问题开展知识产权的专题教育和研究, 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产权法理和实务操作能力。

大学作为国家科研的主要基地, 每年必将产生许多技术转移问题, 这就存在着很多实际的知识产权问题。如果能让学生参与到这些问题中来, 将对知识产权教育产生积极的影响。例如, 我国已在高等院校中设立了48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如中国科技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大连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这些技术转移中心如果能够与学生知识产权学习联系到一起的话, 必将为知识产权的教育开辟一条良好的途径。

(三) 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一是要明确人才培养模式, 培养模式可分为三类, 分别是双学位、辅修和必修课。双学位指的是法学专业 (知识产权法方向) 的第二学士学位。在本科生学习的四年内完成第一本科专业 (较多是理工科第一本科专业) 学习并且获得第一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的基础上, 进一步参加法学 (知识产权法方向) 第二专业的二年学习, 在继续完成知识产权法第二专业的学习任务后获得法学本科专业的第二个学士学位。辅修是指非法学专业的其他本科专业学生, 在其大学本科四年学习期间的后二、三年中, 同步辅修法学本科专业 (知识产权法方向) , 在完成主修本科专业和辅修本科法学专业 (知识产权法方向) 规定的学业后, 不但能够获得主修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与学历, 而且还能够同时获得辅修的法学本科专业 (知识产权法方向) 的学士学位, 或者法学专业 (知识产权法方向) 的本科学历。高校要为全校本科生、专业型硕士和学术型硕士开设必修课。二是根据不同专业以模块化的方式教学。不同专业应该根据各个专业实际的学科特点, 开设相应的知识产权课程, 以培养特定领域的专业性和应用性的复合型人才。

(四) 扩大师资来源

随着社会由工业经济时代走向把知识产权放在重要位置的知识经济时代, 工程与科技专业的教师需要有与教学内容有关的知识产权知识, 以适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知识的需要[15]。而如何提高教师的知识产权水平:一是对教师进行专业的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培训, 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二是积极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跨学科知识背景的高素质教学人才, 从整体上对从事知识产权专业教学和研究的师资队伍进行重建。同时还可以借鉴国外知识产权专业教育的经验, 聘请政府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丰富经验的在职或卸任官员承担部分教学任务[16]。

(五)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国内高校之间应该加强交流与合作, 特别是与设有独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同时, 应该与国外知识产权教育强校加强交流与合作, 了解知识产权在国外高校的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 学习引进国外高校先进的教学模式和课程案例。高校可以为教师和研究生甚至本科生提供更多的出国访学的机会或者参与交换生项目, 亲身体验国外高校对知识产权的教育, 以培养高层次国际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摘要: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离不开高校的知识产权教育。《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 加强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本文从课程设置的角度, 调研了中外123所高校知识产权课程的相关资料, 对课程数量、课程内容和授课方式进行比较研究, 并提出国外高校知识产权课程设置对我国的启示意义。

3.知识产权课程论文 篇三

关键词:传统体育;武术教学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对武术人才迫切需要,武术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就是武术的教学如何适应当前的教育体制改革,这也是他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探讨武术课程要与知识产权相结合的发展之路。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于综合性的体育人才的需求量大。由于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教育改革,大学生毕业以后不能直接参与毕业分配,那么在这种状况下更多需要学生不断增进自身的专业素质以满足市场的需要。因此对于武术人才的培养应该按照人才市场的需求进行,使得武术专业的毕业生从知识层面和技术层面都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在国家统计就业率最低的10个专业中,武术处于所有专业就业率最低专业。

1 当前高校武术的教学现状

1.1 武术教学目标的设定

在高校开设武术课的教学不仅仅是让学生进行身体锻炼,同时还要不断发展我国的民族传统文化,使我国的民族传统文化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展,最终为社会培养出更加专业的武术人才。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可知,当前我国高校武术课教学目标为:“通过武术教学使学生掌握武术的基本功和基本动作、了解武术理论的基本知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通过以上目标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武术是一个多学科专业,学习武术并不是把武术学生培养为只会几个动作,只会踢踢腿,要根据社会需求,把专业培养为宽泛化,多渠道就业的武术复合型人才。

1.2 关于高校武术考核评价

一直以来,高校武术课的考核方式主要是以技术考试为主,这就造成了教师在教授的过程中只重视技能的传授,而对于武术所蕴含的文化底蕴则将的很少,这样使学生不了解武术基本情况下进行技能的学习,课堂氛围比较枯燥。另外每一套武术套路的比较常,老旧,忽视了“学”与“用”的关系,只是一味的学习武术的技术动作,而对对武术的基本理论知识、文化内涵、拳种流派以及武术特有的健身原理和功能知之甚少,他们认为学习武术并不是体验乐趣、强身健体,而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学习。这种教学方式让学生感觉到整个课堂是枯燥无味的,他们不愿意参与到课堂当中,更别提培养不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了。因此高校的武术课应该不断改进评价标准,以更好的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保证实现教学效果。

1.3 提高创新性

武术学生在练习中会用到各种兵器,这些兵器的使用会让有些学生用着不适,可以从教学训练中,找出这些兵器弊端,进行器材创新。器材的创新,可以申报为专利。另外,也可以从专利文献中查阅武术器材,借鉴其他专利,改进武术器材。这样既增加了学生动手能力,又为增加了学生动脑能力。为学生创新打定了基础。通过这些创新,在毕业之后可以创办武术器材厂。

2 武术学生教学改革建议

2.1 不断改革考评体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每个学期的武术课结束之后都要进行考核工作,而考核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教师并没有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所有学生的学习往往都是被动的学习,都是灌输式的学习。教师应该注重从多角度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还可以采用学生之间相互评价的方式,把整个评价贯穿于整个学期的武术教学当中,从而使武术教学工作的评价实现多元化。学生不仅仅能够对自己进行客观的评价,还能够对其他同学进行评价,这样能很好的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而且也让学生从中获得很多灵感,从而产生自我学习的动力。

2.2 在培养体系上,增加知识产权方面引导

武术学生的培养,要打破原有的,为训练而训练。要增强学生创新内涵,积极引导学生从教学、训练中改善体育器材,申报专利。另外,从器材改革中增强动手和动脑能力。器材的改良,毕竟使学生要查阅资料,学习课堂之外知识,培养成为一个专业型的武术人才。

2.3 注重培养模式的改变

在教学模式和方法上一定要注重以学生为主导,让学生充分感受到自己是课堂的主人,在上课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积极配合教师的教数。作为教师首先应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教师的正确指导下,大家能够学习的更好更扎实。在进行理论教学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使整个教学紧紧围绕学生为中心进行。

3 小结

保证每一个层次的学生实现顺利毕业,在教学的过程中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性和主动性,形成知识产权成果。让他们实现大纲的教学目标以后,能够结合自身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内容,从而保证教学效果。

能让学生和教师充分了解当前市场对人才的需要,让学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的特点,从而有效的调整自身的技能和知识结构,保证适应社会和市场的需求。

不断扩宽学生的视野,增强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加学生的就业的机遇,以培养出更加适应市场运作需求的专业性的高素质武术人才。

参考文献:

[1]杨啸原.试析武术教学改革[J].成都体育学院学,2001,05.

[2]汪洋.论高校武术教学改革[J].现代商贸工业,2011,02.

[3]韩玉冰,王永胜.浅谈体育器材的专利申报[J].文体用品与科技,2013,8.

项目资助:

1.河南理工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

2.河南省科技攻关社会发展项目,132102310532

4.知识产权课程论文 篇四

我校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合作开设的必修课程《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已经正式开课。该课程是全校性的公共任选课,面对全校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开设,修完即给2个学分。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网络课程)

授课方式:网络课程(无教室,不限时间,不限地点)

授课内容:以课件为主的形式,从阐述知识产权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出发,着眼于知识产权法律的基础知识介绍,围绕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智力成果这一主题,分别对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专利、商标、版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作了系统地介绍。辅导老师:谢乒(QQ18335470 电话*** 邮箱xieping@ciptc.org.cn)

课程学习:在开学后的第三周,用学习者的学号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选择《知识产权法律基础》方可学习,期末考试为线下开卷笔试。届时,辅导老师会提前在学习网页上发布考试信息。具体学习操作请参见北航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学员手册以及在培训信息和FAQ中的帮助信息。在线答题:练习题可以反复练习,没有评分;自测题只能做一次,且记入考试成绩中。

选课方法:在教务处的“网上选修”中选修《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网络课程)。在开学第三周用个人学号作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登陆后点击网站上方远程教育链接进入学习的平台,在培训学习的课程列表中点击《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名称。在新界面中点击加入此课程,出现您已加入此课程的提示表明选课成功。

获得认证:在参加老师组织的考试,并获得学分后,可以获得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办法的证书,这也是同学们具有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与技能的一项认证。

学习时间:1-16周授课网址:

课程在线答疑:xieping@ciptc.org.cn

技术在线答疑:webmaster@ciptc.org.cn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5.知识产权课程论文 篇五

《机械知识》并非机械地讲授知识-论《机械知识》的课程教学

<机械知识>课程涉及面较广、内容分散,在教学过程中,老师不能照本宣科、机械地讲授书本知识,而必须精通有关机械方面的知识,把握好教材的知识点,讲究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才能讲好这门课.

作 者:付冬嫣 作者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技工学校,广东,佛山,528100刊 名:黑龙江科技信息英文刊名:HEILONG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年,卷(期):“”(7)分类号:G71关键词:《机械知识》 课程教学 方法

6.《烟草知识》新员工培训课程 篇六

录音材料

感谢刘老师如此详细的介绍。我来到我们湖南烟草,已经不是第一次。这里我很熟悉。今天是给新员工培训,大家刚刚进入烟草,来学习《烟草发展历程与行业当前形势》,对烟草知识有一个全面系统了解,是非常必要的。

刚才刘老师介绍过了,我叫姚日来,姓姚,姚明的姚,日来,好日子的日,来来去去的来。我这人名字有点特点,是独一无二的。如果有相同名字,纯属假冒或者伪劣产品。

上个月23日,我给我们集团新员工上过课,内容是《红塔文化》。大家都是90后,充满活力和激情,在此,我首先要表示祝贺,恭喜大家“上车”了。在此,我讲一个上车心理故事。大家都有过做公交车经历吧。好了,假如就在我们这个城市,湘潭市,大家准备去坐公交车。恰好是上下班时间,很拥挤,人很多,等车的人都在焦急等待,包括你在内。好了,你要的那辆公交车在老远的地方,缓缓驶来。假如就是28路车,对28路车,是你等待的那路车,正缓缓驶来。这个时候,你会做什么?首先你与很多人拉着脖子看公交车驶来,同时判断会在什么地方停下。于是,你站好位置,希望能够好位置,等公交车一停,你就能挤上去。28路车驶进车站了,你一看,车上都是人,心里可能犯嘀咕了。等会儿有人下车吗?我能上车吗?好了,车停了,后面下去几个人,前门打开。于是,你站了一个较为理想位置,就使劲挤啊,挤啊。好不容易,你挤上去了。后面的人就从你背后挤。这个时候,你在想什么?马上心里就想,这些人也真是的,这么挤了,还挤什么,等下一趟吗?大家注意了,一旦上了公交车,心里就开始变化了。紧接着,大家开始干吗?是不是使劲往里挤,首先找一个相对舒适的位置?其次,开始观察周围,判断你所在的位置的旁边坐一个人,希望他下一站,或者最近几站就能下车,以便自己就能找到好位置。

大家再想想,刚才我们上车之前是一个什么心理?上车之后又是什么样心理?这种心理巨大变化,就是上车心理现象。这个以后大家慢慢理会。不过,我再此,我还是要祝贺大家,上车了,而且是上一辆豪华的烟草大巴车!恭喜大家!(掌声)

今天,我讲课主题是《烟草发展历程与行业当前形势》,主要内容分四大块:

一是烟草发展简述; 二是中国烟草改革发展历程; 三是中国烟草当前发展形势; 四是未来中国烟草的几点思考。

从8月4日开始,大家报到开始,就开始成为一名真正的烟草人。如果不了解烟草历史,不了解烟草特性,不了解中国烟草当前形势,那么,所谓的烟草人,估计勉为其难。更主要的是,我们烟草的特性,决定了我们必须了解烟草。这在后面我们学习和了解,大家就清楚了。因此,学习这门课,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我们新员工,更是必备的知识。

第一部分是讲烟草发展历史基本情况。

一、烟草起源

烟草起源于美洲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用烟草来祈祷,具有浓重的当地文化色彩。在他们眼中,烟雾缭绕是最好的祈祷方式,保佑土地丰产,人丁兴旺。同时,分享烟斗是代表和平和问候。这里有一个故事,讲述两个印第安人部落战争。因为长期战争,生灵涂炭,部族都走向衰落。部落族长们都厌倦了这样没完没了的战争,但碍于冤家,彼此不好意思开口。一次,部族之间正争斗间隙之间,大家都坐下来。其中,一个部族族长想与对方部族族长交流,但不便于说,就看到对方部族族长拿出烟斗,部族族长赶紧也拿出烟斗,把最好的烟丝递给对方。对方居然欣然接受,并彼此抽起了烟。正是,“烟卷一递,说话和气”,两个部族先从品烟开始说起,慢慢谈起了战争,谈对战争的看法。结果发现,大家都不愿意战争。于是,连续多少代人战争,就在彼此一次吸烟的经历停止了。为此,印第安人认为,分享烟斗是代表和平和问候的象征。大家是否看中央十套,有一个节目讲述人类使用工具演进内容,里面也有描述印第安人斧头工具。我注意到一点,讲述印第安人斧头时,提及他们斧头很有特点,斧头的手柄就是烟斗,可以用来吸烟的。我想在那个年代,不管是打猎,还是打战,间息之间,用完斧头之后,就是享受烟草了。

烟草推广

大家都知道这个人,哥伦布,是经哥伦布带到欧洲后推广。

这个时期,烟草的主要功用是用来治病的。烟草有哪些功用,我在后面紧接着介绍,但推广,离不开两个人。

一个是法国人让·尼科,主要倡导具有神奇的治病功效。让.尼科是法国驻葡萄牙大使,当得到烟草之后,对此十分感兴趣,以前只是听说烟草可以治病等功能,尤其对医治头痛很有效果。先是他的一位助手的亲戚慢性溃疡被医治,更加迷信与烟草治病功效。当时法国王后经常性发作头痛,他就把烟草带回国内,并极力游说烟草功效。王太后试用之后,感觉不错,从此就喜欢上烟草,并很快在宫廷中传开。法国的王公大臣们都纷纷效仿这种高雅时髦的嗜好,法国上层社会嗜好的盛行导致烟草一度身价百倍,普通烟草成了“太后草”。上层社会的吸烟美化了吸烟,吸烟很快遍及法国。我们现在说,烟草含有“尼古丁”,“尼古丁”这个词就来自这个人的名字。

我研究发现,烟草的推广,离不开女人,准确地说是皇宫女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有没有看宫廷斗争经典电视连续剧《甑环传》,女人之间斗争如此激烈,可想而知宫廷生活。为什么法国皇后会头痛呢?我想,法国宫廷斗争估计也不亚于中国宫廷。在古代,宫廷生活没有太多娱乐,没有KTV,没有酒吧,不能上网,不能看电影,更不能QQ、微信、陌陌,当然,宫廷绝对不能搞陌陌的,皇帝是不答应的。(笑声)没有什么工作上的事,整天闲得也无聊。于是,就开始你争我斗,尤其皇后这个位置,众矢之的,压力之大,威胁之大,可想而知。还有,人还是忙一点比较好,如果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就会没事找事,甚至会乱事。那么,她们就开始做一些不见人的勾当。人啊!一旦行为开始扭曲,心理就慢慢扭曲,就会产生问题了,产生心理疾病。可古代又没有太多放松场所,只好自己压抑着。时间一长,问题就来了。典型的心理疾病就是头痛。

何以解忧?惟有杜康?这不全面,其实,还有烟草!(笑声,掌声)这就解释为什么烟草具有治病功能,具有解忧作用,尤其对那些心理疾病导致的,具有明显作用。我讲一个心理故事,大家就会明白了。略。

还有一个人,叫华尔特·拉雷

7.知识产权课程论文 篇七

在国际视野中, 确立新的音乐课程教学目标是主要的特点。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不再把音乐知识技能作为首要目标, 把注意力转移到音乐兴趣爱好与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 通过音乐教育开发创造潜能, 培养全面、和谐、充分发展的个体。根据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性质的定位为依据, 具体内含三个课程目标分别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新的音乐知识与技能观认为, 音乐知识不单是指乐理知识, 还包括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和音乐常见结构以及音乐创作知识和音乐历史知识, 以及音乐与相关文化艺术方面等知识。音乐技能不仅仅包括视唱、练耳、识谱等方面, 也不仅仅表现在发声、共鸣、咬字吐字等歌唱技术层面, 更为重要的是要把乐谱的学习与运用或歌唱技能的训练与培养放在整体音乐实践中进行, 并将其视为音乐表现活动的一个环节和组成部分, 有利于构成基础音乐教育知识与技能的完整体系。

基础教育中的任何学科, 都有其系统的知识和技能体系。对于音乐教育来说, 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更是如此, 不仅是音乐素质的一种需要, 更是学生进一步学习音乐的基础。然而, 有的音乐教师片面追求教学风格和课堂气氛, 追求表面热闹, 而忽视了学生的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能力。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 一些教师对课程改革认识上有偏差, 片面地看待课改, 流于形式, 不注意音乐课程本身所固有的特点, 出现了许多异常的现象:教室里响亮和谐的合唱越来越少, 学生通过几年的音乐学习, 却看不明白一张简单的歌谱, 音乐课像游戏课或者像体育课……这岂不是音乐教育的悲哀?这样的结果并不是音乐教学改革的初衷, 所以我们认为, 在音乐教学改革中, 应该注意加强学生知识与技能的培养。

新课标队知识技能的要求降低了, 对技能训练的要求淡化了, 但没有丢弃技能训练, 在新课程理念下对知识与技能的教学要注意几点:一、不要单纯的枯燥的技巧训练, 不要灌输死记硬背的知识, 应以整体的方式让学生来体验音乐, 充分重视音乐要素 (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 在音乐中的表现作用, 让学生亲身感受音乐最具表现力的部分, 产生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 不要支离破碎的讲授音乐的要素。二、要立足于学生的兴趣, 多点关注学生, 将音乐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联系, 让学生亲自参与到音乐中, 与音乐融为一体, 让学生自己去探寻、领悟、体验, 才能真正理解与掌握音乐的知识与技能。三、改变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方式, 与学生的音乐实践、情感、态度、兴趣等因素相结合, 重视学习知识与技能的方法与过程。

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影响, 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鉴赏力、表现力和创造力也会受到影响。学生对音乐表现要素的基础知识的掌握与学生对音高、音强、音长、音色的细微的辨别能力以及对音乐的复杂形式 (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 的了解。为了更好地表现音乐情感, 有必要引导学生杂货能够我一定的演唱技巧, 例如:正确的歌唱姿势、正确的呼吸方法、自然圆润的声音、准确地节奏和音调、能够识谱、能够参加齐唱和合唱、对合唱指挥动作及前奏、间奏做出正确的反映等。音乐的力度是音乐的基本表现要素之一, 对力度记号的掌握和力度在歌唱中的运用, 是学生必须的知识与技能, 影响着学生的音乐表现力和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和发展。案例说明:

案例一:这是一节歌唱课, 我教学生学唱一首青海民歌《半个月亮爬上来》。在歌曲学唱之前, 我选用了一首二首部练声曲, 指导学生用轻柔的声音唱歌, 涂绘在月光下的感受, 体会不同意境下强弱的自然变化。在轻柔的琴声中, 学生的歌声舒缓平稳, 音色和谐。我赞美说:“你们是怎么找到这种感觉的?真好听。”学生高兴的说:“我看到月亮慢慢爬上了树梢”、“我看到了柔柔的月亮”、“我看见月亮躲在云层里”……借此机会我开始进入力度记号这一教学环节, 为了启发学生感受歌曲的意境, 我与学生进行了这样的对话:“这首歌曲调优美, 意境深远, 通过这首歌, 你们想到了什么?歌曲表现了什么?”“青年人的爱情生活。”“从什么地方看出了来的?”“为什么我的姑娘不出来, 请你把那纱窗快打开, 再把你那玫瑰摘一朵, 轻轻的扔下来, 照着我的姑娘梳妆台……”学生好像置身在皎洁的月光下。我为学生生动的描述而欣喜。学生的想象空间一旦打开, 一切都会生动起来。学生的灵感打开了, 这是启发力度表现的最好契机。我说:“很好, 我也感觉到了月光, 有月亮的夜晚是怎样的?”学生们不约而同地说:“宁静。”我马上在黑板上写出渐强和渐弱记号, 对学生说“你们看着我的手势来表现这宁静的月夜。”随着我的手势高低的变化, 学生们对力度的理解更形象化了。我在钢琴上弹起了前奏, 在流动优美的琴声中, 学生们歌声自然流畅, 高低起伏。

案例二:在一节欣赏课上, 教师完整播放《卡门序曲》后, 引导学生找出多次出现的同一主题音乐, 并要求在再次听到这一主题时, 能跟着音乐节奏起立, 这样, 学生对回旋曲的主部音乐就非常熟悉了。教学继续进行, 老师让学生听到音乐变化时招手, 并且给最快听到主部音乐和变化音乐的学生分别戴上不同颜色的围巾。音乐播放完后, 老师请戴上围巾的学生按顺序排成一队站在讲台的中间。结果发现围巾的排列是有规律的, 红色的围巾被间隔在不同颜色之间, 学生感到很惊奇, 教师立即总结了回旋曲的曲式结构:ABACA。回旋曲的曲式结构生动地呈现在了学生的眼前。

案例三:上课了, 教师先带领学生复习演唱上节课学习过的歌曲, 注意表达歌曲的情绪, 力度, 有感情地歌唱。通过与以前学习过的歌曲情绪对比导入新课《嘉陵江上》, 听歌曲范唱录音。聆听之前, 提示学生注意歌曲的情绪。听完后引导学生进行简短的讨论。教师范唱, 学生进一步体验歌曲的情感和各区歌曲的历史背景。学生集体朗诵歌词, 教师纠正、解释歌词中的个别字词。教师简介歌曲的时代背景, 请学生谈对歌曲情感的理解。再次听歌曲录音。学生跟琴试唱歌曲歌词, 学生分析歌曲的节奏特点并学习歌曲的节奏。教师弹奏歌曲旋律学生读节奏。接着学生跟随着老师的琴声试着唱歌曲旋律, 学生分析歌曲的旋律线, 用手势表示, 一边做手势动作一边视唱歌曲旋律。旋律唱会后, 根据歌曲的情绪学习歌曲的歌词, 教师提示注意运用气息的控制唱得连贯。学生在教室的琴声下有表情的唱着……

综上所述, 学生只有具备了一定的音乐基础知识与技能, 他们的音乐审美能力与音乐表现能力才能得以形成和发展。因此我们在实际音乐教学中不能忽视音乐基础知识与技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但是不要出现过于专业的训练。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音乐课程作为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和必修学科, 音乐课程在学校艺术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 音乐教育的目标、价值主要通过音乐课程来体现和实施。

8.也谈语文课程知识观念的嬗变 篇八

一、有与无

有与无,指的是如何看待客观地存在于个体之外的知识。后现代主义知识观念往往强调课程知识不是一种外在于个体的或从外部“灌输”给个体的客观的东西。批判传统教学中机械灌输的行为和结果无疑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种说法也很容易带来一些模糊认识,即在个体之外是否有客观存在的知识呢?语文课程则更因为具有浓郁的人文性,课程内容与学生个体生活经验更具有天然的亲合性,语文教学因而也就更强调学生个体的自主感悟和体验。但是,人类在世代延续过程中,积累和传承了丰富的运用语言进行交际活动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每一个在语言中生存和成长的后人,在一定程度上都具有外在的、独立的知识意义和教育价值。语文课程是否有必要从这些历史的和鲜活的经验中选择自己的知识内容呢?

教育哲学研究指出:“知识”概念的关键特征是:第一,知识是一套系统的经验。知识不等于信息,也不等于孤立的个人经验。第二,知识是一种被社会选择或组织化了的经验,而不是个体纯粹的精神产品。第三,知识是一种可以在主体间进行传播的经验。任何知识都可以通过显性的或隐性的学习途径获得。第四,知识是一种可以帮助人们提高行动效率、更好地达成行动目的的经验。因此,“知识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社会集体构成的人工制品,但它也与我们人类所经验的日常世界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无论何时,它都代表了个体与集体以感性和理性方式作出的最佳判断,即有意义地把握、表现和有效地处理世界上某一方面的人类经验,而这个世界是存在于我们对它的想象和认识之外的”。换言之,世界是客观地存在于个体之外的,有关这个世界的知识也是客观地存在于个体之外的。因此,新生代努力地探寻知识、获取知识、使用知识,就不仅是个体而且是集体的一种力图了解世界、鉴赏世界并在世界中有效行动的力量。这一点,对于正在成长和发展中的青少年学生来说,恐怕是更为重要。

事实上,课程理论研究者是很注意引进已有的知识论研究成果的。在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的《课程论》这本专著中,编者就列举出三大类14种课程知识的分类。这些知识分类学的知识,显然是客观地存在于许多课程论研究者主体之外的;但是,它却为具体学科课程知识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提供了知识类型差异的客观参照系。

事实上,课程设计者也把自己的注意力首先集中在对课程知识内容的研究上,语文课程新课标的制订和修订过程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2001年颁布试行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附录”有“语法修辞知识要点”。这个“要点”只有语法、修辞两大类,总共125字,在后来历次的修订稿中它又都被删去了。但是,在2008年12月的“修订送审稿”中却“附录”了“语文知识要点”专项,而且内容扩展为汉字、语音、词汇、语法、常见修辞格、常用标点符号、表达方式与文体等七大类,共计292字。这与八年前的“语法修辞知识要点”相比,在知识范围、项目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语文课程知识要点在课程标准文件中的这种去留、弃取、精粗等变化不定的现象,一再告诉我们:在语文新课程的研制过程中,语文课程知识观念始终伴随有不同意见的论争,而且始终领先并制约着语文教材编写和语文教学实践。

事实上,一线语文教师对于语文课程知识内容的研制有着更明确和更急切的需求。他们说:“语文作为一门课程,必须有相应的课程内容,给教学一个‘应该教学什么’的规定。”“课程内容体现在教材中。现行教材为单篇选文集锦……这些选文是如何体现课程内容的?哪些是属于课程内容的知识?‘用教材教’教什么?广大教师昏昏然茫茫然。”“课程内容须由国家统一确立才行。”“建立明确具体的课程内容,可以大大减少一线教师的教学困惑,可以使学生语文学习更为具体有效,或许将会给语文教学带来新的局面。”

二、向与背

向与背,指的是语文课程知识观念是否存在着从本体论的知识观向主体论的知识观大转向的问题。有研究者指出:所谓本体论的知识观,就是从知识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结果来讨论知识,把“知识”作为研究对象,就知识论知识。其根本的理论基础便是哲学认识论,其研究的目的是揭示人类知识产生的一般过程和基本规律。所谓主体论视野,就是超越一般认识论的本体视野,不是就知识论知识,不是从知识的产生过程与产生结果来论知识,而是从学生的发展过程与发展结果来理解知识。知识主体观强调的是学生作为知识再生产的主体,知识再生产的过程、方式、目的和价值,与人类一般认识过程相比较具有独特性。因此,新课程知识观应当从本体论的知识观转向主体论的知识观。

我们承认:教育工作者的知识观念仅仅停留在哲学认识论水平是绝对不够的,我们应该从学生如何学习和建构知识的角度重构新课程知识观。但是,“尽管教学在我们眼里是一个多彩的世界,就像人类生活一样五彩缤纷,但是,知识的传授毕竟是其本体。就像一座大厦的土木结构构成的本体一样,其内外装修的多姿多彩、富丽堂皇,还是在本体的骨架上扮演出来的。即使本体所扮演的是主要角色,乃至成了整个建筑的灵魂,然而,灵气、灵感、乃至灵魂,是附着于本体或骨架的”,“因此,我们基础性的问题不仅不能回避,而且是力求弄个明白的。知识是什么?我们有哪些知识?课程与教学中提供哪些知识?这无疑是课程的基础性问题……知识的结构问题也无法回避,否则,在课程的宏观、中观和微观考察上的另一种盲目性也难以避免”。

再从理论研究角度看,首先,知识论与认知论是两个不同的领域。“知识论的任务当然不同于认知科学,它不必去研究认识主体到底是通过什么样的具体途径获得关于外在事物的知识的,但它却必须能够说明什么是知识,并进一步能够提供理由或证据说明信念或信息在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够被称作是知识。”因此,研究一门学科中的某一信念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成为知识,这些知识具有什么属性,这些知识应当如何分类,如何选择和设计一门课程的知识范围、内容与顺序等等问题,不宜被轻易地说成是“知识本位主义”“知识授受主义”和“知识功

利主义”的混血儿云云,因为它们在课程论领域中是研制和设计课程时不可回避的问题。这一点对于当下的语文课程建设尤为重要。因为我们不仅应把与语文学科相关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课程知识,还需要根据青少年学习和应用语言的实情与规律。开发出有针对性的、新鲜的语文课程知识。这些都是语文课程知识观念嬗变中的应有之义,操作起来都是十分艰巨的工程。

其次,从认知科学角度看,语文课程开发者还必须研究学生尤其是青少年学生是如何学习、建构、获得和应用语文知识的,这是有效的教育教学理论不可回避的问题。因为“当认知科学走出人为的实验室情境,去探讨人们在更为真实的情境中学习,探讨人们在学校情境中如何学习不同学科内容时,其进展昭然若揭”,因而“有助于教育质量改善的一种方式就是基于科学研究成果而非主观臆想或随波逐流来改革教育实践”。既以语文课程与教学为例,学生在学习语文课程时,已有生活经验如何与外在知识相遭逢、相碰撞?他们个人的缄默知识怎样与显性知识相融通?相同知识在不同学生的认知活动中发生了怎样的改变?不同学生在运用同类言语技能时产生了什么样的变异?以至于学习语文的习惯与方法、语文知识与情感态度、与核心价值观念的内在连接等等。这些有趣味、有意义的课题,也同样是语文课程知识观念嬗变中的应有之义,虽然研究这些理论问题也同样艰难!

以上二者虽密切相关,但却分属两个不同领域,是两种不同任务。因此,语文课程知识观念的嬗变不是从哪一方转向哪一方的问题,不是面向什么或背朝什么,更不该是谁代替谁的问题。这两个不同领域的任务是必须而且可以并立并重、分列分类研究的。

三、先与后

先与后,指的是语文课程知识论的研究与语文课程教学论的研究,是否存在孰先孰后的问题。因为还有研究者指出“比如‘语文知识’教学问题,我同意学习语文需要语文知识,语文知识需要重构。不过,我没有像编写者那样充满自信。我觉得,到目前为止所烹调出来的语文知识‘大餐’,都还没有到可以放心地端上餐桌的时候。编写者注重‘给予什么样的语文知识,以什么样的方式给予’,我更关心的是如何帮助中小学生在‘舞千剑、操千曲’的实践中自主、有效地获得、积累、发现和梳理语文知识”。

其实,课程研制、教材编制、教学设制,是三个不同领域,而且,客观地存有先后顺序。研制课程是在设置一门课程之始,课程专家、相关学科的学者和有经验的教师必须面对的,它要解决的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等重大问题。确定这些大局,就给教材编制规定了目标,铺排了内容;给课程实施展示出行动方向,打下了坚实基底。因此,“在教学大纲中,科目内容的组织,特别是(所授内容)范围和程序(教学的顺序),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无论教学大纲的目的和目标将被确定或是从学生的活动中引申出来,对于编制教学大纲的课程开发者来说,科目内容都是另一个连续的统一体”。虽然,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有所不同,但是,一门学科应该教哪些内容,应该省略哪些内容仍是课程研制的重要工作。国外课程研究者往往用概念图、流程图来描述和协调课程内容的逻辑关系。这就是为什么说有学者指出:从课程设计角度看,“所有合乎逻辑的课程设计都依赖于对知识地图(map 0f knowledge)持某种观点。纵然大家都难以把握这种知识地图的特征,但我们一定要有某种地图才能设计课程,而且我们要求现有的最好的地图。……教育实践不能等待研究……就教育目的而言,我们不得不对一些问题提出一些结论,而在这样做时,顾不到我们所有哲学上的犹豫了”。

9.课本对语文课程知识的建构 篇九

方武

(池州师专中文系,安徽池州247000)

摘要:中学语文新课标没有规定基础知识的“内容标准”,体现了对知识的新的处理策略,即在弱化死记硬背,强化理解运用的原则下,强调课本和师生对知识的主动选择。课本对知识的建构即课本研制者的建构。课本知识在几十年一贯而未变的情况下应进行一次大的吐故纳新式的重构。应特别注意的是:弱化汉语语法知识,引进并强化言语知识;强化和完善常用文体的结构知识;丰富和拓深文学作品的叙事知识。

10.知识产权课程论文 篇十

(十)1、校本课程开发活动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1)课程选择;(2)课程改编;(3)课程整合;(4)课程补充;(5)课程拓展;(6)课程新编。

2、校本课程实施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1)校本课程的原型评价;(2)校本课程的试验;(3)选择校本课程的教学方法;(4)校本课程的时间安排。

3、校本课程开发指南的制订包括哪些方面?

包括需要评估,校本课程开发的总体目标,校本课程的大致结构,课程开发的基本程序,校本课程开发的管理条例。

4、怎样理解课程资源?

课程资源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课程资源指有利于实现课程目标的各种因素,狭义的课程资源仅指形成课程的直接因素来源。主要是形成课程的因素来源与必要而直接的实施条件。

5、学校课程管理的原则是什么?(1)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2)坚持权利与责任相统一。(3)正确处理好三类课程的关系。(4)充分利用和开发校内外课程资源。

6、学校课程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1)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主动的发展。(2)提升教师的课程意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3)实现学校的课程创新,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

7、发展性课程评价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作为新一轮课程改革的主体,学生、教师和学校成为发展性课程评价体系的主要考察对象,因此发展性课程评价体系主要包括:(1)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2)促进教师发展的评价体系。(3)促进学校发展的评价体系。

8、数学新课程与现行大纲上的变化。

与义务教育阶段数学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相比,《标准》在课程内容上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容结构

《标准》通盘设计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将九年划分三个学段;1~3年级、4~6年级、7~9年级,明确了学生在相应学段应该达到的数学学习目标,而对内容呈现的顺序不作限定,为教材的多样化和教师创造性地教学留下了较大的空间。《标准》将“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作为与“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并列的两大学习领域,分学段提出了具体目标,有利于学生对数学形成更为全面的认识。

二、课程内容 1.加强的内容

注重使学生经历从实际背景中抽象出数学模型、探索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的过程,重视发展学生的数感和符号感;重视口算,加强估算,提倡算法多样化,强调用计算器来进行复杂的运算并探索规律;重视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

从第一学段起,逐步丰富学生对现实空间的认识,注重引导学生从多种角度认识图形的形状、大小、变换和位置关系,发展学生的空间观念;重视通过观察、操作、推理、交流等活动,发展学生有条理的思考;注重引导学生体会证明的必要性、理解证明的基本过程,掌握演绎推理的基本格式,初步感受公理化思想。三个学段都安排了统计与概率的内容,强调使学生经历统计的全过程,认识统计的作用;重视引导学生根据数据做出推断和预测,并进行交流;注重学生对可能性的感受和认识。

加强实践与综合应用。《标准》在第一学段设立了“实践活动”、第二学段设立了“综合应用”、第三学段设立了“课题学习”,便于教师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知识背景,引导学生以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的方式,理解数学,发展解决问题的策略,体会数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

重视新技术的应用。《标准》在第二学段要求所有学生应学会使用计算器处理复杂数据,并利用计算器探索规律,解决更为广泛的实际问题。同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引导学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包括计算机)进行学习和探索数学的活动。2.削弱的内容

进一步控制计算的难度和速度,第一、二学段控制整数四则混合运算的步骤(不超过三步),不要求学习小数与分数的四则混合计算;第三学段有理数的混合运算不超过三步。

不独立设置“应用题”单元,取消对应用题的人为分类。

删除根式的运算、无理方程、可化为一元二次方程的分式方程和二元二次方程组、三元一次方程组。

降低有关术语在文字表达上的要求,淡化单纯的公式记忆和计算。

降低对证明技巧的要求,对全体学生而言,证明的基本要求控制在《标准》所规定的范围内。

9、数学新课程标准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新课程的实施对教师提出新的要求,赋予了新的历史重任,教师面临更大的考验与挑战,需要教师自身不断努力、成长与发展。在探索课堂教学的实践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课堂教学是一种师生双边参与的动态变化的过程,每一个学生都是生动、独立的个体,是课堂上主动求知、主动探索的主体;而教师是这个变化过程的设计者、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是为学生服务的。在教学过程中,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提高课堂45分钟效率,我的体会是--精心的进行合理、有效的课堂教学设计,使教师的教案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而不是学生适应教师的教案。在课堂教学进程安排上,在以“目标──策略──评价”为主线安排教学进程的同时,进行“活动──体验──表现”这一新进程。关注学生的主动参与,让学生在观察、操作、讨论、质疑、探究中,在情感的体验中学习知识,完善人格。1“身边的数学”与“身边的生活”的互相渗透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我们要按照学生的认知规律,逐步展示知识的形成过程,“化简”书本知识,把“身边的数学”引入课堂,再把数学知识引入“身边的生活”,用好用活每一篇教材。1.1让生活走进数学课堂

引用学生熟悉的现实生活作为一堂课的开幕式,教会学生去观察生活,领悟生活中的数学因素。例如,在初中《代数》的第一章有理数的引人。举一个事例,一辆汽车从车站出发,沿公路向东行驶10千米,接着掉转车头向北行驶10千米,问这辆汽车在什么位置?对于这个简单问题,当然学生不难做出回答,但问及如何用数学式了表达这辆汽车的位置变化过程,学生就感到茫然了,趁学生构成忌于求知的心理状态之时机切人新裸课题,“为了满足实际需要,我们必须把已经学习过的算术数扩充到有理数。”例如,在学习“同类项”一节课时,可通过设计情境:准备一小袋零钱(有1角,2角,5角,1元),请一位同学来数数一共有多少钱?在情境中渗透分类的数学思想,从而引入新课。再如学习“图形的旋转”可以向学生展示生活中的钟表、电风扇叶片、大风车、自行车车轮等,引起学生学习数学兴趣,使数学“生活化”;学生这节课后,请学生应用所学的旋转设计一个广告图案,并为设计书写说明,这又使得生活“数学化”了。1.2让数学回归生活

现代社会里,“数学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在经营中获利,而且,它能给予我们能力,包括直观思维、逻辑推理、精确计算,以及结论的明确无误”。例如一个人要成立一家新公司,由于业务关系,急需一辆汽车,但又因资金问题无力购买,决定暂租一辆汽车使用。现有两家出租车公司供选择,两家出租车公司条件不同,租哪家的更合算?一家的出租条件是“每月付给司机1000元工资,另外每百公里付10元汽油费”;另一家公司只按行程算账,出租条件是“每百公里付140元的费用”。这就要求新公司老板根据自身业务用车情况(里程)运用数学的知识去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出租车公司。足以说明数学并不是远离生活的抽象理论,而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知识──让数学回归生活,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数学新课程标准倡导课程和教学的发展性,强调“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亲身经历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模型并进行解释与应用的过程,进而使学生获得对数学理解的同时,在思维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得到进步和发展”。因此,我认为在引导学生进行数学学习的过程中,从学生认知发生、发展的规律出发,提出思考的途径,随着学生的思路层层递进,把数学条理化,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活泼多变,向学生渗透数学来源于生活实践,又可服务于生活实践。

2创建师生平等的课堂学习环境,形成“学习共同体”

在教学中,我们不应让每个学习者去等待知识的传授,而应让他们基于自己与世界相互作用的独特经验去主动建构自己的知识,通过告之他人以修正自己的认知经验。

教育过程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参与和完成的实践活动,是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双向作用过程,要有效地完成教育过程,教师和学生都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反映在教学的全过程,如精心设计导入,安排好教学的层次,精心挑选训练题进行小结,注意气氛反馈,重视教具的使用等。但在学的过程中,教师是客体。而学生是主体,教学中要敢于“放”,让学生动脑、动口、动手、积极地学。如课本让学生看,概念让学生抽象得出,思路让学生讲,疑难让学生议,规律让学生找,结论让学生得,错误让学生析,小结让学生做。要让学生勇于发表自己的不同见解,敢于提出质疑。决定学的结果如何,学生的作用是内因,教师的作用是外因,只有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进行科学的思维和积极的创新,才能使知识内化和升华为个人的质。因此,教师要把学生作为真正的教育主体,以学生为出发点和归宿,在课堂教学中,实行民主的教育和管理方式,营造充满民主的学习氛围,鼓励学生求异创新、敢于提问,允许有不同的答察。教师应改变传统的一问一答模武。避免学生的思想处于“等待解答”状态,达到“发现──创新”的目的。3把数学文化渗入数学课堂教学

数学这门学问是完美而井然有序的理论体系,这一体系并非一开始就是那么完美无缺的,为了创建这个体系很多先哲进行了大量的努力,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历经了千辛万苦,另一方面,在这个进程中也感受到在很多发现和发明中的无穷乐趣,所以在学习数学中,也追踪一下相同的过程,学习数学文化,使我们一开始就能够从内心深处感受到数学是一门趣味性很深的学问。在数学课堂上无目标地装知识,不会产生学习的激情,而适当地渗透一些数学文化,将使数学课堂不再像嚼沙子一样枯燥无味。

例如在学习完四边形一章后,向学生介绍《精巧的蜂房结构》,介绍蜜蜂在数学与建筑学方面的贡献,数学家证明了蜂房是一种最经济的形状,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这种形状的容积最大,所消耗的材料最少,引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引导学生思考许多尖端的科技都是从自然界中得到启发,激发学生热爱自然,保护生态平衡,渗透从自然生活中提炼数学知识的思想。4设计多样的开放式的试题,采用开放动态的课堂学习评价

传统的评价方法往往以纸笔考试为主,简单地以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类,过分注重分数,强调共性和一般趋势,而忽略了个体差异和个性化发展的价值,忽略了对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心理素质以及情绪、态度和习惯等综合素质考查。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导下,立足于全面启迪学生的隐性智力潜力与可持续发展的教学理念,通过积极主动的探索与思考,初步采用一种开放动态的数学学习评价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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