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井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

2024-12-09

西井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10篇)

1.西井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 篇一

西井子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县考核组:

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县委十一届连续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在抢抓机遇中争取项目,实施项目中推进工作,在推进工作中创先争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发展、强镇富民为目标,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培育壮大马铃薯、肉羊、矿产、林草“四大”主导产业。认真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强化基础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在连年受历史罕见旱灾的情况下,通过干部和群众共同努力,确保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保持了稳定的发展态势。

一、狠抓基础建设工程,全镇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

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总体要求,抓住农民增收这一中心环节,本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典型示范的原则,采取县直有关单位帮扶、群众投劳的办法,重点在赛勿素、马连洼、邦家沟、大南坊、西井子五个村,开展了以主导产业培育、村道路修整、村容村貌整洁,环境卫生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一是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残墙、破房拆除进行统一施工,投资100多万元,为赛勿素等5个村,新砌砖院

墙6000多延长米,清理残垣断壁30多处,抹白灰3000多平米,整坑地8000多平米,写标语120多条。其中2010年在西井子村投资近60万元,推进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的硬化、亮化、绿化工程,聘请建设局技术人员实地规划指导。完成了扩宽道路1400平方米、安装路灯29机、铺设人行道2100平方米、开挖树坑220个、抓时节抢植了丁香、垂榆等植物。由于工程质量高,效果好,给群众带来了方便,改善了环境,受到村民好评,市检查组予以了充分肯定。较好地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对外形象。

二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近年来有了一个明显的改善,协助县交通局部门完成了商都—前土城子三级油路、头股地—板板石、新建—二道洼、西南沟—商土油路、根市井—石沙井—张家坊、大西沟—牌楼、赛勿素—营图、新海子—商都、苏木—商都、四顷湾—乌兰公路、大木匠—乌兰公路、西长青—乌兰公路、长青沟—乌兰公路,14条砂石路建设,三年内灰菜沟、朝阳、二伙房、新海子、大南坊、双井子、四顷湾7个村进行了自来水工程建设,和西井子村自来水供点建设,解决了8个村982户、3521口人的饮水问题。在县组织部的支持下、投资90多万元新建村委会8处,按照活动阵地“七有”标准,配齐配全办公设施,同时规范了村级活动场所的管理,建起了以镇现代远程教育站为中心,各支部远程教育点相配合的远程教育网络,提升了农村

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了党员群众的致富本领。

三是积极加快水地开发,针对近年来干旱严重、雨养农业难以为继的实际,2010年我们积极争取发改委、扶贫办的支持。打破了地下无水的定论,全力开发水地,在赛勿素、干干梁、大南坊等三个村打井13眼,发展水地1152亩,全部种植膜下滴灌马铃薯,产量高达3000斤每亩,亩均纯收入2000多元,不仅有效地改变了部分村靠天吃饭的传统模式,而且实现了设施农业的历史性突破。

二、以市场为导向,稳定发展优势种植业。

我们顺应自然和经济两大规律,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大力推广应用旱作覆膜马铃薯技术,变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变粗放型经济为集约型经营,经济效益十分显著,采取宣传发动、科技带动、政策调动和算账对比的方法,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推广马铃薯种植。种植马铃薯10万亩,人均5.6亩。占总播面积的61.8%,其中种植覆膜马铃薯5万亩,人均2.8亩,占马铃薯总播面积的50%。形成了以赛勿素、干干梁、邦家沟和东西营图5个村长约5公里的覆膜马铃薯种植示范区域。通过算账对比,农民收入可观,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种植覆膜马铃薯的积极性。

连续五年在我镇示范区召开旱地覆膜马铃薯现场会,得到了国家农业部、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县委政府的一致好评和充分的肯定。

三、大力实施风沙源工程,生态建设质量有了新提高。

我镇在县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由分管镇长牵头,县、镇科技人员参加。近三年内,坚持行政保面积,科技保质量的“双保”要求,克服严重干旱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专业人员指导和雇佣农民相结合的方式,保质保量地完成人工造林1.6万亩,封山育林1.9万亩,以封代造0.8万亩,对重点工程确立专人管护,明确奖惩制度,较好地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

四、推进畜种改良、畜牧业建设有了新转变。

我们牢固树立畜牧业主导地位,切实加快经济结构由种植业主导型向养殖业主导型转变,努力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加大棚圈建设力度,重点在土城子、马连洼、四顷湾、双井子等四个村新建标准化羊舍51间,并配置了青贮窖,深入开展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工作,引导广大养殖户加快劣质牧畜出栏力度,确保了优质基础母畜安全越冬度春。二是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改良配种点,积极推广肉羊杂交和人工授精技术、改良率逐年提高。三是充分抓好牲畜疫病防治,积极开展防疫会战,有效地防治了牲畜疫病发生。对保持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五、坚持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全镇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卫生工作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镇村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农民参合率达98.3%,群众就医条件和医疗服务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计划生育工作在积极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婚育新风和健康服务的同时,继续开展非政策性生育专项治理,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对接管理,千方百计地稳定了计划生育底水平。去年投资8万多元,建起了文化站围墙、购置了电暖气、办公桌椅、台球和乒乓球案,配备了2000余册图书,初步达到了“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建设目标,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组织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与县委、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实现富民强镇、构建和谐乡镇的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锐意进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使命感,把西井子镇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2.西井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 篇二

一、高职院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 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是对社会治安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对历史经验的创造性发展。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既有其共性, 又有特殊性。共性就是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稳定, 确保校园安定。特殊性是学校内部的治安综合治理主要是教育人, 通过法制教育, 强化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规范师生行为, 在单位内部中杜绝违法犯罪, 为学校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学校稳定, 加快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保证

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高技能操作技人才。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 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来进行, 各部门密切配合, 依靠师生员工, 保持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维护稳定, 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 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三育人”的重要保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维护学校内部稳定、预防和打击犯罪, 确保校园安全, 为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 相得益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二、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高职院校特殊的办学模式, 各类矛盾和问题爆发的较早, 较充分, 目前高职院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比较复杂, 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 表现在:

(一) 复杂的国际环境影响高职院校的安全稳定

职院校是反动势力进行渗透、破坏的重点地区。他们手段极具诡秘和欺骗性, 防范、控制难度大, 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 采取歪曲事实、编造谣言等手段, 大肆炒作一些敏感问题和热点事件, 恶意诋毁、丑化学校形象, 对校园安全稳定起到极坏的影响。

(二) 经济转型期社会矛盾影响高职院校的安全稳定

对我院一年级新生心理素质测评结果显示:有近1%的学生存在中度以上的心理问题, 表现在对挫折的耐受能力差以及自我意识方面存在随从行为等。心理素质方面出现的问题除了个体差异方面的原因外, 社会大环境的改变, 很难让置身校园的学生不受影响, 各种以维权为诉求的事件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

(三) 高职院校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较之传统有很大的变革

学校成为自主办学主体、教育经费由上级拨款变为自筹, 学生就业分配模式改变, 后勤保障社会化。受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刚到85%左右, 未及时就业的学生极易以消极的目光看待社会, 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学生家长心理比较压抑, 日常工作受到影响, 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冲击。

三、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的对策

(一) 建立周密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到学校各个领域, 首先要有一个高效的领导指挥中心, 其次要有务实的工作班子, 第三要建立涉及覆盖全校的工作网络,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落实到各个子系统, 组织吸引广大教职工、学生广泛参与。只有形成这个网络, 才能覆盖面广, 形成群防群治的格局从上到下, 从教学一线到后勤服务人员都能涵盖在这个网络之中, 信息流畅, 随时掌握师生动态, 职责明确, 工作主动。

(二) 建立层次分明的目标体系, 实行科学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 从内容和步骤上看, 既要有中长期规划, 又要有近期年度计划, 既要有全局性的部署, 又要有局部性的安排, 还要有临时性的策划;从层次和职责上看, 则应严格按照组织管理体系, 确定各支队伍的责任目标, 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权”, 明确各自的任务指标, 将目标分解, 责任到个人。

(三) 建立全方位制约机制, 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序进行

实施多方面的制约机制, 保证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行政监督, 明确当年的工作指标, 对其部门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凡完成任务不好的部门和单位、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二是群众督促, 全心全意依靠群众, 加强群防群治, 使群众在这种监督中得到教育, 从而自觉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三是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监督作用, 消除隐患, 解决实际问题。

摘要: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教育等方法, 对这项工作面临的形势, 及采取的措施进行探讨和思考。

关键词: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参考文献

3.浅谈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篇三

关键词: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关系国家的稳定与发展。企业的综合治理也同样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进步,因此企业的综合治理与社会治安一样重要, 前者是后者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经越来越重要了。

改制,对企业来说既是一个新的机遇,同时也是一个挑战。作为河南油田的首批改制企业,河南石化运输有限公司已经走过了10年的风雨历程。10年,运输公司已经由当初的一个油田二级单位发展到今天的集团型运输企业,释放了发展的体制活力。但同时,改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比如企业员工对改制企业的认同问题,改制企业如何接受党的领导问题,如何认识改制企业的长远发展的问题等等,如果认识不清或者没有达成共识,就会影响企业的稳定和长远发展,这也就自然引出了改制企业必须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如何做好该项工作的问题。

首先,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做好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前提。我们的企业在改制的时候保留了企业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这就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保留了依靠和寄托。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优势,既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把综治工作作为党联系企业、联系群众的扭带和方式,作为贯彻和落实党对企业的领导的方式,同时也要把企业的群情反映给党组织,多给党组织提供情况,以便于党组织能够实现对企业更好的领导。

其次,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改制以来,公司就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讨论,达成了在原保卫科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治安保卫机构的共识,成立了由专职保卫工作人员组成的保卫部和护厂队。公司还成立了以公司领导为组长的企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公司共有专职保卫干部3人(其中2人为中共党员),专职保安人员28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为企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思想应该得到彻底的解放,有的放矢地建章立制,明确工作目标,做好综合治理的规范工作。

由于企业上层领导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企业里相应的保卫工作部门也设立起来了,也就是硬件条件有了,但是如果没有一个比较好的可行的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以约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加以规范,企业的治安综合治理就不能正规化、法制化。因此,作为改制企业在这方面必须借鉴原来的国有企业的丰富经验,将一个个管理制度建立起来,把一个个管理办法制订出来,也就是必须开发出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软件,做到硬件和软件相配套,最大限度地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和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实事求是,因企制宜,积极摸索多种多样有效的工作方法。

我们运输企业还是低层次的劳动密集型的,而从事运输企业的人员又随车辆分散在全国各地,这给企业的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针对这一情况,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人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在平时的工作中十分注意分析,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努力探索多种有效的工作方法。1、他们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将综合治理工作与党政工团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包括各种大会小会,积极给全体员工灌输一种“团结、互助、法制、纪律”的思想,经常以“爱企、敬业、守法”为主要内容,坚持正面引导,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教育,既鼓舞了干劲,又增强了团结和凝聚力。2、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经常分析、研究、掌握职工群众队伍的思想状况,进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坚持典型示范,榜样引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作为学习的榜样;团结帮助大部分员工,进行正面引导;坚决依法、依厂纪厂规,查处违法违规分子,杀一儆百,以作警戒,教育一片。3、建立了一支由近三十人组成的护厂队,分管公司各个大门,及负责夜间各厂区的巡逻工作。

第五,注重提高、学习交流、不断总结,是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不竭源泉。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又面临着全新的形势,借鉴发挥原来丰富的工作经验已经不能够解决新的问题,我们必须立足企业改制这一事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同时,我们不断借鉴好的东西,改制企业之间能够很好地互相帮助、互相借鉴,无论保卫工作的技术装备,还是治安工作的思想教育,无不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只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做好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就是为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河南石化运输有限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是在这种状况下进行工作的,并且经过10年的探索和努力实践,在治安工作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时时注意事物的变化,多学习其他企业好的做法和治安工作的工作技能,逐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以保证企业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易永春,维护平安稳定工作的基础在社区[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0年06期

4.西井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 篇四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基本方针,人民法院参与综合治理责无旁贷。最高法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部门在2006年中,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把它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并立足全局和长远,做到思想不松懈,组织上有落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抓到底。

一、结合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进一步提高法官干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增强法官干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研究完善监督检查措施,结合法院内部改革的深化,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并把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作为“硬指标”,纳入部门、法官干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适当延伸审判工作,努力探索和拓宽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更进一步发挥我院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

继续在立案庭窗口和信访处提供空白诉状,执行申请书,提供诉讼指南,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立案条件等指导诉讼的文书,向来访者广泛宣传诉讼法律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形成良性的诉讼意识,观念,改善司法环境。高度重视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积极慎重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使当事人不再多头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

(二)、加大诉讼调解力度

各业务庭在案件审理中对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及时处理,努力提高调解率。重视调解,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安定繁荣。在办案过程中,分清是非责任同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把功夫花在思想教育、化解矛盾上。

(三)、做好审判效果延伸

2006年中我院要将“综治”的“触角”进一步深入到企业、学校、社区、乡村;要在部分企业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宣讲合同法;继续做好所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认真抓好案件的公审公判,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公民遵纪守法,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搞好缓刑案件的考察,民事案件的回访,进一步稳定社会治安;开展司法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减少犯罪和发生各种纠纷的外部因素。

在开展各项审判工作时,必须注意到:要处理来信来访中,要热情接待,讲清道理,使当事人投诉有门,防止越级上访或矛盾激化;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枉不纵,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把申诉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力求做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消除隐患,促进安定。在审理经济案件中,要在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力求做到了结案件,促进双方经济发展;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既要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要使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二、搞好法官干警的自身防范

根据“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责任要求,我院既要积极参加辖区的综合治理,又要把发挥审判职能参加综合治理与加强法院内部管理、搞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长向同级党委负责,法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向院长负责。层层抓紧,严格防范。

各部门要注重抓好法官干警遵纪守法教育和对财务、档案、文件的管理工作,防止在法官干警中发生违法犯罪和重要物品被盗事件;注重经常性地对法官干警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值班制度,每逢节假日都要提前布置安全防范工作,并由院领导、庭领导带头值班等等,以增强广大法官干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效地避免在我院发生违法犯罪和失窃、失火等社会治安问题。

三、指导并监督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在去年制定的《xx市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本院法官与我市8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络员工作。加强对农村村级调解员、社区调解员、有关企业调解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组织调解员旁听相关案件的开庭审理,到有关单位走访、座谈、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做好对大庄、马者哨乡综合治理示范点的工作指导。

四、做好法制宣传

在办案中运用多种形式,增大法制宣传的广泛效应;强化法律宣传“对症下药”的对应效应;注重以案讲法,发挥典型案例的幅射效应。坚持以案讲法,扩大办案效果。注意选择典型案件以案讲法,使公民受到形象的法制教育。实践证明,这种形式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促使其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有效地预

防纠纷,减少诉讼。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取措施,强化以案讲法的社会功能。

以案讲法,是人民法院开展法制宣传的有效形式之一。为强化以案讲法的社会功能,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改变过去仅在审判庭前张贴公告的作法,增加公告张贴点,即在案发地、闹市区、交通要道张贴公告。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让更多公民了解庭审实况。三

是事先写好宣传稿,结合庭审中的实况进行宣传,使主题明了、层次清楚,语言精练,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二)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采取两个结合一是公开审理讲法与公开宣判时讲法相结合。在公开审理阶段,主要是就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宣讲应该怎样做才合法;在公开宣告处理结果阶段,主要宣传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包括判决的理由,政策法律依据,并从法律的角度阐述是非责任界限等。二是法庭审判时讲法与就地巡回审判时讲法相结合。通过以案讲法,让旁听公民了解案件事实真相,辩明是非曲直,让群众议论,自己教育自己。

(三)把握“三性”原则,讲求社会效果。

在以案讲法活动中,要始终把握三性原则。一是加强选择性,即选择较典型的,或是影响较大的,或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展以案讲法。特别是注意选择新类型案件、大要案件、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讲深讲通。二是加强针对性,即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群众的不同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要根据不同的案件事实,不同的争执焦点,不同的错误倾向,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达到消除误解和偏见的目的。三是加强系统性。就是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的目的出发,研究案发的原因、过程、结果,系统地讲清预防纠纷的道理和办法。同时注意做到三讲清,即:

1、注意讲清纠纷发生的原因、告诫人们对待人民内部矛盾要互相谅解,要在维护团结的前提下妥善解决问题。

2、注重讲清对发生的纠纷,应按正当途径,依靠组织调处,不能凭个人感情为所欲为。

3、注重讲清个案产生的危害及应吸取的教训,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发生纠纷。

2006年中,我院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社会稳定大局,认真落实《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职责,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所独具的打击和教育双项职能,为争创“平安xx”发挥积极作用。

xx市人民法院

5.西井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 篇五

为进一步推进2008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创建办特制定2008年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镇江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三大建设”为抓手,在组织领导上再加强,在关键环节上求突破,在重点工作创特色,在薄弱环节上抓整改,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丹阳”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通过强势推进“三大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确保“社会治安安全市”六连冠的荣誉称号。

具体目标是“十个位于全省前列”:

1、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工作位于全省前列。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点案件或事件,不发生邪教人员捣乱破坏或公开聚集等非法活动事件,不发生邪教人员赴省进京或赴外地从事非法活动事件,持续实现“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的目标。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位于全省前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成率达100%。民间纠纷调处率达98%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赴省进京上访数低于上年,不发生进京集访或重点控制对象敏感时期进京,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3、打击犯罪的绩效位于全省前列。刑事案件破案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达87%以上,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90%以上,力争命案必破。

4、科技防范覆盖面位于全省前列。技防单位、技防一条街、技防小区建成率达90%以上,技防村(社区)建成率达70%以上。合理调整布建市际治安卡口、城市主要出入口的警务查报站,全部实行民警带领专职保安24小时守控和录像监控。小区和自然村全部设立电子巡更信息点或巡逻签到箱。

制度,推进保安、协管员队伍的专业化、正规化建设。

二是完善大调解组织运行体系。对市、镇(区)二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进行全面调整和规范,在市、镇(区)两级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统一由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管理。市调处中心与信访接待中心分别设立,有专门的办公用房,配备专职人员,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同时根据本地实际,分设若干个专门调处小组,具体负责征地拆迁、劳资关系、环境污染、医患关系等多发性矛盾纠纷的调处。镇(区)调处中心依托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设立,配备专门的调处室,聘用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完善大调解运行机制,规范各级调处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接待、受理、调处、分流、督办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管理,建立社会稳定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工作例会、情况报告、领导接待包案、协调会办、听证认证、公示公告和督查回访以及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广信访代理制、委托人民调解、首席调解员制等矛盾纠纷调解的新举措,完善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纪调对接等长效机制,变被动调解、单一调解为主动调解、综合调解,使大调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维护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减少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健全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公民依照政策和法律解决矛盾纠纷。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造成社会矛盾纠纷多发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镇(区)调处中心每月要向上级报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每半年进行工作总结。

三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严打整治机制,毫不松懈地做好严打犯罪的各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指导督办等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破案攻坚力度,提高侦破打击水平。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治安形势预测预警体系,加强对刑事犯罪活动规律和特点的分析研究,超前采取应对措施。根据犯罪活动的阶段性特点,适时组织整治盗窃自行车,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和油气田及输油管道,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设施以及传销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斗争,开展经常性的“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网吧以及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推进无毒镇(区)、社区(村)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禁毒防毒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对排查确定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开展治理整顿,限期解决问题、改变面貌。大力整治铁路治安重点区段,加大对铁路沿线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铁路安全运行。

四是提升技防市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建设,通过技术升级改造,逐步实现市区、镇(区)和村(社区)三级监控中心的联网运行。整合防控资源,在各级指挥中心建立完善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整体联动机制,并推行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深化镇(区)、道路治安卡口、重点单位、公共复杂场所、居民居住区等“五大技防工程”建设,在城市主要道路街面、公共复杂场所、党政首脑机关、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要路口全部安装监控系统,并配备专门的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加强村(居)民居住区治安防范。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治安防范设施与建筑工程整体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并由综治、公安、建设、规划等部门组织联合验收。加大对老居民住宅小区和散居居民楼、院的治安防护设施改造和建设力度,能封闭管理的尽可能封闭管理。不具备封闭管理条件的,由所在社区筹资安装单元电控防盗门。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由社区牵头推广实行自治物管。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广建立户村接警系统。认真贯彻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切实加强单位内部保卫机构和保卫力量建设,不断强化单位内部自防措施,严格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与管理的责任。危险物品等重点单位和单位财会室、保险箱、仓库等重点部位全面落实技防、设施防措施,并处于有效运行状态,金融网点实行24小时录像监控。加强对已建成技防设施的日常维护,规范运行机制,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保障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

五是整合社会巡防力量。在城区建立百人以上的专职巡防大队,镇(区)建立30人以上的专职巡防中队,农村地区建立专职保安联防队伍。强化社会面巡防控制,完善动态环境下有效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巡防机制,将巡防大队、巡防中队以及村(社区)的专职保安等巡防力量进行整合,由公安机关统一录用、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并由民警带队,在城区和县城对主要街面路面实行24小时巡逻,在农村地区开展夜间巡逻,以提高街面见警率,提升对社会治安的驾驭和掌控能力。按照“综治牵头组织、公安管理使用、多方筹措资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治安信息员、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遏制群防群治队伍年龄老化、防范作用弱化的趋势。

6.西井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 篇六

复综发(2010)1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及合法权益,消除校园内外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建设和谐平安修水,为实现我县的“保五争四,综合实力位列全市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结合实际,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二是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有明显的改善,各种治安案件明显下降,杜绝刑事案件和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重大事故,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显著提高;三是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四是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重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快侦破校园内各类违法犯罪案件,铲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

2、清理整顿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桌球室和各类流动摊点,依法取缔和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坚决扫除校园周边地区的“黄、赌、毒”现象;

3、加强校园及周边依法经营网吧的管理;

4、加强校园周边出租屋的整顿和管理,规范房屋出租,打击藏污纳垢;

5、继续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清理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取缔无证揽客营运活动;完善学校校园周边各交通路口的指示牌的设置、拆除学校校园周边的各类违章建筑。

6、清理收缴校内管制刀具及器械;

7、清理整顿不合格的办学机构,规范办学行为。

8、定期和不定期

排查学校内部各类安全隐患;

9、开展学校与周边单位、社区、村庄的联防活动,筑牢校园周边治理基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履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真正把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

2、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认真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觉服从乡党委、政府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要依据各自的职能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标语等大张旗鼓地宣传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及行动的开展情况,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适当曝光,以引起各部门重视,促进问题的解决。

4、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为更好地推进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善目标考核体制,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的日常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各个部门,将制定《复原乡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细则》,由乡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核。坚持对各综治委成员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和目标考核,并按《复原乡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细则》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列入各成员单位年终综治工作考评总分之内,同时,也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学校要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进行考核,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组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工作组由学校领导、保卫处工作人员和各综治委成员单位根据学校具体位置选派的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成员的工作业绩作为本单位综治工作考评依据之一,工作组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并牵头组织实施工作职责。在综治工作中,奖惩分明,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力、防范工作扎实、长期没有发生治安问题的单位,要进行宣传表彰,对治安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力,因领导责任不落实、玩忽职守、工作懈怠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重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复原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7.西井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 篇七

一、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必要性

在当前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仅有动员职能,却不具强制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系中有预防和减少公民特别是青少年刑事犯罪以及違法犯罪人员重新犯罪的职能,却没有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实行检查、考评、奖惩制度,具有系统性和强制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这方面非常欠缺,不利于其向更高和更深层次发展。因此,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系,并加强检查、考评和奖惩,更能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真正把“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通过强有力和富有成效的工作,逐步减少公务人员队伍中的腐败现象,使他们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建立起更和谐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率上升的趋势,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系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具体措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足于社会管理,强调以人为本,以加强社会服务和管理为重点,以规范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目前已形成省、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五级管理网络体系。我市的“三级联创”目标管理效能体系中每一级管理体系均实行百分制,其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考核分虽为3分,但却涵盖了多项具体措施:

一是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及宣传教育措施。即在县区、乡(街道)、村(社区)、综治网络成员单位规定评估内容为预防职务犯罪组织机构及相关工作制度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及警示教育,并设定相应分值。对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未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的,未设立预防职务犯罪专职联络员的,不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案件查处和预防工作的,年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及警示教育未达规定次数的,未制作和发放预防宣传教育作品的,由于宣传教育工作不力引发职务犯罪的,均按照设定的分值扣分。

二是项目预防及查询措施。即在县区、乡(街道)、村(社区)、综治网络成员单位规定评估内容为重大建设项目预防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设定相应分值,要求重大建设项目预防方案措施齐备,查询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对重大建设项目未制定预防方案和具体措施的,重大建设项目、物资设备采购等招投标前未到当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均按照设定的分值扣分。

三是干部犯罪及落实建议措施。即在县区、乡(街道)、村(社区)、综治网络成员单位规定评估内容为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及检察建议落实,并设定相应分值,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不发生职务犯罪,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对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职务犯罪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检察建议不落实和回复的,对检察建议不认真落实导致职务犯罪重发、继发的,均按照设定的分值扣分。

四是检查、考评、奖惩措施。即明确在年终由市委综治办会同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对全市综治体系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纳入综治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表现在:

一是通过行使检查、考评、奖惩等项综治预防权能,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在“争创”中发挥好带头作用;督促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本部门、本行业职务犯罪预防的实施方案和意见,建立健全了预防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预防活动;特别是在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腐败多发易发问题方面,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使一些腐败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二是通过履行综治体系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职能,督促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机制,自觉采取预防咨询、预防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宣传教育手段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预防教育,提高了全社会预防职务犯罪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通过履行综治体系中的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能,督促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有效推行工程建设“三同步”和“五双制”。“三同步”即廉政监督和质量监督同步、廉政合同和工程合同同步、廉政建设和工程建设同步。“五双制”即签订工程和廉政建设“双合同”,从严规范业主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行为;参加工程建设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的“双责任制”,既对工程建设负责,又要对廉政负责;对工程项目实行社会和内部“双重监督制”,除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外,业主单位还聘请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双委派制”,除业主单位委派会计外,上级纪检部门要长期委派或定期委派财务会计,对建设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管实行“双系统监控制”,对建设单位、合作银行和用人三方的权、责进行监控约束,监控资金的“收、支、转”三个环节,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从而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

8.西井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 篇八

(2007年3月1日)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为进一步发挥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率,为构建和谐太原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根据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就全市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紧密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基本手段。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大部分要靠调解来解决。仅我市每年经各种调解机构、组织调解的纠纷就达数万件。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日益被社会认可和重视。特别是在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重要内容的今天,调解以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的方法,使纠纷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化干戈为玉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精神,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成为和谐社会中应该强化的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调解工作的基本格局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社会道德,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所形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在行政机关主持下,对涉及行政管理行为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所形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对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进行调解,所形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这三大调解被分别称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是我国调解

工作的主要形式,并作为相对独立的工作体系,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调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种矛盾纠纷和涉法案件逐年增加,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范围扩大化、形式多样化、内容复杂化等新特征,重大疑难性、易激化、突发性矛盾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矛盾纠纷调处难度明显加大,成为困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这种变化了的新形势,对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仅仅依靠过去传统的调解机构和组织之间彼此独立的工作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对调解工作进行大胆的创新和改革。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就是使调解工作的主体在调解具体矛盾纠纷过程中由过去的一个机构或组织承担,变为由多个机构或组织共同参与,协同作战;调解矛盾纠纷的范围由过去只调解某一类矛盾纠纷,扩大到调解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各种纠纷;调解网络由过去的自成体系,变为整个社会调解机构组织之间的相互联系和沟通,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形成一个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协同作战、运行有序的工作体系,建立既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关系。通过这种机制的建立,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加快对矛盾纠纷的调处进程和节奏,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有效监控,使矛盾纠纷能尽快尽早地得到解决,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统领,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强化调解工作意识,提高调解工作效率,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努力建立化解矛盾纠纷的新型体制和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积极创新,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高度,着力解决机制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勇于开拓,大胆实践,强力推进;坚持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的基础上,积极联合各方调解力量,形成合力,化解纠纷;坚持资源共享、效率优先,充分利用各方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功口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率。

(三)目标任务

建立由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大调解工作组织网络更加完善,队伍素质明显增强,运行机制科学规范,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努力实现“三下降,三提高,三不出,三防止”的工作目标,即:民转刑案件下降,民事诉讼案件下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提高,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提高,行政投诉案件调解率提高;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街道、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市、区);防止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防止恶性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防止集体进省赴京上访案件发生。

三、加强调解工作的基础建设

(一)巩固和健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街道、乡镇、村(社区)要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因撤乡并镇、社区(村)整合、村(居)委换届等原因没有及时建立或调整调解委员会的,要在这次机制建立过程中,建立完善起来。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要积极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要结合本单位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对调委会成员进行调整,确保调委会组织健全,人员齐备,充满活力。要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志愿者参加到调解组织中来。要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推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六统一”,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结合街道、乡镇、村(社区)矛盾纠纷特点和调解工作实际,在调委会下可设“148”调解小分队、“夕阳红”调解小分队、“巾帼”调解小分队等具有本街道、乡镇、村(社区)特色的调解组织,活跃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二)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处跨地区、专业性矛盾纠纷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应给予大办扶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区域性、行业性矛盾纠纷大量涌现,因农民进城务工引发的欠薪工伤纠纷;因城市建设引发的拆迁征地纠纷、因企业改制引发的安置补偿纠纷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纠纷频频发生,成为当前矛盾纠纷多发领域。为切实加强区域性、行业性矛盾纠纷的调处,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支持、指导县

(市、区)有关部门组建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如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房屋拆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学生伤害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条件具备的,也可成立市一级有关部门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积极鼓励大型集贸市场、开发区等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将目前我市已成立的一些区域性、行业性调解中心,规范到人民调解委员会中来。

(三)大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各级行政机关要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带头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要善于运用调解的方式,依法及时、合情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贯彻“当调则调、调裁结合、解决问题”的原则,强化行政调解工作。对已经发生的行政争议,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争取调解处理,增进有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互相理解和信任。在对行政争议做出裁决之前,要积极为当事人自行和解创造条件。

乡镇、街道要确定3—5人组成行政调解工作小组,负责承办本乡镇、街道行政部门的调解工作,可与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

县(市、区)各行政机关都要确定3—5人组成调解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行政管理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市级各行政部门都要确定有关处室负责本部门行政管理范围内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并指导县(市、区)对口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

(四)稳步推进司法调解工作

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推行重调息讼制度,把调解贯穿整个民商事审判的全过程。要按照合法自愿的原则,结合司法调解工作实际,强化诉讼调解功能,规范诉讼调解行为。要不断挖掘、整理和推广诉讼调解的方法和技巧,鼓励当事人尽可能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做好当事人息讼工作。要积极探索实行庭前调解、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和诉讼内委托调解的方法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要对可以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解决的纠纷,在立案前劝导引导当手人接受人民调解组织或行政机关的调解,除民商事案件外,要积极做好刑事自诉案件、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民事部分的调解及执行和解工作,提高调解结案率。对群体性的行政诉讼要增强用协商、调解的办法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努力用调解的手段加以解决。

四、建立调解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

(一)纠纷案件受理移交

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应对所要受理的案件进行分析、分类。适合本单位、组织调解的,应及时受理调解;适合其他机构、组织调解的,要及时移交其他机构、组织调解;适合邀请有关人员参与调解的,应及时邀请有关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组织接到应由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调解的案件时,应就案件的性质、类型等向当事人进行说明,并对当事人就如何向司法、行政部门提起诉讼(投诉)做出指引,同时要将该案件的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纠纷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法庭)或有关行政机关,并对该案件进行跟踪。

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接到适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时,工作人员应首先询问是否已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应主动劝导当事人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将案件移交人民调解委员会。已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签有人民调解协议的,要对所签协议进行审核,如协议确属合法,应予以支持。

对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移交的案件,各有关机构和组织应及时受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移送单位。

(二)调解人员交叉参与

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应推荐法官,和行政机关公务员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参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组织在调处矛盾纠纷时,对涉及重要敏感事项、疑难案件的纠纷,可及时邀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应每月至少有1天到本辖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员,做好安排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审判等工作。

县(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基层人民法庭法官应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

县(市、区)直属行政部门要选拔30名左右熟悉法律、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公务员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并由县(市、区)司法局审核。

人民调解组织应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乡镇、街道选拔3—5名人民调解员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法院、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参与调解的案件。其中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法定程序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要充分利用特邀调解员熟悉基层情况等特点,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有关司法、行政案件的调解,发挥特邀调解员的作用。

(三)纠纷信息互相通报

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应及时互报有关纠纷案件的受理、调处情况。要对本机构、组织所受理的涉及其他机构、组织调解内容的纠纷及调处进程、结果及时书面告知相关的机构和组织。特别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本组织受理调处的有可能上升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案件,要随时进行报告,对受理的突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应先口头告知,待局势控制后,再上报书面材料。对重大、敏感的行政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调解的机关和组织要及时互通情况,有效配合。

对互报的信息,有关调解机构和组织要及时进行分析,对有可能参与调解的纠纷,要随时掌握动态,做好必要的准备。

(四)基层快速联合调处

街道、乡镇要成立由综治办牵头、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参加的快速反应联动调解工作队,加强对突发性、易激化、群体性矛盾纠纷、集体上访事件的处理。联动调解工作队由综治办协调,一旦有纠纷案件发生,联动调解工作队要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调处矛盾。

联动调解工作队要坚持一方受案、联合行动的原则,无论哪个部门接到紧急报案,都要及时与综治办联系,联合采取行动。

(五)律师定点进驻社区

全市律师要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到社区调解工作中来。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创新型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区两级管理的律师事务所要在区司法局统一组织下进入社区,每个社区要有1—2名律师进驻。律师进驻社区要积极协助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帮助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并通过设立每周接待日活动等形式,定期到社区解答群众咨询,开展法律宣传,培训人民调解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同时,社区调委会要积极为律师在本辖区开展业务创造条件。律师调处的矛盾纠纷,其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折抵律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

五、加强领导,为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提供可靠保障

(一)切实把大调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大调解机制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建立大调解机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议事日程。要定期就大调解工作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指导工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建立大调解机制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县(市、区)两级要成立大调解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组长为政府分管副职和办公厅(室)、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局、法制办领导,成员为参加大调解工作重点单位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调解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一般由同级综治办主任担任,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乡镇、街道成立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成员为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法庭庭长、综治办主任、信访办主任以及其他参加大调解工作的重点单位派出机构的领导。市、县(市、区)两级大调解工作办公室和街道、乡镇大调解工作领导组要建立例会制度,及时交流情况,研究解决协调联动中存在的问题,会商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工作。例会一般情况市一级每季度一次,区县一级每月一次,街道、乡镇一级每周一次。

(二)加强对大调解工作的检查考核

要建立健全考评奖励机制,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要把大调解工作列入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内容,明确单位一把手为大调解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每年对大调解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对在大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诿扯皮,任务不能落实,影响大调解机制建立的,要逐级追究责任,直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三)落实大调解工作各项经费及其他保障措施

9.西井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 篇九

关于印发《平子镇201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平子镇201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平子镇201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环境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省、市、县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改善生产条件、增强发展活力的总体要求,坚持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推进环境友好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初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使农村饮用水源得到改善,工业企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实效,规模化畜禽养殖污

庄道路硬化平整,安装照明设施,改善村庄道路通行状况,真正做到街内街外一个样,街道村庄一个样,村容村貌一个样,努力展现山青、水秀、景美的镇村新貌,建设环境优美的新农村。

(二)全面开展生活污染治理。一是实施村容村貌整治。开展清理“三堆”(土堆、粪堆、柴堆),治理“三乱”(垃圾乱倒、污水乱流、建筑乱建),美化“三口”(村口、路口、家门口),加快“四改”(改房、改灶、改厕、改圈),实现“五化”(道路硬化、村庄美化、环境净化、村容美化、街道亮化)等活动,净化村庄和农户环境。二是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利的村庄垃圾处理可采取就近简易填埋,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村庄,要根据村庄规模和卫生要求配置一定的垃圾筒,设立垃圾仓,实行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资源化利用或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要采取沼气池建设与改厕、改厨、改圈相结合,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三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推行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等综合利用工程,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在夏、秋收季节开展专项检查,疏堵结合,防治因

方施肥技术,提倡使用农家肥、新型有机肥料及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积极推广生态农业,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

(六)扎实开展农村综合整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创建环境优美镇和生态村建设为重点,把农村综合整治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一批生态良好、经济实力较强的村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

四、实施步骤

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5月20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各村、各单位要根据整治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成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办,作家喻户晓、全民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发现典型,推广经验,曝光问题,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村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环保意识,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

(四)严格考核,确保成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今年全镇环保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表彰。

主题词:环境整治 实施方案平子镇人民政府 2010年6月20日印发

10.西井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 篇十

汇报材料

根据自治区、市、县有关党风廉政要求,以及商纪发(2011)号《商都县2012年底前落实<工作规划>推荐惩治和防腐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紧紧围绕增强机关效能、教育镇、村两级干部,树立公仆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这一中心,以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以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为目标,立足我镇实际,积极探索和尝试有效的监督、预防机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狠抓干部队伍思想教育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学习和思想教育是基础,预防、监督、检查是关键,为此,镇党委综合本镇实际,以创先争忧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落实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学习制度。为使学习不流于形式、走过场,镇政府专门成立了学习组,专门负责组织学习、考勤制度。一是坚持每月14日—15日为镇干部学习日,集中在镇会议室学习,村干部每月学习一次,并且由学习组对其进行抽组提问。确保了“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知晓率达到100%。二是坚持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镇领导班子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三是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学习了《中共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督法》、《党风廉政手册》等有关内容,学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风廉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四是大力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并安排综合办、林工站、计生办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抓学习,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和理论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通过建立学习制度和认真组织学习,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执政水平和驾驭各种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了明辨是非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一方面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奢侈消费“八项规定”,自治区关于领导干部“五不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禁止乱请客的各项制度;另一方面认真执行落实镇党委、政府制定的《民主议事制度》、《干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农村基础党风廉政建设八项制度》。首先,根据《民主议事制度》,在领导班子中坚持执行重大经济开支通过党委会或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实行民主决策,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杜绝了个人专断,一意孤行影响班子团结的问题发生。二是结合《干部管理制度》专门成立了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制定由主要领导带班、副职领导值班的值班制度。从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上严格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了以制度管人,用纪律约束人,使全镇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纪律有了明显增强。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禁止了领导干部个人直接经管钱物,和领导干部个人拖欠公款。同时,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从而规范了财务管理。四是根据县纪委的要求,结合我镇《车辆管理制度》,我镇成立了公用车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公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严格控制了公车私用和杜绝主要领导人专控自用的现象。五是针对《农村基础党风廉政建设八项制度》,深入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群众观念、法律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

通过这些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使全镇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纪律性和廉洁自律意识普遍得到了增强。

三、落实信访举报、认真办理来信来访。

在工作中,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认真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倾情为民服务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信访排查制度,成立了《西井子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西井子镇党政领导干部接待日安排表》、《西井子镇信访中心来访接待制度》及《西井子镇信访中心工作人员职责》,按照信访内容、性质及时进行交办、转办,并督促办理落实;对一般性的矛盾纠纷,由分管领导组织镇司法所落实。对涉及党员干部或群众反映比较大的,以及反映的经济问题,如平分低保、退耕还林补贴兑现、农业保险、救济款的发放等突出问题,镇党委、政府及时进行研究,由镇纪委组成调查组办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为群众排忧解惑。半年来,全镇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均得到了及时有效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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