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24-07-10

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3篇)(共3篇)

1.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篇一

省纪委督导调研定边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工作

近日,省纪委党风政风室正处级纪律检查员施莉萍一行到定边县督导调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榆林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沈晨虹,市纪委干部王铭、李泓江,定边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鑫等相关工作人员陪同调研。

督导组深入该县白泥井镇、红柳沟镇了解案件查办情况,仔细翻阅了查办案件档案,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基层党委、纪委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的存在的困难。施莉萍对白泥井镇在被榆林市纪委约谈后,认真及时的整改和补救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鼓励其聚焦主业,狠抓落实,“迎头赶上”;对红柳沟镇“三资” 管理办法和纪检人员的配置上给予了点赞,希望能继续守护一方净土,情系一方百姓。

2.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篇二

调研课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在监督执纪工作过程中,怎样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作为一名纪检工作者,怎样才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呢?我认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一)根基牢记心中。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作为党员个体的我们,都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一员,没有比人民群众更高贵、更特殊的东西。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在党内不论职务大小,都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任何人概莫能外。所以,切不可在人民群众面前以“官”自居,高高在上,更不可在人民群众面前忘乎所以,耀武扬威,装腔作势,“拉虎皮做大旗”。要树立公仆意识,永远记住人民群众是我们的主人,我们是人民群众的仆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不可主仆倒置。要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及时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二)敢于为实干者担当。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时,对于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来访,我们既不能主观臆断、先入为主,更不能视若不见,麻木不仁。应迅速安排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调查结果,及时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 的“微腐败”行为,真正做到“人民有所呼、我们有所应”。

我们在收集违纪违法人员相关违纪违法证据时,还负有保护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的职能。如在一些地方、单位,有一些领导干部一心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结果仅仅因为工作方式方法上的问题,便有一些“好事者”举报投诉上访,其中,不乏借机打击报复的、争权夺利的、落井下石的,此时,我们必须态度鲜明,借助人民群众的一双双“慧眼”,拨云见日,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为实干者撑腰鼓劲,为担当者担当。

(三)营造风清气正环境、防止“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对腐败没有天生的免疫力,纪委不是保险箱,监督者更应首先受到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应按照“打铁先要自身硬”的要求,除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办案业务外,还应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争做勤学善思、遵规守纪、廉以用权、干事创业、严于律己的表率。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发杂音。在思想上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在纪律上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号召的坚决响应、党中央要求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干、党中央部署的坚决落实。在作风上要继续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查处“四风”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推拖绕躲、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过程中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召开班子会,专题讨论研究本单位在扶贫领域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部门所负责人,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二)聚焦治理重点。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是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对口帮扶等基础设施和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三)聚焦责任,改进作风。紧盯责任主体,层层压实我镇落实责任、部门协调责任、包村干部责任、驻村帮扶责任,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压力传导下去、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四不两直”“杀回马枪”等方式进行走访摸排,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

三、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一)认识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认识还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只是嘴上说重要,说服从,但总认为是小题大做,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不需要花大力气去落实。学习不积极,工作不主动,遇见问题不 3 思考、不统筹,没有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同自身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

(二)发现问题少。检查方式方法不科学,巡察、专项纪律检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少,抓不住工作重点,浪费人力物力。工作连续性差,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不到位,检查月月搞,问题回回在,有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

(三)监督作用难发挥。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发挥不了,有的根本不清楚在扶贫领域如何监督,监督什么,工作天天干,胡子头发一把抓,却没有一项抓住了重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四)监督执纪宽松软。有片面群众观点,总认为群众工作难做,扶贫工作难做,对基层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在扶贫资金项目上以个人不侵占、不挪用为标准,甚至还多方为违纪违规者开脱,执纪不严。

(五)上报材料过多。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来,各级要求上报总结、调研报告和表册太多,忙于完成上报任务都要加班加点,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具体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

3.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篇三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精神,按照县教科体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广土廉洁”工程,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教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夯实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促进干部作风大提升、大转变,全面推进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我校决定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县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查促纠、惩教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通过“集中整治”,使我县教科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教育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群众对教育的幸福感得到明显提升,为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整治重点 坚持“两个责任”共同发力、“一岗双责”层层传压,以发生在学校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违规乱收费、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推销或组织购买教辅资料查处力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师廉洁从教、学校规范办学。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我校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分五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7月7日)

1.成立机构。成立以学校党支部书记文胜贤为组长,校长向忠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明确职责和任务,保障集中整治工作组织严密,责权清晰,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定方案。学校按照县教科体局统一部署,及时召开本校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工作方案,并于7月7日前将组织机构和工作方案报局监审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向群众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3.营造氛围。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微信等,对“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阶段进展、整治成效等进行宣传,特别是要做好“集中整治”有关政策的解读,提高整治对象主动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妥善处置。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8日—8月20日)

1.查摆问题。在暑假政治学习期间及秋季开学期间召开专题会及干部教师大会,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全面检查,找准、认清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和广大师生对在小学办学过程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找准。

2.自我整改。学校和个人对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2),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整改到位。对自身存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主动向组织交代清楚。2017年7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含问题清单:干部职工建立个人问题清单,学校形成总体问题清单)报局监审股。

(三)全面核查阶段(8月21日—9月15日)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人员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核查。

对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在校外兼课、兼职进行全面核查。对另立名目、超标准收费;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统一或变相统一组织学生征订规定范围之外的教辅资料等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对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走样,资助评审、公示、发放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学校自查自纠,分层开展全面核查,针对核查责任、核查问题及问题整改建立整改清单(见附件3)。单位全面核查工作结束后,将全面核查情况及整改清单经联系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局纪委。

(四)专项抽查阶段(9月底前完成)

接受组织专项抽查,针对抽查中出现的问题建立问责清单,采取厘清源头、溯查过程、倒查责任的办法,严肃追究自查责任、核查责任及相关直接责任人责任。

(五)建章立制阶段(10月底前完成)

学校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梳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其内在规律和有效举措。为巩固整治成果,要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将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考核及教师的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使整治工作长效化,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学校支部认真研究细化违规处理办法,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学校党支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四个亲自”要求,扎实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三查合一”,建好“清单”。巡察、督查和监督检查成为一种常态,坚决查处违规有偿补课、有偿批改作业,违规征订教辅资料,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校外机构组织的讲座、培训等各种形式有偿辅导或服务,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等违规行为,确保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学校自查自纠、全面核查、组织抽查,学校建好问题、整改、问责“三张清单”。学校党支部通过政策宣传和普规普纪,鼓励敦促有问题的干部职工主动如实说清问题、主动整改问题。对主动如实说清问题的,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瞒而不报、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律快查快处、加重处理,消除违纪人员的“潜伏”和侥幸心理。

(三)强化监督,严格追责。对相关问题开展督促检查,对问题自查不清、整改不到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学校强化考核,逗硬奖惩,将干部、教师违规违纪情况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结合起来,并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绩效目标奖发放挂钩。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有偿辅导、有偿批改作业和违规向学生推销或组织购买教辅资料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整治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目标任务考核、民主测评考核和民意调查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群众满意度低的,对相关责任领导从严问责,直至实现整治目标为止。

岳池县石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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