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精选5篇)
1.山东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 篇一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缓解我县师资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计划:80名,其中:初中教师60名、小学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郓城县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在报名处张贴。)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它条件,无口吃现象。
(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有菏泽市常住户口;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已在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报到的毕业生。
(四)凡经公开招聘并办理正式派遣手续者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8月22日至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郓城县高级中学(县北环路)
(四)报名要求:1、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表》;3、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6张;4、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所学专业(或申请教师资格所报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5、费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考试考务费80元。6、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7、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登录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ycrsj.gov.cn)查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人员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纪委、监察、人社、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1、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满分为25分。2、专业基础知识: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等,满分75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门科目同时进行,考试时限120分钟。3、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4、笔试考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加分因素)。
(二)面试1、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范围为中小学现行教材。考官主要从教学基本素养、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说课时间为每人8分钟。2、面试费用:每人70元。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笔试成绩+加分因素)×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果同1个招聘岗位中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专业知识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六、体检考核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对有关证件、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须经领导小组批准,方可按照考试总成绩在本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时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招聘过程中的报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名单分阶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八、聘用方法及待遇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郓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yc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有关招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县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正式聘用后,纳入正式教师编制管理。
九、组织领导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郓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
十、监督检查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将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其他媒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郓城县事业单位的任何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监督电话:6905061699051765232196583097
咨询电话:652324965830226523025
郓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年8月16日
2.山东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 篇二
与其他高校一样, 高师院校毕业生 (1) 就业压力同样很大, 结构性矛盾也十分突出。高师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大多指向教师, 而若想成为一名教师则一般要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以下简称招教考试) 。从招教考试中暴露出了高师院校毕业生在考试知识的准备和就业技能上的诸多不足。本文试图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 通过研究现行招教考试模式特点来审视高师院校就业指导课程改革, 希望能够对高师院校就业指导课程改革带来些启示。
招教考试基本情况
1. 招教考试的性质
现行招教考试始于2003年教育部对教师入编考核模式进行的改革, 此次改革制定了“凡进必考”的招教考试制度。这是一种公开选拔优秀教师的新型录用制度, 是由地区教育局或人事局统一组织的教师上岗考试。近年来, 招教考试已逐步模式化、正规化, 各省市考核制度基本统一。随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 (教师[2009]2号) 的颁布, 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制度开始全面推行, 形成长效机制。但招教考试不是由国家组织或省级教育部门组织, 没有统一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 各地的考试内容不尽相同, 大部分地区没有统一考试大纲。
2.招教考试的程序
招教考试主要采用当地教育局或人事局组织公开考试的聘用机制, 教育局或人事局通过地区教育网或人事网发布招聘简章, 考试程序包括考核、审查、录用、签约等。考核分初试与复试两部分, 初试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复试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水平和能力。
招教考试的模式、内容分析
全国各地的招教考试, 基本上都是根据地方情况制定考试计划。考试模式一般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初试以公共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为主, 复试以说课、试讲和面试问答为主。
1. 初试模式、内容具体分析
大多数省市的初试涉及的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改革、教学技能与实践、教材教法与教案;专业知识为各科相应的基础性知识、技能。据粗略统计,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公共知识) 占的比例相对较小, 一般为40%, 而专业知识部分所占比例较大, 占60%。有的省市则根据实际考核的需要, 加大对教案编写的考查, 甚至分值高达40% (基础知识30%, 专业知识30%) 。
概括起来, 各省招教考试初试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个方面, 具体如下:
通过对近几年各地招教考试初试部分模式和内容的分析, 可以发现初试有如下特点: (1) 紧密联系教学实际; (2) 死记硬背的内容减少; (3) 注重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
2. 复试模式、内容具体分析
总结各省招教考试复试部分内容大致可以分为说课、试讲和面试问答两个部分, 具体如下:
复试按学科和学段 (小学、初中和高中) 分别进行。教材以及教材的版本一般会在复试通知中指定。说课、试讲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说课”是一种课前行为;“试讲”是一种课堂行为。“说课”在于说明对一定的教学课题“怎样教”和“为什么这样教”的教学设计思想的分析、概括, 原则上是对教案的设计阐述;“试讲”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实践来体现教学设计、分析与教学技能, 也就是说, “说课”是指教学的设计及其分析, “试讲”是指教学的设计及其分析的实施。概括地说,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实际教学能力, 特点是紧密结合教学实际。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现行招教考试的考察方向及目的已经相当明确:一方面要求考生必须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 另一方面要求考生必须掌握分析解决问题的策略, 从而有效地将教育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
高师院校毕业生在招教考试制度下出现的问题
高师院校毕业生在大学里学习了大量的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知识, 可到了参加招教考试时, 却有相当部分学生并不具有比非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更加明显的优势, 许多非师范毕业生通过较短时间的备考也能在招教考试中脱颖而出。这就给我们的高师院校敲响了警钟, 表明我们的高师院校在就业指导课程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分析原因可能在于:经过了七年多的不断完善, 招教考试已逐步模式化、正规化, 内容也在不断更新、补充, 逐步系统化和独立化, 与高师院校毕业生在大学里学到的理论知识的差异化也越来越大。招教考试体现了社会对于教师人才的要求在不断更新和提高, 而高师院校却仍然保留着其原有的教学模式和课程设置, 仍然按照过去对教师人才的要求去培养师范学生, 不能充分建立和社会教师人才需求的沟通机制, 不能及时根据社会对教师人才的考核标准调整课程设置, 这样便出现了以下尴尬的情况:高师院校的一部分学生在学校里参加各科考试的成绩可能很好, 然而一旦进入教师招聘考试那种多学科结合并且联系实际的考试时, 却无法取得满意的成绩。许多高师院校毕业生由于缺乏招教考试要求的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教学技能, 不得不在社会上参加一些针对招教考试的专题辅导班, 使得这些辅导班的生意相当火爆。但这些辅导机构很多缺乏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 不能保证给高师院校毕业生提供针对招教考试的专业、权威的指导。
招教考试对高师院校就业指导课程改革的启示
结合现行招教考试以及目前高师院校就业指导课程的实际情况, 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0]11号) 为指导, 笔者认为高师院校就业指导课的课程改革刻不容缓, 主要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高师院校应更加重视招教考试对高师院校学生就业的影响
近几年, 高师院校就业指导课程随着大学生就业形势日渐严峻虽然开始得到重视, 但不少高师院校仍然认为就业指导只是一种信息政策的传达和就业技巧的指导, 很难帮助学生在从学校跨入社会的转变中做好知识上和能力上的准备, 因此不能有效缓解学生的就业压力。所以高师院校应本着对学生更加负责的态度, 重视招教考试对高师院校学生就业的影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0]11号) 文件的精神, 改革高师院校的就业指导课程。
2. 根据招教考试的要求和特点完善高师院校就业指导课程设置
高师院校应改变过去的那种不适应现行招教考试制度的师范生培养模式, 把高师院校的就业指导课纳入日常教学计划, 将就业指导课程贯穿于整个大学学习阶段。就业指导课程设置要与教育专业课程紧密结合在一起, 根据国家对于师范毕业生的最新就业政策, 紧密结合符合招教考试的特点, 使高师院校就业指导课程目的更明确。开展示范课程评选和教学经验交流, 努力提高就业指导课程的质量。建议有条件的高师院校设置针对招教考试的指导教研室, 鼓励专职教师到用人单位挂职, 加强对校级领导、专职教师、院系辅导员的培训。建立针对高师院校学生的就业指导咨询室, 结合学生个人特点, 有针对性地提供招教考试相关政策、考试辅导、职业规划等帮助。逐步形成以就业指导课程为基础, 以个性化职业咨询和辅导为辅助的具有高师特色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3. 充分利用与招教考试相关的人力资源, 进一步加强高师院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
近年来随着招教考试已逐步模式化、正规化, 内容也在不断更新、补充, 逐步系统化和独立化, 与高师毕业生在大学里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差异化也越来越大。招教考试的这种变化充分体现了社会对于教师人才的要求在不断更新和提高, 针对这种变化趋势, 如何充分利用跟招教考试相关的人力资源, 加强高师院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 成为高师院校就业指导课程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笔者认为高师院校在选任就业指导课教师的时候, 应选任对招教考试相关考试科目具有较高理论知识水平和相关实践经验的老师担任, 比如针对招教考试中笔试部分通常会考教育理论基础知识的特点, 就应当选任对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有较高理论知识水平和相关实践经验的老师担任, 一般应选任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老师。针对相当部分省市还会考到职业能力测验这个科目, 则应选任对职业能力测验有过深入研究的老师来讲授。复试部分是分不同学科进行考查的, 主要考查考生在所报考科目方面的实际教学能力, 特点是紧密结合教学实际, 所以针对复试部分应根据学生所希望报考的科目, 选任相关科目主要负责教学实践课程讲授并且对复试环节相关要求非常熟悉的教师担任。校外还可以聘请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教师招聘主管部门的人员做客座教师, 通过他们高师院校学生可以更深入细致地了解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标准, 了解招教考试的特点和要求, 以弥补校内教师在招教考试知识与经验上的不足。同时, 充分利用校友资源, 请顺利通过招教考试的校友来校作报告。校友参加招教考试的经历可以给将要参加招教考试的学生们提供非常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和大量实用性很强的经验, 使就业指导课程更贴近学生的实际。
4. 充分考虑高师院校学生的个性差异, 切实提高高师院校就业指导课程的有效性
现阶段高师院校还存在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就业指导课程针对性不强, 从而不能实现就业指导课程的有效性。目前大部分的高师院校的就业指导课程, 仍然仅仅采用班级授课的方式, 简单概括地介绍一些面试技巧等方式、方法, 而没有认真关注不同学生的个性差异, 进而针对其进行个性化的就业指导, 这就使得学生无法得到针对自身特点的就业指导, 而失去或是削弱了对于学生个体指导的有效性。每个学生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和劣势, 如何使他们在招教考试中充分展现优势, 弥补自身不足, 这是就业指导中应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高师院校在就业指导课程的改革中, 应该充分重视学生之间的差异性, 除了在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上以班级授课的方式进行就业指导外, 更多的应该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 进行个性化就业辅导。个性化辅导应主要针对复试环节, 复试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的全方位考察, 充分体现出考生之间的个性差异, 而这种个性差异往往会影响到最终的录取结果。高师院校的就业指导教师应在充分了解复试环节特点的基础上, 结合学生的个性化特点, 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包装设计”, 包括仪容仪态, 言谈举止, 讲台风格等等方面, 切实提高高师院校就业指导课程的有效性。
总之, 高师院校应充分重视建设具有高师特色的就业指导课程, 把招教考试作为高师院校就业指导课程的主要指导项目, 充分做好对招教考试的调查研究, 完善高师院校就业指导课程的设置, 充分利用跟招教考试相关的人力资源, 加强就业指导体系建设, 对学生开展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全方位就业指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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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东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 篇三
为加强第一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幼儿园工作规范、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责任心强;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资格证;
3.掌握弹、唱、说、跳、画等专业技能;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二级甲等以上;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体育专业、音乐专业、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特长者优先;男教师优先);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名额
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14 人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是: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6月12日
2.报名地点:开发区第一幼儿园(开发区香江路6号)。
3.联系电话:86898702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均需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二寸免冠彩色照两张。
(二)审核
严格审核报名人员各项条件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发放准考证
6月20日上午8:30――下午5:00在幼儿园门卫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笔试书写10分,根据卷面书写情况打分)。
1.笔试。闭卷考试,根据报名人数和笔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笔试内容:幼儿心理学、教育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基本理论知识。
2.面试。
(1)面试内容:气质形象、专业技能和教育活动组织测试。
(2)具体要求和分值:
A.气质形象(满分10分);
B.专业技能(满分40分),包括:弹(满分10分):共两曲,自备乐曲一首,抽签边弹边唱一首(乐器限于钢琴);唱(满分10分):共两首,自备歌曲一首,现场抽签视唱一首(限于五线谱);跳(满分10分):自备舞蹈一段,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内容自选,伴奏带自备);画(满分10分):临摹画一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的内容;
C.教育活动组织(满分50分),自备幼儿园教育活动一节现场组织上课,内容自选。
(四)招聘结果公布:
公布时间及方式:在开发区第一幼儿园网站发布。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区妇幼保健站)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人员上岗前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我园将根据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聘人员的待遇
1.实行幼儿园合同聘用制,试用期3个月。
2.工资待遇:平均每月工资2300元起。
3.试用期结束,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保险
年青岛开发区第一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
www.hd.qdedu.net/images/uploadfiles/20120528024843.doc
4.山东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 篇四
鲁人发【2006】2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公开招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同级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会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具体承担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八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体检;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拟聘用人员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九)公布聘用结果。
第十一条对因涉密、专业特殊等不宜公开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级以上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简化程序组织招聘;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第三章 招聘方案与信息发布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在核定的编制和增人计划内,根据岗位需要制定招聘方案。
第十三条 招聘方案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聘单位编制数、空编数、拟招聘人数;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四)考试的办法;
(五)招聘信息发布的渠道等。
第十四条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报省人事厅备案;省政府部门或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须经其主管部门(单位)核准后报省人事厅备案;省级垂直管理部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由其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报省人事厅备案。
设区的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报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以下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须经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报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十五条 招聘方案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第十六条 招聘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聘单位的情况简介;
(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待遇;
(三)应聘人员条件;
(四)招聘办法;
(五)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
(六)报名方法等。
第十七条 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第四章 考试、考核与体检
第十八条考试内容及科目应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第十九条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其中,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应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工勤岗位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第二十条 考试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也可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应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一条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第二十二条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聘 用
第二十三条 经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第二十四条 对拟聘用人员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第二十五条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
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实行人事代理,由聘用单位委托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办法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一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六)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七)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各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市的公开招聘实施细则。
5.山东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 篇五
[作者:知鸟教育 来源:知鸟教育点击数:1316 更新时间:2009-07-30 ]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09年我县拟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5名工作人员。依据《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额
普通管理职位49人,专业职位46人(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原属惠民县行政或事业编内人员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毕业后参加招考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专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须尚未就业或在企业单位工作人员。
3、①报考县人民医院职位的须具备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不限户籍;
②报考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财会类、国土类、文物类、经济类职位的须具备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不限户籍;
③报考普通管理职位的:
a:须具有惠民县常住户口且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惠民县常住户口(未落户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父母应具有惠民县常住户口)并具备国家承认的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b:须具有滨城区常住户口且父母有一方在市直单位工作的,并具备国家承认的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c:我县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组织部门选派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截至2009年8月30日)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时间
报名地点:惠民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惠民县委门口路南)
报名时间:2009年7月27日—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咨询电话:(0543)2232323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100元。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在惠民人事人才网()上下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随时取消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和报到证。2009届毕业而学校未发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的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咨询处咨询办理考务费用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我县招募或生源地为惠民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组织部门选派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截至2009年8月30日)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生源地为惠民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截至2009年8月30日)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原属惠民县行政或事业编内人员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毕业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8分;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达到三级以上残疾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项目不重复加分。2007年“三支一扶”的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人事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2006年“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生源地为惠民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其他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时,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持有关材料到报名现场咨询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4、领取笔试准考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请于8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身份证到惠民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时间8月8日,上午9:00—11:30。
报考医学专业研究生以上职位的笔试单独命题,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
报考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财会类、国土类、文物类、经济类专业及普通管理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医学专业研究生以上职位和紧缺急需专业职位如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惠民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未进面试人员如需要查询成绩请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三天内持笔试准考证到惠民县人才服务中心查询)。
2、面试
面试考务费:100元。
面试时间: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请于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笔试准考证到惠民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以通知书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3、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按照各占50%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假如保留两位小数后成绩仍相同,则顺延到小数点后第三位按数值大小排定最后名次)。
面试结束后,按照对应比例确定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职位的考察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惠民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考察人员,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实际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察人员应在考察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及档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试用人员。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公示合格的拟试用人员,由县人事局按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惠民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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