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务机关的意见建议

2024-10-08

对税务机关的意见建议(精选11篇)

1.对税务机关的意见建议 篇一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跟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圆满完成了整改任务。现将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改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北海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海市2019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北绩发〔2020〕4号),我局负责20192项群众意见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是整改编号第***号“政府新出台的政策官方解读太少都是民间解读,比如说北海市税务部门新出来的政策,希望北海市税务部门能出来能老百姓说明解释一下。”已完成整改。

二是整改编号第***号“窗口的服务态度和效率需改进的方面:税务部门应增加咨询引导操作员。”已完成整改。

二、主动认领,认真梳理,深入剖析,落实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整改任务认领

今年4月,我局收到市督考办《关于做好2019群众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及下发的群众意见整改表,整改表包含了全市2019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共406条,要求各单位清分认领。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先由考核考评科将全市406条意见建议逐条对照,认领了15条可能与税务部门相关的意见建议。局领导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召开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协调会,对15条意见建议逐条清分,落实责任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和解释工作。经核查,这些意见建议大部分指向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超出北海市税务局职权职责,向市督考办反馈经审定后,最终确定我局进行2项意见建议的整改。

(二)落实整改工作责任

针对整改项目,我局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研究整改措施,将整改方案及时公布于单位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在整改过程中,加强日常督查和协调,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认真梳理,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

2019,群众对我们税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一是对税收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和权威性提出建议。二是税务窗口服务态度和效率提出改进建议。

经过认真剖析,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客观原因有:一是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谁制定谁解读”原则,虽北海市税务部门对本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已进行解读,但由于解读的内容不够通俗易懂,对政策解读宣传的形式和渠道不够丰富,造成纳税人没有完全认可。二是税务部门机构改革队伍合并时间不长,干部职工原有的知识结构需要提升,税务窗口人员的业务操作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整改到位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主动担当,多措并举,做好税收重要政策的解读,扩大宣传,使广大纳税人可以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出台情况,并迎难而上,大力加强软硬件建设,创新办税便利手段,通过建设智慧办税模式,提升办税效率,充实窗口税收工作人员,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在税务部门新出台的政策解读方面:一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抓好税收政策解读重点,提高针对性。2020年,重点开展了个人所得税汇算政策,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资源税法、契税法等的解读和宣传辅导,助力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二是采取多种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拓宽群众获悉政策渠道。根据政策出台、执行的重要时点,充分利用专家学者开展解读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在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专家学者进行政策解读的视频,供纳税人随时自行观看;

统筹运用北海市税务局网站、“北海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电网络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平台,政策公告栏、宣传产品展示架、楼宇电视等办税场所平台,广泛开展税收公益广告、海报的社会化投放与宣传折页、宣传册办税场所投放,今年内已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份;

灵活制作动漫、视频、h5等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产品在“北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通过常规化的“线上+线下”纳税人学堂培训、精准群发短信推送以及“春风进万企”大走访辅导等活动开展精准政策推送,今年内共计组织视频培训8期,推送政策短信19万条,开展精准企业辅导3万余户次。较全面地确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第一时间知晓政策、会用政策。

在窗口的服务态度和效率需改进的方面:一是在提高办税效率方面,主要以创新智慧办税手段为主,代替传统的增加人工的做法。目前已在3个主要城区办税服务厅上线智能识别、智能导税、智能辅导等智慧办税手段,90%涉税到厅事项均能全程自助、智能办理,办税效率极大提升。二是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服务态度的教育培训。通过班前或班后学习,进一步加强服务态度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三是第一批新录用公务员共28人全部安排到各办税服务厅,增加了税收窗口咨询引导操作员。目前已基本解决了咨询效率、排长队和等候时间长等问题,服务意识也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时间还不长,干部的业务水平尚需加强。国家减税降费、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和社保费征收等工作不断推进,纳税人需求的多元化,纳税人数量巨大,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要求多种多样,虽然我们不断加强税收解读宣传和各项税收服务工作,仍然无法满足所有纳税人的要求,所以在管理和服务环节,问题隐患依然严峻。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服务群众无止境,我们将进一步与时俱进,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对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措施了解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实行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尽最大能力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高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为优化北海市营商环境做出税务部门应有的贡献。

2.对税务机关的意见建议 篇二

关键词:检察机关;申诉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10-0059-01

刑事申诉权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申诉权利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包括两大类:一是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二是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的申诉。刑事申诉权是公民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是检察机关行使刑事诉讼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审查处理刑事申诉案件,维护正确的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当前,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工作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公民依法申诉意识还比较缺乏,刑事申诉制度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刑事申诉工作的纠错功能发挥不是很到位。这些无疑给检察工作带来一些新问题,新挑战。检察机关的刑事申诉工作是刑事诉讼活动再审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为了更有效的发挥刑事申诉工作对刑事案件的事后监督和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本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对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工作制度的完善提出如下建议:

一、改革现有的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实行诉访分离

一是进一步明确接访中心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范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或者不服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有关案件当事人及相关权利人必须通过提起刑事申诉程序维护其权利,接访中心不再受理,接访中心只受理刑事诉讼中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案件承办人员的控告、举报或者申诉人穷尽司法救济程序后有新的证据证明可能原刑事判决、裁定或者决定可能存在重大错误的信访案件;二是改变集中交办,限期结案等以访促法、促诉的信访案件办理模式。接访中心受理信访案件后,依法转交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二、合理确定刑事申诉实效

对此存在不同看法,有人认为规定刑事申诉实效,限制和削弱了申诉人的申诉权利。笔者认为。规定申诉时效,并非限制申诉人的申诉权利,而是对其申诉权利明确化、具体化,更加有利于检察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和调查。一是规定申诉时效,可以督促申诉人及时有效的行使刑事申诉权利,更有利于对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规定申诉时效,可以使检察机关更加有效地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有利于彻底查清事实。使真正的错案能够得到纠正,正确的判决和裁定能够得到维持。如何确定刑事申诉时效才是合理的,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民事申诉实效的相关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申诉时间是六个月。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同时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四种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笔者认为,因为刑事申诉涉及重要的人身权利,规定两年的刑事申诉时效对于检察机关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来说是比较合理的。关于申诉时效,最高人民法院曾有过这方面的规定。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有它合理的地方,也有不合理的一面。如果是刑期较长的案件,比如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的刑期,在刑罚执行期间申诉人没有提出过申诉,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没有特殊情况还允许其申诉,势必增大司法机关的工作量,对现在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局面是严峻的考验,也不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和政法机关的形象。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作如下规定:申诉人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或者原审案件的被告人不服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应当在人民检察院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两年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这样,有利于检察机关在案件复查中查清案件事实,保证申诉案件的正确处理,同时也保障了申诉人充分有效行使其申诉权。

三、进一步明确刑事申诉受理管辖

对于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为了有效避免法院、检察院之间可能出现的扯皮、推诿现象,使刑事申诉案件顺畅办理,可以借鉴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诉管辖方面的规定进行完善。建议刑事诉讼法规定:申诉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有错误提出申诉的,应当首先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受理审查,决定是否再审;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决的,或者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申诉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这样,法院再审在前,检察监督于后,可以更好地体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避免出现谁都有权管,谁都不愿管的局面。同时减轻了申诉人的诉累。

四、完善刑事申诉案件终结的规定

刑事申诉程序尽管具有一定的司法救济功能,但其根本属性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诉讼环节,其基本任务是保证刑事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事实上,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刑事诉讼监督的进一步加强为提高刑事司法水平,保证案件质量,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申诉人无限申诉、重复申诉,不仅使案件的处理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也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因此,刑事诉讼法有必要对刑事申诉案件的终结作出规定。笔者认为,对刑事申诉案件终结进行规定,一方面是为了有效防止申诉人缠诉闹访,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要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建议规定:

(一)对不服人民检察院终结诉讼的决定的刑事申诉,经两级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维持原决定,申诉人无新的证据继续申诉的,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

(二)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维持原判决、裁定的,或者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经两级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决定不抗诉的,或者经人民检察院抗诉后人民法院再审维持原判决、裁定的,申诉人无新的证据继续申诉的,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

3.对税务机关的意见建议 篇三

市直机关工委:

根据贵委关于组织学习《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委机关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意见》精神,并广泛开展讨论活动,征求落实《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意见》的情况。

(一)党委中心组学习。

9月6日,市委政法委党委中心组召开会议,学习《意见》精神。会议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是机关党建的重要工作力量,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作表率的必然要求。《意见》的印发,也为加强各级机关纪委建设工作树立了“风向标”,对机关纪委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起到了指导和推动作用。会议强调,政法委机关党委也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好文件精神,对照落实好机关纪委的职责,打通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要按照文件要求,找准机关纪委建设的“发力点”,提升机关纪委队伍“硬实力”,擦亮机关纪委监督“探照灯”,为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以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政法队伍高标准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机关党委组织专题学习。

9月10日,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书记胡娟组织机关党委委员专题学习《意见》精神并组织认真讨论。通过学习,同志们普遍认为,中共中央印发的《意见》,着眼于加强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从聚焦主责主业、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建强干部队伍等方面作出顶层设计,提出明确要求。这也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专门对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制度。《意见》为部门机关纪委履职尽责提供了制度遵循,对提高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出台《意见》,使机关纪委工作有了方向和目标、也有了依据和抓手,明确了机关纪委职责定位、体制机制、管理保障等,解决了少数机关纪委履行职责跑偏发散、监督执纪不严不实、工作力量薄弱、能力素质不强的突出问题,要通过贯彻落实《意见》,让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当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排头兵和监督员。

(三)各支部组织集中学习。

政法委机关党委各支部利用“固定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了《意见》精神,使每名党员学懂弄通《意见》精神实质。广大党员纷纷表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想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要做践行“两个维护”、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的表率;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做到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把吃苦当作是自己的座右铭。同志们普遍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纪律的生命在于遵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既要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要有标本兼治的“力度”。

二、对加强本级机关纪委建设的建议。

(一)机关纪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工作配合、力量整合方面。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从党的政治建设、业务指导、制度执行、教育培训、督查考核等方面加强对机关纪委的领导,对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严格审核把关。指导督促机关纪委强化监督执纪,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接督办或者提级查办疑难复杂问题线索和重大典型案件。对领导机关纪委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在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督促机关纪委严格在职责权限内处置问题线索,按照审查与审理分离的要求查办违纪案件。机关纪委要积极协同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要注重统筹联动。机关纪委同志要主动与派驻纪检组进行工作对接,派驻纪检组要同机关纪委同志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驻在部门运行状态,不定期邀请机关纪委同志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要加强检查指导。派驻纪检组要对机关纪委计划和履职尽责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做到及时提醒。

3.要强化结果运用。派驻纪检组要运用好机关纪委工作成果,及时梳理出发现的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实现对人对事的精准监督、精准问责,持续巩固本单位廉洁、高效的发展局面。

(二)机构和人员如何配置才能保障机关纪委履行主责主业方面。

按照机关党委下设机关纪委书记1名(通常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2名的组织构架,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进入机关纪委,择优配强机关纪委力量,确保履行专职专责。

(三)保障案件审查与审理分开方面。

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第五十四条规定,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审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双方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保证审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通过严格的工作程序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案件质量。在案件审理阶段,审理部门要在认真审核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加强与执纪审查部门的沟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检验。

(四)保障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待遇方面。

委机关应当为机关纪委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提供经费、交通、场所等必要保障,按照规定落实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相关待遇,为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搭建发展平台,使他们主动发挥职能优势,更好投入到纪检工作中。

(五)建章立制方面。

1.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学习常态机制。要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理论制度。机关纪委要会同政治部、政研室、宣传科等部门,每年年初制定廉政教育学习计划,并做到分层次、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注重廉政教育的针对性。统筹安排集中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开展全覆盖的警示教育活动,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每年至少接受一至两次廉政教育。针对领导干部、中层干部、重点岗位重要人员,选取适合各自职务岗位特点的反面案例分批次开展警示教育。抓住恰当时机及时教育,利用干部提拔晋升、新干部入职、重要岗位发生问题等时机,及时通过集中谈话、一对一约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

2.完善廉政教育考核机制。廉政教育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将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宣传工作的一项硬指标加以规范,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到行动中。

3.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完善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规范公共财物使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机关物品采购、管理和领用制度,加强公用物资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行政性费用支出。

市委政法委机关纪委

4.对税务机关的意见建议 篇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核定定额要依照以下程序办理:

(1)业户自报。定期定额户要按规定将预计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填写额申请核定表。

(2)典型调查。主管税务机关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并按行业,地段,规模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户,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填制。

(3)定额核定。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业户自报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典型调查情况,参照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域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应纳税额,核定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填写《年(季度)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申报核定表》。

(4)下达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将核定表报县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填写《定额核定通知书》,下达定期定额户执行,并同时张榜公开其定额。

5.对税务机关的意见建议 篇五

税务机关对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处理分寸和企业风险点提示职工福利费是每个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都要面对的问题,也是税务机关进行所得税稽查时的必查的项目。今天对2009年以来审理稽查案件进行整理。结合实际稽查典型案例,对税务稽查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分寸进行一下分析,提示财务人员在所得税汇算时控制好职工福利费的风险点,合理进行职工福利费的帐务处理。

案例一,职工福利费2007年末余额未冲减补税案一建筑企业,每年利润都在50万左右。2007年末职工福利费余额80余万元,2008年计提60万元,本年共使用50万元,年末余额累计90万元。

2009年10月,稽查局对其检查,调整增加所得额60万元。此项补税15万元。

稽查依据:国税函(2009)3号,(2009)98号“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使用”。

2010年稽查,仍有企业因此而被补所得税并征收滞纳金。

提示:这个问题太简单,太明显了,每个稽查员都会查了。看看自己的职工福利费是否有余额?处理好。案例二,职工福利费余额冲减管理费补税案一特大型央企上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2009年初由一国内著名事务所出具2008所得税汇算的鉴证报告,并对其筹划税收策略。

2009年9月税务稽查,发现2007年末职工福利费余额4300万元,2008年未计提福利费。当年支付职工福利费900万元,冲减了余额。

职工福利费余额还剩下3400万元,企业冲减了管理费。

企业利润增加了3400万元,2008报表好看了,对上市公司影响比较好了。但利润的所得税怎么办? 事务所要求企业汇算申报表将3400万元做为所得额调减项目,少申报了所得税。

事务所给出的理由是这3400是老法税时的余额不应再征税了。此理由得到了许多税务人员的认可。

稽查组认为应补税。依据是:国税函(2009)3号:“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审理时也有一些争议,总结意见是:职工福利费冲减管理费也是改变用途,企业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余额没有了,2009及以后企业可以计提并使用福利费,并且可以在税前扣除了。而企业3400万余额,如不在2008年冲减管理费用而改变用途,还要在2009年及以后使用。

实际上福利费冲减管理费,并在申报时调减所得额确实减少了所得税。

税务处理决定:对此补税征收滞纳金,企业未提出异议。

提示:以规避纳税义务为目的的筹划,总是有风险的。

职工福利费专款专用,改变用途是需要缴税的。

案例三,职工食堂无采购发票补税案2010年6月稽查检查一企业,2009年职工福利费支出总额未超14%限额,其中列支120万元职工食堂费用,会计凭证为自制凭证,收据由食堂管理员签字。

此项目补税30万元。依据是发票管理办法和(2008)80号文。

另:企业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2万元。全额扣除。由于招待费总额不超支,此项补税1.2万元。企业申辩:向农民和摊贩买米面油肉等无法取得发票,但确实是实际支出的,而且符合真实发生原则。应可以扣除。

职工食堂列支的餐费费是职工会餐费用支出,不是招待外单位关系户的支出。不应做为业务招待费。审理委员会认为:“原则”是立法的依据。税收的执行只能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职工福利费限额内据实扣除,相当于管理费支出,对购买业务支付的款项,无发票不能扣除。

税收文件只规定业务招待费按60%扣除,区分单位内外扣除的办法没有文件支持。补税正确。

发票依据:(国税发[2008]80号)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提示:不能以为符合所谓的“原则”就可以不考虑税收文件的规定。《税务处理决定书》从来都没有“根据**原则征税或不征税”的文字。税务机关税务处理从来都不相信什么原则。

企业取得发票有很多种渠道。最直接的办法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所有餐费发票,不论企业在哪里列支,大都应按60%扣除。

参考:桂地税发〔2010〕19号 何谓“实际支出的凭证”,未正面回答“关于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扣除凭证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以实际支出的凭证,在规定的比例内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案例四,职工福利费中个人所得税案今年稽查检查一企业,发现企业在职工食堂经费中列支了给职工买蔬菜、水果的支出,并且计算出职工食堂费用为人均每天30无。稽查员将职工食堂经费总额平均分摊到每个职工头上,计算个人所得税。企业提出异议。

审理时,认为: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职工福利费中如能确定为个人所得,可以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如何能确定每个职工每天都能在食堂就餐?况且人均每天30元是否全部用在职工头上,职工是否认可?多数不支持征税。

提示:如不能确认为个人所得,就不能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

执法者应学会善意的疏忽。对职工食堂支出征收个人所得税,鲜有所闻。

案例

五、物业费代替福利费补税案今年稽查检查一企业,发现企业2009年开始没有职工福利费支出。经调查发现一物业合同,约定公司的保安、环境卫生、食堂都由物业公司管理,企业向物业公司支付管理费用。食堂供应一日三餐,费用偏高。稽查员根据合同约定的职工食堂费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为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14%部分进行补税处理。

企业有异议。

审理认为:国税函(2009)3号文:职工福利费为“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企业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不同意对其补税。

提示:物业管理费是企业分离社会职能的管理手段。

物业管理合同签订不宜过细。

关于一些经常遇到的职工福利费列支问题,各地地方政策不尽一致,列举一些供大家参考,以便控制风险。1;关于通讯费、通讯补贴税前扣除问题辽宁地税(2010)3号规定:企业实报实销的管理人员的通讯费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发放的通讯补贴,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在职工福利费规定标准内税前扣除。

河北冀地税发〔2009〕48号规定:企业发放的通讯补贴应计入职工福利费,按规定比例在税前扣除。对实报实销未做规定。

天津(津地税企所〔2010〕5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通讯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目前大多省市对职工通讯费支出均认定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并扣除一定标准后计算个人所得税。2;关于供暖补贴和采暖费税前扣除问题全国只有辽宁地税(2010)3号明确规定:供暖费补贴在职工福利费列支,按职工福利费规定标准税前扣除;职工报销的采暖费在管理费列支,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税前扣除。

天津(津地税企所〔2010〕5号)规定:企业发放的冬季取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防暑降温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按职务或职称发放的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

而其它北方省份文件只引用总局文件对采暖费补贴做出规定,而未明确规定“职工报销的采暖费”如何处理。职工报销的采暖费与发放补贴是不同性质的管理方式。

辽宁地税规定有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因为总局也未明确“职工报销的采暖费”如何处理。

此扣除方法可以争取。

3;关于交通费、交通补贴税前扣除问题辽宁地税(2009)3号文规定:企业报销的交通费在管理费中列支,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发放的通讯补贴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按职工福利费规定标准税前扣除

河北省冀地税函〔2009〕9号规定:企业借用个人的车辆,企业与个人之间必须签定租赁协议,如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该车发生的汽油费、修车费由企业负担的,则相关的汽油费、修车费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便函[2009]33号规定:2008年1月1日(含)以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为员工报销的燃油费,应作为职工交通补贴在职工福利费中扣除。

企便函[2009]33号文件此条与所得税司的解释不尽一致,并不被各地税务机关认可。因为实际操作中何为“企业为员工报销的燃油费”很难确认。企业租赁车辆,职工以单位名头的发票报销,是否可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还是河北规定比较符合现实。

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做法与辽宁和河北的文件规定一致。

天津比较严厉,租职工个人车辆,油费不能扣除。

天津(津地税企所〔2010〕5号)规定:租赁交通工具税前扣除问题

(一)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

(二)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具有营运资质以外的个人租入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租赁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4;关于财企字[2009]242号与国税函(2009)3号文件关于工资总额认定的差异问题财企[2009]242号关于企业为职工提供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实行货币改革的纳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福利费管理,与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不符。总局已经解释企业会计处理可依据财企字(2009)242号,税务处理要依据国税函(2009)3号。

天津地税已经部分执行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津地税企所〔2010〕5号)规定:

职工交通补贴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职工食堂经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

提示风险:企业执行财企字(2009)242号或(津地税企所〔2010〕5号)关于福利费转为工资的政策未必是有利的,可能要付出更多 的成本,原因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计费基数大多是职工个人上年平均月工资,而社会保险费率一般在25以上,加上以职工工资为基数的工会经费等支出,企业的付出远大于企业所得税税率25%的水平。

天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国税函[2009]3号正被肢解和部分否定。

对本文内容补充如下:

1;关于案例二,职工福利费余额冲减管理费补税案:

职工福利费与工资的税收管理不同。被冲销的3400万元余额是福利费余额全部是在当年计税工资*14%的税法扣除标准内提取,这部分计提的福利费符合当年税前扣除标准。但3号文及98号文规定很明确,福利费改变用途就应该补税。

因为企业这样做的直接后果造成了2009及以后少缴纳所得税。

原理是:以前余额没有了,2009度企业提取并支付福利费1000余万元,在税前扣除了。2010年至今已经提取并支付了800多万元,在税前扣除。

对企业3400万余额补税只是所得税时间性差异。迟早要交的。

3号文及98号文规定是合理的。

2;关于案例

五、物业费代替福利费补税案

关健点:

一是:3号文:职工福利费为“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

企业已经分离办社会职能了,企业支付的物业管理费都是服务性支出,不应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

二是:物业管理费是企业分离社会职能的管理手段。是说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避免职工福利费的涉税风险,也可以节约一些额度发放补贴。

三是:物业管理合同签订不宜过细。是说有些涉税条款应以补充规定出现,增加难度。有点税收知识的人就能看出问题的合同不符合企业利益。

3;关于一些经常遇到的职工福利费列支问题:

有人说通讯费不应属于福利费,应是工资。

实际上“通讯费”属于3号文福利费范围中的“

(二)为职工生活....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我们认为是生活补贴。所以做福利费扣除。

对此,王骏的观点是“通讯费应按照比例划分为公务性费用,这部分应允许全部扣除”。肖宏伟支持。但多少比例合适?政策制定风险多大?一国或一省都难以平衡。总局大企业司企便函【2009】33号规定一个80%,受到所得税业务部门的强烈质疑,执行不下去。

目前可规定一最高限额,以下按比例扣除符合实际一些。

4;关于财企字 [2009]242号与国税函【2009】3号文件关于工资总额认定的差异问题:财政部增大工资总额的核算范围,初衷是要规范垄断行业的薪酬标准,对普通企业实质上是增大了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垄断行业患病,所有企业都一起吃药了。

执行财企242号文件,中小企业的负担将进一步增加。

企业会看到为职工发放交通住房通讯补助,所付出的各种费的成本要远大于企业所得税不扣除所产生的支出。

6.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篇六

平丘壑

作为一名新员工,有人跟我说,按照惯例,一般是不便于讲公司的一些情况的,尤其是一个新员工。在国有公司,有些事情,是可知而不可说的,——这些叫中国的“特色国情”。

我们华兴公司无疑是将这“特色国情”发挥的淋漓尽致,游刃有余的特色企业。

虚的我就不多讲了,直奔主题吧。

看过网上对华兴的评价,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公司,大型的国有公司,外界的评论那么差,人才流失那么严重,管理层面一团污七八糟,公司内幕不得见人?

这样的公司,它的运营理念是什么?不错是盈利。

我们还要问,是盈少数人的利,还是盈整个公司大众的利?盈这种利能不能被人所接受,这种方式能不能走的长远?

既然是盈利,为什么不能盈双赢的利呢?那如何去盈双赢的利呢?

为什么现在的公司体制不去选择这种盈双赢的利?

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要弄懂的问题。

我们先看一下,一位员工跳槽时对主管人员说的话:“你可知道,这三年来我一直隐忍不发的原因是什么?家里培养我上大学,花了多少心力财力?他们寄予了我多少多少希望?

你可知道我工作都将近四年了,一个月还不到四千块钱,一年出去花费,在城市里两个平方都买不起?我这几年,看了多少技术规程,买了多少规范,光这些书花了我多少钱?我肚子里装了哪些货,积累了多少经验,适合做那些活,你可曾想过?你现在问我为什么要跳槽?为什么?(范文网 )我还要问你呢。”

我们华兴公司无疑是免费为中广核之类的公司,培养人才的训练基地。问题出在什么身上?

再看一下华兴公司一年的利润率,1.6%,什么概念?就是我出一万块钱,一年只挣160块钱。我感觉,银行存储的利率好像都比这高。

这反映了什么问题?技术的落后,管理层面的有不如无,人才的高度缺少和流失,公司制度的僵化;仅仅比原始社会好那么一点。现在是21世纪,又称高科技数据化信息时代,这不是讽刺吗?

有人想问,这些问题,上面的领导不知道吗?怎么可能不知道。没办法改变吗?其实有的,但这些人本身就是一个利益既得体。你想一想,一个人,会拿自己开刀吗?

而某些不错的领导,就算想到了,也因为害怕改革的阻力太大,触动到掌握实权的集团的利益,而引起的强有力的反弹,或许把这种病根归结在“中国特色国情”上去,然后连这个想法也打消了。

所以我们只能,跟以前一样官僚制度盛行,转个正时请人帮忙,进入总部托人走关系,基层员工年终奖金一拖再拖,大家一窝蜂的想管理层次疯追,不管他是不适合自己。

所以我们有怨没处诉,情绪高涨,该跳槽的跳槽,该干嘛干嘛;公司不会理你的,反正中国人多,“不怕招不到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有人说,既然是这是民族的特色,“劣根性”,那我们不妨看看新加坡的公司情况。“中国特色”,内地特色,我们分别再将眼光转向香港和中广核。

不是的,这些都是一些浅见者,逃避责任的托词。中广核,中建八局,不都是我们效仿的典范吗?西方国家,为什么公司运营的那么良好,大家不但不抢着走管理路线,人家愿意走经济技术路线。经济技术永远是推动公司发展的动力啊。

我感觉我讲到现在,讲的都是废话,人家不愿意听。其实按目前的形势的话,我最多在这公司干两年,但毕竟这是我第一家签约单位,我还是提点意见吧。如果有人听得进的话。

到底我们的路该怎么走?

第一,“加大自己做大蛋糕的能力”。

华兴这几年,做大“蛋糕”的能力,无疑一年不如一年。科技的落后不讲,人才的稀缺,管理,造价,施工,技术,法规,……无一不缺。

尤其是技术、人才领域,如何能吸引人才?丰厚平等的待遇,宽松的环境,对人才的重视,都是吸引人才保住人才的条件。而人才正是做大“蛋糕”的必要条件。

如何能让技术领域颇有创新,我们开通管理技术双向平等的通道,让技术领域和管理领域有同样平等的待遇,如高工享受副总级待遇,让更多的人去搞技术(尤其那些适合搞技术的人),这样技术才会有创新,自己的施工操作才有更高的效率,进而获得更高的利润。这样,来扩大资本,来增加员工工资,提高员工投入技术的积极性。

我们还可以采取企业与高等学校联姻的制度。现在的大学生,实际动手能力不强,我们可以在暑假期间培养一部分学生,通过公司内部优良的环境(假如话有),吸引他们毕业以后进公司来。这样为公司的将来输入技术骨干,增加公司的新鲜血液和创新力。当然,这需要公司高层高瞻的眼光了。

我们也可以对公司员工,进行实际有用的培训,“有用的”培训,“磨刀不误砍柴工”,不要把眼光纠结在培训那几百块几千块钱上,我们要考虑培训后的技术经济效果。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个公司想发展,没有技术,没有人才,“不做大蛋糕”,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第二,加强自己如何公平分蛋糕的能力。

这一点比第一点更重要,(第一点已经有所论述了——只有公平分蛋糕,才能更好的做大蛋糕),这要求管理层次比较开明,自身公平。

马克思主义哲学绝对真理,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想要管理层次比较开明,在中国,比较难。但中国管理层次比较开明的,也不是没有。我们不能老是向落后靠齐。

蛋糕的分配问题,就涉及到利益冲突,各方矛盾。这不光是人的自私的原因,其实主要问题还出现在公司利益分配的体制上。

7.对酒店的意见和建议 篇七

作为酒店的一员,入店已经有一年半的时间了,深切的感觉到家的温暖,也深知酒店的

兴衰发展与 自己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在现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酒店竞争越来越激烈,所以站在主人公的角度,以下是我对酒店提出的几点意

1;菜品:应制定出属于酒店的特色菜品,让客人用餐完毕后能够记住的一至二道菜,客

人的口碑才是最好的宣传,并且对菜品的质量要严重把关,要保持菜品的口味稳定性,保证原材料的新鲜程度,(特别是海鲜类)。标准菜品要把握好整桌菜品的营养、荤素、器皿、色泽、口味的搭配。让客人感觉用餐吃的实惠、方便、可口。并且对明档菜品要不断更新,根据季节不断推出新菜品,避免客人出现厌烦。

2,活动:酒店应有专门的部门或是个人,对酒店活动有专门的策划,根据不同时间、季

节,推出不同的营销活动,丰富酒店的活动宣传,满足客人的不同的消费理念和需求。更强 的加大客人的满意度,让客人变相的感觉到酒店的优惠,从而也更大的提高酒店的营业收入

和知名度。

二、对管理人员的培训:

随着酒店行业的不断发展,对管理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酒店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外

出培训和学习。学习其他酒店的长处和有点,不断提高管理者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技能,更好 的培训于员工,提高服务质量。

三、酒店内部活动:

酒店应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内部活动,加强各部门的认识和了解,缩短各部门之间的距离

感,让员工劳动之余可以娱乐(例如:茶话会、登山、院内活动、晚会等。)

四、加强对员工生活的关心:

特别是宿舍方面,应提高宿舍住宿环境,规定专门的宿舍管理员。对宿舍不定期检查,让员工养成讲卫生的习惯,每个宿舍根据人员情况配备衣橱,让员工衣服有地方可放,在条

件允许下也可给员工配发统一的床上用品,更统一化,让员工感觉到家的温暖。

五、加大招聘力度:

特别是服务岗现在严重缺人,无法保证餐中服务及时性和针对性。

李淑平

8.对老师的意见及建议 篇八

1、请记 住:没有也不可能有抽象的学生

2、教师的时间从哪里来?一昼夜只有24小时

3、教师的时间和教学各阶段的相互依存性

4、把基础知识保持在学生的记忆里

5、“两套教学大纲”,发展学生思维

6、谈谈对“后进生”的工作

7、知识——既是目的,也是手段

8、关于获取知识

9、怎样把学生从事实引导到抽象真理

10、第一次学习新教材

11、思考新教材是上课的一个阶段

12、怎样使检查家庭课业成为学生有效的脑力劳动

13、评分应当是有分量的.

14、不要把学习之母变成后娘

15、怎样检查练习本

16、学科教学中的学生积极活动的内容

17、教给学生观察

18、怎样靠阅读扩充知识

19、阅读是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智育的重要手段

20、不要让能力和知识关系失调

21、兴趣的秘密何在

22、争取学生热爱你的学科

23、怎样把思想同自尊感融为一体

24、淡谈学生的智力生活

25、想克服负担过重现象,就得使学生有自由支配的时间

26、要教会儿童利用自由支配的时间

27、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最喜欢做的事

28、用劳动的爱好来教育学生

29、怎样使学生注意力集中

30、谈谈直观性问题

31、给准备教一年级的教师的建议

32、怎样在学龄前期研究儿童的思维

33、给刚参加学校工作的教师的几点建议

34、怎样发展儿童的思维和智力

35、怎样培养记忆力

36、要爱惜和发展青少年的记忆力

37、培养儿童对图画的爱好

38、怎样训练儿童流利地书写

39、教给儿童用左、右手都会工作

40、动手和智慧

41、智育的真谛

42、怎样学习别的教师的经验

43、怎样才能使儿童愿意好好学习

44、给复式教学的学校教师的建议

45、教师应当写哪些计划

46、关于写教师日记的建议

47、怎样培养脑力劳动中的自我纪律

48、要思考,不要死记!

49、要让学生掌握学习的工具

50、学生负担过重的奥秘在哪里

51、要使知识“活起来”

52、为什么学生感到越学越难了呢?

53、学习愿望是学生学习活动的重要动因

54、怎样使小学生愿意学习

55、逐步养成儿童从事紧张的创造性脑力劳动的习惯

56、让孩子们心里的诗的琴弦响起来

57、带孩子们做环球“旅行”

58、“思维课”——到自然界去“旅行”

59、识字教学应当跟图画紧密结合起来

60、必须教会少年阅读

61、一年级数学教学中的思维训练

62、让学生生活在思考的世界里

63、教师要把学生的脑力劳动放在注意的中心

64、在课堂上怎样指导学生的脑力劳动

65、让学生进行独立的脑力劳动——研究性学习法

66、劳动和智力发展

67、通过劳动发展学生的个人才能和爱好

68、—般发展与掌握基本知识

69、教学中的随意识记和不随意识记

70、要敢于鼓励学生“超大纲”

71、教学方法问题

72、少年期学生思维活动的特点

73、青年期学生思维活动的特点

74、学生应当掌握的最重要的技能和技巧

75、教师,要爱护儿童对你的信任

76、怎样对待学习有困难的儿童

77、怎样教会头脑迟钝的学生解应用题

78、一个“差生”的“思维的觉醒”

79、教育和自我教育

9.对老师的建议和意见 篇九

九月 ,又到开学时。主管教学的业务领导,常常会在全校例会上要求教师们组织好第一次早操,上好第一次晨会,上好第一节课,批改好第一次作业,抓好第一次卫生……可见开学的“第一次”多么重要!正所谓“首因效应”在管理上的运用吧。对新教师来说,强调第一次,还是比较新鲜的,对老教师来说,年年说的意义就不大了。新课改呼唤鲜活的开学引导“方式”:

1.师生首次见面要打好招呼。给学生一个灿烂的微笑,准确叫出儿童的名字(原班级),摸摸头、握握手、夸夸学生一暑假又长高了等赞美的语言。

【“哈哈老师还记得我呢。”老师心里有了学生,学生心里便有了老师。特别对于所谓的差生来说,这是师生良好沟通的开端。】

2.开学第一天要清点人数。若个别学生没有到校,请及时与家长联系,问清缘由。名单及时上报教导处备案。

【杜绝教学事故发生。有这样真实案例:一生开学两天后的.傍晚,家长找来学校,问孩子哪去了。老师告诉家长孩子从开学就没到过学校。家长这才恍然大悟,孩子每天背着书包上学,原来是假上学。原因是这位学生没有完成暑假作业,恐惧到校,最后逃学离家出走了。由于没有及时沟通,班主任以为学生有事在家,而家长又以为孩子天天到校。】

3. 搞好师生间的第一次“暑假见闻”交流会,让儿童尽情交流。

【这是一次多么好的“言语交际”训练课啊!】

4.多说什么可以做,少向学生说什么不可以做。开学初教师们往往给学生们制定诸多“班规、条例”,建议多一些柔性,少一些刚性。

【少些冷峻的法官面孔,多些可亲的形象。】

5. 建议给班级勾画学期美好蓝图,并吸收学生们的意见或建议。如秋游、看电影、做游戏、运动比赛等都可以吸收进班级活动的内容。

【丰富多彩的活动,哪位学生不向往呢?这便有了班级家的温暖与温馨,不再只是冷冰冰的语数外学习了。】

6.教学生制定好个人学习计划。让每个学生明确个人要努力发展的方向。

【有了明确的学习目标,就有了上进的动力。】

7.各科教师务必上好引导学生掌握本门课程重要学习习惯的方法课。对于一年级学生来说尤为重要,入学后前30天的习惯训练,往往影响小学生6年的学习质量。

【人们常说“习惯决定成功,习惯决定命运。”在教育上则是,“习惯决定质量,习惯决定效率。”】

8.教师应提倡有能力的学生超前学习,引导学生之间寻找学习伙伴,开展互帮互学活动。

【相信学生的潜能是无限的。每位教师只有2只手,现在有10几只手在帮你,教学质量怎能不提高,“后进生”基数怎能不减少。这可是陶老先生的教育秘诀哇。】

9.建议各位教师开学初,面对学生第一次错作业,第一次做错事,不要去严厉诘难。

【儿童是在错误中成长起来的,世上哪有不犯错误,不错作业的学生。】

10.见到地面上的纸屑,教师们能弯弯腰捡拾起来。学生会模仿你,家长会佩服你,校领导会夸赞你,同事会欣赏你。

10.对课程的意见和建议 篇十

1、本课程总结:

首先感谢张勃老师和张娟老师对本课程的努力和辛勤劳动,以及张勃老师给我们的机会让我们与建筑师面对面交谈,这是一个具有创新性的课程。其次,对于引进统计专业知识在一定程度上让我们有所扩展知识面,再次,张勃老师所请校外专家所给的作业评论让我认识到学习思路上的缺点和漏洞。

2、本课程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基于建筑师特点做一个关于建筑师top10的排行,还要走向国际化,这个会削弱采访建筑师的意义,前半部分主要在采访,刚了解了这个建筑师立马专向后半部分的搜集其他建筑师的数据,而数据搜集全部来自网络,结果就是,采访的建筑师一知半解,譬如很多同学连采访建筑师的实地作品都没有见过;搜集资料的建筑师也是一知半解,缺少深入的去学习他们的设计内涵的时间,不能将所了解内容用到学习中去。

我的建议是可以专注一部分,譬如主要研究所采访的建筑师,去研究他的建筑,评论他的优缺点,刚好可以面对面让他帮助解答疑问。

其次,对于建筑师的排行这个范围有点过大,现在的建筑师作品量都比较大,总结、评论、数据搜集的过程就比较复杂漫长,个人觉得对一个优秀建筑的全面解读的作用胜过对一个建筑师的泛泛总结,所以可以适当改为对建筑的排行,简单精化课程内容。

第三,top10 要求有点多,既要采访建筑师入榜又要走向国际化,这样某些建筑师必然进不了榜;好不容易进榜,又出现各种限定条件,与国际化不沾边。

我的建议是可以根据全班所采访的建筑师进行排行。

第四,统计学的加入可以扩展知识面,但了解之后发现并不像想象中的全能,他们也存在着各种限制条件,在我们不停量化各种因子,不停去掉各种带有主观色彩的因子,不停的为了让各种因子之间产生关系而牵强的修改之后所剩的一些因素已经没有原来趣味和意义了,最后就是一个枯燥平淡的因素产生的一个平淡枯燥的结果,在各种修改之后,最能体现主题的因素反而不见了。

批评和评论本身就是带有主观色彩的词汇,我们所做的就是如何让别人去信服我们的评论,如何寻找更多有利理论依据,如何去发现这些建筑的优缺点,然后进行自己的评论,在其他人的赞同和反对中继续完善自己的批评依据。

11.对单位的意见建议 篇十一

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全行员工的思想认识,树立与我行共同成长的全新理念。一个成功的管理者应该可以看到三五年后的发展趋势,并以此为出发点制定发展战略。作为一个成长型、潜力型企业,我们需要时刻保持思想认识和经营战略的前瞻性,打造学习型团队、学习型组织。提高思想认识,需要立足实际,着眼未来,深刻认识以下几点:

(一)将我行定位为实现自我价值的地方,而不仅仅是创造个人财富的场所。作为一个成长型企业,机会无处不在,我行的发展轨迹可以折射个人人生价值实现的整个过程。一个良好的展示平台,一个良好的职业发展规划比单纯的制造财富重要的多。

(二)深刻认识到我行的发展前景,并且以此为动力促进自我学习,自我完善。高级管理者要不断学习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管理方式,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做创业者,而不做守成者。基层员工要全面完善自我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以适应和促进我行将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扁平化管理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三会一层职能定位,着力打造有我行特色的治理战略。通过权力制衡、管理经营分立,确保经营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现有的组织架构,对实现扁平化管理有一定的优势,但是要想真正实现扁平化管理达到的行政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提升,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继续整合现有组织架构,细化每一个部门的职能定位,改变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交叉点,逐步填补管理盲点。

(二)加强管理流程改造,完善管理制度体系,达到管理有效率、管理有依据,决策时间大幅缩短,执行效率进一步提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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