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管理制度

2024-11-30

集体户口管理制度(精选12篇)

1.集体户口管理制度 篇一

**单位

集体户口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我院集体户口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和政府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集体户口管理办法。

一、集体户口管理原则

集体户口是为解决我院职工实际困难,而提供的临时性、过渡性的落户政策,我院集体户口由特定部门指定集体户口管理专员负责管理。管理事项包括协助**派出所等公安机关管理医院集体户口,办理户口的迁移、户口卡的保管和其他相关业务。集体户口人员应遵纪守法,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参与邪教活动及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二、集体户口迁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户口迁入的申请人必须为广州市户口或已获批准入户广州; 2.在广州市没有房产证且没有亲属户口可以投靠; 3.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满足基本条件,且在户口迁入适用范围内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我院集体户。

1.正式编制职工本人(名单由人事科提供);

2.人才引进时,其获准随迁入户的家属(名单由人事科提供); 3.夫妻双方或一方属于医院集体户口,其新生婴儿可随父或随母申请入户;

4.因征地、拆迁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性原因失去产权房的正式编制职工。

符合迁入条件的申请人,可到医院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办理同意落户的手续,并根据指引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不适用范围

满足基本条件,但不属于户口迁入适用范围内的人员,不能申请将户口迁入我院集体户。

1.申请人为我院集体户口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新生婴儿或人才引进时获准迁入的除外);

2.个人申请积分入户广州或其他通过个人形式入户广州的; 3.由于房屋买卖、赠予等原因失去产权房的。

其他因特殊原因申请将户口落入我院集体户的,需办理入户申请的审批手续,并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具体流程为: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原户籍所在地街道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近三个月)--医院户口管理部门审核—医院主管院领导审批。

三、集体户口迁出条件

集体户口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办理户口迁出手续。1.在广州有产权房或配偶、其他亲属有产权房可以挂靠入户的;

2.挂靠集体户口满5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4.职工在工作调动、辞职前,须办妥户口迁出手续。

符合户口迁出条件而逾期不办理迁出手续的,停止办理与户口相关的所有业务,超过一年不办理迁出的,医院将报**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四、户口卡的保管

1.集体户口人员的户口卡统一由医院保管。集体户口人员如需申领或办理身份证、护照、结婚证、更改婚姻状况、购房、贷款等,需由本人凭身份证办理户口卡借出手续。

2.户口卡借出时间每次不超过30天,如需超期借用户口卡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如逾期不归还户口卡且未办理续借手续的,将登记在案,影响以后办理与户口相关的所有业务。

3.户口卡借出期间,不得涂改户口卡内容,不能利用户口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借出期间发生丢失或被他人盗用的,后果由借卡人负责。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医院集体户口管理部门。

**单位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2.集体户口管理制度 篇二

关键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管理,问题,原因,对策

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是高校保卫部门的一项日常工作, 同时也是一项繁杂琐碎、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基础工作。随着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和复杂化, 高校在办学模式、招生办法、教学体制、就业管理诸方面的改革逐步深入, 但现行的高校学生户口管理模式与高校的改革步伐不同步, 已暴露出手续繁琐, 重复迁移等弊端, 为在校学生造成诸多不便。近年来高校扩招, 学生数量剧增, 高校学生户口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一、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按照公安部门对户口类别的划分, 高校学生既不是外来暂住人口, 又不是流动人口, 属于城镇集体户口的一部分。学生集体户口管理实际上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管理模式, 怎样提高管理效能、解决实际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

1. 学生户口短期大量频繁的迁入迁出, 造成资源浪费、办理周期长、信息谬误多。

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 高校人数猛增, 许多综合性高校每年的招生人数可达上万人, 户口迁移工作量越来越大。学生户口从家庭所在地迁到学校, 再从学校迁回家庭所在地或迁往工作单位, 给高校和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一方面, 新生户口迁入和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量庞大, 高校和所在辖区派出所需要腾出大量的时间设置专人专管学生户籍资料, 花费相当多的人力加班加点对大量的户籍迁移证明进行记录、整理和归档。就这样也不能保证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等新生并入公安系统实现真正落户, 往往已到年末, 有时还要等到来年。新生在这段时间内没有常住户口, 遇到身份证遗失补办、登记结婚、申办护照、报考驾照等问题无法及时解决。另一方面, 学生户口有着“人数多、密度大、时间短、流动频繁、情况复杂”的特征, 往往迁入学校的户口刚刚理顺完毕, 很快三、四年的时间又到了, 匆匆忙忙的户口迁出又要开始了, 海量的学生集体户口数据地短时间内办理入户工作, 不仅要付出大量人力、物力资源, 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 而且输入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一些错误, 甚至出现丢失现象, 影响学生毕业分配工作的按时进行, 同时也影响学校正常的管理工作。

2. 在校生结婚后所生子女的户口问题给高校户口管理部门带来难度。

自2005年9月1日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规定》实施, 在校大学生结婚不再被禁止。随新《规定》的实施, 引发了一些新的问题。如:两个集体户口的学生结婚后生子, 孩子的户口问题如何解决?若落入学校的集体户口, 毕业生走了, 但孩子的户口却仍然留在学校, 怎么办?按照户籍管理规定, 户口的迁移必须本人提出申请方可办理, 任何人不得强行干预。如果学生不主动办理其本人及在校所生育的子女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管理部门就没有办法解决这个事情, 问题只能是悬而不决, 越积越多。

3.“人户分离”现象的增多, 给户籍管理带来困难, 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 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 招生人数的不断增加, 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为了缓解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2002年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 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可根据本人意愿, 将户口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两年。这一规定虽然在表面上暂缓解了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但实际上却导致了“人户分离”现象的激增。高校每年都有一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将户口保留在学校, 而学生本人却不知去向。这部分学生已经毕业, 他们不住在学校, 不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身份已经不是学生, 相应地, 学校也就没有义务管理他们的户口。“人户分离”现象造成管理的上的脱节, 不利于公安部门的有效管理, 容易造成治安问题。目前我国人事管理的制度是档案、户口联系在一起的。户口管理并非是简单保存户口的问题, 依据公安机关人口属地管理的原则, 以户口所在地来划分人员的管理。学校在为学生出具相关证明和提供一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时, 管理的权限和责任就无法界定, 甚至有些环节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 出现真空现象, 一旦毕业生出现治安或刑事案件, 责任会追究到学校, 这种管理的脱节会给社会的安全、和谐、稳定、发展带来隐患。

还有的毕业生户口虽然迁出, 但不到对方单位落户而成为“口袋户口”;或因疏遗失了自己的迁移证, 若干年后要用到户口了又回来找学校交涉。这不仅给毕业生参与者社会事务、履行合法权益等带来诸多不便, 同时也增加了学校保卫部门对学生户口管理的负担。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户籍管理制度不能适应新的形势。

现行户籍管理模式是沿袭上世纪70年代的计划管理模式, 而中国社会经过多年的改革变迁, 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人才流动、买房落户、学生结婚等政策的放开与改变, 已经深入人心, 与此配套的户籍管理措施却迟迟不能出台, 目前只有少数地方试探性地迈出了改革的步伐, 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限性, 很多只是适合当地情况, 不宜全局推行。这就要求户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与时俱进, 改革的步伐要跟上社会改革的节奏。高校部门也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 理顺管理体制, 改革现行管理模式。

2. 公安部门对高校学生户籍管理投入不足。

近年来的高校大规模扩招。对比几组数字, 1980年, 全国高等学校为675所, 在校学生114.4万人;1990年, 在校学生206.3万人;2000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1041所, 在校生556万人;2008年,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07.7万人, 在校生2021万人。由此可以看出, 现在的招生规模是1980年的二十倍。公安部门对高校学生户籍管理投入虽然有所增长, 但远不及在校学生规模增长速度, 从人员、设备上的配备已经跟不上形势。

3. 学生对国家户籍管理政策了解不多, 对其于个人生活的影响估计不足。

当前高校崇尚精英教育, 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 往往忽视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 对学生办理户籍等这种社会经验的教育更是忽略不计。学生对户籍政策了解不多、重视不够是产生“空挂户”、“口袋户”等现象的根本原因。这些现象虽然对高校户籍管理部门带来一些困难, 但实际上受影响最大的还是学生, 如:现在房价高, 毕业几年的学生能在城市里就业, 但一般不能在城市里购房, 按政策很多“空挂户”、“口袋户”的毕业生就无法在城市里落户, 这样就会产生他们无法领取结婚证, 生育子女无法办理户口的系列问题。

4. 毕业生就业政策与户籍管理政策衔接不够。

我国大学生就业体制自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重大变化, “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的新机制已全面推行。但是, 随着新体制的建立, 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一, 负责审批户口指标的各地人事局规定户籍办理时间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时间有冲突, 很多用人单位不得不在学生毕业前提前办理户籍手续。其二, 就业与毕业生考研、出国在时间上的冲突日益严重。用人单位过早展开招聘活动, 使准备出国或考研的毕业生面临两难选择, 也往往埋下日后违约的隐患。其三, 建立新体制的初衷本是推动就业工作的一次就业率存在不合理因素。在当前的就业体制下, 毕业生如果去外企和民营企业工作, 可能会因为单位没有为他解决户口而不能列入学校的就业方案。这样, 毕业生到外企和民营企业工作的人越多, 一次就业率就会越低。未来几年内, 随着人们户口观念的进一步淡化, 一次就业率不合理的问题可能会更严重。

三、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户籍管理的对策

1. 强化高校户籍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 改变现有户口迁移弊端简化迁移手续, 破解“人户分离”难题。

我国长期使用的二元户籍管理体制对人们的观念影响深远, 不少家长和学生认为要真正实现从农民到城市居民的转变, 户口迁移至学校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办理户口迁移的过程中, 我们也遇到一些来自学生和家长方面的压力, 因此, 我们应该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广播站、橱窗等广泛而及时地向学生宣传户口政策新规定。每年在新生入学及毕业生离校前, 应主动向公安部门询问有关户口政策的变化情况, 及时、准确地了解新政策, 掌握工作主动权, 通过宣传使新生入校前知道迁户口是自愿的, 除了一些特别的省市, 让学生了解户口问题不影响就业, 使他们的正确对待户口去留问题, 解除学生和家长的顾虑, 引导其支持高校户籍改革, 吸引其为改革献计献策, 最终实现高校户籍管理水平的提高。

2003年7月以来, 北京、上海、广州、山东等地高校已经逐步推行考入省内高校的城镇户口考生无需迁移户口, 如是农村生源, 可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在当地乡镇派出所办理户口“农转非”。当大学生毕业时, 其落实政策好工作后需要迁转户口的时候, 再从生源地将常住户口迁往工作所在地。该政策实行以来, 免去了迁移户口繁琐的手续, 减轻了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及学校的压力, 也方便了管理, 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户口对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面的压力。值得注意的是, 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不可冒进, 需要循序渐进。建议新生在入学时可以不再迁移户籍档案, 而由学校所在当地公安机关按暂住人口实行登记管理。

2.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在现行的户籍管理体制下, 各高校应该建立健全学生信息管理的系统, 规避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管理失误。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应实现信息化管理, 可以借鉴公安部门已经实现的人口信息网络管理的模式的经验, 结合高校自身的特点, 在公安机关“常住人口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构建高校自己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可以与公安机关“常住人口信息系统”进行资源共享, 同时又能够实现对高校范围内单独管理, 形成完整的高校户籍数据库。如, 某生户籍由某地迁入高校, 高校信息系统可通过与公安部门“常住人口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将户籍资料入库, 学生毕业时可将数据直接转给学生处, 户口迁出时可直接将数据资料反馈给公安机关。这样, 可以降低户籍迁移过程中的谬误率, 节省时间, 提高效率。

3. 综合统筹, 加强各管理部门间的协调与衔接。

学校的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 一项新政策的实施往往涉及多个部门。这对制定政策部门提出了高要求。在出台新政策时部门需要深入广泛调查研究, 综合考虑, 避免因相关制度不配套、不衔接而造成执行难。如:两个集体户口的学生所生育的子女在计生部门办理生育证明落户时, 就应明确其子女只能随男方学生父母或女方学生父母落户, 等等。对学校户籍管理部门来说, 加强与教务处、学生事务处等部门的联系, 及时了解掌握学生退学、休学、转学、取消学籍、毕业去向等情况是非常必要的。多部门共同向学生宣传户口管理政策, 提醒、督促学生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减少户口积压, 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加强校内各部门工作衔接的同时, 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人才市场的作用, 将未落实好单位的毕业生户口迁往人才市场, 由他们来统一管理, 这可以更容易理顺关系, 明确身份, 同时也可以减轻学校户籍管理的压力。

4. 户籍管理的根本出路是实行户籍城乡一元化管理模式。

3.集体户口挂靠费该取消了 篇三

临近毕业季,许多大学生找到工作后却陷入了意想不到的烦恼:把户口从大学迁到异地工作的城市,需找个地方挂靠。而为薄薄的户籍卡“安个家”,竟要向人才中心交纳多达数千元的挂靠费和每年數百元的管理费。有专家估算,全国因挂靠集体户口产生的相关收费至少达数亿元。

为户口找个临时的“家”,却须缴纳为数不小的“房租”,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来说,数千元的挂靠费和每年数百元的管理费,确属一笔不小的开支。今年将从北京一所大学毕业到天津工作的陈先生透露,他的集体户口挂靠在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被要求交纳7000元的挂靠费,以及每年680元的户籍管理费。“户籍管理费每年都要交,而且即便挂靠一天也要收全年的钱。”

即便承受得起这些费用,也必须问问这“安家费”该不该收。一方面收费于法无据。从无哪项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挂靠户口必须缴纳挂靠费和管理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无论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还是人才市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谁赋予了他们收费的权力?另一方面收费标准混乱。各地收费标准相差悬殊,说明收费并无统一标准,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如此任性,令人错愕。

据专家保守估计,仅天津市挂靠在人才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人数就有20万人左右。仅以天津市每人每年500元的收费标准,20万人每年产生的户籍管理费就高达1亿元,而全国由集体户口管理产生的费用超过数亿元。这些费用不能成为糊涂账,都花在了哪里,应一笔笔说清楚,否则就容易滋生腐败。

应该承认,户籍在挂靠、管理过程中的确会产生一定费用,但收费应当公开透明、标准合理,以成本持平为宜。众所周知,挂靠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普遍存在结婚难、生育难、子女落户难等问题。以结婚难为例,国内的多数人才市场都规定,“集体户口”结了婚后一个月内必须从人才市场迁出,而对于买不起房的年轻人来说,将户口迁到哪里?如此就产生了悖论:想结婚就放弃集体户口,要继续挂靠就必须保持未婚身份。

更应该看到,各种人才市场,通常有政府背景,它们无权收费。为公民提供挂靠和管理服务,本就应该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户口挂靠费、管理费完全有理由取消,哪怕暂时取消不了,也应该大幅度降低收费。

其实,户口挂靠背后折射出了深层次的时代问题,即面对人口流动频繁的现实,我们究竟该如何对待户口?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刘尔铎教授认为,集体户口已异化成控制人口流入城市的重要手段,“集体户口是过渡户口,各城市通过给集体户口在城市落户附加条件,很技巧地限制了人口流入。”由于户口与就业权、教育权、分配权、住房权、工资福利补贴权等各项社会利益捆绑在一起,导致有些城市的户口极具含金量,门槛越来越高,管理越来越严格。

日前人民日报微信公号转载的一篇名为《不可想象!假如外来人口离开北上广深 将变成什么样?》的文章,有这样一组数据:2013年,上海总人口为2415万人,其中拥有上海市户籍的人口1432万人,外来人口983万人。大量人口消失,最直接的影响出现在劳动力市场。按照上海的人口年龄结构以及人口普查给出的从业人员比例,2415万人中正在工作的人口有134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55.5%。其中,本地户籍的从业人员有635万人,外来户籍的从业人员有706万人。也就是说,本地户籍人口有44%在工作,而外地户籍人口有72%在工作。

由此可见,越是发达城市,越离不了外地人,而发达城市的市民也有可能到外地工作。这是一个开放的时代,人口流动的力度与深度远超以往,对此,我们的管理部门是不是在户籍改革上将会更有力度和深度?如果改革到位,一切问题或将迎刃而解。

(作者系知名时事评论员)

4.集体户口管理制度 篇四

来源: 程立庚的日志

要问武汉市到底有多少集体户口,估计很难统计出准确数字,但是前段时间的一个报道可以窥见一斑:据调查发现,武汉全市至少有10万毕业生户籍“空挂”。武汉集体户口数目之多,由此可见。

自从楼市出台一系列限贷、限购调控政策以来,亿房网每天都能接到很多关于武汉市集体户口能否在武汉买房及贷款的问题。集体户口在武汉到底处于什么地位?在武汉新限购令颁布后,集体户口还能在武汉买房吗?对此,记者采访咨询了武汉市各区房管部门,寻求答案。

2月23日,武汉市开始执行新的限购令,其中规定: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宅。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对此,很多户口挂靠在武汉市各大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甚至还有在读的大学生都纷纷咨询,集体户口算不算武汉市户口?

小林是2006年从武汉某高校毕业的,大学毕业时将户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市场,然后就去了上海。现在他想回武汉发展,先买一套房子,安家立业。就在他在武汉看房的过程中,武汉市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先后出台了两次限购令,且一次比一次严格。现在他就想知道能不能在武汉买房?是否要和外地人一样需要提供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咨询了武汉市一些区域的房管部门。

什么是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简单一点说就是多人开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为单位开设,这种户口是分页的而不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公安部、教育部分别于2002年和2003年下发文件规定,外地学生考入大中专院校,既可自愿选择迁入学校的集体户口,也可留在原籍地。毕业以后,这一部分集体户口的学生办理户口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转入工作地;托管在人才市场;迁回原籍;暂时由学校保管。武汉市高校众多,许多学生在毕业之后选择将户口托管在武汉的各大人才管理机构。尽管户口托管在武汉,但是这一部分人群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在武汉工作。

集体户口≠武汉市户口

身份证发证机关是关键

因为武汉市限购令规定,非武汉市户口想在武汉市买房,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那么集体户口到底属不属于武汉市户口呢?对此,湖北省人才中心一负责人表示,毕业生将户口托管至人才中心,可作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享受武汉市民待遇。

那么,在买房这个问题上,集体户口是否就可以直接享受武汉户籍居民的待遇呢?对此,记者分别咨询了江汉区、江岸区、硚口区以及汉阳区的房管局负责限购政策咨询的工作人员。江岸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武汉市集体户口,如果其身份证的发证机关是武汉市公安机关,就可以直接当作武汉市户籍居民对待。如果没有房产,可以在武汉新购两套房,在审核购房资格时,不需要提交一年的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其他各区工作人员的答复也都基本相同。

也就是说,像小林这种情况,如果他的身份证的发证机关是武汉市公安机关,就可以不必提交一年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享受和武汉市家庭户口一样的待遇。他单身,没有房产,现在还可以在武汉买两套房,新房、二手房均可。

仅凭集体户口户口单页

不能作为武汉市户口的证明材料

那么,如果身份证不是武汉的公安机关颁发的,这一批集体户口又该怎样在武汉购房呢?

网友小燕子也是毕业后将户口托管在了人才中心,后来去了深圳。她的身份证还是大学前在湖北潜江老家办理的,她问道:虽然身份证不是在武汉办的,但是人才中心的户口单页难道不能证明自己是武汉市户口吗?身份证的发证机关难道是集体户口证明自己的唯一标准吗?

对此,硚口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武汉市限购令衡量是否是武汉市户籍的标准,就是居民的身份证是不是武汉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如果是,就算是武汉市户口;如果不是,就不算。集体户口也是这样,户口单页不能作为证明依据。”至于这一批人怎么买房,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外地人对待,必须提供两年以内的、一年以上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否则不能在武汉买房。

限购只是第一步

集体户口贷款购房还需再过银行关

5.集体户口迁出 篇五

2009-3-24 17:26:18来源:江西人才人事网点击:

对象:因升学、工作调动、购房等原因要迁出集体户口的人事代理人员 程序:

1、从省人才中办理户口借用手续,借出户口;

2、至迁入地派出所申报,出具“户口准迁证”;

3、至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至迁入派出所落户。

(注:市内迁移,直接持借出的户口至大院派出所迁出户口)咨询电话:0791-637194

4集体户口迁出——服务流程

2009-3-24 17:27:34来源:江西人才人事网点击:

集体户口迁出——注意事项

2009-3-24 17:28:21来源:江西人才人事网点击:

各户口挂靠人事代理人员:

1、人事代理人员存档期间,需迁出户口的可随时迁出,不影响档案继续代理;

2、根公安户政部门的规定,代理人员档案转出人才中心解除代理关系,户口应立即办理迁出

手续。

集体户口迁出——常规问题

2009-3-24 17:28:49来源:江西人才人事网点击:

请问我的户口在贵中心集体户口上,如何迁往本市其它户口上?

答:您好,确定迁入地区的派出所同意您落户后(无需书面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如户籍挂靠在单位,还需要带单位户籍挂靠证, 从省人才中心借出的双方户口页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办理.办理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请问我的户口在贵中心集体户口上,如何将户口迁往市外?

答:您好,1、来省人才中心借出户口页即《常住人口登记表》,至辖区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到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申请迁入的手续,并且开出“户口准迁证”;

3、持外地派出所开出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页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请问我改派至外地,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答:您好,改派至外地的学生:凭派遣至外地的新报到证、从省人才中心借出的户口页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请问我考上研究生,如何将我的户口迁往学校?

答:您好,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凭考研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从省人才中心借出的户口页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请问高校毕业生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户口迁移证遗失了怎么办?

答:您好,到户口迁移证上注明的选入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再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重新出具户口迁移证。

我档案转出贵中心后户口还能否继续挂靠?

6.集体户口管理制度 篇六

关键词:户口制度改革;高校;毕业生;户籍管理工作;关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市场经济处于飞速发展中,旧的户籍管理制度各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显现,逐渐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为此,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促使居民户籍管理走上改革的道路。在我国户口制度改革道路上,高校毕业生户籍管理工作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主要是因为户籍管理关系到迁徙、就业、生活等方面,关系到高校毕业生户籍去向问题。

一、我国户口制度改革与高校毕业生户籍工作关系

就户口制度而言,是管理国家经济与社会的重要形式,是中央或地方政权对辖区人口进行申报、登记、立户,便于征调赋役、控制人员流动等,具有地域性、等级性。在新时代下,户籍制度被赋予新的职责,成为实现公民权利与待遇的关键性手段。就我国而言,户籍制度是在春秋时期形成的,秦汉后更加趋于统一,在整个历史长河中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建立的,随时社会不断进步,已构建的户籍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就高校户籍管理来说,是社会人口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在具备自身性质、特点的基础上,也要受到社会户口制度的约束。透过它,可以知道受教育程度较高部分人口的群集情况、流动情况[2],是学校合理调整已有资源,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在我国户口制度改革后,高校新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为高校户籍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但在毕业的时候,一些毕业生在找到工作后,单位并不接受户口,想要把迁回原籍,但报到证只有一张,还有一些在找到工作后,由于各种原因,被单位辞退等,但户口已迁到所接收单位,又没有找到新单位,出现“口袋户口”现象,给毕业生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而在此基础上,高校毕业生户籍管理工作也变得更加繁杂。面对这种情况,急需要结合我国户口制度改革具体情况,优化高校毕业生户籍管理方法,合理调整期管理程序,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户籍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确保高校毕业生有效解决个人户籍问题,顺利就业。可见,我国户口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高校毕业生户籍管理工作的优化调整,关乎高校毕业生户籍落实问题,顺利就业问题,二者之间紧密相连。

二、高校毕业生户籍管理工作优化策略

(一)加大高校学生户籍管理政策宣传力度。随着我国户口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高校学生户籍管理发生了质的变化,比如,北京某所高校,部分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后,也没有迁移走户口,大大增加了当地学校户籍管理难度。又比如,由于各种因素影响,休学、退学等学生不断增加,学校户籍管理、清理难度大大增加。面对这种情况,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大力宣传高校学生户籍管理新政策,并借助多样化的宣传渠道,比如,在学校保卫部门网站中设置户籍专栏,随时发布户籍管理制度信息,解答毕业生在户籍方面的问题,清楚户籍政策,落实到个人档案,避免出现各种问题,影响顺利就业。

(二)取消毕业生户口限制,加强毕业生户籍管理。在毕业之后,学生可以凭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把户籍档案签到所在工作单位,办理好户口落户手续。如果毕业生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就业单位或者已经找到但工作单位并不接收户口,仍然可以凭借学位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及时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只需要把户口挂在自己出生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在工作单位落实之后或者购房之后,再迁走户口。此外,在毕业之后,学生也可以凭借毕业证书等,把户口迁回原籍,只需要去原籍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好户籍落户手续。我国还根据高校毕业生籍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鼓励人才合理流动[3],打破户口落户局限,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户口等,为毕业生工作、居住提供便利。

(三)采用暂住人口管理方法。在入学后,新生需要把入学通知书、本人户籍证明等及时交给学校相关工作部门。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提供的“户籍证明”等到当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好暂住人口登记。新生可以凭借入学通知书,办理暂住证,并根据学习时间的长短,填写好暂住时间,毕业之日便是暂住结束时间。在学生就业之后,办理的暂住证已经作废,这样可以减少高校学生入学、毕业时候的户籍工作量,简化高校毕业生户籍工作程序,提高毕业生户籍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

三、结语

总而言之,户籍档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键性凭证之一[4],高校毕业生户籍管理工作和我国人口制度改革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我国人口制度改革道路上,高校也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户籍管理新要求,优化调整毕业生户籍管理方法,优化管理程序,有效解决毕业生户籍落实问题,尤其是留在学校所在地问题,做好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进京落户接收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以此,确保高校人才的合理流动,确保高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毕业生户籍管理效率与质量。

参考文献:

[1]尹丽萍.浅谈高校学生户籍制度改革方略的选择[J].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学报,2013,02:120-122.

[2]王变香.浅析我国户口制度的改革与高校户籍管理工作的关系[J].中国科技信息,2010,18:303-304.

[3]罗汨.高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现状及措施[J].经济研究导刊,2015,13:282+288.

[4]刘晓鲁.完善高校户籍管理方法浅析[J].中国西部科技,2010,10:59-60+23.

7.集体户口孩子落户 篇七

而且集体户一般都会要求在你结婚之后限期迁出你的户口:

1、如果你有住房,恭喜!可以迁到你住房所在地

2、如果没有住房,又想保留户口,也可以迁到当地直系亲属名下。

3、没有住房、又没有直系亲属,又想保留户口,还想生小孩,那你还等什么?赶紧攒钱买房吧!不然,你就要考虑要不要回原籍落户了。

但问题还不止于此,集体户口即使有了房产,生出来的`孩子仍可能是黑户。

已住北京5年的陆欣欣就碰上了这一难题。

她大学毕业后集体户口放在武汉市人才市场,她的丈夫是中科院博士,他们在北京买了房,

但由于她的丈夫马上要出国去做研究,集体户口就落在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按北京市规定,此类“学生集体户口”,即使有房产也不能转为“家庭户口”。

就在丈夫出国前,陆欣欣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但由于她和丈夫没有家庭户口,腹中孩子就可能成为“黑户”。为此她伤透了脑筋。

他们计划孩子出生后就带出国,办护照就需要给孩子尽快落户。陆欣欣的集体户口不能带小孩落户,人才市场说只要有亲戚、朋友在武汉,就可迁出正式落户。她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朋友愿帮忙,但武汉市公安局不批,于是她只能考虑将户口迁回老家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说已结婚的不能将户口迁回;未婚才可以”。

8.集体户口介绍信 篇八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介绍信的情境愈发增多,介绍信是用来介绍本单位人员到有关单位去接洽事情、办理公务的一种专用书信。那么,怎么去写介绍信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集体户口介绍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集体户口介绍信1

一、前期准备材料

1、人才交流中心阶段:

(1)公司需填表格:

《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签字盖章);

《人事代理委托书》一式一份(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签字盖章);

《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员工基本情况表》(只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珠海市医院的《招、用工体检项目结果》(原件复印件、半年内有效)。

(2)个人需填表格(干部):

《珠海市人才交流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填写要求见备注1);

调动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小孩要随迁的)、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以及珠海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在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办理)。

2、派出所阶段:

《营业执照》副本;

《租赁合同》;

法人身份证、户口本;

公司建立集体户口的申请(以上均需原件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填写《人事代理协议书》、《人事代理委托书》、《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员工基本情况表》、《珠海市人才交流登记表》,送到香洲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部。

(《人事代理协议书》一般为一年一签,最长代理年限为营业执照到期时间)

2、代理部核验相关商调材料,审核通过者可到中心代理部领取《商调函》;若不同意的则口头答复接收单位或本人,商调材料不予退回。

3、申报调动人持《商调函》与档案所在地(总公司)联系,邮寄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

4、人才交流中心代理部收到档案后10个工作日内,负责初次审档,对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同意后,申报调动人须提交珠海市医院的《招、用工体检项目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半年内有效,等待区人保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到中心代理部领取《干部调动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动人员花名册》;若档案材料不齐,通知调入单位或申报调动人补齐材料;若补不齐或不予认可的,通知调入单位终止调动并退档(限期二个月)。(3、4步大概需15至30天时间)

5、凭区人保局开具的《干部调动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动人员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户政科4楼办理《户口准迁证》。地址:香洲胡湾路93号警察学校对面,乘车路线:从我中心代理部乘11路车到警察学校。

6、凭区人保局开具的《干部调动通知》、市公安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回原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公安部门及社保部门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注:调入前为国

家机关单位或者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以及其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职工,因当地未启动养老保险而未参保的,必须出示当地地级市以上社保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咨询电话:12333),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及其他行政、户籍及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7、凭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开出的《干部介绍信》、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及市公安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到区人保局办理报到手续(即《入户指标卡》)(如有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凭调出地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市组织部或区组织部办理接转)。

8、凭区人保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入户指标卡》、调出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及市公安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到市公安局户政科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9、到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见备注2)

10、完成入户手续后,凭区人保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到我中心代理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将《干部介绍信》交回到人才交流中心,以介绍信时间为准缴纳费用,每人240/年)

11、申报调动人调入后,须与调入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才能凭我中心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工作单位辖区内的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咨询电话:12333)。

三、关于户口调动的一些具体政策及提供材料

1、属夫妻分居调动的,除提供调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以及珠海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外,还需提供另一方调入珠海的干部介绍信或工人介绍信和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只调一方的,则还需提供另一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暂不调动的`承诺保证书,由此造成两地分居的生活问题由自己解决。

3、属超龄的(男45周岁、女40周岁),提交养老保险费补缴承诺书,养老保险费补缴承诺书需要单位盖章再到社保局办理。

4、如接收单位为新成立的企业(外资、内联、合资)或未在我中心办理过人事代理的,须先办理有关人事代理手续方可递交调动材料。

5、需随迁小孩(16周岁以下)须在“随迁家属情况”栏清晰、明确地填写小孩情况(提供随迁小孩的身份证号码或户口本复印件);如无需随迁的,请注明。

6、已在珠海买房入户的,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珠海市人才交流登记表》填写要求:

试用单位考核意见栏须注明企业或单位规模、主要经营范围的简单介绍(包括申报调动人进入单位试用的时间、从事何岗位、在单位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技术、业务工作能力等考核意见)。其中“接收单位”栏需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签名加意见(是否同意调入)并加盖单位公章。

2、市外干部调入的学历职称要求:

调动人应为本科以上学历,或大专以上学历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方可调入。如第一学历为本科,则必须是统招;如第一学历为专科,后通过函授或自考等其他形式升为本科的也可。

3、珠海市公安局所列“调动、录用的干部、工人入户的核准”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到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签发的《调动人员花名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招调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和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或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加具接收意见)到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办理户口迁入审核手续;

(4)持经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加具意见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拟落户的《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可就地报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集体户口介绍信2

xx人才服务中心:

我公司同意聘用xx先生(xxxxxxxxxxxxxxxxx)为本单位xxxxxx部门,xxxxx岗位员工,同意将该同志档案存入xxxxxxxxxxx档案集体户中,请协助办理档案转移相关事宜。

xxxxx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x月xx日

集体户口介绍信3

XXX派出所:

兹介绍我单位XXX,男,现年XX岁,身份证号XXXXX前去贵所办理变更户口事宜,请给予接洽为盼。

此致

敬礼!

XXXXXX单位

年月日

介绍信写作规范

(一)普通介绍信。

用公文纸书写:

1.在公文纸正中的地方写“介绍信”三个字,字要比正文大些。

2.联系单位或个人的称呼。

3.被介绍人的姓名、身份、人数(派出人数较多,可写成“×××等×人”)。

4.接洽事项和向接洽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希望。最后可写上“请接洽”、“请予协助”、“此致敬礼”等语。

5.本单位名称和写信日期,加盖公章。

(二)带存根的印刷介绍信。

有规定格式,使用只须填上有关内容。

1.存根部分简填,以便日后查考。

2.本文部分要填写详细些。

3.派人联系办理重要或保密事情,要注明被派人员的政治面貌、职务。

4.重要的介绍信要经领导过目或在存根上签字,有的还要限制有效期。

5.除本文部分需加盖公章外,存根与本文的虚线正中亦要加盖公章

介绍信写作要求

1.接洽事宜要写得具体、简明。

2.要注明使用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天数要大写。

9.集体户口小孩落户(青岛) 篇九

1、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结婚证及复印件

3、双方户口单页及复印件(包括各自的首页复印件,集体户口一般都有一个首页,公司人员共用的);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就是大家常说的准生证)及复印件

5、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宝宝的,一般在出院一个多星期的时候可以去出生医院对应的保健所领,出院的时候可以问一下医生);

6、本人的在职证明(单位开,手写即可,主要是单位的章 电话 联系人);

7、双方的市内三区无房证明(市南 市北 李沧;去青岛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记得好像是要带双方的身份证 户口本单页什么的去开);

8、对象的失业证及复印件(去对应的人力资源及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需要身份证 户口单页及复印件 档案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没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好好给他们说说也能开出来)。

10.集体户口单位介绍信 篇十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介绍信的场合越来越多,介绍信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便函式的介绍信,一种是带存根的介绍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介绍信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户口单位介绍信,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集体户口单位介绍信1

XXX派出所:

兹介绍我单位XXX,男,现年XX岁,身份证号XXXXX前去贵所办理变更户口事宜,请给予接洽为盼。

此致

敬礼!

XXXXXX单位

年月日

介绍信写作规范

(一)普通介绍信。

用公文纸书写:

1.在公文纸正中的地方写“介绍信”三个字,字要比正文大些。

2.联系单位或个人的称呼。

3.被介绍人的姓名、身份、人数(派出人数较多,可写成“×××等×人”)。

4.接洽事项和向接洽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希望。最后可写上“请接洽”、“请予协助”、“此致敬礼”等语。

5.本单位名称和写信日期,加盖公章。

(二)带存根的印刷介绍信。

有规定格式,使用只须填上有关内容。

1.存根部分简填,以便日后查考。

2.本文部分要填写详细些。

3.派人联系办理重要或保密事情,要注明被派人员的政治面貌、职务。

4.重要的`介绍信要经领导过目或在存根上签字,有的还要限制有效期。

5.除本文部分需加盖公章外,存根与本文的虚线正中亦要加盖公章

介绍信写作要求

1.接洽事宜要写得具体、简明。

2.要注明使用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天数要大写。

3.字迹要工整,不能随意涂改。

集体户口单位介绍信2

XX人才服务中心:

我公司同意聘用 XX 先生(XXXXXXXXXXXXXXXXX)为本单位 XXXXXX 部门,XXXXX 岗位员工,同意将该同志档案存入 XXXXXXXXXXX 档案集体户中,请协助办理档案转移相关事宜。

XXXXX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 年 X月XX日

集体户口单位介绍信3

xx人才服务中心:

我公司同意聘用xx先生为本单位xxxxxx部门,xxxxx岗位员工,同意将该同志档案存入xxxxxxxxxxx档案集体户中,请协助办理档案转移相关事宜。

xxx

11.集体户口落户申请书 篇十一

1 、持存档卡、户口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B5纸复印)、一寸黑白同一底版身份证专用照片4张(不能是快照,照片须有底片)等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2 、申请落户的已婚人员请另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B5纸复印,应为非北京户口或本市集体户口);

3 、本人填写《申请集体户口登记表》;

4 、签订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

5、落户人员为女性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应先到原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或原单位)办理育龄妇女登记卡转移,持迁出的登记卡办理迁入手续;

6、集体户口落户手续由市人才中心户籍协管员到所辖派出所统一办理。

二、收费标准

1、一次性收取立户费120元/人/次。

2、每年服务费60元/人,落户时交清当年服务费,以后每年第一季度交付当年服务费。

三、申请落户的几点注意事项

1 、市人才中心不具备存放存档人员子女户口的条件,为避免申请人将来的困扰,对提出申请集体户口的存档人员,特别是申请落户的女同志,在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之前,应当将户口从市人才中心迁出,然后再办理《生育服务证》。

2 、市人才中心自受理齐备落户材料之日至办理好落户的周期时间较长(大约90天左右)。在此期间户口卡无法使用亦不能提供有关户口方面的服务。请申请人提前处理好需要户口的事项,然后再办理落户手续。

3 、申请人户口存放市人才中心期间,请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所签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中的条款,诚实守信,如发现有不良行为,市人才中心将停止一切有关户口的服务,申请人亦须将户口迁出市人才集体户。

4 、市人才中心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地给存档人员提供方便,如客观条件不允许,恕市人才中心不能满足申请人的要求。

12.集体户口挂靠 篇十二

小任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原籍为安徽芜湖。他在无锡找到工作单位后,想把户口和档案落在无锡,但因其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口可以挂靠,在锡也暂无住房,他不知道其户口究竟能落在何处?

其实,每年随着应届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办理完毕之后,不少像小任这样的外地毕业生都有着户口到底可以落在哪里的困惑。有三种方式可供其选择:一,在大型的国有企业或是新区外资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因企业内部有独立的集体户口,当企业为毕业生正式办理完单位录用手续后,可以将户口统一落在单位的集体户口。二,如果外地毕业生在无锡购有住房,在办理完单位正式录用手续后,直接将户口迁移至住房所在地的派出所即可,正常办理居民户口簿。三,如果毕业生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况,则可以由单位为其在市人才市场办理完人事外包手续后,向市人才市场申请办理集体户口挂靠的手续,市人才市场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这类人员办理集体户口挂靠的手续。

相关文件规定:户籍在市人才市场为短期挂靠,挂靠期限为两年。符合户籍挂靠条件的人员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时,应提供相应材料。户籍挂靠人员挂靠期间,如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户籍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市人才市场,由市人才市场到驻地派出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户籍挂靠期满的单位和个人,需在挂靠期满前一个月内到市人才市场办理户籍迁出手续,逾期三个月未办理迁出的,市人才市场将对其人事或劳动关系、户籍关系实行冻结处理,逾期一年仍将未办理迁出手续且当事人下落不明的,由市人才市场调查核实后报公安机关审批,办理注销户口手续,由此造成的不便和损失由挂靠单位及其本人负责。

此外,集体户口人员如需办理准生证明,在街道或者人才市场领取生育服务登记表,男女双方将个人信息如实填写完整,工作单位盖章,带好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至人才市场出具证明,前往街道计生办办理生育服务证。需要办理流动人员生育服务证的,由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加盖公章;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至人才市场出具证明;至南禅寺街道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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