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化工企业论文

2024-09-02

能源化工企业论文(共9篇)

1.能源化工企业论文 篇一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

我国将支持重点用能企业实施信息化改造,通过对企业能源生产、输配和消耗实施动态监控和管理,改进和优化能源平衡,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总结完善钢铁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实践经验,逐步开展有色金属、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推广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支持一批电解铝、铜冶炼、铅锌冶炼、镁冶炼大中型企业,年耗能30 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等大中型企业,年产100 万吨水泥企业和大型玻璃企业,以及大中型造纸企业建设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加强对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对项目节能效果进行后评估。

到2015 年,有色金属、化工、建材大中型企业能源管理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节能贡献率达到5%以上。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另:提供国家发改委甲、乙、丙级资质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具体可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调整)第一章 研究概述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目标 第二节 研究的内容 第三节 研究方法 第四节 数据来源 第五节 研究结论

一、市场规模

二、竞争态势

三、行业投资的热点

四、行业项目投资的经济性

第二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总论 第一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背景

一、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名称

二、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承办单位

三、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主管部门

四、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拟建地区、地点

五、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

六、研究工作依据

七、研究工作概况 第二节 可行性研究结论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一、市场预测和项目规模

二、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三、选址

四、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五、环境保护

六、工厂组织及劳动定员

七、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建设进度

八、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九、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财务和经济评论

十、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第四节 存在问题及建议

第三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投资环境分析 第一节 社会宏观环境分析

第二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相关政策分析

一、国家政策

二、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准入政策

三、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技术政策 第三节 地方政策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第四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 第一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提出的背景

一、国家及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发展规划

二、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发起人和发起缘由 第二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发展概况

一、已进行的调查研究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及其成果

二、试验试制工作情况

三、厂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

四、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提出及审批过程 第三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现状与差距

二、发展趋势

三、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四、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第四节 投资的必要性

第五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竞争格局分析 第一节 国内生产企业现状

一、重点企业信息

二、企业地理分布

三、企业规模经济效应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四、企业从业人数

第二节 重点区域企业特点分析

一、华北区域

二、东北区域

三、西北区域

四、华东区域

五、华南区域

六、西南区域

七、华中区域

第三节 企业竞争策略分析

一、产品竞争策略

二、价格竞争策略

三、渠道竞争策略

四、销售竞争策略

五、服务竞争策略

六、品牌竞争策略

第六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财务指标分析参考 第一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产销状况分析 第二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第三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资产运营状况分析 第四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获利能力分析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成本费用分析

第七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第一节 市场调查

一、拟建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产出物用途调查

二、产品现有生产能力调查

三、产品产量及销售量调查

四、替代产品调查

五、产品价格调查

六、国外市场调查

第二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市场预测

一、国内市场需求预测

二、产品出口或进口替代分析

三、价格预测

第三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市场推销战略

一、推销方式

二、推销措施

三、促销价格制度

四、产品销售费用预测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第四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一、产品方案

二、建设规模

第五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产品销售收入预测

第八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建设条件与选址方案 第一节 资源和原材料

一、资源评述

二、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供应

三、需要作生产试验的原料

第二节 建设地区的选择

一、自然条件

二、基础设施

三、社会经济条件

四、其它应考虑的因素 第三节 厂址选择

一、厂址多方案比较

二、厂址推荐方案

第九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应用技术方案 第一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组成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节 生产技术方案

一、产品标准

二、生产方法

三、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

四、主要工艺设备选择

五、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指标

六、主要生产车间布置方案 第三节 总平面布置和运输

一、总平面布置原则

二、厂内外运输方案

三、仓储方案

四、占地面积及分析 第四节 土建工程

一、主要建、构筑物的建筑特征与结构设计

二、特殊基础工程的设计

三、建筑材料

四、土建工程造价估算 第五节 其他工程

一、给排水工程

二、动力及公用工程

三、地震设防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四、生活福利设施

第十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第一节 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

一、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的地理位置

二、地形、地貌、土壤、地质、水文、气象

三、矿藏、森林、草原、水产和野生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以及重要政治文化设施

五、现有工矿企业分布情况

六、生活居住区分布情况和人口密度、健康状况、地方病等情况

七、大气、地下水、地面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八、交通运输情况

九、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污染、破坏现状资料

十、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

第二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一、主要污染源

二、主要污染物

第三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第四节 治理环境的方案

一、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对周围地区的地质、水文、气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象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对周围地区自然资源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对周围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各种污染物最终排放的治理措施和综合利用方案

五、绿化措施,包括防护地带的防护林和建设区域的绿化 第五节 环境监测制度的建议 第六节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第七节 环境影响评论结论 第八节 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一、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分析

二、职业安全卫生主要设施

三、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机构

四、消防措施和设施方案建议

第十一章 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 第一节 企业组织

一、企业组织形式

二、企业工作制度

第二节 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一、劳动定员

二、年总工资和职工年平均工资估算

三、人员培训及费用估算

第十二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第一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一、建立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二、资金筹集安排

三、技术获得与转让

四、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

五、施工准备

六、施工和生产准备

七、竣工验收

第二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实施进度表

一、横道图

二、网络图

第三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实施费用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二、生产筹备费

三、生产职工培训费

四、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五、勘察设计费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六、其它应支付的费用

第十三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总投资估算

一、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二、流动资金估算 第二节 资金筹措

一、资金来源

二、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筹资方案 第三节 投资使用计划

一、投资使用计划

二、借款偿还计划

第十四章 财务与敏感性分析 第一节 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

一、生产总成本估算

二、单位成本

三、销售收入估算 第二节 财务评价 第三节 国民经济评价 第四节 不确定性分析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节 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分析

一、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影响

二、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与当地科技、文化发展水平的相互适应性

三、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与当地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的相互适应性

四、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与当地居民的宗教、民族习惯的相互适应性

五、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对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影响

六、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的国防效益或影响

七、对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的影响

第十五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不确定性及风险分析 第一节 建设和开发风险 第二节 市场和运营风险 第三节 金融风险 第四节 政治风险 第五节 法律风险 第六节 环境风险 第七节 技术风险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六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第一节 我国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一、我国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二、促进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发展的对策 第二节 我国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第三节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投资机会及发展战略分析

一、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投资机会分析

二、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总体发展战略分析 第四节 我国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投资风险

一、政策风险

二、环境因素

三、市场风险

四、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投资风险的规避及对策

第十七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结论与建议

一、对推荐的拟建方案的结论性意见

二、对主要的对比方案进行说明

三、对可行性研究中尚未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四、对应修改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提出修改意见

五、对不可行的项目,提出不可行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六、可行性研究中主要争议问题的结论

第二节 我国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行业未来发展及投资可行性结论及建议

第十八章 财务报表 第一节 资产负债表 第二节 投资受益分析表 第三节 损益表

第十九章 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附件 1、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位置图 2、主要工艺技术流程图 3、主办单位近5 年的财务报表、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所需成果转让协议及成果鉴定 5、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主要土建工程的平面图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摘要表、化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投资概算表 9、经济评价类基本报表与辅助报表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北京智博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11、现金流量表 12、损益表、资金来源与运用表 14、资产负债表 15、财务外汇平衡表 16、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17、流动资金估算表 18、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19、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估算表 20、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 21、总成本费用估算表、产品销售(营业)收入和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表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政府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2.能源化工企业论文 篇二

关键词:能源管理,节能规划,化工企业

一、引言

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是根据能源利用和管理的特点, 在借鉴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成功体系模式基础上, 为化工企业进行能源管理提供的一种优化模式。

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是建立并实现能源方针、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要素的有机组合, 根据自身能源利用特点, 运用过程方法、系统工程原理和PDCA管理模式, 使化工企业能源管理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运行机制, 以实现能源方针、目标。能源管理体系涵盖了企业能源管理和利用的全过程, 具有全面性、规范性、系统性的特点[1]。

二、能源管理体系核心思想及其特点

能源管理体系与其它管理体系相比, 针对能源管理和利用的特点, 强调对能源利用全过程的监视测量和控制, 强调对用能设备运行参数的控制, 强调建立和持续更新能源目标指标, 注重能源绩效的评价和持续改进。

(一) 能源管理体系核心思想。

1.采用管理的系统方法。

能源管理体系将相互关联的能源利用过程作为系统加以识别、评价和管理, 把实施能源管理所需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一组管理过程 (要素) 组成一个有机系统, 运用系统分析、系统策划、系统管理来配置资源、实现目标的活动 (管理要素) , 形成一个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并相互关联、协调联动的有效机制[2]。

2.采用PDCA管理模式。

能源管理体系采用其它管理体系标准普遍采用的、先进成熟的PDCA循环管理模式, 即把化工企业的能源管理活动分为四个阶段:策划 (Plan) 、实施 (Do) 、检查 (Check) 和改进 (Action) 。策划是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基础;实施是严格按照能源管理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和效果性进行核查, 发现问题,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改进是用能单位最高管理者组织实施的对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符合性、适宜性和效果性的评价, 提出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措施[3]。

(二) 能源管理体系特点。

1.强调对能源实施全过程控制。

能源管理体系特别强调对能源利用全过程的控制和测量。能源的生产、采购、贮存、转换、传输分配、最终使用、回收利用等都属于能源利用过程。由于能量的利用是连续的、无形的、即时的, 只考虑局部, 控制的效果会出现偏离, 因此要对能源利用的全过程进行策划、控制和测量, 即对每一个过程都要加以策划、控制和测量, 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能源。

2.强调对设施设备的运行控制。

设施设备的能效水平、运行状态、操作人员的意识和能力决定了化工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效水平。能源管理体系强调设施设备的经济运行, 化工企业要配备相应设施设备的监测仪表, 通过监测仪表监视控制设施设备, 分析能源利用效率, 发现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 最终达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目的。

3.强调建立目标指标体系。

建立能源目标指标是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的显著特点。能源利用和管理过程绩效, 必须通过量化的、可测量的指标来体现。通过对以往能源利用统计数据的分析, 确定各个职能层次的基准, 以及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各个职能层次的标杆。依据基准的标杆建立用能单位能源目标指标体系框架, 明确各个职能层次应达到的设定值, 确定量化的目标指标体系, 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 使整个能源利用和管理过程精细化、数量化、便于控制和考核。

三、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

(一) 发布体系文件。

体系文件的发布是能源管理体系工作进入实施阶段的标志。能源管理体系文件应由最高管理者签署发布令, 可采取下发通知的形式, 将体系文件发到与之相关的各职能部门, 使全体员工明确执行体系文件的重要性, 特别是执行体系文件的益处和违规操作的后果。

(二) 培训体系文件。

企业可采取全面培训和专项培训等多种方式, 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培训, 也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对员工进行培训。目的是使员工深入理解体系文件的要求, 并联系自己岗位的实际情况寻找差距。

(三) 执行体系文件。

在体系的实施阶段, 各部门、岗位要严格执行体系文件的要求。一是要落实部门职责, 分解本部门的能源目标、指标, 依照本部门应执行的文件逐级落实实施, 各部门要做好必要的信息沟通, 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作业指导书等支持性文件, 按文件的要求给出好相应的记录。二是要落实岗位职责, 各岗位要熟知和理解企业的能源方针、本岗位的能源管理指标以及要为实现这些指标应作的贡献、本岗位应执行的文件以及偏离这些文件所带来的后果, 完善与本岗位控制有关的记录。

(四) 监视测量。

监视是指日常的监视和测量, 是企业内部运行过程的自查。监视包括监督、检查、即时监控等, 测量是对过程的运行指标和参数进行记录、统计、分析、确定过程的运行状态, 进而完善控制措施。

(五)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不符合是指未满足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在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控制措施与体系文件要求不一致的问题。对能源利用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 要及时分析原因, 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当立即停止错误操作, 制定纠正措施。同时, 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节能规划

节能规划是化工企业为实现节能目标所制定的中长期行动方案, 明确了化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开展节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一) 节能规划的编制步骤。

一般包括分析现状、节能潜力分析、制定规划目标、确定节能措施和节能措施评估。

(二) 节能规划的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编制依据、企业概况、企业能源利用情况、企业同期发展规划中与节能规划相关的内容和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2.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包括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其中确定规划目标时, 应注意在明确总目标的同时, 还应当制定细化的目标支撑综合目标的实现 (如工序耗能、主要耗能设备效率等) 。

3.重点节能措施。

重点节能措施是编制节能规划的核心内容, 一般情况下可分为管理节能措施、结构节能措施和技术节能措施。

4.保障措施。

为确保企业节能规划的顺利实施, 企业应建立保障体系, 具体做法包括健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奖惩机制、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 加强节能宣传、培训、交流, 确保资金投入等。企业在奖励保障体系时若能与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相结合, 则能更好地完善能源的管理。

(三) 节能规划的落实。

一是要得到企业最高管理者的重视, 将开展节能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选择。二是要与企业整体发展规划相融合、相协调, 将节能规划纳入企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统筹考虑, 避免在实际实施过程中, 出现矛盾和冲突。三是为确保节能规划的最终实现, 每年制定操作性更强的年度计划, 明确任务分工, 细化工作要求, 落实年度措施。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将计划在各季度、各月份进一步细化完善。四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企业的能源利用和管理状况等因素会不断变化, 在必要时要对节能规划进行调整, 以更好地指导企业节能工作。五是提高节能规划措施的“执行力”, 要定期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未按规划要求的执行, 要分析原因, 制定措施, 落实整改。

五、结语

能源管理体系结合能源利用和管理的特点, 为化工企业进行能源管理提供了一种优化管理模式, 在这种合理化的管理模式下帮助企业建立起系统完善的管理规范标准和四个机制, 即尊法贯标机制、全过程控制机制、节能技术进步机制、节能文化促进机制, 最终实现企业的能源方针、目标, 帮助企业持续提升能源管理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制定节能规划可以统一全体员工的思想行动, 使全体员工按照规划要求实现自我管理和控制, 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参考文献

[1].渐玉芬, 徐美江, 侯波.浅谈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实施[J].企业论坛, 2011, 5:383

[2].刘瑶.浅谈企业能源管理的组成概况[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 18:132

3.关于太原能源化工基地的思考 篇三

一、基础、发展和现状

近代太原以军事工业为主的重工业,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此基础上,“一五”时期,国家将太原作为全国的重点城市,进行了大规模的工业改造和建设。苏联援建的156个重点项目,太原有11项;中央、省属工业进行了大规模的投入和改造;市属工业依托大工业得以突飞猛进的发展。随着大规模工业改造,拉动太原城市人口由20万猛增到100万,城市和经济规模位居全国第十四位,至此形成全国重要的重工业基地。

四十年工业结构基本没有大的变化。三年调整和文革期间发展不快;80年代初进行轻重工业比例调整,未见明显变化;1982年国务院批准的第二个太原城市规划,进一步明确煤炭能源重化工基地的定位,高度概括了太原工业的特点和全国的重要地位。据1985年统计资料显示,太原市煤炭资源约占16%,化工占14%,冶金和机械工业各占30%,煤炭能源重化工正好占全部工业90%。直到今天,虽然太原重工业的构成有所变化,但比重依然在90%左右。

二、产业结构分析

煤炭能源得天独厚。主要构成是煤、焦、电、气。资源型基础产业为本地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基础条件。

冶金工业地位悬殊。主要构成是太钢的不锈钢和普通钢铁及市属工业的铜、铝。太钢是中国的不锈钢生产基地,产量只能满足国内市场的25%,电解铜厂规模曾为全国第二,铝业资源市场前景广阔,铜铝均为短线产品。

机械工业基础雄厚。大、中、小机械制造企业遍布全市,门类齐全,产值曾占到全市的30%左右,许多企业和产品曾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是我国装备制造业的重要基地。

化学工业国内领先。太化是全国三大化工基地之一,曾有明显优势,本地区拥有相应的资源优势;化学工业又是科技含量高,技术成果多,产品转化快,附加值较高的行业。

基础产业循环特征明显。煤炭能源、化学工业、基础材料、机构制造等,产品延伸,互为支持,构成相对的循环经济,为最终产品节约成本、市场竞争提供了内在的优势条件。由此可以看出,太原煤炭能源重化工基地的产业结构是基本合理的。事实上,任何城市和局部地区工业产业不可能包罗万象,只能以自己的优势取胜,而优势是可以创造的。轻、重工业本身很难有什么优劣之分,根本的问题是社会的需要。而能源重化工基地也恰恰体现了自身的比较优势,形成了太原长效的无形资产。因此,能源重化工基地是太原在全国工业布局中重要地位的体现,应当倍加珍惜。

三、问题和症结

症结在产品结构。工业的核心是产品,市场的连接是产品,投入的连接是产品,形象的优劣在产品,工业的进步就是产品不断更新和升级。但是曾经先进的产品相对落后了。新的产品应该说也有不少,但有的不成规模,总体上叫得响的新产品不算多。产品延伸滞后,产品不够精深,这是制约地区工业发展的根本所在。

根本是体制不顺。太原市存在着老工业基地共同面临的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如债务、人员、欠帐、产品、体制、机制等都不尽人意。在新的时期,企业没有形成真正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体制,缺少真正到位的负责主题。多年的彷徨与周折只能得出一个无法回避的结论:根源在体制。

宏观调控力度不足。“五小”工业遍地开花,技术含量低,质量低劣,浪费资源,干扰大工业,却一度盛行不绝;煤、焦、铁、暖气片等无序竞争、价格大战、自相残杀,影响总体市场却屡禁不止;中央企业、省属企业条块分割,存量闲置、集团松散、公司翻牌、地区大工业仅限数字统计,经济连接不够,地方政府不能进行实质性的调控,而且调控手段进一步弱化,老工业基地投入不足,不少企业设备陈旧,生产手段落后,严重制约了基地优势的发挥。政府在这方面作了很多努力,但依然任重道远。这些都是需要国家和地区据实论证,科学调控。

四、对策和前景

1. 适时把握国家对工业化和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

“十六大”对此所作出的重大部署,为“基地”的振兴和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一定要投入足够的力量,以产品为核心,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集中研究,全面规划,构筑循环经济体系,实现产业延伸,产品深度转化,把产品做精做细。上下呼应,不遗余力,积极争取国家关于装备工作、重工业基地改造,发展持续产业等政策落实到位,务求跟上国家重大战略的步伐。

2. 立足地区大工业,完善调控功能

市属工业在全市地区工业中只是较小的部分,因此确立地区大工业的理念至关重要。地区大工业的本质在于存量与要素互补、要素交互作用的倍增效应。要以产业延伸和产品开发为纽带,打破部门、条块、所有制界限,整合资源,挖掘存量,以循环经济构建集团。要成立地区性工业协调机构,赋予地方政府更多调控手段。采取“大项目大运作,小项目大运作”的方式运作人、财、物要素,集中力量实施产品研发和生产,以充实发挥地区大工业的优势。

3.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

用高新技术改造老工业,要转变发展理念,采用先进生产模式;瞄准先进产品,实现升级模式;注入高新技术手段,提高生产效率;抓住体制创新,提供制度保证。给予更多的扶持政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敢想敢干,敢于创新,集中攻关,超前发展,务求领先;要办好园区,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提供更多的优势政策;高新技术产业需要人才支持,关键在创新人才理念,好的项目就是人才成果的结晶,人才首先包含在项目之中,好的项目就是聚集人才的伟大旗帜。

4. 加快企业的体制改革

省市出台政策,加大力度,创新浓厚氛围,总体推进改革,尽快建立企业责任主体,形成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使老企业焕发生机。

4.能源化工导论课程论文 篇四

摘 要:煤炭资源是化工行业的能量来源,它具有不可再生特点,而化工是我国四大主要用煤领域之一。煤炭除了作为燃烧原料外,还可以生产合成甲醇、电石煤制气等煤化工产品。文章主要分析了煤化工行业节能减排存在的问题和对煤化工行业节能减排存在问题的相关对策和建议。关键词:煤化工行业节能减排问题对策

目前,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 这与人们不合理的工业生产中是分不开的。实施以减少能源浪费和降低废气排放为基本内容的节能减排政策,是应对全球气候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煤化工发展必须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优化能源利用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煤化工业健康、洁净、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煤化工的快速发展,煤化工行业的节能减排问题成为了我国研究的热点。煤化工产业现状 1.1煤化工概述

近几年我国煤化工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同时也暴露出存在的问题。以煤炭为原料的相关化工产业被统称为煤化工;具体是指煤炭经过化学加工处理转化为洁净能源、化工产品和材料的过程,煤化工工艺包括煤的低温干馏、高温干馏(炼焦)、煤的气化、煤的直接液化和间接液化,以及电石乙炔化学、生产甲醇及其衍生煤基化学品等。其中煤焦化、煤合成氨属于传统煤化工,而目前所热议的煤化工实际上是狭义的煤化工,主要是指煤制油、煤制醇醚和煤制烯烃新型煤化工。

1.2煤化工行业存在的问题

首先,煤化工行业是资源密集、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的大型基础产业。煤化工项目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资源和水资源;现代煤化工的技术是当今最为前沿的化工生产技术煤;化工项目是一个高投资项目,一般需要投入几十个亿甚至几百个亿。其次,煤化工项目中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量大,治理难度高。另外,煤化工发展不仅要考虑煤炭资源、水资源、工艺技术和投资效益等,CCS(CO?减排)将是制约煤化工发展瓶颈之一,应引起重视。

2煤化工行业节能减排存在的问题

虽然煤化工产业以生产洁净能源代替了我国的石油化工产品,在石油价一涨再涨的情况下降低了我国对进口石油的依赖,但是,煤化工同时也是一个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它的每个工艺流程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污染物,稍不留意就会造成重大环境事故。对此,一些社会权威人士提出了煤化工行业的节能减排。据调查统计,煤化工产业在 2005 年的粉尘排放总量约占全国 6%,一氧化碳的排放量约 12.5 万吨。因此,煤化工产业的节能减排变得十分必要和紧迫。那么,关于煤化工的节能减排存在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对煤化工节能减排存在问题的探讨。

(1)社会对煤化工行业节能减排的认识不高

随着煤化工产业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我国政府提倡煤化工行业的节能减排并下达了相关减排任务。但是,有些煤化工企业的领导人对煤化工的节能减排认识不高,只是表面上附和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并没有真正的落实到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的实处。煤化工企业对节能减排的意识薄弱主要体现在没有层层落实国家规定节能减排指标,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体制不完善,节能减排的设备技术落后,不能适应国家对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政策的号召。(2)煤化工企业很难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

由于政府相关部门煤化工节能减排指标存在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下达的指标针对性不强,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不是完全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计算的,脱离企业实际情况胡乱下达煤化工节能排放指标等现象,这种脱离煤化工企业实际和不科学合理的指标造成很多煤化工企业不能完成国家规定的节能减排指标的任务,导致煤化工企业偷排现象严重。

(3)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管理成本高不利于煤化工产业的节能减排 煤化工节能减排的管理成本高主要是能源审计、节能减排设备和节能减排测试费用高,造成很多煤化工企业不能支付起如此高昂的节能减排费用。另外,由于先进的煤化工节能减排设备投资量大,导致目前我国煤化工产业无法普遍推 广。

(4)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缺少齐全的设备和相关专业人员

由于煤化工节能减排的设备投资量较大,我国很多煤化工企业只是为了敷衍国家的检查才配备了一些简单老化的节能减排设备,这些设备的配备缺东少西,很不齐全,大部分煤化工企业不肯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导致能源的统计数字不准确,国家对煤化工产业的节能减排的考核难以进行。此外,煤化工产业还缺少专业的节能减排管理人员,节能减排的设备操作工也缺乏煤化工节能减排的意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1)健全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的管理体系,明确减排目标

建立健全的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煤化工企业的一线领导对节能减排的意识。政府根据我国各煤化企业情况,计算并下达科学合理的节能减排指标。明确各煤化工企业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制定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考核奖励的体制,对煤化工集团的二级企业进行用能、节能减排技术的指导,并加大检查力度,进行思想教育使其支持并落实煤化工产业的节能减排政策。明确煤化工企业重要领导为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推动煤化工企业对节能减排技术的改造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另外,还需建立国家政府引导,以煤化工企业为主体,社会人民群众参与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监督的完善体制,从而有效提高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的效率。

(2)采用先进技术,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工艺

可以引进流化床节能减排新技术,选用高效节能风机,对企业的大型节能减排设备电控系统进行变频电控系统进行技术上的改造,提高企业的节能减排设备和控制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视节能减排为企业的头等大事,对煤化工节能减排的项目优先安排,加大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的投资,淘汰企业落后的节能减排设备和工艺,完成国家规定的节能减排指标。国家鼓励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组织煤化工产业节能降耗和节能减排有共同性的关键技术进行开发和研究,使社会尽快研究出符合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要求又能降低成本的新技术。(3)政府加大对煤化工企业节能减排监督考察力度

政府重视美化工产业的节能减排,加大对煤化工企业节能减排的监督考察,严厉打击美化工产业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能源资源管理的行为。一旦查到典型案件,吊销其煤化工企业的暂时生产资格并挂牌查封,直到该企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止,并将处理的结果向社会公布,以警告其它煤化工企业不要做违反国家有关煤化工企业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如果有煤化工企业严重违反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将其列入煤化工企业黑名单,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恶意违反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的企业,对其重罚并追究该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和总负责人,如果其中有构成犯罪并证据确凿的领导负责人,依法移交该市司法机关。对于国家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管理部门内部,如果有行政不作为和执法不力的管理人员,依法追究其相关行政法律责任。

(4)加强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加大节能减排的宣传力度的建议

煤化工企业加大对节能减排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相应的节能减排技术培训班,或选择企业的部分精英到社会相应培训班接受煤化工节能减排相关知识的培训,学成之后,在公司开设讲堂对企业节能减排设备的操作工进行培训。或者企业派精英到其它煤化工节能减排项目出名的企业学习,利用这个途径培养本企业节能减排方面的人才。此外,国家需加大对节能减排的宣传力度,使煤化工企业和人民群众认识到节能减排的重要性,从而支持国家煤化工产业的节能减排政策。结束语

发展煤化工是推进节能减排政策的必然要求,同时要充分认识到煤化工是一个要求很高的行业,企业必须考虑环境与资源因素的制约,做好自身的节能减排工作,使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文章结合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存在的社会对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的认识不高、煤化工企业很难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管理成本高不利于煤化工产业的节能减排、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缺少齐全的设备和相关专业人员四方面问题,阐述了健全煤化工产业节能减排的管理体系,明确减排目标、采用先进技术,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工艺、政府加大对煤化工企业节能减排监督考察力度等几方面的相关对策和建议。参考文献

5.能源化工企业论文 篇五

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座谈会圆满结束,傅成玉董事长讲话要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启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新航程

8月5日上午,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座谈会举行全体会议,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股份公司董事长傅成玉作总结讲话,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尽快地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发展方式,以更加开放的视野、更加昂扬的士气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开启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的新航程。

国务院派驻石化集团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出席会议;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王天普主持会议;集团公司领导张耀仓、章建华、王志刚、蔡希有、曹耀峰、李春光、戴厚良、徐槟、刘运出席。

在两天时间里,代表们紧紧围绕“着力做强做优,打造世界一流”这个主题,解放思想,开阔思路,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中国石化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模式以及动力和保障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会议确立的“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目标,既与公司28年发展历史一脉相承,又紧跟世情、国情、企情的新变化,符合公司的发展实际,描绘出了未来的蓝图。大家普遍反映,这次会议主题鲜明、目标明确、战略清晰、内涵丰富、成果突出,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傅成玉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收获。

一是明确了目标。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公司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步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此时确立“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的发展目标,既顺应了公司自身的发展要求,又体现了作为国有骨干企业的责任担当,展现了中国石化人的雄心壮志,适逢其时、催人奋进。

二是开阔了思路。这次会议围绕发展目标作出了发展战略、发展模式和结构

优化调整的安排,是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具体部署,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总体设计,视野开阔,思路清晰,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

三是强化了责任。会议确立“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的发展目标,令人鼓舞和振奋,同时也使大家感受到沉甸甸的责任。

四是坚定了信心。尽管改革发展面临的压力很大、挑战很大,但只要公司上下同心同德、凝心聚力、抓住机遇,就一定能开创中国石化更加美好的未来。

傅成玉说,要在进一步理解的基础上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新一轮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和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对能源需求和能源结构调整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高油价大背景下,国际大公司越来越依靠科技优势和绿色低碳来参与全球能源竞争,纷纷调整产业结构,寻求新的能源合作和发展方式。发展绿色产业,走低碳发展道路,已成为政府和企业应对金融危机、转变发展方式,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我们打造“世界一流”,不仅是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需要。

傅成玉说,打造“世界一流”,目标要远大,决心要坚定,步伐要稳妥,旗帜要鲜明。要瞄准世界一流,制定具体的方案和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往前推进。

就今年下半年要重点抓好的工作,傅成玉强调,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预防外部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在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复苏乏力,世界经济增长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国内通胀压力加大,经营环境日趋复杂的背景下,要密切跟踪宏观经济走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努力把握生产经营的主动权。要加强资金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存货管理。严格成本控制,严控非生产性开支。加强市场开拓,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抓好挖潜增效,加强成本控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清理库存,降低资金占用,强化现金流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眼睛向内,苦练内功,深入开展“比学赶帮超”工作,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抓好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加强项目预算、进度、质量和安全环保控制。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

求,本着对员工生命及员工家庭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采取措施,打牢公司发展的安全基础。结合HSE大检查,狠抓隐患排查,确保从源头上不留隐患,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切实纠正“三违”现象,加大违规操作处罚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要高度重视公司形象建设。每个干部员工都要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公司的声誉、维护公司的形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强化对国家、对社会、对员工、对利益相关方、对环境的责任认知和担当;坚持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重承诺,切实做好“每一滴油都是承诺”这篇文章;贯彻“质量永远领先一步”方针,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严把质量关;正确对待社会舆论监督,主动加强沟通和交流,让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中国石化、支持中国石化。

要以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前提,严格控制用工总量,盘活存量,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优势。要加强企地合作,融入地方,借势发展,实现企地合作双赢。

傅成玉最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要加强理论学习,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解和认识,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对国际石油石化行业技术、商务、法律、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开阔视野,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管理大型企业的能力、打造国际竞争力的能力。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尊重员工的主人翁地位,为员工提供创造价值的平台,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增强广大员工的自豪感和荣誉感。要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优秀人才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为打造世界一流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要切实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五个作用”,努力实现“六个转化”,把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加强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执行好党纪党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带好队伍,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6.能源化工企业论文 篇六

一、****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趋向

石油和煤炭资源是影响重化工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据专家预测,全球石油资源大约能开采100年,而煤炭资源至少能开采1000年。因此,世界各国的化工产业正把以石油为原料的工艺路线加速向以煤炭为原料的工艺路线进行战略性转移。据有关资料分析表明,如果没有新的储量增加,按目前的开采量,10年左右我国石油维持目前产量将十分困难,更不能满足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需求,石油资源储备形势十分严峻,我国1993年从石油净出口国变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石油进口依存度呈上升趋势。1993年进口原油和成品油总量为920万吨,2000年上升到7000万吨以上。****市重化工产业全部是以煤炭为原料的工艺路线,加大此类重化工基地建设,符合我国“以煤代油”经济发展战略,既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符合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是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我市的优势资源煤炭的开发利用,主要作为一次性的能源成为燃料或初级原料出口,市场制约因素多,产业链条短,经济效益低,利润流失严重,甚至出现了因资源枯竭而困的被动局面,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规划建设能源重化工基地,可以重新整合资源,通过煤—电—化的联合,有效提高煤、电等资源的附加值,降低重化工产品成本,推动煤炭和电力产业由数量型向效益型、由生产初级产品向综合开发利用转变,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效益最大化。同时,将大大减少大量烟尘、硫化物等有害物质的排放,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环境。

(三)是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必然选择

根据有关权威部门的评估测算,我市现有煤炭矿区的煤炭最多只能开采20年,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设的国有矿山有2/3进入衰退期,煤炭资源日益枯竭。受此影响,近年来,我市传统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萎缩态势,接续产业发展缓慢,新兴产业还没有成长起来,煤炭产业的转型因资金困扰至今没有取得大的进展,传统产业的改造因投入不足也举步维艰,严重制约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大力发展重化工产业,可有效延长煤炭资源产业链,降低全市经济发展中对煤的依存度,通过产业转型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实现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

结构调整是“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线,****市经济结构中,以原材料初级产品为主,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效益不高。充分利用区域内的资源综合优势,建设河滨重化工基地,变煤电为化工产品,将优势资源就地转化为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是实现****市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的重大举措。这一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党的十六大和西部大开发的精神。

二、能源重化工基地规划与建设的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基地规划与建设的基本原则

1、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基地规划与建设紧密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实行一次性长远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分期实施,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将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有力推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市场导向原则

****市重化工基地建设规划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眼于国际、国内大市场的需求变化,变资源开发为技术延发,变行政规划为市场运作,变增量为量、质同增,敢于运用国际、国内的最新技术和工艺设备,切实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推动产业最优化,促进重化工产业的优化升级。

3、效益最大化原则

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兼顾,重新整合资源,通过电、煤、化等产业联合、内外企联合等多种形式,实现效益最大化。

4、因地制宜原则

****河滨重化工基地的规划以现有产业为基础,从现有资源、技术、人才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潜在能力和优势,发展已经具备一定比较优势的电石化工产业,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的地方特色。

5、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规划建设重化工基地过程中,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行”的方针,形成“在经济发展中保护环境、以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的良性机制;加强环境治理与监管力度,杜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的短期行为。

6、项目先行,辐射带动原则

基地规划与建设中的项目建设要先行,项目选择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国家产业政策及投入产出效益因素,进行科学论证和多方案比较,大型项目的规划建设,要高度重视其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尤其是有利于推进全市工业化进程和城镇化进程。

7、强强联合原则

用电总量将达到360亿千瓦时左右,总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左右。

(二)重化工基地建设

依托现有产业优势,突出抓好四大基地建设。

1、石灰氮、双氰胺系列产品生产基地

以宁夏大荣化工集团公司、****氯碱厂和民族化工集团公司等为骨干,以宁夏西域龙公司、宝马化工公司、兴平冶金公司、沙湖纸业为补充,以提质量,上规模,扩总量等手段,不断延长氮、胺系列产品产业链,通过技改、扩建,到2010年,全市石灰氮产量达到100万吨,双氰胺产量达到20万吨。把****市建成世界级的氮、胺化工产品生产基地之一。

2、pVC生产基地建设

以****市氯碱厂为龙头,近期****氯碱厂和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年产12万吨烧碱、12.5万吨pVC项目,到2005年pVC产量达到15万吨,在此基础上,再进行35万吨规模扩建,最终使****氯碱厂pVC年产量达到50万吨规模。到2010年,建成全国最大、在世界上具有较大影响的pVC生产基地,使pVC生产规模达到50万吨/年。

3、电石生产基地建设

以民族化工集团公司、****氯碱厂、兴平冶金公司为骨干,通过不断技术改造,到2010年使全市电石产量达到120万吨。

4、单氰胺生产基地建设

以大荣公司为龙头,通过不断技术改造,到2010年,使全市单氰胺产量达到5万吨。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煤炭资源建设内容

1、新建****西河桥煤矿,年产原煤200万吨。

2、新建落石滩煤矿,年产原煤200万吨。

(二)电力资源建设内容

1、扩建****电厂2×33万千瓦项目。

2、扩建大武口电厂2×33万千瓦项目。

3、新建****市氯碱厂2×33万千瓦的自备电厂。

4、建设大荣公司2×15MW热电厂项目。

5、建设兴平公司2×2.5万千瓦热电厂项目。

6、建设惠冶公司30万千瓦热电厂项目。

7、建设宝马化工有限公司2×2.5万千瓦热电厂项目。

(三)电石产品建设内容

1、新建****氯碱厂年产50万吨电石生产项目。

2、扩建民化公司年产12万吨电石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

3、扩建兴平公司年产14万吨电石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

4、扩建宝马公司年产6万吨电石生产线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

5、扩建大荣公司年产4万吨电石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

6、扩建宁夏西域龙公司年产6万吨电石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

(四)石灰氮产品建设内容

1、扩建大荣公司年产25万吨石灰氮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

2、扩建民化公司年产26万吨石灰氮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

3、扩建兴平公司年产15万吨石灰氮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

4、扩建宁夏西域龙公司年产9万吨石灰氮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

5、扩建沙湖公司年产7万吨石灰氮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

(五)双氰胺产品建设内容

1、扩建大荣公司年产4.3万吨双氰胺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

2、扩建民化公司年产4.5万吨双氰胺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6万吨。

3、扩建宝马公司年产1万吨双氰胺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

4、扩建沙湖公司年产1.5万吨双氰胺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

5、扩建兴平公司年产3.7万吨双氰胺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

(六)pVC产品建设内容

1、扩建****氯碱厂年产35万吨pVC联产50万吨烧碱生产项目。使pVC年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烧碱年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

2、扩建日盛公司年产26.5万吨烧碱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

(七)单氰胺产品建设内容

1、扩建大荣公司年产2.7万吨单氰胺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

2、新建民化公司年产1万吨单氰胺生产项目。

3、新建兴平公司年产1万吨单氰胺生产项目。

(八)电子级双氰胺建设内容

1、扩建大荣公司年产2.4万吨电子级双氰胺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

2、新建民化公司年产2万吨电子级双氰胺生产项目。

(九)碳酸锶产品建设内容

1、扩建宁夏西域龙公司年产8.9万吨碳酸锶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

2、扩建大荣公司年产4.85万吨碳酸锶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

(十)pVC管材建设内容

扩建****塑料厂年产0.9万吨pVC管材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1万吨。

(十一)ADC发泡剂产品建设内容

扩建日盛公司年产3.5万吨ADC发泡剂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

&

nbsp;

(十二)联二脲产品建设内容

扩建日盛公司年产2.5万吨联二脲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

(十三)硅胶粉产品建设内容

扩建昊泰公司年产1.937万吨硅胶粉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

(十四)乳胶漆产品建设内容

扩建丰本集团公司年产1.76万吨乳胶漆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

(十五)正肥丹产品建设内容

扩建大荣公司年产28.5万吨正肥丹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

(十六)L-固化剂产品建设内容

扩建大荣公司年产1.9万吨L-固化剂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

(十七)0-甲基异脲产品建设内容

扩建大荣公司年产0.9万吨0-甲基异脲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1万吨。

(十八)2-甲基异脲产品建设内容

扩建大荣公司年产0.9万吨2-甲基异脲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1万吨。

(十九)硫脲产品建设内容

1、扩建大荣公司年产4.4万吨硫脲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

2、扩建宁夏西域龙公司年产4.5万吨硫脲生产项目,使其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

(二十)、甲醇产品建设内容

新建年产50万吨甲醇生产项目。

五、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的措施

建设能源重化工基地,对于推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基地建成并全部达产达效后,年可实现工业总产值257.2亿元,实现增加值77.8亿元,实现利税40亿元。根据1997年《宁夏投入产出模型》,我区电力、化工、煤炭采选的影响力系数分别为1.004、1.087和0.951,则基地内的电力、化工和煤炭开采项目建成后对其他部门的拉动力分别为69.1亿元、192.4亿元和14.6亿元,三项合计表明,到2010年,所有基地建设项目对其他部门的拉动力(形成产值)将达276.1亿元。同时,可带动交通运输、饮食等第三产业的发展,解决大量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加速农业人口向城镇、工矿区集中,有效地促进****市城市化进程。因此,必须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加速建设****市能源重化工基地。

(一)集中力量抓好优势企业

择优扶强重化工企业,是重化工产业发展的关键,要重点抓好煤化工、电石化工、氯碱化工等企业,使其不断开发系列产品,延伸开发石灰氮、双氰胺、单氰胺、正肥丹、ADC发泡剂、pVC树脂、碳酸锶、硫脲等以电石为原料的下游产品,并通过科研开发、技术改造、融资扩建,扩大优势产业规模,突出抓好****市氯碱厂年产50万吨pVC等项目,增加优势群体总量,尽快把****市建成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和精细化工基地。

(二)加快科学规划工作力度

面向市场,因地制宜,突出优势,科学规划。突出各种要素的整合和综合比较优势的构筑,重点考虑交通状况、基础设施、社会环境和市场容量等间接要素,兼顾自然资源、资金、技术、产业基础和劳动力等直接要素。在产业发展方向上,加快煤炭工业扩张升级和接续产业、替代产业的发展。在产业发展布局上,坚持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与高加工度劳动密集型产业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发展污染少、吸纳劳动力多、附加值比较高的产业。在新旧产业衔接上,坚持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撑体系同步进行,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在具体规划中,重点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依托现有经济发展基础与依托市场抓产业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加快煤炭工业扩张升级与推进整个城市产业结构之间的关系;三是处理好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步伐与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之间的关系;四是处理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解决剩余劳动力之间的关系。

(三)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

把外向带动战略作为首要战略来抓。当前,外商投资开始向集聚化、基地化转变,对投资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利用外资的竞争更趋激烈。因此,必须牢固树立“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的思想,抓住沿海部分产业向中西部梯度转移的有利时机,坚持多策并举,因势利导,全民动员,责任到人,多渠道、多形式的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向高科技、宽领域、多层次发展。继续以“放宽政策、优化环境、搞好服务”为重点,以“优惠的政策、优良的秩序、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为标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四)加大投入力度

我市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单纯依靠自身力量经济发展非常困难。因此,必须切实加大“双争”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我市重化工产业的支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为我市优先安排能够发挥资源优势,且市场潜力大、国际竞争力强的重大项目。在财税政策上,积极争取建立对煤炭城市的反哺机制,如扩大xx、消费税的返还比例,提高资源税征收比例。在国债项目安排上,建立专项资金用于煤炭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等。

7.西北经济放缓化工能源产业低迷 篇七

笔者获悉, 今年1~2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 但是西北宁夏、新疆、甘肃的规模以上工业增速分别只有-4.7%、2.7%、4.7%, 低于全国。陕西和青海的规模以上工业增速也相对不高。

另外, 西北多省的投资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出口增速大幅放缓。以投资为例, 1~2月除了青海外, 其他地区投资的增速都低于全国。

对此, 宁夏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段庆林认为, 西北地区工业放慢, 主要原因是该地为全国重化工业基地和能源基地, 由于整体经济不景气, 能源和电力需求下降, 煤炭价格暴跌, 直接导致化工产业产能过剩, 经济增长困难。

目前, 国家统计局派了多路调研组在各地进行调研。其中就包括西北地区的服务业和能源等产业。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4月6日-7日在山东调研时指出, 从近期国家统计局各专业司组织了11个调研组深入15个省区市开展调研情况看, 各地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稳中有进, 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国内外环境依然复杂严峻, 行业、地区运行态势分化明显, 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 经济下行压力仍不容忽视。

1~2月工业增长明显放慢

根据各地公布的数字, 一季度西北地区的工业增速明显放慢。

1~2月, 西北五省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7.5%、4.7%、6.5%、-4.7%和2.7%, 除陕西比去年同期的7%提高0.5个百分点外, 其余地区同比都降幅较大。

其中, 甘肃比去年同期下降3.1个百分点, 青海下降0.5个百分点, 宁夏和新疆分别下降10.8、2.7个百分点。

放慢的不只是工业。

宁夏统计局公布的一份报告指出, 1~2月, 宁夏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下降1.9%, 比上年同期增速低11.5个百分点。1~2月投资增速仅为4.9%, 不到全国的一半。

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现象, 比如甘肃、新疆1~2月投资增速分别为3.9%、-2.8%, 甚至比宁夏还低。

地方公共预算收入方面, 1~2月除甘肃外, 陕西、青海、宁夏呈负增长, 新疆也仅增长了1.8%。

对此, 西安交大教授冯宗宪认为, 主要原因是西北地区的煤炭和石油行业受到了影响。

目前煤炭行业产能过剩严重, 波及下游的煤化工、煤电产业都受到了影响。另外国内石油价格较低, 西北地区的石油行业也受到波及。

“西北地区的工业, 目前只有陕西稍好, 主要是陕西高科技产业发展较好, 西部以能源产业为主的省份, 需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他说。

笔者了解到, 西北地区产业受到影响的不只是煤炭。

甘肃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 今年1~2月, 甘肃省在天然气、原油加工量、水泥、粗钢、钢材、十种有色金属、发电量等七项数据上均为负增长, 这更凸显了能源产业面临的危机。

段庆林认为, 西北地区工业放缓还有一部分是出口下降导致的, 另能源产业变差, 也与房地产发展放慢有关。

陕西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 该省1~2月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7.9%, 为1998年以来的历史最低点, 影响陕西全省投资增速下降1.8个百分点。同时, 陕西的民间投资首次出现负增长, 1~2月同比下降12.8%, 比去年同期和去年全年分别回落20.5%和20.3%。

转型与培育新支柱产业

作为中国的能源基地, 西北各省区也在加快新产业的发展。

4月8日, 青海省长郝鹏主持召开企业座谈会, 提出推动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提质增效升级。要大力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等加快发展, 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带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4月11日上午, 陕西代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 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时提出, 要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库存, 尽快出台改善消费品供给、降本增效和制造业升级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抓产业转型升级, 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与新支柱产业培育, 全力以赴稳定工业增长,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服务业, 重塑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西安交大教授冯宗宪认为, 西北地区有很多很好的清洁能源, 这些需要国家统筹来消化, 另外可以适度发展加工产业。而一些小的矿产应该加快关闭, 以减少过剩产能。

笔者了解到, 西北地区无论是煤炭还是石油, 开采成本均比较高, 比如中国原油开采成本是每桶50多美元, 但是全球价格近期一直每桶低于40美元。

3月21日,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 2015年弃风限电严重的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 暂不安排新增项目建设规模。西北地区弃风限电现象严重, 主要原因是, 当地对电力需求不足, 需要输送到发达地区消化。

段庆林认为, 西北地区要加快高铁建设, 以后青岛到银川、银川到昆明、呼和浩特到南宁高铁建成后, 当地的旅游业可以得到较大发展。

西北地区也可以承接东部转移的劳动密集型轻工业。“宁夏的羊绒、棉纺等, 是未来西北地区经济很重要的发展方向。”段庆林说。

根据宁夏统计局数据, 宁夏2015年轻工业同比增长15.7%, 远高于重工业6.4%的增速。

8.能源化工企业论文 篇八

产业区按功能划分为化工工业区、能源工业区、综合工业区、仓储物流区和工业发展备用地,工业用地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78.83%。规划了“两横两纵”的“井”字形道路主骨架;规划了日供水30万吨工业水厂和日处理2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规划有2座220KV变电站和4座110KV变电站,总用电负荷70万千瓦;规划由中石化、中石油分别建一条输气管线至产业区,并在园区内形成环网;还规划有5个消防站,仓储物流区靠近铁路专用线和达渝高速公路出入口布局。

首期开发10平方公里范围内建设有基础设施、公用工程项目18个,已完成投资18.2亿元。总长25公里的产业区金龙大道南延线、快速通道、七河路、Ⅰ号南北干道,已有16公里建成通车,即将构成产业区“二横二纵”干道主骨架,与达渝高速的连接口已开通;日供水10万吨的工业供水厂和日处理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运营;1座220KV输变电站和3座110KV输变电站完全能保障企业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产业区特勤消防站已投入消防执勤,宣汉普光至产业区的达化专线和产业区输配气管网已建成供气,产业区铁路专用线已开工建设。

产业区入驻产业项目 38个,总投资148亿元。目前,齐鲁石化30万吨合成氨/48万吨尿素、达兴能源20万吨二甲醚、汇鑫能源天然气综合利用、达州玖源40万吨合成氨/45万吨尿素等16个项目已建成投产。

在2006年1月,随着汇鑫能源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的破土动工,一个崭新的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在巴渠大地迅速崛起。短短三年时间,产业区吸引了众多国内外优质的能源化工企业向此积聚,如全国第一家中美高含硫合资合作开发企业的进驻,催生出一波又一波的发展浪潮,成为全国最大的硫磺生产基地。而如今,产业区已经成为达州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TIPS

地址:达县南外镇、河市镇、斌郎乡的结合部。

9.能源化工企业论文 篇九

关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及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积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下的安全发展管理要求,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河南能源„2013‟193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河南能源„2013‟195号)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河南能源„2014‟658号)进行了合并修订。本通知印发施行后,上述3个文件同时废止。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及责任追究规定‣已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现印发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5年 12月22日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及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人身事故、非伤亡事故的管理、统计与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豫政„2008‟51号、„2011‟40号、41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从严监管”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托管、租赁、承包等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和管理责任的企业(下称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场所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各单位应按本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统计和报告。

第三条 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人身事故、非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由各级调度部门和安监部门同时逐级报告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和安全监察局。

没有调度部门和安监部门的单位由行政办公室报告。各级调度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5分钟内同时报告值班领导和同级安监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第二章 事故分级

第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人身事故(含急性工业中毒)、非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三大类。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事故等级划分。

人身伤亡事故认定标准按附件1执行。非伤亡事故认定标准按附件2执行。未遂事故认定标准按附件3执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标准按附件4执行。

重大安全隐患按•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认定。

附件中认定标准的有关解释参照•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释义‣。

第五条 非伤亡事故是指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非伤亡事故根据影响安全的程度或影响生产的时间或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二、三级。

第六条 未遂事故是指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事故但没有发生人员健康损害、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与环境破坏的事故。未遂事故根据对人身威胁的程度或威胁人员的数量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级。

第七条 生产安全人身伤亡事故是指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事故。

根据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程度,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2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999.99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9人死亡,或者10~49人重伤,或者1000~4999.99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人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9999.99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八条 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轻重伤事故分级标准:

一级轻重伤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10人以上轻伤(含中毒)的事故。

二级轻重伤事故是指:造成1~2人重伤或3~9人轻伤(含中毒)的事故;

三级轻重伤事故是指:造成1~2人轻伤(含中毒)的事故。

第三章 生产安全责任及划分 第一节 各级干部生产安全责任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各级单位具有决策权的党政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以下同)领导。

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各级单位分管业

务工作的党政副职、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正职或主持工作)。

第十条 各级单位行政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以下同)是本单位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级单位分管副职是分管业务系统范围的生产安全直接负责人。总工程师是本单位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人。

设有董事长、总经理、矿长(经理)的股份公司形式的矿(处)级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是本矿(处)级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处,厂)长在其职权范围内的负主要安全责任。

各级党委(总支、支部)正职(包括主持党务工作的副职,以下同)与行政正职负有同等的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各单位的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二条 各单位的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系统业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副职是分管业务范围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三条 各单位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对分管工作负有生产安全职责。有关技术业务部门对确保本单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实用性负主要责任。

第十四条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对本单位职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培训及其效果负主要责任。确保上岗职工对本工种和岗位操作的应知应会,掌

握事故中自救和互救知识,明白逃生知识。

第十五条 各级计划、财务、供应、企管、审计、招标办等经济管理业务部门对本单位与生产安全相关业务安全负责。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物资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安全费用合法合理的足额投入和及时到位;确保整改安全隐患的装臵设备、仪器仪表、工程材料、控制软件等的合格和及时供应到位。

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总支、支部)、工会和团组织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负责,以关注职工安全思想教育的实用性为主;深入、持续、有效、扎实开展中共党员、共青团员、青年岗员、群监员、先进工作者和劳模、安全优秀员工等身边“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活动。

第十七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以纪以规进行追究处理。

第十八条 矿井区队跟班队长(包括区队指定的跟班人员)、非煤单位车间跟班主任是跟班当班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当班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对当班现场隐患的发现、整改或现场事故处臵负直接责任。应在所负责的区域范围内不断巡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指派班组长或其他人员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并向区队值班室或矿调度室报告;当班排除不了的隐患且有随时发生人身事故危险的,带人撤到安全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九条 班组长是本班生产安全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

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跟班队长(主任)做好本班的安全工作。

第二节 事故责任划分原则

第二十条 事故责任追究应根据有关人员对事故发生和隐患的产生应负责任大小合理划分责任。

事故责任人员原则上划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负有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二十一条 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直接导致事故发生或发展、或直接导致重大隐患产生的人员,应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

直接责任者一般是指其行为与事故直接有关的现场人员或现场跟班干部。

第二十二条 由于过失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发生或发展,或者间接为重大隐患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由于过失、疏忽,在安全技术措施、生产安全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劳动组织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安排、布臵不到位,间接导致事故发生或发展,或者间接导致重大隐患的产生,其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员,应承担事故的重要责任。

第二十四条 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业务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其生产安全职责、管理不到位,或因工作计划、生产安排、人员组织、技术措施不落实,安全制度不严格执行,职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或发展,或者重大隐患的产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应承担事故的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十五条 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生产安全职责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或发展、或者重大隐患的产生起重要作用的人员,应承担事故的重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由于职责履行受客观条件影响不能完全到位,对事故的发生或发展、或者重大隐患的产生起到了一定作用的人员,对事故或重大隐患的产生负有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各类事故或重大隐患产生的,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承担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的;

2.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认真履行生产安全职责的; 3.直接、指令他人或长期没发现或没制止故意制造重大隐患的;

4.违犯集团公司瓦斯管理十条红线的;

5.管理失误或设计缺陷给事故或隐患的产生创造了主要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各类事故或重大隐患产生的,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1.由于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措施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

2.规程、措施未向职工系统性贯彻,职工岗位应知应会没有掌握的;

3.岗位实操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虽职工培训考试合格但试卷内容中实操技术占不到75%以上而职工实际不会操作的;

4.系统、机械设备有缺陷或作业环境不安全不采取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能够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

5.职工在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区域内经常工作而不制止、不积极督促整改,危害到众多职工生命安全的。

第四章 生产安全责任追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7日内由二级公司对三级公司和事故单位按本规定先行问责。

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7个工作日内由集团公司对二级公司先行问责;

第三十条 生产安全责任追究的惩戒种类按•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地面生产单位(含井工矿地面,露天矿)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比照井工矿从重一档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职工举报核实的“故意制造重大隐患”的案件

比照死亡1人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企业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一级轻重伤或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的,比照生产安全死亡1人事故低一档进行处理。

第二节 减轻或加重处分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生产安全责任追究时,根据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可适当从轻、减轻处分或处罚,直至不给处分或处罚:

1.事故抢险中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2.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不推诿责任,对失误或错误之处认识清楚,有彻底改正诚意,写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的;

3.其他可以不予追究的情节。

第三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生产安全责任追究时,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或处罚:

1.不配合调查,据不交待与被调查事项有关问题的; 2.不实事求是提供证据、材料或编造虚假情况欺骗调查组的;

3.推诿责任,事实面前仍拒不承认自己有过错的; 4.强迫、唆使他人说假话欺骗调查组的; 5.串供或阻止他人配合调查的;

6.销毁、隐藏、篡改或伪造有关证据材料的; 7.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调查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 在生产安全责任追究时,员工按安全生产责任

制和本规定以及•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所赋予的职责完全履行到位的,不应处分和处罚。

第三节 重大安全隐患的追究

第三十七条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和认识错误的程度不同,给予工人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干部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直接或指令他人故意制造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

2.跟班区队干部3次以上没有发现并制止职工故意制造的重大安全隐患的;

3.违犯集团公司瓦斯管理十条红线的。

第三十八条 在上级(包括政府安全生产执法机构,以下同)安全监察时,矿(厂、处、公司)一次被查出有2条重大安全隐患未列入整改计划的,或逾期未整改结束的,或已列入整改计划但无故延期整改的,对其行政正职诫勉谈话,给予分管副职通报批评。

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由二级公司分管安全管理的领导负责组织落实。

第三十九条 在上级安全监察时,矿(厂、处、公司)一次被查出有3条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未列入整改计划的,或逾期未整改结束的,或已列入整改计划但无故延期整改的,对其行政正职通报批评,给予分管副职行政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和处分

由二级公司分管安全管理的领导负责组织落实。

第四十条 在上级安全监察时,二级公司某业务系统一次被查出有3条重大安全隐患未列入整改计划的,或逾期未整改结束的,或已列入整改计划但无故延期整改的,对其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诫勉谈话由集团公司分管业务系统的领导和业务部门为主组织,集团公司安监局、纪检监察部、组织部、工会等部门参加。

第四十一条 在上级安全监察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比照一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1.一次查出一个矿(厂、处、公司)或二级公司某业务系统有5条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未列入整改计划的;

2.集团公司或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结束的(经原挂牌机构批准延期且在期限内的不在此列);

3.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无能力整改解决也不上报,长期威胁员工生命安全的。

第四节 生产安全非死亡事故的追究

第四十二条 矿(厂、处、公司)半年内发生有2次三级非伤亡事故,或相应级别轻重伤事故,或未遂事故不按规定调查处理的,二级公司应当给予行政和党务正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分管业务副职和分管安全的副职行政记过处分。

第四十三条 二级公司一年内发生有2次二级非伤亡事故,或相应级别轻重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调查处理的,集团公司对二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诫勉谈话,对分管安全的领导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由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集团公司安监局、纪检监察部、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有关业务部门参加。

第四十四条 二级公司所属单位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或一级轻重伤事故24小时后仍不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集团公司核实后,对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安全的领导诫勉谈话。半年内发现2次不报的,对二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减发当年薪酬2万元、并沉淀其安全风险抵押金50%,给予分管安全的领导行政警告处分。具体由集团公司安监局长负责组织安监局、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组织等部门执行落实。

第五节 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追究

第四十五条 井工矿井下发生事故一次死亡1人的,给予矿长(经理)降职或免职处理,分管业务副矿长(副经理)降职或免职处理。

待有关调查处理意见批复后,其他没有受到行政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矿级副总师以上领导给予减发当年薪酬处理:生产安全有关的副职减发当年薪酬3000元;对其他非生产副职、各副总师(含矿长助理或总经理助理,以下同)减发当年薪酬2500元。

第四十六条 井工矿井下发生事故一次死亡2人的,给予矿长免职,分管业务副矿长免职或撤职。

待调查处理意见批复后,其他没有受到行政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矿级副总师以上领导给予减发当年薪酬处理:生产安全有关的副职减发当年薪酬5000元;对其他非生产副职、各副总师减发当年薪酬4000元。

第四十七条 井工矿井下发生事故一次死亡3~9人或者一年内发生两起1~2人死亡事故的,给予矿长、分管业务副矿长等撤职。

对三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先行停职或免职处理。对二级公司分管负责人先行停职。待调查处理意见批复后再给予相应处分。

待调查处理意见批复后,矿级副总师以上领导没有受到行政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减发当年薪酬4%。

第四十八条 井工矿井下发生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对矿级正职和分管副职先行撤职;对三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先行免职或撤职;对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先行停职或免职。

待调查处理意见批复后,矿级副总师以上领导没有受到行政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减发当年薪酬8%。

第六节 与安全事故有关的追究

第四十九条 因招标采购、物质供应、后勤服务、安全培训、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等工作不到位、不及时、不认真的,或供应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产品、设备、物质的,或不按时供应

而延误重大隐患整改期限给职工生命造成危险的,比照一级非伤亡事故追究分管经营(后勤)、培训、财务等副职领导的责任。因上述原因造成人身事故的,按相应事故等级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 因业务保安职责履行不认真或不到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或监督检查指导不力发生各类事故或产生重大隐患的,根据事故或隐患性质和责任大小,追究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事故认定及调查处理

第五十一条 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死亡事故认定。

第五十二条 轻重伤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单位初步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估定后,逐级报集团公司认定事故等级。

轻伤人员、重伤人员的伤残程度,最终由国家规定的法定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认定为准。

第五十三条 事故等级认定按照本规定仍不能辩清时,三级或二级非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由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安监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涉及到二级或一级非伤亡事故的由集团公司认定,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具体负责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认定工作。

第五十四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或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由事故发生单位初步估算后,报集团公司初步认定。

在事故调查时,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由事故发生单位财务部门按实计算与统计,经单位主要财务负责人和安全第一责任者签字,报给事故调查组。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比照一级非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1.煤业公司对触犯集团公司瓦斯管理“十条红线”调查处理不认真的;

2.高、突矿井局部防突措施校验有弄虚作假现象被查实的; 3.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对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不认真的或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的;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计算与统计弄虚作假的;

5.集团公司接到的各类事故举报被核实前还没有调查处理的。

第五十六条 事故实行分级调查处理原则。

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死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地方政府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在其调查期间或调查基本结束后,为适时并加快事故责任追究和教育职工,安全生产发生1人死亡事故的,由二级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批复。各单位一次发生2人死亡事故的,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

一级轻重伤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经集团公司负责安全的领导批准,也可以委托二级公

司调查处理。

二级轻重伤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标准由二级单位结合本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级轻重伤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设有安监部门的事故发生单位负责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标准可由三级单位结合本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二级公司备案。

没有设臵安监部门的单位(部门)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第五十七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一般应由安监部门牵头、工会、纪检监察、组织(人劳)、保卫等部门参加。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调查组可聘请与本事故没有利害关系的有关专家参加调查。

第五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2.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3.认定事故的性质和划分事故责任;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复印件移交地方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十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向事故调查组织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或财产损失; 2.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3.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4.事故性质和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5.事故责任的划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的防范措施;

7.附件——事故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六十一条 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集团和各单位制度及规定为准绳,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

第六十二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十三条 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从调查之日起30日内结案。必要时,经上一级分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0日。

第六十四条 二级以上轻重伤事故、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处理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三级轻重伤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报上一级公司安监局备案。

第六章 责任追究的落实

第六十五条 对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人的处分或处理,各单位根据上级机关对调查报告的批复意见,按照员工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履行相关手续。

第六十六条 对有关责任人减发当年薪酬的处理由各单位安监部门开据通知单,通知单发到本人和同级薪酬发放的部门,由薪酬发放部门执行。

第六十七条 实行股份或合作公司制的矿(处)级的单位,比照矿厂级对应相同职级,执行本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八条 凡未列入本规定条款的,二级公司及矿(厂)级有规定的可执行之;二级公司及矿(厂)级没规定的按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 生产安全各类事故或重大隐患有关责任人员在同一案中已经受到地方政府安全监察监管执法机构经济处罚的,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规定‣有关条款的减发薪酬重复的,或与二级公司的经济处罚规定重复的,以及与本规定减发当年薪酬处理重复的,按“就高补差处理”原则实施。

对于生产安全各类事故或重大隐患有关责任人员的党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理,集团公司、二级公司调查处理意见与政府生产安全执法机构的调查处理意见合并执行,处分和处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第七十条 二级公司及矿(厂)级有关事故追究制度低于本规定处理或处分原则的,需征得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七十一条 集团公司每年对生产安全各类事故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巡视监察,由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和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工会、组织、人力资源等部门参加。对执行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在集团公司内部事故统计时,重大未遂事故按二级非伤亡事故统计;一般未遂事故按三级非伤亡事故统计。

第七十三条 本规定中,凡是数字后有“以上”的包括本数,“以下”的不包括本数。“各级”包括到科室(区队)。集团公

司所有的干部和工人统称为“员工”。二级单位(或二级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直管的企业公司。三级公司是指二级公司设立的子公司、且下属有两个以上生产单位(矿、厂、处、公司)的公司。

第七十四条 集团公司其他文件或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公司。

第七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河南能源„2013‟193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河南能源„2013‟195号)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河南能源„2014‟658号)同时废止。

附件:1.生产安全人身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2.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3.生产安全未遂事故认定标准

4.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标准附件

附件1 生产安全人身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第一条 人身事故(含急性工业中毒)根据人员伤害程度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三类。

急性工业中毒:是指人体因接触国家规定的工业性有毒物质、有害气体,一次吸入大量工业有毒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入院治疗的。

第二条 轻伤事故是指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人员轻伤无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轻伤是指单位生产事故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是指受伤职工损失工作日在1~105个的失能伤害。

第三条 重伤事故是指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重伤是指生产事故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一般是指受伤职工损失工作日在105个以上的失能伤害。

重伤统计和鉴定标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T6441--1986)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70号执行。

第四条 死亡事故是指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有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的事故。死亡人员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认定。

附件2 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一、矿山生产经营企业

第一条 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的; 2.事故使全矿山停工8小时以上的;

3.事故使矿山一翼停工24小时或采区停工72小时以上的; 4.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燃烧与爆炸的;

5.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50吨以上的; 6.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3%以上且时间连续达1小时以上的;7.同一个矿井一个月内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3次以上的;

8.突出矿井有误揭煤层或断层而发生瓦斯突出现象的; 9.井下透水或突水造成采掘头面停工停产96小时以上或被淹的;

10.矿山井下发火被迫封闭采、掘工作面的;

11.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30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或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20平方米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的;

12.采掘头面发生冲击地压震级达1.5级以上或造成巷道

破坏长度达20米以上(断面缩小30%以上)的;

13.煤矿主要通风机(含分区通风的扇风机)计划外停运30分钟以上的;

14.煤矿总回风巷道(包括石门、总回风巷、回风井、风硐)垮塌、致使矿山或采区通风量降低30%以上且达30分钟以上的;

15.提升设备卡罐8小时以上的或发生断绳、坠罐、坠箕斗的;

16.主要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的;

17.主要排水、主要压风系统中断24小时以上的; 18.主要压风机、风包、风管爆炸的;

19.井下发生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在10分钟内没有扑灭的;

20.煤矿全矿井停电30分钟以上的;

21.煤业公司安全监控联网系统其中一个生产矿井中断1小时以上的;

2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一个月内出现15班次以上瓦斯监测数据失真(±0.1%)现象(8小时内调准的除外)或发现有堵塞甲烷传感器现象的;

23.矸石山发生爆炸的;

24.露天矿边坡发生大面积坍塌或滑坡造成主要产品生产完全中断24小时以上的;

25.基建施工单位造成全矿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的;

26.经集团公司认定的其它一级非伤亡事故。

第二条 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造成全矿井停工2~8小时的;

2.事故造成矿井一翼停工8~24小时或采区停工24 ~72小时的;

3.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达到10~50吨的;

4.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1.5%以上且时间连续5分钟以上的(报煤业公司通风部、调度室备案的采用水力冲孔措施期间除外);5.同一个采掘头面一个月内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2次以上的;

6.突出矿井有误揭煤层或断层(落差0.5米以上)的; 7.采区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区泵房进水的;

8.井下透水或突水导致采掘头面停工停产24~96小时的; 9.井下发火影响采掘工作面正常生产24小时以上的; 10.矿井主要通风机计划外停运10~30分钟的; 11.采掘头面计划外瓦斯积聚需要停工停产排放瓦斯的; 12.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20~30平方米(高度大于0.3米)或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10~20平方米(高度大于0.3米)的;

13.其他在用巷道冒顶一处长度在5米(高度大于0.5米)

以上的;

14.采掘头面发生冲击地压震级达0.5~1.5级或造成巷道破坏长度达5~20米(断面缩小30%以上)的;

15.全矿井停电10~30分钟的;

16.较大型物件(能砸穿罐笼顶或砸坏罐笼的)坠入井筒的; 17.提升设备卡罐达4~8小时的;

18.提人设备发生蹲罐、过卷的,或上行罐笼或人车突然发生下坠的;

19.斜坡轨道运输发生跑车或运人车辆颠覆或架空乘人装臵连续100米脱槽的;

20.斜坡主要带式输送机发生皮带断带而断带保护装臵未起作用的;

21.主要压风机、风包、风管着火或风缸被捣毁的; 22.矿井瓦斯抽放泵站计划外停运30分钟以上的; 23.煤业公司安全监控联网系统其中一个生产矿井中断10分钟以上的;

2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一个月内出现3~15班次以上瓦斯监测数据失真(±0.1%)现象的;

25.井下发生电缆或电器着火的;

26.非煤矿山老空区垮塌造成车辆或设备陷入损坏的; 27.露天矿边坡发生坍塌或滑坡造成主要产品生产完全中断8~24小时或一处滑坡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的;

28.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矿工程停工2~8小时的;29.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确定的矿山其他二级非伤亡事故(但不得与集团公司认定的一级非伤亡事故冲突)。

第三条 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1.煤矿安全监控及联网系统中断或丧失监控功能5~10 分钟的;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气体传感器运行不正常仍继续生产的;

3.井下所有地点瓦斯有超1%以上现象的; 4.采掘头面发生小型冲击地压的;

5.采掘头面意外遇到落差0.3米以上断层等地质构造(预报不准或没有预报)的;

6.刮板输送机拉翻机头或机尾的; 7.拉翻或拉跑绞车的;

8.雨水或地面水从塌陷区裂缝或回填废矿井有直接流入井下现象的;

9.地面变配电或主要用电设备被雷电击毁的; 10.非煤矿山老空区意外垮塌的; 11.露天开采发生意外坍塌或滑坡的;

12.其它未列入矿山一、二级非伤亡事故范围且事故造成有财产损失或对人身有威胁的。

二、地面生产经营企业

第四条 地面生产经营企业(含矿山企业的地面生产单位、洗煤厂、铁运处、供电公司、医院等单位。以下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造成企业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 2.事故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的; 3.化工企业生产厂全厂停电30分钟以上的;

4.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设备等发生爆炸的或厂(矿)区内发生其他爆炸的;

5.企业生产厂由于机械、设备、工艺、电仪等故障造成整个工艺系统或单套生产系统停车48小时以上的;

6.单位的储罐(柜、槽)、输气(液)管道等装臵发生易燃易爆气(液)体、有毒及刺激性物质泄漏、影响范围达500米以上的;

7.非化工生产车间供电中断48小时以上直接影响相邻生产系统正常运行的;

8.非化工生产厂全厂中断供电24小时以上的;

9.地面生产、维修、仓库和办公区域发生火灾烧毁财物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

10.厂(矿)区内、办公区内电梯坠落的; 11.生产厂或施工地点龙门吊翻车的; 12.企业建筑施工工地整面墙脚手架垮塌的;

13.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垮塌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或正在使

用的建筑物垮塌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

14.尾矿库或粉煤灰库发生溃坝的;

15.钢水等高温溶液倾倒外泄超过500千克以上的; 16.自管6KV以上电力设备爆炸或燃烧的; 17.自管11OkV以上供电系统误停、误送电的;

18.自管供电线路、设备被雷击或大树影响而被迫停止运行影响主要用户24小时以上的;

19.自管供水、供气、供油管道、供电、安全监控线缆被水冲断或外界挖断,影响安全生产或500户以上居民生活48小时以上的;

20.发电厂计划外双机停运的;

21.集团公司认为造成社会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其他事故。

第五条 地面生产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造成企业直接经济损失在5~50万元的; 2.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或住院观察治疗20人以上的;

3.对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造成严重污染的;

4.化工企业生产厂全厂停电5~30分钟的;

5.企业生产厂由于机械、设备、工艺、电仪等故障造成整

个工艺系统或单套生产系统停车24~48小时的;

6.化工生产系统检修后,在48小时内再次出现故障而停车的;

7.非化工生产车间供电中断8~48小时直接影响相邻生产系统正常运行的;

8.非化工生产厂全厂中断供电4~24小时的;

9.单位的储罐(柜、槽)、输气(液)管道等装臵发生易燃易爆气(液)体、有毒及刺激性物质泄漏、影响范围达50~500米的;

10.地面生产、维修、仓库和办公区域火灾烧毁财物价值在1~30万元的;

11.厂(矿)区内、办公区内电梯过卷或蹲落的; 12.汽车吊在起重过程中造成翻车的;

13.生产车间天车运行中,被吊物件脱钩、断绳坠落的; 14.机加工过程中造成加工件飞出的; 15.建筑企业脚手架有垮塌现象的;

16.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垮塌面积20~50平方米的或正在使用建筑物垮塌面积50~100平方米的;

17.尾矿库或粉煤灰库发生漫坝而尚未造成溃坝的; 18.钢水等高温溶液倾倒外泄50~500千克的; 19.自管380V~6KV电力设备爆炸或燃烧的; 20.自管3KV以上变配电误停、误送电的;

21.自管供电线路、设备被雷击或大树影响而被迫停止运行影响主要用户8~24小时的;

22.自管变电站越级跳闸造成上一级供电双回路失电的; 23.自管供水、供电、供气管线被水冲断或外界挖断,影响安全生产或100户以上居民生活24小时以上的;

24.自管铁路、火车发生追尾、翻车或铁道路口撞物的; 25.发电厂计划外单机停运的; 26.丢失雷管1发或炸药1卷以上的; 27.地面煤仓内、外发生瓦斯燃烧或爆炸的;

28.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确定的地面其他二级非伤亡事故(但不得与集团公司认定的一级非伤亡事故冲突)。

第六条 地面生产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造成企业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的(1万元以下的由各单位制定更加详细的分级标准;加强对小事故的管控,避免大事故发生);

2.化工生产厂出现晃电等引起系统停车的; 3.化工生产系统发生无计划停车的;

4.地面生产、维修、仓库和办公区域发生火灾有财物损失的;

5.自管3KV以下变配电误停、误送电的; 6.自管铁路的运输车辆溜走或挤叉子的; 7.自管火车发生机车脱轨或列车意外自动脱钩的; 8.其它未列入地面一、二级非伤亡事故范围且事故造成有

财产损失或对人身有威胁的。

附件3 生产安全未遂事故认定标准

第一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未遂事故:

1.涉险10人以上的;

2.矿山采掘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现场涉险3人以上的;

3.井下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达1.5%以上不能实现断电的或仍有人在超限区域内继续作业的;

4.突出矿井同一采掘头面连续3次或一个月内出现5次以上局部校验有突出危险性,仅采用局部措施继续生产的;

5.井下采用封闭火区灭火时,没制定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等气体的或制定的安全措施未经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通过而付诸实施的;

6.在用的皮带运输机有人修理或更换托辊、清理皮带机尾时,沿线急停保护起不到保护作用的;

7.高压电气设备检修操作时没有按规定进行停电、验电、放电和打三相短路接地线的;

8.有毒有害气(液)体容器、管道、设备的清理或检修,33

其内、外部对人有害的物质未清理达标,而冒险进入的;

9.在厂区内人能到达的所有地点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现象,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10.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不使用安全带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的;

11.化工企业生产单位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未办理票证或票证未经单位安全和防火部门审签的;

12.醉酒入井或登高作业,醉酒操作设备、仪器、控制台、化验、巡检、检修的;

13.单位(设有财务部门的公司、厂、矿)所属各类公用汽车司机半年内发生3人次醉驾的;

14.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醉酒状态下指挥生产作业的; 15.其他重大未遂事故。

第二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一般未遂事故:

1.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的;

2.矿山采掘工作面有人员未撤出警戒区而实施了放炮的; 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数据失真(±0.1%)未在8小时内调准确的;

4.井下采用封闭火区灭火时,安全措施未经安检科长、矿救护队长、安全矿长签字同意就付诸实施的;

5.进入瓦斯抽放泵站和瓦斯发电站的人员有带手机、烟火

现象的;

6.检修转动设备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固定转动装臵的; 7.带电检修、搬运电气设备或电缆的;

8.未培训合格而上岗操作660V以上电气设备或其他特种设备的;

9.在用锅炉缺水的;

10.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中有穿化纤衣服、毛衣的或有带手机、烟火的;

11.登高2米以上作业票证未经单位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就开工作业的;

12.单位(设有财务部门的公司、厂、矿)自管火车、各类公用汽车司机发生酒驾的;

13.其他未遂事故。

附件4 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一、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身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以下三类费用: 1.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和误工费等。

2.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和流动资产损失。

(二)非伤亡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以下两类费用: 1.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内容同上款。2.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内容同上款。

具体计算方法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规定执行。

二、地面企业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是指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GA185—2014)规定执行。

主办: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安监局

上一篇:教育警示心得体会下一篇:铁路客运段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