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释放改革红利(精选12篇)
1.加快释放改革红利 篇一
用好“三张清单”释放改革红利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秭归县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群众和企业办事流程便利化。以“三张清单”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让部门职能职责更明确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审批,放宽市场准入。大幅度减少政府审批,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行政许可,彻底终结非行政审批,最大限度地拓展市场作用空间、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秭归县按照国务院、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落实衔接、调整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目录化、动态化管理。2014年在2009年确定的370项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43项、取消130项、转其他权力62项,承接上级下放和部门申报新增63项。梳理确定206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73项和非行政许可33项。2015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号)有关要求,全面调整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40项、规范名称68项、调整事项设置65项、取消或转其他32项,新增78项,调整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225项(行政许可208项,非行政许可17项)。2016年按照上级要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1项、承接新增5项、调整为其他类11项、调整事项名称4项、合并7项,保留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02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2017年提请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14项、承接新增9项、调整14项,秭政发[2017]4号公布调整保留县级行政审批事项194项。2018年初按照省市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18项、调整10项、承接新增3项,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185项。制定实施《秭归县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编制办事指南和服务流程,对审批事项的准入、实施和监管进行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府门户网公开每一项权力的依据、流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强化“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清单之外无权力”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
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让市场环境更公平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广应用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预防寻租腐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需要,是“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抓手,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县自2015年开始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收费等全面进行了清理登记,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3项。重点整治“红顶中介”,深入推进中介服务脱钩改制,破除服务垄断,规范服务行为,组织开展3轮共计14个部门“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完成4家从事与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业单位改制。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突出问题,推动我县中介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同时注重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推广运用,制定实施《关于做好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及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的通知》(秭审改发[2017]1号),中介服务网是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展示、网上交易的网络平台,为公众、项目业主、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查询、入驻管理、公告发布、竞价交易、监督评价等服务。统一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网上展示、规范服务、在线交易和管理工作,着力打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平台自2017年8月份正式运行以来,已有12个项目在监管平台随机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其中今年3月份有5个项目成功选取中介机构,网上自选中介服务模式正在形成。
三、“四办清单”让服务群众更贴心
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要求合法合规的一般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大力推行“网上办”,凡与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村服务中心或大厅,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推动高频事项“一次办”,提高网上一次办好、现场一次办好、网上受理现场一次办好的事项比例。今年九月我县已完成《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梳理,涉及37个部门,940个事项,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实施。
以上“三张清单”的公布实施,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三张清单”运用的督办,让清单见实效,逐步解决企业和群众所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热点”问题。
2.加快释放改革红利 篇二
城市不仅是要素的集聚, 更是因为它着力于人的生活质量的改善和人力资本培养环境的改善。因此, 就城市化率来说, 我们更要看重人们在城市中的参与感, 看重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以及经济机会的平等。
围绕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城镇化有两条出路。一条出路是在内涵上推动城镇化, 不仅仅要看常住人口的百分比, 更要看户籍人口的百分比。另一条出路是推动外延的城镇化, 走区域性的一体化发展道路, 像中央部署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非常重要的时期, 要深刻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基本走势, 把我们所处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分析透, 把我们前进的方向和目标理清楚, 把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搞明白。过去我们一直探索的改革红利, 很重要的一部分来自于城镇化, 但是目前城镇化也面临着挑战。未来城镇化的速度将会减慢, 城镇化与经济增长互为因果, 经济增长速度降低导致城镇化速度减慢, 将构成中国经济新的挑战。
我国的城镇化率仍然滞后与目前的发展阶段不相符
最近我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 主持人让诺贝尔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给大家推荐书, 他推荐的是《城市的胜利》。这本书的主要理念是, 城市是人类有史以来发明的最好的东西之一, 核心在于城市能把所有的生产要素和资源集中到一起予以最密集的使用和最有效率的配置, 达到最经济的产出。
但是, 迄今为止中国的城市还没有“胜出”。虽然过去30多年我们城市化的速度是有史以来全世界最快的, 但是, 根据现在发展阶段和人均GDP的水平进行国际比较, 我们的城市化水平还是滞后的。我这里说的滞后, 是指54%常住人口的城市化率。
城市的功能是什么?城市不仅是要素的集聚, 更是着力于人的生活质量的改善和人力资本培养环境的改善。因此, 就城市化率来说, 我们更要看重人们在城市中的参与感, 看重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以及经济机会的平等。因此, 我们有一个中国特色的城镇化指标, 即“城镇户籍人口的比重”, 到目前为止大概还只有37%。以此判断, 我们的城镇化率应该说, 与发展阶段是不相符的。
城镇化放慢会影响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增长减速也会影响城镇化速度
对于城镇化来说, 我们现在遇到了巨大的挑战。未来, 城镇化速度肯定会减慢, 城镇化速度的放慢会影响经济增长速度。过去我们曾经把中国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做过分解, 经济增长首先来自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 这是生产要素集聚的表现。对中国来说, 资本也好, 劳动力也好, 土地也好, 所有重要的生产要素其实都是向城市集中的。这些生产要素贡献了整个全要素生产率提高部分接近一半之多, 实现了劳动力从过剩的农业、农村转向非农产业和城市。所以说, 城镇化是经济高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引擎。
反过来, 经济增长的减慢也会影响城镇化速度。如果经济增长的速度放慢了, 就导致投资和消费需求的不足, 进而导致汇聚各种优质生产要素的吸引力、吸纳能力也会减弱, 最终导致城镇化速度放慢。两者是互为因果的。
推动改革就意味着改变“其他条件”赢取改革红利
城镇化如何影响经济增长?我们知道, 城镇化也是一个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的过程。但是, 这句话只是个学术用语, 真实的劳动力转移现象, 并不表现为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 因为目前务农的劳动者大多是年龄偏大的, 绝大部分是40岁、50岁以上的, 他们已经不再转移了。我们看到的转移, 其实主要是农村新毕业的中学生, 在毕业之后选择进城, 而不是务农。本来, 我们假设他们的机会是务农, 但结果他们没务农, 所以我们称之为农业转移劳动力。因此, 真正转移的劳动力大体是在16-19岁之间的农村人口。
从人口年龄结构的预测可以发现, 在2014年, 农村16岁-19岁人口的总量已经达到峰值。也就是从今年开始, 就进入负增长。如果我们把这个年龄人口的数值图画出来就会发现, 以2014年为峰值, 它显现出一个倒“U”字形的曲线。如果再把外出农民工的变化图也画出来, 在2014年之前两者趋势上是完全重合的。由此可以很自然判断出, 未来外出农民工也有负增长的可能。我们现在看到的是, 今年第一季度就是负增长。第二季度虽然有所恢复, 但是整个前半年是0.1%的增长率, 而这个数字去年还是1.3%。因此可以认为, 外出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将减慢。
这也是目前城镇化减慢的原因, 这个速度的减慢已经进一步影响到了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未来也是这样。“十二五”时期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 已经从过去30余年的10%左右降到“十二五”时期的平均7.6%。今年“十二五”就收官了, 明年开始进入“十三五”。“十三五”时期的潜在增长率, 假设改革效应还没有释放出来, 没有其他积极因素的话, 可能只有6.2%。不过, 经济预测的一个特点是往往做出“假设其他因素不变”, 但是, 现实中“其他因素”常常变化, 更重要的是, 推动改革就意味着改变“其他条件”, 赢取改革红利。
城镇化蕴含了诸多的改革内容将带来真金白银的改革红利
我们不希望“十三五”期间只是6.2%的经济增长速度, 因此我们必须抓住能够尽快释放红利的改革。改革红利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来自于城镇化, 城镇化蕴含了诸多的改革内容。但是城镇化也减速了, 什么东西能够重新激活它呢?我们说城镇化是个好东西, 是因为它的核心是把现有的生产要素进行更好、更聚集的组合, 形成更高的生产率。但是, 在特定的发展阶段上, 城市的管理能力和资源的配置能力是有限的。因为这种能力是经济发展阶段的产物, 或者说经济发展阶段的函数。
3.释放土地制度改革红利 篇三
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也是全民所有,这没有问题。但国有土地的70年使用权却在现实中造成了许多矛盾。我国土地使用权界定为70年,主要是借鉴了香港的做法(99年为上限),而确定年限的过程也相当戏剧化。
据知情人透露,当年,在70年的提法出来之前,一开始是先把土地使用年限界定为50年。理由有三:一是土地出让历史上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年限短一些比较好调整。二是一个人的工作年限一般为50年。假如从20岁开始,工作50年就70岁了,可够其一辈子经营,而且可以转让、继承和续期。至于拿什么来保证则没有考虑。三是认为房产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50年后房产就不能再用了。如果按照其价值,使用50年后就基本上没什么价值了。
当时,中央在讨论土地转让问题时,一位主要领导问到可否把土地使用年限延长一些,并表示50年太短,建议再增加几十年。到后来法律出台时就变成了最高使用年限70年(工业用地50年)。
由此可见,当时我国制定70年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随意性较大,给现在的国有土地制度改革留下了许多麻烦,甚至矛盾不断出现。
看来,要解决由此不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国有土地制度的改革只有两种办法可供选择。
一是参照美国的土地制度进行改革,实行私有化。但目前在中国行不通(法不允许)。
二是参照英国的土地制度进行改革,明确国家的土地所有权为终极所有权,也是名义所有权,而土地持有人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要把70年使用权改为永久使用权,当然也包括交易权和继承权,用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
其中,我国台湾地区的土地制度,可继续维持现有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一的私有化现状,只是要明确终极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实行“一国两制”。而香港地区的土地制度是由英国土地制度演变而来,因香港地区已于1997年回归中国,所以土地终极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天经地义,只是要把租期99年改为长期租用即可。澳门地区的土地制度则参照香港地区施行。这样,中国两岸三地的土地制度就实现了高度的统一与融合。土地的终极所有权即名义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实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长期分离,国家则可以名正言顺征收土地税。
告别剪不断理还乱
对于集体所有土地的改革则可以依法进行大胆创新,既不需要土地革命,也不必拘泥于目前的土地使用权改革上,因为现在中国农村实行的对农业用地和宅基地确权改革矛盾重重,后患无穷。
我认为,在集体所有土地没有解决土地所有权以前,其任何使用权的流转,包括抵押、入股和转让等做法都是不明智的和欠考虑的,甚至不如一方面继续维持实行“承包制”的做法,一方面加快研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制度的改革。
现在的中央文件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曾有过15年再加30年不变的承诺,甚至中央一位主要领导信誓旦旦地承诺30年不变,就是永远不变,但终究无法可依,致使目前农村土地侵权事件频发,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窘境。
所以,中国目前的集体所有土地改革,国际上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但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等各方面的优势,不妨进行一步到位的私有化改革。因为集体所有土地与国家所有土地不一样,其土地所有权本来就是本集体成员共同所有,产权界定十分清楚,完全可以实行产权到人的改革。
如此改革,既在中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进行,又有制度创新的红利,所以,现在是到了认真研究其改革方案的时候了。
如何释放改革红利
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即可迎刃而解。
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延长以后,既不改变国家所有土地的性质,又可以顺理成章地推出房产税(当然,已交70年土地出让金的房产应在满70年后交纳房产税),还可以为下一步推出遗产税做准备。
集体所有土地制度改革以后,农民个人所有的土地可以直接入市,既可通过公平交易转为国有土地,也可通过市场公开交易,实现其应有的价值或自建商品房,所谓的“小产权房”问题也会迎刃而解。“强拆”行为将从中国大地上消失,人民将更加安居乐业。
而且,可以相信,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房价绝不会像现在这样非理性暴涨。因为在目前的中国土地制度和“征地”模式下,房地产开发收入的至少50%(北京调查为61.54%;上海调查为42.42%;福布斯调查为75%)以上流向了政府。
面对中国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近于失控的局面,一些政府智库非但没有深入研究提出土地制度改革的措施,还在把所谓的“开征房产税”列为降低房价的政策建议之一,实在让人匪夷所思。他们难道不明白现在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税负已相当高企,而政府屡次调控中屡试不爽的加税政策即是中国房价屡创新高、房租不断暴涨的根源和罪魁吗?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再不进行大刀阔斧的土地制度改革,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将会面临两种截然不同的尴尬局面。
一方面,如温州、鄂尔多斯、营口、常州等三、四线城市的大量房子根本卖不出去,危房将不断出现,而且这种现象会逐步向其他三、四线城市蔓延;另一方面,如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将不断飙升,并带动房租进一步暴涨。
很显然,如果在一、二线城市征收房产税将促使房价进一步推高;而在三、四线城市,不要说征收房产税,就是不征税房子也卖不出去,甚至不排除出现中国的“底特律”现象。在此情况下,试问谁敢推出房产税?向谁征收房产税?
4.加快释放改革红利 篇四
xx县将“三变”改革作为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聚焦“产业融合、主体培育、利益联接”三个关键环节,在现行农业经营体系中求变,在全面释放改革红利中求好,在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中求效,全力抓好“三变”改革省级试点工作。
超前谋划,聚力“三变”改革把盘定向。按照“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产业为平台、股权为纽带、企业为龙头”的思路,有序推进“三变”改革。建立并落实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制。确定城关镇李家庄村等6个“三变”改革试点村,围绕11项重点任务划定了改革路线图时间表,形成了“三变+田园综合体”“三变+规模种植”“三变+特色养殖”“三变+乡村旅游”等发展模式。三轮共驱,增强“三变”改革活力后劲。成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引导和鼓励农民入股。采用“支部+协会+合作社+农户”“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产业联盟”等经营模式,培育壮大了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探索创新政担贷、农村信贷产品,以贴息贷款的方式撬动银行资金3亿元,引进xx城乡投等8家企业,投资41.9亿元,为“三变”改革注入金融活力。
5.我国当前改革红利 篇五
我国当前改革红利的变化
广义上讲,我国的“改革红利”是指国家通过体制变革和机制创新给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的全部有益成果的总和。除改革红利外,我国另外两大红利分别为“人口红利”和“资源红利”。
在经历了30余年改革开放后,中国改革的实质性深化在当下却成为一个颇有沉重感的话题。改革走到了“深水区”,阻力前所未有:所有帕累托改进式的“只有人受益而不会有人受损”的改革事项都已做完,任何一项深化改革的任务都会面临既得利益“固化藩篱”强有力的阻碍。各项改革已深度关联交织,“牵一发而动全身”。过去在局部发力寻求突破就可以改观全局的空间已明显收窄,更多更大的考验正集中于“全面改革”这个基本概念之上。现阶段的主要特征,我觉得可以用四句话来描述。“黄金发展”和“矛盾凸显”相伴随,“下行因素”和“上行因素”在对冲,深化改革的努力和既得利益的阻力相博弈,“总体路线图”与“最小一揽子”改革相配套。
改革能带来哪些红利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革开放以来,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使社会财富不断涌流出来。具体来说,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分税制改革等,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发挥,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我国经济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到现在保持了年均近10%的高速增长,这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研究表明,改革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起到了关键作用。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效率;改革加快了工业化进程,促使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工业,由于工业生产效率高于农业,因而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延宕多年的“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这也是众多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另外,在国企的改革方面,经过30年的摸索,当前的改革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上世纪末开始的国企改制政策,抓大放小,扶植大型国企,对中小国企则采取“放”的态度,国家不再包养。这为中国经济赢得了制度红利,但红利并不是来源于“抓大”,而是受益于“放小”——无数的民营企业利用这一机会迅速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对GDP的贡献已超50%、出口贡献超30%、就业贡献超80%。
6.高考制度改革:老百姓最大的红利 篇六
‚新一轮改革就这样改变我们的生活‛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5日发布,众多改革举措引人注目,令人期待。那么,在现实当中,老百姓最关心的是哪些话题呢?未来的改革会对他们的日常生活产生哪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影响呢?
怀着这个问题,我对我市部分乡镇人口进行了走访调查,根据调查我总结出以下几点老百姓最期待的事情:绝大多数的人们十分关心《决定》和老百姓的生活利益息息相关的事情,比如说孩子高考制度改革,比如说土地制度改革,比如说延迟退休的事情,再比如说单独生二胎等等。同时,也希望十八届三中全会能出台相关的政策,真正的落实到实事上,不是长篇大论的报告,他们关心的是这些报告能有多少是和老百姓有关,有多少能够真的落实到他们的身上。省人大代表杨祥告诉我:‚改革是为了进步,我们期待的改革是为了我们更好的生活,期待全会带来更多改革和变化。《决定》回应了人民群众这些年来对改革各方面的重大期待。更好的教育、更满意的收入、更公平的社会、更清新的空气,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就是改革要触及的‘穴位’。‛
‚高考改革破冰,孩子的未来将更美好‛
对于更多的老百姓来说,最期待的当然是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比如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等。另外,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等也是大伙关心热议的话题。然而当问及哪个是自己最关心的时,大部分老百姓会异口同声地回答道:‚教育‛。
为什么教育会比土地、社保、医疗等内容的改革更吸引老百姓呢?这么‚大岁数‛的人了,为什么不安安分分地在家种地,还一心想着教育呢?
还有两年,儿子就要高考的赵阿姨给我送来了答案。‚咱老百姓过的都是孩子的日子,孩子的未来就是我们的未来。孩子能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孩子能不能成才一个重要的标准是不是能上大学深造,孩子考不上大学怎么能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高考给考生多次机会,哪怕学些高等职业技能,也是给孩子一些生存的本钱。‛
此次教育领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瞄准的靶心是‚一考定终身‛的应试教育,要改变用‚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学
生的历史,扭转应试教育的评级体系单
一、评价方式单
一、选拔人才渠道单一的弊端,更加强调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并适当推动高校更好地体现在高校人才选拔中的话语权。
‚新一轮的教育改革直指应试教育的弊端,探索招考分离,打破一考定终身,期待孩子未来有更好的发展。‛老百姓对即将到来的教育新现状表示‚很期待‛。
‚不要简化和误读了高考改革‛
此次高考改革是进入21世纪之后我国最大规模和最深入的一次高考改革,一旦成型,将意味着未来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高考将会发生巨大变化。
高考制度改革探索外语科目‚一年多次‛的社会化考试,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使外语考试、成绩、表达和使用更加趋于科学合理。探索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设臵考试科目。此外,高考评价方式更加多元,在更重要的‚高考录取‛上,将改变过多地依靠‚高考成绩‛这个单一‚硬指标‛的状况,加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更加多元的评价方式。
这些改革探索方案,老百姓耳熟能详,也经常在街头巷尾热议。而讨论的话题也仅仅局限于孩子的学习会更加轻松,上大学的机会更多等方面。类似什么时候高考改革方案才能具体实施?取消文理分科后,该怎么考,考什么?高考制度改革以后,新的招生标准又是什么?等问题,大部分老
百姓一概没有想过。他们只是沉浸在高考改革的喜悦中,而对于高考改革的全局性、实践性和可行性缺乏更加深入的思考,对于高考实施的步骤和流程也缺乏清醒的认识。
其实此次高考改革方案强调改革试点要在有条件、有意愿的地方进行,这也就说明未来对于高考改革,应当承认地域差异,更重视其实践性和可行性。由于各地区的教育质量不一,招生质量不等,高考的简单统一容易导致东部发达省份和城镇地域学生入学率高,农村中西部地区学生入学难度增大的‚不公平‛现象。
中国教育最关键的问题,一是质量,一是公平。高考是中国高等教育的入口,牵涉到高校培养人才的质量和水平,然而,大众对公平的注重与追求,使得高考追求科学性和人才选拔多样化的努力受到制约,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才选拔和培养的质量。
‚高考仍是‘最不坏’的人才选拔方式‛
当我讲解和介绍完具体的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后,当得知‚有可能暂时尝不到改革的甜头,甚至有时要丢弃某些利益‛时,几乎所有老百姓仍然坚持同意高考制度改革。
‚高考制度改革有很多难题,但如果不改革,我们面对的问题将会更多。‛
但也有少数人表现得比较激进,他们认为高考应该取消掉,因为高考给了不少人不少好处——‚像那种自主招生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政策,不知道给了多少人有乘之机,不知道饲养了多少老鼠。‛
其实,到目前为止,高考仍是一种‚最不坏‛的人才选拔方式,这是因为尽管社会压力巨大却仍然适用的一个原因。高考改革不仅关系到国家创新人才的培养、学生的健康成长,而且关系到社会公平的维护、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涉及到宏大的社会利益再分配问题,关系到维护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和重大民生议题,具有综合性、系统性。虽然社会各界不断对于高考改革有建言献策,但是我们应当谨防某些高考改革越来越‚矫情‛的做法,谨防高考改革成为地方利益的博弈场,或者成为讨好舆论的政策工具。毕竟高考改革的目标,是要全面、科学和公平的选拔人才,而不仅仅是少考、考试简单、随意化。
‚准确把握期待,做最大努力‛
作为一次全国性的人才选拔考试,高考本身被赋予了巨大的期待值。而通过高考选拔的人才,既要有全面的素质,也要能够承受压力,经得起严格的选拔,有很好的知识基础。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高考才能真正成为专业公平的‚国家级考试‛,让更多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得到更优质的高等教育。
高考体制的改革,的确让家长少一些忐忑,让学子少一点压力,使他们都能收到良好的教育。但我们不能因此麻痹
大意,如果有谁期待着这一轮改革在根本问题上做颠覆性动作,那他必定失望。高考体制的改革,包罗万象,问题众多,必定不能一次解决到位,只有准确把握期待,才能有助于‚做最大努力‛。高考体制的改革,体现在改革上要从最高层级做顶层设计、全面部署。而高考多年来的宝贵经验里,既有中央的统筹设计、系统部署,也有基层的大胆实践、主动突破。这‚最大努力‛,既有‚自上而下‛,也有‚自下而上‛。共同期待高考体制改革之际,莫忘记,我们每个人,都是改革进程中,可以有所作为的一份子。
7.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释放人口新红利 篇七
提高职业教育的绝对数量, 加大其在高等教育中的比例, 同时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是目前中国人力资源供给领域需要迫切攻坚的一环。企业直接参与职业教育, 将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作为职业教育的初始条件和培养目标, 是职业教育成功的关键, 德国职业教育领域的“二元制”模式提供了大量成熟的经验, 值得学习借鉴。
提高人才素质是增加有效劳动供给的重要手段, 人才素质的提高与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对于人口基数庞大的中国, 无疑是释放人口新红利的契机。人口数量所带来的人口红利是暂时的, 而由人口素质所带来的人口红利, 则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一、职业教育改革可提供新的人口红利
1、刘易斯拐点和人口红利的消失
近十年以来, 中国工资水平特别是低端劳动力工资上涨明显, 除金融危机爆发期间, 外出农民工月平均工资年同比增长15%以上, 2011年甚至超过20%。名义工资的快速上升, 表明了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 大量研究显示, 中国已经越过或正在经历刘易斯第一拐点, 这已基本成为各界共识。
人口红利的消失紧随刘易斯拐点之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我国人口总量及结构变化情况》显示, 2011年, 中国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自2002年以来首次出现了345万的减少;与此相伴的是人口抚养比的升高和支撑比 (经济体中有效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比例) 的下降, 这些都是以往从未发生过的。对此,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3年经济蓝皮书春季号《中国经济前景分析——2013年春季报告》进一步指出,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 中国的人口红利正式开始消失了。
刘易斯拐点与人口红利消失的接踵而至, 给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
2、持续的就业压力凸显人力资源供需矛盾
2013年, 中国高校毕业生数量增加到创新高的699万人, 比上年增加了19万。而这个数字在10年前仅为280万。与此同时, 计划招聘岗位数却在下降, 根据一项对近500家用人单位的统计, 2013年岗位数同比平均降幅约为15%, 北京毕业生签约率总体不足三成, 上海不足三成, 广东不足五成, 堪称“最难就业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透露, 根据测算, 20~59岁就业年龄组人口将在2020年达到8.31亿峰值;未来5年高校毕业生数量还将保持在年均700万左右的高位, 约占每年新进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的一半, 且这一比例将进一步提高。
事实上, 就业难的问题在于人才供给与需求的脱节。供求关系的协调, 需要需求端的创新, 更需要供给端的改革。
3、职业教育亟待质量并重为目的的改革
与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相对的一个有趣的事实是技术工人的奇缺。一方面是技术工人素质偏低, 高级技术工人整体规模严重不足, 以福建省为例, 统计数据显示, 技术工人中, 高级技工占4.4%, 技师占2.4%, 高级技师占1.9%, 而从全国来看, 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占技术工人的比例也只有3.5%左右, 结构性不适应问题突出;另一方面是高级技能人才出现断层, 中国企业中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大部分处于45~55岁之间, 青年高技能人才偏少, 职业教育难以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智联招聘发布的《2013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形势报告》显示, 中国人才市场存在明显的“纺锤形”结构性失衡, 其中专业人才和蓝领技工供不应求, 而人才供给市场上显然大学生和普通白领出现过剩。
造成技术工人短缺的原因在于, 在当前中国的职业教育模式下, 作为需求方的企业处于被动地位, 只能挑选尽量符合自身需求的毕业生, 对于人才的培养方式和培养目标却无法实现“定制”, 而作为人才供给方的学校, 虽然会尽量考虑企业的需求, 但对市场的快速变化和多样性难以做出同步的反应。因此其必然的结果是供给和需求结构的错位所带来的人才有效供给的缺乏。相反, 通过认真谨慎地学习和借鉴别国成功经验, 有条件地对本国职业教育进行改革, 必将促进人才供给关系的协调和人力资源有效配置, 释放出新的人口红利。其中, 德国的“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值得关注。
二、德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二元制”模式
“德国制造”已成为世界市场上“质量和信誉”的代名词, 这主要得益于其“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 这种教育模式曾被认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经济快速恢复的秘密武器, 它使得德国最大程度地将适龄青年变成合格的产业工人, 在本国人口基数小、生育率低、适龄劳动人口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在全世界持续保持出口领先地位。
1、“二元制”中企业占主导地位
“二元制”的特点在于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办学, 一是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有两个学习地点, 即在企业获得一个培训岗位的同时, 在职业学校取得理论学习资格;二是有两种身份, 即学徒和学生, 在职业学校和企业轮流学习, 其中在企业的时间占总学时的七成, 随着年级的增长, 在企业进行实际训练的比重逐年增加, 最后一年几乎全部驻扎在企业;三是有两种考核, 即对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只有具备了相应的能力和证书, 才能在就业时被认为是合格的人才。
一方面, 德国的“二元制”模式直接源于其本国13~14世纪手工业中师傅带学徒的传统;另一方面, 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其以培养技能型、实操型人才为宗旨, 培养适应企业生产一线所需的技术、管理、服务人才。因此, 在该模式下, 企业具有比职业学校更高的主导地位。第一, 企业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结构的变化、新产品的开发和新工艺的采用等因素综合制订年度招生计划;第二, 学生被录取后要先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 再由企业安排到特定的职业学校学习;第三, 企业要对学校的教学计划行使决策权和管理权, 如参与学校教学大纲的制订、通过考试委员会参与职业学校的考试等;第四, 企业要负责对职业学校教师的岗前培训和再培训, 职业学校教师在取得教师资格前, 须经历学制为两年的学习, 期间每周2/3实践课程在企业中进行, 然后参加国家组织的资格认定考试, 合格后方可上岗, 享受公务员待遇。
一般来说, 规模较大的企业如大众、西门子等, 投资建立了自有的职业培训中心, 由公司培训部门负责学徒培训;而较小的企业则倾向于直接在工作岗位上进行培训, 或与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企业一道, 将学徒送到由行业协会组织的跨企业培训中心进行培训。而派出负责培训学徒的企业教师, 是精挑细选的理论知识突出的业务骨干。
2、完备的制度体系
德国对“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予以了完善的法律及机制的制约和保障。其中以法律形式对“二元制”制度进行明确的是于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 其规定企业可从事职业教育, 并对培训合同的签订、培训雇主的义务、受培训人的义务和津贴、招雇受训人和提供培训的资格、培训期限的延长与缩短、培训的控制与监督、考试委员会的设立、职业教育委员会的设立等重要方面都给予了全面的规定。2006年, 德国政府对《职业教育法》进行了修订。辅之以联邦各州、行业协会制定的相关条例或实施办法, 形成了完备的制度体系。
企业职业培训主要由行业协会负责组织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文化理论教育, 政府进行宏观指导, 联邦经济部是产业界的代言人。德国职业教育研究所是不可或缺的咨询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跟踪行业和职业变化, 公布国家认可的新职业, 为职业教育提供依据。
3、经费保障体系
德国职业教育经费保障体系采取公共财政和企业实体共同资助的多元多层次混合模式, 其中企业是经费的主要来源。
所有类型的企业, 无论是否参与职业教育培训, 都须按企业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中央基金, 根据国家经济运行情况, 比例有所浮动, 一般为0.6%~9.2%, 然后再由国家严格按照分配制度和企业申请条件统一分配经费, 只有参与职业培训的企业和跨企业培训中心有权申请。依据企业所在行业、地域经济水平、培训年限、企业自身条件, 所获经费有所差别。企业一般可获得其净培训支出的50%~80%, 而国家亟需发展的重点行业则可获得全额补助。
参与职业教育培训可为企业培养后备力量, 节省大笔新员工培训费用, 学生毕业即可上岗形成生产力, 此外还可享受税收方面的特惠政策, 因此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高昂。中央基金模式同时也有平衡企业间成本压力、抑制不平等竞争的作用。
德国各企业用于“二元制”教育的经费占工资与薪金总额的4%以上。据德国官方统计, 2004年德国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有62.2万家。2003—2005年, 企业在“二元制”职业教育中的投入均为276.8亿欧元。
4、高就业率与高忠诚度
在德国, 选择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仅占同年龄段在校学生的两成, 而八成的学生选择了职业教育, 并由此渠道就业。虽然培训协议里并没有规定企业必须吸纳毕业生在本企业就业的义务, 毕业生也有自主择业的权利, 但据联邦职业教育所的调查显示, 全国七成“二元制”毕业生选择了在所在的培训企业就业。毕业生高就业率的另一面, 是企业得到了自己“量身定制”的理想人才。由企业出资进行培训, 毕业生就业后忠诚度更高, 科隆经济研究所指出, 德国员工在其公司的任职时间比欧洲其他国家员工要长, 平均为10.5年。
三、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可释放中国人口新红利
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一直被视为行之有效的典范受到追捧, 适逢中国处在人口红利窗口关闭期和人力资源供给的错位迷雾中, 以释放新的人口红利为目标, 结合中国实际积极借鉴其经验, 具有深远意义。
1、建立试点与完善机制
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动力来自企业和社会, 技术人才供给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的直接唯一的方法, 是还教育于市场、以竞争促调节, 即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应尝试在制造业传统较长、经济较发达地区选取若干效益较好的加工制造业企业, 给政策、给投入, 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教学试点。积累经验、发现问题、总结成果, 并尝试逐步建立健全机制, 如制定促进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的法律法规、企业职教责任制度、生均经费拨款标准、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企业职教办学激励制度、咨询与指导机制等。此外, 应论证并尝试将对职业院校的硬件投入部分向企业转移。据报道, 中国不乏职业院校投入巨资建设豪华实训室, 而实际使用率较低, 模拟环境与企业实际生产环境相差甚远, 实训效果不理想, 投资存在极大浪费。
2、增加职业教育比例与层次
提高职业教育招生的绝对数量, 加大其在高等教育中的比例, 是释放人口新红利、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选择。改变高等职业教育只有专科学历授予的现状, 逐步建立由专科、本科、研究生共同构成的立体职业教育体系, 是吸引实操能力强的学生自觉自愿成为高水平产业工人、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打造高水平加工制造业、促进科学技术成果更好更快向生产力转移的诱因。
3、矫正传统教育观、职业观、人才观
应当格外警惕的是, 中国历来缺乏发展职业教育的文化传统。“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教育观、“劳心者治人, 劳力者治于人”的传统职业观、斥工匠传统为“奇技淫巧”的传统人才观, 与当下“重普高、轻职教”的困局不无干系, 职业教育成了年轻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释放新的人口红利, 最迫切的任务是建立全新的教育观、职业观、人才观;中国职业教育要获得突破性成功, 建立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最为基础和重要。而德国历来重视手工业传统, 值得研究学习。
4、加强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宣传
政府和媒体应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 通过宣传, 使企业认识到主动参与职业教育有利可图。第一, 刘易斯拐点的到来意味着人才短缺是未来的趋势,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 优秀人才永远是稀缺的, 应当尽早树立积极育才、慧眼储才的用人观;第二, 企业培养学生并留住人才, 一方面可节省新员工入职培训费用, 另一方面可培养未来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保证较高的员工忠诚度和对企业的认同感, 降低员工离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第三, 企业参与办学, 亦可增加其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摘要:中国正面临刘易斯拐点与人口红利的双重转折, 人口结构的变化、技术工人的相对缺乏使得其“世界工厂”地位发生动摇, 进而愈加制约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另一方面, 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愈加恶化, 人力资源供给与市场需求严重错位。中国亟需加大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比例, 结合本国实际, 消化吸收德国“二元制”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 将企业引入职业教育, 最大限度地促成人才供给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 以释放新的人口红利。
关键词:人口红利,职业教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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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改革释放的制度红利令人期待 篇八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经济受外部环境的制约,增速有所放缓,但是,从周期的角度来看,当前中国的GDP正处于上行的波动区间。在宏观经济周期的上升期,如果宏观政策操作适当,则经济增长是有保障的。
我们认为,可以利用这一契机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宏观政策配合,力争使经济增长趋势能利用周期上行的带动力,走向平稳可持续的增长。
我们对2016年中国宏观经济的总体判断是走势平稳。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央确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式实施的一年,从宏观经济的运行看,大的要素变化基本不存在,惟有政策的变化可能对经济增长有较大影响。
首先来看要素的可能变化。
第一是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走势。我们认为,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相对处于低位,如果没有外部因素的干扰,2016年的价格波动应该相对平稳,要大幅回升可能性不是很大。因为中国是一个资源净进口国,低价资源有利于企业,因此,这对中国经济增长而言应是一个相对利好的因素。
第二是外贸。我们认为,外贸虽然可能有较大幅度的波动,顺差可能会继续收窄,出口还可能是负增长状态,但不会大幅度下滑。具体来说,与2015年相比,进口很难进一步扩大,出口有可能会有小幅回升。所以总的来看,外贸因素不会进一步变坏,可能偏向乐观,而这种形势在上半年已有体现。
第三是投资。2015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已经降至1%,住宅投资增速接近零增长。房地产新开工增速下降14%,住宅新开工增速下降14.6%。考虑到全国房地产行业巨大的库存,2016年新开工增速可能继续下滑。再考虑到房地产行业对于上下游经济的影响,包括建筑、建材、家电等相关行业的需求都不会很好。2016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第一年,去库存是重要工作之一,这对投资也是一个压抑。我们认为,由于前半年民间投资增速下滑快,2016年的投资增长将慢于2015年。
四是消费。消费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但现在受制于工资增长速度减缓、就业压力较大,以及适销对路产品的缺乏,消费潜力并没有得到完全发挥。中国的消费市场处在一个比较明显的转型期,老百姓的消费需求正在不断与国际市场接轨,过去的那种满足消费者基本需求的消费品不会再有大的上升空间,未来更多的是与人力资本提升相关的消费,而国内目前这部分的供给还不足,未来开拓这一块消费空间,有利于中国经济的长期增长。就2016年而言,要达到消费者的要求还不现实,如果在这方面有所改进,消费空间的拓展不是问题。所以2016年的消费总体偏向乐观,但不会有大的改进。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真实的经济要素在2016年相对比较稳定。
再看政策的可能变化。
2016年的政策变化就在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总体来看,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使过剩产能和房地产库存减少,企业成本上涨和工业品价格下跌势头得到遏制,有效供给能力有所提高,财政金融风险有所释放。
从长期看,上述工作都有利于增强发展动力;从短期看,不同工作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有加有减。如,化解房地产库存对增长是明显的“加法”,去产能是“减法”;调整产业结构也有加有减,不适合需求的产业可能会不断萎缩,新兴产业可能不断涌现。就2016年而言,去产能是当务之急,也可以利用行政手段马上实施;做加法不易,它需要通过市场来实现,难度较大,效果可能也来得更慢些。
就2016年而言,改革释放的制度红利令人期待,我们认为,如果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能到位,将是经济增长的促进因素。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9.加快释放改革红利 篇九
深化改革重点在于抓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措,力求取得实质性进展。李克强总理在其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是“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
这一部署集中体现出改革要啃硬骨头的决心与气概。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历程中,国资国企改革始终作为主线贯穿其中,而作为阶段性成果,国资代表历经试错终于明了,国有企业全民所有的产权属性并不能保证其自身利益与公众利益始终一致,因此基于这种提高后的认识,起码在大多数行业,中国已基本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自由参与市场竞争。
但是改革的难点仍然留存在战略性、垄断性行业。这些难点有些来自思想观念的束缚,有些来自利益固化的藩篱, 对现代经济理论与实践形成普遍性、长期性的挑战。
一方面,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这些行业的初始投资巨大,很难短期收回,也很难转作他用,这种特殊的生产技术条件决定了这些行业在市场竞争环境下,不仅无法实现规模经济,甚至资本缺乏进入意愿,显然不利于社会福利改进及资源最优配置。
另一方面,自然垄断行业的效率提升注定是个艰巨的任务。 由于缺乏竞争的刺激、破产的压力,以及激励的动力,如果任其自流,这些行业往往很容易技术停滞、效益低下,但倘若寄望外源性的政府管制,其效果往往更是大可懷疑,因为政府很难低成本地掌握企业所有动态信息,更不用说,政府本身有无足够的激励和约束去对企业实施有效管制。
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及今年拟进一步开放的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七个领域,恰恰正属于最典型的战略性、垄断性行业,而且在此之前,为了取得内源性的效率提升,这些领域也基本都进行过一定限度内产权多元化的改造,但其效果,在双垄断格局,即“产权结构国资独大、市场结构国企独大”基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至少谈不上令人满意。
10.加快释放改革红利 篇十
一、30年前土地革命造就斯密式经济增长
30年前, 中国改革从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力。30年后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 中国战略部署再从农村发力, 吹响深水区改革攻坚战的号角。历史似乎又走到了一个轮回, 但这不是简单的复归, 而是一种质的升华。在中国面临严峻内外挑战的今天,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 新一轮土地革命和土地资本化红利的开启所释放出的改革势能, 将对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核心的、全局性意义。
农业经济效率, 要依赖于以农业效率为基础的制度安排, 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关键环节的改革路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在其经典著作《改造传统农业》中指出:“传统农业不能为经济增长做贡献的原因, 在于资本收益率低下, 改造传统农业的出路, 在于寻找一些新的生产要素作为经济增长的源泉。”30年前, 一场发轫于农村的经济改革拉开了中国全方位改革的序幕。改革初期, 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再造了农村市场的微观基础, 沿着放松约束, 降低管理成本的路径展开, 包括扩大土地经营自主权, 降低劳动力要素流动门槛等。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所释放的制度激励使当时的农村经济呈现出勃勃生机与活力,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 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变革和小城镇发展, 造就了受益于分工和效率提高的“斯密式增长”。根据笔者运用生产反应函数估计,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为42.2%, 土地改革释放的巨大制度能量为中国迎来了高速成长的“黄金发展时期”。“三农”为中国的高速增长支付巨大的发展红利。从这个意义上讲, 依靠低要素成本的经济发展模式大大透支了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的发展潜力。
从经济学角度看, 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 在恩格尔消费定律的作用下, 农业份额下降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这也是理解“三农”问题的核心。事实上,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农业的产值份额在不断下降, 从27.9%下降到目前的11.8%。特别是随着改革向城市和二、三产业的推进, 制约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潜在制度障碍逐步显现:由于家庭联产承包制虽然使“分田到户”合法化, 但土地仍归集体所有, 农民拥有的是有限使用权, 农民与承包的土地之间缺乏长期稳定的利益关系, 农民无法扩大再生产, 只能维持现有的小农经济模式, 原有土地经营模式的绩效基础逐渐失去。因此在城市工业快速扩张的同时, 城乡、工农双重二元结构日益突出, 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 而较低的劳动力价格和资源价格导致产出分配更趋于悬殊, 衍生出高储蓄、低消费的经济结构特征, 形成了结构瓶颈和发展瓶颈。
二、一把钥匙开三把锁:新一轮土地革命破解当前经济三困局
2008年中国经济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当前的经济困境让更加深刻地去思考, 为什么中国宏观经济在2007年出现拐点, 并在2008年开始急剧转差, 是中国自身的周期性调整、结构性调整和外部全球经济危机冲击的三重叠加影响, 加大了经济向下调整的深度, 但是内部结构性调整和周期性调整是根本原因。
事实上, 2003-2007年我国企业的高产能扩张问题已经演化为中国经济运行潜在的最大风险之一。在2003-2007年全球经济扩张时期, 西方国家主要经济体总体呈现供给不足状态, 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消化了新兴市场的大量产能。中国总需求与总供给所存在的结构联动性和结构刚性将使中国宏观经济下滑幅度超过一般预期水平。目前内需无法提振显然不是政策问题, 而是中国经济结构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和失衡, 特别是城乡、工农发展的失调。那么, 城乡二元结构怎样才能被打破?如何建立均衡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农村经济模式如何转型?农民工返乡后该何去何从等重要而紧迫的问题。中国新一轮的农村改革又延续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 依靠要素解放来实现经济增长。农村最大的要素是土地。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 中国战略部署再从农村发力, 吹响深水区改革攻坚战的号角, 围绕“一条主线 (允许约7.5亿农民按照自愿有偿原则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三个机制 (土地产权机制的确定, 土地集中机制的培育, 规模经营机制安排) ”展开。从这个层面讲, 土地问题是关乎发展成败的关键所在。新的土地革命不仅意在抗御全球金融风暴侵袭, 更意在破解中国自身的“经济谜局”。新一轮土地改革, 将进一步释放土地和劳动力潜能, 通过要素流动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为经济增长提供内部支撑和长久动力。
(一) 寻求内需转换拐点
经济运行的两级就是生产和消费, 现在由中国生产, 美国消费变成由中国自己消费来替代出口, 替代美国消费, 这实际是发达国家的消费权部分让渡给发展中国家。世界经济需要重新走向平衡, 而中国在全球范围内替代美国消费的过程, 实际上就是世界经济再平衡的过程。因此动力引擎由外向内的转换将大大增强中国经济发展的韧性。危机使中国经济增长引擎从外需向内需转换的拐点已现。中国最大的内需在农村。因此内需转换关键在于刺激农村经济的增长。可见, 如何着力改变7.3亿农民的收入分配格局, 对于推动中国经济增长向内需转变至关重要。
统计数据显示, 2007年, 农村人均纯收入基尼系数约为0.37。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3.33:1, 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 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从农村居民的收入构成看, 这种差距犹为明显。统计数据显示, 无论从总量还是比重, 财产性收入还远未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00-2007年, 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2000年增长了90%, 说明农村家庭财产性收入增长潜力巨大。但从绝对额看, 2007年农村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仅为100.50元, 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农村居民的收入还主要来源耕作和打工收入, 财产性收入还远未发挥主要收入来源的作用。
收入分配问题的本质是利益 (财富) 分配的问题经济发展史表明, 利益 (财富) 财富的分配模式, 在经济增长的初始阶段就已经决定了。随着增量财富的扩张, 分配模式对经济的影响会越来越大。一旦增量财富超过一定规模, 再来调整社会存量财富的分配, 代价就会极其巨大。南美国家的发展表明, 缺乏公平财富分配的增长, 早晚会产生足够大的阻力, 使经济发展陷入长期停滞的泥淖。如今许多发达国家竞争力的丧失, 甚至也可以追溯到原始资本积累时, 初次分配没有选择正确的路径。这些国家不得不在二次分配中, 通过“高税收加高福利”等低效率的办法, 校正以前的错误。因此, 前者只关心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而后者则更关心总收入与总分配的平衡。社会总财富的最大化, 只是为实现全体居民福利最大化所需要的二阶目标函数。必须在生产要素的初次分配中, 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中央曾经提出2020年农村发展目标, 农民人均收入要比2008年翻番, 绝对贫困要基本消除。农民增收的来源要发生改变, 关键是有财产性收入。新一轮土改是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 通过土地流转、抵押、入股、融资, 增加农村财产性收入, 将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民群体打开“财产性收入”的大门。
(二) 破解城乡经济结构失衡
近年来, 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 二元性特征在强化, 不能不说是经济发展质量方面的严重损失。城乡结构的失衡引发了经济结构失衡、分配结构、投资结构失衡等一系列内部失衡。
二元经济结构的特点, 突出地表现在传统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远低于现代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根据二元经济结构的特点, 我们用二元对比系数来度量二元经济结构强度。二元对比系数是农业和非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的比率, 而一个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是指该部门的产值比重与劳动力比重的比率。根据计算,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强度以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分界线, 经历了一个由减弱到增强的过程。中国二元对比系数先是由1978年的0.1643上升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0.2498 (1983、1984、1985年二元对比系数的平均值) 。但80年代中期以后, 二元经济结构强度又有所加强,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二元经济结构强度明显增强, 到2006年二元对比系数下降到0.1791。发达国家的二元对比系数一般在0.52~0.86之间, 发展中国家一般在0.31~0.45之间。可见, 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强度不仅远远高于发达国家, 也远高于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
由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根据要素贡献大小进行的, 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对应较高的收入。因此二元经济结构强度越大, 城乡间收入差距也就越大。据统计, 2007年中国的GDP结构中, 农业创造的增加值占全部增加值的11.3%, 但这些财富是靠40.8%的劳动力完成的。目前中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55.1%。这就是说40.8%的人创造了11.3%的财富。2007年我国的城市化率是44.94%, 也就是说农村的常住人口55.1%去分配11.3%的财富。
从投资结构失衡的情况看, 由于农村经济分散, 很难形成规模效应, 农村投资边际效用是下降的。中国农村土地本身没有资本化, 其经济自我循环能力差;而且, 在现行土地制度之下, 土地也不值得投资。这就决定了农村的有限资金会流向城市。在过去10多年里, 中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规模的比重逐年下降, 1995年, 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20019亿元,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4376亿元, 占比22%。2006年,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09998亿元,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16630亿元, 占比15%。10年时间, 农村投资规模比重下降7个百分点, 下降速度相当惊人。可见在中国宏观经济、工业经济、城市经济趋向成熟时,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失衡造成的农业经济落后成为中国内部失衡的最大症结所在, 也锁闭了中国经济成长阶段最重要的内需增长。
可以肯定的是中国未来的发展前景是统筹城乡发展, 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 建立均衡式的城乡互动和工农互动增长机制。而怎样再次聚集农村改革的势能和动力, 土地这一极具配置能力的资本至关重要。土地不仅是一种生产性要素, 更是一种资本性要素, 因为它涉及到包括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权、要素资本赋权、发展权等在内的市场化的“三农”赋权制度改革。正如,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在其经典著作《改造传统农业》中指出:“传统农业不能为经济增长做贡献的原因, 在于资本收益率低下, 改造传统农业的出路, 在于寻找一些新的生产要素作为经济增长的源泉。”新一轮土地改革, 将进一步释放土地和劳动力潜能, 通过要素流动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带动中国内部的资源、体制、资金、人力、市场和商品自由流动, 从而可以盘活更多的资产加入到经济增长之中, 为农村经济增长提供内部支撑和长久动力。
此外, 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提法, 中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需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方针”, 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结构性瓶颈, 通过土地资本化实现“工业下移”和城乡双向互动。工业和人口高度集中于大城市而农村局部地区衰退或发展滞后的城乡经济发展失衡的现象, 在不同国家的历史和现实中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却较为普遍。外国的经验是通过资本下移、人才下移、技术下移、工业下移使大城市的工业和人口向小城市 (镇的扩散来实现城乡的均衡发展。因此抓住了土地改革的这根红线就找到了破解城乡发展失衡的金钥匙。
(三) 开启农村“创业型经济”, 释放新一轮增长动力
近来, 农民工失业引发的大规模回流成为党和国家尤为关注的重大问题。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升级, 全球就业前景迅速恶化, 全球失业总数剧增2000万, 全球失业总人口将从1.9亿增加到2.1亿, 就业危机正成为继次贷危机、金融危机、经济危机后, 全球新一轮危机。由于长三角、珠三角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型的停产或倒闭, 大量农民工首先受到冲击。失业返乡民工的数据, 不同机构的统计差异很大, 大致在780-4000万人区间。根据统计局对川、豫、皖、鄂、湘5省调查数据显示, 提前回流民工占整个外出民工总量5-7%。农业部固定观察点对10省市调查, 民工提前回流量占民工总量6.5%。全国约1.3亿外出民工, 若6%回流, 对应780万人提前返乡。
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 中国就业正遭遇经济周期和结构转型的双重冲击。正如前文分析的, 二元结构是症结所在。一方面, 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 是因为农业就业不足。就业不足意味着继续务农报酬非常低。另一方面, 中国就业危机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国的工业化率和城市化率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经济学理论中以城市化率 (%) 判定工业化的标准是:低于32%为工业化的准备期、低于36%为工业化初期、低于50%为工业化中期、低于65%为工业化成熟期、高于68%为进入工业化后期的第三阶段即经济稳定增长阶段。尽管中国城镇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7年的44%, 但是中国还处于工业化初中期阶段。因此中国的城市容量短期内还难以吸纳过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授之以鱼, 不如授之以渔。好的制度依靠的不是政府的经济反哺, 而是制度保障的经济自由、产权自由和流动自由等。盘活资产, 让更多的要素流动起来。因此, 关键的问题是建立在私人产权基础上的自由契约。由于目前土地制度中的产权模糊, 农民不敢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 也不能将土地以抵押等方式融资, 从而大大限制了土地的收益。土地资本化是为了增加土地的流动性, 这种流动性形成农村和农业的资本积累, 就是希望以权证的方式虚拟土地使用权未来收入预期的贴现值, 使其可以在交易市场上获得强流动性, 产生土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事实上, 无论是农民承包的耕地入股、农民宅基地的置换, 还是农民以承包地、宅基地 (包括上面的房屋) 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都是从土地资源赋权制度入手, 使城乡资源在流动整合中, 成为农村创业型经济增长和财富增长的源泉。因此, 以土地资本化为资源汇聚点, 围绕金融支持和产业支持, 将形成新的、具有发展意义的农村创业型经济增长点, 真正实现了从“藏富于民”向“创富于民”转变。
第一, 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农村土地银行”。土地资本化的实现方式是, 农民在土地上的权益可以以权证形式被交易, 或者可以在金融机构取得抵押、入股、融资, 为农民创业提供内在的资本性融资渠道。此外, 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是农村金融服务严重滞后, 而可流转权的确立, 宅基地及其建筑物的流转和抵押, 无疑会有力推进农村金融及农村土地的资本化与市场化, 为下一步农民使用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 建立农村土地银行奠定了基础。“农村土地银行”应该以政府出面组织, 把某一区域农民的承包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拆院并院”之后的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分类整合, “零存整贷”, 加快农地流转, 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形成。同时与土地银行的业务发展相关和相匹配, 需要在农业的生产、加工、物流、营销这样的价值链上, 政府引导组建一系列专业化合作性形态的集体经济组织。比如, 各种形式的生产合作社 (包括加工合作性、农产品物流合作社、市场营销合作社、农资合作社等) 。
第二, 围绕培育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 把握产业效益, 着力发展高效特色产业;建立健全服务平台, 加强组织引导, 通过典型带动发展产业, 采取委托流转实现土地流转双方对接;创新利益链接机制, 着力推行“农户土地入股建产业、业主统一经营管理、农户分户实施并联产联效计酬”模式, 大力提高流转双方效益;采取法定的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打破行政地域限制;通过土地流转中介组织, 打破队界、村界甚至镇界, 形成规模基地, 发展规模经营。
“人们往往高估5年内的变化, 但低估10年内的变化”。相信, “新土改”推动下的土地资本化红利的开启, 将同30年前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一样, 激发连锁式的制度变迁, 为中国经济下一个黄金30年发展释放出更大的活力空间。
11.充分释放发展红利 篇十一
当前讨论较多的发展红利有三个。首先是改革红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时强调,在新的起点上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让群众过上更好生活,依然要靠改革开放。这是我国发展的最大“红利”。
改革是我国过去30多年最鲜明的特色,它激发了社会活力,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是,改革无止境,深层的制度因素依然在约束生产力发展,因此,理论上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可以将过去未能充分释放的潜力和红利继续释放出来。而要使改革产生实效,取决于改革能否打破既得利益阻碍,这就需要改革者要有足够的勇气,同时能够策略性地安排改革路径,并为改革推进创造一些基本条件。
其次是人才红利。我国过去的高增长除改革因素外,最主要的就是得益于人口红利。但这一因素的效用在日渐递减。统计显示,2012年我国15至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出现相当长时期以来的首次下降,比上年少345万人,下降0.6个百分点。在廉价劳动力优势不再突出的情况下,如何推进已有劳动力的转型和素质提升,如何变廉价劳动力为高素质的人才资源优势,有效推动创新发展,就成为一个迫切问题而摆在我们面前。
第三是城镇化红利。城镇化是未来10年中国发展的一个大战略。中国下一阶段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依靠城镇化。但要使城镇化的红利惠及多数人,必须改变目前的城镇化方式。与传统粗放式发展方式一脉相承,中国城镇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效率太低、质量不高,以致资源支撑城镇化的正常进行显得吃紧,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新型城镇化怎么走,如何在数亿人的城镇化中寻求发展推力、改革动力,是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去探索的。
上述三大红利如果能够得以充分释放,将确保中国几十年发展无虞。实现这三个方面的同步发展,关键还是靠改革。
中国改革已进行了30多年,如果说,前一阶段的改革以增量改革为主,那么,当改革面对利益深水区时,就必须调整存量,体现在改革的方式上,即摸着石头过河的同时,必须做好改革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
我们需要确立深化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从经济角度而言,深化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法治市场经济,它的核心是保障每个主体的产权、自由选择权和平等交易权。为此,须把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国企改革作为当下乃至未来一段时期改革的首要任务。
中国具有行政主导的惯性,行政主导的意思就是政府在关键的资源和要素的调配上,以及在经济和社会的管理上起着支配作用。就政府改革涉及各方而言,它是所有改革的核心,只有政府改革动起来,其他改革才能有效推进并最终取得成功。而政府改革需要在减权力、减机构、减人员、减税费、增责任上下工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经济管理权力,增加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的责任,精简机构和人员。这是中国下一步改革的主要突破口。
国企改革也是下一步改革的主攻方向之一。目前我们还有14万家国企,整体规模仍然偏大,企业偏多,需进一步在优化结构的同时适当缩小国企数量。与此同时,国企改革的重点是继续打破行政垄断,进一步改革其治理机制和分配体制,放开行业准入限制,变国企改革为国资改革,更好体现国企的公益性。
在人口数量优势消失后,中国需要加大对人口质量的投资,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使绝大多数劳动者掌握适用的技能,具备适应工业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科学文化素质,为就业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劳动力,真正发挥我国人力资源的优势。为此,须深化改革教育和科研体制,更加注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力促中国经济实现内生可持续增长。
人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要素,换言之,新型城镇化必须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当前关键是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市民化。这涉及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财政金融制度、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县市管理体制改革等诸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户籍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
唯有痛下决心加快全面改革,科学地推进改革,才能找到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充分释放发展红利。
12.资本制度变革释放创业红利 篇十二
这是继2005 年中国公司法修改之后,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又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变革。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未来公司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的基调是进一步放松政府管制,更大程度的降低公司准入的门槛,鼓励社会的创业激情。内容主要有两点: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 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 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 发起人) 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同时,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 发起人) 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
经过以上两大变革,中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在“出生”制度方面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带来的,是公司法律气质的涅槃。以资本登记制度为例。1993 年出台的中国第一步公司法,在资本制度上完全实行“法定资本制”,并坚持公司资本确定、维持和不变三原则。在这种资本制度下,一个公司要成立,不仅要求注册资本的一次到位,而且还要确保公司资产与注册资本的一致,这种僵化的资本制度不仅使得公司设立门槛太高,漠视民间投资热情,导致中国创业的制度环境极为严苛,公司在资本制度上与现实生活的掣肘与不足已为世人所共知,并因导致中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在国际上不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而饱受诟病。2005 年的公司法改革,以打破政府管制,实现公司和股东自治为理念,在中国公司资本制度方面做了重大的创新,创新和突破得到了各界的赞赏,在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变迁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合理界定政府管制和企业自治的权力边界, 大幅减少了行政权和国家意志对公司生活的不必要干预,张扬公司自主权,弘扬公司契约精神,扩张公司的自治空间。在法律上废除了法定资本制,实行折中授权资本制。原《公司法》实行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公司股东不要求一次性缴纳资本,同时大幅度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分别降低为人民币3 万元和人民币500 万元,使得公司设立的门槛大大降低,鼓励了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
然而,从现在来看,尽管当时的公司法改革应该算成功,但在公司法里仍然保留了很多政府管制和抑制公司股东自治的条款,对于没有公司法传统的中国而言,在安全和效率的价值选择上,中国的立法一般都会倾向于以安全牺牲效率。2005 年修改后的公司资本登记制度尽管相对于以前有重大进步,但现在来看,门槛仍然过高,并不能适应当前中国经济的变化和创业环境。特别是,不能适应小微企业及创新型企业的成长要求。
无论是3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还是10 万的一人公司,设定资本限额不仅没有任何安全方面的价值和意义,更重要的是,在各国都为小微及创新企业的发展创造最好的制度环境的情况下,过高的门槛事实上成为了创业的障碍。根据一个统计数据,中国每千人拥有的企业数为12 个左右,而日本、韩国超过50 个,大多数新兴市场千人拥有的企业数也为30 个左右,除了大的商业环境之外,公司法设立过高的门槛恐怕是中国千人企业数远远低于日韩等经济体的主要原因。正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所说,降低公司资本的门槛,“不仅顺应广大市场主体的热切期盼,有利于扩大社会投资,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而且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减少对市场的微观干预。”是真正的制度红利。在取消最低门槛之后,令一些小企业头疼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罪名从此将走进历史。
除了公司资本制度的重大变化,另一个重大的制度变化是取消了公司年检制度。坦率而言,从这么多年的公司法实践看,公司年检制度基本没有太多的存在必要,在一些地方,年检制度基本沦为了工商部门创收的工具和折腾企业的合法途径。取消公司年检,推行公司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政府监管而言,是一个思想理念的重大变化,有利于更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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