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2024-07-14

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精选15篇)

1.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篇一

关于开展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职称政策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切实增强基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信心,经研究,决定对县及县以下单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发展的原则;注重业绩,以用为本的原则;社会认可,群众公认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认定范围及名额分配

认定范围:自治区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名额分配:人口在30万以下的县(市、区),推荐5名;人口在30万以上的县(市、区),推荐10名。

三、认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得到业内认可、群众公认,且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中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认定程序

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办的指导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有关要求,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经县(市、区)级党委或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经地、州、市党委人才办审核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议后予以认定。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把此项工

作作为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落实到位。

2.各县(市、区)党委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切实安排部署好人选的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周密部署。

3.在推荐中,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建行业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评议。评议通过人员,在县(市、区)级电视台和电台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将长期在基层一线取得突出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并被群众和社会认可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4.在县(市、区)人选推荐中,重点推荐教育、卫生、农业等行业人选的同时,还应兼顾其他行业的推荐人选。

5.县及县以下单位认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相应待遇。

6.推荐材料主要包括:推荐报告、推荐人选花名册、公示结果以及推荐人选相关表格和荣誉证书等。

推荐人选需填写《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另附单位综合推荐书面报告 1 份和个人相关成果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等。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填写《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人选花名册》,并附推荐报告。所需表格登陆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申报材料请务必于 2012年 4 月 25 日前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刘朝晖刘刚

联系电话:(0991)36899153689693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3月28日

2.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篇二

一、我省非师范教育类教师资格认定取得的成绩

几年来, 由于有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的正确领导,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努力工作, 我省非师范教育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总体情况比较好。表现在:

⒈教师资格认定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

一项工作是否得到社会的认可, 从参与这份工作的人数的变化可以看得出来。近几年来, 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的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一年比一年火爆, 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2009年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人数分别约为8000人、9000人、17000人、22000、30000人。短短五年时间, 参加资格认定的人数就增长了3.75倍。人数的激增固然与教师这个行业越来越受到尊敬和羡慕、教师这一职业的吸引力增强有密切关系, 也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有力分不开。可以预见的是, 随着我们这项工作力度的进一步加强, 报名参与资格认定的人数还会进一步增加。

⒉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取得初步成绩

2006年, 由省厅组织编写了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技能》教材, 填补了湖南省在这一领域的空白。这套教材以考试大纲为基准, 坚持科学性、实践性和指导性的原则, 把基本理论知识教育与复习应考有机结合起来, 是各级培训机构培训和考生自学的好教材。这套教材已经使用四年, 受到了考生的广泛好评。2009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和一线教师重新编写了《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技能》 (中小学教师通用) 三本教材, 教材的形式与内容都紧跟时代变化, 注重时代性与实用性, 面貌焕然一新, 是一套学习与应试的好教材。

⒊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命题、制卷、评卷、测评体系

从2005年开始, 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一直采用全省统一命题制卷、市州负责组考、评卷的形式进行。命题由我中心负责, 每年命题期间, 我们都组织强大的命题专家阵容, 命制了多达8套以上的试题, 再从中遴选优秀试题作为考题, 保证了命题质量;我们实施了最严格的保密制度, 确保命题不发生泄密事故, 这几年以来没有发生过一例试题泄密事件。评卷和测评由各地市组织, 从这几年实施的情况来看, 大部分市州在组考方面还是认真严肃的, 操作是公平公正的, 效果是比较好的。2009年开始, 首次实行全省统一评卷, 严格纪律, 统一标准, 公正客观地评分, 社会和考生都一致认可。

⒋培训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省厅湘教通[2001]106号文件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的教师资格, 均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补修教材为国家对申请的教师资格规定的合格学历所对应的全日制师范类层次的教材。根据教育厅的这一精神, 各市、州教委都开展了非师范教育类教师资格认定的专业培训工作。调查结果表明, 在培训管理上, 大部分地区指定了培训单位, 指定的培训基地有地属高校和师范学校;在课程设置上, 各市州基本将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作为课程设置框架, 重点保证了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课程和教育教学基本技能训练课程;在教学安排上, 一般采取分段培训的方式, 前段为理论学习时间, 后段为技能训练时间。总体来说, 培训逐步走上正轨。

二、我省非师范教育类教师资格认定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 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 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 如不及时解决, 还会影响我们整个认定工作的权威和效果。通过调查, 我们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比较大的问题:

⒈在阅卷评分、测试 (面试、试讲) 评分方面

命题由我中心组织, 由于组织严密, 命题的质量和保密工作均有较高的保障。2009年以前, 评卷、测评由各地市负责, 而由于各地市工作态度和水平不一, 存在的问题较多, 也较为严重。

评卷方面的问题有:

一是各市州组织评卷, 评卷人员人数相对较多且过于分散, 致使标准不一致, 造成评分差异较大, 考生有意见, 认为不公平。

二是由于地区跨度较大, 考生学识水平差异也较大, 有的市州为了追求通过率, 有意降低评分标准, 造成人为的标准不一致。

三是各市州对评卷教师的管理和要求不一样, 有的严格, 有的懒散;有的流水作业, 有的一卷到底;有的认真仔细, 有的马虎了事。

四是有的市州依傍培训院校组考评卷, 而大多数考生都参加了该校的考前培训, 评卷人员大都是任课老师, 当然也就“高抬贵手”, 造成评分不公平。

五是考生人数分布差异很大。每年报考的人数有的市州只有二三百人, 有的市州却有近万人, 不利于保证和平衡阅卷质量, 也容易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2009年实行全省统一评卷后, 由于组织严密, 以上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观, 这说明全省统一评卷非常必要。

测试 (面试、试讲) 评分方面的问题有: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试行) 》的规定, 能力测试以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 有些市州因时间和场地的限制, 仅仅测试了一个项目, 没有按省里规定的内容、标准、分值给出客观的评分, 三五分钟就草草了事;另外, 各市州测评专家的要求相差较大, 以致评判标准不统一, 造成很多人为的不公平。尤其是由于各市州人数相差悬殊, 有的市州考生多, 组织难度大, 甚至有些混乱, 很难保证测试质量。还有, 湖南省颁布的测试评分表已经有七年时间, 表中的有些项目和内容已经与课程改革、现代教育理念有一定的差距, 需要修改。

⒉在教材建设方面

由省厅组织编写的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材, 使用已有四年, 教材中有些内容已经过时, 加之当时编印时间紧, 专家力量有限, 其质量有待提高。2009年由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重新编写后, 教材内容根据时代要求完全更新, 很适合广大考生使用。但小学教师申请教师资格没有专门的培训考试教材。因此, 及时编写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培训教材应成为教材建设的当务之急。

⒊在培训实施和管理方面

这方面的问题有:

一是培训的课程被简化, 教育实习几乎停留在口头的要求上, 并未真正落实;虽然名义上各培训机构均有教育实习或教育技能训练, 但一般仅仅由指导教师认可签名或让学员自己任找单位“实习”盖章, 但结果基本上限于见习, 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实习。

二是在学籍管理上, 几乎都没有进行正规的学籍登记, 特别是作为学习档案的学籍登记。

三是在培训管理上, 大多数地区对申请者是否参加培训并未作硬性规定, 而是采取自愿原则, 所以到培率并不高。

四是在师资力量上, 有的市州只有几个人, 对要求开设的课程而言, 师资远远不能满足培训的需要。

三、上海市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有关工作的经验与借鉴

2009年10月中旬, 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谢先国等同志对上海市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 考察结果综合如下:

⑴上海市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系列工作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直属二级机构上海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全权负责, 由8位专职人员参与具体工作, 分培训考试科和资格认定科两个科室。

⑵每年度组织两次考试, 上半年3月份进行, 下半年10月份进行。每次参考人数为1万人次左右, 一年共约2万人次。个人申请周期 (从考试报名到资格证领取) 为一年时间。

⑶每次过关人数为:理论考试通过率为60%, 不以60分为标准, 而以当年考试成绩统一划线为合格或不合格。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参加教学技能培训与测试, 通过率约60%, 即每年度获资格证人数为7000人左右。

⑷考试与认定工作全市完全统一, 即报名、命题、组考、评卷、技能测试、颁证等完全一个尺度, 统一进行。教育技能测试分层组织:高中教师由市里统一组织, 初中以下教师由区里统一组织, 但全市统一要求, 统一内容。

⑸全市一律实行网上统一报名, 网上缴费, 对参加理论考试报名者, 不进行任何资格审查, 完全开放。

成绩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 三年内全科合格者才能申请教师资格, 申请资格认定时须按教育部要求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⑹报名参考人员的理论培训和技能测试培训由全市统一安排, 上大课 (约1000人左右为一课堂) , 每学科约设十个讲座。

⑺缴费标准为:理论考试每学科收50元 (其中考试费40元, 报名费10元) , 理论考试培训收费250元/人, 教学技能培训收费270元/人。

⑻考生的所有信息实行全程电子化管理, 包括报名、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查、成绩查询、资格认定等。

四、解决我省非师范教育类教师资格认定存在问题的建议与思考

通过省内外的调查, 我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 大家对此提出了很多的建议。我们对这些建议进行了整合归纳, 表述如下:

⒈加强培训工作

省厅湘教通[2001]106号文件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的教师资格, 均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补修教材为国家对申请的教师资格规定的合格学历所对应的全日制师范类层次的教材。根据教育厅的这一精神, 在培训方面, 我们建议: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 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有关机构要对培训机构的生源状况、教学计划、教材使用、教学管理、师资配备、实习基地、教育实习、学生作业、考试考核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 同时组织各种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广泛交流经验, 促进培训机构不断改进和优化教育教学过程, 真正能培养合格的师资。总体来说, 要加强培训, 提高效果。

⒉全省统一组考

我们认为, 我省非师范教育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存在的合格率和平均分市州差距很大的问题, 皆由于考点分散、监考标准不一、不能统一管理所致。特别是这几年由于考试规模的扩大, 有的市州指导思想和要求不一致, 导致我们应有的监控基本流于形式。要加强对组考工作的监控, 最有效的办法是全省统一组考, 将考点适当集中, 以保证组考和监考的严肃性和一致性。因此, 我们建议, 将组考权利收回省级, 由我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以保证监考的公平和质量。⒊全省统一组织教学能力测评

在测评 (面试、试讲) 方面,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 我们建议, 借鉴上海经验, 将全省所有申请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人员按层次分级别分别由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认证, 其中高中教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证, 初中小学教师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省级教学能力测试由我中心具体实施。我中心将严肃认真组织, 并组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组, 统一确定评分标准、测试内容与方法, 最大限度确保知识考试和能力测试的公平、有序、有效性。我们根据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课程改革要求, 对原有的测试评分表进行了修改, 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⒋尽快新编完善考试培训教材

在教材建设方面, 应在新编《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技能》 (中小学教师通用) 的基础上, 组织人员新编一套申请供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使用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考试教材, 要求全省所有申报教师资格的人员, 必须以新编教材作为培训考试用书, 并加强对培训的管理和指导。

⒌研制考试报名系统和成绩发布系统

根据报名考试社会化的需要, 组织技术人员修改研制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全套信息管理系统。从报名、到考室编排、到成绩录入、到成绩公布、到证书打印等, 都要有属于全省教师资格考试专门使用的电子软件系统。

⒍制定统一的考务手册

3.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篇三

2015年是国家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的第3年,全国教育督导系统按照国家发展战略,坚持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原则,积极努力,扎实工作。通过督导评估,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公平迈出重要步伐。截至2015年底,1 302个县(市、区)通过督导评估认定,完成2015年目标的68%,完成2020年目标的47%。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我国在完善投入机制、加大教育投入、缩小城乡经费投入差距上显见成效。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单位面积中央补助标准稳步提升,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900多亿元。目前,我国已构建了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的财政支持体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教育部明确,2016年还将进一步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优化学校布局,努力消除城镇“大班额”,逐步实现区域内校际资源均衡配置。同时将全面改薄工作进展情况作为专项督导主要内容,对项目进展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进行问责,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2015年全国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96.30%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教育部网站消息 2015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人数为515.47万,就业人数为496.42万,就业率为96.30%。对口就业率为77.60%。

从就业去向看,数据(以下均不含技工学校)显示: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占就业总人数的52.04%,仍为中职毕业生的主要去向;合法从事个体经营的占16.27%,以其他方式就业的占11.67%,表明更多的毕业生进行创业就业,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着积极作用。升入各类高一级学校就读的占20.02%,比2014年增加了4.7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近年来推进中高职衔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升学“立交桥”得到拓宽。

从就业结构来看,在第一产业就业的占直接就业人数的10.87%;在第二产业就业的占32.93%;在第三产业就业的占56.20%,比例仍在一半以上。从专业大类来看,加工制造类专业毕业生数、就业人数、就业率均居首位,就业情况最好,就业率达到97.30%;其次是信息技术类,达到96.85%;交通运输类、教育类、休闲保健类、财经商贸类的就业率都在平均就业率96.23%以上。这表明,中等职业教育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发展同步,同时较好地支撑了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型产业的发展,对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支撑作用。

从就业地域分布看,本地就业的229.19万人,占直接就业人数的70.75%;异地就业的93.67万人,占28.92%;境外就业的1.07万人,占0.33%。与2014年相比,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增加了5个,达到27个,各地区就业差距呈整体缩小趋势。这表明中职毕业生的就业地域仍以本地就业为主,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同时,超过70%的中职毕业生入学时为农村户籍,但毕业后超过90%的学生在城镇就业。这表明,中等职业教育帮助农村青年学子获得了就业的技能和稳定的工作,促进学生融入城市生活,有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从就业质量看,在直接就业学生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达89.26%,比2014年增长超过1.22个百分点,毕业生就业稳定性不断提高。就业月平均起薪2 001~3 000元的占29.56%,高于3 000元的学生占12.02%。近84%的就业毕业生有社会保险,毕业生的社会保障状况持续改善。毕业生对就业满意度表示“比较满意”“满意”“非常满意”的达到84.12%,比去年提高4个百分点,毕业生对就业岗位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4.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篇四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

2、做好宣传工作

广泛利用各种媒介宣传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对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校下发了文件,提出了宣传工作属地负责制,要求各学校把教师资格认定的各种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并在县城各主要街道张贴了公告和发放宣传资料,确保了教师资格政策宣传到位。

3、狠抓认定前期工作

自2011年8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普通话》测试培训和《教育学》、《心理学》测试培训相关规定,对有培训需求的社会人员认真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他们参加凯里学院的培训。因我县教师变动大,由小学转入中学任教的教师每年都有变化,为此我们对岗位变动的教师进行跟踪调查,了解他们的学历、普通话及两学合格情况,对条件具备的教师,及时通知他们办理相关的教师资格证,对条件不具备的教师,要求他们限时达标。

4、强化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一项细致的工作,因此我们从日常工作入手,强化管理,保证工作有序进行。在认定过程中严格坚持标准,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对认定条件进行认真审核,该认定的不漏过,不该认定的坚决不通过,将资格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起来。我们先后组织进行了宣传报名、身体检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审查、认定结果公示、信息录入及上传、制证颁证等阶段性工作,并对有关的材料、档案定期整理存档。

5、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透明度

在认定过程中,我们及时公示测试结果,耐心解答政策疑问,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工作认真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保证了整个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

四、经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深入基层了解基层教师的基本情况,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程序的宣传。

2、加大对普通话未达标的教师的培训测试工作。

3、对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人员,做好两学的培训宣传。

范文网

5.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_培曦 篇五

http://培曦教育

一、行政许可事项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三章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三、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践。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5.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要求:学习掌握并能在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原理,了解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学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并考试合格。

6.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

四、程序

申请人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的消息,了解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项。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凡户籍在我省的社会人员,我省高等学校2012年普通高招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招、自学考试、函授毕业生以及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申请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我省高等学校在职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于2012年4月15日至5月5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申请报名。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

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户籍在江西省境内的社会人员(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招、自学考试、函授毕业生以及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我省2012年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招、自学考试、函授毕业生以及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我省高等学校在职专任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选勾本人任职的高等学校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各类师范生预审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提前通知有关高校和中师学校,在4月底之前对2012年应届普通师范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分专业逐人建档进行师范毕业生身份材料集中预审。预审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监督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39号),以及中招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简表”有关“中等师范专业”情况,审核是否在涉及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应审核是否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是否已参加或正在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教学实习;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种类是否属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学校集中预审档案材料真实齐全后,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逐人查档审核是否属师范毕业生。其中,属“师范定向生”的,简化程序,核对“录简表”无误,可予确认。

应届职教师范生身份预审,按下列要求办理:经省级招生部门按“职教师资”单招录取的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数应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入学当年招生计划注明职教师资计划内,并提供原省高招办签章“录简表”核对。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统招职教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凭省级招生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简表”核对是否属涉及“分流职教师范”注明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以上两类职教师范本科毕业生身份认定,按普通师范生提交有关材料,由学校分专业逐人寻建档集中预审,并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职教师范毕业生身份,每年一次性办理,跨年不予认定。

省内外往届普通师范毕业生过去未申请,2012年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严格按以

上认定应届师范毕业生身份的办法,并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原始复印材料(签“与原件无异”字样,审核人签名,加盖学校印章),以及毕业以后历年未申请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函件,报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单独审核。

2、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2012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以及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审核材料一份;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2)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4)属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2011年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2011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5)省教育厅委托高等学校对本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和材料初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该提前在网上通知确定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在现场确认时,必须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面试试讲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2年7月1日前完成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在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中,要严格执行《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2年7月1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试讲。其中,属本科职教师范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的,面试试讲由学校承担,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

体检和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通知申请者。

(四)上网认定,发放证书

对2012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当年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上网查证或要求申

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2年7月18日前上网完成认定其教师资格,7月20日教育部将锁定系统。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早启动认定程序,加快动作,力争7月中旬核对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无误后,先将教师资格证书发到他们手中,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五、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教师资格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六、违规处理

(一)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违规认定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规定,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二)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查工作渎职的工作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提交假学历证书的申请者,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取消认定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各高等学校要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学校要加强领导,协助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预审和现场确认工作。对2012年应届毕业生(含本人户籍在江西省的成人、自考、函授毕业生以及硕(博)研究毕业生),学校应为其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使他们能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下一程序。学校要把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作为事关学校和谐稳定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要利用一切宣传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各高等学校要提前告之毕业生,凡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含国家“特岗计划”)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是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前提条件。“两学”考试成绩公布后,教师资格证书颁发前,“两学”考试成绩合格且有效的考生,网络打印成绩单科合格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验盖印确认,可通过资格审查,进入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相关程序。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得接受社会中介(公司)机构代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严禁将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设在中介机构,严禁与中介机构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对群众举报的非法中介,查实后,要报告当地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审核申请者的学历证书,对发现的假学历证书,应予收缴,并记录名单和身份证号,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把握认定条件,严格认定程序,周密组织安排。要认真做好现场确认,严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严把面试试讲质量关,注重思想品德考查,做好网上认定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规定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及时存入申请者的人事档案,其余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教

[2007]179号)精神,各级教育部门要向同级财政申请,及时、足额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安排到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做好服务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的咨询、举报要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6.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篇六

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内江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3届毕业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由就读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3届毕业生可在本学期内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属我校2009级本科学生可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2010级专科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报名条件:

1、在校期间,修完了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即本科学生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专科学生能取得专科毕业证是发放教师资格证必需条件;结业生、未毕业学生本网上申报的教师资格将作废,可于第二年回当地教育局重新申请认定)。

2、普通话达到了规定标准。

3、非师范学生必须辅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或持有内江市自考办颁发的大自考A类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

4、凡报名学生须参加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并合格。

三、报名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3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具体的网上报名、确认时间是:

1、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日--4月20日(17:59以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4月23日;

2、专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日--4月14日(23:59以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4月15--4月18日。

四、报名方式

1、需要申请的毕业生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 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键进行

注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2、教务处网站上提供了每位毕业生数码照片(未在学校拍数码相的毕业生,网上没有照片),且规格与上传照片要求一致,只需登录如下网址即可下载使用(http://210.41.176.18/jwc/photo/个人身份证号.jpg)。如有修改了身份证号的毕业生,只能用修改前的错误身份证号才能进入下载。

3、在规定的时间内带上材料到教务处注册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班干部统一收齐,以班为单位进行,个人不受理),具体材料:

① 《教师资格申请表》一份(网报成功后,自行打印,在承诺书上签字,并贴好照片);

②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填完后,需要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加盖公章)

③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还需带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 参加大自考获得A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需带上成绩合格证。

注:《教师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各一份装订在一起,《教师资格申请表》在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后。

五、说明

1、普通话没达级或有个别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暂时先报名,普通话成绩以本学期测试成绩为准;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以毕业前最后一次补考合格为准;

2、凡已报名的学生,如因自身原因(体检不合格者除外)终止申请认定,相关费用一律不退。

3、具体的体检安排和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4、根据省教育厅川教函[2008]273号文件规定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需另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200元/每生),在现场确认时统一交教务处注册中心。

六、网上报名、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人务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现场确认,过期将无法登录报名系统,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网上报名成功以“提交”为准,“暂存”仅供临时存放网上报名资料。

3、请牢记个人登录密码,一旦遗忘,将无法找回。

4、教师资格种类:本科毕业生选择“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专科毕业生选择“初

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择“四川省”,认定机构:本科毕业生选择:“内江市教育局”,专科毕业生选择:“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如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只有学前教育专业才能申请),认定机构均选择“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5、现场确认点:选择“内江师范学院”。

6、详细的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请见附件“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填表说明”。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工作,及时通知到各毕业班。

咨询电话:2340599联系人:曹老师

教务处

2013年3月27日

附件:

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填表说明

为规范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的填写,现将有关网上信息填报的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申请人应填写的表格及相关栏目

(一)网上基本信息填写(即《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资格种类”栏:本科毕业生选择“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专科毕业生选择“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选择省”栏:选择“四川省”

(3)“选择市”栏:选择“内江市”

(4)“任教学科”栏: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对应的中学课程名称(标准全称)。如“汉语言文学”专业可选择中学对应的课程“语文”。

(5)“认定机构”栏:本科毕业生选择:“内江市教育局”,专科毕业生选择:“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如申请“小学教育资格”、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只有学前教育专业才能申请),认定机构均选择“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6)“确认点”栏:选择“内江师范学院”。

(7)“姓名”栏:以学籍姓名为准,且应与身份证姓名完全一致。

(8)“证件类型”栏:身份证。

(9)“身份证号码”栏:以学籍注册的身份证号码为准。

(10)“出生日期”栏: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11)“民族”栏:与身份证上民族一致。

(12)“政治面貌”栏:是党派成员则填写,无党派人员则留空不填写。

(13)“普通话水平”栏:选择申报学科所要求等级,如申报了“数学”,按要求普通话须达乙级,则选择“二级乙等”。

(14)“是否在校生”栏:选“是”。

(15)毕业日期:2013年6月30日

(16)“最高学历”栏:本科毕业生选择“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选择“大学专科”。

(17)“最高学位”栏:本科毕业生选择“学士”;专科毕业生选择“无学位”。

(18)“毕业学校”栏:选择“内江师范学院”。

(19)“所学专业”栏:选择本人在校学习的专业名称(标准全称)。(注:我校本科各专业大部分在“类别二”选择,专科专业大部分在“类别三”选择)

(20)“专业类别”栏:师范生选择“师范教育类”,非师范生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21)“学习形式”栏:选择“普通全日制”

(22)“工作单位”栏:填写“无”。

(23)“现从事职业”栏:选择“应届毕业生”。

(24)“专业技术职务”栏:选择“无”。

(25)“电子邮箱地址”栏:务必准确填写,可供找回密码使用。

(26)“户籍所在地”栏:统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不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通讯地址”栏:统一填写“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705号”。

(27)“出生地”栏:填写“××省××市(县)”。

(28)“邮编”栏:统一填写“641112”。

(29)“联系电话”栏:考虑到学生毕业后各在他方,填写一个最能方便联系的电话(含区号)。

(30)“照片文件”栏:教务处网站上提供了每位毕业生数码照片(未在学校拍数码相的毕业生,网上没有照片),且规格与上传照片要求一致,只需登录如下网址即可下载使用(身份证号.jpg)。如有修改了身份证号的毕业生,只能用修改前的错误身份证号才能进入下载。

(31)“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栏:统一要求彩照1张,贴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该栏上。

(二)个人简历

第一横行从初中学习开始,例:(时间)1999-09-01—2002-07-01,(单位)四川安岳县明亮中学,(职务)初中学生,(证明人)王健。(个人简历至少要填写两条)

(三)《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资料下载栏中下载空白表格)

(1)“申请人姓名”栏: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姓名”栏完全一致。

(2)“工作单位”栏:空着不填写。

(3)“常住地址”栏:暂填“内江市东桐路705号”。

(4)“邮编”栏:暂填“641112”。

(5)“电话”栏: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联系电话”栏一致。

(6)“身份证号码”栏: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身份证号码”栏完全一致。

(7)“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栏: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资格种类”栏和“申请任教学课(课程)”栏完全一致。

(8)表格下面

“附:认定机关联系电话:”栏:统一填写“0832—2023751”。

二、班主任应填写的表格及相关栏目

(一)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请各班班主任负责填写该表第4—11栏,填写前先认真看清表格下面有关说明。

1、“工作、政治思想表现”栏:填写政治思想、学习两方面。政治思想表现主要包括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参加政治学习及政治活动、要求进步及效果等情况;学习表现主要包括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效果等情况。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栏:主要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包括学院内部一些公益活动情况。学生干部包括职责范围内组织的活动情况。

3、“遵守社会公德情况”栏:填写是否按《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守社会公德,若有见义勇为等正面典型事迹或反面典型事例,据实简要注明。

4、“有无行政处分记录”栏:有则填写具体的处分事件;无则填写“无”。

5、“有无犯罪记录”栏:有则填写具体的犯罪事件;无则填写“无”。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有上面几栏中未包括的情况需说明的,则填写在此栏;无需说明的,则空着不填写。

7、“鉴定单位(全称)”栏:统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

8、“鉴定单位地址”栏:统一填写“内江市东桐路705号”。

9、“电话”栏:统一填写“0832—2340599”。

10、“邮编”栏:统一填写“641112”。

11、表格中最后的“(单位)填写人(签名)、公章”栏:班主任签字,加盖各二级学院总支章,日期栏统一填写2013年4月20日。

(二)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各班班主任填写该表最后一页中前三栏,即:

1、“学生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栏:无特殊情况的学生,均统一填写“合格”。

2、“身体和健康状况”栏:待学生体检后,根据体检证明按健康、正常、一般几种情况,据实填写其中一种;若有疾病的,需注明。

3、“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栏:对于本科生,填写“修完本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对于专科生,填写“修完专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的认定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通知要求办理。

2、各班班主任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的相关栏目填好后,统一交各二级学院书记,由各二级学院支部书记负责各班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的核实,核实无误后,加盖支部章。

3、申请人及相关经办人应严肃认真、准确无误的按照学校安排和要求填写材料并完成一系列材料的准备工作。专科毕业生4月14日至18日,本科生4月21至25日内,务必以班为单位统一交送教务处注册中心曹旭老师(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两种表装订在一起,申请表装在前),以便进行网上确认,如到期不交表,网上报名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未尽事宜,届时安排通知。

教务处

7.教师资格考试升级 篇七

和非师范生一样,师范生也要经过重重考试选拔的“洗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选修几门相关课程,就拿到教师资格证,这种日子已然一去不复返了。

8.师德:教师资格认定 一票否决 篇八

一系列文件、措施成为我国提高教师职业“门槛”,改革教师资格制度的强烈信号。根据教育部[2011]6号文件精神,我国教师资格考试将进行重大改革,进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2011年,此项改革开始在浙江、湖北等省开展试点,2012-2013年推广到全国,实现常态化。“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被媒体评为2012年最值得期待的教育改革,改革中心在于:教师持证上岗,师德考核一票否决。

现状:准入“门槛”不高

我国现行教师资格制度已实施十余年,超过千万人获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一旦获得,终身拥有。我国现行的《教师资格条例》于1995年颁布,其中规定“教师资格的条件”参照1993年通过并于1994年期起实施《教师法》。相关要求包括:“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我国教师准入“门槛”并不高,只简单考核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对教师专业技能、教学能力的考核也应该加强。学历上,要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这些要求目前已经远远低于各地各学校选用教师的基本学历要求。

改革:建立退出机制

待教师“国标”正式颁布和改革全面推广后,教师资格将打破“终身制”,所有教师今后都需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其中,师德考核将作为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教師职业因是“事业编制”,公认具有较高的稳定性,被人们称为“铁饭碗”。在这次改革试点的描述中,“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无疑成了最受关注的字眼。这意味着,教师职业将引入具有年度限期的聘用形式,今后不称职老师将面临“下岗”风险。怎样的老师是“不称职老师”?教师退出机制该如何建立?这是在探索和实施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

焦点:重师德,讲敬业

近年来,某些教师“师德低,不敬业”,成为家长反映的热点。如教师8小时工作之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歧视后进生,按成绩安排座位;处事不公;暗示送礼等都是家长向学校或教育部门投诉的中心问题。

一小学生的家长告诉记者,孩子的语文老师批改作业非常不认真,经常把错的批成对的。这名家长还告诉记者,孩子每天的语文作业本,她经常会拿出来检查。有一次,她看到孩子有一道题明显做错了,可是老师竟然打了一个“√”。后来,她发现,这名老师批改作业时,不管学生做错还是做对,几乎都是“勾”,最后标记日期表示已批改。“说明老师批改作业时,根本不认真。”

瓶颈:监督执行需突破

部分省市早在2005年就开始实行教师聘用制。在聘用合同中,有条款明确规定了学校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老师连续无故旷工达一周以上、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等。可见,本次“新政”已经从制度和理论基础上为教师退出制度提供了参考。当时就有媒体惊呼:教师要打破铁饭碗。

但是,几年过去,清退制度在实践中的贯彻并不顺利,合同中规定的退出机制几乎形同虚设。“考虑到稳定教师队伍的因素,教育部门、校长对清退老师都很慎重。只要教师没有违法犯罪,一般不会主动清退。”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称。及时遇到教师违纪问题,处理时也很“手软”,通常是教育为主,不会真正让教师“退出”。对于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条款规定,更是成为一条空条款,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没有老师出现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学校对教师的这类考核都比较“仁慈”。

反应:家长赞同,教师担忧

对于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家长们普遍表示赞同。家长表示:现在有些老师往往将情绪带到课堂上,并迁怒于学生;还有一些老师对成绩不好的学生冷嘲热讽,打击学生信心。如果建立了退出机制,就可以淘汰一些不合格老师。有的老师把自己定位为“教书匠”,放弃自我专业素养的提高——打破教师“终身制”,让老师有适度的职业危机感,可以激励老师不断学习业务能力,提高专业素养,这种机制很有必要,可以强化师资队伍,将专业素质不过关的老师退出教师队伍。

也有老师对退出机制表示担忧。他们认为:教师的确应该严于律己,爱生敬业,处处表率,但教师都是经过考核进来的,只要人格无缺陷,上课认真,就不应被辞退。社会把教师职业看得太神圣,希望老师都是可亲可敬的,可老师有时也会有情绪,如果实施退出机制,可能更加大老师的职业压力。

专家认为,教师资格打破“终身制”是好事,但在改革实践中务必要符合教育规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重新认证操作的时候,要注重实际教育、教学效果和科学的鉴定方式,确保重审的有效性,绝不应该让“换证”成为牟利的工具。切忌操作上应试化、简单化、形式化、变相化。

教师资格制度始于德国,1810年普鲁士首次以法律形式颁布教师资格制度。美国是现代教师资格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已成为世界各国具有严格立法基础和多元检定程序的教育质量保障制度。

我国古代教育思想家极端重视教师道德修养、学识水平,这种择师标准形成教师标准的大致框架。以儒家为主的古代教育思想奠定了我们当今对教师为人师表、学高为师、行为世范、知书达礼等的规定性描述,直到今天探讨教师资格时,依然无法忽视。

9.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篇九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合法化和规范化,现就新昌县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户籍在新昌县(或人事档案在新昌县人才中心)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认定相应资格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对于户籍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绍兴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新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认定。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继续下放一批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绍政发〔2016〕35 号)精神,为进一步方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办事,市级权限(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下放区、县(市)。绍兴市教育局在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等设立现场确认点,各确认点负责实施现场确认、体检及资格证发放等事项。

三、认定程序

1.报名

(1)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日期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日期为10月23日至10月24日,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网上报名确认点与现场确认点必须相一致),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时间:每天的8:30-11:00和14:00-16:30,逾期恕不办理。新昌县确认点:

地址:新昌县教师进修学校(七星街道上三溪村1号)。

联系人:顾老师,电话:86336128;何老师,电话:86336253。申请人可以实名加入qq群718376725,便于交流,提高效率。

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材料:(打印与复印严格按照本公告页尾的要求)(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者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必须下载A3页面PDF格式电子文稿用规定纸张双面打印、签署姓名并贴上照片)。

(4)《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如果工作单位、乡镇街道对第8栏无法鉴定,就必须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鉴定)。最后一栏必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或乡镇街道有关公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激光打印)。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的2寸彩色证件照5张,要求照相馆裁剪成宽3.5厘米,高4.5厘米的无边框二寸照片(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另几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体检

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人下载打印。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栏,贴上本人照片。

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告知。3.审核认定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由本中心和各区、县(市)认定机构公告。

4.领取证书

申请认定通过者请关注认定机构公告,申请者可以选择快递(邮寄)领取或现场领取。

新昌县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8年9月25日

附:材料打(复)印方法:

(一)申请表一式两份

务请下载A3页面PDF格式电子文稿,正反面打印,样表如下: A3页面即一般的考试卷子

A3纸的另一面

㈡ 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方法,此材料一律用A4纸规格复印。

1.第一面复印户口簿“户主页”与身份证带“国徽”图标那面;

2.上面这页的背面复印户口簿申请人(本人)页与身份证另一面(申请人具体信息)

㈢ 普通话证书复印件的背面再复印学历证书。

二、申请照片:

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上传电子照片建议宽度为11

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须按照要求由申请人本人上传,且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上所贴照片底版相同。

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要求照相馆裁剪成宽3.5厘米,高4.5厘米的无边框二寸照片,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申请类别、申请任教学科等信息。

附件:

1.材料打(复)印方法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0.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篇十

为做好20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鲁教师发〔〕1号)和《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青岛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

自2016年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市教育(体)局负责认定(高新区的认定由城阳区教体局负责)。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青岛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二、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三年)的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

2.参加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并于2016年参加青岛市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省考人员)。

3.20(含)以前入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师范人员)可在毕业后3年内(以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免予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与学历和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青岛市的中国公民(含驻青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2.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详见附件1)。

5.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届毕业生为毕业院校相应部门)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6月20日8:30-6月28日21: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国考人员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省考人员和师范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1.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国考人员、省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师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选择。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应的区、市教育(体)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选择青岛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的选择。所有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点为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应的区、市教育(体)局。

4.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5.导出《教师资格申请表》(含申请信息和照片,A3型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现场确认

6月27日-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已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到相应确认点(与网上申请所选确认点一致,地址详见附件2)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证明、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代为办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含申请信息和照片,A3型纸)。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原件、复印件。

3.具有青岛市户籍人员,提交户口簿首页及本人单页(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复印件;非青岛户籍且工作单位在青岛的人员,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等证明材料;驻青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交户籍或社保缴费证明。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7.《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

9.考试合格证明或专业修学证明:

①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考生自行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tce.cn下载打印);

②省考人员提交《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

③师范人员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在校期间成绩单(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相关表格应字迹清晰,信息准确。所需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申请人可登陆青岛市教育局网页(www.qdedu.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表格模板和填写说明。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网上申请,准确选择现场确认点,录入申请信息并核对无误,牢记密码和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如因个人遗失信息,填报申请信息错误,申请材料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理申请手续等原因而影响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7月18日后,申请人到青岛市教育局网页查询青岛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事宜。

未尽事宜,请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拨打电话85916425咨询。

青岛市教育局

11.西盟县高中骨干教师赴上海学习 篇十一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安排紧凑,形式灵活多样,除了聆听讲座、互动答疑外,还参观考察了上海杨浦区民星中学和同济中学两所学校。在学习培训过程中,上海的专家、教师毫无保留地将上海先进的教育理念作了详细的介绍和交流,他们独到的理念,生动而形象的讲授,精彩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所有的学习培训人员。

通过6天的学习培训,大家增长了才智,拓宽了视野。受训老师纷纷表示,要将上海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理念带回西盟,与全县教师一起分享交流,并有效地运用到今后的教育教学实践中。

临翔区开展幼儿智力发展水平测评

本刊讯(通讯员 查文涛) 为及时了解各年龄段幼儿的发展状况,帮助教师深入、客观、全面地了解幼儿,使教师能针对幼儿的发展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实施行之有效的幼儿教育,近日,临沧市临翔区幼儿园开展了新一轮的幼儿智力发展水平测评活动。

此次测评活动不再单一依托幼儿在园的具体项目测试,而是通过日常活动观察、家长问卷、综合测评等多途径实施。第一,各班教师根据幼儿年龄特点,以日常观察为依托,关注个体,针对每位幼儿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认真填写《宝宝成长记录》;第二,发放家长问卷及抽样访谈,及时了解孩子在家的行为习惯和常规培养,做好记录,并认真分析问卷结果;第三,成立评估小组,由教学副园长、年级组长和各班长组成。教研组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围绕健康、艺术、语言、科学、社会五大领域设计评估内容,在各班采用朗诵儿歌、表演歌曲、打击乐演奏、绘画、户外游戏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老师们看到了各年龄段的孩子在学习习惯、认知、情感、态度、语言表达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方面有了很大进步,同时,也看到了一些日常保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此次水平测评活动充分遵循了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避免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既关注了幼儿的全面和谐发展,又注重了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评估活动也为幼儿园下学期进一步调整教育方式提供了依据,以促进该区稳步提升幼儿园保教水平。

西畴县:筑牢师生暑期安全“防护墙”

本刊讯(通讯员 张恩卫) 为让全县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而有意义的假期,西畴县教育局针对暑假时间长,安全工作容易麻痹的实际,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筑牢安全“防护墙”,密织“安全网”,撑起“保护伞”,切实做好暑期学校师生安全工作。

家校合作求合力。通过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明确家长在假期教育子女以及学生安全的责任和要求,要求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责任,预防学生食物中毒、游泳溺水、交通事故等事件的发生,确保孩子健康安全过暑假。

加强教育防意外。各学校通过班会、队会等形式,就假期中易发生的事故诸如溺水、交通、饮食等安全知识进行普及教育,教育学生远离危险,并加大学生应急能力训练,让学生掌握遇到各种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理及确保自身安全的技能。

安全排查除隐患。对假期停止使用的教室、功能室切断电源,防止遭雷击引发事故,损坏财产。利用假期开展校舍及校园设施安全排查工作,对校舍、消防、用电等排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在暑假期间落实专人整改,确保开学安全。

12.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篇十二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的迫切性分析

从国际范围来看, 教师资格制度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对于教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 并要求有效期满后必须更换证书, 进行教师资格的再认证。例如, 美国佛罗里达州等取消了永久性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要求教师每5年必须接受教师能力测验。德国、日本、韩国等也都对本国的各级别教师资格限定了有效期限。

在世界多国逐渐取消教师资格证书“终身制”而实行教师资格阶段性定期认证的发展趋势下, 我国近年也在积极进行改革思考和试点。2005年4月8日,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在中国首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表示, “从国际惯例和教师队伍的现实需要考虑, 应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做出规定, 一定年限之后重新审核认定教师资格”, “将实行教师资格临时证书、有期限证书、终身证书的分类管理”。2006年9月6日, 在教育部2006年第19次新闻发布会上, 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表示, 教育部已在考虑对教师资格实行定期认证制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明确提出, “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教育部在2011年工作要点第三部分《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改革试点》中, 明确提到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 提出试行5年一周期的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

在教师资格定期认证的试点改革工作逐步展开的同时, 相关研究却远远没有跟上实践发展的步伐和教育改革的进程。据我们在CNKI上以“教师资格+定期”关键词检索, 近五年来仅有三篇文献讨论教师资格定期认证问题。研究的薄弱将无助于改革实践工作健康良性的发展, 因此, 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和认证的研究, 已经迫在眉睫。

二、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的调查

调查主要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方面进行, 前者是对教育行政部门的调查, 后者是对未来教师的调查。

1. 对教育行政部门的调查

教育部2010年底明确, 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 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办法, 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的试点地区包括:河北省, 上海市, 浙江省, 福建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此外, 有些省份如山东、甘肃省尽管未列入试点区域, 也表示将试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工作。

笔者对上述试点省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进行了初步调查, 主要采用如下方法。

一是网上信息查询。通过查阅各省官方文件和网络新闻, 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网上咨询。各省区教育厅官方网站大多有厅长信箱、网上咨询等版块, 借助这样的网络交流平台展开咨询。

三是电话访谈。通过网上查询获取了部分省区教育厅主管教师资格工作的师范教育处、教师管理处或师资管理处等部门, 直接进行电话访谈。

各试点省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工作尚处于酝酿和摸索阶段, 已经形成一些意向性方案。从这些意向性方案来看, 我们得悉并可推断出大致的实施框架。下面从周期、评价指标体系、拟始实施对象与实施思路等方面分别阐述。

从周期上看, 大多是五年一个周期进行重新注册。

从评价指标体系上看, 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 特别强调师德表现。如河北省在《2011年教师教育工作要点》中明确, 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定期注册、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海南省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也表示, 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教师,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 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第二, 教育教学技能与水平测试。通过组织专家出题, 统一试卷、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分为通识 (包括教育教学理论、观念、方法) 和专业学科考试。

第三, 教育教学质量。对于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教师, 采取脱岗培训、调离教学岗位等措施。

第四, 继续教育情况。如广西表示,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之后, 未从事教育工作的持证者注册时需书面提供5年来的学习进修情况, 从事教育工作的持证者每满5年需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情况, 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考核达标才能予以注册。甘肃亦有同样动作。

从拟始实施对象上看, 目前有两种方案:一是新规定的实施将从实施当年进入高校的师范教育类新生做起, 如海南;二是分段考量, 如, 上海在《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指出, 根据不同年龄段、不同教龄段的教师发展情况, 试行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制度, 建立教师资格再认证制度。

从实施思路上看, 有两种:一是无问题认定, 只要不出现与教师资格不符的情况, 就通过认证;二是递进性认定, 即一次比一次要求高。这两种认定方式是结合使用的, 如无问题认定要求不能出现教学事故, 递进性认定则要求有一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2. 对未来教师的调查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未来教师是定期注册改革的主要对象。我们利用2012年广西教师资格报名考试之机, 向未来教师发放了问卷, 共发放50份, 回收50份, 其中有效问卷46份。同时, 对8名未来教师进行了深入访谈。

调研的内容与结果如下。

关于定期注册的途径, 68%的未来教师选择无问题认定。作为被测一方, 大多数教师本着利已原则, 希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程序简化, 有的甚至担心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实施过程中因利益关系有所异化, 希望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产业来经营。

关于定期注册的周期, 80%的未来教师选择三至五年。这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思路基本一致。

关于考核标准及重要性, 51%的未来教师认为应该着重于教学技术水平以及教学质量。对于师德则无过多关注。这反映出未来教师对师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需要进一步引导。

关于评价主体, 56%的未来教师认为应由教师自身和学生来共同评价。少数未来教师在访谈过程中甚至流露出对上级行政部门的不信任。

关于教师资格的考核机构, 89%的未来教师认为应由学校自行考核。这也再次反映了被测一方的利已宗旨, 即不希望定期注册给自身带来过多麻烦。

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实施框架的构建

在调查基础上, 我们综合来自“上”和“下”的因素, 构建实施框架。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工作的建议性实施框架构建原则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于激发和维持教师队伍发展活力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说教师资格认证起着教师队伍质量把关的作用, 那么定期注册则起着提高促进的重要作用, 是教师队伍建设活力的制度保障, 同样关系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成败。同时,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能够有效地激发教师终身学习, 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提高我国教育竞争力。

我们构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建议性工作框架时, 应本着以下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旨在促进教师发展, 不应成为教师的沉重负担。在考察时应尽量简化程序。

二是兼顾个体与群体。在协作成为时代主旋律的今天, 我们希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能成为促进教师协作和群体发展的有力手段, 因而特别强调专家型教师对新手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三是过程与结果并重。在再认证时, 不仅要看结果, 更关注教师平时的工作与反思情况。

2.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工作的建议性实施框架内容与解释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建议性工作框架由周期设定、始实施对象、实施思路、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应的评价手段等内容组成。

(1) 关于再认证的周期设定

我们认为, 再认证的周期可以采取递增式时间管理, 实行三至六年弹性管理。对于新取得教师资格的青年教师可以采取三年为一个周期, 对于专家型教师则可以采取四至六年一个周期, 或者更长时间。

(2) 始实施对象

我们认为对于始实施对象可以进行分段考量, 根据年龄段、教龄段的不同, 有针对性地实行改革, 不能一刀切, 增加教师的负担。目前, 对于新进教师或教龄不满三年的年青教师可以暂不进行再认证。重点考核教龄较长且一直没有继续教育和学习经历的教师。这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可以分批次、有重点地展开, 而非大面积地铺开, 影响教师日常工作。

(3) 实施思路

我们赞成“无问题认定+递进性认定”的做法。无问题认定是基础, 递进性认定是关键。在具体评价时要注意定量与定性的结合。

在实施过程中也可以考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2012年,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开始实施教师资格定期网上注册试点工作。网上注册形式是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有益尝试。

3. 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应的评价方式

大多数试点省份都把教师任期内工作情况和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再认证的主要评价指标。但是我们认为还应该特别突出科研情况和培养指导带教情况。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不断促进教师自身学习和专业化发展, 对现实工作的理论提升以及帮助新教师从新手到专家的必经阶段, 也应该成为教师日常性的工作之一。如果说接受继续教育是一种被动行为的话, 科研则是基于教师自身的一种主动的学习与提升的行为。如果说科研是为了促进教师自身发展, 传帮带则是为了推动教师群体发展。因而, 我们认为应该从任期内工作情况、继续教育情况、科研情况和培养指导带教四方面进行考量, 详见下表。

(1) 任期工作情况

关于任期工作情况, 我们认为可以从师德、教育教学技能与水平、教育教学数量与质量等几个方面进行考量。师德是首要要素, 要求避免出现教学事故, 对学生态度要端正, 不能有体罚或区别对待的情况。此外对教师个人品行也有一定要求。对于师德, 可以通过年度师德考核、学生评价和教师自评等手段进行考察。

关于教育教学技能与水平, 可以考察教师是否因材施教, 教学方法是否有创新、是否恰当运用多媒体等技术手段等。可以通过说课或短时段讲课等方式来考察, 同时辅以一定程度的笔试和专家面询。

关于教育教学数量与质量, 可以从承担的课程量和年度课程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评价手段可以有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学生评价、教师自评等。

(2) 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情况可以从校内、校外两个方面进行考察。校内主要是基于校本的不脱产继续教育情况, 如学校组织的各种专家讲座。校外则是指专门的教师教育培训机构去脱产学习。

(3) 科研情况

科研情况分正式和非正式两种。正式指论文发表、教材或著作出版、参与项目等情况, 期刊、项目级别不同, 分值亦不同;非正式则主要指教师在任期内通过网络等媒介非正式发表的心得、网帖及其在网络上的影响力。

(4) 培养指导带教情况

教师资格再认证的宗旨不仅仅在于促进教师自身学习, 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推动教师这个群体专业化发展。因而把培养指导带教纳入评价范围, 可以从制度上有力地保障教师群体性发展, 促进形成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培养指导带教情况可以从指导新进教师或青年教师的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考察。在具体评价时需要综合考察被指导对象的提高情况。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 还将根据试行情况做进一步修正。而且省区不同, 具体情况不同, 实施方案亦不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 即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教师发展的推动器, 我们希望这个举措能够大大提升教师教学质量, 提升我国的教育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杨瑾, 余艳.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研究.人民教育, 2006 (20) .

[2]新华网海南频道.海南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打破终身制.http://www.hq.xinhuanet.com/news/2011-01/11/content_21830484.htm[2011-01-11]

13.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2.安阳市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二)申请人员分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申请人: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3.第三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学籍在安阳市境内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公教育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教师资格认定宣传阶段(4月4日—4月10日)各认定机构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发布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个人申请材料准备阶段(4月13日—4月30日)申请人登录相应认定机构网站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根据申请提交材料要求准备个人申请资料。(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三)个人网上申报阶段(4月15日—4月25日)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正反两面打印)、体检费等。

3.时间安排:

5月8日: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5月8日—9日: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5月9日—10日: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 5月11日—14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五)提交申请材料阶段(5月17日—18日)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申请,不接收集体报名。2.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B4纸正反双面打印、本人签字);(2)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中公教育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三类申请人需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1份);(8)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3.报送地点:

(1)申请人到本人网报所对应的认定机构提交材料。

(2)安阳师院、安阳学院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非师范省由学校统一提交材料。(六)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5月22日—6月28日)1.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2.应届非师范生申请人需6月28日持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相应认定机构现场认定,过期取消认定资格。

中公教育

(七)证书领取时间(7月28日)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我市工作部署,精心安排工作计划,及时发布有关公告,组织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申请人的询问,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申请人提供方便条件。

(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切实领会、熟练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保证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中坚持依法认定,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如发现有违规认定者,将依法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认定机构做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

14.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篇十四

为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吉林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各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在职人员。

2、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认定权限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

根据教育部规定,20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在蛟河市教育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该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或吉林市教师教育网(www.jlsjsjy.cn/)。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注:师范类毕业生也在此网站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10月11―29日。

(二)网上报名流程:

1. 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申报”栏,或进入吉林市教师教育网(www.jlsjsjy.cn),点击“网上申请”栏后再点击“网上申报”栏,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在了便于进行网上注册,请申请人先参看以下两个文件:

A. 教师资格认定下方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制作简易图解》。

B. 教师资格认定下方的《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流程简易图解》。

1. 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注册,认真阅读“申请人必读”等材料;

2. 如实填写并反复核对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上传照片必须为红色底板小二寸正面免冠彩照)。

3.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现场确认。

时间:11月8―11日。

地点:蛟河市教育大厦五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67250923

联系人:赵秋梅

需提交材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教育专业认定人员提供专科或本科学籍原件或复印件。

(7)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络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打印后用A3纸双面复印,中缝对折。在粘贴照片处粘贴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必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一式两份;

(8)《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络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需要在鉴定单位公章处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申请人就读学校、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一式两份;

(9)近期小二寸同一底板正面免冠彩照三张(必须同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申请表粘贴照处同一版,照片后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使用A4纸(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除外,此表用A3纸双面复印,中缝对折),申报人员要将上述材料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在档案袋左上角写上姓名、认定教师资格种类、申报学科和联系方式,统一上交给认定机构。

15.我国教师资格制度:问题与思考 篇十五

一、准入标准的疏漏

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在选拔从教人员时, 关于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都有明确的标准, 而对于最能体现教师职业特性的教育教学水平的标准却比较模糊宽泛。

《教师资格条例》第5章第16条规定:“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 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 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这里出现两个问题:一是面试和试讲的标准没有具体明确的要求, 因而对考核人员现场实际表现的评定也就没有统一的标准, 仅凭考官的直观感受。由于考官的性格与欣赏角度等方面的个体差异性以及现场环境的影响等不确定性的原因, 考核结果可能会受到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干扰, 从而失去准确性和公正性。二是对非师范院校毕业的人员, 行政部门或是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要求其补修的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要求。然而, 教育学、心理学都是比较宽广的范畴, 其中哪些方面、科目是需要进行补修的, 补修的内容、程度的深浅、课时的长短、评估考核的重点都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 这样的培养和鉴定方式是不科学的, 并且, 对于不同地区的考生来说, 也是不公平的。

教师作为一门专业, 必须足够的专业化, 因此, 教师教育必须是一门专业的学历教育。教师专业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兼备的特性, 因此, 对教师的教育培养, 实践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鉴于此, 有学者认为“当前一些院校的教师资格课程既没有法律依据, 又没有专业基础, 将之称为教师资格教育是不妥当的”, [1]可见, 以这样的“教师资格教育”为基础的教师资格选拔也必然是不妥当的。若要真正实现教师专业化, 以保障教师的质量, 就必须明确规定, 所有欲从教人员必须受过正规的教师专业学历教育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才能有资格申请加入教师队伍。

二、类别粗错, 等级单一

我国现行教师资格制度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七个类别。这种分类方式过于简单, 并且存在很多疏漏。例如, 小学教师资格并没有考虑到年级的问题。不同年龄学生心理特点和各方面能力的差异是非常大的, 对这些巨大差异的忽视而不加以细致的区分是非常不妥当的。再有, 不同学科的教师资格划分也没有任何制度上的体现, 这使得不同学科之间的教师资格可以随意融通, 事实上不同学科的特性与要求, 尤其在年级较高的阶段差异是非常大的。对于学科差异的忽视也是现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存在的明显疏漏。[2]另外, 目前的教师资格制度对于不同性质的教育缺乏充分的考虑。例如, 在现有的七个教师资格类别当中, 并没有明确涉及到特殊教育领域的问题。特殊教育是整体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展现一个国家教育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也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 一个国家的教师资格制度忽视了如此重要的部分, 实在是不应该的。尤其是在倡导和谐社会的今天, 更应该充分重视对这一特殊群体的照顾, 因此, 新的教师资格制度必须充分考虑到上述情况, 并予以完善。[3]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 现行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从教人员的学历层次并没有体现和区分。不同学历层次的从教人员, 例如中专学历的、本科学历的、博士学历的从教人员, 从思考问题的能力到实际业务的水平, 以及未来发展的潜力都是不同的, 所以在教师资格制度中将不同学历水平甚至差距悬殊的从教人员在资格上价值等同, 不仅不妥当, 而且有失公平。因此, 有必要对于从教人员的学历层次进行恰当的区分, 并且在教师资格制度中有所体现。[4]

除了上述几种明显且严重的疏漏之外, 教师资格分类方式还可以有一些新的补充, 例如,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且发展极不均衡, 出现了教师资源短缺问题, 为了应对这类问题, 在新的教师资格制度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尝试设立某种“临时性教师资格”, 在特定地区的特定时期发挥特殊作用。另外, 为了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和专家来华参与教育事业和教学工作, 还可以尝试设立“外籍教师资格”或者“海外人才在华教学资格”等类型的教师资格, 以满足特殊情况的需要, 促进教育的发展。[4]

三、学历层次偏低

目前的教师资格制度仍然在执行1995年的标准, 在学历要求方面, 小学教师的起点是中师, 初中教师是专科, 大学教师是本科。可以理解, 这样的标准是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然而时过境迁, 当今社会的实际情况和从前相比大不相同了, 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 截至2007年, 在全国所有从事教师教育的院校中, 包括各级独立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在内的本科层次的院校已达到40.7%, 这种情况和《教师资格条例》颁布之初相比, 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为了使教师资格制度适应当前的实际需要, 应该依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做出及时恰当的调整和修正。

关于教师教育大学化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相关的措施和途径也越来越明确, 教师教育大学化是国际教师培养的基本趋势, 也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需要, 同时, 更符合教师教育的逻辑。最新的研究显示, 我国目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已经基本具备了实现教师教育大学化的能力。教师资格制度与教师教育制度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鉴于当前的实际情况, 我国应该采取教师教育大学化的战略, 大力推进教师教育大学化的发展, 同时调整教师资格制度的学历标准, 使得两者协调统一, 相互促进。[5]事实上, 教育部早在1998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的“2010年前后, 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使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分别提升到专科和本科层次, 经济发达地区高中专任教师和校长中获得硕士学位者应达到一定的比例”和2002年颁发《关于加强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指出的“力争在2005年左右, 全国小学和初中新任教师基本实现专科化和本科化”, 也体现了这样的意图。[5]在教师专业化问题方面, 应该明确认识, 教师是内涵更为丰富的专业, 所以教师教育不是职业培训, 而是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的专业教育。在确立教师资格制度时, 应更多考虑动态发展和系统性关联的问题, 从而将学历标准与培养制度恰当地结合起来。对于已有的各类从事教师教育的职业院校, 可以采取适当的过渡性措施, 使其逐步退出教师培养院校的行列。

四、 缺乏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关注

从整体上来看, 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将其重点置于对申请从教人员的选拔与培养上, 其中, 对于选拔的强调又要超过对于培养的关注, 而对于入职之后的阶段并没有足够的重视。

由于没有对有效期限的明确规定, 在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下, 从教人员一经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就取得了永久性的教师资格, 在其后的阶段中, 教师资格制度对其便几乎失去了任何约束力, 也就更无激励和促进的功能可言。[7] 教学的水平取决于教师的质量, 而教师的质量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教师的专业发展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 依据不同阶段的特点对其施加适当的影响, 可以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从而提高教师的质量, 进而提高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同时, 对教师发展阶段性的重视和对教师资格时效性的设置还可以起到有效的评估和激励作用。在这方面问题的处理上, 英美等国的经验值得我们仔细思考和借鉴。

教师资格制度的重点不仅仅是对于申请从教人员的选拔或是有限的职业培训, 更应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8]新的教师资格制度应该在后来的阶段中有效促进其专业发展, 从而使得教师资格制度成为融合了培养、选拔、发展与评估于一体的健全完整的制度体系。

五、违背教育原理

现行的《教师资格条例》第2章第5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 根据教育学和心理学原理, 人的发展具有阶段性和不均衡性等规律, 在不同发展时期能够且需要接受教育的方式和内容是不一样的。没有哪一种教育模式或方法在各个发展阶段都是适用的。既然没有通用的教育方法, 那么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认为较高级别的教师可以以其掌握的知识和教学方式去教育较低级别的学生, 就是违背教育学和心理学原理的。另外, 在教师资格考试中, 对于申请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所采用的心理学等教材是因为与其所申请的资格类别相对应而有所区别的, 这一举措的目的和意义显然也是和第五条的规定相矛盾的。

六、缺乏适度的柔性空间

在普遍强调科学主义的当今社会, 人们更加倾向于“技术理性”, [9]在以这样的理论观念为指导的一系列实践中, 很明显地体现出三种风格特征:一是理所当然地认为所有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都有普适性的通用的解决方法;二是相信应对实际具体问题的方法可以在实际情况之外开发出来;三是喜欢将这些局外人开发出来的“通用方法”以政令的形式自上而下进行推广。因此, 在某种程度上, 可以认为所谓的“技术理性”具有官僚主义的倾向。

教育与教学既是一种工作, 也是一门艺术, 因此, 对于教学工作的具体标准与要求应该给教师的创造性留有适当的空间。过于统一、细琐、刚性的标准会严重限制教师创造性的发挥, 从而失去了创造的热情和能力, 进而失去了风格与特色, 更遏制了发展与进步的机会和可能。[10]我国幅员辽阔, 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发展极不均衡, 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面临的问题相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有着巨大的差别。因此, 很多宏观视角下制定的标准和方法对于特定条件下的实际问题并不适用。[11]为此, 应对已有的“技术理性”倾向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作风进行反思与修正, 认识到确实存在个别现象不能够完全依靠“通用的”方法解决, 并从更加具体的视角去观察和思考问题, 同时, 在管理全局时, 给予从事处理具体问题的人员适度的柔性空间。

七、对师范生自然认定的质疑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3章第16条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书, 向任教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这意味着, 所有师范类毕业生都可以获得自然的认定, 对此很多学者都提出了质疑。

近年来, 我国教师教育的各类院校发生了很大变化, 出现以下转变:一是从初中招纳生源, 以培养小学教师为目的的中等师范学校正处于消亡之中, 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二是原本属于高中或专科院校纷纷升格为专科或本科层次的院校, 一些本科层次的院校也以“4+2”的模式升格为研究生层次的院校;三是很多师范院校以“摘帽”的形式成为名义上的综合性院校, 但实际还是以从事教师教育为主;四是一些专科或本科师范院校被当地具有某种优势的院校兼并, 成为其中的一个院系, 或者干脆借着合并而升格为较高层次的院校;五是越来越多的综合性大学在自身发展中扩展出专门从事教师教育的机构或院系。事实上, 多数从事教师教育的院校都出现了师范类与非师范类并存的二元格局。这样的转型造成了很多新的矛盾, 例如, 在师范与非师范教育资源分配上的矛盾, 而这些矛盾又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师范生培养的质量, 使得不同院校的师范类毕业生的素质参差不齐, 甚至差距悬殊。[12]另外, 师范类院校在课程结构上也存在着偏重专业学科而教育学和通识课程相对薄弱的问题, 这一点与一些发达国家的情况差距很明显。据统计, 我国师范类教育中, 教育学专业课程在总学时中所占比例大致在5%~6%之间, 而德国则是30%, 美国和法国也均为20%左右, 日本约为15%。[6]这显示出我国的教师教育还不够专业化, 培养出来的师范类毕业生的质量也不是十分可靠。师范院校中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所采用的教材也普遍存在内容陈旧、僵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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