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复习题业务

2024-10-16

会计核算复习题业务(精选8篇)

1.会计核算复习题业务 篇一

财务成果业务的核算自考基础会计学复习笔记

财务成果业务的核算

第一步: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

第二步: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第三步: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步: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提取盈余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弥补亏损等。

一、利润实现的核算

(一)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核算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对组织和管理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行政管理各部门人员的工资及按这个工资额的14%提取的福利费、办公费、折旧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劳动保险费等。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产品销售费用,因与产品制造没有直接关系,因而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而是作为期间费用直接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管理费用账户的借方主要内容包括:1.支付本月各项管理费用2.结算本月应付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工资及提取福利费3.各行政管理部门用固定资产提折旧4.待摊费用的摊销5.报销差旅费6.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对筹集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银行利息的净支出,也就是用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后的净支出等等。

(二)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营业外收支:是指那些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和支出。包括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就是指那些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包括:(1)固定资产盘盈和固定资产转让的净收入;(2)由于发生了应付而付不出的款项,转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是指那些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的支出。包括:(1)固定资产盘亏和固定资产转让的净损失;(2)材料等存货由于自然灾害的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3)职工子弟学校和技工学校的经费支出等等。

(三)所得税费用(税率:33%)

所得税:是企业依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对企业某一经营年度的所得,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并交纳的税款。计算的基本公式是: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所得税前利润中予以调整的项目)

分期预交所得税的计算:

当期累计应纳所得税额=当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当期应纳所得税额=当期累计应纳所得税额-上期累计已纳所得税额。

(四)利润实现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本年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应设置“本年利润”账户。“本年利润”账户贷方登记从各收入账户转入的本期发生的各种收入;借方登记从各费用账户转入的本期发生的各种费用,将收入与费用相抵后,如果收入大于费用,即为“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余额,表示本期实现的利润。如果费用大于收入,即为“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余额,表示本期发生的亏损。在年度中间,“本年利润”账户的余额保留在本账户,不予转帐,表示从1月1日截止本期本年度累计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年末时,应将“本年利润”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在年末应该没有余额。

二、利润分配的核算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投资者、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进行分配,企业利润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提取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一般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

2.分配给投资者。企业如果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将在财务会计课程中详细讲述。

(一)账户的设置

1.“利润分配”账户。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意味着企业实现的“利润”这项所有者权益的减少,本应记入“本年利润”的借方,直接冲减本年实现的利润额。年末,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从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记入“利润分配”账户的贷方。结转后,“利润分配”账户如果为贷方余额,表示年末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果有借方余额,表示年末未弥补的亏损额。

2.“盈余公积”账户是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的增减变动和结余情况的账户。“盈余公积”账户的贷方登记从税后利润(即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的数额;借方登记盈余公积金的支用数,如转增资本或者弥补亏损等,这个账户的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盈余公积金的结余数额。

3.“应付利润”账户。应付利润:是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向投资者支付利润情况的账户。“应付利润”账户的贷方登记企业计算出的应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数额,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数额,期末余额如果在贷方,表示应付而尚未支付的利润额;如果在借方,则表示多支付的利润额。

(二)利润分配的总分类核算(略)

2.会计核算复习题业务 篇二

关键词: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再保险业务

与原有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相比,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简称“再保险合同准则”) 在再保险业务会计核算方面存在如下几点变化:明确了再保险合同产生的资产、负债及相关收支应单独确认的原则;确定了再保险业务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突破了目前实务中再保险分出人根据业务账单确认分出业务相关收支的做法, 基本消除了与国际惯例的差异;确立了分入业务会计核算的基准和备选方法, 规定将预估方法作为基准方法, 将根据分保业务账单处理作为备选方法。

一、再保险业务的会计核算

再保险合同准则将“分保业务往来”账户改为“应收分保账款”、“应付分保账款”账户, 将“存入分保准备金”、“存出分保准备金”账户改为“存入保证金”、“存出保证金”账户, 将“摊回分保赔款”账户改为“摊回赔付支出”账户, 同时再保险合同准则增加“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账户。再保险合同准则中再保险公司部分业务具体会计核算规定总结见右表。

二、再保险业务具体会计核算的不足

1.“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账户与“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账户设置多余。

再保险分出人设置“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账户与“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账户, 是由于再保险业务发生时需要对原保险合同计提准备金作出相应调整。由于再保险合同准则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将原保险业务与再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再保险业务发生导致原保险合同准备金计提过多, 然而在再保险合同准则下再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提是不允许直接冲减原保险合同所计提准备金的, 因此再保险分出人对于再保险业务发生导致应冲减的准备金要单独通过设置“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账户与“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账户核算。顾名思义, 这两个账户是再保险分出人应收到的与再保险合同有关的再保险接受人应承担的分保责任准备金。然而, 如表所示, 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合同准备金的核算与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核算完全相同, 并没有通过“应付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应付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账户来进行会计核算。也就是说, 再保险分出人的应收分保保险 (未到期) 责任准备金对于再保险接受人来讲并非是一笔应付分保保险 (未到期) 责任准备金。这样一来, 再保险分出人的应收分保保险 (未到期) 责任准备金核算只是由再保险分出人一方核算而已, 而再保险接受人并没有将其确认为一笔应付准备金。既然再保险分出人的应收分保保险 (未到期) 责任准备金这笔债权再保险接受人并没有确认为一笔负债, 那么再保险分出人对这笔债权确认就毫无意义了, 相应地, 再保险分出人也就没有必要设置“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与“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账户。

2. 再保险接受人对于再保险业务未单独进行会计核算。

为了加强对再保险分入业务的有效管理, 分析评价分入业务的经营风险, 再保险接受人有必要对分入业务设置单独的账户进行核算。但是, 再保险合同准则下再保险接受人对分入业务的准备金计提和赔付支出的会计核算与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是相同的, 即通过“分保赔付支出”、“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责任准备金”、“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账户来核算, 这样不便于单独核算原保险业务与再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

三、再保险业务会计核算的完善

1. 对再保险分出人调整准备金业务会计核算的建议。

根据前面分析,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账户与“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账户设置不合理, 建议取消这两个账户, 那么再保险分出人由于再保险合同导致原保险合同所计提准备金过多时, 可以通过设置“未到期 (保险) 责任准备金———冲销原保险合同多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未到期 (保险) 责任准备金———冲销原保险合同多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账户来进行冲减核算。再保险分出人调整原保险合同多计提的未到期 (保险) 责任准备金时:借:未到期 (保险) 责任准备金———冲销原保险合同多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贷:提取未到期 (保险) 责任准备金———冲销原保险合同多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这笔会计分录将再保险分出人对原保险合同所多计提的准备金冲销, 通过明细分类账户将再保险分出人对分出业务准备金的核算与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核算分开, 同时通过会计报表上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计提数额和分保分出业务准备金冲销数额的分开披露, 让报表使用者获得其所需要的信息。

2. 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业务应单独设置账户核算。

再保险接受人对分入业务需单独设置“提取分保保险 (未到期) 责任准备金”、“分保保险 (未到期) 责任准备金”、“应付分保赔付支出”、“分保赔付支出”、“预付分保赔付支出”等账户进行核算, 并要求再保险接受人将相关分入业务的会计核算信息单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上。这样便于分入公司内部管理阶层分析其经营成果的构成, 评价再保险分入业务带来的经营风险, 为以后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3.数字出版业务中的会计核算问题 篇三

【关键词】数字出版;会计核算问题;解决措施

【作者简介】王文冠,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数字出版”,可以近似地理解为“数字化的出版”,它与传统出版不能截然分开。数字出版强调内容的数字化、生产模式和运作流程的数字化、传播载体的数字化、阅读消费和学习形态的数字化。数字出版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很快,目前已经形成了手机游戏、手机小说、网络原创文学、数字期刊、数字报纸以及电子图书等新业态。数字出版业务犹如一股大潮铺天盖地而来,但其在会计核算中的问题也显现出来。尽管财政部颁布并且实施的《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对新闻出版业当中的一些主营业务做了相应的规范要求,然而对于数字出版业务当中的有关会计核算的问题并没有做出相关规定,并且《企业会计准则》也只是制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本文就数字出版业务当中的会计核算问题展开分析,并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进行探讨。

一、数字出版业务的会计核算

1.将研发中所形成的一切费用都列入“研发支出”这一科目

所谓的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了对相关的工艺、产品和技术等做出一些实质性的改进,而持续性地开展一些目标相对比较明确的研究开发活动。笔者认为,数字化出版业务是借助计算机技术将传统出版内容有效地表现出来,是出版企业对科学技术新知识进行创造性应用并持续开展以出售为目的的研究开发活动,其性质完全属于开发活动。为此,笔者认为数字出版业务在策划、编辑、制作加工选题的过程中,需要的所有费用都应纳入到“研究支出”这个科目当中进行会计核算。

2.数字出版物应列入“无形资产”科目中

所谓无形资产,通常是指那些被企业控制或拥有的,不具备实物形态且能够被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笔者认为,数字出版物非但缺少实物形态,同时还可以被确认为非货币性资产。根据无形资产的定义,数字出版物如果符合该定义的内容,就可以将其确定为无形资产。基于这一观点,假设所研究开发出来的数字出版物已达到可供销售的无形资产的标准,一般都应依据“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这一科目的余额,借记到“无形资产”的科目。

3.应将数字出版物的销售成本和收入,分别纳入到“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两个科目中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持续发展,数字出版慢慢成为很多传统出版单位进行经营以及获得发展的主要业务。基于这一点,就应将数字出版物销售所获得的收入纳入“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 。出版社应该根据各不相同的定价方法对不同产品所形成的收入加以确定。第一,产品组合定价。是指生产者有机地将一种产品和其他产品组合在一起,并将其定为一种价格出售,同时依据不同产品的成本对不同产品的收入加以确认。第二,两段收费定价法。是指企业先向相关的消费者收取一笔固定的购买权费,之后再向所有单位收取一定的使用费以及年租费。第三,差异性定价法。数字出版物所制定的销售收入,一般都要结合不同产品的差异性定价来制定不同的收入量,这样才能有效地对收入加以确认。第四,免费策略。是将消费者视为一种资源,并将其销售给广告商或者是相关的商业机构,相关的商业机构以及广告商为其“买单”。

4.日常维护数字出版物所形成的费用应纳入“销售费用”

这部分费用主要包括:相关硬件的折旧费用、通信线路的费用、维保系统软件形成的费用,以及维保硬件形成的费用。此外,数字出版物的广告费、销售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以及工资等诸多费用,都应该纳入到“销售费用”科目中。

5.数字出版物的一些后续计量和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中,数字出版物需要严格按照《资产减值》中的相关规定展开会计处理。如果存在以下迹象,就说明数字出版物可能减值了,如果其能够回收的金额比账面价值更低的话,那么就应做减值准备了 。首先,表现为在当期数字出版物出现了非常大的下跌幅度,相比较因正常销售和时间推移而预计出来的下跌幅度,这种下跌明显偏快。其次,企业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所处的技术、经济以及法律等相关环境,还有出版物当期所处的市场有可能会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等,并在一定程度上将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再次,在当期,无论是本市场中的利率,又或是奇特市场中的投资报酬率,都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这就对企业计算数字出版物以后的现金流量的折现情况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这样一来,就会导致数字出版物的可回收资金出现大幅度降低的现象。

企业内部的相关报告表明,同预计金额相比较而言,数字出版物所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是净现金流量要低得多。所有出版企业至少都应该做到,在每年年终的时候,复核一遍数字出版物的摊销方法以及销售年限。后续开发维护数字出版物所形成的费用应该被列入到“研究支出”当中的“资本化支出”这一科目中再进行核算。在形成产品之后,就可以将其转入到“无形资产”这一科目当中。这些费用主要表现为购置技术资料的费用、升级版本的费用,以及开发数字出版物新功能所形成的费用等。

二、企业税收的相关优惠政策

1.开发过程的相关优惠政策

国税总局的相关规定指出,在对新工艺、新产品以及新技术等进行开发过程中,会形成研究开发费用,对于一些没有形成无形资产的就被计入当期损益中,在结合相关规定进行据实扣除的前提下,以研究开发所消耗的全部费用的二分之一进行扣除;然而对于已经形成无形资产的,一般情况下则以无形资产成本的二分之一进行摊销。研究开发数字出版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应该属于该政策规定的范畴当中。相关的财务部门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将详细的、与之相关的核算资料提供出来。而且,出版企业也应该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积极向政府当中的相关部门申请认定,对于一些被认定为是国家高新技术的企业,应按减少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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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层面的相关优惠政策

对于数字出版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业务以及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等业务所获得的收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能够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若数字技术转让符合相关的条件,那么,在一个纳税年度之内,对于技术转让所得低于五百万元的部分,应免征其企业所得税;对于高于五百万元的那一部分,则应该减半征收其企业所得税。对于增值税当中普通纳税人的一些数字出版企业,在对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进行销售时,按照17%的法定税率对增值税进行征收,对其中实际税负高于3%的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即征即退。一些被软件企业认定的数字出版社所获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通常都是被企业用来进行专项开发和扩大软件产品再生产上,并且是单独展开核算的,这被视作不征税收入,在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从收入总额中将其扣除。

3.其他优惠政策

因为技术进步这一原因,数字出版企业当中的一些需要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将固定资产所需要的折旧年限缩短,或者也可以采取加快折旧的方法。出口数字出版物在刊登软件产品的时候,如果与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相符合,则可以获得免税的优惠。对于数字出版企业因从事外包业务或者是离岸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根据国家实施的相关规定,可以享受相关的一些税收优惠。对于满足条件的、成立时间两年以上的创业投资企业,若是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投资给未上市的,且与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相符合的数字出版企业,可以依据其投资额的70%,在持有股权满两年的当年对该创业投资企业需要纳的所得税进行抵扣;如果当年难以全部抵扣完,可以在未来纳税年度中进行结转抵扣。

在计算机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必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出版企业开发数字出版业务。因此,对数字出版业务中的会计核算问题以及相关的解决措施,展开探讨非常迫切,此项工作的有序展开是保证企业数字化出版良性发展的基础。

[1]胡仁昱. 电子商务中数字商品的会计核算[J]. 上海会计,2011(5).

[2]周蔚华. 通过加快改革解决我国数字出版转型中的制约问题[J]. 出版发行研究,2012(12): 21-25.

[3]张大伟. 数字出版即全媒体出版论——对`数字出版”概念生成语境的一种分析[J]. 媒介经营管理,2012 (1): 113-120.

[4]赵百丽. 对数字化产品和网上服务网上销售征收增值税的可行性研究[J]. 网络法律评论,2013(2):117-136.

[5]周正深,王茂春. 数字化产品成本核算的探讨[J]. 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2011(1):41-42.

4.企业主要经济业务核算练习题 篇四

企业主要经济业务核算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

1、为了正确核算和监督库存材料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需要设置的账户为()。A.物资采购B.原材料C.应付账款D.预付账款

2、“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月末余额在()。

A.借方 B.贷方 C.无余额 D.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3、“累计折旧”账户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应归入()。A.损益类 B.费用类 C.资产类 D.负债类

4、按“权责发生制”要求,下列不属于本期的费用是()。A.预付的费用B.待摊的费用C.预提的费用D.应付的费用

5、某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事项的处理标准,则不需设置的账户是()。A.银行存款B.待摊费用C.制造费用D.管理费用

6、企业出售产品前,预收客户一笔货款,就其性质来看应作为()。A.资产 B.负债 C.收入 D.费用

7、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记入()。A.生产成本 B.管理费用 C.财务费用D.在建工程

8、企业本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

A.分期计入损益B.直接计入生产成本C.直接计入制造费用D.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以现金支付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应计入()账户的借方。A.应付工资 B.本年利润 C.营业外支出D.应付福利费

10、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是()。

A.销售费用 B.财务费用 C.制造费用 D.管理费用

二、多项选择 下列项目中企业管理费用核算的有()。

A.利息支出 B.业务招待费 C.保险费 D.行政部门管理费 E.固定资产折旧费

2、下列账户年末无余额的有()。

A.制造费用 B.原材料 C.资本公积 D.本年利润 E.主营业务成本

3、下列费用计入产品成本的有()。

A.管理费用 B.预提费用 C.直接费用 D.制造费用 E.财务费用

4、在权责发生制下,应计入本期收入的有()。

A.收回购货单位上月所欠货款 B.本月销售产品,货款尚未收到

C.本月销售产品,货款当即收讫 D.预收销售产品货款

E.收到职工本月所欠借款

5、产品成本项目包括()。

A.直接材料 B.直接人工 C.制造费用 D.管理费用 E.其他直接支出

6、月末应将()账户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A.主营业务收入 B.营业外收入 C.制造费用 D.管理费用 E.生产成本

7、下列费用属于期间费用的有()。

A.财务费用 B.管理费用 C.待摊费用 D.营业费用 E.制造费用

18、外购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A.买价 B.运杂费 C.运输途中合理损耗

D.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 E.运输途中自然灾害损失

8、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是()。

A.职工医药费 B.职工困难补助费、C.托儿所开支 D.医务人员工资 E.职工技术培训费

9、下列费用中,属于制造费用的是()。

A.车间主任工资 B.劳动保护费 C.水电费 D.车间固定资产折旧 E.机物料消耗

三、判断题

1、计算每批外购原材料单位成本应以材料采购总成本除以外购材料的数量。()

2、.计算发出材料的移动加权平均单价时,需要每发出一批就计算一次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3、企业月份内发生的间接费用计入“制造费用”账户,不能记入“生产成本”账户。()

4、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意味着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累计折旧的增加。()

5、按工资总额计提职工福利费,一方面表示工资总额的增加,另一方面表示职工福利费的增加。()

6、账户的余额方向就是登记增加金额的方向。()

7、企业应收未收的各种应收款项,均应通过“应收账款”账户核算。()

8、计提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应计入“生产成本”账户。()

9、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入、费用的方法称为权责发生制。()

四、业务题

(一)练习借贷记账法下,企业筹集资金业务的核算。某企业2002年2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企业收到外商投资人民币500,000元,款已存入银行。2.企业收到甲投资者投入全新的设备两台,价值200,000元。3.收到乙投资者投入生产用材料一批,价值100,000元。4.企业从很行借入一笔5年期限的借款,金额为500,000元。5.企业从银行取得期限为8个月的借款10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要求设置有关的明细科目)

(二)练习工业企业供应过程经济业务的核算。某企业2002年3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向新华企业购进甲材料200吨,单价100元,发票上列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0元,款项共计23400元,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2.向跃进企业购进丙材料2000吨,每吨20元,发票上列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800元,款项共计46800元,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3.向海星公司购进甲材料300吨,单价200元,发票上列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200元,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其中的20,200元,其余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要求设置有关的明细科目)

(三)练习工业企业生产过程经济业务的核算。某企业2002年5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5月3日仓库发出下列材料:

A产品耗用甲材料200吨,单价200元,乙材料50吨,单价20元;B产品耗用乙材料10吨,单价20元,丙材料60吨,单价20元;车间一般耗用乙材料5吨,单价20元;厂部耗用甲材料1吨,单价200元。

2.5月5日用银行存款支付下半年房租6000元。3.5月5日用银行存款支付银行的手续费300元。

4.5月6日用银行存款支付水电费3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元,其中行政管理部门耗用4000元,车间耗用26000元。

5.5月7日用现金210元支付办公费,其中行政管理部门120元,车间90元。6.5月8日收到银行通知,支付本月借款利息600元。7.5月11日提取现金13600元,并发放工资.8.5月14日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发生故障,请外单位的人员维修,工料费共计21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9.5月25日计提本月固定资产的折旧费4000元,其中:生产车间固定资产应提折旧3000元;行政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应提折旧1000元。

10.5月30日分配本月职工的工资13600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96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5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2500元。生产工人工资以A、B产品的生产工时为标准,在A、B产品间进行分配(生产A产品耗用5000工时;B产品耗用3000工时)。

11.5月31日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12.5月31日结转本月制造费用(制造费用以A、B产品生产工时为标准进行分配)。

13.5月31日结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91144元,其中:A产品完工成本为68465元,B产品的完工成本为22679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要求设置有关的明细科目)

(四)练习销售过程中经济业务的核算。某企业2002年6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向申发公司销售C产品50件,单价200元,共计10000元,发票上列明增税款1700元,款项尚未收到。

2.向华康公司销售C产品10件,单价200元;D产品60件,单价50元,共计5000元,发票上列明增值税款为850元,收到一张5850元的转账支票。

3.用银行存款支付省电视台广告费5000元。4.用现金支付商检局商品检验费200元。

5.出售以前库存积压的丙材料2000元,取得售料款2100元,款已存入银行,结转已售材料的收入及成本。6.结转本月出售产品的成本。C产品单位成本为80元;D产品的单位成本为20元。7.计算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000元,教育费附加1285元。8.用银行存款交纳上述税费。

要求:1.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

2.根据会计分录,登记“主营业务成本”、“库存商品”的总账和明细账。

(五)练习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

(A)某企业5月31日“原材料”账户余额::51800元。

其中: A材料 5000公斤 单位成本5.50元 计 27500元 B材料 2 000公斤 单位成本2.30元 计 4 600元 C材料 100桶 单位成本42元 计 4200元

其他材料 共计 15500元

(B)6月份材料收发业务如下:

3日,购入B材料8 000公斤,单位成本2.4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

6日,乙产品领用A材料3 500公斤,B材料5 000公斤,其它材料2 650元; 10日,现购入其它材料13 450元;

10日,现购入A材料3 500元,单位成本5.40元;

12日,甲产品领用其它材料10000元,企业管理部门领用其它材料2500元;

12日,购入A材料50000公斤,单位成本5.25元;购入C材料400桶,每桶发票价41元,支付C材料运输费600元;

17日,甲车间领用其它材料5 300元,乙车间领用其它材料2500元; 18日,#4在建工程领用其它材料580元,销售C材料60桶,每桶售价46元;

19日 甲车间一台机器进行大修理领用B材料38公斤,其它材料1 300元。大修理采用预提方式; 21日,现购入其它材料19000元;

23日,企业管理部门领用其它材料4 200元,甲车间领用其它材料3 000元; 26日,#4在建工程领用其它材料9000元。

5.银行存贷款业务会计核算 篇五

存款业务概述(按不同标志对存款分类)存款的种类

1、按存款的期限划分:短期存款;长期存款

2、按存款的来源途径划分:企业存款,个人储蓄存款和财政性存款

3、按缴存法定准备金的范围划分:财政性存款和一般性存款

4、按存款的性质划分: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

存款一般有单位存款(单位活期;定期)和储蓄存款(活期;定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存/贷款利息的计算 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其中,利率分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三者之间可以换算,换算公式为:

月利率=年利率÷12 日利率=年利率÷360 或日利率= 月利率÷30 计息方法 单位活期存款由于存取次数频繁,其余额经常发生变动,计算利息可采用积数法,其公式为:

 利息=季度计息积数×日利率  计息积数=存款余额×存款天数  目前活期存款计息方法有下列两种: 余额表计息法:

即在计息余额表上结计利息,这种方法适用于存款余额变动频繁的存款账户。

 每日不论余额是否变动,均需将当日最后余额抄到余额表内,每10天小计1次。每张余额表的日期是按当月21日至下月20日排序的,这是为了与结息期取得一致而设计的,每张余额表的最后都设置相应的总计栏。

 到结息日,将当期计息余额表末栏内因可能误记而加或减调整、校正后的累计未计息积数乘以日利率即得应计利息。

分户账计息法:

 即在分户账上结计利息,这种方法适用于存款余额变动不多的存款户。

 采用这种方法,一般在账页的余额后面设有“日数”与“积数”两栏。在分户账每次余额变动后,计算一次变动前余额的积数:

 积数=本次变动前的余额×该余额的实际存在天数  然后填写分户账中该余额的“日数”与“积数”两栏。 将这一季度的积数相加,得出累计积数,即可计算利息:

 利息=累计积数×日利率

例:客户于2009年2月28日存款1万元,定期整存整取6个月,到期日为2009年8月28日,实际支取日为2009年11月1日,假定适用的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年利率)为2%,活期存款利率(年利率)为0.2%。运用“一步法”计算的步骤:

应付利息=(10000×2%×6)÷12+(10000×0.2%×65)÷360=103.61元

(四)利率换算统一保留五位小数。

例:某存款户于2005年3月1日存入10000元定活两便存款,分别于2005年8月4日、2005年9月15日、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储户支取时分别能得多少利息?(三个月利率为1.71%,半年利率为2.07%,一年利率为2.25%)

解:2005年8月4日支取时可得利息=(244-91+3)天×(1.71%÷360)×10000元×60%×80%=35.57元.2005年9月15日可得利息=(285-91+4)天×(2.07%÷360)×10000元×60%×80%=54.65元.2006年6月16日支取时可得利息=(196+360-91+7)天×(2.25%÷360)×10000元×60%×80%=141.60元.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

单位活期存款的存取款项,有现金和转帐两种形式。现金存入或提取是存款收支的一种形式;转帐结算是通过同城或异地的各种结算方式,进行款项收支另一种非现金结算方式。转帐结算在以后的章节介绍,现在介绍现金存取款的核算方法。2.单位存款账户的种类

(1)按资金管理要求,银行存款账户可分为:

基本存款账户:流动资金存款+经费存款;

一般存款账户:只能办理转账结算与现金缴存;

临时存款账户: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而开立;

专用存款账户:因特定用途需要而开立;(2)按存取款的形式,银行账户可分为:

支票户:凭缴款单和支票办理存取款;

存折户:凭存折和存取款凭条办理存取款;

3.存款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4.单位活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存取的方式:存取现金、转账存取(1)支票户存取现金的核算 A 存入现金:

借:库存现金(+)

××

贷:××存款——××单位存款户(+)×× B 支取现金:

借:××存款——××单位存款户(-)

××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坚持:

收现业务“先收款,后记账”

付现业务“先记账,后付款”

转账业务“先记付款单位账,后记收款单位账”(3)对账

由于记账时间有先有后,以及发生技术性差错等原因,会导致银行同客户单位的存款账不一致,因此,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账务核对。5.单位定期存款的核算(1)存入定期存款

借:吸收存款—活期—××单位户(-)××

贷:吸收存款—定期—××单位户(+)×× 同时,在备查簿登记如下

收入:××重要凭证——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

××(2)支取定期存款,借:利息支出 ——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

××

贷: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

借:吸收存款—定期—××单位户(-)××

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单位户(+)

×× 同时,在备查簿登记如下

付出:××重要凭证——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

×× 6.存款利息的计算(1)计算利息的时间规定:

单位活期存款:

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

个人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对未到结息日办理销户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结清,利息算至销户前一天止。

单位/个人定期存款:按权责发生制要求,按期(一般为季)计算应付利息;待支取时,再冲减;也可采用“逐笔结息,利随本清”方式。

个人储蓄存款的核算

1、活期储蓄

2、定期储蓄(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

3、定活两便储蓄 个人储蓄存款的利息计算

 活期储蓄存款利息计算:除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利息税外,其余同与单位活期存款处理。 定期储蓄存款利息计算

1、整存整取利息计算

A、到期支取。按开户日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B、提前支取。按支取日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C、过期支取。过期支取时利息包两部分:一部分按原定利率计算的到期利息;另一部分按活期利率计算的过期利息

零存整取储蓄存款的利息计算

定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是逐月存入,余额逐月增加。其利息计算方法有月积数计息法和固定基数法。

 月积数法

利息=(第一个月存款余额+最后一个月存款余额)×存入次数/2 ×月利率

 固定基数法

每元固定利息基数=1(元)×(存入总次数+1)/2 ×月利率 存本取息储蓄存款利息计算

 应先按规定利率计算出应付利息总数,然后根据支取利息次数,计算出平均每次支取利息金额。计算公式为:

 每次支取利息数=本金×存期×利率/ 取息次数

储户如提前支本金时,应按实际存期及规定的提前支取利率,计算应付利息,并扣除已支付的利息。整存零取储蓄存款利息计算

 到期应付利息=(全部本金+每次支取本金数)/2 ×支取本金次数×每次支取间隔期×利率 定、活两便的储蓄利息计算

 定活两便储蓄具有定期或活期储蓄的双重性质。存期三个月以内的按活期计算,三个月以上的,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的六折计算。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60%

贷款业务的概述

贷款的意义及种类

贷 款:是银行运用资金的主要途径,也是银行取得利息收入形成盈利的重要渠道,是银行主要的资产业务之一。

2.贷款的分类

(1)按贷款期限长短,可分为,短期贷款: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1年以上5年以内(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5年以上的贷款(2)按贷款发放的基础不同,可分为

信用贷款

保证贷款(由第三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贷款

抵押贷款:以财产为抵押物,不转移使用权;

质押贷款:一般限动产或权利,转移使用权;按揭

(3)按银行承担责任的不同,可分为

自营贷款:自主运用资金发放的贷款;(自己承担全部风险)委托贷款: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协助收回;(银行不代垫资金,只收手续费)

特定贷款:国家批准并对贷款损失后果采取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银行发放的贷款。(如救灾贷款)

短期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短期贷款的发放 会计分录:反映货币创造功能!借:短期贷款——甲企业

贷:活期存款——甲企业

(二)短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1、定期计息:每季末月20日结息: 例:6月1日贷款500000元,三个月,利率9‰,6月20日结息=? 借:活期存款——甲企业3000

贷: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3000 如帐户不足扣收,则借记”应收利息”科目.2、逐笔计息:对非开户单位发放贷款采用的计息方法,即一笔贷款自发放日起息,直至到期还款时一次结息的方法。如上例,到期利息=?

(三)短期贷款的收回

 短期贷款收回时,定期结息的要计算自最后结息日次日起至还款前一日止的利息;逐笔结息的,要计算自贷款发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收回贷款本息的分录为:  接前例:9月1日利息=?

借:——活期存款——甲企业510800

贷:——短期贷款——甲企业500000

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10800

中长期贷款业务的核算

 中长期贷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

(一)中长期贷款的发放

 使用凭证同短期贷款,会计分录:

借:——中长期贷款(本金)——甲企业

借或贷: ——中长期贷款(利息调整)

贷:——活期存款——甲企业

其中“利息调整”是指贷款本金之外发生的费用,据新准则予以资本化,以后期按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和按合同利率确认应收利息时根据二者差额进行调整。(原计入损益) 其中X X科目是指借款人未在本行开户,视具体转账结算方式而定。 见P84中间分录:增加借或贷:—中长期贷款(利息调整)

(二)中长期贷款的计息

实际利率是使未来现金流量(利息收入)的现值与初始实际放款金额相等的折现率

实际利率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发生贷款费用,使合同贷款本金与实际放款金额不等。或折价放款。需要重新计算实际利率。

新准则: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按合同利率确认应收利息;二者差额进行利息调整。贷款如果没有发生贷款费用,则实际利率等于合同利率

(二)中长期贷款的计息

现假定:无交易费用,实际利率=合同利率

1.每期结息即收:按期(每年、每季、每月)计收利息: 计息时:借:应收利息——中长期贷款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中长期贷款利息收入 收息时:借:——活期存款——甲企业

贷:应收利息——中长期贷款应收利息 2.复利计息,到期还本付息:据合同约定日计息: 借:应收利息——中长期贷款应收利息(挂账虚收)

贷:利息收入——中长期贷款利息收入

2008年8月1日贷出100000元,三年期,利率6.4%,每年9月20日结息,复利计息,挂账虚收,到期还款付息

应收利息08.8.1-06.9.20:

100000×51 × 6.4%÷360=A 08.9.21-09.9.20:

(100000+A)× 6.4%=B 09.9.21-10.9.20:

(100000+A +B)× 6.4%=C 11年8月1日,还款时,计算利息: 期间为:10.9.21-11.8.1:

(100000+A +B+C)×314 × 6.4% ÷360 =D

(三)中长期贷款的收回

 到期收回本利:凭借款单位填交还款凭证转帐: 借:——活期存款——甲企业100000+A+B+C+D

贷:——中长期贷款——甲企业100000

应收利息——中长期贷款应收利息A+B+C

利息收入——中长期贷款利息收入(自最后结息日次日起至还款前一日止的利息)D 摊余成本=100000+A+B+C 按揭贷款业务的核算

按揭即是个人购买住宅(或土地、或汽车)等不动产时因需分期付款而与房地产商或汽车销售商签订财产预售契约并将该契约项下财产和全部权证抵押给银行以获得的贷款。

(一)按揭的合同关系

按揭业务的核算

(一)提供按揭的核算:按贷款全额:

借:——按揭——购房人(甲方)

贷:——活期存款——销售商(丙方)

(二)购房人

(甲

方)

:

款借:现金

: 贷:购房储蓄存款——购房人(甲方)

(三)定期转帐划款:每月还款日:

借:——购房储蓄存款——购房人(甲方)

贷:——按揭——购房人(甲方)

利息收入——按揭利息收入

(四)权证移交:表外登记。

例,A银行为安姐提供了30万元20年的房贷,当时房贷利率为6.84%时,其房贷月供额为多少? 先换算利率为月利率: 6.84%÷12=5.7‰

5.7‰ ×(1+ 5.7‰)240 月供额=300000×

(1+ 5.7‰)240 -1 =2297.17(元)

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

1.贴 现:~指客户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提前融通资金的行为。贴现的本质属于贷款,且是一种保证贷款,保证人为贴现申请人。

2.贴现与贷款的区别:

(1)融资的基础不同;(2)信用关系的当事人不同;(3)利息收取方法不同;(4)确定期限不同。3.会计处理:

A 发放,借:贴现——××单位户(+)

××

贷:吸收存款—活期—××户(+)××

利息收入(+)

×× B 收回,借:吸收存款—活期—××单位户(-)××

贷:贴现——××单位户(-)

×× C 贴现到期未收回,从贴现申请人账户扣款,借:短期贷款——贴现申请人贷款户

××

贷:贴现——××单位户

××

借:吸收存款—活期—贴现申请人户

××

贷:短期贷款——贴现申请人贷款户

××

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是银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补偿贷款呆账损失的准备金。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专项准备是根据中央银行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后,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的结果及时、足额计提的准备;特种准备是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必须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足额提取。损失准备提取不足的,不得进行税后利润分配。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不仅包括商业银行的各种贷款资产,还包括商业银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具体有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等。

商业银行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贷款损失时,冲减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对核销后的呆账贷款,商业银行继续保留追索的权利;对已冲销的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其核销的贷款损失准备予以转回。

1.提取贷款损失准备

例:工商银行朝阳支行2007年12月31日各项贷款余额为:正常100 000万元,关注50 000万元,次级10 000万元,可疑5 000万元,损失1 000万元。按银行内部规定,分类计提比例分别为2%、25%、50%和100%,年初贷款损失准备的余额为4 500万元。计算如下:

(1)贷款损失准备应有余额=50 000×2%+10 000×25%+5 000×50%+1 000×100%=7 000万元(2)本年末应提贷款损失准备=7 000-4 500=2 50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000 000

贷: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

000 000 2.贷款损失核销

贷款损失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报批手续后,才能予以核销。呆账贷款核销的条件包括:

(1)借款人或担保人已经依法宣告破产,经法定清偿后仍然未能归还的贷款;

(2)借款人死亡,或依《民法通则》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未获保险补偿,确实不能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经保险赔款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4)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例:工商银行朝阳支行2008年2月15日因长青公司破产,经追偿后,仍有50万元逾期贷款无法追回,经上级批准予以核销。

借: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

50万元

贷:贷款——逾期贷款——长青公司

6.会计核算复习题业务 篇六

工作基本条件

一、资源配置

1、硬件资源

购置系统服务器一台

2、软件资源

购置财务软件、ERP软件各一套

3、人员配置

会计人员:总帐、费用会计1人,成本会计1人,材料会计1人,销售、税务会计1人,出纳1人。

业务人员:采购内勤1人,销售内勤1人,计划、统计根据公司生产制造部门设置情况配置,库管员根据库房设置情况配置

二、工作流程

因我公司现生产模式为生产销售模式,故宜采取生产订单驱动方式。

1、生产流程:根据《生产计划》下达每班的《生产任务单》,结合《产品物料清单》(BOM)按定额生成《发料通知单》,再根据《发料通知单》下推生成《材料出库单》办理主料出库,辅料直接填写《材料出库单》出库,出库单必须写明领料日期、物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成本对象(消耗性辅料写明用途,消耗材料用途分为管理消耗:指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领用材料,生产消耗:指各生产制造部门管理消耗领用材料,产品生产:指用于产品生产的各种辅助材料,共3类)、领用部门、领用人等。

2、采购流程:根据《生产计划》制订《采购计划》,根据《采购计划》在实施采购时下达《采购订单》(必须有采购价格),采购物资到达时,由采购员(或

采购内勤)根据《采购订单》下推生成《入库通知单》(需检验验收的先生成《入库检验通知单》,验收合格后再生成《入库通知单》),库房根据《入库通知》单生成《材料入库单》,清点实物,据实办理入库手续。

3、销售流程:根据《销售合同》下达《销售订单》(必须有销售价格),再根据《销售订单》下推生成《发货通知单》(发货前须检验的先生成《出库检验通知单》,检验合格后再生成《发货通知单》),库房根据《发货通知单》生成《产品出库单》,清点实物,据实办理出库手续。

三、工作要求:

1、业务流程中的所有合同或订单、计划、各类通知单、出入库单都必须要实时处理(与实际情况一致),各部门主管负责审核物资种类和数量等基本信息,会计人员审核价格,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修改,确保业务单据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2、会计核算不仅仅是计量,还必须计价。会计必须在获取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业务处理信息后,才能开展相应的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控制工作。故所有的材料入库和产品出库必须带价格信息,所有业务都必须及时处理。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产品生产工艺特点及规模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使公司内每一名员工都能落实到相应的部门中,每月更新《公司员工名册》(《公司员工名册》中必须提供部门、姓名、性别、职务/工种(岗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以便财务会计核算能开展,且更细更准确。

4、各生产制造部门《生产计划》、《生产统计报表》(《生产统计报表》必须包括本月期初结存数,本月投料数,本月报废数、本月完工数、本月期末结存数)必须在每月生产截止日后3天内报成本会计,各库房收发存报表必须在每月业务截止日后3天内报材料会计(产成品库报表报销售会计),5、建立物资每月定期的盘点制度(包括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辅助材料、五金工具、设备、模具、生产现场的在制品等),发现问题及时与财务部门各主管会计取得联系,及时处理,确保帐实一致。

6、所有涉及到帐务处理的,均以财务部门意见为准,必须按财务部门要求办理。

7、各生产制造部门装独立水、电表,以计算产品成本中的能源消耗实际成本。

8、工资核算按公司组织机构中的部门分类,表中应有部门、姓名、性别、职务/工种(岗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绩效考核和考勤考核栏更改到应发工资栏前,以符合会计核算要求,也避免多交或少交个人所得税。

9、会计人员按岗位配置,按岗位工作内容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不再按以前的代帐模式进行人员配置和处理工作

以上条件中,人员配置相当重要,再好的设想,一定要人去执行,一个环节跟不上,各个环节都要出问题,最后的会计核算工作也就更无法得到保证。

财务部:张中国

7.代销业务的增值税会计核算 篇七

关键词:代销业务,增值税,会计核算

代销业务涉及到委托方和受托方两个会计主体, 代销业务有两种结算方式, 即视同买断和支取手续费。按2009年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他人销售货物均属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应纳增值税。也就是说代销业务中委托方和受托方同为增值税纳税人。本文结合新会计准则及增值税的最新规定, 谈谈两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增值税财税处理。

1 视同买断代销方式的核算

视同买断代销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事先签订协议, 委托方按合同协议价收取代销的货款, 而受托方对外销售代销货物的价格可自主决定, 实际售价与合同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此种结算方式在发出代销货物环节类似于委托方销售货物、受托方购进货物, 但代销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不一定转移, 因此与一般的销售货物行为有别。

1.1 委托方的财税处理

新会计准则要求对于特殊销售业务, 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判断何时确认收入。实际代销活动中视同买断方式下, 委托方应根据双方签订协议的具体条款, 来判断收入的确认时间, 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与收入确认的时间一致。

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 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 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 均与委托方无关, 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 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 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时, 委托方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也就是说, 在这种情况下, 委托方一般在发出委托代销商品时就可确认收入。发出商品时, 委托方按发出商品数量乘以协议价的金额, 借记“应收账款”科目,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科目。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 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 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 那么, 委托方在发出代销商品时通常不确认收入, 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 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增值税纳税义务, 并向受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按按代销清单上的数量乘以协议价的金额, 借记“应收账款”科目,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科目。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1.2 受托方的财税处理

视同买断代销方式下, 若发出商品时代销商品的相关风险也发生了转移, 则受托方在收到代销商品时视同购进。受托方从委托方处取得代销货物时, 若同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抵扣进项税额。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对外代销货物时, 按实收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取得的不含税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按不含税收入乘以税率计算出的金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科目。受托方实际应纳的增值税等于对外代销环节应纳的销项税额减去从委托方处取得代销货物时的进项税额。

代销商品发出时若未转移风险, 受托方收到代销商品时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当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 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 此时受托方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 应按实际收取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等科目。受托方对外销售后, 再向委托方提供代销清单, 并从委托方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2 支取手续费代销方式的会计核算

支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货物, 根据已代销货物的销售额乘以双方约定比例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其特点是受托方对外销售代销商品的价格由委托方决定, 一般情况受托方对外销售代销商品的价格等于与委托方结算的价格。受托方在此交易中不能获得代销商品的差价收入, 获得的利益是手续费收入。在征税方面, 委托方是增值税纳税人;受托方既是增值税纳税人, 又是营业税纳税人。

2.1 委托方的财税处理

支取手续费代销方式下, 委托方一般在收到受托方交来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发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 在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委托方可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对委托代销商品进行核算, 也可不单设此科目, 而将委托代销的商品并入“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委托方的会计核算可分为五个环节:

发出代销商品时, 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发生退回的, 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借记“库存商品”科目, 贷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当受托方将商品售出且提供代销清单时, 委托方应根据代销清单上的销售数量及代销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确认当期销售收入。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等科目。同时应结转已代销商品的销售成本,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委托方与受托方结算应支付的代销费用时, 借记“销售费用”科目, 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实际收到受托方交来的款项时,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2 受托方的财税处理

支取代销手续费结算方式下,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代他人销售货物应视同销售, 故受托方是增值税纳税人。受托方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即:应纳增值税=对外代销价格×税率-与委托方结算价格×税率

此种结算方式下, 若受托方在从委托方处取得代销商品的同时, 索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即可抵扣进项税额。由于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对外代销价格等于与委托方结算价格, 故虽然受托方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但应纳增值税为零。

此种结算方式下, 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 受托方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为营业税应税劳务———服务业中代理业的应税收入, 应按5%计算缴纳营业税。

受托方的会计核算可分为以下五个环节:

收到委托方发出的商品时, 按收到的发出商品数量乘以双方的结算价格, 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当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对外销售时, 从税收方面来看受托方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 从会计核算来看受托方无需确认收入, 因为此时的销货款的实际获取者是委托方, 对于受托方而言, 只是增加了对委托方的负债。受托方此时应根据实际对外代销的商品数量乘以对外销售价格,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委托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科目”。同时受托方应根据实际对外代销的商品数量乘以与委托方的结算价格, 注销已销售的商品代销商品款和受代销商品。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当受托方向委托方开出代销清单, 并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委托方”科目。

当受托方与委托方结算, 扣收代销手续费并清偿债务时, 按应偿还的全部负债金额借记“应付账款-委托方”科目, 按实际应收取的手续费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将全部负债扣下应收的手续费后的金额,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受托方应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乘以5%的营业税税率, 计提应纳的营业税, 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

因此代销业务在进行财税处理时, 先应根据委托方与受托方的结算方式来判断双方的纳税义务, 并做出相应的会计核算。视同买断方式下, 应视代销商品发出时是否转移了相关风险来确定委托方的收入确认时间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支取手续费方式下, 委托方与受托方的会计核算环节与方法各有不同。

参考文献

[1]高丽.谈委托代销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变化.财会月刊, 2010 (3) .

[2]李英.代销商品会计处理及纳税分析.财会通迅, 2010 (3) .

[3]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法 (I) .中国税务出版社, 2010.

8.会计核算复习题业务 篇八

2008年国家三部委启动了新一轮电信企业融合,形成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家全业务电信运营商。三家电信运营商能够同时向用户提供固定、移动、数据、终端的融合捆绑业务,使融合业务成为电信企业经营发展的主要产品业务。融合业务为电信企业带来了无限商机,同时也为用户带来了更好的业务体验。

大量融合业务的出现,给电信企业计费支撑、会计核算等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及公司内部经营分析需求,电信类融合业务需要按照融合前的产品类型进行分别进行核算和财务披露。笔者作为电信行业一名基层财务人员,长期参与单位电信捆绑业务的政策制定、系统支撑和具体的财务处理,现将本人对电信捆绑业务涉及的计费出账、财务处理一些粗浅理解与各位读者一起探讨。

一、电信产品包含的范围及主要融合产品类型

目前三大电信运营商向外界提供的产品主要包括固定通信、移动通信、网元出租、数据业务、终端销售、ICT等,其中固定通信又包括固定电话、小灵通、宽带,移动通信包括第二代移动通信(简称2G)、第三代移动通信(简称3G)等。电信融合业务就是将以上产品中的两种产品或两种以上进行打包销售给用户,提供多个电信产品服务。对用户层面只是缴纳的一份钱,而电信企业财务需按各个产品单独核算。

二、会计准则对融合业务的会计处理要求

融合业务在会计实践中往往称为捆绑销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捆绑销售定义比较模糊。由于我国上市企业中许多在美国等境外上市,我国上市公司往往同样要遵循国际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对捆绑销售有较为明确的处理意见: “it is necessary to apply the recognition criteria to the separately identifiable components of a single transaction in order to reflect the substance of the transaction….. Revenue shall be measured at the fair value of the consideration received or receivable. Fair value is the amount for which an asset could be exchanged, or a liability settled, between knowledgeable, willing parties in an arm’s length transaction. (为了反映交易的实质,将确认条件适用于单项交易中可单独区分开来的各个部分是必要的。…收入应当按其收到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来计量。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

由于公允价值的会计处理、计量较为繁杂,根据重要性原则,目前国内电信企业重要、主要的融合业务采用公允价值,例如预存话费送3G手机的合约计划。但对非主要业务,往往采用简单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如买3G手机送话费等,则是按照剩余价值法进行会计处理。

三、主要电信融合业务类型及计费出账、会计处理

(一)同一专业内各通信服务捆绑包

这里说的专业主要指2G移动专业、3G移动专业、固定通信专业(下同)。该融合如固话与宽带、移动语音与GPRS上网等。

凡是用户消费金额未超过业务包规定的包内消费限额,无论是否与用户约定业务包内任何一种业务的价格,计费系统均应当将向用户收取的业务包内费用按用户在包内实际消费各种业务标准资费收入的占比在各业务间进行分配,得出包内各种业务的财务出账收入。用户超过业务包规定消费限额产生的收入,计费系统按与用户约定的价格与用户实际消费数量的乘积作为财务出账收入。

(二)不同专业通信服务捆绑融合

两个专业捆绑融合实现资费优惠的收入确认和计量,如固网与移动网业务捆绑等,应按照各专业业务项目的公允价值/标准资费于各业务项目间进行分配,分别确认相关收入。

实现不同专业通信服务捆绑公允价值分割核算有两种方式。方式(1)固网、移动网计费营帐系统按照公允价值分摊结果分别出账,财务据此直接进行账务处理;方式(2)固网、移动网营帐系统按照与用户承诺的情况出账,出账后相关部门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结果通过专业间结算分配各专业的收入。

(三)通信服务与通信终端捆绑

该方式主要包括通信服务消费赠终端(或终端补贴),及购买通信终端进行话费补贴,目前国内电信企业主要预存话费送3G终端,买3G终端送通信话费。下面根据以上重要性分别进行讲解。

1.预存话费送3G终端

在3G业务发展初期,电信企业将该业务模式作为主要业务类型实施,带动用户规模快速上量。该业务按照重要性原则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法”是以与用户签订合约约定的总金额(包括用户入网时缴纳的保证金、预存款、购机款以及合约期内每期补缴的承诺金额等)减去用户保证金后的余额,乘以捆绑业务中各服务或终端单独销售价格占捆绑业务中各服务和终端单独销售价格合计数的比例,分别确认通信服务收入和终端销售收入。下面具体讲一下计费出账和会计核算:

(1)会计科目的设置 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下增设“手机补贴销售”明细科目。 在“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下增设“手机补贴销售”。上述两个新设科目仅限于核算本文适用范围内的合约计划按照合约约定取得的终端销售收入及结转的终端销售成本。其他业务模式下的手机销售收入及成本仍采用原科目。在“预收账款-用户预存服务费”项下增设明细科目“预收账款-用户预存服务费.公允价值法调整”。在“其他业务收入”项下增设明细科目“公允价值法调整”。“主营业务收入”项下增设 “3G公允价值法调整”。

(2)计费出账规则 目前计费系统依据3G业务“预存话费送手机”合约计划中与用户的约定设置通信服务和手机终端销售的收入确认规则。在本财务处理原则下,以全国、全省或本地网为单位(主要根据政策统一情况)根据缴费送3G终端合约计划的发展情况,以单个终端对应单个套餐的发展用户数、手机补贴金额、合约期限等为权数统一测算调整比例和分摊期限,各单位财务部据此在会计核算系统中直接进行处理,而暂不对目前的计费规则进行调整。

(3)具体处理要求 每月计费系统依据合约计划中与用户的约定将计费出账结果自动导入会计核算系统,财务部月终在上述计费数据的基础上,根据测定的调整比例和分摊期限在会计核算系统中按照“公允价值法”进行手工调整,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每月计费系统将3G业务“预存话费送手机”合约计划中与用户约定的通信服务和手机终端销售的收入计费结果自动导入会计核算系统,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款结算

贷:预收账款-用户预存服务费

其他业务收入-销售通信商品.通信终端.手机补贴销售

同时,一次性结转手机终端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销售通信商品.通信终端.手机补贴销售

贷:库存材料-通信终端

月终,财务人员根据会计账面反映的上述“其他业务收入-销售通信商品.通信终端.手机补贴销售”和“其他业务成本-销售通信商品.通信终端.手机补贴销售”科目本月发生数计算计费系统出账的终端补贴金额;该终端补贴金额乘以公司测定的调整比例即为“公允价值法”下的调整金额;根据该调整金额于当月账期在会计核算系统总账模块中手工录入调整凭证,会计处理为:

借:预收账款-用户预存服务费.公允价值法调整

贷:其他业务收入-销售通信商品.通信终端.公允价值法调整

在合约期内,计费系统按照合约期限分月结转预收账款,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并自动导入会计核算系统,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用户通信服务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3G基础语音业务/3G增值业务

借:预收账款-用户预存服务费

贷:应收账款-用户通信服务费

严格按照公允价值分别测算各专业(业务)应获得收入,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公允价值的专业结算。

2.现金流与营帐报表、计费出账严格一致原则

各专业的营帐报表营业款必须等于公司收取款项,计费出账收入应等于公司预收、后期预计收回的现金流之和。

3.用户买3G手机送话费

用户购买电信企业推介的3G手机,获得电信企业话费补贴。因该业务规模不大,电信企业往往按照剩余价值法简单处理。用户购买手机时,根据现金流直接计入手机销售收入,用户使用通信资源产生的通信费用,往往使用电信企业赠送的话费进行冲抵,该冲抵部分在计费出账中作为减项,调减电信企业通信服务收入。

电信企业融合捆绑业务不管采取公允价值还是剩余价值,电信企业计入的各项收入最大值为用户缴纳的现金流入。同时公允价值的调整不得影响财务与计费关于预存款的对账工作。

参考文献:

[1]吴雯漫,陈雅静.中国联通研究院.全业务背景下电信融合业务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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