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二元结构浅析(精选7篇)
1.城乡二元结构浅析 篇一
突破城乡二元结构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考与
建议 隋维钧
盟委提出,要加快推动城乡发展由二元分割向城乡统筹转变。这是盟委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改善民生、推动发展的大局出发,针对工农、城乡发展不协调和二元结构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战略决策。突泉县作为农业大县和革命老区,山原交错的自然形态,农牧融合的经济业态,封闭偏远的地理区位,几分几合的行政归属,都历史地注定突泉城乡二元的现实,统筹发展的艰难。突泉县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富民兴县的重要举措,正在探索实践经济欠发达地区促进城乡统筹的新型发展之路。
一、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富民安民的重大举措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格局,推动城乡从分离走向统一,不断增强城镇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镇的促进作用,形成城乡互动共进、融合发展的格局,加快缩小工农差距、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一,统筹城乡发展,是破解三农难题、优化城乡发展格局的客观要求。近年来,特别是经历国际金融危机的振荡之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但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农村发展慢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趋势尚未扭转,特别是突泉县的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才刚刚起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缺乏内在的有机联系,致使工业发展与城市建设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力不强,过多的劳动力滞留在农业,过多的人口滞留在农村。2009年,突泉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13元,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突破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思想束缚,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体制,整体推进城乡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把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农牧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形成城乡互补共促、共同发展的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和农村发展。
第二,统筹城乡发展,是提升县域经济实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和困难都与城乡经济社会结构不合理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远远低于城镇居民,直接影响到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政策的实施效果。这就要求,一方面要以工业化为主导,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推进具有劳动技能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具有经济实力的农村人口到城镇安居乐业,促进农村型消费向城市型消费转变;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不断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村购买力,搞活农村市场。只有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的繁荣,同时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消费水平,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才能保持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统筹城乡发展,是加速城镇化进程、实现科学化发展的迫切需要。城市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城乡关系、工农关系越来越密切,统筹城乡发展显得更加紧迫,也更有条件。特别是盟委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一项主要内容进行专项推进、专题部署,为我们下一步城乡统筹发展指明了方向。因此,必须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一个大战略,进一步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形成城市与农村相互促进、农业与工业联动、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格局,走出一条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发
展的新路子。
二、统筹城乡发展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近年来,突泉县经济社会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实质进展,但相比盟委的要求和农民的期望,还存在不小差距,比如:县域经济实力有限,地方财政收入不高,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投入不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都很低,一部分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活力不足;大产业、大项目匮乏,工业化的主导地位仍没稳固确立,带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拉力不足。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农业仍然是十分明显的弱势产业;农民收入水平低,增长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还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刚刚起步,无论是覆盖面还是保障水平,都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城乡面貌反差加大。综合来看,突泉县统筹城乡发展的难点是:城市发展速度缓慢,农村发展步履艰难,城乡发展不平衡体现的尤为明显。只有不断加快工业化步伐和城镇化进程,才能逐步缩小差距,最终实现和
谐发展。
三、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立足县情实际,站位全盟区域布局,突泉县必须以工业化为主导,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构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模式,形成城乡经济联动效应,促进城乡互动共
赢。
(一)服务全局,以科学的规划引领城乡统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前提。由于统筹城乡发展涉及经济和社会两大领域,要求规划必须是系统的、全方位的。应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的原则,以统筹城乡、以人为本的理念来指导制定县域经济与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搞好城乡布局和建设规划,着力形成中心城市、中心镇、中心村一体化规划体系。要强化规划的导向作用,并且在规划思想上坚持与时俱进,破除二元结构的旧观念,在完善城市规划的同时,把规划覆盖到广大农村,树立起城乡并重、城乡一体的新理念,解决城乡之间规划分割的问题。要实现城乡之间在物质形态上的统筹发展,主要看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建设,而这两方面建设都离不开规划。当然,鉴于城市与农村在人口密度、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方面明显不同,统筹城乡的规划与建设,并不是要求城乡建设的标准完全一致,而是要做到按照一体规划、统筹设计、同步建设的要求进行,在总体建设水平上不能差距过大。
(二)建设城镇,以核心的平台拉动城乡统筹。一是做强县城。首先要扩大县城规模。要按照中等城市的规模拉开县城框架,将县城周边乡镇有计划、有步骤地纳入县城范围,增强县城实力。其次要做强县城功能。要围绕增强县城的综合载体功能,着力抓好县城路、水、电、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县城服务发展、服务生活的功能,推动县城加快向宜居宜业方向转变。再次要科学经营城市。要搭建好城建投资运作平台,把县城有形、无形资产推向市场,有效筹措城市建设资金,鼓励和支持各种资本参与经营性城建项目建设。二是做大集镇。按地理位臵、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科学地对小城镇实施区划调整,实行以强带弱、合并增强,做大集镇。探索推行“强镇扩权”措施,当小城镇非农人口达到2万时,可启动让利、高配、授权等多项改革,打造“镇级小城市”。要建设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基层平台建设,并延伸到村和社区,形成以县劳动力市场为龙头,覆盖镇,辐射村和社区的布局合理、运行有序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加快公共职业介绍向镇、村延伸。加强对务工农民采取“订单式”、“定向型”培训,对种养专业户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做到培训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与用工单位相结合、与就业创业相结合,建立“培训--用工--就业”三位一体模式。
(三)转移人口,以合理的布局促进城乡统筹。人口有效转移是保障农民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是新阶段建立城乡关系的有效模式,也是构建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的直接途径。突泉县32万人口中25万在农村,应力争在十二五期间,规划实施“333制”人口格局,三分之一左右人口集中到突泉镇,三分之一左右人口外出务工,三分之一左右人口留守农村。这样城乡人口布局更加合理,留守农民依靠土地规模化经营,现实收益会大幅增加,外出农民依靠转为市民、务工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更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妥善保护。结合县情实际,应采取:强力推进三大主导产业,让部分农民得以从传统的耕作方式中解脱出来,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增收;努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由农业主导向工业主导的有序转变,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为转移农民提供广阔空间;巩固已经建立的劳务输出基地,发挥“突泉焊工”等品牌效应,有效地鼓舞和凝聚农村剩余劳动力。总之,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让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出来,引导农民走出过度依赖草原、依赖耕地的传统模式,使更多的草原和耕地从超负荷承载中得到休养生息,推进美丽与发展双赢。
(四)发展产业,以坚实的载体助推城乡统筹。工业化是产业集聚升级的主导力量,是城镇化的产业支撑,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根本动力。统筹城乡发展,必须依靠工业带动,依托产业推动。要加强县域经济与临近旗县乃至东北三省不同地区之间的产业分工协作关系,在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上,加快园区建设,使其成为产业聚集的优良平台和对外开放的主阵地,重点建设突泉经济园区、牤牛海重化工园区和“飞地”园区,以发展清洁能源、有色金属冶炼、煤化工和绿色食品基地为主导,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实力。通过产业布局和工业项目的合理规划,使城乡一体化成为城乡经济的支撑;通过协调城乡产业发展,使城乡之间在市场机制的引导下,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实现产业优势互补;通过规划引导投资方向,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逐步形成各具特色、重点突出的产业梯度格局,使产业的发展与城镇功能和生态环境和谐共生;通过各产业要素的集聚和转移,实现各层次产业协同发展,带动整个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重点招商,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和商贸流通等现代服务业在县城核心区集聚发展;通过谋划文化产业,挖掘红色、绿色文化潜力,提升突泉文化品味;通过推动农牧业产业化,促进农副产品加工转化,重点推进三大主导产业发展,做到成规模达效益,真正使其成为
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五)拓展领域,以服务的均等保障城乡统筹。公共服务包括维护社会秩序、扩大就业、保护弱势群体、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基础教育、保障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基本福利、维护公共安全、倡导现代精神文明等。在这些公共服务中,城乡差距仍然较大。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必须建立和提供城乡公平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包括:城乡就业保障服务,将农民的就业也纳入就业保障体系;按照与城市基本相当的标准,保护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按照基本相同的标准和协调一致的步骤实施城乡资源环境保护等。今后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应主要用于农村,加大对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抓好农村公共文化、体育配套设施和乡村文化站室建设,不间断地开展文化下乡活动,经常性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农民的业余生活,培养农民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的思想观念、生活习惯逐步向现代文明转变。要完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要整合卫生资源,构建以乡镇卫生院为核心的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机制。只有实现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才能从根本上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2.城乡二元结构浅析 篇二
一、中国城乡二元结构
在国内, “城乡二元结构”是郭书田和刘纯彬首先提出的。他们认为中国的社会结构是二元的, 一元是由城市居民组成的城市社会, 另一元是由广大农民组成的农村社会。城乡二元结构是以两种户籍制度为基础, 形成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福利制度和保障制度、二元教育制度和二元的公共事业制度等一系列不平等的社会制度体系, 使得城市和农村一直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体系和不同的社会环境中。日益形成了一个高度僵化、严格分离的社会经济结构。
二、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成因及其影响
1、重工业优先发展是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历史原因。建国以来, 以重工业核心的工业化战略的推动下, 工业在城市获得了迅猛发展, 而农业发展却严重受阻。而政府利用计划经济体制的力量以财政、金融、价格等种种方式加快城市工业的发展, 加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
2、城乡户籍分开管理的制度体系是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主要原因。国家于195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的户籍, 并严格限制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在政策与法律上标志城乡分离体制最终形成。
3、在技术上的差异是形成恶性二元结构的重要原因。由于农业生产的技术改造得不到有力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农业生产方式还是极其落后的传统生产方式。国家通过牺牲农业, 来换的工业体系。由于城市没有向农村输出相对先进的技术, 而且即使城市输出技术, 农村也不具有这样的技术装备。
三、二元结构带来的突出问题及造成不平等的后果
(一) 突出问题
1、农业发展问题。
在加入WTO后,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持续, 我国农业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度无法面对着农产品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挑战。“现在农业生产结构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新阶段城乡居民对农业产品多样化、优质化、专业化的消费要求”。
2、二元土地管理制度。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前, 农民招工、搬迁和谋生的自由度还比较大。但50年代末的“大跃进”导致60年代初近2000万人口重回到农村, 从此, 农村的非农化和城镇化基本停滞。拥有城市户口相当于拥有一种特权, 城市人口对农村人口迁入的抵制, 反对农业人口分享公共资源, 是政府改革户籍制度的压力。
3、二元行政管理制度。
城市基层政府是居民委员会, 工资由国家财政支付, 而在农村则实行村民委员会, 工资由当地的集体产权收益来提供。前者的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 在社会地位等许多方面远高于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二) 不平等的后果
1、社会政治地位不平等。
农村居民除非考上大学, 否则将世代务农, 而市民子女则永远是市民, 农民几乎不可能转变为市民, 这实质是一种身份歧视, 违背了人生来是平等的基本原则。
2、居民收入不平等。
据统计, 2003年城乡收入差距为3.23:l, 这是收入绝对数上的差距;再从收入增长速度来看, 从2000年以来, 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幅为5.8%, 城市为9.9%。城市已经不再满足于生存性消费, 而是追求发展与享受的高层次消费。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秩序。
3、社会事业不平等。从社会保障来
没有医疗保险, 生病只能自己掏腰包;没有养老保险, 年老只能靠子女赡养。
从社会公共设施建设来看, 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 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体系;相反, 国家对农村社会公共设施投入严重不足, 使得农村居民无法享受城市居民可以享受的电力、自来水、交通、通讯等公共设施, 农村与城市形成强烈反差。
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方法
城市的优势:1、政府多年来的财政投入;2、法律、经济、政策等多年来的倾向;3、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农民利益而换来的;4、在过去, 城市居民可以分房或买房, 有了房产证即可去银行贷款, 进行融资, 然而便可以投资做生意。所以, 城市的这些优势是农村所缺乏的, 该是时候将这些优势投放到农村了。对农民的第一次放宽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二次是对农民宅基地或承包田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权的放宽, 这将是农村发展的高潮时期。也是目前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要素之一。对宅基地或承包田放开后, 农民也可以融资, 也可以有资金做生意。从整体上来说, 我国想要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实现城乡一体化, 先不要谈人权, 也不要谈法治管理, 而是首先做到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办事, 中国在各个方面的发展就都有希望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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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破除二元结构 统筹城乡发展 篇三
抓住机制建设
农村发展的关键在改革,最根本的措施在于推动制度创新建设,转变落后的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在统筹规划、强农惠农、民主管理等各个方面有新举措,以适应“三农”健康快速发展的新要求。
1、建立统筹规划机制。福山区重点从空间布局、产业发展两个方面,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和建设,做到“规划共绘、基础共建、资源共享”。在推进城乡空间布局规划上,逐步实现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形成分工明确、梯次有序、开放互通的城乡空间架构体系。在推进城乡产业发展规划上,积极推动镇级项目区与全区主导产业相对接,抓好项目引进建设和产业链条延伸,实现产业发展的互融互补。2008年,镇街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7亿元,五年来年均增长30%以上,增幅高出全区平均10个百分点,镇域经济呈现出快速突破发展的良好态势。
2、推行强农惠农机制。近几年来,福山区委依靠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成果,通过“转移支付”、“以奖代补”等形式,大幅度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五年来,全区累计投入6亿多元,共启动实施“三农实事工程”40多项。在税收、宣传、贷款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迅速培育壮大了三大农业主导产业。围绕培养新型农民,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主渠道作用,每个镇街以区片为单位拿出1—2个专业村,精心培植农业新技术、新技能,有效地加快了农民增收步伐,2008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00元。为夯实农村改革发展的组织基础,各级不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解决农村干部后顾之忧和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2007年以来,区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来发放农村干部工资补贴,同时新建农村基层组织办公场所33处。
3、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立足促进农村基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福山区以村委会选举为有利契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有效地推进了基层农村民主建设进程。全区全面开展了“和谐班子建设”、“争创先锋党支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等主题活动,探索推行了以“普通群众——小组长——大组长——两委干部”四级村政事务管理网络、群众办事推荐书、村情信息档案为主体的“一网一书一档”管理模式,提升了村级事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达到农村干部规范从政、党员带头服务、群众自管自治的目标,形成农村两委和谐、组织和党员和谐、党员和群众和谐的良好局面。
破解难点
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是加快农村改革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础。工作中围绕农村经济繁荣发展,福山区主要在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农业结构、发展二三产业上下工夫、做文章。
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网络化是城乡一体化的纽带,城乡一体化最终能否实现,就要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能否实现一体化。近几年来,福山区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倾斜力度,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全面加强水、电、路以及文化教育设施设备等公益事业建设。目前,全区已完成村村通自来水、通油路、通客车“三通”基础设施工程,建立起村级组织办公场所、远程教育站点、文娱活动中心、道德促进会等。
2、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规模集中、产业调优”的思路,加快推进由传统的种植业结构向大农业结构转变。林果、蔬菜、畜牧已成为福山区名副其实的农业主导产业。其中,大樱桃特色优势产业实现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种植面积突破10万亩,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3.3亿元,仅此一项使农民人均增收1640元,被授予“中国优质大樱桃基地重点区”称号。在此基础上,福山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发展以大樱桃采摘、农家乐和水库观光为主体的休闲旅游业,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综合产出效益。
3、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近年来,福山区把发展镇域经济放在新农村建设的突出带动位置,引导各镇街抓住城区扩张和主导产业膨胀的有利机遇,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着力培育各具特色的镇域经济,提升小城镇建设档次,使之成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带动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各镇街按照区委关于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工业经济拉动、城市建设促动、第三产业带动等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模式,都取得了较好成效。
突出关键
三农问题核心在于农民,城乡一体的标志在于国民待遇一体化。近几年来,福山区委、区政府立足于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建立了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每年筛选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实施“10件为民服务实事工程”。特别是在烟台市提前全面实施了教育、医疗、养老三个方面惠民政策,有效地解决了“上学难、看病贵、养老愁”的问题,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
1、在教育事业方面。实行农村适龄青年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贴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对进入职业和技工学校学习的福山籍农村学生,每人每年补助500元。五年来,以职业教育为重点,转移农村劳动力2万人次,使全区农民工资收入比重达到50%。同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和“二三免”计划。自2007年以来,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和课本费,每年为群众减少支出700多万元。为了加快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福山区不断整合教育资源,科学调整布局,形成了“中学办在城区、小学办在镇街”的教育格局。
2、在医疗事业方面。2006年以来,福山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开始人均补助26元增加到2008年人均补助76元,参合率达到99.7%,每年为农民报销医疗费用达1000万元。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深入实施,全区进一步加大镇街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造力度,计划建成88处标准规范的村级卫生室,并由镇街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村级卫生室服务功能,建立以区医院为龙头、镇街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从二元分割到城乡一体化 篇四
从二元分割到城乡一体化
——三十年来我国城乡关系变迁的回顾与展望
刘学勇
(华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城乡关系调整是我国体制改革的重要领域。近期,《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到2020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机制基本建立”。这是我国城乡关系调整在突破传统社会主义体制后的再次起航,需要人们立足于新的社会经济背景,战略性地思考城乡关系从何处出发要走向何方。而城乡关系变迁是我国1978年改革以来社会转型中的重要社会过程,研究城乡关系的特征、运作逻辑和转型过程也是非常重要的学术议题。站在转型社会学和发展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一转型过程的研究可以成为“当代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发展的新的灵感来源和动力源泉”(孙立平,2002)。因此,无论从当下的改革需要,还是从社会学的发展来看,回顾、总结我国三十年来城乡关系的发展过程及相关研究和改革逻辑的演进过程,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二元分割与农村中的“三农问题”
改革初期,人们对城乡关系的关注及国家对城乡关系格局发展远景的种种设想,其逻辑起点是一种不言自明的事实,即中国自1949年以来逐步成型的二元分割的城乡社会格局——以社队制为载体的总体性农村社会和以单位制为载体的总体性城市社会彼此分立。建国初期,中国面临十分有限的就业机会与规模庞大的城乡劳动力之间的矛盾,城市失业问题与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并存,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资本密集型工业化道路无法解决日益增长的城乡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为了缓解城市失业问题并阻止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我国逐步构建了城市与 作者简介:刘学勇,男,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
乡村的体制性边界。有学者指出,“为了使新兴的工业城市一开始就具有与西方不相上下的现代气质,我们也不得不依靠行政之手建立户籍、粮食供应之类的制度,强行构筑城乡分割的高墙,以防止农村人口大规模地涌入,分享城市居民的利益,降低城市生活的现代化水平”(吴怀连,1991)。我国城乡差别由此呈现出体制化特征,它们分别采用不同方式组织社会生活,并以不同逻辑整合到国家政治与经济生活之中。不过,处于分割状态的农村与城市都采取了集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于一体的管理体制,国家控制了劳动力、资源和资本等社会生活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过程。当1978年中国开始农村改革时,决策者和研究者很自然地将“城乡二元分割”作为思考城乡关系发展的逻辑起点,试图在严格控制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中心城市和不废除城乡二元体制的前提下,通过小城镇建设和乡村工业化在农村地区构造一个平行于城市的现代社会。
小城镇是介入农村和城市的之间特殊的社会实体,从改革一开始就被纳入到国家发展战略,作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基本出路。费孝通指出,“中央领导早就看到了小城镇问题的意义,要把小城镇建设成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小城镇建设是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人口出路的一个大问题”(费孝通,1983/1999:198)。1980年10月,我国确定了“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化战略,这为严控城市人口机械增长和农村城镇化提供了合理论据。在具体政策上,国家采取堵疏结合的方针。一方面,国家严格控制“农转非”以防止城市人口剧增。1979年6月国务
院批准了公安部、粮食部《关于严格控制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意见的报告》,要求15
学术论坛专题
各地继续从严控制“农转非”。直到1990年代中期,国家对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和“农转非”的态度仍然是强调“控制”和“严格控制”。另一方面,国家允许农民有条件地迁入城镇,并努力重建小城镇在连接城市与农村上的功能。1984年中央1号文件宣布农民可以自带口粮迁入集镇落户,同期有关商品流通等方面的改革又逐步恢复了小城镇作为农副产品集散地的重要地位。但是,恢复小城镇的流通职能只是小城镇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费孝通指出,“我曾经产生过一种错觉,以为是农副业商品生产的发展促进小城镇的复苏。后来经过实地调查,才发现,吴江小城镇兴盛的直接和主要原因是社队工业的迅速发展,而不能说是多种经营、商品流动的结果”(费孝通,1983/1999:211)。就是说,农民在1978年农村改革后兴办的各种工业企业有力地推动了小城镇的繁荣。小城镇往往是乡镇工业最集中的地方,乡镇工业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资金,并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这样,很多农村地区的农、副、工三业在乡镇工业兴起后开始齐头并进,小城镇真正成为了农村地区商品流通中心、农副产品加工或手工业活动中心、文化与政治活动中心。
然而,乡村工业化一开始并未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料到最大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邓小平,1998:238)。但是,这种工业化道路后来被证明具有重要意义。“从具体历史发展来看,并不是理论上推论出来的结果,而是农民群众在自己实际生活中的创造,经过了多年实践的检验,‘实行几亿农民离土不离乡,积极发展乡镇企业’,终于被肯定为从我国国情出发的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方针”(费孝通,1984/1999:350)。在经过多年的发展后,我国最终显示出数种不同风格的农村工业化模式。一是以集体经济为主的工业化道路,最为典型的是苏南模式。“苏南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与人民公社传统和社队企业的早期成就脱不开关系。正因为社会主义集体的传统和成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才16
会遇到本地农民的普遍抵制,‘公社制度这班车’才得以接着往前开,并一直开进了市场”(潘维,2003:243)。二是以基层政权为中介、以外资为推动力的工业化道路,最为典型的是珠三角模式。珠三角的农村工业在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前,已随着港资流入而兴旺起来,两田制和延续的集体权力使农村工业可以毫不费力地以低价获得土地(王琢,1994)。而且,珠三角地区的中外合资企业一开始就采取了资本主义工厂的组织模式,农村基层政权对香港企业家来说是可靠的生意伙伴,他们通过农村集体可以获得低价土地、有组织的劳动力、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及进出口许可证,甚至可以逃税或诈取出口退税。三是以家庭工业为主的工业化道路,最为典型的是温州模式。在基层政权的庇护下,极具商业传统的温州人依赖家庭内的资本积累或“地下金融市场”,成功创建了具有惊人灵活性的家庭工业(王小强、白南生,1985:69-93)。在这些乡村工业道路中,农村通过集体力量打破了它与城市之间长期以来被固定化了的产业分工和职业身份,部分实现了与城市的市场化连接。
毫无疑问,早期研究者的战略性思考和国家的改革逻辑是非常成功的。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释放出的农民主体性、财税体制改革后“公司化了的地方政府”的创新精神①与改革初期巨大的市场短缺结合在一 ①“公司化了的地方政府”也被翻译为“地方政府公司化”或“地方法团主义”。戴慕珍提出“地方政府公司化”这个概念,用来分析中国1978年至1988年来农村经济发展的成功。戴慕珍的分析把财政改革作为改革的基础,极富洞察力地在经济动态演进中融合了制度分析的成分,即由地方政府对经济事务和所有权进行组织安排与控制把关,从地方福利角度进行再分配,因此是中央放开了指令体系促进了强有力的地方官员群体及公有制企业或集体企业与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共同存在。这一分析路径与市场转型理论大为不同,后者更强调市场力量而不是地方官员群体的创业精神,把指令体系向市场体系过渡看做是改革的基础。在本文中,笔者仅视地方政府公司化为农村地区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相关讨论可以参考戴慕珍的“中国地方政府公司化的制度化基础”(载于甘阳、崔之元编,《中国改革的政府经济学》,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林南的“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中国社会地方发团主义之实际运行”(《国外社会学》第5-6期),边燕杰主编的《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三联书店200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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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主导了中国改革开放早期的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运动。农村集体企业产值在1978至1990年期间年增长26.7%,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133.75元增至629.79元,1994年的乡镇企业产值按照1990年的价格计算为4.3万亿元,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形成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大格局。②到1993年底,乡镇企业共吸收了1.2亿多农村劳动力,占当时中国农村劳动力总量的25%。③改革开放的前五年,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明显缩小,中国城乡人均收入之比从1978年的2.4:1缩小到1983年的1.7:1(朱庆芳,2002)。如此巨大的成功激发人们去寻找乡村工业化的动因和机制,人们发现:苏南的活力有赖于社队工业和农工相辅的乡村社会传统、农民的创造性和周边大城市的辐射作用;温州的繁荣有赖于小商业传统、社区内的关系网络和地方政府对私营经济的庇护,珠三角的起飞有赖于外来资本和地方政府在组织地方经济上的协同行动。而海外学者更关注经济从再分配向市场的转型和地方政权在财税体制改革后的创业精神,以及转型过程中乡村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动。它也促使人们长期关注乡村社会中经济组织方式变迁与乡村文化及传统社会结构的互动,研究者观察到乡村结构和文化传统在工业化过程中适应并改造经济运作方式,从而产生了单位化现象(毛丹,2000),或者造就了一种非农非城的“超级村庄”(折晓叶、陈婴婴,2000),也有研究者观察到农民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重组了他们的生计活动,并重新调整外在的和内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之间的关系(庄孔韶,2000)。这些研究提醒人们注意农村社会变迁中的文化和社会结构维度,暗含了乡村结构、传统文化能否与经济现代化同步的城市化命题。
二、城乡社会冲融与城市中的“新三农问题”
乡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是城乡关系调整的重要方式,但发展条件有限的广大农村不能依靠本土资源走上工业化道路,这些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只能以“离土又离乡”的方式,跨地区流入城市地区、珠三角等对外开放的 ②数据来自《中国乡镇企业年鉴》(1996)。③数据来自《中国乡镇企业年鉴》(1992-2002)。
前沿地区和长三角等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尤其在1990年代,我国体制改革的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对外开放的区域从经济特区、沿海城市逐步扩大至绝大多数地区,在市场转型和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不断扩张的城市经济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带来了新的就业空间,中央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全面推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废除粮食供应制度)又为进城农民提供了生活机遇。恰在此时,农村社会经济形势对劳动力产生了一种析出效应。1994年,在“产权明晰化”的诉求下,农业部发布的《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要求乡镇企业“转制”,地方政府于1997年中共十五大后在国企改革背景下大力推进转制,其后果之一是削弱了小城镇与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④而整个九十年代国家对农村的过度索取又严重降低了农村经济的自主发展能力,农民除了“日常形式的抵抗”或“依法抗争”之外,更为个体化的抗争方式便是进城务工。于是,在农村劳动力长期严重过剩的背景下,人口迁移的推拉机制促成了1992年中国突然出现的4000万农民工的民工潮,并且民工潮在香港回归后伴随着港澳台制造业向珠三角、长三角大规模转移而变得更为波澜壮阔。如今,农民工已成为城市社会中的重要社会阶层。2008年2月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村住户户籍劳动力中离开本乡镇外出务工人员1.3亿,外出从业劳动力中近半数去省外从 ④有关乡镇企业转制政策在学术界长期存在着很大争议。部分支持转制的学者认为乡镇企业模糊的产权造成乡镇企业严重亏损和过度负债,企业管理层在产权模糊的情况下缺乏创造利润的动力,甚至贪污浪费、假公济私或侵吞集体财产,乡镇企业支配集体产权加重了乡镇企业的负担,不利于企业稳定发展,由此这些学者主张乡镇企业“产权明晰化”。部分学者强调政府自上而下推行乡镇企业转制政策的客观原因,大环境销蚀了乡镇企业赖以生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基层政权组织,私营企业兴起后逐渐形成了与集体企业竞争的能力,亚洲金融危机压迫中国的出口给私有化支持者提供了接口,国有大企业大规模倒闭给部分乡镇企业较为沉重的打击,因此必须转制以再造乡镇企业。而有学者认为乡镇企业转制是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政府比企业家和农民更积极地推动转制,支持改制的学者们普遍对乡镇企业缺乏科学、政治的判断,推动改制的直接原因是“产权明晰化”这一意识形态以及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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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⑤这些农民工直接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被整合进城市社会分工体系,乃至被整合进全球化的产业链条。
城市的扩张不仅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还直接吞噬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在1990年代的开发区热和2001年后的房地产开发热中,官员的政绩冲动和产业资本扩张对土地需求的膨胀一拍即合,导演了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圈地运动,促成了临近中心城市的农村地区的快速城市化运动。在由农村变成城市功能区的过程中,一种征地方式是政府征用村落中包括宅基地在内的所有农地,在彻底涤荡村落社会的一切痕迹之后建立现代城市社区。浦东大开发就采取了这种征地方式,地方政府拆除低矮的农民住宅而代之以高楼大厦和标准化厂房,废除乡镇企业和小农经济而代之以现代社会的工商业活动,粉碎农村的权力结构和熟人关系而纳入城市体制。这种征地方式产生了一个规模庞大的失地农民群体,他们往往陷入到“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的困境。有官员在2005年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用土地转为非农用地,全国每年至少有300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现在累计的失地农民可能已达4000万―5000万,已成为很庞大的社会群体,其中完全失去土地、没有工作的农民至少在1000万人以上,占失地农民的20%”(人民日报专访,2005)。另一种征地方式是政府只征用部分农地,为农民保留宅基地和部分集体发展用地。珠三角大开发的征地就是如此,它产生了“城中村”问题。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共同在农地上建造起现代化的城市社区,失地农民则利用狭窄的自主性空间将村落改造成巨大的“城中村”。“城中村”的内部秩序非常混乱(马中柱,2000),它的物理结构也与城市形态格格不入(李培林,2005),但这些“都市村社共同体是已经走进城市生活的特殊‘村民’群体之利益与权益高度依附于其中的独特场 ⑤数据来自网易新闻:“统计显示我国共有1.3亿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
[Z]http://news.163.com/08/0222/00/459371GS0001124J.html笔者最后一次浏览此网页的时间是2008年12月4日16时。18
域,是‘村民’群体及其社区谋求发展与实现城市融合的重要倚赖”(蓝宇蕴,2003)。
从宏观层面来看,农民工、失地农民和城中村现象显示出城市内部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意味着城乡社会的某些片段和部分以某种方式融合在一起。两个社会都必须突破原有的体制来组织人们的社会生活,也意味着存在于农村内的“三农问题”被直接带入城市空间中,“三农问题”也是城市里的社会问题。这样,城市内部的社会过程必然对农民和农村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后果,比如城市经济发展过程导致了村落的终结,城市义务教育体制产生了城市流动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等等。然而,这种融合仅仅是经济层面的简单整合,它遵循着一种经济学逻辑,卷入市场中的农民和农地被化约为城市发展所必须的生产要素。“要劳动力、要农地而不要农民”的城市化方式高度扭曲了“在城农民”的生活空间,并引发了种种冲突。农民工不得不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候鸟式迁徙,或者依靠内部资源在体制边缘的薄弱处组织起来,形成诸如“浙江村”、“韩河村”这样的庞大聚居群落。这些聚落中的“村民们”依靠社会关系在城市空间内展开自己的经济行为,只能以某些分散的接口链接上城市社会(项飚,2000:510-512)。而在征地过程中连挨“四闷棍”⑥后的失地农民,既不能被整合进新体制,又无法退回到旧体制,也不再拥有社会生活与经济发展的自主空间(李友梅,2007,1999;刘学勇、李友梅,2005)。⑦“城中村”则像农村社会在城市里的一个个孤岛,这些农民依靠狭窄的自主空 ⑥指土地转换过程中的不公平,城市就业市场的残酷竞争,原有社会生活网络的改变,城市人在心理、文化和利益上的排斥(南方周末报道,2002)。⑦有关浦东大开发中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变迁的过程和机制,以及大开发中失地农民在融入城市社会过程中所遭遇到的种种困难及其背后的文化制度因素,可参见李友梅、刘学勇等研究者的相关论述。浦东大开发过程采取全面清除农村社区的方式,该地区农业剩余劳动力原本就业于较为发达的乡镇企业和集体经济,并依靠农地、自有住房和集体经济提供的就业机会来组织社会生活。在浦东实施大开发中,乡镇企业被迫关停或转移,农地被征用,村落被拆迁,农民丧失了原有的社会生活空间,同时却不能进入引进的跨国企业内就业,也难以获得足够的社会生活保障,只能在旧体制和新体制的夹缝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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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实现他们的利益,维系着由血缘、亲缘、地缘、宗族、民间信仰和乡规民约等深层次社会网络连接而成的村落社会。这三大群体的遭遇显示出城乡二元社会的排斥性仍旧保持着刚性稳定,“处于强势的社会核心组织边界封闭功能强大,而处于弱势的边缘群体则不具有整体向核心集团融入的能力。而且,这种状况并不会因经济发展而得到改善。恰恰相反,经济的发展只会为强势的核心组织提供更多的社会资料来加强其边界的排斥能力”(于建嵘,2008)。由此,1990年代以来农民工在劳资关系领域内展开的日常反抗和以法律为武器的权利斗争(李静君,2005),失地农民因征地补偿不足和生活困难而在经济交换领域内进行的集体抗争,以及最近数年来农民对“城中村改造”⑧的抵制,都具有双重的社会政治含义,必须同时放到农村社会与国家的矛盾关系、农村社会与市场的矛盾的制衡关系中才能理解。换句话说,这些抗争和抵制既是农民和农村社会对市场化过程的初步回应,也是他们对城乡二元体制的积极行动。
城市结构的变迁消解了人们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之前思考城乡关系格局的逻辑前提,两个总体性社会及其相互分立格局在市场转型和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冲击下已大为松动,城市的发展与农村地区的现代化也不可能在两个相互隔绝的社会空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各自的方式独立展开,全球化和中国的快速转型使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状态处于同一个发展空间。这首先要求人们在新的现实基础上重新界定“三农问题”的具体领域,并寻找思考城乡关系的新的逻辑起点。为此,人们将视线从农村移向城市深处,挖掘那些深入城市的“三农问题”所 ⑧“城中村改造”表面上关系到村落社会制度和村落物理结构两方面的变化。具体来说,它指户籍上村民变为居民、行政上村改为社区居委会、经济组织方式上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城中村建筑改造为现代城市社区。这些变化在更深层次上涉及到农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于农地及相关建筑在城市化过程中增殖的分配体制,农民转变后市民后国家对农民的福利渗透方式,以及国家对集体经济的财税政策等方面。在“经营城市”的开发模式中,农民的利益述求较难获得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合理回应,这往往成为冲突的缘由。
蕴含的社会政治意义。具体来说,近十年来的研究热点从“旧三农问题”转向“新三农问题”。李培林将“农民工问题”、“失地农民问题”和城市化地区内“村落的终结”归纳为“新三农问题”,并指出“新三农问题”是中国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热带”,也是改善农村面貌和改善农民生活的“前线”,也切入到了当前城乡关系最重要的“连接点”(李培林,2006)。同时,人们开始站在城市内部城乡社会冲融的角度上,甚至开始超越原有的现代化框架站在全球化视野上思考城乡关系,问题域不再局限于农村地区从传统到现代的嬗变过程、传统农民向“现代人”的发展过程,以及广大农村地区如何发展出一个与中心城市并行的现代社会经济结构等问题,而是提出了以不同方式进入城市的农民如何被锻造为城市市民、选择不同发展方式的城市如何整合进城农民的问题。总之,人们提出问题的逻辑起点从城乡二元分割变为城乡社会冲融和城乡整体化地融入全球社会,思考的焦点从“农村是否能城市化”转移为“农民是否能市民化”、“农村如何面对全球化”。而整合城乡关系的国家力量也开始跳出农村寻求解决农村问题的途径,并确立了新的推动方向和政策着力点:推行“新农村建设”以实现“城市反哺农村”的城乡关系模式,逐步完善农民工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权益保护机制以帮助“在城农民”融入城市社会,并在更深层次上变革农民(国民)与国家的关系。
三、城乡一体化与走向新的权利安排
综上所述,经过近三十年来的市场转型,我国城乡关系变革的诸多层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城乡总体性社会都从固化社会走向了流动社会,社会诸要素乃至人都一定程度地呈现出流动的现代性;再者,城乡社会正以不同方式逐渐从封闭走向开放,两个社会在对外开放中逐步模糊化了边界,并较高程度地实现了经济学意义上的城乡融合,并在不同程度上衔接了全球经济体系;其三,城乡社会都出现了结构上的分化,国家吞没社会和经济的体制格局受到市场改革的严重冲击,从国家中析出的经济甚至获得了按市场原则重组的空间,社会阶层结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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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群体也呈现出分化特征。这些变化是当前城乡关系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要求城乡关系从经济衔接走向全面协调,最终形成一体化的整体社会,这也要求人们从城乡融合并共同实现高层次现代化的角度提出推进城乡关系发展的新逻辑。
然而,审视人们在过去三十年来关于城乡关系变革的种种思考,可以发现其未能充分考虑到社会发展和转型的基本方向。从开放社会的角度看,以往的研究和政策普遍关注城市如何应对来自乡村社会的冲击,或农民如何融入城市,即站在城市向农村开放的视角看待城乡关系演变,而相对忽视了城市向农村的渗透。从利益分化社会的角度看,以往的研究和政策主要从经济层面考虑引导农民进城就业、提高农民工收入、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等问题,即在就业和经济层面由城市整合农民,但农民工利益表达渠道匮乏、针对农民工的种种制度性社会排斥等问题,不断提醒国家必须重视文化、政治和社会等层面的整合。从流动社会的角度看,以往的研究和政策集中在农民进城门槛、农民进城后的身份合法性、农民在城市定居等问题,即站在经济增长中心持久、产业结构稳固的视角去设计城市吸纳农民的方式,忽视了市场经济中资本与劳动力不断流动、相互追逐以至于地方社会不断重组的基本事实。2008年,珠三角和长三角等传统经济增长中心在遭受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打击后,农民工纷纷踏上返回农村之路,显示出经济现代化的不稳定性为构建稳定社会带来的困境。而当前我国城乡之间经济融合与社会政治隔离已经集聚了空前巨大的结构性张力,农民工、城中村及失地农民等新三农问题和频发的群体性事件显示出这一张力在寻找迸发的突破口。因此,重新起航的城乡一体化既要能促使城乡居民的社会政治整合,又要能通过全面整合形成抵御市场化后资本流动和经济周期性波动带来的社会生活风险。从国家、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角度出发,城乡一体化就是要通过社会政治整合发展出相对分离的、有组织的整体社会,形成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合理关系格局。从转型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个整体性社会既是“能动社会”,20 又是“公民社会”,它们将共时态地生产出来(沈原,2007:273-300)。
通过何范畴才能贯通“能动社会”与“公民社会”呢? 从理论上说,可能有很多方式把它们联系起来,但在我们看来最切近的却是通过“公民权”建设来界定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这必然要求突破现有的社会政治体制,采取一种新的权利安排,赋予城乡居民充分、完整、平等的公民权,在权利层次上削平城乡差别,建立联系紧密、有序的城乡一体化社会。“公民权”(citizenship)是马歇尔社会学思想中的重要概念,马歇尔认为“公民权是给予那些一个共同体的完成成员的一种地位,所有拥有这种地位的人就这种地位所授予的权利和义务而言是平等的”(Marshall,1992:18)。基于对英国社会的历史考察,马歇尔阐述了公民权的三个层次和相关的制度安排,其中的民事权(civil rights)由个人自由所必须的各种权利组成,政治权(political rights)指作为政治权威机构的成员或此种机构成员的选举者参与行使政治权力的权利,社会权(social rights)指从享受少量的经济和安全的福利到充分分享社会遗产并按照社会通行标准享受文明生活的权利等一系列权利(Marshall,1992:8)。按照公民权社会学的思想,我国应发展出与公民权三种要素相应的制度结构来保障城乡居民的权利实现。
从这一角度出发,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民进城务工、城中村拔地而起意味着农民在一定程度实现了自身的民事权,分享改革开放和城市化的成果;失地农民、“城中村”村民维护地权走向抗争,农民工在劳动领域内针对低薪、工伤和由制度安排生发出来的歧视所进行的维权运动,则在争取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地位,尤其是争取平等的市场交换权和获得国家福利的社会权。而从改革的逻辑出发,如果说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是释放被国家吞没的市场,赋予农民以一定的民事权,让农村社会中的劳动力、土地等资源进入市场,今天的重新起航必定是释放出被国家吞没的社会,并通过新的制度安排进一步保障民事权、建设社会权和政治权。国家从2005年前后提出“和谐社会”“、社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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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会建设”,到近期又提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就是在流动社会、开放社会和利益分化社会等背景下,试图通过释放出被国家吞噬的“社会”来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在具体政策上,医疗卫生、养老保障等福利制度上的改革,以及户籍制度改革等正是国家调整相应的制度机构,提升公民权的制度保障水平。
[参考文献] [1]Marshall.T.H.1992.“Citizenshipand Social Class.” In T.H.Marshall
&
Tom Bottomore(eds).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Lodon:Pluto Press.[2]边燕杰主编,2002,《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北京,三联书店。[3]戴慕珍,1997,“中国地方政府公司化的制度化基础”,载于甘阳,崔之元编:《中国改革的政府经济学》,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4]邓小平,1998,“改革的步子要加快(1987年6月12日)”,载于《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5]费孝通,1983,“小城镇,大问题”,本文是作者在1983年9月21日南京“江苏省城镇研究讨论会”上的发言的基础上改写而成,现载于《费孝通文集》第9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出版。—1984,“小城镇,再探索”,作者1984年4月在1983年12月初稿基础上改写而成,现载《费孝通文集》第9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出版。[6]林南,1996,“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中国社会地方发团主义之实际运行”,《国外社会学》第5-6期。
[7]蓝宇蕴,2003,《都市里的村庄:关于一个“新村社共同体”的失地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博士论文。
[8]李静君,2006,“中国工人阶级的转型政治”,载李友梅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理论与实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9]李培林,2005,《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福建行政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二期。
[10]刘学勇、李友梅,2005,“自由行动者缺席与集体行动的困境——以上海浦东新区‘列车工程’为例”,《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期。[11]刘学勇,2000,“大城市征地农民失业问题探讨
——以上海浦东新区为例,《城市问题》第3期。[12]李友梅,2007,《快速城市过程中的乡土文化转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浦东新区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问题研究——以严桥镇及其管理的社区为案例“,《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期。
[13]马中柱,2000,“改造‘城中村’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需要”,《广东精神文明通讯》87-88期专刊。[14]毛丹,2000,《一个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关于尖山下村的单位化的观察与阐释》,上海:学林出版社。
[15]秦晖,1994,“离土不离乡:中国现代化的独特模式?——也谈乡土中国重建问题”,《东方》年第1期。
[16]南方周末报道,2002,“‘流民’的诞生”,4月18日第949期。
[17]潘维,2003,《农民与市场》,北京:商务印书馆。
[18]人民日报专访,2005,“如何解决失地农民问题?——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12月9日第十六版。
[19]沈原,2007,《市场、阶级与社会:转型社会学的关键议题》,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孙立平,2002,“实践社会学与市场转型过程分析”,《中国社会科学》第5期。
[21]王琢,1994,“南海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财经论丛》第3期。
[22]王小强、白南生,1983/ 1985,“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新动向:温州农村几个商品产销基地的考察报告”,原载《人民日报》1983年12月8日,现载王小强等编,《农村,社会,经济》第三卷,北京:知识出版社1985年出版。
[23]吴怀连,1991,“工业化、城市化能救中国吗”,《读书》第11期。
[24]项飚,2000,《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北京:三联出版社。
[25]于建嵘,2008,“转型期的社会冲突:对当代工农维权抗争活动的观察与分析”,《领导者》第2期。[26]折晓叶、陈婴婴,2000,《社区的实践:“超级村庄”的发展历程》,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7]朱庆芳,2002,“社会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协调调度解决快慢混行”,《中国企业报》1月11日。[28]庄孔韶,2000,《银翅:中国的地方社会与文化变迁》,北京:三联书店。■
5.城乡二元结构浅析 篇五
中西部地区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制度逻辑
近年来,东部与中西部在经济发展中的`差距,受到人们广泛关注.传统的经济增长理论与我国经济增长现实相佐,所以我们必须重新审视中西部的现实状况.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滞缓影响了中西部的经济发展.而制度因素是中西部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制约因素.中西部二元经济结构转换需要新的制度安排.
作 者:王文峰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069刊 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英文刊名:JOURNAL OF XIDI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年,卷(期):14(3)分类号:F121关键词:二元经济 结构转换 制度逻辑
6.城乡二元结构浅析 篇六
一、文献和研究假设
有关于中国户籍制度产生的影响, 学界有众多的研究, 特别是户籍对社会分层和职业流动的影响[1~2], 以及对职业分配的影响[3~4]。
陈钊等人[3]的研究发现, 本地户籍这一并不表征生产率的因素反而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东部更有助于劳动者进入高收入行业。未能持有本地户籍的人口遭遇劳动力市场的进入障碍, 而这种障碍是造成行业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姚先国等人[4]以浙江省的人口普查数据开展研究, 发现农业与非农业劳动力在职业获得上存在城乡分割。
但是, 这种基于户籍制度的职业隔离又是为何存在的呢?蔡昉、都阳、王美艳[5]认为, 劳动力市场城乡间分割, 在改革之前是政府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需要, 在改革以来则是受到城市利益集团的影响而得以维持。而户籍制度是劳动力市场上就业保护的制度基础。这也就是说, 体制内的单位部门更有可能会受到城市利益集团的约束而利用户籍制度进行劳动力市场的就业保护, 而体制外的市场化部门, 将会依据市场利益而较少的存在基于户籍制度的就业排斥现象。但也有学者认为, 虽然中央政府强调城市内部就业的平等, 不应该有户籍差距。但是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地方就业, 会借助户籍制度对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的劳动力人口就业进行筛选。政府对本地劳动力的就业给予帮助并提供保护, 同时对外来劳动力的就业施加种种限制。正是通过给予“本地”和“外来”劳动力不同的待遇, 政府的“地方性”才能以展现。这种待遇的不同, 更多的体现在政府在限制外来人口进入机关事业单位, 并且在在用人计划、待遇水平方面进行严格管制[6]。
王美艳看来, 就业歧视使得很多外来劳动力来到城市后, 只能进行“自我雇佣”, 收入很低而且相当不稳定, 更谈不上享有任何福利待遇。即使能够找到“单位”, 通常也只能在非正规部门、或非公有单位就业, 很难进入公有单位[7]。李春玲通过对具有不同户籍性质的流动劳动力和非流动劳动力的社会流动和地位获得模式的比较, 流动劳动力有可能争取到的上升流动机会多处于远离国家控制和制度规范较弱的领域。也就是说, 不管是在职业配置还是在职业流动方面, 户籍都产生着影响[8]。
基于已有的研究成果, 可以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劳动力市场存在基于户籍制度的职业隔离, 表现为农村户籍人口难以进入到处于体制内的公有制部门工作。
假设2:部门内部仍然存在着职业隔离, 表现为农村户籍人口更多处于基层岗位, 而难以获得高级别的工作岗位。
姚先国、赖普清[9]的研究结果发现户籍歧视所造成的差距是不容忽视的因素, 而工人待遇更多受人力资本和企业状况所决定。不过肖文韬[10]认为, 户籍制度是阻碍农村劳动力向就业城市移民的因素, 但不是阻碍他们实现就业转移的根本制度障碍。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素质门槛才是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的根本原因。所以在本文的分析中将考虑的个人的人力资本因素, 讨论在控制了个人的人力资本因素之后, 户籍对于职业隔离是否还发生作用。
二、数据和变量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与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开展的全国综合社会调查2006年调查数据 (CGSS2006) 。本次调查采用分层的四阶段不等概率抽样:区 (县) 、街道 (镇) 、居委会、住户和居民, 其中区 (县) 、街道 (镇) 、居委会/村三级已依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 (2000年人口普查) 完成抽样。在正式调查之前, 先对住户和居民 (受访者) 抽样, 最终获得了10 151份有效问卷, 其中城市地区问卷为6 013份, 农村问卷4 138份。
由于本文需要讨论户籍壁垒在职业分配上的体现, 故而剔除那些从未有从事过非农职业的样本, 剩余6 165个有效样本。在职业的测量方面, 本文使用数据中被访者所描述的目前工作 (或失业退休前的最后一份职业) 情况。为了讨论户籍对工作配置的影响, 故而在户籍的测量上使用入职前的户籍状况。
(一) 因变量
本文的因变量包括两个:单位类型和岗位类型。单位类型分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经营五类。前三类也可以概括为公有制部门, 后两类概括为非公有制部门。岗位类型以管理级别来划分, 分为无管理级别、基层管理级别 (包括班组长和单位基层管理) 、中高层管理级别 (包括单位中层管理和单位主要领导) 三类。
(二) 自变量和控制变量
户籍为虚拟变量, 为获得当前 (或最后) 工作之前的户籍状况。有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两种类型, 其中城镇户籍人口还包括蓝印户口的非农户籍人口。教育程度为分类变量: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 (包括中专、职高和技校) 、大专及以上 (包括相同级别的成人教育) 。党员身份指的是在获得当前 (或最后) 工作之前的情况。年龄指的是获得工作时的年龄。考虑到户口的代际传承作用, 研究中使用18周岁时父亲的户籍状况作为控制变量。
具体的样本分布情况 (见表1) 。
三、测量
本文要研究的是户籍对职业获得的影响, 而测量职业类别的两个变量都是分类变量, 这样可以使用多分类logit模型对不同户籍人口对几种职业的获得概率进行估计, 从而发现户籍因素是否影响职业获得。
考虑到本文使用的数据是本次调查采用分层的四阶段不等概率抽样而获得的全国性数据, 故而在建模时需要考虑到抽样设计可能带来的估计结果偏差。本文使用调查估计过程来调整可能由于调查抽样所带来的偏误。 (1) 调查估计的PSU权重为抽样设计时的PSU抽选子总体, 本次的抽选子总体为:北京市辖区、天津市辖区、上海市辖区、东部省会市辖区、中部省会市辖区、西部省会市辖区、东部区县、中部区县、西部区县共九类。
四、结果
(一) 单位隔离
表2显示了不同户籍的居民在单位获得上的多分类logit模型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到, 在控制了个人特征的情况下, 以拥有城市户籍的人相比并且以私营企业做参照类, 农村户籍的人进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概率只有具有城市户籍人的17.2%, 并且在0.001的显著度水平上表现显著;与之类似, 拥有农村户籍的人进入集体企业的概率只有具有城市户籍人的42.1%, 并且表现显著;尽管农村户籍的人进入政府或事业单位的概率也远低于城市户籍居民, 但是并未在0.05的显著度水平上表现显著;相比之下, 具有农村户籍的人更倾向于流向个体经营, 但同样统计上未表现显著。
注:a.参照部门为私营企业;b.参照组为小学及以下;c.***p<0.001, **p<0.01, *p<0.05, +p<0.10。
在中国的制度里, 户籍可以看出是一种代际传承的因素。孩子出生之后, 需要在父亲或者目前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登记, 如果父母均为农村户籍居民, 那么孩子基本上也是农村户籍。而绝大部分的父亲或母亲一般会具有相同性质户籍。故而在回归模型中, 加入了被访者18周岁时父亲的户籍状况。回归结果显示父亲的户籍性质对被访者进入何种类型的单位具有显著影响 (显著度水平均为0.1) 。这进一步可以说明, 在当前中国, 户籍仍然是影响职业获得的制度性因素, 而这种户籍制度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职业隔离, 阻碍了农业户口的居民进入一些比较好的单位工作。
控制变量方面, 以私营企业为参照组, 相对于女性来说, 男性更容易获得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政府机关的工作, 但是统计结果并不显著。也就是说, 性别并不是产生职业隔离的显著因素。而教育程度也只有大专及以上的教育程度才有显著影响, 相对而言, 具有大专以上教育程度的人更倾向于在政府或事业单位工作。这是因为在中国,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作为收入和地位比较高的部门, 吸引了一部分具有较高教育程度的人加入。结合吴晓刚[1]的观点, 可以解释为何政府和事业单位的职业户籍隔离不显著, 这是因为部分具有农村户籍的高教育程度人群加入了这一部门, 消除了户籍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上面的研究让我们看到了户籍制度的部门隔离作用, 那么我们可以进一步问:户籍制度是否会同样造成不同岗位的隔离呢?
(二) 岗位隔离
下页表3呈现了户籍对单位内部管理岗位级别进行多分类logit回归的结果。模型一和模型二分别呈现的是公有制部门和私有部门的管理岗位情况, 参照组为不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注:a.参照部门为无管理职位;b.参照组为小学及以下;c.***p<0.001, **p<0.01, *p<0.05, +p<0.10。
回归结果显示, 在公有制部门存在一定程度的部门内部隔离, 具有农业户籍的员工成为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概率仅为城市户籍员工的73.7%, 并且统计检验显著 (显著度水平为0.01) , 不过, 在成为基层管理人员上, 农业户籍的人和城市户籍的人没有显著的区别。在私有部门的管理岗位上, 户籍制度没有形成任何壁垒, 农业户籍员工和城市户籍员工享有同等的机会成为管理人员。在同样的情况, 父亲的户籍情况对于是否成为管理人员没有显著的作用, 甚至获得公有制部门的中高层管理岗位概率, 父亲为农业户口的员工比为城市户口的员工要高54.2% (显著度水平为0.1) 。这一结果可以解释为, 父亲为农业户口且今日公有制部门的人一般具有较高的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本, 所以在部门内部也更有可能成为中高层管理者。
此外, 我们还可以发现, 虽然上文显示性别因素在进入各部门时没有显著的区别, 但是在公有制部门中, 男性成为基层管理人员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概率是女性的2.03倍和3.36倍, 并且在0.001的显著度水平上表现显著;在私有制部门, 只有在成为中高层管理岗位人员上, 男性比女性显著高45.6%。在教育水平方面, 具有较高教育程度的人拥有更多成为管理人员的可能性。在公有制部门, 一个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成为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概率是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的人的35.89倍, 而在私有制部门则仅为4.262倍。此外, 党员身份也表现出显著的作用。
总之, 在跨越户籍壁垒成功获得了部门职位之后, 户籍制度产生的职业隔离效应就基本上消失了。不管是在公有制部门还是在私有制部门的单位内部, 成为管理人员更多需要的是个人能力, 而户籍所产生的影响有限。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 在中国非农部门形成的二元劳动力市场, 并不只是源于劳动者之间人力资本差异, 还源于在中国实施了五十余年的户籍制度。在中国体制内的公有制部门, 户籍制度发挥的作用更加明显, 这使得持有农业户口的人很难进入具有较高收益和地位的公有制部门, 而只能流入体制外的私营部门, 而且更多的是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不过, 一旦跨越了户籍壁垒而获得职位之后, 单位内部便几乎不存在职业的户籍隔离了。
五、小结
本文使用2006年中国社会综合调查数据 (CGSS2006) , 讨论了中国初次分配城乡之间趋于公平的前提性假设:基于户籍制度的职业隔离消除。研究发现, 在当前中国社会, 城乡户籍差异在职业分配上存在显著的差异, 这种差异主要表现为基于城乡户籍差异的就业单位隔离。
在相同的个人情况下, 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口在从事非农职业时, 进入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的可能性远远低于城市户籍人口。农村户籍的人口的就业单位更多为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中国虽然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市场化改革, 但当前公有制经济仍然占主导地位。处于主导地位的公有制经济部门限制了具有农村户籍人口的进入, 这是产生基于户籍制度的职业隔离的主要原因。
针对农业户籍人口可能人力资本较差, 从而导致进入公有制部门较为困难的观点, 我们分别讨论了是否在公有制部门以及非公有制部门内部存在基于户籍的岗位分化。数据结果发现, 不管在公有制部门还是私有制部门, 户籍对岗位区别的作用并不显著, 岗位区别的来源主要是人力资本的差异。也就是说, 在人力资本相同的情况下, 具有农业户籍和城市户籍的人享有相似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
总之, 当前中国劳动力市场仍然存在基于户籍制度的职业隔离存在, 而这种职业隔离的主要来源是进入公有制部门时对于农业户籍人口的机会不平等, 而一旦能够进入这些单位之后, 户籍对于职业隔离便不再起到作用了。
参考文献
[1]吴晓刚.中国的户籍制度与代际职业流动[J].社会学研究, 2007, (6) .
[2]陆益龙.户口还起作用吗———户籍制度与社会分层和流动[J].中国社会科学, 2008, (1) .
[3]陈钊, 陆铭, 佐藤宏.谁进入了高收入行业关系、户籍与生产率的作[J].经济研究, 2009, (10) .
[4]姚先国, 瞿晶, 钱雪亚.劳动力市场的职业隔离[J].人口与经济, 2009, (1) .
[5]蔡昉, 都阳, 王美艳.户籍制度与劳动力市场保护[J].经济研究, 2001, (12) .
[6]余佳, 丁金宏.人力资本、政府管制与中国大城市二元劳动力市场职业配置———以上海市卢湾区为例[J].人口与发展, 2010, (2) .
[7]王美艳.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就业机会与工资差异[J].中国社会科学, 2005, (5) .
[8]李春玲.流动人口地位获得的非制度途径———流动劳动力与非流动劳动力之比较[J].社会学研究, 2006, (5) .
[9]姚先国, 赖普清.中国劳资关系的城乡户籍差异[J].经济研究, 2004, (7) .
7.城乡二元结构浅析 篇七
关键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负面影响协调发展对策
0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按照可比价格计算,自1979年至2002年我国GDP年均增长9.4%①,2003年我国经济仍然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GDP增长9.8%,经济总量达到1.4万亿美元,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但是我们应该清晰的看到,由于城乡分割、三农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着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1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负面影响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和我国国情所决定的。城乡二元结构是任何国家发展经济不可逾越的现象,更是当代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普遍问题。它的存在有其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已经越来越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障碍,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1.1城乡隔离,贫富差距拉大建国后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放弃农村,发展城市的指导思想,造成城市和农村日益分化: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基础设施完善,逐步走向现代化;而农村经济依然没有起色,甚至沿袭传统农业社会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扛犁耕的劳作模式。城市和农村的经济联系薄弱,没有形成城市反哺农村,随着城市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对农村的依赖逐步减少。城乡经济联系日益疏远。
1.2三农问题影响城乡协调发展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同时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但是我们面临的现实是农业基础薄弱,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减缓的难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的三农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城乡的协调发展。
1.3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我国1958年颁布的户籍管理制度严格限制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造成大量剩余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造成农村隐性失业严重,经济效率低下。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是格格不入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势必造成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1.4农村经济落后,国内需求不足,严重制约经济发展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的消费中,国内消费需求占总消费的水平远远低于世界平均。在世界经济疲软,国际市场需求不旺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我国市场潜力巨大的优势才能带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农村经济落后,占总人口63.91%(2001年11月1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农村人口收入增长缓慢,有效需求不足。我国近全国人口70%的农村人口总消费远低于仅占全国人口约30%的城市人口总消费,人均消费水平就更低了。
根据边际消费递减的规律,增加农民收入对内需的拉动作用要远远大于城市人口收入的增加。目前我国正处八消费产品升级换代的时期,一方面城市对彩电、冰箱等产品的需求已趋于饱和,逐步向万元级、10万元级消费产品迈进,而广大农村地区却对彩电、冰箱等缺乏购买能力,造成彩电、冰箱等消费品的假性饱和。农民人均DPI较低,没有稳定的预期收入,而必须面对不可预期的生老病死和子女教育等,又缺乏必要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所以其消费需求受到了严重的制约,从而使我国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对经济拉动作用不够,影响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对策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同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不符,与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符,成为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顽疾。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把城乡统筹提高到了新的高度。消除二元经济结构成为发展经济、体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安定的需要。
2.1变革不合时宜的户籍管理制度由1958年1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后逐步形成的户籍管理制度是我国城乡分割和二元经济结构形成的根本制度保障。要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首先就要变革不合时宜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全国统一的居民身份制度。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适当的改革。198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并落户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国务院2000年颁布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凡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县以下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
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扫清了障碍,各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纷纷涌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出现了孔雀东南飞的现象。这为东部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有利于东西差距和城乡差距的缩小,为落后的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条出路。人口的自由流动不仅优化配置了劳动力资源,同时实现了劳动力同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最优配置,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2发展乡镇工业、推进城市化是根本出路改革开放之前,乡村工业受到严格限制,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政策的逐步放宽,乡镇工业获得了迅速发展,苏南模式就是乡镇工业成功的典范。中国在特殊的历史阶段采取了以农哺工的政策,但工业成长起来后,没有出现城市反哺农村,在这样的情况下,乡镇企业担负起了反哺农村的替代作用。乡镇工业可以为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使他们离土不离乡,拓展了增收的渠道,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建设小城镇,发展乡镇企业也不能盲目,需要做出科学的规划。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已经暴露出了弊端。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乡镇企业无法实现规模经济,资源浪费严重,经济效率低下,生态问题突出。苏南乡镇企业经历了辉煌之后走向衰败就是一个例证。因此小城镇的建设和乡村工业化应该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选择具有竞争力的城镇进行重点发展,发挥比较优势,带动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
2.3推行体制改革,加大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农村为我国工业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却很难分享现代文明的成果。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着巨大的冲击。我们必须加大对农业的保护力度,加快税费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由于我国不但不对农产品进行补贴,而且还是世界上几乎仅有的对农业征收高额税费的国家,农民负担较重,收入增长缓慢。为此,我们必须采取一定的倾斜政策,保护脆弱的农业,加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大人才、资金、技术等投入,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业人口素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2.4加快配套体制改革,给农民以国民待遇传统户籍制度按照城乡划定国民身份,并且这种身份世代沿袭,农民的子女也是农民,农业人口转为城市人口的途径无非就是读书、招工、参军等途径。农村人口享受不到城市人口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在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国民待遇。因此,应该尽快给农村人口以国民待遇,加快户籍管理制度的配套体制改革,推进各种福利制度改革、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制度的改革,给予农村人口以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这正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性,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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