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治理有偿补课工作总结

2024-06-15

中学治理有偿补课工作总结(精选4篇)

1.中学治理有偿补课工作总结 篇一

彝良县实验中学

关于开展治理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昭通市教育系统集中整治乱订教辅材料违规补课和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教通〔2014〕36号),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在全校师生中进行了学习,按照要求开展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余定文任组长,学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接到文件后我校召开全校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目前,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实验中学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实验中学各项活动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

为深入推进治理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为切实推进治理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治理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和学生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昭通市治理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工作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班、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

工作取得了实效。

1、教辅资料征订方面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四部委(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省《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按照“省级评议、市级推荐,坚持三限(限种类,限科目、限数量)、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教辅材料征订,全面实行“一科一辅”征订机制。严肃查处乱订教辅材料、搭车销售、强迫征订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违规教辅进入校园,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

2、违规补课方面

我校没有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补课活动;也没有举办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更没有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内外人员开展有偿补习活动。

在今年学期初,我校通过校讯通、全体教师大会的形式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并强调严禁有偿家教或私自办班行为。开会之后,我校与全体教职签订了《彝良县实验中学严禁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承诺书》。

3、教师收受礼品情况

我校的教师及教师子女乔迁、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操办严格按彝良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县纪委关于重申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

员利用乔迁等事宜大操大办纪律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彝教通〔2013〕152号)和《关于转发市县纪委监察部门关于“五一”期间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的通知》(彝教党字〔2014〕17号)的文件精神执行,故无节日庆典、婚丧嫁娶收受礼品情况。

4、排人情座关系座情况

我校在班级管理中,学校多次强调班主任、教师要以面向全体学生为原则,要充分考虑光线、视线、听课效果、学生相互间影响等各种因素,合理调配每个学生前后左右的座位次序,以有利于全体学生学习和心理、生理的健康成长。经查,我校全部班级学生座位全部左右循环,部分在左右循环的基础上前后循环,同时照顾部分实力极差的学生了,故无排人情座关系座情况。

5、教育乱收费情况

我校严格执行《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昭通市教育局转发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昭市发改收费〔2011〕218号)文件要求实行零收费,严格公示制度,经查无乱收费情况。

6、违规订购校服情况

我校之前校服都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与厂商直接商议、洽谈,学校只帮助测量身高和发放工作。2014年新生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

总之,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彝良县实验中学

2014年5月13日

2.中学治理有偿补课工作总结 篇二

关于开展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杜绝在职教师校外办班和有偿家教行为的产生,我校认真贯彻周至县教育局转发《西安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从11月15日起分阶段、有序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治理有偿补课、办班工作责任制。

成立以李鹏举校长为组长、商继昌校长为副组长,全体学校各部门领导、年级主任为组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我校召开了专项治理违规补课专题会议,传达了县市专项治理补课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全体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督促学校和教师自觉学习和遵守相关规定,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和办班,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检查和管理。

我校主动开展自查自纠,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治理在职教师组织有偿 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行为:

(1)组织全体教师自查自纠,签订了《禁止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承诺书.(2)分管年级的校级领导深入年级教师、学生调查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情况,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教师违规补课现象的发生,在整个活动中我校没有发现在职教师进行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的行为。

(3)家校联动,通过家长委员会和校信通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做到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中学治理有偿补课工作总结 篇三

为贯彻落实《泰州市纠风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高港区教育局2014年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建树教育良好形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使全校在职教师形成自觉拒绝有偿补课的共识,从事有偿补课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做到无一起有偿补课的投诉现象,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乱补课行为;

2、未经批准,教师私自在校外机构兼课、辅导并获取利益的。

3、教师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强制、诱导、要挟或暗示等手段,为他人或各种培训机构补课而在校宣传,帮助召收学生的行为。

4.其他应当认定为从事有偿补课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贵俊

副组长:戴亚连 蒋长进

成 员:于新华 孙玉奇 李峰 邹鑫 徐明 杨小军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方便家长投诉和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523—86939414,举报邮箱:tz86939414@126.com。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6月中下旬)

制订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有偿补课治理小组和有偿补课家长监督委员会,召开校务会、教师会、家长会等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1.加强师德教育。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爱与责任为核心,加强师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明确规范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2.开展专项宣传。发放《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与全体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学生不参与有偿补课,教师不从事有偿补课。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6月底—7月上旬)

1.个人自查。全校教师对照“治理重点”着力查找自身是否存在有偿补课的行为,撰写自查报告交学校审查。

2.学校排查。通过问卷调查、家庭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

箱、开通举报电话、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本校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做到不留空白。

3.先行整改。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学校对教师自查、学校排查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查出的有偿补课行为,要严肃教育,责令立即停止并退回违规所得。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中旬—10月)

1.对自查自纠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责令相关人员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于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并报局治理办。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1月—12月)

1.整改阶段结束后,学校对有偿补课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2.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保持实效。

五、专项治理的责任追究

1、教师是专项治理有偿补课直接责任人,凡发生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4.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四

禹村镇初级中学

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按照市教育局要求,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开展集中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作风整顿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校开展旨在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以“一问责十清理”为抓手,着力解决教师队伍懒教怠教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以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为重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努力打造教师队伍爱岗敬业、风清气正、教书育人、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

二、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在职教师从教行为和校外办班行为,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

规范在职教师从教行为,严历查处有偿补课行为。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的都视为有偿补课,予以严历查处:

1、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房屋及学生家庭等场所给学生授课或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2、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3、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听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4、以亲属或他人名义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5、以个人名义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并获取报酬的。

6、未经组织批准,在民办学校或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7、有其他有偿家教行为的。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是按照市教育局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

(一)广泛动员部署(1月2日—1月6日)

学校召开动员会,传达市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治理方案,进行部署。

(二)学校自查和治理(1月7日—2月1日)

1、广泛动员部署。学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利用一周时间,对教职工进行认真宣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泰市教育局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进行治理和处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组织全体教职工签订《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2、多形式查摆问题。学校要通过党小组会、支部生活会、教研组会等形式,召开有偿补课问题查摆会,通过自我剖析和相互提醒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学校要公开设立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3、汇总上报问题线索。学校将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或调查处理结果,要如实上报市教育局。

(三)严肃处理和问责(2月6日---2月28日)

学校立足于加强教育,以自查自纠自改为重点环节,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新泰市教育局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进行治理和处理的暂行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处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知情不报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四、保障措施

1、学校成立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和负责专项治理工作。

2、加强监督和检查。校长对治理有偿补课行为负主体责任,各中心、级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要形成层层传导压力、传导责任、层层监管、层层负责的运行机制,坚决刹住有偿补课这股歪风。

3、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校园网、全体教职工大会、家长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浓厚的氛围,促成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共同监督。

4、公开举报电话。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学校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受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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