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精选10篇)
1.统计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怒政发〔〕37号)、《州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方案》(怒监发〔〕3号),进一步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督促局机关各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
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努力实现公众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促进局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统计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全面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要求,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规范、公正透明、及时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重点环节、主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实施范围
着重围绕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使用和有行政审批职能等为主要岗位,局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工贸科。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阶段(3月)
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深入广泛的学习宣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使全局干部职工掌握好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准确掌握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具体事项、方式方法和组织实施等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一6月)
按照《实施方案》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完善相应制度及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相关要求,找准工作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并予以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一12月)
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并适时在规定范围内通报落实整改情况,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推进情况按规定时间进行上报。以促进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方法措施
1.制定行政行为监督实施方案,把制度的内容具体化、明细化,并及时上报州监察局备案。
2.认真学习宣传《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
3.积极履行职责,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在主体、内容和程序上合法、规范。同时,充分运用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建立完善并规范行政行为监督情况统计、违反行政行为案件的受理等项工作。
5.主动开展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贯彻实施。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6.按要求实施好《州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来源:好范文 http:///)法》,把贯彻执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六、组织领导
成立州统计局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统计局副局长
统计局副局长
成员: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统计局法规科科长
统计局人口社会科科长
统计局物价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的日常事务。
2.统计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 篇二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为深入贯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落实区政府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有关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局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在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统一建章立制。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1)结合“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营商环境整治方案和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审核后通过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予以公示。
(2)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
(3)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2(4)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在执法活动中要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3)要在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5.创新公开方式。
(1)要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
(2)在现有的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归集所有执法信息,并实现与上级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要依据《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应当使用省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3(1)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按照省明确的本系统配备比例和标准,按要求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5.强化记录实效。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要依据《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或修订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是区法制办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本部门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保障工作
4(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工作推进的日常工作。
(二)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股)室,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或修订的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文件印发后及时跟进,根据区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局机关要组织执法人员三项制度有关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3.统计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 篇三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促进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商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依法行政的原则,防止行政行为失控,促使行政权力依法合理行使,规范有序运行。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财、物的审批、管理和使用等行政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有效的行政行为监督机制。实事求是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信息公开等功能,拓展网络监督等方式,强化监督,切实增强行政行为运行的透明度。
二、实施范围
各科室委
三、工作步骤、主要内容和方法
按照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要分步骤地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
(一)抓好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和领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州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州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把学习教育工作贯彻于整个实施工作的全过程,准确掌握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具体事项、方式方法和组织实施等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严格组织实施。各科室委要按照州政府的要求,认真实施,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有序推进。
1、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在4月30日前,以人、财、物的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为重点环节。以外贸科、替代科、外资科为查找的重点环节(涉密事项除处),向社会公示或通报,同时报行政监察机关备案。针对排查出来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督和后期补救的方式,制定工作措施,规范运行流程,完善监督制度。
2、总结提高。各科室委认真总结实施行政行为监督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健全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监督检查措施
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一)严格自查自纠。各科室委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省州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中:一看公务人员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意识是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否提高;二看是否找准了工作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是否采取了“一岗双责”等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
(二)抓好整改落实。各科室委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适时向社会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三)严肃责任追究。把贯彻执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科室委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进行监督。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搞形式主义、不积极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要坚决纠正;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推进;对欺上瞒下、有令不行、超工作要求时限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有关负责人,要进行严肃问责直至追究纪律责任。
五、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是建设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各科室委要把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健全领导机制。成立局实施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主持工作),副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科技与政策科科长
信息科科长
机关党委书记
内贸科科长
替代科科长
外资科科长
外贸科科长
整规科科长
负责局机关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4.统计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 篇四
(新政办发[2009]83号)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8‟115号)的要求,结合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关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促进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行为实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国办发[2008]115号文件的要求,2009年我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对已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对前9批已
取消和调整的272项行政许可事项、58项改变管理方式的事项以及124项已取消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落实的要重新清理,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和审批内容等方面分类作出处理,防止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国家已明令取消和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收取。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
(二)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本着精减、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对难以达到管理目的、其他省区没有设定或已取消、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该下放的下放。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理时限,加大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扶持力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主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企业融资、项目备案、核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大企业大集团的发展提供高效服务。自治区编办对机构改革中涉及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三定”规定中,依法予以明确,进一步理顺部门间权责关系,减少职能交叉。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审定清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拟取消或调整的意见,及时编制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各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保留和取消的审批事项,特别是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制定出操
作性强的监管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问题。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职能部门清理审批事项和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清理工作上下衔接、整体推进。
(四)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审核论证机制,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和民意征集机制。要探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以及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实行审监分离制,落实好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稳步进行。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清理(2009年6月至7月)。各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的工作要求,制定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自治区公布的拟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前9批共621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 “回头看”自查,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事项进行细致梳理,及时提出并上报拟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核对接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在审核基础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向社会公布。
第二阶段:做好建章立制,落实后续监管(2009年8月至9月)。各部门要结合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围绕简化
程序、提效增速和方便企业办事等方面,修改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围绕审批事项的设立、保留、取消和调整建立健全审核、备案、公示、听证、咨询等制度,特别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和调整给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及中介机构管理的事项,要完善相应的制度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取消和调整事项后续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加强监督检查工作(2009年11月15日前)。各部门要对贯彻落实自治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是否仍然实施审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应当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自律管理的事项是否顺利交接,已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是否到位,保留的审批事项是否规范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自治区监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县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工作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要决策,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局,意义十分重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任务、加强管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清理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清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提出抓好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要正确处理工作进
度与质量的关系,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搞好协调,充分沟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宽,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要顺利完成这项工作,需要监察、法制、编制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国家、自治区取消或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做到上下对应、力求一致。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做好工作衔接,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管理职能交叉问题,有关部门要主动协商,研究明确主要负责部门和有关工作的衔接。对疑难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集思广益,开阔思路,防止出现偏差和疏漏。
(三)从严把关,规范运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全面准确地把握政策精神,严格遵守程序和规范,做到一丝不苟,有条不紊,保证政策在执行中不走样。要对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对审批项目逐项分析、排查,切实把住审核关和处理关。要把审核和处理工作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机构改革相结合,与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相结合,与依法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四)加强监督,推动落实。各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加强对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要严格要求,督促改进;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要重点检查,限期整改。要建立健
5.xx审计局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篇五
为了规范审计处罚听证行为,保障正确实施审计行政处罚,保护被审计对象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xx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审计处罚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和效率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二、对当事人作出下列审计处罚前,由实施审计处罚的业务处制作《审计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其在收到审计听证告知书之后三日内有权要求举行审计听证会:
(一)将被审计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移送司法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
(二)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百分之五以上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罚款的;
(三)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的;
(四)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超过5万元的。
三、审计听证告知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建议作出的审计处罚;
(三)审计处罚的事实依据;
(四)审计处罚的法律依据;
(五)当事人有要求审计听证的权利;
(六)当事人申请审计听证的期限;
(七)审计听证主持人的姓名;
(八)本单位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四、当事人要求举行审计听证会的,应当自收到审计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法制处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五、审计机关收到审计听证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对符合审计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审计听证;对不符合审计听证条件的,裁定不予审计听证。
六、审计机关应当在举行审计听证会七日前向当事人送达审计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举行审计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裁定不予审计听证的,审计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审计听证裁定书,载明理由告知当事人。
七、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听证会的主持人、书记员。
主持人负责审计听证会的组织、主持工作。一般审计事
项的审计听证会由一人主持;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听证会由三人主持,但审计机关应指定首席主持人。
书记员负责审计听证会的记录工作,可以由一至二人组成。
八、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审计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审计听证。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审计听证会的,代理人应当出具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九、当事人接到审计听证通知书后,不能按时参加审计听证会的,应当及时告知听证机关。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审计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听证机关予以书面记载。在审计听证会举行过程中当事人放弃申辩或者无故退出审计听证会的,听证机关可以宣布终止听证,并记入审计听证笔录。
十、审计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如认为笔录有差错,可以要求补正。
十一、审计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听证纪律:
(一)审计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在主持人的主持下发言、提问、辩论;
(二)未经主持人允许,审计听证会参加人不得提前
退席;
(三)未经主持人允许,任何人不得录音、录像或摄影;
(四)旁听人员要保持肃静,不得发言、提问或者议论。
十二、主持人在审计听证会主持过程中,有以下权利:
(一)对审计听证会参加人的不当辩论或者其他违反审计听证会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警告;
(二)对违反审计听证会纪律的旁听人员予以制止、警告、责令退席;
(三)对违反审计听证纪律的人员制止无效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十三、审计听证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宣布审计听证会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案由并宣读参加审计听证会的主持人、书记员、听证参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三)主持人宣读审计听证会的纪律和应注意的事项;
(四)主持人告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申请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并询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
(五)参与审计的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违规的事实、证据、建议作出的审计处罚及其法律依据;
(六)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
(七)在主持人允许下,双方进行质证、辩论;
(八)双方作最后陈述;
(九)书记员将所作的笔录交听证双方当场确认并签字或者盖章;
(十)主持人宣布审计听证会结束。
十四、在听证会举行过程中当事人申请书记员回避的,由主持人当场作出是否回避的裁定。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举行审计听证会:
(一)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场的;
(二)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场,或者有新的事实需要重新调查核实的;
(三)其他需要延期的情形。
十六、审计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根据审计听证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听证报告。审计听证报告连同审计听证笔录、案卷材料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十七、审计听证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听证案由;
(二)主持人、书记员和听证参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三)审计听证的时间、地点;
(四)审计听证建议;
(五)听证主持人签名或盖章。
十八、审计听证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有应受审计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建议作出审计处罚;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没有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的,建议不给予审计处罚;
(三)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不予审计处罚的,建议不予审计处罚。
十九、审计机关应当对听证主持人提出的审计听证建议进行审查,作出决定。
审计机关不得因当事人要求审计听证、在审计听证中进行申辩和质证而加重处罚。
二十、审计听证笔录和审计听证报告应当归入审计档案。
6.统计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 篇六
(一)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
(二)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三)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坚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各部门(单位)应当于9月中旬,全面启动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单位应当于月15日前,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体系外,各部门、各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可作为特别说明项在评价报告(附件3)特别说明项(二)中反映。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年10月30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上报区财政局。
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单位评价组织工作。区级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部门各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报告报送要求:一式两份;电子纸质各一份。上报区财政局一份,主管部门留存归档一份。
7.统计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 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局效能建设,促进我局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树立“清政、廉洁、高效、务实”形象,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两个副局长任副组长,杨霜梅、李川、普建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大了工作力度,优化政务环境,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为中心,以提升统计服务为重点,推动各项统计工作全面发展,充分发挥统计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优势,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权威。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干部队伍”的行风建设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县政府与我局签订的各项目标责任,用行风建设统揽全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了行政效能建设,机关效率得到进一步转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行政效能建设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今年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效能建设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2009年完成的工作目标任务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做好全县统计管理工作
①高质量完成统计年报和定报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地完成了2008年年报和2009年定期报表任务。一是强化组织实施;二是明确目标责任;三是落实规范标准;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大专业间的协调力度,及时准确收集基层基础数据,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衔接,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统计调查数据有理有据;五是完善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符合时序进度,真实客观反映我县经济运行情况。
②积极开展统计专项调查和统计预测预警。2009年,我局在高质量完成报表任务的基础上,克服任务重,人手紧等困难,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动开展专项调查和统计预测预警工作。抓好今年的经济运行宏观监测工作,客观分析县域经济运行现状,围绕县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开展专项调查;围绕扩大内需、促进增长、五保的落实、调整结构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部分专项调查,加强对生态示范县指标监测;科技达标指标监测;加强限额以上企业发展的跟踪监测调查;围绕民生问题,加强对城乡居民收入的调查,加强对生产、销售、投资、消费、就业、收入、价格等领域运行情况的监测;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强开展农民工统计调查、劳动力调查。同时,认真落实好主要食品消费价格、重要工业品出厂价格监测旬报应急机制,重点农产品价格半月监测制度,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月度监测制度,为县委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充分发挥统计参谋作用。
③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我局着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统计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加大统计投入,着力为统计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排忧解难,特别是积极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不断优化统计工作发展的外部环境。在我局领导班子的积极争取下,今年我局为七个乡镇每个乡镇统计站配备了一台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打印机,并下拨了一部分统计经费。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强化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统计干部队伍。今年我局6人参加了省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6人合格;6人参加了国家统计职称考试,其中:中级5人,高级1人,合格人数3人(中级2人、高级1人)。加强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全县统计信息网络,推进县、乡统计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今年我局投入信息网络1万多元。坚持开展统计巡查,加大执法力度,不断优化统计工作环境。统计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常做常新,统计法制建设取得新成绩。县级统计部门职能不断健全完善,乡镇统计机构和力量得到加强。
2、以优化服务为重点,全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针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题分析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①围绕中心,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着重围绕各级领导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分析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一年来,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选准调研课题,做到早谋划、早落实。先后开展了“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内需”、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情况、环境治理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城乡居民增收等重点工作以及区域发展、结构调整、节能减排、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发展等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为领导决策和有关部门制定措施提供了重要参考。今年以来,我局已编发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29篇。我局选送的两编统计论文获云南省优秀统计论文三等奖。
8.统计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 篇八
宁德市统计局
关于2008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结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08年我市统计法制工作在上级统计部门、局党组的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保障作用,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稳步推进全员执法,注重统计普法效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有力地保证了全市各项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一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8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深化统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了加强和改进政府管理,优化投资软环境,为全面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推进海西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服务,在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统计办事窗口,现场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实行首席代表制,全权代表本级统计部门行使审批审核权。市本级已经受理和发放了46份统计从业资格证,其中新办证30份。同时市、县两级加强对统计对象的监督检查,对任用无证上岗统计员的单位,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予以立案处理。
(二)强化法制工作结对帮扶。为加强统计法制工作,转变各县(市、区)之间统计法制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突破制约我市法制工作发展的薄弱环节,促进全市统计法制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确定柘荣县为市局2008年统计法制工作的帮扶对象。市局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政策法规科科长为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的帮扶小组,负责统计法制工作结对帮扶方案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9月17-19日,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会同经济科、人普办帮助柘荣解决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柘荣县统计局法制工作人员共同查处该县统计违法单位,既解决了县级统计法制工作人员不敢办案的问题,也让县级执法人员在办案实践中学习,提高办案水平,达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三)结合经济普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
为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12月8日上午,宁德市统计局组织举办以“依法统计,准确反映社情民意;求真务实,如实申报统计资料”为主题 的“12.8”全国统计普法宣传日活动。活动结合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在人口流动密集的宁德市政府门口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悬挂宣传横幅。马少云局长、刘于华副局长到现场亲自解答市民疑问。据统计,整个活动共印制发放统 2 计法律法规、经济普查知识解答等宣传资料1000份,发放经济普查宣传袋300多份,现场解答市民咨询200余人次,在市政府门口悬挂纪念《统计法》颁布25 周年宣传标语口号4条。宁德电视台、《闽东日报社》分别对活动进行现场报道,达到了《统计法》和经济普查贴近群众,扩大宣传效果。印制了以“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二十五周年”为主题的贺年有奖明信片,发至基层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宁德统计月报》服务各级党政领导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优势,每月在《宁德统计月报》扉页上用简练的统计法制宣传口号和统计法制问题解答的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也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柘荣县部署制定了普法宣传计划,结合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发动各部门参与,利用电视字幕播放33天、报纸刊登49次、广播、标语30条、宣传画560张、公开信990封、手机短信群发3000条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的《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宣传活动。福鼎市统计局为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12月4日上午,由局领导带队并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参与市司法局举办的以 “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为主题 的“12.4”全国普法宣传日活动,并在人口流动密集的市工商行门口设立了宣传咨询服务点,挂出了宣传横幅。为配合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全局印制发放统计法律法规、经济普查知识解答等宣传资料近千份,发放经济普查宣传袋200多份,3 同时现场解答市民咨询100余人次。在福鼎市宣传部组织开展的文艺演出活动期间,开展统计法律咨询“三下乡”活动。
(四)维护统计法权威,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今年市直共检查单位165个,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9起,结案31起,其中处以罚款的10起,罚款总额3.2万元,行政诉讼案件6起,全市无一例统计行政执法错案,市局无一例统计行政复议案件。使统计执法既扎实又深入,有力遏制了在统计上的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统计工作的严肃性。
(五)认真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省统计局《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化暂行规定》和《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精神,在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会议上进行认真部署,我局于2008年5月20日下发《宁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宁统„2008‟55号),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做好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按照市局通知要求,认真对照进行逐条自查、对自查结果向市局写出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市局对上报自查材料认真审查,对个别自查走过场的全部退回重新自查。并将案卷评查情况纳入市局对各县(市、区)2008年统计法制工作综合考评的内容。这次评审全市共抽查案卷51个。其中市所办案卷5个,县市区所办案卷46个。按照新修订的《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评分标准,共评出标准案卷48个,占实际抽查案卷的94.1%;不合格案卷3个,占5.9%。
二、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要做好分解执法职权工作,明确执法责任,通过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全市统计法制建设。重点要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要明确和落实领导的执法责任,切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领导要提高认识,重视和支持统计法制工作,做法制工作的坚强后盾。二是要落实各职能机构的执法责任。各专业负有依法贯彻实施和依法监督本专业统计制度执行的责任,必须把执法工作作为一项最基本的工作任务,会同法制部门一起检查,一起办案,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法规部门要和专业部门紧密结合,要逐步开展在布置统计报表任务时结合实际解剖统计违法案例,加大对报表单位的宣传教育力度。三是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统计执法检查是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常抓不懈。要把统计执法检查贯穿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使统计执法检查经常化、制度化。要敢于执法,敢于运用法律来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全面。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必须抓住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指标、重点工作。四是要强化对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采取具体措施,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统计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机制,结合不同部门、不 5 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评议考核方案,明确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创新机制,提高统计法制工作效能。创新是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统计法制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是观念要创新。统计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要拓宽眼界和思路,站在统计工作全局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谋划工作。要坚定“政府统计部门是统计行政执法机关”的观念,把依法统计与各自的工作岗位、与统计的改革和发展紧密地联系起来。二是手段要创新。要认真总结前几年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实施统计执法、强化基础建设等工作中被实践证明效果良好的做法,继续深入实施下去。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需要,在手段上不断创新,在质量上不断提高,提高统计法制工作效能,务求统计法制工作的实际效果。三是制度要完善。建立和完善制度是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前提。面对统计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可能立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制度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必须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
(三)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改善统计环境。坚持扩大宣传,着力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的认知度。要积极推进统计普法“六进”工作,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统计法制、维护统计法制尊严的良好氛围。要重点对调查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对调查单位的指导和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宣传,全面提高他们的统计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要通过扎实有效的 6 工作,使统计普法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实际深化,努力消除统计普法工作的“盲区”和“死角”,把统计普法覆盖到全社会。
(四)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工作水平。队伍建设是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在稳定现有统计法制业务骨干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专职法制队伍的建设。要积极推进县级统计法制队伍建设,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成立专门的统计法制机构,不断完善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体系。统计法制人员要注重统计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使自己真正成为既懂法律法规又熟悉统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和监督机制,始终把“公正、勤政、廉洁、务实、高效”作为统计法制工作的目标。统计执法检查要紧密结合基层基础建设,围绕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要在气势上对统计违法者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同时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二○○九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法制 依法行政△ 总结
抄送:省局政策法规处,各县(市、区)统计局 宁德市统计局
9.学校行政制度活动方案 篇九
——产教融合、特色办学。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突出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
——系统培养、多样成才。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各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显著。建成全省一流的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高地。
——社会支持、环境优化。全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人人都能出彩的良好环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今年要着力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把德育放在教育教学的首要位置。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自
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切实把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常抓不懈。
(一)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有责任心、有正义感、有奉献精神的人。
(二)加强德育活动课程建设。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德育课程,完善职业学校德育内容和要求,改进德育方式方法,继续开展班级值周制度,组织好军训、田径运动会、冬季体育、班级篮球比赛、文艺活动。寓德育于实践教育、体验教育、课堂教学。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制定实施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建立全员育人制度,形成人人育德、课课育德、处处育德的新机制。
(四)继续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创新开展夜自习社团活动。鼓励学生自我发展、自我管理。
(五)严格执行周一升旗仪式穿校服和上课期间禁用手机的规定,强化检查考核力度。
二、加快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围绕建设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高水平、高素质“五高”教师队伍目标,着力打造一支精教育、懂经营、擅管理的教师团队。
(一)教师发展处负责全校教师发展规划,落实进修培训、“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等教学竞赛辅导工作。做好首期“优秀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班”进修培养,创新培训方式。
(二)继续鼓励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和学历提升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教育教学骨干和专业带头人,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领军人才。
(三)做好名师工作室组织和运作,50%以上专业要建有名师工作室,学校提供场地和办公设备支持。
(四)鼓励支持教师参加“两课”比赛、信息化大赛、课堂教学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等各级赛事。举办201x年度区级课堂教学比赛。
(五)鼓励教师写博客、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把写作行为内化成习惯。举办教学案例写作比赛。
(六)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一轮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一年的实施办法。吸引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来校担任专、兼职教师。
到201x年,全校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达25%以上;专任专业教师中,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80%以上,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比例达40%以上;各专业(或大类)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20%左右,其中50%以上的兼职教师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以上职称。着力培养2名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三、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单独培养等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一)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
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二)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建立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动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完善产学研的协作对话机制。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行业企业全过程参与职业教育。
(三)探索引企入校、进厂办校、企业办校、校办企业等多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组建校企一体办-盟。深化学校与企业之间交流,培育1-2个校企合作示范组合。
(四)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之路。完善中外合作机制,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和优质教育资源,探索中外职业院校教师互派、学生留学互换、中外合作办学等项目。试点“全英文教学班”招生、教学工作,注重培养符合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求的本土化人才。开发与国际标准对接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做好bpo国际服务外包实训基地运作。
(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组建社会培训办公室。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面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开发建设。
10.统计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 篇十
专项工作的通知
县直及驻通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为核心,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由法制办、编办、政务中心、物价局、纪委效能室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成立审改办(办公地点设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专门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抽调人员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办公,直至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组织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落实工作。
(二)宣传发动。9月10日,召开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初步培训。1
(三)及时清理。9月11日至9月17日,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驻通有关单位,各自对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53号)要求和内容,对本单位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目录表格模式附后)。9月17日前将目录(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及法律、法规、文件复印件(省政府令除外)一并上报审改办。同时,经清理确定没有审批事项的单位,也需上报正式证明材料。
(四)集中审核。9月18日至9月28日,县审改办采取审核审核的方式,对各单位上报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行审核,并由审核人员签字;审改办审核后,将目录返回原单位由一把手签字确认,再上报审改办。
(五)发文公布。9月28日至9月30日,审改办汇总各单位上报目录后报县人民政府行文公布。
三、责任追究。
以下几种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对其单位党政一把手和具体责任人实行约谈,并视情启动问责程序:
1、没有按规定时间(即9月17日前)上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单位;
2、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不认真负责,导致上报审批项目错报、漏报、多报,审改办返回2次以上仍不纠正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3、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凡是不认真审核,导致项目不规范、不全面、不合法的。
附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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