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

2024-08-25

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精选7篇)

1.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 篇一

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所需材料

一、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二、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三、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四、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五、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补换领号牌、行车证、申请转移登记业务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车改为非营运车、非营运车改为营运的变更登记所需的资料

(一)、《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行驶证。

(五)、申请事项发生变更的证明。

(六)、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 篇二

私房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申请人, 或原有但未进行过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原始取得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房屋登记办法》第30条规定,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应该提供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房屋竣工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和其他必要材料在内的相关要件。可以说, 初始登记是房屋权属的“首次原始证”。而房屋注销登记则是指因房屋灭失、放弃所有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登记办法》第39条规定,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 应该提供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和其他必要材料在内的要件。由此可以看出, 先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后有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是建立在初始登记基础上的。

由于这种关联关系, 加之现阶段我市房屋地理信息系统没有没有完全普及, 以图管房没有全面实施, 因此, 私房所有权的注销登记留下了瑕疵:一是要件效力的不足。按照收件要求, 私房注销登记必须提供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现在, 我们的私房所有权注销登记的收件中, “房屋没了的证明”一般是由房屋登记机构的人员现场踏勘后填写的调查表, 实际上是自己给自己提供的证明, 虽然《房屋登记办法》没有说自己不能给自己提供“房屋没了的证明”, 也没有说由谁提供“房屋没了的证明”, 但这种由登记机构人员现场调查的“证明”, 效力究竟有多大值得商榷。二是业务类型的偷换。从上述概念和《房屋登记办法》中可以看出, 初始登记和注销登记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业务, 但在实务中笔者发现有的房屋转让后违反程序, 先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让, 再凭新的土地证直接办理了初始登记, 把转移登记作为初始登记办理, 形成了业务类型的偷换, 从而导致各种税费流失。初始登记成本低、费用少, 而转让登记涉及到因二套房和面积大小形成的契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为此, 少数人就想着法子钻政策和监管的空子。笔者认为, 这种瑕疵之所以不容易被发现, 主要问题是由谁来“证明房屋没了”或者说注销后的初始登记没有同注销登记串联起来, 环节上有一定的空档。

所以, 注销登记后的初始登记必须严格把关。一是同时受理。一般情况下, 注销登记和初始登记同时受理, 不是同一权利人不予受理。如果只办理注销登记, 那么必须提供“房子没了的证明”, 否则, 不予受理, 房屋登记机构人员不能自己用自己的现场调查表来“证明”“房子没了”。二是要件把关。按照“合法建造”的要求, 验询相关要件。一般情况下, 房屋“合法建造”的顺序是用地规划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如果申请人要件齐全, 但时间顺序上有错误, 那就要认真审核, 搞清楚原由。现实中, 有的房屋买卖后, 权利人违反程序, 直接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让, 再凭新的土地使用权证来申请房屋登记, 把转移登记当成初始登记申请, 形成业务类型的偷换, 如果审核人员把关不严, 就会形成错案。

3.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篇三

注册号 :

分公司名称

负责人

申请注销登 记 的 原

因 □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

□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其它原因:

注:

注销原因在备选项的 □ 上划“√”,选其它原因应具体注明。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1)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 1 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 2、3、4、5 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签

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注销登记审核表

注册号:

受理日期

受理通知书文号

见 非公司制企业公章收缴情况 1.已收缴

2.未收缴

受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

核准人员签字:

****年**月**日

核准通知书文号

(3)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序号 材 料 名 称 份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4)

企业登记颁发注销通知书及归档记录表

企业名称

注册号

登记类型

核准日期

业务号

通知书名称 通知书文号 领取人签字 领取日期 受理通知书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颁发注销通知书情况

发给《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领 取 人 签 字

颁发 人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电 话

备 注

归档日期

归 档 人

归 档 情 况

4.申请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函 篇四

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我(即抵押权人)已于 年月日向贵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其资料如下:

1、抵押人:

2、借款人:

3、抵押权人:

4、抵押的房地产:

5、房地产证号或购房合同号:

6、抵押登记编号:

现经核实,抵押人(借款人)已向我行还清全部贷款本息,请贵中心协助办理注销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并将抵押的房地产之权益由我行转还抵押人名下。

特此函告。

抵押权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意:

1、各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时,请按以上样本填写打印,不得手写、涂改,以便存档和查找。

2、请抵押权人在注销函上加盖公章,个人的加按手印。

5.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 篇五

编号:

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企业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一)主要事项登记

企业名称

住所

经济性质

执照号

执照副本号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行业名称

行业代码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注销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执照号

企业申请注销理由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的人员安置、设备、设施、物资、债务等处理情况

主管部门

批准文件号及日期

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号及日期

有关部门签署意见

****年**月**日(公章)

(二)提交文件、证件及送交公章注销登记提交文件、证件企业送交公章情况

注: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填写、提供

6.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 篇六

文号:工商个字[19]第 号编号: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企业名称_______企业负责人________行业_________核准日期___年___月_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一)企业主要登记事项及有关事项(申请人填写)企业名称 行业代码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企业种类 投资者人数 雇工人数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主营兼营营业执照注册 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此栏不够可附纸续填)分支机构名称 经营范围 负责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申请注销理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企业雇佣人员安置、设备设施、物资、债务等处理情况其他

(二)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申请人提交)提交的文件、证件有关部门的意见

7.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 篇七

事业单位法人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前在举办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事业单位自清算结束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事业单位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备案)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在设立登记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的公告,通知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决定撤销的文件或者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的文件;

(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

(四)注销公告;

(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事业单位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备案)前,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程序是:申请、受理、审查、核准、收缴证书和印章、公告。

(一)申请。申请注销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根据注销登记的要求,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空白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备案)登记申请书》,按规定填写后,连同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一并提交登记管理机关。

(二)受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的事业单位所提交的材料予以核对,材料齐备并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三)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检查;

(四)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审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做出核准注销登记(备案)或者不予注销登记(备案)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五)收缴证书和印章。对核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及印章等,并通知其开户银行和有关部门;

(六)公告。由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的事业单位予以公告。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中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单位名称:事业单位如有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多个名称,应在封面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单位“第一名称”,并加盖事业单位的公章。在表格(第2面)的相应栏目中填写“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括住。

法定代表人:填写申请被注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当日日期。注销理由: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及依据。

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指由清算组织负责人填写的清算组织对申请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的清算结论和意见。

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填写。

审批机关意见:指批准该单位成立的部门意见。其中,党委、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只需要记录党政机关撤销该事业单位决定文件的主要内容及文件文号;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由机构编制部门填写;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填写。

登记管理机关(受理人)意见:对经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并符合其他受理条件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人员签署“同意受理”的意见,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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