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作物种子购买合同(共4篇)
1.广东省农作物种子购买合同 篇一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1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份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三、包装要求:
每包20公斤,塑料编织袋包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五、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
七、双方一般责任: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需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违约责任:
供方:合同签订后,必须按约定数量供货,否则违约罚款伍万元。需房:合同签订后,必须按约定数量按时提货,否则违约罚款伍万元。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
方《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江苏省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供方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纯度以双方共同封存的样品种植鉴定为准。因自然灾害、栽培管理不当、病虫灾害造成的损失,供方恕不负责。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农作物种子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
供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需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日期: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2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种子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负担。
四、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选、加工、分级,用_______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_________公斤,袋内外附有标签,标签须写明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登记)编号、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及其地址等事项。 包装费用由______方负担。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
七、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______________运输,运费由______方负担。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以 (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元,剩余价款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九、双方一般责任
卖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方或由卖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买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接收卖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________条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_______案。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3
买方:
卖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种子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负担。
四、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选、加工、分级,用_______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_________公斤,袋内外附有标签,标签须写明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登记)编号、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及其地址等事项。包装费用由______方负担。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货地点为______。
七、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______运输,运费由______方负担。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以(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元,剩余价款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九、双方一般责任:
卖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方或由卖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买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接收卖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条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备案。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4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作物种类
品种
名称
产地
数量
计量
单位
质量(____%)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买卖双方应严格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4404.1—《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出卖人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合格证的检验报告。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植物检疫证书》。
3、买受人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时为止。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第三条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四条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第五条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运费负担:
第六条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定金______元。
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期限:
第八条双方一般责任
出卖人:
1、对种子质量负责,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所供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受人。
2、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买受人: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定金,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收购出卖人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第九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按所签订总价款的____%由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可选择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支付赔偿金。
2、出卖人逾期送种子或少送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或少送种子的种子价款的数额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送种子或者少送种子达种子总数____%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少付种子价款数额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或者少付款额达种子价款总数____%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购种子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出卖人提供的种子检验报告、《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合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五条本合同适用于批量散装种子交易。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卖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5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种子代销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金额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提示:需要填写下列条款中的□时,请打√。)
二、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种子标准号: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按(江苏省种子条例)规定予以赔偿。
四、出卖人交付种子时,应向买受人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包括适宜种植区域)说明等资料及相关服务;同时,向买受人交付书面的种子来源、产地、商标或品牌、质量标准、有效期限等简要说明。买受人应按出卖人提供资料中的要求栽培、种植。
五、买卖双方现场对种子交付、验收。
六、买卖双方对种子抽样封存的约定:_________。(
提示:种子样品应按种子存放的要求保存)
七、结算方式:□货款已付。货款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开具销售凭证。
八、双方在上述条款履行中,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款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种子质量出现问题由当地农业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其他争议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法庭)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种子种植收获之后。
出卖人(代表)(签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受人(代表)(签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6
甲方:_________
法宝代表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族别: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族别: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种子_________公斤(名称:_________牌号:_________商标:_________生产单位:_________规格:_________等级: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每公斤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出售的以上种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第三条:如甲方出售的种子出现问题,双方一致同意由如是种子质量问题,乙方有权不支付种子款,同时甲方承担经济赔偿(经济赔偿包括种子款、乙方因种植产生的一切物化成本和每亩元的经济效益)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购种子款由甲方垫付,于甲方收购乙方产品时扣除垫付种子款。
第五条:甲方已垫付种子即以播种量为准(_________元)作为甲方收购乙方产品的定金。
第六条:乙方用购买的种子在种植亩,甲方负责收购乙方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第七条:甲方收购乙方产品保底价_________元/公斤,随行就市,如果市场价格高于保底价,甲方按照市场价格收购,如果市场价格低于保底价,甲方按照保底价执行。
第八条:乙方种植的产品必须达到以下标准:_________收购保护价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在接到乙方电话后日内到乙方所在单位
收购产品(运费由甲方自行承担、包装物由负责),同时将产品款一次性以现金方式付清,收购时间最迟不超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逾期收购,乙方定金不退,不支付购买种子钱款,同时有权将产品出售给他人。
第十条:乙方一是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栽培技术要点实施,并主动配合推广中心技术人员田间指导,否则,后果自负。二是由于不可抗逆的原因达不到上述产品回收质量标准,责任双方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
2、如甲方提供种子出现质量问题,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后,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可诉讼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附:甲方有义务提供营业执照、种子许可证、发票等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7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及价款
标的
名称
品牌
商标
生 产 规 格
等 级
单 位
计量单位
数
单价
(元)
总金额
(元)
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种子标签标注内容: 。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
第四条 结算方式、时间: 。
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六条 检验检疫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
第七条 担保方式: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出卖人应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一)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 ;
(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 ;
(三)其他 。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8
卖方: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子检疫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主要栽培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买卖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要求种植,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2.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3.卖方保证提供合格种子,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4.在发生争议时,卖方应当及时协助买方到有关部门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联,双方各执一联。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9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数量及价款
标的
名称
品牌
商标
生产规格
等级
单位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种子标签标注内容: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第四条结算方式、时间: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六条检验检疫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七条担保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出卖人应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一)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
(三)其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子检疫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主要栽培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买卖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种植,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2.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3、卖方保证提供合格种子,因种子质量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1.5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工程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本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XX)、_____________。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6.2监理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发包人:
承包人: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12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第二条 出卖人的义务
一、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是通过审定的种子。
二、销售属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的,出卖人必须是品种权人或者是品种权被许可使用人;出卖人必须出具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者品种权许可使用合同和品种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三、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出卖人对种子质量负责。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五、出卖人出卖的种子,必须按《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出卖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六、运输出县或邮寄销售种子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供相应的《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
第三条 买受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送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二、于在本合同签字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出卖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卖人送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时再支付种子价款总额的60%;另20%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日内付清。
第四条 交货时间:是 年 月 日前;交货地点及发运方式:是 ;运费由出卖人负担。
第五条 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买人负担。
第六条 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提供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或者不享有品种权的种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二、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三、出卖人逾期送种子或少送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或少送种子的种子价款的数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送种子或者少送种子达种子总数30%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少付种子价款数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或者少付款额达种子价款总数30%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种子质量、品种权人、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13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数量及价款
标的名称品牌
商标生产
规格
等级
单位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二条种子标签标注内容:。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第四条结算方式、时间:。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检验检疫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七条担保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出卖人应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一)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
(三)其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卖方(盖章)____________买受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14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种 类
品 种
规 格
数 量
单价
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种类
品种
发芽率(%)
纯度(%)
净度(%)
含水量(%)
其它
第三条 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子检验检疫。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货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运费由______方承担。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运输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验收
1.乙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______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_______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15
买方: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种子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____________
品种名称: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___
纯度:____________
净度:____________
发芽率:____________
水份: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负担。
四、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选、加工、分级,用_______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_________公斤,袋内外附有标签,标签须写明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登记)编号、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及其地址等事项。包装费用由方负担。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交货地点为______。
七、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运输,运费由方负担。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年月日前以(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剩余价款应在年月日前付清。
九、双方一般责任:
卖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方或由卖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买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接收卖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条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备案。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2.农作物种子购销的合同 篇二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订购乙方种子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从乙方处订购合格种子公斤。
二、乙方须保证花卉种子质量标志:
1、水份≤14%
2、纯度 ≤ 96%
3、芽率 ≤ 90
4、净度 ≤ 98%(要求用75mm筛片清洗)
5、种子加工前在甲方监督下,乙方将碎种、等不合格种子清洗干净。
6、乙方需甲方指定包装袋,容量为10kg/件塑料袋包装。
三、价格约定
1、乙方产地提货价 元/斤(大写:)
四、交货日期
要求乙方在4月1日前将加工好的合格种子按甲方要求装车,装车费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地点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六、甲方对乙方的种子加工过程进行监控,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指导。
七、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元,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____________元定金外另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_万元,如种子质量达标,甲方无故拒收,甲方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__万元。
八、发货前双方对种子经销扦样封存备检。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3.农作物种子购销的合同范本 篇三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作物种子购销的合同范本(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作物种子购销的合同1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单位)负担。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单位)备案。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农作物种子购销的合同2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定本合同条款,双方自愿共同遵守执行。
1、供方保证所供种子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要求。
2、供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交货。
3、供方开据种子质量保证单及发票。
1、需方保证按时收货,及时付清货款。
2、需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核对品种、数量、规格,并对种子发芽率、水份、净度进行复检。双方约定,种子品种、数量、规格在双方交接货物现场核对完毕,发现问题供需双方当场解决;种子发芽率、水份、净度的复检,在需方收到种子后15日内复检完毕,复检如发现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的20日内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及时处理。超过上述约定期限,供需双方即视本次供应的种子全部为合格品,以后由此发生的责任供方概不承担。
3、种植过程中,因土壤、水肥或雨雪天气、气温偏低等因素影响出苗,供方概不负责。
1、双方在交、接货时同时取样封存样品,以备日后种子复检、鉴定。供需双方派出的交、接货人为双方委托取样人,双方承认其所取样品真实有效,所封存样品代表本次交易货物的全部数量。
2、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鉴定和诉讼由种子种植地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法院仲裁。
3、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复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同意,其它方式鉴定无效。鉴定、诉讼费用先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最终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以交、接货时,双方查验核对数量为准。
供方按照需方要求,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将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运至 运费由供方承担。
供需双方遵循现款现货交易原则,签定合同时,需方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额的_____%做为货物定金,剩余货款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止 年 月 日有效。合同的补充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供方:需方:(盖章)(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供方代理人: 需方代理人:
签定时间: 年月日
农作物种子购销的合同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订购乙方种子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从乙方处订购合格种子公斤。
1、水份≤14%
2、纯度 ≤ 96%
3、芽率 ≤ 904、净度 ≤ 98%(要求用75mm筛片清洗)
5、种子加工前在甲方监督下,乙方将碎种、等不合格种子清洗干净。
6、乙方需甲方指定包装袋,容量为10kg/件塑料袋包装。
1、乙方产地提货价 元/斤(大写:)
要求乙方在4月1日前将加工好的合格种子按甲方要求装车,装车费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六、甲方对乙方的种子加工过程进行监控,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指导。
七、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元,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____________元定金外另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_万元,如种子质量达标,甲方无故拒收,甲方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__万元。
八、发货前双方对种子经销扦样封存备检。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农作物种子购销的合同4为了搞好产业化结构调整,发展新品种增加农民收入,高台县合黎乡孙进海(简称甲方)于高台县合黎乡_________村________(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确保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收购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偿提供优质进口黄皮洋葱品种____________保证质量。
2、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由乙方种植洋葱_______亩,由甲方收购。
3、甲方收购的洋葱为出口标准,直径为5cm以上,无畸形、无腐烂、无损坏、扣除不合格,合格洋葱按净重扣水杂5%—8%。
4、甲方收购的洋葱直径5cm以上,每公斤定价0.6元,如果市场上涨,甲方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在同等价格的基础上每吨低于50元)由甲方决定上调,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涨价。
5、收购时间:20xx年7月25日至9月20日前收完,乙方如果在此期间未向甲方出售视为违约,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甲方没有收购。
6、收购地点:在本村定点收购,由乙方装袋并负责拉到指定地点,过秤付款。
7、如果甲方无故拒收乙方的洋葱,给乙方造成损失,按5cm以上的标准定量每公斤0.6元进行赔偿。
8、由于不可抗逆的自然灾害、气候原因(如干旱、冰雹、火灾、高温、瘟疫、干热风、病虫害等)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保证种植由甲方提供的进口品种_____________,不得随意掺入其他葱种,收购时如发现,甲方拒绝收购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拒收,乙方应及时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否则不得证明是甲方拒收,不得随意无故拖延交售时间或提前收购。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种植技术指导,应及时提供洋葱生长所需要的水肥条件,浇水除去杂草,确保高产。
4、乙方种植必须是甲方提供的品种,在收获前15天或倒秧后禁止浇水,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拒绝收购。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售,否则乙方向甲方每亩赔偿1000元违约金。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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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农作物种子购销的合同5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种子名称/品种名称/单位/数量/质量指标/单价/种子价款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出卖人的义务
一、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是通过审定的种子。
二、销售属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的,出卖人必须是品种权人或者是品种权被许可使用人;出卖人必须出具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者品种权许可使用合同和品种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三、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出卖人对种子质量负责。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五、出卖人出卖的种子,必须按《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出卖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六、运输出县或邮寄销售种子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供相应的《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
第三条 买受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二、于在本合同签字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出卖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卖人送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时,再支付种子价款总额的70%;另10%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日内付清。
三、收货后应及时复检。净度、水分两项指标应在收货后的5日内复检完毕;发芽率应在收货(种子经过休眠期)后的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应在收货后该作物该品种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复检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种子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指标和法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交货时间:是 年 月 日前;交货地点及发运方式:是;运费由 负担。
第五条 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买人负担。
第六条 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提供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或者不享有品种权的种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二、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三、出卖人逾期交付种子或少交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种子质量、品种权、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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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荷兰农作物种子产业考察报告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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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作者:廖西元 邹奎
添加时间:2012-02-13 16:37:48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出台以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陆续公布,为我国种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引起了国际种业界的高度重视。为推进荷兰种子企业与中国种子企业的合作与发展,应荷兰经济、农业和创新部(荷兰农业部)邀请,种子管理局廖西元副局长、邹奎副调研员,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吴宗弟调研员一行3人,于11月1-3日赴荷兰考察了瑞克斯旺(Rijk Zwaan)蔬菜种子公司、安莎(Enza Zaden)蔬菜种子公司、科因(KeyGene)公司、荷兰种植协会(Plantum),参观了荷兰国际园艺博览会,并与荷兰农业部官员进行了座谈交流。整个考察活动由荷兰种植协会接待和安排。通过此次考察活动,促进了中荷双方的沟通和交流。荷兰种业的成功运作模式,对我国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具有借鉴意义。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荷兰农作物种业已跻身世界强国之列
荷兰在植物种子种苗及育种方面实力雄厚,观赏植物、马铃薯种薯、亚麻种子种苗业居全球领先水平。植物新品种培育和种子种苗生产是荷兰重要且高度发达的经济组成部分之一。
(一)荷兰是世界上最大的植物种子种苗出口国
荷兰大约有350家种子公司,植物种子种苗年销售额超过25亿欧元,占全球出口总额的25%,占欧洲植物种子种苗出口总额的47%。其中,园艺作物种子出口额近8亿美元,位居第1位。全球75%的马铃薯种薯国际贸易来自荷兰的种子公司。欧洲市场55%蔬菜、50%园艺作物、40%马铃薯的种子种苗均来自荷兰。
(二)荷兰在国际蔬菜种业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全球十大蔬菜种子公司中有3家源自于荷兰,即瑞克斯旺公司、安莎公司、比久公司,有4家通过收购荷兰本土企业而把重要的分公司设在荷兰,如美国孟山都公司、瑞士先正达公司、德国拜耳公司、法国利马格兰公司等。同时,荷兰蔬菜种子出口额居全球各国蔬菜种子出口额之首,甚至是美国的两倍,充分说明了荷兰在蔬菜种业界的重要地位。
(三)荷兰高度重视植物新品种培育和品种权保护
据荷兰种植协会统计,1995-2007年,荷兰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量超过10000件,稳居欧盟第1位,是位居第2位德国、第3位法国的2倍之多。自1999年以来,中国受理荷兰企业、科研单位植物新品种权申请214件,涉及10多个植物属和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36件,是国外公司、企业在中国申请新品种权保护最多的国家之一。
(四)荷兰种植协会在农作物种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
荷兰种植协会,全称荷兰育种、组织培养、种子种苗生产贸易协会,拥有450个成员单位,是荷兰植物种子种苗行业的一个分组织,协会以维护整个行业及协会成员的利益为宗旨,在政府及国内外相关团体间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并在必要时对政府的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荷兰农作物种业进入中国步伐呈加快之势
在农作物种业领域,荷兰是开展与中国合作较早的欧洲国家之一。跨国种业公司以蔬菜和花卉种子为突破口,采取合资、建立办事处或实验站等方式进入中国种子市场,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后,荷兰瑞克斯旺、安莎等跨国种子企业进入中国种业市场步伐明显加快。目前,在中国注册的外资(含合资)种子企业已超过70家,主要从事蔬菜和花卉种子种苗业务。
(一)荷兰与中国种业合作领域不断拓展
1996年先后成立了荷方控股的纽内姆(北京)种子有限公司、外资(荷兰/中国台北)西安东方种子有限公司;2005年成立了中方控股的黑龙江都倍亚麻育种有限公司。瑞克斯旺公司1998年进入中国种业市场,2001年成立了中方控股的瑞克斯旺(青岛)有限公司,2008年、2011年先后建立了瑞克斯旺青岛研发中心、桂林研发中心,在研发育种、设备、技术、种子生产等方面累计投入1.5亿元。安莎公司1999年进入中国种业市场,2007年、2009年先后成立了安莎种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安莎天地种子(北京)有限公司,在北京、广东建立了2个研发中心,在山东、甘肃建立了2个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
2009年以来,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所、北京农科院北京蔬菜中心、天津黄瓜研究所、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等国内科研院所,与荷兰绿色遗传研究所、瑞克斯旺公司、尼克森斯旺公司、欧洲龙井公司、纽内姆公司和瓦赫宁根大学等科研院所、种子公司开展了黄瓜、生菜、大白菜、马铃薯等蔬菜作物基因组测序、番茄基因组重测序等方面的研究与应用合作。
(二)荷兰旨在减少种子企业进入中国的制度限制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也是用种大国,据初步统计,我国种业市场价值已达600亿元人民币左右,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种子市场,潜在市场价值将达900亿元人民币。跨国种业公司看到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既有进一步加大中国种业市场投资力度的规划,又有突破现行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的想法。荷方关心的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
1.中荷合资种子企业股份比例。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第57号发布)规定,“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开发生产(中方控股)”被列入“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即中方企业至少占51%股份。荷方认为,这一政策限制了荷兰种子企业在中国的发展。为此荷方建议,一是荷兰蔬菜等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企业多为家族式企业,其研发的核心技术、品种为公司独有,应允许荷兰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企业在中国成立独资公司,以实现其在中国利益的最大化。二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实施前已成立的中荷合资企业,到期后再次注册,股份比例、以及企业增资股份比例应按原规定执行。
2.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条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应具备的注册资本、固定资产,检验仪器设备、检验室、检验人员,仓库晒场、种子加工、干燥设施设备及加工厂房,营业场所及售后服务体系,育种机构、科研育种人员、自育品种,种子生产基地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荷方误以为,荷兰在中国的合资等各种形式的种子企业的每种作物均要实现育繁推一体化,并表示难度太大,几乎不可能实现。
中方考察团全面介绍了国务院《意见》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双方达成谅解,荷方表示今后将加大在中国合资公司的投资力度,向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方向发展。
三、荷兰农作物种业快速发展的启示与思考
近20年来荷兰农作物种业顺利实现了从传统育种到分子育种的转变,并在世界种业上取得了明显的优势地位,与其育繁推一体化国际发展战略、高度发达的商业化育种机制、强大的研发基础等是密不可分。
(一)高科技是现代农作物种业的重要特征
1.资本的高强度投入。荷兰种子公司用于研发的平均投入占总销售额的14%,高比例研发投入较好地保证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瑞克斯旺公司2010年度销售额2.4亿欧元,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高达28%,近年来研发投入占比一直稳定在25%-30%;安莎公司2010年销售额1.61亿欧元,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同样高达25%。
2.高比例的研发人员。研发团队在跨国种业公司中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来源。瑞克斯旺公司在世界各地拥有1850 名员工,研发人员800人,占比43%;安莎公司在世界各地拥有1300多名员工,研发人员占50%以上。同时,公司研发部门与科研院所、相关技术公司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共同构成了强大的研发团队。
3.技术的不断进步。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农作物品种选育经历了传统育种、分子育种、分子突变育种、基因修饰等跨越性发展阶段,AFLP、SNP等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技术,以及基因组测序、重测序等先进技术得到了充分利用,为品种的升级换代发挥了巨大作用。科因公司利用自身分析平台的技术优势,结合德国LemnaTec公司的全自动高通量植物3D成像系统,研发的“植物表型组平台PhenoFab”系统,实现了高通量无损伤地鉴定植物各种表型变异,达到了表现型与基因型在育种工作中的有机结合,极大地提高了育种工作效率。
4.品种的不断更新。瑞克斯旺公司选育经营品种涉及3个气候带、25种蔬菜作物,商业化品种 950多个;安莎公司蔬菜种子涉及各大洲、各气候带,商业化品种900多个。两公司每年开发新品种150个左右,新品种的研发年限为 5-15年,一般每6-7年完成一次品种更新换代。较好地保持了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稳步扩大的市场份额。
5.种业的高附加值。高质量的种子显著提高了种子的附加值和投入产出比,创造了种子企业的高收益。以番茄为例,安莎公司1粒番茄种子的市场售价1欧元,1公斤种子的市场售价高达30万欧元;种植1公顷番茄,种子投入7000欧元,周年生产番茄60万公斤,市场价值达到了120万欧元。
(二)育繁推一体化是种子企业做大做强的根本途径
1.育繁推各环节一体化。“研发”环节,实现了基础研究、品种选育、生物技术、分子技术应用一体化;“繁育”环节,实现了种子生产、加工、储运、质量保证的一体化;“推广”环节,实现了种子销售、种子出口、种子售后服务的一体化。
2.育繁推各部门一体化。种子科研、生产与市场营销各部门既分工明确、相对独立,又保持着公司整体运作过程中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共同构成了跨国种业公司各部门互为补充而又充分合作的一体化运行机制。
3.国际化基础上的一体化。瑞克斯旺公司在全球有13个育种站、26个子公司,销售范围涉及100多个国家;安莎公司在11个国家建立了20个研发中心,种子生产基地分布于欧洲、非洲、亚洲等三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市场销售涉及全球16个国家和地区。
(三)高度发达的商业化育种是种子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
考察瑞克斯旺、安莎两家跨国种业公司,其商业化育种体系具有“市场化导向、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研究、集约化运行” 的基本特征。这一研究体系促进了育种方式由经验育种向科学育种的跨越、优良品种产生由偶然走向必然的跨越。
1.市场化导向。跨国种业公司育种以市场为导向,不仅注重培育产量高、品质好、抗性强、适宜设施栽培的品种,以满足生产者需求,而且注重培育营养价值好和感官享受佳的品种,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不仅注重及时掌握并切实满足当前的市场需求,而且注重研究发展趋势、把握十至二十年后市场需求。善于引导社会需求,善于为种植者、消费者创造需求。他们的育种目标明确且长远、市场定位准确。公司发展的过程,是品种商业化价值不断提升的过程。
2、专业化分工。瑞克斯旺公司以黄瓜、生菜、菠菜作物品种为长,安莎公司以番茄、甜椒、生菜、洋葱、黄瓜等作物品种为主,两家公司虽然都从事蔬菜种子业务,但均有明确的主导作物、主推品种。更重要的是他们十分注重内部研发分工,品种研发基本分为优良基因发掘、育种材料创制、亲本组配、品种测试等环节,并在每个环节利用最专业人才和设备开展工作。同时,这种内部“流水线式”研发分工有效规避了员工个人对某个品种或某类资源的完全控制,公司的发展不再依托于某个专家、某个材料,而是基于严密的研发分工制衡制度和良好的团队合作。
3、规模化研究。作物育种中优良基因型往往只有千分甚至万分之一产生机率,基于“规模化、高通量”要求,跨国种业公司在优良基因发掘、育种材料创制、亲本组配、品种测试等关键环节,通过加大资源投入,使每一个环节的研究工作量最大化。大规模的种质资源筛选、大规模的杂交组合测配、大规模的田间小区试验、品种鉴定,以及庞大的数据采集分析系统,是跨国公司商业化育种的基本面貌。瑞克斯旺的种子病理实验室、安莎公司的番茄品种病毒研究实验室和温室,其规模之大、装备水平之高,是我国任何一个种业公司或国家级专业研究院所都无法比拟的。
4、集约化运行。跨国种业公司研发环节分段后,以统一的育种目标、良性的激励机制引导各环节紧密协作,把优良的基因和材料、专业化研究人员、自动化育种设备有机整合在一起,实现了研发自动化、机械化、标准化的有机统一,育种效率大幅提高。同时,研发体系与生产体系、推广体系间也是互为客户、集约化运行,品种推向市场前必须经过生产体系种植和推广体系认定,保障了从研发方向到最终产品的层层把关,最终满足市场需求。
(四)高质量产品是种子企业品牌创立的基本保障
1.品种好。品种选育目标明确,定位于满足种植者、产品加工者、消费者,以及零售商、贸易商需要,尤其注重满足消费者在产品规格、风味、颜色、方便性等方面的要求,从而选育出了市场定位准确的优良品种。瑞克斯旺公司的抗蚜虫生菜品种,占据了欧洲70%生菜种子市场份额;安莎公司的鸡尾酒番茄、微型彩色甜椒成为公司的主导青椒品种,赢得了市场广泛认可。
2.种子好。严格的清选、精选、检验、包衣和包装等种子采后处理技术运用,保证了种子的高质量。加工环节,种子清选、重力选、规格选一机同步完成,通过这一环节去除杂质和不符合标准的种子,种子淘汰量达70%左右,仅保留30%左右形状和大小均匀一致的高质量种子。种子检验环节,除进行水分、芽率等种子质量常规指标检验外,还进行实验室种子苗期病理检测,凡出现感病植株,则此批种子全部淘汰。符合质量标准的种子,统一进行包衣或丸粒化处理后,分级包装、储藏待售。同时,注重先进种子加工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安莎公司开发的红外线鉴定种子胚活力技术及设备属独家拥有,进一步强化了种子质量保证。
3.服务好。种子售后服务是跨国种业公司市场营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技术培训、现场考察、媒体宣传、专家热线等方式,为种植业提供品种、种子和生产技术的全程服务,加强与农户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经销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内容。有效树立了企业形象,提升了企业品牌影响力。
(五)在更高水平上竞争与合作是跨国种子企业发展的重要趋向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美国孟山都、瑞士先正达等国际种业巨头在生物技术领域的迅速崛起,以及国际种业界兼并与收购浪潮的掀起,对荷兰种业形成了强大冲击和严重威胁,面对生物技术的高额投入和较高的技术门槛限制,催生了荷兰3家蔬菜种子公司、2家大田种子公司在生物技术研究领域的合作,5家种子公司各投资20%股份,于1989年在瓦赫宁根成立了专注于生物技术在育种领域应用的生物种子公司(bioseeds),并设立了合资子公司-科因公司。各股东公司平等地利用科因公司提供的先进技术,及时开发有竞争力的品种,保持了较好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效益。经过20多年的发展,科因公司的股东发生了巨大变化,有的股东因为被其他公司收购而退出,新的股东随即加入,从最初均由荷兰股东组成,发展到现在由国际化股东组成(荷兰安莎、瑞克斯旺、法国威马和日本坂田4家公司各占25%股份)。科因公司的发展历程开创了国际种业研发领域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的新格局,在提高行业整合度和促进研发创新工作不断深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提供了有益借鉴。
四、推进我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快速发展的建议
农业强必须种业强,种业强必须企业强。荷兰蔬菜和花卉产业位居世界领先水平,主要得益于高度发达的农作物种子产业,得益于拥有世界级的蔬菜、花卉种子企业。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应充分学习和借鉴荷兰种业的成熟理念和先进经验,加快缩小与国际种业之间的差距,努力实现由用种大国向种子强国转变。
(一)转变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企业做强做大。一是强化企业服务意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最优质的服务是荷兰企业成功的关键。我国种子企业在服务方面差距明显,注重种子销售,缺乏后续服务;注重经济效益,缺乏商业信誉和品牌建设;注重眼前利益,缺乏长远目标和规划。如果说技术落后,还需较长时间追赶,而强化服务意识,则已成为缩小与国际种业差距的当务之急。二是强化国际化视野。荷兰企业的发展得益于其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布局,其资源、技术、人才、市场的国际化,保障了发展的先进性和竞争力。我国企业发展目前还多是面向国内市场,依靠国内资源。企业做强必须清醒地看到差距,建立国际化的种业发展理念,实施“合作交流、优势互补、产业关联、资源聚集”,走出去,请进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意识地缩小差距,尽快提升竞争能力。三是推动企业兼并重组。顺应国际种业发展潮流,鼓励种子企业实行差异化并购、区域化重组、专业化发展等模式,通过在国际、国内实施兼并重组,努力实现做强做大。
(二)强化企业主体,加快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提高企业育种创新能力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一是引导企业创新育种理念。借鉴荷兰种业发展先进经验,应用“科学设计、明确分工、标准规范、流水作业”的现代商业化育种理念,实行“市场化导向、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研究、集约化运行”为基本特征的“工厂式”科研育种管理模式,提高育种效率。二是鼓励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鼓励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和队伍,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市场需求确定育种目标,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着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三是支持企业整合育种力量和资源。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创造条件、创新机制,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先进育种技术、育种材料和关键设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三)严格品种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种业科技创新和保护创新,是推进种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一是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加大新品种保护力度,提高新品种保护效果和效率。建立新品种权转让交易平台,规范品种权转让行为,保障品种权人、被授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品种权执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对制假售假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的“一票否决”。三是实行立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全球同步申请保护,过程保护(商业机密)和成果保护(知识产权)并重,专利、品种权、商标、著作版权并用,从而形成目标明确、结构清晰、手段多样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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