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政策研究

2024-07-18

科技创新政策研究(8篇)

1.科技创新政策研究 篇一

关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研究

【论文摘要】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国家核心竞争优势,其基础和重点在于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我国技术创新的主体和中坚力量。财税政策的运用是政府促进技术创新一项非常重要的经济手段。本文对我国当前促进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自主创新;财税政策

一、税收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

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是我国政府根据科技强国和自主创新的需要、在特定时间和特定领域内对特定对象所制定的税收附加规定和特别规定。其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1.财税政策对企业的自主创新具有导向作用

政府根据当前围绕自主创新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等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配套的财税政策,以体现政府对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强国的发展战略的支持,从而影响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过程,促使经济资源向政府合意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方向流动。

2.积极的财税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自主创新的风险

自主创新活动资金需求规模巨大,回收周期长,不确定性强,企业所面临的这种高风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企业自身的技术积累和财务手段来规避,但是,企业也迫切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来降低风险,激励企业创新。政府采取积极的财税政策,可以降低企业占用资金和赢利方面的风险;减少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研发投入方面的风险,增强企业抵御自主创新风险的能力。

3.财税政策会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本和收益

从本质上看,积极的财税政策是政府将一部分应得的税收收入让渡给了企业。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则表现为成本的节省和利润的增加。积极的财税政策在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本和收益方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高科技领域的中小企业来说,积极的财税政策在降低其自主创新风险的同时,为其积累资本,迅速发展壮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积极的财税政策可以有效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应用和扩散

自主创新成果只有进入了实际的应用阶段,形成了产业化,才能真正促进经济的发展,而积极的财税政策在这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而对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措施,可以有效地促使自主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促进新技术的扩散。

二、自主创新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支出政策方面

1.财政科技投入总体不足,投入结构不合理

近几年,我国的财政科技投入量增长比较快,但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在4%左右徘徊,尤其是基础研究在整个研究开发中的比重一直徘徊在5-6%的水平,而大多数国家的这一比重在 20%左右。由于基础研究耗资大、耗时长、见效慢,企业和个人难以或者不愿在这方面过多投入,但基础研究应该是财政科技投入的主要方向,我国现有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公益性和战略性的基础研究和公共技术研发偏少,不利于国家长期科技竞争力的提高。

2.科技投入方式过于单一

虽然目前我国在科技资金投入方式上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尝试,但大部分资金投入仍以无偿投入为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采用无偿补助的单一投入模式已不能满足自主创新投入需求,科技投入方式迫切需要改革和完善,从而发挥财政科技支出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财政科技投入的管理不足,效果不明显

一是管理缺位。我国的科技项目、经费分别在不同部门分头管理,缺少必要的信息沟通、协调,这样很容易导致部门间的科技开发计划难免有重复,从而导致科技资源重复配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根据科技部和统计局公布的.资料,我国每年省部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和专利申请中能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在 10%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

(二)税收政策方面

1.支持鼓励企业创新的优惠政策存在薄弱环节

我国现行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作用在支持企业创新的生产投入和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税收政策主要偏重于对已经形成科技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已经享有科研成果的技术性收入给予优惠,而对企业创新最需要支持、也是处境最为艰难的研发过程则缺乏有力的税收支持。大部分高科技企业在创业初期基本上都没有利润、享受不到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几年后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实现了经济效益、有了利润时,又大都过了税收优惠期,结果造成一些企业实际上根本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

2.总体税制结构存在制约创新企业发展的因素

税收政策优惠主要体现在所得税上面,而目前实行的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看,流转税还居于绝对优势地位。由于流转税的设计没有充分考虑自主创新产业的一些特点,因而存在一些消极因素,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所得税优惠对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使整个自主创新产业税收倾斜政策难以最大限度发挥效率。尤其是增值税,其缺陷表现得更加明显。增值税对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的阻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现行增值税加重了创新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从理论上分析,现行增值税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会加重企业负担:一是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制度,在目前增值税没有普遍实行的情况下,企业在很多时候难以取得有效发票进行抵扣;三是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的智力投入不能享受抵扣,而这些投入往往占创新技术产品成本的绝大部分。

(2)现行增值税把产品成本构成的无形资产推销、科研开发投入也作为征税依据,容易挫伤企业的创新投入积极性。

(3)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过窄致使相关费用所含税款无法抵扣。由于高新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采用,科技产品成本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直接材料成本所占比例不断降低,间接费用的比例大大增加,大量研究开发费用、技术转让费用等无形资产以及科技咨询费用等往往大于有形资产的投入,这些开支目前都不属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这无异于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挫伤了企业技术投入和研究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影响科技企业的发展。

3.税收政策的“特惠制”不利于企业创新发展

以往支持、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大都是以“特惠制”为特征的。所谓“特惠制”是指针对某一性质的企业、某一行业或某一区域内的企业等,主要表现为“区域特惠”、“行业特惠”。这种“特惠制”一方面使得这些企业的非科技创新收入也享受了优惠待遇,并很容易引导企业发生避税行为,一些企业为了享受这种“特惠制”不择手段、弄虚作假、想方设法争“头衔”甚至“假注册”,助长了这些企业的“寻租”行为,一些开发区管理者为追求“政绩”,随意增加入驻企业数目,导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名不符实,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另一方面还造成了同一性质的产业因所处区域不同而税负不同的扭曲,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身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的企业、甚至很多也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新技术的积极性,大大局限和弱化了税收政策手段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作用。

4.激励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存在政策“真空”

主要表现为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缺乏对从事科研人员的优惠措施。我国现行税法几乎没有针对高科技创新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充分考虑个人教育投资和对科技人员的激励。个人所得税法仅有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及规定的政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对省级以下政府及企业颁发的重大成就奖、科技进步奖仍然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利于激发企业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而且个人所得税没有考虑高科技人才教育投资成本大的情况,没有实行税前扣除的优惠,致使居民对高层次的教育投入不足。对高科技人才的创造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征税,削弱了科研工作者投身科技开发的积极性,使得整个科研领域缺乏吸引力,也打击了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的热情。

三、对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建议

我国财税政策在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与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得差距,所以应当进一步完善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

(一)财政支出政策方面

1.加大政府科技投入,特别是对重点领域的投入

目前我国的财政科技拨款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偏低,应当在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基础上加大政府对科技和技术创新的投入。同时应当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实施条件的成熟度,支持自主创新重点领域,主要应加强对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科技投入,支持科技条件基础平台建设,支持战略性带头产业的自主创新和支持、促进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

2.改变单一财政补助方式,创新资金投入方式

不同的科技活动有不同的特点,应通过贴息、有偿使用、以奖代补、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积极增加科技投入,全面提高企业自主技术开发能力,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3.明确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范围,完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

国际经验表明,政府采购在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我国目前尚未明确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范围,由财政部及科技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尚未出台,目前只有少数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的政府采购目录,如上海市颁布的《 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因此,应当尽快确定国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范围,使政府采购在促进技术创新上发挥更大作用。

2.科技创新政策研究 篇二

1999年,美国竞争力委员会在题为《走向全球:美国创新新形势》的研究报告中,提出了创新平台(Platform for Innovation)的概念。其内涵主要是指创新基础设施以及创新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人才和前沿研究成果的可靠性;促进理念向创造财富的产品和服务化的法规、会计和资本条件;使创新者能收回其投资的市场准入和知识产权保护。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是为了将学科建设、人才建设与科技发展统一起来,实现人才和资源的充分共享,继而形成一种新的、交叉的、重要的科研组织运行模式[1]。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以及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对于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而言,政策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良好的政策可以提高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效率,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通过对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政策效应研究可以充分了解目前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环境的真实状况和实际的效果,为进一步优化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系统提供参考依据。

1 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的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对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的研究包括实证或实践研究与理论研究两大类。理论研究主要是对高校科技创新平台进行概念分析、要素分析、架构分析、功能分析。实证研究中既有对高校“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评价体系的研究[3],也有对具体的高校如华中农业大学[2]、福州大学[4]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研究,其中相关的政策研究主要包含在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绩效评价[5]等领域中,涉及到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激励,学科的集中、整合与交叉,以及产权、沟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或政策系统。

国外的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多数具有较高的市场化因素,其政策环境比较复杂。因此国外的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研究主要包含在创新政策研究和创新能力评价研究中,单列出来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主要采用的方法包括文献计量分析、同行评议、经济计量方法、案例研究、回溯分析和定标比超等方法[6]。美国科学家Griliches Z.和Nelson R.R.分别从投入产出[7]以及基础研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8]等领域对科技创新平台的绩效进行了评价。此后,包括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内的国际组织以及许多国家的科研管理部门、学术机构和企业从不同角度对科技创新平台的绩效评价进行了研究与实践[9]。

从目前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不难看出,对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这与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本身历史很短有内在的关联,特别是在对政策的后果和影响方面,还需要做更深入、更细致的研究和分析。

2 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的构成

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正常运行需要多方面的主题支撑,包括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相关服务行业等。其政策系统也比较复杂,从不同的视角可以有不同的种类划分,所包括的内容也是各不相同。

从政策主体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高校内部的科技创新平台政策,二是高校外部的科技创新平台政策。高校内部的政策体系包括基本的科技研究、科技奖励政策,以及与之相关的科技团队建设政策、学科建设政策、学术评价政策、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相关的财务政策,如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科技创新投资政策、科技融资政策等;相关的教育教学管理政策,如人才引进政策、实验室建设政策、岗位聘任政策等。高校外部的政策体系包括政府、企业与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相关的政策系统,如区域创新政策系统、企业的研发与技术采购、技术协作政策等。

从政策内涵上可以划分为平台建设政策和平台支持政策。平台建设政策主要是指直接作用于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政策体系,如金融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科技管理政策、科技经营政策等;平台支持政策主要是指营造科技创新环境的政策体系,如科技体制政策、科技服务政策、科技中介政策、人才流动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区域社会政策、产业政策等,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社会支持[10],构建良好的技术创新社会生态[11]。

从运行过程划分为资源整合政策、产学研合作政策、研发投入政策、孵化政策、市场政策。资源整合政策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有利于创新的资源共享与获取的机制,通过该机制各创新主体能更好进行技术创新活动。资源整合政策系统主要针对资金、人才、知识、信息四种资源要素,这四种资源要素通过政策主体有效整合而构成高校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产学研合作政策主要是创新主体的连接系统,通过产学研政策把政府、高校、企业连接起来,共同参与到科技创新活动中。研发投入政策主要是为具体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鼓励参与创新的主体能够有更大的创新投入,包括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孵化政策和市场政策主要是针对科技成果的转化,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12],科技创新的成果必须经历工业化生产、进入市场并且取得替代或更新的地位,被消费者接受,才算是完成。而相对于成熟的技术而言,新技术的应用和扩散、传播需要相关的政策支持才能够完成。

3 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的效应

政策效应是政策手段运用及政策目标实现程度的最终反映与具体体现,它是制定政策目标、选择政策手段时必须考虑的预期性因素。对政策效应进行事前和事后分析,有助于政策制定者预见产业政策的有效性,修订政策目标和重新组合与协调政策工具[13]。对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的效应进行分析的目的是了解政策实施的结果与设定的政策目标是否一致,并对其实现的程度做出基本的判断。从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目的出发,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将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效应划分为六个方面:科技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效益。

科技发展是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基础,也是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的动力。目前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主要集中在高校,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对科技发展的推动性也是我国科技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标志性指标。目前对科技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高水平科技论文的发表数量、前沿性科技课题的数量和获得的科技经费数量、申请及获得的发明和专利数量、科技成果获得高级别奖励的数量、科技成果转化或转让以及出售的收入等。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基本职能,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功能之一就是帮助培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实践能力的学生。衡量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效果的主要指标就是统计该平台培养出的学生的数量和质量,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在内的学生总数及其比例,培养的学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发展潜力以及跟踪记录这些学生在走出校门之后的发展,如就业率、就业质量,培养的学生对培养过程的评价与反馈等等。需要注意的是,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的评价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

学科建设是高校自身发展以及培育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因素。学科建设的重点是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趋势,抓好学科的重组、综合、交叉、渗透、融合,调整好学科的结构,才能形成具有自己特色、一流的学科及学科群[14]。主要理念包括巩固基础学科、发展特色学科、催生新兴学科、重点建设优势学科。评价高校科学建设水平的主要指标包括:已经拥有或正在培养的硕士、博士学位点的数量,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或院士工作站(室)的数量,高级别的重点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或学科群的数量,高水平的实验室或实验平台的数量,拥有博士指导老师以上级别的高级人才数量,等等。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是高校除了培养人才学术研究以外的“第三职能”,而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是完成第三职能的主要手段。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率,如专利出售的数量及合同金额、成果转让的数量及合同金额等,包括产学研合作在内的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高校科技创新对社会进步的贡献率,分解指标包括人均预期寿命、居民富裕程度、幸福指数、社会文明程度等。

科技发展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日益突出,在评价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环境时也必须考虑到其产生的生态效益。1998年,世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WBCSD)的定义为:生态效益的获得,需在提供价格具有竞争力的商品和服务,以满足人们的需求、提高生活品质的同时,在商品和服务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将其对环境的冲击及天然资源的使用,逐渐减少到地球能负荷的程度。依据此定义,WBCSD提出了鉴定生态效益的七点要素:①减少商品和服务的原料密集度(material intensity);②减少商品和服务的能源密集度(energy intensity);③减少有毒物质的扩散;④提高原料的可回收性;⑤使可更新资源达到最大限度的使用;⑥延长产品的耐久性;⑦加强每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服务效能。[15]

4 结束语

健全、高效的政策环境是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不可或缺的基础和前提。本文在总结和梳理国内外目前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环境的主要内涵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分析了反应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环境效应的六个方面的因素,扩展了对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环境研究的范围和内涵,为完善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环境提供了一个可行的分析框架,有助于决策者及时了解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政策环境的真实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制定更为合理的政策,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对于该效应分析的有效性程度,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和进一步完善。

摘要: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需要相应的政策系统支撑。从我国目前的现状出发,根据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目标及其政策环境的构成要素,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政策效应包括对科技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方面的考评。

3.科技创新政策研究 篇三

日本政府一般不直接参与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而是通过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和务实的政策措施的间接方式,为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改善环境、提供优惠条件。

一、促进中小企业创新的科技立法

在发达国家中,日本是中小企业立法最为完备、扶持手段最多、服务体系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先后颁布了30多部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早在1963年,就颁布了《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从政府角度,明确规定了如何扶持中小企业尤其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具体内容。进入20世纪80年代,政府制定了《中小企业事业团法》《研究交流促进法》《中小企业技术开发促进临时措施法》等; 1995年4月,颁布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造性事业活动的临时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开展科研开发活动。同年又正式出台了《中小企业创造活动促进法》。1995年日本政府通过了《科学技术基本法》,为增加科学技术预算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

(一)明确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

一是政府控制的金融機构主要有5家,其中国民金融公库主要为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小额贷款,一般提供期限3年以上低利息贷款;商工组合中央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分别向中小企业提供包括科技创新在内的专项贷款。二是日本普通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发展及技术创新提供金融服务。三是在专业银行中还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包括相互银行、信用银行、信用组合等。

(二)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日本政府通过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成立为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提供保险和担保的机构。在日本,1953年成立了信用保证协会,构建了比较完备的信用制度;1958年,设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对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保险、普通保险等七大类信用保险,以确保中小企业银行贷款顺利;1996年建立的“风险基金”,通过给发行债券的风险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为风险资本提供担保。

(三)政府认购中小企业的股票和公司债券

为了更有效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政府允许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并认购中小企业为充实自有资本而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

三、扶持中小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

(一)财政政策

一是日本政府较早提出了科技立国战略,不仅重视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更加重视可能转化为产品的科技成果。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及其相关创新活动,政府除通过立法和制定政策进行支持外,还实施直接的财政支持政策,表现在直接资助项目研发。二是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贷款贴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长期贷款,政府除了指定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支持外,还实施低于市场利率3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优惠部分由政府财政承担。

(二)税收政策

早在1985年,日本政府就分别制定了《促进基础技术开发税制》和《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基础的税制》,其中通过两项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一是增加实验研究经费的税额抵扣制度。二是鼓励中小企业引进新技术,购置新设备,实行特别折旧制度。

四、实行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引进政策

(一)限制的技术引进政策

日本政府一贯采取统一、严格管理的技术引进政策,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作出规定,主要是“一个前提、四个原则”。一个前提是引进技术必须与本国产业政策的步伐保持一致。四个原则:一是引进的技术不能阻碍自主技术的发展,二是不能扰乱现有的产业秩序,三是不能使中小企业陷入困境,四是引进技术的企业在技术和资金上要具有将技术消化吸收的能力。

(二)有条件的技术引进政策

日本企业在引进国外技术方面遵循着“引进零部件能解决问题的就不引进单机,引进单机能解决问题的就不引进成套设备,对工艺和技术的引进重于对设备的引进”的原则;政府也以“一号机进口,二号机国产,三号机出口”作为技术引进的审批标准。此政策极大促进了日本企业的改良创新能力。

(三)注重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加强对创新的保护

日本各产业部门从国外购买技术专利的费用总数与消化吸收这些技术专利的研究费用总额之比平均为1∶7,即平均花1美元引进的技术要花7美元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五、完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社会服务体系

(一)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

首先,日本政府设立了公立试验研究机构。其责任为:一是提供技术指导,二是提供技术培训,三是由国家确立技术课题,在国立试验机构进行专题研究,或者在国立试验机构指导下企业承担研发任务,研究经费由国家补助,开发研究的成果则由中小企业利用。其次,政府还组织了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团体,从事以下三项工作:对中小企业急需开发的机械推行第一年设计、第二年试制和第三年公开普及的“机械开发事业”;对中小企业难以实现的迫切技术开发课题,集中各领域的技术,实行长期研究与开发的“特别研究开发事业”,普及新技术成果的“新技术验证事业”。再次,提供技术信息服务。日本政府成立中小企业信息中心和公立试验研究机构技术信息室,向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

(二)加强“产学官”合作促进技术转移

日本无疑是世界上最早提出“产学官”合作研发并且发挥得最好的国家。日本在确立产(企业)、学(大学)、官(政府)合作体制的过程中,十分注意突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体地位,同时改组“学”、“官”的研究体制以使之更好地发挥支援中小企业加强基础性技术研究的服务功能。日本政府每年举行一次大型产学官联合峰会,参加人员中有文部科学大臣、科学技术担当大臣、大学校长和大型企业的总裁,他们主要就产学合作进行讨论;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小企业的技术主管和大学尤其工科大学的各专业领军专家,他们现场讨论企业关心和渴望解决的技术问题,宣传技术成果,有效地促进了产学联盟的建立。这是政府搭台、产学唱戏的一种绝好方式,为科学技术成果的转移提供了平台。

(三)实行积极的知识产权政策

为了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 2004年4月,日本开始实施大学改革计划,允许大学自行制定本校的专利政策,鼓励教授和研究者将专利转让给大学,保证发明者的合理补偿作为激励,敦促大学更有效地管理知识产权。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日本还加快专利审查的速度,推行审查不拖延政策,到2013年缩短为11个月,达到全球最高水平。为了开发利用知识产权,日本政府通过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和信托制度,推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流动,通过制定政策帮助本国私人企业将重大技术标准化。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日本非常重视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日本根据美国法学教育的模式改革日本的法学教育模式,在大学广泛推广知识产权教育。这些改革,使21世纪的日本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保护力度由弱到强,并向美国和欧共体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看齐。

六、日本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政策给我国的启示

(一)增加科技投入

科技投入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保证。应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增加科技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拨款、金融贷款、企业自筹、风险投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同时,政府、企业应建立良好的科技投入互动机制。政府要营造有利于企业独立投入研发的导向性环境,形成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的氛围。重点扶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对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政府可以给与相应的资金匹配。鼓励和帮助企业到海外进行产品推销和技术交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建立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

在国家有关税收制度改革的前提下,争取积极推动国家出台政策开征“科技发展税”,为科技发展筹集专项资金;加快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的改革步伐,恢复国家新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对新产品使用在消费环节实行个人所得税抵扣;取消对研究开发费用150%扣除的各项优惠限制。地方应积极争取有关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税收扶持政策的试点工作,参照税改方向和政策调整意向,制定新的扶持性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改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服务

建立一定规模的省级科技投融资平台,吸引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保险公司创新保险品种,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扩权县(市)先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引导和激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完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和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建立一个能够有效为中小企業和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网络。探索创立多种担保方式,弥补中小企业担保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不断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和范围,简化贷款审批手续,重点支持科技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对有望进入规模以上行列的企业,优先提供资金支持。

(四)加强“产学官”之间的联动

在基础研究、产业转化、风险投资等环节上形成良性循环的“创新链”,特别是要加强产学官(研)合作研究,充分利用好大学和研究机构强大的原创科研能力来提高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促进高校、科研院所成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的中坚力量。地方政府要对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基地的知识产权创造活动予以重点支持,对重点科研院所、研究型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进行个性化辅导,引导其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专职人员。

【基金项目:2010年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编号B152)。2011年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112400450071),河南工业大学2009年博士基金课题(编号:2009BS059)。】

4.科技创新政策研究 篇四

问卷编号:□□□□

江苏省科技人才培养与政策环境研究调查问卷

尊敬的女士/先生:

您好!为了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充分发挥我省科技人才的作用,为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氛围,将我省打造成为科技人才的聚集地,我们特组织此次问卷调查,以期获得做好科技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调查对象为:(A)列入国家、省、市人才计划;(B)承担或参与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如国家863、973、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科技支撑计划等)的科技人员。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考虑下列问题,根据不同题目要求直接在选定的项目答案的序号上划“○”,或在()内填上数字,多选项请按照顺序选择三项。

南京大学商学院

江苏省科技厅法规处

2010年元月

一、您的年龄:岁;工作城市;单位名称(自愿):

二、您属于的人才类型():(A)各级人才计划;(B)承担重大科技项目。

三、您的文化程度():

1、大专以下

2、大专

3、本科

4、硕士

5、博士

四、您现在的职称是():

1、正高职

2、副高职

3、中职

4、初职

5、其他

五、您所就职的行业():

1—电子信息技术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3—航空航天技术

4—新材料技术5—高技术服务业6—能源及节能技术

7—资源与环境技术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9—其它技术领域(请说明)

六、您的科技活动类型属于():

1、基础研究

2、应用研究

3、试验发展

4、科技产品营销

5、科技工作管理

6、其他

七、您是否有出国留学或做访问学者或出国进修等海外经历()、多久():

1、有(1、半年、2、一年、3、两至三年,4、三年以上)

2、没有

八、您获得过何种专利(含国内外,在括号内填授权次数):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4、没有获得过

九、您所工作单位的性质():

1、国有

2、集体

3、私营

4、外商独资

5、中外合资或合作

6、其他

十、您的工作单位属于():

1、企业

2、高校

3、科研机构

4、其他(请说明)

十一、如再次择业,您愿意去的工作单位(单选)():

1、企业

2、高校

3、科研机构

4、其他(请说明)

十二、您通过何种途径找到现职工作():

1、公开招聘

2、组织选配

3、通过猎头公司

4、中介评价与推荐

5、朋友或其他关系介绍

6、自己寻找

7、其他(请说明)

十三、您通过何种途径获得现职工作的相关信息():

1、网络

2、报纸杂志

3、电视广告

4、朋友介绍

5、亲戚介绍

6、其他(请说明)

十四、对于以下寻找工作的方式,您最倾向于(单选)():

1、公开招聘

2、组织选配

3、通过猎头公司

4、中介评价与推荐

5、朋友或其他关系介绍

6、自己寻找

7、其他(请说明)

十五、您认为导致人才外流的主要原因有():

1、研发平台低

2、工作压力大

3、个人价值没有体现

4、不适应企业文化

5、人际关系不好

6、求学深造

7、薪酬待遇低

8、与配偶两地分居

9、子女上学

10、其它(请说明)

十六、您认为影响江苏吸引和留住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最关键因素有():

1、工资水平

2、发展空间

3、城市基础设施

4、人才政策

5、研发水平

6、生活成本

7、社会保障

8、经济发展水平

9、国际化程度

10、城市活力

11、高科技产业集聚

12、创业机会

13、政府科技政策水平

14、学术交流机会

15、自然环境和地理位置

16、治安环境

17、子女上学

18、其他(请说明)

十七、您是否需要新的专业技术培训():

1、很需要

2、较需要

3、无所谓

4、不太需要

5、很不需要

十八、目前您最需要的哪些咨询服务():

1、政策咨询

2、技术咨询

3、管理咨询

4、工程咨询

5、其他咨询

十九、如果您现在拥有一项新科技成果需转化,您往往会选择()

1、自己兴办企业来实施这项成果

2、自己寻找投资方或技术买方

3、寻找可靠的技术中介机构(如技术经纪人等)的帮助

4、不知道该怎么办

5、其他(请说明)

二十、您的科技经费来源有():

1、政府资金

2、企业资金

3、金融机构贷款

4、国外资金

5、其它(请说明)

二十一、如果您想创业,您认为最需要我们提供的是():

1、风险投资或专项资金支持

2、提供创业所需的高品质、低租金的经营场地

3、财税优惠政策

4、项目孵化所需的一条龙服务

5、项目的产业化合作

6、减少行政干预;

7、其他(请说明)

二十二、您在科研工作中,碰到的困难主要是():

1、很难争取到科研课题

2、科研经费不足

3、缺少科研、学术氛围

4、科研方向不被重视

5、不受重用

6、管理制度不灵活

7、工作流动困难

8、设备较差

9、国际交流不够

10、资料缺乏、最新科技信息不灵

11、研究和工作时间无法保证

12、其他(请说明)

二十三、您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

1、工资待遇偏低

2、住房条件差

3、子女升学和就业困难

4、配偶调动或就业困难

5、继续深造条件差

6、研究成果转化困难

7、职称评审困难

8、调动困难

9、学术交流困难

10、其他(请说明)

二十四、您认为影响本省高科技发展的制约因素():

1、领导重视程度低

2、科技等政府部门支持少

3、科研激励机制不健全

4、经费投入不足

5、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6、科研工作条件差

7、和人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8、科技信息的获取和交流困难

9、其他(请说明)

二十五、在我省高科技人才制度的建设方面,您认为存在不足的是():

1、人才培养机制

2、人才分配激励机制

3、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4、人才合理流动机制

5、人才评价机制

6、人才保障机制

7、其他(请说明)

二十六、在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您认为政府工作的当前重点应该是():

1、培养提升本土人才

2、引进外地和留学人才

3、完善和实施政府人才工作制度

4、完善各级各类人才的激励政策

5、创新用人机制

6、大力发展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7、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8、鼓励人才承担政府科技项目

9、其他(请说明)

二十七、您认为全省在科技人才服务与培训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开放问题):

为了使江苏省科技人才服务政策落到实处,为您的创业和创新提供更好的服务,将您需要的信息在第一时间传达给您,如果您愿意,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姓名:职务电话:

5.省科技创新政策目录(部分) 篇五

一、综合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2.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3.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 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胡锦涛主席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

4.认真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开创我国科技发展的新局面——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

5.浙江省技术市场条例(1987年12月29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7月23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04年9月1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6.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0部委令第39号)7.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8.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9.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10.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 的通知(国发[2006]7号)11.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技术市场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市字[2006]75号)12.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若干意见(浙委[2006]29号)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05]24号)1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05]39号)1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1号)16.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06]12号)1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06]22号)

二、科技计划与经费管理

18.《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科学技术部令第11号)1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20.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4]225号)21.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5]22号)22.科学技术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5]87号)23.国家开发银行、科学技术部关于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开行发[2005]117号)24.科学技术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 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25.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84号)26.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23号)27.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平台建设指引》的通知(国科办财字[2006]21号)28.科学技术部、总装备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329号)29.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330号)30.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331)31.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59号)32.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60号)33.财政部、科技部、总装备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63号)3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财企[2006]383号)35.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试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浙财教字[2003]138号)36.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浙科发计[2005]78号)37.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浙科发计[2005]223号)38.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科发计[2005]240号)39.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浙科发政〔2007〕5号)

40.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试行)办法(浙科发计〔2007〕145号)

41.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工作规程(浙科发计〔2007〕223号)42.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 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浙财教字〔2007〕224号)

43.浙江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浙科发计〔2007〕306号)

44.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浙科发政〔2007〕5号)

45.浙江省国内合作成果转化项目计划管理办法(浙科发计〔2008〕17号)46.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浙科发外〔2008〕49号)

三、科技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4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国办发[2004]55号)48.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高字[2004]283号)49.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高字[2004]487号)50.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5]15号)51.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创新纲要》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5]16号)52.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5]60号)53.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54.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295号)55. 科技部关于认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国科发高字[2006]14号)56.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31号)57.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110号)5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5)38号)59.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5)45号)60.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条[2004]206号)6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两个密集型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浙科发高[2005]230号)6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的通知(浙科发条[2006]11号)63.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浙科发条〔2007〕144号)

四、农业与农村

64.科学技术部、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的通知(国科发农社字[2004]427号)65.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4]542号)66.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5]264号)67.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140号)68.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2005]1号)69.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浙委办[2005]25号)7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技促进纲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86号)71.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扶贫办、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欠发达乡镇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字[2005]81号)72.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扶贫办、浙江省科技厅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欠发达乡镇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字[2006]66号)7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科发农[2004]255号)7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科技信息网建设的意见(浙科发农[2004]271号)75.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星火富民科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科发农[2005]13号)76.省委、省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浙科发农[2005]263号)77.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科发农[2006]80号)78.浙江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实施方案(浙科发农〔2007〕58号)79.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及中试重大科技专项方案(浙科发农〔2007〕130号)

五、社会发展 8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8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8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83.《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外交部、财政部令第37号)84.《浙江省沼气开发利用促进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85.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8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8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0号)88.公安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6]43号)8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关于发布《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06]38号)9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4]42号)9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5]15号)92.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40号)9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5]44号)9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02号)9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力口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59号)9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63号)9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5]70号)9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9号)99.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原材料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4号)10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00号)101.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浙生态办发[2004]6号)102.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生态发[2006]1号)10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生态省建设促进纲要》的通知(浙科发社[2005]76号)104.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公通字[2006]81号)

六、知识产权

105.《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1998年12月15日浙江省第九后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5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7号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106.《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2006年第1号令)10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10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109.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4]4号)110.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 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4]83号)11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112.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若干事项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04]222号)11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补充意见的函(国知发管函字[2005]57号)11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展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5]128号)115.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管理规定》的通知(办发[2005]7号)116.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等12厅(局、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浙整规市办[2005]2号)117.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保护专利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知发[2004]34号)118.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浙知发〔2007〕8号)

七、科技成果

119.《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件实施细则》(1999年12月24日科学技术部令第1号发布,根据2004年12月27日科学技术部令第9号《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改)

120.《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1999年12月26日科学技术部令第3号发布,根据2006年2月5日科学技术部令第10号《关于修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121.《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12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成[2004]91号)123.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07〕20号)124.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07〕20号)

八、依法行政

125.《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126.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1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

12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129.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部关于全面推进科技管理依法行政的意见》 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4]411号)13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浙政发[2004]2号)13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省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4]16号)13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浙政发[2005]3号)13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5]117号)13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浙科发政[2004]280号)135.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听证、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通知(浙科发政[2004]213号)136.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受理与公开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浙科发政[2004]214号)137.浙江省科学技术行政复议规程(试行)(浙科发政〔2007〕23号)

九、其 他

6.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研发政策论文 篇六

当前制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就是教育体制的落后和人才的短缺。现行的教育体制和模式并不能够满足培养创新型研发人才的需要。问题突出表现在:我国现在仍然延续的是传统的应试教育模式,十分强调学生记忆和通过考试的能力;过于注重学生的考试分数,而忽略了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创造性思维的训练;过于重视智商,忽视情商的培养;重书本,轻实践;重理论,轻运用。因此,只有改革现行的教育体制和模式,建立起创新教育的体系与机制,形成创新人才的培养环境,才能提高我国研发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才能培养出高水平的带头人和创业人才,才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体包括:改变高等教育的模式,率先在所有的高校实施素质教育;改变高等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方式,改变教学和实践的脱离、课程设置和社会需要的脱节,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扶持力度,推广职业技术教育,提高技术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薪资待遇,逐渐改变人们轻视职业技术教育的观念;继续加大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支持力度,保证教育支出占GDP的4%以上。加大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教育扶持力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化、合理化,力促教育公平。

3.2提高研发经费使用质量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研发经费的投入规模和研发实力的强弱成正比关系。因此,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强度是提高我国研发能力的前提条件。目前,从总量来看,我国的研发经费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平均到每个研发人员来看仍然很低,以研发经费的投资强度(R&D/GDP)来看,我国仍然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上。一国研发费用的支出总规模必然要和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一个国家不可能超出常规、不切实际的增加研发费用,因此最重要的是完善研发费用的使用监管体制,提高研发费用的使用质量,把好钢都用在刀刃上。对于中国这样的技术后进国家国家尤其重要,如果不能够加强对研发经费使用的监管,即使有再多的经费支出,也无济于事。首先要完善研发经费的支出结构,要明确研发活动的各个环节的主要出资主体。其次要完善研发经费的使用监管体制。最后完善研发结果的考评机制,把成果转化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评价研发结果的重要参考因素。

3.3大力培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中介组织

大力培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中介组织是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最有效途径。科技中介组织能够解决产学研三阶段之间信息不对称、连接不畅的问题。规范、正规的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能够使在基础研究阶段积累下来的科研成果更加有效的向应用研究和实验开发研究阶段转移。据报道,发达国家科技发明的转化率约为60%,而我国每年约有2万件科技发明,但实际转化为应用的不到20%。由于许多研发机构和管理机构市场观念淡漠,致使许多研发项目从立项到最终产生结果都与市场脱节。因此,除了要改革研发项目的立项机制以外,加强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盘活堆积的研发成果也是重中之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比较迅速,为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我国的科技中介组织目前还处在发展初期,数量多、规模小、服务能力差,甚至存在部分中介组织违法违规操作的现象。科技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大多缺乏规范的培训、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因此,为了促进科技中介组织的快速发展,政府必须为中介组织创造适宜的法律和市场环境,促进科技中介组织行业发展的更加规范。

3.4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在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的今天,全球性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正在逐渐建立起来,技术后进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更应该迎头赶上,努力加入到这一潮流中来,努力学习规则,适应规则,进而利用规则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因为目前正处于技术落后状态,就拒绝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从长远来看必然是得不偿失的。目前,我国正处于产业升级换代的关键时期,研发能力的提高是产业升级成功的关键。我们当前必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产业升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于优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市场结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内部优胜劣汰具有重要意义。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成果在知识产权保护不严的情况下极易被仿造,这给研发企业的造成的损失是毁灭性的。所以可以说知识产权制度是高新技术产业能够兴旺发达的基本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赵赟莉,罗龙滨.R&D政策及其主要政策过程探析[J].商业经济,2007,(01):22-24.

[2]郭娅娟.安淮市R&D经费投入现状分析及对策[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0,(10):177-178.

[3]梁彤缨,冯莉,陈修德.税式支出、财政补贴对研发投入的影响研究[J].软科学,2012,(05):32-36.

[4]戴小勇,成力为.财政补贴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门槛效应[J].科研管理,2015,(06):68-76.

7.科技创新政策研究 篇七

创新已成为贸易、政治、经济和企业发展的灵魂。因此, 在20世纪中期创新政策通过专利授权、政府采购和研发 (R&D) 支持已经全面超越了产业政策 (Scherer, 1970) [1];系统的评价国家创新政策和创新表现已成为二十一世纪初各个国家最应优先考虑的问题 (OECD, 2005) [2]。通过对OECD成员国国家创新政策的研究发现:OECD成员国均制定了政府支持创新的政策。OECD成员国例如澳大利亚的创新集群评价、新西兰的增长与创新体系绿皮书以及荷兰的科学预算与创新模式白皮书等等都对本国的创新政策以及创新表现进行了评价。近来很多国家把创新政策作为一个经济战略, 因此, 需要更深入的对该问题进行研究。本文应用政治经济学家卡莱斯基 (Kalecki) 的基本理论全面分析资本主义体制下经济波动中创新政策的运用机制。

什么是创新?最好的创新定义依然是熊彼特 (Schumpeter) 的创新定义。熊彼特认为创新的五种情况都会产生“破坏性的创造”。而创新产生的变革功能被特定的制度所限制, 所以, 政策性因素必然会影响任何一项创新。

为什么创新如此兴旺?O’Hara (2007) [3]认为与政治经济相联系的创新竞争提供了创新的驱动力。在任何市场体制下, 由于市场固有的不稳定和不确定, 通过竞争寻求利润都会引致创新。如果创新不足使得垄断利润减少, 会引起实物投资减少;如果竞争太激烈, 垄断利润必然迅速消失, 同样会引起实物投资的减少。因此垄断资本家会不断投入创新以获取更高的利润。政治经济学的任务是了解资本主义如何在其制度边界内生存并运转, 并提出创新政策鼓励和支持熊彼特的五种创新情况。

2 经济周期与趋势:熊彼特和卡莱斯基的创新作用研究

熊彼特 (Schumpeter) 把创新与经济周期联系起来。研究人员吸收熊彼特思想产生了大量的有影响力的研究, 形成了新熊彼特进化论经济学。熊彼特 (1939) 用两大卷论文来阐述创新, 研究结合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周期机制。熊彼特认为这个机制就是复杂的三种周期之间的交互作用。主要创新引起长波周期 (康德拉季耶夫周期) , 周期中通过“技术体系”的极大变化使经济繁荣发展 (Freeman和Perez, 1988) [4]。大约10年的朱格拉投资周期提供了资本存量的积累, 推动了技术体系的进步。熊彼特发现朱格拉周期形成长波趋势, 伴随强劲的投资过程, 技术体系推动长波的上升。大约40个月的存货周期 (基钦周期) 反映了最终产品的需求, 这个趋势形成朱格拉周期。三种周期中都存在衰退。本质上, 熊彼特认为, 如果技术体系的创新集群引起了集中投资以实现商业创新的话, 那么经济周期中就不会出现严重的衰退。

Rothbarth (1942) [5]在对熊彼特 (1939) 研究的评论中, 否认创新与投资之间的严格的程序性联系, 但是提出了创新引起的实物投资 (无论是股票基金或者调节性债权投资基金) 强烈依赖于利润的观点。Rothbarth的这个论点是把熊彼特的理论与卡莱斯基的研究联系在一起。Rothbarth综合了熊彼特与卡莱斯基的研究, 确立了对卡莱斯基创新作用检验的出发点。Rothbarth (1942) 论证了利润与投资的关联性;指出卡莱斯基对创新与投资的研究的关键是“适应性机制”, 在长期创新推动下必然会引起大量的投资 (以朱格拉投资周期形式) , 并且投资与创新相呼应。这改变了熊彼特的有效需求影响长期供给的论点。Rothbarth认为, 有效需求的影响是基于创新溢出的速度和浓度, 这又取决于企业投资于创新的能力。

Rothbarth对卡莱斯基研究的评价认为, 1930年的卡莱斯基经济周期模型I中的再投资是基于完全利润的。这仅仅是卡莱斯基毕生考察研究经济周期和经济增长的开始。在模型I中, 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的原因来自于外生因素的影响。在1940年的卡莱斯基经济周期模型II中, 引入了半自治性发展因素, 特别地强调创新导致的长期经济增长趋势 (Kalecki, 1954) [6]。卡莱斯基 (1968) [7]经济周期模型III特别地把创新内生化到投资过程, 短周期伴随着长期的增长趋势, 因此, 经济增长趋势和经济周期是不能分开考虑的。创新通过投资商业化, 从而产生经济周期中需求变动产生的利润以外的期望利润 (White, 1999) [8], 这将引致进一步的周期性增长。White (1999) 提出两个原因来说明卡莱斯基 (1968) 的模型III。第一个原因是生产力伴随创新出现而递增, 创新是把技术进步融入到新的资本设备中, 而使得先前的技术资本存量废弃。第二个原因是产品创新的动力来自于投资的刺激, 投资的动因来自于企业家试图最早获得自己独有的新技术, 并由此增加需求水平 (Kalecki, 1968) 。

创新立足于有效需求这一分析点, 把卡莱斯基的方法和熊彼特的研究联系起来。White (1999) 认为连续创新的本质是创新不能预防不规则的经济行为, 而必然产生生产者预期的产出与需求的不一致。Courvisanos (1996) [9]证明了随着成功创新的扩散, 当预期的投资易受其影响而过高 (超过预期最高的投资) 或者过低 (低于预期最低的投资) 时, 可以发现预期的产出与投资的不一致必然会引起投资的周期性波动。连续性创新过程通过存货机制得到加强, 在经济 (或者朱格拉) 周期的谷底, 存货的任何小幅上升, 都会为扩大用于创新的投资提供有力条件。这对于解释周期中经济如何摆脱衰退后上升这个最困难的方面是非常有帮助的。对于通过突破式创新集群的刺激会产生大量投资的这一论点, 卡莱斯基与熊彼特的观点是一致的。

从有效需求的视角, 投资过程形成短期状态链 (一系列短期状态) 决定了最终的经济增长路径 (Kalecki, 1971, p. 165) [10]。Courvisanos (1996) 详细说明了投资过程, 通过创新的刺激, 一系列短期投资活动使得经济周期展现出长波趋势, 同时对边际利润报酬产生影响。成功的“企业家明星群”与不断增加的重要的创新结合在一起, 应用新的科学原理 (Freeman and Perez, 1988) , 形成强烈的投资扩张并推动经济活动的开展。另一方面, 技术体系被保守的企业家经理们垄断控制, 影响了专利的扩散, 因此最终可能缩短经济活动的路径。

在经济系统的创新潜能方面, 与有效需求也有重要的因果关系。认为需求拉动创新的理论家们, 以Kaldor (1966) 为代表从宏观层面和以Schmookler (1966) 为代表从微观层面提出大量的研究, 证实扩大需求与规模经济有因果关系, 需求的扩大导致投资率增大, 从而决定了创新率。Fontana和Guerzoni (2008) [11]区分了Schmookler (1966) 市场规模需求拉动是引起创新的原因, 与Myers和Marquis (1969) 顾客需求拉动是引致主要的产品创新的不同。卡莱斯基认为需求中的有效需求拉动创新, 有效需求是原始投资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Kalecki, 1954) [12]。例如, 当通过很强的销售或者在用户产业 (user industry) 的投资对大企业的刺激而产生的研发 (R&D) 投资, 便是有效需求引致创新的例证。Courvisanos (1996) 把这种创新称为内生创新。

卡莱斯基的创新与投资关系的研究是没有包含国家机构的资本主义经济周期和趋势的基本模型。政府利用创新政策和投资政策把政治经济元素增加到经济周期与经济趋势中, 卡莱斯基没有明确的提出这一点。然而, 卡莱斯基提出的政治经济模型与就业政策有关, 而就业政策对经济周期和经济趋势产生影响。

3 创新政策

二次世界大战后, 发展经济以保证达到和保持完全就业立刻成为解决资本主义固有危机的万能药。然而, 焦点在于有没有合适的确保完全就业的公共政策激励创新, 以使经济在经济周期中摆脱低谷。政府的政策目标是激活私人投资和创新, 通过新的资本设备支持经济摆脱困境。

把创新融入投资理论, 是因为创新改变投资动机, 创新通过生产成本改变或者产品需求改变来提高收益率。Osiatyn-ski (1991) 、Kalecki (1968) 与Laramie和Mair (2007) 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均证实在投资函数中应包含技术进步这个变量。Salter (1966) 利用最佳资本模型把投资动机与新技术联系起来, 在最佳资本模型中, 通过资本设备把创新内生化。因此, 政府提出的创新政策目标是刺激对创新的投资, 波特 (1990) 发现这在建立国家竞争优势中是至关重要的。可以通过军备重整, 研发 (R&D) 支持, 技术园区孵化等鼓励创新的手段和途径支持创新。减少针对保护产业以支持就业的关税保护政策, 就是从直接就业政策向刺激投资政策转变的政策例证。关税政策被创新政策取代, 目的是引导和支持经济向新技术时代变革, 同时, 就业被认为是技术强制力 (technological imperative) 的有益溢出 (或外在性) 。

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历程表明, 在资本主义的各个时期都存在创新政策, 随着资本主义从保守到创新的改变, 创新政策的作用更加显著。因为创新独有的市场力量鼓励新进入者创新, 新进入者有减少现有市场份额的潜在能力, 并能对市场进行控制, 但是可能出现对缺乏足够的金融资本支持现有创新的担心。因此, 政府需要出台各种创新政策支持现有的创新者;特别地需要对渐进性创新采取R&D补贴和减税, 专利保护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国家创新体系是通过公共机构和公共基层组织建立的, 创新活动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政府需要制定各种战略支持现有创新者, 从政策上控制创新活动, 比如制定减少管制、私有制、公司基层组织计划和公共合约等政策。在产业关联政策方面, 政府需要引入新的产业关联政策以支持和鼓励灵活的创新。

《Political Aspects of Full Employment》中对创新政策的分析是以阶级为基础的, 阶级分析的方法也可以用来分析政治经济周期。产业部门为了增加收益对领先的重大创新进行投资, 推动了渐进性创新的开展。政府部门则应运用创新政策支持突破式创新, 以确保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和产业效力损失达到最小。以最小的政治负面影响, 加强创新政策 (和更有效地执行现有的创新政策) 以支持繁荣时期的渐进性创新的应用。政策包括增加私人在公共部门获得资金的容易程度;更强的亲企业 (pro-business) 的产业关系;加大对大公司已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等。

原始创新的滞后意味着金融资源被消耗, 制造了金融泡沫。“疯狂的泡沫”被证实可以用两种不同的解耦机制把实体经济部门和金融部门分离。熊彼特认为企业家和金融家相互依赖性影响两种机制 (Schumpeter, 1939) 。Perez (2002) [13]证实第一个“泡沫热”在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之间破灭。这是个“非理性繁荣”时期, 与新技术开发相联系的商业计划中, 为了获取资本收益, 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的利用新技术, 例如, 1840年美国的铁路繁荣和1990年的全球互联网的狂热。Perez发现了这个时期新技术的普遍运用明显的滞后。根据卡莱斯基的创新政策模型, 政府需要出台创新政策以推动资本主义经济重新走向繁荣, 但随着泡沫的无情破灭, 经济必然走向周期性衰退。如果衰退仅仅是由于新技术体系的技术扩散的中断引起的, 那么经济周期的趋势最终仍将是维持长波向上的趋势 (例如二战后的信息与电信;Freeman和Perez, 1988) 。

Minsky (1982) [14]认为随着新技术的成熟以及金融家们寻求高的投机骗局 (或庞氏骗局) 产生了第二次“泡沫狂热”。创新政策模型的解释是, 由于创新政策倾向于支持成熟技术, 因而新技术体系中的重要的突破式创新却相应得不到支持。尽管扩张的货币政策能够使得经济衰退好转, 但政府支持成熟产业使得金融家们审慎的对待突破式创新的投资 (例如21世纪初期的绿色创新) , 转而支持成熟技术 (例如21世纪初期的耗油汽车) , 因而进一步增大了已经超额的生产能力。由于成熟产业不能完全吸收现有资金, 所以另一轮庞氏融资围绕金融资产展开了 (例如21世纪初的次级抵押贷款和债务抵押债券) 。这为非生产性的金融创新提供了活动空间和必要的金融资金 (Kregel, 2008) [15]。最终形成的泡沫将会导致经济衰退, 并延迟新技术体系的导入。垄断资本家认为政府没有提供足够的创新政策支持, 以刺激新的、高风险的和研究费用高的研究行动, 如基于生态创新的气候变化的研究。周期的趋势在泡沫后的衰退中是更加不确定的, 随着衰退的深入, 形成的长波向下趋势将受到泡沫的影响 (Freeman和Perez, 1988) 。

当经济周期处于衰退期, 创新环境发生了重要的改变。经济从活跃时期转向低迷时期限制了新的资本投资, 从而导致创新规模变小。尽管这种情境下更多的研发 (R&D) 和专利活动仍在继续。随着投资人担忧旧的资本存量的利润率下降, 大量的知识本金 (corpus of knowledge) 没有被商业化。由于一些公司在衰退期未能生存下来, 而生存下来的公司开始感到来自潜在新进入者的压力, 渴望在低迷市场上证明自己的实力。经济学家和商业评论家支持政府刺激有效需求的创新政策, 政府也用支持创新的政策证明政府在干预经济方面的作用。围绕刺激创新的政策, 将会形成刺激经济的一揽子方案。最终新的资本存量服务于以渐进性创新为基础、融合新技术开发的创新。

创新政策模型能够解释创新在整个经济周期的活动, 并且能够证实在经济周期情况下政府创新政策在创新中的作用。模型能够用来分析一个国家、区域或者具体产业的政策环境。创新政策的“卡莱斯基两难选择”是, 政府使用创新政策工具和技术, 鼓励和支持创新来优先发展经济, 同时又要保证在长期经济增长中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Courvisanos, 2005) 。从私人部门来看, 高利润和强的消费需求能够促进渐进性创新, 使得经济发展轨道转向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然而来自创新政策的两难选择, 使得突破式创新形式被放弃。创新政策在繁荣时期注重鼓励基于市场的创新。这被认为是通过客观环境和其它消极溢出追求传统经济增长路径。经济繁荣的蓬勃发展带来了高利润和增长的经济财富, 这应当支持生态可持续创新, 然而, 政治经济学原理解释了为什么在长期的经济繁荣时期改变渐进性创新这种形式是不可能的。

当前的政治经济学范例能被用来证实这个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卡莱斯基两难选择”。2007年11月, 澳大利亚和美国政府长期反对批准京都议定书的温室排放指标。值得注意的是, 美国是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绝对领先者, 而澳大利亚是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领先者。他们都视公司重大职责所在是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比温室变暖而造成生态破坏更重要。这相当于鼓励规避生态可持续性的创新, 忽视大量的潜在的来自变革原生态创新轨道而产生的生态 (和国家经济) 利益, 而专注于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创新, 这些创新对于生态方面仅有边际收益。

4 结论与启示

创新体现在经济变革过程和经济成果上, 而创新政策通过对创新的影响也对经济变革过程和经济成果产生很大影响。本文运用卡莱斯基的以阶级为基础的方法证实了资本主义特有的再生产系统和公共支持系统对创新的驱动, 它能够确保未来经济发展风险的不确定性得到改善。研究还表明经济周期的繁荣和衰退背景下所发生的短期经济力量影响创新的状态和形式。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的金融根源是在美国旁氏融资使用了次级抵押贷款和债务抵押债券 (Kregel, 2008) 。全球金融危机的经济根源在相当长的时期将会对全球的创新活动产生影响。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称为2009年“大衰退”的根源可追溯到2001-2002年的IT技术系统 “启动”的衰退。dot.com泡沫就是一个例子, dot.com超过了创新的非理性繁荣的安全极限。政府采取紧缩性政策, 同时需要利用创新政策和创新实践把技术体系带回到“安全缓冲区”内 (Kregel, 2008) 。货币当局也可增加流动性来“减弱”衰退。

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 信息和电信系统的拓展期曾经创造出另一个强劲的增长阶段, 但不是Perez (2002) 所希望的“在一个新的监管框架下的协同增长”。相反, 信息与电信系统的巨额资金使得另一个旁氏泡沫出现了, 消费者的巨额债务以及从房子和汽车到微电子的每一种消费品最终形成的巨大库存支持了泡沫的形成。研究认为泡沫形成的主要因素是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中支持纯粹消费主义文化发展的垄断资本, 但不能证实是信息与电信的创新支持政策把全球经济推到了安全极限。

基于卡莱斯基的创新政策模型的政治经济方法能够应用于对创新, 包括研发 (R&D) 的研究。使用这个方法可以预测经济或产业的变化, 以揭示创新政策是如何影响经济周期的全过程和创新成果的。通过分析, 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要对创新和研发支持采用创新政策, 分析方法也可以用来作为重要的对资本主义创新政策的现实检验, 或作为一种实用性方法使得创新政策更加协调一致。

摘要:运用卡莱斯基的基本理论, 研究西方国家创新政策以及创新与经济活动的作用机制。研究表明, 资本主义保持经济繁荣和摆脱经济衰退的途径是实施了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创新政策, 以及持续性创新, 并且创新模式与经济状态相关。国外创新政策的实践能够为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创新政策的制定提供启示。

8.科技创新政策研究 篇八

创新能力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决定因素,一个国家在21世纪全球经济竞争中能否获胜、经济能否繁荣均取决于创新能力的高低。当前全球创新格局呈现出一些新趋势。

1.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创新

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均认识到创新驱动是经济发展的关键。中国、印度、俄罗斯、德国、新加坡等众多国家纷纷制定综合性的国家战略以提高创新能力。许多国家大力资助应用型研发,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并效仿美国模式推动形成创新伙伴关系,以将新产品和新服务迅速推向市场。它们还大力投资战略领域,以培育、吸引和留住战略性产业。

2.研发投入快速增长

过去1O年来,美国研发投入年均增长3.3%,韩国为9.2%,中国为19.4%。按购买力平价计算,2012年美国研发投入预计将达到4360亿美元,中国紧随其后,达到1990亿美元。从研发投入强度看,美国30年来基本保持在2.9%,而其它一些国家则提高了投入强度,韩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不足2%提高到近年的3.4%,日本从2.8%提高到3.3%,中国从0.7%提高到1.7%。中国还计划到2020年进一步提高到2.5%。由于中国等新兴国家提高了研发投入强度,美国在全球研发投入中的比重下降,从1998年的43.1%下降到2008年的37.3%,而中国同期占比从3%跃升至11.4%。201O年亚洲研发投入超过美国,并且差距有可能进一步拉大。

3.重商主义正在抬头

进入21世纪,各国政府都采取各种措施培育和保护本国产业,如政府补贴、税收和融资优惠、基础设施建设等。早在20世纪,日本和韩国政府大力支持本土产业,推动了本国汽车、电子和钢铁产业的崛起。现在,中国、俄罗斯和海湾国家的经济战略也高度重视支持本土产业。报告指出,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国的国有企业,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政府采购和企业补贴方面经常得到政策倾斜。即使这些企业创新能力不强,也有可能损害外国企业的竞争力,因为其规模庞大,能获取优惠支持,能进入受保护市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中国自主创新政策贯穿于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反垄断法以及税法等方方面面,这张自主创新政策网将使外国公司很难在中国进行公平竞争。

4.更多跨国公司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

技术密集型跨国公司在新兴经济体设立了许多研发中心,主要目的是研发新技术,使产品适应当地需求和条件。一些新兴经济体研发人才十分充沛,且人力成本低,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建立研发中心可大幅降低研发成本,提高生产力。截至2011年3月,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了1300多家研发中心,比2004年增加了2倍多。《财富》500强企业中有400家在中国设立了研发中心。

5.创新集群在世界各地涌现

创新集群是将新技术推向市场和创立公司的理想之地,吸引了世界各地杰出的创新人才、技术企业家及金融家。除了美国的硅谷、大波士顿、圣地亚哥、奥斯汀和西雅图这些传统的创新集群,上海、台北、芬兰赫尔辛基、以色列特拉维夫、印度海得拉巴、新加坡、澳大利亚悉尼和韩国水原等新兴的“创新热泉”在世界各地不断涌现。

二、美国创新体系面临挑战

美国具备许多鼓励创新的一流环境条件,如开放灵活的创新体系、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资本市场、普遍流动的劳动者队伍。与此同时,美国创新体系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1.财政支持减弱

面对高额的财政预算赤字,美国议会往往缩减对大学、应用研究项目、小企业、新能源技术以及运输和信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而这些正是保持美国创新体系竞争力的必备要素。

2.联邦政府研发投入强度下降

从上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政府的研发投入强度持续下降。过去20年来,企业研发投入增长了2.5倍,但企业研发投入的3/4用于应用研究和开发。由于基础研究主要依靠联邦政府的研发投入,联邦投入长期停滞不前将减缓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3.高等教育体系面临投入荒

世界各国纷纷改革高等教育体系,创建技术学院和研究型大学,加大对大学研究的支持,而美国联邦和州政府却不断减少对大学的资助力度。

4.非生产性成本提高

公司税和医疗保健等非生产性成本减弱了美国的投资吸引力。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加拿大、荷兰和韩国等国大幅降低了企业税率,美国则成为经合组织国家中企业名义税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此外,美国企业还要支付激增的医疗保健成本。

5.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其它国家纷纷投入巨资建设先进的宽带网络、现代化的公共交通系统以及清洁的发电厂。美国的这些基础设施则由于投入不足而变得陈旧过时。

三、积极应对挑战,保持创新领先地位

考虑到美国政府受财政赤字掣肘,报告就促进投资政策提出了一系列建议,认为这些建议如果全部实施并给予适当持续的资源保障,必将会显著提升美国在21世纪保持领先的创新中心地位的光明前景。

1.监测并学习其他国家的有益创新实践

全球创新环境日新月异,美国要加强对此认识。无论是在科技方面,还是在创新政策方面,其它国家都有许多值得学习的成败经验。美国政府应系统、持续地监测并评估其他国家旨在提高创新能力和未来产业竞争力的政策措施及投资情况,支持与世界各国的决策者、商界领袖和学者开展接触与合作,对创新政策、计划和措施进行国际比较,以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完善美国的创新政策和计划。

2.巩固美国的创新领先地位

要强化为知识型经济和高价值就业奠定基础的政策、计划和机制,包括加强研究型大学和国家实验室建设,更新基础设施,振兴本国制造业。在强化经济优势和创新能力的传统支柱方面,要加大联邦政府的研发支持力度,保持对大学研究的支持,扶持创新型小企业,加强人才教育与培训,吸引国外人才。在建设21世纪创新基础设施方面,要大幅增加先进宽带网络、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应考虑设立国家基础设施银行,带动私营部门投资。在改善企业环境方面,要确保美国税制能促进创业与投资。

3.使公共研发投资发挥更大经济效益

为把科研和教育成果转化为创新产品和高收入岗位,报告建议:密切大学和国家实验室与市场的联系,促进公私合作,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资助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促进制造业产品出口,帮助服务业占领更大国际市场,培育创新集群,保持联邦政府对新兴产业的投资,利用政府采购培育新兴技术市场。由于贸易与创新紧密相联,报告还呼吁,美国政府应建立和维护公平的国际竞争环境,根除国外扭曲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措施,签订的国际贸易协定应约束国有企业行为。

4.积极加强国际合作

当今世界,新知识从世界各个角落涌现,增长迅猛;知识,资金和人才在国际范围内加快流动,形成了开放式的协作创新网络。因此,要更加积极地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创新,并共同应对能源、健康、环境和安全等全球性挑战。目前美国联邦政府研发投入中只有约6%用于支持国际合作,政府也缺乏收集和利用世界各地新知识的整体战略。合作的必要性是迫切的,潜在的利益是巨大的。报告建议,美国应巩固、扩大其科学家和企业家与外国同行的研发合作,以汇集资源和人才。应扩大学者及学生之间的国际交流,以把握国外最新科技进展。

(作者:贾伟,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外科技政策与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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