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二次装修手续的办理流程

2024-11-04

物业二次装修手续的办理流程(精选10篇)

1.物业二次装修手续的办理流程 篇一

1.0目的确保准确、规范地办理业主入住手续。

2.0范围

适用于业主办理入住手续。

3.0职责

3.1管家部负责办理业主入住手续及相关规定的解释,建立业户档案。

3.2管家部经理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入住手续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3.3品管部对业主入住手续的办理及业主档案的建立进行有效监督,妥善保管业主档案。

4.0程序

4.1房地产公司销售部给业主开出《付清房款证明书》或《入住通知书》后,通知管家部准备办理入住手续。届时业主凭房地产公司开出的《付清房款证明书》或《入住通知书》到管家部办理入住手续。

4.2如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由管家部通知房地产公司销售部协助催办,否则该房仍按照空置房进行管理,(来自:)所有入住日期均以《入住通知书》日期为准。

4.3业主提供以下资料:

4.3.1家庭户

1)《付清房款证明书》或《入住通知书》

2)“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3)《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复印件

4)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

5)家庭成员资料

4.3.2公司户

1)《付清房款证明书》或《入住通知书》

2)《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复印件

3)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法人委托办理入住手续的证明

4.3.3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

1)业主委托书及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4业主提供资料经确认后,退回《房地产买卖合同》、发票、身份证原件,其它资料由管家部留存,建立业主档案。

4.5管家部通知维修部经理安排维修人员一起带领业主到产权房屋进行验房,请业主填写《房屋验收单》,由维修人员将水、电、煤气表底数在《房屋验收单》中进行登记,房屋钥匙经试用后,由业主在《房屋验收单》上确认数量。

4.6经双方检验不合格的项目请业主填写《返修报修单》或由维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填写,由维修部相关责任人转呈相关部门进行返修,并由该责任人负责跟进,及时向本部门经理汇报返修进度与处理情况,返修结束后,由维修部通知管家部与业主联络再次验收事宜,直至问题解决为止。关于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参见文件《工程遗留问题处理程序》。

4.7业主填写、签订以下资料: 《业主情况登记表》、《业主公约》。

4.8业主领取、签收以下资料:装修参考图(包括:院落各类管线图、各层建筑平面图、给排水、强弱电、空调系统图;房屋及设备使用说明书;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协议书、表格等;其他相关资料。在《业主领取资料签收表》或相关交接证明上签字。

4.9管家部引导业主到财务部缴纳相关入住费用。

4.10管家部将所有与业主有关的资料进行整理,填写(或电脑录入)《业主情况一览表》。《业主情况一览表》由管家部妥善保管,未经管家部经理、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授权,不得借阅、复印,不得擅自泄露业主资料,包括业主联系电话、家庭成员资料等。

4.11管家部将档案原件转至品管部,由资料室工作人员按照业主房屋编号建立业主档案,填写《业主档案资料清单》,核对后妥善永久保存。

5.0质量记录

按照房屋编号建立的业主档案,包括:

《付清房款证明书》或《入住通知书》、“购房发票”复印件、《房地产买卖合同》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家庭成员资料、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办理入住手续的证明、业主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表格、协议书、公约等,入住以后业主与公司签订的其他文件资料,装修资料也随业主档案存档。《业主档案资料清单》作为档案目录使用。

6.0表格

《房屋验收单》

《返修报修单》

《业主情况登记表》

《业主领取资料签收表》

《业主情况一览表》

《业主档案资料清单》

2.物业二装手续办理程序 篇二

1. 接收查看施工方的资质证明、施工方的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2. 查看业主委托书及装修合同。3. 接收查看施工方的施工内容、蓝图。

4. 签定改动部分的协议书,包括冷暖风机、房内结构、消防等。5. 签定消防安全协议书和治安协议书。6. 签定装修申请书。

7. 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到物业财务办理交费手续并交付费用。8. 物业在五个工作日后对该装修申请给予审批。9. 发放施工许可证。

10. 同指定保险部门签定保险协议,并于办理装修手续同时交纳装修保险金。

3.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篇三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领取表格,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 ;

2、离职员工应按照要求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提交负责人审批;

3、负责人应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与人力资源部进行有关离职员工人事信息及是否存在违约责任的沟通;如离职员工是咨询顾问(含)以上人员,须增加人力资源部的面谈;

4、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岗位所负责工作内容进度、所保存资料清单等其它与公司或该员工岗位有关的信息或实物交接;

5、工作交接完成后,离职员工须于离职前按照《员工离职申请表》上的离职手续办理顺序进行相关部门手续的办理;

6、离职手续包括:交还办公用品等其它公物,归还院所欠款,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占有、保管、借取的有关费用;核算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及薪金等;

7、离职当天,人力资源部在审核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为离职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8、离职员工工资将由财务供应科在离职当天核算,并于下个发薪日打入工资卡中;

9、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并不当然导致其它合同(协议)的无效,涉及其他合同(协议)有关事宜,仍按照其他合同(协议)处理;

4.办理毕业手续流程 篇四

(务必按顺序一一办理,办完整套离校手续才予以发放毕业证及学位证)

1、办理党组织关系:西校区行政楼406(64287522)

注意事项:以班级为单位取走,取之前提前打电话问询本班介绍信是否开好能取。办理时间:6月24—28日

2、办理图书馆相关手续:图书馆大厅(64286689)

(1)论文提交(截止到6月25日)

请硕、博毕业生在答辩通过后尽快网上提交论文。

提交方式:登陆图书馆主页,先仔细阅读图书馆主页左下方的《提交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解答》,再点击左下角“学位论文提交”链接,按要求逐项填写,完成电子版学位论文的提交。论文提交后,将在1-2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并反馈审核邮件。请各位同学注意及时查收邮件,并通过“论文查询登陆”进入系统来查询审核是否通过。没有通过的同学务必及时修改和重新提交论文。6月25日前未提交并通过的,将无法领取毕业证书。请同学们务必安排好时间,尽早办理相关事宜。

(2)还书(截止到6月28日)

(3)超期缴费(截止到6月28日)

(4)电子阅览室退费(以班级为单位找图书馆陆老师办理,截止到6月28日)

3、办理上网卡退费注销:西校区教学楼519室(64286398)

注意事项:班级统一退费,6月23日—7月10日毕业生免费上网,故23日后不要再网卡里充钱

办理时间:截止到6月28日

4、办理医疗卡相关手续:西校区校医室挂号室(64286573)

注意事项:6月25日为最后一次报销

5、办理户口转移相关手续:西校区北门东侧白楼保卫处102(64286603)

注意事项:(1)6月24—28日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领取,假期办理时间为每周二下午两点前

(2)及时核对检查本人户籍卡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速交回保卫处工作人员

(3)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6、办理学费、住宿费等手续:西校区财务处综合管理科行政楼二楼205、207(64286640)注意事项:(1)欠费同学请于6月24日前完成缴费

(2)毕业生还有一次助学金未发放,请保证农行卡先不要进行销户

7、办理公寓退宿手续:公寓各楼值班室办理退宿

毕业生离开公寓截止时间7月3日20点整

行李托运时间:6月28日—7月2日

退宿程序:(1)毕业生都各楼值班室交还如下物品:本人出入证、房间钥匙、阳台门钥匙、窗帘、本宿舍201电话。

(2)凭退条倒退宿地点办理电子注销。

8、办理一卡通退卡手续:卡务中心(64287050)

注意事项:(1)毕业生销户退款时间:7月1日—3日(早8到晚5)

(2)需本人持校园卡和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卡务中心办理销户退

现金手续,销户后,由卡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毕业生离校一体化系统”点击

“通过”,毕业生方可进入离校手续下一流程。

(3)毕业生临近离校前请注意把握好校园卡充值额度,尽量避免离校时卡内还剩

余过多金额。

(4)丢失校园一卡通的毕业生,如无须进行其他消费,不用办理补卡手续,但须

在7月1日前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上到卡务中心办理无卡预销户登记手续(需

带学生证),7月1日—3日领取退款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

份证)。

(5)请毕业生及时查收领取学校各类补助,有补助未领取,将不能销户。

(6)统一销户:7月3日晚5时起,卡将停用,卡务中心进行统一销户。

校园卡销户后将不能通过一卡通系统在校园内消费,如饮食消

费、洗澡等。

(7)7月1日—3日毕业生可用现金到食堂就餐。

9、贷款事宜:学六楼二层230高迪老师(64286419)

注意事项:(1)校内贷款:6月23日办理,将财务回执单返给高迪老师。

(2)国家助学贷款①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网上确认申请

②国家贷款

Ⅰ分期还款:7月1日前办理

Ⅱ一次性还款:7月1日前当天办理

Ⅲ展期还款:需要升学学生录取通知书

10、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生教学办公室(67689633)、研究生教学办公室(67687311)

5.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流程 篇五

一、申请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由项目参建双方到东湖高新区建筑市场管理站、高新区质量监督站办理。

二、基本流程:

1、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向建管站提交《东湖开发区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申请表》,填写《东湖开发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一式五份),并将商品混凝土、墙改节能、安全、文明施工、竣工结算资料全部整理装订成册。

2、建管站批复申请后,下发验收通知,确定验收时间及验收成员。

3、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验收会议,建管站验收小组对项目实行综合竣工验收,并一次性告知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要求及需要报送的资料。

4、经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建设、施工单位,将各项资料准备齐全后报送建管站,建管站在收到全部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结论。

5、验收不合格或资料不全的项目,验收小组自收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收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在建工程竣工验收整改一次性告知书》,参建单位应抓紧整改,并提供整改书面情况,补充竣工资料。

6、整改资料符合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三、需提交的资料:

(一)安全管理验收:

1、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完工场清证明(盖章);

2、工程在建工程中下达了整改(停工)通知单或接受过行政处罚的,需提供整改(停工)回复或行政处罚结案证明;

3、《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综合评价表》。

(二)文明施工验收:

1、建设单位需提供工程完工场清证明(盖章);

2、施工许可证;

3、提供维权公示牌及农民工工资公示影像资料(3次);

4、分包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清单;

5、建设单位按照合同拨付总包单位工程款证明及联系人的联系电话;

6、分包单位的联

系人电话及承诺书;

7、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证;

8、工程在建工程中下达了整改(停工)通知单或接受过行政处罚的,需提供整改(停工)回复或行政处罚结案证明。

(三)节能验收备案程序:

1、使用新墙材验收程序:(1)墙体隐蔽和粉刷之前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东湖开发区建筑工程墙体验收单》;(2)管理部门受理登记、约定验收时间并回告建设单位;

(3)监督员现场检查禁止使用红砖情况;(4)监督员现场核查新墙材使用情况并取证;(5)符合按省政府281号令、《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武墙改办字[2001]5号文件规定者,现场填写墙改验收单;(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需提供的资料:(1)施工许可证;(2)建筑施工图设计总说明、结构施工总说明(墙体部分);(3)《武汉市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武汉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4)所使用墙体材料(基础、内墙、外墙、细部)的购货合同、发票、进场复检报告及材料企业《备案证》。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有目录,封面填写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单位。

2、建筑节能专项竣工验收:提交《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墙体验收单》,并按照《东湖开发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进行核验。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并装订成册:资料并装订成册(1)封面(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日期);(2)建设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东湖开发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按单位工程项目填写,一式五份,装订一份);(4)东湖开发区墙体验收单(施工单位联原件);(5)武汉市公共建筑(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6)外墙保温隔热材料,其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粘接材料的粘接强度,增强网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进场复验报告。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报告、保温层与基层的粘接强度现场拉拔实验报告。保温隔热浆料同条件养护试件试验报告。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后置锚固件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报告及锚固件现场实体检测报告。当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时锚固件、抗裂砂浆、胶粘剂、界面砂浆、增强网、填缝材料进场复检报告,饰面砖与保温层的粘接强度现场拉拔实验报告;(7)屋面及架空楼板保温隔热材料,其物理性能、燃烧性能进场复验报告;(8)外门、外窗的保温性能、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及可见光透射比进场复验报告及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报告;(9)幕墙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进场复验报告及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报告。幕墙玻璃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及中空玻璃露点进场复验报告;(10)电线、电缆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场复验报告;(11)保温隔热材料备案证,门窗型材、组装企业备案证,墙体材料备案证,给排水管材备案证;(12)武汉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报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2万平米以上公共建筑、市级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创建工程、财政支持实施节能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13)节能验收会议纪要及签到表;(14)市、区质量监督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督意见单。说明:资料需要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商品混凝土使用验提交:(1)《商品混凝土核准单》;(2)使用商品砼买卖合同;

(3)使用商品砂浆的买卖合同;(4)《东湖开发区建筑工程墙体验收单》复印件;(5)《东湖开发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查需提交:

1、武汉市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履约管理手册;

2、《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

3、《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支付证明表》;

4、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5、《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审查指标表》;

6、《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监管表》;

7、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8、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9、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标人的商务标及中标价的电子数据;

10、注册造价师和造价员证书(复印件);

11、预算控制价(提交电子数据);

12、工程结算书(含桩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咨询报告及监管通知书(提交电子数据及复印件);

13、其他相关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

(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需提交:

1、《东湖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附勘察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原始记录;

3、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5、规划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6、环保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7、公安消防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8、城建档案馆出具的档案资料认可文件或者验收意见书;

9、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出具的审查备案文件;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住宅工程《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中《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

6.企业更名手续办理流程 篇六

拿上原来的营业执照,到当工商局核准一个新的名称一定要以公司的名义核准到时候才能变更营业执照的名称。

变更名称需要的资料与新办理的时候要的资料差不多,就是验资报告、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房屋租赁等........(具体参照当地工商部门规定)新的营业执照出来后,需要重新刻章(公章 财务章 发票专用章)

公章:拿着新的营业执照到当地指定地点办理

财务章:需要单位开证明(网上有范本 盖公章即可),当事人拿着证明去有资质的印章店刻即可,立等可取。

发票章:需国税开介绍信,然后凭介绍信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去指定印章店刻,另需带上旧的财务章,要收回。

(费用:每样基本100元左右)

然后变更税务登记证

所需资料:变更通知书,工商登记证复印件和变更内容相关的资料(比如地址变更要房屋租赁合同;资金变更要验资报告)国地税都要的话需要两份 接着可以去办理代码证(质量技术)

和原来的资料都差不多的,外带原来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还需要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拿上所有的变更好的执照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变更

1开户许可证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工商局核发的《名称变更通知书》

4法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办证

6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

7公章.财务章.预留法人章

(如法人不能到银行办理写授权书;经办人带身份证原件)

7.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篇七

一、市社保局审批退休的范围

1、市属企业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2、部、省属企业参加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3、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退休审批的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上述人员,必须符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规定年限(“中人”10年,“新人”15年)两个条件,方可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三、办理正常退休的审批程序

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单位填报《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此表一式三份;《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此表一式四份;

《杭州离退休(供养)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申请表》一式两联,经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社保局审计调研室审批。

四、办理正常退休手续需携带的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男职工则不需提供);

5、办理政策性补缴需延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人员,需提供《延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协议书》。

五、报批时间

退休人员的审批材料在到龄之月填报,经审计调研室审核盖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大厅养老待遇业务窗口

六、退休人员人事档案需要移交社会化管理者

到杭州市退管中心一科办理相关手续(拱墅区湖州街158号)联系电话:88024492 需携带资料:户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档案移交名册表加盖公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盖章。另外支付管理费用(190元/年,交至满75周岁为止)企业单位缴税在各区的可领取一份说明至缴税所在区的财政局盖章免支付此费用。

办理完毕后领取《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移交通知单》及各类表格的复印件。

七、企业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

由企业单位开具介绍信至现单位所在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组织部开出联系函至员工户籍地所在的区组织部加盖印章一并交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党支部

八、领取退休证之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印章后到杭州市社保大楼一号楼3号窗口加盖钢印交给职工本人即可。

九、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退休条件者,无需单独办理,退休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即可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8.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流程 篇八

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明确到司法文书上,称为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例如,离婚文书上写到,男方在两年内,支付女方人民币10万,分两次还清。在男方拒绝支付的情况下,女方有权拿这个文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男方追偿应该履行的义务,不需要女方亲自去追偿。

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是公民之间的民事协议。签离婚协议书,是基于对对方非常信赖,靠对方信誉来履行的。如果男方不履行义务,女方只能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耗时耗力。

9.房地产手续办理流程 篇九

一:土地招拍挂

网上报名、竞拍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及成交合同。

二:建设用土地规划许可证

1、申请(市规划局网站下载)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参与招投标、取得标书、缴纳土地款

3、现状地形图附光盘

规划测绘院申请测绘,出具成果及光盘,缴费

4、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附光盘

规划设计部门出具

5、彩色平面图、鸟瞰图各一份附光盘。

规划设计部门出具相关图纸

6、规划局信息中心做信息规整。

规划设计部门出具相关图纸及报告,交由规划局信息中心规整,缴纳日照分析费用后出具报告。

7、可研报告

环保局下设公司制作,需正确的户型及面积数,缴费。

7、环评报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须按属地经所属地块街道、办事处同意。

9、分局初审意见

备注:在此环节,可以在地块清平的情况下,进行地质勘察工作,取得勘察报告后进行户型设计和基坑支护方案制作;土地成交确认书取得后需安排进行现状地形图测绘(规划测绘院实施);基坑支护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后,提请清单制作并将方案交由市质检中心进行基坑检测方案制作并缴费;

三:土地证

所需材料:

1、土地出让金单据(原件、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3、地税完税证明(原件)

4、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市政府“临政批文,原件)

5、建设用地批准书

6、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

7、出让合同

8、宗地图

土地局出具

9、会审意见(储备中心加盖公章及原件相符章)

10、土地移交意见书

11、收回决定(储备中心加盖公章及原件相符章)

12、收回协议13、14、15、原土地使用证或者注销公告 成交确认书 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发改委立项

1、申请

2016年4月后改为兰山区发改委立项,网上申报 建设资金落实证明

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规划部门初审意见、土地部门初审意见、环评报告 地震安全评估报告 水土评估报告 无线电评估报告

招标方案、建设投资预算 开发公司资质证明

地形图、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等2、3、4、5、6、7、8、9、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申请(规划局网站下载)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附光盘

规划设计部门出具

5、彩色平面图、鸟瞰图、单体效果图各一份(A4纸打印、单体效果图方案至少两个)附光盘

规划设计部门出具

6、单体方案设计平、立、剖面图,折成A4格式袋装附光盘

规划设计部门出具

7、高层提交建筑日照计算报告书(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制作并盖章)

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制作。缴纳技术服务费。

8、环评报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确定的户型及平面图鸟瞰图,环评公司制作,需缴纳费用。

9、分局初审意见

兰山规划分局

六:施工许可证

(一)、发改委批文

去市、区发改委按其要求目录提供

(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审批表)

需要去市规划局按其要求目录提供

(三)、1、土地使用证

去市、区国土局按其要求目录提供(招拍挂、出让协议、土地测绘等)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

需要去市财政局交纳市政配套费、价格调节基金、去市规划局档案馆签定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合同书)及市规划局上会通过的全部资料

(四)、1、勘察、设计合同及备案

确定单位、签订合同、备案

2、政策性审查意见书

需要去市政务大厅按其要求目录提供(含勘察、设计)

3、设计图纸审查合格书

需要去市图审中心按其要求目录提供,并经设计院修改后(含勘察、设计)

4、图纸审查报告

需要去市图审中心交费后办理(含勘察、设计)

五、招投标

1、建设工程交易证明

需要招标代理公司去市招标办办理完报名、标底、招标、参建各方交纳完交易费

2、中标通知书

需要招标代理公司去市招标办办理完招标、参建各方交纳完交易费、出具建设工程交易证明

3施工(原件)、监理合同及备案

签订合同后需要去市建设局招标办、勘察设计科备案

(六)、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需要去市消防局按其要求目录提供资料,由消防支队出具审核意见书

(七)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表

需要去市政务大厅建设局窗口领取并填报,签字盖章齐全

2、工程质量责任信息一览表(原件)

需要去市政务大厅建设局窗口咨询下载网站并网上填报,签字盖章齐全

3、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

需要去市政务大厅建设局窗口咨询下载网站并网上填报,各一式七份。

(八)、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先在市建设局安质处网上填报资料,后去市政务大厅审核需提供资料

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书

由施工单位办理,需先在市建设局安质处网上填报资料,后去市政务大厅审核需提供资料

(九)、城市排水许可证

需要去市市政排水处计算、交费

(十)、1、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兑付证明(原件)

按其要求提供目录去市建设局行业管理科办理

2、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兑付证明(原件)

由施工单位办理,按其要求提供目录去市建设局行业管理科办理

(十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原件)

去开户行出具满足相应百分比的存款余额

(十二)、预拌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城市规划区内项目)

由施工单位同商砼公司签订并提供

(十三)、有关缴费证明(含工资保证金、工资预储金、墙改基金、劳保费、配套费证明等)

需要去政务大厅相应部门核费并到指定银行交纳,共四份,建设方和施工方均需缴纳

(十四)、市场行为证明(原件)

需要去市建设局市场管理科按其要求目录提供

(十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1、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审批书

需先确定风景园林绿化设计单位(甲级资质)、签订合同并设计方案图(园林局上会)、施工图(发展规划科审批)并公示,如有占用原绿化,需办理占用、移植手续并交费(含保证金)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需要去市气象局按其要求目录提供并核费、缴费,取得核准书

(十六)、施工许可踏勘报告(原件)

以上15项资料齐全后报政务大厅相应窗口审核,通过后报市建设局基建科审核,并购买加密锁网上填报相关信息,通过后至项目现场踏勘,后经领导签批后发放

七:房屋预售许可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6、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许可证

到房产部门建立楼盘详细表、开设银行资金监管帐户(登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办理)、缴纳专项保证金

7、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

8、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9、基础工程验收证明

五方主体验收证明盖章原件

10、开发建设资金投入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证明(可由监理公司出具工程进度证明)建设方银行证明

11、商品房预售方案。可由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出具,具体要求见房产局窗口细则。

12、商品房预测绘技术报告

房产测绘院按图纸提供预测成果或实测成果,缴费

13、业主临时公约

物业公司准备14、15、已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到所属片区居委会办理备案手续、所属办事处出具意见书、区建设局备案。

土地已经设置抵押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书面意见 设置抵押的,需相应银行出具证明

16、授权委托书

17、其他相关证明

八:竣工验收(综合验收)

1、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2、施工合同

3、图纸审查意见书

4、清欠证明 甲为工程款兑付证明、乙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建设局2201房间。

5、建筑劳保 缴清证明,大厅窗口开具

6、节能认定 节能办出具

7、工业产品备案审核 建设局归口办办理。需提前按要求准备资料,主要是施工单位的。资料齐备后安排现场检验,之后出具备案审核意见

8、节水验收备案 建设局节水科办理。为15年后要求的项目,还建工程可协调不办理。

9、竣工报告(安质处)市质检处总工办现场验收合格后,将资料报给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综合科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拿此表到基建科签字确定验收时间--到大厅盖章后--送发各参加竣工验收单位。如:发改委、气象局等)

10、监理费结算证明

由监理公司出具

11、竣工标识牌

由施工单位制作,上具五大主体名称、责任人,安装到各楼墙体后拍照报基建科

九:竣工备案

1、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原件)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市质检处综合办出具。一是前期资料、各项检测无缺项(含室内空气检测、昶明电器公司的强电检测、建业公司的弱电检测等),二是质检处总工办先行现场验收;三是必须取得节能办出具的验收证明(节能验收:按要求提供资料,做外墙保温检测(节能办安排现场检测,缴费后由省检测中心出具报告。此项相对复杂)。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6、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原件)由各单位提供

7、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原件)由各单位提供

8、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9、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复印件)

10、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意见(原件)大厅出具文件,基建科签字同意(综合验收完毕形成)

11、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原件)室内空气检测、昶明电器公司的强电检测、建业公司的弱电检测、玻璃幕墙等

12、规划、公安消防、气象、土地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消防验收证明、防雷验收证明(此项注意验收规范中可能会含有需后期追加的浪涌保护器)等

1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4、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15、市场行为证明

建设局提供竣工备案之市场行为证明

16、工程结算证明

原则上为建设工程二审报告即终审报告。

17、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十:档案资料移交1、2、3、请表规划局城建档案馆提出申请,取得准备表格。

按表格准备资料

建设局施工单位准备全部工程资料、盖竣工图章图纸,建设方准备全部证件、各方合同等

资料准备

按目录准备好后报档案馆预验,然后派人到档案馆学习装订而后进行资料交接(比较复杂)

4、资料移交成功后档案馆出具档案验收意见书。

十一:规划单项验收:

1、验收申请和《临沂市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网站打印填写

2、消防验收意见书(提供四位数检验证号)

3、验线合格确认书(签字齐全)老工程(大约为15年前的)不需要

4、建设工程跟踪管理卡(签字齐全)老工程(大约为15年前的)不需要

5、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总平面图、彩平图(附光盘)、建设工程规划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6、规划竣工测量图(附光盘)规划测绘院现场测绘出具,需到测绘院预约,现场测绘约需一个月左右,缴费取得成果。(自2016年4月后,如竣工测绘成果与原批复面积不符,需到原配套费缴纳的财政局收费科室补缴配套费)

7、实际施工的建设工程单体平、立、剖蓝图(盖施工单位竣工图章及设计单位资质章)、CAD电子版竣工图

8、建设工程单体各立面及层面6寸实景照片(标注楼号及立面名称,将效果图与现场实际图按照相同角度PS到一张图上)由建设方自己制作,较麻烦。

9、经审定的工程科盖章的单体图纸

10、其他相关资料(如:房产测绘成果书 测绘院出具、档案预验收意见书、绿化验收意见书

到园林局质检站办理质检、安检、公示等手续,之后按要求准备竣工资料再报质检站进行竣工验收后,报园林局大厅窗口在验收资料上盖验收章(非常复杂,可和绿化施工单位联系帮助办理))

十二:房产验收

1、登记申请书(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3、发展和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原件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7、健身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实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9、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书(原件复印件)

10、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原件复印件)

(1)临沂市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审批表(房产局网站下载)(2)配套设施清单(原件)

(3)备案项目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包括:分丘图、房产测绘成果书、管线测绘图)

(4)发改委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5)《临沂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临沂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原件)(6)《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8)《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9)开发企业月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网络、广播电视等专营单位签订的相关供应或设施配套建设合同及相关专营单位的验收证明材料。

(10)备案过的物业合同

(11)建设条件意见书落实情况证明(12)《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13)准备资料A4纸,不装订,放档案盒11、12、1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建筑面积计算书 分丘图

(1)土地证 复印件

(2)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4)建筑面积计算书(实测)复印件(5)总平图复印件及电子版(6)竣工图电子版

(7)水、电、暖、燃、地下管线电子版14、15、16、17、实预测房号对应表(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背面附样本

物业管理方案申请表 原件(物业管理科办理)

十三:房产初始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18、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19、发展和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原件复印件)20、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2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2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23、健身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实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2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25、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书(原件复印件)

26、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原件复印件)

(14)临沂市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审批表(房产局网站下载)(15)配套设施清单(原件)

(16)备案项目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包括:分丘图、房产测绘成果书、管线测绘图)

(17)发改委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18)《临沂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临沂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原件)(19)《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2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21)《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2)开发企业月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网络、广播电视等专营单位签订的相关供应或设施配套建设合同及相关专营单位的验收证明材料。

(23)备案过的物业合同

(24)建设条件意见书落实情况证明(25)《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26)准备资料A4纸,不装订,放档案盒27、28、2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建筑面积计算书 分丘图

(8)土地证 复印件

(9)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复印件(10)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11)建筑面积计算书(实测)复印件(12)总平图复印件及电子版(13)竣工图电子版

(14)水、电、暖、燃、地下管线电子版30、31、32、33、实预测房号对应表(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背面附样本

物业管理方案申请表 原件(物业管理科办理)

十三:房产证办理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原件)

4、施工许可证(原件)

5、消防验收合格备案证明

6、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兰山分局提供规划单项验收证明

7、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证件准备齐后:测绘院测绘(一般会提前做好)--安全鉴定---咨询台取号排队---1-17号窗口受理---3个工作日后缴费(53号窗口)---缮证(51-52号窗口)

附件: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材料要求:

1、封面(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材料要求)

2、目录

3、园林绿化工程竣工申请表

4、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申请单位证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

7、《园林绿化审批书》(绿皮书)

8、规划部门批准建设文件、总平图

9《园林绿化规划审批图纸》(盖有临沂市园林局临政审批专用章)

10、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材料货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11、实际竣工图纸(付电子版2份)

12、绿化工程竣工现场照片(A4彩印一张排6图)

13、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14、园林工程监理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15、市外园林企业进临经营备案证明

10.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篇十

由户口迁移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先经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以下简称《准迁证》)。当事人凭《准迁证》(两联)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当事人再凭《准迁证》(迁入地存查联)、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6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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