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时间杂文随笔

2024-08-27

敬畏时间杂文随笔(精选10篇)

1.敬畏时间杂文随笔 篇一

中午和盆友吃饭。盆友提到了自己常常浪费时间,自觉惭愧。我在吃鱼,注意力只能全在嘴上,含糊应付了几句。大家都是懒人云云,物以类聚云云。

盆友小八岁,还是青春美人。请他吃饭之前,我跑到他办公室,从台面上顺走了一本散文集,随手一翻,密密麻麻的笔记和注释。“这可是教科书啊!你不知道啊。” 我只管读书,哪管那么多呢。

饭后离别。中午又冷得睡不了,把书翻了起来,里面一篇竟然又回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时间即生命》。怪意外的。

世间没有偶然。有些爱好猜测的人很容易从这点联系到那一点,说它神秘主义倾向也好,牵强附会也罢。总之,在今天的这个时刻,确实有感于时间了。

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浪费了。首要原因当然是懒。读书时懒。工作时也懒。家庭生活上除了必须用力的那部分,其余都是懒。连教育儿童上,我也是懒得可以。因为懒,甚至少了许多扪心自问。偶然有些雄心壮志,都抵不过眼前的苟且。美其名曰,君子好静观。

小时候被灌输了不少传统概念。直到过了三十才真正开始阅读经史。通鉴在书架上至少摆了十五年,才勉强读了几本,中间漫不经心还弄丢了一本。出去读书前,电脑里下了几十本古代著作,信誓旦旦地要利用好时间。结果到今天,这些书还躺在那里,不仅没有读,连最后修改日期都没有变过。

欠了很多书没读。欠了很多学问没做。欠了许多钱没赚。该写的没写,不该写的也不见得写了多少。最可怕的是,在肢体的懒散中,身体也变得不好了。没结婚时,为了身材,还进行过强迫运动,仿佛锻炼是件锦上添花的事儿一般。其实,它更像雪中送炭。然而,得克服懒惰,走到门口,打开房门才行。

我是真真地常常地浪费时间了。

2.如果时间允许倒流杂文随笔 篇二

不会在乎他人的眼光

也不会因出身而自卑

在人生的长河里

这些在青春看似很重要的事

其实真的不算什么

没有谁比谁高贵

只有谁比谁更努力

更拼命

岁月是最公平的检验者

洗尽铅华

仍旧不屈服现有的生活

活到老,学到老

不期待任何人的帮助

人生道路上

遇到贵人

固然是一种幸运

不助人者,人自助

才不会有人生的悔意

只要开始

什么时候都不晚

人生没有任何捷径可走

小概率事件只属于少数人

很多人都是靠自己劳动

赚取微薄的薪水

来养家糊口

我就属于这一类人

我认命

但我依旧会努力

3.时间是一面镜子的杂文随笔 篇三

连续加班好几天了,最早也是到凌晨两点下班,到这个部门两年多了,这种状态也早已适应,让我感觉欣慰的是,这种忙碌能够学到很多东西,而且大家为了一个目标共同努力,也是锻炼自己与别人合作的能力,提高情商的一个过程。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很善于和别人交往的人,比起那些经常呼朋唤友吃吃喝喝的事情,我更乐意一个人独处,看看书或者去陌生的地方旅行。结婚以后,因为平时工作比较忙,所以只要休息,基本上都是陪媳妇和孩子,陪父母一块儿吃饭。偶尔和朋友出去聚餐,也是中学时候认识的几个好友,圈子很小,所以我一直不善于与人相处,所以,其乐融融的加班,就成了我学习的机会了。

来这个部门两年了,真心觉得自己变了很多,从前我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又自私小气的人,而现在,我更喜欢和别人分享,开始更多的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懂得了只有付出真心,才能换来对方的真心。一个始终以自己为中心,任何事都只为自己考虑的人,是走不远的。

现在的我不再急躁,学会了事缓则圆的道理,有很多事情都有了自己的想法,偶尔给别人出出主意,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这给了我信心,我开始正视他们的目光,逐渐给自己树立一个自信敢于担当的人。

想想这两年的经历,我感谢遇到的每一个人,是他们感染了我,也改变了我。看到身边那些新来的同事,有时候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那个不喑世事,直来直去的傻小子。

4.敬畏时间杂文随笔 篇四

时间在循环,一个站到另一个站,回家到离家,稚嫩到成熟,欢笑到沉默,黑发到银丝。时间在跳动,无时无刻,如影随形。

时间在旋转,改变一些人,珍藏一些人,陌生一些人,消失一些人。时间,原来你是这样流淌着。

打开门前的一扇门,小狗欢快的迎接我,小猫傲娇的看我一眼,小兔子给我一个后脑勺。家、父亲、母亲、妹妹、奶奶........一切似变了,时间使他们长大、疲惫、苍老。

一切又似没变,仍然一如既往的关切、舒适、温馨。隔绝喧嚣与浮华,回归宁静与安然,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一阵清风,一缕阳光,这是家的感觉。

当中秋遇上外公的八十大寿,自然宾客满堂,热闹非凡。看着小孩子们无所顾忌般玩闹,仿佛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笑得开怀,笑得肆无忌惮。

第一个吃完饭,到楼顶吹风,喜静的我在喧闹氛围中莫名烦躁。夜空无月,似欲飘雨,惆怅中写完一篇文章,舒服伸个懒腰,洒然一笑,不管如何,有你们在就够了。

外公问我工作如何?我笑着说“挺好”,外婆问我生活如何,我笑着说“挺好”,父母说钱不够用就在家里拿吧,我笑着说“我有”。

不知何时起,这样的回答已成习惯,酸甜苦辣自己品尝,困难挫折自己承受。曾经总骗他们说没钱了,现在开始笑着说有钱。

曾经买了东西总是把价钱往高了报,现在买了东西回家,会把价格说的很低很低。曾经受了委屈会哭着给父母说,而现在,却努力的在他们面前保持着微笑,唯恐被看出来。这是成长,亦是悲伤。

接过妹妹递来的一块月饼,双蛋黄的,曾经的最爱。掰下一半喂小狗,吃完另一半,没有找到曾经那种味道,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一旁静静放着大冰的《我不》,并未看多少,这几天仅看一些文章,听闻刘同出新书了,书名是《我在未来等你》。

老毛病,越忙的日子里看书越多,假期反而懈怠,因心不静。一直觉得,心若止水的看一本书,是对作者的尊重。

我的朋友不多,知心朋友更少,挚友寥寥。许久不见的朋友在数天内接连遇见,原来时间,并未将我们彼此吹散。

没有想象中的激动,仅是微笑寒暄,忆过往,谈现在,盼将来。一切如此自然,看着褪去青涩,已然成熟的他们,一丝怀念,一丝惆怅,人生若只如初见。静静的道别,与曾经道别。默默的祝福,对未来祝福。

虽早已明白没有人能够真正陪我走到那个终点,但面对中途走散的朋友依然会感慨伤怀。对还能聚一起的朋友们,我倍感珍惜,但时间早已改变了我们模样。

“F”在侃侃而谈,他在一年内换了五份工作,我静静的听。“W”笑着对我说,他突破了自己,在竞争激烈的销售行业中干的有声有色,我静静的听。曾经吊儿郎当的“J”咧着嘴对我讲他刚出生三个月的儿子,我静静的听。

和我从小一起玩大的邻居家小胖子回家了,曾经在小学二年级体重超过一百八的他现在变得高大健壮。和我从小一起上学的小表哥回家了,曾经不善言辞的他在生日时一个电话叫来上百好友,稳稳主导场面。

和我同班的同学兼最好的兄弟回家了,去年还与我畅谈单身至上的他带了女朋友回来,女孩很漂亮。除了天空那抹湛蓝,一切都在改变。时间,原来你是这样流淌着。

我轻轻的关上家门前的一扇门,小狗看着我,小猫看着我,小兔子看着我,家人都在看着我。将背包挂上肩头,挥手,转身,不回头。窗外风景徐徐倒退,时间滴答滴答流走。

5.敬畏时间杂文随笔 篇五

我们初来乍到,大概地熟悉了一下环境,整理了宿舍,开灶做饭,一切井井有条。但是我们带来的食材不够充足,也没有时间去采购了,也只能将就着炒粉配白粥。虽然后勤组第一次做饭,时间匆忙,做得很简单,但经过疲惫的一天,亦觉得吃到嘴里,美在心里。

下午召开第一次班会,本来预计只招生三、四、五年级的学生,但一、二、六年级甚至幼儿园的也来了,让我觉得学生们这种热爱学习的冲劲,激起了我热情工作的心。而我身为宣传组的副组长,要抓住下乡期间的种种精彩瞬间,在各班来会穿梭拍照录像。

6.稻田上空的月亮随笔杂文随笔 篇六

祖母也和我们一样的性急,不停地揭锅察看,满屋子的香气游走,弄得一只狗跟着她的小脚和拐杖,摇头摆尾,来回追随。祖父站在田埂上,手搭凉棚,眺望远方。祖父注视的是稻子,那是他种植了几十年的一种作物,此刻正在静静地灌浆。他随手捋下几粒,轻轻一掐,立时,便流出浓稠清香的米浆汁。天边的一抹红云,映着他花白的须发。其实这只是习惯性的一种动作,对于农民而言,目眺丰收,就是品尝幸福。

令我们失望的是,母亲还没有回家,还在田间忙碌。母亲的忙碌是具体的,从来没有停止过。这么大的节日,仿佛于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劳作之日。她步履匆匆地扛回一筐筐收割好的豆荚,顽皮的黄豆争相蹦出,跳得满地都是。母亲的身上,弥漫着一种淡淡的草香味。等她汗流浃背地驮回最后一捆,夜色已经来临。祖母面前的桌子上,已经像杂货小店一样,隆重开张了。

我们团在一起,围在一起,啃着月饼,喝着鸭汤,抢着鸡腿,争得脸红脖子粗。父亲和苏东坡一样有雅兴,倒了一杯酒。他教学生们读过“床前明月光”,知道许多和李白一样有名的诗人,只喝得回到唐朝,脸红如霞。看啊,月亮被我们吃出来了,竟然也是红着脸庞,从东边来。月亮是害羞的吧,或者也像父亲一样喝了一点酒,像是带着柔软的笑意,从东面一块更大的稻田上空升起来,飘浮于天,俯瞰人间万户。

母亲拿出备好的一份薄礼——从家前屋后采摘的梨子、苹果、菱角、荷藕,还有从小店里买来的香烛鞭炮,以及十几块月饼,供奉月神。母亲其实还有一份厚礼,摆在田间,那是几亩丰收在望的稻子,平铺在地里。整个乡村被稻田层层包围,那是农人们精心准备的一份丰厚而盛大的祭礼。我们在院子里,其实是置身于一大片稻田之间,浸泡着月光,猜度着嫦娥的美丽。之后,在母亲的剥豆声里,沉沉睡去。母亲像一轮月亮,守着我们的梦境。

7.冬·片段杂文随笔 篇七

农历的节气出奇地准,在霜降过后,巴黎迅速进入了冬季,这让厌恶冬季的人们都来不及准备维持过冬的保暖情绪。她进来没有社交甚至是对话的欲望,被情境限制住时,也是闲谈些可有可无的琐事,不思考,不表达。

街上的行人大多裹在黑灰色里,围着宽大的围巾不见表情,只能从步伐里看出仓促匆匆,人人都奔波于生活,疲于生活。在幽暗的路灯里,落叶被风吹的打滚,又被人踹来踹去,像极了一个失败者。

8.充电人生杂文随笔 篇八

一位是中年男子,就坐在我的旁边,见他捧着本书,爱不释手,聚精会神地细嚼慢咽,像似品尝三珍海味一样,津津有味。他告诉我:“带本书走又不重不累,闲时拿出来翻翻,车上还可以解解闷,消磨时光。”我连连点头,表示认可或有同感。然而,坐在我前排位置上的另一个人,是个戴近视眼镜的小伙子,正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玩手机,沉醉在音乐、游戏中,不是听歌曲,就是全神贯注地玩游戏,偶尔还拿充电宝给手机充充电,一刻也没消停过。

年轻的导游过来凑热闹,套近乎,关切地打趣道:“小伙子,你的耳机是什么品牌的?我见都没见过,很特别的嘛!”小伙子这才抬起头来,说是某某某品牌的。导游又说:“能不能借我试听一下?如果效果不错的话,我也要去买一个。”小伙子有些不情愿,但为了顾及面子,慢慢开始从两侧的耳朵孔里,卸下正在享受美妙音乐的耳机,随手递给了导游……

日常生活中,带书有带书的好处,带手机有带手机的重要。特别是出远门,即便是带上手机没电了,照样可以借助电源和充电宝充下电,继续支持听歌、游戏等功能。如果没有带书,就意味着不能给心灵补充精神食粮,难以让大脑充电,无法给知识充电。但一个人,养成带书出门的习惯,培养自己阅读的兴趣,让读书走进生活,成为一种生活的常态,确实很难做到,也不那么容易。

手机没电,必须充电,这是表面上简单的常识。读书学习,不是伸手可及的、直接的,而是深层次客观形象的“充电”。众所周知,不给手机充电,使用功能必然出现罢工。而人们亦然,只有日复一日的学习,一点一滴积累的知识,宛如电量充足的“充电宝”。当我们的心灵感官饥饿时,觉得万般寂寞无聊,大脑就会发出“充电”指令。并通过读书学习,像接受反反复复的充电,渐渐积累知识,储蓄能量,随时支取,深度体悟到“书到用时方恨少”。可一个人为什么要不断地学习充电呢?因为读书,不仅仅有助于丰厚的物质回报,便于科学理念的形成和树立,能医愚、能治穷、能疗病,更是提升人生境界,砺志明德,致远练达,美丽灵魂。

常言道:“读千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见多识广,视野开阔,站得高,望得远,脚下的路才会越走越长,懂得的道理自然也就多了。在读书过程中,循序渐进,领会消化,边读边用,活学活用,陶冶情操,培养情趣,识别善恶,明辨是非。并做到深读、实读、巧读,懂得取舍,注重思考,吸取精华,去掉糟粕,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从而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从野蛮落后走向文明进步。即便是阅读消化不良,长期充当书本的“搬运工”,也是有益无弊,最起码能让书本上的知识,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

不忘初心,读书学习,坚持充电,积聚能量,支撑起人生的精彩和生命的活力。通过阅读,多了充电人生,少了游戏人生,才能超越时空的局限和人类历史上先贤和伟人进行无声的交流和探讨,而不必回到过去回到从前;才能感受到茫茫宇宙的无限神奇,埃及金字塔的灿烂和瑰丽文化,尼亚加拉大瀑布的壮观和震撼,海洋世界的浩瀚和富饶,而不必亲临其境;才能从容应对纷繁多变的动态世界和处置繁杂的社会事务,启发智慧,找到“以简御繁”的参考答案,而不必摸着石头过河,进行无数次的探索与实践……

常常给手机充电,也别忘了给自己的人生充电。可是,对一个业余写作的爱好者而言,只要有时间、有机会,没有条件创造条件,无妨出门多走走,多看看,多听听,多想想,感受不同的地域文化,生态环境,乡土人情,风光景致,人文历史,丰富知识面,不就拓宽了视野和创作思路,收获了心情和创作素材,丰富了人生阅历吗!只要我们的心灵家园充实丰满,精神就有了寄托,生命就有寄于厚望,生活也就少了空虚感、冷漠感。

9.下次再见杂文随笔 篇九

答辩日期一再延后,等到来的时候,也不会有机会再见了吧。

尽管研一的一年里好多好多的不开心,但是等到自己不定在哪里坐下来,看看周围的景物,发现我对这一年里遇到的一切竟然如此怀念。

再难带我去吃好吃的西式面点,再难陪我晚睡一起聊天,不会再有人跨年的时候凌晨赶来陪我度过原本一个人的节日,不会有人一遍嫌弃又一边关照我的小小日常。

每一次分别都难说下次再见,但是经历的一切再次回想起来还是会引起情绪波澜,喜乐在心内翻滚,却无以表达。

10.敬畏时间杂文随笔 篇十

吉姆只有一辆露营车,一直在贝利什山,精神疗养院生活,由于经常需要一些药物治疗,导致说话口吃。每天结束之后的日子,他会有一套特别繁琐的仪式,必须举行完毕才能入睡。但他是一个种植高手,种了好多植物。没有曾经的烦扰,生活就这么安静的过着。

之后医生认为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他便下山找了一份咖啡馆打扫的工作。他在那里虽然行动缓慢,但工作认真,获得了老板和同事的认可。而且还认识了他的一生挚爱艾利。老年的吉姆努力在弥补伤害,努力生活,追求生活的意义。

?他终于像一个英雄一样从黑暗走向了属于他自己的光明。已经不再害怕失去的岁月和曾经犯过的错误,他带着艾利去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去看母亲去世的地方。生活不断的继续着,日复一日,在那一瞬间,仿佛忘记了时间。

时隔40年吉姆遇见多年老友詹姆斯,故事虽是两个时间,两个人物,却冥冥之中注定他们有着一定的关联,吉姆便是长大之后的拜伦。被生活抛弃的哪一个自己终于找回。曾经的创伤在与詹姆斯长谈之后,慢慢开始释怀。生活从此开始步入正轨。

只有做回了自己,接纳了自己,才能去爱别人并接纳别人的爱。之前的吉姆虽深深着爱着艾利,但是却不断得把她推走,也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之前拒绝了艾琳的爱,而见了詹姆斯之后终能和艾琳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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