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流程

2025-01-24

企业清算流程(精选12篇)

1.企业清算流程 篇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流程及规定

1、向主管外经贸部门申请公司清算注销,提供公司董事会决议或投资方决议;

2、外经贸部门发放同意清算的初步批复;

3、到省级报纸公告三次;

4、到主管外经贸部门办理同意公司清算注销的最终批复,注销批准证书;

5、到海关办理清税并注销海关登记证;

6、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并注销税务登记(一般所需资料:申请报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主管外经贸部门注销批复、董事会或投资方决议、开业至今纳税情况及税款入库明细表、开业至今所有的审计报告及最后清算报告、发票购买使用簿、被查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清税情况注销处理表和企业注销流转记录表);注:税务未得到批复前要正常税务申报;

7、凭税务注销证明到主管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登记注销(如未到一定期限而享受的优惠政策需退回财政);

8、凭主管外经贸部门同意注销的批复,到统计部门办理统计证的注销

9、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证的注销(企业清算资金汇出的书面申请:标题为关于**公司清算资金汇出的申请,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清算情况、清算剩余资金在各投资方之间的分配方

法及依据、实际汇出数额的计算方法、税务情况等,外经贸部门的批复,清算委员会的清算决议,普通清算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清算报告或特别清算提供外经贸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验资报告、现有外汇帐户开户通知书:企业联+开户银行联,清算结束日银行对帐单,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外汇年检专项审计报告,资本金结汇及使用情况说明清单,外汇登记证);

10、汇出剩余资金,注销所有开户银行帐号;

11、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所需资料: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企业信息卡、公章、董事会决议或投资方决议,主管外经贸的批复、税务完税证明、海关完税证明、经董事会或投资方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一定要有注明债权债务均已清理完结的字样。报纸公告三次,90天后办理。清算审计报告:一定要有注明债权债务均已清理完结的字样);

12、凭工商注销证明,到组织结构代码登记部门办理代码证的注销。

2.企业清算流程 篇二

漫游是移动通信网络与固定电话网络截然不同的一个关键特性, 它使用户能在世界任何国家的签约运营商之间使用自己的手机进行通信, 因此, 运营商之间需要交换这种漫游用户的通信记录, 以便向用户收取通话费用。漫游计费清算主要是通过对多种格式的漫游清算话单文件进行采集 (传输) 、校验、查重、批价、分拣、下发、结算处理等处理, 实现归属和拜访电信运营商之间的通信费用清算。

三大弊病制约漫游计费清算系统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 企业内部建立了庞大的子系统群, 由于初期缺乏统一规划, 企业内部多套系统之间不能互联互通, 漫游计费清算的各个环节如校验、查重等在不同的漫游系统 (如网间漫游、国际漫游) 下孤立存在, 无法共享。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企业能够迅速响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及时调整现有的业务流程, 而目前企业IT架构无法支持多变的业务流程, 抑制了企业的发展, 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烟囱式、垂直化的建设模式, 造成各个系统资源共享差。

由于各个应用在开发之初都是基于某个需求来驱动, 因此在设计时仅考虑当前系统的实现, 随着需求变化, 业务线增加, 系统不断增多, 各系统就成了一个个垂直的烟囱, 基于各漫游业务线建设的系统存在太多的相似性, 系统的资源如话单查重组件、话单传输组件等在笔者所在的公司的多套清算系统, 十多条业务线中都重复存在, 造成系统资源复用难度大, 同时重复运维也带来运维成本高。

2.跨系统和跨部门的“长流程”被阻隔, 无法实现端到端流程, 集成度低。

目前各个漫游计费清算系统的调用流程都是分散的, 以实现具体应用的“短流程”居多, 如话单预处理流程, 而跨系统的流程尚未实现自动衔接, 如话单传输系统、话单预处理系统和话单下发系统的各个“短流程”或应用都是分散的, 无法支撑端到端流程的全贯通, 从而形成一个个的“信息孤岛”, 集成度不高。

3.系统间关系纷繁复杂, 耦合度较高。

由于系统建设的历史原因, 系统间的数据依赖强, 接口技术纷繁复杂, 系统间调用成本高, 耦合性强。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 采用SOA技术将原有功能采用OSB (Oracle Service Bus) 封装为服务进行复用, 采用BPEL (Business Process Execution Language) 构建端到端流程, 集成各个分散系统并采用统一的接口技术降低系统间的耦合度。

系统设计借鉴SOA

基于SOA技术构建的漫游计费清算流程集成平台将十多条漫游计费清算业务线设计成十多个端到端的流程, 每个流程由封装现有组件应用的服务组成, 服务之间通过定义良好的接口进行通信, 同时通过门户展示的方式对这些服务和流程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监控。因此要求该系统的建设目标和原则要求如下:

1.搭建漫游计费清算流程集成平台, 构建统一的企业服务总线和流程引擎。

2.服务可复用, 一般服务按粒度大小分为基本服务、合成服务和组合服务三种, 基本服务组合成特定功能的合成服务;基本服务按照一定的顺序组合成组合服务, 服务粒度越小, 可复用性越高。

3.服务松耦合, SOA封装现有组件应用为服务, 并采用中立的接口定义和契约将之联系起来, 中立接口因为没有强制绑定到特定的实现上而独立于硬件平台、操作系统和编程语言, 使得服务是松耦合的。

4.实现典型功能的服务注册、管理、发布、封装、复用, 以及流程的监控和管理。

根据以上建设目标和原则, 采用TOGAF (The Open Group Architecture Framework) 做企业架构规划, 并根据TOGAF for S OA的S OA参考架构SOA Reference Architecture九层标准架构为技术蓝图, 结合漫游计费清算业务实际情况, 采用Oracle的SOA产品 (如企业服务总线OSB和流程引擎) , 构建的流程集成平台的应用架构如下图1所示。

该平台共分为四大块, 不仅达到了建设的目标要求, 也遵循了建设原则。

流程集成平台门户展示层

采用开源的门户框架Liferay, 创建基于JSP CSS+Java Script/j Query的用户层访问界面。用户通过门户对漫游计费清算流程集成平台的服务、流程进行管理和控制, 并对实时情况进行监控和运维。门户展示层共分为三个模块:

●SOA服务管理

主要对设计时的服务和运行时的服务进行管理, 主要功能有服务的发布/注册、服务目录管理、服务信息更改、服务注销、服务状态管理、服务信息查询和服务监控等。

●SOA流程管理

主要是对设计时的流程和运行时的流程实例进行管理和调度, 主要功能有流程的增删改查和流程实例的起停和增删改查等。

●SOA监控运维

主要是巡检平台应用运行情况、流程运行情况、服务请求情况和事务处理情况, 对出现异常的情况进行监控和报警, 同时汇总生成健康报告和分析报告, 并将健康情况和告警量等信息予以展示。

流程集成平台业务流程层

采用Oracle的SOA Suite产品实现统一的BPEL流程集成, BPEL流程通过同步或异步的方式调用企业服务总线OSB上的Webservice服务, 并通过一定的顺序将这些基础服务、合成服务和组合服务编排成可实现特定漫游业务线的流程, 如网间漫游计费清算流程、国内漫游计费清算流程等, 同时合成展示在门户上的人工工作流程, 真正做到端到端的流程集成。

流程集成平台服务层

采用Oracle产品搭建OSB服务总线, 将遗留系统的组件应用封装成通过JMS接口与OSB通信的服务, 通过OSB的再次封装, 以标准化的服务供流程引擎或者第三方系统调用, 如封装成Webservice服务。服务层负责统一的接入遗留系统 (如网间、国内和国际漫游系统) 组件并集成入流程引擎供门户管理和监控。

流程集成平台基础组件层

基础组件主要包括日志管理、事务管理、异常处理、发布订阅和转换器等, 用以支撑上述核心功能服务管理、流程管理和监控运维模块正常运作。

技术架构设计分层

根据上述逻辑架构, 采用合适的技术进行实现, 技术架构图如图2所示。

该平台门户使用公司的CMSZ Framework fo Portlet框架进行开发, 核心是Struts+Spring+i Batis, 但是集成了Liferay门户, 该框架运行于Tomca容器中。门户中的服务管理和流程管理模块调用Weblogic JMX规范与运行于Weblogic容器中的流程和服务进行通信从而实现对运行时流程和服务的管理和控制。

该平台流程采用Oracle11g产品SOA Suite中的Oracle BPEL Process Manager进行编排BPEL流程, 流程开发使用JDeveloper Studio进行, 例如网间漫游计费主流程由话单上发传输子流程、话单预处理子流程和话单下发传输子流程按照先后顺序组成。而话单上发传输子流程和话单下发传输子流程都复用了话单传输服务。流程最终运行于Weblogic容器中SOA domain中。

漫游计费清算服务由OSB服务封装层和业务组件层组成。OSB服务封装层承担服务封装、消息流转换与预处理、协议转换等功能。业务组件层主要负责具体的业务逻辑处理, 包含通过队列交互的C++应用组件与基于Axis2框架的Web Services等。OSB封装层支持丰富的协议接口, 包括HTTP、JMS、FTP、SMTP等常用协议。服务请求者与服务提供者可以通过这些协议接口进行通信, 使得由OSB封装的服务具有松耦合、复用性强等特点。

BPEL流程设计规范

漫游计费清算主要业务通过BPEL流程进行集成, 采用BPEL 2.0规范。BPEL是一种基于XML的语言, 用来描写业务过程的语言, 被描写的每一个单一步骤, 由Web服务来实现。外部可以调用Web服务的方式来对BPEL流程进行调用。BPEL提供了企业业务流程编排和执行的行业标准。使用BPEL设计的业务流程将一系列离散的服务集成一个端到端的业务流程, 大大减少集成过程中的成本和复杂性。

漫游计费清算各个业务线流程由BPEL进行集成, 每个业务线由一个数据清算主流程对各个子流程与服务进行集成, 子流程由基本服务、合成服务等组成。

BPEL流程调用服务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one-way调用, 即调用后不需要返回请求结果, 另一种是双向调用, 即调用后需要返回, 后者又分为同步调用和异步调用。两种双向调用以预处理流程为例。每个流程实例从前端流程活动到后端服务组件之间的协调采用Correlation机制实现, 即每个流程实例上下文中都有一个惟一的Correlation ID, 以确定每个流程实例的独立性。

流程集成提升整体运维指标

该平台通过门户管控运行在Weblogic容器上的流程和服务, 用户通过运行在Tomca中的统一门户界面操作流程和服务, 后台通过Weblogic JMX规范对运行在Weblogic容器中的BPEL流程和OSB服务进行访问并执行相关的操作。其中B P E L流程的实现是通过H T T P协议访问OSB上的代理服务, 代理服务再调用业务服务, 业务服务通过JMS与已经封装好的网间漫游清算系统C++应用组件进行通信, 完成流程对底层已有系统组件应用的调用。该平台现已实现并处于运维阶段, 前台门户各个功能模块以本地Portlet的方式集成入统一门户, 客户可以根据需要定制自己常用的操作功能界面。

漫游计费清算集成与管控平台已经部署并行, 通过调研原清算计费运维平台的运维效率, 新一代计费清算集成与管控平台在运维效率有明显的提高并且运维成本大大降低。

1.服务调度效率

基于SOA集成的漫游清算流程并行半年, 总共运行172007次, 数据清算主流程平均调起时间为0.056s, 如表1所示为数据清算流程中主要服务的调度时间。SOA服务对服务的调度时间平均不到0.1秒, 整个数据清算主流程平均总共调度时间为0.727, 可见SOA调度使用时间对整个业务流程处理影响是非常小的。

2.运维效率

基于SOA的清算集成管控平台通过统一化的流程管理与服务管理, 更加容易实现服务质量的监控预警。相比老原计费运维平台需要针对不同产品线进行各自的监控与管理, 基于SOA的清算集成管控平台通过统一平台进行监控实现异常流程中问题快速定位与解决。

3.运维成本

3.企业破产会计清算研究 篇三

【关键词】企业破产;会计清算;基本程序

1.企业破产会计的对象及目标概述

1.1企业破产会计的对象

企业破产过程主要包括和解整顿与破产清算两个阶段,涉及债务人、债权人、清算人三方面主要关系人。在和解整顿期间,债务人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照常进行资金循环和周转,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在破产清算期初,清算人接管破产企业后,为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应对有利于债权人的在产品再加工、某些合同的继续履行等作出肯定的决策。其依据在于在产品再加工或合同履行的净收益必须大于在产品立即出售的收入或因解除合同而付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额。在产品的再加工与合同的履行中,自然会产生以货币购置原材料、支付工资、在产品形成产成品,从而形成资金形态之间的转化。在产品继续加工、合同继续履行后,清算人应变现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实现实物向货币的转化,很显然,破产清算期间的资金运动是客观存在的,但这里的资金运动不能形成资金周转,而具有单纯的、一次性、终极化的特点。破产企业这种独特的资金运动,构成了破产会计管理的对象。

1.2企业破产会计目标

企业破产会计由债务人会计、清算人会计和债权人会计三位一体构成,尽管各自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不尽相同,但其目标集中体现在增大债权人的债权受偿比例、维护债权人与债务人合法权益方面,这是与正常企业会计目标的根本区别所在,进而构成了其独特的会计目标:及时、客观、真实地向有关方面提供破产会计信息;科学地进行破产会计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考核与分析;保护债务人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财产的变现价值;监督破产程序实施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增大债权人的债权受偿比例),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企业破产会计清算的前提条件

2.1以清算债权人集合体为会计主体

传统会计假设中的会计主体起源于经营主体概念,是指抽象的、拟人的特定单位。当企业因破产而清算后,该主体对属于清算的资财实质上已经失去了管理和处分权,一切有关事宜及这一过程中的民事活动和民事责任均归法院指定的清算组负责,即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体发生了“位移”、“置换”现象,转移为主张清算债权,以债权人会议为代表的债权人集合体。

2.2终止经营,以财产变现、债务清偿为目标

传统持续经营,假定会计主体将会无限期的生产和经营下去,其资产和负债按即定用途使用,从而解决资产计价和费用分配等问题。但企业宣告终止清算时,其资产和负债将不再终有其理论上的各种意义,而成为其暂时拥有中承担的财产和债务,并以不同于以前的会计方法、计量基础、计量属性和报告形式予以揭示,主要目的是为了变现财产以清偿债务。同时,企业终止进入清算后,不仅要停止经营,而且将被注销登记,此时已经无分期的必要与可能,只能认为会计期间是清算的单一期间。

2.3以货币为计量基础

清算企业会计核算仍然用货币单位计量确认、记录和报告清算企业的财产和清算债权等业务,之所以不再成为假设,是因为企业此时所拥有的以各种计量属性计量的资财最终都将变现成为真实的货币价值形式。在上述清算会计核算的前提下,对清算企业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也必须重新考虑。企业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经济业务虽然较繁杂,但由于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明确,使得会计工作减少了业务量。同时,法律条文对破产财产以及处置程序破产债权的清偿做了明确的界定,对破产清算程序也做了详细的规定,这些都增强了企业破产清算中会计核算的可操作性以及客观性。

3.企业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

3.1企业破产清查账务顺序

首先,债权债务的账务处理。一是将应收款项的贷方余额调人应付款项,应付款项的借方余额调人应收款项。二是将应收款项中的挂账费用和已取得证据的坏账损失予以调整账务。三是结合实物资产的盘点,将未估价入账的财产估价入账,同时挂人往来账户。四是将账外的演权债务进行统计人账。五是企业的债务最终通过债权人的申报与企业账目的核对予以确认,调整会计账务等等。

其次,实物资产的账务处理。一是对盘盈的要估价人账,盘亏的要查明原因,借出、租出的要依法追回。二是注意查清未估价人账的财产,不能作为盘盈处理,应挂人往来账户。三是将原挂账的待处理财产损益、应计未计、应摊未摊的费用等资产性损益,一并转人利润分配账户中核算,预提费用、应付福利费余额也转入利润分配账户中核算,等等。

最后,其他财产。行政、食堂、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组建投人到三产部门的财产,通过财产清查,并人企业财务账户,低值易耗品应估价人账。工会财产单独盘点造册,妥善保管。

3.2企业破产清算的账务处理

首先,企业完成原会计核算与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的过渡。财产清查后,通过调整会计账务,在账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编制财产清查后的资产负债表。根据财产清查后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查明细资料,确定评估资产,由清算组到国资部门立项,同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确认后,财务部门应据以调整会计账务,评估的增减值记人权益科目下的“变现损益”明细科目,账务调整后,编制资产评估后的资产负债表。编制资产评估情况衔接表并对抵押财产进行确认,编制抵押财产确认情况表。根据上述清算资料和设置的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的科目,编制有关过账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然后结账编制破产清算适用的清算资产负债表。

其次,企业对产变现后的账务处理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初次分配方案和财产处置原则,要真正实现债权清偿,就要对破产财产进行依法变现。从理论上讲,破产财产应全部变现用于清偿,财产全部变现后,其账务处理后所反映的结果为:资产类中的有关实物资产类将转化成为货币资金;应收款项中已收回的资金在收回时也已记人了货币资金账户,对确无法回收的呆坏账损失应依据人民法院的裁定全部转人变几现损益账户、这时的资产类基本上变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和职工福利设施三大类。负债类的欠款和债权因尚未清偿,所以负债类的账户基本没有变化,仍有优先清偿的“抵押债务”;第一顺序清偿的“应付工资和各项劳动保险费”以及“应付职工安置费”;第二顺序清偿的“应缴税金”;第三顺序按比例清偿的“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权益类有“原投资人净权益”、“清算费用气“清算损益”和“变现损益”以及未用于清偿的职工福利设施资产所形成的“实收资本”五大账户。

最后,企业债权清偿后的账务处理。按照债权人会议确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财产变现的实际情况,编制最终分配方案。清偿债权按照分配方案确定的数额兑现,在账务处理上借记清算费用、抵押债务、应付工资、应付职工安置费、应缴税金、按比例清偿的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货币资金科目。将负债中无力清偿的应付账款等科目的余额与投资人净权益、清算费用、清算损益和变现损益科目对转为零。权益类剩余的实收资本和资产类的职工福利设施与接收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即可。[科]

【参考文献】

[1]刘仲文.人力资源会计[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

[2]唐国平.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4.基金代销资金清算流程 篇四

 资金流程说明

购买类(包含认购、申购、定投业务)交易业务及资金流介绍

T日客户认购基金:

申请失败:无资金流动。

申请成功(T日): 认购申请成功实时扣客户款。

确认失败(T+1): 申请报送给基金公司后T+1得到购买结果为失败时退客户款。

确认成功(T+2):确认成功的交易通常为T+2划付购买款到基金公司。

对于净额交收给基金公司的基金,本行自结转交易手续费的情况

资金流程:代理认、申购证券投资基金款项账户到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手续费账

对于全额交收给基金公司后,基金公司定期结算手续费给行方的资金流向

资金流程:基金公司指定户 到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手续费账户

基金认购结果失败:退还给客户,退款金额包含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认购部分成功:退款失败部分给客户,退款金额包含失败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认购结果成功:成功部分+认购期利息为确认份额。

T日客户申购基金:

申请失败:无资金流动。

申请成功(T日):申购申请成功实时扣客户款。

确认失败(T+1):申请报送给基金公司后T+1得到购买结果为失败时退客户款。

确认成功(T+2):确认成功的交易通常为T+2划付购买款到基金公司。

对于净额交收给基金公司的基金,本行自结转交易手续费的情况

资金流程:代理认、申购证券投资基金款项账户到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手续费账

对于全额交收给基金公司后,基金公司定期结算手续费给行方的资金流向

资金流程:基金公司指定户 到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手续费账户

定投业务流程和资金说明: 定投申请业务流程:定投申请成功生成定投计划。定投扣款日业务流程:

购买类资金总体流程图如下: 赎回类交易资金流程

T日客户赎回基金:

赎回失败:无资金流动。

赎回成功(T日):无资金流动。

借:无

贷:无

确认成功(T+3):货币基金赎回T+1日交收。

1)借:基金公司回款专户

贷:代理兑付证券投资基金款项账户 2)借:代理兑付证券投资基金款项账户

贷:客户账户

确认失败(T+1): 借:无

贷:无

资金流程图:

现金分红流程

现金分红资金流程:T日现金分红,T+1日划付资金给客户

1)借:基金公司回款专户

贷:代理兑付证券投资基金款项账户 2)借:代理兑付证券投资基金款项账户

贷:客户账户 资金流程图: 手续费、尾随佣金类资金流

在与基金公司约定时间结算手续费。

资金流程图:

与基金公司结算尾随佣金

尾随佣金流程图:

三 基金业务资金相关批处理介绍

5.企业清算流程 篇五

DCC系统上线后POS商户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流程 DCC系统上线后,在核心系统内即可完成商户及POS资料的注册并实现了商户资金的自动清算,商户注册资料维护

1、柜员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龙卡特约商户协议”后,启动“6102单位客户信息新增”交易,对单位客户的信息进行维护。

2、启动“5239商户资料维护”交易,“内容选择”栏位选“1-商户注册资料维护”,依据“龙卡特约商户协议”上相关信息,录入商户的资料,交易成功后,将“龙卡特约商户协议”归档保管。商户POS注册维护

柜员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商户POS装机申请表”后,启动“5239商户资料维护”交易,“内容选择”栏位选择“2-商户POS注册维护”,对POS所属商户、POS号、结算账号、POS装机地点等POS基本信息进行维护,交易成功后将“商户POS装机申请表”归档保管。商户资金清算

1、在DCC系统中POS交易资金清算分为直接清算和间接清算 两种方式,采用直接清算方式的商户不需向银行交单,间接清算方式的商户需向银行交单后才可进行交易资金的清算。

2、手工压卡单和间接清算POS交易的资金清算,在经办人员

按签购单和POS单上的内容逐笔录入系统成功后日终自动清算;直接清算POS交易的资金清算,在日终跑批的次日,系统返回昨天的POS消费数据,按商户清算。商户资金清算由系统自动完成,并生成银行卡培训

有关划款凭证及商户对帐单等报表

为了做好本行POS商户资金清算工作,现将DCC系统上线后POS商户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流程明确如下:

一、与资金清算有关的几个概念:

(一)、商户清算机构设置

POS商户资金清算的清算机构设置为各二级分行头寸机构,此机构开立有31400000500027应付商户消费款户、31400000500028POS交易待销号户及31400000800015户,用于商户POS直接清算和间接清算的资金划转。

(二)、商户管辖行的设置

商户管辖行为商户交易回扣受益行,并负责商户对帐单的打印。一般都设为各二级分行直属营业室。

(三)、商户结算帐号标志

我行现商户资金的清算分为“0”本行、“2”挂帐划转,如为的“0”在本行开户的结算帐户,系统会在清算后,直接入商户在我行的对公存款帐户或公司卡帐户;如为“2”挂帐划转,则系统在清算后,入挂帐户暂收后,由人工进行后续处理。

二、POS资金清算流程

(一)、直接清算商户POS资金的清算

直接清算商户每天进行的POS交易,在交易发生时,从卡帐支款后,直接通过各清算机构行的“31400000500027应付特约商户消费款户”对清算资金进行暂收,商户交易回扣直接入商户管辖行的银行卡培训

“56***5个人信用卡商户收单手续费收入户”。在DCC系统日结跑批后根据商户的资金结算帐号标志自动进行商户资金清算,如在本行开户直接入商户存款户,系统会将进帐单下载至商户开户行,商户可在其开户机构取得进帐回单。如结算帐户为他行开户或我行储蓄卡,则入“31400000800015特约商户待清算款项户”进行资金暂收。由人工进行后续处理。清算机构第二天可下载打印接收有关凭证清单并进行账务处理。

(二)、间接清算商户POS资金的清算

对于间接清算商户的POS交易资金清算是在商户交单后进行的。商户进行POS交易时,交易资金暂入清算行的“31400000500028POS交易待销号户”进行资金暂收,在商户交单销帐后入“31400000500027应付特约商户消费款户”,日终跑批后,同直接清算方式一样,根据商户的资金结算帐号标志自动进行商户资金清算,如在本行开户直接入商户存款户,系统会将进帐单下载至商户开户行,商户可在其开户机构取得进帐回单。如结算帐户为他行开户或我行储蓄卡,则入“31400000800015特约商户待清算款项户”进行资金暂收。由人工进行后续处理。清算机构第二天可下载打印接收有关凭证清单并进行账务处理。

1、柜员在收到商户交来的POS单据后,需先审核商户提供的总计单金额与POS单的汇总金额是否相符;

2、审核无误后,启动5131总计单录入交易录入需销号的POS总 金额及总笔数并连动5133POS销号交易进行POS的手工销帐(此交

银行卡培训

易每次最多只允许进行50笔,如超过50笔,需另启交易重新生成交单序号)

3、交易提交后,打印签购单录入流水及POS销号流水清单

(三)、签购单交易的资金清算

签购单交易的资金清算也是在商户交单后进行的,柜员在收到商户交来的总计单、签购单后,需认真审核单据要素是否完整、卡是否已过有效期,是否为止付卡等,并核对总计单金额与签购单汇总金额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启动5131总计单录入并连动5132签购单录入,在最后一笔签购单录入完成提交后,交易资金入“31400000500027应付特约商户消费款户”进行资金暂收。待日终跑批后,系统根据结算帐号标志分别进行商户资金的清算。

三、跑批次日打印的报表清单

1.打印中国建设银行特约商户对帐单(报表代号RCRBD641)由商户管辖行下载接收,按商户编号、终端号分别以交易日期打印的交易明细,提供商户对帐。此对帐单应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银行留存,一份交银行商户对帐

2、打印商户划款成功清单(报表代号RCRBD612)

由商户清算机构下载接收,按商户编号、清算帐号打印挂帐划转商户的划款金额。业务人员需根据此清单上的商户编号查出商户开户行及结算帐号后向商户划款。

3、打印商户转帐成功清单(报表代号RCRBD619)由商户清算机构下载接收,按商户编号、结算帐号打印在本行开户

银行卡培训

商户的划款金额

4、打印商户划款失败清单(报表代号RCRBD613)由商户清算机构下载接收,按商户编号、结算帐号打印挂帐划款商户的划款失败信息。

5、打印商户转帐失败清单(报表代码RCRBD620)由商户清算机构下载接收,按商户编号、结算帐号打印在本行开户商户划款失败信息。

6、打印商户入帐凭证(报表代码PZZA0060)由商户开户行打印的在本行开户商户的入帐凭证

四、打印商户清算报表、清算凭证方法

1、商户对帐单

由商户管辖行打印,按TAB键进入公用――批报表管理――选“2批报表自动下载”(日期输入为前一日),报表下载成功后,进入“批报表打印”选“4”查询报表,选择报表代码RCRBD641打印商户对帐单即可

2、商户划款清单

由商户清算机构打印,按TAB键进入公用――授权、其它――选“3批报表查询下载”,(日期输入当日),报表下载成功后,选择RCRBD612、RCRBD619、RCRBD645、RCRBD613、RCRBD620等划款清单进行打印。

3、商户入帐凭证

特约商户如在我行开户,在资金清算次日,开户行可下载接收商户

银行卡培训

6.从企业破产清算看企业债权管理 篇六

第一, 债权账龄过长。如A公司有22项债权账龄长达10年以上, 最长账龄甚至超过20年, 这些债权绝大部分没有书面催收通知, 债务人均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 致债权无法收回。

第二, 债权依据不足。一些债权仅有单方面的账务记录, 没有相应的原始凭证或合同等证明, 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从而影响债权的收回。如A公司因依据不足而无法收回的债权就有5项。

第三, 债权信息不全。一些债权信息不全, 债务人名称、地址不详, 难以联系;一些债权虽有债务人名称和地址, 但因长期怠于核实, 债务人早已搬迁、合并、倒闭或破产, 根本无法收回。如B公司债务人无法查找的有6家, 已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注销工商登记的有6家, 金额总计640万元。

第四, 债权性质不明。企业债权和对外投资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两种行为, 其法律性质也不同, 但是债权和投资相互掺杂、性质不明, 以债权的收回带来一定的困难, 如A公司的会计账册中有对多家企业进行投资的记录, 但相应工商登记材料中却未能反映出这些投资关系, 也无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究竟是投资款还是债权难以分清。

为解决债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除了加强社会的制约机制外, 还需从创造良好的控制环境、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债权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等多方面加强债权的管理, 加速资金周转, 提高经济效益, 防止资金流失。

1 创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有的企业领导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 而忽视了企业的现金流量, 忽视了企业财富最大化的正确目标, 为了完成利润考核指标, 一味奖励销售, 面对货款能否收回无所顾忌, 再加上财务知识有限, 为了完成业绩指使财会人员弄虚作假;不理解债权与资产和现金流的关系, 新任不管旧账, 这都会造成企业应收款项混乱。要扭转这种局面, 必须使内部控制成为管理者真正的需求, 这就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考核制度。在这个基础上选用业务素质好、能力强且有责任心的员工, 在有效的激励机制下, 调动其积极性, 便可创造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

2 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

目前企业中普遍存在对债权的风险认识不足的现象, 也没有对债权的风险进行评估, 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对债权进行管理。事实上, 债权账目不清、内容混乱, 不仅影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而且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 会使少数人有可乘之机, 从而造成企业资产的流失。企业从业务人员到管理人员, 都应认识到债权中存在的问题会给企业带来不良后果。要按不同性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 建立事前、事后分析与管理相关风险评估机制。事前风险评估是指销售定价的授权批准和客户信用分析及赊销业务管理。销售定价的授权批准分为一般授权批准和特殊授权批准。一般授权批准的权限应当给予企业销售部门, 特殊授权批准的权限应当由主管销售的总经理行使, 关系重大的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在销售定价的授权批准控制中要严防销售人员自行定价、自行给予折扣、自行答应付款条件的随意性行为, 更要防止利用这些随意性为自己牟取私利行为的发生。企业在选择客户时, 应当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 降低应收账款回收中的风险。选择客户的关键是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 建立客户信用资料卡, 针对不同客户的信用状况, 采取不同的信用标准。调查客户信用应搜集客户信用状况的有关信息, 这些信息主要包括基础资料、客户特征、业务状况、交易现状、财务状况、资金信用等。信用标准采用分级管理, 不同等级享有不同的信用管理, 应对客户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评价, 以便随时掌握客户信用等级变动情况。客户信用状况是不断变化的, 有的客户信用等级在上升, 有的则在下降。如果不对客户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评价, 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销售政策, 就可能由于没有发现客户信用等级下降而导致货款回收困难。一般应一月核查一次, 核查间隔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对客户信用等级核查的结果必须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确定赊销度和赊销期, 赊销度实际上表示企业愿意对客户承担的最大赊销, 其大小与信用标准、赊销期限、坏账损失、收账费用等的大小直接相关。企业应在可能获取的收益和可能发生的损失之间进行衡量, 合理确定赊销度, 但总的限度不能超过企业的信用承受。赊销期限是赊销的允许期限。设定合理赊销期限既是信用促销的手段, 也是加强货款回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后风险控制是指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制度,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是通过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进行的。账龄分析表是一张显示账龄长短的报告。利用账龄分析表, 企业可以了解债权情况, 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完善债权的内部控制制度

债权主要由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构成, 是企业的流动资产之一, 涉及多个控制环节, 完善债权的内部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不相容职责分离。不相容职责分离一般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分离、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分离、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分离、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分离。

(2) 销售环节控制。首先企业应当加强市场调查, 合理确定定价机制和信用方式, 这也是我们前面提到的事前风险控制;其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合同协议审批制度, 重要的销售合同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再次企业应当在销售与发货环节做好相关的记录, 填制相应的凭证, 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并完善客户服务制度。

(3) 收款环节控制。企业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 (试行) 》等规定, 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销售部门应当设置销售台账, 及时反映各种商品的开单、收款、发货情况, 为收款业务做好基础工作, 台账应当附有客户订单、销售通知单、客户签收回执等相关的客户购货单据;落实催款责任, 销售人员负责对应收账款的催收, 对于到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财会部门必须提出报告, 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企业应当加强收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 收到的现金和支票必须当天交存银行。大额现金必须有人护送, 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出纳和会计人员保证已经收到的现金与银行存款及时入账, 严防收到现款不入账的现象发生;销售收入及时入账, 不得设账外账, 不得擅自坐支现金, 应当避免销售人员直接接触销售现款;加强商业票据管理, 明确商业票据的受理范围, 严格审查商业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防止票据欺诈。对销售部门实行销售与收款一体化, 明确经济责任, 建立科学合理的清收奖励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财务人员应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和往来函证, 企业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做到账销案存, 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及时入账, 防止形成账外款。

4 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7.企业清算流程 篇七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研究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清算条件后,进行清算的程序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或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二是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提供清算应报送的资料等;三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资料予以受理,并在一定期限内及时组织清算审核;四是清算审核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纳税人,房地产企业在确定期限内办理补、退税手续。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三、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

(一)纳税人土地增值税自行清算的条件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税务机关要求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①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售或自用的;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未销售完毕的;③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④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f青况。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应当明确的事项

纳税人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前,应当明确下列事项:每次清算的项目及其范围;划分清算项目与非清算项目的收入和支出;划分清算项目中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收入和支出;划分不同时期的开发项目,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划分征税项目与免税项目,防止混淆两者的界限;明确清算项目的起止日期。

五、土地增值税清算应当提供的资料

1.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

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3.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人、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及会计资料。

4.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六、收入及扣除项目的确定

(一)应税收入的确定

清算项目收入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进行清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收人是否合理

(1)非直接销售的开发产品收入确认。将开发的房地产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视同销售,按下列方法和顺序审核确认 ①按本企业当月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核定;②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认;③ 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认。

(2)收人为外币的核算。在计算外币分期付款的总收人时,须以不同时期的市场汇价计算当期应税收入后相加得出,而不能按照最后一次付款时的市场汇价计算。

(3)代收费用的处理。①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应将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实际支付的代收费用,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②代收费用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且未计人房地产价格的,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2.收入项目的审核

确认收入时,应结合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含房管部门网上备案登记资料)、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房产销售分户明细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审核销售明细表、房地产销售面积与项目可售面积的数据关联性,核实计税收入。

(二)扣除项目的确定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1)以协议、招标、拍卖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价款为纳税人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的,为向原土地使用权人实际支付的地价款。

(2)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要审核是否真实、正确,还要审查《土地出让金缴费证明》、土地出让金缴费发票及银行转账凭据、土地转让合同及发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契税等票据。

2.房地产开发成本

要将“开发成本”账户,与有关的交易证明文件及会计凭证核对,看企业的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准确,防止虚列、多列、少列“开发成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扣除应当审核以下内容:该费用的实际支出与概预算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支付给个人的拆迁补偿款所需的拆迁(回迁)合同和签收花名册是否与相关账目核对无误;在由政府或者他人承担已征用和拆迁好的土地上进行开发的相关扣除项目,是否按税收规定扣除。

(2)前期工程费的扣除应当审核以下内容:各项实际支出与概预算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是否虚列前期工程费,土地开发费用是否按税收规定扣除。

(3)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扣除应当区分出包方式和自营方式,审核以下内容:出包方式应当审核完工决算成本与工程概预算成本是否存在明显异常;自营方式应当审核施工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管理费支出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4)开发间接费用的扣除要求可以参照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项目的扣除。

3.房地产开发费用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不按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扣除,而是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进行扣除。凡是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按《实施细则》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8.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报告 篇八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威海市文登区吉学电脑经销处是由自然人孙静投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成立于2014年11月06日,住所为威海市文登区侯家镇龙山路2号。

二、企业清算的原因、期限及依据。

因经营不善,投资人决定解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对经营部进行清算。

三、对债权人的通知。

清算人孙静依照法定程序,于2015年12月1日书面通知所有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企业债务债权已清理完毕,注销后人员解散,设备设施自行处理。现申请办理威海市文登区吉学电脑经销处注销登记。没清理的债权债务由孙静承担,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1、支付清算费用300元

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1000元;

3、缴纳所欠税款0元;

4、清偿企业债务0元;

企业财产经上述条款清偿后,剩余财产12600元,企业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五、财产的剩余分配情况:

经营部财产清偿债权债务后,剩余财产为12600元,由企业投资人收回。

六、经营部清算报告由投资人孙静签字,并经投资人确认后生效。投资人保证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投资人应当自清算结束后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终止。

投资人(盖章)确认:

9.企业破产清算税收处理 篇九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

我们先来探讨的第一个问题是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问题。财税[2009]60号提到企业清算需要进行所得税处理的情况包括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但是,这里,我们提出的问题是,企业破产清算需要在被清算的企业层面和投资者层面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吗?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清算是出现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这里需要引起大家注意的是,破产清算中的一个核心要件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我们知道,在企业资产的清偿顺序中,债权人是优先于企业投资者受偿的。在企业破产清算中,企业的全部资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债权人了,这就意味着企业的投资者已经无法得到任何清偿了。因此,对于企业的投资者而言,其该项投资已经全部发生了损失。此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应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其中第二种情况就是有关被投资方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这就是说,在企业出现破产清算的情况下,企业的投资者无需等到破产企业进行完企业层面的所得税清算业务后再进行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清算。

10.企业清算流程 篇十

关键词:解散清算;破产清算;清算会计

我国金融业发展迅速,竞争激烈,金融机构经营体制和经营方式存在不足并逐渐表现出来,金融机构破产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规定和相应的配套制度,导致在实践中破产处理措施也不规范,对金融机构发展及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了解破产清算与解散清算的性质差异以及其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1 文献综述

姜丽秋在现代商业周刊中曾发表过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及其对会计的影响的文章,指出破产清算企业资金运动的特点不同于持续经营企业,破产清算会计要素与持续经营会计要素相比,存在实质上的差异,在企业破产清算条件下,需要重构其会计要素,对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指导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有重要意义。辛云峰曾在文章中提及解散清算会计与破产清算会计的比较,从两者的相同之处谈到两者的差异,较为系统的概括了两者之间产生不同的原因。

2 公司解散清算的会计处理

2.1 资产的变现处理,设置科目“清算损益”用来核算清算损益的情况,在该科目下面设置“处理资产损益”“清算前损益调整”“处理负债损益”、“清算税费”“清算费用”这五个子目,根据具体情况在子目下设明细科目。

2.2 会计分录的编制原则和方法。当同时存在价值变化和数量变化时,并不一定要单独反映并做会计处理,可以集中综合体现,将清算损益综合起来计算。借记“清算损益”,贷记相关科目。处理待摊费用,应将其列入清算损益,借“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贷“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处理无形资产时,按账面价值全额转销,将其列入清算损益,借“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科目,贷“无形资产”科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冲减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处理时,当数量上升时,借“固定资产”科目,贷“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当数量短缺时,按账面价值入账,借记“累计折旧”“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已经计提过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冲减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当固定资产清算的价格高于或者低于账面价值时,按照高于或者低于账面价值的那一部分,借记“累计折旧”,贷记“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科目。

3 公司破产清算会计的处理

3.1 会计账户和科目设置。资产类账户应当设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库存商品”、“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设置时有些账户是根据原来企业的某些账户和相近账户合并以后设置,但是设置和核算的内容存在差异。负债类账户设置有“借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借款”、“其他应付款”的设置和核算内容有较大差别。清算损益类账户应当设置“清算费用”、“清算损益”、“土地转让收益”等。清算完成后,清算损益余额有可能在贷方,也有可能在借方,主要核算公司在破产清算期间,处置资产、确认负债等产生损益和所有者权益。

3.2 期初相关账户结转。清算组是根据企业所提供的相关“科目余额表” 来重新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并结转相关账户的余额,调整存在的差异。

3.3 在清算中具体事项的账务处理。对企业的破产财产我们通常可用拍卖、招标和协议这三种方式来处置变现,随时做账务处理即可,主要包括收回账款等债权,卖产成品、材料等存货,处置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并结转清算损益等。破产财产处理完以后需要支付的破产费用,应当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 “清算费用”,贷记有关账户;当清算最终完成时转入清算损益,借方“清算损益”,贷方“清算费用”。

4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会计差异及对会计的影响

4.1 解散清算会计与破产清算会计的差异。法律依据不同。前者主要以《公司法》为依据,后者主要以《破产法》为依据。产生原因不同。前者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后者是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所属不同。无论何种原因解散其全部资产归出资人所有;公司被宣告破产,作为破产财产由清算组占有和管理。会计目的不同。前者清理终止营业时的资产,进行变卖偿还债务后,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出资人。后者将破产财产变现后用于清偿债务。另外会计组织也不同。

4.2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差异对会计的影响。①公司的清算,在解散清算条件下,清算的工作是由清算组负责并进行的。但是在破產条件下,公司面临资不抵债,总会有一些债权人债权得不到清偿,为充分保障企业相关债权清偿的合理性,需要由法院来出面解决。②在解散清算的条件下,债权最终能得到偿付,债权清偿的顺序不需要严格遵守。但是在破产清算条件下,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债权清偿的先后顺序。③在公司解散清算时,一般我们不编制财产状况估算表,而是用职业判断,凭借职业经验就能够判断出该公司的偿债能力。但是在破产条件下,公司资不抵债,要求以现行的公允价值来编制财务状况估算表,详细反映企业各项债务的担保情况以及偿债能力等。④在解散清算的条件下,公司各项清理费用支付和资产清理中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都计入“清算损益”账户,这个账户在本质上属收益类账户或者所有者权益类账户;但是在破产清算的条件下,公司各项清理费用支付和资产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利得或者损失,都记入新设置的“财产亏损”账户,这个账户本质上属资产性质的账户。

5 结论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都是企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市场竞争和资本流动日趋激烈,企业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中重点关注的问题,我们应当切实把握好破产清算与解散清算的含义、内容、程序等,更应当切实做好会计工作,把握会计工作中的原则与特性。正确应用于现实生活中,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保护股东权益。

参考文献:

[1]辛云峰.解散清算会计与破产清算会计的比较分析[J].现代会计,2000(02).

[2]贺凤梅.破产清算会计与财务分析会计比较[J].财经界,2009(10).

[3]李四能.企业清算及其会计处理的特点和原则[J].管理与效益,2008-

02-10.

[4]李四光.新企业破产法理解与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11.企业清算注销及税务处理探析 篇十一

关键词:企业清算,企业注销,税务处理

一、企业清算的情形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 为结束现存的资产和其他法律关系, 依照法定程序, 对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 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 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清算必须结清其作为独立纳税人的所有税务事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0号) 规定, 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一是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二是企业重组中需要按视同清算处理的企业, 指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 规定的适用一般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视同清算企业需要计算清算期间企业所得税, 但不需要履行企业清算的整体程序。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 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包括港澳台地区) , 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 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企业的全部资产以及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均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企业清算有以下几种情形。

企业合并情形。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企业分立情形。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 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 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公司解散的情形。它一般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清算期间

企业清算期间是指企业自终止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 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期间。企业清算开始之日具体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 董事会等权力机构解散的决议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相关行政机关文件签发日;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人民法院予以解散, 人民法院裁决日或判决日;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宣告日;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经董事会等权力机构批准的企业重组协议或合同的签约日;其他需要清算的情形, 相关证明文件生效日。

企业清算时, 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 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清算期间, 企业存续, 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 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 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期间的当期企业所得税申报 (当季或月度) 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年初至当季或月度末) , 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期间若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的, 企业也必须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当期的增值税、营业税等纳税申报表, 以结清税款。

三、清算期涉税事项

企业宣告清算日之前发生涉税事项属于清算前事项, 其计税基础是在持续经营的假设条件下确认、计量的。清算组应关注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税款, 清算组应对原企业所涉及到的税款, 包括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行为税等进行全面汇算清缴。企业清算期间涉税事项是在非持续经营假设条件下实现的, 因此, 处置资产的收入不能按在持续经营假设条件下公允价值来计量、确认, 而应采用可变现价格、交易价格来计量、确认。清算组接受注销企业时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原企业的计税基础, 计税基础与交易价格或可变现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处置资产损益。

清算期间涉税事项主要是清算组在处置企业资产、分配剩余财产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企业清算时涉及的税费主要是流转税和所得税, 前者包含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 后者包含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税种, 如财产税、行为税、特定目的税类。

企业应自开始清算之日起六个月内, 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 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结清税款。当企业存在存货、房地产等资产清算业务时, 可能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企业也必须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清算期间的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纳税申报表, 以结清税款。

1、流转税类

企业清算期间往往涉及处置固定资产、存货等交易行为, 上述行为可能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等。企业解散注销时, 对于实物资产的处理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销售变现, 二是直接分配给股东。对于销售变现情形, 则根据税法规定, 计算缴纳有关税费。对于分配给股东情形, 则视同销售进行处理,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所得税类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 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 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0号) 的规定,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 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 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3) 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 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4) 依法弥补亏损, 确定清算所得; (5) 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6) 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 为清算所得。计算公式如下:清算所得 = 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 资产计税价值 - 清算费用清算税金及附加 + 债务清偿损益 - 以前年度亏损 + 其他所得或支出 = 资产处置损益 - 清算费用 - 清算税金及附加 + 债务清偿损益 - 以前年度亏损 + 其他所得或支出。

3、其他税类

企业在清算过程中还有可能涉及到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税种, 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处理。

四、企业清算应注意事项

企业依法清算时, 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纳税年度, 以前年度的亏损可以用清算所得弥补。由于清算期间不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 因此, 清算企业不能享受法定减免税优惠 (包括定期减免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等) , 一律适用基本税率25%。

实际工作中, 一般由中介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注销登记税款清算鉴证报告, 有些地方税务机关还要求出具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期间从当年1月1日到当年经营终止日。注销登记税款清算鉴证报告一般需要将公司最近三年 (若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期限不足三年的则按照实际经营期限) 的所有税款进行清算, 包括对公司清算期间所涉及的税款 (主要是清算所得税) 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资产盘盈、盘亏应当计入清算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的通知》 (国税发〔2009〕88号) 规定, 资产损失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未经审批的资产损失不得在计算清算所得时扣除。

企业清算前确定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应并入生产经营所得征税。企业清算期间确定的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税。企业清算期间应支付但由于清算资产不足以偿还的未付款项, 无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税。

五、案例分析

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24日, 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主要从事财税咨询、会计用品销售方面的业务, 注册资本10万元, 其中自然人张三出资8万元, 占80%, 李四出资2万元, 占20%。公司成立初期业务开拓比较顺利, 经营情况良好。2014年由于经营环境发生急剧变化, 公司的效益逐月下降, 最终公司股东会决定停止营业, 结束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截止2014年6月30日, 即7月份开始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并决定将公司注销清算时的涉税事宜交由中介机构某税务师事务所完成, 要求其出具注销登记税款清算鉴证报告。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报表摘要如表1所示。

公司于2014年7月5日, 成立清算组并对外公告, 同时向税务机关书面备案。7月15日完成6月份正常经营活动期间的各项税费申报, 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申报等。月25日, 公司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交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需要补交企业所得税4000元。该年度企业所得税是属于经营活动期间应负担的税费, 不属于清算期间费用, 故清算期间需作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4000

清算期间共发生清算费用 (不含相关税费) 2000元。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处置收入、应纳税费如表2列示。

(说明:表 2 中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均为不含增值税收入。1发生坏账损失 1000 元, 符合税前扣除审批条件, 不需要缴纳税费;2发生坏账损失 2000 元, 不符合税前扣除审批条件, 不需要缴纳税费;3处置存货需要缴纳增值税22000×3%=660 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660× (7%+3%) =66 元, 其中增值税由国税局征收,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由地税局征收;4处置固定资产需要缴纳增值税 40000×3%=1200 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200× (7%+3%) =120 元, 其中增值税由国税局征收,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由地税局征收。5递延所得税资产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无关, 因此计税基础为零。)

截至2014年8月5日 , 共申报债 权44999.5元 (40000+4000+660+66+1200+120-2000+953.5) , 其中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款4000元、清算所得税953.5元、增值税1860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86元、应付账款2000元因债权人注销无需支付。

1、计算企业清算所得税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计税价值 - 清算费用 - 清算税金及附加 + 债务清偿损益 - 以前年度亏损 + 其它所得或支出 =153000-1510002000- (66+120) +2000-0+2000=3814元。其中其它所得或支出指其他应收款处置时产生不能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2000元, 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清算所得税 =3814×25%=953.5元

2、计算待分配剩余财产

方法一:现金流量计算法

清算期间现金流入量 =153000+660+1200=154860元, 为含增值税收入。

清算期间现金流出量 = 清算费用 + 清算税金及附加 +清算所得 税 + 清偿其他 债务 =2000+ (66+120) +953.5+ (40000+4000+660+1200-2000) =46999.5元

净现金流量 =154860-46999.5=107860.5元

方法二:根据企业清算纳税申报表之附表三 (如表3所示)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中”的计算步骤, 企业剩余财产 = (153000+660+1200) -2000- (66+120) -953.5-4000 (40000+660+1200-2000) =107860.5元

3、计算个人所得税

张三应分配财产 =107860.5×80%=86288.4元

李四应分配财产 =107860.5×20%=21572.1元

张三应确认股息所得 =86288.4-80000=6288.4元

李四应确认股息所得 =21572.1-20000=1572.1元

张三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288.4×20%=1257.68元

李四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572.1×20%=314.42元

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4、制作清算报告

8月15日, 清算组清算完毕, 制作清算报告, 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 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 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并报送税务、工商等登记机关, 申请注销公司税务登记、工商登记, 公司终止。剩余财产分配明细表一般格式如表3所示。

参考文献

[1]李兴国:企业清算税收法律制度探析[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2010 (2) .

[2]丁国卫、濮茂江:企业清算税务处理案例探析[J].财务与会计, 2013 (9) .

12.房地产企业三大清算提纲 篇十二

前言房地产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企业所得税清算及清算分配和土地增值税清算征管实践中存在哪些涉税风险? 第一篇企业所得税汇算

第一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概述

一、汇算清缴的主体如何判断?合伙企业如何认定其汇算主体?

二、总局对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总体要求是什么?总局在哪些事项上要强化对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加强后续管理? 汇算清缴后税务机关对所得税哪些方面将重点检查?

三、哪些企业需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时间要求?应报送哪些资料?

四、哪些企业需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对申报资料的审核重点在哪?

五、延期申报、纳税及申报错误如何处理?汇缴申报前需完成的重要事项有哪些?

六、预缴与汇算清缴的关系。

七、汇算清缴后发生补退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八、汇算报表的三层体系及应用要点有哪些?

九、房地产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哪些主要文件?

第二章 开办期间的所得税汇算

一、财务和税务上如何划分筹建期间?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哪些?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二、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等三项费用应如何处理?筹建期间企业所得税的亏损应如何处理?

三、企业在筹建期间以发起人名义取得的发票,是否可在设立后企业作为开办费扣除? 案例1:实例讲解如何确认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案例2:实例讲解如何划分企业筹建期?如何计算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又该如何税前扣除?

案例3:实例讲解如何计算企业一次性扣除的开办费。

第三章 预售期间的汇算清缴

一、预售期间的所得税预缴有哪些税收政策规定?

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有哪些新变化?房地产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案例: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特殊规定的案例解析?

二、预售期间的汇算清缴

(一)预售收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税前扣除?劳动保护支出如何认定和税前扣除?

(三)预售环节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扣除?

问题: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可作为业务招待费等三项费用计提基数,企业可否选择在会计确认销售收入时点作为三项费用计提基数?

(四)财务费用问题。

1、统借统还借款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2、向非金融机构及个人借款费用如何认定和税前扣除?

问题:企业取得的个人资产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其贷款利息是否可税前扣除?

3、集团收取资金池借款利息能否在成员企业税前扣除?

4、预售阶段汇算清缴应注意哪些问题?

案例:房地产企业项目预售阶段在年末汇算清缴时,如何结合年度申报表进行填报的实例解析。

第四章 竣工销售期间的汇算

一 收入总额的管理

(一)《企业会计准则》上如何确认收入?行业会计制度上如何确认收入实现?税法上收入如何确认?

(二)税法上收入总额确认的具体应用。

1、政府补助收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代收费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3、视同销售行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问题1:房地产企业将自已开发的产品转作食堂、体育馆等用于职工福利方面,是否要视同销售?

问题2:房地产企业的商铺采取售后回租,承诺在购房三年或五年内给予购房者固定租金,并在购房时一次性抵减房款。房地产企业是否可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购房者的租金抵减房款后的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

问题3:房地产企业采取销售时收取高额房款,在一定年限内再逐年返还方式销售房屋,如何确认销售收入?

二、扣除项目的管理

(一)、税前扣除的原则有哪些?哪些项目应按收付实现制确认税前扣除?

问题:上一年度已计提但未支付的工资、“五险一金” 及类似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如何进行税前扣除?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费如何税前扣除?

(二)、扣除项目的法理应用

1、相关性原则如何理解和应用?

问题: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医药费和生活补助等职工福利费是否可税前列支?

2、真实性原则如何理解和应用?

问题: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支付的罚款、赔偿金是否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三)、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

1、会计上核算对象如何确定?

2、房地产企业主要成本核算项目的会计与税法比较(财会[2013]17号 第26条和国税发

[2009]31号第27条)

3、开发成本的预算

导入虚增成本案例。

(1)房地产企业六大主要成本的构成比例?

(2)房地产企业的土建成本中各主要成本项目的构成比例?

(3)房地产企业中开发变动成本项目的主要构成比例?

(4)税法上滚动开发共同成本如何分配?

问题1:房地产企业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及样板房的装修费用是否应在开发成本中列支? 问题2:房地产企业当年建安工程已发生(房屋当年已竣工,部分已出售),但当年底前未取得建安发票,次年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是否可计入汇算年度的建安成本?

4、房地产企业期间费用的处理。

(1)开发费用中有标准有限额的扣除规定有哪些?

问题1: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如何税前扣除?年终表彰大会,会后吃饭的餐票是否是业务

招待费?日常会议安排工作餐是否是业务招待费?

问题2:出差途中餐费是作为差旅费还是业务招待费?

问题3:企业赠送客户小礼品是否是业务招待费?

问题4:企业营销部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能否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或“管理费用— 办公费”?

问题5:如集团公司(非股权投资企业)没有经营活动收入,只有来源于子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若发生业务招待费能否依据税法将股息红利所得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依据?

5、工资薪金和三项费用如何税前扣除?相关余额如何处理?

问题1:企业员工在职读研究生培训费可否列支教育经费?

问题2: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临时雇用人员,无劳动合同、无各种保险,其支付工资能否税前扣除?

问题3: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通讯补贴、供暖费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误餐补助纳入工资总额还是职工福利费范围?

问题4:董事会成员领取工资是否可在税前扣除?

问题5:见习生补贴支出如何税务处理?

问题6:返聘离、退休人员报酬能否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问题7:公车改革相关费用如何列支?

问题8: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有的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如何税务处理?

问题9:职工食堂承包给个人经营,企业按职工就餐的次数定额进行现金补贴。个人承包食堂没有营业执照且不对外经营,无法提供正规的票据凭证。如何在税前扣除

问题10:企业免费提供给员工的住房租金支出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问题11:某企业春节期间对已离退休职工发放现金补贴,该补贴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房地产企业税前扣除管理

(1)完工产品成本如何确认?

问题:房地产企业为满足买房者提前缴纳契税的原因,在尚未竣工验收时,开具了房地产正式销售发票,已按计税毛利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要确认完工结转成本?

(2)预提费如何税前扣除?

(3)配套设施如何税前扣除?

(4)公共设施如何税前扣除?

(5)停车场如何税前扣除?

问题:某房地产企业将人防工程设施作为汽车车位转让使用权,销售时如何征税?

(6)中介费如何税前扣除?

(7)企业缴纳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如何税前扣除?

(8)非流转税应税行为的入帐票据税前扣除问题。

(9)手工更改的通用机打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7、弥补亏损的处理:

稽查查补税款是否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8、特殊事项的处理。

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和损失的税务处理问题。(1)以前年度应扣未扣费用如何税务处理?(2)以前年度应扣未扣资产损失如何税务处理?

三、所得额计算方法。

案例:项目产品完工期间如何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结合年度申报表进行填报的案例解析。

第二篇所得税清算及分配注销

一、企业清算分配及注销在征管中存在哪些涉税风险?

二、企业清算主要法规政策有哪些?

三、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基本规定有哪些?

四、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具体应用。

1、实务中哪些企业需进行清算?按《公司法》哪些需进行清算?按《企业破产法》哪些需进行清算?企业重组中哪些需进行清算?

企业经营地点变动是否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企业合并或分立,有哪些情形不需清算?

2、企业清算所得税处理有哪些要求?清算所得如何确认?清算后如何进行分配和计税?所得税清算应关注哪两个层面?税收优惠在清算阶段是否适用?清算所得税的纳税时间及征管方面有哪些规定?

3、清算后剩余财产如何分配和计税?

4、案例:应税重组下企业合并分立清算所得税的计算、申报及会计处理实例解析。

5、企业分立相关政策解读。分立过程中相关税种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如何应用这些政策处理房地产企业经营资产的免税分离问题?相关案例应用及如何进行税收筹划的案例解析。第三篇土地增值税清算

第一章 土地增值税基本知识

一、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如何界定?征免税范围如何具体判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问题:未取得项目立项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租赁土地上建造的房产销售的土地增值税如何处理?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前期的预征有哪些税法规定?

第二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基本规定

土地增值税主要清算政策有哪些?国家有关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最新要求是什么?

第三章土地增值税算清具体应用

一、清算单位和清算条件如何认定?清算方法有哪些?清算条件及清算时间有哪些要求?清算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计算与审核(清算申报表的主附表结合具体财税文件实务应用讲解)

(一)开发产品收入管理:

1、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销售收入如何确认?

2、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存在误差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和土地增值税清算?

案例:用实例解析二者的差异及如何具体处理。

问题:政府补贴收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如何处理?

3、销售收入如何审核?代收费如何处理?

4、视同销售收入如何认定和审核?

5、拆迁补偿案例解析及应用。

(二)扣除项目金额构成有哪些?依据房地产转让形式,扣除项目有哪几种?每种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问题:纳税人取得土地应上交的土地出让金不直接支付给土地管理部门,而是作为政府部门对企业投资,可否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案例:地价款摊销案例解析及应用。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审核?应注意哪些问题?成本费用如何分摊? 如何填表?

问题1:房地产企业支付给国土资源局的土地违约金、滞纳金是否可以计入开发成本扣除? 问题2:对于以地补路(工程)的项目,其修路成本和承担工程的成本,能否看作是其取得土地的成本?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有哪些?审核应注意哪些内容?拆迁安置费的税收规定有哪些?如何填表?

案例:本地安置和异地安置的具体应用案例解析及应用。

问题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入帐票据如何处理?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如何在税前扣除?

问题2:如何区分拆迁补偿费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支出?拆迁补偿费应取得什么票据?

3、前期工程费。包括的内容,审核的重点有哪些?如何填表?

设计费、工程监理费、项目咨询服务费对内和对外服务其入帐票据如何处理?

4、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内容,审核重点有哪些?如何填表?

问题1: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如何处理?其在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方面有哪些区别? 问题2:房屋装修费用怎样确定?

问题3:房地产企业发生的编标费、中标费、投标费、招标费、招标监督费,是否可以扣除?

5、基础设施费。包括的内容,审核的重点有哪些?绿化工程的票据如何入帐?如何填表?

6、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内容,处理原则和审核重点有哪些?如何填表?

案例:无产权证建筑物的土地增值税计算案例解析及应用。

7、开发间接费用。包括内容和审核重点有哪些?如何填表?

问题: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开发间接费包含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开发间接费是否包括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

8、房地产开发费用在税法上有哪些规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等营销设施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如何扣除?

如何区分期间费用和开发间接费用?因土地纠纷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在筹办、举办项目开工仪式发生的相关场地布置费、礼品、奠基费用;产品的模型制作费;项目工程部的办公租金;企业开发部、预算部、材料部、技术部等部门的费用等如何区分?

案例:计入管理费用的工资能否在开发间接费用中列支,计算土地增值税是否可加计扣除问题的案例解析。

【问题】房地产企业向个人、关联方借款费用应如何扣除?委托其他单位、个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后,交由本单位使用,利息可在本单位扣除吗?

案例:利息扣除的选择实例应用。

利息支出明细申报表审核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如何填表?

案例: 土地出让金返还的解析及应用案例。

案例:精装房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解析及应用案例。

9、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其他扣除项目金额有哪些税法规定?

【问题】未出售房屋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允许扣除?

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1.代收费用的处理。2.关联方交易行为的处理。

3、清算土地增值税的企业所得税调整实例解析及应用。

第四章税务机关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检查重点和企业的有效风险应对方法

一、税务机关对土地增值税清算都要求企业提供哪些资料?

二、案头审核主要查哪些方面?重点审核哪些关键点?

三、税务检查部门实地观察、盘点都做哪些程序,如何初步取证?

四、实质审核在收入方面重点检查哪些事项?如何具体检查这些事项?

五、在扣除项目方面主要查什么?用什么方法检查?

六、企业如何有效应对税务机关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检查,降低风险点,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

第五章土地增值税清算综合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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