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总结

2024-09-29

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总结(11篇)

1.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总结 篇一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规划建设“六大平台”“五大网络”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介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现就专项清理

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部门管理、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为核心,以行业指导和企业的自查自纠促进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体系的形成,以政府指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起中介机构的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努力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中介平台,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改进服务,促进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

清理整顿的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活动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独立审计机构;资产、土地、矿产资源、安全、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森林资源资产等评估机构;检测、体验、认证、监理、拍卖机构;造价、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商品)调查等咨询机构;职业、人才等介绍机构;证照、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因私出入境等代理机构;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中介机构;各类经纪机构。

重点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监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环保评价(评估)机构、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机构等。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

一是摸清全县中介机构的性质、名称、种类、数量、资质、资格、从业人员状况和发展现状等基本情况。

二是审查和确定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凡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的及时进行纠正,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执业的中介机构依法取缔。重点是:(1)检查中介机构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等问题;(2)检查中介机构经营主体的实际使用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经营状况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查处或整改虚假证明、虚假评估、违规操作、不当竞争等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是:(1)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超范围超资质经营、出具虚假证明、虚假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2)经营活动是否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约定的、自设的义务,是否存在损害国家、企业、个人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后果与责任;(3)经营活动是否遵守守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存在违规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依照政策规定,中介机构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是否存在脱钩不彻底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垄断经营等明脱暗不脱的问题。

五是检查各审批登记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情况,督促纠正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全县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09年3月开始,至2009年8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

宣传教育的重点:一是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以及苏荣书记对全省开展机关效能活动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诚信、公平和正义的教育。县里拟于3月下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各乡镇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2009年3月底以前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4-5月)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中介机构规范执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全面摸清现有的业务主管部门所具有的管理职能、管理依据的法规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分析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摸清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并登记造册存档。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设立情况。严格审查设立条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对未经登记注册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中介机构依法取;对管理混乱、不能守法经营,甚至严重违法、违规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依法取缔。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情况。2009年5月30日前,中介机构要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彻底脱钩,所有兼职的党政干部必须解除兼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是检查监管到位情况。各行业主

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收费标准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5月底关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中介机构要以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认真对照《××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填写自查自纠表格,写出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未如实登记上报的一律取消其执业资格。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6月)

重点检查工作由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一是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执业情况;二是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三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情况。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移送线索,联合开展重点整治,重点对涉及商业贿赂、虚假证明、建筑工程和资产拍卖串通投标等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

(四)建章立制阶段(2009年7-8月)

1.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订《行业中介组织行为规范》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完善中介机构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

2.中介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服务标准、服务规则。按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恪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建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或违规违纪的执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

3.建立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和中介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建立作用平台和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aaa四个等级,对有严重不良信誉的中介机构实行降级,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的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效率,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肖德军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浔峰、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主任陈礼凡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中小企业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为成员单位的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各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中介机构清理整顿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参加的例会制度。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中介机构的具体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有关文件,牵头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审查认定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并会同行业协会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的信用信息平台。

(三)监察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尤其要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对中介机构进行有效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六、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各局,要将清理和整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合力。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真抓实干。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计划步骤、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确定中介机构诚信等级的标准之一。要加大对在中介活动中搞商业贿赂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查严办。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脱钩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上报或顶风违纪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要尽快建立健全完善行业自律、市场监督、信用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中介行为的查处力度,使那些无礼法律法规、屡屡违规操作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禁入市场,使中介机构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下步入公平竞争、协调动作、稳步发展的轨道。

2.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总结 篇二

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 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措施, 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 激发市场活力,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同意, 现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的范围

(一) 行政机关设立, 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 (包括保障金、抵押金、担保金, 以下统称保证金) , 均纳入此次清理规范的范围。

(二) 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国办发〔2016〕49号) 有关要求进行清理规范。

(三) 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 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不属于此次清理规范范围。

二、清理规范的原则

(一) 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 一律取消。

(二) 国家明令取消、停征的保证金项目, 要严格落实到位, 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

(三) 对已到期或符合返还条件的保证金, 应倒排制定返还进度时间表限时返还, 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

(四) 对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 不得设立保证金项目。

(五) 合并管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保证金项目, 统一缴纳标准, 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过度执法。

(六) 设立保证金依据的法律法规作出调整的, 及时按照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对保证金名目、缴纳形式、缴纳额度、返还周期等进行更新规范。

(七) 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 尽量降低保证金缴纳标准, 缩短资金占用时间。

三、清理规范的措施

(一) 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上述原则, 对本地区、本部门设立的各类涉企保证金进行全面自查和合法性审核, 制止各种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的行为, 提出取消、保留、调整和规范涉企保证金的意见。

(二) 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自查清理情况及拟保留的涉企保证金项目清单 (包括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返还时间、法律责任等) 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 (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办公室, 并抄送财政部。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形成清单向社会公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清单中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保证金信息, 在门户网站、公共媒体以及缴费场所对外公开;对清单之外的保证金, 一律不得收取。今后凡新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经国务院批准。

(三) 创新完善管理方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规企业处罚力度、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等方式, 逐步取代现行涉企保证金有关管理制度, 做好政策过渡衔接,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涉企保证金缴纳方式, 加快建立企业诚信体系, 对诚信纪录好的企业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 (额度) ;适度扩大银行保函应用范围, 逐步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四) 严格资金监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规范管理程序, 加强监督检查, 严肃财经纪律, 坚决制止将保证金资金挪作他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组织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对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加强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抓好落实, 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由工信、财政主管部门牵头, 相关部门配合的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机制,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明确任务分工, 加强统筹安排, 认真组织实施。

(二) 严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的作用, 强化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和问责, 建立形成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联席会议在四季度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中将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并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各级工信、财政等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加强对涉企保证金资金的监督检查, 各级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三) 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 加强对涉企保证金政策和目录清单的宣传解读, 发挥全社会监督作用, 营造关心支持清理规范工作、促进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3.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总结 篇三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市机构编制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的机构编制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做好机构编制工

作,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增强针对性、适应性、前瞻性、严肃性,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增强针对性。机构编制工作是配置执政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消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要着眼于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调整优化城乡教育机构编制资源;要积极探索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完善社会管理、应急反应、维护稳定等工作机构,不断增强社会管理能力。

(二)增强适应性。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控制编制总量、调整人员结构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科学配置和效益优化作为基本要求,既注重管编制、管总量、管数额、管审批,又注重管职能、管结构、管标准、管监督;要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形势发展情况和现实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人口、行政区划、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等因素,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有减有增,动态调整,更好地满足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于弱化或取消职能的机构,要相应减少编制或撤销机构;对于加强或新增职能的机构,要尽量整合资源、相应调整,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三)增强前瞻性。要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分析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研究,积极主动地提出体制机制、职能职责、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和调整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主动为各部门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机制、创新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能提出意见和建议,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

(四)增强严肃性。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从现在起,除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规定外,全县不得提出新设机构和增加编制的要求,确需增加机构的,机构编制部门要在现有机构总数内,采取“减一增一”的办法,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批。要认真落实“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规定,坚持编制审批在先、进人在后,严禁出现新的超编问题。

二、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去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和国办印发了11个配套文件,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将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不同类别实施不同的配套改革措施。2015年以来,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服务体系。

近年来,经过几次机构改革,我县在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有差距。一些事业单位承担着本应由行政机关负责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一些事业单位实施企业化管理,既参与市场竞争,又享受着财政扶持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公益职能弱化,形成了不公平竞争;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存在机构设置分散、职责任务调整不够及时、人员编制配置不尽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清理规范、优化配置逐步解决,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搞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稳妥推进。在实际操作中,要把握以下几项重点:

(一)坚持四项工作原则。一是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原则。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凡没有法律法规和中、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要将行政职能划归相应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稳妥推进改企转制;对保留的事业单位,要科学合理地界定职责任务。二是优化结构、精简高效原则。对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承担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等事业单位,要予以撤销;对机构设置分散、规模过小或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职责相近、名称相近、任务交叉或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要予以整合;对行政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要予以剥离。三是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原则。各镇党委、政府负

责所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县直各部门负责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今年5月底前,主要任务是撤并整合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和剥离行政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6月至2013年12月,主要任务是分行业、分步骤对其他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四是总量控制、只减不增原则。清理规范期间,机构和编制总量只能减少、不得增加,确因工作需要的,在现有机

构和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除机构撤销、整合外,不再审批新增事业单位。

(二)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要严把方案制定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逐单位研究提出集中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既要立足现实,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符合政策要求,又要与发展形势相适应,做到符合政策、切实可行、促进发展。二要严把审核审批关。县编委办要严格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审批,切实为事业单位分类和配套改革打好基础。三要科学界定职责。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审批意见,科学界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逐步将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剥离可交由社会、市场承担的职能,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三)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要处理好清理规范与维护稳定的关系。要加强统筹协调,注意把握工作节奏,改革进度、工作力度要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尤其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工作,要审慎稳妥推进,决不能出现不稳定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的做好事业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因单位撤并整合需要分流安置的人员,落实好有关配套政策,稳妥进行安置。二要处理好清理规范与履行职责的关系。要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与履行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保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工作业务不间断、服务质量不降低。三要处理好清理规范与单位分类的关系。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时,暂不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待全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下发后,再按要求分类。在界定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时,不得再赋予其行政职能,不能再出现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现象。

三、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机构编制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清理规范工作。各镇(办)、各部门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各项工作开展,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切实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县委办、政府办要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重要文件的审核制发和相关会议的安排协调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清理规范的纪律检查和监督等工作;组织部门要做好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宣传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牵头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审核审批等工作;发改、财政、人社、经贸、工商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不得泄露未公开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调整方案;不得突击花钱、借机分钱分物及公款旅游;不得虚报、瞒报、漏报相关数据;不得擅自变通已经审批的清理规范实施方案。顶风违纪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严肃查处。

4.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总结 篇四

关于印发《齐市铁锋区机构编制核查 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部门:

经区编委领导同意,现将《齐市铁锋区机构编制核查 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齐市铁锋区机构编制核查

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进一步促进机构编制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央编办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编办关于机构编制核查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现制定我区机构编制核查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一、核查暨清理规范的目的

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主要目的是要摸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底数,盘活现有的机构编制资源,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网络管理。通过核查工作,实现“八清”,即“审批文件备案清、机构设臵状况清、编制结构类别清、领导职数管理清、财政供养人员清、超编人员数目清、人员岗位身份清、数据信息维护清”,通过“八清”促进机构编制配臵合理化,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核查暨清理规范的范围

本次核查暨清理规范的范围是,全区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的核查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一并进行。

三、核查暨清理规范的内容

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依托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对涉及机构编制的事项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一)机构设臵 主要核查机构设臵审批(文件)的合规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1、机构设臵审批(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2、平台内机构上传文件、录入的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3、平台外机构设臵情况。

(二)编制核定

主要核查编制核定(文件)的合规性、规范性的准确性。

1、编制核定审批(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2、平台内编制上传文件、录入的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3、平台外编制核定情况。

(三)编制使用

主要核查编制使用程序规范性、合法性、审批制度化建设及执行情况。

1、平台内人员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2、落编减员流程是否规范;

3、审批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4、平台外工作人员使用情况。

(四)领导职数核定和使用

主要核查领导职数核定和使用的合规性及规范性。

1、领导职数核定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2、平台内领导职数和使用的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3、平台外有关领导职数的核定使用情况。

(五)机构编制统计 主要核查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存在虚报、瞒报等违纪行为。

(六)实名制管理 主要核查以下三项内容:

1、超编制、超结构、超职数进人;

2、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落编;

3、人员姓名、职数、身份等平台信息的违规修改。

(七)调查职责任务

主要调查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的来源和内容,认定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类型。

1、调查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来源,对照法律法规规定,理清事业单位现行职责任务的法律法规授权依据、法律法规委托依据及相关文件依据。

2、调查事业单位职责任务与主管部门行政职能的关系,分清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中哪些是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的转移,哪些是主管部门行政职能的延伸,哪些是主管部门行政职能的配套保障性职责。

3、调查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类型,详细分析事业单位职责任务,逐条界定职责类型。

行政管理职能:主要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职能: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部门委托,专门承担行 政执法工作任务。

公益性事业职能:主要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工作。

经营性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社会中介业务工作。本次核查工作暨清理规范的重点是:

1、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及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2、机构编制审批、综合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核查;

3、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数据信息准确性和规范性的核查。

四、核查暨清理规范的方式和步骤

(一)核查暨清理规范的方式

本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采取单位核验与编办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各部门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核验,核验后,区编办组成的机构编制核查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现场核查。

(二)核查暨清理规范的步骤

1、核查准备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1年12月6日)(1)拟定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

按照省市关于核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

12月9日,召开全区机构编制核查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讲清机构编制核查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目的、意 义、方法,部署工作任务。

2、核查实施阶段(2011年12月9日-2012年3月31日)本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按单位核验(区编办审核后公示)→现场核查→审核汇总→信息修正→评估检查五个规程进行。

(1)单位核验(2011年12月9日—12月25日)各单位负责对其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实有人员信息等进行核验,并按照《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公开制度》(黑编[2009]9号)在本单位进行公开。公开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公开结果无疑议后,形成核验工作报告。其内容包括:自查报告、机构设立、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的文件复印件、工作人员信息核验表(必须经工作人员本人签字)。

自查报告经各单位负责人(法人)签字确认后,并经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审核同意后,由各主管部门向区编办提出现场核查申请。

(2)现场核查(2011年12月12日—12月31日)区编办核查组依托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对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查验,并形成核查报告。核查报告要对该单位核验报告及相关机构编制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评价和判定,对需要修正的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核汇总(2012年1月4日—2012年1月31日)区编办负责对我区的机构编制现场核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形成总体报告。总体报告除写明我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完成情 况,以及对相关机构编制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评价和判定外,对需要修正的机构编制信息以及需要补充录入的信息等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4)修正补录(2012年2月1日-2月29日)

区编办提出本区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信息进行修正、补录的正式申请,经市、省编办批准并经省编办授权后进行修改、补录或由省编办作统一修改、补录。

(5)评估检查(2012年3月)

省市编办将按照省编办制定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评估检查办法进行评估检查。

五、核查暨清理规范的组织领导

本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度,区编办总体负责。各系统及区直各部门要配备一名专职核查员,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公示现场的拍照和核实。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现场核查工作要求

1、现场核查明示要求

核查组在进驻前通知被核查单位,将核查组成员、举报电话以及被核查单位机构编制信息等情况进行公开,核查组对被核查单位的明示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2、现场核查业务要求

核查组现场听取被核查单位情况介绍、公示情况介绍、与相 关人员谈话以及查看并收集日常管理相关文件、组织人事部门任免调动文件、工资福利、统计报告等支持性文件资料。总的原则是“审批到件,实有到人”,涉及到职能配臵、机构设立、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及调整审批的,要有文件做依据,并有单位法人、部门主要领导和编办负责人签字;涉及实有人员(包括超编人员、编外人员等)的要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公示没有异议。

(二)编办审核工作要求

1、负责现场核查审核工作

区编办依托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负责现场核查的审核工作,对所涉及的机构编制信息逐一细致审核,必要时抽检审核被核查单位的相关证明原件。

2、检查“现场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区编办视工作进展情况,对现场核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对发现未执行“现场核查”或提供虚假核查信息的,给予严肃处理。

3、审核工作业务要求

区编办负责本区机构编制现场核查阶段所取得的各种资料、数据,对照相关文件依据和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数据形成专题核查工作报告(需修改、补录和规范平台信息的应单独形成报告,经省编办审批同意授权后进行修改、补录);分析被核查单位中存在的问题,与单位协商确定整改方案。

(三)其它要求 各单位以核定的编制为依据,按照落编时间先后顺序,在编制总量内且已上传至平台的人员为在编人员;其余的超编人员由本单位确定后,报同级编制部门审核后公示。

七、有关工作的问责

各部门应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有关要求,区编办将对未认真开展核验工作、提交不真实机构编制信息的单位,依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进行认真处理,必要时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格式1-1机构编制情况公示

2、表1-1在编人员公示名单

3、表1-2超编人员公示名单

4、表1-3聘用、借调等非占编人员公示名单

5、格式1-2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6、格式1-3-1机构编制核查申请

7、格式1-3-2机构编制核查申请

8、表1-4机构编制审批文件明细

9、表1-5党政群机关基本情况表

10、表1-6党政群机关高配干部统计表

11、表1-7党政群机关退养及二线人员统计表

12、表1-8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统计表

13、表1-9党政群机关聘用人员统计表

14、表1-10党政群机关借调人员统计表

15、表1-11党政群机关临时用工人员统计表

16、表1-12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17、表1-13事业单位高配干部统计表

18、表1-14事业单位退养及二线人员统计表

19、表1-15事业单位超编人员统计表 20、表1-1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统计表

21、表1-17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统计表

22、表1-18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统计表

23、格式1-4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组成员公示名单及联系方式

24、表2事业单位职责任务调查表

5.班组记录清理规范工作总结 篇五

(电建公司)

一、班组记录清理规范活动宣贯情况

电建公司工会认真落实公司班组管理要求,在11月4日组织所属各分工会、班组长召开班组建设专题会议对公司《变电运维班等30类班组记录规范》通知精神进行全面宣贯同时,组织各分工会、各班组通过召开分工会会议、班组会及利用班组工作提示板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员工对班组记录清理实现班级记录“三统一”、减少班组记录重复性及减轻基层生产一线班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意义。并组建由各级分工会负责人在内的班组记录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及设立本单位政治工作部定向负责的班组记录清理专管部门,对班组记录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考核、调研分析、修订完善、总结提炼等监督、管理工作。

二、班组记录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情况

电建公司工会将班组记录清理规范工作纳入各层级责任目标管理,在责任部门督导下,各分工会积极组织各班组按国网本溪供电公司变电运维班30类班组记录规范内容对送、变、配、土建及汽车运输等7个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工器具试验记录、安全工器具台账、岗位标准材料文件夹进行统一设置存档,并按规定对工作日志、班务会、月工作计划及总结全面变更纳入班组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按月对其进行自评考核管理。针对班组记录专业部分与本单位班组实际不符部分及建筑、汽车运输班组未设定部分积极开展班组记录规范调研,广泛征集基层班组意见及建议,切实使班组记录专业部分体现生产实际。

三、班组记录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因电建公司主要以电网工程建设为主的生产单位,而本次班组记录规范中专业部分的设置是按照省公司“三集五大”建设典型岗位设置参考表的班组职责为依据设置的,按本单位各专业班组职责,其班组记录专业部分与实际相差较大,大部分均无法使用。

四、班组记录清理规范活动经验做法、特色亮点等

对班组记录清理规范工作组建专责领导小组及责任部门进行督导考核、调研分析、总结提炼,以党政齐抓共管,将其纳入各层责任目标考核,并结合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对班组专业部分管理进行广泛探讨、调研,征集各专业班组意义,使班组建设切实贴近网情、工作实际及员工生活,即实现“五统一”进班组建设工作,又充分达到调动好基层班组这个关系公司科学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和基础性的最广泛力量。

五、对公司班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希望公司结合各基层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贴近工作实际对基层班组记录进行细化规范,特别是班组记录专业部分,并形成班组记录模板及填写规范进行下发,进行管理考核,实现基层各专业班组管理规范化、专业建设标准化。

6.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总结 篇六

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32号)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审计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市卫生局与审计局专门成立债务清理工作组,负责此次工作的具体实施,此次债务清理的范围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账面上未显示的隐性长期债务),主要包括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债务计算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月1日至本意见印发之日形成的债务,由当地参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进行化解,不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计算范围。偿债资金来源有一是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二是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资金和用于支持化解债务的专项补助资金;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的收支结余资金;四是

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后超收的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偿债;五是通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途径筹集资金;六是社会捐资赞助的偿债资金。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积极筹资用于偿债。

为了确保此次债务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债务清理工作组首先组织召开了***市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及财务人员参加的债务清理工作会,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申报截止时间,要求各单位做到不虚报、不漏报。

7.规范清理户外广告、宣传标语总结 篇七

规范清理户外广告、宣传标语等外宣用语工作总结

根据双流县委办公室《关于规范清理户外广告、宣传标语等外宣用语的通知》(双委办〔2012〕14号)精神,我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对我院发布的户外广告、宣传标语及展板等涉及外宣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县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院内各区域(门诊大厅、医院大门及外墙、宣传栏、墙面等)积极开展户外广告、宣传标语及展板等涉及外宣的内容进行核查清理,确定有无与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市最新提法不一致的。

二、经过一周的仔细对照清理,我院在广告及宣传栏、标语的内容上没有出现与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市最新提法不一致的内容,但部分区域存在宣传展板、悬挂的标语不规范(大门宣传标语悬挂不整齐、大厅及部分科室存在随意在墙面粘贴宣传画或健康宣教内容的现象)。

三、医院立即部署,安排人力将各区域不规范和随意粘贴的宣传画等进行了清除,主要是医院大门的不整齐标语予以取除,将门诊大厅和各科室随意墙面粘贴的宣传纸张予以取除。并召集中层干部和负责宣教工作的人员召开会议,明确要求不得在医院公共区域、各科室墙面或空中随意粘贴和悬挂宣传标语等,今后要将各类宣传标语、纸张、广告等统一规范制作后,规范的放在指定的宣传橱窗内,以确保美观大方。同时,医院还将在部分区域增设宣传橱窗,供各科室开展健康宣传教育。

四、通过进一步规范,使医院的环境和形象得到了提升,为广大病员群众提供一个整洁温馨的医疗环境奠定了基础。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和不定期对和区域的宣传形式内容等规范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此项工作长期开展,取得实效。努力塑造双流良好的城市形象。

双流县太平中心卫生院

8.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总结 篇八

一、中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2009年在我局备案的中介服务机构有13家,分别是山西赛福特公司、山西兴新公司、山西国泰公司、北京天地大方公司、山西中条山公司、山西瑞翔公司、北京安创公司、山西省建筑材料设计院、太原宏宇公司、河北宏达绿洲公司、山西东昌公司、北京中智公司、北京达飞公司。在我市已开展业务的有10家公司,其中备案的有9家公司,另外一家山西冶金设计院未在我局备案已开展业务。

基本情况如下:

三、存在的问题

1、在备案的13家中介服务机构当中,有7家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有效期已过期,分别是山西赛福特公司、山西兴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北京天地大方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安创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山西东昌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中智联合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达飞有限公司,而这7家中介服务机构截止目前也未到市局对上述过期问题进行说明。另外,山西中条山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太原市宏宇煤炭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资质证书未注明有效期。

2、山西冶金设计院未在市局备案已签订3项业务合同。

3、部分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要求把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在市局备案;分别是:山西瑞翔公司、北京达飞公司、北京安创公司、山西中条山公司、山西省建筑材料设计院、山西冶金设计院。有的虽已备案,但备案的合同数和应备案数不符。分别是:山西兴新公司和山西赛福特公司。

4、个别中介服务机构未能交回季度工作总结;分别是:山西瑞翔公司、北京达飞公司、山西冶金设计院。其余的七家公司,虽已交回工作总结,但数量不够;也不能反应出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5、部分评价机构存在出具虚假报告情况。个别企业存在未整改的项目,但安全评价报告结论为整改完毕。如:山西兴新公司等。

6、一些中介机构工作不扎实,合同签订后,工作服务跟不上,去企业指导工作的次数很少,不能真正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大部分存在)

7、一些中介机构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作出的评价报告错别字多,更有甚者将企业的名称张冠李戴。如:山西省建筑材料设计院等。

8、个别评价机构在安全评价过程中,避重就轻,减少安全评价范围,给市局增加安全监管压力;对能督促企业整改的,未能督促企业到位,帮企业出主意让企业列入整改计划。如:山西赛福特公司等。

三、2010年我市生产经营单位需要中介机构服务的项目有:4A沸石项目设计及安全专篇3户;赤泥堆场设计及安全专篇2户、安全预评价2户、安全验收评价2户;露天采石厂设计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各1户;砖瓦粘土企业的设计及安全专篇9户;使用煤气安全现状评价项目36户;焦化化工设立安全评价5户,现状评价1户,验收评价7户,加油站延期换证8户。合计:76户。

四、今后采取的工作措施

1、严格准入。对中介服务机构公司的准入市场严格按规定审核,从源头上着手进行管理,从而保证准入中介服务机构公司的技术力量、服务水平都是一流的。这样就能确保评价报告的质量,为企业“确诊把脉”,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安全评价的作用。

2、定期考核。中介服务机构要定期向市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对不能按时上交工作总

结的或有应付现象的,要给予扣分。要公开进行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情况测评,范围是被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一线了解中介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评价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态度等相关情况。

3、优胜劣汰。对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作出的评价报告质量高,能为企业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的公司,要给予肯定和表扬,下年度优先聘用;而对于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公司要实行一票否决,以后禁止准入。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

9.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总结 篇九

根据省委、省政府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要求,为落实省工商局《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在全市工商系统范围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项目,为确保清理活动收到实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和规范,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

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得到减轻,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清理范围

各级工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项目。

三、原则和要求

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总的要求是,可以撤销的项目,必须予以撤销;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说明具体理由,经市局同意后,方可保留。对以下项目予以撤销: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

四、工作步骤

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自纠阶段(____年_月底前)。各县市(区)局对本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评比达标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列出具体项目,对所主办或合办的评比达标项目分别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意见,对确需保留的要提供相关依据并说明理由。相关材料于_月__日前报市局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企业注册局)。

审核公示阶段(____年_月底前)。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各类评比达标项目及清理意见,由市局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项目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对保留的项目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集中检查阶段(____年_月至__月)。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检查,对违规举办评比达标活动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主要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建章立制阶段(____年__月底前)。按照边清理、边规范、边巩固的要求,建立规范评比达标活动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局要从实际出发,制定适合本单位规范评比达标活动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局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把清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是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市局企业注册局组织协调清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具体实施工作,同时切实抓好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局法制科负责研究制定规范评比达标项目的制度规定,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10.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总结 篇十

清理规范自查报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工作总站隶属于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管理局,股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址:伊通镇中华西路928号。

一、基本情况:

(一)编制及人员:核定全额拨款编制10名,在编人员21人,在编在岗人员21人;核定股级领导职数2名,实有股级领导4人。

(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1、首次登记时间:2011年3月11日

2、最后年检时间:2012年3月

3、现法人代表:李伟勋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

2、负责起草全县畜牧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和指导;

4、畜禽产品无公害认证的申报和管理;

5、负责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6、负责种畜禽质量监测、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畜禽品种培育和审定、种畜禽生产经营、种畜禽场管理以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批复等行政工作;

7、负责优良畜禽品种改良和技术推广工作;

8、负责畜牧标准化生产管理工作和技术推广工作;

9、组织开展畜牧业技术推广和繁殖改良技术人员培训;

10、负责全县畜牧生产及统计报表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履职工作情况总结

我站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严把畜禽生产质量关,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科学制定我县畜牧业发展规划,使我县畜牧工作稳步健康发展,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我站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学习,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组织全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及《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到安全督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等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纠正查处畜牧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于2009年查处使用“瘦肉精”案件2起。

2、严格监管,大力度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对全县的养殖专业大户实行“两签定”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有承诺,责任事故可追究到人。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对生鲜乳、兽药及兽药残留、无公害畜产品等进行了专项整治。了从2010年至现在,我县保持了无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和“瘦肉精”0检出率的良好局面。

3、结合项目,积极推进品种改良及技术推广。依托国家的良种补贴项目,适时做好优良品种技术推广工作。目前全县共冷配母牛7.91万头,改良母猪8.75万头,羊人工授精1.73万头,马人工授精0.22万匹,三元杂交牛比重达到68%,三元杂交猪比重达到87%,肉鸡良种覆盖率达100%,蛋鸡良种覆盖率达94%以上。

4、优质服务,做好无公害产品认证和管理。无公害产品认证是2010年开展的一项新工作。由于申报单位对申报工作不熟悉,我们主动帮助申报单位整理申报材料,对报送申报材料的人员热情接待,为申报单位提供全程免费服务。截止目前全县已有4家企业通过认证,5家企业正在申报过程过。并对已认证企业强化监管,抓好环境的控制,不定期检查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登记管理等无公害产品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及标识使用等情况,维护认证产品质量信誉。

5、依法行政,开展种畜禽专项整治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和《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全县种畜禽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通过检查验收。及时清理整顿种畜禽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打击无证经营的配种站(点),对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坚决予以淘汰。各项指标达到遗传与饲养标准的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证》,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

6、广泛宣传,搞好专业技术培训。

深入乡镇宣传畜牧专业技术知识,圆满地完成每年的阳光培训及繁殖改良技术员的培训工作任务。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各种培训任务如:“345”养殖科技服务培训、世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等,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及乡镇养殖户的好评。

7、详实统计,全面完成各项畜牧生产指标。深入基层,详实调查,做到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各类畜牧生产报表上报及时。2011年全县猪、牛、羊、禽、鹿发展量分别达到135万头、119万头、15.8万只、3670万只和13万只;实现牧业总产值41.2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47.4%;累计完成标准化牧业小区342个,建设各类养殖大户596户。出色完成了各项畜牧生产指标。

8、行动积极,快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认真领会上级业务部门会议及通知精神,统筹安排,周 密部署,行之有效的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基础母牛登记、污染源普查、种畜禽后裔测定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了省领导的高度赞誉。

四、职责弱化或消失原因分析 无

五、事业单位预分类意见

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工作总站与畜禽产品安全中心是一套机构两个牌子的同一个单位,所行使的执能依据如下:

1、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和《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关于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的意见》和《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

2、编制部门文件 伊编字„2007‟18号

由上可知界定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工作总站所从事工作职能为行政的依据充分,所以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工作总站属于行政类事业单位。

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工作总站

11.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总结 篇十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11‟45号)、《关于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宁事改组„2011‟1号)的要求和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整体安排,县委、政府和县编委及时研究部署,县编办深入各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经县委、政府审议,上报了《海原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区编办批复《方案》后,我县迅速行动,按照“精简、优化、效能”,“总量控制、只减不增”和“衔接配套、协调推进”三项原则,调整理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激发了事业单位活力,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现将我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清理规范工作于9月底全面完成,23个事业单位已全部撤销,收回印章并交由县政府办集中销毁,主管部门进行了摘牌工作,海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收回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在网上进行了注销登记,向社会进行了公告。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整合,增挂牌子、更名、新设置的事业单位到海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加挂牌子,更换牌子、印章等相关工作全部就绪,涉及的人员编制和国有资产全部划转到位。

二、主要成效

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构进一步精简。通过“撤、并、转”,全县事业单位由518个减少到494个,减少24个,调整了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了全县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管理体制进一步顺畅。

(二)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大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按照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分开的原则,大力推进系统内事业单位的整合。在农牧部门,整合了海原县种子管理站、海原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组建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部门内部实现了综合执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整合了海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机构,成立了统一的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重新对老城管委会和县住建局的职能进行了划分,进一步理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园林、环卫管理体制。撤并职能弱化,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24个,收回编制13名,先后给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增加事业编制4名、海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增加事业编制1名、海原县人民医院增加编制14名、海原县中医院增加编制8名。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倾斜,优先保证了关系民生和关键领域的机构编制需求。

(三)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摸清了机构编制底数。通过清理规范,实现了“八清”。即“审批文件清、机构状况清、领导职数清、在编人员清、超编人数清、岗位身份清、数据信息清”,夯实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基础。二是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均已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对事业单位的九定方案重新进行了审核,明确了职责、严格了编制管理、明确了领导职数。

三、主要做法及下一步的工作

2011年8月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启动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机构,搭建工作平台。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后,县编办立即组织全体人员传达学习《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了会议精神。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编委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海原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审核方案》并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为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协调清理规范工作。同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档案等部门强化协作,共同配合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相继成立了清理工作机构,配齐力量,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有效。

(二)明确工作重心,强化工作责任。在清理环节,对“撤、并、转”的适用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将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等七种情况的事业单位纳入撤销范围,将分工过细、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

一、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等六种情况的事业单位纳入合并范围,将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事业单位纳入转企改制范围。在规范环节,将机构名称、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和结构比例、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七个项目作为规范重点,并对各项内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县还制定了《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审核日程安排表》,明确了每个阶段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分工,规定了完成时限,狠抓了工作落实,建立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和督查制度,督查结果实行一周一通报,确保了清理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周密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中央、区、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使各级领导充分认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改革及清理规范的政策文件汇编》,印发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充分准备。县上分期分批组织了清理规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熟悉掌握了中央、区、市事业单位改革、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机构编制部门搜集整理了有关文件,对照实名制管理人员数据库,为集中审核提供了基础信息和政策依据;研究确定了审核标准和要求,对审核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有关问题,提出了需要把握原则和处理意见;制定了上报核查信息和清理规范方案的时间表。三是严格审核。根据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和增减人员的政策文件,严格核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核查表,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四是狠抓落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行事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和注销登记的通知》(海编办发„2012‟16号),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海原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精神,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手续2个,收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以其名义从事的一切活动随即终止。办理新成立和更名的事业单位登记手续2个,确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增挂牌子事业单位1个,更名事业单位2个,整合事业单位2个,撤销事业单位23个。五是确保稳妥。统筹安排、科学谋划,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尽量减少矛盾和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六是严肃纪律。对违规设立的机构坚决予以纠正,对违规进入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了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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