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美国宪政历程》有感(11篇)
1.读《美国宪政历程》有感 篇一
《美国宪政历程》读书心得
寒假期间闲来无事,拿起桌子上的《美国宪政历程》,开始时只是单纯的消磨时间,可是但我读了几页后,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用25个生动形象的案例讲述了美国的法律精神。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相对于我国采用的大陆法系“成文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判例法”。《美国宪政历程》是一本写给中国普通读者的英美法系法律专业书,让我接触到与我国迥异的另一种法律体系。这本书的主体部分由三篇精彩的宪法论文与25个司法大案组成。引人深思的法理分析,令人回味无穷;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案情,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25个判例故事所揭示的,是一以贯之而又不断发展的一种精神。美国人所谓的“法治精神”(rule of law)同我们常说的“依法而治”(rule by law)虽只有一个介词之差,但区别却非同小可,“法治精神”的主语是法,宪法是至高无上,毫不妥协的,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虽然美国历史也充满了腐败、剥削、压榨、垄断、童工、奴隶制、种族歧视,但法治精神造就的一个良好的可伸缩的制度框架加上历代法律精英的努力,最终引领和促进了美国的社会进步。
如果不读这本书,我不会相信世界上有一个国家允许自己的人民焚烧国旗,正如“得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1989年)”一节描述的一样,最高法院认为约翰逊焚烧国旗的亵渎是一种“表达行为”,因为它旨在“传达一种特定的信息”,是受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保护的“表达自由”,甚至连保护国旗这一最为美国人珍视的行为,也必须
服从言论自由这一原则不能有所例外。随着最高法院的一纸判决,全美48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有关保护国旗的法律全部因违宪而无效,从而产生了一句著名的结案陈词:“星条旗保护焚烧她的人”。判决引起的轩然大波不言而喻,然而这个案例让人更加感到有趣的是,民意调查显示被调查者有86%支持修宪护旗,如果用简单的全民公决来决定是否修宪护旗,护旗派必将大获全胜。然而最高法院的判决只能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办法来推翻。要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首先需要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四分之三州议会批准,这种事情美国历史上只发生过4次。在美国公民护旗同盟的推动下,48个州的议会通过保护国旗的修正案,但在此后若干年里始终无法在国会通过,其中1995年参议院的投票结果是63比36,离三分之二多数仅3票之差。美国宪政的巧妙之处就在于此,它不仅在制度上保证民主的权威,同样也限制多数的专断,保护少数的权益。由制宪先贤精心设计的美国宪政体制不仅旨在防止个人的独裁,而且也要以精英政治阻止多数的暴政。这一制度设计的最大特点不是它的民主,而是它的法治,它以非常明确的语言极为具体地规定了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法律程序。
在阅读完所有案例后我了解到中美法律系统的诸多差异。在美国宪政中,最高法院最重要的责任是裁决涉及宪法解释问题的案件,判定某项法律或政府行动是否违宪。我国高法立案庭所拥有的立案权,在英美法系中则是大法官们最重要的作用之一,因此一些大法官个人意志也可左右美国高法的审判倾向,比如20世纪初大法官频繁受理有关契约自由和产权的案子来保护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而
1950到60年代的沃伦法院则对刑事被告的权利情有独钟,推动举国上下对公众自由和公民权利的保护。而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并审理全国法院未终审的各类案件。这种区别凸显了我国法律在实践中的困境,影响审判的诸多外来因素导致结果的不确定性,甚至一些法律法规的自相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高法更偏重以行政管理的方式维持法律系统的运转,在提高公信力方面则乏善可陈。汉密尔顿曾经说过:“人民对于写在羊皮纸上的文字的力量给予了一种信任,认为它能够促使政府步入正轨,如果要给这种信任起名字的话,它就叫做宪政。” 宪
政在中文中是“民主政治”的意思,在英文中却意指根据判例,司法解释,宪法实践所逐渐形成的法律体系,从粗细不同的定义中,我们能体会到中美两国在观念上的巨大差异,正是这种差异才使这本书读来颇具趣味。
2.读《美国宪政历程》有感 篇二
一.中国宪政的发展历程和存在的问题
100多年来中国的立宪尽管因为政权的更替和战争的发生而多次中断, 但是仍然有其独特的连贯性.清末高度集权的君主立宪, 共和初时的三民主义, 当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立宪都有共同的特征――也可以说是共同的缺陷。
1.宪法被认为是一种国家建设机制
中国100多年来的立宪过程中, 无论是早年的清末立宪, 还是今日的新中国宪法及其宪法修正案, 国家建设始终是一个重要的指标。甚至在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也写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 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三条) , 尽管这样一个法律主要是为了人大的监督提供一个法律依据, 与经济建设并无直接关联。西方的近代立宪主义是以有限政府为核心的, 但是由于中国的立宪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 中国在100多年前引入立宪主义的目的实际上已经和西方的政治实践不一样了, 所以直到今天, 中国的宪法中仍然包含了大量为了促进国家的团结感, 归属感的公民义务性条款, 但是这也使得政府的权力更加的集中。
2.我国的宪法对于国家权力部门的关系强调协调而忽略了相互制约
分权与制衡原则是西方宪法学理论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但是当三权分立原则被引进到中国的时候, 却被各种各样的集权与分工协作理论所代替。从最早的君主立宪的宪法观点到中华民国的总统制再到马克思主义宪法学理论所主张的政权不可分割无一例外的都在强调权力的集中。
3.宪法的设计使权利机关凌驾于公民的权力之上
西方的宪法观念来源于自然法的观点-权利是人生来固有的, 在宪法中规定权利是为了抵抗政府权力的滥用。但是中国的宪法传统中都认为个人的权利是来源以于国家的权利, 必需服从于国家权利, “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成为社会主义的生活信条, 甚至于以是否符合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来确定个人利益的合法性。强调统治权之间的协调关系, 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力的统一性以及国家建设的需要就共同的指向了一个权力集中的政府。
但是从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在经济领域的一系列改革不可避免的对于国民的其它各个领域产生极大的影响, 政府也必须不断的调整自己, 人民代表大会系统正在努力强化其作为最高国家权利机关的地位;中国先后通过的《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使得依法行政能够落实到实际, 行政诉讼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定了对于政府的违法, 突破了传统。
二宪政改革的反思
中国正在推行的司法改革肇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 至今已有约二十年。这二十年间, 在不断推进司法改革进程的同时, 针对司法改革的目标、意义、原则、程序甚至司法改革的合法性等诸多热点问题, 人们也纷纷置喙其中, 见仁见智, 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论战。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治发展道路来看, 虽然强调人民对政府的参与和监督, 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立法以内部监督为主要方式, 通过法律的监督显得比较缺乏;政府的透明度还不够;公民诉讼参与监督的机制不健全等等。
在我国, 无论是为民主还是为法治, 都应该着力发展开放社会与责任制政府尤其在当今全球一体化时代背景下, 以中国传统司法与西方司法模式两个方面为参照, 来探索中国的宪政改革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在中国的宪政改革一定要在中国的国情背景下否则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给我们提供的理想图景, 将会导致理想和现实的脱节。中西法治制度构建的历史起点, 环境决定了政府职能与司法技术的不同。从长远来看, 中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技术会呈现出西方化的特点, 但是其始终要受制与中国的国情。
现在的中国已经没有了近现代的内忧外患, 应当较之以前更理性地对待“中西”, 重构中国司法改革的模式。在当今法律的全球化背景下, 我国进行司法改革, 固然要以借鉴西方司法模式为主体, 但也必须尊重传统, 因为司法改革不能完全脱离传统司法的土壤, 移植西方司法模式也要使移植来的“供体”适合中国的实际, 防止因水土不服而难以“成活”, 于是必须对其进行适当的“本土化”处理, 使其与“受体”相一致。而要“本土化”就必须先了解“本土”, 中国司法的本土便在于传统中国的司法。
中国宪政体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法治的统一和法律冲突解决的问题, 尽管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通宪法相抵触”, 但是由于形形色色的国家机关都被赋予立法的权力, 同时中国没有违宪审查制度。目前我国的法律冲突主要以这几个原则来作出解决:1.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这也是各国目前普遍采用的冲突原则;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在美国和加拿大称为“中央立法优先”;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尽管存在着上述冲突解决原则, 但是中国的法律冲突仍然不端的困扰着立法者和国民, 这些问题包括:1.法院对于行政机关的规章冲突没有管辖权, 但是审理案件的前提确实必需先解决这些纠纷, 这造成了法院在面对行政机关是处于被动的地位;2.法定的冲突解决机制缺乏程序性的保障, 是否受理对冲突的质疑完全取决于制定改法律的或者行政法规的职能部门, 这造成了公众参与的被动;3.法规的清理无章可循, 这完全依赖于有关部门的自由裁量, 缺乏充分的讨论, 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清理是对法律无效的宣告, 它直接联系到人民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法律冲突的解决机制反映了国家法治的统一程度, 我认为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来入手
首先, 中国应当确定立法标准。区分法与非法的标准是法律实效, 而区分法律规范的实效与一般规范的实效就要看法律执行机构, 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 在面对相互冲突的规范时, 能否基于规范的层级而宣告不适用较低规范。在中国, 行政机关已经具备, 但是法院却不具备, 因而在司法领域, 法与非法的标准仍然不清楚。
其次,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律之间的冲突解决机制。宪法规定了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 可以制定变通性地方立法的民族区域自治区, 还授予地方立法权。因此有必要通过全国性的立法来解决地方之间的法律冲突, 以维护国家的法治统一。
3.读《奋斗的历程》有感 篇三
读《奋斗的历程》有感
刘冬梅
一(5)班
为祖国喝彩,为自己喝彩。
——题记
“新中国成立了!”当毛泽东喊出这句振奋人心的话语时,就意味着沉睡已久的东方巨龙将接受历史的洗礼,时代的更新,步入新的历程,轰动全球,时间已经证明它成功了。难道我们不应该为之喝彩吗?
你或许知道从那时起到今天已有62年历史,但你可曾知道一个成功人士的背后是怎样的酸辛?可中国又何尝不是呢?
他经过矢志不渝地与贫穷落后斗争终于用龙的强悍成为举世瞩目的国家。
他以龙的智慧用土地改革运动和抗美援朝斗争的开展巩固了新生人民政权;邓小爷爷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周恩来总理对万隆会议的重视,奠定了外支的有利环境……
或许,现在说这些有点时过境迁,但你又何曾想过现在的“境”是从何而来?是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尽心竭力换来的,我们不能只知贫婪的享受他们的劳动成果,应该
现在奋起祖国的“更上一层楼”而团结奋斗。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这就是团结的号召。只要我们坚定的信念为之勇敢拼搏。我相信其实目标离我们很亲近。就像香港和澳门的回归,这就是用凝聚的真心的伟大力量所感动的,不过有心不一定都行,更重要的是策略。
就是“一国两制”的方针成就了中国人民长久的夙愿,这又说明好的策略也是进步的必须。
在奋斗的过程中有成功也有失败。
“在1951年,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政策制度,实现了20世纪以来中国的第2次历史巨变。但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估计不足,自1958年出现了诸如“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那样的重大失误和挫折。这给国家带来深重灾难,也为我车提供了借鉴和教训。”
读到这久真是令我欣喜令我忧啊!
……
一路走来,我们的祖国经历了多少困难与挫折,但他依然挺过来了!作为龙的传人,难道不应该为了明天的自己比今天的自己更好,明天的祖国比今天的祖国更富强优秀奋发而自信吗?
相信,龙的子孙永远是强者!为自己喝彩,为祖车喝
4.读《苦难的历程》有感 篇四
俄罗斯,一个冰天雪地的国度。大都市十分繁华,而在这繁华背后,却隐藏着一段曲折艰辛的建国史。让我们走进历史的深处,重温这段《苦难的历程》。
《苦难的历程》以历史进程及革命斗争的.过程为主线,主人公的生活为支线两线互相依靠,环环相扣,真实准确地还原并反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到俄国国内战争这一苦难的历程。以四个主人公的所到之处为场景,描写在这一场景中人们及战场上所发生的所有事情,将战场和人们的生活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场景从莫斯科到乌克兰,从伏尔加河到库班,从顿河到察里津,画面广阔,布满整个俄罗斯,情节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四个主人公的梦想破灭,东奔西走。他们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各自有着自己曲折复杂地探索和追求,在接近并融合到民族与历史的过程中,体验了一段痛苦、希望、喜悦、失望、颓废和振奋所交织成的一段历程,并终于跳出了个人感情和愿望的狭隘圈子。在国内战争即将结束时,四个主人公在莫斯科幸福团聚,体会到了个人只有置身于民族与国家中,才能真正地感受到幸福与安定。
5.读《美国宪政历程》有感 篇五
读《名人与伟人的成长历程》---周恩来篇有感《名人与伟人的成长历程》里写了99位名人的成长过程,记载着他们成长的艰辛,取得成功所经历的磨难。故事十分有教育意义,而且文字生动有趣。书里面还记载周恩来,毛泽东,孔子,安徒生,爱迪生……名人名言,这些名言通俗易懂,教会了我许多道理。我最深刻的是其中一篇介绍周恩来的文章。周恩来出生在江苏省淮安县。他小的时候聪明伶俐、勤奋好学。五岁时就开始学写毛笔字。他给自己定下了一条规矩:每天完成功课后,还要练习写一百个大字。坚持要求自己今日事今日毕而且周恩来从小志高,12岁就发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誓言----有一天魏校长亲自为学生上修身课,题目是“立命”---就给学生讲怎样立志。魏校长讲到精彩处突然停顿下来,向学生提出一个问题:“请问为什么读书?”教室里静静的,没有一个学生回答。魏校长走下讲台,指着前排一同学说:“你为什么而读书?”这个学生站起来挺着胸脯说:“为光耀门楣而读书!”,魏校长又问第二个学生,回答是:“为了明礼而读书。”第三个被问的学生是一个靴铺掌柜的儿子,他很认真地回答说:“我是为我爸而读书的。”同学们听了哄堂大笑。校长对这些回答都不满意,摇了摇头又到周恩来面前,问道:“你是为什么而读书?”周恩来站起身来,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等待他的回答。周恩来非常郑重地回答道:“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回答的多好啊!一句话,表达了周恩来从小立志振兴中华的伟大志向。魏校长没有想到,竟然有这样出众的学生,非常高兴。他示意让周恩来坐下,然后对大家说:“有志者,当效周生啊!”意思是说,有志气的青年,都要向周恩来学习啊!我想,我们应该向敬爱的周总理学习,从小立志。立志就是树立一个崇高的人生目标,然后,为实现这个目标坚持不懈,奋斗不止,为人民,为国家做出贡献,这样一生才有意义。《名人与伟人的成长历程》就象一盏明灯,它不仅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还给了我无穷的力量。
6.读《走进美国课堂》有感 篇六
-------读《走进美国课堂》一书有感
“规则意识应从小培养”,这句话是我读完《走进美国课堂》一书后最大的感受。我们大家都知道美国的学校教育是极张显个性与自由的。这一点作者王秋英在书讲述得很清楚:“在美国学校的每间教室都是花花绿绿的,景色非凡,没有一间教室是一模一样的,你不用担心会走错教室,甚至桌椅摆放的位置都各不相同。墙壁上贴满了五颜六色的图片、资料,更有甚者连天花板都是一团锦簇,令人叹为观止。更有趣的是教室里的桌椅位置与朝向也无一模一样的。有的成半圆状,朝一个方向;有的摆成几个小圈;有的是分成两个大组,相对而坐;有的是一组朝前,一组朝右,一组朝左,真是五花八门。这样摆放的目的是,无论教师走到教室里的哪个角落,学生都能轻易地看见我。很多教师的办公桌也都设在教室里的一角,桌子上也是五花八门------有各种各样的糖果,有形态各异的毛绒玩具,有作业,有老师和学生的照片,学生的课本和作业,琳琅满目,色彩丰富,绝不能用整齐来形容,却能给人以家的温馨。”读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国内的教室:在每个班的教室里,名言警句、班规,什么东西贴哪儿都有一定的位置,桌椅摆放都是一模一样的,一切都中规中矩,并且以此为依据评选流动红旗班。如果不仔细看教室门口的牌子,一不小心就会走错教室。教室怎样布署、桌椅怎样摆放只是教育过程中的一个再小不过的细节问题了,但是在这些细节中,却体现了一些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就骤然乍现。也难怪我们的孩子都中规中矩,少有创造性。
在美国的小学课堂上,学生们则更放松,有的学生甚至坐在地上听课。美国丰富多彩的教室和极具个性的课堂,也许有人会说这样的课堂不就是菜市场,自由散漫,学生能学到什么东西呢?可实事上却正好相反,学生在课堂上很少有相互之间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的。这和美国学校的规则教育是有很大关系的。他们把学生的个性张扬和规则区分得很清楚。这不禁又使我联想起我们的国内教育,学生违反了学校或班级纪律,老师只能批评教育,起不到震慑作用,没有一定的违反规则后的惩戒措施的保障。在美国,一个学生经再三警告仍不认真听讲,违反上课规则,老师就可以打电话通知父母将其领走,家长也不会投诉,因为这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再看看我们的课堂,一个学生捣乱,影响其他学生,屡教不改,老师也无权通知家长领走学生。不惜牺牲多数孩子的听课利益。
正是美国的这种规则意识,使学校里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当学生离开时,一定会把椅子贴着桌子放回原位,即使两分钟后他回来再重新拉开椅子;桌椅子上都干干净净,看不到乱涂乱画的现象。美国公立学校,课本是循环使用的,即使经过几次这样的循环,他们的课本也很干净,边角都很整齐。单是这一点,就会让我们国内的师生们感叹不已。读了这些内容,作为一名国内的小学教育工作者,心中有很多无奈,很多的迷茫,同时也受到了一些启发,我虽不能改变我们目前的教育现状,但我想只要通过我的努力,能或多或少地改变一下我所教的孩子们,哪怕是能养成一个守规则的好习惯也行。我现在执教的是六年级毕业班,送走这届学生后,我会重新执教一年级的新生,他们就像是一张白纸,我一定要在这张白纸上画出从小守规则的画儿来。首先在从孩子们能做到的小事开始,共同制定班级规则:离开座位时将凳子贴着桌子放回原位。不乱扔字纸。在教室里不大声喧哗。上课认真听讲,不妨碍他人。对于违反规则的学生一定要有惩戒措施,也可以效仿美国学校的规则-------减少孩子玩耍的时间。
《走进美国课堂》对没有去过美国的人来讲,是一份弥足珍贵的美国中小学教育现场实录,其中不乏素质教育的火花,是美国中小学教育的图景指南。对于像我这样的小学教育工作者来说,它又是一个难得的教育实践书,对于家长来说,可以对照直美国的情景,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总之,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示。令人读后掩卷深思。
张
黎
7.读《美国外交思想史》有感 篇七
——美国一战后的外交思想及其现代外交
在这两年时间内,无论是叙利亚内部政策问题还是中国与日本的钓鱼岛争端问题,在国际事务中美国都积极参与,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开始步入帝国主义时期,逐渐上升为世界性的扩张大国,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总结美国的外交思想和政策,不仅仅是为了见证它的发展壮大,还是为了借鉴经验以激励中国本国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途径。与我们所理解的不同,外交不仅仅表现为谈判桌前的较量,不仅仅反映在国际条约的表面,也不仅仅是身穿礼服举止得体的职业外交家们的公开或秘密的表演。外交是国家同外部世界互相沟通的渠道,是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生存发展的阶段,外交是一种划分为不同层面的综合体。
一战爆发后,威尔逊政府奉行中立政策,这说明了威尔逊在外交方面实际上具有现实商业利益的考虑的。在协约国和同盟国激战之时,美国通过兜售武器,大发了一笔战争横财,这位它的战后繁荣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虽然,美国于1917年也参与了战争,但是他的参战也是有现实商业利益的考虑,正是这些商业利益将美国同协约国集团紧紧地绑在一起。威尔逊政府的外交政策体现的是一种理想主义的外交,他的理想主义内涵是世界主义,是追求更为积极地干预世界事务,是美国成为世界领袖以及世界和平的缔造者。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十四点计划”的提出并不是一个偶然,其真正原因则是为积极地介入世界事务、更多的承担世界责任、充当世界的领袖和霸主。
1921年—1932年间,美国共和党连续执政12年,而在这期间,美国经历了从空繁荣到毁灭定经济危机的悲剧性转变。国内工业的兼并仍然无情地进行,大企业的吞并和垄断活动受到共和党政府的保护,逐渐成为美国经济、政治生活的主宰。有人认为这一时期是美国历史上孤立主义的一次高潮期,这一论断并不确切。这一时期无论如何是不能定位为孤立主义时期的。断送威尔逊外交的并非外交主义,而是以洛奇为代表的过会力量以及现实主义外交思想。所以,在共和党主政的12年期间,共和党虽然以反对威尔逊外交的姿态上台,但美国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多地参与了国际事务。这一时期,过会挟否决威尔逊国联的余威,在外交上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行政部门的权力相对缩小。当时美国力争在国联之外灵活自如地参与世界事务,最大限度地扩展美国的海外利益。因此可以说,共和党的外交思想基本上和世界主义合拍,这体现出美国两个主要的资产阶级大党在外交决策方面具有突出的共同性和连续性。唯一的区别是,如果说民主党的外交还能蕴含有理想主义的世界普世性的成分的话,那么,支配三届共和党政府外交政策的主导思想是彻头彻尾的一种充满极端现实主义的世界主义,即不择手段地为美国的大企业扩张海外利而争夺世界霸权。这一时期唯一的一个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闪光点是20年代兴起的和平主义思潮和运动,以及凯洛格倡导的非战主义。
其后,美国外交虽经历了胡佛政府时期,但是并没有什么重大的成就,因此我们直接来看在他之后的富兰克林·罗斯福。罗斯福与国内孤立主义势力和弥漫整个社会的孤立主义思潮进行了长期艰苦的较量,显示出了惊人的政治智慧和才干,最终使美国成为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重要领袖,从而开创了称为“美国世纪”的新时代。实际上,上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上半期的美国外交,可以看做是罗斯福一个人的外交。谈起这位赫赫有名的美国总统,大家的第一印象大概就是他为应对1929~1933年经济大危机而推行的新政了。大危机是他发挥其政治才能的一次机遇,而与此同时呢,大危机也使他进一步滑向民族主义,这种民族主义的实质是以邻为壑,向资本主义世界的其他国家转嫁危机的现实主义,为此当然要放弃建立在国际合作基础上的国际主义立场。罗斯福的外交思想和外交筹划师建立在国际合作的基础之上的,国际合作是他的出发点,也是他实现“美国世纪”、建立美国领导下的世界和平的主要途径,为此,他宁可在一些问题上向其他大国做出妥协,不惜以牺牲其开放原则作为代价。尽管,战后国际实力对比的现实和人们对国家关系结构的理念认识同罗斯福的带有理
想主义色彩的外交战略规划不太合拍。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体系中仍然存在着实力政治的主导因素,两种意识形态的对立和较量仍然在国际关系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使人类进入了以两个超级大国为核心的两极对抗的冷战时代。美苏间的冷战不仅仅表现在军事对比上,还表现在各自的外交政策上。美国在冷战期间的外交策略主要就是遏制战略,遏制战略是主张美国在战后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高涨和西方国家受到严重削弱的情况下,以军事包围、经济封锁、政治颠覆,特别是局部性的武装干涉和持续不断的政治冷战,遏制社会主义国家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加强对西欧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控制,为建立美国的世界霸权创造条件。遏制战略的目标:阻止苏联势力的进一步扩张;揭穿苏联意图的虚伪;敦促克里姆林宫收缩其控制和影响;在苏联内部培育破坏性种子,使克里姆林宫至少改变其行为以符合普遍接受的国际准则。
美国是一个注重思想建设的国家,体现在外交领域,美国外交从始至终都贯穿着一种完备的思想体系,几乎每位总统都能抛出一个“主义”来作为其外交的纲领指南。为此,美国建国以来二百多年的外交,较少有盲目的、即时的、权宜性的、一时冲动的决策,更多的是一种深思熟虑的、周密谋划的、具有长远目标的决策和行为。美国外交有着广阔和深厚的思想渊源,尽管在一代又一代政治精英头脑中对外交决策有着自己的创造和发挥,但是潜藏在外交思想中的带有根本性的东西是想当稳定的。总的来说,美国的外交思想中有两个最为核心的主题,即“利益”和“责任”。二者有时是相互关联的,有时又是互为悖论的。
作为世界大国,在国际社会中享有某些特殊权利,比如联合国安理会总的否决权、国际争端的仲裁权、代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行使维护世界和平及安全的权利等等,而这些权利是较小国家不能享有或是不能完全享有的从一定意义上讲,世界大国的形象和地位是在其履行国际义务的过程中凸显出来的,大国只有不断地和越来越深地介入和干预国际事务,才能体现在其大国的存在价值和作用,因此,世界大国也乐于和需要通过承担世界责任来表现自己。从近期发生的诸多国际事务中,我们可以发现美国参与国际事务的能力依然强大,通过这些干预,体现了美国的超级大国地位,也向世界展示了它的权威性和霸权主义,尽管对于中国和一些其他国家而言,美国有时的干预是干涉国家内政和野蛮霸权的表现。
8.读托克维尔的《论美国民主》有感 篇八
先让我们看看作者托克维尔此人,托克维尔(1805-1859),法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主要代表作有《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旧制度与大革命〉。出身贵族世家,经历过五个“朝代”(法兰西第一帝国、波旁复辟王朝、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前期热心于政治,1838年出任众议院议员,1848年二月革命后参与制订第二共和国宪法,1849年一度出任外交部长。1851年路易·波拿巴建立第二帝国,托克维尔对政治日益失望,从政治舞台上逐渐淡出,并逐渐认识到自己“擅长思想胜于行动”。也正是这样的复杂经历让托克维尔对政治的理解与探究能够力透纸背。《论美国的民主》这部书共有上下两卷,第一卷写于1835年,彼时的托克维尔尚未踏入政治界,或者更确切的说是在为踏入政治界做充足的准备。虔信“没有人能成为政治家,除非他首先是一个史家或旅行家(哈林顿语)”的托克维尔,在结束了对爱尔兰和英国的考察之后,选择了美国作为自己下一个考察的对象,历时达九个多月。托氏之所以选择美国作为考察对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从经历过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使这场革命发展得最完美和最和平的国家,从而辨明革命自然应当产生的结果;如有可能,在探讨能使革命有益于人类的方法”。在上卷中,作者主要对美国地理状况、社会状态、政治制度进行了个人色彩颇浓的介绍,其中不乏对于美利坚大地上自由、平等、民主精神的大加赞赏。《民主》一书的第二卷则完成于1840年,距离第一卷的出版已经有了整整五年。在这卷里,托克维尔显然没有了五年前那种对民主的极度推崇和“吹捧”激情,换言之,他开始意识到民主、平等都有其不可遮掩的劣根性,必须要施之以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所以,托克维尔在第二卷中着重以美国为背景,对美国的民主进行了解剖,分析民主对美国各个阶层、领域的广泛影响。同时,托氏对平等的解构也显得颇为独特,特别把平等状态易形成专制的问题作了精辟的阐述。在托克维尔眼中,美国既是一个民主社会,又是一个司法触角无处不及的社会,甚至这里“出现的所有政治问题都或迟或早地将作为司法问题来解决”。与立法权、行政权相比,司法权是一种最为中立的权威,而平等的身份和观念无疑
是其产生和发展的前提。这不仅因为两造仲裁的司法活动几乎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因“人心不一”而产生纠纷的最自发的手段,而且平等还意味着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其他人的身份特权,不论是总统还是普通公民都应当面对面、平等地接受权威第三人的裁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法。基督教末日审判和救赎学说同样宣扬了平等的信念。在但丁(1265-1321)的《炼狱》中,教皇皇帝与农奴土匪们在一起受难,区别他们命运的唯一原则是依据个人罪过所给与的不同的惩罚[2]。欧洲过去的几百年间,贵族、僧侣、国王之间的斗争为平等的渗透打开了渠道,但是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民主才第一次较为彻底地实现了平等这一久远的理想。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美国将平等推向了“极限”。人们拒绝隶属与服从,“他们只臣服于上帝”。对平等的追求,甚至是敢把皇帝拉下水的“变态爱好”,使团结变成了一件不易的事情,因为每个人都自信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地位。而司法权恰恰最依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因为它必须等待当事人把案件提交到它的面前才能实施;另一方面,在各种公共权力中,似乎也唯有法院能够满足这份平等的自负,因为只有司法权的启动装置掌握在个体手中,当事人一经提起诉讼,法院就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主张进行回复。平等让人们更为关心自己的利益,当认为遭受损害时,法院便成为他们要求纠正“不公”的最直接途径,即便有不利于其诉求的现行法律政策,也无法压制追求平等所激发的主动性,因为虽然他们尊重权威,但却从不心怀敬畏。这似乎才是美国法官拥有其他国家法官无法比拟的政治权力的社会根源。托克维克在比较美国法院和巴黎最高法院时指出,“当巴黎的最高法院驳回政府的法案或拒绝为政府的法令备案时,或当它本身传讯一个被控渎职的官员时,人们可以认为这是司法权在发生政治作用”,在美国却看不到此类事情,因为消极被动性是美国司法权的最重要特征。然而在这里,司法却总是“不由自主地被拉上了政治舞台”,当不得不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政策进行判定时,又被迫分享了某些超越立法者的权威。这种矛盾性也许正是作者所谓的“一个外来者最难以理解”的事情,因为从美国的司法特点和程序上看,美国的法官“好像只是偶然干预公共事务”,但事实上,“这种偶然性却是天天发生”。难怪在美国人权运动的历史中,大多数有关权利保障政策的改变最先发生在法院而不是议会。
当然“民主”并不总是能够带来正面的影响。民主社会,也往往会使得个人
放弃理想,过分追求物质享受,过分追求私人利益,自然也会导致权力的集中。这有可能使得民主社会,如果没有良好的制度和民情,很可能变成“受驯化”的“牧羊人—羊群”社会,每一个人都极差自私,追求自身的私利,不关心公共利益,结合很可能导致“平等的专制”。正如托克维尔花很大的篇幅讨论民主对美国社会的影响,他也花同样的篇幅讨论民主的潜在危险和灾难之处。
下面让我们谈谈这本书对于我们国家有何借鉴意义。
9.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有感 篇九
杨春锁
几年的教学,几年的专业实践,每次项目拿到手里,都在思考这样的一些问题,现代城市到底是什么样?城市的生命来自何处? 城市规划的目的是什么?是谁毁了我们的城市?怎样来通过设计造就一个人居的城市?
曾在北京清华美院进修的时候,在郑曙扬老师课上要求我们读简•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当时因为实践项目少,对了之后感受不深,但这次上吴尧老师的课之后,要我们读这本书,于是又再次拿起来,认真读了遍,这次因为有了最近几年的城市规划设计的实践经验,也就有了些感受。
1961年.在美国城市大规模推行城市,更新改造政策的背景下,简·雅格布斯发表了她的第一部论著《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基于她本人在以纽约为代表的美国大城市的生活体验,从城市设计的角度,探讨了美国城市更新改造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的问题。40多年来,这部著作在美国一直被视为城市设计研究的经典之做,被专业人士和普通民众津津乐道。随着中文译 本的问世,这本书同样对中国的城市研究领域也有很大的帮助。
雅各布斯关于城市的思想和对策是具体而日常的,却恰恰是与正统的城市规划背道而驰的。如:街边步道要连续,有各类杂货店铺,才能成为安全健康的城市公共交流场所;街区要短小,社区单元应沿街道来构成一个安全的生活的网络;公园绿地和城市开放空间并不是当然的活力场所,孤立偏僻的公园和广场反而是危险的的场所,周边应与其他功能设施相结合才能发挥其公共场所的价值;城市需要不同年代的旧建筑,不是因为它们是文物,而是因为它们的租金便宜从而可以孵化多种创新性的小企业,有利于促进城市的活力;城市地区至少有存在两种以上的主要功能相混合,以保证在不同的时段都能够有足够的人流来满足对一些共同设施的使用;巨大的单功能的机构和土地使用将产生死寂的边缘,当行政中心、音乐厅等大型设施与城市的居住区和其它功能相分离而独立成区时,必将会出现死寂的边缘带;贫民区并不一定如正统规划人士所认为的“城市的毒瘤”,相反,可能是城市最具活力和安全的区域,不应采取大规模投资改造和搬迁的方式来进行消灭,而应通过鼓励和培植自我更新的能力来逐渐脱贫;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不是靠修更多的道路来解决,那只能使城市最具的活力区域不断受到侵蚀,而是应该通过减少汽车的使用机会的方式来解决,包括提高使用汽车的难度以及提供多种出行选择来慢慢减少人们对进城汽车的依赖;城市应该分解成高效的、尺度适宜的社区单位,通过这种社区单位使市民能在城市规划和改造中表达和捍卫自己的利益;大型旧城改造工程,特别是救济式住房项目,不能与城市原有的物质和社会结构相割裂,改造后的工程必须能重新融入原有城市的社会经济和空间肌理;城市的视觉设计必须反映城市功能,城市的秩序是城市功能秩序的体现;等等。
雅各布斯强调城市规划必须以理解城市为基础。正是从一个城市居民的生活体验出发,雅各布斯发现城市生命和社会经济的活力在于城市功用的综合性和混合性,而不是其单一性。因此,城市规划的第一要旨在于如何实现多种功用的混合、为各种功用提供足够的空间。城市功用的丰富多样性,才使城市有了活力,城市文明才得以延续和繁荣。
而在当时的美国和西方世界的正统规划理论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实践,恰恰无情地扼杀了城市的活力。它们不是从理解城市功能和解决城市问题出发,来规划设计一个以城市居民的生活为核心、富有活力的城市,而是以逃避城市和营造“反城市”的“田园”为目标,用一个假想的乌托邦模式,来实现一个纪念性、整齐划
一、非人性、标准化、分工明确、功能单一的所谓理想城市;凡是与这一乌托邦模式相违背的城市功能和现象,都被作为整治和清理的对象。
雅各布斯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激烈抨击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之后主导西方城市建设的物质空间规划和设计方法论,特别是二战之后十多年里那种无视城市社会问题的大规模城市改造和重建方式。在雅各布斯之前,这种批评和反思已经在许多社会学者和城市规划学者中悄然兴起,但雅各布斯的抨击是最无情而有力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代表了西方城市规划思想和理论的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前,城市被理解为建筑的延伸,或是建筑的放大;城市规划被理解为物质空间的设计,尤其是美学意义上的城市整体设计;误认为一个优美的城市图案和空间设计就可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城市规划过程被认为是一个纯技术的过程;规划师(常常是建筑师)依据一个乌托邦模式,设计他认为理想的城市;规划成果最终体现为作为终极成果的、类似建筑物施工图的蓝图。
城市是个活的有机体,城市规划本身也是一个富有生命的活的过程。而价值观和社会道义,更确切地说是尊重和关怀普通人的价值观和道义是这个生命过程中跳动的心脏和灵魂。近半个世纪过去了,美国和西方的城市规划及建设的思想早已沿着雅各布斯所呼唤的科学、理性和人文的方向大大前进了,雅各布斯当年提出的许多思想和原理早已成为西方城市规划教课书的内容,并被广泛作为城市规划和管理的导则而付诸实施。
斗转星移,快速的城市化和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运动的幽灵从西半球来到了东半球的中国。今天各大城市的科技园区、大学园区、中央商务区、文化中心、文化广场,大剧院如雨后春笋出现,创造了多少“干净整洁”的死寂边缘和毫无生机的单一功能区,而原有的故居民宅被推土机早已“三通一平”彻底抹去;一个个活生生的“城中村”是如何被无情地“铲除”消灭,并以此为城市建设的政绩被广为赞颂;看那,街边针扎着生长出的小摊小贩们,或者是形形色色的特色零售街、艺术家村,是如何被警车和推土机当作有碍市容的垃圾,被周期性地铲除,充满活力的街道生活无不在美化和净化的名义下不分青红皂白地不断受到遏制;一个个居住小区是如何被围困在各自的铁栏围墙内,与城市和街道分的清清楚楚,充满活力的街道生活正在被抛弃,隔阂与冷漠正在城市中滋生; 宽广的城市车行干道无情切割着城市的社会、经济和空间结构,恨不得让汽车开进城市的每个角落,步行和自行车空间一再被挤压,使城市的人性空间和活力不断受到侵蚀; 十几甚至几十公顷的巨大硬地广场、远离居民和其它城市功用的大型体育设施、奥林匹克中心和会议中心正在各地轰轰烈烈地剪彩,谁曾思考,它们除了纪念性的展示,对城市的活力会有多大的贡献?
当年美国城市美化运动中的故伎、当年希特勒所热衷的城市轴线,是如何通过当年帝国建筑师的徒子徒孙们和狂热的信徒们在中国各大城市中上演。不妨也将雅各布斯的“城市生与死”的论断在大江南北各大城市的上空,照照我们的大城市。我们会发现,非常可悲的是,我们并没有从美国和西方城市的生死试验中获得经验和教训,利用城市化这一个3000年难得一遇的良机来建设美好家园,而是变本加厉地在扼杀我们城市的活力、毁灭城市的特色。借用雅各布斯“仙姑”的“风月宝鉴”,希望我们的民众、规划师和市长们能看到一个个正在走向病入膏肓的中国城市,果能如此,则城市生命由此走出膏肓。
所以,让我们再次聆听雅各布斯的告诫:城市规划的首要目标是城市活力,城市规划必须围绕促进和保持活力来做文章:
为了城市活力,规划必须最大限度地催生和促进大城市的不同地区中的人及其使用功能的多样性;而要实现城区功用的多样性,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必须有两种以上主要使用功能;小街区;不同年代的旧建筑的同时存在;足够的人口密度。
为了城市活力,规划必须促进连续的街道邻里网络的形成,它是城市孩子们可以安全健康地成长、大人们可以交流的公共空间,是和谐社会的基础空间结构。
为了城市活力,规划必须打破对城市物质和社会结构有破坏作用的真空边缘带,它们往往由功能单一的设施和机构所造成。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市民对大城市和城市分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为了城市活力,规划必须通过为原居民的就地脱贫和发展创造条件,来实现城市贫民区的脱贫,而不是靠阉割手术式的、集中安置和大规模拆迁来解决,那样只能使贫民区从城市的一个地方扩散或移植到另一个地方,治标不治本。
为了城市活力,规划必须珍惜和呵护已经形成的基于功用多样性的城市区域,避免某种强势功能排斥其它有共生关系的弱势功能,导致其向功能的单一化趋势演化。
为了城市活力,规划必须彰显反映城市功用的城市视觉秩序,而不是形式主义的、与功能不符或者有碍功能的城市化妆。
感慨爱因斯坦的名言所揭示的:“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是永恒的,其一是宇宙,其二便是人类的愚蠢,而对于前者我还不敢确定”。但我更愿看到中国古老寓言所期望的“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愿中国的城市不会落得《红楼梦》中贾瑞的结局,在狂欢与庆典中走向灾难。
参考文献:
方可 章岩,2000,《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之魅力缘何经久不衰?——从一个侧面看美国战后旧城更新的发展与演变,《读书》,第3期
金衡山(译),Jacobs,J著,美国大城市死与生,译林出版社,南京。
10.读《美国宪政历程》有感 篇十
册亨民族中学数学组 唐显丽
我认真阅读了《灰姑娘的故事》教学案例,很受启发,我认为这是一节好课,这样的一堂课里包含的教育理念是让人应该刮目的。
首先,它体现了“教学过程必须成为师生双方沟通和交流互动的过程”这一新理念。教学过程不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单向传递和授受过程,师生双方是平等的教学过程的参加者和合作者。而《灰姑娘的故事》整节课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利用提问的方法循循善诱、因势利导与学生平等交流,使学生愿意积极主动的参与分析讨论,并且热情高涨。
其次,整个教学过程体现了“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的新理念。这位老师注重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不像以往只让学生读、理解、赏析文中的语言,而是利用教材联系生活实际进行教学,注重对学生的评价,尊重学生发展的独特性。
再次,这一堂课让我看到教师教育智慧的同时更看到的是教育中的“‘三维’目标有机达成”的新理念。教学紧紧围绕着生活,一堂看似乎漫谈式的课堂教学,却真正教给学生很多东西,生活态度、生活习惯、情感态度„„教师引导学生去思考的问题是有趣的,而教师引导时的分析又是巧妙与机智的,很欣赏老师对待灰姑娘后母的那一番评价以及鼓励孩子在逆境中应该怎样去生存的道理!
最后,这是一堂高质量的课。教师对问题做了精心的设计,课堂中满足了学生的学习需要,营造了良好的课堂气氛,教学评价对学生有激励性。
11.美国作文:读《美国房东》有感 篇十一
这篇文章讲述了:“我”到外国读高中,住在一个百万富翁的家里,家里本应是很“派”的,现实上却很俭朴。在第一次进餐时,主人竟然吃掉了小儿子的剩菜剩饭,“我”十分不解,后来主人告诉我只有没文化的人彩绘浪费东西。而且主人从不雇人做自己可以做的东西,一次大学后,他们一家人扫起雪来,“我”被他们所感动了。
从中我感受到了主人的勤俭为本、身体力行的高尚精神。生活中我们要节约物资,不浪费粮食和任何有用的东西。节约资源,从小做起,我们也要学习那位美国房东,勤俭为本,身体力行。浪费粮食是没有文化人做的事,而不是我们。同学们,不要再浪费粮食了,要节约起来了。
我们有些中国人这一点做得最不好,总喜欢在别人面前卖弄自己的钱,有时为了要面子,还要浪费许多东西。有些人为了要面子,买许多不需要的东西,这样是最可耻的。还有一些中国人还虚幻浪费粮食,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到饭店吃饭,还没把一盘菜吃完就倒掉了。这一点中国人要向美国房东学习,要勤俭为本,身体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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