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流程

2024-06-20

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流程(精选10篇)

1.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流程 篇一

深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

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5年5月13日)

深财购〔2005〕8号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采购资金的及时足额支付,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以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圳市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资金及时足额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以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并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购资金管理。

政府采购资金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以及企业或其他机构(以下统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支付的资金。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

预算内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含经费安排和财政基建投资资金),包括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

预算外资金是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单位自筹资金是指采购单位按规定用单位自有资金(含经费结余)安排的资金。

第三条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经集中采购后按合同约定,将政府采购资金由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给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拨款方式。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采购项目和范围由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条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专项指标管理或专户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其他任何部门(包括集中采购机构)不得自行开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第五条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不改变采购单位的预算级次和单位会计管理职责。

第二章 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序

第六条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实行“先验收、后付款”的原则。政府基建投资计划安排的采购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具体的供货和付款方式,可以采取“一次供货、一次付款”、“一次供货、分期付款”或“分次供货、分期付款”等方式,但必须事先在采购合同中注明。进口货物资金的支付,按《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口货物预付货款问题的通知》(深财库〔2003〕17号)及《关于调整政府投资项目海外采购资金支付模式的通知》(深财基〔2005〕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不得超过采购计划安排的金额,否则财政不予支付资金。

第八条 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采购单位填写《政府采购拨款申请表》,并凭《深圳市政府采购申报书》、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中标(成交、协议供货)通知书》及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到财政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九条 经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财政部门进行指标调整后,采购单位凭深圳市财政局开具的相关审批文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将采购资金拨付给供应商。

第十条 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额拨款单位及由财政全额资助的政府采购的项目中标价或成交价低于项目预算控制金额的节约资金收归财政。政府基建投资计划安排的采购项目采购节约资金待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收归财政。

第十一条 实行财政定项补助以及财政定额补助,经费自给的事业单位,以及编制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收支计划单位的采购项目,由财政部门按中标(成交)金额,将资金从相应预算账户划转至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采购单位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二条 由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拼盘安排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采购项目中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的构成比例予以支付。其中,财政预算内资金的节约资金收归财政。

第十三条 工程类采购项目按规定须预留设计和监理费的,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申报书》上注明预留的设计和监理费金额,并以项目预算金额扣除预留的设计和监理费金额作为该项目的采购预算控制金额;若政府采购申报没有预留设计、监理费,则财政部门不在中标(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支付设计和监理费用。

第十四条 列入当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开办费安排项目、政府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安排项目以及政府投资项目除外),申报采购的截止日为下一的6月30日。凡在截止日前未进行申报的,采购项目自动取消,未申报项目的资金指标一律由财政收回。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核算与资金拨付的程序,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准确拨付。同时加强对采购单位采购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了解单位用款情况及帐务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应自觉接受审计及监察部门的监督。采购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督检查。凡转移、挪用、挤占、骗取政府采购资金的,应当如数追回,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流程 篇二

山东怡诚公司咨询(为陈述方便,本文咨询客户使用虚拟名称。):我们公司组织机构基本健全,财务制度也有。但管钱的人很多,董事长、总经理甚至控股股东都可以发号施令,执行起来总是很乱。公司如何在财务的授权方面形成一个科学的体系呢?

于律师:这就需要一个完整的策划。比如,股东会、董事会以及总经理的权限及其相互制约,这需要通过公司章程进行规约;财务部门是具体执行部门,一般无权参与决策,但具体操作中是执行股东会、董事会还是总经理的指示,如何执行,这需要通过财务制度进行规约。因此,建议贵公司尽快设计完善授权体系,建立科学的财务制度和流程。其中需要特别提醒贵公司的是:第一,明确公司各个机构的权限范围,特别是要根据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第二,明确各个机构、特别是财务部门的责任范围,责任范围要清晰、具体、可操作,避免有权无责、出现问题无人承担责任的情况发生;第三,梳理具体业务程序,对每一项发生的业务设计明确的、单一线条的流程,按程序办理,避免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发生。

山东怡诚:我们公司也有会计制度,基本上也形成了一定的流程,但为什么还是出事呢?比如,去年我们与一个总监解除了劳动合同,依法给他结算了工资、经济补偿等各种款项5万元,并一次性支付到他的工资卡上。可这位总监在事后又找到公司要求再行支付上述款项,理由是他工资卡上的款项是业务提成款,公司还欠他钱。

于律师:这恐怕是许多公司经常面临的问题。由于电子支付手段的迅速发展,传统的有纸支付逐渐减少。电子支付后没有对方的书面确认,于是造成许多争议。有的不承认收到款项(这一点比较难),有的对收到的款项认可但主张收到的不是双方争议的款项、而是另外一笔款项(比如贵公司遇到的情况),有的说不清楚一笔款项中到底包括哪些内容,等等,不一而足。这些问题的发生,大致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财务制度和流程还过于粗糙,缺乏可操作性;其二,财会人员的法律防范意识还不够强,疏于收集保存支付证据。

山东怡诚:那么如何制定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呢?

于律师:财务制度应当是一个体系,与公司治理结构及其他制度相辅相成。一个公司的财务制度无法照搬其他公司,因为公司股东结构、董事会构成、经理职责不同,财务功能不同,其制度也就不同。因此,公司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财务制度。这里有两个重要的前提:安全和高效。为达到这样一个目的,财务流程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制度更多的是规定权利、义务和责任,而其实现则要按照流程通过具体操作完成。现在,许多公司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计P&P(Policy and Procedure),通过一系列简单明晰的流程图和表格实现财务管理的安全和高效,使经营管理活动合理化,更具有经济性、效率性以及效果性,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和完整,并提供及时的、可靠的财务和管理信息。

山东怡诚:具体而言,如何使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更科学和更具有操作性呢?

于律师:以付款制度为例。首先,确定付款制度的基本守则,如按权限进行申报和审批,明确付款审核、支票使用、现金支付等职责的具体分配,所有付款凭证必须附上有效文件作依据,严格保存和使用空白支票、签名样本等重要财务文件,特别规定大额付款的付款方式等等。其次,要对具体付款项目明确不同的支付流程,包括固定资产采购付款、营运支出付款、向外借款付款、投资项目注资等等,有些付款还可以详细分列,如对员工的付款可以分为员工支出报销、交际应酬费用、加班餐费补贴、加班出租车补贴、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及相关款项结算等等。最后,还要根据不同的付款,规定不同的申请程序和执行程序。

山东怡诚:看来,关键是具体的申请程序和执行程序如何设计。那么在付款的申请程序上一般如何设计呢?

于律师:申请部门应填写付款申请单,注明支出项目,详列付款细节及付款理由,按审批权限审批。这时,申请部门必须清楚列明付款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使用银行汇票或电汇时,收款人的姓名及其银行账户号码、货币等资料应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获得收款人的书面确认。

山东怡诚:的确,申请程序需要科学设计,以便执行程序的安全和高效。那么,执行程序又如何设计呢?

于律师:执行程序一般应当包括付款审查、付款核对、付款审批、款项支付几个阶段。付款审查阶段,主要检查付款申请是否已获审批;付款核对阶段,主要检查票据申请、付款凭证、付款通知书等支持文件及固定资产采购、营运支出申请单是否相符。付款审批阶段,由财务经理进行签批,对于大额款项应设定特别审批限制,如经董事会批准或者董事长批准等。款项支付阶段,要特别注意保存和收集款项支付的凭证、支付内容、对方对款项的确认等证据。贵公司遇到的问题恐怕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出在财务执行程序上。如果贵公司能够有一套完整的款项审批和支付流程,或者在付款前后要求那位总监签署书面确认文件,明确所收款项的内容和数量,明确标示他与公司的关系就此全部厘清,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这样都可以避免麻烦。事实上,收款人的签字极为重要,这个签字不仅仅是收款的证明,更多情况下是一个债务了结和责任终止的标志。

山东怡诚:看来,只有制度还不行,还需要高效并且是有效的操作流程。

于律师:确实。最后我还要特别提示贵公司,制度和流程固然重要,但关键还是要严格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管理注定是失败的。

3.采购流程及采购流程管理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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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流程

一,下单:

1.一般情况下,采购人员接到缺料,获取缺料以下基本信息:存货编码,产品型号,数量。

2.分析缺料信息是否合理,再将订单下给供应商,订单必须含有以下信息:材料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计划到货日期。

3.采购审核员按照具体情况进行订单审核

4.订单FAX给客户以后,采购人员需要与客户核对采购信息,同时要求签字回传。

采购流程

二,跟催:

采购订单完毕以后,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订单上要求的供货日期,采用时间段向供货商反复核对到货日期直至材料到达我公司。

采购流程

三,入库:

一).实物入库:

收货员收材料之前需核对供应商的送货单是否具备以下信息:供应商名称,订单号,存货编码,数量;如订单上的信息与采购订单不符,征求采购人员意见是否可以收下。

二).单据入库:

采购人员按照检验合格单,将检验单上的数据入到中,便于以后对帐。但也存在些问题,表现为:1.外加工的检验合格单没有入库;2.采购入库订单号和数量比较混乱。

采购流程

四,退货:

采购填写退货单,进行订单退货。

五,对帐:

一),月结表:

每个月月初,各供应商将上月月结表送至我公司,采购人员按照我公司收货员签字的送货单,我公司的入库单据和单价表核对月结表。

目前月结表中出现以下不足之处:无订单号,存货编码,退货数量,上月欠款余额,发生额至本期欠款余额等信息。

二),增值税发票:

校对发票上的以下信息:我公司的全称,帐号,税号,发票上的材料名称,数量,金额。

在此发面我们也有欠缺表现为发票金额大于订单金额,特指一张订单只有一种材料的情况。

六,付款:

按照付款周期编制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询价采购是指对几个供货商(一般至少三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采购流程

之 询价采购工作流程

询价采购流程

一、询价准备、计划整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结合采购人员的急需程度和采购物品的规模,编制月度询价采购计划。、组织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随机方式确定。询价小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编制询价文件。询价小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项目特殊要求,在采购执行计划要求的采购时限内拟定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方案、编制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核对。询价文件在定稿前需经采购人核对。、收集信息。按照采购物品或服务等特点,通过查阅供应商信息库和市场调查等途径进一步了解价格信息和其他市场动态。、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通过随机方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同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询价采购流程

二、询价、询价时间告知市招标办、资金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递交报价函。被询价供应商在询价文件限定的时限内递交报价函,工作人员应对供应商的报价函的密封情况进行审查。、询价准备会。在询价之前召集询价小组召开询价预备会,确定询价组长,宣布询价步骤,强调询价工作纪律,介绍总体目标、工作安排、分工、询价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询价。询价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开启供应商的报价函,作报价记录同时签名核对,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询价文件所列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一至二名成交候选人同时排列顺序。、询价报告。询价小组必须写出完整的询价报告,经所有询价小组成员及监督员签字后,方为有效。询价采购流程

三、确定成交商、采购人按照询价小组的书面谈判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列顺序确定成交人。当确定的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成交通知。成交人确定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编写采购报告。询价小组应于询价活动结束后二十日内,就询价小组组成、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有关情况,编写采购报告。

采购流程

知识

1、尽量收集多一点产品信息:我不熟悉这个产品,但是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寻找懂得这个产品信息的人,从别人那去学到自己本来不知道的东西。那怕是一丝丝信息都算是学习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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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

2、做事情要有条理:我基本上会每天记录下来,我所做过的工作,处理的事,对没有处理好的事,要求次日,或紧接处理,尽量做到问题不推迟,尽最快解决。

采购流程

知识

3、工作有计划:在每一天结束前我会在头脑里打旋我什么事没完成,明天的主要事情是什么,做个计划。很重要的,或事情较多,我会记录下来,逐个处理。

采购流程

知识

4、学会主动与人沟通:经常与车间,仓库,打样车间、品质的相关人员接触,这样便于自己了解产品,跟踪需要,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

采购流程

知识

5、对工作的难点重点要有总结:对工作中的难点,事后尽量做个简短的书面总结便于自己以后总结经验。要求厂家处服务处理事得交书面说明。

采购流程

知识

6、尽量做好工作总结:对所做的工作,每个月至少做个简短的总结。从工作量、工作内容、完成事项,要事处理,问题解决,工作失误,工作计划等方面做个简短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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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

7、做好供应商的管理:尽量用条款有效的文件去约束牵制他们,让他们能主动争取配合我们工作,及时解决问题,让其感受有压力又有动力。

采购流程

知识

8、要持续对订单的跟踪:工作要有责任心,要严谨,要主动出击,不要寄希望于供应商肯定没有问题,要及时做好跟催工作,要分析供应商的每一次看似合理的理由,是否隐藏着丝丝供货风险或其它东西。要做好记录,便于查询和统计,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采购流程

知识

9、问题处理:反应要快,汇报要及时、处理问题要敏捷果断,要有自己较好的处理建议提供,同时能与供应商做个合适的谈判结论。

采购流程

知识

10、职业习惯:要让自己有一个好的职业习惯,有成本概念,有利润思维,有风险意识、有统筹能力、有交流沟通好习惯。这些都有助于自己向一个更优秀的采购靠近,做一名真正优秀的采购人员。

采购人员,在进行业务联系时,打业务电话的要点。

1、想好打电话的目的是什么?是询价、是讲价、是订价、是分析市场变化等。

2、组织好自身谈话内容的概要,做到谈话流畅,语言丰富,用语专业,亲切自然大方,热情大度。

3、对供应商所销售的这个品种及其它供应商(同种产品)的信息要了解,以此好回应对方的谈话。

4、要记住对方所销售这个品种现在的大约价格,及你上次所订购价格,或上次你报给对方你购的价格及你虚拟报给对方的价格。

5、在关心业务的同时,不妨多给予客户出了业务关心外,工作身体等也做个善意问侯。

6、对新客户多介绍同时展示一下自己公司的实力和优势等。

常用物料降价如何采购?

如果你是一名采购人员,接到一个客户来电,对方的报价比上次报价更低了。此时的你接下来会做些什么工作?要确保做好这个品种的采购工作,为企业降低采购成本!首先应意识到此物料行情下降,价格下滑。接下会做如下事:、证实信息的准确性。具体就是去询问你所掌握的所有供此货的供应商,给他们以沟通方式的形式告知对方别人给你报价,如何如何的合适,价格降了。看他们的反应。

2、以订货的形式,强压价谈价,查知真实情况。如果真降了,没有不想有货不做点降价表示出货的商人。

3、找寻此物料的前生原材料,从网上,从前生原材料的商家去查实是否有降。

4、证实物料价格真是降了。就得做到要这些天勤询价,讲价,了解行情走势,做到需货时能购到最低的价格。

5、如果你暂时不需要这种物料,你也千万别放松警惕,有很多时侯会出现在降价期间你没购进价格又因某些原因而回升哟!你做采购的要是错过这种时机购货那就是你的失责。采购应该有觉察物料降中见涨的征兆。

6、勤看报表,了解库存量,少购货,缓购货,保持最低库存量。

7、越是降价时期采购人员应该更有信心购得更低的价格。越是降价,越要讲价还价,压价力度要加大,这时你完全可以这样规劝你的供应商:

今天你这个价格不卖给我,别人先做了,说不定过两三天你的物料还没找到出路,价格比这个降得更低。没有不心动的。

常用物料涨价如何购买?

采购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保证所购产品的质量,和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跟得上公司需要的前提下,能购得物美价廉的产品。最有能力体现的就是能把握好采购的度,能做好行情降价和涨价的物料供应。在大起大落的环境中能为公司降低直接原材料成本,搏得自己的产品多占领市场份额的机会,就是优秀的采购。涨价的征兆:

1、你打电话给供应商了解情况,供应商表现出惜售的状态。

2、有经常给你打电话询订单的供应商家(有长期业务的商家具有代表性)。近段时间变得在你的电话铃声中消失了。

3、你要订单,不是价格没给到位,对方对你的需货量打折的情况下。

4、你供应商对你大叫前生原材料涨得很多,或有什么意外情况,导致某一种市场走俏的原材料不能生产,或减少。等很多情况下,可能物料要涨价的局势比较大,你作为一名采购人员就是密切关心行情动态了。证明有涨,要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分析现在行情涨,是你公司用量的淡季还是旺季,淡季有用就行,不给生产断货,旺季就得确保此时的低成本购进。

2、分析出涨价的具体原因:这种涨势会不会导致求大于供,有没有人为炒作,就是前生原材料紧张,能紧张多久。还波及的范围有多大,受不受国际因素的影响,与石油,人民币的兑付等问题关联有多大等到。

3、只有从根本找准的涨势的原因,才能对症想策。

4、信息肯定是知道得越早越好,当然你能下手得越早也越好,你完全可能在有所觉察的情况下,先与信息不好,或对你公司合作很好的客户手中购上一担货。这时你可以称你公司的用量加大,什么的,以能购得多点好,最好是价格不涨,或稍有表示。抓住时机,涨价时有时是需要分秒必争的。

5、涨价要沉得住气,不要一听供应要调价,马上就不知所措,或者说有的紧跟其上。要灵活运用,多家订购,越俏的货,越不能在一家做,万一供应商因为特别的原因推辞送货,或不送,到时急得人是你,卖了高价赚钱的是供应商。

6、涨价时订购一定有必要采取多项选择,不要让你对供应商的信任导致你需要的产品迟迟不能到库,越是涨价,供应商的前生材料还是紧,说不定供应不可能在你这拿了订单,但是你可能对自己能不能购上原材料心中一点底都没有。这也很正常。你不耗不起与他们赌或者说事后来处理的,为此越是行情不正常,采购人员越要警惕小心。一颗红心多手准备,胜多失少。

成功采购人员需具备七大要素

1.操守廉洁:

面对各种供货商,有些供货商总会想办法以金钱或其它方式来诱惑采购人员,以达其销售目的。采购人员若无法把持,可能不自觉掉入供货商的陷井,而不能自拨,进而任由供货商摆布,到底人类对财富之欲望是无止境的。有一句名言,很值得我们参考,那就是:“做事可以失败,做人不可失败。”我们深信大部分的采购人员都能洁身自爱,否则纸包不住火的,不应得之财富终会被曝光,这种人必遭公司与社会唾弃,而惹致个人身败名裂。

2.掌握市场:

流通业是将各种民生消费品卖给最终消费者的产业,故商品种类繁多,且日新月异,采购人员必须努力透过各种管道及方式(包含检讨卖场人员的建议与反应,因为他们最接近客户),了解市场之需要及趋势,而非坐井观天,如井底之蛙,自以为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究竟市场的变量太多,我们应尽量利用一切资源,掌握它们,做好知已知彼,则必能百战百胜。

3.精打细算:

有一商场名人曾说:“会卖不如会买”,这句话在流通业已成为至理铭言,这句话的意思是:卖场人员若因为商品不对,或价格太贵,使再大的劲,也不如采购人员选对商品,又买到便宜的价钱,来得更轻松,因为顾客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被仓库卖场人员说服买下该件商品,事后发现被骗,他是不会再光顾的。采购人员必须能精打细算,供货商虽然牺牲了一点利润,但若销售量增加,供货商还是喜欢与这种采购人员或公司来往的。

4.积极认真:

现代流通业讲求的是速度及效率,否则就被淘汰出局,采购人员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来工作,将可使本公司的商品能适时适地的推出,符合卖场的需要。与卖场的沟通更须要此种工作态度。

5.创新求进:

商场如战场,不进则退,输家可能成为羸家,赢家也可能变成输家。流通业尤其需要采购人员能有创新(非标新立异)的思考力,力求突破现状,随时以新点子或创意来改善个人的工作方法与效率,同时在商品组合方面也应力求创新,如此成功才可确保。

6.适应性强:

采购是个机动性很高的职位,对市场及供货商均须随时掌握,开发新的商品或供货商也是采购的重要职责之一,故东奔西走,甚至远赴国外采购有时也是必要的。采购人员因此必须有很强的适应性,能够适应不同的环境、地区、或国家,否则一直坐在办公室是不可能把工作做好的。身为采购对其所负责之利润预算负全责,其压力可想而知,采购更必须能适应此压力。这是一项劳心劳力的工作,劳心指竭尽脑筋把工作做好的付出,劳力指辗转各地体力负荷,要做好采购的工作,须事先有此心理准备。

7.团结合作:

表面上采购工作似乎是单独作业,但人不可能脱离群居而单独生活,采购人员也不可能脱离公司的整体作业,采购必须与同事和谐共处,彼此合作,互相支持,采购的工作才可无往不利。身为采购应去除本位主义或独善其身的意识,凡事应以公司大局为重,待人处事,尤须注重团队的合作,同时以公司的利益为前提。团结生力量,这是很容易懂的,我们挥公司的整体的力量,与竞争对手在市场上一争长短。覆巢之下无完卵,公司全体每一位同事都应有此忧患意识.共 1 页 新手采购人员,刚进公司最主要的是要了解三个流程: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流程

任何涉及到采购的公司,其部门相对来说都比较完善,如果贵公司有ISO质量体系,那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流程基本上可以在ISO的程序体系里进行系统学习和了解,这就比较全面了。随着物流成本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对采购等前置作业活动的质量要求和时间要求越来越高。要求采购人员不仅仅要了解自己的采购业务知识,更要了解生产工艺及经营活动的相关知识。

我们按普通的生产经营活动:即涉及到业务部、技术部、采购部、生产部、物料部、质量部等几个部门的简单流程,基本上是这样运作的。

首先业务部接单(或公司下单),生产部、技术部及采购部共同确定各自负责的相关资料,如生产部要确定上线期及交货期,技术部要确定相关的样品、工艺制单及材耗,采购部要确定物料到公司的时间。以上几个部门核对好了后,还要反馈至业务或公司,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核成本及相关的时间,同时与客户取得联系(或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获得核对后,迅速将相关信息反馈至技术部、采购部及生产部。各部门按原定核对资料进行计划安排同时执行。

二、采购作业流程

在物料采购活动中,采购部门要按部门内采购操作流程,进行合格供应商刷选、采购资料内容传递告知给相关合格供应商同时要求其反馈相关物料质量及报价信息,然后采购人员进行比价和议价,同时最终确定物料供应商,传递采购订单合同。采购人员按照即定的合同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跟踪,保证保质保量按时将物料供应到位。供应商按指定仓位将物料运送至物料部后,物料部要取部分物料样送至质检部进行进料检验(小公司由采购人员进行检验),或由物料部向质检部或相关采购人员发出进料检验通知。质检部对进料检验后要迅速将相关质量信息反馈至采购人员,采购人员按照物料质量情况对物料进行进仓、退货或特采等处理决定。每采购一批物料都要对相关的供应商供货的质量、交期及相关合作事项进行评价同时在各供应商档案留档,以备后查及对供应商的定期评审筛选。

三、个人岗位作业流程

一般情况下,新人到了新岗位后,要对本部门或公司的运作流程有全面和系统的了解是很困难的,基本上也只是了解个大概的流程,所进行的工作任务主要是一些简单的事务。那么针对这些简单的事务处理,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或部门都有其内部日常事务的处理流程,个人一旦清楚自己每天的工作内容后,就可以按照工作内容设计其流程。

那么个人作业流程如何设计呢?

既然是一个正常运作的公司,其事务流程都有一套即定的或默认的程序。这就要求新人到新岗位工作后,必须多问、多看、多想。

多问:每接到一个新的工作任务后,你要问按什么样的流程操作,可以参考哪些案例或即定程序,需要与哪些部门或单位联系,需要使用到哪些表格或文件,需要向哪些人汇报沟通协调。

多看:工作间隙,可以看一下别的同事,有没有和你工作内容类似的,如果有那么他们是按什么样的流程工作的;自己业务稍熟悉后,也可以看别的同事每天都会有哪些其他工作内容,他们的工作内容是如何进行的。这样就可以通过同事,及一些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身上学习到更多知识。

多想:做任何工作,都要想为什么这样做,有没有更简便的方法,这样才能不断提出创新,现在市场竞争环境下,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在竞争中才更具有竞争力。

4.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流程 篇四

为加强资金计划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支付透明度,方便配套厂家及时掌握资金回笼状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以采购部门采购员持发票到财会部报账日(当天录入系统)为起点,以60日为付款期限,对期满的款项,系统自动制作付款单,财会部办理货款支付结算。遇节假日系统自动顺延。

2、货款支付原则上以商业票据(6月期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由配套商在每月规定时间凭委托书和接收函到财会部办理。为帮助配套商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充分利用贴现规模所获取的优惠贴现率协助其贴现。

3、支付货款时如尚需抵扣相关扣款的,如质量索赔、三包索赔或延迟供货索赔等,则按扣款后的余额支付。

4、预付货款由采购部门提前7日提出计划(包括:物资名称、数量、价格和金额),经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财会部经资金平衡后,在规定期限付款。

5、确属紧急或临时性支出,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报主管副总经理核实后,转财会部办理付款。

6、公司原有的货款支付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7、本办法于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之前报账的货款,按原来办法执行。

5.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流程 篇五

1.采购

1.1.公司制定了采购及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对采购岗位的职责,岗位定期轮换、各类物料的采购方式及程序、各类物料的供应商开发及考核程序、采购合同及供应商资料的归档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1.2.油品部经理根据市场行情及公司需求确定采购数量及价格,经总经理部审批后执行。1.3.公司根据《采购管理及审批制度》规定对采购员进行定期轮岗,油品部经理审核交接双方签字确认的轮岗交接单。

1.4.油品部根据生产需求及库存情况提出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并经总经理审批。1.5.采购人员根据采购管理及审批制度的规定选择采购方式,发起寻找供应商。1.6.采用直接议价方式的采购,议价过程形成记录,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交总经理审批。1.7.油品部人员报管理层审批或按《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会签。被授权人在合同上签字,按用印程序提交合同专用章保管部门盖章,并取得供应商的盖章确认。

1.8.采购合同在执行中有修改或补充的,合同修改或补充必须按原合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1.9.签署完毕的采购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签单等资料由专人进行统一管理,并登记《合同管理台账》。其中,补充合同/协议作为原合同的附件登记到《合同管理台账》,与原合同一起存档保管。

1.10.油品部采购人员将签订的合同信息录入ERP系统,并经财务人员复核确认。

1.11.油品部人员在需要修改系统内已录入的信息时,需提出修改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不相容职责分离原则设置系统权限,在未获得批准时或对于职责范围之外的数据,系统应限制相关岗位的修改权限。

2.处理应付款

2.1.当原材料与发票当月同时收到,油品部采购人员在ERP系统内填制电子发票,财务部应付会计岗核对合同、送货单、发票及采购入库单等,在系统内根据电子发票生成应付会计凭证。

2.2.货到而发票未到的原材料,财务部应付会计岗根据合同、送货单、采购入库单,入库当月按合同价格暂估入账,录入ERP系统进行账务处理。/ 3 2.3.对于暂估入账的货物,财务部应付会计岗次月月初以红字冲回暂估入账凭证。如在暂估的次月尚未收到发票,财务部门仍应在月末进行暂估入账,并在下个次月冲回,此暂估冲回过程应每月做一次,直至收到发票正式入账为止。收到发票时,油品部采购人员在ERP系统内填制电子发票,财务部应付会计岗核对纸质发票与系统内电子发票,无误后根据电子发票做账务处理。

2.4.供应商的寄存物料,领用当月仓库管理员及时办理采购入库手续,根据领料单编制《寄存物料使用清单》交油品部采购人员,采购人员制作《寄存物料使用对账单》,经油品部经理复核数据无误并签字,交供应商对账,与之签订《采购合同》。收到发票时,油品部采购人员在ERP系统内填制电子发票,财务部应付会计岗核对纸质发票与系统内电子发票,无误后根据电子发票做账务处理。

2.5.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应付账款分析并组织安排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根据供应商对账单与应付账款明细账中的供应商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出现差异的财务部应付会计岗应查找原因,制作应付账款差异调整报告。

3.处理付款

3.1.油品部或采购小组经办人员填制请款单连同采购合同、送货单及其他相关附件,由油品部或采购小组经办人员、财务部支付审核岗复核,并根据审批权限报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

3.2.因特殊原因需提前付款的,需制作提前付款说明,并根据审批权限审批通过,作为请款单附件申请提前付款。

3.3.付款退回时,财务部出纳岗及时查明原因,并交会计入账。需要重新付款的,以退款的银行进账单作为附件,重新填制付款申请书,注明退回及重新付款原因,并执行审批。

3.4.付款申请书及其附件经财务部经理复核后签字确认,交出纳办理付款,出纳付款后在付款申请书上加盖“付讫”章。

3.5.财务部应付会计岗或费用会计岗审核付款单据,按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4.供应商管理

4.1.油品部采购人员主导新供应商的寻找,编制待选供应商名单报油品部经理审批,确定新增供应商调查范围。/ 3 4.2.按各类产品的供应商开发流程,油品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厂商评审小组,负责新增供应商的调查评核(根据开发流程分类涉及价格、品质、交期、工艺、交易条件、索赔等方面),如需实地考察的,应由考查小组出具供应商考察报告并签字确认,同时会签供应商评审表,并报总经理审批,对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4.3.油品部主导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并按供应商类别进行分级,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按供应商级别确定交易量分配比例,报总经理审批.4.4.油品部每年应对供应商产品价格、供货质量、交期等进行评审,编制供应商评审表,总经理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批。

4.5.油品部根据考核结果更新供应商名录及交易量分配表,提交总经理审批。对考核合格但存在缺陷的供应商进行辅导整改;本次考核不合格但由于特殊原因需维持供应关系的供应商进行限期整改,供应商提交整改报告,油品部组织再次评审。

4.6.对新增的供应商,油品部档案管理人员汇总供应商资料(包括评审报告、资质证明文件等),建立供应商档案并编制供应商档案目录,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后统一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4.7.油品部档案管理人员依据合格供应商评审及分级结果对供应商档案进行及时更新,更新结果经油品部经理复核。

4.8.合格供应商档案借阅需登记并经油品部经理审批。

6.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流程 篇六

资金预算及支付款管理办法

Q/501-217TH.05.01-2007 1 范 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部资金预算及支付款管理的依据、工作内容及考核办法。1.2 本标准适用于项目部资金预算及支付款的管理。2 引用标准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支付款管理标准》、《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预算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3 术 语

3.1 付款程序:指办理支付款手续必须遵循的规章程序。

3.2 资金预算:指项目现金流入、流出的计划与平衡调度。主要包括: 3.2.1 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余缺的计算及筹资方案; 3.2.2 现金流入包括房产销售收入及其它收入等;

3.2.3 现金流出包括购入材料、配件、支付工资奖金、分包工程款及各项费用等 4 管理职能

4.1 项目财务部是资金预算管理及支付款的归口管理部门。4.2 项目财务部的职责与权限

4.2.1 按照项目部资金管理办法和支付款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收付流程,有权审核各类承发包合同、供应采购合同、技术劳务费合同、保险合同、咨询合同等。4.2.2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和执行项目资金预算

4.2.2.1编制项目资金收入预算,及时合理筹措项目开发所需资金,根据施工进度和各部门用款计划编制贷款拨付额度,既要保证项目开发所需资金,又要最大化地降低财务费用。4.2.2.2编制分包工程资金预算,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按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4.2.2.3编制人工费用资金预算,负责职工工资性费用的日常管理; 4.2.2.4编制往来款项支付预算及管理费用预算;

4.2.2.5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项目主管经理的主持下,召集相关部门参加资金调度会

185 议,编制资金预算,报送资金预算报表;

4.2.2.6执行项目领导小组批准下达的资金预算,支付各类资金; 4.2.2.7登记资金账簿,向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4.2.3对预算以外的项目,有权拒绝开支;对于违反支付款规程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并提出处罚意见和建议。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资金采用全面预算管理方式。各用款部门在当月20日前提出下月资金预算报项目财务部,由项目财务部与本月的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等一并汇总后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交项目资金调度会讨论通过,于25日前上报项目领导小组批准(报送方式具体参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5.2项目部应严格按项目领导小组批准下达后的资金预算执行。

5.3 严格执行合同规定,规范合同结算行为。各类承发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技术劳务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合同签订部门应将合同正、副本报送财务部,正本归档,副本作为支付款依据。合同的格式内容应合乎有关规定,其中甲、乙双方的结算账号和开户银行必须明确。收支款项严格遵照合同确定的结算单位、账号和开户银行办理,如有变更应出示合法、有效的变更通知书。

5.4 分包单位工程款由项目财务部提出资金预算。分包工程必须签订合同,合同应留有合同 总金额10%的质保金,付款时严格按合同及付款程序执行。工程进度款支付必须由分包单位办理工程进度结算表,经各相关主管部门人员签证,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按付款程序办理。分包单位办理竣工决算时,财务部还应通知合同预算部、综合部等相关单位、部门,以便办理甲乙双方工程量的审核、物资、劳务、服务等供需往来的决算。

5.5 材料物资采购资金由项目合同预算部提出资金预算。付款时,验收单、发票和付款申请单必须齐全,付款申请单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根据公司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单真实、完整,要有采购、保管等相关经管与部门负责人的签章,重要物资的检验资料应齐全。凭合同采购的要注明是合同采购,对超出订货合同的材料物资,必须写明原因经主管经理签批后方能付款。财务部收到付款申请单及相关单据签发付款审批单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

5.5.1大宗材料应采用分期分批验收付款,除合同规定预付款或必须带款提货和款到发货的情况外,必须先验收货物后付款。

186 5.5.2主要材料(包括非标件)采购应签订经济合同,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应将合同副本送一份到财务部。签订材料合同时原则上不得采用预付款,确需预付款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合同中未明确的一律不得预付款。合同的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应留有余地,保持适当弹性。对于合同规定有退货条款的,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要求材料供应厂商在退货手续办清前最多只能开具合同总金额减去规定退货比例(或实际拟退货)金额的发票,其余发票在办理退货手续后与退货材料一并开具。对于供应厂商未提供发票的材料在实际到货时按合同价格预验收。5.5.3 大宗主要材料的订货,在合同中应明确一般留有合同总金额10%的质保金,对市场上十分紧俏的材料,质保金可减少,但不得低于5%,质保金必须在每次结算时按相应比例计算扣除。材料采购合同的审签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5.4 材料到货验收后,合同预算部凭供货发票、材料验收单填制付款申请书,报财务部按付款程序办理。

5.6 工资性支出由财务部提出资金预算,经主管经理签批后予以发放。人工费用的支付、结算按公司及项目相关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7应付福利费按公司福利费开支标准由项目主管经理签批。

5.8职工教育经费日常管理工作归口财务部,职工教育支出由项目主管经理签批。5.9 劳保用品购置付款应严格按批准的购置计划执行,财务部凭发票、管理部门验收单及付款申请签发付款审批单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安排付款,每季凭领用单办理一次结算。办公用品由综合部负责购置,各部门领用,每月结算一次,财务部门凭领用单及结算表签发付款审批表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安排付款。

5.10 固定资产购置付款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办理,项目财务部未接到公司财务部代付款通知书不得付款。

5.11 专项控购商品的购置,应有购置计划,必须先报批后付款。

5.12 各类质保金到期后由项目财务部提出付款通知书经各归口部门签证认可,送项目财务部签发付款审批单报主管领导签批后安排付款。项目部撤消后,由公司财务部代行项目财务部职责。

5.13 业务招待费及党务、安全、质量等开支严格按项目有关制度执行。

5.14 资金付款采用审批制度,职工借备用金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报项目商务副经理审批;材料款、分包工程付款由商务副经理审核,相关部门或项目分管经理会签,报项目经理或授权主管经理审批。因公借款,仅限于零星采购和职工因公差旅费,不得转借

187 他人或挪作他用,职工借款由其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商务经理签批。职工因病伤借款,应由医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商务经理签批。所借款项必须在公毕七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交回余款,前帐未清,不得继续借支。

5.15 财务部加强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备用金的管理和审核,并定期向主管经理报告,当资金紧缺、付款存在质疑等重大问题应向项目经理报告。6 检查与考核

6.1 主管经理是本管理标准的直接检查、考核者。

6.2 实行月度、季度、检查和考核,检查可以采取抽查和重点检查方式,考核结果与含量考核挂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天和家园项目部提出

本标准由财务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本军 段 强 本标准由 李鹏庆 周玉良 审核 本标准由 皮新民 批准

7.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流程 篇七

2006-4-24 13:43:57 孙勇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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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决定,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中央财政负担的免费教科书资金、免杂费补助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财政部对中央专项资金支付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控。

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发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省级财政部门要开设中央专项资金财政零余额账户,县级财政部门要开设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专门用于中央专项资金的支付核算管理;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拨付省级财政后,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县级财政,并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学校。

8.公司费用支付和报销流程管理办法 篇八

第一部分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流程,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三、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一、借款管理规定

(一)原则上不允许个人借款。

(二)特殊情况借款,须有总经理签批。

(三)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从工资中扣回。

二、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银行转账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副总审核

签字→主持工作副总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二、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差旅费、招待费报销标准参照公司或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四)办公费、低值易耗品报销

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须附购买申请、比价手续、入库单等资料

三、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一)报销金额小于2万元

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副总审核签字→主持工作副总签批。

(二)报销金额大于等于2万元

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

副总审核签字→主持工作副总复核→总经理签批。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一、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劳务费、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

二、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公司人力部门负责编制工资、劳务费及各项福利表格→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主持工作副总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社会保险支付报销流程

人力公司人力部门负责整理保险票据→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主持工作副总复核。

第五部分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固定资产、工程费用、安全费用、税金、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二、专项支出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购买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工程费用等需提前报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决算资料、完税证明等相关资料。

(三)费用支付(报销)流程:报销人填写费用支付(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副总审核签字→主持工作副总复核→总经理签批。

第六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每月29日以后停

止财务报销。

第七部分 附则

9.公司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篇九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限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1.请购及其规定

① 请购部门应按照要素填写《临时请购申请单》/《生产采购单》/《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报给采购部门。

② 设计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了提高效率,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③ 如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者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续。

④ 如请购物料制定厂家或品牌,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2.请购单的接收及其规定

①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洗,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的审批。

②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无法与请购部门提出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③遇到紧急采购应向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3.询价及其规定

①询价前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②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③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料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④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4.比价、议价

①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②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更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③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中的价格。④参考目标或理想中价格与拟合作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5.比价、议价结果汇报

①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②比价、议价结果汇总按照《》的格式完整填写。

③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

6、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① 同正文应包括的要素

A. 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B. 采购物品/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及合同总额,清单、技术文件与确认图纸;

C. 包装要求;

D. 合同总额应含税,含运达公司的总价,特殊情况应注明; E. 付款方式; F. 工期;

G. 质量保证期; H. 质量要求及规范;

I. 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办法 J. 双方的公司信息 K. 其他约定

②合同签订及其规定

A. 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注意保密责任; B. 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要将各种风险降低到最低;

C. 为了防止合同工作量追加或追加无依据,导报采购是要求供方提供分项报价清单; D. 遇货物订购数量较多且价值较大或难清点的情况时务必请供方派来代表来线厂协助清点;

E. 详细约定发票的提供时间及要求; F. 阵痛不同的合同约定不同的付款方式;

G. 与初次合作的供方合作是,应少预付款或不付预付款; H. 签订的所有合同应及时送报财务部门。

7.付款及合同执行

7.1付款规定

①按照进度付款的采购项目必须确保质检合格方可付款;

②按照合同约定达到付款条件的合同付款时应填写《付款审批单》,经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提交给财务全部付款;

③财务部门在街道《付款审批单》后应在3天内付款,以免影响合同的执行和供货周期,如遇特殊情况延期付款的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7.2合同执行

①已签订合同由采购部相关负责人负责跟进监督,如出现问题,采购部应及时提出建议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请购部门及公司领导;

②已签订的合同在执行期间,应及时掌握合作单位对于合同义务的责任的履行情况,跟踪并督促其保证质量,按时履约;

合同在效率性期间应按照上面约定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8检验与入库

8.1检验

①供方已经履行完毕合同,采购部应及时通知检验部门进行检验。②对于不同类型的物料验收标准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③质检部门在街道采购部检验通知后应及时检验,对于质检不及时延误生产部门使用或不能入库的情况质检部门负主要责任;

8.2入库

①公司所有的物料入库前均应通过质检部门的检验或验收; ②合同的物料运达公司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由请购部门及时安排卸货或搬运。

10.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流程 篇十

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28号)和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国库[2003]300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试点单位下列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

(一)财政预算内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 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

第四条 东城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区财政局在国家金库东城支库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区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区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零余额账户,包括工资统发专户、政府采购专户、其他财政直接支付资金专户等);区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第五条 区财政局是持有和管理东城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国家金库东城支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

代理银行是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中,由区财政局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六条 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国家金库东城支库和代理银行根据区财政局签发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供应商及统发工资个人等,下同)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下同)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区财政局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区财政局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第七条 部门预算批复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八条 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区财政局汇总报送分月用款计划并提出财政直接支付申请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向一级预算单位汇总报送分月用款计划并提出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且有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特别情况可再分为三级、四级等预算单位,下同);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二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第九条 预算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根据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第十条 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应当坚持按照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二章 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 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设立

第十一条 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应当向区财政局提出设立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申请。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第十二条 预算单位提出设立银行账户的申请,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填写《东城区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银行开户情况申请表》(附件一),报区财政局批准。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通知代理银行。

第十三条 代理银行根据区财政局批准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的通知文件以及《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办理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业务,接受区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的管理监督。

第十四条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设后,代理银行将所开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详细情况书面报告区财政局和国家金库东城支库,并由区财政局通知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五条 预算单位根据区财政局的开户通知,具体办理预留印鉴手续。基层预算单位和一级预算单位分别填写财政局统一制发的《东城区预算资金拨款银行账户备案表》(附件二)一式两份,基层预算单位自留一份,交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一份。

第十六条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备案表的内容如有变动,预算单位应及时通过一级预算单位向区财政局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备案表的更换手续。

第十七条 预算单位增加、变更、合并、撤销零余额账户,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本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节 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条 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并按日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该账户按会计制度要求设臵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

第十九条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按日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该账户按会计制度要求设臵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

第二十条 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并按日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财政零余额账户按支出类型分设工资统发专户、政府采购专户、其他财政直接支付资金专户等零余额账户,并按预算单位、分资金性质设臵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

第二十一条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并按日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该账户按支出科目设臵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

该账户实行用款额度管理,并只能用于区财政局授权预算单位支付额度内和规定用途内的支付,且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以及经区财政局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各基层预算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现金支出的管理,不得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提取和使用现金;代理银行按照区财政局批准的用款额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受理预算单位的现金结算业务。

第二十二条 代理银行应按照与区财政局签订的代理协议,依照本办法和清算办法的规定,具体办理支付和清算业务。

第二十三条 代理银行代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及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清算,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的通知》(银管发[2003]32号)的规定。

第三节 账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和会计核算要求,设臵会计账册管理体系,包括预算内资金支付账册、预算外资金支付账册。

第二十五条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应当根据资金的性质设臵预算内资金支付总账册和预算外资金支付总账册,并分别按照预算收支科目或收费项目记录和反映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的支出活动。基本建设支出、政府采购支出、专项类支出还要记录到具体项目。

第二十六条 预算内资金支付总账册按一般预算支出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设臵分账册,并分别按一级预算单位设臵子账册,按基层预算单位设臵明细账册,分别用于记录和反映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以及预算单位资金的支出活动。

预算外资金支付账册设臵比照预算内资金支付账册设臵。

第三章 用款计划

第二十七条 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包括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两部分。

第二十八条 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或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本办法规定,按照区财政局制定的统一格式按月编制。

第二十九条 1-3月的分月用款计划根据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以后各月的分月用款计划根据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

第三十条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均衡性原则编制,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预算外资金支出用款计划需根据预算外收入上缴进度编制。

第三十一条 基本建设支出、政府采购支出、专项类支出用款计划按具体项目编制,其他类支出用款计划按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项级科目(没有项级科目的按照款级科目,下同)或收费项目编制。

第三十二条 预算单位编制本单位的用款计划,填写《东城区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表》(附件三)逐级审核上报,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后,编制《东城区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汇总表》(附件四)报区财政局。

一级预算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前将下年1月份的分月用款计划报送区财政局,以后各月的分月用款计划须于上月的20日之前报送区财政局。

第三十三条 区财政局于上月的25日前,审核并批复下达预算单位下月的分月用款计划。一级预算单位根据区财政局批准的汇总用款计划及所属预算单位用款计划,逐级下达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三十四条 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生追加、追减调整变化,一级预算单位应在收到区财政局预算调整文件后,按实际进度及时调整本单位的用款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原则上在每月25日前批复下月调整的用款计划,特殊情况的在收到分月用款计划的7个工作日内批复。

第三十五条 分月用款计划批复后原则上不作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预算单位应提前申请,经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区财政局审批。区财政局在每月25日前批复下月调整的用款计划。

第三十六条 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和财政授权支付手续。

第四章 财政直接支付

第一节 一般程序

第三十七条 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第三十八条 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需要支付时,基层预算单位按分月用款计划填写《东城区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五)报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东城区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按预算科目(项级)或收费项目填写,基本建设支出、政府采购支出、专项类支出还要按项目填写。

第三十九条 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分月用款计划审核确认预算单位提出的支付申请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附件六)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附件七),经区财政局国库科加盖印章后,分别送国家金库东城支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

第四十条 代理银行根据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并在支付资金的当日将支付信息反馈区财政局。

第四十一条 代理银行依据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附实际支付清单、分预算内、外资金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

第四十二条 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资金支付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附件八)发送各预算单位,作为各预算单位收到和付出相应款项的凭证。

第四十三条 各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开具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有关凭证,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代理银行的回单,记录各用款单位的支出明细账,并向区财政局国库科提供分预算内、外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的付款信息,作为区财政局国库科的记账依据。

第四十四条 代理银行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与预算单位应按月做好对账工作。

第四十五条 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因凭证要素填写错误而在支付之前退票的,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核实原因后通知代理银行办理更正手续;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由代理银行支付后,因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或账号填写错误等原因而发生资金退回财政零余额账户的,代理银行应在当日(超过清算时间在第二个工作日)将资金退回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并通知区财政局,由国家金库东城支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银行恢复相应的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对需要支付的资金,区财政局与有关单位核实后通知代理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节 工资支出

第四十六条 工资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是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供养的编制限额内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机关机构改革分流中提前离岗人员。

第四十七条 工资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和有关政策。

第四十八条 一级预算单位根据区编办和区人事局的要求,每月18日前提供下月本单位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工资标准和代扣款项等信息,报区编办、区人事局和区财政局审核。

第四十九条 区编办负责对一级预算单位的人员编制数进行审核。区人事局负责根据区编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和工资管理的政策规定审核各单位所报人员信息和应发工资额,并于每月25日前将审核结果报送区财政局。

第五十条 区财政局根据区人事局核定的各单位在编实有人员及工资额,按照预算科目分类生成发放工资汇总表,计算代扣款项,列出工资清单,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

第五十一条 代理银行按区财政局的支付指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工资分解到个人工资账户,并根据所列代扣款项分别划入财政部门认定的相关账户;同时,代理银行在工资支付的次日为各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工资明细表。

第五十二条 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二级预算单位,其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和工资标准等,由预算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区编办、区人事局和区财政局。其操作程序比照一级预算单位的工资支付程序办理。

第五十三条 预算执行中,各单位发生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国家或北京市规定出台的正常工资或补贴增长变化以及预算的调整按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城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东财库[2004]1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造成部分工资不能在规定时间支付到收款人的,代理银行要在当日将未支付工资的明细情况上报区财政,未支付的工资暂保存在财政零余额账户;区财政按规定核实后,及时通知代理银行将工资支付到相应的收款人。

第三节 工程采购支出

第五十五条 工程采购支出直接支付方式,适用于建设单位(指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基层预算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中财政投资超过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的支出,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工程监理和设计服务等支出。

第五十六条 工程采购支出需要支付时,建设单位依据单位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执行进度和有关支付凭证(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工程项目,还需要按照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提供相关的政府采购文件),填写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东城区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附有关支付凭证,逐级上报审核。

本款所规定的支付凭证包括购货合同或招标采购的中标供货合同、预付工程款支付凭证、工程价款结算单、设备、材料采购清单等文件、票证的复印件。

第五十七条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在审核预算单位提出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无误后,及时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由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基建)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第五十八条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工程监理等支出,按规定程序直接支付到有关收款人或用款人。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按照有关合同条款,在保修期满后按规定程序支付给收款人。第五十九条 有多项资金来源的项目,按照融资比例、工程进度支付财政性资金。其他来源资金不能到位或到位比例低于财政性资金支付进度50%的,区财政暂缓或停止支付财政性资金。第六十条 建设项目概算及财政预算的调整,要按规定程序审批。对办理概算或财政预算调整的项目,一级预算单位和区财政要严格审核其支付申请,在概算、项目预算调整审批之前,原则上暂停支付资金;在概算、项目预算调整审批之后,按照重新批复的项目预算支付资金。

第六十一条 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工程采购支出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工程监理等支出),要按照东城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第四节 物品、服务采购支出

第六十二条 物品、服务采购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包括预算单位列入《东城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商品、服务采购支出,或未列入《东城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商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支出。情况特殊的,经一级预算单位同意并报区财政批准后方可不作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

第六十三条 物品、服务采购支出需要支付时,基层预算单位依据单位预算、分月用款计划和有关支付凭证,提出支付申请,填写东城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东城区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附有关支付凭证,报送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本条所规定的支付凭证包括购货票证、购货合同、招标采购的中标供货合同等文件、相关票证的复印件。

第六十四条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在审核预算单位提出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无误后,及时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由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第六十五条 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的,要按照东城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第五章 财政授权支付

第六十六条 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包括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含建设单位管理费);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特别紧急支出;经区财政局批准的其他支出。

第六十七条 每月25日前,区财政局根据批准的一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各基层预算单位的月度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分别向国家金库东城支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银行)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签发下月《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附件九)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附件十)。

第六十八条 代理银行在收到区财政局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附件十)的1个工作日内,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所确定的各基层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其所属各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接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1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附件十一)。

第六十九条 基层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所确定的额度和规定的用途支用资金;代理银行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受理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控制预算单位的支付金额,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

第七十条 《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月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在内可以累加使用。终了,代理银行和基层预算单位对截至12月31日时点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下达、支用、余额等情况进行对账签证。代理银行将基层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余额全部注销,银行对账签证单作为基层预算单位年终余额注销的记账凭证。代理银行要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注销的明细及汇总情况在下的第二个工作日报送区财政局和一级预算单位。区财政局下达的下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由预算单位按规定使用。

第七十一条 预算单位支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时,填写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附件十二)并及时送交代理银行。《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要填写完整、清楚,印章齐全,不得涂改。

第七十二条 预算单位支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可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结算;代理银行根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确定的结算方式,通过支票、汇票等形式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十三条 预算单位需要从代理银行支取现金时,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从零余额账户提取。

第七十四条 预算单位使用支票方式结算时,如果不能确定收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和支付金额,《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中相关栏目可以不填写,但必须在结算方式栏中填写所使用的支票号码。

第七十五条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需办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的,可与代理银行签订授权协议,授权代理银行在接到煤、电、水等单位提供的收费通知单后,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内划拨资金,并相应扣减预算单位对应预算科目或收费项目下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第七十六条 代理银行根据支付结算凭证及所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时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十七条 代理银行对预算单位填写无误的支付结算凭证及所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不得无故作退票处理;对预算单位超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和规定用途签发的支付指令,不予受理。

第七十八条 代理银行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分预算内、外资金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国家金库东城支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银行)在《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累积额度内,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第七十九条 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因凭证要素填写错误而在支付之前退票的,由预算单位核实原因后重新通知代理银行办理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由代理银行支付后,因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或账号填写错误等原因而发生资金退回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代理银行在当日(超过清算时间在第二个工作日)将资金退回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并通知预算单位,按原渠道恢复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第八十条 代理银行按规定编制《财政支出日报表》(附件十三)和《财政支出旬(月)报表》(附件十四)。支出日报表按基层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项级)或收费项目(基本建设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和专项类支出列到项目)编制;支出旬(月)报表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项级)或收费项目(基本建设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和专项类支出列到项目)编制。

代理银行按规定向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报送财政支出日、旬、月报表,同时向一级预算单位、国家金库东城支库及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银行报送财政支出月报表。日报表于次日、旬报表于每旬后1日、月报表于每月后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报送。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按照代理银行提供的日、旬、月报表,按日列报财政支出,并向区财政局国库科报送日、旬、月报表。

第八十一条 每月15日前,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内、外资金汇总所属各级预算单位上月财政支出情况(含电子文档)报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其中,已提取未支用的现金数额应单独反映。

第八十二条 代理银行在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上月实际发生的明细业务,向基层预算单位发出对账单,按月与基层预算单位对账。

第八十三条 代理银行受理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按规定收取的汇划手续费,由区财政局按统一与代理银行结算,不得向预算单位收取。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八十四条 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东城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制定国库集中收付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管理东城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确定代理银行。依据试点方案和本办法,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等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审核办理预算单位印鉴预留手续。

(三)审批一级预算单位报送的分月用款计划。根据支出预算和分月用款计划,合理调度资金,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做好财政授权支付相关工作。

(四)对预算执行、资金支付、财政决算中的重大事项组织调查。

(五)会同国家金库东城支库协调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的业务工作。

(六)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汇总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第八十五条 国家金库东城支库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区财政局管理和监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

(二)为区财政局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办理国库单一账户与代理银行的收支清算业务。

(三)监督代理银行代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有关业务。

(四)定期向区财政局报送国库单一账户的支出和现金情况,并与区财政局核对国库单一账户的库存余额,确保数字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五)配合区财政局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制度和确定代理银行的资格标准。

第八十六条 一级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

(二)负责按部门预算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三)负责编制、汇总审核、申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区财政局的批复转批二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

(四)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支付管理的相关工作;

(五)配合区财政局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依照本办法规定按时与区财政局、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代理银行和所属单位核对账务。

第八十七条 基层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按预算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二)负责编制用款计划;

(三)负责本单位的项目进度、工程质量;

(四)负责提出财政直接支付资金使用申请,提供有关申请所需凭证,并保证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财政授权支付管理规定,签发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支付资金。

(五)依照本办法规定按时与代理银行和上级单位核对账务。第八十八条 代理银行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与区财政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便捷、高效、安全地办理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支付、清算业务。根据账户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支付指令和财政授权额度支付资金,不得违规支付资金;

(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银行同时负责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及与其它代理银行的资金清算业务,定期向区财政局报送专户的收支和现金情况,并与区财政局核对专户的库存余额,确保数字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三)妥善保管区财政局及预算单位提供的财政支付的各种单据、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

(四)按要求开发代理财政业务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区财政局联网,向区财政局反馈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信息。向区财政局提供资金支付实时动态监测系统与信息查询系统。

(五)定期向区财政局、国家金库东城支库和一级预算单位报送报表。及时向预算单位反馈支出情况、提供对账单并按时对账。

(六)接受区财政局、国家金库东城支库的管理监督。

第八十九条 区财政局国库科及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严格依照部门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对无预算、超预算、超计划的资金使用申请,不予签发支付指令;预算外资金的支付还要根据预算外资金余额进行审核,原则上当年上交无余额的,不予签发支付指令。

第九十条 除区政府以及授权区财政局批准的特殊事项外,对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区财政局有权拒绝受理支付申请:

(一)擅自改变预算支出项目,扩大预算支出范围申请使用资金的;

(二)申请手续及提供的文件不完备,有关审核单位没有签署意见或加盖印章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资金的;

(四)预算执行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

(五)项目实施或工程建设中出现重大问题的;

(六)其他需要拒付的情形。

第九十一条 区财政局国库科、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国家金库东城支库、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应当加强财务管理,按照规定及时对账,同时要对财政授权额度等指标进行补充登记,并与会计记录衔接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整账务。具体对账程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九十二条 各级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合同的;

(二)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支付申请的;

(三)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收款人及其账户,骗取财政性资金的;

(四)预算单位有关人员与收款人合谋以非法手段骗取财政性资金的;

(五)预算单位提供虚假信息,造成财政性资金流失的。

第九十三条 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财政性资金支付管理、监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按照有关法律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代理银行如有违反区财政局或预算单位支付指令,将财政性资金支付给支付指令以外的单位、个人,由区财政局责令其追回违反规定支付的资金并取消该银行的代理资格。对代理银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工作人员,由其上级主管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区级预算单位。涉及国家安全或机密的支出,不适用本办法。

第九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特别紧急支出,是指经一级预算单位认定并由区政府以及授权区财政局批准的特殊紧急事项的支出。特别紧急支出可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

因特别紧急支出,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不足时,由其通过一级预算单位提出申请报区财政局批准,区财政局予以调增并及时通知国家金库东城支库及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银行。

第九十七条 有关年终结余的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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