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2024-10-22

北京邮电大学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精选4篇)

1.北京邮电大学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篇一

河南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河南科技大学坐落在“千年帝都、牡丹花城、河洛之根、丝路起点”,现代化工业城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洛阳。学校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文理农医等特色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取得“985、211工程”院校推免资格,经考核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给予第一学年奖助学金2.0万元的资助;取得普通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经考核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给予第一学年奖助学金1.5万元的资助。录取的推免生从第二学年开始除享受助学金(≥8000元)外,正常参加“国家奖学金”(2万元)、河南省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校设置的各种优秀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和科研成果奖学金的`评审。

三、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2.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1份;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时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申请及接收办法

1.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时间:9月28日~10月10日,截止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但最迟不晚于10月20日。

2.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材料评审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专业综合课笔试和专业课面试三项内容。

4.各学院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批准,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本校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五、推免生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我校将于2015年5月上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2.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考。如在2015年7月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

(3)本科大四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邮政编码:471023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陈瑞琳

联系电话:0379-64231373

传真:0379-64231373

电子邮箱:yzb@haust.edu.cn

2.北京邮电大学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篇二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06,为确保材料不遗失请尽量使用EMS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上海海事大学本校推免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在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校内、校外考生,可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填报58.40.126.136/xscx/#)。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9月28日至10月24日期间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申请我校相关专业。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工作在月24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24小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yz.shm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2016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入学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6年6月中旬由研究生院寄给本人。

3.北京邮电大学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篇三

欢迎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2015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来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入学后将获得硕士研究生新生一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8000元/生。申请者可在本网查阅天津工业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合适专业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不接受推免生)。

一、推免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4.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5.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的,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可优先考虑。

二、推免生招收名额

2015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150名(含外校生)。

三、推免生报考程序:

1.登陆yz.chsi.com.cn/tm“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2.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

3.选择报名志愿“天津工业大学”;

四、推免生录取程序:

1.天津工业大学审核推免生报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2.推免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形式为面试,时间为15分钟,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口语水平(具体内容以学院公布为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复试合格分;

3.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交纳复试费每生90元。体检在复试环节进行,体检合格方能录取。

4.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接受待录取通知视为同意录取。

5.学校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未能正常毕业或未获得学士学位,将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4.北京邮电大学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篇四

一、申请条件

具体条件见《上海财经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1﹞18号)》。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用户,签订个人承诺,在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下载并打印申请表、个人陈述及专家推荐信,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我校2012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系统开放的时间暂定为8月20日-9月25日。

申请人须于9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如下部分:

1.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7.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及邮政编码为: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43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国定路777号育衡楼A207室。复印件均请使用A4纸。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选拔考核程序

有关院(系、所)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1年10月中旬前组织差额复试。对于通过复试并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寄发《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函》。

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按所在母校规定的方式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凭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将无法被录取。

四、其他事项

1.2012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外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2.会计学院因已在夏令营中完成了校外推荐免试生的选拔和接收工作,本次将不再接受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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