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流程(共12篇)
1.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流程 篇一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相同点
(一)二者产生的动因相同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形成是审计产生的动因。因为无论是古代王室审计、官厅审计,还是现代国家审计;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社会审计;无论是政府内部审计,还是企业内部审计,其建立都是以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受托责任关系是资源占有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管理与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而审计则是受托责任关系能够顺利实现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由于资源占有人要对所委托的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督,受托人要向委托人证明自己有效管理和使用资源的情况,而审计人恰好独立于受托责任关系双方当事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能够为受托责任关系双方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审计人为了客观公正的监督和证明受托人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就产生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的主体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虽然设立了专职的审计机构,但是,在日常审计中其审计的主体仍然是审计体系中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更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可见,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主体都是相同的。
(三)审计程序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程序是一致的。二者都需要经过审计计划或委托、审计准备、审计实施、编制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六个阶段。只有实施这样的审计程序,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审计项目。
(四)审计范围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行为。而财务收支审计是对国有经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实施监督的行为。
从二者的审计定义可以看出,二者的审计范围是相同的。它包括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
(一)审计目标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负有的责任进行审计,加强对责任者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责任者的经济责任,促进责任者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其重点是对责任者经济责任的评价。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标包括五个方面:1.存在或发生。是指审计要认定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费用在会计期间是否确实发生。2.完整性。是指审计要认定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所有交易项目是否都进行了会计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3.权利和义务。是指审计要认定在某一特定时期,各项资产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权力,各项负债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的义务。4.计量与计算。是指审计要认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会计要素是否正确计量,是否按适当的金额进行核算,相关的计算是否正确。5.揭示和披露。是指审计要认定会计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加以分类、说明并在会计报表上反映。财务收支平衡的最终目标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重点是检查。
(二)审计对象(审计客体)不同 依据《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市(县)辖区直属的党政机关正职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负职),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 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责任人,而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经济活动。
(三)审计的内容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和科学性;个人是否有违反廉政勤政规定的行为;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资产审计。是对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2.负债审计。是对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3.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审计。是对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基金、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4.损益审计。是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
(四)审计的目的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查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从而达到确定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的目的,为组织、人事、纪检部门提供使用、管理和评价干部的参考。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揭露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目的的区别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而财务收支的目的是纠偏和服务。
(五)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指标评价、内控制度评价、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等。经济指标评价又包括收入任务完成率、资产增值、保值率(目标完成情况指标),财政收入真实率(真实性指标),共商税收成本率(效益性指标)。内控制度评价主要是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主要评价个人是否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主要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技术指标的评价,引导被审单位的经营行为,帮助被审单位寻找差距及产生的原因,促进被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它主要包括:1.反映单位效益状况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2.反映单位营运状况的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3.反映单位偿债能力状况的资产负债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三、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联系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致性,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这是因为,在审计程序上二者都经过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阶段。在审计方法上二者都利用了现有审计的手段和方法,如健全性测试、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在审计内容上二者都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因此,在轮审的前提下,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积累的财务收支审计资料,只有这样,经济责任审计才能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任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2.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流程 篇二
一、相关概念简述
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所展开的审计工作。比如企业的财务收支主要包括:对企业在一段时间内的经济成果、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 并且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企业内部所编写的财务核算方式、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其它国家财经法规的相关规定。
管理审计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同时也是审计带来发展的必然结果。管理审计具体来说就是审计工作者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实行监督、考核以及检查, 并且进行深入剖析, 发现管理活动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解决对策的过程。
二、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方向发展的必然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社会的各项体制日趋完善, 企业的经营环境虽然日益复杂多变, 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 但是这也客观促进了企业的经营管理向着系统性、条理性的方向发展, 经济违规的现象日趋减少。而且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矛盾日益缓和, 但是财务收支审计的局限性也日益突显。财务收支审计也是经济发展的产物,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是适应经济发展的,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 财务收支审计所存在的问题日益显露, 比如过于强调监督职能, 重点在于揭露违法违纪现象, 被审计企业的管理水平很难反映在账面上等问题。而管理审计的出现恰恰能够弥补财务收支审计的不足, 所以说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延伸有其必然性。
(一) 与财务收支审计相比, 管理审计的定位更加准确, 着眼点更高, 更加有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展开
管理审计是建立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 其涉及企业管理的层面更加广泛, 并且参与到了企业管理的整个过程, 它能够对企业经营的全部流程进行调研与分析, 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的改进意见, 使企业的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审计部门作为现代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是管理者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 掌握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所处的经营环境的第一手资料。
(二) 管理审计是现代企业发展的潜在需求
管理审计作为一种新型的审计模式, 能够帮助企业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评价、预警体系, 并且能够对企业所从事的经济活动进行全过程、各个角度的实时监控, 这已经被众多企业管理界人士所认同。同时, 它也是现代企业发展的潜在需求。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 也是企业发展壮大的本质, 企业只有不断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 才能够使管理水平得以提高, 经营环境得到改善, 同时也能够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这就要求充分发挥出管理审计的职能作用, 来满足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
三、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延伸的措施
(一) 完善企业内部审计的相关法规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的相关法规制度是审计得以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 特别是要推动民营企业法规制度的完善。早在1994年, 我国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其中明文规定了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国有金融机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完善自身的审计制度, 但是当时并没有对民营企业做出明确的规定, 这就造成了民营企业在内审机构设置上存在着先天不足的现象。对于这一状况, 我国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要尽快完善内部审计的法制体系, 制定符合实际且具备很强操作性的内部审计标准与行为规范。
(二) 建立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财务收支审计的优点在于简单易行, 而且审计的结果很直观。而管理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相比, 两者的侧重点有所区别, 同时管理审计需要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更多, 而直接成果相对不大, 但是其间接成果, 也就是审计建议的价值是非常高的, 一旦被采纳之后, 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无法估量的。但是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 人为地过于偏重于审计结果, 这就很容易使审计人员把管理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混同起来。一方面强调管理审计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又说企业管理比如混乱, 违纪现象比较严重, 有必要先做好财务收支审计。企业要想解决这一问题, 就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将管理审计工作的展开情况纳入考核体系, 指引审计人员的工作方面, 为管理审计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基础。
(三) 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 需要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审计成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审计工作者的审慎性、严谨性与创造性。随着经济的发展, 审计工作的内容得到了拓展, 审计的方式、手段也有所发展, 审计人员不仅仅要掌握审计理论知识, 同时还需要学习财务、管理、统计、营销、工艺流程等方面的知识。审计人员只有对这些知识有所了解, 才能为实现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的延伸, 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3.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流程 篇三
经济责任审计立项依据是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的提请和委托,其审计服务对象主要是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而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立项除了审计法规外,可以根据审计机关自身的判断,确定审计项目。
二、监督性质不同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属于党内的监督,属于政治范畴。主要是对党政班子及主要成员的监督,而财务收支的审计属于业务管理和行政监督。
三、审计目的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核实家底、查清问题、明确责任、加强行政监督和权力监督。其目标是通过对被审计对象在履职期间的经济管理行为和经济决策的科学性、效益性的审计,来认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应负的经济责任,衡量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评价领导干部个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等行为。其作用是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正确规范用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同时也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揭露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四、工作着重点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针对的是人,通过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各项工作,包括过程和结果,再回过头来对其进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在于审计被审计对象任期内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情况,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及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其保值增值情况,执行和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同时,还要对惠民工程建设、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而财务收支审计针对的是事,即业务或财务工作做的如何,如果其中存在问题,再回过头来追查具体的责任人和决策人。并界定各自应负的责任。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审计财政财务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入账的完整性,财务支出范围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资产的安全完整性等。
五、工作方式方法不同
经济责任以听和查相结合,主要与单位领导及群众座谈,听取情况汇报和反映,再对一些问题线索进一步调查核实,出具审计结果报告。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则是以看为主,通过调阅大量的报表辅之以适当的延伸调查和座谈了解,出具审计报告。
六、工作报告的风格不同
经济责任结果报告是向其派出机构的工作报告,属于内部语气,一般比较缓和,如:比较注重实效、注意完善管理机制等,应对问题的提出一般留有余地,如哪方面做的还不够,哪方面还有待加强。对建议更是比较谦和,一般用“有如下几点意见和建议,仅供领导参考。”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则是一种对外的公文,是站在执法者、第三人的角度叙说,即面对被审计单位,也是面对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在语言上比较直截了当。
七、对工作的评价面不同
经济责任评价面比较宽,即对一把手和集体的,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地政绩、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评价,对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和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的评价。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行为,内部控制及相关经济活动与管理的情况,考察被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合法及效益问题。其中也包括管理工作、业务、财务工作方面的评价。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一般只涉及到被审计单位业务和财务方面的工作,如有重大问题时才会涉及到领导的决策等方面,但总体上讲评价的面相对较窄。
八、责任认定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认定,是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全面了解和具体分析,并对其责任进行划分: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是集体责任还是个人责任、是主要责任还是主管责任、是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是以权谋私还是决策失误等等。只有通过分析和评价,才能准确界定被审计对象应负的经济责任,为党委政府管理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对责任认定。
九、指出成绩和问题侧重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个人和单位各方面工作的整体评价,是一次全面体检,因此对其成绩和问题一般会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考虑,做的好的方面实事求是提出加以肯定,存在的不足认真提出加以提醒,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由于是从发现问题的角度去做,因而一般是讲成绩少,有时一带而过,讲问题多,问题说得一般都非常详尽。
十、最終处理方式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后,应向委托的组织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只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不能直接处理。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要抄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则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如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直接处理,业务方面的交给相关监管部门处理,而涉及到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员或交给其上级机关和同级监察机关进行行政处理,涉嫌犯罪的则移交给司法机关去处理。
十一、解决争议途径不同
按照规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关申诉,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由于审计机关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属组织作为,是上行文,不送达被审计对象,仅供组织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和党政主要领导参考使用,不存在争议和司法救济问题。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对所在单位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可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之规定提请政府裁决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范本 篇四
一、基本情况
市水利局是隶属于市政府的正县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统一负责、管理全市水资源、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电及电网规划等。局机关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在农行开设账户4个(零余额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一般账户各1个)。
你局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市水电管理局、市水电管理局和市水利水电建筑公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在职人员为自收自支,离退休人员财政实行差额拨款;和水库管理局部分事业编制人员财政实行差额拨款,其余人员为自收自支;水利水电监理公司和水利水电建筑公司为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水利水电建筑公司目前在岗约30余人。现局机关在职人员88人,离退休人员65人,内设计财科、办公室、人教科、水政科、水保科、建管科、农水科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8个科室。
二、预算收支和财务收支情况
2014年总的经费收入中,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和追加两项合计1083.94万元,占当年整个经费来源的64%。从审计的情况来看,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较少,在追加的经费中,除一部分带帽的资金外,有相当一部分是弥补机关公用经费。但局机关因近几年来为争取项目资金、改善办公条件等发生的费用较大而使得公用经费往往捉襟见肘,从而挤占专项资金已成不争的事实。预算收支详见附表。
三、2014年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以上问题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另行下达审计决定。
五、审计建议
1、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市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水利水电建筑公司等与市场经济紧密关联的单位应在积极拓展业务谋求生存发展的同时切实规范各项经济业务操作,不能违背国家的法规法令而逆行;市水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和经济事项的监管。
2、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市本级财政的支持,以保证正常的行政经费支出,杜绝挤占专项资金。
5.社区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篇五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秦州区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如下,请审议。
全区审计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维护财经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推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为目标,严格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区财政局、区地税局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同时,延伸审计了13个一级预算单位、21个二级单位、7户企业。
开展了4项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对149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对20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对33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全区重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建设及20**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8期审计督查。
20**年审计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5322.15万元,整改了4876.26万元,整改率达到91.6%,提出审计建议209条,落实209条,落实率100%。
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
20**年全区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20268万元(其中上划中央、省、市级收入58186万元),占调整预算112000万元的107.38%,同比增长28.86%。
财政总支出完成220886万元,占调整预算223163万元的98.98%,同比增长18.73%。
20**年全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0360万元,占任务48265万元的104.34%,同比增长25.19%。
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01912万元,占调整预算202048万元的99.93%,同比增长19.47%。
财政总决算反映:当年一般预算收入48306万元,加返还性收入4893万元、各类转移支付收入14926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1万元后一般预算收入总计202586万元,当年一般预算支出201912万元,加上解支出538万元,一般预算支出总计20245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6万元。
20**年全区基金收入完成12535万元,占调整预算9279万元的135.09%,同比增长31.22%。
当年基金支出完成18974万元,占调整预算21115万元的89.86%,同比增长11.43%。
财政总决算反映:基金收入1162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29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92万元后收入总计21115万元。
当年基金总支出1897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4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预算收支真实、合法。
财税部门及各预算执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了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多方筹集资金,有力支持了全区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得到了有力保障,各项财政改革稳步推进,科学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理解审计、支持审计的氛围进一步增强,财政运行和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较好地落实了区委七届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了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财政收入进一步增长。
财税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调结构、促发展的政策,企业效益明显回升,同时落实奖惩机制,完善征管办法,清缴欠税,充分挖掘增收潜力,防止收入“跑、冒、滴、漏”,财政收入得到较快增长,大口径收入达到12亿,同比增长28.86%,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2亿元,同比增长26.35%。
——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
按照国家投资导向和重点,紧抓“关中--天水经济区”等政策叠加机遇,全区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中央、省、市支持,增大我区转移支付份额,当年共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54159万元,比上年增长25.96%,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59896万元,比上年增长22.93%,净增11174万元,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民生与社会事业投入进一步增加。
继续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支出进一步向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领域倾斜,各项支出分别占一般预算总支出201912万元的20.87%、19.57%、11.51%、7.95%,分别比上年增长27.87%、17.23%、59.65%、52.65%。
有力地促进了民生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各项财政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大力实施产业富民工程。
投资1.3亿元的村村通水泥路项目顺利实施,投资1.2亿元的林业生态、能源沼气、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有序推进,安排160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多方筹集资金,有力支持了全区保障性住房、双限房建设,启动实施了秦州区医院搬迁、北山灾害治理、平安秦州等重点建设项目共43个,全年累计完成投资29.8亿元。
列支100万元设立企业发展奖励基金,鼓励企业发展,累计投资3.2亿元支持华天电子科技园建设、中材水泥、西电集团等重点项目,培育税收新的增长点。
——科学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
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大额资金实行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制度;及时清理各部门银行账户,科学整合财政资金,资金调度能力不断增强,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继续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及监理履职等跟踪审计,发挥审计的预警作用;继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妥善处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决查处“小金库”和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
审计中也发现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可用财力不足,财政自给力低;财政刚性支出及政策性配套支出任务较大,项目建设资金不足,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管理和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单位国有资产常态化管理还需完善,“乡财区管,村财乡管”亟待规范。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区财政审计情况
20**年,财政部门认真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努力保障民生,积极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较好履行了组织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职能,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在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725.4万元。
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20**年末结存应缴未缴预算收入657.14万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5.32万元,专项收入36.8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24.31万元,罚没收入130.34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8.46万元,其他收入(捐赠收入)11.89万元。
审计后,区财政局对上述收入725.4万元缴入国库。
2.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68.26万元。
区财政局部分财政资金专户20**年利息收入合计68.26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滞留专户。
其中:中卫-贵阳秦州段项目补偿专户0.11万元,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户8.88万元,教育危改资金专户7.49万元,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专户37.75万元,扶贫报账资金专户3.38万元,土地资金专户1.33万元,农业报账专户9.32万元。
审计后,责令区财政局对上述专户利息收入上缴国库。
3.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区财政局个别账户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记账不严密,对账不及时,原始资料不完整等问题。
审计后,责令区财政局纠正个别账户不规范的会计核算行为,补齐相关会计资料,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区地税局税收征收、入库以及退库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中国建材地勘中心甘肃总队、天水市新天坛医院、天水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院、天水市兴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企业的纳税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区地税部门强化税收征管,提升纳税服务,确保了各项税收的超额完成,全年实现地方性收入5.03亿元,为全区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未申报缴纳所得税20.74万元。
天水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院实现利润、业务招待费超支未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中国建材地勘中心甘肃总队发奖金、加班费少扣缴个人所得税0.74万元。
审计后,责令区地税局将未申报缴纳所得税20.74万元收缴入库。
2.未申报缴纳印花税2.42万元。
天水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院综合楼基建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少缴印花税1.46万元,中国建材地勘中心甘肃总队综合楼土建、装修费、消防安装、勘察设计合同等少缴印花税0.96万元。
审计后, 责令区地税局将未申报缴纳的印花税2.42万元收缴入库。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重点审计了13个一级预算单位,并延伸审计了21个二级预算单位,3户事业单位下属企业。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能够自觉遵守财经法规,财务收支管理比较规范,能够履行管理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共发现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1311.08万元。
主要是:区教体局、住建局、卫生局、大城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大门乡政府、汪川镇政府滞留专项资金309.24万元;区人社局、大门乡政府、汪川镇政府未缴财政专项资金结余7.14万元;关子镇卫生院、太京镇卫生院大额支付现金23.61万元;太京镇卫生院公款私存1.14万元;关子镇卫生院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4.1万元;大门乡政府、汪川镇政府、关子镇卫生院购入固定资产未入账13.28万元;区交通局、教体局挪用专项资金24.74万元;解一小学、天水郡小学收费未纳入财务统一管理29.14万元;天水郡小学、大门中学、解一小学、六中、汪川中学、石马坪中学违规收费9.3万元;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市政设施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886.51万元;环卫处漏缴税款2.89万元。
审计后,对以上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对滞留专项资金309.24万元,责令尽快按资金性质收缴区财政;对未缴财政专项资金结余7.14万元,责令上缴区财政;对大额支付现金23.61万元,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给予处罚;对公款私存1.14万元,责令纠正、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并给予处罚;对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4.1万元,责令杜绝类似行为发生,并给予处罚;对购入固定资产未入账13.28万元,责令改正,办理相关手续,补记固定资产;对挪用专项资金24.74万元,责令纠正,归还原资金渠道,并给予处罚;对收费未纳入财务统一管理29.14万元,责令调整账务,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对违规收费9.3万元,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给予处罚;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886.51万元,责令尽快清理、结算。
审计报告共提出审计建议 26 条。
二、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一)20**年征地补偿费专项审计调查
2012年3-4月,对玉泉、皂郊、太京三乡镇20**年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审计调查了三乡镇经营管理站及玉泉镇城中村改造中心,玉泉镇暖和湾、皂郊镇贾家寺等7个村委会,走访调查了38户征地拆迁户。
审计结果表明,三乡镇在20**年征地拆迁中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各个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财务收支管理能够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
但也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614万元,以及业务资料、档案不完整,拆迁补偿资金未专账管理,多头开设银行账户,部分账户长期不记账,部分村集体资金未纳入“村财乡管”等问题。
审计后,责令三乡镇加强征地补偿费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实行“村财乡管,专账核算”及“一事一档”备案制,加强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
6.工会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篇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推动我市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的发展,强化依法拨缴工会经费意识,根据我市实际,制订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实施办法。
一、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
我市东宝、掇刀辖区内,除中省企业、垂直管理企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仍按有关规定维持原缴拨办法外,其它不论是否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上缴市总工会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统一由所在地地方税务部门代收。
具体包括:各类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街办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财政差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开业或设立满六个月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代收工会经费的方法
(一)计算基数
工会经费的计提和划拨以缴费单位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为计算基数。
1、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各类用工性质的全部人员,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
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应包括中方职工、港澳台方人员和外籍人员在内,其中外籍人员指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脑力和体力劳动者。
2、工资总额是指企业或单位在一个月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工资和其他特殊兑现方式(如年薪制、结算手续费形式)支付的工资总和。工资总额不以经费来源、支付形式为依据,货币形式和实物形式支付的、工资科目开支的和非工资科目开支的、税前列支和税后列支的都应列入工资总额计算范围。
3、“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各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计费依据,不得以“计税工资总额”为基数计提。
4、对财务核算不健全,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单位,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或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收缴基数;建筑企业其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主管地税部门按其经营建筑工程总量核定。
(二)代收比例
1、根据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地方税务部门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1%代收,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1%由基层工会留成。基层工会留成和上解工会经费比例,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有新的规定时,按照新规定执行。
2、对自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六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地方税务部门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收“工会筹备金”。
(三)代收方式
1、代收单位是指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石化分局、塔影分局、浏河分局、东宝分局、掇刀分局等)。
2、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采取按月或按季代收。其中月工资总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按月代收,月工资总额在5万元以下的单位按季代收。
3、缴费期限为月度或季度终结10日内(外商投资企业为15日内)。各上解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应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部门填报《行政计拨和上解工会经费申报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到所在地地方税务部门纳税大厅工会经费代收窗口办理缴款手续,并由代收单位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4、在年度申报、缴费期内,可以采取预缴清算法,即每次缴纳可以按一定数额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缴的部分抵作下年经费,少缴部分据实补缴,或者次年税务清算时予以补缴。
5、地税部门代收的工会经费全额划缴市总工会。
三、代收工会经费的管理
(一)票据的领用和管理
1、《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是代收工会经费的合法凭证,由市地方税务局向市总工会领取,比照税收票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领用、发放、登记、结报等管理制度。
2、缴费单位凭所在地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作为单位财务记帐和税前列支凭证。
(二)帐户的设立与管理
1、市总工会在专业银行开设专门收入帐户并按有关要求加强使用管理。
2、地税部门对代收的工会经费实行“专户存储、按季结算”的专项管理办法。
(三)基层工会经费管理
1、工会经费委托代收后,各企事业单位工会留用的工会经费仍按现行办法由单位行政直接划拨给同级工会。基层工会要坚持独立管理原则,单设帐户,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所在地地方总工会及其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加大检查指导和审查审计力度,加强工会经费管理。
2、缴纳工会筹备金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工会后,税务部门代收的工会筹备金由市总工会一次性返还给基层工会。
四、工会经费的清算和法律责任
(一)根据《工会法》和有关文件精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减免工会经费。对撤销、关闭和破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由单位工会提出书面报告,并附有关撤销、关闭和破产清算的文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经主管工会审核,报所在地地方总工会同意后,由所在地地方总工会函告地方税务部门停收工会经费。
(二)工会经费委托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后,对欠缴、漏缴工会经费的单位,经查实后,依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地税部门下达由市总工会签发的工会经费催缴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对催缴无效的,地税部门将情况反馈市总工会,由市总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申请强制执行。
五、代收工会经费的有关要求
(一)市总工会按代收总额的一定比例拨付地税部门代收业务费。
7.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流程 篇七
关键词:财政收支,审计救济,策略研究
在现实的审计工作中, 相同的经济项目和活动在不同的地点时间就会属于不同的收支领域, 所以我们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差异并不是很明确。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们的审计和审计救济工作的进行。因此我们要从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差异着手研究现行审计救济工作的基本情况从而完善审计监督制度、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一、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差异
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虽然都是收入与支出的统称, 但是他们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差异, 我们要明确认识这些差异从而对审计救济的策略进行研究。
首先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主体不同。财政收支的主体是政府, 财务收支的主体则是国有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家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的其他有关单位。
其次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内容不同。财政收支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方面的内容, 财政收入是政府相关部门通过税收等形式获得相关收入;财政支出是政府为履行其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国防、科学技术、教育等的发展职能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分配。财务收支也包括两方面的内容:财务收入和财务支出。财务收入是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经济活动获得的相关收入, 而财务支出则是他们为维持正常的经济活动而支出的相关费用。
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涉及的范围不同。财政收支的范围相对于财务收支来说范围要小一些。因为财政收支只是针对政府而言的, 他以政府为中心对财政资金进行再分配;财务收支则是针对整个国家而言的, 所有应当接受审计的相关单位都有财务上的收入和支出。
二、审计救济及我国现行审计救济工作的基本情况
审计救济是在审计机关出现审计差错时为保护其合法利益而进行的, 所以说审计救济也是对审计工作的一项有效监督和调整的途径。审计救济工作的进行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审计工作。我们国家也开展了相关审计救济的工作。
目前, 我国审计救济以《审计法》等相关法律为依托规定了审计救济的相关途径。具体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做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做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 可以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定。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现行的审计救济已经明确的将财务收支与财政收支分开, 他们分别选择不同的途径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调整。整体来说, 我们的审计救济工作开展的还算顺利、合理, 而且相对审计救济开展初期来说, 我们已经做出了一些合理的改革。
三、我国审计救济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 任何一项工作的发展都不可能不存在任何问题。我国审计救济工作的发展也不例外。虽然他有《审计法》的保障, 开展过程也很顺利, 但是我们依然能从现在的审计救济中发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 审计救济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差异区分还不够重视
虽然我们的《审计法》中对财务收支与财政收支的救济途径做了一定的说明, 但是对于这些途径的选择与实施还是不够严格, 这就说明了我们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差异不够重视。所以说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个基本性的问题。
(二) 审计救济中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差异还不能明确区分, 也就是说我们从事审计救济的工作人员的知识素养与审计救济的要求不匹配
我们对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区别还是很模糊, 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 审计工作人员可能只从收支的性质、主体等方面来判断它的类型。但是我们知道经济活动都是相当复杂的, 相同经济活动在不同时间、地点及空间等背景下可能归属与不同的类别。从事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也就不容易区分从而找不到合适的审计救济途径。所以说怎样提高审计救济相关工作人员的知识素养是一个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
(三) 我国的审计救济的相关法律还不够全面具体, 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体系
目前, 审计救济工作是以《审计法》为依托的。我国的经济起步较晚, 所以审计及审计救济工作的发展也相对滞后, 所以维持审计及审计救济正常进行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所以我们要多方面考虑建立起全面的法律体系并逐渐发展完善它从而为我们的审计及审计救济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我国审计救济的发展建议
审计救济的发展关系到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进而关系到国计民生。所以我们要对他提出一些关键性的建议促进审计救济的健康发展。
(一) 首先我们要对《审计法》进行全面的审查与完善
《审计法》是调整审计与被审计关系的具有强大约束力的条文, 规定了审计工作的基本准则, 所以我们必须完善这些条文。在制定这些法律条文时我们要做到最基本的客观公正。我们现行的《审计法》包括总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审计程序、法律责任及附则。我们可以在这个整体框架上对他进行完善。
(二) 加强对从事审计救济工作人员的常规知识教育
由于经济活动涉及的范围较广, 所以他具有复杂化、多样化的特性, 因此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之间的区别并不是那么的明确, 而且在某些方面还会出现交叉重叠。因此我们如果对从事审计救济工作的人员进行定期的教育, 他们就会对这些模糊不清的概念、性质等进行进一步学习和研究, 我们的财政财务差异的区分工作也就相对较容易, 审计救济的策略选择也就更加轻松准确。
(三) 我们要对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差异进行条文性的说明
在对从事审计救济工作的人员进行统一定期的教育之前, 我们要对影响审计策略选择的关键性因素即财政财务收支差异进行条文性的说明解释。这样更好的改善了教育工作的最终效果, 给审计救济工作带来了便利。
(四) 提升财政财务收支差异在审计救济中的重要性地位
一方面, 我们可以在对从事审计救济工作的人员进行教育的过程中说明财政财务收支差异的重要性, 这样可以从源头上改变他们的地位;另一方面, 我们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差异的宣传, 这样被审计单位也可以了解审计救济途径选择的正确性, 在对审计决定不服的情况下合理选择审计救济途径和策略。
五、结语
在新的经济时代背景下, 我们对起着监督经济活动作用的审计有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我们的审计救济的工作也就有了更重要的地位。他可以更好的维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然而决定审计救济策略选择的重要因素是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之间的差异, 因此我们要理清财政财务收支的差异, 从而选择合理的审计救济策略, 促进审计救济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8.财务收支审计需提供的资料 篇八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许可证、资质证等;
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3、公司章程(从成立开始到现在),所有的验资报告;
4、股东会决议及会议纪要;
5、公司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以及基本情况;
6、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各种内部控制制度;
7、各种专项资金的文件、批复等;
8、重大资产处置的申请及批复等;
9、权属资产的权属证明;
10、有关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及中标确认书;
11、相关事项的合同(如:工程施工合同、借款合同等);
12、重要资产盘存记录,最近一期的实物性资产盘点情况表;
13、各开户银行对帐单及余额调节表;
14、审计会计报表(包括收入明细表以及成本费用支出明细表)及编制说明和历年的审计报告;
15、审计科目余额表(末级);
16、审计账册和记账凭证。
9.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询价邀请函 篇九
一、询价条件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拟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及下属2家校办公司进行、两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根据《江苏省交通部门委托审计管理办法》(省交通厅苏交财[]39号)等相关规定,决定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选择社会审计机构承担审计工作,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必须入选省采购中心财务审计机构备选库(20版),或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评审单位库;
(2) 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或合伙人会计事务所,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上年度或最近两年年平均业务收入不少于400万元;
(3) 投标人依法注册成立三年以上,投标人应具备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 投标人承担过高等学校的财务审计工作。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询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资产关联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资格审查及其他:
1、各投标单位须在3月23日16:00前将相关报名材料送至学院一号楼3楼纪检监察室,学院将对报名单位的资质等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资格预审,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实行一次报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密封盖章,于203月30日上午11点前送学院纪检监察室。
2、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项目招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对于中标单位,接学院通知一周内与学院签订合同。
四、联系方式
地址: 镇江市京口区谏壁越河街27号
邮编:21
联系人: 聂晶晶13913863767 0511-83361516
邮箱:990371788 @qq.com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
10.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流程 篇十
一、基本情况 工会是独立收缴、管理、使用经费的一级预算单位为区县局产业工会本级预算单位。工会设有主席室、、、等个职能部室人员编制名有所属工会个本系统有职工人数人其中会员数人总工会本级共设有套账户管理、核算有关资金活动它们分别是
1、工会经费账户以下简称工会经费主要核算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
2、第三产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三产管委会主要核算三产管理费收支情况
3、职工技术协会以下简称技术协会有自营收支和管理费收支两块200 年 月后则只有管理费收支
4、退管会以下简称退管会、主要核算管理费收支和财政补贴收支情况
二、审计结果 一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0 年月日市总财务部
批复了工会200 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收入预算为万元其中拨交经费收入万元支出预算为万元其中上缴经费支出万元考核指标万元。200 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已经同级工会经审会审查本次审计主要依据为工会编制的200 年度经费收支决算报表进行审计。
1、工会本级200 年总收入为万元完成预算的。其中 1 拨交经费收入万元占收入的完成预算的 2上级补助收入万元占收入的完成预算的 3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万元占收入的完成预算的 4投资收益万元占收入的完成预算的 5其他收入万元占收入的完成预算的。
2、工会本级200 年总支出为万元完成预算的。其中 1职工活动费支出万元占支出的完成预算的 2事业支出 万元占支出的完成预算的 3工会业务费万元占支出的完成预算的 4工会行政费万元占支出的完成预算的 5专项工程支出万元占支出的完成预算的 6补助下级支出万元占支出的完成预算的 7其他支出万元占支出的完成预算的 8上解经费支出万元占支出的完成预算的。
3、当年经费收支结余万元。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为万元后备基金 万元。
4、市总拨款情况市总200年度拨付给工会各项补助共计万元其中回拨补助共计万元超收补助万元其他补助万元其中送温暖补助万元帮困补助万元等。5、200 年度工会按市总规定提取增收留成基金万元、财务专用基金万元。当年实际支出增收留成基金万元财务专用基金万元。应提取经审专用经费万元实际安排万元当
年使用万元。二其他账户的收支情况 经对工会本级核算所有单位编制的200年的会计报表进行汇总不包括工会经费200 年总收入万元总支出万元当年收支结余万元。详见附件
一 三资产、负债情况 经对工会本级核算所有的单位编制的200年的会计报表进行汇总200年末资产为万元负债为万元净资产为万元。经审计应调整增加减少资产万元调整增加减少负债万元调整增加减少净资产万元。调整后总工会及其本 级核算的所有单位200年末资产为万元负债为万元净资产为万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工会紧紧围绕当前工会中心工作切实保证重点工作的开展预算编制符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从预算执行结果看工会通过积极组织本级收入使经费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预算支出也体现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 内控制度和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方面情况 审批手续情况 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市总拨付的经费专项使用情况等。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管理情况和审计情况具体展开。工会经审会认真履行经审监督职能通过对工会本级200年度工会经费的审计工会财务部门对工会经费收缴、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调整并加以规范。根据每个单位审计情况对工会经审会的工作适当评价 本次审计期间对工会落实上次审计意见沪工审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均得到了落实或者哪些具体内容没有落实。但我们在审计中也发现工会在预算管
理方面、经费收缴方面、投资管理方面、会计基础工作等应根据被审计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哪些问题点一下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和纠正。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执行不严格。超预算万元超预算率达也未办理追加预算的手续。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的规定。
2、将预算内的资金在预算外收支。例将歇业企业上缴经费结余款列入“代管经费”并直接在该科目内开支。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会计制度》第八条“工会各项资金和财产应统一纳入工会预算会计核算”的规定。二经费收缴方面 未按规定标准拨缴工会经费。在拨缴经费时行政根据财务口径计拨工会经费。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和《上海市工会条例》第四十一条“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的规定。三固定资产方面 图书不做固定资产。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总工办发200230号《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第九条“工会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和建筑物、图书等六类其中图书是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的图书、资料等”的规定。四
投资方面 “投资”科目和“投资基金”科目金额对应不一致。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工会会计制度》第三章第三十条规定第108号科目投资……货币投资时按实际付出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经费结余”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五债权债务方面 代管经费出现赤字。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会计制度》第三十条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代管经费是核算工会代管的不属于本单位收入的大宗经费”的规定。六费用列支方面
1、在工会经费列支非工会活动支出。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中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的第七条“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支出”的规定。七收据方面 使用不规范的收据。报销时接受不正规收据。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受“的规定。八会计规范化方面 会计凭证附件不完整。报销凭证附件不齐现象。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第四款“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的规定。九综合方面 基层工会未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坚持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中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
实行单独核算”的规定。十技协方面 未交团体会费。上述做法不符合上海市总工会制定的沪工总办200594号《关于上海市职工技协团体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中第三点“基层职工技协应按开展有偿技术服务收入的3计算团体会费足额上交各区、县、局产业职工技协”的规定。十一对下管理方面
11.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流程 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对2009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中心,加强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在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揭示和反映体制制度方面的问题,着力保障中央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深化改革,在更高层面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克服了异常艰巨的困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中央预算。中央财政收入35915.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505亿元,中央财政使用的收入36420.71亿元;支出43819.58亿元,完成预算的99.9%;赤字7500亿元,与预算持平;国债余额60237.68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限额内。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迅速扭转经济增速下滑趋势,综合运用预算、国债、税收和信贷等政策工具,加强和改善了宏观调控;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比上年增长119.8%,中央财政安排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支出320亿元,通过结构性减税等减轻了企业和居民的负担,有力推动了经济回升向好。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共计7422.56亿元,比上年增长31.7%;用于“三农”的支出比上年增长21.8%,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增收;从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1318.25亿元,加快推进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加大科技、环保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央财政用于科技、环保和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30%、10.7%和38.7%,实施十大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推进重点节能减排工程、高速公路网、铁路和机场建设,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和完善税制,取消和停征了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快实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强化基层财政建设;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出国费等三项费用,“小金库”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在做好2009年各项工作的同时,依法认真整改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全部追回或归还,并根据审计
建议完善了1222项制度规定。审计发现的119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后,有3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6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案件正在进一步依法查处中。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署已于2009年12月向社会公告。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09年,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始终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和保障作用不断增强。财政部注重提高财政管理的精细化程度,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实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专项审核。发展改革委注重加强中央投资的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改进投资计划管理方式,促进发挥了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但中央财政管理中仍存在年初预算不够细化、资金分配不够规范等问题。(一)2009年,财政部代编160个项目预算1702.83亿元,代编预算规模仍较大。
(二)财政部批复的中央部门年初预算中,有财政拨款之外的基本支出
1793.05亿元未细化到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有27个项目支出170.20亿元、6项政府性基金支出59.40亿元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单位,其中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等4项政府性基金只列了预算支出总额。
(三)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改革从2001年开始试点,目前中央财政尚未建立完善的定员定额体系,不利于规范预算分配和执行。
(四)在卫生部所属的15家医院2007年和2008年修购基金年末结余分别为45.15亿元、49.99亿元的情况下,财政部2009年仍安排其新建固定资产等项目预算16.39亿元,这不利于统筹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2009年1月下达天津、河北等6省区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35.58亿元,财政部2009年6月才拨付资金,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六)2009年12月,中央本级库款支出为2166.53亿元,是前11个月平均数的1.87倍,占全年支出的14.2%,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
(七)2009年,中央财政本级实际支付以前结转资金1343.10亿元,1至11月实际支付时均记列为当年预算支出,年末再一次性调减,使财政部向社会公布的1至11月中央本级财政支出数据不够准确。
(八)2009年,发展改革委向尚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的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城市轨道交通试验线等2个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或征地手续的无锡国家大型涡轮叶片研发和检测中心等3个项目、未完成评估论证的兰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工程等下达投资计划共计6.37亿元。截至2010年3月,上述项目均未开工建设,资金全部闲置。
(九)发展改革委在下达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将
4.72亿元下达给了不属于该专项范围的22个建材项目和50个医药项目。
(十)2009年,发展改革委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0亿元,涉及314个项目。抽查其中124个项目发现,实际投资补助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同流域同省份实际补助标准不一致的项目有60个,涉及11个省,如陕西省8个项目的实际补助标准最高为30%、最低仅4.3%。
(十一)因相关建设单位前期准备不充分等,截至2010年3月底,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09年农网完善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79.79亿元中,有32.03亿元国家电网公司尚未向财政部申请使用,占40.14%;有11.03亿元滞留在省级电网公司未用。
(十二)截至2009年底,发展改革委向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等2个专项下达的中央投资分别占“十一五”规划项目任务的37.5%和52.36%。若按此投资进度,在规划期内很难完成建设。
(十三)审计18个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两个专项的437个项目发现,发展改革委把关不够严格,向地方申报材料不真实的项目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5154万元,其中2081.21万元被挪用于偿还欠款或其他项目建设。由于前期准备不足、选址变更和配套设施不全等,截至2009年底,有13个项目未开工、9个项目建成后闲置,涉及中央投资5382万元。一些地方还存在转嫁配套责任等问题,有12个项目的1301万元配套资金被转嫁给下级政府和学校,另有4所学校向职工个人有偿集资1445.4万元。
(十四)审计18个直属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征管情况发现,截至2009年底,有11个海关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以及减免税等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税款流失3664.55万元;有6个海关对13户企业擅自将尚在海关监管期内的免税进口货物移作他用的行为,未按规定要求企业补税或提供税收担保,涉及减免税款7.75亿元,存在税款流失隐患。此外,天津海关为调节收入进度,对22家企业2009年12月申报的进口货物,在符合征税条件的情况下,先以各种理由征收税款保证金8.01亿元,在2010年1月才转为税款入库。
12.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流程 篇十二
中国 山西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02日
关于2010年省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1年7月27日在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上
□ 山西省审计厅厅长 郝志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于今年2月至5月,开展了对2010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目标,对14个部门和13项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点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延伸审计了566个单位。在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注重揭示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为促进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在中共山西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显著成就,呈现出一派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201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810.18亿元,比上年增收272.16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8.14亿元,为预算的120.33%,比上年增长24.1%。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执行538.69亿元,为预算的80.45%,比上年增长28.1%。省本级教育科技、“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为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予以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2010年省级一般预算支出中有172.04亿元,因年初项目未落实,未批复到部门或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占省人代会批准一般预算支出的59.63%,其中10至12月下达58.27亿元,占33.87%,当年未下达147个项目支出预算14.54亿元,其中有34个项目支出预算2.34亿元全部未下达。
(二)截至2010年底,省财政总预算会计暂存款核算的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03亿元;省财政预算外专户列收列支应纳入预算管理的18项行政事业收费8334.39万元,预算外专户利息收入结余核算应纳入预算管理的4个专户以前利息收入8688.5万元。
(三)经对18个地税征收单位抽查发现,截至2010年底,有13个地税征收单位过渡账户的58.01亿元税款未及时缴入国库,截至2011年6月底,有28.99亿元税款未缴入国库;有10个地税征收单位13.62亿元应征税款滞留在28户重点纳税企业;有17个地税征收单位在26个结算账户中滞留各类收费5.27亿元。
(四)2010年,省财政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等预算资金30.22亿元“以拨作支”拨入省财政开设的12个专户,使之脱离预算监管,当年仅支出1.65亿元。
(五)截至2010年底,省财政未按规定清理收回一般预算暂付款16.05亿元、财政专户外借款1.71亿元,未清理一般预算、预算外专户、人民银行预算外暂存款1.27亿元。
(六)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过程控制不严。2010年省财政批复省级部门项目预算中未将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维修费、信息化建设、工程改造、会议费等采购事项7.22亿元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省级政府采购预算中有181个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20.95亿元未细化到具体的品目,占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的47.95%。对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反映50万元以上的项目抽查发现,2010年省级各部门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各类设备和交通工具购置、基本建设、维修改造、信息网络建设费、印刷费等共支出119.47亿元,而全年政府采购总额为41.23亿元,仅占34.51%。
(七)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不完善、执行进度较慢。对省发改委2010年审批核准的178个建设项目抽查发现,有总投资20.03亿元的27个项目未按规定取得用地预审和环境评价审批文件;对2010年省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的446个建设项目抽查发现,有57个项目没有可研报告批复,有28个项目没有初步设计批复,涉及政府投资4.9亿元。
对省发改委2010年组织实施的55个领域69.36亿元省级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审计发现,因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相对滞后,有28.29亿元年初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其中第四季度执行的有24.54亿元。
对43个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延伸审计发现,项目建设期限、分投资额等计划管理指标不完整的有10个项目,43个投资项目均未能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检查记录和整改意见,计划2010年底完工的12个项目只有2个项目完成了计划投资,其余10个项目中有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完成尚未过半。
(八)截至2010年底,省国土资源厅应征未征26户煤炭企业采矿权价款1.51亿元。多报直属16个开发区土地分局财政供养人数,向财政申领基本支出282.99万元用于弥补厅机关经费等支出。所属建设用地事务中心未按规定将31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费28.4亿元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九)省科技厅所属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省高新技术创业公司将科技研发项目专款400万元无偿借给太原高新区创业公司用于其他公司的注册或周转使用,截至2011年4月审计时,有120万元未收回;省科技厅所属的9个科研院所通过多报中试基地及实验室建设项目总投资取得财政投资1999万元。
(十)30个单位滞留、坐支应缴财政的药品收支结余、环境监测服务费、房租等非税收入1.05亿元,17个部门和单位应缴未缴税款271.29万元,47个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157.75万元用于基建、单位经费等支出,25个部门和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1293.04万元,9个部门和单位虚列支出1332.05万元,7个部门和单位未经政府采购自行购置电脑、汽车等1000.56万元,12个部门和单位未按规定将修购的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5609.42万元在法定账簿内核算。
(十一)地税部门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数据失真。经对太原、长治、吕梁、晋城4个市地税部门税收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11年3月,共有2319笔税款错误申报数据,涉及税款7.18亿元,省地税局仅对其中23笔、42.84万元作了清理修改。省地税局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反映,2010年全省地税系统新增欠税10.66亿元,而全省地税计会报表反映为8.1亿元,相差2.56亿元。省地税局综合征管信息系统未设计“待清理呆账税金”核算模块,与计会报表相比少核算反映“待清理呆账税金”17.4亿元。
省财政厅财政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够完善。现行财政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在追加预算录入环节中,未考虑对剩余指标的控制,容易造成重复计算剩余指标现象;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系统用途字段由预算单位自行填写,未直接从银联数据中读取,对公务卡支出用途的反映不具体,在消费报销环节缺乏财政监督审核功能;未建立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系统;财政授权监督系统的监督功能不完整;财政账户管理系统与集中支付系统相关数据不关联,审计抽查发现,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5个单位已经到期停用的账户支付资金1929.15万元。
二、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审计情况。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征管,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情况总体较好。2010年全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入库163.35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增收2.8亿元。其中,省级分成收入108.46亿元,分配111.71亿元,年底累计结余34.1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12个地税征收单位抽查发现,有8个征收单位通过银行账户调节收入入库进度,年末滞留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4.02亿元;有3个征收单位完成收入任务后,将基金收入9157.13万元滞留在4户企业未及时征收;有3个征收单位探收6户企业基金1759.57万元;山西省焦炭集团、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基金查验把关不严,折合1881.28万吨煤炭的煤焦在未取得基金已缴证明的情况下对外发运,按规定标准测算影响基金收入6.59亿元。
省财政无政策依据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年初预算中预留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基金返还7.5亿元,截至2011年4月审计时,该项资金未支出;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预留运城市基金征收返还、财政部门基金稽查业务费和征收管理业务费的净结余3.1亿元,未按规定向省政府提交分配方案;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政府投资计划项目预算执行效率低,2010年省财政下达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政府投资项目预算76.65亿元,由于项目确定较晚等原因,有32.36亿元12月才下达,占全年下达数的42.21%,截至2010年底,累计未下达基金项目预算14.85亿元,已下达项目预算但未拨付的资金有11.18亿元。
(二)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省审计厅对太原、晋中、临汾、运城、长治、忻州6市和所属9县区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断加强管理,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截至2010年底,6市及所属县(市、区)国土部门累计欠征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21亿元;4个市(区)的国土部门滞留未缴财政国土收入14.17亿元、未清退竞买人保证金2.76亿元;10个市、县(区)财政部门未及时将财政汇缴专户收取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非煤矿山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2.32亿元缴入国库;6个市欠缴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分成收入31.69亿元;6个市、县(区)未按规定将征地拆迁补偿费1.22亿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5个市(区)国土、财政部门拖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补偿费6135.23万元;省财政拨付6市和省级96个地质勘查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业权价款闲置未用4.46亿元,占拨付资金的44.63%;9个市、县(区)财政部门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82亿元,有1.74亿元闲置未用。
(三)农业专项资金使用审计情况。审计抽查了太原、临汾、吕梁、忻州4市11县和省农业厅所属24个单位管理实施的183个农业项目、涉及资金4.25亿元。从审计情况看,我省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推进优势产业区域化、规模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有4个项目单位弄虚作假,通过虚开发票和使用虚假发票套取财政支农专项资金119.21万元;3个单位、3个市(区)实施的9个项目资金闲置3255.39万元;2个单位和8个县(市、区)管理实施的14个项目配套资金2398.85万元未到位;2个县(区)的农业部门和乡农村信用社滞留欠拨农业生产救灾、良种补贴资金和雪灾死亡畜禽补助财政专项资金468.77万元;5个市(县、区)的农业部门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无原始票据和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259.57万元;总投资436万元的洪洞县汾河干流草地治理建设项目,未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资金未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管理,项目资金一次性全部支付给建设单位,失去管理和监督。
(四)省级科技研发资金审计情况。2010年省财政安排省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2.76亿元,涉及11类计划的1778个项目,审计重点抽查了172个项目,涉及资金9842万元。从审计情况看,我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省级科技研发项目库不完善,部分项目确定较晚,1778个项目中,有170个项目、5690万元研发资金在12月下拨,占项目预算的20%;项目申报、立项、评审不规范。参与研发项目评审的各领域专家,未纳入动态管理的科技专家库。2010年892个新定项目,有64个项目1574万元未经专家评审,其中39个项目938万元未履行申报手续。有66个项目未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安排资金1981万元。有3个项目156万元重复申报。在57个项目负责人以前主持的63个项目未结题的情况下,又安排65个项目,补助资金1853万元。有7个项目负责人同时被安排19个项目,补助资金1045万元。有5个项目在2008、2009年安排补助资金220万元的基础上,通过变更项目实施时间或以新项目再次申报立项,安排专项资金230万元;审计抽查的172个项目,有164个未按规定实施中期检查,涉及补助资金7802万元;2009年和2010年连续补助研发资金的28个项目中,有5个项目325万元未完成计划进度;43个项目868.75万元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占研发资金补助额的29%,其中20个项目单位改变用途使用、出借专项资金或无依据列支334.35万元;有85个项目3756万元未按照规定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有2个企事业单位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50万元。
(五)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省审计厅对全省115个涉农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表明,我省新农合工作积极稳步推进,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09年人均100元提高到2010年的150元,基金总量达32.6亿元,全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2164万人,参合率达到93.19%。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有35个县区统筹基金当年结余超出筹资总额15%规定标准5573.21万元,截至2010年底,有71个县区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当年筹资总额25%规定标准2.65亿元;有41个县区未按规定比例提取住院统筹基金4431.31万元,其中29个县区多提3692.12万元,12个县区少提739.19万元;58个县区未按规定比例提取风险基金2179.93万元,其中39个县区多提1196.68万元,19个县区少提983.25万元;4个县区基金账户管理不严格,存在通过个人账户缴存基金的问题,9个县区29个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未按规定标准补偿,19个县区76个医疗机构存在乱收费、药品擅自加价的问题,5个县区62个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存在非指定供货单位采购、外用药比例较高、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较高等问题;部分县区信息化建设滞后,农合报销审核仍采取手工操作方式。与此同时,部分经办机构存在人员短缺、经费不足等问题。
(六)全省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了126个县级医疗机构、9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1个乡镇卫生院、1039个村卫生室的1437个建设项目和农村新建无害化厕所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情况表明,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截至2010年底,县乡村和社区医疗业务用房面积达到365.83万平方米、基本医疗设备52.39万台件和床位达到4.51万张,新建农村无害化厕所14.01万户。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有21个县区总投资3.01亿元的109个项目未如期开工,20个县区总投资3.49亿元的42个项目未按期完工;31个县区的119个项目变更建设标准30314平方米,6个县区的58个项目改变建设性质22418平方米,7个县区自行调整16个项目的项目单位和医疗设备154.96万元;17个单位擅自改变17个项目242.28万元建设资金的用途;投资2.02亿元的459个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招标管理不规范、验收不及时,其中投资4814万元的21个在建项目土地、规划和建设手续不全,投资1096.7万元的217个项目存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直接指定施工单位等问题;投资1.43亿元的221个完工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省和市县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配套资金分别有5194万元、4395万元不到位,致使11.97万户改厕任务未完成;有22个县区的卫生主管部门截留挪用6114个村卫生室医疗设备器械款690万元;58个县区250个项目单位的项目设备管理不规范,存在设备到位不及时、项目资产未入账、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等情况。
(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2010年,省财政共安排141个项目环保专项资金3.82亿元,审计调查了110个项目,其中实地调查项目78个。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0年我省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城市环境整治和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有279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用于4个市12个与污染防治无直接相关的项目,有4330万元用于9个市15个城市集中供热的热源厂、气源厂及城市主干管网等非环保建设项目,有1190万元用于6个市10个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保配套设施建设;3个市有3个项目在两个重复申请取得省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620万元;有4个项目6824.56万元配套资金或自筹资金未落实到位;2个市有14个项目省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4030万元未及时拨付项目实施单位;4个市有6个项目2010年省财政下达补助资金490万元,截至2011年5月审计调查时尚未开工;有2个项目申报投资和实际完成投资不符,超比例取得省级环保专项补助80.68万元;投资额27.53亿元的78个项目环保部门均未按规定进行绩效评价,其中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亿元;总投资2.2亿元的29个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其中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055万元。
(八)全省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对152个应急水源工程、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土保持及生态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总额48.27亿元。审计情况表明,我省实施兴水战略,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计划投资23.86亿元的5个应急水源工程、11个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4个农村饮水工程未如期完工;由于部分工程征地移民工作严重滞后,有29个主体完工和在建的应急水源工程未能如期运行;有17个已开工建设的应急水源工程项目未落实银行贷款9.52亿元,占贷款计划的27.9%;全省11个市及所属14个县(市、区)未落实应急水源工程、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项目配套资金14.84亿元;有12个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因国家土地补偿标准提高、超计划、无计划增加贷款利息支出等原因形成资金缺口9.61亿元;7个县(市、区)因工程进展缓慢,滞留中央与省级应急水源工程、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2576.66万元;有4个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款、征地移民工程资金158.54万元用于工程前期费及县水利局归还借款、行政开支等;2个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单位管理费超支597.64万元;6个县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内容、地点、方式,涉及资金994.87万元;有14个应急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单位实施的部分建设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涉及合同金额1.09亿元;投资58.79亿元的27个应急水源工程项目、4个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项目、145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与验收手续;山西水务投资集团公司投资的4个应急水源工程1.16亿元资金未及时办理法人单位股权确认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九)全省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对省体育局、11个市级体育局、20个县级体育局2008年至2010年3.89亿元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有30个市、县体育部门管理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会计核算不统一;有12个县(市、区)的体育部门对体育彩票公益金年末结存数额底数不清;2市财政未及时将以前省财政拨付的体育彩票公益金1772.99万元分配使用;16个体育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体育彩票公益金446万元,用于补充本单位自身经费和彩票发行费用、资助和表彰社团组织等支出。
(十)技改、节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2010年省经信委安排技改、节能、淘汰落后产能项目481个,省财政安排资金8.44亿元,审计调查209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4.75亿元。审计调查表明,我省技改、节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有力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截至2010年底,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的8个技术改造项目支出预算3077万元未执行;截至2011年4月审计时,13个市、县财政部门滞留2010年省财政下达的21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补偿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及贴息资金4409.45万元。
(十一)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审计署和我省各级审计机关采取上审下方式,对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经对省级、11个市级和119个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和118个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的审计,截至2010年底,全省政府性债务余额2452.37亿元,其中,省级1581.59亿元、市级581.32亿元、县级289.46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49.26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374.21亿元,其他相关债务128.9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银行贷款、发行债券、上级财政、其他单位和个人债务余额分别为738.51亿元、68.76亿元、26.15亿元和115.84亿元。债务资金的主要投向为交通运输、市政建设、教育事业、土地收储、农林水建设等方面,涉及资金2071.3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省各级政府通过举债融资,在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动道路交通建设快速发展、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办学条件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缓解水资源紧缺状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规模不大,偿债压力较小,总体风险可控,但是个别地区和行业仍然存在一定风险,各级政府在债务管理和债务资金的使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审计发现,截至2010年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逾期债务115.7亿元。省级、5个市级、6个县(市、区)借新还旧88.3亿元。
全省融资平台公司有29个经营亏损,有98个当年收入不足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有5个融资平台公司逾期债务1.12亿元。
全省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金额701.66亿元,其中:有9个市28个部门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使用债务资金30.02亿元;有440.61亿元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贷款用作项目资本金。
由于部分债务资金建设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建设程序不完善、工程进度缓慢等原因,截至2010年底,省级、7个市级和42个县(市、区)有172.87亿元政府性债务资金闲置,占年末债务余额的29.06%,闲置期间累计支付利息9.55亿元。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下发后,阳泉市级、忻州市级和吉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仍以出具承诺函、宽慰函等形式为有关单位提供担保5480万元;大同市级、长治市级和中阳县以虚假或不合法抵押物作为担保违规取得城建贷款5.31亿元。
省级、大同等5个市级和沁县等11个县的17家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虚假出资、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注资、抽逃资本金40.42亿元;全省违规集资11.88亿元用于学校和医院改扩建、设备购置和业务楼建设等项支出。
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缺乏统一的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未将其他政府性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些地方政府性债务未实行财政归口管理。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已分别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省人民政府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限期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目前,经审计的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部分支出预算未能落实到具体项目,部分财政资金在第四季度甚至12月份才能下达,在民生、社会发展等许多领域急需资金的情况下,财政资金年末结余较大,是多年来财政管理方面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省人民政府将责成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优化部门间协作关系,强化监督制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杜绝没有具体项目支撑的支出预算和审批程序不完善、缺乏严格论证的项目,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得到充分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二)依法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实现税费收入应收尽收。应征未征、截留坐支、隐瞒收入、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干扰财政经济秩序,导致财政收入流失,也是滋生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省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征管机制,依法规范税费征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干扰税费征管秩序,造成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征管工作中充分运用信息化、现代化手段,完善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能,杜绝电子账与人工账不一致等现象,加强对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发票、假票据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财政、财务、税务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控,加强对信息化条件下经济犯罪活动的防范。
(三)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透明度,加强对项目执行全过程的监督。近年来,我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但是,也有一些项目存在决策论证不够,审批程序不全,管理不严,效益不好等问题。省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管理、运营等配套制度,特别是提高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审批、建设到竣工验收、决算、投产运营整个过程的透明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手段,分阶段地向社会发布项目决策、立项、实施、资金使用、效益等有关情况的公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全部活动置于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充分发挥各种专门监督的作用,保证项目建设规范、合法、安全、高效运行,实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最大化。
(四)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兴办经济实体等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一些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松弛,利用效率不高,存在不同程度的流失,有的演变成为“小金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有的部门和单位通过兴办企业,蚕食财政资金,违规承建项目,侵占国家利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省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不用的办公楼等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企业,出租出借的房屋、汽车及其收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底数,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对违反政策、管理混乱、问题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没收违法所得,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今后对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兴办企业类经济实体,应从严控制,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五)规范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搭建多种方式的政府融资平台,通过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转危为机,战胜了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困难,实现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但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也存在融资平台管理、运行方式不规范,资金投向不合理、效益不好,偿债意识淡薄,形成逾期债务等问题。省人民政府将组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债务资金使用方向和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防范风险的机制。进一步深入清理、整顿和规范现有融资平台;对新建立的融资平台加强审核,从严控制;对管理混乱、问题较多的融资平台,要在清理的基础上予以撤销;定期对各类融资平台的偿债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督促各种债务主体依法及时偿还债务,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造成损失浪费的,要严肃查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省实施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政策的第一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山西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努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为山西人民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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