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8篇)
1.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篇一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摘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农业建设的基本途径在于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本文围绕新时期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措施展开论述。
【关键词】现代农业 农业产业化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决策;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途径
党的十七大指出: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实现价值取向从自给型向市场型的转变;产业结构从分割型向联动型转变;经营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劳动者技能从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而推动上述转变基本的途径在于实现农业产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利益为纽带,以科技为支撑,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及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动而形成的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有机结合的一体化经营方式。总之,农业产业化经营能有效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载体,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新阶段面临的问题
1.产业化经营组织整体竞争力弱
我国农业产业化竞争力弱,不仅体现在单项产品、单个市场主体上,而且体现在龙头企业规模和实力、科技和产品质量、品牌与价格以及经营方式在内的整个产业化体系的综合竞争力上。虽然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达66000多个,但龙头企业没有摆脱“小、散、低、弱”状态。大部分组织的龙头企业还是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面狭窄,带动能力不强,缺乏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普遍较低,目前我国农业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80%处于20世纪70—80年代的世界平均水平,15%左右处于90年代水平,只有5%左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产品精加工、包装、营销、品牌管理等方面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龙头企业的弱小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率一般在9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重为3:1至4:1,而我国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只有40%—50%,其中二次以上的深加工只占到20%,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重为0.8:1。总体来看,产品加工深度不够,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缺乏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品牌效应尚未形成。
2.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
完善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现在农户和企业还都缺乏制度约束和风险保障机制。一方面,龙头企业扶持生产的机制没有健全,加工、运销企业不能自觉地扶持生产,不能自觉地为生产环节提供资金、技术等各项服务,不能自觉地让利于农;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与农户双方普遍没有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助协作、联动发展的关系,因而不能做到同甘共苦,不能形成长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3.主导产业缺乏长远发展能力
主导产业是指能支撑区域经济状况和有鲜明特色的产业,是农业产业化的源头和基础。尽管各地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时,都确定了一些主导产业,但多是小规模、不成批量的产业,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支柱性的主导产业较少。
4.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
强有力的中介组织的缺失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至关重要的瓶颈问题之一。中介组织是将松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规模化经营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较为成功的国家,中介组织往往由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组织担当。目前,我国大多数专业合作组织规模较小,服务内容单一,主要限于技术、信息咨询和市场销售服务,而真正进行深加工、精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则很少,缺乏适应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大部分合作组织生存较困难,因而很难做到积极有效的带动广大农户,服务农民。
三、进一步加快和推进新形势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
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把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的总抓手。工作的重点放在优化区域布局、培植主导产业和扶持龙头企业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健康发展。我认为农业产业化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1.以壮大规模和增强带动能力为重点,把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龙头企业实力强弱和牵动力大小,决定着产业化经营的规模、水平和成效。发展龙头企业,一方面要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名牌意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出口目标国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并在包装、储运方面狠下功夫,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企业要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尽快推进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正确发挥政府作用,从市场体系的建设,金融支持和法律支持等方面对龙头企业的发展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同时在资金投入上,要引导各类资本向龙头企业集中,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其他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兴办龙头企业。
2.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建立商品基地
选择农业主导产业是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内容,选择合适的主导产业应该按照“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突出本地特色、符合市场需求、形成生产规模”的原则。这样可以达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的目的,还可以有效避免农业产业地区趋同的问题,防止某些农特产品生产能力过剩,有利于开发特色农业、开发特色农产品,创出名优特新产品,确立市场优势地位。
3.完善利益连接机制,促进产业化健康发展
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核心。要用市场经济的方式把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结起来,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大力推行“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发展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和各类行业协会等多种方式,建立产业化各经营主体的利益共同体,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分配机制。
4.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民是自主选择经营方向、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但要改变农民抵抗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弱,法制观念淡薄,市场竞争意识、诚信理念缺乏的状况,必须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农民自己信得过,对农民生产经营具有支持力、约束力的农民合作组织。一方面为农民生产经营、市场销售、科技服务、信息采集进行全程的社会化服务,办一些单个农户需要而又难以办到和办好的事情。另一方面又可以代表农民处理与企业的关系,提高农民的谈判地位,争
取更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王伟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与实践.[2]党的十七大报告.
2.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篇二
一、农机化在农业产业中的作用
农业产业中的机械化主要是以各种各样的农机具来代替人、畜来完成各项作业, 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降低人们的劳动强度。
1. 从节约劳动时间看。
通过使用农业机械, 达到机械连续工作, 高效工作。从名山村53.33hm2 (800多亩) 水稻二糙的耕整地情况看, 该村的4台独轮耕整机及一台工农-12手拖就能全部包揽一年早晚二糙的耕耙地。在春耕期间, 在时间和工作量上统筹安排, 先在插秧前10天左右完成应犁耙工作量的70%, 即预耕耙。在插秧前一天将工作量全部完成。在晚糙他们做法是早糙稻谷收割一块犁耕一块, 几天后即进行整地耙沤, 工作量也同样完成70%左右, 在插秧前1-2天全部完成整地工作。
2. 从提高农产品产量看。由
于机械耕作能加深耕作层, 能把田块地面的庄稼根桔杂草及其它残留体翻转, 埋到底层而腐烂, 从而增加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另一方面, 由于机械耕作能疏松土壤, 增加耕层空隙, 从而增加含水量, 再结合机械深施肥料, 这样就能充分改善耕作层的水、肥、气条件, 为农作物生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据近年在绿杨村的农机推广试验资料表明, 机耕与牛耕相比, 增产稻谷18.5kg/亩, 提高工效8-10倍。机械化肥深施与人工表施相比增产稻谷15.3kg/亩。单这二项增产效果可达7.4%, 增产效果比较明显。由此可见, 农机化在农业产业中的实施, 既提高了农民的劳动生产率, 也增加了农产品的绝对量。
二、农机化在农业产业中的地位
1. 节约型农业依托农机化。
我国的节约型社会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农业产业也不例外, 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要厉行节约, 以最低的投入, 谋取最高的收益。而农机化进一步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和发展, 既加速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也降低了农业产业的生产成本, 从而把更多的农民从低水平的劳动中解脱出来, 主要表现在:
(1) 种植水稻从整地, 到收割的主要环节采用农机作业的支出明显低于人力、畜力。如名山镇各村现在的机耕, 机收的市场价格分别是1200元/hm2 (80元/亩) , 而人、畜力犁耕和收割脱粒分别是1650-1800元/hm2 (110-120元/亩) , 采用机械生产能降低成本, 减少支出约27%。
(2) 种植其它经济作物的整地, 运输环节使用农机作业, 支出也比其它形式减少。如太阳村种植冬瓜用农机整地、起畦, 比用人畜减少支出900元/hm2 (60元/亩) 。用小拖、后驱动拖拉机运输冬瓜产品比用人畜力减少支出12元/t。
2. 生态农业建设离不开农机化。
农业生物技术要大面积应用和推广, 离不开农机化, 农机化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益, 能以较低的投入得到较高的收益。如现代的高性能联合收割机在收割稻谷的同时可将稻谷桔杆均匀切断并均匀还田, 使大量的稻谷桔杆得到了充分利用。既解决了焚烧桔杆带来的污染环境问题, 又可以改善土壤结构, 增加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增加肥力, 从而实现了生物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近年在玉州区太阳村、绿杨村等推广应用的机械深耕整地作业技术既增加了土壤耕层深度, 打破了多年形成的犁底层, 改善了土壤的物理性能, 提高了土壤的储水能力。又能覆盖杂草, 减少杂草, 提高化肥利用率。
3. 优化农业结构, 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离不开农机化。
农机化生产不仅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及降低劳动强度外, 还可以提高粮食的单产, 发展农副产品的深加工, 从而形成适度规模, 产业化经营。这样就能解决大量种植业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为发展经济积累资金, 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如太阳村种植一年二造的冬瓜, 由于在整地、植保、产品运输等主要环节普遍使用机械化, 产品丰产也丰收。在产品销售正常年景, 种植冬瓜的收益是种植水稻收益的2-3倍。同时通过在生产主要环节使用机械化, 全村腾出了300多人的劳动力去从事第二、三产业, 年创非农产值80多万元。可见实现农机化可以增加农民收入, 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三、农机化发展的探讨
1. 进一步优化农机的结构, 提高农机的装备水平。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农业生产中以种养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生产逐步形成。这就要求种植、植保、收获、加工、销售一条龙提供农机服务。客观要求农机化的应用及其范围由原来比较单一的耕种发展到农业产业化中的各个环节。全力提高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农机装备水平。因此, 农业机械化则应依据农业产业化生产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机结构。 (1) 如现在的名山镇各个村由于种植经济作物较多, 应重点发展深耕成畦复式作业的大型拖拉机。 (2) 由于水稻收割运用联合收割机的用户迅速增加, 应在提供农机服务的过程中应加强管理, 尽快改变当前不规范的收割市场。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发展大型的高性能联合收割机械。 (3) 随着农村经济逐步发展及农村道路不断改善, 名山镇在地理位置上又紧靠玉林城区, 因此, 根据生产需要应重点发展小型的既能犁耕也能运输的小型机械及后驱动拖拉机。
2. 提高农机化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业水平。
由于在农业产业化中应用农业机械能省时、省力、省钱。因此, 今后应在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中继续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扩大作业项目及面积, 并做到逐年提高。如现在的名山镇在水稻生产环节中, 还有很多需要提高农机的作业水平如插秧、烘干等;近年兴起的深耕成畦复式作业的机耕形式可以提高农机作业水平;科学合理地配套现有的农机动力, 可以提高农业种植的抗旱排涝能力, 提高农机作业量。
3. 健全农机化服务体系, 提高农机化服务效益。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求及农机总动力继续稳步增加, 名山镇农机总动力已由2000年的8680kw发展到现在的11650kw, 因此, 农村农机动力的增加一是农业生产的客观需要。二是向农业生产过程中提供农机化服务能带来双赢的效益。今后要继续健全完善农机化服务建设, 帮助农民成立农机合作社组织, 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组织作用。此外, 大力发展农机维修服务站 (点) , 为农机户、机手提供技术咨询、政策咨询和维修服务;鉴于目前名山镇相当部分的农业生产项目的农机启用呈现的家庭化。小型化模式 (即小而全的农机作业模式) , 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化的发展要求, 因此应在原来的小而全的农机作业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引导农民建立责权利明确、及时周到的服务型专业化组织, 并逐步发展壮大。
4. 建立农机作业协调机制。
为农业产业化各个环节提供农机作业的农机专业户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都力求能揽更多的活, 以更低的成本谋取更多的利益。因此, 农机户客观要求能在社会上获取更多的有用信息。农机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 引导农机专业户, 农机经营户建立自己的合作组织。通过这一组织为广大农机户提供技术信息、作业信息、政策信息。同时通过这一组织, 可以成为农机部门联系农民、联系机手, 向农民提供各种有益服务的一座桥梁, 进一步增加农机户的收入, 从而促进农机化的发展。
5. 继续加大购机补贴力度, 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3.浅谈如何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篇三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业产业化指的是紧密围绕市场需求的挖掘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在大力开拓主导产业的基础上,使得生产链条向农业产业链的两头延伸,不断推动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发展和企业化运作,最终使得产前、产中、产后有机协调、连为一体。作为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手段,农业产业化可以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让农民从低附加值的低端产业链条中解脱出来,去拥抱高附加值、高收入的高端产业链条,不断增强产业附加值。从根本上讲,要通过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心化运作以及大力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层次等方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这里,笔者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谈谈如何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农田水利设施设施历史欠账过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流于形式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水平不高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田水利设施历史欠账过多
农田水利设施历史欠账过多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第一大问题。现阶段,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大都是20世纪70、80年代依赖农民投工投劳建设而成的。由于建筑设施和材料的欠缺,很多水利工程的质量不高,标准较低,配套也不全面。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当时兴建的农田水利工程到如今都超过了设计年限,存在着老化问题严重、报废现象较多、运作效率不高等问题,这对农作物的灌溉工作造成了较大的困难。后来,即使乡村两级组织大量人力开展清淤、加固等工作,但农田灌溉主、支两渠都呈现出漫流状态,水资源浪费问题严重。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国家对农田水利建设拨付了不少资金,但与现今农田水利灌溉的现状相比还存在较大资金缺口。与此同时,农田水利工程具备跨区域运行的特点,虽然国家对地方拨付了农田水利资金,但鉴于地方财政的困难,很多应当由地方承担的配套资金并未得到落实。加之乡村两级的财权事权不对等,最终导致了农村水利建设滞后的问题,对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造成了较大地制约。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流于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流于形式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第二大问题。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土地有限,因此,要想发展西方农场式经营模式并不现实。面对单家独户农民单打独斗的现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是当务之急。自从国家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如雨后春顺般发展起来,在取得了较大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幌子干着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事情,并没有发挥将农民组织起来,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的功能。最终导致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农民合作不足、产业发展层次不高、组织化不强等问题,十分不利于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推进,对农民收入的提升来说也可谓作用不大。
3、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水平不高
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水平不高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第三大问题。从根本上讲,农业产业化若想实现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让农民从低附加值的低端产业链条中解脱出来,就必须依靠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然而,现阶段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又存在着层次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者,不少农业龙头企业致使附着于附加值较低的产业链条低端,并未依靠农产品的深加工和高新技术的引进向产业链条的高端迈进,这是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存在的最大问题。二者农业龙头企业对农民的带动能力不强。从根本上来讲,农业产业化的终极目标是让农民致富。但是现在不少农业龙头企业并不能最大限度地吸收农民就业,不能行之有效地引导农民种植养殖,这也是下一步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策略分析
要从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心化运作以及大力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层次等方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1、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第一大策略。下一步,要着重解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老化问题严重、报废现象较多、运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具体来说,一者,国家要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资金方面的投入,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作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发展的基础来抓,要强化资金审计工作,确保农田水利资金落到实处。二者,要强化地方政府对于中央水利投资拨付的配套,使其想方设法筹备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这功在千秋的大业。三者,要理顺乡村管理体制,增强乡村两级的财权,使得财权与事权相对等,最终做好农田水利设施具体建设工作。最后,要在乡村大力宣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保护意识,确保新建的农田水利设施增加寿命,更好地为农业产业化服务。
2、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心化运作
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心化运作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第二大策略。如前所述,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幌子干着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事情,并没有发挥将农民组织起来。所以,下一步,要大力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心化运作。一者,要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专业字眼,使得农民合作社向综合性方向发展,不断加强组织文化建设,提升合作社的组织凝聚力。二者,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的时候,要严把入门关,合适一个,放行一个,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落到实处。三者,要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模和发展层次,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大力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让更多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农民、奉献农村。
3、大力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层次
大力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层次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第三大策略。下一步,要着重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使得农业产业的发展由产业链的低端向高端迈进。一者,要不断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的规模层次,大力引进生产加工先进技术,确保其生产的产品具备高附加值,在此基础上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对农民的带动作用,使得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农民积极改善种植、养殖结构,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二者,要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就业吸收能力,大力增加就业岗位,使得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三者,要从政策上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为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增添内力。(作者单位:达拉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参考文献:
[1]徐永智;黑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问题与对策分析[J];北方经贸;2003年08期
[2]赵海林;正确认识农业结构调整的几个问题[J];改革与战略;2004年06期
[3]田华;基于核心竞争力的贵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D];贵州大学;2007年
4.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篇四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就地消化农副产品,促进农产品流通,培育更多更好的龙头企业,无疑为农民创业开辟了广阔的天地。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继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之后,农村经济体制和经营方式的又一次创新,目前已在名地全面启动,开成了一股又一股热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
下,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业生产的科学性,产业化经营是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区结合自身的具体实际,在推进农业产业化方面作了一些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整体来说,农业产业化推进的比较缓慢,农业的比较效益不太高,农民增收的幅度还不够大,主要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制约因素:
一是确立市场意识困难。产业化经营首要的条件就是必须以市场为导向,而传统农业惯有的自给性和封闭性制约了产品市场化,使农户的经济行为缺乏现代经济主体的竞争性,加之农民惧怕市场风险,习惯了种什么卖什么,种多少卖多少的生产经营方式,不愿意或极少去考虑市场的要求,产品仍以传统的粮猪型为主,制约了新产品、新市场的开发与发展。
二是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脆弱。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业的基础设施有着相当的要求。从总体看,农业依然处于基础设施脆弱,后劲不足的状态。其一,虽然国家从九八年开始大力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但主要还是倾向于大江大湖和城市防洪堤建设,真正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经费还是比较少;其二,我区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基本上还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其三,由于农田长期施用化肥、农药土壤结构破坏严重,地力下降,农业自然生态系统失调。今年国家虽然启动了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但对于基层来讲由于设备落后,又无资金,所以此项工作还处于宣传阶段;其四农村教育和科技落后,农村文盲和半文盲比例还不小,科技人员严重不足,科技手段落后,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仅为35%左右;其五由于对农业的投入不足,因而农业物质技术装备还不适应农业产业化的要求。
三是产业化集约经营程度不高。农业产业化只有在市场化和集约化这两个前提下才能得以顺利进行。集约化经营的过程是确立主导产业和实施产业区域化布局的过程,就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重新组合的过程,是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集约化经营成难主要体现在产品结构难调整,基地建设难组织。这在一定意义上成了产业化的“瓶颈”,我区现虽已初步形成兴桥、长塘的优质稻生产带,兴桥、樟山的奶牛,禾埠、曲濑的韭菜花,白塘、长塘的无公害蔬菜,兴桥肉牛,长塘生猪等产业带,但在规模上、集约化经营上还比较弱小,有待于进一步做大做强。
四是社会化服务配套不完善。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区虽涌现出了许多民间流通组织、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社,但由于有些服务组织带有某些行政色彩,且趋利性比较强,在服务过程中,难免加重农民负担。而且,这些组织的服务功能还不完善,达不到加入成员的一些要求,有些成立不久就“夭折”了。
以上因素严重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影响着农业的壮大和农民增收,要改变这种状况,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帮助农民牢固树立市场意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出现和形成,从本质上讲是农业对市场经济所做的一种适应。因此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树立明确的市场意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面向市场,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通过广播、电视、农经网、农民热线118等大力向农民宣传市场经济意识,鼓励农民通过积极调整农业产业内部结构,拓宽产品经营渠道,以达到既增产又增收的目的。
第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立区域性主导产业。要从本地的自然资源条件出发,根据本地区位特点分析自己的淘汰优势和区位优势,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来定位农业产业化的主导产品规划和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者的主导产业和生产基地。首先,要发展完整的农户经济,通过推广农业科技和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种养大户,在农户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在乡镇范围内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的专业特色,然后向一乡一品、几乡一品拓展,实现户有主营项目,村有骨干品种,乡有经济强项,区有特色主导产业。其次,选择好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启动点。对经济实力强,龙头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地方,一方面应加快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促进上规模、上档次,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提高龙头企业的外向度;另一方面应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打破地域界限,跨区域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在原料地设立分厂,实现优势互补。对于暂时无条件建设龙头企业的地方,应充分发挥本地优势,根据资源状况,种养习惯和市场要求,搞好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优势,通过借船出海、借梯上楼,把产品销往国内外市场。对于生产无需加工的,深受消费者欢迎的名、优、特产品的地方,应积极搞
好市场建设,促进商品流通,使更多产品进入国内外市场。
第三、选择适当的经营模式,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比较效益。考虑到区位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大中城市的依附性,在经营模式上还应选择主导产业带动型——主导产业+农户和现代农业综合开展区带动型——综合开发组织+农户,利用主导产业的牵动力,将农户和市场链接,不断提高农业比较效益。
第四、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共同体。从整体上讲,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是市场行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但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是密不可分的,一是要尊重企业与农户的经营自主权,坚持主体独立,自愿合作,利益联动,共同发展的原则,不能违背生产者、经营者的意愿,更不能靠行政命令强行凑合。二是企业与农户要按照股份制原则兴建龙头企业,力求达到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三是企业与农户要通过合作组织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对农户实行利润返还。四是企业与农户要签订购销合同,按优惠价格或保护价收购农户的产品。五是龙头企业或一体化经营组织,依据基地和农户的要求,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五、建立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有效的利益保障。农民的市场风险意识和防御市场风险能力都比较弱,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就显得非常重要,应在三方面着力,即发挥政府调控职能,建立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和完善市场支持体系;建立和完善科技支持体系,加快农业实用技术开发,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
5.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篇五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的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如何,直接反映了一个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培植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战略决策,着眼市场需求,立足本地优势,加大引导力度,科学发展思维,创新工作方式,围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主题,在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形成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显现了规模扩大、领域延伸、竞争力增强、带动力加大的新态势。
一、推进有力 成效明显——看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明显成效,龙头企业发展势头良好,正进人总量增多、结构优化、规模扩大、后劲增强的新时期。具体表现如下:
1、生产基地初具规模。现有50万亩优质水稻生产基地、50万亩无公害水产板块基地、40万亩蔬菜生产基地、30万亩油菜基地、10个花卉苗木基地和6个畜禽小区养殖基地。
2、加工企业种类齐全。区域特色明显,产业聚集度高,形成了粮食、蔬菜、水产品、中药材、肉类加工等11大系列130个品种。全市现有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592家,比上年增加14个,从业人员13100人。
3、龙头企业异军突起。规模不断壮大,布局进一步优化,共有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42家,其中年产值过千万元的共有33家,过五千万元的11家,过亿元的6家。
4、优质品牌层出不穷。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已注册的商标有武昌鱼牌、嘉禾牌、洋澜牌、枫树牌、神凤凰牌、梁湖牌等农产品商标200多个。其中有6个系列农产品建立了质量标准体系,有8个农产品获得了国家绿色食品标识,被省农业厅认定为无公害产地、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的达29个。
5.辐射能力显著增强。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全市已建立了136家农民股份有限公司、37家各类农产品专业协会,另外还有300多个农产品营销专业户,常年从事农产品经销业务的个体商贩近万人。
二、进展明显 发展滞后——探存在问题及原因
尽管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先进地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总体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全市42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中,产值最高的也不足2亿元,省级龙头企业只有3家,国家级龙头企业尚属空白。水产、畜牧、蔬菜是我市具有优势的产业领域,但至今还没有一个在全省乃至全国位居前列的龙头企业。
二是企业自身实力不强,素质不高。一些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产品深度加工不够、技术管理人才缺乏,大量农产品以鲜销和初级加工为主。
三是企业品牌杂牌多,精品少。全市现有农产品商标达200多个,由于没有组织实施统一标准、统一品牌战略,农产品品牌普遍存在“多、乱、杂”现象,缺乏真正叫得响、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名牌。
四是政策扶持门槛较高,资金短缺。龙头企业普遍存在“大型企业贷不足,中型企业贷款难,小企业贷不到”的问题,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瓶颈”。
五是招商引资力度不够,研发滞后。我市农业资源丰富,农产品产量高、品
质好,近几年虽兴建了一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但与我市农产品加工现状需求还很不适应,特别是在农产品项目的研发、包装和论证的力度上还需下大力气,还需重点整理储备一批大项目,加大招商力度。现在外地对引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同行的做法是:零地租,提供配套资金,实行“交钥匙工程”。而我市还没有类似的政策,影响了外地龙头企业的引进。
三、发展企业 做强龙头——议实现途径与建议
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现实要求,更是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赶超式发展的客观需要。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加强引导,注重服务,不断推进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就我市而言,应从“五化”着手:
强化基地建设,完善联结机制。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与基地及农户的联结机制,形成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的双赢局面。把生产基地建设作为推进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的切入点,一方面引导企业推广订单农业,以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与农户建立较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另一方面可通过补贴、补助等形式,鼓励企业对基地进行投入,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基地生产条件,推进结构调整,加强对基地的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
强化政策引导,扶持龙头企业。落实国家、省市对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财税优惠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同时,各类扶持性项目要适当降低立项申报门槛,多向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一些发展前景较好、能带动我市农业发展的农业加工和流通企业进行政策倾斜。建议我市在水产、畜禽、粮食、林果等行业重点扶持1至2家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实行统一政策扶持、统一资源配置、统一标准生产、统一品牌包装、统一销售策略,集中力量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强化品牌意识,实施精品战略。加快主要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的制订,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知名度高和经济效益好的名牌农产品。充分利
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扩大名牌农产品的市场和社会影响,提高名牌农产品的知名度。目前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洋澜”牌大米、“华苑”牌大米、“嘉禾”牌色拉油、“神凤凰”牌粉丝、“武昌鱼”牌鱼制品、“枫树”牌棉线、“紫燕”牌红菜苔、“沼山”牌胡柚等名优农产品要借着我市“武昌鱼原产地”认证的契机,加盟“鄂州武昌鱼”、“鄂州梁子湖”两大品牌系列,使品牌优势成为商品优势、经济优势。
强化招商引资,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介农业项目,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不断整合优势资源,每年可根据企业规模、发展潜力等指标及早发现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龙头企业,重点培植扶持、确定筛选一批企业作为市级重点管理的龙头企业,并积极向省推荐。鼓励有实力的本地老板就地或跨区域投资农业项目,帮助一批有潜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尽快做大做强,要大力组织并积极参与省内、国内及国际上举办的各类大型招商引资经贸洽谈活动,力争使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落户鄂州,并投资兴建有强大引领作用和辐射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符合要求的重点龙头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规范公司运作,早日申请股票上市。
6.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篇六
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意见
云发[2011]1号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是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拉动财政增长、提高农民组织化经营程度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必然选择。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提升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品竞争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条件和机遇
(一)主要农产品产量产值持续较快增长,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多年发展,我省粮食连续7年稳定增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3986万亩,特色经济林面积超过3500万亩。其中,烟叶、茶叶、花卉、咖啡、核桃、膏桐6个产业种植面积居全国第一;烟叶、鲜切花、咖啡、核桃4个产品产量居全国首位;肉类总产达到466万吨,跃居全国第12位;农产品出口连续10多年位居西部第一;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呈现出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发展态势,成为全国鲜切花和蔬菜重要生产和出口基地。
(二)龙头企业逐渐成长,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劳动密集型为主向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为主转变,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2009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4557个,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012户,固定资产总额达到364亿元,销售收入达到563亿元,带动基地建设3804万亩,带动农户1115万户,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收益888亿元,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不竭动力。
(三)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截至“十一五”末,全省累计建成大、中、小型水库5514座,总库容达到1083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340万亩;高稳产农田达到3367万亩;电力装机容量突破310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1200亿千瓦时;全省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公路通车里程突破21万公里,跃居全国第三位,投入使用的民用机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形成了“七入省四出境”的公路和“四入省一出境”的铁路运输网路,水运条件也不断改善。同时,随着“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全面实施,“森林云南”建设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农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解决“三农”
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优势生物产业发展计划》等一系列产业政策,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在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新型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与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为培育壮大我省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新的市场需求和产业转移,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我省气候独特、生物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具有发展现代农业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和优势条件。在新一轮产业格局调整中,云南依托独特的资源环境条件,已成为东部种养业、食品加工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两强一堡”和“央企入滇”等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以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我省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条件更加成熟。
但也要看到,我省农业产业化基地规模小而且分散,基地建设和加工龙头企业不配套;龙头企业少小散弱,品牌建设滞后,市场竞争力不强,科技创新能力较弱;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机制不够灵活;产业扶持资金总量小、使用分散,扶持政策不完善,现有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严重制约着我省绿色经济强省建设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六)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实施“两强一堡”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用好用活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因地制宜,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加快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强化基础、夯实基地、做强龙头、拓展市场、打造品牌、创新科技、确保安全为重点,把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关键举措,通过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推进我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七)发展目标。围绕畜牧、果蔬、茶叶、薯类、生物药、蔗糖、花卉、木本油料、橡胶、林产业、咖啡、蚕桑等12类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粮食总产量突破1800万吨,经济作物达到4500万亩,经济林木达到6000万亩;50%以上的农产品产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80%以上菜篮子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数量达到3000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达到2—3户,超50亿元的达到3—5户,超30亿元的达
到10户以上,超10亿元的达到30户以上。全省包括龙头企业在内的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实现销售收入20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800亿元,提供财税收入150亿元以上。农民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获得收益超过1600亿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
(八)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进一步强化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坚持基地优先,为资源优势的发挥和产品的精深加工创造条件;坚持市场导向,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坚持扶优扶强,突出重点,做强做大优势龙头企业;坚持品牌战略,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集团;坚持规模化经营,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坚持自主创新,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增强企业竞争优势;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工作重点
(九)强化基础。把加快农田水利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条件,根据产业布局稳步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和农田水利建设,努力做到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相配套。突出以骨干水源、农田排灌、农田林网、土地整治、机耕道路、流通设施和通讯信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打牢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
(十)夯实基地。围绕12类优势特色产业,优化基地布局,加快推进基地向适宜区集中,提高产业发展集中度。加快良种繁育,大力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增强基地示范带动能力,不断提升原料品质和供给能力。力争到“十二五”末,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的农业产业化原料基地,使甘蔗发展到600万亩,茶叶发展到600万亩,橡胶发展到800万亩,鲜切花发展到100万亩,马铃薯发展到1100万亩,蔬菜发展到1300万亩,咖啡发展到100万亩,蚕桑发展到300万亩,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发展到4000万亩,猪牛羊出栏达到7200万头,林产业、水产基地形成规模。鼓励龙头企业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扩大橡胶、木薯、甘蔗境外种植基地规模。
(十一)做强龙头。按照“扶优、扶强、扶特、扶大”的原则,依托我省丰富的农业资源、良好的区位优势、较低的劳动力成本,通过不断完善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环境,做强做大农业龙头企业。选择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龙头企业,集中财力给予重点扶持。加强与国内、国际知名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国内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企业通过集中有效资产、重组低效资产、盘活呆滞资产,整合种植、加工和品牌资源,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鼓励企业向农业产业化园区集聚,提升农业龙头企业集群式发展水平。大力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能力的龙头企业,提高科技成果运用和转化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着力将农业龙头企业打造成为推动
我省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力量。
(十二)拓展市场。加强市场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功能,构建辐射国内外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市场流通网络。加快规划建设大型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现代农产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完善龙头企业仓储设施,鼓励农业物流企业发展,加快鲜活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设施建设,减低农产品物流成本。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桥头堡建设,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巩固提升我省农产品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国内市场和欧、美、日、韩市场的占有率。
(十三)打造品牌。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创造一个名牌,激活一个企业,带动一片产业”,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原产地认证和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引导企业实施名牌战略,采取联合、合作等方式,打造知名品牌,扩大生产规模,以品牌提升我省农产品绿色、营养、生态、安全、健康的整体形象,不断增强我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十四)科技创新。加快云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构建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平台,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改进加工生产工艺,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断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构建以龙头企
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培育科技人才队伍。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对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能力,在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节水节能、冷链保鲜、疫病防控等领域取得创新成果的科技型龙头企业,提高科技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支撑能力。
(十五)注重质量。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推动已有标准的提升和新标准的创立。加快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国际质量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定量包装、标识标志、商品条码等手段,提高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三项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
(十六)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分散经营的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农资供应、技术辅导、信贷资金和产品加工、贮藏、运销等系列化服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龙头企业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相互协作”的联结机制,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加快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
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降低农业风险,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经营程度。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十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新增2亿元,重点用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扶持龙头企业。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对各级用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财政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重点对主导产业的基地建设进行扶持。各州(市)、县(市、区)也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建立投入长效机制,国有土地出让纯收入扣除规定的开支项目后,收入的30%和耕地占用税新增的部分,重点用于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重点用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水利设施建设。创新扶持方式,采取补助、贴息、奖励、参股等多种方式,在关键环节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引导和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以及外资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现代农业建设的扶持,形成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合力。
(十八)健全完善投融资机制。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贷款,“十二五”期间,由省金融办牵头落实,确定省内几家金融机构每年设立200亿元以上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贷款,银行给予利息优惠,省财政给予适当贴息,重点用于农副
产品收储、加工、销售和支持龙头企业的技术研发、基地建设等。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建立“钱随物走、购贷销还、专款专用、库贷挂钩、封闭运行”的农特产品收购资金信贷管理模式,对烟、茶、橡胶、核桃等大宗农特产品施行积极的收购政策。金融部门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发展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季节性收购贷款,实行灵活的贷款期限;发展保单、仓单等质押贷款,推广林权、商标权、知识产权、股权抵(质)押贷款。加快农业投融资担保公司筹建步伐,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发针对种植业、养殖业的商业性保险产品。争取设立云南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公司与金融机构建立银保互动机制,实现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险有机结合,探索分散农业风险和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的有效方式。健全风险补偿机制,设立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龙头企业在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鼓励涉农龙头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等企业债券。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金融办等有关部门要在资产划拨、资本金注入、增资扩股等方面,支持省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省林业投资公司做大做强,促其提高农业产业化融资能力,创新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扶持方式。
(十九)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各项农业产业化税收优惠政策。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龙头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经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决定,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龙头企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龙头企业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龙头企业的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农业龙头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生产经营所得,符合税收规定“经营模式”条件的,享受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主营业务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类产业项目,且鼓励类产业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内,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符合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生产销售的农膜、氮肥、磷肥(除硝酸铵外)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免征增值税,生产销售的钾肥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批
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滴灌带和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鼓励税务部门开展“分税制”试点,对龙头企业集中加工农产品收取的税收,按比例返还原料生产地。
(二十)加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政策扶持。以农业龙头企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政策,加快建立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绿色审批通道。加快创建农业产业化园区,推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对符合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的基地建设项目优先审批,对以农业优势特色资源为原料的加工项目和出口项目优先核准。农业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贫困农户带动面广、增收效果好的,优先纳入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库,按相关政策给予贴息扶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整合资源、重组资产、增加投入,对当年企业新增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由省农业厅按3%—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龙头企业直接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由省农业厅按出口额的1%予以奖励(人民币);对投资超过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各地要采取“一企一策”,量身定制扶持办法,实行个性化发展、差别化扶持政策。
(二十一)实行土地优惠政策。农业龙头企业新增用地,用于农产品加工、仓储和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的,其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计划内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农业龙头企业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外来投资企业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用地,可以采取租用集体土地的方式,按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农业产业化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农业龙头企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使用建设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企业可依法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土地变更登记和台账管理,县级农业部门要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流转合同备案、登记等工作。
(二十二)完善人才保障政策。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对培养、引进农业科技和管理人才并获得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称号的,给予适当奖励,并对其在住房、社保和子女入学、配偶就业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创新人才培养政策,采取“送出去、引进来”的模式,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普通高校、科研院所、高职院校开展人才培养合作,有针对性地培养农业实用人才。加大现代远程教育、农民职业教育等各类培训资源的整合和扶持力度,依托各类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村实用型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对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人才,各级政府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十三)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申请使用国家有关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等资金;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农
业科技研发中心,开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增加农业产业化领域的科技经费投入,省级科技专项经费要确定一定比例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及农业产业化项目。建立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攻克一批重大农业关键技术,提高科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资源的收集、利用、新品种选育及农产品深加工,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或者取得植物新品种保护权且单项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由省科技厅给予适当奖励。遴选认定一批技术型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十四)实行能源优惠政策。实行优惠电价政策,对种植养殖业龙头企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对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执行大工业用电优惠电价。支持地方电网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用电量规模较大的农业加工龙头企业可与当地中小水力发电企业协商确定用电价格。大用户直供电方案,由州(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并组织实施,报省物价局备案。优先满足农业龙头企业用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用油、用煤的需求。
(二十五)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力争用3年的时间,完成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放宽有信誉度的农业龙头企业市场准入,对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前一获证周期内无不良记录的,免除食品生产许可必备条件现场核查、发证检验程序,直接延续换证。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加强市场动态监测,支持市
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商贸、邮政等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建立农产品出口企业信用体系,提高农产品检验放行速度,促进农产品出口,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二十六)鼓励创建品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济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支持涉及农产品出口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出口或潜在出口国家、地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济组织,争创云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称号或成功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由省农业厅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
五、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组织保障(二十七)明确责任。省整合资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形成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工作合力。发展改革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农业产业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特色优势产业布局,加强基础配套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强化扶持措施,促进加工型、科技型龙头企业向园区集中,工业技改资金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重点向农业龙头企业倾斜。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整合资金的力度,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财
政资金支持。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农业、林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生物产业发展等部门要细化产业发展政策,切实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的发展。金融部门要创新金融扶持方式。国土、商务、税务、工商、质监、供销、海关、检验检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共同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推进本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各级科技推广部门要围绕特色产业,加强对农技人员和农民的新技术培训,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增强科技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撑能力。
(二十八)制定规划。省级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农业产业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及特色优势产业专项发展规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龙头企业向优势产业集聚。各地要立足资源优势,坚持市场导向,依托高新技术,围绕龙头、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将农业产业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推进本地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
(二十九)搞好监管。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部门,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出”的省级龙头企业认定考评机制。尽快修改完善《云南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省农业产业化管理部门要针对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特点,配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龙头企业扶持方案,择优进行扶持。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审计和督查制度,严格杜绝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农业产业化资金用途等行为发生。
(三十)考核激励。各级党委、政府要尽快制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考核奖励办法》,将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农业产业化发展现场观摩会,并从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经营水平高、带动作用强、财税贡献大的龙头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给予奖励;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州)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组织部门要重点提拔任用,切实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态势。
(三十一)强化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认真向农业龙头企业兑现各项优惠政策。要加强政策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熟知政策、善用政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队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宣传报道各地好经验好典型,共同营造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良好氛围。
7.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篇七
随着农业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 其基础地位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历史性变化, 集中体现在实现农业现代化已经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瓶颈。发展现代农业, 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 要以现代市场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和产业化发展思维调整农业经济发展战略, 结合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的大势, 通过特色农业经济功能区建设优化农业经济空间结构, 推进农业经济集约化、产业化发展。
市场化资源整合、规模化差异性区域布局和产业化发展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三个基本特征。实践表明, 优化农业区域空间布局, 实现农业经济相对集中的差异化、专业化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现代化农业发展规律。
加快内蒙古农业经济功能区构建具有多重重要价值:其一, 优化农业经济空间结构, 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内蒙古地域辽阔, 区域农业经济资源特色明显, 互补性较强, 具有明显的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潜在优势。但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 全区农业生产基本处于农户分散经营, 农业经济区域功能空间优化和资源整合利用水平偏低。这种情形不仅影响农业经济集约化和产业化发展, 也制约内蒙古农业现代化发展。构建农业经济功能区对于推进内蒙古农业经济区域一体化发展, 实现农业资源整合利用, 挖掘区域经济潜力, 增强农业的竞争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其二, 有利于农业资源经营方式转型升级。内蒙古农业经济整体仍属于传统的粗放式经营, 产业链短, 资源利用率偏低, 经济效益不高。构建农业经济功能区一是有利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农业经营向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新型经营体系转变。二是可以突出地域农业经济布局差异及区域经济分工规律, 有利于科学制定区域农业经济发展战略, 提高农业政策的科学有效性。三是有利于科学规划利用农业资源。从地区农业资源优势考虑农业商品基地建设, 确定农业经济项目、结构和规模的政策举措, 因地制宜地推动区域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其三, 有利于协调推进农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内蒙古是国家主要的粮食生产基地, 也是中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域农业经济功能区构建不仅提升生态农业资源效率, 也有利于突出区域生态功能和发展现代特色农业, 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农业经济的良性互动。其四, 有利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转型。内蒙古各地区的自然生态特色明显, 区域农业经济功能互补性较强。要使区域农业资源优势形成产业优势, 则必须先分析区域农业资源特色和规划农业经济主导产业等。同时, 内蒙古横跨“三北”, 毗邻八省, 中东部地区面向京津唐, 靠近东三省, 融入环渤海经济圈;西部“金三角”地区为国家规划的西部开发重点区域;北部接壤俄罗斯和蒙古, 有满洲里、二连浩特等19个边境口岸。所以, 内蒙古在我国经济发展具有承东启西的重要地位, 是我国向北开放的重点区域。将这些地域优势转化为农业经济发展优势, 则要全区统筹农业资源综合利用, 以构建农业经济功能区为抓手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加快农业经济功能区构建,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传统农业仍然是内蒙古农业经济主体, 发展现代农业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深层矛盾。改变内蒙古农业经济发展现状, 就要创新农业经济发展理念, 以区域农业功能区为基础优化区域经济空间格局, 实现区域发展差异化、资源利用最优化、整体功能最大化的发展战略。
(一) 农业经济功能区构建要立足于区域特色因地制宜, 着力区域经济产业化发展
内蒙古农业资源分布区域性特征十分明显, 形成区域农业经济空间优化良好条件。从内蒙古农业自然区域看, 主要包括大兴安岭沿麓农业区、土默特、河套平原农业区、西辽河平原农业区、中西部、阴山丘陵农业区等四大区域。构建内蒙古农业经济功能区必须立足于区域特色因地制宜, 既要关注农业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 又要关注不同农业区域、不同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向。依据农业资源时空分布特征和农业生产地域分工规律,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整合区域农业资源, 突出区域农业资源优势, 着力区域经济产业化发展。
(二) 农业经济功能区构建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关注农业的生态经济效益
从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看, 治理内蒙古的生态环境, 就是建设保护华北、东北、西北生态屏障。农业作为种植产业部门本身就是生态经济的一部分。加快构建区域农业经济功能区要树立农业生态观念, 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把营造农业生态环境作为发展农业经济的基础, 把生态环境局部治理与农业产业经济空间合理布局相结合, 通过实施农业经济主体功能区战略, 促进农业经济现代化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三) 农业经济功能区构建要立足于区域分工协作, 强化农业经济区域开放协调发展
农业区域分工协调发展应从地区经济区域一体化发展趋势和规律出发, 注重区域内与区域间的密切关系。要坚持“区域内协调”, 着力各农业经济功能区区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具体包括四方面:1.各经济功能区的资源协调;2.各经济功能区的经济协调;3.各功经济能区的社会协调;4.各经济功能区的环境协调。
(四) 农业经济功能区构建要立足发展成果共享, 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和谐发展
民族团结是内蒙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重视的中心工作, 而解决民族和谐的核心问题就是要抓住发展利益共享这个根本, 从政治的高度看待区域经济发展平衡问题。要坚持以实现农业现代化转型为目标, 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与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相结合, 从区域经济发展与民族和谐的战略视角谋划统筹。但发展平衡不等于发展均衡, 要推动农业资源富集区和产业化经济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率先发展, 在提升整合资源和强化区域经济协作水平的基础上, 形成新型区域农业经济空间新格局。
(五) 农业经济功能区构建要以打造特色产业基地为着力点,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业经济功能区构建要以产业园区、产业集群、企业龙头等构成的产业基地为依托。其一, 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经济园区, 奠定构建农业经济功能区的产业基石。其二, 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 打造农业经济产业集群。农业产业集群是实现农业企业间有效协作和联动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 是推动农业园区发展的必然选择。其三, 培育农业特色品牌龙头企业, 发展农业经济支柱产业。要围绕建设国家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 实现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和有序流动, 提升企业区域分工协作, 推动区域特色化经营和一体化发展。
(六) 创新保障构建农业经济功能区制度体系, 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首先要着力创新区域农业经营制度, 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其次要着力区域农业经济管理制度创新。农业经济功能区划分必须有相应的协作体制机制和组织管理保障。要确立农业产业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 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部门分隔体制束缚, 强化产业化发展观念, 按照市场化运作选择确定本区域农业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科学制定配套产业政策、生态政策、分工协作政策、科技创新政策, 等等。
8.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篇八
1、精心实施“双百”工程,使一批瓜菜特色产业基地享誉省内外
“普及2000元,扩大5000元,示范1万元”,是东台市政府提出的高效农业建设目标。瞄准这一目标,薛瑞祥带领全站人员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大力度推进,以基地带动,加快高效农业规模扩张,全市55个高效农业示范小区建设项目全部顺利通过检查验收。他结合生产实际,解决技术难题,引导农民群众主动适应市场,经常放弃节假日,深入蔬菜集中产区调查研究。指导农民应用瓜菜新品种,调整种植布局。目前,全市已建成规模超66.7 hm2、667m2效益超5000元的瓜菜特色产业基地70个,总面积逾6万hm2。其中,三仓镇大棚西瓜面积由2000hm2发展到现在的4000hm2;头灶镇双层大棚青椒生产基地扩大到逾2000hm2:唐洋、新街的韭菜、冬瓜、马铃薯生产基地发展到3333hm2。每个基地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倾注了他的心血。被东台市政府列入突出打造的重点项目——三仓镇瓜菜示范园区建设,他参与了从规划到招引投资主体的全过程服务。先后多次到上海、安徽、河南等地寻求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合作,终于建成了全市最大的1333hm2瓜果蔬菜核心示范区。
2、尽心推进技术创新,使一批新品种新技术得到推广
如何把东台现代农业推上一个更高台阶,东台市农业局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种苗、大棚、绿色“三大革命”,为进一步提升东台农产品的竞争力指明了方向。在推进“三大革命”的活动中,他是杰出的带头人和实践者。他每年都深入基层,亲自布点,试验示范从国内外科研院所引进的瓜菜最新优良品种,从中筛选贮存一批适合本地推广应用的接班品种,近年来,全市瓜菜良种普及率均达到100%。京欣2号西瓜、大果168青椒、金棚1号番茄、东坡青秀莴苣等1批抗逆性好、市场适销对路、产量潜力高的新品种迅速普及,深受瓜农菜农欢迎。他率先在全市大面积推广瓜菜穴盘轻基质育苗,面积达到7333hm2:加强与华盛种苗公司联合,加大工厂化育苗、统一供苗的力度,每年供苗逾2000万株:加大以大中棚为主的设施栽培推广力度,双层大棚达到6667hm2,钢架(含钢竹混合)大棚5666hm2,特别是在三仓、琼港、唐洋、新街、曹锨、许河等镇推广大棚连片种植,得到了省内外领导和专家的肯定;积极示范软管微滴灌技术,应用面积1333hm2,全面获得成功。他主持制定了切合生产实际的栽培技术标准12个,其中西瓜、青椒、萝卜、马铃薯等生产规程成为江苏省地方标准;他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了“菜-菜”、“粮-菜”、“桑-菜”等16种高效间套复种模式和“春提早”、“堵伏缺”、“秋延后”等反季节蔬菜设施栽培技术:推广轮作换茬、嫁接换根等配套技术,有效地克服了瓜菜连作障碍。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首席专家,他积极与上级科技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联合,成功实施了“瓜果蔬菜连作障碍综合防治技术开发应用”、“机械作业技术在大棚蔬菜生产上的示范应用”、“瓜果类蔬菜产品质量建设及产业化经营”等项目,较好地解决了蔬菜发展中的生产难题,为掌握蔬菜技术制高点、加快技术开发注入了新的活力。2007年,全市西瓜667m2产量超过4000kg,平均收入5000元左右;大棚青椒667m2产量超过5000kg,平均收入6000元,高的8000~10000元。全年蔬菜总产量230万t,种植效益达到25.8亿元。他功不可没。
3、热心拓展服务领域,使一批瓜果蔬菜品牌叫响全国
为了在全市培养一大批能够适应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他针对多年来瓜菜生产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顺应农民对农业新技术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写了瓜菜生产实用技术,带头和带领市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开展培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新技术教给农民。在瓜菜生产的各个关键时段,他都要到田头、进大棚。调研分析具体情况,提出关键措施,手把手地传授技艺。2007年,先后针对早春低温、3月初风灾、7月上中旬的雨涝等突发性灾害,他深入基层,调查灾情,通过市镇技术人员的具体指导,农业科技示范户和种植大户的带动,把减灾救灾应变措施实实在在地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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