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伦理建设是社区伦理建设的基础(共5篇)
1.家庭伦理建设是社区伦理建设的基础 篇一
家庭伦理道德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家庭伦理作为社会伦理的一部分历来受到各方面的重视。我国古代关于社会道德“人伦”中的“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中有三伦是属于家庭伦理的即强调“父子有亲、夫妇有别、兄弟长幼有序”。在家庭伦理建设上也提出了“德教行而民康乐,礼义积而民和亲”的论述,把家庭伦理建设看成是治国安邦的基础。比如说“国尚礼则国昌,家尚礼则家大,身有礼则身修,心有礼则心泰”的思想等等。这些思想在今天看来也仍然充满着醒悟人生启迪人伦的睿智。
中国传统的伦理文化以家庭为本位,不同于西方以个人为本位。这可以从通行于中国封建社会两千五百多年之久的所谓“三纲”、“五伦”的纲常。三纲“者,最早见于《韩非子·忠孝》篇:”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可谓”三纲“说的前驱。”五伦“即五种人的社会关系: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孟子首次提出了”五伦“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人以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里孟子不仅讲了五种人伦关系,也讲了如何正确处理这五种人伦关系准则,即”义、亲、别、序、信“,亦即” 五教“。
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家庭为本位的文化。中国人的家庭观念极深,自古以来,人们就十分重视家庭,关心家庭,建设符合礼仪要求的家庭。这可谓世世代代中国人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一大特色。当今中国的家庭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多是核心家庭。这种家庭人伦关系主要有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这样三种关系。夫妻关系是构成家庭人伦关系的根本,是家庭道德最基本的规范,古今亦然。在现代社会的核心家庭中,夫妻关系最为重要。夫妻之间的道德要求是双向的,是权利与义务的平等。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道德,兄弟姐妹之间的道德,亦应如此。
人所共知,夫妻关系乃人伦关系之始。没有夫妻关系,自然不会有父子兄弟姐妹及其它诸种关系。特别是现代社会核心家庭增多,夫妻关系显得更为重要。夫妻关系直接涉及家庭的存在、巩固、建设的根本问题;是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的重点。夫妻之间的道德要求,即应遵循的道德规范是”互敬“。所谓”互敬“,就是平等相待,相敬如宾。夫妻是志同道合的同志,又是亲密无间的生活伴侣,在家庭的地位与权利是平等的。夫妻双方必须承担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义务,家政大事,协商解决,谁的意见正确,就按谁的意见办。夫妻长期生活在一起,难免发生矛盾,这就需要多一点容忍,多做自我批评,严以律己,宽以待他(她),赤诚相见,坦然交心,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增强团结,和睦为贵。
目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人们原有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在改变,新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正在形成,新的道德约束力尚未被人们普遍接受和发生效用,出现了价值取向的多元化,道德观念的利益化。随着婚姻家庭的不断解体和传统道德观念的淡漠,许多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本导向的道德行为无所适从,使家庭道德领域存在着种种失范现象,严重影响社会的基本道德风貌,不能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果不从根本上消除家庭道德失范现象的存在,重新构筑富有时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规范体系,符合新时期的伦理道德思想体系也就无从建立,而这是一项极其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
总之,”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千百年的优秀家训美德需要继承和发扬,夫妻、长幼、邻里需要更多的尊重、理解和关心,让每一个家庭都能使老人们受到充分的敬重,使子女们得到全面的教育,家家家风好,体现出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2.家庭伦理建设是社区伦理建设的基础 篇二
一、行政伦理的基本内涵
行政伦理体系由三个层面的内容构成:一是行政伦理观;二是行政伦理规范体系, 包括行政伦理原则、行政伦理规范、行政伦理范畴等;三是行政伦理机制体系, 主要包括行政伦理监督机制与行政伦理培养机制。而作为行政伦理体系核心的则是行政伦理观。在公共行政领域,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集中表现为行政伦理观。行政伦理观在根本价值的层面上影响或指导着每一位公共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概括地说, 行政伦理观就是国家公共行政人员在公共行政的过程中关于行政伦理价值追求的总体观念, 是其公共行政生活的伦理实践与伦理观念的凝结与升华, 并具体表现为行政伦理活动现象、行政伦理意识现象与行政伦理规范现象。
二、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的现象和原因
行政伦理失范是行政权力的一种异化现象。它讲的是一个过程, 指本来是行政主体按照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行使行政权力, 但是发展的结果, 却变成了异己的力量, 超出了政府的控制。行政权力变为行政主体损害国家及公众利益、谋取私利的工具。也就是说, 行政伦理失范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公共事务活动中违犯了行政伦理道德规范, 在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中出现种种伪道德、反道德、失道德的现象和行为。目前, 我国存在的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现象主要有:公务员主体地位倒置, 利益倒置, 部门主义和小团体主义严重。其中利益倒置是公务员道德问题中最具有根本性、关键性的问题。造成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体制的弊端。
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 新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2. 公务员角色冲突。
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公务员角色的认识中出现了角色冲突。公务员一方面作为个人, 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同时, 又拥有社会公共权力, 容易造成角色冲突, 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 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3. 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造成了社会普遍道德失范
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型其实质就是分配向交换的转变, 从而不可避免地把金钱推上了愈来愈重要的地位, 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深深地卷入了市场。
4. 缺乏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和制约机制。
目前, 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 对权力的社会监督和制约机制虽然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 但与迅速发展的客观现实相比, 还远远不够。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使行政道德失范的程度有所加剧。
三、传承儒家行政伦理思想
中国是一个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 政治文化源远流长, 博大精深。古代儒、道、法等诸子百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行政伦理思想和做人做事做官的道理, 尤其以儒家思想为代表。儒家创始人孔子特别强调统治者要有道德。执政者道德品质的高低决定着政治的好坏, 政令的畅通与否。孔子把道德和政治结合起来, 并把道德放在首位。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这一思想, 更加强调最高统治者的道德品质的重大影响作用。他说:“君行莫不仁, 君义莫不义, 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把国君的道德修养对治理国家的意义强调到了极至。儒家特别强调行政伦理, 而行政伦理最注重的是君王以及各级官员的个人道德素养。因为他们认为官员的道德修养就不仅是个人的私事, 而是与天下国家的利益休戚相关, 儒家经典确定以修身为本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政治纲领, 以此作为实现王道政治的基石。民本思想是儒家提出的“行政为民”行政伦理观念。“君权神授”还是“君权民授”是古代思想家长期争论的问题。儒家认为“君权民授”, 孔孟都认为改朝换代的权力掌握在人们手中。最高权力既然来自人民, 掌权当然要为公, 公天下是美妙的大同社会, 家天下只是无可奈何的小安而已。
儒家的治国为政思想是典型的德治思想。民本思想是德治思想的理论基础, 儒家的行政伦理是实现德治的关键, 其思想内容基本适应中国古代政治与社会发展需要。自汉代以后儒家行政伦理思想经过中国历代君王的一再确认, 始终占据政治指导思想的宝座, 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主流, 对于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均有极大的影响。在现代的公共管理中, 传统的儒家行政伦理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从中汲取精华, 以完善当代公务员道德建设。
四、儒家行政伦理思想对公务员道德建设的借鉴
儒家的治国为政思想是典型的德治思想。民本思想是德治思想的理论基础, 儒家的行政伦理是实现德治的关键, 其思想内容基本适应中国古代政治与社会发展需要。自汉代以后儒家行政伦理思想经过中国历代君王的一再确认, 始终占据政治指导思想的宝座, 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主流, 对于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均有极大的影响。在现代的公共管理中, 传统的儒家行政伦理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从中汲取精华, 以完善当代公务员道德建设。
1. 公正。
正义历来是政治哲学讨论的核心问题。儒家行政伦理思想中蕴含着“掌权为公, 从政为民;坚持正义, 处事公平”的深刻内容。在现实生活中, 政府在维护社会公正方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公正应是行政伦理最主要的规范。行政主体 (公务员) 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手中掌握着社会利益分配的特权, 如果他们不能遵守公正的道德规范, 会受到社会关系、金钱往来或个人的某种信念的影响而不从公众利益出发, 不能做到秉公办事, 利益分配的法码向个人利益和行业利益倾斜, 公众利益就会受到损失。社会只有确立了公正的行政伦理, 才有可能建立一个公平的社会秩序。
2. 诚信。
诚信是社会成员应当遵守的最重要的道德规范, 也是行政伦理的主要规范之一。在中国古代, 诚信被视为“立人之道”和“立政之本”。《礼记·礼运》中孔子说:“大道之行也, 天下为公。选贤与能, 讲信修睦。”对行政主体来说, 只有诚实无欺, 才能取信于民。只有确立诚信的行政伦理规范, 才能建立正常的政治秩序。
3. 廉洁。
古人说:“廉者, 政之本也, 民之表也;贪者, 政之祸也”。中国有着“为政以德”的传统, 历代统治者都把廉洁作为重要的行政道德规范加以提倡。廉洁作为一种行政伦理规范, 就是要求公职人员洁身自好, 不损公肥私, 不贪污受贿, 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国家公务人员的职责是代表国家依法组织和管理国家的行政事务, 维护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 为人民服务。公务员是否廉洁, 对整个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4. 勤政。
中国古代官箴中, 提出官员“尚勤”、“尚能”的思想。勤政作为一个行政伦理规范, 要求行政主体以高度的责任心, 努力追求, 创造最大化的工作效率和业绩。同时勤政还是对行政主体敬业态度的要求。在传统的儒家行政伦理中, 要求统治者以身作则, 注重修身和勤政, 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 同时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 为政以德。但仅靠道德觉悟解决廉政、勤政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过于理想化。因此, 现代的公务员道德建设必须与制度化结合, 使道德内化为其自觉的行为, 使公务员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3.会计伦理建设现实问题研究 篇三
一、会计伦理现实问题
(一) 会计人员会计道德失范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主要表现为会计人员在单位领导的直接授意、指使、强令下, 做出有悖于会计职业道德行为, 参与弄虚作假。部分会计人员道德观念淡薄, 不坚守会计职业道德, 违背会计客观真实性原则, 伪造会计凭证、账薄、报表, 对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部分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沦丧, 为追求私利, 不惜以身试法, 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 走上犯罪道路。
(二) 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即会计信息不能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会计实务中, 有两类表现形式, 即“假账真算”和“真账假算”。所谓“假账真算”即经济业务本身是虚假的, 而会计处理是真实的, 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 如虚开发票、编制虚假预算等。所谓“真账假算”即经济业务本身是真实的, 会计处理方法是违规的, 以致提供的会计信息失真, 如不合理地利用会计政策等。会计信息失真具体有如下几种表现形式:虚开发票。主要指多开发票进行报销, 提高费用, 加大成本, 以达到套取现金或骗税的目的;或通过与其他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产品销售发票, 虚拟销售业务, 虚增收入和利润, 以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
(三) 会计准则的制定缺乏公正性
目前功利主义价值观也被广泛地应用于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 并且成为会计准则制定的核心价值观。从目前的会计准则体系的价值取向来看, 其显然是偏向于财务资本所有者, 资产负债表中没有人力资本的项目就是很好的例证, 显然这是有违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主体缺乏公正性。目前会计准则制定依然是以政府官员为主, 这就涉及到准则制定的政府模式的固有缺陷, 即多重身份的政府在制定准则时, 能否公平的对待所有利益相关者。因此会计准则并不是当事人多次博弈和公共选择的结果, 在某种意义上只是保护国家利益的强制性制度安排。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 势必偏向国有经济主体, 而牺牲其它人的利益, 造成他人的抵触和不满。
二、会计伦理问题原因的分析
(一) 理论研究比较薄弱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 我国会计界对会计伦理问题不够重视, 理论研究一直处于薄弱环节。我国对关于企业会计伦理问题的研究, 参与讨论的人数不多, 著述较少, 且多数人只是从会计伦理的某一方面或某一角度去研究、探讨。一是不够深入, 二是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理论体系。1986年, 在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负责人的建议下, 我国发行量最大的会计杂志《财务与会计》增辟了“会计职业道德”专栏讨论, 这才引起了会计界, 乃至社会公众对这一问题的重视。1996年, 国家财政部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 专门用一章的内容阐述了我国会计人员应遵循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从而结束了我国没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历史。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六项职业道德的内容比较概括, 操作性差, 有待于进一步在理论深入研究和完善。
(二)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不健全
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层出不穷、财务报告舞弊屡禁不止, 这种状况可以从“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中得到清晰的印证 (见下表) 。
从表中可以看出, 即使在公告没有提供资产失真率不到1%、利润率失真率不到10%的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户数的情况下, 被抽查企业的资产失真率1%以上且利润失真率10%以上的企业也高达50%以上。这一系列的数据可以清楚地说明, 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非常普遍, 而且比较严重。从上述现状可以看出, 我国目前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仍然处于不完善的阶段, 目前已有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比较宏观, 操作性差, 这也是导致我国目前企业会计不道德行为频繁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会计伦理建设建议
(一) 实现法律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
实现法律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二律相融是会计伦理建设的核心。首先, 实现法律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二律相融具有必要性, 会计伦理的建设离不开法律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双重保障。在经济生活中, 经常发生没有违反法律制度, 但却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此时, 会计职业团体可通过自律性监管, 对发现的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戒, 对会计败德行为进行合理的引导和规范。与法律监管不同的是, 行业自律主要通过“执业能力和道德”评价来形成约束, 既有“自律”成分, 如凭借个人良心、道德上的自觉自省, 也有他律的成分, 如通过社会舆论的谴责、行业内的纪律处罚等手段, 属自律和他律的相结合。其次, 行业自律与法律监管的相融具有可行性。二律的相融性具体体现在:由于法律制定、实施和监管成本较高, 且会计行为具有复杂多变性, 不可能通过法律的形式将方方面面规范到, 而道德自律的较大一部分约束力正是因为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意识中, 因而更具广泛性。同时意识形态作为非正式约束可以构成某一正式制度安排的“先验”模式, 有助于节约正式制度安排的实施费用。
(二) 明确会计道德评价机制
1. 道德评价机构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会计道德评价体系能否真正建立。
会计道德评价机制要想运行良好, 必须要有一些守法、诚信的评价机构, 它是以自身的信用和必要的资本承担经营责任, 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第三者身份为社会各界提供会计道德服务。道德评价机构不是具有执法者身份的政府机构, 而是按照“政府指导, 市场运作”的思路行事。从而保证评价机构的中立、公正、可靠, 确保会计道德评价机制的良好运行。
2. 道德评价指标的选择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价结果。
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大方面设计指标。定性指标主要包括两大方面, 一是与会计人有关的企业信息:会计执业环境、会计核算、内部控制, 财经法纪检查情况;二是会计人自身的信息资料, 可以从会计人学生时代职业道德课程的考核结果、是否有作弊记录、是否按时还贷、是否按时交纳个人所得税等几个方面设计指标。定量指标主要包括会计核算道德状况和会计管理道德状况。
3. 工作程序是道德评价体系的一个重点, 它关系到评价结果产生的质量。
道德评价工作应实施以下几个程序:评级准备、实地调查、等级评定、复议、文件存档及公示、跟踪记录。
(三) 开展伦理道德鉴证服务
近些年, 国外政府、社会公众及企业界对伦理道德建设越来越重视, 由此催生了审计师的新兴服务——伦理鉴证服务 (Ethics Attestation Service) , 即道德审计。国外对此已有所探索, 美国企业伦理学教授De George在其《企业伦理》一书中指出, 之所以需要道德审计, 是因为企业的行为会产生影响, 公众、实际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都有权了解企业的道德状况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他认为道德审计十分有用, 尤其是公布道德审计结果, 这样能促使企业从事讲道德的活动。但迄今为止还是停留在评价企业道德的某个方面, 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能够全面反映企业道德状况的审计模型。
从长远来看, 加强会计伦理道德鉴证服务的理论研究, 为会计伦理道德鉴证服务的实践工作提供理论基础显得尤为必要, 应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设立专门的道德委员会, 制定伦理道德服务标准, 并监督其执行和实施情况。可先根据自愿原则由企业对其自身开展会计伦理道德鉴证服务, 并公布其鉴证结果, 在理论研究比较成熟以及伦理鉴证标准正式颁布后, 再由企业外部机构进行强制性地审计。
摘要:现阶段, 贯穿于整个会计实践过程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包括会计人员会计道德失范、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准则的制定缺乏公正性。导致我国目前企业会计不道德行为频繁发生的原因是, 理论研究比较薄弱,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不健全。会计伦理建设, 应实现法律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 明确会计道德评价机制, 确保会计道德评价机制的良好运行。
关键词:会计伦理,伦理建设,评价机制,鉴证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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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宇洵, 刘霞.破解我国会计伦理困境初探[J].会计之友, 2006 (9)
4.家庭伦理建设是社区伦理建设的基础 篇四
公关营销伦理是将伦理学中的道德观点引入营销学中, 探讨企业在进行公关营销的具体行为过程中所涉及的道德问题。企业公关营销的伦理研究是颇具时代意义的。首先, 它是规范企业行为的需要。现实的商业活动中, 企业在运用现代公关营销手段过程中存在着大量不道德行为, 这需要我们予以高度重视;其次, 它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呼唤。关系是企业进行营销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资源, 而在公关营销中的不道德行为会使企业最终失去各种关系, 从而破坏这一资源的持续利用。再者, 它是优化市场环境的要求。企业上有供应商, 下有顾客及经销商, 还要面对竞争者、政府, 因此, 企业的一举一动都不仅仅是企业自身的事情, 而是会给整个市场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 企业的不道德公关营销行为会破坏整个市场环境。最后, 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体现。每一个企业都是社会的组成部分, 只有每个企业在公关营销中注重自身道德行为, 整个社会才会和谐。
1 现代企业公关营销行为的伦理缺失
正因为公关营销是一种新兴的营销理念, 还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学科体系, 各企业虽然不断在实践中尝试进行公关营销行为, 也不乏成功的公关营销案例, 但在公关营销活动中还是广泛存在着伦理问题。在企业运用传播的手段、沟通的策略、协调的方法等活动中, 无不存在着形形色色的伦理缺失问题。在企业中, 营销人员要跟顾客、批发商、零售商、竞争者、广告公司、研究机构、媒体、政府部门等利益相关者打交道, 每一方都有自身的期望和要求, 因而利益冲突在所难免, 而且与技术人员、生产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相比, 营销人员面临市场竞争的压力更直接、更大, 且公关营销活动中存在大量信息不对称现象。因此, 公关营销无疑是企业最容易出现伦理问题的行为之一。如在进行事件营销、口碑营销、借助名流进行公关营销等行为时, 有些企业会违背道德良知, 仅从营销效果出发而不顾及各类公众的利益。此外, 企业在营造各种良好关系开展营销活动时, 也会出现一些道德缺失的现象, 将其等同于庸俗的“拉关系”活动, 将公关营销等同于“攻关营销”。
在企业众多的公关营销行为中, 目前存在最多的伦理缺失现象有下面几点。
1.1 广告信息表述不真实或不全面, 欺瞒公众对象
媒体发达时代中, 广告已成为公关营销的主要使用手段之一。电视广告、报纸广告、网络广告, 还有各式各样的墙体广告, 无一不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在这些形形色色的广告中出现了很多不真实信息, 误导甚至企图操控消费公众, 以达到营销产品的目的。这样的例子很多, 甚至一些跨国的大企业也存在这样的伦理缺失问题。例如, 壳牌石油公司曾经有一则广告宣称, 它生产的加了某种添加剂的超级壳牌汽油能够比不加这种添加剂的汽油跑更多的路程, 这一说法本身是正确的, 但是几乎所有的汽车用的汽油都加有这种添加剂, 而消费者不知道这一情况, 还误以为这是壳牌石油所独有的。这种做法, 表面上没有违背任何法律条款, 但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看, 是有失公平公正的一种行为。美国当代哲学和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在其社会公正理论中指出, 人类存在一种基本的、共通的公正观, 公正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这告诉我们, 在公关营销活动中, 每一个消费者都是平等的, 他们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购买产品, 有权获得关于产品和服务的一切相关信息。企业在公关营销活动中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这一权利。罗尔斯的社会公正理论从道德公正角度肯定了树立公关营销观念, 应将处于弱者的消费者权利纳入企业公关营销计划和决策中。
1.2 公关营销从业人员刻意夸大其词, 引诱公众对象
公关业内的权威刊物《公关周刊》曾发表过全国公关业道德调查报告, 他们调查并询问了1700名公关从业人员后, 披露说, 他们中的40%承认曾经在向新闻记者提供报道内容的过程中, “夸大”了事实真相, 25%的从业者坦白说他们曾在工作中夸大其词, 编造谎言, 62%的被访问者说他们曾经对有些公司的传闻听之任之, 没有确认信息的真实信, 也没有调查来源是否可靠, 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引诱公众对象对他们服务的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产生兴趣, 并促使其产生购买行为, 从而达到营销的目的。诸如此类的数据反映出公关营销从业人员伦理缺失的倾向。公关营销从业人员可以说是公关营销活动的主体, 是企业形象的一个窗口, 他们如同一座连接企业和消费者的桥梁, 很大程度上更决定了一个企业公关营销活动的道德行为水平的高低。
1.3 恶意炒作事件, 进行不道德公关营销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 “炒作”的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 这一手段也越来越被一些企业所青睐。新闻炒作, 原本是公关手段中一种较有效的传播方式, 但这是基于一种信息真实的前提, 找到一个新奇点来吸引公众的关注, 同时也应有一定的社会效应, 目的是让大众接受企业的良好形象, 从而关注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如今, 这种炒作似乎变了味, 拿来炒作的对象大多都是些社会阴暗面, 炒作的内容也是子虚乌有的, 或是他人隐私, 目的仅仅是为了宣传企业产品, 而完全不顾自身的形象, 也不顾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这种炒作就是有悖伦理道德的。英国人罗斯在1930年出版的《“对”与“善”》一书中, 系统地提出了“显要义务”理论。他认为, 显要义务是在一定时间、一定环境中人们进行自认为合适的行为。罗斯提出了六条基本的显要义务, 其中有一条是“行善”, 即要关心社会公益事业。还有一条是“自我完善”, 即使自身潜能和美德得到充分发挥, 实现自身价值。最后一条是“不作恶”, 即不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利益。而企业的恶意炒作事件是以挖掘他人隐私、宣传社会阴暗面为手段, 严重地损害了他人利益, 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实现企业自身价值。企业是有社会义务的, 不顾社会义务而只追求短期利润的恶意炒作就是不道德。
1.4 与名流勾结, 滥用名人效应
名人代言一直是众多企业所推崇的公关营销手段之一, 因为名人在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上所起的作用是不小的, 而代言产品也是很多名人乐此不疲的事情, 因为从中他们可获得的收益也是不菲的。正是这种双赢的结果促使双方合作不断。但在这一合作过程中, 由于利益驱使双方很可能出现有违伦理的行为, 如名人不考察企业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就滥做宣传;企业提供代言产品的虚假信息给名人等等。这些不道德宣传行为, 是利用公众对名人的信任以达到营销产品的目的, 也是有悖伦理道德的。
2 企业公关营销伦理建设的思考
由此可见, 当前社会中企业进行公关营销活动过程中存在着不少伦理道德缺失的行为, 这些行为也许能给企业带来短期的经济效益, 可是, 一旦这些行为被公众识破, 对企业的形象就是毁灭性的打击, 企业的公关营销将不可持续开展。因此, 企业认清公关营销行为中注重伦理道德是很有必要的。为了规范企业的公关营销行为, 使公关营销进一步完善和成熟, 企业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伦理建设。
2.1 完善企业文化建设, 将伦理道德列入企业文化范畴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 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它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 其核心是企业的精神和价值观。企业的公关营销行为要符合伦理道德准则, 在企业的精神和价值观中就应强调伦理道德, 如在企业的经营宗旨中写入道德标准, 在企业的口号中加入道德口号, 在企业的行为规范中加入道德条例等。让这些伦理道德思想存在于企业的方方面面, 由此, 对企业的公关营销行为可起到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指导作用。
2.2 加强伦理道德教育, 规范公关营销从业人员的行为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 30%~40%的美国企业进行了某种形式的伦理培训, 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 当人们公开宣扬某一种观点时, 他们就倾向于在行动上与这种观点保持一致, 即使他们以前根本不信奉这种观点。因而, 为了使公关营销从业人员树立企业提倡的伦理观念, 有必要对他们进行伦理培训。而在培训中, 单纯的说教、灌输乃至惩罚都可能引起从业者的逆反心理, 因此, 企业伦理教育除了课堂教育外,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 如参观访问、典型事例分析、演讲比赛、辩论赛等生动形象的方式。
2.3 建立公开的公关营销伦理监督机制
企业的公关营销行为和从业者的行为, 都需要一定的监督。监督对于企业和从业人员来说, 一方面可以促使公关营销行为更加符合伦理准则的要求, 另一方面可以促进监督者对自己的信任。有效的监督必须是公开的, 公开的监督主要取决于信息的公开程度与真实程度。为此, 企业一方面需要健全可行的监督制度, 监督条例的内容应该涵盖企业的一切公关营销行为, 如对广告宣传、明星代言、促销打折、赞助活动等的监督, 还包括对其公关营销行为结果的监督, 如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的监督。另一方面, 企业需要建立双向公开的信息沟通渠道。监督的过程是一个信息交流的过程, 信息的交流面越大, 监督的力度越大;信息交流的速度越快, 监督的效果就越明显。因此, 双向公开的信息沟通渠道势必能加大和加强公众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2.4 进行消费教育, 进一步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伦理缺失问题
在现实的公关营销过程中, 企业的伦理缺失行为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称, 无论是企业广告宣传也好, 还是企业公关营销人员的口头游说, 消费者始终处于一个被动接收信息的地位, 在这一过程中, 消费者无从了解到信息背后的真实性。再加上一部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权利意识较弱, 这更是助长了一些企业的伦理缺失行为。因此, 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有必要对消费者进行消费教育, 开展相关宣传, 以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及维权意识。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教育, 更是给企业敲响警钟的一种方式。
当前, 公关营销理论还很不完善, 在这一不完善的理论指导下的企业公关营销行为也还很不成熟, 而对公关营销的伦理研究是对这一领域的一个补充研究, 除了关注企业公关营销的各种有效手段及其效果之外, 我们也应该更多地关注这一过程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以促使企业公关营销能更持续而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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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地整理中的生态伦理道德建设 篇五
我国是个农业和人口大国、经济发展处于快速时期, 为了发展建设, 大量耕地被无辜占用, 致使耕地面积不断减少, 因此, 近年来一直把增加耕地面积、确保耕地占用与补偿平衡、实现耕地生态保护作为土地整理工作的目标。增加耕地面积,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固然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但是如果仅追求耕地数量的增加, 一味强调出地率, 忽略新增加耕地的质量和对土地生态的保护, 不仅没有实现整理的效果, 甚至会破坏原有的生态链, 引发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盐渍化、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 成为制约土地整理事业的一个主要瓶颈。要想解决土地整理的生态问题, 仅依靠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强制性约束机制还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必须辅之以伦理道德的“软约束”手段, 加强土地整理生态伦理道德的建设。
二、现有土地整理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 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 调整土地关系, 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 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 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土地整理中对田水路林村的整治需要借助一系列生物和工程措施, 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对项整理区的大气、水、土壤、生物等环境要素及其生态过程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1. 对大气资源及其生态过程影响。
土地整理活动对大气及其生态环境的影响,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体现出来:改变土地覆盖状况、改变水文模式、改变土壤质地等, 进一步影响区域局地气候和空气质量, 这主要表现在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破坏局地小气候及区域大气质量等方面。比较常见的有开垦荒草地、大规模砍伐灌木林地、草地过度放牧等, 人为的导致地表裸露, 使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的不断增加。
2. 对水资源及其生态过程影响。
土地整理中灌水渠和排水沟的截弯取直、硬化等过程往往会改变地表水系的网络结构, 不仅影响自然生境类型的改变, 还可能影响伴随原有水系网络而形成的各种相关生态过程。虽然某些行为一定程度上能够丰富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 例如在水域上游建蓄水堤坝等, 但却容易导致下游河道渐趋干涸, 以及某些水生生物生态过程的中断;大面积混凝土硬化沟渠的修建, 渠道笔直, 表面光滑, 无法涵养水源, 使得渠道无法寄养水中生物或补助地下水;坡地垦殖与梯田建设增加了土壤侵蚀的危险度, 造成流域水源补给过程受阻。还有部分整理项目忽视渠道污染治理, 使渠道污染难以自净, 也会对水环境的质量产生影响。现在农村使用农药现象非常普遍, 渠道常遭受农药的污染, 硬化后的渠道使得农药难以扩散, 这将会对水中生物栖息与繁殖产生不良影响, 无法发挥水生物对水体自净的功能。
3. 对土壤资源及其生态过程的影响。
在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土壤的各种理化性质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不少土整项目为了追求所谓的“一望千里”, 常运用各种机械压实土壤, 破坏土壤的原有结构和质地, 造成土壤板结, 肥力下降, 生产力降低。有些土地整理项目为追求耕地产出率而盲目加大耕地垦殖力度或不顾土地适宜性要求调整土地利用方式, 造成土壤肥力下降, 生产力降低, 甚至导致一系列灾害过程的发生, 如土壤侵蚀、土地荒漠化等, 进一步加剧土壤养分的流失。在土地平整施工过程中, 富含养分的表层土壤长期暴露在空气中, 使土壤中腐殖质不断氧化, 造成土壤中有机质的大量流失, 降低了土壤的肥力。土壤回填后, 对新的土壤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培育来增加养分, 但很多农民不知道如何合理施肥, 只是盲目使用各种化肥, 造成土壤板结。
4. 对生物资源及其生态过程影响。
随着土地整理项目的开展, 原有土地上完整生态系统将被单一的物种所替代, 生物多样性降低, 生物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 动植物的物种多样性将不断下降, 病虫害发生的频度与强度亦会不断增加。土地整理中常实施的村庄整治、荒地开发、修路筑渠等活动将会改变原有的地表景观, 人为造成生态过程的中断, 尤其是土地整理中的道路工程, 以水泥路替代泥土路, 破坏已有的自然景观, 使得景观破碎度增加, 自然植被间连通性降低, 阻隔了生物之间物质和能量的交换, 这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三、土地生态伦理道德建设概述
土地生态伦理道德建设是生态伦理学在土地领域的应用, 它引导人们从生态伦理道德的角度出发, 正确认识和处理人地关系, 为人类与土地和谐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1. 土地生态伦理道德的源起。
伦理是指人们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应当遵守的规则和应尽到的职责, 其本义是指的社会关系, 并没有包含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涵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 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作用不断增强, 人类统治自然的思想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然而片面地按照人类的主观意志和需求去改造土地生态系统, 往往会造成土地生态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的恶果, 人类对土地生态系统的种种掠夺和不间断的贪婪索取, 必然会受到自然预想不到的报复。土地生态系统的日益恶化, 促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 并开始总结过去盲目利用土地所带来的经验教训, 一方面给自己以警示, 更重要的是寻求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人地和谐健康发展, 只有依靠这种新模式, 才能达到土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且一步步实现。于是, 出现了土地生态伦理的思想。
2. 生态伦理道德的概念。
关于生态伦理概念, 我国和西方国家有着不同的认识。西方国家认为生态伦理是根据生态环境“内在价值”的存在而确立的, 即生态伦理的基础是生态环境本身具有内在价值。而在中国, 生态伦理是从道德的立场出发, 无论是儒家思想还是道家思想, 都尊崇“天人合一”的道德观念。基于这种道德观, 人们尊重自然并借助伦理道德观来规范和约束人与自然的关系。基于我国的观念基础, 我们可以对土地生态伦理下一个定义:土地生态伦理将伦理道德的对象、主体推演到土地, 赋予土地以伦理价值, 提示人与土地关系的世界观。它引导人们从生态伦理的角度, 重新审视和正确处理人地关系, 并为人地系统健康协同发展和土地可持续利用提供理论支持。
3. 土地生态伦理道德的原则。
土地整理中的生态伦理道德建设为我们正确处理人地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我们在开展土地整理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如下原则。
(1) 人地和谐共存的原则。人类与土地共存亡, 这是一种自然事实, 但人类能否做到与土地和谐共生, 就涉及到伦理道德的问题。也就是说人类在加强自身发展的同时, 海洋重视土地的权利和价值, 应该给予土地一定的道德关爱, 实现人类与土地的和谐共存, 这是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应始终坚持的基本观念。人地和谐共存的原则要求我们在进行土地整理时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土地的价值, 不能仅从土地整理的经济效益出发, 更要重视其生态方面的价值。
(2) 人地健康持续发展原则。从土地整理生态伦理的角度看, 健康持续发展是指在土地整理过程中要建立健康的生态发展过程, 保护好土地生态系统, 使整个系统处于一种良性的运行状态。健康持续发展不应该只是人类生存的发展观, 也是人与土地生态系统各要素之间的道德关系问题。
(3) 人地公平原则。人类在处理自身问题时追求公平原则, 但是在与自然相处时却总是以征服者自居。土地生态伦理的公平原则是指将人类和土地看成是平等的主体, 如果我们对土地做了不道德的事, 土地也会惩罚我们的, 所以我们和土地之间也要遵守伦理道德。
四、在土地整理中实现生态伦理道德建设途径
1. 加强土地生态伦理道德的宣传, 树立科学的土地整理理念。
自古以来, 人们一直把土地作为生命之本, 国家之宝。人类要实现持续发展, 有赖于对土地的热爱和珍惜。但在现代社会, 人们往往强调物质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却忽视了人类的思想, 过分把自己当作中心, 把人看作是地球的主宰者, 所以眼下最要紧的是要加强土地伦理道德宣传, 改变我们的观念, 我们必须在思想上把保护土地资源这样的观念当成我们的一种信仰, 一种道德标准。这种新道德要求人们最低限度地、最合理地使用土地资源。在进行土地整理实践时必须考虑土地的生态环境保护, 保持土地可持续发展, 不能一味从人类角度出发, 盲目整理土地。在整理时要“因地制宜”, “地尽其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因地制宜, 合理利用土地, 不仅是十分重要的经济问题, 更是一个关乎土地道德的问题。想要合理利用土地并实现其价值, 最重要的就是须遵守关于土地的种种自然规律将大众利益放于首位, 个人利益和集团利益置于后, 才能使人类与土地的和睦关系得以持续发展。
2. 改变现行的土地整理评价标准, 制定健康合理的评价体系。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 经济至上和道德沦丧同时存在, 引发了一系列的土地伦理问题。需要改变土地整理评价标准, 把土地的生态价值与土地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同时纳入土地整理效益评价体系, 并通过这种改变引导人们使用土地的方向, 使其在具体实践中遵循土地伦理道德规范;对不遵守土地伦理的行为, 应追究其伦理责任, 逐步将外在的土地伦理规范转化为人们内在的土地伦理追求。建立一个可持续的土地整理评价体系, 把土地伦理标准规范于一个完善的体系之中, 要求人们在土地整理中不仅要考虑土地的经济价值, 更要考虑土地的生态价值, 进而以绿色的可持续标准来评价和利用土地。
3. 突破传统追求数量的整理方法, 建立生态友好型整理模式。
土地整理项目若一味追求增加耕地面积, 实现耕地数量动态平衡, 将导致其最终的结果与最初的目标相背而驰。所谓的绿色整理模式, 在现代意义上来说就是土地整理必须以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为宗旨, 建立生态友好型土地整理模式。通过生态友好型土地整理, 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实现土地资源的循环利用。在土地整理实施过程中, 如何建立生态友好模式呢?比如为了减少机械压实对土壤耕作层的破坏, 可以实行表土剥离, 就是先将表层优质土壤剥离, 然后运用科学的方法储存;对于深填或深挖土块, 用推土机或其它设备先进行压实, 使其形成具有较好防渗、防漏性能, 防止土壤渗漏。硬化沟渠虽然能提高输水功能, 但会减少地下水供给, 破坏水生生物环境, 因此, 在开展土地整理时提倡农村沟渠的铺设主要以土料、石料为主, 尽可能的不改变渠道的原有风貌, 让生活在沟渠中的原有动植物能够自由地迁徙到田间来, 有利于保持农田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对于整理中的道路工程除了需要通行车辆时设计水泥硬化路面外, 支道设计尽量采用砂砾石路面或采用镂空水泥板植草路面, 即在镂空处种上耐压碾、生存能力强的草皮, 在道路下面埋设一些涵管, 既能为灌溉服务, 又能成为田间动物遮阳、栖息、通行的场所, 改善当地的生态安全状况。减少地下水供给, 破坏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因此, 在开展土地整理时提倡农村沟渠的铺设主要以土料、石料为主, 尽可能的不改变渠道的原有风貌。
4. 积极推行土地整理修复和养护运动, 努力实现和谐人地关系。
面对因为整理而逐步恶化的土地生态系统, 我们不能总是亡羊补牢, 而要未雨绸缪做好预防工作, 在实践中开展逐步土地整理修复和养护, 来拯救土地生态系统, 要根据各地具体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行动。第一, 政府方面应该通过财政、税收、法律等不同手段和途径, 积极开展土地整理修复和养护运动。第二, 政府在土地整理的修复和养护中应该负有相应责任, 但是土地的修复和养护也是全人类的事业, 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通力合作。最后, 土地整理修复和养护不是为了满足暂时的生态环境, 而是努力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五、结论
通过土地整理的环境伦理道德建设, 可以约束和规范人们在开展土地整理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 实现在土地整理中的人地和谐发展。在土地整理活动中不仅要停留在以增加耕地面积去补偿因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层面上, 更要考虑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土地整理环境道德的培养。土地整理必须尊重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理念, 在整理实践时树立人类需要拥有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和价值取向, 去提前预测土地整理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一系列重大影响, 克服急功近利的狭隘心态, 使土地整理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人与自然,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摘要:土地整理在协调人地关系, 增加耕地面积上, 具有重要的作用和较大的潜力。由于我国土地整理起步较晚, 很多地区将耕地面积的增加作为整理的主要目标, 忽视了生态环境建设, 由此引发大量的土地生态安全问题。本文试图通过现有土地整理对生物资源、水资源、土壤资源和大气资源等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提出在土地整理中应加强生态伦理道德建设, 促进土地整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土地整理,生态伦理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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