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概论重点

2025-01-29

毛泽东思想概论重点(精选8篇)

1.毛泽东思想概论重点 篇一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重点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内涵 答: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具体地说,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更进一步地和中国实践、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结合起来,使马克思主义在其每一表现中都带有中国的特性,带有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使其在中国进一步民族化和具体化。

概括地说,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际问题;二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把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历史经验提升为理论;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植根于中国的优秀文化之中,使马克思主义“和 民族的特点相结合,经过一定的民族形式”表现出来。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容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3、毛泽东思想为什么没包括在内?

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以新的时代条件和我国国情为其基本客观依据的。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的马克思主义,是毛泽东思想的新发展。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科学,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4、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的几个部分

答: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革命军队建设和军事战略的理论,政策和策略的理论,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工作的理论,除此之外,毛泽东思想理论体系中还有关于国际战略和外交工作的理论,关于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理论,等等。

5、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

答: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

2、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科学指南;

3、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

6、如何正确评价毛泽东以及毛泽东思想

7、答: 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

2、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科学指南;

3、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评价毛泽东:必须实事求是地评价毛泽东:①毛泽东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理论家;是中国共产党、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他为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的建立和发展,为新中国的建立和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建立了永不磨灭的贡献,他为世界被压迫民族和人民的解放事业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②毛泽东是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创立者。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内最早反对把马列主义教条化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领导人;是把马列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光辉典范;是对中国革命经验进行科学总结的杰出代表。③毛泽东晚年犯了“左”的错误。其错误主要是:在党的中心工作问题上的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在经济建设问题上的急于求成和急于过渡的错误。毛泽东晚年错误不属于毛泽东思想。④综观毛泽东一生,功大于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8、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的内容

答:在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中,有着丰富的内容: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关于改革开放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 发展战略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关于统一战线的理论、关于军队和国防建设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外交战略的理论、关 于“一国两制”理论、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等等。

8、三个代表

答: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江泽民在十六大上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9、科学发展观

答: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指导意义:

1、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

2、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伦的集中体现;

3、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9、实事求是思想路线

答:在延安整风期间,经过延安整风和党的七大,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全党得到了确立。主要内容:

1、一切从实际出发

2、理论联系实际

3、实事求是

4、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10、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毛泽东 1948 年《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完整地表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的内容,这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11、新民主主义基本纲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新民主主义政治纲领的主要内容是: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建立一个无产阶级 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

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的主要内容是: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产阶 级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

12、为什么说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答: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 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的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 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的社会形态。

在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的因素不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都已经居于领导地 位,加上当时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国际条件,决定了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获得最终 胜利,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受到限制和改造。为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实现国 家富强、民族振兴,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必须适时地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因此,我国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是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13、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是什么? 答: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第二,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第三,进行和平改造。

2.毛泽东思想概论重点 篇二

1 教材内容的理解

如何上好新课程?首要是理解内容的整合、把握整合内容的关联性。

内容整合的合理性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门课整合为一门必修课实施教学, 是合理的。理由很简单, 三者是一脉相承、有机统一的科学体系———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诞生、传播与发展, 是一个有着内在逻辑的有机历史进程,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是这个统一历史进程中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中国革命建设实践阶段, 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伟大成果;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建设实践过程中星城的理论成果, 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个伟大成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当代社会主义发展阶段, 在指导开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实践中形成的理论成果, 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新境界。这三大理论成果, 既相互独立, 又相互联系, 共同构成一个继承发展的科学体系。因此, 将此三门课程整合, 在内容的联系上更显得合理。

2 教材内容的关联性

新课程教学的最大难点在于把握教学内容三者之间的关联。它的整合不是内容的简单拼连, 而应该根据其内在的关联性, 将三者有机的融合在一起, 构建成一个完整、统一的内容体系。这就是围绕“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与“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两条主线, 根据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理论成果, 把概论课分成中国革命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

授课时, 要注意单元、章节之间知识点的衔接。每一个理论都是在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他们彼此之间除了有各自的体系外, 相互之间也有交叉, 对此, 我们要找出侧重点, 并通过交叉点实现各理论之间的连接。具体而言:毛泽东思想是围绕“如何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问题, 而教学则侧重“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这一点, 并通过“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理论”这一点与邓小平理论衔接起来;邓小平理论是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建设社会主义”问题, 而教学侧重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这一点, 并通过“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点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衔接起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进一步回答和解决“什么是和怎么建设社会主义”问题, 而教学则侧重于“怎么建设社会主义, 尤其是怎么建设党和建设什么样的党”。

授课的时候, 教师应把握各自理论的特色, 同时又能根据内在的关联将三者有机的串连起来, 既确保学科体系的系统性与完整性, 又能突出了教学的重点, 增强了教学的针对性。

2 传授知识的把握

教学任务的顺利实施、教学质量的提高, 关键是任课教师的授课。

2.1 教师应吃透教材

吃透教材是上好《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的前提和基础。教师只有吃透教材, 才能备好课、上好课;只有吃透教材, 才能很好的把握教材中的精髓, 灵活授课。

教师要学习好教材, 深刻领悟、明确教学目标。上课时, 能针对重、难点深入浅出的跟学生进行剖析;吃透教材后, 才能备好课, 以生动的事例充实教材框架, 使整合后的课程更饱满。

2.2 选择合适、有效的教学方法授课

教学方法是实现教学目标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 其实质就是通过某种有效的形式达到教学目标, 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方法能否适当运用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的好坏。活跃的课堂气氛能很好的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让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 通过共同的交流、探索达到对知识的理解与接受, 进而让知识进脑。

2.2.1 启发式教学形式

此教学方法突出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 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以问题的抛出、探讨、回收为“一条龙”模式与学生教学互动学习。在此, 教师要具有总体“控制、协调”课堂的能力, 对学生提出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或敏感话题, 教师不能一味的回避, 而应结合相关的教学内容加以正确的分析、引导。互动教学, 可以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策划和组织能力, 是新课程较佳的教学方式。

2.2.2 多媒体教学形式

此课程要求以多媒体形式授课, 让学生形象生动的接受内容,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除学生认为“枯燥、无味”的排斥感。教师应利用好多媒体资源, 不仅准备好课件授课, 在授课的过程中, 更要多充实内容, 播放与教学内容息息相关的辅助录像, 如第九章内容里, 讲社会主义政治时可放映《民主法制》, 了解我国民主法制道路的历程, 这样多给学生增加课本之外的知识辅助教材的一些内容, 很好的增加了教学的直观性和感染性, 以改进教学效果。

2.3 理论联系实际, 将教材内容生动、形象化

理论联系实际, 以现实发生的时事政治、案例等参透其中, 弥补教材内容的空洞和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如果上课只是单纯的照本宣科, 学生的反映可想而知。但如果教师能结合实际来讲解, 效果会不同。如讲授社会主义国体时, 区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 教师可以联系实际, 讲述感兴趣的话题 (如台湾局势) 或结合校园话题给学生举例讲解。

联系实际, 要求教师要 (通过电视、新闻、报纸杂志等途径) 时刻关心时势大事, 了解新的方针政策, 适当的融入教学内容中, 将教学内容讲活、讲透, 此举不仅能增强学生的时代感、新鲜感, 更能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 改变学生对新课程所谓“空、大”的印象。

新课程的整合, 对任课教师而言是新的挑战。任课教师在以往的《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教学中, 有了比较好的基础, 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因此任课教师应当有信心、也有能力上好“概论”这门“熟悉的陌生课”, 相信任课教师经过学习、研究, 能很好的完成这任重而道远的教学任务。

参考文献

[1]思想政治课程标准解读[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5, 4.

[2]力求历史进程与思维逻辑的统一[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2005, 6:21-24.

3.分析初中思想品德的考试重点 篇三

【关键词】初中思想品德  教学重点  教学目标

初中思想品德不仅通过简单的选择题考查初中学生的理论知识,检验学生对所学内容的了解和掌握;同时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引导学生对事情进行正确判断,对学生的综合整理能力、表达能力进行锻炼。然而如果想在中考思想品德中取得良好的成绩,不得不对以下问题进行培养和训练。

一、选择题的解答方法

初中思想品德的考试方式为开卷考试,但教师需对学生进行试前培训,使学生意识到开卷考试的习题并不能再书中全部找到答案。思想品德的教学主要为锻炼学生的思考能力,尤其对于选择题的作答,选择题的信息容量较多,分值比例比较大,主要考查学生的组织整理能力,摒弃以往抄书写答案的想法,要求学生在日常学习中仍然要花时间学习思想品德。

二、主观题的解答方法

根据对2001年以来中考思想品德的试题分析,发现主观试题占试题总分的60%,可见主观题在思想品题试题的重要性不可忽略。

主观题主要分为材料题、简析题、关系题、图表题和活动探究题。

每一题的解题思路都不同。例如简析题主要针对人物活动情况进行分析,在分析过程中需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首先明确判断人物做法的正误,并对其进行理论分析,并在最后表达自己的正确观点,阐述对自己的启示和对人们的意见。但在应对关系题时,题目要求并没有提供过多的线索,只要求学生谈谈两者或多方之间的联系,面对这一类题需要首先对其进行综述,在答案第一句就明确表明两者的关系;随后表明两者的变动对对方的严重影响;最后强调两者对当今政治的重要性。

而主观题的试题普遍具有开放性,需要学生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在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同时,时刻锻炼阅读材料和分析材料的运用能力,并灵活将各个政治术语进行重新整合,联系生活实际解答考试题。在了解主观题的重要性时需注意几下几点问题:

1.分析测试习题,重点讨论失分原因

为了逐步提高考试成绩,教师必须带领学生对每一次的测试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其中学生失分的主要原因包括:(1)学生对基础知识了解不全面,回答问题时只进行书本抄袭,没有自己的理解与看法;(2)急于求成,为了节省时间,看到试题时不假思索填写答案,在没有真正理解题目要求的情况下进行作答,导致答非所问;(3)缺乏良好的审题习惯,没有成熟的解题思路;(4)不能开拓审题思维,在解答材料题时不能从多方面分析材料存在问题,导致回答不全面而失分;(5)答案口语化严重,不能准确运用政治术语,答案没有经过精心组织,不能将答案与材料紧密联合起来,导致答案意向不明确。

2.带领学生了解评分标准,使学生有针对性答题

主观题的评分标准主要分为四个方面:A代表在答案中表达自己的创新意识,根据试题要求结合材料内容,灵活运用政治术语对其进行分析作答;B代表具有自己的独特观点,能完成试题的基本问题,缺乏适当的术语表达;C代表答案基本正确,思维较清晰;D代表不符合做题要求,不能正确理解问题的含义,答非所问。现如今阅卷人主要采取意见得分,对考生的答案主要结合考生所处生活环境,判断学生观点是否正确,考查学生是否正确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用正确合理的文字语言清晰表达自己的见解。教师在分析评分标准后需结合实际评分情况为学生介绍评分标准,鼓励学生丰富想象力,并引导学生向A类答案进行靠近。

3.培养学生答题思路

训练学生在答题过程中,不能随意胡乱发表自己的见解,在答题之前理清自己的解题思路,保证事半功倍,运用简短精炼的语言文字回答主体思想。

一般主观题主要讲实际发生案例通过文字图片等材料进行表述,设计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问题,有助于学生深层理解教学内容。所以清楚出题人的目的是准确答题的关键,在阅读材料时将问题提供的每一个信心都列在考虑范围中,以免遗落答题点;同时在分析问题时,回归课本教学内容,思考与问题相关的一切知识,确定答题切入点;结合材料内容,从心理运用、道德规范、法律等方面全方面思考问题。回答问题时通过正反两方面考虑事物的发展趋向。

三、结束语

结合上文对初中政治习题的分析归纳,教师在教导学生科学学习思想品德时,不仅需要监督学生认真掌握基本课本知识,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而且要在学生日常训练过程中,与学生共同分析题目要求,清楚出题人的考查点,引导学生在日常活动过程中,表现基本道德,为答题时的自我观点阐述奠定基础。学生在应对思想政治题时,经过大量训练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灵活运用自己所学知识回答不同政治问题,保证自己在中考中无压力应对考试,取得自己满意的成绩。

【参考文献】

[1] 新课程改革下中考开放性问题命题的发展趋势——从南宁市近几年数学中考看试题的命制特点,《考试周刊》,2012(71).

[2] 何苏祥. 新课改,新思路,新方法 ——初中思想品德教学浅探[J]. 新课程学习(学术教育),2010(8).

[3] 车宝鸿. 从生活出发促学生成长 ——浅议初中思想品德教学的生活化探究[J]. 新课程(教师版),2010(11).

4.毛泽东思想概论重点 篇四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含义:

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

具体地说,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进一步同中国革命建设的实践、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结合起来,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实现民族化和具体化。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内涵

1.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2.把中国的经验提升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3.把马克思主义用中华民族形式表达出来。

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各个理论成果之间的显著特点:

1.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集体智慧的结晶 2.具有中国特色 3.体现中华民族特点。

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重要意义:

第一,指引党和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第二,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柱,使中华民族以崭新的面貌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第三,体现了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不断地开拓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境界。

5、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1.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重大理论成果。2.毛泽东思想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科学指南。

3.毛泽东思想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

6、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1.邓小平理论是指导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指南。2.邓小平理论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3.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个重大理论成果。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概括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共8页,当前页是第1页-内容: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相互关系:“三个代表”是统一的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7、“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1.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导方针。

2.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

3.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

8、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 1.第一要义是发展。2.核心是以人为本。

3.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4.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9、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意义

1.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2.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3.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重大理论成果。

10、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1.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2.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继续深化改革开放 4.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11、基本内容

一切从实际出发 理论联系实际

实事求是(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12、怎么做到实事求是

1.必须解放思想

共8页,当前页是第2页-2.必须与时俱进 3.必须求真务实)

13、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要意义

1.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是关系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前途和命运的根本问题。

2.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制定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基础。

3.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探索执政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强大的思想武器。

4.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是中国共产党永葆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

14、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怎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第一,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

第二,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

第三,必须坚定不移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必须坚定不移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15.社会主义本质论断的特点(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有哪些特点?)1. 在本质和目标的层次上认识社会主义 2. 突出了生产力的基础地位

3. 强调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最终目标 4. 在动态中描述社会主义的本质。

16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之间的关系。

17.为什么说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1. 大力发展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思想,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2. 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3. 发展生产力,是显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4. 当前发展生产力是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根本手段。

18.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深刻内涵

第一、中国发展得越强大,世界和平越靠得住。第二、最终说服不相信社会主义的人要靠我们的发展。第三、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

共8页,当前页是第3页-第四、善于把握时机来解决我们的发展问题。

19.为什么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第一、党的执政地位和党所承担的历史责任决定了党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第二、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的先进性根本体现。第三、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一条重要经验。

20,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深刻内涵 第一、必须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第二、必须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必须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努力实现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第四、必须通过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2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丰富内涵(为什么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第一、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起第一位的变革作用。第二、科学技术在生产力诸要素中起着第一位的作用。第三、现代科学使管理日趋现代化、科学化。第四、高科技在知识经济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22.我们为什么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

第一、我国是独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的独立自主权利,决不允许别国干涉。第二、我国是拥有十几亿人口的社会性主义大国,现代化建设不可能依靠别人,必须立足于依靠本国人民的力量。

第三、强调自力更生,可以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迫使我们奋发努力,振奋起整个国家奋发图强的精神,把人民团结起来,就比较容易克服面临的各种困难。

第四、取得外援要付出代价,放弃自力更生,就会丧失自主的权利。

23.我国必须实行对外开放的主要原因(必要性)(为什么说对外开放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第一、是对当代世界经济、科技发展和国际形势发展敏锐观察的结果。第二、是对中国长期停滞落后的历史教训深刻总结的结果。第三、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

所以,坚持对外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性主义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

共8页,当前页是第4页-24.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特征:

1. 同信息化等现代高科技发展紧密结合。2. 注重经济发展同资源环境相协调。3. 坚持城乡协调发展。

4. 实现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同劳动密集型产业相结合。

2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 生产发展 生活宽裕 乡风文明 村容整洁 管理民主

26.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必须性(重要性和迫切性): 第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第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关键问题。

第三、是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证。

27.简述发展现代农业的必要性(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要性)第一、是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业工作的客观需要。第二、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三、是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第四、是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出路。第五、是持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条件。

28.为什么必须坚持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

第一、公有制经济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同社会发展的方向相一致。第二、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第三、公有制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柱。

第四、是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劳动人民经济上、政治上的主人翁地位和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不可缺少的物质保证。

29.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共8页,当前页是第5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30.为什么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第一、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第二、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以及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决定了分配形式的多样化。第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要求有多种分配方式。

31.简述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的深刻内涵 第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统一。第二、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第三、依法治国必须重视依法治权。

第四、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第五、依法治国的核心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治理国家。

32.依法治国对于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深远的重义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第四、实行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3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意义: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3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任务:

就是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切实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3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方针:

第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第二、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共8页,当前页是第6页-第三、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推进文化创新的方针。第四、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第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

36.简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这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37.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

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与目标的统一。

38.“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的科学含义(基本内容)第一、一个中国。第二、两制并存。

第三、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第四、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关键靠中国人自己。

39.“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的意义

第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体现了照顾历史实际和现实可能性的灵活性,有利于保持港、澳、台地区稳定和繁荣,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案。

第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第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第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遗留问题提供的新的思路和范例。

40.试述台湾问题的由来和实质

台湾是中国的第一大岛,总面积36000平方公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1894年,日本发动了甲午侵华战争,次年,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和澎湖列岛等割让给日本。1945年,日本在共8页,当前页是第7页-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台湾重新回到祖国怀抱。1949年,国民党政权在反共反人民内战中失败,从大陆退踞台湾。在美国等反华势力的扶持下,在台湾继续维持其反共的政治架构。台湾再次与祖国大陆处于分离状态。

台湾问题最初是同于中国内战而形成的暂时分离状态,完全是中国的内政,不容许外国干涉,要由中国人自己来解决。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就把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摆上自己的议事日程。就在人民解放军准备解决台湾时,美帝国主义发动了侵略朝鲜的战争,并直接干涉中国内政,公然派兵进入台湾,派遣第七舰队封锁台湾海峡。与此同时,还抛出“台湾地位未定”之说,妄图将台湾分裂出中国。其后美国又同台湾当局签订《共同防御条约》,将台湾列入军事保护伞之下,形成了台湾与大陆长期对峙局面。直至今日,美国仍然未停止出售先进武器给台湾,没有停止干涉中国内政,从而助长了台湾分裂势力。这就是台湾总是的实质。

5.法学概论重点复习 篇五

一.法的要素(即构成法的基本元素)

1.法律概念

2.法律规则(法律构成要素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

3.法律原则

4.法的技术性事项(包括法的本体、法的生效、失效)二.法的渊源

法律渊源,简称法源。是指法律的形式意义上的来源,即法的效力渊源。它是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法律地位的各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三.法律体系与法律关系(一)法律体系

1.概念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所形成的有机统一体

理解法律体系注意以下几点:

(1)法律体系的直接构成因素是由法律规范按照不同标准形成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不是法律部门或法律规范的杂论无章的集合,而是由法律规范按照一定标准形成法律部门后所构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3)法律体系不是自古以来所有国家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而是指一国现行正在生效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

(4)法律体系不是一国现行正在生效的某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而是指一国现行全部正在生效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 2.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方法不同对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凡采用相同的方法来调整同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部门法

划分法律部门的的基本标准有两个:一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二是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3.法律汇编和法典编纂

法律汇编又称法规汇编,是指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将现行的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标准加以系统排列,汇编成册(规范性文件系统化)

法典编纂又称法律编纂,是指在对某一部门法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整理、补充、修改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系统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它是部门法的法典化活动

两者区别主要有两点:

(1)内容不同:法律汇编不能改变法律规范的内容;法典编纂必然要变动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2)性质不同:法律汇编不是创制法的活动,许多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法律汇编;法典编纂则是一种重要的国家立法活动,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

(二).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1)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特征: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法定性

法律关系是体现人的意志的特殊社会关系,具有意志性

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具有权利义务性

2.法律关系的要素

法律关系由三个要素构成,即主体、内容和客体

(1)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必须同时具备法律规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个人主体,即自然人(中国公民是我国法律关系的主要参加者);机构和组织;国家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一定社会主体基于利益而自主决定某种行为的资格;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基于权利的实现而规定的一定社会主体所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责任)

(3)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精神产品和行为结果 3.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4.法律关系的保护

四.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1.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原始社会习惯是氏族成员的行为规则,不具有阶级性

2.法依靠国家强制力来实施,原始社会的习惯主要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氏族首领的威信来实施

3.法有权利义务的区分,原始社会的习惯没有权利和义务之分

4.法以国家主权为基础而建立社会秩序,其调整范围以国家主权所及的地域为界限,而原始社会的习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社会秩序,其调整范围以血缘关系为界

五.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由于实施的行为违反法律义务或侵犯法定权利而强制违法者承担的法定不利后果 六.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是指有关机关或个人对法律规范的含义所作的说明。根据主体和效力的不同,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1.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正式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如何具体运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查解释。2.非正式解释

非正式解释也称非法定解释、无权解释,是指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对法律规范所作的没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包括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

学理解释是指在学术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规范的含义等所作的解释。任意解释是指公民、当事人、辩护人等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律规范的内容、含义所作的解释。七.法与党的政策

1.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相互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共产党的政策对社会主义法的指导作用

第一,党的政策是制定社会主义法的基本依据,社会主义法要体现党的政策的基本精神

第二,社会主义法的实施必须以共产党的政策作指导

第三,社会主义法是党的政策的规范化、具体化

(2)社会主义法对共产党政策的制约作用

党的政策虽然是制定和实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依据,但是党的政策的制定和贯彻也要符合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也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能借口执行党的政策而破坏社会主义法律。

2.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异同

社会主义法与我国共产党的政策是一致的,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许多相同之处,如共同的经济基础、共同的阶级本质、共同的历史使命、共同的指导思想,都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两者紧密联系,相互补充。

两者也有区别,如果看不到两者的区别就会产生法律虚无主义,就会出现党政不分的现象:

(1)制定的组织和反映的意志不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政策是党组织制定的,不具有国家意志性

(2)实施的方式不同。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政策是由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

(3)表现形式不同。法由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形式来表现,政策由决定、决议、纲领、宣言、通知、纪要等形式表现

(4)调整范围不同。法规定的权利义务比政策具体、明确,政策则比较原则和概括。政策的调整范围往往大于法的调整范围

(5)稳定性程度不同。法比较稳定,政策比较灵活,变化较快,特别是具体政策变化更快。

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依法治国的提出及其科学含义 1.提出

1996年2月江泽民发表了《依法治国,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讲话,这是我国首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

同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目标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正式写进宪法 2.科学含义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

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呼唤法律)3.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4.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和要求 1.宪法和法律至上原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心环节)4.司法独立公正原则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立与公正是司法的主要特征。其中,公正是司法的核心。

5.人权保障原则

九.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概念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规定的由公民享有的某些必不可少的权利,是公民实施某种行为的资格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或应尽的根本责任 2.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3)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

(4)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3.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忠实履行公民义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应提高以下认识)

(1)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

(2)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是受到限制的,而非不受任何限制的

(3)不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人身自由(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宗教信仰自由

(4)社会经济权利

劳动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的休息权

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物质帮助权

(5)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6)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7)特定公民权利

保障妇女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5.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不能与之并列,更不能超越之上 2.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民主党派、华侨和其他爱国人士都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3.任期

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1/5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4.职权

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行使国家立法权,即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构的重要领导人

最高监督权

决定国家重大问题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十一.被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一)被授权组织 1.概念

被授权组织是根据行政授权而享有行政权,进行行政管理的组织 2.特征

(1)被授权组织的行政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确授予

(2)被授权组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同时也依法承担行政职责(3)被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3.种类

群众自治性组织、行政性公司、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群众性团体 其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受委托组织 1.概念

受委托组织是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而代替行政主体行使部分行政职权的组织 2.特征

(1)受委托组织的行政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为

(2)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委托条件

(1)委托主体的条件: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2)受委托组织的条件

第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第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第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地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和技术鉴定

(3)委托内容的限制条件

一般是有关社会性和群众性的行政管理职权,而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行政权则不宜予以委托(如海关管理、税务管理等不宜委托)十二.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 十三.行政救济

广义的行政救济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对因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以及因合法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时进行救济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我国广义的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赔偿制度,行政补偿制度,行政申诉制度,行政揭发、行政检举和行政控告制度等)

狭义的行政救济是指从法律救济本质特征角度予以确认的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赔偿制度和行政补偿制度 十四.犯罪的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十五.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有四个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1.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2.犯罪的客观方面: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3.犯罪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不满16周岁的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这八种罪行的,负刑事责任

4.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的故意、过失、犯罪的动机和目的

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十六.共同犯罪 1.概念及条件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条件:一是在犯罪主体上,必须是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二是在客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犯罪的行为;三是在主观方面,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2.共同犯罪的形式

(1)从是否任意行形成上划分,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2)从是否有预谋角度划分,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3)从是否有分工划分,分为简单的共同犯罪和复杂的共同犯罪

(4)从有无组织划分,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 3.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

(1)主犯

对主犯的处罚有两种: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一般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

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被迫参加)

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

有三种情况:一是被教唆的人犯了被教唆罪刑的,教唆犯视同主犯处罚;二是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的,视为教唆未遂,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十七.民事行为和代理的概念

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行为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进行的,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十八.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于自己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一般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十九.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以所立的遗嘱将其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的,成为遗嘱继承 二十.有限责任公司 1.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亦称有限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出资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公司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负责;兼有人资两合性(既有无限公司特征即以股东个人信用为基础;也有股份公司特征即以资本额作为公司信用基础);此外还有非公开性、设立程序简单、机构设置灵活等特征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3.组织机构

(1)股东会(全体股东组成,公司权力机构)

(2)董事会(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由董事3到13人组成)

(3)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4)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

二十一.股份有限公司 1.概念和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公司组织浓厚的资本性;资本募集的公开性;公司资本的股份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设立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以下,有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500万元);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2)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或则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募集设立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额的35%(3)创立大会

在申请公司注册登记之前,发起人应组织召开创立大会,大会15日前予以通知或公告,要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3.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

董事会(5到19人)、经理 监事会

4.股票发行和转让(1)股份发行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单位。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但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是记名股票。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股份和股票的发行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2)股份的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十二.票据权利 1.概念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收款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2.票据权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失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二十三.经济法的概念

通常认为,我国的经济法是调整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十四.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积极义务

①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②生产者应当使产品标识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要求

③生产者应当使产品包装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2)消极的义务

①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②不得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③不得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④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积极义务

①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③销售者销售的产品标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第27条的规定(2)消极义务

①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③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④销售者销售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 二十五.税法的构成要素

1.纳税主体(税款的直接承担着,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2.纳税对象(纳税客体)

3.税目(各个税种规定的征税项目)

4.税率(我国现行适用的税率主要有四种: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5.纳税环节(应缴纳税款的环节)6.纳税期限 7.减税、免税

8.罚则(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处罚措施)二十六.劳动争议的解决 1.劳动争议的概念和种类

劳动争议是指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所发生的纠纷

种类:(1)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

(2)执行劳动法规的劳动争议

(3)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

(4)其他劳动争议 2.解决方式

协商(企业和职工自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

调解(调解委员会进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争议)

仲裁(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

审判(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仲裁前置,即打官司前必须要仲裁 二十七.民事诉讼证据 1.概念与特征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其特征是:(1)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证据具有客观性

(2)必须是与案件有关联的事实,即证据具有关联性

(3)必须是法律允许的并按法定程序提取的事实,即证据具有合法性 2.分类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包括学理分类和法律分类

(1)学理分类:一是按证据的来源,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二是按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三是按证据与当事人的关系,把证据分为本证与反正(2)法律分类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将证据分为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3.证明对象与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必须证明的事实,亦称待证事实。包括三个方面:当事人主张民事实体权益权益法律事实;当事人主张的具有程序性质的法律事实;证据事实

举证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承担举证责任应遵循以下原则:(1)谁主张谁举证原则;(2)免除举证责任的原则;(3)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4)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4.查证责任

查证责任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负有的收集调查和审查核实证据的职责。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收集和调查证据的责任;二是审查核实证据的责任 5.民事诉讼证据的保全

民事诉讼证据的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由于时间过久及其他原因有可能造成灭失、腐败或难以提取的证据,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保存这些证据证明力的活动。需要采取保全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证据有灭失的可能;二是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

二十八.强制措施的内容 1.拘传

拘传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将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

拘传不同于传唤,传唤不具有强制性,不是强制措施;也不同于拘留和逮捕,它不具有羁押的性质,讯问后应立即释放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适用于下列情形:(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5)法定羁押期满不能结案的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循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有保证人和保证金两种

取保候审的期限为12个月。期限届满,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与取保候审相同。一般适用于找不到保证人,或者违反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尚不够逮捕的情形

被监视居住的人应遵循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违反上述规定的,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监视居住的期限为6个月,期满及时解除 4.拘留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人、在法定紧急情形下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的可现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及时被发现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串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或单位,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拘留的,应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串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5.逮捕

逮捕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逮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有逮捕必要(是指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逮捕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单位,并进行讯问,发现不应逮捕的,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的逮捕,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在1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

在强制措施体系中,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 二十九.我国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我国《行政诉讼法意见》第1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外,对本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参照”包含以下几层含义:一是行政诉讼法有规定的,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二是行政诉讼法只作原则规定的,具体的规则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三是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诉讼的需要,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不得与行政诉讼法的目的和性质相冲突。

“参照”适用意味着人民法院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是否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掌握 三十.行政侵权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1.赔偿方式

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是行政侵权赔偿的主要方式;同时其他责任形式还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赔偿金计算标准(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①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②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年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

③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

以上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抚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为止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②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③、④规定赔偿

③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④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⑤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⑥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⑦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3.行政赔偿费用来源

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列支 三十一.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国家的基本权利

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所固有的和当然享有的权利。一般认为,国家的基本权利主要有四项:独立权、平等权、自保权和管辖权

了解一下:

独立权是指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对内对外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平等的权利

自保权是指国家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国家有权使用自己的一切力量,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可能来自外国的侵犯;二是指国家遭到外国的武力攻击时,有权行使单独或集体的自卫

管辖权主要是指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享有豁免权者除外)、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包括领域管辖、国籍管辖、保护性管辖和普遍管辖,前两者是基本内容 2.国家基本义务

承担尊重其他国家基本权利的义务 三十二.引渡和庇护的概念

引渡是指一国应某外国的请求,把在其境内被该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外国人,移交给请求国审理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庇护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而遭受追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和居留,给以保护,并拒绝将他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 三十三.人权的国际保护

1.人权的概念和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权法是现代国际法的一个正在形成中的新分支,指的是尊重和保护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总和

人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其现阶段的概念包括三个部分:个人的基本权利、民族自决权和发展权。因此国际人权法也可以分为个人人权法、民族自决权法和发展权法三个部分 2.国际人权保护公约

继《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之后,联合国通过或制定的有关人权方面的重要宣言和公约达50多件,国际公约中规定的各项具体人权:

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根据此种权利,自由决定其政治地位及自由从事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所有人民得为本身之目的,自由处置其天然财富和资源;无论在何种情形下,民族之生计人人平等,宗教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等项权利和自由。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方面,享有工作的权利,并有权享受公平与良好之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障;有权享受其本人及家属所需之适当生活水平,包括适当之衣食住行及不断改善之生活环境;有权享受可能达到之最高标准之身体与精神健康;有权受教育;有权参加文化生活,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之惠;对其本人从任何科学、文艺或艺术作品所得之精神及物质利益,享受保护之惠;母亲和儿童应受到特别保护和协助

以上各项具体人权,并非是直接赋予个人的,均需借助缔约国的国内法来加以实行

3.关于人权问题的认识分歧

人权问题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涉及国际关系中一个敏感的领域,各国对于人权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

发展中国家首先重视集体人权,即民族自决权和发展权。在人权的国际保护方面,强调,侵犯民族独立和国家爱主权构成对基本人权最严重的侵犯,并强烈要求集体制裁大规模侵犯民族权利的种族主义政权,强烈反对霸权主义。在涉及外国人待遇的问题上,坚持国民待遇标准

发达的西方国家则偏重传统的西方式人权概念,认为所谓“人权”就是指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为本国侨民在所在国谋求所谓的饿“最低国际标准待遇”。他们还常常以“保护”人权为由,干涉他国内政,这就严重违反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三十四.冲突规范的概念(国际私法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规范)

所谓冲突规范是指在调整或处理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时,指定应适用哪一国家(或地域)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则 三十五.公共秩序保留 1.概念 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是指一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按照本国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或根据管辖权原则去承认和执行某一外国的裁决,如果其结果与本国国家的重大利益、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即以此为理由而拒绝承认或适用 2.公共秩序保留的作用(学者认为)

积极作用:作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能够消除隐含在冲突规范中的某种危险性,以维护内国的根本制度和利益

消极作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一种弹性制度,其消极后果就是给予了法官以适用公共秩序条款的广泛自由裁量权,因而导致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常被滥用,或被法官用作任意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工具

3.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态度

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贯持肯定的态度。我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利益。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凡我国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裁定,经审查后认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三十六.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经济主权原则

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经济领域的体现,是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严责。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各国对其境内的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2)各国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监督管理权;(3)各国对其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但应给予适当补偿 2.公平互利原则

各国法律地位平等,公平分享获得的成果,在相互交往中,应当做到有关各方互相有利

3.国际合作促进发展原则

该原则是国际合作义务与发展权相结合的产物。在国际合作中,一切国家都应严格尊重他国主权,不附加任何有损于他国主权的条件,对发展中国家的各种努力给予合作和积极支持。在发展权上,各国有权选择本国发展的道路,分享发展利益。

4.有约必守原则

6.船舶概论重点归纳 篇六

第一章 船舶分类与用途

1、不同分类方法,船舶种类的分类。

2、几种特殊船舶的分类归属:载驳船→运输船;浮船坞、海洋开发船、钻井船、钻井平台→工程船舶;调查船→渔业船;消防船、供应船→港务船;医院船→舰艇。

3、几种船舶的特点: ① 杂货船:

配备有完善的期货设备。② 集装箱船的特点: 装卸运输效率高。③ 散货船的特点: ④ 油船的特点: 要求防火防爆 ⑤ 客船的特点:

要求安全可靠,具有良好的适航性和居住、生活等设备

5、气垫船的分类:全垫世气垫船(全浮式,有两栖能力)和侧壁式气垫船。

第二章 船舶的几何形状

1、船舶的主要尺度及其含义:总长LOA;设计水线长LWL;垂线间长LPP;型宽B;型深D;吃水T;干舷F。

2、船型系数的含义:面积系数→水线面系数CW;中剖面系数CM; 体积系数→方形系数CB;纵向棱形系数CP。

4、主尺度比影响的内容:

① 长宽比L/B:与船的快速性有关。例如高速船这比值越大,船越细长,在水中航行时所受的阻力越小;

② 宽度吃水比B/T:与稳性、快速性、耐波性和操纵性都有关;

③ 型深吃水比D/T:与船的稳性、抗沉性、船体强度及船体的容积有密切的关

系;

④ 长深比L/D:与船体总强度有关,长深比小,船短而高,强度好; ⑤ 船长吃水比L/T:主要影响船舶的操纵性,比值越小,回转性越好,转动越是灵敏。

5、船体线形图:纵中剖面;中横剖面;设计水线面。

6、横剖线、纵剖线、水线在基准投影面上的投影是船体得真实形状。

7、船舶的外形的内容:船舶的外形包括首、尾部形状、上层建筑形式、机舱位置的安排及烟囱、桅杆等上层舾装件的形状和布置等。

8、船舶首尾形状的分类。

第三章 船舶的航行性能

1、航海性能:各种船舶从事运输生产或执行特定任务时,经常航行于凶涛骇浪的海洋或急流险滩的江河里,它们之所以能顺利完成预订的任务,在于船舶本身具有一些特定的性能,我们称之为船舶的航海性能或航行性能。内容: 浮性——在一定装载情况下,船舶在水中具有正常浮态漂浮的能力;

稳性——船舶在外力(或外力矩)的作用下偏离原平衡位置时,当外力(矩)消除后船舶恢复到原平衡位置的能力;

抗沉性——当船舶破舱淹水后保持浮性和稳性不致沉没的能力;

快速性——船舶的主机功率一定时所能达到最高航速或者在一定的航速要求下船舶消耗最小功率的性能;

耐波性——船舶在波浪中具有缓和的摇摆性能; 操纵性——船舶保持航向和改变航向的能力。

2、储备浮力的定义:为确保航行安全起见,船舶除在设计水线以下需要足够的排水体积以提供足够的浮力外,在水线以上还必须有足够的水密体积,这一部分水密体积可以保证船舶在继续下沉时提供更大的浮力,通常我们称这部分水密体积所提供的浮力为储备浮力。

3、载重线的名称:“X”——夏季载重线(国际上采用S); “R”——热带载重线(国际上采用T);

“D”——冬季载重线(国际上采用W);我国内航行船无。

“BDD”——北大西洋冬季载重线(国际上采用WNA);较冬季载重线低50mm,对

于船长>100m的船舶,不需勘绘该线。“Q”—— 夏季淡水载重线(国际上采用 F); “RQ”——热带淡水载重线(国际上采用TF)。

4、船舶稳性的分类:稳定平衡状态;不稳定平衡状态;随遇平衡状态。

5、改善船舶稳性的方法:①降低重心。降低重心是改善船舶稳性的最根本措施;②提高稳心。

6、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增加船舶的储备浮力。通常采用的方法有:(1)增加干舷;(2)减小吃水;(3)增加舷弧以及使横剖线外倾;(4)使水下体积瘦削也可以认为是相对的增加了储备浮力;(5)合理分舱,即合理的确定各水密舱室的位置。

7、船舶推进器的种类:导管螺旋桨;可调螺距螺旋桨;对转螺旋桨;串列螺旋桨;360°回转式螺旋推进器;直翼推进器;喷水推进器;现代风帆。

8、改善耐波性的设施(减摇装置):舭龙骨;减摇鳍;减摇水舱;陀螺减摇装置。

9、船舶操纵性的内容主要包括航向稳定性、回转性、转首性。

航向稳定性:表示船舶在水平面内的运动受扰动而偏离平衡状态,当外界扰动消除后能保持其原有平衡状态的性能。

回转性:表示船舶在一定舵角下,能迅速改变航向并作回转运动的性能。转首性:表示船舶应舵转首的性能。

10、改善船舶操纵性的方法:提高舵效。

第四章 船体结构

1、船体组成。

主船体的结构包括哪些部分(1)船底结构,包括单底结构和双底结构;(2)舷侧结构,即连接船底与甲板的侧壁结构;(3)甲板结构,(4)舷边结构,(5)舱壁结构,包括横舱壁结构和纵舱壁结构;(6)首尾结构,包括首部结构和尾部结构。

2、船体强度的概念:船体强度是指船体结构抵抗各种外力作用的能力。也就是指船体结构抵抗各种外力作用而不被破坏和变形的能力。

3、船体强度分为总纵弯曲强度(亦称为纵向强度)、横向强度、局部强度和扭转强度。

4、引起船体发生总纵弯曲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沿着船长方向每一点上的重力和

浮力分布不均匀造成的。

5、船体骨架形式的分类:纵骨架式、横骨架式和混合骨架式。

6、纵横骨架式结构的特点。

7、典型船舶运用的骨架形式。

8、集装箱船的船体强度补偿措施。

9、船底结构的分类及部分特点:纵、横骨架、双底结构P54、P56

10、舷侧的抗冰加强:船舶在冰区航行时,船舶某些部位受到的作用力远较普通航区为大。

作用力:一是与船体的撞击力;二是挤压力。

11、舱壁结构的功用:舱壁的功用是加固船体,增加船体构造强度,分隔船体内部空间,使之隔成不同用途的舱室;在有的船上也可保证某一舱室或更多舱进水时船舶不致沉没;此外还可防止火灾的蔓延和毒气的扩散。

12、船舶首尾加强的原因。P69 第五章 船舶舱室设计

1、舱室设计的内容:舱室设计从学科上讲包含了美学、人机工程学、环境心理学和建筑学等。

2、舱室区划与布置的基本原则:(1)满足使用需要;(2)符合规范、公约约束;(3)紧密的与船体设计配合;(4)注意船体结构;(5)充分考虑船舶制造工艺;(6)给人以“美感”;(7)注意经济性。

3、内装材料结构材料发展的四个时期:木结构时期、塑面材料结构时期、硅酸钙板结构时期和复合岩棉板结构时期。

4、各层甲板和上层建筑内部房舱门的主要用途: ①沟通上层建筑内部的各个区域;

②对房舱与邻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进行隔音、隔热,并维持房间的温度和湿度; ③保证房舱具有一定的私密性; ④船舶一旦发生火警时能应急隔离。

5、舱室照明的功能:舱室照明的作用同时具有实用和艺术双重性。(1)实用功能:①日常活动的需要;②健康维护;③安全保障;(2)艺术功能:①组织空间;②装饰空间艺术;③渲染空间气氛。

6、舱室设计的总原则及其地位:舱室设计的总体原则为适用、合理、安全、舒适和经济。适用是设计的目的,也是设计的核心;合理是工程技术最起码的要求;安全是舱室设计中不可忽视而受约束的问题;舒适是一个向往的指标;经济目标是现代船舶设计所必须严格控制的。

7、船舶设计的三个阶段: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和生产设计。

第六章 船舶设备与系统

1、船舶设备的内容:就运输船舶来说,船舶设备主要包括舵设备、锚泊设备、系缆设备、起货设备和救生设备等。某些特殊用途的船舶还有其专用设备。

2、舵设备是保证船舶操纵性的一种装置。它主要由舵、转舵机构(或称舵传动装置)、舵机、操纵装置及传动机构等部分组成。

3、传动装置的分类机械式、液压式和电动式。

4、舵的分类:按形式分,分为普通舵、平衡舵和半平衡舵。

按舵叶剖面的形式分,分为平板舵和流线型舵。

5、特种舵的一般特点:①增加舵效;②提高推进效率;③减小旋回圈直径;④改善大型船舶在低速时操纵性能。

6、特种舵有:反应舵、主动舵、整流帽舵、襟翼舵、组合舵等。

7、利用抓力或自重使船舶于水面固定位置的设备,叫做锚泊设备;主要利用缆索,使船系结于码头、岸边或浮筒上得设备,叫做系缆设备。

8、锚泊设备的组成:锚、锚链、锚链筒、止链器、起锚机械、锚链管和锚链舱等组成。

9、锚:锚是一种形状特异的金属物,抛出后卧在水底,利用抓力和自身及锚链的摩擦力系住被风、流吹袭的船舶。按结构和用途,有杆锚、无杆锚、大抓力锚。

10、三种锚的特点。P89

11、系缆设备主要包括系船索、带缆桩、导缆装置、缆索卷车和绞缆机械。

12、货舱盖的形式很多,按制造材料分可分为木质和金属。

13、机械化舱口盖主要有滚翻式、铰链式、滚移式、滚卷式等几种类型。

14、救生设备的分类:常有的救生设备有救生艇、救生筏、救生圈和救生衣等。

15、救生艇的结构形式分类及特点:敞口式和封闭式。前者为传统型,结构较简单,登艇方便;后者能是乘员避免风浪、雨水和严寒的侵袭,较敞口式优越。

16、船舶系统定义:船舶系统是指船上输送液体和气体所需的管子及其附件、阀件、机械和仪表的总称。

目的:它是为船舶达到良好的航行性能和安全创造条件,并为满足船舶管理和船上人员的生活需要而设置的。

内容:船舶系统主要包括舱底水系统、灭火系统、日用水系统、通风系统、取暖或空气调节系统。

17、灭火系统的分类: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蒸汽或CO2灭火系统、卤代烃灭火系统和干粉灭火系统。

18、各类灭火系统所针对的火灾种类。

19、通风系统的作用:供给给舱室新鲜空气,排除污浊气体,使室内空气维持在一定的纯度、温度、湿度和速度,从而保证人员的健康,避免货物的腐败,有利于各种器材、机械、仪表的正常工作。20、通风系统的分类:自然通风

机械通风:吸入式;排出式;混合式

21、空气调节系统的任务:对外界空气进行滤尘、加热或冷却、加湿或去湿,并把经加工处理后的空气送到各舱室。

分类:集中式空调装置、分组集中式空调装置和独立式空调装置。

22、部分航海仪器的用处。

第七章 船舶建造工艺

1、传统造船工艺分为船体建造、舾装、涂装作业三种不同类型的制造技术。

2、船体放样的重要性、目的。

3、号料的定义及分类。

4、钢材预处理的原因及定义。

5、边缘技工的含义和分类。

6、船体构件成形加工的内容有单项曲度板和复杂曲度板的弯制、构件折边、型材弯制等。

7、常见的船台装配方法有整体建造法和分段建造法。分段建造法又可分为塔式建造法、岛式建造法、总段建造法、串联建造法和两段建造等。

8、密闭性试验的目的:检查船舶外板、舱壁等焊缝有无渗漏现象,保证船舶安

全。

9、常见的密闭性实验的方法有水密试验、气密试验和没有试验三种。气密试验包括充气试验、冲气试验和梨香油试验三种。

7.毛泽东思想概论重点 篇七

关键词: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学生,教师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是我国大学教育的必修课程, 讲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等, 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增强其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以及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 使其积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部分学生认为这是一门非常简单的课程从而放低了认真钻研的要求, 也有一部分学生认为其太难而没有认真领会, 这一方面是由于学生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定位尚不十分明确, 另一方面也有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问题。

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学效果不高的原因

(一) 学生自身原因

1.学生自控能力低。大学生从紧张的高中学习进入大学后, 没有了家长的管束和老师的鞭策, 迅速被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所吸引, 自控能力很低, 尤其爱以参加各种活动、比赛为由而请假甚至逃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课程是很有连贯性的, 某一环节没有学好, 后续内容必定跟不上。

2.习题演练不够。大学的课堂教师不一定强行要求学生上交作业, 相应地, 学生也可能放低自我要求, 而忽略对讲授知识的温故知新和练习, 没有真正消化课堂知识。

3.学生在分组学习和分组讨论中钻漏洞。大学课堂有一部分是以分组讨论的形式来开展学习的, 以期通过讨论加深学生对课本知识的理解, 并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 展示学生的舞台风范。但学生执行时却非常善于抓住各种各样的漏洞去偷懒, 往往变成了轮流制, 一个人从制作到讲解全包, 下一次再换一个人, 最后, 除了讲解的同学以外, 其他人连内容都不知道。

4.课堂听讲效果差。当今时代, 手机已经成了人们生活的必需品, 学生课堂上玩手机也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特别是在听不懂的时候, 一焦虑、一烦躁, 就容易放弃听课, 转而去玩手机。

(二) 教学组织与教学安排原因

1.课堂教学枯燥, 难以吸引学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性较强, 学生从来没有感性认识, 从而会感觉教学内容枯燥, 老师在上课时, 仅按照课件教学, 未能将教材知识与学生的生活联系起来, 将导致学生缺乏继续学习的兴趣, 必然难以吸引学生。

2.教学理念陈旧, 学生缺乏实践。目前我国的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理论教学占主导地位, 教师的教学过程往往忽略学生的主体地位。在课堂上, 学生虽然学会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 但是在碰到一些问题时仍会迷茫。学生不仅应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 更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培养要通过对学生的不断训练来完成。

3.学生学以致考而不是学以致用。目前大学里的考试多数还是传统式考核, 学生学习的目标很明确——考试过关。而过关的关键就是把教师讲到的内容把握清楚, 把笔记及练习搞清楚, “学以致考”也就慢慢形成了习惯。

二、改进建议

(一)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教学过程中, 老师始终要情绪饱满、语言风趣幽默、通俗易懂, 鼓励学生参与, 使课堂气氛活跃。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没有兴趣的学习是痛苦的学习, 是没有效率的学习。充分发挥第一堂课的作用, 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可以在第一堂课不讲授课本知识, 而组织学生参观思政课部、宣传部等具有一定思想政治功能的部室, 学生边看, 老师边解说, 同时应组织学生参观革命纪念馆等文明文物。通过现场学习使学生在第一节课就对“毛泽东思想”的诞生有了一定认识, 从感性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所了解, 这样学生脑子里有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烙印, 对以后知识的学习和理解, 就会很轻松。

(二) 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确立阶段性目标

为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使学生明确目标, 激发学生积极向上。如详细介绍一名大学生应具有的政治辨别能力, 从古至今、从国外到国内进行对比分析。这样学生就不会迷惘, 可充分利用课外时间去完成规划。再向学生介绍如何应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看待现实生活中的问题, 明确社会发展规律, 让学生对学习做到事先有数, 从而增强学习兴趣。

(三) 加强实践教学

8.毛泽东思想概论重点 篇八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大学生;重点

0.引言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重点与难点的研究是推进学科发展的关键。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是一个既有理论性又有应用性的学科,思想政治教育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为指导内容,坚持以理服人,又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原则,立足解决人们思想与实际的问题。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就必须根据实践与理论的发展需要,确立重点与难点,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完善学科体系。大学生作为正在与社会接轨的青年群体,集中而敏锐地反映出社会现实,就更需要思想政治教育以育德而育人。因此,本文将从各个角度对思想教育学科的重点与难度进行探讨。

1.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重点的确立

研究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与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的重点。前者更加侧重面向社会,引导学生形成社会理想为追求,而后者更加侧重面对生活实际,帮助学生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前者为后者提供动力与导向,后者为前者提供基础与前提。前后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内容多样,涉及到的领域广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以根据课程的设立与自身研究的特长相结合,确立研究课题和研究方向。以此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必须要明确研究重点,组织深化重点研究以满足工作需要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如果没有研究的重点,或者研究的重点不能得到深化,那么思想政治教育就会在停留在原地,就会滞后与社会的发展脚步与广大青年学生的成长需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是在深入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所提炼出具有战略性的指导性文件。其中,文件分析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与新问题,提出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明确要求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与世界观。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及培养民族精神。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核心”和“重点”的确立,就是由理想信念与爱国主义在大学生的成长过程中不断发生作用,更是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关键所在。在開放、复杂多变的社会背景下,许多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尚未得到稳定,使得大学生容易产生迷惘和困惑。因此,帮助大学生认识到困惑产生的原因与实质,引导大学生确立正确的信念,培养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是促进学生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不断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关键[1]。

2.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重点的深化

2.1社会矛盾以意识形态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上就是运用政治、思想、道德理论对大学生进行规范引导。而当下引导是在多样化理论影响和多种客观因素的作用下进行的。为此,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要充分地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相关学科理论相结合,研究客观因素对学生思想行为的影响,重点要研究市场体制对国家政治主导;对外开放和多元化文化对中华民族文化的主导;这是新的历史所要研究的主导性思想教育形态。在性质上是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安全,对多元化的文化吸纳、鉴别不够合理就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导作用[2]。

2.2个体矛盾与社会矛盾

生活化思想教育与主导性思想政治教育是基于教育与研究的一种划分。社会的客观条件,既影响着个体的个性化发展同时,又对社会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信息条件、社会民主、市场体制赋予了学生自由权、自主权。社会化的实质是不断促进学生接受、融入、认可社会的发展目标,思想政治教育在本质上是运用、政治、思想、道德来推进学生的社会化。如今大学生的社会化是在学生已经拥有追求的主体,而不是在过去依赖的条件下进行的[3]。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难题探讨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以及教书育人活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生的日常生活,以教育学的角度来划分是非智力因素,以人才学的角度来划分是“情商”的范畴,以德育和智育的范围划分则是归属德育范围。非智力因素、德育、情商相对于智力因素智商、智育对学生的成长更为重要,换而言之,做人比做事更为重要,特别是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中,学生首先要面临的问题是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的行为与思想的适应。是对多变性与多样化因素的选择与判别,是学生对自己发展与成长方向的辨认,这些目标的形成和价值的判断要由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如果这些价值观的问题得不到良好的解决,智商会因为缺乏正确的方向引导而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学习也会因此受到困扰。

运用正确的价值观和科学理论,对学生的社会活动进行指导,解决学生的困惑,避免学生在社会活动中不良的行为与偏差,减少学生的损失和曲折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但关键在于,需要用什么样的理论与方法来对学生进行指导,这是在实际教育中与科研过程中是有不同结果的。有的是狭隘的经验而拒绝理论提升;有的则是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学科知识而否定思想政治教育。不管是哪一种都不利于中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形成。所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要从性质上、特色上、整体上去把握属于中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化深入研究[4]。

4.结语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必须在社会的大背景下来进行制定,要正确面对市场经济与改革开放下的思想冲击,解决学生思想上所存在的疑问和困惑,避免学生对社会价值的追求,精神追求和物质追求所偏离社会发展的正确轨道。因此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用理想信念为核心,教师应树立正确教育价值观,以爱国主义为切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科]

【参考文献】

[1]赵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矛盾及对策研究[J].思想理论教育,2012,4(3):5-7.

[2]蓝江.论以问题为中心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路[J].思想理论教育,2011,7(3):15-17.

[3]沈壮海.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的新范式与新形态[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5(3):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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