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精选10篇)
1.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 篇一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一)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向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二)公司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四)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份有限公司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劵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五)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六)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七)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一、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二、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三、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2.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 篇二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章程应记载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
4.《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股东为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 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股东为港、澳地区投资者的,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股东为台湾地区投资者的,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
5.需同时申报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其中股东为各级人民政府、国有非公司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还应提交《企业国有产权占有登记表》;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还应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以股权出资的,按《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还应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须同时登记实收资本。
6.《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章程应记载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
4.《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需同时申报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其中股东为国有非公司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还应提交《企业国有产权占有登记表》;其中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还应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以股权出资的,还应按《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6.《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表》、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或者产权证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已申报预售合同或者预告登记证明,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派出所编订门牌的证明。
(2)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明,但符合《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临时经营场所要求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3)租赁已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市场场地使用证明的市场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或者产权证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已申报预售合同或者预告登记证明,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派出所编订门牌的证明。
(2)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明,但符合《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临时经营场所要求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3)租赁已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市场场地使用证明的市场铺位,提交铺位租赁合同和市场企业营业执照。
(4)住所或经营场所位于区(县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或科技园等园区的,提交租赁合同和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
(5)属于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承租人转租军队房产的,还应提交军队出租单位同意转租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章程中记载的经营范围涉及广州市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可登录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进行查询),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11.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发起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章程应记载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
5.《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发起人的主体资格
(2)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明,但符合《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临时经营场所要求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3)租赁已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市场场地使用证明的市场铺位,提交铺位租赁合同和市场企业营业执照。
(4)住所或经营场所位于区(县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或科技园等园区的,提交租赁合同和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
(5)属于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承租人转租军队房产的,还应提交军队出租单位同意转租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公司章程中记载的经营范围涉及广州市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可登录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进行查询),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果公司章程中记载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还应提交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2.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审批机关有效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1)和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13.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注:
1.依照《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登记适用本规范。
2.《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可以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 篇三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编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在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身份证明(提供两者之一即可)。
4.非在校生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非应届毕业生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样本附后,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确有困难的,在经各直属海事局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具体提交时间以各直属海事局确定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6.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应届毕业生录用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面试时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确有困难的,经所报考直属海事局同意后,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即可。
7.要求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系留学归国人员须出示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的原件,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9.考察联系表(见附件3)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原则上要求为A4纸。
相关样本: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2.同意报考证明
3.失(待)业证明
4.放弃面试声明书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XX海事局:
XXX同志,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为我校XXXX届毕业生,将于XXXX年X月在我校XXXXXX专业XX(填写学历)毕业。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注:要求加盖学校(非某院系)学生处或主管学生毕业分配的部门公章。
同意报考证明
XX海事局:
×××同志,身份证号:×××,系我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其人事档案现由×××保管。经研究,我单位同意其报考XX海事局事业单位。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注:该证明由有劳动合同关系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具有人员进出审批权的部门出具;人事关系挂靠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劳务派遣人员由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提供。
失(待)业证明
XX海事局:
×××同志,身份证号×××,其户籍在XXXX,现系失(待)业人员。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注:该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
放弃面试声明书
XX海事局: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你局XXXXX(填写职位代码)职位,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现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
特此声明。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注:1.附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4.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 篇四
一、注销前要先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提交股东会决议,每个地方的版本不一样,可能工商局要求也不同,最好在工商局要一份范本,一次打印两份,因为后面注销时还要提交一份;
2、在工商局领《公司备案申请书》(加盖公章);
3、在工商局领《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贴在上面,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字盖章。
4、备案成功后,还要登报。工作人员会提示你去哪里办理,要交费。(登报后45天后才能回来办理注销手续)
5、如果可以,建议提前在工商局把《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领回去填好,下面的时间先不要写。再要一份《清算报告》的范本回去照着写好,还要附一份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的时间要写45天后你去办理注销的那天的时间。这样提前将这些资料准备好,后面就不用一跑再跑啦。45天后一起拿着相关资料到工商局办理手续,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二、办理注销时要提交的资料(以上提示提前准备好的资料可以将时间写好了):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贴在上面,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字盖章;
3、提交股东会决议(和上面的那份完全一样);
4、提交《清算报告》,建议在工商局找份范本回去照着写就可以了,要附资产负债表。
5、其它文件:国税/地税注销证明(复印件),银行基本户的注销文件(复印件),报纸。
6、《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 篇五
(一)被审计单位应当提交的主要资料
1、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单位各财务收支报告、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帐册、凭证及其他财务资料;
2、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前、后的财产清查及债权债务清理的相关资料;
3、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资料和工作总结,各经济指标、考核办法和标准及完成情况;
4、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全部会议纪要(无会议纪要的须提供会议纪录);
5、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有关资料(经济合同、审批文件及有关说明等);
6、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相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后出具的检查报告、处理意见、处罚决定和执行情况说明,以及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审计报告;
6、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前后有关经济遗留问题及未决民事纠纷、诉讼等资料;
7、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财务管理和核算情况、人员状况等相关资料;
8、与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工作职责有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填写好资料交接清单,如是复印件请加盖单位的公章,对于档案资料要注明案卷号。
(二)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
1、本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其职责范围、任期经济工作目标;
2、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对外投资及借款情况;
3、与本人领导和直接负责分管工作有关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主要经济活动情况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4、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情况;
5、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以上资料请填写好资料交接清单,如是复印件请加盖单位的公章,对于档案资料要注明案卷号。
(三)经济责任审计有关事项说明 被审计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将随《审计通知书》附送的《审计公告》张贴于单位公告栏,公告时间为:自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结束之日止;
2、指定审计联系人(一般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落实审计组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审计期间,被审计领导干部、审计联系人及财务负责人如须外出,请事先告知审计组。
3、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一间独立的办公室、可上锁的文件柜等(为确保资料安全,审计期间,请将其他人手中的该办公室钥匙交审计联系人保管);
4、审计组于审计进点当日召开审计进点座谈会,被审计单位参加人员为原任及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5、审计进点后5日内,离任的领导干部将有本人签名的述职报告提交审计组。
6、按照审计要求提供的资料,被审计单位应于审计进点后5日内送交审计组;
7、《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提交审计组时要签字盖章,于审计进点当日提交审计组;对于审计重点抽审的下属单位,也须按审计要求出具承诺书;
8、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当日起10日内,将经签字盖章的书面意见及补充证明材料反馈审计组。
6.公租房提交材料 篇六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表
(二)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主城区户籍人员)
身份证、居住证(非主城区户籍人员)
(三)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四)劳动合同
(五)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住房分配证明
(六)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工作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
(七)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有单位的还需提供住房证明
(八)属不受收入限制的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九)属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十)属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二、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提供: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表
(二)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主城区户籍人员)
身份证、居住证(非主城区户籍人员)
(三)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五)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六)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有单位的还需提供住房证明
(七)属不受收入限制的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八)属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九)属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主城区退休人员提供: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表
(二)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主城区户籍人员)
(三)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四)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五)有单位的提供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六)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有单位的还需提供住房证明
(七)属不受收入限制的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八)属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以上材料各1份,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提供: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表
(二)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主城区户籍人员)
身份证、居住证(非主城区户籍人员)
(三)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住房分配及社保或公积金缴纳证明
(五)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有单位的还需提供住房证明
(六)属不受收入限制的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七)属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八)属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7.WHV 提交材料 篇七
2.个人名下至少4,200新西兰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3万以上3.离开新西兰的机票或下一行程安排。
备注:如银行存款证明有三万CNY或以上,不提供此项也可。想想也是,俺连去程机票都未买呢,哪来的离程机票……
4.三个月内的X光胸透证明,须由新西兰移民局认可的体检机构开具。下载此体检表
Temporary Entry X-ray Certificate(NZIS 1096)提前打印,并填好须本人填写的部分,并贴好一张护照相片。在广州做这个胸透,收费最便宜的机构是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体检中心(南方大厦附近),合共128.40 CNY(检查费,可用医保支付)+ 40 CNY;胸透无需预约,带护照、上述填好及贴上照片的体检表、一至两张护照照片即可。胸透全程只需不到五秒,两天后即可取由牛皮大信封密封好的报告(切勿拆开)。
5.清华认证(CDGDC)的高中三年全日制学历证明及复印件(须附英文翻译)。高等教育学历亦
可,且无需再花钱作任何认证或公证,只须提供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6.“Your Communication with Immigration New Zealand”邮件附件打印件,填好并签名确认。7.填好的“INZ 1027”表格。填写时全部英文须大写,”Type of visa being applied for“选 “Other
(specify)“ 并填上 ”WORKING HOLIDAY”;其他不适用处空着不填即可。
8.总成绩5.5分或以上雅思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篇八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我评估表;
4.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供正本及复印件,有其他特别许可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材料;
5.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良好操作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等)
6.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六类产品)
7.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彩色图纸,标识清楚,比例精确)
8.车间供排水系统图(彩色图纸,标识清楚,比例精确)
9.厂区防鼠网络图(彩色图纸,标识清楚,比例精确)
10.车间人流、物流图(彩色图纸,标识清楚,比例精确)
11.产品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设施及仪器部位图片资料
12.官方水质检测报告
13.申请备案产品的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
14.企业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来源和使用方法等资料;
15.食品防护计划
16.出口产品的风险分析报告和市场分析报告
17.能对出口产品进行有效控制的检验检测报告
18.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基本情况
19.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有关情况
20.杀菌锅热分布、热穿透测试报告(罐头)
注: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余材料一式两份
9.股级干部需提交材料 篇九
一、汇报材料
1、编制情况,调整前岗位人员(职位)配备情况
2、拟调整股级干部情况统计表(含干部基本情况)
二、审批材料
1、民主推荐(测评)情况
2、×××同志的考察材料
3、党委(党组)会议记录
4、单位推荐报告(关于×××同志任职的请示)
5、近三年连续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6、干部个人生育情况登记表
7、无违法证明(由该同志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纪证明〔单位纪委(纪检组)出具近三年的情况证明〕
8、干部任免审批表
9、拟提拔股级干部意向登记表(含电子版)
10、机构编制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最新机构编制文件复印件
1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12、聘干审批表(2001年8月14日以前有效)注:(1)股级干部提拔须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考核须为称职以上等次;
(2)拟提拔副股级干部年龄须为45周岁以下;
(3)拟提拔正股级干部年龄须为46周岁以下,且担任副股级职务满两年以上;
(4)调整股级干部应由主要领导先汇报调整意向及原则,再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党委(党组)研究等事宜;
(5)公务员岗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要由相应身份人员任职;(6)其他事宜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7)上述十二项材料必须如实填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任职资格;(8)副股提拔正股的,需提供原任职文件;
(9)2007年5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提供招录、招聘(进人)手续。
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
10.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 篇十
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
(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2)股东会决议。
(3)变更住所:股东会决议。
(4)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1)股东会决议;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4)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提请注意: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
注册资本全额缴足后,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的注册资本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且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类企业不超过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5年)。
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投资类企业不超过设立之日起5年)。变更实收资本: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并应在验资报告中明确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验证)。变更出资时间:股东会决议。股东转让股权:
(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
(3)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变更经营范围:(1)股东会决议;
(2)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
1、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2、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5、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提请注意: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涉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银行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工商地址、经营范围、增资: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共三件;
2、资金证明材料及原公司设立验资报告书复印件一份;
3、公司原章程复印件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IC卡共三份;
5、国、地税证正、副本原件共四份;
6、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公司公章、财务章、全体股东私章;
8、最近月份增资前后财务报表各一份;
9、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要清楚,新式的要正反两面复印)
10、变更新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将来视房屋情况要原件)
11、要增加经营范围的内容;
12、资质证或许可证原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
办理新办开业税务登记证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营场所的租房合同原件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企业章程原件
6、验资报告原件
7、提供法人手机号码及住所固定电话号码。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单位名称、注册类型: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章程及验资报告复印件(二份)注册类型变更提供;
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交回;
变更工商申请时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税务登记变更表(三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2、变更法人:
税务登记变更表(三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交回;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变更工商申请时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办理地址变更:
税务登记变更表(三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交回;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变更工商申请时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经营范围变更:
税务登记变更表(三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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