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发行协议书(精选13篇)
1.电影发行协议书 篇一
电影发行及版权代理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
电影《
》(以下简称该片)由
共同出品,该片在获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甲方委托乙方为该片独家发行方,全权负责该片宣传发行及国内外版权销售事宜。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已取得电影片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
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精神,就甲方许可乙方宣传发行影片《
》及影片国内外版权销售事宜,于
****年**月**日在上海市静安区达成如下协议,一经签署,将严格遵守本协议下各有关条件和条款:
1.影片基本信息
片名全称: 导演: 国别: 类型: 片长: 规格:
出品单位: 发行单位:
2.授权范围
2.1 授权地区:中国境内所有地区及院线和海外。
2.2 授权期限:本条2.4、2.5款所列各项权利,期限为
年,自本合约签订之日起计算。
2.3 授权语言:甲方允许乙方根据宣传发行需要,以任何语言,对“授权内容”进行配音或者配字幕,由此产生的费用(除中文对白语言)将由甲方垫付。
2.4 独家发行权:电影院放映权,包括35毫米、16毫米及数字影院(或数字厅)、城市社区数字放映,农村院线放映。
2.5版权独家销售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互联网、有线网络及无线网络等各种现有网络向公众传播授权节目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点播、直播、轮播、广播、下载、手机、PAD等)、IPTV、交互式数字电视、音像复制发行权、电视频道播映权、VOD视频点播权、其他新媒体权利等。
2.6 转 授 权:乙方有权与第三方签订再许可合约,授权该第三方于规定区域(或院线)和时限(或甲乙双方另外达成的期限)内,在不超越本合约的许可范围的情况下,行使发行权。
2.7 防盗维权:乙方有权自行打击盗版或与第三方签订维权合约,授权该第三方于发行地区内,在不超越合约的范围的前提条件下,行使维权权利。甲方配合乙方并提供所有维权所需的版权文件材料。乙方在防盗维权过程中支出的费用应列入该片发行成本,如获得赔偿也应列入该片发行收入。
2.8 代理形式:独家代理。
3.收益分配形式
4.统计、会计报告与结算
5.宣传发行工作及宣传发行开支
5.1 乙方应于授权期限内有效安排发行该片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院线、安排上映档期、协商院线分账比例、拷贝数量等。乙方同意该片发行过程中的发行放映合同由甲方与各院线公司、发行放映单位签订,但发行放映合同的权利义务范围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范围。
5.2 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协商及共同书面制定宣传方案和市场行销策略,包括但不限于阵地广告、媒介宣传、公关活动、路演、试映、首映、记者招待会、赞助和联合宣传、口碑营销等。甲方同意该片发行过程中的除甲方与各院线公司、发行放映单位签订的发行放映合同外的其他各种宣传发行合同及相关合同均由乙方与相关第三方签署,但签署合同不得偏离对该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5.3甲方负责影院的回款工作。
5.4 乙方负责与监察公司签订监察合同,监察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费用由甲方支付。监察中若发生问题,乙方需第一时间与甲方报告并协商,并及时予以解决。
5.5乙方有权采用影片的部分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推广中所需宣传片或预告片。
5.6 乙方负责设计制作在宣传过程中所需的宣传品物料和非卖促销品。
5.7甲方负责设计制作宣传过程中涉及全国各电视台相关的推广及广告,但宣传中所使用视频、花絮、片花、访谈及其他素材需符合影片统一的宣传策略。
6、资料交付
6.1 《公映许可证》:甲方应在公映许可证取得后10天内向乙方提供该证。
6.2 发行/销售授权书: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签署附件授权书,并将授权书随合同一并交付给乙方。乙方视情况需要可不时要求甲方出具授权书。
6.3 版权证明文件:甲方在不迟于该片在代理地区公映前30天,向乙方提供该片的全部版权证明文件。
6.4 拷贝及资料:甲方应在不迟于该片在代理地区公映前30天向乙方提供:(1)可供加工洗印该片拷贝的洗印素材(翻正翻底)各一套;(2)可供数字公司进行数字母板制作的数字素材一套;
(3)可供制作宣传品使用的该片高质量宣传完整素材(文字资料、电子版海报、剧照、BT带母带、宣传预告片母带等相关资料)一套。
以上拷贝及资料提供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5 海外发行,甲方同意按照发行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材料。
7.其他
署名权与排名顺序:
8.违约责任
8.1 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保证其拥有该片的相关著作权,若甲方仅为该片著作权人之一,其必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已获得该片其他著作权人授权且有权利签署本合同。若因甲方的权利瑕疵,导致乙方因版权纠纷产生的乙方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
8.2 甲方收讫中影集团数字发展有限公司(如需要)及各地院线结算款之后的10个工作日未按时与乙方结算,逾期每日按照发行净收入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8.3 乙方在收讫国内版权销售收入未按约定期限与甲方结算的,逾期每日乙方按照已经收取的版权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在收讫海外发行收入后未按约定期限与甲方结算的,逾期每日乙方按照已经收取的海外发行收入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通知
任何根据本合约规定要求或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可以亲身、传真、电信、电报或预付挂号空邮方式送交或寄予写上正确地址的有关人士的注册办事处或该等人士提供的其他地址,而该通知将被视为已适当地送达。
10.独立性
本合约每一条文均为独立。如任何条文被判定为无效,将不损害本合约其余条文的有效性;而各方必须就判定无效的条文予以协商,做出相应及各方满意的修改。
11.合约修改
本合约每一条文均为独立。如任何条文遭有关当局判定为无效,将不损害本合约其余条文的有效性;而各方必须就被判定无效的条文予以协商,做出相应及各方满意的修改。
12.不可抗力条件
如遇不可抗力的情况,各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遇不可抗力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负有尽量减少损失的义务。
13.保密
13.1 未经各方共同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故意向任何其他方(本片的其他投资方(如有)、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各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它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约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约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约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13.2 本合约终止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法律效力。
14.争议的解决方法
各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争议,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5.其他条款
15.1 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方各执贰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3 本合同附内容为物料交付的附件一份,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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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影发行协议书 篇二
一、近年来电影类图书的出版态势
(一) 多家出版社新增影视图书出版业务
在90年代以前, 中国出版电影类书籍的出版社基本上只有中国电影出版社一家作为电影“专业出版社”在运营这类业务。20世纪90年代以后, 原来的中国电影出版社继续在业务上做大、内容上求精方面下足工夫。值得注意的是, 一些出版社或扩大或者新增了电影类图书的出版业务。这些出版社主要有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前身为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文化艺术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多家国内重要的出版机构, 这些新出版社的电影书籍在普通读者和专业研究人员中的影响正逐渐显现出来。比如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有张红军主编的“大型电影学文库”, 从1992年第一本专著《电影创造过程差》一直延续到今天《香港电影史 (1897—2006) 》等书籍的出版, 工程极其浩大, 在读者群中具有广泛的影响。2008年1月, 新星出版社接手推出了大型电影学文库“新星电影读本”, 先期推出的三种电影读本《波兰斯基回忆录》、《异端的影像:帕索里尼谈话录》以及《地中海晓风残月:一个华裔电影人的浮生札记》 在2008北京图书订货会上不时引来读者和书商驻足。“新星电影读本”是由国内外一流电影专家和学者撰写的电影学经典读本, 由电影学名著、电影大师传记、电影大师访谈录、电影艺术研究、海外电影华人等几个系列构成, 选题比较具有经典性、代表性、权威性, 被列为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中国电影资料馆馆藏经典丛书。值得注意的是, 新星出版社是一家名副其实的“新兴”出版社, 该社成立于1989年, 是国家指定专门对海外发布政府白皮书的外宣出版机构, 其产品不进入国内市场。到2004年12月26日, 新星出版社才注册成为企业, 2005年开始正式对国内出版。这家出版社将电影类图书作为未来市场的方向, 对国内其他出版社的图书选题应该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二) 书籍种类明显增加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 电影书籍的出版内容简单地说可以归为两大类:电影作为艺术与电影作为娱乐。前者主要指的是有关对电影进行严肃学术探讨的书籍。很多电影类的学术书籍, 尤其是探讨电影美学、电影历史的书籍在这一段时间是主要的内容。品种不多, 但是这些书籍奠定了中国电影研究的基本学术基础, 如中国电影出版社的《外国电影理论名著》 丛书。这套书因书籍封面设计为黑色, 学术界曾经喜称为“黑皮书”。要说明的是, 以某一颜色的封面来表征系列图书在内容或选题方面的一致或相似性, 已经有相当成功的范例。如商务印书馆的“汉译名著系列”, 上海译文出版社的“黑色书籍” (哲学名著) 、“黄色书籍” (当代西方学术译丛) 都是很有影响的出版创意,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非常可观, 甚至成为这些大出版社的品牌。从目前学术文章的引用情况看, 这些书的价值仍然在发挥持续影响。
电影作为娱乐主要是指出版社出版的少量供群众娱乐使用的书籍, 主要是一些明星的传记和部分电影连环画。这类书籍在群众文化中影响很大, 目前还成为不少收藏者的最爱。 总体来看, 由于20世纪90年代以前市场经济不够发达, 电影类书籍的出版在种类上相对单一, 印刷数量也比较有限。
20世纪90年代以来, 电影类图书的种类明显增多。一是学术类书籍大量出版, 而且包括中国学者的严肃著述大量出版, 如文化艺术出版社2004年左右推出的“电影丛书” (丁亚平主编) 。既有西方学者著述, 如马赛尔和克莱尔两人合著的《电影与文学改编》, 也有国内学者李显杰的《电影修辞学》等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的“未名译库·影视艺术译丛”, 虽然不少是西方影视教育的主流教材, 但是这些书籍的作者都是西方著名的电影学者, 这些著作也多少包含了研究者的最新研究成果, 因此这套丛书的学术价值也是应该得到肯定的。当然, 学术类图书也应该包含一部份跨学科研究著作, 如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先锋译丛”丛书, 其中《电视与权力》、 《视觉潜意识》等图书就与电影非常相关。二是传记类著作大量出现,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推出的“电影馆”丛书, 有不少书籍如布努埃尔的《我的最后一口气》等都是关于导演的传记。三是电影制作类图书大量增加, 如复旦大学出版社推出的“影视艺术技术丛书”受到不少教学单位的推崇。从品种上看,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有一批难于归类的、带有极强消费性色彩的电影书籍大量出现。比如《后窗看电影》、《声色现场》, 以及各种“名片快读”书籍等。这类书籍购买量和阅读量都有较大比例。
(三) 图书出版速度加快
近年来出版社的时间意识, 或者说市场抢占意识明显增强。某些电影书籍 (这里不包括与电影或前或后推出的小说类作品) , 尤其是导演的传记出版速度很快。一个明显的例子是李安的传记《十年一觉电影梦》, 其出版速度和市场感觉明显和电影《色/ 戒》形成重要的关联关系。
从时间上来看, 某些电影丛书尽量快速出齐, 而且不限制同一丛书的书目数量。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电影馆丛书, 快速推出10余本, 而且还在陆续出版。其他如江苏教育出版社也接力推出了“电影馆”系列图书。2003年,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引进“电影馆”系列图书, 如《伍迪·艾伦:电影人生》、 《我, 费利尼:口述自传》、《魔灯:伯格曼自传》等著作属于台湾远流出版社的电影馆简体字版本。2005年, 江苏教育出版社也推出了另一套“电影馆”图书, 如《电影是什么》、《电影的本性》、《法国电影新浪潮》等书籍, 这些书籍的译著者或者本身是大陆的学者, 如崔君衍、邵牧君等人, 或者是港台的资深电影学者如焦雄屏等名家, 对于联系出版事宜具备了地利人和的优势。广西师大社与江苏教育出版社在进入市场的顺序都采取了相似的策略:先是“简体字化”现成的台湾版图书 (译作与原创) , 再做新译的版权图书, 保证时间上走在前面。从装帧设计上, 很多书都直接借鉴了台湾版图书的封面创意。例如《文化批评与华语电影》一书, 作者多为台湾学者, 不仅在内容上体现出港台学者的话语风格, 而且在装帧设计上采用了版画的形式做封面, 赭黄作底, 精英, 典雅, 富于文化内涵。这类书籍对于较有文化修养的大学生群体和大多数影视爱好者, 都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二、电影类书籍出版存在的问题及避免途径
电影类书籍的“利好”大势并不意味着做电影书的出版社都可以盈利。下面一些现象需要业内人士有足够的认识。
(一) 书籍出版的跟风现象
从商业操作上看, “跟风”行为相对保险, 但也未必能够保证其他出版社赚到“第一桶金”之后, 另一家出版社还可以稳“第二桶金”, 而且还得引起注意的是, 这可能会引起著作权纠纷,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著作的内容、版式设计等都有明确的保护。[1]除了购买力在一定时期相对有限外, 出版社的自身品牌建设不可忽视。中国电影出版社电影类图书的折扣范围伸缩较小, 但是因为该出版社的书籍的品质保证, 读者在图书高价面前依然没有被吓跑。相反, 另外有一些出版社也出版了电影类丛书, 折扣对读者也很有吸引力, 但是现在仍有数量不小的这类图书还堆放在书库或者已经进入二手书市场。也有一些图书选题本身失误, 太过于注重热门选题, 一些配合某部电影或某种流行时尚的书, 当潮流已过, 书卖不出去是不奇怪的。在竞争较为激烈的出版市场, 出版社开始重视打好翻译版电影图书的时间仗。1997年, 美国学者路易斯·贾内梯 (Louis Giannetti) 的《认识电影》 (understanding movies) 的第五版刚由中国电影出版社译出, 但该书的第七版已经出版, 新译本立刻补译了新版本增添和修改的内容。该书投放市场后, 在高校影视教育领域内评价很高。2007年11月,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大学堂”系列推出了由台湾电影人焦雄屏翻译的该书第11版。中国电影出版社于一个月后推出该书的第10版。 抛开两本书的质量问题不论, 在版次和出版时间上, 中国电影出版社就显得慢了一拍, 尽管著译者都是名家, 但读者在购买时仍不免割爱, 看来, 打不好出版时间仗, 书籍的市场价值也真只有“交给时间去检验”了。出版社独到的选题视角和占领出版先机, 在电影类图书中显得极为重要。
(二) 学术质量把关有所松懈
学术著作需要精准、完整的论述, 引导学术动向或对本领域有深度挖掘。目前电影类图书的一大问题是, 某些出版社推出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书籍本身达不到出版水准, 作者为了职称等非学术的原因出版著作, 这些书出版之日就成了死书。 翻译类著作学术质量方面常为人诟病的情况是翻译质量太差, 比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后理论:重建电影研究》 一书, 本来是美国著名电影学者David Bordwell选编的重要电影研究文选, 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但是翻译者连一些基本的电影导演的名字都翻译错误, 如把日本导演黑泽明翻译成了阿契拉·库罗沙瓦, 让人不知所以。另外, 也有一些书籍有意漏译部分章节, 导致译本的完整性值得怀疑, 如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David Bordwell的《世界电影史》一书时, 译者就丢掉了一些段落没有译出, 或许译者自有其特殊的考虑, 但这种处理毕竟显得对原书和读者都不够尊重。早在1934年, 鲁迅先生在 《随便翻翻》一文中曾对译书者提出了希望:“又希望不要一哄而来, 一哄而散, 要译, 就译他完;也不要删节, 要删节, 就得声明, 但最好还是译得小心, 完全, 替作者和读者想一想。”[2]近年来翻译图书市场较好, 但“译完”和“译得小心”, 实在是值得注意的两个方面。
(三) 书籍装帧设计、印刷质量等方面注意不够
书籍是文化商品, 但强调文化含量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良好的内容需要有良好的物质载体——纸张和视觉载体——版面设计和印刷质量, 纸质文本的图书必须对此有足够的重视。首先, 书是让人看的, 是一种精神食粮。粗糙、平凡的装帧设计会让人烦躁, 影响阅读效果。精致的设计会让读者全神贯注、赏心悦目。更重要的是, 精致的设计还能给书籍增添形象附加值和宣传效果, 促进其商业价值, 获得良好的市场效果。如前文提及的“黑皮书”《外国电影理论名著》, 上海译文出版社的“黑色书籍” (哲学名著) 、“黄色书籍” (当代西方学术译丛) 都因为其巧妙的装帧设计创意, 塑造了良好的书籍形象。中国电影出版社推出《认识电影》一书, 尽管80元的书价对大多数购书人应该不是一笔小钱, 但这本书的封面和版面设计非常精致, 翻译和印刷质量都属上乘, 也因此一直受到电影爱好者和研究者的喜爱。当然, 对于那种故意要追求 “设计新颖”图书是不值得提倡的, 比如一些书籍内页大量的留白或不必要的套色彩印, 不仅增加成本, 而且也影响使用。 出版商有必要记住一句话:对大多书人来说, 书还是用来阅读的。其次, 电影类书籍一个重要的特点是需要配多少不等的插图。印刷效果不好和纸张质量太差都会影响书籍的购买欲望和使用效果, 前述“电影馆”系列图书似乎就存在这一问题, 部分图书纸张粗糙, 插图模糊, 达不到图文并茂的阅读成效。
三、商业与艺术设计的合璧
(一) 电影类图书的出版商机何在
电影类图书属于文化类图书, 这类图书的消费数量与经济发展和文化的发展明显相关。在目前经济、文化的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 电影类图书的总需求无疑会明显增加, 出版社在这方面的努力还有较大市场空间。要言之, 这个推断主要建立在如下几个原因之上:
1. 居民文化消费投入会持续增加。宏观上来说, 只要经济发展呈上升趋势, 社会物质财富增加, 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必然下降。更多的支出会用于文化生活, 看电影和对电影类书籍的消费必然增加。
2. 国内高校艺术教育发展很快。除了北京电影学院招收影视类学生, 其他国内高校也纷纷开办影视类专业。这部份学生对电影类图书有大量的需求。同时, 国内一般大学不仅在文学类专业开设有电影类课程, 而且电影鉴赏一类课程还作为公共选修课在大学开设。电影作为一门修读人数众多的课程在高校课堂的广受欢迎, 为电影类书籍培养了现在和未来的大量顾客。从目前的购买市场看, 一些质量考究的电影理论类、导演传记类、影视制作和营销类、以及外国电影史类电影书籍会有持续的市场。尤其是随着DV一族的增加和日渐成熟, 这类“常销书”对他们将有多方面的吸引力。
3. 两岸三地文化互动为电影书籍的出版搭建了交流平台。在90年代以前, 台湾、香港的娱乐也较大陆更为发达。台湾的源流出版社、万象出版社在电影书籍的出版方向走得较早, 两家出版社不仅出版了大量关于华语地区的电影书籍, 而且对西方电影书籍进行了大量的翻译引进工作。近年来, 在台湾电影界名人焦雄屏女士的推动下, 台湾“电影馆”图书由大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和江苏教育出版社接续推出, 势力浩大。位于上海的“世纪出版集团” 最近也推出了“电影馆”图书之《电影导演论电影》, 这些书在大陆广大影迷和书迷中备受推崇, 成套购买者甚众。而香港发达的电影文化不仅成为近年来学术研究的热点, 而且也为各类电影书籍丰富了内容。
4. 全球性的视觉文化转向。当今时代被称为读图时代, 视觉文化时代, 物美价廉的DVD使那些当年“很艺术”的电影作品也飞入广大寻常影视爱好者的影碟储藏柜。摄影师拉兹洛·莫赫里- 纳吉说:“在二十世纪, 一个人不懂得摄影机等于不识字, 也是文盲。”[3]电影的娱乐功能、经济功能、审美功能等属性已经得到前人连篇累牍的研究, 电影作为视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毋庸置疑。
(二) 电影类图书的装帧设计
图书装帧设计不是把图书的内容简单的堆砌和排放, 而是将各种复杂的内容经过设计师独到、巧妙的创意处理, 使图书版式、环衬、封面、封底、书脊等共同有机地形成图书的艺术视觉形式, 彰显图书的科学性和艺术品位, [4]塑造图书的视觉形象和视觉文化。因此, 装帧设计是电影类图书出版发行必须注重的又一重要因素。它包括两个方面:封面设计以及内页的版面设计, 要能够吸引并利于读者赏析图书, 树立图书形象。
1. 封面设计。封面设计是书籍装帧设计艺术的门面, 它是通过艺术形象设计的形式来反映书籍的内容。图形、色彩和文字是封面设计的三要素。设计者就是根据书的不同性质、用途和读者对象, 把这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 从而表现出书籍的丰富内涵, 并以传递信息为目的和一种美感的形式呈现给读者。 在当今琳琅满目的书海中, 书籍的封面起了一个无声的推销员作用, 其设计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将会直接影响人们的购买欲。要做到创意新颖、凸显主题、视觉吸引力强。
2. 版面设计。版面设计是一部著作内容的精心编排和表现。其原则与封面又有所区别, 不要华而不实, 而是要求有实效性, 在满足内容实效性的基础上, 利用设计师的独具匠心, 巧妙编排, 如图文关系、字体、字号、色彩以及环衬的精心设计, 达到良好的视觉效果。作为文化类图书之一的电影图书, 在版面设计中应该让每个元素都能透出文化的气息, [5]呼应封面设计树立的图书形象, 形成独到的版式视觉文化。要做到图文并茂, 满足人性阅读习惯以及阅读审美的要求, 促进著作的销售和运用。
在数字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 各种传播手段已经可以十分方便快捷地将物质形态的电影产品送到人们面前, 人们正面对的问题是:如何解读一部影片, 如何有创造力地生产更多的影片。这个问题正是电影书籍所发挥作用的地方。电影不仅应该在银幕上看, 还可以在书上读。电影书籍的大量出版, 本身构成视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影书籍的阅读既是一种消遣和生活方式, 也是一种文化和思想的表征, 而这种阅读, 如今已成为时尚。因此, 从商业与艺术结合的角度打造电影类图书的出版与发行, 势在必行。
摘要:电影类图书在近年来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作为影视文化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类图书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影视专业含量, 同时在图书的装帧设计方面必须体现出较强的文化和艺术特色。视觉文化的凸显已经成为当今文化转向的重要趋势, 这对以图像阅读为特色的电影类图书的出版必将具有重要的开发和研究价值。因此, 在保证电影类图书学术质量的前提下, 商业与艺术的合璧是电影类图书出版发行的必要途径。
关键词:图像时代,电影类图书,商机,艺术设计,出版发行
参考文献
[1]范晓宇, 王芬宇.论版式设计专有权的侵权及其认定[J].中国出版, 2011 (17) :60-62.
[2]鲁迅.鲁迅全集 (第6卷) [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5:143.
[3]路易斯·贾内提.认识电影[M].周铁东, 译.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 1997:1.
[4]李然.科技图书版式运思与设计[J].科技与出版, 2011 (7) :67-69.
3.足球,电影和新股发行 篇三
新股发行即将重启,和暂停前相比,新股发行体制有了一些微调。首先是财务审核更严格了,在证监会从严审核的威慑之下,800多家拟上市企业中有260家自行退出了。在复核期间,证监会仅抽查了40家就又揭露一家河南天丰节能的财务造假。其次是发行流程更市场化了,证监会取消了新股发行的询价环节,让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自行定价。如果发行人即拟上市公司认为市场不好可以推迟或取消新股发行计划。第三是对保荐机构的惩罚加重了,可在一定程度上弱化“荐而不保”的失职行为,提高拟上市企业在上市后的可持续性。
人们都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很难,难在哪里呢?笼统地说是利益集团作祟,其实,不尽然,融资圈钱的利益集团来来去去,多数人圈钱后溜之大吉,很少再回来参与游说。从这个角度看,把新股发行体制的弊病推给利益集团或许只是一个托辞,关键还是证监会的市场定位。股票市场是投融资市场,有三个利益集团:融资方,投资方和中介机构。和足球一样,融资方是场上踢球的,投资方是台上看球的,证监会的市场定位首先是中介机构,是裁判员及其背后的游戏规则制订者。从中介的市场定位出发,证监会是偏向踢球的?还是偏向看球的?标准答案应该是偏向看球的,因为踢球和裁判的开销最终都要由看球的观众出钱埋单。
但是在中国不同,中国证监会设立的首要目标是融资,是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的比例,化解银行融资的风险。先有一个举世无双的“股权分置”,这个制度就是把投资人排除在企业经营之外,只有交易权,没有参与权;后来又搞了“为国企脱困”,既然企业是来“脱困”,投资人就要来“扶贫”,所以我说中国股市的一个特色就是“坑人”。2012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股权分置的改革基本完成了,中国股市转变为全流通的市场,在制度上与国际社会接轨了。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相继入市,结束了中国股市国企一股独大的局面。多层次的市场培育了多元化的投资机构,中国股市逐渐走进了机构投资者的时代。市场制度变了,上市企业的构成变了,股市投资的主体变了,唯一还要加快跟上变化的是谁呢?是中国证监会。
从尚福林主席开始,证监会的市场定位开始微调,先有了《证券法》的修订,又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国股市走进了全流通的多层次市场。郭树清主席接任伊始就喊出了股市改革的最强音:“把投资人当傻瓜的时代结束了!”肖钢主席再接再厉,开始问责新股发行,掀起了拟上市公司的审计风暴,并提出新增600名稽查执法人员,大力加强证券稽查执法工作。过去几年的微调,改革的措施积少成多,已经动摇了证监会的原始定位,但还没有根本改变其偏向于融资方的监管政策导向。从新股发行体制看,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发审分离”,把股票发行的权力下放到交易所,证监会从严审核,不管发行,事前审核,事后查处。新股“发审分离”其实就像电影发行一样,让院线决定电影是否上线,让票房决定放映时间!
过去10余年,中国股市从沪指2000多点回到2000多点,成为全球股市的笑柄,让绝大多数股民赔钱。与此同时,中国电影的票房纪录却在不断刷新,2006年的票房只有26多亿元,2012年达到170多亿元。中国足球最大的悲剧是裁判员与踢球的联手踢假球,中国股市最大的悲剧是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联手做假账,所以股市中造假账的公司比商场上卖假药的公司还多!而要根本改变新股发行中的造假,关键在于发行制度的变革:把股票的发行权交给交易所,把定价的选择权交给投资人。就像中国电影一样,把电影的发行权交给院线,把选择电影的投票权交给观众!
4.报刊委托发行协议书 篇四
报刊委托发行协议书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推进期刊市场发展,满足广大读者对文化生活的需要,提升品味、获取新知、进入科技探索空间,扩大《消费电子世界》(周刊)发行业务委托乙方在______地区开辟本刊的《消费电子世界》报社
件,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
甲方: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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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签字时间:
5.电影发行协议书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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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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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涟水县城今世缘大道568号 法定代表人: 周士明
乙 方: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鉴于:
1、甲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人民币的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期债券”);
2、乙方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具备承销保荐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同时具有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私募债券发行承销商资格;
3、甲方现委托乙方负责本次私募债券发行及在证券交易所转让事宜,乙方同意接受此委托。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友好协商,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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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甲方将及时向乙方提供本期债券发行工作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证明等,保证该等文件、资料、证明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确保乙方不会因引用该等资料而产生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甲方保证《募集说明书》中的陈述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甲方承诺除《募集说明书》中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对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未予披露的重大事件和重大合同;不存在对甲方声誉、业务活动、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未来前景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者有被提起上述诉讼、仲裁的可能或威胁;甲方的自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诉讼或涉及较大金额给付义务的民事诉讼、仲裁或者有这种可能或威胁存在。
(二)乙方承诺
1.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及本协议的规定,勤勉尽责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发行工作。
二、发行方案
(一)债券名称: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二)发行规模及存续期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存续期限36个月,附第24个月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三)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前24个月固定不变,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4 个月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12 个月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1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4 个计息月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深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关于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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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
(五)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1.用于涟水县区域供水第二水厂二期项目;2.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私募债券采取由乙方代销的方式。
四、承销费用及支付
1、本次发行承销费为发行私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 %。
2、承销费在乙方向甲方划拨募集资金债券款项时直接扣除。
3、承销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的开支,下列各项开支由甲方另行支付:(1)乙方人员因履行协议而支出的食宿、交通、材料制作费等相关费用;(2)发行人所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其他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3)甲方按照监管规定进行的推介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4)未在本协议中列示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规费、交易所系统手续费、登记公司登记结算费、路演推介费等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足额收取本期债券募集款项净额的权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通报与本期债券发行、兑付有关的信息。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必要的办公场地和打印、网络等办公设备;必要的交通工具、住宿及餐饮;指定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工作。
2、甲方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负有按本协议要求及时、足额划付本期债券付息款项、兑付款项的义务。
3、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因其改制或资产重组受到影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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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发生改制或资产重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本期债券债务的承接落实义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有关政府部门及机构备案。
4、甲方发行本期债券后,须按照募集说明书规定依法使用本次募集款项。
5、甲方将及时向有关主管机关和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报送法律、法规和有关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规则规定的发行及流动性安排文件。
6、甲方应在接到与本次发行及流动性安排有关的主管机关发出的发行文件或对其进行的修改或补充已经被批准或生效的通知时,及时告知承销商并提供该等通知相应的复印件;甲方应在接到上述部门关于暂停使用发行文件、暂停发售本期债券或要求对发行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通知后,及时通知乙方。
7、本期债券交易流通首日前(包括交易流通交易首日)的任何时候,如果甲方了解到任何将使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声明、陈述、保证或承诺存在错误或者变得不真实或不正确,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乙方的合理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补救或予以公布。
8、甲方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的义务,以维护本期债券的良好市场形象。
9、甲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应按照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专区或以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甲方应当在完成私募债券登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披露《私募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与《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
(2)甲方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提供私募债转让服务前五个工作日内,按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3)甲方应当在私募债券付息两个工作日前,私募债兑付五个工作日前,按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付息、兑付的信息;
(4)甲方应当在本期发行的私募债券转股、回售或赎回业务中申报起始日前,至少披露三次《私募债券转股/回售/赎回业务提示性公告》;在实施完成后,承销协议
甲方应当披露《私募债券转股/回售/赎回结果公告》;
(5)甲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转让私募债券的,应当及时通报甲方及乙方,在转让达成后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6)甲方如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披露定期报告,应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7)甲方应当及时披露其在私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发生的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2)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 3)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4)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5)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6)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7)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民事或者刑事诉讼,或者已就重大经济事件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8)发行人涉及需要澄清的市场传闻;
9)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10)发行人涉及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11)按规定需及时披露的其他事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对本次私募债券发行工作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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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文件资料。如果甲方未尽此项义务而致使本次私募债券发行受阻或失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收取承销费。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确定本期债券的宣传推介计划,并与甲方共同实施。
2、乙方作为本期债券发行承销商,有义务协助甲方拟定本期债券发行方案。
3、本债券发行首日前,若遇人民币利率发生调整、国家有关部门私募债券发行政策发生调整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调整和修改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
4、乙方有义务在本期债券发行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足额向甲方划付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款项。
5、乙方负责承销本期债券,并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投资者数据库,并由专人负责客户维护工作。
6、乙方有义务遵行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向备案交易所申报已经达成的交易意向的合格投资者,不进行虚假申报,不误导投资者。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开展本期债券发行的备案、托管、上市及相关各项工作。
7、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因其改制或资产重组受到影响,如其发生改制或资产重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承销商责任的承接落实义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有关政府机关及机构备案。
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将协助甲方做好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付息、兑付及有关信息披露的工作。
9、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向其提供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类文件和资料保密,但法律法规和/或相关政府部门和/或有效的司法判决强制乙方披露除外。
七、本期私募债券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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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转让
本期私募债券受让方应为符合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合格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私募债券转让。私募债券转让信息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进行披露。经转让后本期私募债券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
(二)私募债券增信措施情况
本期债券由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至本期债券有关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本期债券第24月末设计了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后所产生的多余债券利息)。
八、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保证,双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直到本次承销结束日为止,在事先未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公开募集文件以外的可能影响本次私募债券发行的信息,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又选择其他证券公司担任承销商的,其与其他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无效,而且还应履行本协议下之全部义务;如果已无法履行该义务,则应支付甲方发行总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3、乙方延迟划拨债券款项的,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应划而未划款项的万分之五计。
十、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双方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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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人员尽职调查后发现甲方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或风险隐患;(2)甲方备案材料提交乙方内核委员会审核后,发现甲方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或风险隐患;
(3)证券交易所未予备案的。
2、本次发行完成,本协议规定的双方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3、甲方提交备案文件后,除非法律、法规或者备案机构规定或者双方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本承销协议。
十一、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各方就本次私募债券发行及转让等事宜所达成的安排和协议如与本协议有抵触,均应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余肆份作为备案材料及备查文件。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地点在北京。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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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承销协议》之盖章签字页。)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
周士明
签署时间: 年10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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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承销协议》之盖章签字页。)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冯戎
签署时间: 11
年 月
6.电影发行协议书 篇六
广发影字[2005]537号
2005年7月19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广播影视局(厅)、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各电影集团、电影制片厂(公司)、电影院线公司、电影发行公司,华夏电影发行公司,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印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这些单位遵照执行。《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内容如下:
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发影字〔2004〕41号)和《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广发影字〔2004〕257号),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促进国产影片的发行放映,扩大电影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快电影产业化、数字化进程,推进并规范管理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数字电影发行放映是指运用数字技术拍摄或者通过胶片转数字方式制作的数字电影产品,利用卫星、光缆、影片数据输入盘、硬盘等传输方式,在数字电影院(厅)或电影放映场所从事的电影发行放映业务。现阶段,数字电影发行放映以影片数据输入盘、硬盘传输方式为主,卫星、光缆传输方式待试验成熟后再推广。
二、数字电影发行放映所使用的技术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广发技字〔2004〕1036号)或《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暂行技术要求》(广发技字〔2005〕532号)。城市数字电影院(厅)原则上应为专业数字电影院(厅),目前既有胶片放映机又有数字放映机一厅双机放映的应逐步向数字单机放映过渡。符合《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暂行技术要求》的数字放映设备,只能在县城以下(含县城)的专业放映场所或者县城以上流动放映场所、非专业放映场所使用,不得在县城以上城市专业电影院(厅)使用。
三、拥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放映单位,新增数字电影放映业务,应向所在地的县或者设区的市电影行政部门备案。凡在城乡新建专业数字电影院(厅),或者在县以上(含县城)新从事社区、厂矿和学校等非专业数字电影放映业务,需向所在地的县或者设区的市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在县以下(不含县城)从事农村、厂矿、社区和学校等范围数字电影放映业务,可以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县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后可以在县以下(不含县城)的农村、厂矿、社区和学校等范围从事数字电影放映业务。
四、允许境内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多种形式投资数字电影院(厅)。境内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数字电影院(厅),按照《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国家广电总局第43号令)执行;境外企业投资数字电影院(厅)按照《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国家广电总局第21号令)执行。
五、鼓励境内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含外资)组建数字电影院线公司。放映设备符合《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10家以上以资本为纽带的数字电影院(所有厅)或者50个以资本为纽带的数字电影厅,可组建一条数字电影院线;15家以上以资本为纽带的数字电影院(所有厅)或者75个以资本为纽带的数字电影厅,可组建一条跨省数字电影院线;放映设备符合《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暂行技术要求》,20家以上以资本为纽带的学校、农村、社区等非专业数字电影放映场所,可组建一条数字电影院线;30家以上不同省(市、区)以资本为纽带的学校、农村、社区非专业数字电影放映场所,可组建一条跨省数字电影院线。
六、申请成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报广电总局备案;组建跨省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的,由广电总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申报单位持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凡在数字电影放映场所发行放映的数字影片,必须确保正确的导向,影片均须获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电影片(数字)公映许可证》。各类数字电影放映场所一律不得发行放映未获得《电影片(数字)公映许可证》的数字影片。试点地区建立卫星地面接收站,经国家广电总局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向当地省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申办审批手续。
八、各数字院线公司和数字电影放映单位,要认真放映好国产影片,并提供优质服务,国产影片的放映时间和影片数量不得低于总放映时间和影片数量的三分之二。依照《关于鼓励影院放映国产数字影片的通知》(电专字〔2004〕3号)文件,对于放映国产数字影片达到要求的城市影院,给予当年按比例先征后返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优惠政策。在农村、社区和学校等非专业放映场所放映国产数字电影的收入,免征国家电影专项发展资金。
九、进口数字电影要符合《电影管理条例》有关进口影片的管理规定。数字电影进口经营业务由广电总局批准的电影进口单位专营。进口数字影片全国发行业务由广电总局批准的具有进口影片全国发行权的发行公司发行。
十、各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推进电影放映数字化作为电影产业发展的重要机遇和重要措施,加大对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推动和管理力度,尤其要积极做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的试点和推广工作。各类数字电影院线、数字影院(厅)及农村、社区和学校等非专业场所的发行放映统计数据要按照全国电影统计规定执行。
7.不可遗忘的一代电影发行人 篇七
忆激情岁月 聊发展业绩
曾担任过南通电影公司书记的刘锦龙,是军人出身。如今虽然年逾七旬,但他仍清楚地记得电影公司的每一段发展历程。
南通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原办公址位于南通市区姚港路7号,由管理海门、启东、如东、如皋、通州等六县的地区电影公司与市影剧公司合并而成。合并之初只负责影片发行,供应六县一市的电影。当时市区总共有18家电影院,例如文化宫电影院、群艺馆电影院、工农电影院、芦泾港电影院、师范学校电影院等,这些都是公司的供片服务单位。
1993年,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六家电影公司开始直接从制片厂买片,不再经过中国电影公司和江苏省电影公司,并成立了苏州电影发行中心,地点在苏州市电影公司。与此同时,南通海安、如皋、通州三个县也不再通过南通电影公司拿片,转而直接从省公司进片。然而由于六市电影发行量占江苏省大半比例,省政府于1995年左右,将六市电影公司又纳入管理范围内,成立股份公司,每个市都是股东。由此,南通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更名为南通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
刘锦龙回忆起当时南通电影发行的势头,依旧非常自豪。他说,当时从市区到每个县,甚至每个乡镇都有电影院。而电影公司则是根据每家电影院放映机型号来供片,他扳着指头算了一下,35mm电影院有108家,16mm电影院有360家左右。
1993年,中影开始推出国外进口大片,由中影直接供片。在那时候可谓一票难求,人山人海。电影公司领导担心存在逃票现象,于是成立了稽查队。刘锦龙是稽查队领导,每天到各个影院,包括市区、县里的影院检查检票情况。1995年,当地的电影公司经理退休,作为政工干部的刘锦龙,又开始管上了发行业务,“当时,全省13个市能搞上业务的书记就是南通电影公司刘锦龙。”老刘略带幽默地说。
原南通电影公司负责发行工作的沈季记得,遇上大片上映时,电影拷贝分南三县、北三县分别安排放映时间。市区内的电影院还会涉及跑片,为了使几家戏院能同时放映同一部影片,经电影制片商授权,各戏院将放映时间错开,由跑片员骑自行车或摩托车来回运送单卷拷贝。
据刘锦龙介绍,南通的电影院总数和电影票房曾一度超过镇江、常州等城市,1993年前达到最高峰,年票房收入近1600万。
南通电影公司的业绩为江苏省在全国的放映业绩连续八年获得第一立下了汗马功劳,成为南京、苏州之后的电影发行放映大户。
注重培养人才 首创敞门入场
南通电影公司除了负责供片发行之外,还要着力培养电影放映人员和宣传人员。
在南通电影公司工作过的方启人,当时主要负责电影技术和后勤保障工作。他向我们介绍说,那个年代,全南通市所有电影放映员都由公司统一培训并颁发证明。电影放映员需要考试的科目涉及许多方面,例如电力知识、发电知识、扩音系统知识等等。
“与现在的放映员不一样,当时放映员除了要掌握基本的电影放映技术,还要会写台本,字要写得好,还要会画画,会打快板,至少要会一门乐器。几乎是全能型的人才,是非常了不起的!”电影公司负责宣传工作的康啸涛如是说。
南通电影公司为了培养美工人员,每年都会在市委党校举办一期放映员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为画画、写美术字、基本的图案繪制。除此之外,公司每年都组织宣传人员外出写生,回来之后举办海报展览。
电影公司每年还参加江苏省、华东六省一市的电影广告宣传展览,南通画风在全省小有名气。电影公司培养了许多水平很高的美工人员,在全国展览中也获得过奖项。
为了推动城市精神文化建设,在全省提出敞门入场制度后,南通电影公司闻风而动,积极响应并迅速在各电影院落实敞门入场制度。所谓敞门入场,就是看电影无需检票,可凭票直接进场观看,充分体现出城市文明建设的成果。连许多当时来通投资旅游的老外,也都会感叹南通人的素质非常高。看戏看电影都不要检票。敞门入场的制度一直延续了一二十年,南通人的坚持又为此创下了一个“全国唯一”。
影评独树一帜 电影以文化人
无论是为了培养观众,还是激发电影的社会文化属性,南通电影公司有一个做法至今让许多南通人记忆犹新,那就是重点培养影评人。他们制作看片证,让影评爱好者免费观看电影,进而发表了一大批电影评论力作。
一部名叫《少年犯》的电影,成为南通成立中学生影片协会的契机。《少年犯》由王静珠编剧,张良导演,《少年犯》在南通放映时,不仅派出主演朱曼芳来南通,而且还到南通监狱,送电影进监狱,成为当时的一大新闻。
1986年,南通市中学生影评协会成立。虽说是个民间组织,但南通电影公司为学生影迷们提供影片支持、场地支持甚至资金支持。在电影公司内的放映厅,定期组织影评协会欣赏影片。还经常邀请名导演、名演员与影评人一起参观电影院,交流创作心得体会,举办影评夏令营活动,一办就是二十届。
1986年12月,南通电影院举办影评演讲活动,著名演员向梅、配音演员乔榛受邀担当评委;1987年8月,电影公司举办影评夏令营,邀请在上海大学文学院任教的电影评论员张成珊老师前来讲课;同年,中国影评协会会长梅朵先生、曾任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的任仲伦先生一道来到南通,并与南通医学院影评协会的同学们面对面交流。
南通市中学生影评协会举办活动之丰富,影响之广泛,受到一致好评,并在中国影评协会获奖。
2002年底,南通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面临改制。然而,老一代电影发行人钟爱自己的事业,没有他们的付出与心血,就没有南通电影公司曾经的辉煌与繁荣。在南通电影发行、放映、宣传史上,他们功不可没。
8.电影发行协议书 篇八
乙方: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注册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中国银行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一、联名卡的发行
(一)联名卡的名称为长城国航卡(以下简称联名卡)。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三)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四)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五)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六)联名卡有效期为一年。
(七)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二、联名卡的使用
(一)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卡章程》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四)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西单售票处、呼和浩特售票处、天津售票处和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大连、成都、青岛、西安营业部以及正在筹备中的哈尔滨、南京营业部都应与中国银行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五)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三、合作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一)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航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5折优惠,购买国航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8折优惠。
(二)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四、结算和商户手续费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 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0.5%。
(二)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五、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有义务对其获知的联名卡持卡人有关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其所获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双方同意,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或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国家权利机关执行公务需要获知有关秘密的除外。
六、联名卡的市场营销
(一)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二)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三)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七、数据交换
(一)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二)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八、协议的修改
(一)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二)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三)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竞争条款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上海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一、仲裁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有效期和生效条款
协议有效期5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三、协议终止条款 br>
(一)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60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一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1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三)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的违约不予追究。
(四)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50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
十四、杂项
(一)双方联系人
中国银行信用卡部
联系人:业务发展处
通讯地址:北京光华长安大厦2座7层
电话:65101999
传真:65170028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联系人:客运部
通讯地址:北京东三环北路 京信大厦
电话:64663489
传真:64663490
9.电影发行协议书 篇九
文
号
晋广发〔2011〕42号
生成日期
2011-05-19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广播、电影、电视 > 电影
主题词
推进 电影 转企改制 意见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市县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意
见》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国有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2009年以来,在省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组和宣传部的组织领导下,全省电影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为进一步加快市县两级电影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完成全省电影单位转企改制,根据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胡苏平在4月15日省文化体制改革督导组汇报会上的指示精神,决定在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组和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由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组织推进。现将《加快推进市县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加快推进市县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09]2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国有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经省广电局党组研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省市县两级共有电影公司116个。市级11个电影公司原来均为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已完成转企改制的单位5个,未完成转企改制的单位6个;105个县(市、区)电影公司中,原来是事业单位的10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99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企业单位3个。全省各类独立运行的影剧院共有33个,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省除已于2009年底完成转企改制的山西电影制片厂和山西省电影公司外,市级及以下共有国有电影发行放映单位149个。原来是事业单位的146个(自收自支单位142个,差额拨款单位4个),企业单位3个,已完成转企改制的单位48个,还需完成转企改制的单位98个。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繁荣和发展电影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解放和发展电影生产力,充分调动电影工作者积极性,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塑市场主体,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为推动全省电影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创造条件。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是:按照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组的要求按时完成全省所有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注销事业单位;
(二)按企业更换电影发行、放映许可证;
(三)完成企业工商、税务登记;
(四)安置好原有事业身份的各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五)新的电影企业挂牌成立。
四、工作进程
在各级文化体制改革领导组的领导下,各级文化广电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所属电影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按照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组的要求,按时完成事业单位注销、电影发行放映许可证更换、工商税务登记、人员分流安置、劳动合同签订、新的电影企业挂牌成立等工作。5月底前,各级文化广电部门逐级上报本地区电影单位转企改制完成情况。省广电局将配合省文化体制改革督导组对各市县电影单位转企改制工作进行督导。各市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进行督促指导。
6月份,省广电局将配合省文化体制改革督导组,对全省电影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电影单位转企改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转企改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大势所趋,是电影单位摆脱困境、增强活力的重要途径,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照属地实施的原则,各级文化广电部门是电影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级文化体制改革领导组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扎扎实实地做好转企改制的相关工作。同时也对电影单位转企改制的稳定工作负有责任,要全盘谋划,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尤其是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确保职工思想稳定。
(三)把握政策,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晋办发[2009]83号)精神,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认真做好转企改制后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等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转企改制工作。
10.电影发行协议书 篇十
正如顶峰公司总裁史蒂夫·尼克森(Steve Nickerson)预料的那样,这项冒险之举给顶峰带来了丰厚的回报——《暮光之城》DVD和VOD在今年3月同步上架后,第一周就售出了520万张包括DVD和蓝光光碟在内的碟片。至今为止,包括线上点播在内,《暮光之城》的DVD和VOD的销量累计已达到850万张,稳坐年度销量排行榜的冠军。尼克森说:“我们在努力为观众提供更丰富的观影手段,创造更广阔的市场。同时,市场的合作效应也为我们赢得了利益。”
北美制片公司的光盘销售收入是电影票销售收入的两倍。但是,有了能够直接在电视和电脑上播放的媒体格式后,盗版威胁也就出现了,这也让始于2006年逐渐下降的DVD销售,有愈演愈烈的态势。面对这种局面,各制片公司反应不一。而今,在顶峰公司成功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制片公司开始把目光转向了VOD市场,并开始尝试Day-And-Date(DVD和VOD同步发行的模式被称为“Day-And-Date”,观众在电影DVD发行的同一天便可从网站下载)同步发行模式。
为考察点播方式对盘片销量的冲击,华纳开始推出“先看后买”服务。继8月率先推出提前于DVD发布的点播影片《四个圣诞节》(Four Christmases)之后,华纳上个月又在亚特兰大的Comcast推出了《前女友们的幽灵》(Ghosts of Girlfriends Past)和《我要做警察》(Observe and Report)。而其新片《老爷车》(Gran Torino)的VOD点播,一上线即战胜了《暮光之城》,成为今年有线点播排名第一的电影。尝到甜头的华纳,在第四季度还将采用同步模式推出《孤儿怨》(Orphan)和《终结者2018》(Terminator: Salvation)。
Sony公司则计划在四部影片发行中采用同步模式,包括11月24日将推出的《天使与魔鬼》(Angels and Demons)、《朱莉与朱莉娅》( Julie and Julia)和《丑陋的真相》(The Ugly Truth)。从1月就开始用小制作电影试水同步发行模式的环球公司,也将于11月17日发布新片《布鲁诺》(Bruno)。Fox在今年4月采用了同步模式推出了《结婚大作战》(Bride Wars),并计划于12月推出《博物馆奇妙夜2》(Night at the Museum 2)的DVD和VOD点播。独立电影频道(IFC)采用更为激进的策略,其最新的外语片和独立制作影片也将通过同步模式发布。
“确定无疑,会有越来越多的制片公司尝试同步发行模式。”全美最大的电影游戏租赁公司Rentrak 公司高级媒体信息部的副总裁克里斯蒂·福特纳(Kristie Fortner)说。根据Rentrak公司的统计,2007年共有10部影片通过同步的方式推出DVD和VOD点播;到了2008年,这个数字翻了三倍多;今年的数量继续擎升。
过去,从DVD上市到VOD开放点播的时间间隔平均为45天,现在,这个间隔急剧缩短到了21天。派拉蒙的《变形金刚II》和《星际迷航》(Star Trek)开放点播的时间比DVD上架晚1个月;《假结婚》(The Proposal)的间隔为15天;华纳定于12月15日和12月22日开放VOD点播的《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和新片《宿醉》(The Hangover),则只比DVD上市晚一周时间。
这种间隔压缩有着充分理由:家庭娱乐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市场相比之前更加细分,DVD销量下降,蓝光光盘势头减弱,在线点播还未能形成局面。电影公司都希望能抢占先机,实现收益最大化。
VOD的崛起和数字有线电视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过去6个月中,有线电视公司纷纷在各自的产品上加装VOD功能,有线电视上的视频点播也呈增长态势。随着数字电视的普及,带有VOD功能的新型电视盒也一定程度上刺激VOD的下载量。据Rentrak公司统计,通过有线电视产生的点播量近年来已经上升了14%。
尽管制片公司不希望VOD影响DVD光盘的销量,但他们同时深知VOD的出现更能迎合消费者“只看不买”的心态。
11.电影合作协议书(合同版) 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电影是当代人类社会一种影响最为广泛的传播媒介,它被形象的誉为主宰人们精神娱乐世界的“上帝”,更是一门综合性艺术,因其深受广大群众喜爱而观赏率极高,故成了富有卓越企业文化意识的儒商们赞助做广告,借以显示实力进而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最佳手段。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就摄制电影故事片《XXXX》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该片名称:《XX》—暂定,以国家广电总局终审时确定的片名为准。
二、该片时间长度:90分钟
三、乙方根据甲方影片宣传资料中的赞助目录表格中第()项投入资金万元(大写)赞助给甲方,甲方负责影片的剧本创作、拍摄和后期制作,并在正式开机仪式后XX天内完成拍摄、一年内完成成片送审、取得全国公映许可证。
四、甲方根据乙方投入资金赞助的项目,乙方投入赞助资金后,在本影片前中后期甲方承诺乙方获得以下具体回报细则(在相应的回报项前方框内打钩)
1、植入性广告:
□a、片头植入广告——影片在电影院公映期间,每场放映前插入乙方及相关产品影视广告宣传片,广告片时间长度依照国家电影总局相关规定而定,一般时长为15秒左右。
□b、剧情植入广告——拍摄现场,影片剧情所需的画面里出现符合剧情要求规格的乙方刀旗或三角旗。依据剧情需要适时给予特写镜头。
□c、产品植入广告——影片道具出镜,在影片拍摄过程中从开机到关机,剧情所需要的产品、厂房、产品出现在镜头里,并适时给予标识、特点性能以特写镜头。
2、非植入性广告
□片尾鸣谢广告——对于赞助单位,同时作为本片的特约协拍单位,在影片发行的正式拷贝片尾出现 “乙方单位协拍”的该单位标识+字幕。3、宣传发行期企业展示
□a、出席记者招待会——影片前期宣传推广过程中,通过与相关产品捆綁,共同进行宣传活动。乙方作为嘉宾出席各新闻(信息)发布会、出席记者招待会、出席影片开机、关机仪式并适时发言或参予现场的互动环 1
节活动。
□b、采访——影片宣传期推广期、发行期的记者招待会现场或影片开、关机仪式上适时安排各个媒体单位对赞助单位领导或代表进行采访。
□c、标志展示——乙方标识出现在影片有关的新闻(信息)发布会现场的主席台上,并适时展示在会场部分用具上,如水杯、椅背、电脑、纪念品等载体上。
□d、宣传彩页——电影宣传活动推广的宣传品首页广告中出现乙方单位名称、在影片发行的音像制品中出现乙方名称。
□4、网络宣传
影片宣传发行期,乙方的名称及标识适时出现在影片网络合作伙伴的宣传页面。
□
5、乙方单位特定场景在剧情情节中显现。
□
6、可在新闻发布会会场展示乙方公司产品的形象宣传,如:产品图标、宣传册等。
□
7、本片摄制完成后赠送乙方DVD(□5套□10套□20套)套。□
8、在片尾字幕中乙方作为联合拍摄单位出现(可加乙方商标)。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在三个自然日内乙方将合同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指定帐户(中国XX银行:XXXXXXX),逾期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X元人民币。
六、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将严格按上述条款回馈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履行回馈条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违约则全额(并计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退还乙方赞助款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影片宣传资料中的赞助目录表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12.高清数字电影协议 篇十二
(草案)
甲方:北京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投资参与甲方拍摄高清数字电影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
乙方以拍摄所用器材及后期制作费用参与电影《》投资。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该剧的全部审查报批工作以及剧本创作、拍摄、后期制作及发行工作。
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电影拍摄使用的器材设备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并且保障后期制作的顺利进行。
3、甲方负责该剧全部摄制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对剧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指导、协调的责任。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所有相关人员的政策、法规、纪律、安全的教育工作。做到分工具体,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该剧的顺利进行和较好的社会效果和艺术质量。
4、甲方负责申报该剧全国各类奖项。
三、双方权利
1、甲、乙双方依法共同享有该剧的署名权。
2、甲、乙双方在该剧获全国奖项时,奖金归甲方所有。
3、乙方有安排演员饰演合适角色的权力。
四、收益及分配:
1、甲乙方拥有中国大陆电视版权,电影频道收购后,利润收益中的五万归乙方。
2、乙方负责该剧数字院线发行,收益归甲乙方共同所有。
五、项目管理:
1、甲、乙双方各出人员共同担任出品人。
2、乙方可指派2-3人参与剧组的日常管理。
六、双方约定:
1、甲、乙方双方共同约定该片的院线发行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宜。
2、甲方同意乙方提供合适人选担任该剧配角。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同条款,如有一方有未完全履行的行为,一律视为违
约,每天违约方须向守约方缴纳投资额的0.5%作为违约金。违约起算日以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违约函之日起算。
八、未尽事宜:
本协议书为甲、乙方双方合作的正式条款,双方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法律纠
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人:
13.电影发行协议书 篇十三
近期,林俊杰带着出道以来的第十张专辑《因你而在Stories Untold》来到北京音乐广播《中歌榜》节目做客,与主持人刘菁畅聊这张专辑创作的心路旅程。
这张专辑收录了十首歌曲,而每一首歌都专门拍摄了微电影,并请来五月天阿信、大嘴巴怀秋以及阿Sa出演。“每一部微电影的风格都不同,有惊悚的,有温馨的,还有动作片。”林俊杰称,拍十部微电影比拍一部电影更累,因为要跟不同的导演和演员磨合,但看到效果后就觉得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10年前还是在餐厅弹唱的穷小子,10年后的自己可以站在舞台上发光发热,JJ感慨这一路的心情起伏。在出道10年之际完成第10张全新创作专辑,JJ特别把轻快热情的《因你而在》列为第一首歌。他说,这张专辑属于所有一路陪伴自己的歌迷及合作伙伴,同时也希望带着大家搭乘时光机,一起找回最初的自己,寻回最单纯的快乐。
史无前例一:
十年,却不纪念
第十张专辑,理应是一张与众不同的纪念作品,但林俊杰并没有为这张《因你而在》确立一个完整的概念,他以纪念为名,邀来最亲近的家人、音乐圈中的好友、还有歌迷们一起,还原生活中真实的自己,还原记忆里难忘的瞬间,也传递出自己的感恩与信念。
JJ想尽可能从不同侧面表达自己的心声,所以在以往专辑中至少占据半壁江山的情歌这次只剩三首。而与五月天、王力宏、哥哥林俊峰以及大嘴巴怀秋的合作,是这张唱片另一个看点。
在音乐层面上,《因你而在》仍让有一些十年纪念的元素:《因你而在》和《一千年后记得我》,一头一尾两首歌,各有巧思,前者王雅君填的词玩的是旧歌词接龙,后者JJ则跟歌迷们一起合唱,词曲中处处都能听到《江南》《一千年以后》等旧歌的拼贴。对歌迷们而言,这两首歌纪念之意显而易见。
史无前例二:
大手笔拍摄十支微电影
华纳对于JJ第十张专辑的重视可谓史无前例,如果说《修炼爱情》《零度的亲吻》搭上热播连续剧不算是什么新鲜的宣传策略,那么首波主打《因你而在》作为2013年世界棒球经典赛作为结束曲,专辑iTunes下载的广告随苹果邮件推送到用户邮箱,实体专辑设计精良制作考究……这应该算是大手笔了。
最吸引眼球的地方是公司耗资近亿台币为专辑中的10首歌拍摄10支微电影,每一支都启用不同导演,每一支都有不同风格的画面与独立的剧情。从已经推出的两支微电影《因你而在》和《修炼爱情》来看,这一次的企划确实花了不少心思。
《因你而在》的微电影中,JJ和阿Sa再演对手戏。这是一个关于小时候的“超能力”的故事。两个年轻人曾经的音乐梦想,也唤起了每个人对于梦想最初的热忱。
《修炼爱情》的微电影以动漫形式呈现,林俊杰和郭采洁用声音演出。表现最强悍的第三者,永远都不是别人,而是命运的主题。微电影中应用程序开发者与植物学家阴阳两隔的爱情,来自JJ年少时一位发生空难的友人的真实故事。JJ说,选择在自己的第十张专辑,将这个未曾提及的故事告诉大家,既是对友人的怀念,也像易家扬的歌词写的那样,“往事不会说谎别跟它为难、忘不了那个人就投降”,珍惜或放下,我们总要做一个选择。
JJ分享了隐藏在《修炼爱情》背后的往事:16岁时,一位女同学向JJ告白,两人虽然没成为情侣,却成了很好的朋友。对方还牵红线让JJ认识了当时的初恋。然而1997年这位女同学乘坐的飞机遇空难,机组人员和乘客无一生还。得知对方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有一张自己的照片,JJ悲伤到无法接受,一直将这段回忆存封不向谁提起:“当时还太小,不懂该怎么去表达那种情感,也不敢去面对这件事。”
史无前例三:
值得怀念的却有许多
除了这件事,JJ还分享了许多年前让自己记忆深刻的事。“我记得我有一段时间非常疯迷在一定要把自己的舞蹈练好这件事情上,很认真地对待,而且真的是挑战自己的极限,当时的我会试很多倒立、高难度动作,这些动作比如嘻哈的那些东西,我希望把这些元素融合在我自己的表演当中,所以我很努力地跟老师设计出很多招牌动作,我觉得那段时间的我很辛苦,练成了之后很兴奋,虽然舞蹈不是我事业当中最重要的部分,可是因为兴趣、因为热忱去坚持努力。”他说,有一次在颁奖典礼上的表演非常难忘,自己竟然在所有歌手面前、所有歌手的粉丝们面前做最后的那个倒立动作做失败了。
当时,JJ在表演的最后做这个倒立的动作,结果做到一半就掉下来了。“我失败了。那个挫折感,是现场直播的那种感觉,如果是在录节目,我就会再来一次、再来一次,做到好为止,可是当时的我心情是,我练了那么久但刚好那天状况不是最好的,没办法达到最好的表演了,那个时候我一直在试,我记得我试了三四次。”
当时,演出已经结束了,音乐都停了,大家都慌了,不知道该不该拍手,不知道已经结束了没,JJ一直在试、一直在试,可是他觉得自己作为一个表演者,“即使我已经失败了,可是我一定要完成它,我觉得那是我坚持的,很感谢自己有那样的一种韧性。”
JJ专辑新歌点评
《修炼爱情》
有真实的故事做引子,有动画电影的情节辅助,再去听易家扬填的歌词,自然会让你听出更多的感触。
《零度的亲吻》
编曲上承袭了《学不会》华丽的乐团化编制,情绪更激烈,演唱难度也更大,但总让人觉得每一个环节都做得太满,感染力反而有所欠缺。
《十秒的冲动》
姚若龙填词,回忆因为冲动而结束的一段感情后,此刻内心的想念与疼痛。歌词本就很有画面感。JJ在演唱中呼吸停顿的频率都和衬底的钢琴弦乐浑然一体,与《零度的亲吻》相比,编曲的力度减弱很多,情绪反而更清楚地被听见了。
《黑暗骑士》
其中听得到钢琴和摇滚的共融,听得到六个人的正义感和信念。似乎也看得到他们练团时热火朝天的画面,但这样的歌,还是应该去听现场才更High吧。
《飞机》
这首歌是专辑中最温情的一个节点,亲兄弟的默契无人能及,一首歌里有回忆的单纯画面,有久别重遇的感动瞬间,也有关于未来的简单叮咛,情比金坚。至于王力宏,不献声是对的,小提琴拉一支改编的小古典,既不喧宾夺主,又不招惹是非。
《One Shot》
从序曲开始,歌曲中有延续,有创新,也有不变的坚持。延续了每张专辑一首英文歌的传统,延续了《灵魂的共鸣》一样古典与流行的嫁接,创新地加入电子元素和Rap。歌词是JJ的一段祷告,既是对十年历程的简单总结,又是对曾经质疑过自己的人们的一种回应,至今仍然站在舞台的他,唱出“No Pain,No Gain”,自然就有了足够的底气。
《友人说》
和大嘴巴怀秋合作的这首歌,让林俊杰在《不潮不用花钱》之后终于又有机会跳舞了。这样的电子舞曲,向来是夜店咖的最爱。
《裂缝中的阳光》和《以后要做的事》
这两首慢板的R&B作品,没有选择情歌的主题,而是传递着温暖励志的正能量。《裂缝中的阳光》提醒我们在逆境中不忘初衷,不言放弃。《以后要做的事》则让我们收藏过往的每一步,记住想要到达的终点,用当下踏实的每一步,为自己创造通向未来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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