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信息披露

2024-12-14

企业债券信息披露(精选8篇)

1.企业债券信息披露 篇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信息披露和风险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防范市场风险,现就债券远期交易信息披露和风险监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常披露信息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应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9号)及市场风险防范的实际需要,加强对债券远期交易信息的收集、处理等工作,及时向市场投资者披露有关信息。

其中,由同业中心负责披露的信息有:

(一)市场报价信息;

(二)市场成交和行情信息;

(三)市场统计信息:

1.?单只债券不同期限品种远期交易买入(或卖出)余额及其分别占市场远期交易买入(或卖出)总余额和该只债券市场流通量的比例;

2.?单个期限品种远期交易买入(或卖出)余额及其占市场远期交易买入(或卖出)总余额的比例。

由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共同负责披露的信息有:

(一)单只债券单日远期交易待交割量及其占该只债券市场流通量的比例,该比例超过5%的,向市场投资者公告该只债券名称和债券远期交易到期交割日期;

(二)市场投资者债券远期交易量排名;

(三)市场投资者违约情况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披露的市场投资者违规情况。

二、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

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要加强债券远期交易市场的一线监控工作,建立、健全债券远期交易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揭示并有效防范市场风险。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家机构单只债券远期交易买入/卖出余额及其分别占该只债券流通量和该只债券市场远期交易买入/卖出总余额的比例;

(二)单家机构单个期限品种远期交易买入/卖出余额及其占该期限品种市场远期交易买入/卖出总余额的比例;

(三)单家机构远期交易卖出余额及其占该机构可用自有债券总余额的比例;

(四)单家机构远期交易净买入余额及其占该机构实收资本(或净资本、基金资产净值、人民币营运资金)的.比例;

(五)单只债券持有量前5名机构各自债券持有量及其占该只债券总发行量的比例;

(六)市场异常报价和交易信息。

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要加强债券远期交易的监测、分析工作,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该季度债券远期交易市场监测分析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信息披露和风险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

2.企业债券信息披露 篇二

关键词:新《预算法》改革,财务信息披露,地方政府债券

所谓地方债券, 是指相对国债而言, 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 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 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在我国, 地方政府债券经历着从无到有、又从有到禁的历史, 学者们也从未间断过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可行性、必要性、风险防范等的研究。2014 年8 月31 日, 通过四次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 将于2015 年1 月1 日起施行。我国的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 其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新《预算法》中一大突破即是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对资金的需求, 地方政府发债这条融资渠道也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文从政府的财务信息披露角度入手, 分析此次的地方债改革对财务信息披露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一、地方债发行所带来的机遇

(一) 地方政府更要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

国债的发行是以中央政府的收入为保证, 其风险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相较于国债, 地方政府债券的偿还风险更容易受到人们的质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各地地方政府已经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 由于市场和资源的有限性, 一旦政府得到发债权, 我们不排除各地竞相举债、导致财务危机的局面, 这样下去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而与此同时, 地方政府的财政缺口普遍存在, 城市化的进程使得各种市政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 并且这种趋势将会一直延续。这种需求迫切性与自身偿还风险交织所产生的矛盾, 将会激励地方政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一方面, 财务信息的披露意味着政府将其财政收支活动公开化, 有意愿购买地方政府债券的债权人可以获得更多的知情权, 为投资进行科学决策, 提高债券成交量;另一方面, 让政府的财政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也将赢得更多民众的信任, 这也是发行政府债券的环境基础, 这样看来是一举两得, 何乐而不为呢?

(二) 地方政府更敢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公开性

在2014 年通过的新预算法改革之前, 除中央发行国债转贷给地方用于地方项目建设以及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由地方政府举借的外债以外, 我国并没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地方政府债券。虽然在20 世纪80 年代曾经出现过, 但之后就被国务院制止了, 地方政府债券没有得到一个公开发行的平台。然而, 面对巨大的资金需求压力, 地方政府出现了各种游离于监管之外的“表外债务”。如各种拖欠、损失挂账、政府担保、通过地方金融机构来提供政策性贷款、下级政府的财政负债等等。其中, 在2005 年之后, 发展最快的就是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融资。地方政府通过设立投融资平台代表其进行债务融资, 从而规避法律的制约。鉴于投资项目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 地方政府多向其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信用担保等支持措施。这种债务融资的性质夹在企业债券与政府债券之间:一方面由于含有地方政府显性或隐性的信用背书, 投融资平台发行的债券被称为“准地方公债”;另一方面, 它又脱离了财政部门和人大的监管, 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新预算法的改革给了地方政府债券一个光明正大的“席位”,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法律依据将其发行的债务披露在公众面前, 以此减少表外债务, 逐步实现隐性债务向显性债务的转换。与此同时, 新《预算法》中对于地方政府举债主体、用途、规模、方式、监督制约机制、违约举债的法律责任均作出了规定, 这也将大大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公开性。

二、地方债的发行所带来的挑战

(一) 财务信息披露难度加大

地方政府债券的开禁将使得整个国民经济的债务债权链条变得更加复杂。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一直迟迟没有动静, 一方面是缺少法律的依据, 而另外一个很重要原因是我国资本市场不够成熟, 信息披露不规范, 现有体制对政府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在美国、日本等国家, 对于地方债券的事前审批、事中控制、事后的强化信息披露都有一系列的规范。而在我国, 当前政府面临着投资效益差、重复建设严重、投资质量不高、财务信息披露不到位等问题。很明显, 如果这些矛盾不解决, 发行地方债券将会使问题更加突出。

虽然在新《预算法》的改革中对于地方债方面有所突破, 如规定地方的政府资产负债表被要求公开,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被要求建立。但是一旦涉及到资本市场中的债务债权关系, 仅仅依靠一个资产负债表的公开是远远不够的, 并且《预算法》对于资产负债表的公开也没有公开时间、公开内容等更细化的规定, 这也容易被钻到空子, 对财务信息披露构成威胁。

(二) 财务信息披露陷入恶性循环

在社会心理学中有一个名词叫“马太效应”, 即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两极分化效应, 这也广泛适用于教育、金融等领域。我国目前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不均衡, 贫富差距悬殊, 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需要配套规范的筹资与偿还机制。在经济发达地区, 由于财力丰富、发债体系规范, 政府更容易筹措到资金并按时偿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地方政府的发行必然会受到发行规模、发行条件各方面更严格的限制。即使是发债成功, 其偿还能力也不能得到完全的保证, 人们对于项目的收益仍会抱有怀疑态度。如此下去, 必然是富裕的地方更加富裕, 贫穷的地方更加贫穷, 而这种恶性循环也必然会反映到地方政府的财务信息披露上面。

经济发达地区的政府受到了发债良好势头的激励, 将更有动力向民众披露其良好的财政收支状况, 以期获得更多的债券购买量。而经济力量薄弱地区的政府深切感受到了发债所带来的地区间不平衡, 陷入一种无力举债的困境, 但又存在着对于资金的迫切需求, 因此, 这些地区的政府极有可能通过掩饰其糟糕的财务状况来赢得民众的信任, 获得民众的支持, 如此才能保证地方政府债券顺利发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恶性循环转移成为财务信息披露上的恶性循环, 长此以往, 如果不能对贫困地区政府的发债进行帮助或者通过其它有效的干预措施来扭转这种局面, 那么将会大大增强经济的不稳定性。

三、结语

与发行公司债券一样, 合理、真实和及时反映发行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也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所需要披露的重要信息。SEC在修订的《证券法》中指出市政债券信息披露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反欺诈, 禁止发行和销售市政债券过程中的任何欺诈或欺骗行为。现在, 美国的各个州也都按政府会计委员会制定的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并经独立审计师审计。国外的成熟经验给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 地方政府的财务信息公开水平仍然参差不齐, 为了规避地方发债所带来的财务信息披露风险, 一方面, 中央政府作为债券的统筹控制中心, 可以设立专门机构对地方债进行审核监管, 严格控制发债规模, 并保证原定资金不被挪用。另一方面, 也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对于发债项目的收益、债券偿还能力、信用等级等进行真实、动态、及时的公布, 使广大投资者认识到可能存在的违约风险, 也可以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陈炳才, 田青, 李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防范对策[J].中国金融, 2010 (01) .

[2]常友玲, 仲旭, 郑改玲.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 2010 (05) .

[3]贾康, 李炜光, 刘军民.关于发展中国地方政府公债融资的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2 (05) .

[4]宋立.市政收益债券: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重要途径[J].管理世界, 2004 (02) .

[5]时红秀.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机制与化解对策[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05 (01) .

3.企业债券信息披露 篇三

关键词:绿色债券 信息披露 绿色债券指数 环境效益目标

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潜在规模巨大

近年来,伴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出台,我国绿色金融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也获得了迅猛发展。2016年1—7月,我国成功发行的“贴标”绿色债券已近120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同期发行绿色债券的40%。除此之外,中国债券市场还存在大量未贴标的、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的“实质绿”债券。

为了推动我国绿色债券的发展,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和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在绿色债券领域开展了合作。根据双方对中债绿色系列债券指数样本券所做的研究发现,在总规模为10.91万亿元、包含16686只债券的样本池中,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标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标准的样本券共有759只,总金额为2.2 万亿元,其中“实质绿”债券规模占样本券总规模的20%。在上述绿色债券中,若扣除1.2万亿元“铁道债”,则剩余绿色债券规模为1万亿元,约占样本债券总规模的9%。通过对比发现,绿色债券在债券市场的规模占比与我国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在国民经济产业的占比相接近,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潜在规模巨大。

顺应市场需求 创新发布中债—绿色系列债券指数

和中债气候相关债券指数

我们通过研究发现,债券市场上“贴标”绿色债券样本券数量相对较少,且在市场存续的时间很短。已存“贴标”绿色债券只是中国绿色债券中的一部分,并没有充分反映出市场的实际情况。基于这一背景,中央结算公司和中节能按照绿金委《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标准,研究并首创了以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及主营业务信息识别和归类存量“实质绿”债券样本券来编制中债—绿色债券指数,并于2016年4月发布,成为中国首批绿色债券指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评估样本券是否满足气候债券倡议组织《气候债券分类方法》,最终形成绿色精品指数样本券。两家单位首创的识别和归类方法也成功应用于中债—中国气候相关债券指数的编制工作中,成为全球首只气候相关债券指数,填补了市场的空白。

绿色债券指数挖掘识别出存量及新增实质性绿色的债券投资标的,为投资人参与绿色投资提供了又一条重要途径。同时,指数的编制和发布向市场和投资者阐明了绿色债券投向绿色项目执行的标准,督促发行人遵守绿色债券相关政策规定,并主动采取保持透明度的措施来保持其绿色债券的市场声誉。

国内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标准化有待提高

在指数编制过程中,我们在对486只绿色精选指数样本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有过半数的绿色债券没有进行信息披露。在有信息披露的绿色债券中,“贴标”绿色债券发行人在公开披露文件中普遍披露了环境效益目标,并承诺对实际可实现环境效益进行持续披露。而未贴标绿色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其他公开信息披露媒介中均未发现对绿色项目环境效益目标、环境效益实现情况的披露(见图1)。

从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国际经验来看,以世界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绿色金融债券信息披露为例,世界银行披露了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所属的绿色行业领域及其占比数据、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所在地区及其占比数据,并举例说明了项目所产生的环境效益。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披露了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比而言,国内“贴标”绿色金融债的披露基本达到了与国外绿色债券同等程度的披露,但其他类型的绿色债券在公开披露文件中的表述则相对简单,如仅表述募集资金按计划投放,以及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由此可见,这些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标准化有待提高。

加强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的建议

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我们认为,对于规模巨大的未贴标绿色债券,增加透明度是其获得市场和投资者认可的关键,信息披露将有助于实质性绿色债券完成由“实质”到“形实兼备”的转换,实现市场对其贴标;对于贴标绿色债券,完善的信息披露仍然是市场化机制监督其绿色属性的关键。同时,债券发行后的持续披露也很重要。只有债券发行前的认证披露和发行后的持续信息披露形成闭环,才能让投资者相信募集资金真正投向了绿色产业项目。

为了完善和规范绿色债券信息披露,建议未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明确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方面,规范的信息披露是国内外绿色债券发行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信息披露必须考虑披露行为对发行人及利益相关方可能带来的商业、社会风险影响。因此,信息披露在满足国际共识的《绿色债券原则》(GBP)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等政策文件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应坚持简洁、明晰的原则,并尽量避免在准则要求之外发行人其他信息的泄露,以促进信息披露的顺利实施。

(二)统一信息披露标准和披露内容

在遵守普通债券信息披露基本规范的前提下,根据《绿色债券原则》(GBP)和绿色债券政策原则,绿色债券需要增加以下信息披露内容:募集资金投入绿色项目的情况、绿色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和定性表述的社会效益。

(三)披露方式:发行人自行披露+独立第三方核证

有能力的发行人可自行完成绿色债券投向项目环境效益的评估测算,并定期披露,自主决定是否通过第三方机构核证增信;其他发行人可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测算评估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披露经核证的环境效益。

作者单位: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鹿宁宁 印颖

4.企业社会责任及其信息披露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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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v e ra l g ro u p n u m b e r, th e n w ith b ± a , = c,c is is m e th y l b tw o v e rtica l b o x b e tw e e n o f a ccu ra te size.P e r-2 ~ 3 m e a su re m e n t, su ch a s p ro ce e d s o f c v a lu e s a re e q u a l a n d e q u a l to th e d e sig n v a lu e , th e n th e v e rtica l in sta lla tio n a ccu ra te.F o r e x a m p le a , b , a n d c v a lu e sw h ile o n h o rizo n ta l v e rtica l e rro rs fo r m e a su re m e n t, G e n e ra l in iro n a n g le co d e b it a t m e a su re m e n t le v e l p o in ts g rid e rro rs, sp e cific m e th o d is fro m b a se lin e to m e th y l v e rtica l b o x ce n te r lin e d ista n ce fo r a , to b v e rtica l b o x d ista n ce fo r b , list ca n m e a su re d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企业的商业道德、社会义务,当今已成为全社会高度深思和广泛关注的话题。本文在说明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基础上,指出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成因分析,进而提出了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若干思考。

【关键词】社会责任;企业;信息披露

“病从口入”谁都知晓,却有“肯德基含苏丹红、啤酒含甲醛、奶粉含三聚氰胺……”事件层出不穷;相反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众所皆知,更有多少企业、企业家捐款捐物、奉献爱心。这些无一不让我们沉思着一个共同的话题——企业社会责任。

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还是个较新的话题,但在当前面临经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又是一个非常有研究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话题。笔者就企业社会责任与信息披露问题进行探讨。

一、企业社会责任

徽商,是明代中叶至清道光年间中国最具实力的一支商帮,曾创造了雄踞华夏商界 300 年之久的辉煌。徽商的最大特色就是以儒道经营,按照儒家道德规范行事。徽商是一支贾儒结合型的商帮,“虽为贾者,咸近士风”,因此比较更讲究商德修养,一般人们,用“以诚待人”、“以信接物”、“以义为利”这十二个字来概括徽商的商德。“以义为利”,用现在的眼光看,很有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味道。

改革开放的中国日益融入全球经济发展的大潮。从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沿海地区的数千家跨国公司的供货商企业已经接受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检查,社会责任概念开始进入中国人的视野。我国境内一些企业也逐渐编制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强调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顺应潮流、与时俱进的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社会责任是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重要思想道德基础。《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企业是社会最基本的单元之一,没有企业与社会的和谐,难以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企业占有和处置了社会上大部分的资源,因此,作为回报,企业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或社会人)所应尽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营决策和企业行为对企业和社会所负有的责任。它包括企业对消费者、员工、股东乃至社区、政府、环境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宗旨是“赋予市场经济以人道主义”,强调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环境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从其对象来看,企业除了对企业股东负责外,还要承担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从其性质来看,可分为社会义务(企业必须履行)和社会责任(社会期望或企业自愿履行)两个层次,第一层次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二层次包括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从其具体内容来看,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力的强弱突出表现为企业对利润的追逐能力。利润,是企业存在的理由和发展的根本动力。然而,企业在社会这个大系统中必然与社会的其他组织、个人发生大量互动关系,而在这些互动过程中,由于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可能引致道德风险行为,企业的逐利活动与社会的整体利益之间产生矛盾,超出自身应有的边界,可能对社会、员

se v e ra l g ro u p n u m b e r, th e n w ith b ± a , = c,c is is m e th y l b tw o v e rtica l b o x b e tw e e n o f a ccu ra te size.P e r-2 ~ 3 m e a su re m e n t, su ch a s p ro ce e d s o f c v a lu e s a re e q u a l a n d e q u a l to th e d e sig n v a lu e , th e n th e v e rtica l in sta lla tio n a ccu ra te.F o r e x a m p le a , b , a n d c v a lu e sw h ile o n h o rizo n ta l v e rtica l e rro rs fo r m e a su re m e n t, G e n e ra l in iro n a n g le co d e b it a t m e a su re m e n t le v e l p o in ts g rid e rro rs, sp e cific m e th o d is fro m b a se lin e to m e th y l v e rtica l b o x ce n te r lin e d ista n ce fo r a , to b v e rtica l b o x d ista n ce fo r b , list ca n m e a su re d 工等利益相关者产生不利的影响。为了社会的繁荣和和谐,我们有理由提倡企业加强社会责任感,加大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发展趋势总体是良好的,许多报刊、电台、网站等媒体越来越关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越来越多的企业注重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有的(如国家电网公司)开始正式对外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但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数量和程度仍非常有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在我国还处于初始阶段,对信息披露的认识还不到位,披露的内容也不全面,目前披露社会贡献和员工福利信息的较多,没有充分利用这些信息为各利益相关者服务,还远远不能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社会责任情况的需求,使信息披露流于形式。

2.信息披露的形式单一。如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式中,会计基础型(传统会计报表型)披露形式居于次要地位,主要是在会计报表内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但不单列社会责任项目;而非会计基础型(以非正规形式或文字表述方法对企业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加以说明和评价)披露形式居于主导地位,文字叙述较多,比较性数字信息太少,信息量远远满足不了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3.信息披露的可比性不强。信息披露的方法简单,定性结论多,定量分析少,纵横对比较少,过于简单,导致规范性及完整信息的可比性不强。即使是同行业,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的比较基础也不一致,使各项指标缺乏可比性,所披露信息的可理解性差。

4.信息披露的载体少。可以说,编制独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是社会责任会计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覆盖面远比传统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覆盖面广,并且他们更关心和要求的是精炼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但我国很少有企业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上述问题,其主要原因是:

1.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从法律层面上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属于义务范畴。在法治社会,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和保障履行义务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相对于国外,我国关于社会责任的一系列法律制度还有很多空缺,仍未有全面规定企业所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或主观随意性大,给具体实施造成了很大障碍。

2.企业及其外部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使其在追求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忽视了企业作为社会一分子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样,企业外部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行为及其影响的关注,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因此,要让企业内部管理当局和企业外部利害关系人都能意识到披露社会责任相关信息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3.企业提供社会责任信息的成本过高。企业所要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内容复杂、多样、广泛,要求企业在提供这些信息时采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要求企业自身去做相当量的社会调查,结果是企业要花费大量的精力,致使企业提供社会责任信息的成本过高。尤其是对一些小型企业而言,此成本甚至超过其提供这些信息的最终产出。这就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积极性。

4.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尚未建立。我国研究社会责任会计起步较晚,文献专著很少,在许多相关领域的研究还是空白。这一方面是因为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认识不够;另一方面是由于社会责任会计中出现了许多用传统会计方法不能解决的新问题,如内容的广泛和复杂性、计量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编制统一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难度大、准确

se v e ra l g ro u p n u m b e r, th e n w ith b ± a , = c,c is is m e th y l b tw o v e rtica l b o x b e tw e e n o f a ccu ra te size.P e r-2 ~ 3 m e a su re m e n t, su ch a s p ro ce e d s o f c v a lu e s a re e q u a l a n d e q u a l to th e d e sig n v a lu e , th e n th e v e rtica l in sta lla tio n a ccu ra te.F o r e x a m p le a , b , a n d c v a lu e sw h ile o n h o rizo n ta l v e rtica l e rro rs fo r m e a su re m e n t, G e n e ra l in iro n a n g le co d e b it a t m e a su re m e n t le v e l p o in ts g rid e rro rs, sp e cific m e th o d is fro m b a se lin e to m e th y l v e rtica l b o x ce n te r lin e d ista n ce fo r a , to b v e rtica l b o x d ista n ce fo r b , list ca n m e a su re d 性不高、可比性不强,这又严重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和社会责任会计的作用。另外,社会责任会计学与交叉或边缘学科理论方面的研究和发展还远远不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几点思考

1.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原则。原则是指导工作实务的规范,遵循原则是开展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基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就是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它要求企业客观、如实地反映事物本来面目,不得歪曲或有主观成分,是可供并经得起检验的。这是最根本的一条原则。

(2)社会性原则。社会性要求企业站在社会的角度,而不是自身的角度来反映经济活动,对企业进行考评,应把社会净贡献作为首要指标。

(3)充分性原则。充分性要求企业披露的信息能全面地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所需的社会责任信息,服务于政府、组织、企业和消费者等一切团体和个人,以减少投资的盲目性,降低决策的风险性。

(4)一致性原则。一致性要求企业在披露内容、披露模式等方面应保持前后基本一致,以利于同一企业间的纵向比较和不同企业间的横向比较,有利于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益。

2.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目前国际上也没有统一的规定,综合世界各国情况,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根据我国国情实际,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股东方面,应当披露企业真实的筹资、投资与生产经营的情况,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的情况,资产、负债与股东权益的情况。

(2)对人力资源方面,应当披露企业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与职工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职工的工资水平、福利待遇、劳动保险与社会保障的情况,职工的招募、培训、职务轮换、提薪制度、维权、民主参与管理、企业文化的情况。

(3)对债权人方面,应当披露企业的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负债水平、偿债能力、净资产收益率、重大投资信息、发展前景的情况。

(4)对消费者方面,应当披露企业的产品性能、耐用年限与质量安全性方面的保证,销售合同条款,对消费者的忠实程度,产品的售后服务与承诺保证,顾客的满意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5)对政府方面,应当披露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按规定及时缴纳税款。

(6)对社会方面,应当披露企业对社会公益事业提供人、才、物支持的情况,对福利事业、慈善事业的捐赠情况,对社会活动参与支持的情况,为社会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特别是对下岗失业、老弱病残人员提供服务等的情况。

(7)对环保方面,应披露企业环保行动计划,环保设备投入情况,控制环境污染与保护生态平衡方面的研究费用支出,降低能源消耗、减少使用稀有资源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企业对环境治理方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当组织力量大力宣传企业社会责任,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研究、制订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和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提倡企业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准则和制度,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国家对企业社会责任及其信息披露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使之早日普及、步入正轨。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华五千年网站:http://.[2] 唐一之,李伦.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解读[J].伦理学研究,2008(01).se v e ra l g ro u p n u m b e r, th e n w ith b ± a , = c,c is is m e th y l b tw o v e rtica l b o x b e tw e e n o f a ccu ra te size.P e r-2 ~ 3 m e a su re m e n t, su ch a s p ro ce e d s o f c v a lu e s a re e q u a l a n d e q u a l to th e d e sig n v a lu e , th e n th e v e rtica l in sta lla tio n a ccu ra te.F o r e x a m p le a , b , a n d c v a lu e sw h ile o n h o rizo n ta l v e rtica l e rro rs fo r m e a su re m e n t, G e n e ra l in iro n a n g le co d e b it a t m e a su re m e n t le v e l p o in ts g rid e rro rs, sp e cific m e th o d is fro m b a se lin e to m e th y l v e rtica l b o x ce n te r lin e d ista n ce fo r a , to b v e rtica l b o x d ista n ce fo r b , list ca n m e a su re d

5.企业债券信息披露 篇五

[摘 要]近年来,我国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日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文章选择典型企业为样本并结合国内专家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和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指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提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建议

一、引言

1968年,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斯在《会计杂志》第11期上发表了《社会经济会计》一文,首次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指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在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社会学中的运用”,从而揭开了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的序幕。社会责任会计是探讨、研究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相关利益集团和个人决策提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系统。其任务在于测定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社会各方面所带来的效益和损耗,并提供经济、社会指标,以利于企业决定其经营方针,评价其经营成果,揭示其社会责任。社会责任会计在国外四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对我国来说,社会责任会计还处于初级阶段,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与实务都相对落后,现有的会计报表体系无法充分反映企业的社会贡献及社会损害情况,无法满足有关各方对企业信息的需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指通过运用会计特有的方法和技术,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利害关系人反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以及由此引发的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等信息的过程。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为了比较直观地了解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状况,本文选取宝山钢铁、中远集团和中石化为研究对象,对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分析。,通过搜集案例企业的财务报告、公司网站、招股说明书等资料中关于社会责任会计方面的信息,可以看出三个企业都在其网站设有社会责任专栏,并编制有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介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在其报表中也零星披露了社会责任会计的相关信息,已经初步具有了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意识。但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披露内容不全面

中石化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社会的奉献,宝钢则主要包括社会、经济、员工、环境等信息,在报告中,基本都是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正面信息的披露;几乎没有企业对社会责任会计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披露,企业报喜不报忧,只披露其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很少提及其对社会的不利影响或忽略其应该承担而未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以定性信息披露为主

宝钢、中石化、中远的会计报表定量信息中仅涉及企业对职工的责任、对政府税收的责任等,在其相关社会责任报告中,定量信息更少;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时,大部分企业采用大篇幅的文字叙述介绍,而没有通过运用具体的会计方法加以量化披露,且没有纳入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中。

(三)会计核算中没有设置相关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

例如,案例企业对社会福利事业的赞助和捐赠等均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予以披露,这样的会计信息处理方式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企业虽然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但是相关的信息却无法在会计报告中体现。

(四)缺乏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独立报告的动机

会计信息披露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社会责任会计相对传统会计比较复杂,社会责任会计不能像传统企业会计那样单纯地使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它采用多种计量单位而且对社会责任会计事项的确认和计量难度较大,成本较高,企业往往不愿单独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发展滞后,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正处于研究和摸索阶段,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也是众说纷纭,企业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通过财务会计体系,采取自愿的原则进行披露,披露内容零散分布于企业财务报告内,而且很不规范、三、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

(一)美国

美国作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发源地,无论是政府机构、民间组织还是会计实务界都比较重视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和实践。其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都对社会责任会计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如美国会计协会先后成立了社会项目的效果计量委员会、组织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委员会、社会成本委员会等各种研究社会责任会计的委员会,加强对社会责任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研究,推动了社会责任会计理论的发展。在会计实务方面,社会责任会计也取得了公司管理当局的重视,美国法律规定每个公司必须披露环境方面的信息,尤其是关于土壤污染以及其他可能造成直接财务后果的问题,包括环境负债、环境成本与费用、环境法规及遵守情况等信息。

(二)法国

法国被认为是对社会责任会计最为重视的国家。早在1975年,法国就建议各家公司每年公布“社会资产负债表”,即“社会报告”。1977年法国政府正式颁布法律,规定雇员超过250人的组织必须编报社会资产负债表,用货币金额揭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其主要内容侧重于职工福利等方面七大类项目实施情况。从1984年起,该表必须列示三年的数据,并按整个公司和所属行业分别编制,要求提供的信息更加具体。法国受宏观经济导向和社会福利主义影响,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作为其主要会计报表之一,其规定是世界上最完整也是最有特色的。法国的社会资产负债表应披露以下七方面内容:雇员人数、工资及福利、健康和安全保护、其他工作条件、雇员培训、行业关系、企业为雇员提供的房屋和交通条件。在具体披露时,这些项目还需要进一步分解为若干具体的报表指标,而且指标的内容十分详尽。

(三)英国

英国公司普遍对社会受托责任比较关注,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英国大型公司的年报中就出现了自愿披露的有关社会和环境方面的信息。自1975年起,一些大型企业编制了增值表,其目的在于改进公司的态度、精神和行为。近年来,在英国,具有特定规模的公司被强迫报告有关他们慈善捐赠情况等具有社会责任性质的信息,并提供有关职员条件和就业实践的可靠信息。英国财务报告准则建议企业除了编制传统的财务报表外,还应当编制增值表、雇员报告、企业与政府之间货币往来报表、外币交易报表、未来前景报表、公司目标报表等一系列社会报告,以满足企业外部投资者、债权人、职工、政府等不同利益集团的信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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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建议

一、引言

1968年,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斯在《会计杂志》第11期上发表了《社会经济会计》一文,首次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指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在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社会学中的运用”,从而揭开了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的序幕。社会责任会计是探讨、研究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相关利益集团和个人决策提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系统。其任务在于测定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社会各方面所带来的效益和损耗,并提供经济、社会指标,以利于企业决定其经营方针,评价其经营成果,揭示其社会责任。社会责任会计在国外四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对我国来说,社会责任会计还处于初级阶段,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与实务都相对落后,现有的会计报表体系无法充分反映企业的社会贡献及社会损害情况,无法满足有关各方对企业信息的需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指通过运用会计特有的方法和技术,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利害关系人反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以及由此引发的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等信息的过程。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为了比较直观地了解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状况,本文选取宝山钢铁、中远集团和中石化为研究对象,对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分析。,通过搜集案例企业的财务报告、公司网站、招股说明书等资料中关于社会责任会计方面的信息,可以看出三个企业都在其网站设有社会责任专栏,并编制有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介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在其报表中也零星披露了社会责任会计的相关信息,已经初步具有了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意识。但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披露内容不全面

中石化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社会的奉献,宝钢则主要包括社会、经济、员工、环境等信息,在报告中,基本都是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正面信息的披露;几乎没有企业对社会责任会计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披露,企业报喜不报忧,只披露其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很少提及其对社会的不利影响或忽略其应该承担而未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以定性信息披露为主

宝钢、中石化、中远的会计报表定量信息中仅涉及企业对职工的责任、对政府税收的责任等,在其相关社会责任报告中,定量信息更少;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时,大部分企业采用大篇幅的文字叙述介绍,而没有通过运用具体的会计方法加以量化披露,且没有纳入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中。

(三)会计核算中没有设置相关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

例如,案例企业对社会福利事业的赞助和捐赠等均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予以披露,这样的会计信息处理方式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企业虽然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但是相关的信息却无法在会计报告中体现。

(四)缺乏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独立报告的动机

会计信息披露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社会责任会计相对传统会计比较复杂,社会责任会计不能像传统企业会计那样单纯地使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它采用多种计量单位而且对社会责任会计事项的确认和计量难度较大,成本较高,企业往往不愿单独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发展滞后,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正处于研究和摸索阶段,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也是众说纷纭,企业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通过财务会计体系,采取自愿的原则进行披露,披露内容零散分布于企业财务报告内,而且很不规范、三、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

(一)美国

美国作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发源地,无论是政府机构、民间组织还是会计实务界都比较重视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和实践。其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都对社会责任会计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如美国会计协会先后成立了社会项目的效果计量委员会、组织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委员会、社会成本委员会等各种研究社会责任会计的委员会,加强对社会责任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研究,推动了社会责任会计理论的发展。在会计实务方面,社会责任会计也取得了公司管理当局的重视,美国法律规定每个公司必须披露环境方面的信息,尤其是关于土壤污染以及其他可能造成直接财务后果的问题,包括环境负债、环境成本与费用、环境法规及遵守情况等信息。

(二)法国

法国被认为是对社会责任会计最为重视的国家。早在1975年,法国就建议各家公司每年公布“社会资产负债表”,即“社会报告”。1977年法国政府正式颁布法律,规定雇员超过250人的组织必须编报社会资产负债表,用货币金额揭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其主要内容侧重于职工福利等方面七大类项目实施情况。从1984年起,该表必须列示三年的数据,并按整个公司和所属行业分别编制,要求提供的信息更加具体。法国受宏观经济导向和社会福利主义影响,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作为其主要会计报表之一,其规定是世界上最完整也是最有特色的。法国的社会资产负债表应披露以下七方面内容:雇员人数、工资及福利、健康和安全保护、其他工作条件、雇员培训、行业关系、企业为雇员提供的房屋和交通条件。在具体披露时,这些项目还需要进一步分解为若干具体的报表指标,而且指标的内容十分详尽。

(三)英国

英国公司普遍对社会受托责任比较关注,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英国大型公司的年报中就出现了自愿披露的有关社会和环境方面的信息。自1975年起,一些大型企业编制了增值表,其目的在于改进公司的态度、精神和行为。近年来,在英国,具有特定规模的公司被强迫报告有关他们慈善捐赠情况等具有社会责任性质的信息,并提供有关职员条件和就业实践的可靠信息。英国财务报告准则建议企业除了编制传统的财务报表外,还应当编制增值表、雇员报告、企业与政府之间货币往来报表、外币交易报表、未来前景报表、公司目标报表等一系列社会报告,以满足企业外部投资者、债权人、职工、政府等不同利益集团的信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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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建议

(一)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

息披露的内容

通过对西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借鉴,结合我国国情及会计现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它主要反映各利益集团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从企业获得的报酬。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既是企业追求的首要经济目标,又是种社会目标.2.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信息。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企业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保护环境方面的贡献。它是对传统信息披露的有效补充,3.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情况。如职工结构、技术培训、职务轮换、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企业文化等。

4.产品或服务的性能与安全方面的信息。产品的使用效能、使用年限、产品的安全信息、产品的售后服务、公众对产品满意度、产品受罚额等,在信息披露中强化产品的服务性能与安全指标,将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加全面地了解企业的信息。

5.企业对社会福利贡献方面的信息。比如支援灾区,扶贫助学,对下岗失业、老弱病残人员提供服务等等,这既是企业的责任,同时也是企业树立自己良好形象的一个重要手段。

(二)建立和完善与社会责任有关的立法工作

社会责任会计实务与社会责任法规之间联系密切,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强制性要求,在短期利益的驱使下,大多数企业将不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因此,要推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建立与完善与社会责任有关的立法工作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构建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

会计实务界与理论界都应当充分认识到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共同努力构建我国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政府部门应当聘请专家对不同企业、地区的社会责任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制定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准则和指南,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模式、原则等予以明确界定,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提供依据。

(四)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是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主体,企业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的强弱程度直接关系到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能否披露,披露是否全面的问题。作为企业,不只是个别领导者和管理决策部门要具备社会责任意识,更依赖于企业全体员工很好地承担社会责任。

(五)实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审计制度

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树立和社会责任的履行有赖于严格的约束机制,没有经过审核的社会责任报告,比广告好不了多少。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该通过审计确立公信力。目前我国企业审计主要侧重于财务收支方面的审计,还没有专门的社会责任方面的审计,所以各级政府审计机构应主动承担起监督职能,加紧研究和实施社会责任审计制度,借鉴国际已有标准,建立适用于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使社会责任审计有据可依。

(六)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

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规模分别采用不同的披露模式。

1.对于小型企业可以采用叙述性的披露模式,这是报告企业社会经济活动最简单的方法,以非正规的形式或文字说明企业经营活动对社会的影响,这种方法虽然没有用货币计量,但仍能向公众提供有关以上几方面的信息。

2.对于中型和大型企业可以在现有的四大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一些项目或者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例如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社会责任固定资产”明细科目,用来核算企业为履行社会责任而购建的固定资产;在“其他应交款”下设“应交排污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矿产资源占用费”等明细科目,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环境治理等费用,这种形式可以与传统会计报表相衔接。

3.对于上市公司应当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可包括:“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因为社会责任问题拥有多少资产存量,背负了多少债务以及它们各自的构成情况;“社会责任利润表”用以反映会计主体因承担社会责任而发生的收支情况以及利润的形成情况;“社会责任现金流量表”动态地反映了企业因承担社会责任而使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发生变动的情况。除上述三大报表以外,作为企业会计信息的~部分,企业可以编制“社会影响报告表”等辅助报表。

[参考文献]

[1]润灵公益事业咨询A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蓝皮书2009[M]2009

6.企业债券信息披露 篇六

摘要:目前的会计信息披露在可靠性和相关性上都还存在较大缺陷,重要原因是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设计本身存在着缺陷。本文从新会计准则的影响、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新的发展方向、分部报告和非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设计予以分析,提出对策。

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新会计准则;非财务信息;报表附注

企业会计信息是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管理当局、政府管理部门等各种会计信息使用主体赖以作出各自经济决策的基础;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一个社会的资源能否得到优化配置。企业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的质量是受各种因素和条件的制约,但不管外部的利益驱动力多么大,我们必须承认:如果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本身设计得足够严密与合理的话,会计信息就能保证其应有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一、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设计的必要性

目前,会计信息质量是世界各国普遍遇到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公允性、相关性、可比性、审慎性都让信息使用者感到难以把握,无所适从。一个严谨、科学的会计信息披露系统对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公允性、相关性和可比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重视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科学设计。

(一)会计信息披露概述

随着现代企业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企业筹资渠道多样化以及国家的宏观调控,要求企业会计信息必须对外公布,以满足这些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这就是会计信息的披露。会计信息的使用人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宏观管理部门、企业管理层、供应商、客户和社会公众等。依据相关性,会计信息对于不同的信息使用主体来讲,其作用是不同的,但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对他们的决策都至关重要。

(二)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设计的必要性

会计信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受托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是企业财务决策的语言,也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对于会计信息,信息使用者要求它具有可靠性、可比性、相关性、及时性等质量特征,但事实上目前披露的会计信息并不能很好地满足这些要求。由于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设计本身的不规范,导致了以下状况的发生:

1 信息失真现象严重,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内容的可靠性不能得到保证。在1月1日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前,财政部曾经多次进行大规模、大范围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根据正式公告显示结果,中国80%以上的企业会计信息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真。许多公司故意混淆会计估计、非重大会计差错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区别,滥用重大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准则操纵利润。

2 披露的会计信息相关性不足,内容偏离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一些新型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缺乏统一、明确的规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不足。同时,不同会计主体对同类经济业务可能会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造成企业之间披露会计信息的偏差,也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

3 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与国际惯例存在很多不一致的地方,在国际上缺乏可比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需要更准确、客观地反映各种越来越复杂的经济业务。而经济的全球化发展趋势以及国际资本市场的全球化进程。使得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和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更高质量、更透明、更具可比性的会计信息的需求愈加强烈。这必然会对建立和完善一套国际化的会计准则提出迫切需求。但目前我国会计信息的披露有许多地方与国际惯例都不符合,成为信息国际化的障碍之一。

究其原因,不难看出,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设计本身存在的不足引起了上述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它作为一种内在的制度因素,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现行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设计中的主要问题

按照新会计准则体系和信息披露规范,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基本上与国际接轨。主要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伴随信息。在现行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之中,存在如下一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

(一)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格式过于“僵化”

会计信息采用了比较固定的格式披露,且以会计报表为主体,要求纳入的项目必须符合一定的要素定义和计量原则,结果就导致一些应该披露的重要信息无法显示出来,一些新的经济业务无法反映出来。例如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项目必须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而且必须满足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质量特征,只能是货币化的数量信息。如人力资源、商誉等无法在报表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同时,由于会计报表的固定格式、固定项目以及较为固定的填列方法,无法反映一些新型的特殊经济业务,无法反映披露要求变化前后各期的比较信息。

(二)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虽然有诸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但财务会计报告是定期编制和披露的,通常不在会计期末进行即期披露。年度报告是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于每个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的60天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在信息现代社会,任何与未来相关的信息若获取不及时,将失去其应有的价值。

(三)披露的会计信息大多是按照历史成本计量的

企业的资产在报表上反跌的是历史成本,有可能与其现时价值相脱节或相背离,从而使信息失真。同样,利润表反映的也只是企业已实现的收入和已发生的费用等历史信息。在当今信息社会中,不确定信息比以前多,却无法得到显示。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衍生工具无法用历史成本计量的,导致其相关信息无法在财务报表中披露。

(四)内容以历史性信息为主,缺乏预测、分析类信息

目前,除了上市公司被要求在年报中披露盈利预测的信息外,其他企业均未要求揭示对未来发展情况的前瞻性或预测性信息。但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预测性的信息可能对他们进行投资、信贷和经营决策更为有用,而且披露中的财务分析指标相对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来讲较简单,可用性不大。

(五)部分内容是被人为操纵的

由于公允价值的引入和会计估计的存在,导致在会计业务的处理中产生的会计信息具有“人为”控制的特点。坏账的估计、收入的确认、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的估计、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估计、在建工程完工进度的估计等都是由会计人员根据职业判断能力估计出来的,本身就是一种不精确信息。如果会计人员滥用会计制度给予公司运用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一定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将会导致信息质量严重下降。

三、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缺陷的原因

(一)制度的缺失

1 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完整、科学是跟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密切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了披露什么,怎样披露,何时披露。从一定意义上说。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缺陷就是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本身的缺陷。

7.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动因探讨 篇七

一、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动因理论基础

(一)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动因的理论分析

关于企业信息披露的动因有四种观点,其中受托责任论和决策有用论类似传统会计信息下的动因,另有更得到重视的外部压力论和自愿披露论。

外部压力论认为,企业进行信息披露是由于其所受外部压力带来的结果。外部压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施加的压力,一般通过某种法规的形式实现,是一种直接压力,影响较大,属于硬性的约束;二是社会公众施加的压力,是通过舆论的形式或市场行为实现的,是一种间接压力,较隐蔽,属于软约束。社会公众压力论下又有正当性理论以及利害关系人理论。公司是社会体系的一员,当公司创造的价值与社会认同的价值一致时,这种状态或情境便称为“正当性”。当两种价值体系相左时,公司的正当性便出现实质或潜在的威胁(Lindblom,1994)。若主要利害关系人对公司绩效失去信心,正当性权力可以收回,如顾客停止购买产品、股东出售股票、员工失去忠诚与最佳努力、政府停止补助或给予罚款,以及环保主义者的控诉等。若公司不能弥补所失去的利害关系人利润,则公司会“违法”或“死亡”。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源自于企业须满足“所有”利害关系人的需求(Moir,2001)。

自愿披露论认为,外部压力论虽然具有一定的道理和说服力,但并不能解释企业对环境信息披露中的全部现象,因为有些企业并没有受到非常明显的压力,却自愿性地披露了环境信息。这种观点认为,如果信息用户知道某种信息的存在却对其内容又缺乏充分了解时,企业信息披露不充分会使信息用户对企业投资价值打折,甚至可能将其列入最糟糕之列,这会对企业融资和未来发展带来很大危害。因此,企业为了表明自己不是最差者,同时也为了避免信息用户在信息缺乏的情况下对企业做出不利猜测而愿意公开更多信息。

上述每种理论解释各有侧重。受托责任论强调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义务和责任,决策有用论强调环境信息的使用价值和用途,这两者基本上是从环境信息的需求角度出发的,表明了社会对环境信息的需要。外部压力论和自愿披露论,从企业这一环境信息供应者的角度解释了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弥补了前两种观点的不足。实际上,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具有复杂的内外部原因,既有外部社会和政府法规压力方面的因素,也有企业自身主动性和自愿性的因素,而且这两者经常是交织在一起的,只是在不同的社会中有所侧重和不同的表现而已。

(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动因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近十年的有关研究结果如下: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因素有公司的财务状况、信息成本、强势利害关系人即股东的需求、法律规范、公众形象、企业规模、行业种类等。企业管理层认为在年报中披露环境信息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是企业与社会大众建立良好公共关系的工具。然而利害关系人对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持怀疑态度,因此管理当局采取了选择性披露的策略,它充当了公司达到正当性的良好工具。环境敏感性产业的管理当局表示,对公司正当性的修复会体现在公司年报的披露上。社会大众对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持怀疑态度,公司披露的信息越多,越会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其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反而扩大公司所承受的社会压力,因此披露的程度均不高。对于公布敏感信息的担忧是阻碍其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原因。

国内近十年有关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因素的研究发现:早期主要影响来自包括环境法规及行业的政策政府压力,来自社会公众的压力则很低。近几年公司规模、公司绩效、法人股比例或流通股比例、独立董事比例是显著影响因素。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酌意性较强,即倾向于选择反映正面的环境业绩,而隐匿环境违规等负面信息。张春蓉、金德庆(2007)研究发现仍有占样本总数33%的公司未进行任何环境信息披露,另有几家披露的内容仅局限于环保战略方面,并没有具体的环保措施,只有单独的文字叙述,没有数据支持,缺少实用价值。肖华、张国清(2008)研究发现,我国公司当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时,管理层会利用年报中的环境信息披露来抵减重大环境事件对其生存正当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以维护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即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取决于时期和事件,在现有的制度背景下基本上可以解释为一种为“正当性”辩护的自利行为,是对公共压力作出的反应。在当前环境信息披露缺乏相关监管制度的情况下,公司存在操控行为,不披露那些对会计盈余和现金流量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环境信息,而披露那些对自身有利的环境信息。其研究发现负面的环境信息披露项目如“罚款与赔偿”、“环境事故”等的披露频率很低,正面的环境信息披露项目如“改正行动”、“环境研究和开发”等的披露频率也很低。蒋麟凤(2009)研究了中日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分析后指出,我国企业的融资带有行政色彩,使投资者和债权人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不大,企业缺乏披露环境信息的主动性、自觉性,只是在法规的要求下做出有选择的、有限的披露,存在避重就轻现象,因此关键因素法律力量不能形成推动的强大动力。

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动因的具体分析

(一)我国部分企业开始自愿披露环境信息

近年来率先编制企业环境报告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的大连等地企业,如《中国环境报》报道的,充分认识到了主动披露的益处。北车集团大连机车厂体会颇深:企业要想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坚决不能回避环境问题,要在自身压力和社会舆论监督下更好更快地做好自身环保工作;另外,广大公众在其关注的环境问题公布之后就能快速了解企业态度,有助于企业获得公众理解与支持。天然气大连石化分公司表示:定期编制和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以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为载体公告公司履行和落实承诺的情况,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既可以促进节能减排和社会公益事业,也使企业自身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佳能大连办公设备公司表示:环境报告反映的的都是公司已经做到和落实的要求,公司有专门委员会负责环境报告的推动工作,每半年向管理层汇报推进情况,并由管理层协调解决一些问题;报告中的改进措施对公司总体环境目标的实现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各企业分别根据自身现状和特点在绿色采购、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产品、环境风险管理、节能减排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和总结;作为通过IS014O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其在履行环境法律法规、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都是规范的,该体系本身就要求企业管理的目标、计划、持续改进和完成过程并取得绩效,因此这些企业完全能够实事求是地履行其承诺的环境与社会责任。

可见,政府机构和专业管理机关要求的法规不断出现,环境危机感加深的社会公众对企业环境治理有更多要求,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无疑会直接影响其社会形象和经济利益的取得,企业已逐渐感受到要求公开其环境信息的压力,同时也希望公众充分了解其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各种努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通过自愿发布环境报告书等形式向社会披露其环境治理计划和结果,展示企业社会责任,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高社会亲和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英国某些企业将环境报告作为面纱

2008年英国可持续发展报告奖的ACCA仪式上,最高奖颁给了BT集团有限公司,因为其报告展示了“可持续性考虑与核心商业战略的强大结合”(ACCA,2008,P.8)。通常战略与行动有复杂和传播的关系,但是企业和咨询公司的环境报告讨论仍较多关注战略的变化,而较少关注行动变化。中小企业并列奖颁给了公平交易领域的主要英国搬运商Traidcraft,及苏格兰的一个地方可持续发展组织Reap。评判人对这两组织主要注释于它们确实在做的及对其的报告、评估,然而对BT的更多强调置于“战略”、“目标”、“将来”及其发展计划。相比Traidcraft和Reap的行动定位,BT的报告中显示出更多存在于报告意旨领域,相对其他获奖报告中的一些确实提议,这个领域可能有理由在提醒对环境和可持续性报告基本内容的进一步调查。BP公司投资于巨大绿色广告节目以勾画其较小部分业务的实务和宗旨,而同时它却保持投资于一种三倍于常规石油生产碳排放的石油资源(焦油沙),且正有生态多样性的毁灭性后果(Jowit,2009)。所以环境和可持续业绩的报告方式值得探讨。

加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是希望使企业环境活动和结果更可见,但可见性不仅是该领域企业报告的仅有可能结果。假如公司将报告作为面纱,那么在保护组织内部工作不受外部观念干扰的同时,提供了新面孔给外部世界。如果凭技巧和计划去运行,那么一些报告模式可能加厚面纱,以致公司很少被了解,虽然其报告是公开的。

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动因应对措施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

我国目前还比较缺乏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关系更为密切的法规和标准。现行有关制度规定了企业“必须”和“自愿”公开环境信息的内容与方式,但规定过于简单,在具体执行中效果不佳。国外经验表明,只有以国家环保管理机构为主,联合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组织,共同研究制定出适合本国国情、适合不同规模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准则、指南,分行业确定必须记载的具体项目和标准,明确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才能促使企业重视信息手段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提升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将环境保护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从强制披露转化为自愿披露。财政部应在现有会计准则体系的基础上,增加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和环境绩效等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进行明确规定,使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具有很强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可鉴定性。还可配套制定专项的环境会计审计准则,使得企业财务报告的审计结论包含对环境信息的评价,推动环境会FHC财务风险传导计信息披露逐步走向规范化。

(二)加强监管和激励

主要措施有:

一是加强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指导。应考虑由指定的政府部门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实效性和数据质量的管理,让市场正确评价企业环境风险,避免由于环境事故导致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而误导信息使用者。应该迫使污染企业的外部成本内在化,促使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增加污染控制和治理投入、减少排放,降低外部成本;同时,内在化了的外部成本体现在会计成本和收益中,实现环境信息的表内刚性披露,有效遏制环境信息披露时的操控行为。也要引导和规范不能在表内披露的环境信息实现有效的表外披露。还应确定重污染行业及重污染企业名单,建立全国性的企业上市公司环境报告数据库,加大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报告的透明度。也要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使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尽可能发挥公众在涉及环境影响的重大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让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二是强化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内在驱动力。加入WTO后,我国不少有远见的企业为参与国际竞争、适应国际社会的要求,积极申报ISO14001认证,企业进行环保的内在驱动力不断增强。但是环境事项具有复杂性,环境管理对企业财务绩效也可能具有负面影响,既然披露环境信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激发企业自愿披露的动力是必要的。所以,要将政府法规政策和补贴、奖励等经济手段结合起来,执行优惠的财税、信贷和投资政策,设立专项补贴,对那些积极环境保护并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进行补偿,奖励其为环保做出的努力,让企业在披露环境信息的行为中真正得益,促使其自觉披露。这些专项补贴可以从那些污染严重的企业高额的排污费、税收及罚款中拨付。这种良性循环将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环保意识,促进环境改善。可由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奖励。

(三)完善报告方式

详细的内部案例研究和更深理解相关管理当局、媒体和政治圈等方面的相互作用有助于环境问题的披露,但当这种研究关乎公司声誉时,允许详细探究的可能性很小。广大公众对环境领域的已有了解并非都是通过公司的披露活动获得的,这样一种信息资源的平衡在将来几年可能不会改变。所以不能将报告视为环境领域公司透明度出现的足够方法,还应关注增加公司活动信息目录的多重方法。但这不仅要求新知识和新制度机制,而且要求提升相互作用的有关方面权力的相对平衡。取得信息、单独让较基本权力变化公诸于众的能力可能离不开权力的场所和权力分配的变化。

认识到由于政治因素等原因在不远的将来不可能有各方权力平衡的重大提升,所以英国有研究团队至力于让环境问题被视为更主流的一部分业务以约束企业界,推出了一种公司环境报告方式——《联合的报告框架》。该框架被视为朝着环境报告更趋全面、而且开始认识到碳和其他环境约束可能变成21世纪重大因素的实质性一步。它寻求描述经济、财务和环境、可持续性两方面的信息如何都能、且都应以联合的方式呈现,显示更多环境考虑的经济成本和经济效益。在管理关注面的边界,并非环境问题被视为“不在这里”,情况恰恰是希望将环境问题联系到经济、财务方面。该框架不是仅有报告的战略目标,也有明确的意向将动力元素引入组织中。在允许的前提下细究公司环境报告方式,寻求扩展现行公司政策、行动而非短期内更彻底改变它们,该框架背后的这些思考方法依然值得进一步考虑。该框架寻求将组织变化过程十分明确的考虑结合到一个报告系统设计中。

参考文献

[1]孟凡利:《环境会计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肖华、张国清:《公共压力与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会计研究》2008年第5期。

[3]杨安丽、陈延平、赵冬梅:《怎样让企业自觉发布环境信息》,《中国环境报》2009年1月16日第006版企业。

[4]吴翊民:《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信息披露研究》,《上海经济研究》2009年第1期。

[5]厉欣岩:《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信息披露》,《企业研究》2009年第12期。

[6]Anthony G.Hopwood.Accounting and the environment[J].Accounting,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2009

8.企业会计信息虚假披露问题探讨 篇八

关键词:企业信息;会计信息;虚假披露;问题探究

会计信息的披露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企业运营管理的正常需求,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并且对使用者能否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虚假的会计信息不仅会扰乱社会正常秩序,阻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还将给国家、社会、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逐步完善,企业会计信息的虚假披露问题也逐渐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因此,必须针对该问题进行科学有效的数据探究,最大化的遏制企业会计信息的虚假披露,以便确保企业向着经济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并积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国家经济的繁荣发展。

一、企业会计信息虚假披露的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市场的完善发展离不开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企业会计信息披露是企业获取准确信息的基础,也是保护投资人不受经济损失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势头迅猛,会计披露问题也在不断的完善中,但是在市场经济的运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管理,致使会计信息披露严重失真,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良好发展。会计信息虚假披露是指会计信息中提供的企业财务数据与客观事实不符,而且也不能真实反映企业会计的主体活动,从而使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大大降低,给经济决策者提供错误的经济引导,造成企业、投资人等利益相关者的经济损失。通常情况下,我们将会计虚假信息披露分为无意性行为和有意性行为,前者是指会计人员的个人因素导致的信息错误,比如其业务能力有限或者工作中的失误等,导致提供的会计信息与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不相符;故意性行为是指会计人员为了达到企业管理者的个人利益,违背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则,故意提供虚假的企业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披露行为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影响作用,只有良好的市场秩序才可以促进市场交易的公平性,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并推动社会经济高效率、高质量的稳定发展。

二、会计信息虚假披露的原因

企业会计信息虚假披露的愿意与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存在密切的联系,从客观上来说,会计信息虚假披露受到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和法律管理的影响;从主观上来说,会计信息虚假披露与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企业内部操作有关,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共同发挥作用,最终导致企业会计虚假信息披露的产生。

1.会计信息虚假披露的客观原因

(1)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发展体,受到国家政治经济的宏观约束和影响,相比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运营模式来说,当前的部分企业已经不再属于国有资产,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与企业管理者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逐渐出现了经济上的竞争与合作,而会计信息的职能就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协调三者的利益关系。如今,企业需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可避免的会与国有企业及其他利益团体发生竞争矛盾,而企业的管理者为了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就以虚假的会计信息来展示良好的经营业绩。另外,我国行政企业部门的管理松懈也是造成企业会计信息的虚假披露重要因素。

(2) 法律环境的影响

法律环境对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起着至关重要的监督指导作用,会计管理的法律制度必须具备充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否者,在实际的管理操作中将难以起到震慑和约束作用。法律观念决定着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程度,因此对于违法的信息披露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使其为造假行为的后果付出惨重的代价,遏制会计信息违法行为的发生。另外,由于会计法规中存在大量不确定的措辞用语,需要会计人员自身去鉴别和预估,而会计人员的估计与实际偏离较大,就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所以加强对会计法规的认识也是减少会计虚假信息披露行为的方式之一。

2.会计信息虚假披露的主观原因

会计信息的具体操作需要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和自主行为来完成,并且会计信息生成的整个过程完全由会计人员控制,如果会计人员自身的职业素质不过关,会计信息的生产过程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这也是会计虚假信息难于被发现和控制的根本原因。另外,部分会计人员由于受到上级领导的管理,迫不得已执行领导安排任务,是导致会计人员做假账的重要因素。

三、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经济信用,就无法正常维系市场经济,会计信息的虚假披露将直接影响决策者对当前经济运行情况的真实分析和判断。而国家宏观调控得不到真实经济数据的支持,也将影响国家税收和资源的合理配置,破坏国民经济的健康长期发展。因此,针对会计信息失真情况,必须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

1.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

会计人员是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是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关键,首先,企业应重视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通过定期的职业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从业能力和道德素养。其次,企业应做好会计法规的教育工作,使会计人员将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原则牢记在心,以正确的职业意识要求自我,确保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有效性。

2.健全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针对会计信息中的虚假披露问题,制定科学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实现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的措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并在其基础上结合企业的自身发展情况,制定更加系统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完备性,建立科学的信息数据系统,增加会计信息的规范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3.优化企业会计管理结构

企业的发展需要凝聚全公司领导和职员的协同努力,只有确保公司管理结构的合理性,才能完善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职能。因此,优化企业会计管理结构是促进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相互的监督部门,并采用薪酬激励制度,以此激励会计人员为企业的长期发展而努力,杜绝企业会计信息的虚假披露行为。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经济多元化发展的环境中,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虚假性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针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中出现的虚假信息,国家、社会、企业等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监督打击,确保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作者单位: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刘益玲.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 中外企业家,2015,10:147-148.

[2]王娟娟. 基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探究[J]. 中国市场,2015,14: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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