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资产分析报告

2024-08-01

行政机关资产分析报告(精选13篇)

1.行政机关资产分析报告 篇一

信州区财政局: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赣财资[]5号)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资产清查,目前资产清查报表编报已完成,本套报表由我单位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资料汇总生成。报表数据经反复审核,相关指标间勾稽关系正确、报表数据指标合理,有关指标与预决算数据一致,我单位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人员情况

截止12月31日,编制人数XX人,其中:行政编制XX人,事业编制XX人;实有在职人员XX人,离退休XX人。

二、单位资产清查情况(根据贵单位资产实际情况报送相关内容)

(一)截止月31日,资产总计XX元,负债总计XX元,净资产总计XX元。资产清查待处理资产总计XX元。

(二)截止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XX元,应收账款XX元,预付账款XX元,其他应收款XX元,存货XX元,等

(三)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清查值XX元;其中房屋XX平方米,XX元,车辆XX台,XX元;固定资产清查待处理XX元,其中:单件资产价值超过10万元的有XX台(件、套),价值XX元。(四)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土地XX平方米,有产权证XX平方米,无产权证XX平方米;出租XX平方米,出借XX平方米;房屋XX平方米,有产权证XX平方米,无产权证XX平方米;出租XX平方米,出借XX平方米;

(五)截止2016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XX元,应付账款XX元,预收账款XX元,其他应付款XX元,等。

以上报告!

XXXX单位 XXXX时间

2.行政机关资产分析报告 篇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 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近年来, 财政部门通过制定办法、资产清查等多种手段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管理混乱的问题仍然存在, 加强资产管理任重道远。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资产配置不合理。

由于缺乏合理的、有约束力的资产配置标准或标准未被严格执行, 以及资产购建资金来源的多样性, 导致行政事业单位所占用的资产与承担的任务不协调, 资产配置不合理。许多单位缺乏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 购置固定资产时, 没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监管制度, 存在购置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 资产使用效率不高。

由于资产配置不合理, 重复购置严重, 在使用过程中又缺乏规范化管理, 导致资产闲置现象普遍存在, 资产的使用效率不高, 固定资产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三) 资产价值管理有待加强。

有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向企业经营性资产转化或商业化运营过程中, 常因相关治理机制的缺乏以及运营的无章可循而滋生丛生。忽视了对国有资产的价值化管理, 以致大量的资产流失, 除表现为资产账实不符、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之外, 更为严重的是利用国有资产为个人或小团体创收。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分析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认识上的, 也有体制、管理上的原因。

(一) 管理体制不顺。

长期以来, 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形成了政府所有、部门占有的状态。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 管理职能交叉。在宏观管理层面上, 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财政部门, 而有些则是国资部门;在微观管理方面, 许多单位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或专职资产管理人, 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权限不清。“条块分割”造成管理脱节,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业务上实行“条条管理”, 而财务实行“块块管理”, 这种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 造成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各自为政, 缺乏统一管理和协调, 导致国家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

(二) 管理制度不健全。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常常滞后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量、质量与结构的变化与调整。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都是由财会机构兼管, 管理不到位, 有的单位由于领导不重视, 基本属于弃管状态。

(三) 管理执法不严格。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转让、出售、处置、变卖国有资产等活动中未严格按规定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也没有进行资产评估, 而双方协商, 私自低价转让、出售、变卖和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较为普遍, 导致国有资产在产权变动中被侵蚀, 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尽管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国有资产流失责任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但绝大多数责任人却很少受到应有的处罚。

(四) 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 账簿设置不齐全, 账外资产数量大。

一些单位在会计核算时, 将购置固定资产直接从费用中列支, 未计入固定资产, 或将捐赠及无偿调入的资产不进行会计核算, 固定资产明细账设置不完整或没有设置明细账的现象十分普遍, 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 形成了大量的账外资产, 导致单位资产家底不清。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议

(一) 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

政府授权管理、企业市场化运作模式是改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种有益尝试。政府授权一个国有独资公司来接收、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在保证资产安全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 提高资产的效率性和公平性, 并尝试按市场方式来经营这些国有资产。把国有资产收归经营中心, 实行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运营。这种体制框架的实施, 一是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 转变政府职能, 行政事业单位没有经营任务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 可以专心做好监督和服务;二是有利于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解决各单位因国有资产占用不均而产生的苦乐不均问题;三是经营中心拥有庞大的国有资产, 有利于政府实施贷款抵押和合资合作, 通过融资做大做强项目, 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提高资产经营效益。

(二) 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化, 完善制度建设。

法律法规的真空与滞后必将导致约束缺乏。建章建制, 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经营中心各自的职责及权限;明确国有资产流失追究责任制;建立规范的资产处置、评估、调拨制度, 促进资产合理流动。

(三) 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管理。

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制度是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一个单位或组织需要购置何种资产、如何配置与处置资产, 应当充分分析其存量资产的现状及其履行工作职能的需要, 并将二者进行科学的匹配, 匹配的过程亦即编制预算的过程。强化资产预算管理旨在加强资产购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从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四) 加强监督管理, 重点是强化使

用管理、加强处置管理、完善收入管理, 并规范配置程序。财政部门具体承担行政事业资产监管职能, 对资产的占有使用运营情况进行监管。通过清查、整合, 所有的行政和事业单位资产划分为非经营性和经营性两大类, 非经营性资产, 实行委托管理方式, 明确管理单位及保值增值责任;经营性资产, 由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授权经营方式统一经营, 收益上缴财政。将行政管理与市场化经营进行有机结合, 鼓励与促进资产占用单位通过资产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及时将闲置资产转化成有效资源。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 集中调剂、合理配置, 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提要]本文从分析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的必要性出发, 针对我国现有劳动者职业培训现状, 参照我国劳动者职业培训的缺陷及存在的问题, 在借鉴美国、韩国等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 提出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建构应坚持的创新原则和功能定位及其应采取的建议措施。

关键词: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建构研究

中图分类号:F241.3文献标识码:A原标题: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建构研究

收录日期:2012年6月4日

引言

健全完善的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对于国家、用人单位和员工三方而言, 能够促进人力资源的流动和配置、提升劳动者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增强劳动者的技能和适应工作的能力水平, 尤其是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人口红利优势丧失、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不健全和劳动者对职业培训的需求较强烈的背景下, 建立和构筑一个目标明确、制度健全、保障有力、实施到位的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十分必要。

一、我国劳动者职业培训现状分析

从当前对劳动者职业培训的统计资料和相关实证研究来看, 当前我国劳动者职业培训的现状是:培训状况参差不齐, 大部分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职业培训机会偏少并且相对公平度较差;培训需求中劳动者被动选择、流于形式, 仅为获取一纸证书的职业培训居多, 而员工个人主动选择、切实想提高自身技能和能力的机会较少;对于劳动者职业培训的选择权限, 劳动者不能自由选择培训的内容和培训机构, 绝大部分培训是用人单位的安排;在职业培训的激励机制方面, 大部分单位的培训激励机制普遍缺失, 对于员工的激励效果较差;劳动者对职业培训质量的评价较为一般甚至有负面结论。

摘要:本文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 从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 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和完善制度建设, 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 旨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3.行政机关资产分析报告 篇三

摘 要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着眼当前实际情况,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 管理信息系统 政府公物仓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大多还袭用传统老旧的计划经济管理方式,这一模式下,国有资产监控被削弱,资产产权过分分散,大量的国有资产被无偿占用,种种弊端和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日趋尖锐,如何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就变成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由于受习惯思维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重购置轻管理,加上缺乏管理约束机制,导致国有资产管理的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大多是国家财政拨款,资产使用和利用效率缺乏有效考核和监督,造成资产的长期闲置,流失和浪费。

(二)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一部分单位注重业务、政治学习等内容,却忽视本单位资产的管理,采购与验收使用制度,卡、物、账核算制度,调入、调出、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及赔偿制度等不健全,致使一些单位接受捐赠或购置的国有资产不能及时入账,未经过财政部门审批,就随意出借、出租、甚至变卖国有资产,甚至极少数单位对资产损失的事故人不追究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歪风。

(三)资产产权关系不清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它的性质决定了任何人不能私自对其占有与使用,而由于产权关系不清晰,致使管理混乱。产权关系不清原因是:一是历史原因造成管理和使用脱节,即产权属主管部门而日常维护和使用由下属单位负责,导致双方互相推诿,资产的完整与安全责任无人承担;部分单位在第三产业和办实体过程中,私自将国有资产划归集体所有,没有缴纳资产占用费或租赁费,无偿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甚至利用职权化公为私,并向资产使用者索取“好处费”;二是部分单位在资产处置中未经财政部门批准,私自处理国有资产,利用非法处置所得建立小金库,甚至变为个人收入;部分单位变相私分国有资产,以“关心干部职工生活为借口,发放不合理福利”。

(四)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于资产管理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前面两个办法针对的主要是存量资产管理,对单位国有资产的配备和形成环节没有作出规定,无法对单位的国有资产实行有效管理、监督、科学配置和高效使用。

(五)国有资产配备标准不严格。国有资产的形成渠道多样,配备标准不严格,操作具有很强的随意性与自主性,有一定程度上的失控,资产短缺与资产浪费、闲置并存。

二、对策

(一)加强依法管理国有资产意识。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重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大资产的管理力度,资产购置要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行,纳入单位采购范围,以节约财政资金;资产调拨、变卖、报废,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加强依法管理国有资产意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摈弃重购轻管、重钱轻物的错误观念;对出租、出借等收入应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为参照,结合单位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健全管理制度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前提,具体为:根据政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执行;单位内部设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还要监督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完善和健全实物登记制度,派专人详细记录国有资产购置、领用、报废全过程,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严格记录国有资产转移和流动情况。

(三)规范国有资产账务处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实行业务培训,要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坚决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从业原则,杜绝无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国有资产账务处理,努力做好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工作,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建立政府公物仓。为解决资产需求与财力保障之间的尖锐矛盾,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需要建立政府公物仓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更新置换出来的能够正常使用的旧资产,应在购置新资产后的规定时间内将旧资产上缴公物仓,由政府各级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行使管理公共资产的职能,对公物仓实施综合管理,成立政府公物仓服务大厅,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主要负责公物仓资产的配置、收缴、调拨、使用和处置等事项的审批,公物仓资产可调拨和借用给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临时机构使用,调拨或借用时,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批准后,由资产管理机构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公物仓资产的处置,由资产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报财政部门批准。政府公物仓制度能够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处置行为,有效推进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集约化管理。

(五)实行国有资产动态化信息管理。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构建纵向“县、市、省”,横向“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框架,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整、规范、准确的国有资产信息数据库,借助这一管理系统,各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能按权限快捷方便地实时查询、监管国有资产的使用、占有情况;动态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和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及时为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支持,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审批手续也可以通过系统和网络在线完成。国有资产实行动态化信息管理,规范了业务流程管理,创新了资产管理手段,丰富了资产管理内涵,完善了资产管理体系,加强了资产动态监控,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推动了国有资产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精细化。

参考文献:

[1]王会青.浅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财经界(学术版).2011(09).

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四

下一步,园区财政局将会同各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类别和特点,分别召开相关细化工作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门工作部署,定期召开工作进度推进会议,确保本次清查工作保质、保量、保时顺利圆满完成。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园区财政局将进一步摸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启动,财政部发布通知,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决定组织开展20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于年1月—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以20xx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资产清查将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境外机构的资产清查由国内派出部门或单位组织开展。

财政部同时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5.行政机关资产分析报告 篇五

摘要: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进步,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随着办公的需要不断增加,逐渐地原来的固定资产管理方式的问题就显露出来。这些问题对事业单位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也会对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起阻碍作用。本文将分析一下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几点不太成熟的解决办法供读者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参考。

关键字: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前言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等六大类。对于一些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

从实际分析来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于我们能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能够保证我们国家各项计划的顺利完成,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也会得到保证。所以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是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首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已经从政府拨款转向社会了,从过去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向多方向资金来源发展,这就要求事业单位要对资金进行管理,保障资金的来源和流向都有明确的记录,使得帐帐明细,避免发生因为帐面的问题发生纠纷。其次,在新的经济形势、政治形势下,我们国家的重点任务是针对性的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支出进行评价工作,并且该评价工作主要内容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方面的,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也是我们国家在新的政治和经济形势下提出的要求,具有客观性和必要性。

另外,我们国家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政策存在一定的问题,一直秉承“重购置、轻管理”的理念,一味的认为资产属于国家,自己没有和资产扯上关系,它的丢失、损伤都是与自己无关的。这是一种落后的并且相当错误的思想,这是因为有这种思想的存在,我们更需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促进行政事业的单位资产管理的转型和理念的转变。

最后,行政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固定资产的管理来更加的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固定资产的管理,对资产使用的前期、中期、后期进行科学的规划,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率,帮助行政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同时也能够更好的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服务。

总之,不论是从行政事业单位本身,还是从国家社会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当前存在的问题

1.管理机制机构方面的问题

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大部分还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也做不到及时的更新,过于陈旧,专业管理的人员更是没有。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都是由后勤部或者财务部分进行管理,这些部门都不是专门来管理的,而是兼管的状态,这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造成了不小的问题,出了问题也会出现各个部门相互推诿的现象,不能实现对固定资产高效的管理。这些问题定会影响事业单位的办公效率,给整个单位高效运行的实现带来阻碍。

2.人员权责方面的问题

在事业单位中,由于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职责的分工不明确,出现了越界管理或者是没有人管的问题。并且由于权责的不明确,出了问题也不会得到有效的解决,相关人员会各自跳出事外,极力撇清自己和这个问题的关系,抱着“反正造成问题的又不止我一个人”的心态,解决问题时就会有一个接着一个的麻烦,一个问题没解决,又出现另一个问题,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3.资产购置方面的问题

我国当前对于固定资产购置依然是层层审批的状态,虽然看起来是审批程序严格,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一些人情采购、重复采购、暗箱操作、私下交易等的问题,并且繁琐的审批程序会影响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其真正的意义和作用不是很大。而且对于采购的监管不是很到位,造成了在采购方面存在很多的漏洞,比如数量等等,这些漏洞也会造成采购成本的增加,对事业单位的资金流转造成影响,甚至会出现腐败现象,给社会带来不好的风气,影响事业单位的公信力。

4.固定资产利用方面的问题

在固定资产的利用上,由于缺乏严格、规范、先进的管理制度,其利用率普遍不高,对固定资产的处置也较为随意。财政部门只注重了财务的预算,而没有注重固定资产的相互替换、重组利用、资源重组等问题,造成了有的固定资产还没有到使用年限就进行更换,而有的固定资产却依然到了使用年限却仍然在使用,固定资产的利用不充分、不灵活,事业单位的运转会受到其影响,财政上也会有浪费和大量的计划外采购。

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改革措施

面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要积极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下从理念、制度、机构等方面提出四点措施。

1.树立固定资产正确理念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的改革,首先要从理念上进行转变,给职工树立一个正确的固定资产的理念,明确固定资产的分类和内容,让职工对于固定资产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职工从思想上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避免了职工对固定资产的铺张浪费和盲目采购,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改革也奠定了思想上的基础,实现固定资产的规模化扩大和效益提升相统一。

2.加强对人员的思想管理

提高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专门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对其加强思想管理,提高自觉性,加强高效利用和节俭的意识,提高其政治觉悟。思想不出现腐败问题,实际操作中就不会有腐败现象。可以通过相关方面的考核来提高起责任意识、政治觉悟和管理意识,培养管理人员相关的管理专业技能,提高管理效率。加强思想管理,是改革行政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必要措施,也是最重要的一方面,思想统一,固定资产管理才可以做的最好。

3.建立健全监督体制,加强执法力度

在管理上不可或缺的就是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体制、制定相应的制度,对于管理的改革有着莫大的意义。改革首先就要从相关的制度上开始改革,并将这些条文规定付诸到实践当中,改革就完成了一大半。加强监管,不仅仅是对于管理人员和部门的监督,还要对其他部门进行监管,并且同其他部门互相监督,各个部门相互配合,高效运行。加强执法力度,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要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安排相关人员工作并承担相应的且明确的责任,并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4.规范固定资产的会计及财务处理行为

加强财务部门的作用,将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并进行系统性的审核,保证所购物与发票能够对应上。另外,加强相关的规章制度而建立,规范会计财务处理行为,对固定资产的审核误差降到最低。

四、结语

6.行政机关资产分析报告 篇六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17]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7年1月12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体系,提高国有资产信息质量和应用水平,夯实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数据基础,为编制政府资产报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行行政或者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报告)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控制的,纳入本单位核算,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报告,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终了,根据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工作需要,在日常管理基础上编制报送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文件,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资产管理和有关财务、会计的相关制度规定,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做好各项资产的日常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实相符,保证资产报告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工作应当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资产报告的编制、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对资产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八条 财政部是负责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

(一)制定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国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格式、内容以及相关编报要求;

(三)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数据库,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四)负责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向有关方面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五)负责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并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质量的核查;

(六)组织开展中央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第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

(一)依据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建立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数据库,完善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三)负责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向上级财政部门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四)组织开展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质量的核查;

(五)负责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第十条 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相关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

(一)依据财政部和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建立本部门资产基础数据库,完善本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三)负责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四)组织开展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质量的核查;

(五)负责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本单位资产报告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规定和工作要求;

(二)做好相关财务会计核算,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单位资产盘点工作,确保资产信息质量;

(三)按照本办法要求,认真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

(四)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

第十二条 终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和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各中央部门应于每年3月20日前将本部门资产报告相关材料报送财政部审核;各地区财政部门应于每年4月20日前完成资产报告审核汇总工作。第三章 报告内容

第十三条 资产报告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三部分构成。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分为单户报表和汇总报表两类。

(一)单户报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资产盘点基础上对账簿记录进行加工编制而成的资产报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总体情况以及房屋、土地、车辆、大型设备等重要资产信息。

(二)汇总报表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汇总本地区、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形成的资产报表,主要反映本地区、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等总体情况。

涉密单位按照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资产报告工作,由主管部门报送汇总报表和汇总数据。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是对资产报表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数据填报口径等情况的说明;

(二)对数据审核情况的说明;

(三)对账面数与实有数、账面数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差异情况的说明;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六条 分析报告应当以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对资产占有、使用、变动情况,以及资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分析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一)部门(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资产情况分析,包括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与部门(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相关的主要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情况,国有资产收益规模及其管理情况;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十七条 财政部将根据相关制度办法的规定,视情况对资产报告格式、内容及相关编报要求进行修订。

第四章 报告编报

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做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全面盘点资产情况,完善资产卡片数据,编制资产报告,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第十九条 资产报表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表内数据、表间数据、本期与上期数据、资产与财务数据应当相互衔接。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内容应当全面详实。

第二十条 资产报告编制完毕后,须经编制人员、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内上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的资产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认真、如实编制资产报告,不得故意瞒报、漏报、编造虚假资产信息。

第五章 报告审核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报送的资产报告进行审核。

第二十三条 资产报告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范围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存在漏报和重复编报现象;

(二)编制方法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规定,是否符合资产报告的编制要求;

(三)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表内、表间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单户数据与汇总数据、报表数据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纸介质数据与电子介质数据是否一致;

(四)本期资产报告期初数与上期资产报告期末数、本期资产报告与同期财务报告同口径数据是否一致,数据差异是否合理合规,是否作出合理说明;

(五)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是否符合资产报告管理办法规定。

(六)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第二十四条 资产报告审核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行审核、集中会审、委托审核等多种形式。

(一)自行审核:主管部门在报送资产报告前自行将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纸质报表、电子介质数据以及相关资料,按规定的审核内容进行逐项审核。

(二)集中会审: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资产报告纸质报表、电子介质数据以及相关资料,按照财政部门的标准及要求集中进行审核。

(三)委托审核: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资产报告纸质报表、电子介质数据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第二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做好资产报告审核工作。凡发现资产报告编制不符合规定,存在漏报、重报、虚报、瞒报、错报以及相关数据不衔接等错误和问题,应当要求有关单位立即纠正,并限期重报。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报告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六章 数据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充分有效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报告数据资料,全面、动态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形成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

第二十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将资产报告数据作为建立和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九条 各级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资产报告反映的情况,结合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合理提出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严格控制资产增量。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资产报告反映的情况作为预算安排和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将资产报告数据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以及处置国有资产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有效利用资产报告数据,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的建设工作。

第三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资产数据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建档建库、妥善保管。第三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外提供资产报告数据资料。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时报送资产报告或报告质量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完成或纠正重报;对拒不完成资产报告工作的单位,除按统一要求推进的改革外,不予办理当年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二级及以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中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监管,对资产报告数据与单位部门预、决算批复数据不能衔接一致的,应当督促行政事业单位查明原因,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本部门资产报告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工作的考核,对因工作组织不力或不当,造成拖延报送或严重数据差错的单位进行通报。

第三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产报告编报审核过程中因工作组织不力或不当,造成资产报告差错严重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办法,其资产报告工作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2日起施行。

7.行政机关资产分析报告 篇七

一、基本情况

云梦县直有”非转经”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36户, 主要以门面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广告收入的形式经营。出租出借门面25659.63平方米, 413间, 年经营收入476.9万元, 占全县应入库非税收入的4.3%, 出租出借年限只有50%是一年一签, 并进行对外公开招租, 另有一半的行政事业单位门面出租出借年限一次5年、10年、20年。

云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已办理土地证的23家, 占全部户数的22%, 已办理房产证的44家, 占全部户数43%。属于挂靠性质的单位2家, 云梦县教育勤办公司、云梦广电银河旅行社。云梦县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收入已纳入替代财源, 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津补贴, 弥补财政拨款不足。有些全额自收自支单位, 如云梦宾馆每年实际收入约160万, 发放工资140万元, 各种费用50万元, 每年实际入不敷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账务管理混乱, 管理混乱

(1) 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其一, 普遍存在已报废、报损、出售的固定资产继续反映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账上, 既未报财政及主管部门审批, 也未从固定资产账上核销, 单位领导及财会人员认为, 如报财政审批手续复杂, 请评估所评估又要交评估费, 使已报废的资产额外增加了一笔支出。加上领导任期的短期行为, 不如把这部分资产就挂在账上, 反正与个人没有多大关系。其二, 低值易耗品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原因主要是财会人员业务不熟, 对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别及标准不清楚。新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 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 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 使用期限均在一年以上, 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核算。其三,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后, 行政事业单位绝大多数宿舍楼都按房改政策出售给个人, 但由于上级财政部门没有明确下发文件核销, 这部分房屋建筑物至今都挂在各单位固定资产账上。

(2) 账外资产大量存在。一是由于工程迟迟不进行决算, 导致竣工多年的房屋建筑物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如林业局、畜牧局新办公大楼等;二是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如有些上级单位接受捐赠的小汽车、电脑、空调等固定资产多未入账, 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2. 固定资产隐性流失日益严重

大量的资产在对外招租承包中, 未经竟价投标, 而是由单位个别人主观定价说了算。部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时, 只见使用, 不见收益, 使资产在经营过程中得不到补偿。一些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收益被用于单位的福利、招待或小金库。部分单位兴办的实体用的是国有资产, 但缺乏有效的管理, 不进行成本核算, 单位得不到回报, 有的还反过来包亏, 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3. 资产购置、处置随意性大

有的单位外购的固定资产不在批准的购置计划内办理, 属于专项控制的资产, 未履行报批手续。如:有的单位将八、九成新的办公桌椅和木质门窗丢弃, 代之以铝合金门窗和“老板桌”、“老板椅”, 不能很好的利用闲置资产, 造成国有财产损失。一些单位对固定资产长期不进行账实核对, 致使个人成为产权的拥有者。

4.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不经审批

根据省政府233号令的规定, 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转入经营性都必须报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但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非经营性资产转入经营时不经审批, 其收入不如实上账, 不按规定提取占用费和折旧费, 致使国有资产在营运中得不到补偿, 实现保值增值。以上问题的存在, 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制约手段不力。因资产管理的法规未引起领导重视, 原来对造成资产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没用相应的制约及追究措施。或处罚追究不力, 致使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不重视, 资产损失不在乎。

(2) 现行财政管理由于分管体制问题造成财政支出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管理脱节, 致使单位只重购置, 不重管理, 只求拥有, 不求效益, 只反映支出, 不反映存量, 只想要钱, 不想开源。

(3) 财会人员素质差。资产管理是财会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资产的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造成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是财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业务素质低, 有些单位会计连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概念都搞不清楚。对前任会计的账务不闻不问, 只求把自己在任期间的账目登记清楚了事, 这样就造成工作上的脱节, 影响固定资产的管理。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建议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35号)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36号) , 全面启动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 结合实际, 特提出如下建议。

1. 明晰产权, 招标竞价

一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投资、参股、合作等形式管理的各类出租门面、房产, 要按招标程序确定承租人。二是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 实行集中管理。由县政府授权财政部门分期分批统一接收, 今后行政事业单位不再拥有不动产产权。三是对行政事业单位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资产, 实行动态管理。四是统一收益, 收支分享, 对经营性资产实现的各项收入, 以及固定资产处置之后的所得收益, 在上交相关税费之后, 一律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收入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使用。

借鉴宜都产权管理创新的经验。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产权”的原则, 出台《云梦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规定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 应按规定向财政局申办《云梦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证》。县财政局按县政府要求, 会同监察、国土、房管等部门开展产权清理, 根据县政府授权, 统一印制并颁发资产占有使用权证, 将各单位资产数量及价值形式据实填入证内。产权明晰后, 县资产管理将更加透明, 权益更加规范。杜绝过去那种“谁占有、谁处理、谁收益”的顽症。

2. 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财政部“两令”的原则和要求及省、市有关规定, 尽快尽早出台资产管理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和办法, 主要包括资产配置办法、资产调剂制度等, 并强势推进监督制度的实施。一要严肃查处造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的重大案件, 并进行通报。二要强化资产报告监督制度, 可在人大审议财政预算、决算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中, 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内容。三要结合政务公开, 建立和实施政府资产信息公开制度。四要建立和实施财政与工商、税务、建设、房管、国土、编办行政事业资产业务联办制度。创新以资产的属性类别为区分的分类管理机制, 应区别行政资产、事业资产、经营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实行分类管理的治理机制。行政资产由于产权和单位特征非常明显, 管理模式相对简易, 即建立一套完整的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监督的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较为复杂, 管理模式必须根据事业单位的具体分类属性, 进行分类管理。

3. 搞好网络建设

要按湖北省财政厅要求, 将单位清产核资结果整体转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库, 将逐步对资产购置计划、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产权变更、产权处检等资产管理事项在网上申报、审批, 实现网上动态管理。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资产配置目录及标准, 实现资产管理公开化, 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4. 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

8.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谏言 篇八

规范管理

目前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没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而在年中采取紧急需要的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申报,或者有些单位虽然编入了年初部门预算,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执行不到位,政府采购的随意性、突然性问题依然存在。由于部门之间的博弈,许多部门单位占用的行政事业性资产没有如实向财政部门登记,存在账实不符、现存不清的情况。

资产账实不符,现存不清。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单位房屋土地无产权证,存在权属不清问题,部分进行过合并或分设的单位,存在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现象; 有些单位资产入账不规范,会计处理不折旧,不能正确反应资产价值等等

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具体来说,一是国家没有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资产配置标准。二是资产购置资金来源的多样性。这些来源包括财政拨款、单位自有可用财力、上级补助资金等。由于资产配置的无偿性,多配置资产不需要单位额外付出代价,可用财力多、资金来源渠道广的单位配置的资产往往比其他单位多,配置比较随意。三是资产使用率不高。由于资产配置不合理,没有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一些单位重复购置严重,造成资产闲置,利用率低,损失浪费严重;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人员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化管理,导致各类资产利用率均不高,其中固定资产尤为突出。

峡江县财政局为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严格政府采购列入部门预算的强制约束,对没有列入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无论何种理由,都坚决不予办理,这样才能促进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配置政府采购计划,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作用,避免重复配置。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推动部门内不同单位之间的资产调剂使用、共享共用机制,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人员培养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资产管理意识差,财务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账务设置也不健全,核算程序不规范,要求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也未建立。这反映的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为此,峡江县建立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机制。建议上级部门不定期组织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各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的正确意识,培养各具体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相关水平,使其有能力掌握国有资产的变动情况,做到账实相符,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相一致。

完善制度

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要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购置、使用、调拨、报废、处置等一系列环节上的制度。

一是资产形成环节的管理。首先,加强资产购置的预算审批,根据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存量等有关情况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资产购建项目,经审核同意的项目方可列入部门预算安排相应经费,对超标配置资产的项目不予列入预算。其次,对违反规定私自挪用资金超标配置资产的,可以采取处理相关责任人,暂停拨付预算资金,甚至可以减少其正常预算安排作为处罚。第三,在资产购建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购置行为,遏制资产购置中的种种腐败。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的购置,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单位内部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编制资产购置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列入部门预算后组织采购。

二是资产使用过程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主要是要加强资产的实有数量的管理,可以通过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软件进行信息化管理,对各项资产进行卡片分类,同时实行明细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杜绝账外资产存在。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规范化的资产台账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账实核对。建立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把资产使用管理的具体任务分解到人,确保国有资产各个环节的管理责任都能落实到人,并辅之以必要的奖惩制度,有效地提高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资产处置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产权变动等,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行政事业单位有偿调出和变卖固定资产,必须经批准的评估机构评估,按评估确认的价格在一定范围内作价处理,防止低价调出和变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固定资产报废、有偿调出和变卖的变价收入,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报损、报废审批时,必须经过权威技术机构鉴定,避免出现乱报损、报废现象。

四是建立一套具有可行性的配置标准体系。由于资产的种类繁多,各部门职能对配置需求不一样等原因决定了建立配置标准的难度性,但是可以尝试通过进行试点积极探索建立一套能考虑各部门实际情况,具有灵活性的,能够不断更新调整的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真正实现以制度规范管理,以标准规范行为。

建立资产监督

首先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监督。既要在各单位内部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度,还要通过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加强外部监督。财政、审计等监督机关和主管部门应加大对资产的监督力度,在财务检查、审计时,不但要查款项的拨付、费用开支,还要检查费用开支后形成的实物资产,特别是各项资产是否已按规定入账,入账后的资产在用情况,是否账物相符。转变过去只监督收入情况、不查实物资产形成和保管使用的监督方式,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其次要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与管理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建立一套包括国有资产使用率、闲置率、流失率、人均占有率等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资产管理的各项考核指标,并将这些指标与单位年终考核挂钩,还可以与单位领导的政绩挂钩,作为领导任期考核内容之一来保证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规范各单位的行为。

目前资产配置管理作为财政管理改革的一块短板,制约了财政管理改革的深化和各项制度的推进,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是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迫切任务,也是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的必然要求。只有把这块短板补上去了,我们的财政制度建设才能更加趋于完善。

9.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篇九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个人认为,如何做好行政实业单位的财产清查工作,尤其是实物资产的清查,是关系到清产核资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的关键所在;做好实物资产清查,应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实物资产的盘点还应关注资产的质量和状况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明确规定了实地盘点是实物资产清查主要程序和方法。实地盘点一方面是将实物资产的“实存数”与“账存数”进行核对,检查是否一致,达到将实物资产数量上的盘盈或盘亏清查出来的目的,也是对实物资产存在性的一种认定。另一方面,清查人员还应对实物资产的内在质量、使用状况进行认定,将明显过期失效、淘汰、积压、且没有使用价值,需报废的实物资产清查出来。例如:截止清查基准日,某医院的药品、化学试剂已超过有效期,其实物形态仍然存在,但已无使用价值,清查时应作为报废处理。这里值得一提到是一些需保密或者危险化学品等税务资产数量的盘点如特殊配方或制造工艺的产品、辐射性化学品或气体。这些实物资产的盘点只能检查与这些有关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执行,以及抽查购货合同、发票、验收单、发货单、定期盘存记录等是否齐全。对于一些专业设备,清查人员难以判断是否应该属于淘汰、积压、是否具有使用价值,能否报废,一些盘盈的固定资产,清查人员也难以判断其新旧程度。因此,北清查单位需要聘请有关专业机构对其性能、质量、状态进行鉴定,并提供技术鉴定资料。这些技术资料应作为确定盘点结果的重要依据。

二、清查过程中应充分关注实物资产的权属

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不仅要核实实物资产的数量及其价值,还应确认实物资产所有权的归属。长期以来,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护士实物资产的产权登记工作,错误的认为行政实业单位所有资产的产权都属于国家所有,产权登记不登记、变更不变更,无关紧要。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实物资产大部分没有办理产权证明。如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占用的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有的实物资产虽然办理李产权证明,但所有者与使用者不相符,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挂企业的牌照,也有企业的车辆挂行政事业单位的牌照;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合建的办公楼或职工住宅,这些房屋的产权没有进行有效的分割;一些行政实业单位的房改房是以半产权出售给职工,另一半产权仍然属于单位,财务未反映其价值;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相互无偿划拨资产,产权没有办理变更手续。上述种种原因造成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产权不明晰,账实严重不相符。因此,清查人员盘点时必须认真审核实物资产的产权,对产权不清的实物资产,资产占有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其归属,并补办相关的产权证明;若出现产权纠纷,应上报清查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界定其产权。清查人员盘点过程中还应关注代保管、代销、代购、租入或借入的不属于本单位的资产,这些情况容易造成实物资产的盘盈;委托别人保管、出租或出借的属于本单位的资产这些情况容易造成实物资产的盘亏,在分析实物资产盘盈、盘亏的原因时,应考虑到这些因素。此外,清查人员若发现以实物资产或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对外提供担保,或涉及诉讼的资产,应在《清产核资报告》中如实地反映。

三、清查过程中应充分关注“帐外”资产

众说周知,行政事业单位执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的实物资产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先在“成本、费用”或“专项支出”中列支,然后再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余额。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将购置的固定资产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后,没有相应地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余额;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取得是通过无偿划拨电的方式,划拨过程中没有履行必要的划拨手续,财务上也没有及时增加固定资产;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账”与“基建账”分别核算,但实物资产统一管理,“基建账”上的固定资产与“财务账”上的固定资产相互混淆,难以区分。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造成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大量帐外资产的现象。因此,清查人员不能仅以“账”盘“物”,还应做到见“物”盘“物”,以“物”对“账”,只有这样,实物资产的清查才能做到“不重不漏”。

10.行政机关资产分析报告 篇十

一、行政单位会计概述

(一)、概念

行政单位会计,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单位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这里所说的行政单位,不仅仅是指政府行政机关,还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政党组织。

(二)、行政单位会计组织

行政单位会计组织一般按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等三级。

1、 主管会计单位

主管会计单位是指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有下一级会计单位的行政单位。

2、 二级会计单位

二级会计单位是指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有下一级会计单位的行政单位。

3、基层会计单位

基层会计单位是指向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行政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没有下一级会计单位的,视同基层会计单位。

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行政单位,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三)、行政单位会计特点

行政单位会计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行政单位业务活动的目标是行使政府职能,经济业务活动范围较窄,业务活动具有明显的非营利性。

2、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以预算拨款为中心,收支核算必须严格服从预算管理的要求。

3、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4、不需要进行成本核算。

(四)、行政单位会计对象

11.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篇十一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资产规模迅速壮大,但国有资产管理相对滞后,特别是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缺位,造成国有资产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且流失现象时有发生。

关键词:县级;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

1 存在的问题

(1)管理不够规范,造成帐实不符。

(2)资产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低下。

(3)资产处置随意,国有资产流失。

(4)队伍素质不高,忽视资产管理。

2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

2.1 管理意识淡薄

一些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的了解,把国有资产当成单位资产随意处置,随意投资,随意担保。加上个别单位客观存在家底不清,账实不符,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导致管理混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2 管理人员贫乏

绝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是由财务股(室)兼职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但兼职财务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个别单位把资产片面理解为就是固定资产,以人员紧缺为由让后勤人员分管资产管理工作。这种状况与国有资产管理的专业性要求相距甚远,使资产管理的许多工作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3 建议

3.1 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报刊、网站等媒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的良好氛围。通过密集有效的宣传,树立起公平配置、追求效率、减少浪费的科学管理思想,强化责任风险意识和依法理财观念。

3.2 健全管理机构

健全组织机构是管理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障,资产管理职能不应分散到各相关部门,应确立国资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和处置管理地位,设立国有资产处置中心,明确处置管理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代表财政部门行使资产处置职能。凡需转让、无偿调拨、捐赠、报废、报损核销的资产,统一由资产处置管理中心负责处置,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置,处置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3.3 完善制度建设

从资产的配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考核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二是严格财务制度。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及时准确地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减、结存、分布情况,要做到一物一卡、物动卡动、卡随物走。未经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固定资产。同时,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发现资产缺少等情况,应及时追查原因,确保账实相符。

三是强化内部约束。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做到“管账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账”。并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不论领导调离,还是管理人员工作变动,都应办理详细的资产交接清单,防止资产流失。

四是规范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资产拍卖制度及调剂使用制度等。不得用国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以防止由此引发的资产损失。

3.4 改进监管手段

一是加快网络化管理。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完善资产使用单位的资产账务处理方法,使各单位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通过网络管理,增强社会对资产使用的监督。

二是实行动态化管理。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资产清查和评估等管理工作纳入信息化系统,实现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管,国资管理应与部门预算审核、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紧密配合,全程跟踪监管。

三是推进精细化管理。加快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的衔接。政府采购是资产购置的一种方式,要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建立资产购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之间的互动机制。

3.5 提高队伍素质

12.行政机关资产分析报告 篇十二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在现行体制下,行政事业单位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职能,在我国政府体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对于改善我国政府职能也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可以说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水平,是我国目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能够有效提升我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内涵

从大的分类角度来说,国有资产可分为资源类国有资产、经营类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其中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是由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归国家所有的资产。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党和政府执政能力。

二、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缺乏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在我国行政体制下,企业同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处于一体化管理的状态,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受经济利益的诱惑,导致缺乏明确的目标,责任划分也不清晰,缺乏必要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及效益意识,思想上存在错误的观点,认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在政府的控制下,就是纯粹的为公民提供服务,不需要过多的考虑其管理以及能否产生效益。这也就导致了很多预算超支,甚至是没有预算管理的现象,出现亏损等问题,通常也都是由财政资金直接补贴。

(二)内部管理控制欠缺

第一,缺乏资产管理人才。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资产管理的人都很少,更别说专门负责资产管理的专业人才,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少,人力都集中在重点工作上,导致了资产管理被忽视。第二,家底不清。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自己真实的家底不清楚,缺乏内部管理控制,导致资产流失问题十分严重,甚至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处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之外,在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等不动产上这一问题体现的淋漓尽致。第三,部门之间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缺乏控制联系。在我国当前“九龙治水”的行政体系下,利益格局已经固化,加之各个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使得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十分低下,一些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国有资产由于相互的责任推脱,流失严重。另外,由于各个部门之间的控制联系不畅,使得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资源难以实现共享,自己的资产都是自己用,不能将国有资产的价值最大化。

(三)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整合不够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对于国有资产管理同预算管理的整合缺乏重视,没有将资产管理同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的结合。这一问题的集中体现就是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内资产管理相关的预算编制仅仅由个别人员来进行。而资产管理预算的编制作为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个别人是必然无法完成的,它需要从实际出发,结合严谨的程序和数据分析,才能做到完善。这显然就是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编制不重视的表现。

(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管不到位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监管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会计监督等方面。一些办公用品的采购、损耗等没有进行及时的账务处理,有的即使进行了账务处理也都是很含糊,不清晰,甚至与实际不符,有利于账簿之外的资产较多。尤其是对于无形资产与便携式资产的监管,更加缺失,常常会出现物随人走的现象。缺少完善的审批制度,往往是领导一个人说了算,低价变卖国有资产的问题时有发生。而且在日常监管中,很多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对于国有资产也不爱惜,丢失和损坏问题严重。

三、完善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理念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首先重视国有资产管理,从领导层做起,明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职责分工,提升单位整体的国有资产管理理念。同时,还应教育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让他们认识到自己不仅仅是国有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更是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的承担着。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将国有资产的管理列入绩效考核当中,改变过去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看法,从而为优化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思想基础。

(二)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

一是强化资产管理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人才的引进,或者是现有人才的培训,来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智力基础。二是摸清家底,完成产权登记工作。尽快完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登记工作,利于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确定资产管理的原则,明确资产管理各项工作流程。特别是加强经营性资产和重要资产的管理制度建设。从制度上明确资产动态管理的要求和资产管理的相关检查责任。同时,还应建立大中型国有资产共享机制。通过建立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大中型固定资产协议共享、资源共享一体化工程、公有房屋出租、公务用车统管等制度,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共享机制,即具有整合型、互助型、混合型为一体的新型共享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整合

一是依据实际,科学安排预算,实现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因为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标准、结构等都是通过预算来安排的,这就要求在制定预算的过程中要充分的考量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内容,从当前单位所有的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出发,在预算安排上打好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二是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形成各类的资产配置数据信息,能够传递到国有资产管理当中去,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同时,在这一过程中,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跟踪预算执行情况,积极主动实现资产管理同预算管理的有机整合。

(四)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度

会计监督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最重要的内部监督方式,应当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核算好各项国有资产,对固定的国有资产要建立详细完整的账目,保证固定国有资产价值与数量同实际相符合。来往的各种款项要及时的结算登记,能当场结算的就当场结算,无法迅速结算的也要清楚登记下来,作为以后追索、清理的依据和凭证。

同时实施业务监督与审计监督。他们是国有资产的外部监督方式,前者主要指国有资产的管理的部门实施的监督,后者主要指国家的审计机关对国有资产情况核实监督。两者都是国有资产监督中的重要部分,同样起到控制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我国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构成,近年来受制于传统管理体系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表现出了很多的问题,制约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有效发挥。这就需要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认清当前的形势,剖析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政府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当然,我们应当看到固有的利益格局由来已久,要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革新必然触及一些既得利益者,这可能需要一个过程,并不能一蹴而就,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完善上,目前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行。

参考文献

[1]贾明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究[D].内蒙古大学,2012.

[2]郑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J].商业会计,2013,06:109-111.

[3]张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问题研究,2013,S1:141-142.

1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篇十三

1、本部门资产包括嘉兴市旅游委员会和嘉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受托代理资产。

2、按照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本部门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承担管理主体责任。

3、本部门资产管理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按规定分设出纳和会计岗位,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5、资产购置:本部门资产购置以履行职能和促进旅游事业发展需要为基础,购置资产功能与职能相匹配,不购置与履职无关的资产。资产购置计划与年度部门预算计划同时申报,各类资产购置数量、品牌、价格上限、购置渠道等,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每年核定标准和政府集中采购文件要求办理。

6、资产保管: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流动资产、受托代理资产的保管和清查,固定资产保管分工负责,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人为保管责任人。财务、档案、保密等有特殊要求的固定资产,由负责财务、档案和保密工作的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按照严格执行接触限制和使用审批相关规定。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和每年一次定期清查制度,落实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7、资产使用:各类资产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流动资产使用管理方面,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市财政局规定的不同资产配置和使用年限要求,资产使用人为使用管理责任人;在受托代理资产使用管理方面,除每年预留改制企业退休职工需按月缴纳的费用和慰问体检等基本福利费用外,其余资金按照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要求,对于实有账户余额中未来一年内未列入使用计划的资金,按照财政规定程序,通过内部询价方式选定银行,签订定期存款协议,办理定期存款相关手续,利息收入按规定上缴市财政统一管理。

8、资产核算与处置:建立资产台账,财务会计人员负责定期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进行核对、清查和盘点,对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于到期破损应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做好资产报废、账务处理、清点和交还市财政资产回收管理局等相关手续。

9、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本部门固定资产一律不外租、不外借、不对外投资,仅限于内部人员办公使用。

10、落实资产信息管理要求,根据市财政局各年度工作部署,按时完成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等相关工作,做好资产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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