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管形势分析

2024-07-15

环保监管形势分析(精选8篇)

1.环保监管形势分析 篇一

集团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主持词

今天召开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所属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分会场参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公司安全环保形势,深挖薄弱环节,深刻警示警醒,深化安全环保责任落实,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持续推动公司安全环保形势稳定向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共有六项内容:

首先由×××进行会前安全经验分享。

(分享,完毕)

会议进行第一项:由×××就交通安全事故做检查。

(检查,完毕)

会议进行第二项,由×××通报现场监督检查情况。

(通报,完毕)

会议进行第三项,由×××委员会和×××委员会汇报工作。

(汇报,完毕)

会议进行第四项,由安全环保部通报分析安全环保形势,安排下步重点工作。

(安排,完毕)

会议进行第五项,请×××安排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安排,完毕)

会议进行最后一项,请×××同志讲话。

(讲话,完毕)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事故单位进行了事故分析,×××通报了年初以来的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安全环保部分析了年初以来的安全环保形势,并对下步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两家HSE专业委员会汇报了近期工作,×××宣贯了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对落实国家和集团×××项硬措施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对安全环保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绿色矿山建设和疫情防控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就落实会议精神,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坚决维护安全环保良好局面。

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特殊而重大,保持安全环保大局稳定,既是公司作为国有企业的政治担当,也是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今年,加之疫情叠加,公司安全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可以说责任更重、挑战更多、压力更大。对此,上下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要增强做好安全能环保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担起当好标杆旗帜的政治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风险管控意识,特别是在公司爬坡上坎的关键时期,更要加强重点风险、新增风险分析研判,增强预见性、敏感性,任何工作要把安全想在前,有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

迫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全力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确保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凝聚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强化责任落实是抓好安全环保的核心关键,责任到位,工作才能到位。领导要带头示范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当好示范、做好表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带头研究部署工作、落实各项制度、强化检查指导、通过自上而下引领示范,以发现破解问题为抓手推动管理持续改进。业务部门要提升直线责任履行效果。安全环保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各系统、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各业务部门要树立“大安全”意识,坚持业务主导,用好系统优势,发挥专业作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HSE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系统主体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本系统安全环保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一批长期存在、反复发生的问题隐患,推动安全环保管理与业务工作全过程融合。基层单位要提升属地责任履行效果。基层是安全环保责任主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抓安全环保关键是要把责任落实到位、把制度执行到位,以严细实的作风落实好安全环保各项要求,切实守好自己的责任田、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三是人员能力要到位,激发公司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每个人的能力素质过硬是做好安全环保工作的前提基础。要提升干部领导能力。各级干部要强化依法合规管理理念,注重对标学习,着力提升专

业水平,积极运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创新理论,不断增强对安全环保工作的指导性和实效性。要提升全员履职能力。要紧密结合岗位特点,扎实开展履职能力培训,持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要深入推进履职能力评估,突出新提拔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关键岗位等重点人员的评估工作。要更加注重评估结果应用,加大与员工任用、调整、晋级等挂钩力度,对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的干部脱岗再培训或调整岗位,确保能岗匹配、合格履职。要提升自主管理能力。安全环保工作不能仅靠安全环保监管部门来完成,要落实各级管理者和每名员工的职责,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的理念。要持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围绕“让执行标准成为习惯”的核心观念,引导干部员工进一步“学制度、养习惯”,不断强化高标准、严要求的行为自觉。要全力推进基层站队HSE自主管理建设,不断完善员工参与分享、沟通交流和激励引导的机制,严格要求基层组织,特别是基层员工自觉遵章守纪、必须参与HSE事务,把HSE工作固化在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中去,使HSE工作和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全面提升全员自我约束、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排查整治要到位,确保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提升。

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都是总书记亲自部署的安全生产重要举措。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细化分解的×××项措施,做好对标自查。必须从现在起,就切实紧张起来、行动起来,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隐患,要坚决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升

级安全环保管理,必要时还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全面开展×××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各业务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业务监管责任,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项任务,深入一线,跟踪督办二级单位整治情况和整治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对三年行动效果督导验证,固化工作实践,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对×××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全面辨识风险,制定严密的管控措施,认真排查隐患,严格整改治理,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找准安全生产的根本性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拿出破解问题风险的硬招实招,决战决胜打好收官之战,全面完成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国内疫情还处于高位发展阶段,我们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坚持政策不变,措施不减,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自觉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深入排查风险地区返回员工、家属和业务往来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久久为功。同时,要加强×××封控等疫情应对总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各单位,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保障等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突发疫情处置能力。

2.环保监管形势分析 篇二

一、“三公”经费控制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三公”经费使用问题

虽然我国事业单位在规范“三公”经费使用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原因, 在控制和监管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因公出国 (境) 费用方面:目前名目张胆的出国旅游通过近几年的治理已经有所收敛, 但仍有一些单位以出国考察的名义进行出国旅游消费。特别是在事业单位, 因为工作中确实学习交流的需求, 所以更容易借国际会议、国际学术交流的名义组织旅游观光。然后通过伪造假文件的方式应付审计检查和监督。这种行为不但造成资金的大量浪费, 还给了一些官员创造了转移财产, 借机潜逃国外的机会。

2.公车购置及运行花费方面:目前绝大多数单位对公车的配备都有明确的规定, 这些规定也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 车辆数量、配置超标超编的现象仍然存在, 整体处于过度消费状态, 领导单独配车现象普遍;公车的配置标准过高, 存在很多超标车。超编、超标配车产生的高额维护费用也给财政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3.公务接待方面:公务接待费包含内容多、费用金额大、开支名目多、不易监管。公款消费项目多, 上级检查、同级交流都要搞好接待, 吃喝送礼等不合理不合规的费用巧立名目用公款报销。公务接待消费档次高, 将对客人的身份地位与接待标准联系起来, 超规格接待, 规格年年涨高。公务街道消费规模大, 来一个客人却需要单位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共同陪同, 导致超规模接待。

(二) “三公”经费过高的原因

1.思想认识不足。一些领导依法行政观念淡薄, 节俭意识不强, 有官本位思想, 讲究排场, 对自己要求不严, 认为不贪、不拿、不把钱放进自己腰包就不算犯错, 对三公经费滥用问题不够重视, 甚至放任自流。

2.管理者治理“三公”经费的决心不大。因为很多制定限制“三公”经费规模政策者正是“三公”经费的受益者, 政策过严必定会影响自己的既得利益, 因此在制定政策时患得患失, 难以痛下决心从根本上进行整治。

3.行政体制改革效果不明显。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 我国进行过数次机构精简, 但都走入了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 编制人员也越来越多, 造成了庞大的支出基数, 使行政成本居高。

4.约束机制不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较政府部门更为多样和复杂, 既有预算内资金又有预算外资金, 特别是预算外部分资金的具体数目具有不确定性, 管理上有难度, 给超支留下漏洞。此外, 有些单位的财务报销制度和审计制度不够完善, 难以对经费支出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有效监督。

5.监督缺位。从现实来看, 对“三公”经费的监督主要来自上级、平级和下级三个方面, 但三个方面都存在不足, 上级距离远, 难以发挥监督作用;平级顾及面子, 不便查、不好查;下级更是不敢监督, 使监督工作徒有其名。此外, 在体制方面, 事业单位与普通企业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社会上的中介机构一般无权对其“三公”经费进行监督。

(三) “三公”经费控制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公”经费的实质, 是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为满足公众需求而使用财政资金为其行政性公务行为提供条件和便利的消费行为, 其本意是为了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 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 因此本质上来讲这种消费是合理合法的, 是一种必要的开销。但由于工作人员攀比心理、享乐心理的存在, 使“三公”经费存在过度膨胀的可能, 一旦缺乏控制和监督, 浪费以及其他各种违法行为便逐渐滋生。

1.“三公”经费界定不清。“三公”经费在2011年以前是没有明确界定的, 只有一些“三公”经费的雏形。“因公出国出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等经济分类科目是在《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才得到了明确。在实际应用中, 目前对“三公”经费的定义和包涵的内容仍然不是特别清楚, 核算的口径并不同意, 会计人员的经验和判断有时成了确认的最终标准, 随意性很大。这些直接影响了“三公”经费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2.“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隐藏“三公经费”的花样繁多, 一些部门单位, 存在以内部收据、代开发票入账情况, 真实性难以确定, 管理存在漏洞。正如前文所讲, 对“三公”经费的控制和管理必然会触及一些人的既得利益, 并且过严的控制可能确实会影响到一些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此有些领导有意无意的忽视制度制定工作, 不去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此外, 财务核算也是不能有效监管“三公”经费的, 因为财务监管是一种事后监督, 对于一些手续完备又形成既成事实的“三公”经费支出, 难以起到有实际意义的控制和监管。

3.“三公”经费标准不健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三公”经费的标准和规范, 各地自己制定标准时, 没有全国的平均水平可以参考, 难以客观把握本单位所在的层次。财政预算对“三公经费”没有细化到具体的项目, 更缺乏对具体项目变化情况的必要说明, 实际审计中无法分清“三公经费”的财政预算安排金额。“三公”经费的标准已经多年未曾调整, 例如出国住宿费和外宾接待费标准是10多年前制定的, 已经不符合现实的经济水平, 与实际情况出现较大差异, 因此超支现象比较普遍, 致使审计机关对超标准列支难以界定。

4.“三公”经费支出会计核算不规范。由于目前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按支出功能和支出经济分类, 还不存在和“三公经费”直接对应的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软件所设会计科目不能完全满足“三公经费”统计需要。对于部分没有设置明细二级科目的单位来说, “三公”经费更是难以统计和规范, 一切消费都隐藏在行政费用支出中, 往往会成为一笔糊涂账, 不能真实反映支出情况, 不利于审计和社会监督。

二、加强“三公”经费控制和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一) 加大公开透明工作力度

要加大公开力度, 完善公开方式和内容。公开不够、透明不足就会导致单位在“三公”经费上不计成本, 大手大脚。必须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 公开接受监督, 使“三公”经费置于阳光之下, 就会将问题暴露出来。因此, 事业单位要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 尤其是对人民反映强烈的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出国出境出差考察等支出情况详细列出, 将本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置身于社会的监督之下。要将“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纳入年度目标、廉政考核和问责范畴, 促使自觉规范和收紧“三公”经费支出, 提高行政效益。此外要明确领导的管理责任, 使单位领导真正从思想上重视“三公”经费的管理工作, 将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 加强制度建设

首先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现代预算制度, 科学合理的设置“三公”经费内容, 支出预算具体到项目和岗位, 并加以固化, 不准超越, 不准随便变更。二是要建立公开制度, 严格做到预算必须公开、透明, 必须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花钱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支出, 没有预算, 一分钱也不能花。三是明确法律责任, 加大惩戒力度, 加大对“三公消费”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四要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之中, 增强单位主动降低“三公经费”动力, 通过考核从源头上控制挥霍浪费的行为, 建立其既重结果又重成本的现代绩效考核制度。此外, 事业单位要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在严格遵守财经法律的基础上, 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财务签批报销制度、办公用品领用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三) 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进一步细化预算科目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对“三公”经费控制监督的关键所在。要做好“三公”经费的预算工作, 在实际开支前, 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关, 做好事前控制, 制定合理的使用计划。完善会计核算科目设置, 准确反映“三公”经费支出, 建立完整有效的内控制度, 遵循合理比例安排“三公”经费, 科学合理地使用和核算, 确保既能节约成本, 又能有效运转, 实现部门预算、财务决算和会计核算三者之间的有效区分和合理对接。要改进结账制度, 用一次一结取代定期结算, 增强对“三公”经费的管控。

(四) 提升单位内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决定一个单位会计工作质量的水平和“三公”经费开销的总体数量, 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培养会计工作人才尤为重要。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是会计人员能够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准确掌握国家最新的财会政策, 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继续教育的学习, 组织单位间的研讨交流和座谈。要努力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组织党风廉政教育, 使会计从业人员能够自觉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强化良好的职业道德品格, 从思想根源上预防腐败。要强化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 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在做好日常会计工作的基础上, 主动思考, 认真研究, 深入分析单位的收支情况、各费用指标的构成比例, 发挥出管理会计的目标和职能, 为领导做好参谋。

(五) 树立节俭意识, 精简单位规模和人数

任何监督和控制都是被动的约束, 要想根本上杜绝浪费现象, 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成本, 必须从工作人员节约意识上入手。只有广大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树立了良好的节约意识, 才能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不会感到制度是一种约束。要教育工作人员从一点一滴着眼, 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开始逐步培养节约意识。此外, 单位规模庞大臃肿, 再好的措施也难以奏效。事业单位要注意控制在编人数, 整合职能、明确权责、精简机构、完善机制, 下决心清理超编人员, 切实清理“吃空饷”现象。将单位的编制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只有这样才能使缩减财政支出, 压缩“三公”经费成为可能。

三、结语

综上所述,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规范和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由于受到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 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从制度建设、工作方法、人员思想等方面入手, 多措并举, 继续强化对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控制和监管工作, 不断节约公务成本, 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屈生福.“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机制构建[J].财会通讯, 2012 (03) .

[2]高志红.“三公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J].审计与理财, 2011 (10) .

[3]李晓慧, 孟春.“三公经费”披露及其绩效审计研究——基于2010年“三公经费”披露及其引发的讨论的证据[J].发展研究, 2012 (04) .

3.农村环保监管模式的创新研究 篇三

【关键词】环保;农民;创新模式

1、什么是农村环保监管模式:

环保监管模式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环保监管模式是指微观的通过制定监管手段,使环境管理更系统化,固定化,使之行之有效,从而达到治理环境的目标,而广义的环保监管模式是通过宏观的监督管理,使环境管理系统运行达到目的。我国现阶段有四种环保监管模式。在传统的指导思想下,环保靠政府,政府通过各种环境管理制度对环境的管理加以干涉,这就是强制性湖北监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法律直接对于活动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的人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政府运用价格,税收等通过微观刺激和宏观调控,从而保持竞技杠杆的平衡,这种模式叫经济型环保监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通過运用一只无形的手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通过各种措施,迫使生产者和消费者把对环境的影响考虑到经济决策中,从而解决环境问题。通过社会舆论进行对环境的监督,并带有政治性和社会性色彩的管理,这种模式是参与型监管模式,随着人民对于生活需求的提高,使他们的价值观提升,也是法律观念增强,这会使他们对于环境的要求也会提高,从而达到环保的目的,影响企业的策略。随着环保事业日益的发展,世界各个国家都要对环境负责,共同协商解决环境问题,这就是协议型环保监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世界各国在联合国签署相关保护环境的协议,利用自觉性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通过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使环境得到改善,从而提高环境质量。

2、农村环保监管模式的意义: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理解也日以加深,我国人民群众在保护环境方面的意识,整体趋势呈上升的状态,但是我国一直以来对于农村的环境管理投入较少,对于农村环境的立法也相对较晚,并且一直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城市和农村环境的差异也是城市和农村经济,知识,地位差距的根本问题所在,农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使农村的经济发展落后,长期以来也导致难民的大量产生,诱发社会矛盾,动摇三农基础,也影响社会的稳定,农村环境污染的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农民与企业的矛盾也会加剧,甚至进而影响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危害国家和民族的根基,进而影响社会进步的脚步,总而言之,农村环保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自身的利益,也关系到中国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实现,所以创新农村环保监管模式,研究出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这样也会使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加快,对于维护社会安定,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实现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都具有重大意义。

3、农民在环境中的角色

所谓环境角色是指在环境问题中所处得位置,通过我们对环境的解决方式和解释分为积极环境角色和消极环境角色,积极的环境角色面对环境问题时所采取积极的态度,有强烈的环境保护意识,有清醒的认识和抵制环境恶化的责任感,有敢于和破坏环境者斗争的觉悟。相反消极的环境角色面对环境问题时,由于态度消极,所以采取的多是漠视,没有主动参与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对于污染环境的行为也不予理睬,无法保护自身的环境权利。农民在环境问题中还处于问题制造者的身份,由于我国农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低,没有受到过良好教育的农民,决定了他们对于环境保护意识的缺乏,不了解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保护环境的必要,当前脱离贫困依然是广大农民迫切希望的,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容易为了短期的利益而牺牲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明知道破坏环境的后果,而心里存在侥幸心里,依然使用化肥农药这些化学试剂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这些化学用品堆土的酸碱平衡的危害是相当大的,容易造成土地荒漠化,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虽然法律规定了不能过度使用化学肥料进行增产,但是没有规定所污染的程度和违反法律所要受到的惩罚,所以这种强制性环保管理模式对于环境的管理没有起到强制的效果。农民在合计问题中也是受害者,中国拥有很大的资源,城市的建设很大程度上都依赖这些的资源消耗,农民通过劳动提供城市居民所需要的初级农产品的同时也消耗了巨大的自然资源,从而造成地质破坏,环境污染,而城市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也向农村转移,大型高污染的工厂也从城市中心转移到农村周边,越来越多的污染在向农村靠近,这也是农村环境恶劣的原因之一,所以农民也是环境问题中的受害者。

4、创新农村环保监管模式

我国从最开始重城市轻农村的理念中就忽略了农村环境的重要性,所以应该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农村环境立法,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强化执行的能力,从而维护农民的权益。在市场调控上使利益惠及人民,在周边存在大型工厂的村庄设置排污交易权,包括排污量的固定,实行排污收费政策,这样更能激发起农民保护环境的意识。不仅如此还要赋予农民话语权,是农民参与环保程序中,并且针对农民文化低,素质差的情况开展教育,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从消极的角色转换成积极的角色,最终实现利益的双向满足。

总而言之,农民从环境问题的制造者、旁观者转变为环境保护的责任者和监督者,实现了环保资源的充分发掘和培育,体现了以农民为基础的农村环境建设,这样才能使广大农民群众所接受,所受益,才能加快农村可持续发展脚步的步伐。

参考文献

[1]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第537页.

[2]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中心:《中国环境与发展评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5期.

4.认清形势 吸取教训 强化监管 篇四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工程师、监管三司司长王浩水

在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视频会上的讲话

(2014年5月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按照总局领导的要求召开的,会议的主题是分析今年以来特别是4月份以来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刚才,江苏省和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分别汇报了江苏南通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粉尘爆燃事故、山西临汾永鑫焦化公司“4•26”煤气爆炸事故情况,广宇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9起较大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情况。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今年1至3月份,全国共发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34起、死亡49人,同比(41起、54人)减少7起、5人,分别下降17.1%、9.3%。整体而言,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继续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进入4月份以来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较大事故高发,安全生产形势空前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较大事故同比大幅度上升。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9起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较大事故,导致35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3起、13人)相比大幅度上升,增加6起、22人,分别增长了200%、169%。去年全年共发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较大以上事故总数15起、死亡57人,但截止目前,较大事故已与去年前9个月的总和持平,尤其是4月份发生了4起较大事故,较去年同期增加3起、15人,分别上升了300%和500%。根据安全生产冰山理论,小事不断、大事不远,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事故上升势头。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省份明显增多。今年以来,四川省发生了2起较大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山东、安徽、吉林、内蒙古、江苏、辽宁、山西各发生1起较大事故,发生较大事故的省份达到8个,而去年全年全国只有7个省发生较大事故14起。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去年辽宁省发生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4起,占全国较大事故的28.6%。今年以来发生的9起较大事故中,有8起发生在危险化学品取证企业,在经过三轮发证的今天,仍然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暴露出个别地区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明显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三)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企业事故频发。在发生9起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较大事故中,4起涉及煤化工和精细化工等行业,其中山西临汾永鑫焦化公司“4•26”煤气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7人受伤,江苏南通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粉尘爆燃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绝大部分新型煤化工企业是新进入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化工行业的企业,人员储备、技术储备、管理经验严重不足;部分传统煤化工-1-

企业,如焦化企业建厂早、设备设施老化,管理粗放;精细化工企业小、弱、散,安全生产条件差,管理薄弱。从发生事故的原因来看,除江苏南通“4•16”事故外,其它8起事故的错误都非常低级,属于原来已经有企业交过学费、付出过生命代价的事故。

(四)涉及检维修及直接作业环节的事故多发。今年以来的9起较大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中,7起涉及检维修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暴露出事故企业直接作业环节管理不到位,领导安全意识不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缺乏基本安全意识和技能。到目前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仍然发生死亡事故,特别是有的企业还发生较大以上的死亡事故,这样的企业没有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认真分析发生事故的深层次原因,切实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进入四月份后,危险化学品、化工事故多发,客观上是由于近期化工行业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部分化工产品需求减少,企业生产装置停工检维修作业增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频繁,一旦管理不到位易引发事故发生。但综合分析发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情况,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事故企业重视安全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这是企业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一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从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对于总局近年来印发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等法律法规不知道、不熟悉、不掌握,理解不透,执行不严。二是装备水平差、本质安全水平差。有的企业没有正规设计,造成装置、设施的布局和装备水平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有的老企业多年不进行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升级、老化严重;有的企业自动化改造走过场,安全仪表不投用,没有发挥自动化和安全仪表应有的作用。三是安全生产不懂、不会、不敢管的问题比较普遍,突出地表现在直接作业环节管理不到位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制度不完善,作业前风险辨识不全面,作业审批不严格甚至没有审批程序,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作业过程中现场监控不严。四是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存在隐患排查不愿查、不会查、不能深入查的问题,一部分企业自己查不出隐患,即使查出来隐患,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因为资金、方案、停产损失原因不能及时整改。

(二)人员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的根本问题是人的问题。一是政府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培训不到位、考核不严格。二是企业培训搞形式、走过场、针对性差。造成操作人员对生产装置不熟悉、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如山东滨州滨阳燃化“1•1”中毒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维护人员为防冻防凝拆开倒罐管线上的一处法兰排水后未及时复原,在2号石脑油罐出料(经事故后检测,硫化氢含量在3800ppm)时,操作人员错误开启倒罐阀门,造成石脑油泄漏,释放出的硫化氢气体致使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的现场人员中毒。三是对承包商、直接作业人员存在以包代管等情况,对外用工培训缺失。

(三)政府监管不严。部分地方基层安监部门存在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一是对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执法不力,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不及时,如安徽亳州康达化工“1•9”较大中毒事故,事故企业将在路边的空闲厂房非法租赁长达4个月,租赁户非法生产,而基层执法检查部门未及时发现。二是部分安监部门缺乏懂专业的监管人员,存在不会管的问题。三是一些地方安监部门对查出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严格、甚至不处罚,客观上助长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总局发的文件和事故通报到不了企业,或督促企业吸取教训工作不到位。

三、立即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重要讲话、批示指示,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把人民生命安全始终放在首位,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李克强总理强调: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绷紧。我们要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全面把握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近日,总局分别在上海和天津分两次召开了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攻坚工作座谈会,对重点县安全攻坚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对进一步强化重点县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有关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认真分析、深入研究,采取更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推动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强化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近年来,总局颁布了一系列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效强化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但从贯彻落实情况看,仍然存在着就文件转发文件、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贯力度,特别是对于《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要结合条文释义开展培训,确保在7月底前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所有企业培训一遍,培训完成后要对企业分管负责人、装置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限期补考,补考不合格的,要依法取消职业任职资格。二是有计划地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3号)、《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进行再培训。三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创新检查方式,督促企业切实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一是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特别是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准入和管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提高其思想认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使其能力符合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二是督促企业加强职工培训和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具备防范风险的能力,防止“无知无畏”和有章不循。

(三)加大监督检查工作的频度和力度,严肃查处事故。一是对发生事故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多次查出问题的企业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开展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反复查出同样问题的企业要依法给予上限处罚。二是近期要重点对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和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于近期印发通知,明确规定“三个必须”:凡是发生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较大事故的危化品企业,必须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必须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责令停产整顿,并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给予上限处罚;凡是违反《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必须给予经济处罚。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依法依规进一步严格监管。四是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机制。一些地区执法和监管工作脱节,执法检查没有突出行业和企业特点,执法检查内容针对性差,造成执法检查的效果没有显现,希望引起重视和尽快改进。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一是加大对较大事故的督导力度。从今年开始,发生较大危化品事故,总局监管三司即派员赴现场进行督导,指导各地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防范工作。因此要求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省级安监部门一般要派员到现场督导。二是开展重点地区督导工作。结合确定的60个危化品重点县,总局监管三司将开展重点县及重点地区督导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和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各级地方安监部门要尽快确定重点自己重点监管的地区和乡镇,按照总局的要求强化重点地区的监管。三是继续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加大媒体曝光的力度,借助社会和媒体的力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要及时采取约谈、发警示通报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

5.环保监管形势分析 篇五

环保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所进行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自然保护开发等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环保机械设备制造、自然保护开发经营、环境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服务等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进程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增加,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国家对环保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十五”期间,由于国家加大了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有力拉动了相关产业的市场需求,环保产业总体规模迅速扩大,产业领域不断拓展,产业结构逐步调整,产业水平明显提升。目前,建始县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以及工业经济发展条件等方面的制约,环保产业才刚刚起步,还没有形成规模,在诸多方面和全国环保产业发展相比还处于明显垫底和滞后状态。目前,建始县环保产业从无到有,实现了零的突破,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建始县环境保护局认真落实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坚持以积极扶持和引导同时强化项目监管为着力点,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监管,明确职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控工程投资,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提高效益,从而全面促进我县环保产业的发展。

一、形成现状

建始县环保产业从无到有,逐渐发展,分别在污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绿色认证、余热发电等发面有了一定进展。

(一)污染治理方面。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3万元,进行脱硝技术改造,现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7月底可以投产使用;老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010年5月竣工试运行,采用改良氧化沟工艺,日处理污水1.5万吨,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行;老城区垃圾处理场占地110亩,日处理垃圾110吨,设计使用年限19年,目前正常运行;新城区(下坝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了环评工作;新城区垃圾处理场正在进行环评阶段。

(二)在环境整治方面。2013年以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700万元,现已基本完成;城区饮用水源源头治理投入资金350万元,第一期已竣工;业州城区“煤改气”工作正式启动,现已完成燃煤锅炉改天然气四家,共12蒸吨,居民用气4000户。

(三)在绿色认证方面。我县现有永恒太阳能公司、科佳公司、益寿猕猴桃公司等三家企业获取绿色产品证书。

(四)在余热发电方面。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500t/d(熟料)余热发电项目总投资500万元,2013年6月投产使用,现运行正常。

(五)环保服务性组织逐渐呈现。目前我县共有六家环保服务型组织,分别是高坪镇环保服务中心,茅田乡环保服务中心、红岩寺镇环保服务中心,建始县环境监测站,四十二坝水库管养中心、建始县土壤肥料工作站。这些服务型

组织有的由政府指导组建,有的是企业组建,都分别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成为我县环保产业的新生力量。

二、存在问题

(一)规模较小。受地理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制约,我县环保产业才刚刚起步,没有形成规模,更没有龙头企业和产业。目前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永恒太阳能公司、科佳公司和益寿猕猴桃公司都还处于企业的初级发展阶段。

(二)产业类型单一。目前基本上是以政府性投资的环保产业为主,没有较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对政府资金和项目依赖程度较高。

(三)环保改造力度不大。我县的污水处理、环境整治从目前来看整体效果是有的,但是成效没有完全显现,主要是因为项目较少,没有全面铺开。企业的环保设施和工艺改造也才刚刚起步,还有极大的改造空间。

(四)清洁能源利用程度不高。目前我县大力推广天然气使用,已完成燃煤锅炉改天然气的企业有四家,出租车也使用了天然气装置。但是天然气在全县还没有大面积使用。至于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还处于探索阶段。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实现建设项目延伸服务。对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在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的基础上,积极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为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的项目全程跑办、优先审批。

二是联合多部门共同监管。环保、发改、招商、经贸等

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互通信息,努力完善各项审批手续,共把好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上述原则的,坚决予以否决,不予批准,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审批质量。

三是实现全程跟踪监管服务。把建设审批与做好后续服务结合起来,在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环保监察人员不定期检查现场,督促“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在验收过程中对那些试生产、环保规章制度不健全、未制定应急预案、未落实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项目一律不予验收,确保审批不走形式。

四是加强环保项目的申报力度,大力争取上级支持,积极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五是积极拓宽环保资金来源,鼓励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环保产业。

6.环保监管形势分析 篇六

互联网技术的影响下,近年来电子商务行业呈数量级增长,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与之相应剧增的电子商务价格举报和投诉也对价格监管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本文结合笔者管辖区域的工作实情,分析了电子商务价格投诉、举报量剧增的内在原因及价格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呼吁高度关注“职业举报人”这一新兴群体,并针对新形势下电子商务价格监管提出几点建议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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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环保监管形势分析 篇七

1 交纳保证金, 确保环保设施和治理措施到位

部分中小企业受经济效益驱使, 明知在规模和工艺上达不到环境准入条件的情况下, 通过各种渠道取得项目的批复手续, 由于项目尚处于科研阶段, 环评单位基本按照企业初设资料和提供的相关建设内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致使企业在初建时即先天不足, 带病运行, 为日后的监管留下无穷后患。接下来的后果则是, 一边是环保部门不停的检查罚款, 一边是企业不停的作假应付。企业在短期效益和市场不稳的情况下, 抱得过且过的心态, 宁愿缴罚款也不去完善环保设施。最终造成企业长期违法生产, 违法排污。中小型企业虽然规模不大, 但污染物的绝对排放量却并不小, 特别是在环境治理设施未上和不完善的情况下, 严重超标排污, 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巨大危害。

为有效杜绝这种违规建设行为, 使企业的各种环保治理设施和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得以落实, 督促业主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 保证中小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能够实施到位, 有必要在项目开工之前让企业按照项目总投资和环保投资额度交纳一定比例的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 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由建设单位缴存, 用以保证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以及用以保证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进行环境管理应支付的资金。

项目保证金缴纳金额根据中小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按一定比例确定, 比如为建设项目环保投资额的5%-20%, 单个项目缴存保证金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最低限额为2万元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经“三同时”验收合格后, 及时将保证金及产生的利息退还给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如拒绝交纳“三同时”保证金, 环保部门将不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有关部门不得发放准予生产经营的相关证照。在缴存环保‘三同时’保证金后, 就能更好地督促建设单位重视环保, 确保中小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环评’审批的要求进行建设, 从而达到严格控制污染源的目的。

2 严明竣工验收责任, 注重环保验收效果

验收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关键环节, 是检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能否落实和治理效果如何的关键。中小型企业由于其自身规模较小, 工艺相对简单, 污染防治措施较少等特点, 容易使环境管理人员在思想上对其放松监管。企业如果未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就可能在某些环节弄虚作假, 环保验收人员如果责任意识淡薄, 就会使企业蒙混过关, 排污许可证一经核发, 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就会被合法化, 就会使日后的监管陷入“检查—罚款—整改—检查—罚款—整改”的怪圈。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既大量浪费了国家的监管资源, 有严重破坏着人们的环境质量。

正是由于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要性, 对于组织和参与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明工作纪律, 严守工作程序, 严格工作标准, 建立验收审批倒查机制, 定期对已批准的项目进行倒查, 对在建设项目环保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未经批准擅自投入运行或生产的企业, 必须依法进行查处。将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在环评文件审批时承诺的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拆迁安置、经济补偿、解决饮用水、建造隔声屏等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工作纳入核查重点和验收内容, 对未全部落实和兑现的, 一律不予通过验收。

3 强化排污许可证的管理, 杜绝违法排污

中小型企业对市场的反应较敏捷, 在效益好的情况下开足马力生产, 在效益不好的情况下随时可以停工, 企业的开工和停产非常便利, 这种随意性却给环境监管带来很大麻烦, 在排污状况的核查、监督性监测、乃至排污费的稽核等方面造成不便。在这种状况下加强中小型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就显得非常必要, 在企业停工的状态下, 企业在向税务和工商管理部门报停的同时, 必须向环保部门报停, 并交回其排污许可证。企业复工后环保部门经现场检查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在正常生产状态下, 环境保护部门应重点对其排污状况进行监管, 以核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污方式和排污量进行排污, 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加强核查: (1) 核实项目的建设地址、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与原申报内容是否相符; (2) 污染防治设施包括治理工艺路线、主要设备 (设施) 的尺寸和型号、主要管道的连接是否与原设计方案相符和符合环保管理的要求; (3) 废水、废气的总排放口是否符合环保管理的要求, 废水排放去向是否进入符合规定的流域和排水管网, 有无不合理短路排污口, 废气排放途径和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4) 现场调查和核对隐蔽工程施工管理记录, 检查排放污染物是否全部引入污染防治设施, 有否超越管道的铺设和其它规避监管的排放方式等; (5) 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具备运行的条件, 相应的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可行。

对于未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方式和排放量排污的中小型企业, 以及在核查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 要及时收回或吊销其排污许可证, 责令其停产, 并按相关程序予以处罚。

4 明确相关方责任, 确保监管取得实效

对项目建设的主体单位和实施监管的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必须明确和严格落实其相应的监管职责, 项目立项批复部门应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 淘汰和关闭落后产能, 严把项目入口关, 从源头上杜绝“三高一低”的小项目上马。

5 引导公众和媒体参与监督, 发挥社会监管效应

对中小型企业的监管, 除了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以外, 要充分发挥广大公众和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中小型企业在地域布局上呈现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 仅仅依靠环保部门的监管难免势单力薄。广大公众作为环境质量的共同拥有者和共同守护者, 对企业环境行为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通过利用公开栏、宣传媒体、教育网站、会议通报等有效形式公开企业环境保护内容和环评要求, 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 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

参考文献

[1]王杰.动态视角下的环保监管——基于合谋与防范博弈的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 2009 (1) .

8.环保监管形势分析 篇八

一、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产权转让行为呈增加趋势,因此务必将产权转让管理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心抓紧抓好。

1、严格规范企业产权转让行为的审批工作。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清产核资、按规定认定和核销资产损失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做好产权转让的各项基础工作。

2、严格把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定价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底价要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原则由批准国有产权转让的单位根据评估结果、供求状况、职工安置、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公开披露有关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积极引进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竞价机制。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规范运作,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增强透明度,促进合理流转,实现流动中的保值增值。

3、加大对产权转让的事后监督力度。省国资委要联合监察、财政、工商等部门定期对全省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企业内部决策不完善、审批手续未履行、未按规定进场交易、交易机构未按交易规则履行其职责等转让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认真做好企业产权界定工作,确保国有产权清晰

产权界定是指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近年来,陕西省要求“摘红帽”的“假”国有企业和要求明晰产权的集体企业较多;另外,历史上不少企业历经上划、下放,产权纠纷问题较多,为了明晰产权,规范、公正、公平地处理有关产权纠纷,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必须加强产权界定工作。在目前产权界定政策法规部分条款已不适用的情况下,为了做好产权界定工作,必须借助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本变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据专项审计报告,聘请律师事务所对企业的产权界定问题发表产权界定的法律意见。国资委根据国家有关产权界定的规定,参考中介机构的意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产权界定,并出据相关界定文件,确保企业产权归属清晰。

三、改革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是国资监管的重要方面,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环节。近年来,由于国资管理体制变更等方面的原因,政府有关部门对资产评估监管工作有所放松,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对比较突出。一是对评估中介机构的选择不够规范。部分企业在改制、转让等经济行为发生时,擅自确定评估机构,这些机构往往按照企业的意愿,甚至其他合伙人的意愿进行评估,低评、漏评国有资产现象比较严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是部分评估机构缺乏职业道德和从业能力,往往按照委托人意愿人为评估,或简化评估程序随意评估,造成评估结果失真,使评估失去了其应有意义。三是这几年国资管理体制处于不断探索变化之中,有关部门对评估项目监管力量薄弱,措施不到位,有关法规形同虚设,监管部门对违反资产评估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处罚不力,资产评估质量不但没有得到显著提升,反而在某些方面还有一定程度的滑坡甚至恶化。

针对上述问题,目前急需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改进:

1、改变中介机构的委托方式。企业在发生改制、转让等产权变动事项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时,对中介机构的选择原则由产权主体委托。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的评估项目,原则由省国资委委托。其他省级企业,原则由企业产权主体或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但须向省国资委备案,并接受省国资委的指导和监督。省国资委对中介机构的选择应采取招标、竞标的方式公开进行。

2、引入专家评审制度。省属企业的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省国资委应组织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对评估项目进行论证。专家组在对相关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进行质询的基础上,形成项目评审意见,省国资委按照专家组意见出据资产评估核准文件。

3、加大对抽查和处罚力度。省国资委每年要定期按一定比例对评估项目进行一次抽查,对事后抽查中发现的中介机构及有关企业严重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的,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据《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罚,问题严重的中介机构禁止参与省属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

四、改进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夯实产权管理基础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登记。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2号)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规定,配合省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对省级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重新进行一次占有产权登记,按规定换发新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企业产权登记档案,作为企业以后办理变动、注销产权登记及省国资委下达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的基本依据。

2、切实做好产权登记与相关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工作。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凡是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单位发生产权变动时,省国资委可不再出据审批文件,以“变动产权登记表”和“注销产权登记表”代替相应的审批。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产权登记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联系。将产权登记证(表)作为占有国有资产企业办理工商变动、注销登记及进行工商年检的必备附件。其次,在国资监管部门内部,要加强产权登记与其他国资监管工作的配合。要把产权登记证(表)作为企业向国资监管部门报送改制方案、申请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办理资产处置、产权转让等事项的必备材料。

为了切实将产权登记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出现走过场,省国资委应按年度组织有关部门,对产权登记情况进行抽查。要通过产权登记,掌握国有资产的存量,监督国有资产的流向,记载国有资本的流动过程,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创造条件。

五、研究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于改革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方式,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具有重要意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在法律依据、目标取向、收支范围等方面存在很大区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主要依据出资人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及其派生出来的收益索取和支配权,在所出资企业范围组织实施,并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随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的逐步到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应当成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方式,成为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重要工具,成为对国有资本营运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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