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文化

2024-10-25

秀山土家族苗族文化(共7篇)(共7篇)

1.秀山土家族苗族文化 篇一

《从知识启蒙到文化传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双语教学”发展纪实》: 如果失去了民族语言这个载体,民族文化势将成为无根之水。

作为人类最重要的文化现象之一,任何一个民族,如果一旦失去了自己的语言文化的根,那么这一民族的文化传统特色将很快消失。语言是文化的声音,文化是语言。

《当代多民族社区族群关系模式探析——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李然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2011年第3期总第99期:

笔者发现,经过互动与认同后的族群关系呈现出独特的多维族群关系模式:多种文化并行 多个族群共存,没有出现一种族群及其文化统治乃至于消灭另一种族群与文化的同化现象,而是一种多族群、多元文化的共生与和谐;各个族群间虽然也有竞争和冲突,但却并没有形成不平等的等级制。

由于汉文化具备了土家族、苗族的共享性,传播关系的多重性、传播媒介的多样化、传播方式的多层次交互性,使得土家族、苗族文化受到强势汉文化的浸染,广泛接受汉文化,主动采用汉文化,实现文化增值。

《土家歌谣与土家族的形象建构》龚芳敏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1卷 第3期 2010年6月:

对一个民族来说,形象有两个层面,其一是在他者心目中的形象,即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总体印象 其二是自我形象,即自己将自己想象 理解并期待他人认同的那种形象。

《土家族摆手舞研究述评》向丽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

他(巫瑞书)认为土家族“摆手舞”活动的民俗价值在于祖先崇拜,祈求丰收,充满农耕风情;其文化学价值在于它集艺术文化、民俗文化、农业文化于一炉,又融诗、歌舞、“戏”于一体,含宗教文化、稻作文化于其内,是我国南方“蛮夷”文化的瑰宝。[16]萧洪恩认为摆手舞的文化意蕴体现在“天、树、土、鬼”四个方面[17].。(还有学者认为)认为摆手舞的文化意象应是祭祀怡神的巫舞,显现出原始“拟兽舞”的遗韵和原始武舞的演化留存,反映了人类祖先普遍关心的生存与繁衍的两大主题[18] 杨聪林从教育功能的角度分析了摆手舞的文化传承与智力开发功能、道德教育功能、强身健体与休闲娱乐功能,强调了在当前国家大力倡导素质教育的背景下继承和推广民族舞蹈的重要性和可行性。[19]摆手舞是以娱神为目的的祭祀舞蹈,黄兆雪认为土家人在舞蹈过程中不仅主观心理上达到了娱神的目的,还体现了娱人的作用。【20】

杨亭认为土家族摆手舞具有“酒神”精神,其意义不在于简单的复写人们的行为动态,而是表现内心的意蕴。舞蹈的节奏、动律和神韵所构成的意境反映了土家族的生活方式、心理情感及审美情趣。[21]彭曲则认为摆手舞在踢踏摆手、蹁跹进退中展现了土家族浓厚的民族礼俗精神[22]

[16]巫瑞书.湘、鄂、渝、黔边界“摆手”活动的文化学价值——土家“摆手”研究之四[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4(4).[17]萧洪恩.摆手舞的源起及文化内涵初论[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1996(1).[18]陈东.土家族摆手舞中的原始文化意象[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4(2).[19]杨聪林.从土家族“摆手舞”看少数民族舞蹈的教育功能[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8(4).[20]黄兆雪.摆手舞的社会功能发展趋势[J].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4(6).[21]杨亭.酒神精神在土家族摆手舞中的魔咒表象[J].四川戏剧,2008(1).[22]彭曲.踢踏摆手 蹁跹进退——略探土家族摆手舞蹈的礼俗精神.[J].重庆社会科学,2007(3)

《土家族茅古斯舞的原是崇拜意识与美学意蕴》张伟 四川体育科学 2011 年3 月第1 期土家族茅古斯舞,同时被我国舞蹈界和戏剧界专家认定为中国舞蹈、戏剧的最远源头和活化石。从其服饰、道具到其表演形式、表演内容,茅古斯真实地反映了父系社会初期至五代时期土家人的渔猎、农耕生产生活及婚姻习俗状况。解读其表象背后蕴含的自然、图腾、祖神、生殖崇拜等上古时期遗存的宗教信仰符号及美学意蕴,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这一承载厚重的艺术形式的深层内涵。

演出自始至终模仿古人的粗犷仪态,曲膝抖身、碎步进退、左右跳摆、摇头抖肩,全身茅草唰唰作响,头上五条大辫子左右不停摆动。表演者讲土家语,唱土家歌,融歌、舞、话为一体。

从宗教学的角度来考察,茅古斯保留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神崇拜等上古时期遗存的种种精神符号,其强烈的原始崇拜意识蕴含在茅古斯表演过程的始终。

《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廪君死后灵魂化为白虎升天,从此土家族便以白虎为祖神,时时处处不忘敬奉。这可能是土家族对于白虎由自然崇拜向图腾崇拜转化的最早记载。湘西土家族最敬重的祖先“八部大神”,被认为是喝虎奶长大的,与虎有血缘关系。

歌舞被土家先人看做是通神、降神的手段。为了祭祀祖先、祈求丰收、迎吉纳祥、人畜兴旺,人们每年必跳茅古斯舞。通过模拟祖先生前的歌舞神态达到像神、似神的效果。茅古斯舞蹈正是采用了土家族人凭借茅古斯所具备的像神、降神、赐福、扫邪等祭祀功能,在表演祭奉祖神时,以黄龙缠腰、转身团圆手、扫进扫出等原始模拟动作组合,达到愉悦祖神的效果,表达土家人对神灵的敬仰与崇拜。

茅古斯舞的美学意蕴:原始古朴美、野性粗拙美、虔诚崇高美、真实诙谐美,茅古斯舞中的狩猎舞是土家族原始狩猎生活的真实写照,是土家族先民用舞蹈动作对原始狩猎生活的艺术表现。

综上所述,茅古斯舞从其表演服饰到表演内容、表演形式,均反映了土家先民生产、生活、婚俗等的社会变迁情况。强烈的宗教崇拜意识是其形成的动因和思想基础,也是整个茅古斯表演的灵魂。而表演形式和强烈的宗教崇拜意识又是形成茅古斯舞独特美学意蕴的成因所在。

《土家族跳丧舞研究》曹可环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土家族用“跳丧”这种方式来缅怀死去的长辈,表现了原始生命意识在特定情景中的独特传递,从本质上是对生命的一种赞礼。

丧鼓舞又称“跳丧鼓”、“绕棺”、丧堂孝歌舞”、“跳撒尔嗬”等,土家族人俗称之为“跳丧”,而“撒尔嗬”、“三爷儿嗬”、“打丧鼓”、“跳年”等等则是跳丧舞的别称。作为古老的土家族原始舞蹈遗存,流传在鄂西清江流域巴东、长阳土家族的一种丧事中的仪式活动里,见诸改革开放之后的传统文化节日之中。

跳丧的风格特点在各地基本是一致的。表现在舞蹈体态上的“含胸、拔背、屈膝”和动律上的“颤、摆、摇、晃、悠”的动作特征上。舞蹈动律为手脚同边,动作古朴、优美。舞蹈动作配合上是讲究整体美,二人在舞动中,虽距离暂时拉开,但也要有藕断丝连之感,好像似一根无形的绳缚在一起,相互不断交流绞缠。所以,舞蹈时要时时不忘“拢、靠、擦、绕、闪、挪、让”七字。艺决说“杨柳开,开杨柳,肩靠肩来手挽手”;“会跳丧的肩靠肩,不会跳的跑圈圈”等。跳丧舞讲求整体美,时时不忘脚方手圆、遵循“脚下要踩升子底,手上挽的链子扣”。在动律上突出一个“颤”字,“寓颤于摇、寓颤于摆、寓颤于悠、寓颤于晃、寓颤于行进中,寓颤于跳跃里”,从而构成了跳丧歌舞的主体风格。

这种至今保存着古代土家族生活民俗遗风的传统丧舞,对土家族的丧葬生活民俗可谓 是最恰当的写照和传承。清代土家族诗人彭秋潭在竹枝词中写道:“谁家开路添新鬼,一夜丧鼓到天明。”深山存古韵,丧鼓延遗风。丧鼓舞强烈地表现出豁达乐观,不屈不挠的一 个“饿死也要跳三年”的土家民族之魂。

土家人与众不同的生死观:既然老人去世是“福”,是新生命转换的开始,那么就是喜庆之事,俗称白喜事。因而虽是生离死别之哀,但哀而不伤,照样可以张扬情感欲望。弥补丧亲之痛的最好途径就是激励氏族繁衍,产生新生命,而男欢女爱则是生产生命、繁衍氏族的必由之路。

作为古老的丧事舞蹈形式,跳丧完成了原始生命意义的独特传递,是一个山区民族在艰难的生存环境中的执着乐观和追求,这便是神奇的“撒尔嗬”令人着迷而刮目相看的独特文化内核。

《土家族舞蹈的民俗文化特征》陈廷亮,陈奥琳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7月 第33卷 第4期:

我国著名舞蹈史学家孙景琛先生曾说过: “艺术——包括舞蹈在内,都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的认识现实 反映现实的特殊形式 生活是舞蹈的唯一源泉,舞蹈则是生活的反应同时又反作用于生活。”[1]

土家人跳摆手舞的场面十分壮观 规模宏大,正如清代同治年间永顺县土家族文人彭司铎 竹枝词所云: “福石城中锦做窝,土王宫畔水生波,红灯万盏人千叠,一片缠绵摆手歌 ”[3] 79关于摆手舞的历史在湘西地区的有关县志中有明确的记载:“清光绪 龙山县志 载: 土民赛故土司神,旧有堂,曰摆手堂,供土司某神位,陈牲醴至期,既夕群男女并入酬毕,披五花被锦帕首,击鼓鸣钲,跳舞唱歌,竟数夕乃止,其间或正月或三月或五月不等,歌时男女相携,翩跹进退,故谓之摆手 ”[4]

(表现出鲜明的民族性格)

1、勤劳、团结、勇敢的民族精神:土家族人天性劲勇,体魄健壮;履险如夷,捷足如飞;渔猎牧耕,不畏风霜,不避雨雷,骁勇异常 为人淳谦朴实,忠厚善良;交朋结友,重情重义;磊落光明,守信自约;生活崇俭朴,鄙视淫逸奢侈,贵名节如生命,热情大方。

2、积极乐观的民族性格

它(土家族舞蹈)反映了土家先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心理结构和思维能力,至今仍作为历史遗存和变异了的宗教意识形态[14],或多或少影响着许多土家山民的意识心态和价值取向,其生活习俗和社会性风尚中烙有深刻的印记。体现出自然崇拜、生殖崇拜

土家族舞蹈体现土家族物质和语言文化特征第一,从物质文化看,土家族舞蹈体现了土家族民俗文化,同时也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第二,从语言上看,土家族舞蹈的表演体现出土家族自己的语言 土家族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土家语支。第三,土家族舞蹈的表演在动态中进行传承,特定的环境 气氛(包括非节日的欢聚场合)激发着所有在场者都投入舞蹈的活动,热烈的鼓乐,精彩的表演,欢呼助兴的观众,交织成令人陶醉的景象,无异于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缩影 在这种特定的场景中,表演者的舞蹈形象即刻成为所有在场的心象,深深地印入人们的脑海,不论是当时,还是以后的表演中,这些心象都会鼓动人们去模拟与再创造。

土家族舞蹈的民俗文化特征是土家族精神文化的再现,其舞蹈符合人们审美趣味 价值观念 宗教观念和思维方式。探索其民俗文化特征对土家族舞蹈的承传、创作和发展都大有裨益。

[1] 孙景琛 舞蹈艺术浅谈[M ]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

[3] 彭南均 溪州土家族文人竹枝词注释[M] 北京:光明日报出版

社2008

[4] 龙山县志:卷十一.风俗[M]光绪戊寅年刻本

14]彭 曲 土家族民间遗存舞蹈巫文化研究——土家族民间遗存舞蹈形象调查与研究之二[J]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1)

《湘西土家族丧葬礼仪文化研究》李 岑 高校讲坛(科技信息)2010年第11期:

土家族丧葬习俗的主要伦理依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灵魂不死的宇宙观 二是独特的生死哲学观 三是乐观开朗、积极进取的人生观 四是传统的伦理观

综上所述,丧歌是土家族文化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它,可以窥探土家人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进行更深入的探讨研究。从治丧这个活动来展现土家人独特的情感天地,由点及面地体现土家人壮大氏族、繁衍生命的渴求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也借此追忆哀思先辈 传统道德律例贯穿始终。这些看似高深的内涵又通过丧歌的形式来获得充分表达,淋漓尽致地将土家族的精神、文化、生活唱了出来,对展示民族魅力作出无法磨灭的贡献,所以在喧嚣纷杂的现代社会,仍特立独行而不被湮没,体现出强劲的生命力,土家丧葬活动是喧闹的,是原始朴素的,是超脱于现代我们之外的,然而我们却清晰地听到了土家人于恶劣自然条件下不屈不挠,执着奋进的振聋发聩的呐喊。

《论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一体化路径选择》马惠兰,陈茂荣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7月 第31卷第4期

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辩证关系1.矛盾性和斗争性。民族认同强调个体对有着共同民族语言、宗教、习俗,甚至共同血统、神话起源的历史记忆和心理上的身份认同,具有族群性等特征;而国家认同强调公民对国家的忠诚,国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履行相应的基本义务,实质上是一种政治认同,具有政治性等特征。2.同一性和统一性。承认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矛盾性和斗争性,并不否认两者具有同一性和统一性,并且能够整合起来。。。。虽然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属于不同层次的认同,但作为既定国家的公民身份是明确的,而基于此强化民族认同并不妨碍国家的统一,除非借民族认同而走向极端民族主义、蓄意破坏国防、分裂国家。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民族认同的“向心力”可以增强国家认同的“凝聚力”。可见,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是一对矛盾体。矛盾双方既斗争又同一,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因此,在尊重各个民族的“异质性”时,走向“一体化”是最理想的选择。这里的“一体化”是在保持各个民族的独特属性和保护民族文化、习俗、宗教的前提下,维护国家的统一、主权的独立和领土的完整,认可国家的基本制度、主流思想文化和核心价值,各个民族形成真正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共同为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一体化的路径1.强化基层政府职能,调控民族关系。

2、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3.引导、整合民族意识。所谓民族意识,“概括说来,就是综合反映和认识民族生存、交往和发展及其特点的一种社会意识”【14。只有尊重民族文化传统,并发扬民族文化精髓,方能保持民族的特有属性和优秀传统,激发民族文化的闪光点,丰富中华民族的整体文化。56个民族及其先民,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有共同的历史、文化和不可分割的整体利益,具有整体的认同,这是中华民族的“一体”。

4.尊重和发展各民族文化。

民族文化是民族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民族文化滋养着民族的特有性格,为培养良好的民族性提供精神食粮。赫尔德曾指出:“各民族应当珍惜其民族文化——其语言、文学、历史的习惯与传统——因为这可以增强民族的性格。”【l6副从族群认同到民族认同到国家认同的发展过程中,文化认同是沟通彼此的桥梁。由于各个民族的独特民族性和发展的差异性,导致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从而赋予中华民族文化的丰富多彩。民族

文化是构成世界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文明如同民族文化一样也具有多样性。尊重世界的多样性,求同存异、共同发展是维护和谐世界的重要前提。

[14]金炳镐.民族理论通论(修订本)[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lli.

[16】海斯.现代民族主义演进史【M].帕米尔,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26

《全球一体化与民族文化个性》丁永祥2007北京师范大学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中国语言文学)论文集文艺:

全球化带来的问题不是个别产品的趋同,而是把本来形式多样的文化用经济的手段,粗暴地统一为一种文化。即某种强势文化同化、吃掉了其它文化。客观地说,全球化实际上就是文化的西方化,即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在吞噬其它民族文化。西方文化以强大的经济为武器,不断地侵蚀、吞并、同化着其它弱势文化。“由于经济实力与军事实力方面的巨大悬殊,全球化展现为一种‘单边化’。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新的世界经济秩序及政治秩序格局,对欠发达国家造成巨大冲击,使之成为被同化的对象,而不是彼此之间在对等的基础上互相同化、互相融合。”[1]„

从接受的角度讲,人类的精神需要也是多样的。世界不同地区的文化消费者,他们的种 族、文化教养、人生阅历、心理积淀不同,其文化需要的口味、兴趣也大相径庭。面对趣味 各异的芸芸众生,社会只提供一种文化,那必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全球一体化所带来的文化单一性,违背了接受的规律,它带来的将是人们精神的贫乏和群众的不满。

“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独创性和充分的价值。应该用它所属的价值体系来评价。”[2] 正是因为有了各民族多样的文化,世界才成为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联合国当今高度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是看到了文化多样性对人类的意义。联合国《伊斯坦布尔宣言》特别强调了文化遗产对文化多样性的意义,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和“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每一个民族和群体保护了自己本土文化的独特性,也就是为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做出了一份贡献。多样的文化是在长久的历史中创造出来的,重视历史,珍爱文化遗产,就是维护文化多样性的最好方法。

“政治和经济发展的主导模式因文明的不同而不同。”【3】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文化的交往也如同其他领域一样日趋频繁和密切。文化的交流、文化的特色和差异性,将是我们在全球化时代文明与文化的多样性中建构起文化间相互认同、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民族文化观的根基。”[4]

文化产业在当代的经济中占有的份额越来越大,人们再也不能无视它的地位。在当今的世界,文化已不再是单纯的自我享受的精神对象,而是关乎到民族经济利益和物质生存的重要资源。如今的发达国家都在拼命地发展他们的文化产业。

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张扬民族文化个性、提高民族文化创造力,不仅关乎民族的自尊、自信,更关系到民族的生存大计。

[1]陈嘉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第[2]黄淑娉龚佩华:‘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1月第2版,第203页。

3版,第8页。

问题》2006年

《稳固的多元一体化是民族文化发展并走向辉煌的前提》刘士儒 民族文化理论与实践:

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以其

独特的魅力,不仅大大丰富着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而且激励着人们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无限追求。

逆境显真情,有着几千年传统文化积淀的少数民族文化在这个时期突显了对中华民族大文化的认同,从而也就显示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生命力。

民族文化、民族精神、民族的意识形态虽然在概念上、内涵上有一定区别,但确是在一民族实体或称之为民族载体上存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互相转化、或是以其中一个概念代表了其他慨念的要求。二,只有在中国共产党诞生后,受到中国共产党的影响或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少数民族文化才受到尊重,才能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做出贡献,才能凝结成牢固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多元一体化的中华民族大文化,从而真正起到促进中国大地的和平、进步和发展的作用。第三,历史证明了中华民族文化发展到近现代,是以多元一体化的体制在社会各个方面显示其无可比拟的巨大作用。

当代少数民族文化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作用(1)通过对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和宣传工作、极大提高了各民族的自立、自尊、自强的信心和自豪感;(2)民族文化极大地丰富着人们的生活内容,起到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追求新生活的作用;(3)极大的舒发了人们的心情、开阔了人们的视野,起到激励人们勇于奋进的作用;(4)极大的宣传了各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相互尊重,增强了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和兄弟般的友谊;(5)极大的传播了各民族拥有的传统的生产及科技知识,从而促使各民族之间在科学技术方面互通有无、文化共享、共同提高,民族文化出现了相知共融的态势,其表现在内容上就是相互借鉴、相互补充,从而能够为中华民族的崛起共同奋斗;(6)民族文化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发展,极大的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内涵及影响,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这对于捍卫祖国的和平与安宁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7)为适应国情发展的需要和各族人民群众的需求,民族传统文化从学科、内容、形式诸方面都得到极大扩展;同时民族文化也在“与时俱进”,派生出全新的概念,如生态文化、旅游文化、环保文化等;

(8)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民族文化也走出了国门登上了国际文化舞台。如少数民族歌舞的演出、纳西文字的展示、新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巨变史展览等。这为中华民族争了光、争了气、争了尊严!基于上述认识,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民族文化必然能够继续发扬光大,必然有利于走上先富帮后富、各兄弟民族携手奔小康之路。

民族文化的现状及其规律性决定了它的发展趋势,我国民族文化的发展趋势表现在:(1)与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早已被人们应用在实际工作中,目前则表现在为旅游经济服务的旅游文化的兴起,民族文化成为非常重要的旅游资源。人们在旅游活动中汲取民族文化的宝贵知识,受到民族文化的熏陶,从而有助于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升华。(2)走出国门展示辉煌。自我国执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以来,无论是有关民族文化的学术交流还是民族文化中的艺术表演,皆不断登上世界讲坛、舞台进行国际交流。这就不仅弘扬了中国的民族文化而且极大鼓舞、温暖了海外侨胞

一、海外华人的心,致使思念祖国、报效祖国已成为一股不断的热流。(3)“创新”成为发展主流。在一般人们的意识中,民族文化主要就是歌舞,其实不然,民族文化既包括着丰富的社会科学内容也包括着广泛的自然科学内容。民族文化的创新表现在两种科学范畴上则有:民族医药学的发展和传播、民族饮食文化的传播、民族服饰文化的确立、民族建筑艺术的发掘等等。民族创新文化的发展,标志着少数民族向现代化的迈进。(4)重视民族文化人才的培养。对具有深厚历史积淀的民族文化来说,目前人们所能感受到的、具有鉴赏品位的成果还仅是凤毛麟角。民族文化的精深内容需要大批有志人才去挖掘、而精品意识的确立也在呼唤专门人才。所以从中央到地方特别是民族自治地区非常重视民族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对现有民族文化人才的培养和提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已成为一股长盛不衰的潮流。

2.秀山土家族苗族文化 篇二

在当代话语的影响下, 土家族的一些风俗习惯等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很多在形式上虽然得以保存, 而实质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它们被当代的那套话语所构建, 原来的许多内涵与意义已经不复存在。以前有很多研究当代话语对少数民族的影响, 如对当代旅游话语对少数民族风俗习俗的影响等。本文主要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土家族为例来探讨这一话题, 把现在存在的一些民族风俗以及文化和原来的相对比, 从而看出土家文化在现在话语体系影响下的裂变。

二、土家族民族舞蹈——摆手舞

土家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 有着悠久的历史。摆手舞是土家族具有代表性的民间舞蹈形式, 土家语称"舍巴日", 是土家族在祭祀祖先、祈祷过年、喜庆佳节等活动中的一种群众性舞蹈, 多在每年正月初三至十五期间进行, 也有在暮春三月进行的。摆手舞在土家历史悠久, 可追溯到周武王伐纣时期。据考证, 土家“摆手舞”来源于古代巴人的“巴渝舞”。

1、摆手舞的真正含义

在过去, 摆手舞是土家族祭祀祈祷的一种活动, 一般在年节举行。在这个大型的舞蹈节里, 土家人祈求幸福、酬报祖先。它表现了土家族人的生产、生活、战争、神话传说等内容。歌随舞而生, 舞随歌得名, 起源于远古, 盛行于明清。土家人祭祀仪式毕, 击大鼓, 鸣大锣, 由“梯玛”或掌坛师带领众人, 进摆手堂或摆手坪跳摆手舞, 唱摆手歌, 气势雄浑壮阔, 动人心魄。

2、现代话语影响下的摆手舞

如今, 没有相关的措施来保护和传承这一舞蹈。但是名义上的摆手舞仍然存在, 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每一年仍然能看到大型摆手舞。可是能跳摆手舞的人已经寥寥无几, 摆手舞在形式上, 已经掺杂进了许多其他现代舞姿, 真正的摆手舞正在消失。如今跳摆手舞的主体也不是所有的土家族人, 常常是一个团体比如学校, 不管是什么民族, 在春节等重要节日上, 土家人也不会用这一民族舞蹈来庆贺。所以, 从某些程度上来说, 不管内容还是形式, 如今摆手舞已经不再是一个少数民族舞蹈。

在当代主流话语的影响下, 土家传统祭祀舞蹈已经成为了一种娱乐甚至健身运动。每一年六一儿童节上, 当地许多小学都会组织学生上街跳摆手舞, 但是不管是动作还是实质都不再是原来的那套舞蹈。原来的那些祭祀、祈祷话语更是不复存在, 在当地人心中, 只是为了实现一些当代的目的而去支离破碎地继承着。名字还是原来的名字, 而构建它的却是当代那套话语。

三、土家传统民居——吊脚楼

1、过去的吊脚楼

吊脚楼是土家族最具特色的传统民居。时至今日, 在鄂、渝、湘、黔、川、滇等地区仍然大量可见。它反映着土家族人民所独具的审美理想、价值观念, 体现出传统文化的特色和风采。在过去, 它是土家人的民居, 伴随着土家居民, 走过了漫长的历史时期。

2、吊脚楼的变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土家人都住进了高楼大厦, 传统民居吊脚楼虽然大量可见, 可是它已经被赋予了当代的话语, 形成了新的象征符号。尤其是在当代旅游话语的影响之下, 土家吊脚楼的存在成为了单纯的旅游景点, 只是为了经济价值, 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那个传统的土家文化象征符号, 如今被大量宣传, 成为当代旅游业下的牺牲品。

四、恩施土家“女儿会”

女儿会起源于湖北恩施石灰窑、大山顶一带, 是恩施土家族特有的民俗现象。一年一度的女儿会是土家儿女自由恋爱的好时节。每逢“女儿会”这一天, 恩施各个地方的青年男女都来到乡镇上。打着赶集买卖东西的形式, 土家姑娘们背着背篓、提着竹筐, 带着药材、鞋底或头巾等物品到集市卖, 通过这种形式寻找自己的意中人。男青年来到集市上, 眼睛看上哪位姑娘就过去询问她卖的东西, 乘此机会搭讪, 同时进行讨价还价。如果姑娘开始时把价钱有意抬高, 并且没有还价的余地, 那表明她没有看上眼前的男青年, 于是男青年也会识趣地走开。如果姑娘觉得眼前的人还满意, 就会表示价钱还有商量的余地, 于是双方会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 以表示各自的聪明才智。然后他们会相约出集市, 到附近的地方约会, 进一步加深恋情, “女儿会”结束后, 男青年会找媒人到中意的姑娘家提亲, 然后花轿迎娶。

如今的恩施, 土家“女儿会”成为了土家族四大节日之一, 一年一度的土家“女儿会”风风火火的进行着, 但是已经不再是以传统的赶集的形式出现。每到“女儿会”的那天, 许多人会聚集在指定地点, 有穿着土家服饰的姑娘小伙, 也有许多外来的游人等。唱着土家歌曲, 跳着土家舞蹈。少了那时的“女儿会”上的含蓄, 如今的“女儿会”不只是土家姑娘寻找意中人的地方, 更成为一个和外界交流的方式。同时, 在当代相亲等话语的影响之下, 传统的“女儿会”有时也只是带着旧时的名字, 不管是主题还是形式, 与其他相亲形式大同小异。

五、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的淡化

如今, 民族大融合等话语促进了民族团结, 同时也使许多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逐渐淡化。在汉族的主流文化的影响之下, 少数民族文化不管是在我们的教育体系还是在整个社会中都没有得到重视, 甚至被忽视。使得许多少数民族从小不知道或者不关心自己的民族, 更谈不上对自己的民族风俗的继承与发扬。

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许多年纪大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民族, 被问及的时候, 他们也只是猜测自己是土家族或者是汉族, 因为从来根本没有去关心自己的民族成分。许多小孩从小以为自己是土家族, 因为周围的土家族人很多, 但是在真正办理身份证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不是原来认为的那个民族。民族成分在许多人的心中已经完全淡化, 少数民族意识更是不复存在。

六、结语

在当代话语的影响之下, 那些存在的或者改变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都已经是名副其实。我们看到的许多保留下来的都是表面现象, 都是为了迎合现代话语, 如旅游或者经济效益等而有意打造的, 其实构建和主导它们的原来的那套话语早就被取代, 不再具有原来的意义。这些现象或许有利于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但是56个民族, 这是我们的一大特色, 每个民族该有每个民族的特色, 这样才能保存我们的多样性, 保存我们的特色民族文化。在多重话语的影响之下, 如汉族的主导文化的影响之下, 我们应该注意到, 少数民族正在逐渐消失, 要真正保存我们的56个民族, 让每个民族都展现出它自身的特色, 为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争光, 我们必须注意到这一现象。采取相应措施对少数民族的多样性和独特性进行继承和发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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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秀山土家族苗族文化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自治州乡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改善交通运输条件,促进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州境内乡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自治州乡村公路建设,应当依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坚持建设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自治州、县(含县级市,下同)、乡(含民族乡、镇,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乡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国家扶持引导、地方主体投资、群众自愿投入相结合的乡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集机制。

乡村公路属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其建设国家给予一定补助。乡道产权属于乡人民政府。村道产权属于村民委员会。村道按照村民自建、自用、自管的原则,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 乡村公路、乡村公路用地及乡村公路附属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损坏。

第七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和维护公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

自治州内各民族公民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公路方面的法律、法规,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对侵占和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以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依法制止和举报。

第八条 拥有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路费。自治州境内收取的拖拉机(含小四轮)、三轮车、摩托车养路费,主要用于乡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

第九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领导。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已经列入国家养护范围的乡道以公路管理机构实行专业养护为主。村民委员会以“一事一议”的方式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

第十条 自治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指导编制本行政区域乡村公路发展规划,对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并实施监督检查;

(三)安排乡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

(四)自治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协助乡人民政府编制乡村公路建设规划,并对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并实施监督检查,安排乡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

(三)指导、协调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做好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监督乡村公路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乡村公路竣工验收,培训、考核乡村公路管理人员。

(四)负责乡道的路政管理。

(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乡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共同负责村道的管理,协助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其他道路实施路政管理。

第三章 乡村公路规划与建设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乡村公路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集镇、村庄建设的总体规划。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乡村公路应当实行统一规划,规划内的乡村公路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

乡道规划由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乡人民政府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村道规划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乡人民政府报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乡道规划应当与县道规划相协调,村道规划应当与乡道规划相协调。

第十五条乡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

(一)上级国家机关拨给的乡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

(二)自治州、县人民政府每年按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百分之—安排乡村公路建设资金;

(三)有关部门用于乡村公路建设的专项资金;

(四)村民委员会以“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村道建设资金;

(五)社会各界对乡村公路建设的捐赠、赞助资金;

(六)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十六条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筹集的乡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公路建设规划内重点线路的建设,以及扶持贫困乡、村的乡村公路的建设。

乡村公路建设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第十七条 乡村公路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节约用地、少占耕地林地、保护基本农田、合理安排的原则。

建设乡村公路需要使用单位或个人依法承包使用的土地、林地的,承包者应当服从公路建设的需要。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乡村公路需要占地、拆迁房屋或者清除地面其它附着物的,由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协商一致,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九条 乡村公路的新改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规程。工程竣工后,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条 建设乡村公路应当同时建设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等配套设施,并逐步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地名牌、指路牌、里程碑、界碑、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

标志。

第四章 乡村公路养护

第二十一条 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乡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建立乡村公路养护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提高养护质量。

第二十二条 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

(一)上级国家机关拨给的养护定额投资资金、养护补助资金;(二)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村道养护的资金;

(三)县人民政府每年按照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的乡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四)村民委员会以“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村公路养护资金;

(五)社会各界对乡村公路养护的捐赠、赞助资金;

(六)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二十三条 乡人民政府对交通流量大并享受国家养护补助的路段,应当建立专班常年养护;对交通流量小、不享受目家养护补助的路段,应当组织村民定期养护和突击养护。乡人目政府应当与实施乡村公路养护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养护合同。

第二十四条 因山洪、泥石流、滑坡、雪崩、地震等自然灾害致使乡村公路受到严重损害的,乡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修复,确保公路畅通。第二十五条 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建设、养护乡村公路的需要,在公路沿线合理设置料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在已依法办理批准手续的料场取±和采挖砂石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二十六条 乡村公路绿化由负责养护的单位按照因地制宜、稳固路基、防护边坡、保障安全、美化路容和谁营造、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统—规划,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对绿化乡村公路的花草、树木,只允许进行抚 育性修饰。需要更新采伐树木的,必须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对超过电线、电缆安全间隔距离的路旁树木,可以按规定距离修剪枝丫,但不得随意砍伐;确需砍伐的,应当事先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五章 乡村公路管理

第二十八条 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乡村公路管理规定和措施,并向群众公布,切实保护路产路权。

第二十条 在乡村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设置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他设施;

(二)堆放垃圾、建筑材料及其他堆积物;

(二)挖掘、采矿、取土、烧窑、制坯、种植作物、打场晒粮或者其他有碍交通的行为;

(四)其他违法利用、侵占、损坏乡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行为。第三十条 在乡村公路两侧开山炸石、采伐树木和进行其他施工作业,不得危及公路和公路设施的安全;如有可能产生危害后果的,作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事先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三十一条 在乡村公路大中型桥梁和公路渡口上、下游各200米以及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不得采挖砂石、开矿、缩窄或者拓宽河床、烧荒、爆破、取土、伐木或者进行其他类似作业。

第三十二条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弯道内侧的建筑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行车视距要求。

第三十三条 在乡村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修建跨越乡村公路的桥梁、渡槽、管线和跨越公路设置标语标牌或者在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管线或者电缆等,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按管理权限征得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单位或者组织的同意。

第三十四条 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乡村公路建设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牌,明确公路限载重量以及可以通行车辆的类型。

超过乡村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隧道限定标准的超限运输车辆,确需在乡村公路临时通行的,必须按管理权限报经乡村公路行政管理单位或者组织同意;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方可通行,其所需费用由运输者承担。

第三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乡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或者拦截车辆。

第三十六条 乡村公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和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抹、拆除、迁移或者损坏。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无理阻缘乡村公路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殴打、辱骂乡村公路管理人员,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照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乡村公路损失赔偿费及罚没款用于乡村公路维修。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路政罚款及罚没物资变价款一律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机关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乡村公路是指经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乡道和村道。

乡道是指除国道、省道、县道以外的,主要为乡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跨行政村的村道是指除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外的,主要为行政村区域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公路。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乡村公路用地是指农村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不少于一米范围内的土地。乡村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本条例所称乡村公路附属设施是指公路的排水设备、防护构造物、里程碑、界碑、测桩、安全设施、通讯设施、检测及监控设施、养护设施、服务设施、花草林木、专用房屋等。

第四十四条 自治州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建设的主要为自身提供运输服务的道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十五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4.秀山土家族苗族文化 篇四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1月―2015年10月湘西州内各医疗机构自愿进行地中海贫血初筛的孕妇4 011 例,其中土家族1 745例,苗族1 138例,本地汉族758例,其他民族370例。

1.2 方法

采集静脉血2 m L,分两管于EDTA-K2的抗凝管中,一管在采血机构检测血常规;另一管保存于2~8 ℃冰箱中,一周内冷链包转送至湘西自治州妇幼保健院进行血红蛋白电泳。采用法国sebia公司Capilaiys2全自动毛细管电泳仪及配套试剂行血红蛋白电泳,根据血红蛋白成分,进行地贫初筛的分型。

1.3 观察指标

观察血红蛋白电泳结果,若血红蛋白A2(Hb A2)在2.5% ~3.5% 之间,血红蛋白F(Hb F)<5% 时判断为正常;若Hb A2<2.5% , 判断为 α 地贫可疑; 若Hb A2>3.5% 或Hb F>5%,判断为β地贫可疑[4]。对初筛可疑的孕妇建议进行α、β地贫基因检测。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地贫筛查情况

4 011 例孕妇中,地贫筛查阳性数574 例(14.3%);其中α地贫可疑461例(11.5%);β地贫可疑113例(2.8%)。所有样本中,土家族孕妇阳性213 例(12.2%,213/1745);苗族孕妇中阳性188例(16.5%,188/1 138);本地汉族孕妇中阳性119例,阳性率为15.7%(119/758);其他民族孕妇中阳性54 例,阳性率为14.6%(54/370)。各民族间地贫筛查的阳性率之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048,P=0.007)。两两比较发现,土家族孕妇阳性率较苗族(χ2=10.705,P=0.001)和汉族(χ2=5.604,P=0.018)低,其他各组间的阳性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2 各民族可疑孕妇地贫分型情况

土家族孕妇中α地贫可疑170 例(9.7%),β地贫可疑43例(2.5%);苗族孕妇中α地贫可疑149例(13.1%),β地贫可疑39 例(3.4%); 本地汉族孕妇中 α 地贫可疑97 例(12.8%),β地贫可疑22例(2.9%);370例其他民族孕妇中α地贫可疑45例(12.2%),β地贫可疑9例(2.4%)。各民族之间α地贫可疑或β地贫可疑的分型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587,P=0.899)。

3 讨论

我国地贫主要分布在海南、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西、四川、贵州和云南等省(区),是现阶段南方地区常见的遗传性疾病之一[5]。地中海贫血是由于珠蛋白基因缺失或突变引发珠蛋白肽链合成障碍,导致α或β链失衡的遗传性血红蛋白病。由于多余的珠蛋白链附于胞膜内面,使红细胞变得僵硬,故红细胞对渗透溶解的抵抗性增加(即脆性降低)[6,7]。

本次研究发现,湘西地区的α地贫及β地贫筛查的阳性率分别为11.2%和2.8%。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查中,70%的α地贫可疑孕妇其Hb A2集中在2.3%~2.4%之间,再行基因检测分析,大部分孕妇都为缺铁性贫血,没有地贫基因。因此,地贫初筛阳性的孕妇应当进一步完善血清铁蛋白(SF)及红细胞平均体积(MCV)、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量(MCH)等检测以降低假阳性率[10,11]。

国内对于少数民族间β地贫分型研究[12,13]较多,除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发病率最高外,贵州省、云南省和四川省等也是高发区。本次研究发现,土家族孕妇地贫筛查的阳性率较苗族和当地汉族低,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可能与当地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及遗传因素等有关,具体有待进一步研究考证。

5.秀山土家族苗族文化 篇五

恩施位于湖北省西部, 与重庆、湖南接壤。《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恩施为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和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中的一部分 (见图1) 。

全州地形破碎, 以中高山为主, 交通可达性较弱。2013年城镇化率36.6%, 属于工业化初期阶段, 经济较为落后, 人均GDP不到湖北省及全国平均水平的40%。选择恩施作为案例主要是出于以下两个因素。

一是恩施州作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 生态系统极度敏感, 属于典型的农业化地区。其人口城镇化路径对我国中西部广大生态脆弱地区有较高的参考意义。

二是地形复杂, 以山地为主, 可建设用地稀缺, 加之道路交通成本高, 难以形成城镇大规模连绵发展地区, 州域城镇体系扁平化, 城市首位度低。网络化分散的城镇分布模式对人口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探究该地区的城乡空间格局与人口布局规律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意义。

2 恩施城镇体系格局分析与人口城镇化重点地区判定

2.1 城镇建设用地分布破碎导致扁平化的城镇体系格局

采用多层次分析法对建设用地生态敏感性做出评价, 得出适宜建设用地分布。分析因子包括地形起伏、地形坡度、植被覆盖、自然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区, 通过因子叠加获得恩施州生态环境敏感性综合评价结果。根据分析结果, 将恩施州划分为轻度敏感、中度敏感、高度敏感和极敏感地区。恩施州主要生态系统敏感类型为极敏感, 约占全州面积的38%;中度敏感和高度敏感地区共占48%;轻度敏感地区仅为14%, 且分布较为分散, 主要分布在恩施州城、利川组群与来凤县城地区 (见图2) 。

分散的建设用地导致了城镇分布的扁平化。由于建设用地分布十分破碎, 且用地斑块较小, 州域难以形成具有强大影响与辐射能力的大规模城市。州域城镇规模偏小且规模差距不大, 城市首位度较低, 州城核心地位不明显, 2011年二城市指数1.27, 四城市指数0.6。州域总体形成组群集聚, 网络分散的城镇空间体系。在可建设用地较多的河谷地区, 以县城、乡镇为主要空间载体, 结合交通廊道形成若干城镇组群。对于偏远山地地区, 城镇分布则较为分散, 依托主要交通廊道呈现网络状布局特征 (见图3) 。

2.2 州县城对于人口的吸纳能力较弱且增长潜力一般

州县城城镇规模较小, 人口吸纳能力较弱。全州除恩施、利川外, 其余县城人口规模均在5~10万人之间, 城镇人口最多的恩施州城也不到30万。同时, 由于城镇现状基础较差, 高端服务职能尚未发育, 该类地区近期对于人口的吸纳能力一般。

对于城镇组群集聚地区, 虽然可建设用地相对充足, 但绝对量仍然十分有限, 不具备发展为大中型城市的基本条件。可以预见, 恩施地区的州县城地区未来不会成为州域的主要人口承载空间。

2.3 独特的产业分工决定了乡镇在城镇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经济发展与城镇建设密不可分, 经济发展的模式影响城镇建设的方式, 进而决定了城镇与乡村的相对地位。平原地区以大规模工业为主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城镇建设表现为以大中城市为主, 小城镇与乡村地区的则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压。由于交通的可达性较强, 城镇之间联系便捷, 城镇在空间上表现出连绵发展态势, 形成大规模的城镇群 (见图4) 。

恩施是传统的农业地区, 农特资源丰富, 农业人口比例较高, 发展农业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生态环境优越、气候宜人、文化遗存丰富、民族地域特色显著决定了旅游业发展的主导地位。而农业、旅游资源多分布在乡村地区, 乡镇的建设对于农业、旅游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同时, 乡镇是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节点, 提高乡镇的公共服务能力与生产服务能力对于恩施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独特的产业发展路径决定了小城镇在城镇体系中的主导地位。恩施地区应以乡镇为主要的城镇建设空间载体, 使其成为吸纳人口的重要空间, 并发挥乡镇对广大乡村地区的基础服务作用, 强调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对均等化布局;以县城、州城作为城镇建设空间的重要补充, 发挥区域公共服务中心作用, 着重提升其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乡村地区作为农业、旅游业的承载空间也应承担一定的人口吸纳作用, 应重点建设中心村、新型农村社区, 提高该地区的公共服务职能 (见表1、图5) 。

3 恩施州人口布局

3.1 人口城镇化政策区划定

研究对城镇和农村地区人口转移的发展动力分别采用不同的因子进行评价, 并结合用地敏感性分析和地区产业发展评价综合评判地区城镇化发展的条件。

以城镇人口规模、建设水平、本底条件和产业发展情况为评价因子对城镇集聚人口的拉力进行分析, 基础人口规模越大、建设水平越好、产业发展越好的地区城镇拉力越强 (见图6) 。

结合用地敏感性评价, 对不同地区的城镇化阻力做出评价。生态敏感度高的地区城镇化建设代价越高, 阻力越大, 生态敏感度越低的地区城镇化代价越小, 阻力也越小 (见图7) 。

以农村人口密度、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和农村生产力水平为因子对各地区农村转移人口的推力进行评价。农村人口密度越高、剩余劳动力越多、生产水平越高的地区推力越大 (见图8) 。

结合地区的产业发展, 对不同地区产业对城镇化发展的推力做出评价。以工业、服务业为主的地区对城镇化发展推力较强, 以农业、旅游业为主的地区对城镇化发展的推力较弱 (见图9) 。

综合以上分析, 将城镇集聚人口拉力、农村转移人口推力, 生态因素阻力、产业发展推力综合叠加分析, 将州域各乡镇划分为城镇化发展三类政策区 (见图10) 。

3.2 人口城镇化政策区发展指引

3.2.1 政策区Ⅰ:以城镇聚集为主的本地城镇化

现阶段本地城镇化的主要动力为以农特产品初加工和一般制造业为主的初级工业和基本公共服务, 在未来则有可能进一步优化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和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在内的现代工业, 包括现代生产和生活性服务在内的综合性服务业。

近期城乡发展处于较低水平均衡状态, 人口呈现从乡镇到县城、州城的梯次集聚状态。中期, 由于在就业和服务供给等方面的较大优势, 人口将可能优先向州县城等地区集聚。远期, 由于特色产业链的城乡联动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均等化发展, 人口将在州县城、中心镇、一般乡镇和农村中均衡布局 (见图11) 。

进一步优化对重点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加快各项社会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的全覆盖, 使进城就业的人口及其家属可在城镇稳定生活。重点提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 结合返乡定居人口、陪读人口、新婚家庭等重点人群的需求, 完善承租、承购等各类型住房的供应体系。

3.2.2 政策区Ⅱ:城乡并重, 农民广泛兼业

现阶段, 农村土地流转率较低, 加之农民工在城镇的非完全市民化待遇, 兼业成为农民的现实选择。若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较为成熟, 某些地区将可能出现农业规模化生产。但由于恩施为丘陵地区, 不利于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发展, 兼业成为该地区农民实现务农务工双收入的长期模式。

乡居乡业型模式——主要为资源型地区与农特产业发展较好的地区, 主要为农特产业和旅游业。兼业农民生产生活都集中在农村, 部分生产生活服务依托邻近城镇。

乡居城业型模式——分布在临近城镇的地区, 其主要动力为城镇的第二、三产业。兼业农民生活在农村, 就业在临近的城镇。农民忙时务农、闲时务工, 就业形式多样 (见图12) 。

由于此类兼业导致乡镇服务人口超过实际居住人口, 公共服务设施容易短缺。未来应加强相应的生产及生活服务设施建设, 满足流动人口的需求。

3.2.3 政策区Ⅲ:人口适度异地迁移

基于生态保护的要求与资源禀赋的差异, 某些不适宜人居住的地区鼓励异地迁移。除了居民自发离开州域务工与求学等外, 在一些生产、生活条件难以明显改善的地区鼓励人口异地迁移。

(1) 异地迁移的主要地区

主要包括四类地区:一是出于生态安全与环境保护而划定的生态敏感地区;二是由于地质灾害、生态环境恶化而形成的自然灾害区;三是由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宜居住地区;四是生存环境极为恶劣的地区 (见表2、图13) 。

(2) 异地迁移的安置方式

对于异地迁移的农民, 根据农民自身综合素质能力与意愿进行安置。按照就业类型可分为三种方式:

自主安置, 对于谋生能力强的给与政策支持进城自谋职业安置。

培训就业安置, 对于年轻且具有较强学习能力的, 经过培训进入工矿企业、商贸、旅游、餐饮等第二、三产业。

农业安置, 分配一定耕地, 延续传统承包制自己经营, 原则上在本乡镇范围内安置。

3.3 人口城镇化策略

3.3.1 本地与异地并重,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

基于生态自然环境限制和目前恩施外出务工人口比重较高的现状, 合理引导人口异地迁移, 科学协调本地城镇化与异地城镇化的关系, 实现人口合理、有序转移。通过发展城镇产业、鼓励农村规模经营等方式,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本地城镇化。通过技能培训、就业信息平台建设、维权机制建设等方式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保障, 并为本地产业发展进行人才储备。鼓励部分具有较强技能和较高收入水平的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为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3.3.2 基于地方特色, 科学引导兼业人口城乡流动

基于恩施农特产业发达、城乡兼业较为普遍的特点, 通过对烟草、茶叶、蔬菜等特色产业的扶持,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进而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条件;通过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合理覆盖、理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等途径, 使兼业人口城乡流动和定居更趋合理化。

3.3.3 消除制度障碍, 促进城镇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

通过户籍、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一系列制度改革, 使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户籍人口一样享受平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进一步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成本和门槛, 并通过就业培训、创业支持等途径, 实现其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生活。

4 结语

人口城镇化是城镇化的核心, 以人为本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根本要求。生态敏感山区的城镇化发展应从地区独特的产业发展视角出发, 以生态保护为前提, 以可建设用地空间分布为基础, 建立经济、土地、环境、人口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模式。恩施地区的城镇化应摒弃平原地区的大中城市连绵发展的模式, 采用以乡镇为主体、县州城为补充的城镇建设方式。同时以乡村作为重要的人口吸纳空间, 建设城镇和乡村均衡发展的空间格局, 并引导人口在城乡之间合理布局与自由流动。需要指出的是, 本文研究结论仅为阶段性研究成果, 需要继续关注恩施地区的人口城镇化发展与经济、生态、土地之间的互动关系, 进一步优化规划策略与技术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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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邓伟, 唐伟.再论我国山区的城镇化建设[C].第二届山地城镇可持续发展专家论坛论文集, 2013: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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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秀山土家族苗族文化 篇六

关键词:民族体育文化,课程资源,课堂教学

初中体育新课程标准指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 民族体育文化源远流长, 体育与健康课程应当大力开发和利用宝贵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资源”“在少数民族地区或其他有条件的地区, 还应该挑选、整理一些民族民间体育活动项目引入课程教学, 以增加学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了解程度和自豪感。”由此看来, 民族体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应该成为学校体育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县地处渝东南少数民族聚居区, 民间体育项目多姿多彩, 底蕴十分丰厚, 它是民族精神情感的重要的载体。但是现在的中学生对于本土模式的传统体育文化却知之甚少, 对相关知识的了解也不多。2011年4月, 我们分别对本县的部分高、初中进行了土家族苗族传统体育知识问卷调查, 并抽取了其中的400份问卷进行分析, 部分数据见表1、表2。

通过调查, 我们了解到学生对于本地区传统民间体育项目的认知程度:67%的学生选择喜欢, 45%的人选择会一些项目, 49%的学生选择曾经学习过, 78%的学生愿意学习, 91.5%的学生选择愿意进一步了解。通过反馈的数据, 反映了学生有积极对待本土民间体育文化的态度, 在体育课中向学生传授这些知识是可行的, 对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优于其他途径。鉴于此, 有必要加大民族体育课程资源的开发和研究力度, 拓展传统体育课程的价值空间, 以利于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 让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技术得以继续传承。

一、渝东南民族体育文化资源简介

渝东南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历史悠久、内容丰富、风彩独特, 主要有以下两大类:

土家族苗族民俗活动:舍巴日、板凳龙、鸭子龙、拖干龙船、泼水龙、穿花跳牌等, 这些活动充分彰显了民族特色与个性, 融观赏性、娱乐性与健身性于一体。

民间体育活动:民间武术、爬竿、踩戏、赛龙舟、荡秋千、抢花炮、跳房、踢毽子、踩高跷、跳竹马、玩龙灯、舞狮子、鼓舞等。它们都是趣味性、竞技性和民族性的集中体现。

二、民间体育课程资源融入中学体育课堂教学的探究

(一) 融入内容的选择

本地区的民间体育种类繁多, 是体育教学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 我意识到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选用富有代表性的、具有普遍意义或典型意义的民间体育资源, 并采用多种教学形式来提高学生对它们学习和运用的能力。这些资源进入体育课程有一个开发和利用的过程, 对这些内容必须经过挖掘整理、分类整合, 重新进行选择, 琢玉求珠、去粗取精, 有针对性地加以利用。至于选什么, 怎样合理利用, 怎样找到突破口, 以及这些内容在中学体育教学中应该怎样融入, 融入的比例多少, 在融入的过程中需要让学生保持和得到一种什么样的观念、身心得到什么样的锻炼, 这都是一个值得斟酌的问题。从问卷调查中可以看出:学校已经开展过的活动, 学生多少都知道一些, 如摆手舞知识的掌握, 在我们抽样调查的学生中知道的就超过一大半。学校没有专门讲授过, 又缺少渠道了解的民间体育知识, 学生们知道的就很少了。这就说明我们的学生对本地区本民族的知识相当欠缺, 有必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补上这一课。在对民间体育项目这一内容的问卷调查中, 学生谈到希望了解的内容有:

根据问卷的结果, 我选择了摆手操、抢花炮、民间武术和板凳龙等学生相对更感兴趣的课程资源作为融入的内容。我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应找好突破口, 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来利用这些资源, 把握好教学内容, 处理好教材内容和融入内容的连贯性, 注重教学内容的完整和延伸。

(二) 融入的本土体育资源在教材 (教学) 中的安排

我校在教学中主要使用的是人教版教材, 这套教材都有自己的知识体系, 但都是根据体育的门类在划分, 而本地区民间体育成就主要体现在舞蹈、体操、球类与武术上。因此, 在教学上对民间体育资源的融入也主要是体现在这几个方面。在教学过程中, 我们将本土体育资源有机地与各个类别结合起来, 作为教材的补充和延伸。根据体育课标的“教学建议”和学生的实际情况, 按计划、分步骤在教学过程中予以实施。其在教材和教学过程中的具体分布如下:

在上述各板块的教学中, 以上的民族体育文化资源可以视具体情况有机地安排在课堂教学的各个部分中进行。

(三) 融入的形式

主要采用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以及分组比赛等形式来进行。

(1) 让融入的民间体育课程资源与教材内容相互印证、互为补充, 作为体育教学内容的补充和延伸, 缩短教材与现实生活的距离, 使教材内容更加亲切和具体, 加深学生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把握。

(2) 让融入的本土体育课程资源形成独立的课时, 在不同的模块之后直接加入新的课题, 作为体育教学内容的补充 (见上表) 。使学生在进行交流和表达的同时, 既得到了身体锻炼, 又培养了学生对民族文化的情感。

(3) 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比赛活动, 拓展和延伸了体育课堂的教学。

三、实践与利用

(一) 在课堂教学中的实践

教师对本地区的民族体育文化资源进行筛选, 然后将选出的内容转化成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案或活动方案, 根据学生的不同需要组织活动。并参照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和教学内容的育人元素进行细致的观察研究, 使这些教学内容的育人功能最大化。

(二) 在校园文化活动中的实践

充分利用民族体育文化的广阔空间, 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 有机地把它融入到校园文化活动中去。

(1) 加大民族体育文化的开发力度, 编写校本教材, 使其有效融入体育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去, 从而促进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

(2) 在过去把简化摆手舞作为课间操的基础上, 继续对摆手舞进行深入挖掘, 编创出既符合学生年龄特点, 又充分彰显摆手舞精髓的校园摆手操, 在学校进行推广, 使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其中。

(3) 将本地区的特色民间体育项目引入校园, 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通过改编和优化, 增强它们的竞技性、趣味性和激烈性, 使之更适合中学校园活动的需要。

(4) 选择时机组织学生到摆手堂、桃花源广场观看表演, 或让学生亲自参加群众性的民间体育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特色体育比赛等。

(5) 构建校园民族文化走廊, 突出校园文化特色, 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参考文献

[1]季浏主编.体育 (与健康) 课程标准解读[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5

7.秀山土家族苗族文化 篇七

1 湘西州旅游开发中贫困人口的受益现状分析

1.1 湘西州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可行性和紧迫性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湘西州”) 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云贵高原东侧的武陵山区,与鄂、渝、黔三省市边界接壤。全州辖7县1市,总面积1.55万平公里,总人口273.93万,少数民族人口206.76万,占总人口的75.5%,其中土家族114.04万,苗族91.1万。湘西州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奇异的自然风光,特殊的社会历史变迁进程孕育了独特的土家族、苗族等民族文化。据统计,在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人文活动等国家8个主类旅游资源中,湘西州全部拥有。在国家155个基本类型旅游资源中,湘西州拥有116个,占74.8%。可以说,丰富的旅游资源(见表1)为湘西州PPT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拥有丰富旅游资源的湘西州又是湖南省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地区,所属的八个县市全部为贫困县市。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湘西仍有1 100个重点贫困村,60多万贫困人口,其中绝对贫困人口13万人,低收入人口近50万人,分别占全州农村总人口的5.9%和22.7%。

从表2可以看出,到2008年底,湘西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只及全国、湖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6.3%和59.4%,湘西州人均GDP分别只占全国、湖南省人均GDP的37%和47.9%。因此,湘西州通过PPT战略来缓解甚至消除贫困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1.2 湘西州发展旅游业的效应分析

近年来,湘西州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该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在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转变、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观念转变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见表3)。

尽管湘西州实施PPT战略以来,旅游产业确实带动了全州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但整体而言,旅游产业的迅速发展却并没有产生明显的惠及贫困人口的效应,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远远落后于同期旅游收入的增长。如从2005年到2008年,湘西州旅游年总收入分别为20亿元、24.6亿元、31.3亿元、38.44亿元,年均增长额为6.147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4.3%,同期人均GDP的年增长额和增长率分别为1 602元和22%。而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 766、1 962、2 255、2 574元,年均增长额和增长率分别为269元和13.3%,收入增长幅度大大低于同期湖南和全国农民的平均水平。可以说,尽管该区域旅游业发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宏观经济效应,然而对于最需要扶持的农村贫困人口而言,仍缺少一个让他们从中受益的有效模式。

2 制约湘西州旅游业发展中贫困人口受益的主要因素

2.1 政府缺乏重视和科学规划

旅游扶贫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和引导,而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却基本被孤立在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之外。从我国改革开放前的救济式扶贫,到1986开始的开发式扶贫,以及新世纪制定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均没有将旅游开发和贫困缓解直接联系在一起。扶贫部门的扶贫规划和旅游开发部门的旅游规划以及具体的旅游管理中,均没有专门针对让贫困人口受益模式的制度安排[1]。如湖南省的“四大扶贫工程”分别为: 以通达工程为重点的基础扶贫工程、以基地建设为重点的产业扶贫工程、以“雨露计划”为重点的素质扶贫工程和以沼气建设为重点的生态扶贫工程,湘西州也按照省政府的部署集中精力实施这“四大扶贫工程”。结果,旅游开发的主要目的定位在如何扩大整个旅游产业,而不是如何增加贫困人口的发展机会和净收益。主要依靠市场机制运作的PPT战略,使贫困人口从中获得的利益和机会十分有限,削弱了旅游开发对贫困缓解的重要作用。

2.2 相关人力资本匮乏

旅游业作为知识文化含量较高的第三产业,对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要求较高。国外大量旅游扶贫的案例研究也发现,缺少人力资本是制约贫困人口从旅游业发展中受益的最主要障碍之一。湘西州是湖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同时也是湖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贫困人口的整体文化素质普遍较为低下,直接制约了他们参与旅游并从中受益。此外,健康也是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本要素,而湘西州医疗卫生条件较差、卫生事业较为落后、地方病流行以及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的现状,造成许多贫困家庭陷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恶性循环,根本无法把握旅游发展带来的机会。

2.3 地理位置偏且交通不畅

湘西州地处湖南省西北部,武陵山脉自西向东蜿蜒境内,系云贵高原东缘武陵山脉东北部,西骑云贵高原,北邻鄂西山地,东南以雪峰山为屏,距离长沙等中心城市较远,包括交通在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与周边地区相比较,湘西州缺州内机场,缺水运条件,公路等级低,铁路覆盖率低,是典型的“两缺两低”地区。据资料统计,截止2008年初,湘西州公路密度仅为63.9公里/百平方公里,而张家界市为67.36公里/百平方公里;湘西州等级路占公路总里程的28.3%,而恩施州等级路占66%;湘西州通乡“黑化”率不足60%,而恩施州为94.3%;湘西州多数通村公路处于“晴通雨不通,小(车)通大(车)不通,货(车)通客(车)不通,人通车不通”的状况,并且全州还有83个村不通公路。可以说,偏僻的地理位置和落后的交通建设也是制约湘西州贫困人口受益于旅游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3 基于PPT战略的湘西州贫困人口受益模式建立

3.1 积极发挥旅游扶贫的政府主导作用

湘西州的贫困问题已经成为湖南省“弯道超车”战略成功实施的最大障碍之一,因此,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旅游开发对缓解和消除湘西州贫困问题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应将旅游扶贫作为开发式、参与式扶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旅游规划和开发中制定有利于湘西州贫困人口参与并保证其从中获利的制度安排。尤其是在旅游开发和规划过程中,涉及旅游要素的经营、具体政策的制定以及招商引资和市场营销等方面,要根据当地贫困人口的状况,给予更多的机会和更为倾斜的利益分配政策;涉及旅游线路选择、旅游相关的市场准入和旅游门票收益的分配等方面,应优先考虑贫困人口的利益,如优先雇用景区内居住地点比较偏僻的居民、划区经营等。同时,各级政府还应继续加大对湘西州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网络建设的投入,以逐步缓解该区域可进入性差的问题。

3.2 积极改善贫困人口人力资本状况

一方面,政府可以针对性的采取诸如提供贷款、培训等措施,积极引导和帮助贫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比如,鼓励当地贫困居民参与有关旅游知识的教育培训,既包括旅游技能方面的培训,也包括提高居民旅游意识和环境观念方面的培训,使当地居民在参与旅游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技能和素质。并且,这种培训应该面向所有贫困人口,而不能像“一体两翼”中的劳动力培训那样,只限于初、高中生[2]。另一方面,针对湘西州贫困人口贫病交加的状况,既要持续加大对该区域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不断改善医疗条件,又要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早建立健全该区域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在此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到,贫困人口并非一个单一的群体,贫困人口之间也存在着差异,有研究表明,贫困人口不可能在旅游扶贫项目中平等地受益,贫困人口中最贫穷的20%,从旅游业中获益的概率很小。因此,应将湘西州贫困人口人力资本的改善重点瞄准贫困人口中最贫穷的那一部分。

3.3 积极强化民间旅游扶贫力量

通过积极引进和强化民间扶贫力量,重视和鼓励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积极参与旅游扶贫,既可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又能引进和学习他们管理扶贫资金、沟通贫困人口、提升贫困人口发展能力的方法及理念[3]。例如,积极争取国外一些非政府组织(如英国国际发展局、海外协会)等对发展中国家实施旅游扶贫项目的支持,这对于丰富我国旅游扶贫的实践和理论都是十分宝贵的。另外,包括海外少数民族、华人组织、国内民间组织和私人部门等也是重要的旅游扶贫的力量,加强与他们的交流联系,引导他们积极为湘西州的旅游扶贫事业献计献策并亲身参与其中,对于推动湘西州的旅游扶贫事业、增加湘西州贫困人口的旅游收益都将大有裨益。

3.4 坚持走可持续旅游扶贫之路

尽管旅游业有“无烟工业”的美誉,但如果因脱贫心切而急功近利地进行掠夺式开发,最终超过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不仅旅游业的发展失去资源基础,甚至会对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进一步加深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4]。因此,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协调好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应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保护并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始终把生态保护放在旅游开发的首位,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对交通干线、旅游城镇周围、景区(点)所在地实行全面封山育林,做到植被不被破坏,水不被污染。坚持不懈地巩固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禁止在景区内的河道上滥采乱挖、毒鱼炸鱼,禁止在重点景区采矿挖砂,破坏原生植被。与此同时,还要抓好交通干线、旅游城镇和景区绿化建设,把退耕还林工程、长江中上游保护林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中德合作造林项目、“四边”绿化工程和交通干线、旅游城镇、景区植被增加紧密结合起来。二是积极倡导生态旅游、绿色旅游,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绿色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在加速当地居民脱贫致富的同时,推动旅游扶贫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5]。

摘要:湘西自治州是湖南省最贫困的地区之一,虽然其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旅游开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旅游发展没有体现出相应的扶贫效应。本文在分析湘西州旅游开发过程中贫困人口受益现状的基础上,对制约该区域旅游业发展中贫困人口受益的主要因素展开探寻,并提出了基于PPT战略的湘西州贫困人口受益新模式。

关键词:湘西自治州,旅游扶贫,PPT战略,新模式

参考文献

[1]王永莉.旅游扶贫中贫困人口的受益机制研究—以四川民族地区为例[J].经济体制改革,2007(4):92-96.

[2]郭清霞.旅游扶贫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地理,2003(4):58-60.

[3]侯志强,赵黎明,郑向敏.基于PPT旅游战略的旅游扶贫机制研究—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为例[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1):16-20.

[4]李云霞.试析云南省旅游扶贫的对策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8(4):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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