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工作制度

2024-08-16

以案说法工作制度(精选11篇)

1.以案说法工作制度 篇一

解梦与梦的工作

弗洛伊德认为释梦与梦的工作是两种相反的内容。如果说梦的工作是把一个东西深深埋起来,释梦则是把它挖掘出来。从这个角度上来讲,隐梦变作显梦的过程叫做梦的工作。反过来,由显梦回到隐梦就是释梦的过程。

弗洛伊德认为梦的工作主要有以下4个作用:凝缩、转移、意象和润饰。梦的凝缩作用是指显梦的内容比梦的隐意简单,好象显梦是隐梦的一个微缩版本。梦的隐意非常细致具体,显梦则是概括而精练。

在人的梦中,“数人合为一人”的例子屡见不鲜。在这些压缩的梦像之中,将A的相貌、B的衣服、C的职业、D的性格、E的爱好,统统汇集到一个人身上。在梦中也将许多事情压缩,比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语词等等。在梦的工作中,各个部分经过压缩合成之后就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一个非常模糊的印象,好几个影像同时投射到一张底片上一样。

弗洛伊德用自己的一则梦说明梦的凝缩作用。

他自己在书中讲到自己在梦里写了一本关于植物学的书,这本书就放在他面前。当他翻到书中一页折叠着彩色插图时,看到了一片已脱水的植物标本,就像植物标本收藏薄里的一样,夹在书里头。

原来做梦的前一天早上,弗洛伊德在书店的玻璃橱窗里看到了一本标题为“樱草属”的书。樱花草是弗洛伊德夫人最喜欢的花。她很希望弗洛伊德回国时买几朵给她,可是弗洛伊德很久没有送花给妻子,心里非常内疚。

弗洛伊德确实也写过一篇关于植物学的专论。他所谈的是古柯植物的研究报告。古柯所含的古柯碱可用于麻醉病人。在做梦的当天傍晚,弗洛伊德曾与一位医生就古柯碱进行过长谈。梦中的“植物”使弗洛伊德想到他正与那位医生谈话,以及自己的妻子。

梦中的“一片脱水的植物标本”夹在书里,并且看起来就象是一本“标本收集薄”。这使弗洛伊德想到有一次他们高等学校的校长召集高年级学生,要大家一起编一本高校的植物集薄。这使得弗洛伊德产生了梦中的内容。

“那折叠的彩色图片”。当弗洛伊德是医科学生时,订阅了一大堆医学期刊,里面的图片他非常喜欢,爱不释手。由此看来,表面上内容非常简单的梦,其中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

梦的转移作用是指在隐梦的内容中,对某个人或某种事的看法会被转到别的人或事物身上。这样做是为了躲过心理检查。

有一个人在梦中经常看到别人在搞同性恋,经过分析,原来是他本人的潜意识中有搞同性恋的冲动,这种冲动在梦中表现出来,为了逃避心理稽查,把自己的冲动转嫁到别人身上。

梦的意象作用是指用形象生动的视觉图象表示抽象深奥的思维。显梦内容主要是用视觉形象表示出来,而隐梦往往是抽象思维。当然有一些显梦也有思想或知识的成分。例如,我们有时梦见自己在梦中写了一篇论文,文中的一些观点很有新意。但总体上看,将思维变成具体的形象是梦的主要特征。

对梦的意象进行加工是很困难的一件事。弗洛伊德将显梦比作象形文字。将抽象思维转变成视觉形象犹如把哲学论文改编成连环图画,必然会弄得不伦不类。难怪有些人总是无法理解梦。在梦中有大量的省略,因为梦中的图像无法将表示思想关系的语词表达出来,就只好省略掉。

梦的润饰也叫再度校正。润饰在显梦形成中有重要作用。因为梦的压缩、移置、意象使得隐梦变得面目全非。经过润饰,梦的材料被排成一定次序和一定的连贯性。梦的润饰就成了梦的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它把隐梦最后密封起来让人们去破译。

弗洛伊德引述一则润饰得不够完整的梦例说明润饰的作用。

梦者是一位年轻的单身男子,梦见正坐在常去的餐馆里,有人前来要把他带走。其中一个人要逮捕他。他对同桌伙伴说:“我还会回来的,以后再付帐。”但他们以一种蔑视的讥笑叫道:“我们全都知道了,大家都这么说的。”其中一个在他背后说:“又是一个。”他于是被带到一个狭窄的房间,里面有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孩子。看守着他的一个人说:“这是弥勒先生。”一个警探,或是政府官员很快地翻着一堆纸,重复念着:“弥勒、弥勒……”最后他问梦者一个问题,梦者回答道:“我会这样做的。”于是他再望那女人,发现她长着一脸大胡子。

显梦的内容是被逮捕的幻想,隐梦的内容是这个男子想结婚。由于润饰得不完整,隐梦的内容的那条线索还是看得出来,饭店象征着单身俱乐部。官员翻阅一大堆纸并重复名字,向官员宣誓“我会这样做的”,象征结婚典礼。新娘为何长胡子,是在梦的前一天梦者与一位朋友(和他一样对婚姻感到畏羞)在街上散步,他要朋友注意一下向他们走过来的一位黑发女郎。他朋友说:“确实不错,只要这位女人在数年后不像他父亲那样长胡子就好。”“我以后再付帐”,指怕岳父觉得聘礼不够。

2.以案说法工作制度 篇二

关键词:元代,四等人制度,三等人制度,色目人

根据传统史学观点,元代中国在民族政策上执行四等人制度,作为少数征服者的蒙古人为了统治全国不同的民族,把全国各民族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个等级。汉人还包括契丹族、女真族、高丽人、云南人,南人又被称为蛮子、囊加歹、新附人,包括了除四川外原南宋境内汉族和南方少数民族。但事实却是,至今没有任何元代的史料记载元朝政府以法令形式实行四等人制度,笔者针对此疑问,通过对原始史料分析和对与元代四等人有空的论文的查阅,得出了如下结论:“四等人制度”这一说法是由清末史学界“三等人制度”说法演变而来的。

一、“四等人制度”的传统观点

目前学术界对元代四等人制度的主流看法均是明确承认元代存在四等人划分这种制度,不同等级的民族在社会上享受的待遇是不同的———“元代依种类分四等。一、蒙古,亦称‘国人’。 二、色目,包括……三、汉人,即黄河……四、南人,即长江……此四阶级在政治上之待遇,显分优劣。汉人、南人不为正官”[1]638。著名史学家范文澜在1946年出版的《中国通史简编》也表示“蒙古人为第一等,色目人为第二等,汉人(北方的乣汉,包括契丹、女真)为第三等,南人(南宋统治下的江南人民)为第四等。不同等级的民族在政治上享有不同的待遇,权利和义务都极不平等。”

不仅国内学者对元朝政府实行四等人制度深信不疑,海外研究中国历史的汉学家也表示元朝政府对国内各民族进行了四个等层次的划分———“在进行征服的游牧社会内部,蒙古人自然居于领导地位……色目人是蒙古国法律上承认的第二等人。随着蒙古人对北部中国的兼并和其后对整个中国的占领,又在法律上出现了另外两等人。……为了行政管理的目的,这些新被征服的属民被称为‘汉人’……1275年至1279年蒙古人又征服了南宋,第四等人也随之被规定下来,这就是‘南人’,它专指5000万以上的南宋遗民”[2]718。同时该文章也承认元朝政府实行的四等人制度自始至终贯穿着元朝的历史———“在忽必烈朝初期,各种机构的设置和为实施文官管理所作的各项规定,都已充分考虑了这些区别,并且从法律上加以强化。它们确实具有法律的效力,一直到一个世纪之后元朝灭亡为止”[2]720。

对于元代政府为什么实施四等人制度,相关学者解释其是蒙古人民族偏见心理的产物, 也是蒙古贵族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的产物———“蒙古人以一部落坐大,入主中原,本来带有游牧民族的自傲和对汉人存在偏见的心理……总之, 蒙古统治者实施民族分化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和统治”[3]5。

二、“四等人制度”说法来源

一方面元朝政府实行不平等的四等人制度已成定论,但是在另一方面存在一个令人不解的事实———就是没有任何元代的史料记载元朝政府以法令形式实行四等人制度。在上一节所提到的 《社会阶层:传统精英与新兴精英》一文中也表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按种族集团分为四等,似乎并没有系统地正式宣布过。”针对这个疑问,笔者查阅相关资料,终于找到关于元朝政府实行四等人制度的说法,至今能找到的最早来源是屠寄的《蒙兀儿史记》———“于时大别人类,为四等。曰蒙兀人、曰色母人、曰汉人、曰南人。”(《蒙兀儿史记》卷六《忽必烈可汗》)而其书作者屠寄是清末民初人, 他生活的时代距离元朝灭亡也超过五百年,而且 《蒙兀儿史记》亦是1934年才刊登,而且仅仅只是简单地给出元朝实行四等人制度的结论,没有给出相关的史料来论证。稍微晚于《蒙兀儿史记》出版的《元代社会阶级制度》在其书第二章元代法定之种族四级制第一篇文章《蒙古色目汉人南人之区分》中对元朝实行四等人制度的看法是———“元代法定之种族四级制,读史者皆类能言之”,同样也缺乏史料说明。

其实在史学界提出四等人制度之前,史学界还提出了“三等人制度”,而且还是日本汉学家研究出来的结果。日本蒙元史学家箭内亘在1916年刊载的《满鲜地理历史研究报告》第三辑《元代社會の三階級》中首次提出了元朝政府实行“三等人制度”———“題して元代社會の三階級といふ、即ち蒙古、色目、汉人の謂な り……固より印度に於ける階級即ち所謂Casteの如く、相互の差别の峻嚴なるものにはあらず。(大致意思是:提起元代的三阶级,即为蒙古、色目、汉人……和印度所谓的种姓阶级是一样,相互差别也是很严格的)”箭内亘先生把“南人”也归入“汉人”下,而且箭内亘先生是考察了元末明初人陶宗仪著《辍耕录》卷一所载氏族后提出的“蒙古、色目、汉人三阶级”的概念。但是《辍耕录》仅仅对元朝国内各民族的分类进行叙述,没有指出蒙古人的身份比其他族裔要高,也就是没有提出元朝政府以法令形式实行不同种族不同对待的政策。无独有偶,再往上回溯,清末国内魏源于咸丰三年(1853)完成的《元史新编》上就记载了明朝人说元代“人分三等”,但是不是种族上分为三等,而是行政用人上分为三等———“明人好訾前代,每谓元起朔方,混一中夏,创制显庸,以辽金新附者为汉人,以宋人为南人,以此用人行政皆分内外三等。内色目而疏远中原,内北人而外汉人南士”。但同时魏源认为到了元朝中叶才有用人分等级———“初无内蒙古色目外汉人南人之见,惟中叶以后始分畛域”。

综上所述,我们理清了关于“四等人制度”这一说法来源及其演化。“四等人制度”并没有出现在元明史料中,它最早的原型是清末咸丰三年(1853)魏源提出的“元朝中叶开始元廷在行政用人上人分三等”。然后是1916年箭内亘先生在《元代社會の三階級》 论文中提出的“蒙古、色目、汉人三阶级”,接下来是1934年刊登屠寄《蒙兀儿史记》上正式提出了元朝实行四等人制度的结论,且同时代的《蒙兀儿史记》也采用了元代人分四等的说法,最后才是建国以来各主流史料刊登元朝实行四等人制度。

三、元代实际的民族划分

考证出了元代不存在“四等人制度”后笔者对元代实际的民族划分也产生了好奇。于是笔者对原始档案进行查阅,在查阅成书于元朝成宗大德八年(1304)的地方志《大德南海志》时,发现卷六户口里没有出现“色目”这个词语。笔者在此感到疑惑,按照常理元朝实行四等人制度,那么统计户口的时候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应该分别统计。但事实上,书中关于户口的统计对象只有南人、北人、僧道、僧尼行童、道士女冠,以地域分布、宗教信仰来分类国内人民,而不是以种族来分类国内人民———“大德八年报数:户一十八万八百七十三,南人户一十八万三百二十三,北人户五百五十,僧道一千八百丹五名,僧尼行童一千六百四十三名,道士女冠一百六十二名。……南海县:户六万七千一百六十六,南人户六万七千一百六十六,北人户无,僧道二百九十五名,僧尼行童一百九十名,道士女冠一百五名。”

另外元代地方志中还出现了色目户竟然包括了蒙古人的奇特现象———“色目户:蒙古人户……畏兀儿户……契丹人户…… 回回人户……河西人户……”(《至正金陵新志》)。该志也是以南人户和北人户来划分,其中北人户分为色目户和汉人户。原来 “色目”一词在古汉语中有丰富的含义,它一开始并不是指的某一种族,它最初的含义是种类繁多,各色名目———“邑赋色目极繁,以入偿出,不足者犹四万缗,率苛征预借,苟逭吏责。”(陆游 《监丞周公墓志铭》)另一方面元朝官方法典《元典章》中记载经过官员们的商量后把除了汉人、高丽人、蛮子(南宋境内各民族) 外的民族都叫色目人“……又未审何等为色目人么道申[乞]明降来。……俺商量了,……除汉儿、高丽、蛮子人外俱系色目人。”可见元朝政府没有以公文法令形式实行四等人制度,而且遇到涉及不同民族的法律纠纷时,官员们还需要“商量了”后才把案子的当事人归纳为“色目人”这个模糊的民族概念。这样也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至正金陵新志》中把蒙古人归入色目户中,所以元朝不存在四等人制度,除了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之外,还有畏兀儿人、契丹人、回回人等,这些说法概念都是并列的,都是标示一个民族的称呼,实质是一个文化概念,而绝不是政治意义上种族划分。

除了元朝原始档案史料,还有另外一个驳斥元代“四等人制度”的证据是蒙古语言系统中根本没有“色目人”这个概念—— “在此,可以找到蒙古(达达)、汉人(汉儿)、南人(蛮子)和与之相对的蒙古词语,却找不到‘色目人’和与之相对的蒙古词语。在蒙古史料中可见到畏兀儿、钦察等各个民族、部族名,但还未见到把这些广泛的诸族总括起来的记述。拉施特《史集》、马可波罗《旅行记》等非汉语史料也是如此。这点是从来没有引起重视的”[4]2。

3.以案说法:“入户抢劫”的认定 篇三

一、基本案例2008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楚某伙同于某、高某预谋盗窃后来到某市一个超市准备实施盗窃。楚某一人先从超市后窗户进入超市,被居住在超市内的业主刘某发现,楚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威胁刘某,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中,被告人楚某看见于某、高某站在窗外向超市内看时便喊:“进来,快点。”于某、高某就用石头将超市前门玻璃砸碎进入超市,楚某、高某用拳头击打刘某,将刘某制服后,于某和高某将收款台内的人民币49.50元以及香烟十条(价值人民币1036元)抢走。 本案在庭审中出现了两个分歧: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楚某、于某、高某的行为构成入户抢劫。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楚某、于某、高某的行为不构成入户抢劫。本文赞同第二种意见,认为楚某、于某、高某的行为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抢劫罪的入户抢劫。具体理由如下:二、案例分析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有效解释“入户抢劫”。对于这样一个法律概念的解释,我们需要在遵循“罪刑法定”基本原则的指引下,运用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来有效展开。“罪刑法定”基本原则是刑法最重要的原则。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其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含义是:指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以及应处什么刑罚,都必须由法律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与自由,其根本出发点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因此,禁止重法溯及既往,但不禁止轻法溯及既往;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有罪类推,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无罪类推;禁止绝对的不定刑与绝对的不定期刑;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等等。罪刑法定原则是立法、司法和法律解释根本出发点和准则。罪行法定原则的基本精神乃是通过消极地限制刑罚权以积极地保障人权;其基本要求乃是通过刑法的确定性和绝对性来实现其社会保护和人权保障的双重机能。根据该刑法基本原则,本文以为,本案进入超市抢劫并非构成“入户抢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笔者认为,对这一规定应当做如下理解:首先,“户”是家庭住所。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如果不能评价为家庭住所的,不应认定为“户”。其次,因为是“入户”抢劫,所以,进人他人住所时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人户抢劫。但是,对于入户盗窃、诈骗、抢夺,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再次,既然是入户“抢劫”,暴力、胁迫等强制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以抢劫目的入户后,使用暴力使被害人離开户进而强取财物的,也应认定为入户抢劫。但在户外以欺骗手段使被害人到户外后实施抢劫的,不是入户抢劫。最后,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进人的是他人的家庭住所。此外,行为人以抢劫目的侵入甲的住宅,抢劫在甲的住宅停留的乙的财物的行为,同样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对于“入户抢劫”的解释,在本案应该严格遵循文义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文义解释的根据主要是语词的含义、语法、标点及标题。文义解释是一种基本的但并非简单的解释方法。如果文义解释的结论合理,则没有必要采取论理解释方法;如果文义解释的结论不合理或产生多种结论,则必须进行论理解释。文义解释意味着法官在解释法律的时候要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与法律概念的字面含义或通常含义,尤其是当法律文本(包括司法解释)对其核心含义本身有专门明确与规定的时候,文义解释应该成为法律解释的首要方法,如此才能有效的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维护刑法的安定性,确保法律适用的可预测性,从而有效的保障人权。在本案来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户”这一个法律概念的核心特征:居家性与封闭性。前者是它的功能特征,后者是它的场所特征。对于具体个案事实的分析,文义解释要求我们不能超出它概念的核心特征来阐述。虽然本案的受害人当时居住在超市内,但显然超市并非是其常态性的居住场所,不符合经常性地体现和实现其生活安宁这一价值的追求,仅仅是其为了兼顾生活方便和确保超市在停业后的安全而临时性的一种处所,与日常经验中长期性满足自我生活需要与生活安宁的“住所”概念相去甚远,因此,从文义解释角度看,本文认为不应该认定为“户”。从而本案的案件事实不应该构成该罪名的法律事实。 本案不认定为“户”从根本上说是对刑法的谦抑性与形式正义的基本维护。在日常生活中在一定条件下与一定环境下临时构成住所功能的情况还很多,如果将本案超市解释为“户”,则还应该对其他临时处所也进行如此解释,才符合“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的基本形式正义,才能形成人们一般预期,而这显然并非司法实践的一般做法,同时也超出了人们一般的期待,是对法律概念一种不必要的扩张,不利于人权的保障。 参考文献:[1]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2]张明楷.《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3]赵秉志.《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上卷).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4]肖中华.《论犯罪构成要件类别的界定》.载于《中国法学》,2000年第6期.[5]张永红.《我国犯罪构成要件的新表述》.载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7月总第93期.

4.表示工作经历的英文说法 篇四

“工作经历”怎么说?

business background 工作背景

business experience 工作经历

business history 工作经历

employment experience 工作经历

employment record 雇佣记录

professional history 职业经历

professional experience 职业经历

occupational history 工作经历

如何描述“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即专职及兼职工作经历(A history of a person’s professional and/or non-professional employment)

包括:工作经历(work experience)、职业经历(professional history)、具体经历(specific experience)、兼职(Part—time)、实习(Intern)、实际业绩(Performance)、工作成就(achievements)、个人能力(People)、市场开发(Marketing develop)、关键问题的解决(breakthrough)、成功的要素(Element of Success)、胜任力(Competence)、被认命的职位(appointed position)等。

例如:

Sales manager.In addition to ordinary sales activities and manament of department , responsible for recruiting and training of sales staff members.销售部经理。除了政党销售活动和部门管理之外,还负责招聘与训练销售人员。

Assistant to the General Manager of Shenzhen Petrochemical Industrial Corporation Ltd.Handled the business trip schedule of the general manager.Met clients as a representative of the corporation.Helped to negotiate a $5,000,000

deal for the corporation.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排总经理的出差旅行计划时间表。作为公司代表接见客户。协助公司谈成了笔五百万美元的交易。

Secretary to president of Silverlion Group Corporation Ltd.Responsibilities:Receiving visitors,scheduling meetings,taking adn typing dictation,writing routine letters and reports.银利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职责:接待访客,安排会议、笔录并打字、书写日常信函及报告。

Public relations girl at Guangzhou Holiday Inn.Fulltime in summers,part-time during school.在广州文化假日酒店当公关小姐。暑期全职,上课时间兼职。

Assistant to manager of accounting department of a joint venture enterprise.Analyzed data and relevant financial statistics,and produced monthly financial statements.一家合资企业会计部门经理的助理。分析数据及相关财务统计数字,而且提出每月的财务报告。

Workde 21 hours weekly as a salesgirl at the bookstore of shenzhen University.Earned 45% of college expenses.在深圳大学书店当售货员,每周工作21小时,赚了大学费用的45%.Production manager:Initiated quality control resulting in a reduction in working hours by 20% while increasing productivity by 25%.生产部经理:引入质量控制,使得工作时数减少了20%,而生产力则提高了25%.Staff member of Shanxi Textiles Import adn Export Company.Handled import of textiles from Hong Kong,Macao,Taiwan,Increased sales by 25% from 1990 to 1993.Made frequent business trips to these places to negotiate with textile mills.山西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职员。处理从香港、澳门、台湾进口纺织品事宜。从1990年至1993年增加了25%的销售额。经常出差到这些地方跟纺织厂商洽。

描述“工作经历”时好用的小词

advanced worker 先进工作者

appointed 被任命的be promoted to 被提升为

breakthrough 惊人的进展,关键问题的解决

behave 表现

control 控制

cost 成本;费用

excellent Party member 优秀党员

design 设计

develop 开发,发挥

implement 完成,实施

import 进口

export 出口

found 创立

generate 产生

good at 擅长于

guide 指导;操纵

initiate 创始,开创

innovate 改革,革新

reckon 计算(成本等)

participate in 参加

recommended 被推荐的;被介绍的 second job 第二职业

5.年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五

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驻省卫健委纪检组 2019 年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院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 2019 上半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

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会议决定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何平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颖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会上传达《驻省卫健委纪检组 2019 年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与目标。会后印发《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2019 年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院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的步骤和方法,要求各支部、各科室,全体职工应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将以案促改工作落实落细。

2、廉洁教育,提高思想认识。6 月 14 日上午,我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省卫生健康委有关精神,动员安排我院主题教育工作,时间 6 月至 8 月,为期 3 个月,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及省卫健委精神上来。委第三巡回指导组长、委监察专员袁立波、委第三巡回指导组副组长、委医改办副处长郑晓龙、指导组成员、委妇幼处白志强,在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百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会议。会上委第三巡回指导组长、委监察专员袁立波同志提出了六点要求,党委书记、院长何平同志讲了四点意见,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颖同志主持会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为抓手,有效推进主题教育取的实实在在成效。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结合工作岗位,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梳理岗位职权,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做到防控重点全覆盖。从决策、执行、监督和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相关制度等方面入手,分级深入进行排查,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新梳理风险点,以科室为单位建立全院廉政风险点管理措施表,落实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置权力运行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有效预防腐败。

4、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清单与监督责任清单,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操作性强,真正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际工作中。制定 2019 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根据责任分工,纪委要发挥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特点,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动向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执纪监督、案件审查、执纪问责,认真落

实党内问责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及“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严肃追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年初任务分解“践廉”,年中抓调研督促“查廉”,年末抓考核“评廉”。同时,与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40 份,与各科室签订《纠风目标责任书》40 份,进一步从思想上提高清正廉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剖析。积极组织按时开展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深入查找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做好关于马存锁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及自我启示报告。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落到实际工作中。

6、落实上级精神,做好重大节日期间廉政谈话工作。每逢重大节点,纪委书记按要求约谈办公室、财务室、后勤保障部、食堂等重点岗位负责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管住手、管住嘴、管住腿、管好车,把好第一道关口,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并要求纠正“四风”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节日期间要保持手机畅通,严格落实“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做好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等违规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工作。

7、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院纪委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给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院中层干部及护士长发廉政短信;通过观影片、学习身边模范典型等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廉政工作动态、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创新廉政文化载体,利用医院网站、宣传栏、微信等载体,及时发布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报道反腐倡廉的重大举措,增强廉政文化的宣传声势和效果。

二、案件反思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原副院长马存锁案件剖析,深刻认识到教训惨痛、发人深省,通过案件深入反思还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工作开展力度有所欠缺。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但是还是不够全面和完善,并且在制度的执行层面上还是有所欠缺。在平时工作中,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存在对业务工作安排部署的较多,跟踪落实方面做得还不够,廉政宣传文化氛围不够浓厚;虽然平时加大了对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倡廉的教育力度,但宣传力度不够,形式单一,自觉性、主动性不够。

2、学习不够深入。理论学习讨论得不够深入,有针对性的学习也不够,往往不能触及思想;忙于具体的业务工作,疏于学习。

三、下一步计划。

1、严格执行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权利运行,构筑监督体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教育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坚持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增强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越雷池,不碰红线,避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2、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始终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研究分析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充分利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活动、参加庭审现场等载体强化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要不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人员加强廉政谈话,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

3、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放在首位,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抓早抓小,以案促防。做好事前抓教育、事发抓惩治、事后抓制度,特别要关注小问题、小人物、小福利;针对剖析查摆问题,积极运用好“四种形态”,着力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以案促改”整改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要求,根据市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细则》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我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教育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剖析,做好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集中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方案,全面宣传动员

(一)制定工作方案 为推动本次以案促改工作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发展,校党委制定了《开展 XXX 违法违纪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确定自 XX 年 X 月 X 日开始,按照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整改提高、建章立制、总结报告 X 各环节开展以案促改集中整改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校党委成立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XX 任组长,党委书记高度重视以案促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推动以案促改取得实效。以案促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开展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X 月 XX 日下午,召开 XXX 以案促改工作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宣布了《开展韩常福违法违纪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校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党委副书记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参加了本次以案促改动员部署及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专门设置了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举报箱,收集举报信息、批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处理单位内违法违纪等问题,以提高以案促改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四)开展从严治党、廉政建设专题教育 校党委围绕以案促改主题内容,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一是发放提醒信。校党委给每位党员干部发放了一封《以案促改提醒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紧绷纪律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狠抓作风建设。5 月 26 日,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内容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三是加强节假日廉洁自律教育。针对纠正“四风”在新形势下的“十种”表现形式,要求每个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防微杜渐,扎实推进严明纪律规定等措施确保节假日风清气正。

四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组织观看《巡视利剑》、《第一大案》等专题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上警示教育专题党课。

二、自查自纠,做好剖析整改

(一)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在以案促改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全体党员干部对照韩常福违纪案件,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六大纪律方面、廉洁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自查自己报告,报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认为自查自纠是一次真二警钟、一次心灵洗礼、一次信念拷问,这次深刻的反面教育振聋发聩,发人深省、醍醐灌顶,警示大家在利益诱惑面前,做到慎独、慎初、自警、自律,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

(二)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 按照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先后组织召开“吸取教训 自查自纠”专题组织生活会,校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并在会上发言,通过认真对照近年来教育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件,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为镜鉴。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交流了思想、统一了认识。

(三)校党委召开专题生活会 X 月 XX 日下午,校党委召开“标本兼治、以案促改”专题生活会。对照教育系统典型违法案例,认真查摆班子在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回避、不掩饰、揭丑亮短、抖露实底,深刻剖析问题,明确整改方向。领导班子在讲忠诚守纪律等方面查摆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四)加强宣传教育 把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列入到校规章制度中,利用学校微信群、短信、邮件发送廉政信息,通过观看影片、学习身边模范典型、并在校园宣传栏开设以案促改工作信息图文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廉政工作动态,以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成效

一个月以来,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职工通过学习、讨论、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众多形式,开展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较好地将以案促改工作的宗旨、精神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是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职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通过对学习、作风、制度上的自查自纠认识到问题,明确了改进方向,为进一步完善健全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奠定了基础。

三是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对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党委要求,本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工作开展得还不够深入、不够全面、不够规范,存在推进措施不够有力,工作力度不够大,督促检查跟进不够及时等问题致使有些工作成效不够明显。二是案件剖析得还不够深入,自选动作不够丰富,与教育系统内一些优秀的单位相比,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校将按照以案促改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以案促改工作,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二是坚持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思想境界,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始终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勇于担责,敢于担当。在党性原则面前,要敢于担当,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重点工作上,砥砺奋进,克难攻坚。

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我局将按照**县纪委的相关要求,结合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推进情况,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动员会

召开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学习以突出“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以案为 鉴、警钟长鸣” ,深挖问题根源、交流思想认识、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制度防线。

二、针对典型案例,逐案剖析问题原因。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以案促改剖析讨论活动,学习贯彻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剖析讨论会上,党支部成员首先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 并认真倾听、接受其他党员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

随后,其他党员领导干部逐一作对照检查发言并接受 大家意见、建议。会议明确提出将针对查摆交流出的问题,结合思想政治、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 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 力争通过对照、查摆、交流、整改活动,达到形成共识、凝 聚合力、增强中心战斗力的目的。

三、完善制度建设,着力健全长效机制。为了做好以案促改这项工作,我们召开专题党支部会议 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以“敢转争”、“两学一做”等 学习教育活动为平台,把 “ 标本兼治、以案促改 ” 工作同构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工作结 合起来,着力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 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

四、对照典型案例,剖析存在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够系统。缺乏对党员干部理论系统性培 训;有时在乎学习的形式多,注重学习的效果少。重视工作 的安排和要求,忽视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工作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从出台改进工作作 风的八项规定,到制定反对铺张浪费的六条禁令,党的十八 大作出的改进工作作风的部署,切中要害,深得人心,中心 虽然平时注重对全体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的理论培养, 但不乏存在个别党员干部不重视、敷衍了事的现象。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有待增强。落实全面从 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 不多,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以“文件落实责任”。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落实方面,存在落实力度不强 现象。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

尤其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自觉性不强,实打 实硬碰硬的少。

五、整改措施

我局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强化 工作落实的具体举措,我局 将以这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为契机,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 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经常性警示 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形成权力制约机制。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围绕案件易发多发关键岗 位关键环节,把以案促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 度化和“敢担当转作风争一流”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挖问 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堵塞制度漏洞,推动干部队伍作风 转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建立制度要在“全”上下功夫,以提高党风廉政建 设的科学性和主动性。一是廉政教育要制度化,让干部不想 腐败。要开展经常性的、多形式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通 过对反面典型的剖析,让干部认识到腐败害己害人害家庭的 严重性。通过教育,要让干部们把别人的疼当着自己的疼来 痛,以让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到每一个干部的内心,让警钟常鸣。

三是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机制。建 立和完善主体清晰、责任明确、权力配置科学化的责任体系。

四是强化主体责任和担当精神。一是切实加强对以案促 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 织领导,履行“一岗双责” ,抓好以案促改工作。二是坚持 领导带

头、以上率下,具体做到“七个带头” ,即带头剖析 典型案件,带头查找岗位风险,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自 我约束权力行使,带头整改突出问题,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约谈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以 案促改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不能消极懈怠,要常抓狠抓。

6.年轻干部以案促改工作总结 篇六

近日,XX审计局组织全体年轻干部紧紧围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年轻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一、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思想认识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大会动员、集中学习、分层讨论等形式,传达学习《关于在年轻干部中集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通报剖析XXXX、XXXX、XXXX三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持续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清醒头脑,深刻领会以案促改是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保护挽救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抓班子带队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督促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XX审计局关于建立健全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运行机制实施办法》及《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周密安排部署,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高质量开展。X名年轻干部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在会上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全体干部职工结合三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对照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剖析自身存在问题的原因,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找出差距,明确方向。刮骨疗毒重整改。督促制定问题整改台账,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效果,达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

三、持续守正出新,推动行稳致远

开展工作中,我局及时梳理问题,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让以案促改成为推动干部队伍精神状态提升、政治生态净化、各项工作强力推进的有效抓手。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有针对开展廉政谈话。紧扣对象特点,坚持分类有针对性的原则,按照一对一廉政谈话和集中廉政谈话相结合的方式,抓早抓小,筑牢防线,切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关心、关爱、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把开展以案促改作为常规性重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把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突出党性锻炼和思想交流,努力把以案促改工作抓在日常、融入日常。围绕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围绕项目申报、招标投标、项目验收、资金使用等方面问题自查自纠,堵塞漏洞,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着力构建用制度用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风气;围绕严格考勤纪律,提高工作效能,修订完善了《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四、狠抓质量控制,树立审计权威

一要用过硬本领推动提质增效。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保持刻苦钻研的学习劲头,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提高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在推动经济平稳运行中传递审计温度,在主动服务中厚植为民情怀。

二要用优良作风打造审计形象。要切实把“立党为公,执审为民”的要求,具体地落实到审计实务中去,坚定地做党和国家、人民的“忠诚卫士”,自觉净化工作圈、朋友圈,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从严从细从实要求自己,全力做好各项审计工作,自觉维护审计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三要用智能化平台强化信息化管理。要主动适应互联网变化发展的规律,依托大数据审计等方式方法,强化监督管理功能,不断严格落实制度规定,紧盯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坚决打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制度建设,提高民生保障体系建设水平。

7.以案说法工作制度 篇七

我国的婚姻法自2001年经过修改后, 已经陆续又出台了两个司法解释。随着近年来社会环境和家庭关系的迅速变化, 原有的法律条款和司法解释已经不能满足法律实践的需要。在此背景下, 为了解决一些新问题、新现象, 以及过去不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 出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 。

二、案例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 的突破与创新

1、婚后父母出资购房, 归出资方子女个人

《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 项的规定,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

随着当前我国房价不断攀升, 离婚率也不断上升的情况下, 很多父母辛苦半辈子积攒的血汗钱给子女买的房子, 因为子女离婚作为共同财产加以分割而损失一半, 这样显然不公平。该条款对此做出了比较合理的规定, 根据产权登记主体为子女一方, 推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推定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是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体现了对公民基本财产权的保护。

【案例1】

小张 (男) 和小李 (女) 是大学同学, 2005毕业后, 两人登记结婚了, 并都留在天津工作。2008年, 小张的父母出资在天津给儿子全款买了套房子, 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小张一个人的名字。最近, 大家都在议论《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 》的相关规定, 小李心里也开始忐忑不安, 还有闺蜜也在善意的提醒小李, 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点评】

根据《解释三》的规定, 本案中的房产是由小张的父母出资, 并且产权登记在小张的名下, 应视为小张父母对小张一个人的赠与, 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

【案例2】

小王和小姜于2002年登记结婚。双方父母共同出资, 给小两口在郑州购买了一套房子, 房产证登记在小王一人名下。房子当时价格30万, 小王家出了20万, 小姜家出了10万。到了2011年, 两人感情不合提出离婚, 双方对于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发生了争执, 而且这套房产现在市值60万。小王家主张:房子归小王家, 返回当年小姜家的10万出资。小姜不同意, 两家闹上了法庭。

【点评】

根据《解释三》的规定, 本案中的房产是由小王父母和小姜的父母共同出资, 虽然产权登记在小张一人的名下, 但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属于共同财产。并且分割时要同时按出资比例分割房屋增值的部分。即小王应返还小姜10万元房屋本金, 以及10万元增值。

2、婚前一方贷款买房, 婚后共同还贷的, 归支付首付款方

《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读】

此条款明确规定了婚前一方贷款买房, 离婚时双方可以就不动产的分配问题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则该不动产判归不动产登记方。即婚前一方个人贷款买房离婚后归个人所有。同时,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除了本金还给配偶, 还要作一定补偿, 比如利息或房屋升值价值等, 这样更加公平。

【案例】

小马 (男) 婚前独自付首付20万元购买了一套当时价格为50万的房产, 并办理了产权登记, 之后, 与小李结婚, 两人共同还贷20万, 还剩余贷款10万未偿还。3年后, 两人起诉离婚。此时, 该房产市值100万。

此案例根据新解释, 房屋产权将认定为小马所有。因为婚后女方也共同还贷, 应按照出资比例, 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即10万, 并按出资比例对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即小李还应获得10万。

3、准许婚内财产分割

《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 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解读】

《解释三》生效以后, 支持婚内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这样可以使弱势一方可以既不离婚又能保住属于自己的财产。这给相对弱势的一方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救济渠道。

【案例】

张某为某大企业老总, 资产丰厚。对妻子戚某感情逐渐淡漠, 受社会不良风气和思想的侵蚀, 在外面保养了情人。妻子为了孩子及社会影响等因素选择了隐忍。张某一边花言巧语哄骗妻子, 一边通过种种手段大肆转移、隐藏他所控制的财产, 给情人买房子, 抛售股票、基金等。等到妻子最终识破他的诡计, 起诉离婚时, 财产已经所剩无几。

【点评】

本案中的妻子戚某可以根据《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4、拒做亲子鉴定, 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 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 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 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 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 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解读】

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 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在《解释 (三) 》出台前, 如果一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 法院除了调解, 没有别的办法。民事诉讼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本条款的规定恰恰是对这一举证原则的运用和明确。

【案例】

小陈 (女) 与小孟 (男) 结婚后, 小陈怀孕。因感情不合离婚。离婚后, 她生下来女儿小丽。小陈多次向小孟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可是小孟只付给了一次500元后, 就再也不管了。小陈只好以小丽为原告, 起诉请求确认小丽和小孟的亲子关系, 判决小孟承担对小丽的抚养义务。在法庭调查时, 小孟表示:小陈和自己只是普通朋友关系, 并没有共同生活过, 小丽也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当时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也只是为了帮小陈取得孩子的准生证。法庭要求小孟与小丽做亲子鉴定, 小孟拒绝。

【点评】

本案中, 小陈和小孟曾经结婚, 并且小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孕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 》第二条的规定:法庭要求小孟做亲子鉴定以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 而小孟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 人民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存在, 小孟应当承担对小丽的抚养义务。

5、“第三者”无权分得夫妻财产

《解释三》的征求意见稿, 曾经有一条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然而, 这一条, 在正式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 》中却被取消了。

【解读】

针对婚外第三者的款这一条款被取消了, 即第三者无权约定为解除同居关系而获得补偿。因为,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是以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家庭稳定为基准。这一条款的变动将保护夫妻的共同财产, 同时也警告那些幻想通过傍大款、当小三、二奶而获得物质利益的人回归劳动致富的正路。

【案例】

小刘和小佟夫妻俩在上海开了一家公司, 生意红火, 日子也越过越好。后来丈夫小刘跟公司的下属小娅形成了情人关系。小佟知道后, 咨询律师:既然感情已经没了, 那我要把我该得的财产争取到手。通过调查夫妻财产, 发现小刘瞒着小佟悄悄给小娅购置了一套房子, 房产证上写的是小娅的名字。小刘表示:他也给小娅买房是为了补偿小娅这些年的青春。

小刘找到小娅, 请她退回房子。而小娅态度十分强硬:我和小佟有书面约定在先, 我陪了他这么多年, 他给我买房子是理所应当, 再说, 房子是我的名字, 合同在我手里, 看你能怎么样。

【点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 将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 以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家庭稳定为基准, 第三者无权约定为解除同居关系而获得补偿。

6、妻子堕胎, 丈夫无权干涉, 但丈夫可以据此提出离婚《解释三》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 致使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请求离婚的, 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 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 项的规定处理。

【解读】

生育问题需要双方意愿决定, 即如果妻子不愿生育, 丈夫不能强迫其生育。但同时也明确了妻子擅自中止妊娠的行为可能成为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的理由, 这显示该条款也在从另一个角度保护男方的生育权。

【案例】

小魏和小兰结婚后不久, 小兰怀孕了。不久, 双方因日常琐事经常发生争吵, 小兰一赌气回了娘家, 并去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小魏以小兰私自打胎、侵犯了自己的生育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小兰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并请求与小兰离婚。

【点评】

根据《解释三》第九条,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准许原告罗华的离婚请求。但对其以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不予支持。

三、《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 将会起到的积极意义

1、有助于树立文明健康的婚姻观、恋爱观、择偶观和家庭观。消除部分人想通过婚姻取得对方财产的不良思想。通过对婚姻的净化, 使感情成为婚姻的基础, 这将有助于逐步形成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

2、有助于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统一性, 减少随意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房屋产权、生育权等原来相对模糊的规定进行了进一步清晰明确的界定, 提高了可操作性, 有利于全国各地的人民法院在进行相关案件审理的统一。

3、有助于女性的自强与自立。消除女性的依赖心理, 把精力从“嫁豪门”、“傍大款”、“吊金龟婿”、“怎样吸引男人”上转移到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素养、提高工作能力上, 靠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创造较好的生活条件。

4、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从而加速实现法治社会, 建设法治国家, 实现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巫昌祯.婚姻家庭法新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2]曹诗权, 主编.婚姻家庭继承法学[M].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5:146.

[3]鲍佩佩, 金灿强.浅析夫妻约定财产制[J].法制与社会, 2011, (01下) .

[4]杨振芳.试论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制[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 2010, 12 (3) .

8.以案说法工作制度 篇八

“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是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等单位和部门精心筹备组织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拒绝贪腐的一次深度教育,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巡回展选取了省内外86个反面案例、13个正面典型,选配了490张图片、1万多文字,设置了法正廉清、反对“四风”、法与权、法与情、法与钱、现身说法、法治兴邦7个展区,采用图文、多媒体、专题片、现身说法等方式,对参观者进行了形象生动的以案说法。

委厅领导干部在现场讲解员的引领下,每到一个展区,都认真浏览图片、详细阅读文字、悉心聆听讲解、耐心观看视频,受到了一次直观、生动的法治教育。

9.以案说法工作制度 篇九

在外企里有一些常用的英语(论坛)表达,平时同事之间交流的时候也是直接使用的,如果你不知道其中的含义,闹误会不说,很可能还会影响了自己的发展。所以,《西雅图工作英语》的专家就把外企最常用的英语表达及其引申义罗列下来,帮助毕业生们更轻松地适应外企的工作环境。

F.Y.I

刚进外企的时候,收到很多别人转过来的信上都有这三个字母,过了好久才知道意思是:For Your Information。

看到这几个字母意味着下面内容和我有关,但是关系不大,看看就好。因为对方如果要你采取行动,一定会说清楚“Catherine, please„„”而不会只是F.Y.I了事。

潜台词: 和你关系不大,给你随便看看。

CC

CC就是发邮件时用的Copy功能,“抄送”的意思。每次发给你的email,你要做的是:第一看标题,第二看CC给谁,第三才看内容。CC给谁基本上能够说明对方的态度,CC一大批老板的,有时候是要表扬对方,但有时候却未必是啥好事,也可能对方要推卸责任。潜台词:当对方把发给你的邮件CC老板的时候,也许他的意思是这件事告诉你了哦,你自己看着办吧,反正老板都

知道,都盯着你呢。当然看到自己的名字在CC那一栏里是比较开心的,因为那意味着那就是这封信不用回,看看就可以,有人会回复的。Concern

中文翻译成“关注”,其实在外企里面,如果你的上司或老板要是说他很concern, 他可不是只想告诉你他很关注这个case。这句话是暗示你做的事情有问题,你可要小心了。

潜台词:你这个事情也许会出岔子,你要好好注意,别弄砸了!

My understanding is „

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是:“我的理解是„”,往往是在你发表一个观点或看法时,对方会说 “My understanding is„”。这时候你要注意喽:他不是想让你听听他的理解是什么。而是想告诉你,你的理解有误,我再给你解释一下。潜台词:老兄,你的想法错了,我说的这个才是正确答案呢。

Appreciate

好像口语里很少用到这个词来表达感谢,但是在email里,这个词可是使用率很高的。当事情自己解决不了的时候,需要别人帮忙的时候,或者是自己做错事无法挽回的时候,一句“Your kind help should be appreciated.” 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了。如果你想让对方快一点回复你的email,也可以在结尾写上“Your quick reply will behighly appreciated.”也可以起到很好的push作用。潜台词:如果业务还不熟悉,很多工作不会做,那你的嘴一定要甜,让人帮忙时就用appreciate,同事们也没有办法拒绝你了。Involve

字面翻译成“介入”。一件事情,在外企involve的老板越高层,事情就越复杂,Director(总监)要是involve了,那Manager(经理)就开始紧张;VP(副总裁)要是involve了,那整个部门相关人员都别想有好日子过,得加班加得四脚朝天。

潜台词:大佬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Aggressive

字面翻译成“进攻性的”,在外企里面意思含糊,褒义的有“具有开拓精神的”、“有事业心的”,贬义的有“咄咄逼人的”、“喜欢没头脑乱闯的”、“容易得罪别人的”,反正意思可褒可贬,看你自己琢磨。如果说自己“aggressive”的,潜台词是:我可不是那种混日子的人,我是能干事的。

潜台词:一旦被别人说“very aggressive”,需要好好理解,也许人家是说:这人整天凶巴巴的,不好相处,做事没头没脑,老闯祸。但老板说你不够“aggressive”,那意思则是你不够积极,工作需要更主动些。

Unacceptable

字面意思是:不能接受。老外从小接受的教育是人要以表扬鼓励为主,所以老外批评人比较含蓄。说你这件事办的unacceptable,已经算是说的很重了,就是指你办的事情太差了,说不过去啊。中国老板在外企混久了,也便跟着拽起来,对你不满,写email给你,左一个unacceptable右一个unacceptable。

潜台词:你办的这是什么事啊,太不合我心意了,最好小心点。

Challenge

字面意思是挑战,但是在外企的英文中它不当“挑战”讲而是“谴责、批评、指责”。如果说,你被老板challenge了,那可不是老板挑战了你,而是说你遭到老板的批评。

潜台词: 你得好好准备工作,否则谁都可以“挑战”你!

Quota

员工的计划任务量,这个词对于很注重业绩的部门来说是个最敏感的词语了,比如销售部,他们最关心就是每个季度的quota是多少,自己如何才能完成这个 quota。

潜台词:如果你没有完成公司制定的quota,那你后面的日子可就难过喽!

Follow up

意思是:跟办。外企老板,尤其是老外,很重视项目或工作的进度,而且要心里清楚是谁在负责,所以总喜欢问“这个case有没有人follow up?”,如果一个工作还没有结果,却没有人follow up,那部门主管可就会成为直接负责人了。所以,每个主管也都很聪明,把自己手里面的所有case都分派给手下的员工,然后就由他们自己去followup。老板问起来,只要把员工名字告诉老板,然后说说简单情况就可以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外企员工的独立性都很强、效率很高的原因了。

潜台词:做事情得有始有终,不能没有人跟办执行。

To Do List

进入外企,如果你想有条不紊的完成手里面堆成小山的工作,而且不会误了deadline的话,那你的法宝就是To DoList。一定要做一个很有条理的Excel表格,把项目的名称、期限、具体内容、特别注意、进展情况等都列成一个表,随时follow up自己的进度。这样,不仅能让自己变得有条理,而且在老板问起来的时候也好有个实实在在的东西给她/他看。同时,这也是日后写绩效评估的一个文字依据啊,何乐而不为呢?

潜台词:在外企可不能“光说不练”,只有把该做的执行工作都写在清单里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Deadline

这个词是截止日期的意思。刚到外企的新手往往对手头的工作没有时间观念,不知道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也不知道问每一个任务的deadline是什么日期。最后,等真到了deadline还没完成,那你的死期可就真到了。所以,你一定要自己做一份To Do List(任务清单),把每一项任务都拍好顺序,千万要写清楚交差的日期,准时完成。

潜台词:Deadline就是说到了规定的日期完不成任务,你可就离死不远了。

You deserve it.看过《杜拉拉升职记》的人,对这句话肯定不陌生。正像书里面提到的,这句话的确在外企里面很流行。不过他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褒义“当之无愧”,另一个是贬义“你活该”。所以,如果一是搞不清楚上级或同事说这句话的意思,那可要仔细品味了。不过大可放心,如果是上级直接对你说 “You deserve it.”,那肯定是在夸奖你呢。

潜台词:这句话虽然是外企流行用语,但是场合不适当的时候可要慎用啊。不然,得罪了同事你还不知道呢,小心人家找机会报仇,那你可就真“活该了”。

Performance Evaluation

10.重阳中心校以案促改工作方案 篇十

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职工的从教行为,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西峡县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重阳镇中心校决定在重阳镇中小学校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力通过剖析典型案件,深挖问题根源,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我园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党员干部的防范风险能力,推进重阳镇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向上发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各级纪委部署和要求,按照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融入教学业务和管理流程之中,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通过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形成权力结构配置科学、权力运行规范透明的良性局面,以案促改,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剖析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以推行“标本兼治以案促改,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为目标,围绕“人、财、物、权、招生”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将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商业贿赂等问题作为监管重点。通过以案促改,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评估岗位风险等级,岗位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有效管用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图,做到“风险查到岗、制度建到岗、防控定到岗、责任落到岗”,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且切实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三、工作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突出重点,典型带动。本次活动的开展,重点筛选十八大以来全县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突出案件的典型性把案件高发和窝案、串案、重复发案单位作为重中之重。以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违纪违法案件为警示,按照以下步骤在重阳镇中小学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

l、宣传动员阶段(10天)。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和本人检查(忏悔录)、班子成员人人表态发言、党支部书记讲话,全体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营造浓厚氛围使全体党员干部明确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标本兼治、以案促改意识。

2、剖析整改阶段(1个月)。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出发案规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2 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切实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通过剖析个案、剖析共性岗位、剖析重点领域和部门三个层面,深入剖析整改。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要带头剖析。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既要立行立改,又要集中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突出全员参与,突出群众监督,整改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完善制度阶段(1个月)。要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对本单位现有制度规定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剖析案件和倒查责任为契机,着力解决因“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制度缺失和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一是主动自查自纠,要将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开展,在本行业内选择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自主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廉政风险点,查找管理缺失和制度漏洞,发挥标本兼治、以案促改的广泛效应。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重阳镇中小学目前虽然没有案件,也要以此为契机,引以为戒,加强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将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规定动作,深入查摆剖析问题,不断完善规章制度。采取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 3 地、召开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大会、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坚持集中整改与常态化推进相结合,集中整改结束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要坚持治标与治本辩证统一,在总结完善案发单位以案促改经验的基础上,以年度为周期,根据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完善、有关职责权限的监督以及反腐倡廉实际需要,推动教代会等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四)、切实加强领导。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是省、市、县、局纪委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中心校成立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长:葛荣选

副组长:庞新 董传华 李金亮

成 员:李平安 范良朝 曹禺 李长海

下设办公室:李平安兼办公室主任

重阳镇中心校

11.私有物权新说法 篇十一

8月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草案中提出:私人在购得房产70年后,可通过向国家交纳土地转让金而继续使用。这对于人们一直关心的房产产权在70年后的所属问题给出了一个答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私人购房的产权在购得70年后将随其所在土地重新收归国有。而五审的《物权法》则规定,私人购房可在70年后申请交钱续用。不仅如此,《物权法》还对诸多与人们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做出了全新的界定。

焦点1: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

客观现实:现在有个很流行的新词汇——“房奴”,指的是那些依靠按揭买房,每月要给银行交月供,成为房子奴隶的人们。目前有网站做了一项关于购房交费的调查,有15014人参与,结果显示,有91.1%的人购房方式是按揭贷款。

一个广为流传但未经证实的说法是,在中国,被房贷按揭所改变的青年有2600万。而一个确定的数字是,1997年,中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金额不到200亿元;到2005年,这一数字已经达到1.6万亿元。8年的时间,增加了近80倍。

另一个更加残酷的现实是,耗费人们大半生收入换来的住宅,却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70年后就收归国有。这样岂不是越住越不值钱?70年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

草案回应:《物权法》草案第四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期满自动续期。五审草案建议修改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出让人应当同意。”“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收回该土地的,应当参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解读:目前开发商和购房人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购房款都是以70年的使用期为限的。对于住宅来说,70年期限后很可能还在使用之中,那么使用人可以自动续期,继续按照土地的用途交纳出让金。

焦点2:小区车库车位归谁所有?

客观现实:2004年6月,郭先生在北京紫金长安家园买下一套住宅。按照合同规定,早在今年4月底就应该入住,然而如今几个月过去了,由于在地下车库等有关问题上仍未与开发商达成一致,郭先生只能眼看新房而无可奈何。

今年4月下旬,郭先生在办理入住时发现,开发商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规定“地下车库产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对开发商此举,郭先生提出了质疑。郭先生说:“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5号令)第13条规定:地产转让时,相应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备的权利份额一并转让;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郭先生认为,开发商不应也不会不知道135号令的内容,其在与业主签订房屋销售合同时,没有涉及地下车库的条款,意味着业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因而主张地下车库产权归其所有应为无效。

眼下,像郭先生这样的情况绝非个案。有些小区把车库或者车位记入公摊面积,而开发商却将原本属于业主的车库或车位再次出租或出售给业主,很不公平。

草案回应:有约定执行约定,否则属业主共有。

五审《物权法》草案对此有了新的说法。对这个问题,草案四审稿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曾规定:“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而草案五审稿将这一款修改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五审《物权法》草案还明确,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归个人的除外。建筑物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焦点3:征地、拆迁是否应合理补偿?

客观现实:2004年,沈阳市和平区南四马路的一个拆迁现场,55岁的董国明在一栋门窗已被拆除的动迁楼里住了26天,没电没水,靠啃生土豆充饥。原来,半年前,这座楼里的几十户居民被召集到一起开了一次会,会上他们被通知,他们的居民楼将要被拆掉。每平方米补偿拆迁款3033元,装修、朝向一概不管,居民们马上提出了意见,这个价格是沈阳市一级地段的最低拆迁价,而这个区域的二手房也要4000多元,按这个价格居民们没法再搬回来。从那时候开始,这个楼里的居民就开始不断地找开发商和拆迁公司交涉。但在交涉过程中,这座大楼就已经开始被强行拆迁。

城市发展的加快,使拆迁、征地引发的纠纷和矛盾越来越多。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尤其是野蛮拆迁,已经成为中国当前社会的一大焦点问题。补偿不到位目前仍是征地、拆迁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草案回应:《物权法》草案第四审议稿规定:征收征用应予“合理补偿”。五审草案建议修改为,“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合理补偿,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征收城市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合理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城市居民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解读:这是继《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后,对公民私有权的进一步保护。今后拆迁,除了补偿外,还得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居住条件。

焦点4:邻居的干扰是否能给予赔偿?

客观现实:梁女士家的房屋原是单位宿舍.后经房改后取得产权证,但一直没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3年前,梁女士家对门的邻居在他家门对开的楼道上做了一个铁网,并装上铁门。作为他家的小杂物房,使原本很宽敞的楼道变得非常狭窄,影响了住户的出入。虽然梁女士曾多次向其提意见,但对方一直置之不理。

楼下的餐馆把油烟熏到楼上住户的窗户上;半地下室的住户被1层开设的商铺挡住了仅有的一点光线;邻居深夜还在装修,让人睡不好觉……这些邻里之间的纠纷让人苦恼,而且难以维权。

草案回应:五审《物权法》草案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禁止相邻权利人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以及施放噪声、光、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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