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2024-06-28

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精选10篇)

1.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篇一

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已经顺利实施了“五五” 普法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和谐公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五中全会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自治区、市、区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构铸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依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我镇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建设相结合,为构建“和谐公车”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镇党委和镇政府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全区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要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算什么、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要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深入开展文化、体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服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展与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

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权益活动,促进规范化企业制度的建立。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法制宣传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做好“12.4”全国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新途径。

三、对象和要求

育阵地,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和“平安学校”创建活动,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五)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要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要加强个体、经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六)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要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和法律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刑事,开展对村居“两委”干部法律教育轮训活动,培养村居基层兼职法制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部门、各村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地方、部门和行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部门、村及企事业单位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报镇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村、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专门预算,专款专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专兼职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积极鼓励法律工作者和法律院校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作用。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司法所要开办法制栏目,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农民学校、技术培训夜校等各类学校的作用;加强阵地建设,利用便民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2.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篇二

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实施我县“十一五”规划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为此,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宏伟目标,围绕依法治县、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巩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为实现平安民乐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紧密结合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十一五”规划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着力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手段为群众喜闻乐见。

——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总结过去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内在规律,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分类施教、因人施教,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深化宪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和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公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确保国家公共权力的依法规范运行;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法律法规和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城市信用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努力提高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与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等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大力开展基层民主法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结合平安创建和“扫黑除恶”等活动,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深化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对象及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全县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重点对象。

(二)继续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党校要切实发挥在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把法制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必修课,纳入教学总体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三)继续加强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公务员要加强宪法和公务员法及专业法律学习,重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忠于宪法和法律,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结合公务员能力培训,探索适合公务员特点的法制教育新形式和新载体,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继续落实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将公务员法律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继续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法制观念。要注重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要突出中、小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健全并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大纲,保证每学期教育时间不少于10课时;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深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水平;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托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五)继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结合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企业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六)继续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的途径和形式,整合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增强广大农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观念,提高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七)继续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深化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培训;用工单位和企业,必须把法制教育列入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规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学校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努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居)民委员会纵向工作联络网,形成健全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二)巩固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农村普遍建立法制宣传园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园地质量,使之成为对广大公民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窗口;依托县、乡党校,普遍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使之成为对广大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基本阵地。

(三)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不断深化社区和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媒体法制宣传工作,电视、广播、报刊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固定栏目,专人专岗负责,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县、乡镇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按总人口(含流动人口)人均不少于0.5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各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党委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领导体制,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面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考评,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扎实深入开展;要加强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从人、财、物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充分发挥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办公室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规律和工作方法。各部门、各行业应侧重部门行业相关专业法的宣传和普及,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对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培训。组织和宣传部门要负责抓好领导干部普法教育,人事部门要抓好公务员的普法教育,经贸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企业普法教育,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负责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农委要负责抓好农民普法教育,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普法教育。文化部门要负责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大众传媒的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加强对特殊群体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

3.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篇三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已顺利实施了五个普法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学校的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教、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巩固和发展我校普法教育成果,根据《藁城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我学区各学校的积极性,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组织、有计划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我学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向,全面提高学区广大教职工依法执教能力和法治管理水平;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力争中小学生遵守行为规范合格率达到99.9%,在校生违法犯罪率控制在十万分之一以下;加快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促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教育环境。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服务教育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着眼于师生对法律的实际需求,贴近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实际,服务师生学习、生活和工作需要。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对象特点和对法律的实际需要,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理念,拓展领域,完善机制,改进方法,开创教育普法工作新局面。

四、基本要求。

1、加强学校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校长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观念、诚实信用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依法治校的规范化。

2、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师德建设和余人实践,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重点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以及五五普法读本等,认真参加“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做到执法、守法、用法,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3、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突出宪法教育,吧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养成尊重宪法的意识和观念作为重点,以培养学生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着重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养成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学习有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保障人身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预防能力。结合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吧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防控等知识统一融入到学校法制教育中。

4、加强学生家长和其他监护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家长学等途径学习宣传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力和义务的知识,《教育法》、《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培养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三保措施。

5、建立健全浦发组织机构,完善普法运行机制。学校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德育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工作,负责本校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工作,主动与司法、公安、综治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机构加强沟通,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协作机制,利用各方面的自资源和优势,共同做好法制教育工作。

6、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的激励监督机制,将法制宣传纳入分管工作评估、检查内容之中。建立健全普法工作例会制度,每学期召开法制教育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普法工作,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部署,有机构人员。

7、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学校根据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普法经费,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8、抓好法制学习宣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及各种层次的法律培训学习制度。坚持以自学为主,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教师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校长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

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普法竞赛等多种活动,推动学生学法用法。

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 开办法制宣传专栏、专题;发挥网络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在校园网开辟专门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加强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橱窗、甲板等阵地,运用图片、板报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

10、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德育队伍建设,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做好专职和兼职法制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专兼职法制宣传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注重培育法律宣传工作的骨干,发现并及时推广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各类典型。

11、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以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12月4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五个一”的要求:一套学法制度、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一次法制宣传专题活动。

建立和健全全校法制宣传教育机构,成立“五五”普法办公室,校普法办与其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普法学习、宣传、督促、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全校普法领导小组总负责。组织实施阶段:2012至2015年。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工作重点突出,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查到位,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强法制宣传教各类台帐资料的管理,注重平时的整理、归档工作。

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按照我校“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校“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故献小学

4.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篇四

根据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税发[2011]90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发[2011]12号)精神,结合地税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收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治税的基本方略,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相结合,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为加快全省“四化两型”建设,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新局面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公民的税收法治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认知度和广大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形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实现纳税人对法治地税的新期待,贯彻落实富民强省和法治湖南对全省地税的新要求。

二、对象、主要任务、基本要求

(一)对象。本系统干部职工,重点是领导干部和税收执法人员; 纳税人及社会各界,重点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

(二)主要任务。

对外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

1.深入宣传税收的性质和职能作用。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收工作宗旨,宣传税收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与共识。

2.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群众利益、日常生活关联密切的税收政策法规,加强新出台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面对各类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法、遵守税法。

3.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积极宣传法律法规赋予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满足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以依法诚信纳税为荣的良好氛围。加大对涉税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和涉税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震慑不法分子。

5.积极推进地税法治文化建设。丰富税收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税法宣传的短信、漫画、动漫、公益广告、文艺作品、中小学生作文等,并对优秀作品在媒体上展播,提高社会影响力。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诚信纳税企业”等创建活动。

6.积极进行征纳纠纷的预防化解。组织开展“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征纳纠纷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和专项依法治理活动。7.继续深化“六进”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税收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加强长效机制建设,2 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取得实效。

对内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继续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精神,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基本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税、执法为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4.深化税收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按照提高干部素质、建设法治型税务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税法知识的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

5.加强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加强与履行税收工作职责相关的刑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等,以及湖南地方性法律和规章的学习,全面增强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6.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基本要求。各级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省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吕兴胜同志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政策法规处。各级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湖 3 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全系统共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要完善保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考试考核和任前法律知识水平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考察评估,其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提拔、任用、晋级的参考依据。各级地税干部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要坚持和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提高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的水平。加强对地税干部的法制培训,经常开展法治理念教育,落实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做好地税干部特别是新进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完善岗位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加强考前学习培训,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考试成绩应当作为年度考核的必要依据。各级地税机关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体系,实施年度考核,开展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表彰推介典型经验。要根据“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要加强阵地建设。各级要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抓好“全国税收宣传月”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介平台,综合运用法制宣传牌、广告牌、电子屏、公交车流动广告等工具,创新开展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题展览等形式,开展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广辐射的覆盖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要依托青少年税收法制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全省青少年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周和依法治校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培育青少年良好的税收法律意识。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普法办对税收普法工作的重视与支持,4 将税收普法纳入地方普法工作重点,提高地税普法成效。

三要深化依法治理。各级要结合税收普法宣传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税收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效,健全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大执法过错追究力度,推动“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充分发挥窗口单位示范效应,全面提升全系统依法办事水平。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5.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五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蓬勃展开,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宪法和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全体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制定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报全国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立法。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推进阵地建设。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专栏和法制频道,结合法治实践,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普法书籍和读物。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划进行安排部署。

6.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篇六

2011年08月22日(2011—201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进一步提高全省档案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四川建设进程,结合全省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四川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档案“六五”普法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四川的要求,紧扣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围绕“建设西部档案强省”发展蓝图,坚持依法治档工作方向,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普治并举、改革创新工作原则,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档案“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档案及档案工作,传播档案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干部、公务人员的档案法制观念,提升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档案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档案部门依法治档水平,保障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促进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法规体系建设稳步实施,推动全省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科学发展,为全面完成四川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全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重点任务

按照全国及四川省“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全省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在继续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应突出以下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档案法规体系。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治档能力,并在全社会努力扩大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受众面,使档案法律法规真正深入人心。各级档案部门在档案“六五”普法工作中要注意围绕新出台的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认真组织好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工作,使档案工作人员和社会广大民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内容,了解和掌握档案法治理念的新变化,为新法的顺利出台和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确保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广泛学习宣传档案工作标准规范。档案工作标准规范是对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细化,是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档案馆建设标准》、《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有关档案工作标准规范,不断增强依法管理档案的意识,进一步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工作资政、育人、服务的功能和作用,促进档案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三)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深化“档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档案法制宣传周或宣传月等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图书、媒体专栏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档案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做到既有针对性,又有覆盖面,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档案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履行相应的公民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继续扎实推进档案事业依法治理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深入学习立法法、公务员法、保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廉政准则等一系列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依法治档的自觉性。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政务公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机制。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加强依法行政评议考核。进一步健全档案地方法规体系,有序开展各项配套制度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积极探索开展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推进档案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各级档案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三、工作安排

档案“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

主要做好宣传发动、制定规划、培训骨干等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档案“六五”普法实施方案或规划,准备普法教材,培训普法骨干。各市(州)档案局应将本地档案“六五”普法规划在制定发布之后15日内报省档案局,省级机关应将档案法的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

省档案局将召开全省档案法制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档案“六五”普法工作,推动全省档案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

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档案“六五”普法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等工作,确保档案“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切实抓好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当年法制宣传日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档案工作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11年下半年,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纪念《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颁布实施15周年、修订五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省档案局将在四川档案资源网和《四川档案》杂志上开辟档案法制宣传专栏,举办有奖征文活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新高潮。

2012年至2015年,省档案局将根据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研讨班、法制讲座,举办档案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档案普法征文,开辟普法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全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省档案局将与省法建办共同制定档案“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并按标准对各地各部门的档案普法工作进行抽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验收标准和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进行检查,逐级组织考核、验收。省档案局与省法建办将在抽查及各地各部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评选表彰全省档案“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四、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纳入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落实档案普法经费,努力创造良好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条件,保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各级档案部门要建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承担日常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障档案“六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省档案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四川省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由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事务。

(二)强化保障机制。各级档案部门要强化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各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加强普法工作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将档案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培训内容,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严格落实档案“六五”普法规划及计划,及时督促检查档案“六五”普法工作进展。省档案局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本规划情况进行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将结果作为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总结验收、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宣传重点。各级档案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重点内容,突出做好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重点对象,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档案法治观念和档案意识。抓好重点环节,结合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等工作重点,强化对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结合国家综合档案馆功能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不断深入,积极探索对农民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四)坚持服务与创新。各级档案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着眼于广大群众对涉及民生等档案领域法制工作的实际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和引导群众,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档案“六五”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接受心理和特点,不断创新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观念和宣传形式,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努力增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7.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篇七

(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相关精神,按照《凤县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提出的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师生意识形态教育相结合,与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保障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内容系统深入、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扎实显著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和法治实践,切实提高学校领导干部、教师、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要求相适应的学校育人氛围,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与能力,促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校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服务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2、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针对青少年学生、学校领导班子、教师以及后勤服务人员各自的群体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和途径。全面落实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目标和任务,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重中之重。

3、坚持普治并举,促进改革。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践相结合,切实推动学校管理、教育管理观念与方式的转变,促进人才培养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4、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着眼于法制教育对象的实际法律需求,科学设计、合理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教育领域普法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形式,开拓教育普法工作的新局面。

四、主要任务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按照 “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和宣传《宪法》为核心,宣 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学校各年级的法制教育都要突出宪法教育,要使学生逐步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基本制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学校要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社会生活必要的法律常识,建立守法观念。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担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目标,《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信访条列》等法律法规,使全校师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成为自觉养成。

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使广大教职员工全面深刻地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深入学习宣传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原则与一般规则;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教 职员工自觉知法守法,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

2、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全面掌握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围绕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广泛深入学习和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使教职工完整、准确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制度及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员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

3、以素质教育为核心,提升学校师生的法律素质。

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培养法律观念和提升法律素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之一,形成科学、系统、常态的法制教育网络,建立学生的过程评价融入法律内容的评价标准,从而提高学校的法制教育水平。

4、以法治和德治并重,加强学生的德育规范。

围绕德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的要求,在发挥好德育对学生的思想行为的引领功能的同时,注重法制对学生行为的规范作用,建立依法治校与德育并重的长效机制。

5、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与效果。学校将按照国家普法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从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青少年 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将法制教育作为开展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重要载体,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根据学生的特点与接受能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科学规划、系统安排各年级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按照法治理念、法律常识、一般性法律知识和专门性法律知识的梯度,循序渐进安排相应教育内容,着重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突出公民意识的教育与养成。要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在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整合和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利用现代媒体和信息技术,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把法律知识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相结合,大力提倡和推广探究式、实践式、参与式的教育教学方法。

6、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建立健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制度,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要系统、深入地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使教职工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教育法律、法规确立的法律原则、基本制度及重要规定、行为规则。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的学习,使教职工深入理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增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要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保障学校自 主权、教职工民主管理权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教师法制教育培训规划和包含法制教育内容的教师考核制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原则、宪法、主要法律制度和行政、教育法律规范的理解与运用水平,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自觉性。

五、措施保障

1、《宪法》教育是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法律,把进一步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尊重《宪法》作为养成,培育法制观念、爱国意识的爱校情怀。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工作特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学法用法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2、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教育手段,建立和完善学校、班级和社会“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利用学校周边的法制教育资源,开辟第二课堂,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法制专题讲座、演讲比赛、小品比赛、书画比赛、征文比赛、文艺汇演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进学年、法制进班级、法制进课堂”等“法制进校园”活动,利用板报、广播室、宣传栏等平台使“六五”普法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成效。

3、根据学校“六五”普法工作的需要,集中法律宣讲人员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班级”活动,保障学校“六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

4、学校每年至少组织教职工进行一次法制教育讲座和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对全校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试。

5、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分工负责,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6、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师生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7、设立学校“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组

长:杨锁堂 副组长:黄斌

员:

职勇

文斌

张炼

六、时间安排

学校“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9月开始实施,到2015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9月依据县教育局“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的“六五”普法规划,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法制教育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学习到位、资料齐备。

3、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2月前,对“六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评估,查找漏洞、不足的问题,进行普法材料的整理归档,并 迎接上级验收。

4、落实“六五”普法教育经费保障。学校适当安排教育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推动对青少年普法的规律与特点的研究与探索,组织编写具有示范性的普法教材,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和全校师生员工考试、知识竞赛、讲座等发生的费用。“六五”普法教育的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落实到位,以保证“六五”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8.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篇八

(2011—2015)

为了在全州工商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工商。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和谐行政执法环境为宗旨,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工商和服务云南“桥头堡”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强化宪法和刑事、行政、民事基本法律及民族自治法规宣传,深化市场经济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创新宣教方法,拓展宣教渠道,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市场监管创新、廉洁行政监督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州工商系统的法制建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规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六五”普法,全面提升本系统各级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项职权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本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理念和意识;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消费、自我维权的理念和意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依法、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和其他国家基本法律,以及地方民族区域自治法规,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无旁贷。要通过扎实有效地宣传宪法,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经营者的宪法意识明显增强,牢固树立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权威性;要通过扎实有效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

社会主义民法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经营者的民主法制观念紧紧统一于依法治国的大局;要通过扎实有效地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民族自治法规,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经营者热爱祖国、热爱边疆的意识高度统一于依法治市的战略,在促进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市场繁荣大业中发挥先锋作用。

(二)切实抓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教。根据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对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其中食品安全监管、公司(企业)登记管理、专业市场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要列为宣传教育的重点狠抓落实。通过扎实深入的部门法和专业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切实提高本系统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中的行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要使市场主体及其从业队伍的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理念有明显提升,从而推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全面加强法制宣教与行政执法实践的有机统一。继续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健全执法效率和质量考评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业务中的督察回访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改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证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四)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基层、进佛寺活动,特别是要重点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多渠道、广范围、不失时机地采取组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印发法律宣教材料等方式,把市场经济管理法规送到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强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推动依法治企活动,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营销的水平,帮助企业促成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增强企业主的诚实守信理念和商业道德观念。

(五)认真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12315维权服务体系的宣教功能,特别是要强化业已建立的“一会两站”在开展法制宣传中的特殊作用,通过不断拓展的宣传内容,不断创新的宣传形式,不断深入地反复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消保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自我维权的意识,适时警示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护。

四、普法对象

全州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包括:全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在编公务员、事业人员和工人,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体干部、职工;

全州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广大消费者。

五、普法内容

(一)党和国家关于依法治国的系统理论。主要是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江泽民同志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治理论文献和国务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二)国家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主要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律。

(三)市场经济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包括反不正当竟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市场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部门法律法规。

(四)市场经济监管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包括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经纪人条例、云南省个体工商户条例、云南省私营企业条例、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以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天然橡胶管理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旅游管理条例等。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规和规章。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等。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州工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州、市(县)两级工商局机关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并在法制部门设普法办公室,负责制定普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级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具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担负对下级普法工作的督察、检查与考评验收。各基层工商分局(所)都要指定具体的普法工作联络员,在分局长(所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实施步骤

本规划自2011年起实施,2015年结束,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2011年为规划部署阶段。首先是要认真传达贯彻好中央和地方、“条条”和“块块”关于开展“六五”普法的会议、文件精神,并根据上级的规划和部署,结合本系统的职能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级的“六五”普法总体规划;其次是要召开本系统的普法动员大会,下达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第三是要做好教材征订、普法骨干的选拔培训等必要的基础工作。州局还应组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专门负责本系统内各种行政执法培训和送法下乡、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的授课。——2012—2014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在此阶段,州、市(县)两级局机关的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根据总体规划和各年度计划的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督导、协调法制宣传教育有关工作,切实把既定的普法内容逐项落到实处。并不断总结经验、调整部署、创新形式、探索规律,确保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任务的完成,达成普法目标。——2015年为总结验收阶段。自基层一线工商分局(所)始,各级都要自下而上地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总结成绩、问题和经验,并逐级向上报告。州、市(县)两级局的普法领导小组要分别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六五”普法进行全面检查、考评、验收和总结表彰,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相关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党和国家关于依法治国战略的继续和深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州、市(县)两级局党组务必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工作日程紧抓不放,通过坚强的组织领导确保本级“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两级机关的普法领导小组要坚持一手抓本系统内部的法制教育,一手抓面向市场主体及从业队伍的法制宣传,充分调动和合理配置一切法制工作资源,保障各阶段普法任务的完成。

(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各级要紧紧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实行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法制部门负责对普法规划的实施统一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信息传递、材料拟报等项工作;州局直属机关和个私经协会党办要协同个私协会抓好非公有制企业、个体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学习与培训;人教部门主要负责本系统内的法制教育;注册登记部门要发挥窗口优势,做好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有关的法律宣传;外资部门要针对外资企业主做好外资企业准入登记及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教;商广部门和广告协会负责商标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消保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要致力于抓好食品安全和消保法规的宣传,严密组织各年度“3.15”的打假维权展示宣传活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重点针对市场主体开展商业道德、社会责任和诚信教育;经济检查支队主要做好禁止传销、直销管理、禁毒扫黄方面的宣传,并通过行政指导警示、规劝、教育违法经营行为;局办公室要以“西双版纳红盾信息网”为主渠道,进一步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将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规范公诸于众,并积极做好媒体宣传,切实为“六五”普法造势鼓劲。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将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向深入。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州、市(县)两级局都要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每月一次的学法制度、每周末半天的法制学习制度和每年一期的法制培训制度三个不变。同时,要建立法制教育巡讲制度,由州组织的普法讲师团每年到三市(县)局巡讲不少于一次;要建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个体工商户集中学法制度,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基层工商分局(所)组织;要建立私营企业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的法律培训制度,按户属原则由注册登记部门协同个私协会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每月一期的网上学法测评制度和每季度一次的卷面学法考试制度,本系统全体在职人员参加,由法制、人教部门组织实施;要积极推动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并帮助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聘请专(兼)职法律顾问;要创新每年“3.15”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拓展宣传效应。这些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要作为每年度普法督察考评的主要内容。

(四)整合资源,创新形式。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基层工商分局(所)的法制宣传栏、城乡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的法制宣传设施要全面清理、修缮、扩建,处于闲置状态的要及时恢复使用,充分发挥其宣传功能;州、市(县)两级局机关及办证大厅内的电子触摸设备都要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有条件的基层工商分局(所)也要在办证窗口配置电子宣传设施,使之在法制宣传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掘信息化建设在法制宣传中的潜能。已经建成并运行的三级局城网都要服从服务于法制宣传教育的需要,体现宣教功能;“西双版纳红盾信息网”要发挥“主阵地”作用,使法制宣传走上网络化渠道,提高宣传效率。三是要积极探索实践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除了坚持培训学习、座谈研讨、传单散发等传统的宣传教育方式外,要善于偿试法制宣传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和刊播公益性法制宣传广告、短信等多种形式。点、线、面并重,多条腿走路,不断开拓法制宣传的系统整体性效能。

(五)落实经费,做好保障。州、市(县)两级局党组不仅要在思想上对“六五”普法有深刻认识,而且要在行动上体现高度重视。特别是在经费的投入上,要对法制宣传教育施以倾斜政策,每年度的经费预算中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的需要作出安排,为“六五”普法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西双版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9.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九

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围绕我县粮食流通中心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局“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宏伟目标,按照“依法治粮”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粮食流通中心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粮食流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保障全县粮食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管理粮食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依法管粮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于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紧紧围绕我局“十二五”规划,安排和落实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着力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法制粮食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突出不同的普法内容,增进普法的实际效果。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我局“六五”普法工作,在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力争我局普法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有关粮食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有关粮食方面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制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规范粮食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学习宣传,促进粮食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组织

开展专项粮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粮食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权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深化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粮食行业依法治理活动,不断完善民主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对象和要求

粮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粮食企业经营人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粮食企业经营人员要结合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特别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要坚持和完善局党委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粮食事务的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为全民普法做出榜样。

(二)进一步提高系统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系统党员干部的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系统干部法制教

育轮训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学历学习和进修,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六五”普法期间系统党员干部集中培训不少于3次,结合党员会议开展对党员集中法制培训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三)进一步提高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强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法律以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意识和能力。组织粮食企业干部职工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涉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一)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制定粮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相关材料报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实施阶段:2011—2015年,根据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促到位。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做好资料收集和迎接县

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

(二)工作方法

1、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普法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手段,切实提高普法效率,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法制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理深入展开。围绕粮食工作重点和农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开展粮食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以执法带普法,在执法实践中,扩大普法成果。

2、积极开展粮食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组织开展粮食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同时,从人民群众需要出发,继续组织实施“法律进农村、企业、进机关”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有关粮食的法律知识和“放心粮油”活动,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引导群众。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实施。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六五”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要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力量。县局已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六五”法制宣传

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设在局业务股,具体负责我局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坚持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在利用每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纪念日、“10•16”世界粮食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抓好集中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粮食政策咨询不间断,依法经营粮食要求的宣传不间断。对社会公众知悉、涉及粮食政策或粮食管理内容的文件,与新闻宣传稿件同步宣传,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

10.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篇十

日前,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为了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市质监局制定了《白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确定了市质监局“六五”普法工作的五项工作原则和三项工作措施,确保了“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深入推进。

五项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安排和落实好质监法制宣传教育任务,为全面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提供有效服务。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大力实施“普法惠民工程”。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提高实效。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分类施教,使普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四是坚持结合实践,学用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及专项治理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质监建设相结合,以普法推动法治质监建设,在法治质监建设中加强普法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域和范围,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生机和活力。

三项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市质监局法制与监督科设立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到人。二是注重学习效果。研究制定年度重点普法工作计划,采取重点法律重点学、一般法律学重点的措施,坚持每周一学法律,雷打不动。在学习方法上,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领导干部讲法、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三是强化监督考核。结合半年和全年考核,对普法工作进行两次检查,年终把各单位普法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和奖惩。(梁进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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