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草案

2024-07-17

公司规章制度草案(精选10篇)

1.公司规章制度草案 篇一

广西大学商学院学生会自律部规章制度及职能

总 则

广西大学商学院自律部,是商学院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处理部门,是我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力量之一。为了有效地管理和组织本部门成员,加强自律部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保证我部门能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学院的老师和同学提供各项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宗旨:维护秩序,营造和谐

原则: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部训:务实,高效,严谨

口号:服务同学,文明自律

主要工作职能

一、自律部主要负责日常考勤工作,督促违纪同学改正错误,使学院形成一个良好的学风、院风。

二、自律部负责维持各种活动的现场秩序,提高同学自律意识。

三、自律部还负责每周的班级课程检查,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为同学们营造一个温馨、安全的学习与生活的环境。

四、与全院纪检委员保持联系,做好任务的上传下达,做好对纪检委员的管理和评优。

五、积极配合学院领导老师、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及校会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工作原则

一、团结协作原则。继承、发扬学生会的团结互助精神,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完成各项工作工作。同时本部门成员更应加强合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认真负责原则。认真进行各班的考勤工作,对各自负责的班级要有责任心,切实做到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

三、实事求是原则。一切都应从同学们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工作中充分考虑同学们的要求,收集和反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为同学们做实事。

工作职责

一、部长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2、主持领导自律部例会,对上周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向部门传达学院下达的各项任务。

3、遭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主席以及学工组老师。

4、遵守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支持学生会全面发展工作,积极配合学生会及其他部门的工作。

5、积极参加商院各项活动,合理安排部门人员完成商院下达给部门的工作,为商院争取荣誉。

6、推动部门内部建设,推行小组制度,任命副部为组长,合理安排各组人数。

二、副部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2、整理汇总课检表、舍检表、晚检表及考勤表情况,及时上交。

3、遭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部长。

4、担任部门内部各小组组长,协助部长进行干事培训、监督和考核。

5、积极参加商院各项活动,为商院争取荣誉。

6、制作好干事无课表,每周对干事进行工作安排,及时下发通知。

7、大型节假日返校时,统计学生返校情况。

8、密切联系校会,协助校会开展工作。

9、制作全院纪检委员通讯录、部门内部通讯录。

10、负责全院学生中行卡号的收集,为商院成功下发副食品补贴提供正确信息。

三、干事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2、认真高效完成部长、副部交代的常规工作。

3、遭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组长。

4、发挥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助精神,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协作完成各项部门工作。

5、积极参加商院各项活动,为商院争取荣誉。

6、做好部门例会的会议记录,会后小组讨论交流。

日常行为规范

1、自律部成员要严于律已,遵守部门规章制度,认真完成任务,互助共勉,树立我部门优良形象和声誉。

2、自律部成员不得擅自用自律部或院学生会的名义为自已谋求私利。

3、自律部成员例行舍检时,应礼貌待人,进入他人宿舍时先敲门,说明来意。认真按照舍检标准来给被检查宿舍评分,不带有私人感情。

4、自律部成员在晚检时要认真完成学院布置的任务,积极配合校会工作。

5、自律部成员有课检工作时,必须在下课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待老师下课。课检时先敲门,说明来意,语言文明,认真记录班级出勤的信息。

6、自律部成员须在每周二前确保订好例会教室,订教室人员以小组形式轮流,组内成员自行协调。

7、自律部成员在周二例会时须按时到达例会教室,不迟到、不要退、不旷会。若有特殊情况或请假等,必须在例会之前向组长汇报,组长再向部长报告。

8、自律部成员在例会上须认真听取部门总结和工作安排,做好相应的笔记,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参加例会及工作时自觉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保持会场的安静。

9、自律部成员在工作中出现错误要追究当事人和组长的责任。

10、自律部成员在执行任务时,须有认真、积极的态度,并佩戴好工作证。

11、自律部成员要热爱部门,秉着对部门负责、为学院服务的精神,奉献自已的力量。

干事培训

一、基本素质培训:

1、适应大学生活培训。

2、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培训。

3、增强集体荣誉感与责任感培训。

二、部门概况培训:

1、学院团委学生会基本情况介绍。

2、部门基本情况介绍。

3、部门日常工作基本情况介绍。

三、.工作技能培训:

1、沟通、交流技能培训。要求掌握礼貌的沟通方法,有效沟通的原则,交流沟通中应注意的态度等。

2、部门常规工作培训。要求掌握部门各项常规工作,掌握基础电脑办公软件的使用,特别是能熟练使用Excel完成各类表格的统计,如舍检、课检、考勤表统计和制作等。

3、基本应用文写作培训。包括策划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等。

4、所有参加培训的干事务必按时出席,认真听讲,积极发言讨论,不可无故缺席、迟到。

5、部分培训内容会在第一学期进行,其余培训内容则在第二学期进行

奖罚制度

参照学分制,我们给每位干事基础分100分。在优秀优秀干事评比中这个分数占30%,副部、部长给的分数分别占30%、40%。干事有优秀表现的则适当予以加分,干事每次违反相关规定都将在这100分中扣去一定的分数。

一、奖励制度:

1、对工作积极负责,严谨认真的干事予以肯定和表扬,并在第二学期优先向院学生会推荐优秀干事。

2、乐于助人、有好人好事者一次加2分。

3、工作中得到学院领导老师的表扬者一次加2分。

3、积极参加学院、学校活动者,每次加2分;在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并为学院争得荣誉者一次加5分。

4、能为部门提供有效的意见或建议,并确实为部门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的,一次加6分。

5、有其他优异表现,并被部长、副部、其他干事认可的,一次加3分。

二、惩罚制度:

1、每周例会无故迟到、缺席者一次扣2分。

2、部门分配的任务无故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2分,没有完成的一次扣3分。

3、在课检、宿舍检查或执勤过程中不认真、不佩戴工作证者一次扣2分。

4、无故没有按时完成工作者,视情节严重性一次扣2—5分,并责令当事人在例会上做深刻检讨。

5、工作过程态度不端正者,或被检举有不注意日常行为规范者一次扣2—5分,并罚当事人预订下次例会教室或给大家表演一次。

6、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严重性一次扣2—5分。

7、在工作过程中,无故与他人起冲突、或者对自律部声誉造成影响者,按照情节严重性,一次扣3—8分。

8、由于工作不细致,导致工作失误者,视情节严重性一次扣2—8分。

9、不听说教,与部长或副部起争执者,视情节严重性一次扣3—10分。

10、受到学院、学校通报批评者,视情节严重性一次扣5—10分,并向部长上交书面检讨。

11、有违反校规、国法者,视情节严重性一次扣10—15分,情节严重者作退出自律部处理。

附:自律部考勤细则

 给干事编好干事号,并设置专门的部门考勤簿和意见簿。

1、请假:有事不能参加例会或分配到的任务,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向本组组长请假,并说明缘由。未按时向组长请假的视为缺勤。

2、迟到:未能准时出席例会及相关会议或执行相关任务,十分钟内到达的,视为迟到。

3、早退:会议结束前或参加工作及活动时,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擅自离开者,视为早退。

4、缺勤:为能准时出席例会及相关会议或执行相关任务,并超过十分钟含十分钟,视为缺勤。

5、副部长按三周一次轮流负责考勤。

广西大学商学院学生会自律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2.公司规章制度草案 篇二

(一) 现状

这次针对家暴问题, 我们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有73.93%的人认为迫切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因此法律救济势在必行。

对于家庭暴力这一问题, 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的立法, 只有提交待审查的草案, 因此极为缺乏相关法规。

(二) 缺陷

1. 整体方面

现阶段的反家暴法律条文过于分散, 体系还不完备, 相互间缺乏有效衔接, 没有系统的、专门的反家暴法律法规, 常常使得相关执法人员无法可依或所依据的法律产生矛盾。

2. 权力制约方面

地方性的法规缺少上位法的支撑, 并没有实际地规定解决措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 由于证据缺乏很难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即使认定了, 也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

3. 实践方面

现行家暴案例中高昂的诉讼成本往往使家暴受害方处于更弱势地位, 因此大大减少了可能得到法律救济的可能性, 导致了许多反家暴案例中的困难, 立法预期难以实现。

二、我国反家暴法草案的亮点和缺陷

(一) 亮点

1. 增设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反家暴法草案出台后的最大亮点。这一裁定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都早有规定, 是指面临家庭暴力的威胁威胁时, 被威胁者能够直接向法院求助。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多的是注重预先防止, 能够有效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2. 公安机关可对轻微家暴书面告诫

反家暴法草案规定, 家庭暴力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犯罪的, 公安机关可以书面告诫加害人不得再次实施家庭暴力, 并将告诫书抄送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

3. 规定辅助救助措施

反家暴法草案还要求各级政府设立相关机构来收留因家暴而不敢或不能回家的受害人。在李明舜教授看来, 将建立庇护所相关条款写进法律, 明确了政府在保护家暴受害者具有责任。

4. 维护反家暴法的处置范围

反家暴法明确规定除家庭内部关系以外的其他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应当直接由《刑法》等法律调整。这样控制家庭关系的外延有利于反家暴法的有效施行, 保证的处罚的准确度和立法的原本宗旨。

(二) 缺陷

虽然反家暴法草案经过了长期的艰难历程才得以取得目前的进步, 但不可否认反家暴法草案仍然存在缺陷。

1. 构建的系统不明确、不完善

反家暴法草案所构建的反家暴组织结构不具有完善的联络线, 缺乏清晰的组织规范, 其防治网络尚未成形。特别是负责组织的单位、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工作中的沟通衔接等, 都没有明确规定, 所以使得难以依据家庭暴力的立法井然有序第实施。

2. 人身保护令的缺陷

一方面反家暴法草案规定, 要申请人身保护令必须以离婚为前提。这一限制条件使得在大多数家庭暴力情况下, 受害人都不能申请人身保护令。因为根据调查数据显示, 只有28.49%的受众会选择离婚。如果受害人不想离婚, 那么人身保护令对其而言就形同虚设。另一方面, 人身保护裁定的类型单一, 且均需书面申请和证据审查两规则的设置也较为单一, 没有按照十分紧急、一般情形、过度情形来区分人身保护裁定的类型和当事人请求, 对于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家暴事件完全不能进行及时回应。

3. 受理时间过长

反家暴法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紧急保护令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但这一时限未免过长, 容易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不能及时解决家庭暴力这一具有急迫性和现实性的问题。所以对于紧急保护令申请, 应当修改规定为“现场受理”, 才能真正保护到当事人不受伤害。

4. 没有矫治加害人的完善规定

在家暴问题中, 有83.4%的被调查人认为家庭暴力的成因是“施暴者性格”, 41.71%的人希望施暴者可以受到批评教育, 同时44.13%的人和58.61%的人认为制止家庭暴力的最好方法分别是“试着改变施暴者的心态”和“依法严惩”。可见对于真正消除家庭暴力是需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的, 但在反家暴法草案中, 仅有第12条有相关的矫治加害人的规定。

三、域外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及启示

(一) 域外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

1. 美国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

在美国, 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十分完备, 不仅有全国立法, 各个州也对于各州的情况做出了不同的立法。主要的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包括:1977年《虐待保护法》、1992年《预防家庭暴力与提供服务法案》、1994年《针对妇女暴力法》和1996年《反对妇女的暴力法令》。就《反对妇女的暴力法令》而言, 它建立了强制逮捕制度和起诉制度。即警察可以不经程序强制逮捕。

2. 英国防治的立法现状

英国对于家庭暴力的现象十分重视。英国对于家暴的立法始于1993年, 至现在为止共颁布了23次法令, “零忍耐运动”、“家庭暴力登记簿”、专门的防治家庭暴力的警察队伍和联络官员均是英国立法的代表作。此外, 英国还给予法院自由裁量权, 法院有权签发财政救济令、居住令、监督令等一系列法令。并且英国为家庭暴力问题还构建了专门的观察机构, 家庭暴力更是可以作为独立诉求于法之中。

3. 我国香港地区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

香港于1986年制定《家庭暴力条例》, 分别在1998年、2008年、2009年对该条例进行修订。其中, 以08年修订版本的亮点最大:将家庭暴力的适用范围大大扩展。09年则修订法案, 为同性同居者提供同样的额外民事保障。

4. 中国台湾地区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

我国台湾地区于1995年9月完成了“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 于1998年5月28日通过了“立法院”的审核在同年6月24日颁布实施。此后, 我国台湾地区制定了多项有关家暴的细则并由此建立起了包括警察、司法、社政、医疗、教育等相关体系的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07年3月5日, 我国台湾地区“立法院”三读通过“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案”, 不仅将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和同性关系也纳入到该法的适用范围, 并免征申请民事保护令所需要的1000元裁判费, 减轻了申请对象的负担。

(二) 从域外防治家庭暴力法中所获得的启示

美国一项很好的做法便是对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实行无令状逮捕原则, 并且这项原则深入美国人心中, 连美国普通小孩都明白挨打可以报警求救, 可见美国为推行这项法律, 保障公民权利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另外, 医务人员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有强制报告义务, 可以避免受害者求救无门的情形发生。

英国立法的华彩之笔在于设立“家庭暴力注册登记簿”, 将那些因殴打妻子被判六个月以上刑期的男子强制性地注册登记在该簿上。英国政府将借此帮助警察跟踪这些有殴妻前科男人的行踪, 并提醒他们的新配偶警惕这些男人过去的劣迹。

此外, 还有挪威对于家暴的“无条件干预原则”等先进之处值得借鉴。

四、我国防治家暴救济制度的完善

从我国目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草案) 》来看, 如果未来能够出台并得到有效的执行的话, 可以说是一部出色的法律。它增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规定辅助救助措施、制作家暴惩戒书、规定家庭暴力的范围, 无一不体现了立法者的用心。但同时, 它也存在几处缺憾。如上文所言, 该五处缺憾如不改正, 那这部法律便会沦为没有效力的软法。

(一) 关于构建系统问题

各机关缺乏明确的组织规范, 未能构建成型的防治网络。且中国具有特殊的国情, 人脉关系是当今社会上个人的重要资产, 但这同时也可能成为阻碍防治家庭暴力的隐患。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往往是在家庭地位中的弱势一方, 由于施暴者的控制, 在社会中因鲜有人脉和金钱而最终受到长期家暴而不为人知, 这样的情况也是有的。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的唯一办法就是在惩治施暴者的同时, 要预防各机关徇私舞弊, 横向的形成一个负责的网链并规定相关且严厉的惩戒措施。目前体系分散, 有很大原因是责任和处罚不相抵。某些人会为了蝇头小利而对家暴者的求助置之不理, 但如果规定严重的承担后果, 想必各部门就会严肃对待。

(二) 关于受理人身保护令时长的问题

人身保护令的问题被视为是草案中的亮点, 但该亮点有过人之处也有些许瑕疵。首先, 对于上文中不作出离婚申请就撤销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这在一个法治国家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决定。如果开始认为自身受到家暴而只是希望公安机关与法院介入惩治一下受害人, 后又和解, 这时后果非常清楚明白, 公安机关和法院会失去公信力。公安机关和法院的介入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国家容忍恶行的底线, 不能全凭当事人的意志对其所做出的行为任意改变。所以针对这点人身保护令的规定并没有错。第二, 关于受理时间过长的问题。这确实是一处败笔, 只有48小时而无对受害者的保障措施。对于受害者而言, 48小时中可能会发生很多事情, 包括被施暴者藏匿, 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会再一次受到威胁。对于此, 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安全所制度, 在中国各地建立家庭暴力安全所, 一经派出所报案登记, 立刻将其转移至安全所以保障受害人的生命安全, 防止其受到二次伤害, 等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做出后, 再将受害人护送回家并将施暴者与之隔离。

(三) 关于后续措施保障不全问题

说到底就是对受害人的后续保障。家庭暴力中的受害人往往是因为没有经济来源而处于隐忍的地位, 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 那么一切仍会继续。有关就业问题, 笔者认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处理, 保障受害人的基本生活水准。创业贷款方面, 银行有自己的标准, 如果单纯的说就因为受过家庭暴力就要求银行放宽贷款的标准显然不现实。对于教育, 则依据基本法由监护人承担义务。

(四) 没有矫治加害人的规定

单纯的刑罚有时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家庭暴力分为四种:控制型暴力、抵抗型暴力、普通型暴力和病理型暴力。只有控制型暴力才是法律界定的家庭暴力, 而原因经常基于心理问题。所以在他们接受应有的处罚后, 还因对其进行心理矫治。可以在设立安全所的同时设立心理中心, 一方面开导受害人走出恐惧, 另一方面可以纠正施暴人的思想, 从根本上杜绝家庭暴力。

摘要:家庭暴力作为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一直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各地家暴恶性案件层出不穷, 但我国尚未有一部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出台。时至今日, 家暴问题越演越烈形势严峻, 我国终于出台了反家暴草案, 以期通过审查得以为家庭暴力问题提供法律救济途径。但不可否认这一草案仍是不完善的, 存在着若干不足。通过探析和借鉴国外关于家庭暴力法律救济的先进规定, 我国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反家暴法草案, 为家暴受害人真正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家庭暴力,法律救济,反家暴

参考文献

[1]陈明侠, 夏吟兰, 李明舜, 薛宁兰主编.家庭暴力防治法基础性建构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1.

3.教师管理制度 草案 篇三

一、教师工作制度

1、教师须按时上班,自觉负责教室卫生、学生考勤工作;认真履行并服从学校各项教学安排(包括课时的调整和教案的修改等)。

2、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私人事务,不谈论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专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上班时间内,教师不得外出(外出宣传除外),因急事(含看病)短时间外出应做好外出说明(外出时间和返校时间);如有特殊原因需提早离开学校应说明原因,私自离开学校当旷工、早退处理; 请事假或调休需提前告知,否则以旷工计算。

二、教师奖罚制度

1、每月满勤奖

2、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5分钟,以半天工资计算扣除。

3、旷工一次以当天工资的三倍来罚款。

4、教师请事假扣除个人当天工资,病假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扣除当天工资百分之三十。

4.装饰公司推广策划草案 篇四

一、策划目标

短期目标:通过媒体宣传、口碑相传、企业形象设计、小区推广、家具展览会等方式迅速树立并提高本公司在常德家庭装饰市场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更快地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长期目标:做大,做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市场分析

(1)目标群体定位:中高端群体。

主要定位于年龄在30—50岁之间,有稳定收入且较富裕的双工薪阶层、外企或合资企业的高级白领、私人企业主、国企领导、高级公务员等。

(2)SWOT分析:

主要分析常德家庭装饰行业的机会和威胁并与鼎好装饰公司内部的优势和劣势结合起来,寻求最适合的战略。(此处从略)

(3)竞争对手分析

着重分析现今常德装饰行业中较成功的企业,仔细分析这些企业的优点和劣势,找出他们的特色是什么,制定相关的战略超越对手。

三、品牌推广策略

(1)媒体推广

媒体推广主要在广告的投放上,要有自己的特色,有针对性,突出鼎好装饰的优势,注重差异化。广告语的设计上要体现公司的“人居合一”的设计理念和“完整生态环境”的宗旨。本人在查阅了大量的本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发现鼎好装饰并没有自己独特的广告语,在此设计几条体现着人文气息且与消费者居家消费相结合的广告语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有这样的理念:消费者一提到鼎好装饰马上就会想到其特色是什么?为什么其优于其他装饰公司?其优点表现在哪些方面?等等。

考虑到本公司主要针对中高端消费群体,广告种类的选择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电视-因为主要在常德地区进行品牌推广,电视台的选择应限制在电视台和下面县市电视台,这样便于成本效益分析,也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广告成本。b、报纸杂志-可考虑在常德有较大影响力的报纸上连续发布鼎好装饰装饰的几大风格,要有主题,持续跟进,同时可考虑在一些相关的杂志上陆续以鼎好装饰的名义刊登家庭装修知识解答,扩大名牌的知名度。c、户外广告-主要有立体广告牌、公交广告牌等。尤其要注意那些档次较高的小区附近的广告牌,一定要想办法拿下。d、电梯广告-电梯是大部分中高层消费者上班的必经途径,而作为装饰行业在电梯方面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一定要利用好这个方面。广告语要简洁明了,画面色彩鲜明,有冲击力。

(2)网络推广

主要是要做好门户网站,把一些简易的设计方案发到网上,以强烈的色彩感冲击消费者,提高网站的日访问次数和浏览量,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一些家居装饰设计大赛。也可采取俱乐部形式,推出各种类型的会员卡,给加入的会员一定的优惠。推出在线咨询业务,请出一些资深的设计师对消费者关于家居设计的疑难进行权威解答。构建设计师和消费者深入交流的网络平台,消费者只有真正的了解了设计师的设计理念,他们才会选择。

在一些网流量比较大的网站做一些广告。在此要量力而行,延续鼎好中高端的路线,保持富贵典雅的特色,不要流于媚俗。

(3)联合促销

与知名品牌的家具或家用电器生产商或销售商建立联合促销的关系,致力于双赢。比如,可将家装与海尔空调、联想电脑等捆绑销售,给那些购买这些电器的消费者在家装方面一定的优惠,以这些电器的销售带动鼎好装饰的品牌推广。

与中高档酒店、夜总会等中高端消费者常去的娱乐场所建立合作关系,比如,给那些一个月光顾这些场所

五次以上的消费者赠送优惠2000元的装饰VIP金卡。

(4)小区推广

对于装饰行业来讲,小区推广是品牌推广的最有力的策略之一,它是由点到面的市场推广的起步,可迅速扩大品牌知名度,赢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具体做法如下:

a.选择已有较高入住率的中高档小区在同一时间(比如:五一、十一)同时举行推广活动,形成浩大的声势,展现鼎好的实力。

b.一定要想法取得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大力支持,最好能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c.在小区正门设置充气彩虹门,打出鼎好装饰的条幅,辅以一定数目的印有广告语的大气球。d.向过往的居家户和来看房的消费者发放鼎好的宣传单,并赠送印有鼎好装饰广告的手提袋。e.播放鼎好装饰装饰专题片,辅以大型的图片展和样板房,体现鼎好的特色,注重差异化。

f.每一小区安排一个设计师和若干工作人员,免费热情地为消费者解答家居装饰设计难题。所有鼎好人必须统一着装,向消费者展现鼎好严谨认真的一面。

(5)活动展销

装饰行业历年来一直是投诉率最高的行业,对此鼎好一定要转变消费者观念,向消费者展现鼎好设计超前、施工过硬、数字环保、零投诉率的特色,可选择节日时间举办大型的展销活动。

具体活动内容有:

a.资深设计师免费提供咨询,量身定做。

b.八种风格的样板房展览,最贴心的体验。

c.现场问答、竞猜及一些互动游戏。

d.已签约客户抽奖赠送贵宾卡。

四、策略执行

5.公司经营承包协议书(草案) 篇五

公司经营承包协议书(草案)

甲方:

乙方:

为适应_____________的发展需求,通过充分整合双方的资源,达到开拓市场实现双赢目的。经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同意,就乙方承包甲方的经营权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乙方承包“_____________”,以为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和工程管理事务。

2.承包期限为年月日到

二、承包期限经营规模及承包方式。

1.乙方在承包期间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产生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2.承包形式:以“包定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额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最低,2012年为伍万元,2013年为壹拾万元,2014年为壹拾捌万元,2015年为叁拾万元,2016年为肆拾伍万元,2016年为陆拾伍万元。

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保证每年按时向甲方上缴期支付(当年6月31日和次年1月31日为支付到期日),每一期到期日前五日内结清支付;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乙方享有50%-70%的利润分配权。

4.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三年后甲方应如数返还乙方。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乙方为巨玖文化产业机构分公司,乙方自行招聘行政人员、设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报机构批准任命。

四、双方承诺

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参与和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

2.承包期间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开办费、设备购置费、人工工资、投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购物资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4.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5.人事方面,双方彼此均有资源共享权。

6.当乙方有甲方项目需要资金运作时,甲方有义务大力支持。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的财务及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乙方合法经营。

2.有权监督乙方工程款收支情况,检查、指导和督促乙方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财税法规核算工程成本、费用,按时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项目时,不管工程项目是中标、议标及分包的工程,经甲方审核后可以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供乙方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开具建筑税票之手续;其代征税款和手续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不允许有不符合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的经营业务事项和成本核算资料。

3.甲方有权将乙方实施的项目作为案例使用。

4.对乙方提出的请求事项(如签订工程合同、办理企业外出施工经营许可手续等)应给予全力支持;双方共同办理乙方承包营业的相关手续,任何一方均应尽力协助对方。

5.合同期满时,如乙方原有以甲方名义承接的在建工程项目未竣工,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完成在建项目直至竣工,并不另收承包费。

6.甲方不能因己方债务原因影响乙方承包后的正常运营,如因甲方单方债务或相关必备手续不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证书、证件、印章及资料等;甲

方也可派工作人员驻分公司负责管理证书、证件、印章,全力支持乙方开展业务。

2.乙方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将甲方项目作为案例使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主经营,乙方对分公司的所有债务(含工伤及其他所有事项)承担清偿的责任,甲方若为此开支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4.按甲方的规定,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财务统计、业绩等)及按规定应报甲方存档备案的各种资料、文件;接受甲方的财务监督,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项目分包管理规定。

5.在承包经营期间应依法纳税、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对其承包经营期间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乙方在未征得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协议或作任何借贷、抵押、赊购材料、拖欠工人工资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的任何款项中相应扣减、处罚,直至解除承包协议。

7.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及时办理并交纳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签订、工人工资保障金以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遵守甲方有关财务、资金管理制度,依法及时纳税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8.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9.乙方应全力维护企业形象,积极有效的展开工作。

六、项目流程:

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开展业务;如甲方经营部亦有相同项目须办理,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是由甲方联系的项目或客户邀请参与的项目,乙方应全力支持甲方该项目。若是由乙方自行联系的项目或客户邀请参与的项目,需报予甲方有关部门备案,甲方应大力支持乙方该项目。

七、项目质量和安全制度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按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服从当地政府部门及治安管理,在经营及承包工程中不得进行有损甲方信誉的任何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行政民事责任。分公司的专用帐户供承包工程的财务往来、工程款等方面专用,如其它来历不明或有虚诈行为的不得接纳,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负;服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及税务、工商、计生等部门的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建立安全施工制度,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及甲方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体系,及时办理项目施管人员(含农民工)的法定工伤保险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各项费用及产生的民事、刑事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在承包期限中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

2.乙方在现场施工管理中违反《安全管理协议》,造成伤亡事故给甲方造成社会信誉受损的行为;

3.乙方在用工合同方面违法及拖欠劳务工资及工程材料款项被投诉的行为;

4.乙方承包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5.乙方擅自将工程款挪作它用;

6.如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正常投标工作或承包工程施工工作正常开展的。

7.甲方违反法律规定严重干扰、干预乙方正常经营的,属甲方违约。

8.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上交利润的,每天应按未付金额的%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过一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商议协定的除外。

9.乙方如不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按时支付清其他各项款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10.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元。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

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上缴利润指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6.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履行或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属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争议解决

9.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叄份,乙方执叄份,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6.公司规章制度草案 篇六

一、域外考察:国际生物多样性利益分享模式评析

《生物多样性公约》、《沙漠化和干旱公约》、《波恩指南》等国际性条约均规定了事先知情同意、国家主权、惠益分享为生物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在此指引下, 全世界约有100个国家已经引入或正在制定相关国内法或/和政策措施来规范本国生物资源的使用和利益分享, 可是结果并不令人乐观。

(一) 哥斯达黎加国家生物多样性研究所——默克公司模式

默克公司除预先支付100万美元的资源使用费给研究所, 还要将生物产品的部分专利收益与其分成, 并代为培训该国科学家。研究所必须将所得款项的50%和全部预算的10%用于本国生物资源的保护。 (1)

(二) 生物多样性合作组织模式

原产国除分得1%-3%的专利产品许可使用费外, 可选派科学家到合作组织接受培训。 (2)

(三) 人类基因组织伦理委员会模式

该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每年将1-3%的纯利润用于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和/或国际人道主义事业以及提供传统社区所需的医疗保障。 (3)

虽然上述利益分享模式各异, 但有两点是共通的。一是使费用低廉, 普遍低于3%, 甚至常常低于1%。如果这种生物勘查活动发生在发达国家国内, 情况则完全不同。Diversa公司为在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收集喜热微生物样品, 支付公园管理处10%的专利技术商业化利润。这个比例是美国政府资助的国际生物多样性合作组织给付海外农民和土著居民实际使用费的数倍。二是承付不兑现。生物技术公司普遍认为原产国虽然掌握了培育﹑使用生物多样性的有益经验, 但这些有价值的信息是其世代流传下来的, 保证其获利无异于奖励“搭便车者”, 故而, 拒绝足额支付使用费。例如, 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的研究人员以菲律宾巴拉望岛的植物Dichapalin I为标本开发抗癌药物, 与菲律宾国家博物馆、民族植物标本室、菲律宾大学和巴拉望岛可持续发展理事会签署了利益分享备忘录, 但纸面承诺 (生物产品收益的47%) 与实际结果 (不足3%) 大相径庭。因此, 原产国不仅在生物资源提供环节, 无法得到合理回报, 而且由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对生物技术的保护, 还需在之后的国际贸易中, 为获得生物专利产品支付高昂的代价。这种利益分享结果引起了发展中国家的普遍不满。

二、理论反思:生物多样性利益分享制度的法理论证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否定传统, 推陈出新的机制, 生物资源无法满足TRIPS协议第27.1条规定的新颖性要求, 无法由知识产权制度加以保护, 但这并不意味着原产国不能分享知识产权收益。

支持这种设想的理论是目前西方财产法上最有影响力的学说——实用主义财产说。该学说更为关注投资者或组织者的商业利益, 认为只要能够促进经济繁荣, 有些事物即使不符合创造性的本质, 只要有保护的必要, 并且该物与智力成果具有相似的法律特征, 就可以成为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 知识产权权利人也并非一定是发明人。当然, 这并不意味着该学说漠视创作者的劳动, 最典型的例证是专利法对职务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利益分享的规定。

生物多样性利益分享同此理。资源提供方在生物研发中的作用类似于雇主。根据专利法的规定, 雇主不需对雇员的发明做出任何创造性的贡献, 只需提供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 就能享有知识产权。 (4) 生物资源作为发明阶段的直接投入要素, 具有非替代性, 已成为专利发明技术特征的组成部分。生物多样性提供方和使用方之间可以适用专利法对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归属的规定, 约定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保守的说, 即使国际社会不确定生物资源提供方的法律地位, 资源提供方分享利益也并非没有依据。因为当一项发明专利中包含有传统民族的生物知识时, 即使该传统知识不能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 也应被视为“专业知识”, 作为在先技术来看待, 类似于改进专利和在先专利之间的从属关系。根据知识产权制度的尊重在先权原则, 传统知识的提供者也应在专利技术的使用等方面获得照顾。

可见, 生物多样性提供国即使在不参与研发的情况下, 主张分享知识产权利益, 并没有不可逾越的法理障碍。分享利益并不是要阻碍知识产权制度对权利人利益的保护, 而是为了促进生物技术革新, 公平分享研究成果以及增进生物多样性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的相互信任。

三、制度构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设想

特殊的地理环境使我国拥有了丰富的生物资源 (5) 。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12月7日发布了《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 确定保护和利用物种资源的五大原则:国家主权原则、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实行优先保护和分级保护原则、促进保护与利用相协调原则、各方参与原则, 不过这种单纯以“控防”方式制止物种资源丧失的策略较为被动, 要实现《纲要》提出的2020年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的远景目标, 我们必须积极主动参与到生物多样性利用中来, 尽快构建起一个建立在利益分享基础上的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机制。

(一) 权利主体

根据国际规定, 原生境人民为生物资源相关权利的享有者。对于因特殊原因, 无法确定原生境的生物资源归国家所有。不过这种权利归属方式在实践中存在弊端。首先, 若使用者开发的的生物资源有数个原生境, 取得每个资源持有人的事先知情同意, 达成利益分享协议, 将增加研发成本, 甚至可能因某个所有人不同意, 而使交易无法达成。反过来, 若使用者仅与特定所有人协商, 虽可简化交易程序, 减少谈判成本, 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广泛传播和信息的迅速扩散, 但会使其他权利人感觉被忽视, 并据此断定利益分享协议不公正。其次,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要求权利人必须具备有效管理和利用生物资源的能力。原生境地区人民虽然为生物资源的培育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较低的社会、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不能充分保障自身权益。因此, 有必要设立一个由生物科技专家、法律界人士、经济学家等专业人士组成的全国性的集体管理组织, 帮助权利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及获得公平合理的利益份额。

(二) 生物资源所有人的权利

为便于所有人或集体管理组织保护生物资源, 参与利益分享, 法律应当规定其享有如下的基本权利。

1. 积极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生物多样性保护权

保证权利完整及生物多样性不被窃取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截断他人接近生物资源的途径。不过, 这种方式也阻碍了人类运用现代生物科技开发、利用生物多样性, 使自身获得进一步发展、创新的机会。第二种是以确权的方式肯定持有人享有保护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知识和资源的权利, 通过利益分享使所有需要信息的人有一个接近、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机会。

(2) 事先知情同意权

事先知情同意权除体现原产国对生物多样性的主权权利外, 还是生物资源提供方参与后续利益分享的前提和保障。我国规定第三人利用生物资源从事研发活动, 应事先得到生物多样性持有人或代表其行使权利的集体管理组织的知情同意, 也是落实CBD第15.5条的要求。 (6)

(3) 平等分享利益权

持有人平等参与利益分享, 不仅肯定了权利人的所有者身份, 也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使用提供了资金保障, 有利于原生境居民的传统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存续和改善, 甚至对国家生物技术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潜在的积极作用。此外, 由于生物技术公司利用知识产权主体的优势地位限制生物技术传播, 获取高额垄断收益的情况较为普遍, 为避免我国在提升生物技术水平的过程中, 为使用这些知识产权, 支付的代价高于从生物资源使用者处分享的货币利益, 有必要落实CBD的规定, 赋予我国在利用本国生物多样性开发出的生物技术成果时, 享有非独占使用权, 以及在相关技术的转让、信息的交流等方面享受优惠。

(4) 决策参与权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原生境居民生存、发展, 以及传统生活方式保持和维护的关键。难以相信在发达国家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大肆剽窃, 无偿获取高额利益的同时, 还会设身处地的站在我国立场上, 为规范生物多样性的合理使用而尽心尽力。因而, 作为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的国家, 我们应当规定在生物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合作开发, 以及利益分享等事项上, 拥有广泛而有效的决策参预权。

2. 消极权利

鉴于生物盗版者多为经济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金融巨头, 在财力、经验、实力等方面远胜于持有人, 可由集体管理组织作为权利人起诉或应诉, 充分发挥各方面专家的优势, 弥补生物多样性持有人在经验和能力方面的不足, 更好的保护、持久使用生物资源。

(三) 生物资源使用方的义务

为避免在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中遭受不公正待遇, 也为了照顾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益分享上的特殊需要。法律需规定生物多样性使用者的相关义务, 如向我国转让技术和交流信息等。这也是国内法对CBD相关条款 (7) 的具体落实和体现。

1.使用者申请专利, 必须在专利申请书中载明生物多样性的地理来源;2.与生物多样性持有人公平、合理的分享研究和开发成果, 以及生物多样性商业化收益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利益;3.允许生物多样性持有人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非独占性使用生物技术发明;4.与生物多样性持有人进行信息交换。可供交流的信息包括技术、科学和社会经济研究成果, 培训和调查方案的信息, 专门知识, 当地和传统知识本身以及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相关的技术, 必要时, 还应包括相关信息的反馈;5.加强向生物多样性持有人进行技术转让的力度。包括受专利或者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的生物技术, 或者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有关的技术, 并且转让的条件应当经双方协商, 根据公平和优惠的原则制订, 且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6.在教育、培训、公共健康和医疗卫生等方面向原生境地区提供财政支持。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 (草案) 将遗传资源保护与专利制度挂钩, 杜绝非法窃取我国遗传资源进行技术开发并申请专利的行为。然而, 即使该草案能够顺利通过, 我国在能否以及怎样与使用方分享生物专利利益方面仍是空白。本文不局限于遗传资源保护, 而是从其上位概念——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入手, 阐述利益分享的合法性。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利益分享,法学

参考文献

[1]Mark A.Urbaqnski, Chemical Prospecting,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and the Importance of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Biological Materials,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p.19.

[2]S.K.Verma, Biodiversit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Wash-ington:CASRIP Newsletter, 2000, p.24.

[3]Lorraine Sherements, Bartha Maria Knoppers, Beyond the Rhetoric:Population Genetics and Benefit-Sharing, , TheYale Law Jour-nal-Vol.102, no.3 (1992) , pp.37.

[4]Brad Sherman, Regulating Access and Use of Genetic Resources: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nd Biodiscovery, EIPR, 2003, P301-302.

[5]我国拥有高等植物30000余种, 脊椎动物6347种, 是世界8个作物起源中心之一。载中国农贸网http://www.agriffchina.com/wen-ben03.jsp-id=12367, 2008年9月14日下载。

[6]CBD第15.5条规定:遗传资源的使用者只有在资源提供国的国内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事先知情同意权的情况下, 才必须履行该义务。

7.公司QQ群管理规定-草案 篇七

第一章总则

1.为了方便公司各部门发布通知和各类信息,更好地做好公司内部信息共享,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现代化网络通讯优势,实行无纸办公,特别建立工作QQ群“吉米专业艺术学院”,群号:188097165(以下简称:QQ群)。

2.为了使全体员工有一个文明、和谐的交流环境,更好地发挥QQ群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便规范在QQ群中对信息的发布、接收和处理。

3.凡加入吉米专业艺术学院工作QQ群的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4.各部门以及部门员工可以利用QQ群互相交流工作经验,咨询有关工作问题,反映本部门的合理诉求,报送部门有关资料等。

5.QQ群的管理坚持“相互尊重、服从规定、健康正能量”的原则。

第二章QQ群管理员职责

1.人事行政部为QQ群的主管部门,负责员工入群资格审查、批准,统计整理员工QQ号及密码,回收离职员工QQ号及密码,控制整理群空间容量。

2.群管理员应及时发布公司内部的工作公告及相关通知,维护好群内秩序,正确引导员工参与讨论,热心回答和积极帮助员工解决问题。

3.群管理员有权对违反QQ群管理规定的员工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等行政处罚。

4.群管理员不得将自己的QQ号与密码借与他人使用。

第三章QQ群成员

1.吉米专业艺术学院工作QQ群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2.QQ群成员群昵称须使用“部门名称-个人真实姓名”。

3.人事行政部要及时指导新员工申请QQ号码并加入QQ群。

4.群成员需将QQ号及密码报人事行政部存档,如更改密码,需及时告知人事行政部更新。

5.群成员不得将自己的QQ号与密码借与他人使用。

6.群成员离职时由人事行政部回收QQ号码和密码。

第四章群管理规定

1.QQ群是员工对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的公众交流平台,各部门可在此平台上进行工作事务的联系或交流;

2.群成员应经常关注群公告、群空间,并将公告和空间内容及时传达给本部门领导及同事知晓;

3.严禁在QQ群上发布未经查实的信息或个人情绪化言论,如有个人意见,可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4.严禁在QQ群上发布破坏公司员工团结,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信息及言

论;

5.严禁恶意刷屏,影响他人交流,严禁在群内及通过QQ邮件向群员散播非法

商业广告和不健康的信息,严禁在群内发送盗号网站和传播病毒的网站链接;

6.严禁使用怪异字体,QQ群字体统一为宋体黑色11号,群管理员使用宋体蓝

色11号,各部门发布正式通知使用宋体绿色11号。

7.群内仅限讨论公司内部工作及相关业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尤其严格遵守如下规定,否则清理出群,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1)发表或转发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禁止发表或转发暴力、反动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各种言论;

(3)在发表或转发的文章或图片中,不得含有影射攻击党或国家领导人的内容。不谈论涉及重大敏感的政治问题以及国家政体政党等敏感话题。

(4)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5)禁止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严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

(8)不得谈论、发布淫秽信息或使用污秽语言。

8.群内发布通知等信息时,相应员工需回复文字“收到”以做正式确认,不得

以QQ表情或图片等代替。

9.群成员的言辞仅代表其个人意见,不代表吉米专业艺术学院工作QQ群立场,其言辞所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后果,均由成员自身承担。

10.群空间包括群相册和群共享,群相册仅供群成员上传公司活动照片,群共享

仅供各部门上传办公文件。群空间按照节约空间容量与保持高效的原则使用,发文人优先使用临时发文,并定期清理历史发文,除公司制度、常用工作表格等文件外,群空间文件保存时间最长为一年。

11.群成员之间及群空间的办公文件的发送、接收、使用、管理、保密等要求遵

照《文件管理制度》,除另有说明外,发送文件视同已得到部门负责人认可。

12.重要及紧急信息传递根据情况增加特别确认的方式,如另行增加企业邮箱邮

件、电话、纸质文件传达。

8.公司规章制度草案 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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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工作业绩完成较好,在本系统或本岗位上较为突出;

积极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在近几年中提出了各类各层次的合理化建议;

与本单位职工关系融洽和谐,乐于助人;

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

认真执行各项厂规厂纪,无任何违纪现象发生。

二、选举办法

1、选举程序

选举职工代表要经过下列程序:

(1)、由厂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做选举中相关事项的说明和要求。

、由各单位工会组织职工进行职工代表选举。组织召开片区、科室、部门及二线队基层工会主席会议,传达厂工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的文件精神。

(3)、以所属各单位及机关为选区,由各片区、科室、部门等的职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由各单位工会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基本满足职工代表 条件后,确定本单位的候选人。、各单位工会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本单位职工代表的选举。选举前,首先向职工宣讲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责,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和选举办法等,确定代表人数比例和条件。第二,向全体职工公布候选人情况。第三,向每名职工发放选票,人手一票。第四,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自己心目的职工代表,多选无效,可以弃权。第五,由各单位工会负责选票的统计,候选人获得选区全体职工半数以上票数时,方可当选。厂级领导分别到各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第六,各单位填写代表花名册,上报采油厂工会。

(3)、各单位将投票过程及选举结果提交采油厂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后张榜公布。审查的主要内容: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职工,选举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时是否有2/3以上的职工参加;是否有不正当的选举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在职工代表大会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选出后,按所属各单位相邻或工作性质相近组成代表团,由职工代表民主推选团长。大会期间,代表团在主席团领导下工作。

2、补选和撤换职工代表

当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单位或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另外,对于已办理内退手续的职工也不再保留其职工代表资格,而对保留劳动关系,暂不离开本单位的短期待岗的职工,则可保留6个月的代表资格。如职工代表出现空缺应及时增补,增补职工代表的程序和正式选举职工代表一样,代表应由本单位全体职工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代表。一般情况下,当职工代表因违法乱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而严重失职,或不履行职工代表的义务而失去选举单位的职工信任,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要求撤换。撤换职工代表要依照程序进行。其程序是:

每个职工和选举单位发现职工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等,都可以向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提出撤换代表的要求。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要及时对被要求撤换的代表的问题调查核实。

在撤换职工代表时,须经原选举单位全体职工讨论,获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被撤换的职工代表可以出席会议,允许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辩意见。

撤换的职工代表经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核准后,撤换 其职工代表的资格,并备案。

职工代表被撤换后,应在原选区及时补选,以确保职工代表的人数和比例、组成的合理。

3、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的产生

职工代表大会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工会委员会和联席会议批准,可适当邀请离退休干部和工人作为职代会的特邀代表参加会议。特邀代表有参加讨论并发言的权利,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也不参加领导干部的评议。每次职代会还可以根据会议的内容邀请相关的人员参加,不局限于离退休干部和工人。

根据每次职代会的需要,未被选为职代会代表的部分党政领导干部、技术人员,经工会委员会和联席会议批准,可邀请作为职代会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的权利与特邀代表的权利大体相同。

三、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职工代表的权利

职工代表应享有以下权利:

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他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质询。须说明的是,检查权的行使不是个人的行为,要通过工会和职代会组织进行,行政一方有义务 接受检查。

因参加职代会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报酬待遇。

对于职工代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2、职工代表的义务

职工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油田公司建设大油田,实现大发展的发展思路,学习采油厂有关稳定发展的生产经营及开发战略方针,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做学技术、懂业务的骨干。

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才是合格代表。

3、职工代表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

当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可以根据侵权行为性质、情节的不同,通过不同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职工代表在履行职务或日常工作中,民主权利受到侵犯的,可向单位党委或党的纪检组织控告和申诉,请求处理。

职工代表的人身受到侵犯,也可向单位党委或党的纪检控告和申诉。例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受到侮辱、诽谤等情节较轻的,其中又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情况。侵犯职工代表的人身权利、尚未构成犯罪的,还可要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对于情节较重,已构成犯罪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

职工代表的劳动权益受到侵犯,职工代表可向单位工会反映情况,要求工会帮助解决。工会认为用人单位的做法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或者与行政部门交涉,要求予以改正。

四、职工代表的素质

1、职工代表应该掌握的企业管理基本知识

职工代表了解和掌握企业管理基本知识,对于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好企业生产经营等重大决策,提高职工管理企业的水平,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主要应该了解以下五个方面的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营决策方面的基本知识;现代企业生产管理方面的知识;科技管理方面的常识;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财务、成本管理常识。

2、职工代表应掌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职工代表了解和掌握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才能使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方案和规章制度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更好的代表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力。职工代表应该熟悉并掌握《宪法》、《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工会法》及当地制定的实施细则外,还应了解以下五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民主管理的规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规定;社会保障的规定;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企业法》和《公司法》方面的规定。

3、职工代表的作用

职工代表是职工群众推选出来、代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职工。因此,职工代表在许多方面应该成为职工群众的模范。首先,职工代表要模范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地遵守用人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其次,职工代表要带头学习、带头实践,使自己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管理水平。总之,职工代表应该成为遵守法律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成为努力工作的模范,努力学习的模范;成为执行职代会决议的模范。这样,才能代表群众,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更好地发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和落实群众民主权利的作用。

五、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是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

1、工会征得企业党政领导同意后,提出大会主席团的人数、构成比例等方案。

2、工会召开代表团长联席会议,确定大会主席团侯选人名单。

3、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上,全体以不记名方式选举产生,或者举手表决产生。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即可。主席团秘书长由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担任。

9.公司规章制度草案 篇九

家政公司是一种较特殊的服务行业机构。随着形势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需要安全/保障/高质量的家政服务项目投放家庭。

在公司建立的初期,家政服务公司应权衡家服行业的发展与管理模式,应该放眼于公司发展中可能遇上的问题/困难/麻烦等;并应考虑到方方面面的需要以及出现的危机,制定出完善的管理与解决方案。首先,公司的运营模式须明确。就目前看来,最适合市场经济需求,能最大限度发展公司潜力的运营模式是员工制,公司/家政服务员与客户形成两性的经济关系与服务关系。家服员受聘于公司,公司向家服员发放工资,并对其进行统一的培训管理,家服员作为公司的员工进入客户家服务,客户与公司建立服务合同,作为公司的客户如有问题向公司提出并解决。公司必须设立专业的督导小组,对家服员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其次家政服务公司的人员来源于农村务工及下岗工人,这些人员一般文化不高自身素质教育也不高,他们对如何与客户相处/如何使用家用电器来完成客户要求的工作以及如何处理矛盾等都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又如何把她们培养成文明有礼/技能娴熟/有着良好的服务技能和服务心态的家服员对家政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另外,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对于家服员的人身安全和客户的财产安全等给予有效的保障措施,这样才能使三方放心合作。制定措施时要责任明确,也有利于公司的利益维护。所以建议公司引入保险机制,与保险公司签订三方投保合同,制定“家政服务综合险”。如此一来,因家服员原因使客户人身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等,即可获得保险公司相应大额赔偿,免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

一.员工制经营

员工制是指从事家政服务的公司自主或政策招聘家政服务员作为员工。对于员工制的家政公司必须有以下流程:实行招生/培训/考核/派遣与管理一体化作业的管理模式。家服员要经过统一培训/统一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等级证/上岗证等,由公司负责安排相关工作与工种。

员工制是由公司派遣家服员到客户家工作,客户支付的费用应先定期付给公司,由公司扣除相应费用后再发给家服员。而家服员在转换工作的间隙,由公司为其提供免费住宿。目前经营员工制经营模式的公司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员工对公司的要求较高,比如要有培训能力/要有解决家服员食宿能力等等;一般的个体家政往往难以达到。

家服员是作为公司员工由公司派遣给客户,公司对家服员和客户实施全面/全程管理工作,家服员和客户是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两者间不直接发生经济往来,且双方是面对家政公司,即由公司来保障两者的安全/服务品质/平衡两者间的权益。此公司模式具收益高风险低的独特优势。

主要特点:

1.合同:

① 制订公司与家服员之间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合同。

② 制订公司与客户间的服务合同。

2.管理:公司派遣家服员到客户家工作,服务期满后回公司免费住宿并等待两次分配。不得私自接受客户聘用。

3.工资与休息:由客户每月支付聘用金给公司,然后由公司扣除相应费用后发给员工等级相等工资。月休四天。

4.责任承担:因家服员造成对客户及家人和物品的伤害或损失,先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然后再由公司对家服员进行追偿。同时家服员在受到客户不公正的对待与侵害时,公司有义务协助家服员向客户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5.保险:

①为员工购买社保,支付分配为:5/5.4/6.3/7.2/8等,视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工作时间长短而定。②公司为员工每年购买一份短期商业保险,内容是意外医疗疾病伤害保险(此保险费用可由客户支付)。

二.会员制经营

会员制家政公司运作模式既不同于纯粹的中介式家政公司也不同于全面管理的员工制家政服务公司模式。它是中介和员工模式的综合运作模式,是介于两者间的和种经营管理模式。

该类模式是一种根据不同经济收入的客户对家服员的需求,利用市场手段对客户的不同服务需求而采取差异化服务的一种运作模式。此运作模式的经营管理/经济收益等方面要优于中介模式。

主要是指从事家政服务的公司招募家服员为会员,由家政公司对会员进行审核登记培训筛选后再作介绍工作的流程。工资由客户直接支付给家服员。但会员每年向公司交纳一次会费。家服员转换工作的间隙由公司提供免费住宿。

主要特点:

1.合同:家服员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司不是服务主体,只起见证人作用。

2.管理:家服员在登记注册为会员后,由公司负责为其介绍工作,每年交一次会费。会费金额为家服

员的一个月工资。介绍工作的方式与员工制相似,与客户合同期满后回到公司等待再分配。公司提供免费住宿。

3.工资休息:由客户将服务费用直接支付给家服员,公司不再收取费用。每月休息四天。

4.责任承担:公司不承担家服员给客户造成的任何损失。客户与家服员之间的纠纷自行解决,公司只

予以间接协助。

5.保险:由客户决定是否给家服员购买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中介式经营

中介式家政服务组织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出现的最早的家政动作模式。产生于80年代初期,创始者为北京市妇联所属的北京的三八家务服务中心。它开创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家政服务组织化运作的先河;在此,若干年后劳动力成为商品,获得了社会的认可,在政策方面有了逐步健全的法规。

中介式家政服务组织要具充分的人力资源和充分的投入方可运营,其运营发展是民营儿社会团体难以实现的;该模式运营能够获得较丰富的社会效益。但在经济方面却见益甚微,此模式运营较为适合从政府投资为背景的公益性项目。

中介制经营是指公司是客户与家服员的中间环节,为来找工作的家服员联系客户,由客户与家服员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公司按次收取中介费,不承担其任何责任。中介制模式对公司要求低,往往是个体及小型家政服务公司所采纳。

主要特点:

1.合同:客户与家服员签订服务期限公司;公司起见证人作用。

2.管理:中介公司没有管理能力,只按次收费,一般按工资的10%~30%收取管理费。

3.工资:由客户直接按所定工资给付家服员;与中介公司无关。

4.责任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保险:公司不负责家服员的所有保险事宜。

家政服务公司的管理及盈利点

与其他家政行业的盈利模式相比,一般的家政行业采取“中介制”,只要成功介绍一名家政给雇主,通常就会收取雇主与雇员双方都200元/年/月/季以上的介绍费。但采取“员工制”和“中介制”并存的公司管理模式。公司采取收取8%~10%~12%~15%不等的服务费作为盈利模式,只有保洁工的结算方式则是以小时计算,例如一个钟点工每小时的普通清洁费是10元/小时,家政公司则收取0.8元的服务费。采用“员工制”模式,则把家政服务员当成公司员工来管理,加大了公司责任,对雇主利益的保障更到位。⑤⑥⑦⑧⑨⑩

① 保洁工:如保洁工是以小时计算采用的是8%的介绍管理费收取;最初年利3~6万/年。

② 家政服务员:家政住家或不住家服务员收取10%的中介或管理费;客户与服务员双方以最低500元/次计算,第一年利5~8万。

③ 育儿嫂:育儿嫂住家或不住家收取12%的中介或管理费;客户与服务员双方以最低700元/次算,第一年利:7~10万。

④ 母婴护理人员(月嫂):向客户和母婴护理人员(月嫂)收取15%~12%~10%的中介或管理费。以公司最低年30人的母婴护理队伍计算:30×600=18000。(取百分点的中间数为准,其实远远超出这个数字)

⑤ 自主提升培训:以初/中/高级/金牌等各级母婴护理人员进行提升培训为重点,收取各级培训费计: 初级:60×600=36000;中级:30×800=24000;高级:30×1600=48000;金牌:10×3000=30000。总计:以低估算:306000元/年;以高估算:396000元/年。一年后应该以递增的形势发展。增加40~80万元/年是不成问题的。

公司的经营要不断拓展服务品种,扩大市场。家政方面可把维修队伍拓展到物业管理上,与很多小区、楼盘都签定合作协议,负责物业管理维修,不仅如此,随着市场需要,目前综合维修的服务对象已经拓展到写字楼领域。所以家政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钟点、家政服务员、清洁等服务,把综合维修做好,如整理衣柜/鞋柜/家庭餐及家晏派人制作等;母婴方面可开设新生儿洗澡与抚触和被动操等;上门和来公司都能做到,可设立会员价和临单价:30~60元/次不等;洗澡后每加一个单项如抚触或被动操另加10元。这些都是盈利点,并且服务到位能扩大影响,带来更多的客户。母婴护理还有婴幼儿用品回收,再返厂整修消毒后投放市场和租赁,让更多的客户不必担忧婴幼儿用具用了后没有地方存放搁置。这系列都能够带来行业服务新亮点。

总之,管理运作模式有效管理制度和高超管理技巧家政公司从事的是一种较特殊的服务行业,它以农村劳力、下岗工人为主要劳力来源,他们的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而又要把服务输入到千家万户都市家庭之中,如何培训和管理家政服务员,使他们有良好的服务技能和服务心态,使雇主得到满意的服务,这看似不复杂,其实需要十分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高超的管理技巧。

在管理方面,我有以下的想法:

1、建立公司、家政服务员、客户“铁三角”关系:家政服务员受雇于公司,由公司发放工资并管理,使家政服务员从自由职业者变成“职业工人”,获得一种归属感;而这方面公司培训应该首先从从业兴趣开始培训然后树立他们的职业道德思维;最后才能把各方面的技能投放到他们的身上进行系统的技能培训;这样才会稳固员工的思想,让他们全心全意为公司工作。公司与客户(家庭雇主)签订劳务合同,家政服务员作为服务代表进驻客户家庭,而合同要设立好让客户无法私自挽留家政服务员而只能通过公司。公司必须成立督导部,比例为每100户客户即配有一名专职督导员,通过家访、电话等方式,监督服务质量,管理和教育家政服务员,协调雇主和家政服务员的关系。

2、建立培训基地,抓好岗前素质教育。对所有愿意留在公司的家政服务员上岗前都进行15天~一个月的全封闭岗前培训,内容包括:烹饪,婴幼儿、老人护理、衣物洗烫、家居清洁等劳动技能及服务心态训练、安全常识、法律条例、公司纪律等,这样一来是提高劳动技能,使之进入家庭后能提供全方位的良好服务;另一方面服务心态的教育更为关键,训练其有良好的职业心态,善于与雇主间建立良好的关系。

3、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到家庭来提供服务,特别是住家家政服务员,人们最担心的就是安全保障。①首先,该公司严把来源关,力求家政服务员来源清楚,历史清白。专门成立外联部,直接到来源地妇联、劳动部门联络输送人员,逐一对家政服务员家庭背景调查清楚。

②其次,通过法律培训,把可能与家政服务员工作有关的盗窃、伤害等行为及法律处罚进行灌输,使其知法并强化安全意识。

③第三是引入保险机制,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推出“家政服务综合险”,因家政服务员的原因致使客户人身意外伤害、财产损失,可获保险公司大额赔偿。

4、引进高素质管理、培训人才,加强管理队伍。该公司建立客户服务部、督导部、培训基地、外联部

等较完善的管理架构,管理人员全部大专以上学历,并以现代管理理念不断进行培训提升素质。经营的利润点完全是在管理方面,有好的管理,才有好的收获

最后我的认为,公司的经营模式应采取三管齐下的路子经营,就是中介/会员/员工一起运用,这样给了服务员更多的选择。但员工的福利要优于另外两类,因为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员工队伍,那这些人一定是来源于员工制的管理。我的见解也就是这些了,请领导给予指正与修改。谢谢!

10.公司规章制度草案 篇十

Anhui Friand Imp & Exp Co.,Ltd

电话:0551-5226251/53/37传真:0551-522625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65号百大CBD公寓楼1709室

关于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义务

问题草案

2012年对弗兰得每个员工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一年,我们充满机遇和挑战,为规范公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公司业绩,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现针对公司各部门提出下列相关要求作为员工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鉴于公司性质及其团队工作需要,公司分为以下部门:

1:董事长办公室(董事长:管志华董事长助理:伍红芳)

2: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徐志斌)

3:涉外业务一部(部门经理:刘聪)

涉外业务二部(部门经理:高磊 员工:陈欢,李保存,胡敏,洪雅婷)涉外业务三部(部门经理:张岭 员工:黄亚萍,王群)

4:单证财务部(经理:梁婷)

5:采购部(经理:池海莉 员工:徐壮)

6:总经办(经理:李玉堂)

为最大效率完成公司任务,发挥各部门最大工作潜力,现根据各部门工作性质及其人员分配,对各部门及其人员职责和要求罗列如下:

一:董事长办公室

董事长全局管理和指导公司行政,业务,财务和采购等相关事宜,享有绝对决策权。任何部门在涉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必须经过董事长的同意和确认签字,方可对外。

董事长助理负责董事长,总经理日常工作计划编制,有提醒和建议权利,并需要在董事长或总经理不在公司或出差期间,能准确传达董事长或总经理对公司

事务安排事宜,并可以同时能把公司发生的事宜能准确传达给董事长或总经理,以便董事长或总经理做出决策。收集各种相关信息、数据、情报,为董事长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协调董事长及公司总经理之间的工作关系;在授权范围内协助董事长进行商务谈判,做好各项汇报、联络工作;负责董事长有关文件的起草、修改、审核,整理各类文书、文件、报告、总结及其他材料,负责董事长文件的督办、处理与反馈。

二:总经理办公室

总经理负责监督管理公司所有部门,对各部门经理提出工作要求和指导建议,合同签订与否的决策权,公司员工招聘,解聘,劝退,奖励,薪酬等得决定权。

三:涉外业务部

1:部门经理:首先有监督管理部门员工的权利,各部门业务人员每天针对部门业务产品找10家客户信息,发开发信。客户信息包括:客户联系人姓名,公司名,邮箱或电话手机等。所有开发信需统一发往部门业务经理处审批,部门业务经理审批完后方可由业务员发往客户。已审核、签发的文件由业务员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注:部门经理在业务人员发来开发信后必须在24小时内审查完毕发还给业务人员)

流程如下:

2:部门业务人员对外所有邮件需抄送给部门经理,已备部门经理对业务人员业务能力及专业性了解和评估,公司会不定期抽查业务人员邮箱和IP,以防止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玩忽职守现象发生。

3:部门经理会不定期已书面或口头形式对部门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谈判技巧,贸易知识等相关内容进行考核,成绩作为业绩参考和工资涨幅回落评判标准之一。

4:业务人员要在规定时期内有效的完成部门经理下达的其他工作事宜,工作结

果由部门经理评判,反馈给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对员工工作能力评估一部分。5:业务人员每周需对自己工作状态,结果,开发信信息,潜在客户消息进行总结,以周工作总结形式(Word)发给部门经理,以备部门经理掌握员工状态和工作开展安排计划。

6:外来的文件由接件人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报送经理;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业务人员外发文件及样品快递,需经报部门经理确认方可外发,业务人员需做好记录已备财务查询,如若违规费用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7: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8:各业务所用的专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业务按统一格式使用表格(由各部门经理来确定)。

四:单证财务部

1:根据业务部门要求,能及时报给业务部门运费及快递费用。

2:根据业务部门要求,能正确制作各种相关单证,如箱单,发票,明细表,货物托书,进仓通知书,外贸购销合同,运输合同,各种保函。并需要能独立操作业务部门货物的发货和单证交接事宜,如安排货代运输,办理货物保险,安排商检,SGS认证,办理核销退税事宜。

3:单证人员需熟悉信用证,电汇和承兑收款,报关,核销,退税,返利,制单等过程。单证员有权拒绝业务员信息不全,解释不清的业务单证和操作手续的办理。

4:单证员所需单证上或其他业务员在涉及用到公司公章,法人章,条形章,财务章,采购章时需在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签字的情况下,方可盖章寄给外部。5:单证员联系货代发货之前,需要选择服务好,信誉高,价格便宜的货代,签订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明确要求货代保证货物运输的合理完整,阐明双方所需要承担各种风险和货物损失,破坏等情况下的理赔原则。

6:财务人员有权要求业务人员提供口头和书面上的材料来证明产品采购价(含税还是不含税),产地信息,销售价,退税额等信息,以备财务人员安排业务人员工资提成的计算和营业额的统计。

7:财务人员对公司所有员工工资薪酬统一管理,制定每月工资表,再董事长审阅无误签字后,方可银行转账到每个员工账号。财务人员需制定员工工资单,列

明员工:基本工资,提成,工龄工资,补助(交通补助,餐补,奖金),保险,罚款,最终工资。员工对工资有异议可以找财务人员查账。

五:采购部

1:采购部应多了解市场走向,外汇动态,及时掌握公司相关产品原材料,加工费和出厂价的最新价格变化趋势,从而通知业务部门人员做好报价调整。2:采购部门需要积极配合业务部门人员,有职责帮业务部门人员寻找产品生产厂家,了解生产周期,尽最大努力找到服务号,质量优,价格低的生产厂家。业务人员有义务通知采购人员客户最终目标价,以便采购人员按价询厂,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采购人员应多了解公司所有业务产品的性能,质地,周期等相关信息,不断了解公司现有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定期的以市场行情分析报告的形式通知业务人员竞争产品的销售方向,价位和厂家信息,以备业务人员做出相应的业务市场和价格的变动,从而最终达到增加销售,提升公司利润的目的。

4:采购人员需对公司每一笔采购项目做详细记录,包括采购产品,采购厂家,采购时间,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合同标号,业务员订单号。制定每一笔采购合同,采购经理和总经理需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产品。月底由采购部经理统一交与财务人员统计做账。

5:采购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重,熟悉采购流程,做好采购工作记录,留存备档做到每笔采购工作都有据可查。

6:采购人员应对业务人员负责,不能因个人,朋友,亲戚等关系选择产品价格高,服务质量差公司来以次充好,影响业务人员业务开展。

六:总经办

1:总经办全面贯彻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保管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海关登记证,公司员工资料等相关证件资料。

2:总经办需制定完整的适合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聘用,辞退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人员考勤制度,福利薪酬管理制度。

3:总经办统一管理公司所有硬件设施的事情,故障排除,网络平台推广,维护和维修。有权对坏,破损,淘汰的公司硬件设施提出更换的权利,通知公司采购部门统一更换。

4:总经办需对公司出现的一切内务事件做到及时处理负责。有权要求员工迟到罚款,人为破坏公司硬件罚款,要求上班时间串岗,私聊的员工立即回到自己工作岗位的权利,真正做到上班无闲话的工作状态。

5:总经办需负责公司公务出差人员的行政安排,诸如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得购买,宾馆酒店的预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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