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2025-01-02

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共10篇)

1.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篇一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积极支持政协工作

近年来,财政局结合自身实际,深刻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地位,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点,自觉接受政协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形成高度重视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 县财政局始终把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作为切实加强和改进财政工作的重要支撑,我们一致认为支持政协工作就是保障财政发展。近几年,我们依靠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依靠县政协的强有力督促支持,千方百计使财政收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使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使财政资金监管得到切实加强,使财政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在多年的工作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财政事业之所以能克难奋进,其中个重要因素,就是得益于自觉接受政协监督意识的增强,得益于政协强有力的监督。所以,这几年是我工作发展最好的几年,也是广大财政干部重视支持政协工作氛围最浓的几年。

二、强化措施,全力服务政协履行职能作用发挥

在全力服务政协履行职责上,我们切实做好三方面的工作,努力把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与促进财政工作发展结合起来。

一是自觉接受政协监督。每年政协会议期间,我们都向

会议提交当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下一预算草案,在会议分组讨沦中,我们能够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并作为推动财政工作的手段,进行整理吸收。此外,我们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与、监督编制重要规划、实施重大项目、推进重大改革及开展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活动,积极征求、吸收采纳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力求使决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和人民群众意愿。另外,我局高度重视和主动配合政协组织的各种参政议政活动,在县政协组织的县域经济研讨会上我局《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一文获得了优秀论文奖。

二是积极支持委员参政议政。我局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是县政协委员,由于得到整个班子的支持,他能够认真履行政协委员职责,使他能够一方面为政协工作献言献策,另一方面更加密切了县财政部门与县政协的联系沟通,为县政协及领导直接全面的了解财政工作,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发挥了积极的桥梁作用,一方面能更加积极的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另一方面能够为财政工作出力发声。

三是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政协提案涉及到财政部门的,大多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事项。县财政局一贯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坚持以提案办理是否落实、提案委员是否满意为标准,做到了勇于负责,承办提案不推诿;明

确要求,落实责任不拖沓:制订措施,办理提案不落空;严格程序,提案委员不满意不结案;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近年来,我局办理的政协委员提案,均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提案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落实率在75%以上,财政局机关连续2年获得全县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在办理实践中探索出“两段式”办理、“滚动式”落实的新方式,将提案分为书面答复和推进落实两个阶段进行办理,形成一般建议提案抓好落实,重点建议提案跟踪推进新机制。为增强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在具体办理过程,我们做到了“六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使办理工作思想到位、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分析研究,努力把握并提出解决提案所涉及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加强联系沟通,变“被动办理”为“主动服务”,克服“文来文往” 的一般化办理模式,形成了“人来人往”的和谐局面;加强办文管理,抓好满意率复文规范、跟踪落实等,提高答复工作质量;加强督办协调,形成并完善了交办制度、审核制度、总结制度、评比制度等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办理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工作,注重提升实效性。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不图形式,不做虚功,不满足于书面答复,而是通过“三个转化”,即:把办理过程转化为理清思路,推动财政工作的过程,转化为凝聚人心、为民办实事的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服务创新的过程,有效解决了一批政协委

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热点问题。

三、优化服务,千方百计做好政协经费保障工作

近年来,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把保障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确保政协履行职能所需经费,作为财政的重要职能,认真落实,全力保障。做到了年初有预算、急事又追加,确保了政协机关正常运转、保证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的支出项目,保障了政协职能作用的克分发挥。一是安排委员专项经费,按照每年政协委员人数,安排委员活动专项经费,保证委员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对专项业务工作安排专项经费,如政协常委会议、文史资料工作、政协提案办理及委员视察等。三是在经费保障上做到特事特办,保证运转,对需要追加资金的,都做到及时了解情况,及时技付资金。

近年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充分采纳政协委员的建议,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主动做好服务工作,自觉接受政协委员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2.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篇二

登记注册工作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能工作,是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前沿单位,如何围绕县域地方经济发展,创新服务政策,创设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机制,以有限的登记职能实施服务平台的全方位延伸,是目前我们从事登记工作的人员急待思考的问题,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贯彻“三深入二服务”促振兴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三大工程建设,倾情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三深入二服务”促振兴工作具有长期性,战略性、方向性服务政府发展重点,服务百姓关心热点是服务工作的长期目标,我局在及时了解政府的经济工作重点和民生工作重点的情况下,必须紧紧围绕政策服务、职能服务、窗口服务、数据服务四个核心方面工作,以台安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和各乡镇特色经济园区为重点,充分发挥我们登记服务的前沿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工作,主动加强与园区招商机构的对接联系,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筹备、设立和经营及时跟踪指导服务,实施“无障碍”登记,确保招商项目及时落实;对各乡镇的特色经济的发展,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行业中的牵动力,进一步提升产业的集聚能力,引导利用地方资源的优势发展加工企业,并

按政府和企业的要求,着力破解企业发展的难题,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平等进入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企业集团的培育,按照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要求,大力扶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战略重设,开展集团化经营,提升产业的丰厚度。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强化措施,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年初,我局根据台安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实施了《台安县工商局营造宽松环境促进经济发展15条措施》,此系列措施的推出,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密切关注和高度赞赏。

五、深化新农村服务,积极引导农民走上产业合作的道路,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深入村屯,并对农民办理合作社执照进行全程服务,跟踪指导,对其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次的了解,如实反映现状,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起助推作用。

台安县工商局注册科

3.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 篇三

丰南区工商局 陈丽娜

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和重大工作举措。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围绕“三农”工作,尽职尽责的为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们的做法是:

一、积极扶持农村非公有经济发展,大力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

大力发展农村非公有经济,是振兴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和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农村各类人员从农业分离出来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一是放宽条件,降低门槛,为农民创业提供政策支持。二是支持农民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业、手工业、养殖业等,发展特色农业。三是大力发展各类为农服务的经济合作组织,促进农村服务体系的形成。四是大力支持农村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改组改制,转化为非公经济。五是积极促进外商、外地企业和个人资本投资农村,兴办各类企业,以振兴农村经济。六是对 1 农村各类非公经济开展帮扶活动,认真做好政策上的引导,法律上的保护和信息上的服务,为我区农村非公有经济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和各类中介服务组织,架起农民与市场间桥梁,搞活农村商品流通。

(一)提高认识,放开发展。所谓农村经纪人是一部分农民从农村种植业、养殖业中分离出来,专门从事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或个人。他们联系市场和龙头企业,内接农户,并通过签订“合同订单”的形式,让千家万户按市场需求生产,这样通过农村经纪人在农户与市场之间铺路搭桥,穿针引线的中介作用,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从而把农户引入市场,带领农民有计划地组织生产,达到“产后无忧,实现增收”的目的。农村经纪人队伍是联结农业生产和市场流通的桥梁,是实现农业市场化的带头人,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培育和规范农村经纪人是实现农业市场化、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丰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辖区农产品生产质量、生产结构、生产特色以及农产品流通状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拟定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的具体类别和措施。制定出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

(二)抓好宣传示范,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将农村经纪人的作用、法律地位,经纪人的组织形式、注册条件和注册程序等宣传到农村,以 2 此扩大农村经纪人在农村的影响,引导农民积极投身到农村经纪人行业。与此同时,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大力开展优秀经纪人评选活动,树立农村经纪人典型,通过现场观摩会和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示范,以此提高农村经纪人的地位,扩大农村经纪人在农村的影响,不断强化“经纪有为、经纪致富”的观念,着力营造有利于农村经纪人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提供全方位服务,促其快速发展。一是积极引导,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让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投身于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各种类型的为农服务的中介服务组织和能人牵头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登记注册快速通道,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放宽农村经纪人登记条件,对部分农民季节性或临时性从事经纪活动给予相应登记。二是鼓励城市下岗职工从事农村经纪人活动。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专业经纪人培训,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综合素质。四是要建立并落实农村经纪人联系点制度,在抓好面上发展培育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村经纪人大户定点帮扶工程,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合同指导帮扶、品牌宣传推介等措施,以扶持农村经纪人大户做大做好做强。

(四)加强监督引导,促其规范发展。要全面履行“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的职责,立足管理职能,对农村经纪人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农村经 3 纪人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建立规范的农村经纪人管理档案,把农村经纪人纳入“经济户口”管理;三要加强农业经纪合同规范管理,发挥职能,帮助解决农产品经纪活动中发生的合同纠纷。

三、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是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以取缔无照经营为重点,广泛开展食品市场检查,探索建立健全适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的商品准入等监管制度,并在农村实施发布食品消费警示等措施,做到查处与防范并举,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二)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民增收。今年我局把“红盾护农行动”作为工商部门服务“三农”的一个品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保秋种”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切实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成果,见到成效。

1、严把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认真落实农资市场管理制度。一是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所有经营农资商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彻底的排查和清理,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对符合规定的农资经 4 营业户及时为其办理营业执照,并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严格进行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农资企业和经营户内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及时督促指导农资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帐,自觉提供进销货发票,做到进销货渠道清楚,实现农资商品的可追溯管理。三是对农资经营者实行信用等级管理。在对农资经营者实行“经济户口”管理的基础上,为所有农资经营者建立信用管理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并向消费者公示。

2、建立农资商品入市过滤机制,从源头上把住农资商品的质量安全。农资商品质量,关系着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重要保证。我们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农资经营者进销货渠道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做好对农资大户、批发商的监督管理,督促他们与生产厂家、批发商签订农资商品入市质量安全责任书,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备案等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关。

3、开展重点整治,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违法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抓住春耕、夏播、秋种等重点农时季节,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严厉查处制售过期、失效、变质农资商品以及在农资商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要结合12315进农村活动,充分发挥农村投诉举报站的作用,发动农民群众对农资市场进行社会监督,以利于及时发现案源线索,从快从严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4.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篇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期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民权益的工商部门,我们要履职尽责,尽心尽力,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是我们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以培育农村市场为导向,开辟三条绿色通道 一是开辟农村市场主体准入绿色通道

为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或各类企业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的一站式服务,并提供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支持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兴办各种类型的经济实体组织。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均可以经营。放宽农村个体工商户、企业和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及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允许农村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对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经纪人免收注册费、工商管理费,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经纪人开办经纪人事务所和经纪公司; 1

对流动商贩实行备案制,不再办理营业执照,促进农民发展经济。

二是开辟农产品入市绿色通道

从我县的情况看,目前农村市场层次低、规模小、设施差、功能弱。发展农村消费品市场,要着重在调整结构、完善体系、提高档次、功能创新、向外拓展上下功夫。工商部门要积极引导、扶持农村市场发展、鼓励、引导农村各类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同时要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在市场内开辟农副产品直销区,设立农产品绿色通道,方便农民进入市场直销自产农副产品,并不需办理注册登记,免收市场管理费。

三是开辟农民维权绿色通道

为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申诉、举报的快速反应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局在濛江乡、三道湖东沟村、岳家村设立了三处12315申诉、投诉举报站,并逐步在全县各乡镇建立投诉站。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维权网络,通过全面推行村所挂钩制度,推进12315维权站进乡村,延伸维权网络和职能。大力推行村所挂钩工作,注重发挥村民委员会维权联络站的作用,积极发展农村维权义务联络员,开展法律法规、消费安全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畅通举报渠道,把12315维权站建成传递民情、调处纠纷、提供服务、共同维权的工作站。

二、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着力搞好职能服务

一是实施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搞好品牌服务

一是从服务“三农”的高度、精心组织,搞好宣传,积极推广普及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保护等农产品商标注册的有关知识,使更多的农民朋友能充分认识商标的内在价值和商标能够给农民带来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充分发挥地方产品优势,搞好服务,结合政府、成立参茸行业协会这一契机,加大对独具靖宇特色的农产品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工作,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促进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调整。

二是积极推进“订单农业”,搞好帮扶服务

要把“订单农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合同管理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进一步加大合同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引导、帮助农民和涉农企业依法签订合同,指导涉农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以农业主导产业为突破口,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各类订单条款,提高订单的履约率;严厉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尤其是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利用合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三是依托红盾信息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依托工商机关监管市场的优势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信

息网络体系,运用工商系统的协作关系,提供优质市郊的协查报务,帮助涉农企业和农户了对方的情况,避免市场风险和交易的盲目性;依托工商部门商品质量快速检测优势,随时提供商品质量信息,及时向农民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安全健康消费。

三、深入开展 “红盾护农”行动,为“三农”服务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改善农资市场秩序

一是规范农资商品经营主体,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具备资格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实现全程监管。

二是加大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监管力度。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进行质量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并把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清除出市场。

三是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根据农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农资监管,把农民投诉比较集中、社会反映问题较多和诚信较差的农资经营者和未从农资主渠道进货的农资商品作为检查的重点,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

二、突出重点,打击违法经营农资商品行为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为切实保证农

民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专门召开“红盾护农”工作会议,制定“红盾护农”行动方案,成立“红盾护农”检查小组,深入辖区农资经营户建章立制,依法经营,督促全县农资经营户建立“两帐两票一卡”。并与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检查未经审定,超出委托书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立案查处。

二是开展农机配件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农机配件行为。我局联合省农机质量监测检验站的技术人员,对我县农机配件商店进行检测,对销售不合格农机配件的行为予以严厉惩处,确保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三、健全监管制度,净化农村市场秩序

将市场监管职能、监管力量、监管重心向农村延伸,积极净化农村市场秩序,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农户参与、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农村市场监管体系。推广“两簿一书一承诺”的食品监管制度、“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农资监管制度以及信用分类公示制度。将农村食品经营户、农资经营户全部建立经济户口档案,重点企业经营户建立信用分类管理电子档案,县局、工商所、经营户逐级签订责任书,把农村市场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同时也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紧紧把握服务当地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严格执

5.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篇五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一、*乡镇基础设施现状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市多数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路建设方面,除成吉思汗镇、蘑菇气镇、中和镇、卧牛河镇、雅尔根楚镇、哈多河镇、南木镇等7个镇区

有硬化道路外,其余乡镇、村庄都没有硬化道路。

2、乡镇排水都是利用明渠排水,有的排水渠年久失修,达不到排水目的;村庄内没有排水设施,属于自然排放。

3、全市乡镇中只有卧牛河新村和柴河林业局具有供水设施,其余乡镇、村庄没有供水设施。

4、公共绿地方面,只有成吉思汗镇和柴河镇有两处公共绿地。

5、乡镇路灯数量不足,村庄内没有路灯。

6、公共厕所数量少,没有垃圾填埋场所。

呼伦贝尔市政府督查组连续二年对我市10个建制镇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了综合检查,乡镇的镇容镇貌虽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乡镇、村庄的卫生状况仍然没有根本改变。从以上数据和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考察表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国家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尤其是在乡镇、村庄的道路、供排水、公厕、绿地、路灯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如何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优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是我们思考的重大课题。

二、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量力而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市农村个体之间存在差异,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地理条件、文明程度等各不相同,所以新农村建设的起点有先后,过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不应用统一模式,统一标准,不应搞强迫命令,不应搞形式主义,不应搞政绩工程,不能搞一刀切,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如我市沿交通主干线的乡镇和村庄,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在建设上的起点应高些,手笔要大些,要在突出特色上做文章,形成具有浓郁乡土文明的新农村。

三.抓好发展规划编制,建设新村镇。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立即着手村镇规划和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全市所有尚未完成规划的乡镇要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村镇规划标准》,聘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尽快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编制规划的要完成规划的修编工作,有条件的要完成详细规划。规划的编制要通盘考虑农业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和传统文化生态,尊重民意,突出特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注重保护历史文脉,不搞千篇一律。村庄建设一定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市区周围村镇,可以结合重点建设工程,鼓励规划建设社区型农民新村,鼓励农民向新区集中,农民向居民转变,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样板村。公路沿线、景区周围经济基础较好的村镇,要按照“路畅、山绿、镇兴、民富”的要求,从村容村貌整治入手,重点加强村庄道路、农田水利、公共设施建设,打造一批规划有序、环境整洁、景观生态、村风文明的示范村和旅游文化村。偏远山区的村镇,根据其地理位置、生产条件、村风民情等情况,合理规划,分类指导,打造一批生态村、科技村。

四、“五个”目标要全面发展,不能片面追求“村容整洁”。在新农村的建设上,虽然“村容整洁”是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之一,但不能片面强调新村庄建设,只注重农村的房子是否整齐划一,道路是否宽敞,街道是否干净等表面的东西。由于新村庄建设主要是硬件方面的东西,容易“看得见,摸得着”,效果立竿见影,所以在新农村建设上应避免热衷于新村庄建设而急功近利,搞一些政绩工程,把新农村建设搞成大拆大建,片面追求“村容整洁”。要把村容建设与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过程中治理村容村貌,从整体上促进“五个”目标全面发展。要以创建文明村镇为动力,加快村组道路、河道两旁、村庄周围绿化美化,加快垃圾集中堆放场建设,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80以上的村镇基本实现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

四、主要措施

1.抓好典型示范。实施“抓10村促百村”工程,重点建设10个新农村示范点。在全市筛选10个基础好、品位高、具有特色的村,采取政策倾斜的方式精心打造,创特色,树品牌,努力培植一批在全市有影响的“明星”示范点。对10个示范点,推行“领导联村、部门包村、企业援村”制度,重点帮扶,协助村两委抓好示范点的建设。

2.加大资金投入。对重点示范村由市财政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农村建设启动资金,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新农村生产发展建设项目的贷款由农行和信用社负责落实。要把

新农村建设项目打包向上争取资金,要捆绑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林业、水利、能源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积极鼓励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引导农民自力更生建设美好新家园。

3.强化政策扶持。凡涉及新农村建设工程收费的原则上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各级各类规划设计单位为小城镇、行政村编制或审核规划时,只收规划设计成本费,且每年必须完成指定的设计任务,所需规划设计费用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6.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篇六

运用工商管理职能优势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是一个跨世纪加快搞好国企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着力抓好思想认识的新提高,职能发挥的新扩展,支持举措的新突破,管理服务的新作风,在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上,作出更大成绩,发挥更大作用。 一、思想认识上新提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搞好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意义的认识(1)增强政治观念,提高对搞好国有企业重要性认识国有企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又是经济制度中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支柱和主导作用,是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的主要主体。搞好国有企业,才能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国防寒力和民族凝聚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搞好国有企业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国有企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能不能搞好国有企业,关系到经济体制的成败,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前途命运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增强搞好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感,尽职尽责地做好支持服务工作。(2)增强服务观念,提高拓宽职能作用认识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在市场监管执法中,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这既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我们工作的落脚点、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中,归根到底还要靠经济的发展。有人认为我们做好本职工作,就是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但对解决国企发展的难题是无能为力的。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我们要在实践中,把职能管理与服务经济,把宗旨与手段融为一体,运用好,拓宽职能服务作用,更好地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3)增强创新观念,提高开拓发展务实认识在促进国企改革和发展上,要继续解放思想, 不断开拓创新,克服固步自封的思想。有人认为我们支持国企改革搞了多年,制定了若干个支持政策措施,做了许多实际工作,过去该做的基本都做了,现在也没有更好的招法,因而一段时间内对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工作停滞在一般水平上,主动采取实际步骤介入不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也不多。我们要改革这种思想状态,认真落实《决定》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入实际,搞好调研,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情况变化,完善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扎扎实实的多做实事,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二、职能发挥上新扩展―要围绕国企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在贯彻、落实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动作环节中找准工商职能介入的结合。(一)着力选好介入国企改革和发展的结合点 重点是搞好“八个方面结合点”工作1、结合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新形势,在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大力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企业由国家控股上发挥职能推进作用。2、要结合调整国民经济布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发展趋势,在所有制探索调整、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上发挥职能推进作用。3、要结合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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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篇七

党组书记、局长王忠军

新随县成立以来,面临着经济基础结构差,底子薄,农村人口多等现状,同时也迎来了新城区正式投建,开发园区加速发展,国家宏观投资政策倾斜等难得的发展机遇。税收来源于经济,经济决定税收,税收与经济紧密相关,从全县税源上来看,由经济现状带来了税收总量偏小,经济税源缺乏,税源结构较差等税收问题,但是随着县域经济发展,税收也面临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抓住了发展机遇,税收无论是总量还是质量均会有大的提升空间。

县局成立后,党组一班人高度重视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工作。我们通过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充分认识到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并结合随县经济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先后制定了服务经济“二十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力争利用税收职能,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国税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职能部门,在“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作用。

一、县域经济现状决定必须加快发展。新随县成立于2010年5月。现有地域面积,人口98.14万。从县域经济发展状况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经济总量“小”。2009年全县地区总产值77.11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97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12亿元,外贸出口4548万元,分别居全省第33位、80

位、19位、20位,在全省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二是人均经济指标“低”。从人均指标来看,2009年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012元,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全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13295元,我县与全国相比差之甚远。三是发展速度“慢”。2009年全国GDP增长8.7%,我县是8.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四是经济结构“差”。从经济结构上看,2009年我县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35亿元,第二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6.81亿元,第三产业完成15.3亿元,分别占GDP的45.41%、34.77%、19.82%,而2009年全国第一产业比重为10.7%;第二产业增加值为比重为47.5%;第三产业比重为41.8%,可见我县工业化水平程度比较低,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产业结构不合理。上述数据比较客观反映和评价了我县经济发展的现状,可以说我县属于中部地区典型的“不发达、欠发展”的地域。当今社会,发加快经济发展速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共识,不发展,就要落后,加快经济发展,迫在眉睫。

二、加快和促进经济发展是税务部门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

1、促进经济发展是税务部门职能。税收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是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其在奠定国家经济基础,保障政治稳定,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不仅担负着为国聚财的重任,还必须要把税收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让经济发展成果通过税收载体惠及广大人民。

2、经济增长有利于税收增长。税收来源于经

济,经济决定税收,税收与经济是相互依存。特别是当前经济危机复苏的进程并不平衡,我们在经济工作面对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这就更加需要充分发挥政府调控经济,扩大投资,促进内需的手段,必须有坚强的财政实力为后盾和保障,这就需要税务部门确保税收收入稳定,更需要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

三、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措施。

(一)首先,要大力组织税收收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国税部门要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税收经济观,坚定不移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地方与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为政府提供财力保障。要注重从经济结构、产业发展、政策调整等多个角度,研究探讨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的关系,把握经济增长和税收增长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充分发挥好税收反映和监督经济运行的职能作用,促进税收与县域经济的协调增长。同时,要积极开展全县税源管理调查工作,认真查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源管理,既要抓“大”,又不能放“小”。加强税收评估和税务稽查,堵塞管理漏洞,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充分及时地体现到税收收入上来,实现应收尽收,推动全县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增长。

1、重点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促进投资扩大。落实后好增值税

转型政策是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中之重,通过实施消费型增值税,鼓励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强劲增长。降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让税收政策藏民富惠于民提高民间资本投资。

2、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促消费增长。拉动内需要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实行增值税转型和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执行储蓄存款利息个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政策,直接增加了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了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

3、积极落实出口退税优惠政策,促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大对出口退税审批进度,以现有的农副产品加工出口行业为依托,依法支持出口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全面支持县域经济的外向型经济发展。

4、综合运用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目前我县农业比重高,工业不发达,三产业发展滞后。尤其是工业,主要是依靠原有的纺织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汽车配件、矿产开采、塑编制造等行业,这些行业基本都属劳动密集型产业,能耗高,产业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产业链条短。我们要通过综合运用高新技术企业所税税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高新技术认定,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树立导向作用,引导一些占地资源少,科学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企业和项目快速发展;通过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部分矿产资源的增值税税率,增加高能耗行业的生产成本,限制引导其合理发展;通过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农民

专业合作社发展,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1、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工业园区建设是实现招商引资突破的有效载体,建立工业园区是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通过集中精力抓好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以重点园区的突破,带动全社会外引内联的快速发展。加大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提高现有工业园区服务功能,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努力实现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软环境的建设,完善政策配套,解决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2、立足资源优势,壮大农副产品产业。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围绕优质的香菇、木耳、茶叶、油桃、等农产品资源,以吸引内外有实力的企业投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

3、转变招商引资观念,做好协调服务。强化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注重“外出招商”、“中介招商”、“全民招商”,加强招商服务理念。作为行政部门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主人翁的意识,来招商引资充分利用县域域特点,充分利用现有的园区基础和产业基础,以随县新县城的选址新建和随县开发区的一期工程为契机和切入点,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基础。发动资源优势,广泛利用人脉资源,选择,合理,积极,限制。强化重商、亲商、安商、富商观念,树立诚信意识,积极为投资商做好协调服务。营造宽松、和谐、友好、诚信的投资创业氛围。

8.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 篇八

司法部出台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意见要求发布时间:

2015-03-1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近日,司法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出台《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见》共7个方面37条。

《意见》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司法行政机关是为国家法治建设和司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部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承担着重要职能,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司法行政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职责使命和基本任务,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要明确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切实做好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准确把握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队伍、指导工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保障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法治观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适应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意见》要求,要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全过程,按照中央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用改革破解难题,以创新推动发展。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体系,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执行矫治体系、法治宣传体系、法律服务体系、司法行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法律制度,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化监狱制度改革,深化狱务公开,健全监狱执法办案责任制,加强罪犯人权保障,继续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推动制定社区矫正法,建立健全监狱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场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律师执业保障和执业权利救济机制,推动落实律师行业发展扶持保障政策,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依法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健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快培养涉外律师人才。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推动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完善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建立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的运行机制。完善司法协助体制,健全完善被判刑人移管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在上合组织司法部长会议机制下的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意见》强调,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努力推进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着力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优良、运行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建设提供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大力发展律师法律服务业,认真做好刑事案件辩护代理和民商事、行政案件代理工作,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法律服务。

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出专项服务措施,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发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建设,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意见》强调,要认真做好刑罚执行、戒毒管理等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力加强监狱工作。全面加强监狱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作为中心任务,创新教育改造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改造质量;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行变更程序和工作机制;加强监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切实抓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切实做好戒毒工作,坚持以提高教育戒治质量为中心,健全完善教育戒治考评机制,切实加强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和康复训练,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平台和衔接配合机制。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县(市、区)司法局建设,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积极推动市、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

《意见》要求,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宣传宪法,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推进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推进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大力推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做法。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评估机制。扎实推进依法治理,着力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意见》强调,要深入推进完善立法严格执法诚信执业,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立法和《监狱法》、《律师法》修改工作,积极推进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立法,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规范监狱执法,严格提请减刑假释、呈报暂予监外执行各环节的条件和程序,确保监狱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切实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切实规范戒毒执法,大力推进戒毒工作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规范执业水平,进一步健全执业标准和工作规范体系,切实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和建设,不断提高执业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执法执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业活动监管,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执业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执法执业公开、公示制度,大力推进信息化在执法执业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执法执业水平。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科学理论武装,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管理干部。推进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抓住领导班子这个关键,把专业化建设作为司法行政队伍核心战斗力来抓,创新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提高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坚持把律师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培养,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司法行政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意见》最后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要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系统思维,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工作氛围。

9.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篇九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在提速发展、爬坡上升阶段,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加快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非常及时,意义重大。作为检察机关,就是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优质高效服务,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端正执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

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必须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明确服务方向。

一是要牢固树立检察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观念。主动了解党委、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及时调整检察工作部署,做到思想上与大局合拍,行动上与大局同步,始终如

一、上下一体地为大局服务。进一步明确建设“和谐咸宁”和咸宁“十一五”规划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出发点,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是要牢固树立全面、平等的服务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破除执法中的等级观念,保障所有当事人在法律 1

适用上的统一平等。统一执法尺度,不分公有私有、国有民营、内资外资,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环境。

三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必须优质、高效的观念。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及时、高效、优质、便利的服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服务的方向和重点,增强服务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坚持效率优先、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加强机制建设,保证服务水平和质量逐步提高。

四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必须依法办案的观念。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检察机关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办案为中心,通过“多办案、办好案”,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好的法治环境。

五是要牢固树立在服务中发展检察工作的观念。要强化有为才有位的意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通过优质高效服务,提升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提高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度。

二、充分履行职能,提升服务效果

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只有立足检察职能,才能做到依法、有效服务,取得良好的服务效果。

一是进一步加大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力度,维护社会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坚定不移地贯

彻“严打”方针,充分利用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促进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当前要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整治“一霸四强”等专项行动;要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清廉的政务环境。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深入职务犯罪多发易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行业和领域,深挖细查,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办和预防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中的贿赂犯罪。要结合咸宁实际,注重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大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救灾、扶贫、移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各级政府扶持农村建设的项目经费中出现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问题,坚决依法惩治,决不手软。积极探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途径,切实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促进预防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是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正的司法环境。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强化诉讼监督的效能。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有罪不究以及滥用刑事追诉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追捕追诉漏罪漏犯,监督纠正违法冻结、查封、扣押款物、违法取证、刑讯逼供、滥用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监督纠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等裁判不公问题。要从监督违反诉讼程序问题入手,以惩治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为重点,促进司法文明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四是进一步加大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力度,促进安定团结,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从我市情况看,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影响稳定的因素将长期存在,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税费改革等方面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对此,我们要从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入手,认真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根据人民群众的呼声,适时地、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集中解决损害公正执法、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涉检信访工作,努力把涉检信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和基层,避免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三、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讲求执法策略和方法。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注意维护企业形象和产品声誉;对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时,及时通报,做好衔接,尽量避免和减少对生产经营和招商引资活动的影响;慎重采取查封、冻结、扣企业账目、银行账户、企业财产等措施。

二是改进执法作风。克服执法办案中的官僚主义、拖拉作风、推诿扯皮,通过变“上访”为“下访”、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取证”、变“冷硬横推”为“微笑服务”、变“粗蛮执法”为“文明办案”,提高执法效率。

三是制定和落实执法便民措施。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推行程序告知、预约接待、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完善检察长接访制和首办责任制;坚持对实名举报、控告实行逐件答复。

四是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建立健全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五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及时治理纠正检察执法中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严禁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严禁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严禁接受赞助与拉赞助;严禁借口办案干预发案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干预市场主体合法自主的经济行为。

六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坚定全体干警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加强业务素质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造就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抓好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10.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篇十

(2005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文件法〔2005〕5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3月3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了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情况,对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进一步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配合做好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去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巩固和深化了整规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各种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蔓延的势头,继续为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但是,当前整规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然严峻,市场经济秩序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有毒有害食品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侵权盗版行为仍较严重,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屡禁不止,涉税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证券等金融领域犯罪、非法传销行为在有的地方仍然猖獗。各级人民法院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高度重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起诉到法院的各类相关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保障和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作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突出打击重点,继续抓好大要案刑事审判

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继续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展开,以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为重点。为此,各级人民法院今年要将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虚假广告犯罪、非法行医犯罪、商业欺诈犯罪作为突出的打击重点,坚决、及时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各地法院要结合本地实际,对起诉到法院的走私、偷骗税、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其他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对于犯罪数额巨大、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大案要案,高级人民法院要加强督导,一审法院要确保起诉后及时审判,依法应当重判的要坚决重判。要将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者包庇纵容的大案要案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经济犯罪的“后台”和“保护伞”,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犯罪。通过公正高效审判经济犯罪大要案,震慑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发挥职能作用,有力推进综合整治

各级人民法院在加强刑事审判和加大刑罚打击力度的同时,要注重发挥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直接调整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职能,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通过民商事审判有效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信用和契约关系,制裁侵犯知识产权、欺诈经营和恶意拖欠甚至逃废债务等民事违法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序运转。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涉嫌经济犯罪的,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办理,及时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通过行政审判依法支持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行政行为,遏制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坚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和其它法律文书,保证被法律确认的财产权利真正及时落实到权利主体手上,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各级人民法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对于办案和调研中发现在管理制度和环节上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要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总结教训,建章立制,加强管理,预防犯罪。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法律适用难题

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不仅要靠打击和整顿,更要靠规范和建设。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把案件审理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审判程序关,确保办案质量。继续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惩处方针,严格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已将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为重点调研课题,对非法采供血和非法行医有关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也在抓紧起草,争取尽快出台。各地人民法院要积极配合、主动开展上述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对策和建议,从而不断提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判工作水平,维护执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五、加强公开审判和法制宣传,保持打击声势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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