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精选11篇)
1.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 篇一
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1.三包期限,自购鞋之日起: A、包修:
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个月。2.人造革面/布面二个月。B、包换:
一、未穿过之新鞋因以下质量问题,予以包换。1.左右脚不配双。2.鞋面和鞋底有明显的色差。
二、售出一个月内出现以下问题之鞋子,予以包换。
1.鞋面有严重退色者。2.正常使用而鞋面断裂。3.正常使用而鞋底断裂。C.包退:
1.属包换原因
(一)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退钱给消费者。
2.属包换原因
(二)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扣除每日0.5%之折旧费退钱给消费者。
3.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保养说明:
1.买合适的鞋子,否则鞋子容易变形且使脚受到伤害。2.定期清洁鞋子,用湿布轻拭,切勿用刷子猛刷。
3.鞋子若打湿,要塞报纸以维持鞋子之外观,并且让鞋子自然风干,避免日光直射或高温烤。4.鞋子应避免接触溶剂、酸、碱、油等易腐蚀物。5.维持两双以上可替换的鞋,让鞋子轮流休息
注:以下情况不属于三包退换范畴
“三包期”的计算是商品自出售之日起到顾客投诉之日止。另:属下列情形不实行三包
1、自行裁剪、修改、无法保持原样的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2、商品标上有洗涤、保养说明,而未按说明洗涤造成商品损伤的,不予退换。
A、消费者因穿着、保养不当(如雨天穿着或接触溶剂、碱、油等易腐蚀物)或人为破坏而导致鞋子破损者 B、已标明特价、拍卖“处理品”等外品 C、无发票“信用卡”及真实有关证明
D、超出“三包”期限和自行修理或拆动的 E、在质保期外。
具体三包细则
第一条: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第二条:经营者销售鞋类商品,实行三包卡(或信誉卡)和销售凭证制度。出售商品时,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卡(标明有瑕疵的处理品、等外品除外)。第三条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一)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二)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四条: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第五条: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者修理。更换时,经营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无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不得收取折旧费。第十条 更换后的鞋类,其“三包”有效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经营者提供新的三包卡或者在原三包卡上加盖更换章并注明更换日期。
第六条:“三包”期内承担包修责任的,鞋类产地在省内的,经营者应当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修复;产地在省外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修复,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经营者应当在“三包”凭证上如实记录每次接受修理日期、维修所占时间、修理部位等情况。经营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每延误一日按商品发票价格2%的标准补偿消费者(补偿费最高不超过商品的发票价格),否则消费者可选择更换。鞋类商品的包修期应当扣除维修占用的时间,并按所扣时间顺延“三包”有效期。
第七条:对修理的商品,一定要确保修理质量。如要改变原工艺进行修理的,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
第八条:“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第九条: 对鞋类质量有争议需送有关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或鉴定的,检测或鉴定的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提供等额担保,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实行“三包”,经营者可收费修理。
1、销售时标明有质量瑕疵的“处理品”或“等外品”的;
2、有关销售等凭证与其商品不符或者涂改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免除“三包”责任的。
2.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 篇二
本文就如何准确把握《规定》的主要内容、理清新三包规定与原三包规定的区别, 特别是在调节投诉的实际应用过程中如何掌握新旧规定的过渡, 以及在今后执行过程中可能碰到的情况等进行探讨。
一、新颁《规定》的主要特点及解决的问题
1. 总则中的法律依据, 去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各国农业机械化进法》。这样等于明确了农业机械并非完全是简单的消费品的概念, 农业机械特别是大型农机具已经逐渐成为农民用来增收的一种经营性工具。这样就解决了实践中协调农机投诉时农民仅提到《消法》有关规定而不好操作的问题。
2. 对农业机械产品进行了定义, 扩大了适用范围, 强调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都在本规定的调节范围内, 解决了原《规定》不在附件1中的产品不好界定是否是农机产品、是否属于《规定》调节范围、三包责任不好确定的问题。
3. 明确了各行政部门的职责。生产者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销售者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维修者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这解决了目前存在的各部门都受理投诉, 但由于职责不清, 虽然都在管但都不知道如何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促成农民投诉的快速解决的问题。
4. 明确了解决纠纷的程序应当是先协商、协商不成去投诉机构调解、调解不成去法院起诉。在农机用户与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发生纠纷时, 鼓励用户与各方协商解决, 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向技监、工商、农机管理部门设立的投诉机构投诉, 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原规定中也列出了处理问题的办法, 但没有明示递进关系, 造成农民把所有的办法同时应用、到处反映问题却不一定能够有效解决问题。
5. 理清了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三者在三包服务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强调谁销售谁负责三包, 强调销售者先承担三包责任换货或退货, 属于生产者的责任的, 之后可以依法向生产者追偿。这解决了现在销售者不积极承担三包责任的现象, 有助于打破销售者认为质量问题是归生产者, 使用问题归用户, 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相对被动, 导致部分问题由于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而升级的局面。
6. 对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三包凭证等随机文件应有的内容以及销售者销售产品时应告知用户的内容、销售者交付农机产品时应做的具体工作、修理者的维修记录内容等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原《规定》对这些内容规定比较笼统, 未列出详细的内容, 现在就可以解决这些工作做得不扎实不具体、导致有纠纷时很多事实由于没有原始资料不好确认的问题。
7. 强调了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法律意义, 要求销售者在销售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告知有关内容。因生产者、销售者未明确告知农机产品的适用范围而导致农机产品不能正常作业的, 农机用户在农机产品购机的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可以退货。事实上, 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不仅仅只是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更重要的是其法律上的意义。法律规定了生产者负有保证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 包括明示担保义务和默示担保义务, 产品使用说明书便是生产经营者的明示担保义务事项之一, 是商家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除了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默示担保) 外, 还应以说明书向消费者约定该商品应有的质量、性能, 这就意味着必须保证产品与此约定的内容保持一致, 否则, 消费者有权要求降价、退货、赔偿损失等。
8. 明确提出农机产品的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或系统的名称和质量保证期不得少于一年, 提出了易损件及其它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达不到整机三包有效期的, 应制定合理的质量保证期, 并对目前存在的部分产品的易损件简单规定为不实行三包的现象进行了约束。
二、新《规定》与原《规定》的内容辨析
三包责任规定是调节农民投诉时最重要的依据, 新《规定》中对修理、换部件、换货、退货的条件较原《规定》进行了细化, 增强了可操作性,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三包有效期内, 送修的农机产品长时间不能修好的处理办法:时间期限, 原为40日, 现在为30个工作日。处理方法, 原为“三包有效期内送修的产品, 自送修之日起超过40日未修好的, 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如实记载;销售者应当凭此据免费为农民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修理者追偿”;现为“自送修之日起超过30个工作日未修好, 农机用户可以选择继续修理或换货。要求换货的, 销售者应当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机发票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可以看出新规定与原规定相似, 表述有所不同, 但对实际问题的处理方法和效果大致相同。
2. 更换部件或系统的条件:现为“三包有效期内, 同一严重质量问题, 累计修理2次后, 仍出现同一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 一般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后, 又出现同一质量问题的, 更换主要部件或系统”。原为“因附件三所列同一故障 (原) 或同一安全性能或者同一使用性能故障修理两次后不能正常使用的”可见, 基本原则没有变化, 都是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后, 再出现同一质量问题时更换主要部件或系统。但是新规定更严谨, 区分了严重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可以说, 现在对重复出现小故障、多次维修仍不能解决这类问题有了较好的处理方法, 将期限定义在第一个作业季节开始30日内, 而不是整个三包有效期内。原先对故障没有分类, 没有明确的定义, 造成皮带反复断、到处开焊、漏油等小故障一直出现, 一直修, 却达不到换货条件。现在就可以做到累计修理2次后, 又出现问题时就换部件或系统。比如割台开焊两次后再开焊就换总成, 液压漏油2次后再发生漏油现象就换液压系统。原先只说总成或部件, 有的用户液压系统的齿轮泵更换了多次, 但若提出换机, 好像也不合适, 现在提出了更换系统的概念, 这种问题在更换过2次后, 若再发生问题就应当换系统, 若系统更换后再发生故障就可以达到换货条件了。
3. 换货条件:现为“三包有效期内或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 更换主要部件或系统后, 又出现相同质量问题, 可以换货”。原来有两种情况可以换货, 一是“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安全性能故障或者使用性能故障, 农民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销售者应当按照农民的要求负责换货或者修理”;二是“更换总成或者部件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 由销售者负责为农民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新规定换货条件与原规定相近, 都是更换过主要部件或系统后, 又出现相同质量问题, 可以换货, 但是新规定对质量问题有分类, 对严重质量问题处理期限是按三包有效期计, 对一般故障按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计。另外新规定取消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换货的可能性。
4. 退货条件:现为“三包有效期内或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 达到换货条件, 换货后仍然出现相同的质量问题, 可以退货”。原为“换货后15日内发生安全性能故障和使用性能故障的可以要求退货”。可以看出, 退货的基本条件与原来相同, 不过原退货条件有15日时间限制, 而对质量问题不局限于与原质量问题相同, 现在对质量问题有限 (下转28页) (上接16页) 制, 还是相同的质量问题, 但是时间期限为三包有效期内或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笔者认为现在达到退货条件的可能性要大, 一般情况下换货后15日内不太容易发生故障, 特别是以换货日计, 15日大部分机具都没有投入正式使用。但是三包有效期内仍然出现相同的质量问题, 这种可能性要大得多。在市场上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从根本上解决, 如果通过换总成、换系统、换机, 相同质量问题还继续出现, 说明此质量问题属产品设计或制造上的问题, 应当退回。
3.我国家电维修新三包法规定 篇三
1.本条是关于在三包有效期内,承担修理责任的限制性规定。
2.“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是指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
3.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后,产品仍不能正常使用,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退货。
4.超过整机三包有效期,但仍在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发生性能故障的,应当由修理者免费修理、更换主要部件。
5.修理者负责对应当调换或退货的产品提供修理记录和证明。销售者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负责换货或退货。
6.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的内容,是指对产品的安全性能故障和使用性能故障进行过两次修理。
7.“不能正常使用”,是指产品安全性能或使用性能达不到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或者不具备大众公认为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释义〕 1.“修理期”,是指修理产品占用的时间。自产品送修之日起计算,至约定的交付之日止,扣除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待修时间。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第十四条 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
4.汽车三包售后服务年终总结 篇四
时光如水,岁月如梭。自进入瑞丽公司至今,我已经深深地融入到这个富有创造力和凝聚力的团队里。通过以往的工作和学习,我的收获还是比较大的,在这一年里,我通过自学、内部培训、外部培训让我们在这个发展迅速,更新日益的汽车行业里不被时代的浪潮淹没,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瑞丽公司这个企业良好的管理与经营,回顾这一年,总结如下:
一、在摸索中奋进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经历了很多很多,厂家的验收流程和标准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积累难能可贵的工作验。当然运营之后才是我们的重重之重,反复地研究流程,反复地解析流程,反复地练习流程。就这些让人厌烦的“反反复复”在我们平日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还有厂家的系统也是一样,在半知半解中,在摸爬滚打中,一步一步地去完善。其中各种滋味也只有参与者真正才能够体会,但是不管是多么地纠结、多么地无助、多么地无味,坚信这一切的经历了必定是有收获的。
二、以十足的热情对待工作
我很热爱这份工作。了解我的人,肯定会知道,我是一个比较较真的人。我知道,汽车三包现场服务是个很重要的的角色。所以我从一零年干这份工作开始,就一直很谨慎。我知道,干的仔细不仔细直接牵扯到咱们公司的利益。每天在工作地点,不论是三伏天还是刮风下雨,都及时到岗,认真检查、鉴定每一个返回的配件。我这样干很高兴,因为,只有我们按照规章制度,提供优质服务,才能确保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又能给客户留下一个负责的、大公司的良好形象。
三、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经过一年的工作,如何将工作转换成一种“生活方式”是我为之而努力思考的。只有目标清晰了,方向明确了,那样所谓的压力不再是压力,所谓的困难也不再是困难,用一种“生活方式”去享受工作,去充实自己。我将跟我的同事,努力要把青岛这边的业务做到最好,认真学习,努力拓展自己的业务能力,做最专业的三包现场服务。
5.门前三包制度 篇五
单位“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卫生工作制度 :
.“一包”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完好和绿地整洁等。
.要做到门内达标:(1)环境卫生好;(2)绿化美化好;(3)室内卫生整洁;(4)公厕环境卫生管理好;(5)除“四害”达标;(6)单位讲文明、讲礼貌。
6.质量三包承诺书 篇六
感谢您相信并购买我司产品!
本公司产品三包服务体系承诺如下: 1.安徽百爱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对广大消费者实行三包服务,三包期限为产品
售出之日起1个月内。
2.三包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负责免费维修,不能维修的由本公
司给予调换。
3.三包期内的零件三包标准如下表所示: 4.服务热线电话:0564-8915920 5.“三站式”服务形式,即:驻点式服务、守候式服务、巡回式服务。6.省内24小时内作出服务回应并服务到位,省外48小时内作出服务回应并服
务到位。
7.如果您购买的本产品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本公司有权不按照“三包服务” 条款的内容提供免费服务,您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 ? ? ? ? ? 超出三包有效期的; 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无有效三包凭证及购买凭证; 擅自涂改三包凭证及三包凭证上的信息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 其他非产品设计、技术、制造、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三包凭证是您获得服务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并在每次接受服务时务必携带。如您不能出示有效三包凭证,则不在免费服务范围内。8.您在办理退货时,若出现无有效三包凭证或三包凭证私自涂改、产品有明显的外伤或划痕、附件不齐等情况,则该产品不在退货范围内。
本服务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百爱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安徽百爱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2010年元月篇二:三包承诺书
三包承诺书
我公司履行的宗旨是:迅速有效、公平公正地满足客户需求,更好的维护企业信誉,促进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用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天隆中旺化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是以生产、销售三面翻系列产品及施工为主的企业。本企业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配备具有多年生产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本企业产品始终以最好质量、最经济价格、最优质的服务面向市场。
质量保证:
1、供应酚醛保温板都符合gb/t20974-2007《绝热用硬质酚醛泡沫制品(pf)》标准。
2、供应货物经使用方确认供应后,其产品不作随意更换。
3、我方认可使用方对货物验收的制度,并在对供应货物进行验收时,严格遵守使用方的货物验收制度。
4、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保证在使用方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货物。
5、对通过验收的货物,在使用方投入使用之前,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质量问题的,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在使用方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
6、因我方供应货物的质量问题,对使用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的,我方愿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我公司生产的酚醛系列产品已通过iso9001和ukas质量体系认
证,并被相关部门评为“质量aaa级”产品、“国家工程建筑质量达标产品”,公司2011年获得“质量信得过优秀示范单位”、“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保质’‘争优’诚信创建企业”等荣誉称号。售后服务细则 1)产品“三包”规定:我公司产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包”相关规定。如有问题拨打本公司售后服务电话给予调换解决; a.产品质量达不到gb/t20974-2007《绝热用硬质酚醛泡沫制品(pf)》标准。
b.酚醛板包装不齐全或外观不整。c.供货时不带相关检查报告、合格证、资质的。2)下列情况不属于“三包”范围 a.产品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雷击、火灾、地震等)b.产品由于运输、保管、装卸、使用等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 企业与诚信同行,品质为伴,推出全程、全质、全满的“三全服务”,将传统的服务概念推介、延伸到生产、营销和售后服务的这一系列环节中,时刻为顾客着想,提供“三包服务”。
售后电话:0316-5780777 廊坊天隆中旺化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1日篇三: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本
产品质量承诺
致:xxxxxx
● 我公司在本次投标中所投的所有产品均严格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标准执行,严格按照厂家提供质保期进行质保。
● 对本次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如因质量问题,“三包”承诺如下:①七日内免费退货;②八至十五日免费换货;③整机一年内维修两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免费更换。● 在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产品过质量保证期以后,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我公司只收配件工本费,免收人工费。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及合同认真履行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 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厂家正规渠道全新原装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对本次采购项目中交换机、服务器、vpn等设备提供三年质保、邮件服务器软件提供三年免费升级服务;提供三年免费上门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代用机和备品备件服务。
技术支持热线:
技术支持与咨询 服务监督电话: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
日 期:篇四:质量保证承诺书
质量保证承诺书
——“一切为了用户,一切源于创新!”
2、我公司销售的产品严格按照国内相关标准设计、制造、验收,客户可根据gt/t12238、jb/t8527、gb/t12234、gb/t12235、gb/t7352等相关标准设计监督。
3、我公司保证按合同和技术协议配套供货,保证按期、按质、按量交货,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公司将为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我公司销售的产品在全过程严格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控制,实行可追溯控制。产品百分之百按照gt/t13927、jb/t9092、api1598、jb/t3595、zbj16006等标准试压,达到标准规定要求后方可出厂。
5、我公司具备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配套供货的能力,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货。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公司将派专业技术服务工程师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6、我公司严格按合同和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阀门材质、配套、工艺、技术正确,性能可靠。加工制造和检验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严格把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关,合格产品由专检人员签发产品合格证,做到不合格产品绝不出厂;积极配合项目监理驻厂监造,严格按照技术协议和国家相关标准监造,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监造意见,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7、我公司具有强大的研发队伍,可根据用户技术要求另行设计、制造,保证提供的产品能满足现场工况需要,更好地服务项目工程。
8、我公司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接到客户电话或传真后保证在两个小时内作出答复。需售后服务工程师到现场修复的,保证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内售后服务工程师抵达现场处理问题,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售后服务热线:800-8575-018 长沙售后服务热线:0731-85540226 浙江盾运实业有限公司 长沙销售处 2013年5月11日
技术和报价说明
铜四通外丝材质为58-3a标准铜锻压生产,管件色泽均匀,锐角倒钝,无裂纹和凹凸不平,铸件无气孔、夹渣、砂眼、型号、规格、代号标注清晰,螺纹无断扣、压伤、毛刺。
外丝电磁阀2w-160-15按gb/t7352标准生产,阀体材质为铜棒58-3a标准铜锻压生产,阀门寿命为开关十万次。
以上两种产品模具费各为贰仟元整,达到叁仟个数量即可返还。
交货期为合同生效日起二十天内。产品报价: 2w-160-15外丝常闭式电磁阀,单价为58.50元/个; 铜外丝四通dn15,单价为29.50元/个;
铜垫片dn15,单价为2.20元/个(对边为3cm,厚度为4mm)。注:以上报价均为含税价。
浙江盾运实业有限公司 长沙销售处 2013年5月11日篇五: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致:公司
7.“门前三包”集中整治方案 篇七
为推动我县城区“门前三包”工作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突出问题,通过职能部门与责任单位联动配合,切实消除“门前三包”工作中存在的瓶颈障碍,切实改善县城形象,确保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
一、整治时间
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共计1个月。
二、整治内容
按照《会同县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各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域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原则上凡属责任区域内的所有问题,均由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包括卫生清扫、网线管理、“牛皮癣”、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等。但考虑执法权限的问题,在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搭乱建等行为的过程中,县城管执法局要积极参与、通力配合。
三、人员安排
各责任区域由片区牵头单位负责,根据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量的大小,组织充足的干部力量投入整治工作,确保达到应有效果。原则上各单位日常管理人员不低于2人。
对于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搭乱建问题,县城管执法局安排20名执法人员,专门配合各片区工作。凡涉及到哪个片区,由牵头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组织责任单位干部职工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职责分工
1、按照“门前三包”管理的要求,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域所有创卫工作负全责,日常工作重点抓好卫生保洁、占道经营和“牛皮癣”清理。
2、对于集中整治乱搭乱建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拆除,责任单位负责拆除物的清理、清运,并配合做好拆除对象的思想工作。
3、对于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工作,一般性问题由责任单位负责整治,难点性问题由责任单位和城管执法局共同整治。集中整治完成后,由责任单位安排专人看管,防止反弹。
4、各责任区域网线下地和废线、废柱清理工作,由电力、电信、广电、移动、联通、铁通等职能单位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
五、保障措施
1、车辆保障:集中整治清运工作所需车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安排。对于拆违工作所需的吊车、挖机等重型机械,由城管执法局组织,县财政安排资金。
2、技术保障:在拆违过程中聘请的电焊工、小工等技术人员,由城管执法局根据需要合理确定,县财政安排资金。
3、资金保障:根据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的需要,县财政安排据实资金,由县城管执法局统筹使用。
4、安全保障:一般性拆违和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整治工作,安全保卫工作由城市管理警察中队和辖区派出所负责,重大问题由县公安局负责,确保做到万无一失。
六、督促检查
1、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县创卫办、县委政府督查室、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各片区责任单位行动情况的督查,对领导得力、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予表扬;对领导不力、行动缓慢、没有改观的单位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各片区创卫工作平衡推进。
2、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从7月初开始,由十个片区组长分别带队,每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片区创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按《会同县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职责、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经多次批评教育不予整改的门店业主,由责任单位提供信息、依据,城管执法局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其他工作
1、根据本方案要求,各片区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本片区整治工作细化方案,主要包括整治内容、职责分工、人员安排、各项保障等,6月1日以前交至城管执法局,便于统筹安排整治工作。
8.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八
甲方: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
为深入开展我中心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卫生,塑造泾县新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推进省级文明县城争创工作,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整洁、包市容秩序、包公共设施维护。
1、包卫生整洁:责任区内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行为。垃圾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做到地面无污物、污水等。
2、包市容秩序:维护好责任区内经营秩序和停车秩序,禁止店外经营和门前乱摆放商品,做到车辆按位停放。
3、包公共设施维护:对门前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进行维护,不在绿化带内倾倒垃圾、种菜、堆放杂物,不在树木、灯杆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保持门店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字号、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等现象;及时制止故意损毁公用设施的行为。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将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9.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 篇九
为了搞好小区环境卫生,把小区建设成整洁、优美、文明的小区,让广大村民有一个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甲方:南山建工村管理处,与乙方:各租户签订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乙方“三包”责任
(一)、包市容卫生
1、货物堆放整齐,不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
2、不乱张贴、乱竖广告、乱搭建,电线乱拉乱接;
3、不乱挂影响市容观瞻的物品(衣服、毛巾及其他物品);
4、经常打扫,保持门前清洁卫生,无垃圾、果皮塑料袋等物品;
5、不向门前泼污水;
6、不饲养家禽家畜,不无证养犬;
7、垃圾实行袋装化,不乱扔、乱放(严禁垃圾倒进绿化带内)
(二)、包环境秩序
1、公平买卖,确保店内外秩序井然,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
2、无影响环境的生活噪音;
3、车辆按规定位置停放,不乱停乱放;
4、不占用道路、人行道,不损坏公共设施。
(三)、包绿化美化
1、爱护树木花草、不践踏草地,不攀折树枝;
2、不占用绿地,不在绿地上堆放物品;
3、不在草地、绿化物上晾晒衣被,不在树上栓绳晾晒衣被;
4、不向草地、绿化物乱扔垃圾、杂物,不在草地上吃零食;
5、不向草地、树上泼污水。
二、乙方“三包”范围
乙方门前到乙方房屋外墙及道路立道牙边(包括乙方房屋散水坡、绿化带、人行道)。
三、检查办法
1、日常检查 由管理处的管理人员每天将各门店“三包”情况记录在案;
2、定期检查 由甲方公司组织(公司及管理处)人员,每月进行不定期的大检查。
四、惩罚办法
对“三包”责任不落实、不达标、经管理处发整改通知书后仍拒不整改的门店,将予加收卫生费、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的处罚。
五、本责任数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深圳市昌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山建工村管理处
代表:
乙方:
代表:
10.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十
为推动我镇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严桥镇新形象,营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资环境氛围,共同将严桥镇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城镇,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辖区内所有居民户、经营户、企业房前,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保持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餐饮店、夜宵店摊点必须设置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责任区内行道树、花圃等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门店招牌按要求设置,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罚措施
(一)对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二)对店外经营、店外堆物、悬挂有碍观瞻物品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
(四)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搬清。
管理方(签章):
责任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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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回执单
我已知晓严桥镇“门前三包”责任书全部内容,并承诺自即日起遵照执行。
承诺人:
11.学校门前三包制度 篇十一
为建设文明、整洁、美丽、有序的校园,加强对我校环境卫生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学校门卫在责任地段内,承担下列责任:
一、包卫生。负责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工作,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停及随地吐痰的行为及时制止。
二、包绿化。负责管护门前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对损坏绿化设施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单位负责人举报。
三、包秩序。及时制止和举报乱搭乱盖、乱堆杂物、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乱停车辆等影响环境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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