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共8篇)
1.202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篇一
关于做好我院2014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潮州市教育局的工作安排,我院2014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院2014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与程序
(一)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2)修读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3)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二)报名程序
1.申请人在3月25日下午17:00前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所在系把学生名单及体格检查表于3月26日下午报送学生处(体检表由学生处分别送潮州市教育局、湘桥区教育局盖章后发还)。
2.2014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为网上报名(网址http://jszg.gdhed.edu.cn),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导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意:网络申报时,本科生认定机构必须选择“潮州市教育局”,专科生认定机构必须选择“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否则无法办理);
3.学生处初步审查、汇总后于4月30日报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潮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5月10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定,待申请人取得毕业证后核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必须于2014年3月26日前把下述材料报送学生处管理科:
1.《2014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登记表》(附件一)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填写个人资料并粘贴相片)
3.申报人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如申报人已经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但尚未领取证书的,必须提供由普通话测试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该申报人能够于2014年4月29日前获取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否则不予办理);
(二)各单位必须于2014年4月15日前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分开叠放)报送学生处管理科: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末页各项内容由各系统一填写,其中: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填写“思想品德表现良好”;
2.“身体健康状况”填写“体检合格”;
3.“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填写“两学已修,成绩合格”;
4.“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意见”填写“经评议,具备高级(初级)中学教师(或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
5.“认定机构意见”填写“经审核,具备高级(初级、幼儿园)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
6.上述4.5中提到的高级、初级等次,须根据学生本人申报情况填写。
(三)2014年4月25日,管理科发还下述材料:
1.经认定机构审核通过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其中,1份装入申报材料袋;1份待学生毕业时装入学生毕业档案袋;
2.医院体检报告;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四)2014年4月30日,各系必须根据申报材料袋封面要求装入申报人相关材料,并由负责辅导员逐一检查后签名确认。
(五)2014年6月底,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六)2014年6月底,各单位须上交申报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到管理科。
(七)学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申报人体格检查需待潮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人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学籍相符,并且申请表中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件号码一致,因数据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2.申报人必须准备一寸同版免冠半身正面相片4张,其中3张分别贴于认定申请表及体检表上,1张届时用于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照片必须为正规证件证,不得用艺术照、生活照、大头贴等,须与网报时上传电子照为同一底板);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123项由学生填写(工作单位:韩山师范学院),4~11由各系填写(4~7简明扼要;9其他说明情况:如处分后的表现,10鉴定单位:广东省韩山师范学院11鉴定单位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桥东;电话:系联系电话;邮编:521041;填写人签名:辅导员签名填写日期:2014年4月30日,加盖系公章。
4.申请资格种类本科学生填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生填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
5.申请任教学科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在《申请任教学科列表》(附件三)中列出的学科中选择;
6.各系应认真做好报名审核工作,申报材料必须按学号顺序排列填写;
7.根据潮州市教育局要求,2012级专升本插班生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修读本科阶段心理学、教育学课程,并且取得合格成绩。
学 生 处
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2014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登记表.xls
附件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doc
附件三:申请任教学科列表.xls
2.202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篇二
潭县将对~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在职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资格认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21日。这是记者9日从平潭县教育局获悉的。
据悉,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以下对象,可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20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户籍或任教学校在平潭县的.以来毕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现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工作需要应取得新的相应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平潭县内民办学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聘在岗人员。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暂缓办理教师资格认定手续: ~考核不合格的;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已取得教师资格,申请办理第二种和两种以上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离开教育教学岗位5年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永久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认定教师资格。
3.202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篇三
一、学生本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点击页面右上方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钮。
二、点击左下方“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
三、仔细阅读并同意网上申报协议,点击下一步。
四、选择认定机构:
1.资格种类:本科毕业生选择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专科毕业生选择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如实选择。2.选择省:“陕西省” 3.选择市:“陕西省渭南市” 4.认定机构:选择“渭南市教育局” 5.任教学科:与申请表一致(认真选择)
五、选择确认点:渭南师范学院
六、填写个人身份信息:
1. 姓名:如实填写(与学信网一致)
2.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只能填写身份证和身份证号码,其他证件无效
七、登陆信息(必须牢记)
1.登录密码:必须牢记,不要过于复杂,可抄写另存备份。2.密码找回邮箱:准确填写本人常用邮箱,以备密码遗忘后找回。
八、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并提交信息。注意事项如下: 1.性别、民族、普通话水平、政治面貌:如实选择。2.是否在校生:选择“是”。3.毕业时间:2012-06-24 4.最高学历、学位:(大学本科,学士)(大学专科,无学位)5.毕业学校:选择“渭南师范学院”。
6.所学专业:如实选填(本科在“类别二”中选择,专科“类别三”中选择,请耐心寻找并选择到个人专业具体名称)。7.专业类别:选择“师范教育类”。8.学习形式:选择“普通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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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作单位:填写“渭南师范学院”。10.现从事职业:选择“应届毕业生”。
11.专业技术职务:选择“中学教师”中的“中学教师未聘”。12.户籍所在地:统一填写为“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站南路派出所”。13.出生地:填写“省+地级市+县市区”,如“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14.邮编、通讯地址:毕业离校后能够联系上的邮编和通讯地址。15.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如实填写。
16.照片信息:上传与体检表、申请表所贴照片同底版的学信网数码照(蓝色背景),按要求裁剪后上传(可使用“光影魔术手”等软件裁剪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请勿上传不一致的照片。
17.个人简历:按时间顺序依次填写初中、高中、大学三个阶段的受教育经历,职务填个人本阶段曾任职务,无职务统一填写“学生”,证明人填写老师姓名。
九、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然后点击页面右侧“认定提示”中第一条“查看申请信息”,然后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打印”项,打印此页面。在打印页上面写清楚个人姓名、系班、学号后上交各班,等待确认。
十、信息提交并打印相关材料后点页面右上方“退出”!
十一、网报时遇到其他疑问可查看系统登录页面的“帮助”。
十二、特别提醒: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信息将直接出现在教师资格证书中,请务必保证信息的绝对准确,因录入错误信息导致证书信息错误的,教育局将不予换发证书,由录入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202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篇四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规定,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全省2018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3月26日开始至7月20日截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一)对象范围
凡学籍在河南省境内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含幼儿师范学校)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均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2018年全省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所在院校负责集体报送申请人员材料,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审核认定。
各有关院校(指2018年有应届师范毕业生的院校,下同)要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本校教师资格申请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与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持联系,并做好校内有关院(系)的衔接、宣传及申请人员的申报、注册等组织工作。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相应认定权限,及时与所在地有关院校进行工作对接,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现场确认申请人员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范围办理,不得逾期和超范围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权限分别为: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省直管县(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有关院校要充分沟通协商,按照全省认定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申请人登记报名、体检、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认定的时间。
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拟设定为3月26日至4月30日,各认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设置具体网报时间,但网报时间不能少于7个工作日。
(一)宣传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有关院校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校园网络等途径,发布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动员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安排,认真整理个人资料,如期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名登记和申报计划阶段(4月8日至4月27日)
1.4月8日至4月13日,符合本次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所在院校有关部门报名登记。
2.4月16日至4月20日,有关院校汇总申请人员信息,向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送申请计划,提交下列材料:
(1)2018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的专业、毕业生人数及提出申请的人数;
(2)2018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审批表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无需提供招生录取审批表;
(3)学习期间转学、转专业的应届师范毕业生转学、转专业审批手续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毕业院校统一提供。
各认定机构在受理院校申请时,要严格对照申请学生录取年份省、市下达的招生计划,认真审核其录取审批手续及转学(转专业)审批手续、提交的各项表格和材料。
3.4月24日—4月27日,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分别填写《河南省2018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集中将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申请认定院校申请报名情况及招生录取审批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转学或转专业的审批手续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审核备案(与招生计划出入比较大的,须提交相关审批手续)。省直管县(市)的审核备案材料,直接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报送。报送地点另行通知。
各地上报前,要严格做好认定前的初审把关工作,认定机构和填表人要严格履行盖章、签字手续,明确责任主体。严禁由院校代为上报审核备案。
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将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审验,合格者予以备案。凡是不符合工作要求以及未列入招生计划或不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的,不予备案,当地亦不得进行认定。审验结果由认定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向有关院校反馈。
(三)个人材料递交阶段(5月2日至5月15日)
申请人向有关院校相关部门递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在确保体检质量和要求的前提下,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体检可以同其毕业体检结合起来,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可的毕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为A4规格。第4、5项材料,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并用A4纸打印,有关院校和认定机构也可向申请人员发放。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申请人。
(四)审查认定阶段(5月16日至6月30日)
1.5月16日至5月25日,有关院校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上述各类材料及申请人获准毕业的有效证明(毕业证书或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的人员清单等)。
2.5月28日至6月30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有关院校。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7月1日至7月20日)
有关院校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持有效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等)及时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30日不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本次认定资格,并删除其认定数据。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有关院校,不得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收取表格费、认定费和证书工本费。
四、相关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春季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实施“网上申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信息系统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有关院校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媒体、网络等方式,全面告知申请人有关“网上申报”的要求、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指导好申请人网上申报,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有关院校的相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耐心细致地解答申请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帮助申请人解决“网上申报”时出现的各种问题。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学校的工作进行总结。
5.202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篇五
有关事宜的通知
http://jw.scnucas.com2014-4-3 0:00:00 各院(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4]01号)要求,2014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即将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参加体检并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审批。为方便我院2014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今年我校继续接受成都市教育局、龙泉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委托,代收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的材料,交成都市教育局、龙泉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由该中心统一进行审批。现将学生报名和学院代收学生申请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下学生可自愿报名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1、《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普通话成绩达标(二级乙等以上)、参加教育实习合格且能正常毕业的2014届应届师范方向毕业生。
2、参加自学考试且《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均合格,且能正常毕业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1、师范方向毕业生由学生所在院(系)受理,非师范方向毕业生由终身教育学院受理。
2、凡是自愿申请教师资格的同学必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行二次登记并按要求打印和粘贴条形码。
3、学生自己凭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川师校本部医院或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4、各院(系)在4月24日前,将师范方向学生的报名信息按附表的格式整理好基本数据后,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形式连同学生上交材料一起交教务处407办公室。
5、终身教育学院在4月24日前,将非师范方向学生的报名信息按附表的格式整理好基本数据后,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形式连同学生上交材料一起交教务处407办公室。
6、各院(系)及终身教育学院在上交数据时,应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与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分类大捆上交;
7、学生应准备的申请材料包括:
(1)网报成功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粘贴好照片和条形码,条形码贴在申请表封面的左上角);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有统一格式,请学生自行下载)(一式一份);
(6)二寸证件照两张(贴在《教师资格申请表》封面的右上角;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
(7)自学考试的学生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具体操作过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进入后,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申请人必读和确认服务条款后,选择“已阅读并完全同意”,进入下一步;
3、资格种类选择“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认定省份选择“四川省”;认定机构栏点击“选择”后,再选择“成都市教育局”;确认后进入下一步;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选择“成都市人才流动
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4、资格种类选择“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的学生,认定省份选择“四川省”;认定机构栏点击“选择”后,再选择“龙泉驿区教育局”;确认后进入下一步;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选择“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人事科”,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5、阅读完注意事项后,进入下一步;
6、在填写身份信息和申请材料时,请务必先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再进行填写。填写时应注意:红色标识信息项是必须填写的;在填写“工作单位”一栏时,统一填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并注明是应届毕业生);“现从事职业”一栏应填“学生”;“个人简历”栏目填写从高中到大学两项即可;“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统一填学生所在学院名称;个人登录密码由学生自行设定,请务必记住自己的密码,不能遗忘,一旦遗忘,无法找回;在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7、查询学生是否网报成功,需在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后,在登录入口输入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能够登录即表示网报成功,可以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参加体检等。
四、要求
1、学校教务处只受理本校普通类本专科学生的申请;
2、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复印件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审查,在复印件上签字证明属实并加盖学院公章。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院负责审查学生材料的工作人员必须为该院在岗在编教职工,并承担审查及签字的有关法律责任;
3、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所在院(系)党总支出具并加盖鲜章;
4、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我院和成都市教育局、龙泉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先后对上述成绩逐一核实,一旦查出成绩单系伪造,将取消该生的申请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同时将造假及处分情况上传教育部“学信网”公布。
五、办证费用
6.202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篇六
会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2]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师〔2008〕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和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从教搭建双向选择的平台,定于2012年3月17日在华南师范大学举办“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和“201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见面会”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形式
“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 和“201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见面会”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华南师范大学承办,广东蓝天大学生就业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协办。各高校动员和组织毕业生(包括我省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进场应聘,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进场设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二、活动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工作部署会
时间:3月16日15:30—17:30 ;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3楼报告厅。
(二)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见面会
时间:3月17日8:00—16: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区田径运动场。
三、参加人员
(一)工作部署会
参加“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和“201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见面会”的地级市教育局人事科以及县教育局的负责同志。
(二)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
1.经济欠发达地区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和人事股负责同志各1名;负责带队的各有关地级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同志各1名。
2.2012年高校毕业生。其中有志到农村从教的2012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申请享受“上岗退费”优惠政策。
(三)201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见面会
1.已报送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的市、县教育局人事科(股)负责同志,有关中小学校长。
2.201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将本通知尽快转发至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并组织县(市、区)教育局按时参加有关活动。根据《报送201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计划的通知》(粤教师函〔2011〕111号),各地应于专场招聘会召开前经当地人社部门核准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并在专场招聘会上执行。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与会时公布教师公开招聘方案;暂没有出台招聘方案的,应明确招聘岗位和人数以及招考时间,并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07〕34号和教师〔2010〕2号文件的精神,根据当地教师补充需求及我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具体情况,积极参加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如各市、县(市、区)(包括市直学校)还有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的,请及时将有关需求信息报我厅师资管理处,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在招聘会现场组织专门面向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招聘活动。
(三)高校毕业生(包括免费师范毕业生)应携带学生证、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有关材料参加供需见面会。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有志到农村从教,还须与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附件1,由我厅现场派发),以便申请相应教师资格证。
(四)请各地级市教育局汇总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及招聘计划落实情况,于3月9日12:00前将《会议回执》(附件2)和《招聘方案完成情况调查表》(仅参加“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的地区提交,见附件3)报我厅师资管理处(包括电子版)。
(五)由于酒店接待能力有限,我厅仅负责安排市、县教育局参加会议人员(地级市教育局1人,县教育局2人)的食宿,其他人员食宿自理。
(六)请市县教育局参加供需见面会的同志于3月16日14:00前到华师粤海酒店(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正门旁)前台报到。
联系人:师资管理处曾诗瑜、龙海山,联系电话:020—37627294(传真),电子邮箱:longhaishan@163.com。酒店联系电话:020—28868988。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我厅网站()下载。
附件:1.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下载点击此处
2.会议回执下载点击此处
3.招聘方案完成情况调查表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
7.202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篇七
为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应届毕业生从教,全面提高我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省从今年起,开始在高校、中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中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据悉,高校和中师的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该依法予以受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成人性质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提出申请。
楚天金报
8.202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篇八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展开。
据悉,此次参与认定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已完成的普通高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的学业中,修学了国家或省里规定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课程,特别是已经修学了教育学、心理学(或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在已完成的普通高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业中,参加了就读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见习、实习活动,并经考核合格;具备了取得师范教育类毕业证书资格。
教育部门规定,在受理申请和认定时,将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或不属本次认定范围的一律不得受理申请或认定。同时在认定申请人相应的教师资格后,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并经认定机构审验后,方能颁发其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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