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管理调研

2025-02-06

科研经费管理调研(9篇)

1.科研经费管理调研 篇一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依据国家制度有关规定,结合XX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科研经费的来源、支出范围、审批与报销、经费的分配、经费的决算和结余经费的分配等管理内容,适用于公司《研发课题管理制度》内各类研发课题的经费管理。

3.职责

3.1 由技术中心负责起草《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公司下属各部门参与起草。

3.2 技术中心综合管理科(以下简称综合管理科)、财务中心财务部(以下简称财务部)是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共同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3.3采用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由课题负责人在综合管理科和财务中心财务部的管理、监督下,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预算计划支配使用科研课题经费,不得超出预算或课题合同规定的开支范围。

4.经费来源

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有:

(1)列入国家、部委、省厅等各类科技计划的课题经费(即纵向科研经费);

(2)国内外合作或委托研究的课题合同经费(即横向科研经费);

(3)从上年销售收入中划拨3%的科研经费(高新技术企业的科 研经费);

(4)公司科研创新基金专项经费(企业内部课题科研经费);

(5)其它经费。5.经费使用范围

5.1 课题负责人负责项目科研经费的预算和支出管理,须符合本制度规定经费使用范围的要求。

5.2 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与研究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工作,按照财教【2011】434号文《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5.3直接费用是指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会议费支出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9)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

劳务费应当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10)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人员。

除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之外,按照财教【2007】428号文《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与国家、省相关规定冲突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11)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直接费用应当纳入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5.4间接费用是指承担部门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承担部门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绩效支出是指承担部门或课题负责人为了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5.5间接费用除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之外,按照财教【2011】434号文《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算。

间接费用的提取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与国家、省相关规定冲突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5.6

间接费用由课题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课题负责人应当制定间接费用的管理办法和科学可行的绩效考核方案,经承担部门领导审核和课题负责人签字后,报技术中心综合管理科(以下简称综合管理科)备案。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 结合一线科研人员的实绩,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体现科研人员价值,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承担部门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科研项目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6.经费审批与报销

6.1科研项目经费到达后,由综合管理科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采用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确保按科研项目预算计划支出各项费用,并将各项费用归结到科研项目专用账号。

6.2课题经费的支出采用“经费开支审批单”制度。在“经费开支审批单”上写清费用明细和金额,由课题负责人和综合管理科科长双方审核签字,报技术中心主任审批。批准后,方可使用科研经费,并由综合管理科备案。

办理报销手续时,均应凭具原始票据。原始票据先由经办人或验收人签字,再由课题负责人和综合管理科科长双方审核,审核通过签字后,才能按照公司报销审批流程办理。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违反预算原则、情节严重的,从严考核、并在公司内通报;必要时,停止课题经费使用。6.3科研设备、仪器和资材等物资的购置需要按以下要求办理后,方可按照公司采购流程执行;否则,技术中心有权停止该课题经费的使用。

(1)凡属国家规定的“控制社会公司购买力的商品”,原则上不得列入科研经费开支,如个别项目确系科研需要,并在申报时已列入经费预算计划内的,经技术中心主任批准,按专控商品规定上报批准后购买。

(2)提报采购计划前,课题负责人先办“经费开支审批单”,并注明课题费用账号,然后作为采购计划附件一并提报采购部门。

6.4凡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其产权归公司,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有优先使用权;课题完成后归课题负责人所在承担部门使用。仪器设备的管理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所购图书资料(含专业学术会议资料)、工具书等归公司档案室所有,报销前须有档案室人员登记验收,并在收据上加盖公章后,方予以报销。

6.5凡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协力人员工资、咨询、劳务费等开支,应从严掌握。需由经手人和课题负责人签字,由综合管理科科长审核、技术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6.6成果鉴定及有关的各种开支,课题负责人应提前编制经费开支预算计划,报综合管理科审核,由技术中心主任批准,并在综合管理科备案,否则不予报销。

6.7在课题组领用以下课题物资时,均须在领料单上注明课题费用账号,并经课题负责人和综合管理科双方审核。(1)在公司内领取科研课题所采购的物资。

(2)属于课题预算范围内、不需采购即可在公司内部领取的物资。跨部门不宜结算的物资,可以采取公司内部转账形式支付。

6.8凡未经同意,不按时提报《课题进展报告》或《课题结题报告》以及批准撤消或中止计划实施的课题(自批准之日),技术中心将中止其科研经费的使用。

6.9 财务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每月由财务部对科研项目按费用账号归集费用,并结合项目预算费用和经费使用范围进行分析。由技术中心主任组织综合管理科和课题负责人召开费用使用情况分析会,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超出预算。

6.10综合管理科会同财务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或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可暂缓、中止其经费使用,并提出批评或行政处分,以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7.经费的分配

7.1凡属公司科技人员承担的纵向或横向课题,公司均按当年实际拨款(除去合同规定应偿还部分)10%的比例提取科研管理经费。用于课题组和公司的实验室建设、学术研究、技术创新、学术交流、科研学习与调研、科研管理、聘请技术外援的酬金等。

7.2 科研项目提取的绩效经费转入财务部设立的科研项目绩效专项账户。绩效支出按照“重贡献、重实效”的分配原则,在绩效考核方案的基础上,由课题负责人根据科技人员实绩,编制分配方案,由综合管理科审核通过后、经公司总裁批准,按照薪资流程发放。绩效支出的发放对象为课题组成员及参与课题研究的相关人员。

有绩效支出的纵向科研项目,其绩效支出按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和(或)批复预算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绩效支出按不得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执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账后,在不违反与委托方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向公司申请提取绩效储备金,总额不得超过实到经费扣除设备代购费和外拨经费后的30%(具体比例由项目负责人确定)。

7.3 凡属成果转化或转让的项目,从所得转让费中扣回全部投资或按合同还贷后,其余部分按《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第四章收益分配”规定执行。

8.经费的决算和结余经费的分配

8.1科研课题结束后二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应会同综合管理科和财务部抓紧清理账目,核实拨款和支出,认真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和仪器设备购置清单一式两份,一份存入课题档案,一份经综合管理科审核、由技术中心主任审批通过后,报公司财务部予以核销。批准撤消或中止计划实施的课题也应按上述要求和程序办理,其结余经费由财务部收回并转入公司科研基金账户,用于支持其它研究工作。

8.2

课题完成后,凡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可按仪器设备总价值20%折算为项目结余经费(此项费用由使用部门从仪器设备购置费中支付);如继续用于本项目组研究工作,不再计价纳入项目结余经费。

9.附则

9.1凡个人收入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9.2本办法由技术中心负责解释,与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9.3本制度公司批准发布之日起施行。

2.科研经费管理调研 篇二

一、目前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僵化

目前科研事业单位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往往是分离的,科研单位对科研业务的管理现状是: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制定及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结题;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核算;项目组负责经费的开支审批。一些科研单位为了调动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制定了一些较为宽松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结合项目负责人制度,在科研经费到账后提取一定的管理费,其余部分由课题组自由支配,财务部门只履行简单的报销手续,从而造成了课题组负责人使用科研经费的过程缺乏有效监管与控制,使科研经费支出存在较大的无序性和随意性。还有一些科研单位虽成立课题组,但课题负责人只有课题研究权利,所花费的每一分钱都由科研管理和财务部门来审核处理,大大削弱科研人员开展课题研究的积极性。

(二)缺乏科研经费预算管理

科研项目预算是项目负责人申请科研项目时对经费收支所做的概算,是项目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负责人往往是非财务人员,在经费预算的申报和执行的过程中,预算观念一般不强,预算管理意识普遍淡薄,项目经费预算存在先天不足,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预期成果所需要的成本,预算的准确性不高,失去了预算应有的严密性和严肃性。而财务部门对科研项目的运作过程不熟悉,无法监督科研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另外编制项目预算时的条件与项目执行时的条件会发生变化,也存在预算无法按原计划执行的可能性。因此在实施预算过程中,科研经费预算形同虚设,不具备应有的约束力。

(三)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不完整

一直以来,科研项目经费的成本核算管理较为薄弱。对科研项目中的各项成本要素支出不能准确、科学地核算,特别是一些间接费用。在科研项目较多的科研单位中,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等费用不能据实分摊,还有部分单位从没将这些间接费计入科研项目成本进行核算,造成了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不完整。

(四)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目前,大多数科研管理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上实行的是课题组负责制,课题组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大多由课题组负责人保管使用,在科研人员工作调动和岗位调动时,有的没有办理严格的资产交接手续,物随人走。有的将固定资产化整为零,把固定资产拆分成材料开具多张发票,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此外,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版权、软件等自创的无形资产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其价值的确认没有规范处理,造成浪费和流失。

(五)科研经费决算不及时

许多科研单位都存在着科研项目不及时决算的现象。剩余的资金长期挂在账上用于不属于该课题的其它支出,使得科研单位无法及时完成项目经费决算。尽管科技主管部门为此曾专门下发文件,力图纠正,但收效甚微,结题不结账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对已完成的科研项目,在验收时往往只注重技术和成果的验收,却很少顾及经费使用的绩效考评。

(六)阶段性审计不足

许多科研项目往往跨越几个会计年度,大多数科研项目只在结题时进行项目审计,中间很少有阶段性审计。科研单位的实际经费支出与项目任务书的经费预算有较大差异,不能按项目节点使用经费,在项目临近结题时出现人为调节科研经费的情况。

二、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的对策

(一)建立财务全程参与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科研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使科研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就必须制定和完善一套适应不同性质研究工作要求,且有财务全程参与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通过建立财务全程参与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部门在科研立项、预算、核算及评审工作中的决策和监督地位。首先在科研管理制度中应明确规定,项目立项和验收时必须要有财务部门参与。立项的预算要有财务部门的审核意见,验收时的项目决算要有财务部门的审计意见,实行财务一票否决制。项目预算的审定和项目决算的审计通不过的,项目不予立项或验收不通过,从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作用。其次建立起能够适应科研创新需求的财务分析体系,实现经费实时、动态管理,同时根据科研管理工作的需要,对财务数据进行多层次、多视角的分析,加大财务监督和控制,满足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财务信息的特殊需求。再次对科研项目进行业务考评和财务指标考评相结合。业务考评主要根据项目任务书中的绩效目标,对其项目的技术指标、论文数、专利成果数、人才培养情况等,由科研管理部门进行考核;财务指标考评包括科研项目经费的到位情况、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支出结构的合理性等,由财务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并将业务考核、财务考核的结果作为立项和来年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这样有利于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有利于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最后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提升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二)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

首先从政策方面向科研人员宣传预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预算编制的技术方法,使科研人员从思想上引起重视,并使他们认识到科研经费预算在科研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其次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即预算成本不应仅包括直接成本,还应包括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课题组负责人编制科研经费预算时,科研、财务部门应给予指导,使预算既适应研究工作的需要,又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从而既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又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再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坚持按项目、按时间、按进度支出,不准随意变更预算项目、超预算安排支出,并加强预算的监督和控制,财务部门必须按照课题预算和财经法规对科研经费的每一笔支出严格把关,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只要真正做到抓住预算,就能实现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管。最后从科研工作的实际出发,考虑到科研工作的难以预见即不确定性,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或追加支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允许项目预算在其明细指标上作出调整。

(三)强化科研成本核算

在预算工作的基础上,依据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客观性等原则,统一科研会计科目及报表格式,正确划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科研费用和生产费用的界限,根据项目情况据实分摊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等间接费用,规范科研外协、采购监控过程,规范和强化对科研成本的核算,发挥科研经费核算的服务保障职能。

(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加强对科研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首先要建立固定资产内部监督制度,区分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和科研项目使用的固定资产。对科研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及其他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其次对科研项目中产生的专利技术、版权、软件等备案登记,形成无形资产的及时入账处理。

(五)加强科研项目的阶段性审计

加强科研经费核算的监督,实现科研项目经费的阶段性管理(年、季、月),为项目研究提供经费使用分析,发挥科研经费管理的服务保障职能,在项目结题评审验收时,强化项目审计,并为项目编制全面财务审计报告,

3.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初探 篇三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年底的“突击花钱”问题 每年年末会计核算中的报账压力日益增长,每天报销的业务量都增长迅猛,几乎达到正常工作日业务量的两倍以上,办理购置固定资产的业务量也迅速增长,几乎占到总支出业务量的二分之一以上,究其原因,前来报账的教工无奈地道出原委:或因科研经费实际拨款到账晚,只使用了其中一部分甚至还未动用,就已到该结题的时候了;或是课题组内类似的课题经费众多,科研人员的预算管理意识薄弱,不按预算使用经费,而是可着一项课题经费使用,临近年末将要结题时,才发现有的课题经费几乎分文未动。

(二)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缺乏约束力 我国对现行各类科研项目已全面启动并实施课题制管理,引入了课题立项和预算评估,且采用相应的评审机制,已取得良好的效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科研课题的预算经常是由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编制,而熟知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财务人员却没有参与或未能充分参与编制,致使因科研预算的编制人员考虑欠周,所编制的预算支出范围不完整,或者预算支出的分配结构不合理,某项或某几项的预算支出数不够充分,且因有些科研人员的预算法律意识淡薄,对相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了解较少,在科研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随意变更预算,不按主管部门批复的方案执行,使得科研经费预算的权威性受损,决算与预算的差异较大,预算失去了约束力。

(三)重复购置固定资产、损失浪费现象严重目前,科研经费的开支审批一般实行课题组负责制,即科研经费到款后,由高校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对剩余经费的使用则均由課题组决定,课题组添置的各类固定资产也归各课题组支配,且由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管理手段陈旧落后,导致有些设备重复购置,有些设备又长期闲置,设备利用率低,造成大量浪费。

(四)科研经费结题不结账 由于现存预算管理模式存在的缺陷,如科研课题预算的不细化,管理的不科学,造成课题预算的不精准,支出弹性过大,为科研经费结题不结账提供了可能;同时,对科研课题结余经费如何处置,是由课题负责人继续支配使用,还是留作学校的科研发展基金,相关法规对此未有明确规定,这就使得对科研经费结余的管理和使用较为松懈,在结余支出中经常出现招待费、电话费以及与科研项目无关的差旅费等。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完善措施

(一)按科研经费的实际拨款到账时点确立科研项目运行周期的起点 由于高校获批的科研经费大部分为政府投入的财政性拨款,而此种经费预算的申请、批复必须遵循法定的层层审批的程序:如中央预算草案于每年3月15日经人大审议、通过后,财政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一个月)批复部门预算,各部门按规定的一个半月内批复下属单位预算,这就导致部门预算下达到实际执行单位基本都在4月末或5月初,预算的拨款时间则更晚,预算的执行时间仅半年左右;有些科研项目预算12月还在办理追加,拨款的时间就更晚。基于上述因素的影响,导致高校在实际收到科研经费拨款时,既定项目周期已过将近半年,整个科研项目的运行期亦被缩短,这是产生“年底突击花钱”的直接原因之一,不符合任何有价值的科研成果都需要一定周期孕育的科学发展规律,故笔者建议各级科研经费的主管部门能否调整确定科研项目周期的起始标准,以科研经费的使用部门实际收到拨款的时点作为计算科研项目周期的依据。

(二)明确各级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对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层次,建立科研项目的网络管理平台 高校获得的科研经费的投入主体主要是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部分企业及基金会等组成,国家应通过统一的政策规章等明确并指导各类主体对科研项目支持和管理的层次,如某一类主体应资助哪些类型的科研项目,如何管理这些项目;同时,国家应建立起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使所有科研经费的资助方都能在该系统中检索到任一申请方的科研实力及已获得的配套科研经费等信息,使科研经费的申请方也能从中检索到不同类别科研项目的研究方向、管理层次、支持力度及资助要求等,以避免因科研项目重复立项或多方申请资助而造成的资金分散或浪费。

(三)强化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措施 具体表现在:

(1)树立“科研项目申请立项与预算执行并重”的理念。应对国家有关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推进预算执行进度等相关法规文件,通过举办会议、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组织校内全体科研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不断提高他们的预算管理和预算法律意识。

(2)建立预算管理的有效机制。实行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责任制,明确由校内主管领导负总责,课题组负责人负主责的科技管理责任和财务部门负监管责任的分级负责制,逐步形成由专人负责预算管理的各个节点和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实行预算管理的绩效考评制度,根据科研项目任务,确定相应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科研经费由“注重资金投入”的管理逐步转向“注重支出效果”的管理;实行预算管理的激励制度,将科研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与科研人员的工作效果挂钩、与年度考评和由学校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挂钩。

(3)采取“课题组科研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的预算管理模式,共同把好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各个关口。财务人员应介入到科研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渗透至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即在申请科研项目申报立项时,与课题组成员共同起草编制项目预算,细化项目经费预算,制定准确科学的经费预算标准,控制各项开支的范围和比例,为日后预算的顺利执行奠定坚实基础;在项目实施时,主动向科研经费的主管部门提前请款,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监督科研项目严格按预算执行,做好项目的核算工作;加强与有关各方面的信息沟通,努力做到对上及时请示汇报,对下耐心指导解释、反馈意见、提出建议;科研项目完成后,还应及时做好经费的决算和配合审计工作。

(4)运用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加强固定资产购置的有效利用与管理。信息化的管理手段为高校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撑,现阶段高校可以通过研发和使用先进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的申购、入库、报账、使用、调拨、报废、处置全过程实行动态的电子化管理,实现了对各类资产的实时监控,使高校内各院系所之间设备设施的相互租借、资源共享成为可能,在遵循盘活存量的同时,亦优化增量,针对重大的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必须实行由校内的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联合审批制度,由此能有效避免过去那种账实不符、家底不清、重复购置及损失浪费现象的发生,满足高校建立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有机结合运行机制的要求,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完善科研管理体制,结合校情制定科研经费的结账管理办法 在严格执行已签订的科研项目合同的预算后,对于正常形成的科研经费结余,高校应根据实际,制定校内科研经费的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科研课题的结账时间和对结余经费的分配比例及用途。科研项目结束并通过验收后,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应就已结题课题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结余经费超过5%或结余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课题,必须将全部结余资金按原经费来源渠道上缴外,财务部门应在对其它科研课题的成本进行详细分析、认真核算结余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校内科研经费的结余管理办法。科研结余经费应主要转变为学校的科研发展基金,用于弥补自主课题的科研支出和设立科研风险基金,这对充分调动教工的科研积极性,发挥已形成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均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结论

总之,尽管国家加大了对高校科研事业的投入力度,但为充分满足其蓬勃发展的需要,不论是各级科研经费的主管部门,还是科研经费的使用单位,都必须从管理上狠下功夫,以对科研经费的核算为主线,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综合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好地为科学研究服务。

参考文献:

[1]王安、董新军、马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国农业会计》2009年第11期。

[2]朱蓉:《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有效管理》,《教育财会研究》2007年第3期。

[3]王义明:《科研单位财务管理需要处理的几个关系问题》,《中国农业会计》2009年第12期。

[4]刘振奎、殷伟伟:《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问题及建议》,《教育财会研究》2007年第3期。

4.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专项建设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1、纵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3)市科技局、卫生局规划项目经费等。

2、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3、专项建设经费指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投入的重点学科、特殊专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费。

4、国际合作经费为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5、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6、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7、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

服务所获经费等。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三条 财务科负责对到院经费进行入账,开设项目专项经费使用册,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科教科负责入账经费的分类、项目经费册的发放、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经费出差的审批等工作。

第四条 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进入医院财务科,由财务科和科教科核实到院经费所属项目,经提扣后核发科研项目经费册。经费册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 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在研期间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支出,纵向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投资、福利性支出。

第六条 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继续使用。

第七条 科研经费的开支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医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经费开支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第八条 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人工费指为直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人员支出的劳务费,此项费用不超过科研收入的 5%,大于15万元的不超过4%。

2、设备费指研究开发科研项目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其中从国外购进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及进口环节增值税费用。

3、修缮费指科研项目研究开发所用固定资产的安装费、维护费、修理费等,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及零星土建工程费,以及直接为科研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房屋建筑物修缮费、实验室改装及设备维修费等。

4、能源材料费指科研项目研究、开发、实验所需要支付的水、电、气、燃料费、排污费及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元器件、试剂、实验动物、部件、外购件、包装物的原件、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5、试验外协费指科研项目研究开发中所发生的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协作进行研究开发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但不包括将科研项目部分研究开发工作委托给外单位所支付的协作研究开发支出。

6、实验费指科研项目研究开发中试验对象的观察、实验所需的费用。

7、会议费指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组织召开咨询会、论证会、鉴定会等各种会议发生的费用。

8、差旅费指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国内外差旅费

及市内交通费用。

9、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入网费、通信费、专利申请与维持费以及知识产权顾问费等各项费用。

10、国际合作交流费指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科研项目组人员必须进行的与国外科研机构合作费、培训费及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费用。

11、管理费是指承担单位为组织和支持科研项目研究开发二发生的难以直接计入科研项目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承担单位直接为科技项目服务的管理服务人员的人工费和其他行政管理支出、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或折旧费。

12、其他经过批准的必要费用。

第九条 立项后的各类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扣除上级主管部门所规定的管理费以及医院科研管理费后(共计项目总经费的6%),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

第十条 为了保证研究工作顺利进行,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项目负责人需到科教科办理“科研项目委托代管手续”(病休、死亡另行办理)。经批准后,科教科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科变更。为办理代管手续的,科教科将通知财务科中止该项目经费的使用。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研究计划的实施,按要求如实做好项目的《进展报告》或《总结报告》;未完成研究计划或不

按时报送《总结报告》、又不在规定期限提出延期报告的项目,科教科将通知财务科中止该项目经费的使用。对于完全未按研究计划实施的项目,科教科经核实后,通知财务科追回其已发生的经费,或从工资中扣回,并将该项目经费返还或转入院科研基金。项目不完成而造成重大损失的,除如上述追回其已发生的经费外,另加扣已发生的经费1—3%的利息,同时根据损失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 科研项目负责人正常调动工作,其以“嘉荫县人民医院”名义申请的项目经费原则上仍留在院内(科研经费资助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纵向经费管理:

1、到院科研经费的开支应按医院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经费的领用和报销都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开支的范围和数额由项目负责人按《合同书》的开支预算掌握使用。

2、用于国际合作交流的开支必须严格按项目下达部门规定的比例执行,支时必须提交邀请函或合作协议书、机票及购买机票的发票、科教科与院分管领导的批件。

3、纵向经费按任务下达单位《合同书》外拨经费,不提管理费,也不计工作量。

4、在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与院外协作需转拨经费时,合作方之间必须签订协议,经科教科科审定,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转款手续。转出经费的开支按项目下达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购置的仪器设备属医院固定资产,购置累计价值不低于20万

元,或单位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医院将以1:0.5给予配套经费。用医院配套支持的各类纵向项目经费购置实验仪器设备不再给予其它配套经费。

第十四条 横向经费管理

1、到院科研经费的开支应按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经费的领用和报销都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

2、经费的开支、应从保证项目如期完成和实际需要出发,做好开支预算,具体开支范围由项目负责人按财务制度自行决定。

3、项目在研期间,人工费的提取额度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4、购置的仪器设备属医院固定资产。

5、项目实施出现违约责任,根据《合同书》进行认定,属项目组主观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第十五条 科教科应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院财务科有权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开支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三章 经费决算

第十六条 财务科将为每一项目负责人设立“项目专项经费使用卡”,每年对项目负责人所主持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做一次审计结算。

第十七条 纵向科研项目按期完成或提前完成并经鉴定或验收合格者,应及时办理结题手续,注销原经费卡。结余经费主要用于后续的项目研究、人才培养、奖励性分配等费用。

第十八条 横向科研项目按期完成或提前完成并经签定或验收

合格(或委托方出具同意结题证明)者,应及时办理结题手续,注销原经费卡。结余经费在国家财务制度允许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管理使用。

第十九条 项目组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其研究工作而要求中止或撤销原定项目,或项目下达单位及委托单位因某种原因要求中止或撤销原定项目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科教科报告,并共同商讨剩余经费的处理意见。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由医院提供配套等科研经费,参照纵向经费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上述规定若与任务下达(委托)单位管理办法不一致,以任务下达(委托)单位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医院批准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5.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探讨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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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调动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和审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经费”,即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经费。

第二条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

1.国家级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技部等部门下达的项目经费。

2.省部级项目经费。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厅、局)自设项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

3.地厅级项目经费。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属职能部门自设项目的经费和本市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

4.校级项目经费。我校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培育经费。

第二章 责任与监督

第三条 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申请书、立项书、预算书、项目合同、中期检查报告、变更材料、项目最终成果、结项证书等;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审核;跟踪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审核科研外拨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到账后,会同科技处按项目单独建账;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经费;会同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审计。

(三)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第四条

二级单位(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审计处会同科技处和财务处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 经费入账及分配

第七条 纵向科研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处统一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八条 纵向科研经费到账后,由财务处通知科技处,科技处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科研合同进行审核确认。财务处根据科技处提供的项目信息,对纵向科研经费按经费来源及类别进行编号、建立经费管理账户,实行按项目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章 经费支出管理

第九条 纵向科研经费使用时,依据申请书预算经费开支项目内容进行报销。项目下达部门有对应管理办法文件的,按照相关经费开支规定执行。

第十条 按照不同项目主管部门的经费管理办法,纵向科研经费施行相应的开支范围: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省科技计划等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其他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管理费。

第十一条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设施费、材料费、印刷费、测试化验加工费、数据采集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一)设备设施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以及购建项目研发所必须的设施等发生的费用。

严格执行国家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和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取私利,其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印刷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四)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学校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五)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六)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七)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在国内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及其他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的费用,包括会议场地租赁费、食宿费、交通费等,按照国家有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九)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置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其中资料费包括: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等。

(十)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一般不超过经费总额的15%,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劳务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人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研发人员(如研究生等)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按批准的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标准和限额使用。

(十二)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按批准的经费预算核定的标准和限额使用;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在项目资金10%的限额内报销。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及其管理的工作人员。

(十三)其他费用:指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项目之外的其他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费用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直接费用支出要符合对公转账、公务卡支付及人员经费代发等结算方式规定。

第十二条 间接费用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第十三条 管理费是指学校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列设间接费用的科研项目,管理费按规定从间接费用中提取,其他纵向科研项目按项目主管部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如果没有规定管理费的核定比例或具体金额,一般按项目资助经费总额的5%核定。

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审批程序

纵向科研经费报账时,由经费使用(经手)人整理原始单据、填写报销单据,相关人员验收;单笔支出5000元以下由项目组负责人签字审批;5000元-10000元支出由项目组负责人签字,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发放劳务费和10000元以上的支出由项目组负责人签字,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科技处长审批。

第十五条

科研经费拨入与拨出

科研经费的外拨申请由科技处和财务处共同审批。凡批准外拨的科研经费,不计算相应的科研业绩。

1.外拨纵向项目的子课题经费,项目负责人应提供项目来源部门的正式立项通知、有关合同、协议或计划等文件,经确认并批准后按文件要求直接拨转给子课题主持单位。

2.以非XX学院第一署名单位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拨入我校管理的按横向科研项目对待,不享受配套政策。

第十六条 加强科研经费大额支出管理。科研经费大额支出应按照财务处、审计处相关制度的要求办理,不得违反程序进行大额支出;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强化专家论证,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科研人员要按照实际开展的科研活动据实支出,不得将无关的支出在科研经费中列支,不得虚构经济业务或利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五章 经费预算管理

第十八条

科研经费预算科目编制应按照各类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确定。负责人根据各类纵向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科研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预算,第十九条

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纵向科研项目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科研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和预算批复使用科研经费,不得擅自变更和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预算如需调整,项目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字同意后,报科技处和财务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第六章 结余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科研项目应根据预算执行进度,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的结存结余,提高项目预算的执行效率。

项目结存经费是指未完成项目经费预算减去实际支出后的余额。项目在研期间,结存经费可以结转下一按规定继续使用。

项目结余经费是指项目结束或因故终止时,项目经费总预算减去实际总支出后的余额,因故终止的项目的结余经费还包括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的,结余经费按规定在2年内由项目组安排用于后续项目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结余资金仍未使用完的按项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中止科研经费使用: 1.项目负责人因故无法继续开展研究工作,又没有相应整改措施。

2.项目负责人调离学校或长期脱岗,没有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

3.项目组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4.项目按计划已到完成时间,但未完成科研任务,项目负责人未向主管部门申请延期,或已申请延期但未获批准。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如有与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项目主管部门办法为准。

7.浅析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篇七

1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1.1 错位认识, 管理不严

一直以来, 高校的科研工作者普遍认为:科研经费是靠自己的能力和关系争取来的, 经费的所有权应归属课题组, 别人无权过问, 就算财务人员也管不着;而且, 在项目争取过程中存在的“灰色地带”, 是项目组其他人员所无法了解的。另一方面, 科研管理部门甚至学校的主管领导只注重科研成果, 认为只要经费到账、成果能出来, 经费使用不必太严, 由课题负责人说了算。因此, 对于科研经费的管理, 始终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管力度, 领导对于经费报销制度的执行根本就不重视。

1.2 成本意识淡薄, 经费支出混乱

目前, 大部分高校对于科研项目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和经费承包制, 即科研经费的审批人一般是课题负责人, 财务人员根本无法核实科研经费的真实开支情况, 只要有课题负责人的签字, 发票规范, 就给予报销。在实际的报销中, “弄虚作假”和“偷梁换柱”的现象屡见不鲜, 差旅费、招待费的支出数额庞大。有的项目组成员采取“瞒天过海”的方式, 将自己亲友的差旅费、电话费、书本费等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其次, 鉴于目前有些商家能根据顾客要求任意变更发票中的商品名称、数量、金额, 到商场买衣服、家用电器, 开具的却是购买复印纸、办公用品的发票, 堂而皇之地通过不真实的凭据合法报销。另外, 在课题中报销大量的汽车费用或者通信费, 甚至以开会或者考察的名义, 用大额的旅游发票以及各类娱乐场所、餐厅等的消费发票报帐, 与经费预算大相径庭, 或者说根本没有经费预算的观念。科研经费支出的无序性和随意性, 不仅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而且容易导致违纪、违规、腐败现象的发生。

1.3 “商品化”现象愈演愈烈, 科研经费出现虚高现象

我国科研经费的取得, 大部分是靠审批获得, 审批部门就形成了一个“卖方市场”;加上近几年不正之风的增长, 高校申报课题就出现了“跑课题”、“跑经费”的现象。许多高校为完成自定的科研任务, 实行科研项目承包责任制。科研管理部门将科研任务分配至各学院, 各学院又分配给各系、教研室, 再按职称标准层层落实给每位老师, 并与职称评定、年终考核和业绩金等挂钩。科研能力强的老师完成任务当然没问题, 科研能力较弱的老师迫于工作压力不得不弄虚作假。有些老师与外单位“合作”, 要求将个人资金打入学校财务, 权当横向课题。有人利用国家给予高校科技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企业将非科研资金转入高校作为科研收人, 逃避应交的税费。甚至少数不法分子将科研经费作为“洗钱”的渠道, 极大地虚增了横向科研经费的总量, 损害了国家和学校的利益。还有些科研人员拿到课题经费后, 就迅速用各种发票报完, 生怕学校经费报销政策发生变化。例如:今天转入学校科研经费10万元, 扣除5%的科研管理费后, 第二天就将剩余的科研经费95000元全部报销完毕, 实际上没有任何的科研效率和科研产出, 利用虚假的科研经费为其铺平了晋升职务和职称的道路。而在科研经费的申报审批过程中, 申报课题者与审批者之间也很容易产生不正当的“钱权交易”关系, 造成国家科研资金的流失和浪费。

1.4 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对脱节

一般而言, 科研项目是由学校科技处管理, 而科技处仅对项目的管理负责, 通常不跟踪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科研经费是由学校财务处管理, 而财务部门对于科研项目的进展及其需求无法掌握、缺乏了解, 更无法监督经费的投入、运用、耗费和补偿等。加上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 信息不对称, 从而造成了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严重脱节的现象, 未能通过经费管理来控制项目进程。

1.5 课题结题不及时, 长期挂账报销费用

按照规定, 课题按合同要求完成后, 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结题;同时, 对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课题的结余经费, 经批准后, 可留给依托单位, 用于补助其他科研项目。但在现实中, 部分课题存在不及时结题或结题后不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的情况, 在横向课题上尤为突出。部分课题负责人为给个人或课题组牟取私利, 在课题完成后, 往往不及时结题, 将剩余经费长期挂账, 报销餐费、电话费等与科研无关的支出, 造成科研资金的极大浪费。

2 解决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途径

2.1 加大宣传力度, 树立经费管理的正确认识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是高校科技事业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 也是提高高校科研能力的重要保障。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到经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 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科研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评, 保证科研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充分发挥高校在科研领域的作用。科研人员应自觉遵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务规定, 认识到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的重要意义, 提高合法、合理使用经费的意识, 树立全局观念, 积极配合财务人员进行经费管理, 自觉接受监督。作为财务人员, 应在维护财经法规的同时给予课题负责人更大的自主权, 做到财务管理与科学研究相结合, 并结合横向科研经费的特殊性, 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项目负责人在经费使用上以较大的自主权, 做到相互信任, 开源节流。

2.2 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规范管理全过程

各高校应该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根据科研经费的管理特点, 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 依据科学、规范、灵活的原则, 建立一套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将经费的入账、使用、结算全过程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进一步明确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制度, 与科技处、审计处、设备处等部门多方合作和沟通, 切实有效地管理好、用好科研经费;并且根据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 与时俱进, 适时修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 针对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的不同特点, 管理上应有不同的侧重点。纵向科研经费遵守的是“专款专用”的原则, 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国家有关的政策性和规范性上, 严格管理;而对于横向科研经费应将其管理的重点放在充分发挥其活动空间, 推动高校参与市场竞争, 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为学校创造效益的功能上。

2.3 规范预算、结算制度, 创新管理模式

制定科学、合理、真实的科研经费预算体系, 确保经费的成本预算有章可循, 是规范高校经费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科研人员在项目申报的过程中, 可以请财务人员进行专业指导, 确保预算的合理性、规范性。科研及财务部门应该将预算管理、过程控制、成本核算与结算有机结合起来, 对预算资金进行动态管理;同时与设备处、国资办通力合作, 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确保经费使用的有效性。另一方面, 应该落实经费的结算制度, 按照项目的进展程度, 确定经费的使用额度, 杜绝超预算使用经费的现象。同时, 对于已经结题的科研项目, 必须及时对经费进行结算, 以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2.4 建立有效信息网络平台, 促使管理向透明化、简便化发展

随着科研事业的发展, 建立有效的信息网络平台, 构建以科技处、财务处为主, 设备处、审计处、国资办参与管理的监督信息系统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将科研项目立项、资金入账、经费使用情况、固定资产购置明细、中期检查、项目结题、经费余额等资料通过网络信息平台与各职能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达到管理环节的相互协调、相互依托、相互渗透, 有效地解决科研经费管理各部门衔接不够、沟通不畅以及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同时, 项目组成员也能及时了解经费使用情况和相关数据, 有利于其合理安排经费使用与项目进度控制, 减轻财务部门繁琐的人为控制、解释工作, 化解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提高工作效率。

2.5 适时开展项目审计工作, 杜绝腐败现象的出现

目前, 科研经费审计在各个高校尚处于起步阶段, 特别是对于横向科研经费, 由于资金来源于企业, 且资金的获得存在“灰色地带”, 使用也过于“灵活”, 基本上审计部门都不加以干涉。鉴于目前的科研发展状况,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的衍生, 规范经费管理, 选择部分金额较大、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审计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审计部门可以从经费预算、到账、使用和结算为主线, 跟踪项目申报、立项、研究、结题的全过程, 针对每个环节实施审计, 以揭露管理不善、经费开支不合理作为审计重点, 发现违规现象并及时纠正, 使科研经费的审批报销做到手续合法、完整, 账目核算准确, 确保科研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2.6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高校是推动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力量, 是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生力军, 肩负着发展科技、传承文化的重大使命。因此, 高校应从政策上加大对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的奖励力度, 建立合理的科研指标评价体系, 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在科研评价指标建立方面, 除了经济指标外, 还要综合考虑此科研项目是否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是否给学校带来人力资源的积累、是否增加了学校科技创新力度, 等等。一方面, 对获得国家重点、重大项目的课题组给予相应的奖励, 对于年实际到校科研经费超过一定额度的项目适当减少管理费用的提取比例, 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争取更多、质量更高的科研经费;另一方面, 学校可以成立科研基金, 利用自筹资金, 吸收社会赞助, 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促使部分有实用价值而又缺乏资金来源的项目进一步开发研究、市场推广, 实现产业化转化。

总而言之, 科研经费管理是否科学、科研经费使用是否合理, 直接影响着科研质量和科研水平, 影响着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影响着学术风气的健康发展, 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开展。只有用发展和市场的眼光积极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创新, 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创收能力, 极大地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使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工作能够规范有序地进行, 促进学校的总体发展。

摘要:通过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不严、成本意识淡薄、支出混乱等问题进行分析, 从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立有效信息网络平台和激励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等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关键词:科研经费,高校,现状,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粟永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研究[J].经济师, 2007 (12) :115-116.

[2]何旭东.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的有效途径[J].时代经贸, 2007 (12) :113-115.

[3]李金波.浅谈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J].黑龙江教育 (高教研究与评估) , 2007 (11) :73-74.

[4]王群.浅谈如何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2007 (10) :80-82.

8.瑞典科研经费管理有妙招 篇八

国家重视,投入巨大

2013年瑞典高校研发投入预算在2012年的基础上增加约7亿瑞典克朗,达到157亿,总研发经费的比例提高至50%。瑞典政府计划从2013年到2016年共投入115亿瑞典克朗用于科研创新,其中很大一部分资金将拨给高校,着重资助生命科学领域研究。

据统计,瑞典将接近4%的国内生产值用于了研发。在2009年至2012年的四年间,政府大幅度增加对科研的资金投入。这笔投入占高校教育与科研经费增长的很大一块。根据瑞典中央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瑞典高校2009年的科研经费有44%来自政府拨款,全国高校从政府和公共部门共计获得268亿瑞典克朗(1美元约合6.9瑞典克朗)的科研经费,比2007年增加了30亿,增幅达到13%。2013年高校研发投入预算在2012年预算基础上增加约7亿瑞典克朗,达到157亿,总研发经费的比例提高至50%。

2013年8月,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特辑》针对41个国家和地区的400所大学进行调查,评比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研究人员所获得科研经费的多寡。引人注目的是,北欧小国瑞典以每人平均获得4.61万美元研究经费名列第8位。而每年吸引大批优秀人才从事科研工作的美国,以每人平均获得仅2.58万美元,大约15.8万人民币,屈居第14位。其中英国排名第26,该国国际企业平均只给每名科研人员1.33万美元,约8.1万人民币的经费。在此项评比中,韩国研究员人均获9.79万美元,约合60万人民币,名列榜首。该调查显示,中国科研人员平均获得5.05万美元,约合31万人民币的研究经费,在4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7位。据报道,瑞典政府计划从2013年到2016年共投入115亿瑞典克朗用于科研创新,其中很大一部分资金将拨给高校,着重资助生命科学领域研究。

双向贯通,高校企业的联姻

“在这里,研究和产业之间的道路是贯通的。这种机制让学校的专业设置紧跟社会需求,教授不是高高在上的,他会去做研究,解决问题。”2010年到2012年,瑞典政府提供一亿专款,在全国8所重点高校各设立“创新办公室”,指导大学科研成果如何与市场对接。

瑞典雄厚的科技创新实力还得益于大学和企业的密切合作。与很多国家不同的是,瑞典的科学研究主要是在高教体系内进行。在瑞典这块弹丸之地上分布着40余所大学,其中不乏在世界享有盛名的大学,如瑞典皇家理工学院、隆德大学、卡罗琳斯卡医学院等。许多瑞典公司都布局在大学周围,和大学有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瑞典研究所的苏珊娜·沃格伦评价说:“在这里,研究和产业之间的道路是贯通的。这种机制让学校的专业设置紧跟社会需求,教授不是高高在上的,他会去做研究,会去解决问题,当然,也很容易让自己变富。”2010年到2012年,瑞典政府提供一亿瑞典克朗的专款,在乌普萨拉大学、隆德大学、于默奥大学、林雪平大学、卡罗琳斯卡医学院、皇家理工学院、瑞典中部大学、查尔摩斯工学院等全国8所重点高校各设立一个“创新办公室”,专门指导这些大学科研成果如何更好地与市场对接。在隆德大学,普通学生的小创意也会得到尊重,不少学生选择在集装箱里开办自己的企业。

瑞典拥有众多知名跨国公司,在各自所在领域掌握核心技术,如沃尔沃汽车、爱立信通信、宜家家具等。这些跨国公司与知名高校联系紧密。按人口比例计算,瑞典是世界上人均拥有跨国公司和科技论文最多的国家。长期以来,瑞典人均发表科学论文数仅次于瑞士,位居世界第二。在科学研究方面,企业出钱资助高校科研项目,同时招募课题小组参与企业的科研课题,这样就把企业的资金、高校的智慧以及学校的研究资源很好地结合起来。以爱立信公司为例,其70%以上的科研项目是委托高校或与高校合作完成,高校是爱立信公司科研成果最重要的来源之一。

瑞典企业之所以愿意与大学展开密切合作,是因为瑞典拥有一批世界知名学府,其科研水平也是世界一流的,其科研成果能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如卡罗琳斯卡医学院,被广泛认为在医学研究上仅次于哈佛大学。此外,已有500多年历史、造就了9位诺贝尔奖得主的乌普萨拉大学,以及皇家理工学院、隆德大学、斯德哥尔摩大学、查尔摩斯工学院等等都是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高等学府。查尔摩斯工学院是欧洲顶尖的一所理工大学,2013年QS世界大学工程技术领域排名中列世界第55位,电气与电子工程学科排名世界第52位。在荷兰莱顿大学发布的2014年CWTS Leiden Ranking世界高校排名中,查尔摩斯工学院与工业界的科研合作水平排名全球第二。作为前沿科学的重要研究载体,查尔摩斯工学院拥有优质的科研资源,其申请国家项目常常要求有企业的配套科研经费。

严格监管,制度诚信双管齐下

“为科研人员建立诚信档案,以法律法规来惩罚科研失信,是根治学术腐败、规范科研管理的一个必要举措。”2007年,瑞典研究委员会和瑞典全国高校联合会联合向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要求政府在全国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统一机制,约束学术不端行为。

瑞典的大学以鼓励学术研究和独立思考享誉世界,而这一声誉更是由严格的科研经费管控和学术道德来巩固的。瑞典特别重视科研诚信和科研道德制度建设,对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相关行为进行严格约束。

在申请科研项目时,瑞典高校要编写项目经费预算,预算编写得非常详细。科研项目的支出主要有六个方面构成,薪资、消耗材料、差旅费用、实验室设备、通信交流费用以及管理费用等。项目支出由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构成。目前,瑞典科研项目间接成本的比例没有一个统一的计算方式,主要由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在申请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所有项目技术方案都采用同行专家评议进行,预算编制是否合理要由他们说了算。项目和设备申请在每年4月份提交,6月至9月开始进行同行评议,10月至11月确定项目立项。项目一般研究期限是3年。申请书中不要求有考核指标,主要看项目结束后有没有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会对以后的立项产生影响。

项目批复门槛高。2012年,瑞典国家研究理事会收到了约5400个申请,申请成功率20%。项目经费申请成功后,其开支灵活,但必须用于科研。项目经费主要依靠承担单位进行管理,按照规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对于研究类项目,经费按月拨付,研究过程中若急需经费,不足部分则由单位垫付。理事会自己并不对项目经费进行审计,而是由大学内部和外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学校内部审计向学校董事会负责,项目结束后,如经费有节余,则需要收回。校方对项目提供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是确保执行有关项目经费管理的法律法规等要求,制定学校的管理规则,提供支撑服务。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经费执行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保证科研人员学术诚信。

学术腐败方面,瑞典称不上是一方净土。根据瑞典高教局公布的统计数据,瑞典全国高校查处的学术造假案件5年内翻了两番。2001年100余起,三年后翻番,增加到了200多起,2006年再度翻番,达到480多起。在查处的学术造假案件中,抄袭剽窃案件呈急剧上升之势。瑞典关于学术不端的定义是:“有意捏造数据来修改研究进程的行为;剽窃其他研究者的原稿、申请书、出版物、数据、正文、猜想假说、方法等行为;用以上方法之外的方法修改研究进程的行为。”英国《自然》杂志曾说:“评价一个国家的科学诚信状况,不仅要看发现了多少学术丑闻,还要看对这些丑闻的调查和处理程度。”近些年来,科技丑闻和学术不端事件在瑞典高校时有发生。对于抄袭剽窃等学术造假事件,瑞典政府不断健全机制,加大处置学术造假的力度。2007年6月,瑞典研究委员会和瑞典全国高校联合会一同向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要求政府在全国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统一机制,约束学术不端行为。2008年10月,时任教育和科研大臣的拉斯·雷荣博里在向瑞典议会提交的议案中宣布,政府决定成立一个常设机构,专门处置学术造假问题。这些举措对于瑞典高校维护正常学术秩序和学术道德奠定了一个坚实的法制基础。

科研唯有诚信,方有“大师”辈出。为治理学术腐败,瑞典已经作出了历史性的巨大努力。瑞典高等教育与科研大臣托比亚斯·克兰兹指出:“为科研人员建立诚信档案,以法律法规来惩罚科研失信,是根治学术腐败、规范科研管理的一个必要举措。”

编辑:施杨 shiyang09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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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高校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加强科研经费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有关巡视、审计调查结果,有部分高校的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不符合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规定,由此导致了一些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此,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加强科研经费信息公开,阳光晒信息,重点公开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科目支出情况,坚决防止和制止虚构项目支出、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虚列、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用科研经费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9.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研究论文 篇九

1、更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理念

更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理念是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创新的必然要求,医院科研经费的创新是整个医院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取得医院管理创新的实效,更新理念是关键。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创新只是医院管理创新的一部分,需要医院管理层和管理人员从内心深处将创新作为自觉的行动指南,主动落实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实践中。更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管理理念,就是要求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层及管理人员必须针对本医院的具体条件,紧密结合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和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转变传统的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理念,科学认识制约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发展的瓶颈,多角度、多层面、科学、合理地剖析困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发展的阻碍因素,逐一对照卫生医疗系统在科研经费管理创新方面先进典型的创新经验和成果进行研究分析,认真找寻本医院在科研经费管理创新理念方面同先进单位之间的差距,从内心深处将科研经费管理创新作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必备因素,逐步缩小同先进兄弟单位之间在创新理念上的差距,认真解决一直困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管理理念层面谋求统筹安排医院科研经费的使用、分配、协调和平衡工作,谋求医院科研经费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科研效果和最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建立健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风险管理体制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风险管理体制的建立是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的重要环节。在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过程中,同企业管理一样,存在着风险防控方面的风险,在传统的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中,没有风险管理的概念,医院科研经费使用的结果以及效果得不到普遍的重视,在面临风险时,没有相应的管理机制和评估机制,产生风险的后果也不存在具体的承担者和相应的处理能力,基本上处于吃大锅饭,无人承担责任的状况,从而严重制约了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发展。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建立健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风险管理体制不但是切实可行的,而且是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实现创新目标的关键环节。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实行风险管理就是追求医院科研经费投入的最小化在冲破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发展瓶颈的基础上使得医院科研经费使用效果的最优化。这就要求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层和管理人员在信息平台的`搭建、科研经费管理理念的更新、管理资源的配置、风险应对的机制建设、风险流程管理、风险应对策略以及同相应专业及科室的沟通协调方面达到医院科研经费的风险管理要求,集中针对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可能发生的风险,逐步做好医院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导向,努力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最好风险分类和风险处理工作,优化风险防控资源的配置,及时对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识别,实现对医院科研经费管理风险的科学应对以及实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效益最大化目标。

3、实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专业化

专业化是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是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专业化,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就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创新就是要在认真总结和分析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发展一般性规律的基础上,针对医院科研经费的使用状况,统筹安排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工作,谋求通过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提高医院科研经费使用效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发展新路。医院科研经费专业化目标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结合医院科研经费的具体状况进行科学分类,区分种类采用相应的管理方式;二是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上针对不同的管理部门、不同的管理岗位、不同的管理分级对不同职能部门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建立健全专业化管理的相应机制;三是对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资源进行科学整合,优化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资源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专业化机制;四是紧密结合信息控制自动化进程,适时进行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信息自动化控制平台的科学搭建及运行建设,以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流程系统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主体结构,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决策监控系统、基层信息化控制平台的建设,实现整个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控制系统的良好运行;五是要加强同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要求相适应的复合型、高素质的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人才的培养,适应新形势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的需要。

4、坚持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创新

坚持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创新是坚持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的重要保证,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创新就是要结合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目标任务、管理内容,不断增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适应性和在医院科学发展过程中的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推动力。这就要求医院的管理层要切实改变传统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模式中的“一刀切”状况,打破传统的层级式管理模式,科学划定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模式,结合医院科室专业设置,将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进行科学分工,分类管理,不同专业之间互不冲突,层级之间不设置管理障碍,一切以医院科研经费使用效果的最优化作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充分照顾到医院各个专业部门对医院科研经费的需求,并根据医院各个专业部门科研项目的重要程度和对医院科学发展的贡献大小,合理调配科研资源,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中做到有的放矢。

5、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机构设置和高素质、复合型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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