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发言稿

2024-06-13

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发言稿(精选13篇)

1.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发言稿 篇一

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讲话【篇一】

同志们:

刚才大家集体收听收看了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国家安监总局对全国20**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有关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希望大家会后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如何抓好20**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重点讲以下两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认识

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的前端延伸,关系到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家庭幸福,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工程。20**年各县区安监局通过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等重点工作,有力的推进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开展,全市职业病危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但是在监管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县区存在重“伤亡事故”、轻“职业病危害”的思想,没有把“职业卫生”放到同“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的位置,特别是在职业卫生监管人员配备上,目前除沾化区、无棣县、邹平县、博兴县四个县区有专门的职业卫生监管科室和专职人员外,其他各县区均未达到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专职专用的要求,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点多、面广、任务量大的需求。二是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20**年部署开展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但是从各县区上报情况看,全年没有一起职业卫生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在职业卫生行政处罚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尚未真正形成以执法检查工作推动职业卫生监管的良性运转机制。三是职业卫生监管的重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仍有一大部分企业对法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等工作尚未落实,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还有很远的路需要走。各县区安监局要充分认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面临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是要保证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的人员来负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确保专职人员能与承担任务量相匹配,要把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列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队伍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保障预防环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扎实做好20**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20**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将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为主线,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重点行业尘毒专项整治、职业卫生“三同时”为抓手,按照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抓基层、打基础、抓重点、求深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今年是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推进的最后一年,年底前务必全部达到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从去年调度的情况看,各县区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虽然基本完成,但是仍有一大部分企业连法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职业病危害劳动合同告知等最基本的工作都没有落实,按时完成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目标,任务艰巨。市局1月份印发了《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在今年全面部署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回头看”工作,每月将定期通报各县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于9-10月份对各县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排名,评估排名结果将纳入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从1月份调度各县区推进情况看,仍有部分县区对本项工作认识程度不够,一是报表不及时;二是执法检查和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企业数量较少,不能完成月进度10%的目标。各县(区)要认真分析总结近两年来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推进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县(区)实际情况,认真起草制定本县(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要突出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全覆盖、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程度,分类分月重点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二)突出抓好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工作。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没有“许可”抓手,工作的落实只能靠执法监察工作推进,各县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任务完成程度,有赖于各县区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力度的大小。今天各县区执法监察大队及工作人员也都参加了会议,下一步各县区执法监察和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要充分运用《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总局颁布的“一规定四办法”赋予安监部门的执法检查依据和处罚权限,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工作,明确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内容,面对违法行为要勇于出手、敢于亮剑,对违法违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以执法检查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专项治理等工作的落实。

(三)认真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是省安监局在第一季度安排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评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状况,为进一步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解决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防治突出问题提供依据。市局已经将相关通知要求下发到了各县区,要及时组织上报接受市局评估的企业材料。各县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回头看”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力争通过评估工作,对本县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进一步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切实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四)狠抓涉有毒有害物品和粉尘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将在化工、冶金有色、机械制造、皮革制造、木制家具等涉尘涉毒企业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治理,督促企业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改进防尘、除尘、防毒、通风措施,实行密闭化、机械化和自动化,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从制度建设、现场管理、检测评价等方面严格要求,促进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水平显著提高。

(五)持续抓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开展职业卫生“三个培训”。第一加强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县区职业卫生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参加国家、省局组织的培训,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力量。第二加强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委托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机构分类、分期、分批、分地举办职业卫生培训班,力争实现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第三探索推进用人单位开展对接害岗位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才能。要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工作,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宣传活动,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通过宣传和教育培训,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卫生的良好氛围,增强政府监管、企业自管、劳动者自防的“三个能力”。

(六)强化职业卫生“三同时”和职业病防治计划报告制度等源头管理。在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出台新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规定前,继续实施职业卫生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并联审批制度,对新改扩建项目一律按照51号令要求从严审查,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按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按照《关于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检测、评价结果报告和职业病危害劳动合同告知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承诺职业卫生培训教育、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好维护、个体防护设施配备、工作场所告示告知等职业卫生重点工作实施计划和时间、资金保证等内容,列出时间进度表,并建立定期上报制度,督促企业按期完成,对未按承诺时限完成的企业实施重点执法检查,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七)继续抓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告知、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在20**年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继续推进存在职业危害项目网上申报,强化措施,提高申报质量和数量;要加强对国家安监总局《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宣贯和学习,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各项要求,切实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年内将适时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互查活动,按照国家总局《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障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

(八)探索建立政府购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意见》要求,各县区要结合已建立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的模式,探索建立政府购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机制,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社会组织或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提供职业卫生检查和技术服务。

同志们,下一步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已经明确,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按照在全市推行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做出新成绩。

2.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发言稿 篇二

1 基本情况

辖区有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客运、车务等23个站段及多元处, 截止2010年底,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单位有12个, 以机务、车辆、工务为主, 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振动等物理因素和锰、苯等化学因素及粉尘三种, 一线生产工人数为44 558人,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人数7001人, 占生产工人总数的15.7%。接触物理因素人员占92.8%, 接触化学因素人员占5.8%, 接触粉尘人员占1.3%, 固定危害作业点123个, 其中物理因素74个, 化学因素43个, 粉尘作业点6个。路局安监室是劳动安全监察部门, 劳动卫生处是卫生管理部门, 劳卫处下属卫生机构有卫生监督所和疾病控制所。

2 工作与成效

2.1 积极探索企业内部职业卫生监管模式

2.1.1 强化管理明确职责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至今已经9年, 其间最重要的是经历了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能的调整, 卫生部、国家安监局下发的《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是原则性的分工意见, 从宏观上进行指导, 具体运作上还缺乏实施细则和各种配套管理办法。由此, 路局2010年下发乌铁安124号文《乌鲁木齐铁路局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 成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局长、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主任, 成员包括局办、客运、货运、机务、工务、电务、车辆、人事、安监室、劳卫处、社保处、工会生产部、集经处、多元中心等部门主管领导, 办公室设在安监室, 具体负责综合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细化了局安全监察部门、卫生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职责。作业场所监管、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病危害治理和人员劳保用品的发放由安监部门负责。局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及各项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由局疾控所负责。明确各站段单位是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责任主体, 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健全预防职业危害责任体系, 包括领导负责制、逐级负责制、专业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治理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 配合人员体检、作业场所监测, 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有了以上政策支持, 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职责得到明确, 改变铁路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无章可循的局面。

2.1.2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乌铁安[2010]124号文还就卫生与安监部门具体工作衔接作了协调。卫生监督所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并将发现的问题报安监室, 由安监室督促整改、定期反馈处理情况。卫生监督所与疾控所早在2005年已建立了工作协作机制, 每年数次联席会议沟通信息、资源共享。近几年监督所、疾控所和安监室相互协作顺利完成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危害基础情况摸底调查、危害作业场所尘毒治理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 做到在监管过程中相互不越位、不缺位。各部门协作机制的建立, 实现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机结合, 减少对单位的重复检查, 对铁路企业的部门间协作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1.3 职业卫生指标纳入考核体系

为了落实铁路公共卫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夯实公共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路局2009年下发《乌鲁木齐路局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将职业卫生管理纳入年度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考核目标。成立路局公共卫生安全考核领导小组, 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和主管卫生工作的副局长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由局劳卫处、运输处、客运处、机务处、工务处、电务处、建设管理处、财务处、计划统计处、多种经营管理处、集体经济管理处组成, 办公室设在劳卫处, 负责考核的组织和工作安排。局劳卫处在每年底组织一次对各单位的公共卫生安全检查考核, 并结合局监督所、疾控所日常卫生监督监测结果, 计算公共卫生安全考核得分, 其中职业卫生占总分的近四分之一, 根据考核结果优劣给予奖惩。2011又下发《关于将卫生安全工作纳入路局月度安全生产一体化考核的通知》, 将职业卫生日常监督纳入路局安全生产一体化考核体系, 成为路局“大安全”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年度和日常管理考核制度的运行, 各单位成立职业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 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设置了警示标识, 易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健康体检率由2009年的29.9%提升到2010年的47.5%, 按照铁道部要求和行业标准为机车乘务员体检, 体检率达到90%以上, 作业场所监测率达到100%, 监测合格率由2009年的33.6%提升到2010年的47.5%。

2.2 加强职业病防治法规的宣传培训

为推进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实施, 利用举办培训班、健康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形式, 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电话, 散发宣传材料3万多份, 累计举办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监督人员各类培训班5期。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方便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收集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 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卫生培训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等各种卫生管理制度模板, 总结各单位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及危害严重的典型作业过程, 编写了《乌鲁木齐铁路局公共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和《铁路职业卫生工作手册》, 供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相关人员使用。

2.3 引入量化分级管理理念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一种将单纯监管转向监管与技术指导并重的新型监管模式[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职业卫生日常监督检查用表, 共20项内容。其中组织管理9项、健康监护7项、现场检查4项;每项内容占5分, 符合率达到85%以上为良好, 75%以上为合格。年内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易发生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无应急预案、职业卫生分管部门职责不明确是重点项, 如不合格扣符合率的30%, 不合格单位列入重点监督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使监督工作公开透明、操作性强, 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 有利于企业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 让企业管理者认识到自我缺陷所在, 理清工作思路, 同时也能调动管理者积极性, 激励其主动开展工作。

2.4 定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卫生监督所、疾控所与安监室密切合作, 按铁道部要求每两年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危害基础情况摸底调查, 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时摸清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现状、危害程度以及卫生防护设施配备运行情况, 协助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健康监护档案, 2010年按铁道部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信息数据库。通过以上工作, 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基础资料完整, 职业危害作业点、危害因素、接触人群底数清楚, 为进一步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5 成立职业卫生专业组

为提高突发职业卫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监督人员专业素质, 卫生监督所2009年成立职业卫生专业组, 配备相关书籍, 建立专业组题库并定期进行网上业务考试, 专业组每年开展学习培训和调查演练活动, 提升了监督所及时控制、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职业卫生安全事件应急水平。

2.6 发挥大型国有企业的技术资源优势

铁路企业有专为企业劳动者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2008年取得自治区卫生厅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病诊断的“三和一”资质, 是本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监护等技术服务的基础, 为铁路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率、作业场所监测率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也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3 工作方向

职业卫生工作短期效果主要通过辖区是否发生职业中毒事故作为衡量指标, 若想更好的控制职业中毒事故必须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 有必要对那些使用或产生危害作用大的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作业场所实行关键点卡控作业制度。铁路多经部门涉及的工种多,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复杂, 其中危险品货物装卸、下水管道疏通、车辆配件铸造加工等工序接触的多种有毒有害因素需要重点管理。

铁路工务系统在沿线跨区域流动作业, 作业时间及工作量不固定, 环境条件简陋, 给职业病危害因素常规监测监管带来很多不便, 且以接触噪声、矽尘为主。大部分噪声作业由于与其他工种需要相互配合协调作业, 或出于安全考虑, 不能采取有效防护措施[2], 这是铁路系统噪声防治的一个难点, 也是将来的防治重点。

用人单位从事危害作业工种劳动者享受的待遇由安监、人事等部门负责, 但安监与卫生系统在危害作业界定上时有分岐, 职业病防治法规中所列的一些可能引起职业病的危害作业工种不能被确认为有毒有害作业工种, 使从事该工种的劳动者享受不到诸如内退、工种津贴等待遇, 造成部分企业和工人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不理解, 不支持, 这方面还有待协调以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

参考文献

[1]朱进平, 梅震.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模式探讨[J].工业卫生与职业病杂志, 2008, 34 (6) 378.

3.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发言稿 篇三

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安监局,有关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

为深入推进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2月24日召开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2月24日,会期1天。

二、会议地点

安培瑞酒店(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环路5号10栋1-2号,联系电话:67006666)。

三、参会人员

(一)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安监局职业健康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两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业健康分管领导和科室人员。

(二)部分中央在渝和市属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参会单位名单见附件1)。

(三)市安监局一、二、三、四处、长寿分局、执法总队、信息宣传中心各1名负责人。

(四)部分职业卫生专家,安全生产协会职业健康专委会有关人员。

四、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学习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和部署2016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五、会议要求

(一)请各单位相关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

(二)请需要住宿的参会人员于2月23日晚18:00时前到安培瑞酒店报道,其余参会人员于2月24日上午8:00时前报道;

(三)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盖章后于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12:00时前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 盼(63218909 13883802224)

邮 箱: zac401147@163.com 传真:63219211

附件:1.参会单位名单

2.参会人员回执表

3.安培瑞酒店交通路线指示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篇四

动物卫生监督是政府兽医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国家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执法,严厉打击饲养生产、屠宰加工等环节的违法行为,为我县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做出一定贡献,现就近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动物防疫机构队伍进一步完善

XXXX年,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县畜牧兽医局为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畜牧兽医和水产管理工作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保留XX县动物防疫监督所,为县畜牧兽医局直属单位,编制X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XX个镇均单独设立镇畜牧水产站,总编制XX名,在编人员全部列入财政供给,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在全县XX个镇畜牧水产站加挂动物防疫监督分所牌子(请示方案已送县编委,待批),为县动物防疫监督所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执法,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机构队伍进一步完善。

二、监督工作夯实开展

(一)严格动物养殖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切实抓2-

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所是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定主体,但从现有基础设施,尚不能适应日益重要的执法工作的需要,建议省、市加大对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投入,确保基础设施能适应现代动物卫生执法体系建设的投入,确保基础设施能适应现代动物卫生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动物卫生监督技术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技术手段有待改善,尤其是实验室检测方面有急需提高。

5.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总结 篇五

一、职业危害申报、登记、备案

我县年初与市局签定申报职业危害企业100家的任务,从20xx年3月份起,我县开展了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登记、备案工作,召开了申报工作专题会议,下达了各乡镇申报任务,县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下到各乡镇指导企业完成申报,对企业生产工艺中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认真辨别,协助企业填写申报表册,然后根据企业所填的申报表册完成网上申报,截止6月20日共申报备案企业共计63家。

二、宣传培训

为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深入了解《职业病防治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xx年4月24日,我局与县卫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人员密集的农贸市场开展了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悬挂横幅两条,发放各

种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群众及职工400余人。以“五一”安全大检查为契机,进企业宣传讲解预防职业病的相关知识,发放各种宣传材料,重点企业发放宣传标语,并接受现场咨询。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标语10条,接受现场咨询人数200余人。我县职业健康培训分为三部分,一是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三是从业人员的培训,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均安排在下半年分别完成,从业人员的培训由企业自行培训。

三、日常监管工作

上半年职业健康日常监管工作重点放在了存在粉尘和使用高毒化学物等严重职业危害的企业,共检查企业106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06份,责令改正书61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9份,处罚企业22家次。通过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使企业逐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主体责任,认真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综合治理等措施,预防控制职业危害。

四、粉尘和高毒危害专项整治

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卫生、安全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以安监、卫生、工商、劳动保障、县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辖区内的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安全整治。同时,进一步落实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履职履责,督促有关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共整治非煤矿山企业56家,水泥生产企业1家,木材加工企业13家。

五、职业危害现状调查

按照遵市卫发《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20xx)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了解和掌握我县职业健康状况,我县从20xx年6月中旬开展了职业健康现状调查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对参加调查的安监干部进行培训,下发了调查工作表册,各乡镇按照县局统一布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召开了会议,目前各乡镇正在开展此项工作。

六、职业健康标准化企业和监督员岗位试点工作

今年我县共试点建设1家职业健康标准化企业,积极推进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及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职业化,这家企业现已设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聘请了专职职业健康监督员从事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管理,目前正在开展现场评价和自评工作。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少数企业生产设备简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落后,没有配备基本的防护设施及个

人防护用品,极易引发职业病危害,二是少数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义务,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未签订劳动合同,无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三是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购买、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四是我县职业健康监管与面临的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任务不相适应,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也有待提高。

八、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27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一个自觉抵制、投诉举报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并建立申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提高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使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职业健康服务能力适应我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需要,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紧抓源头管理,推进职业卫生规范化创建,开展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依法督促用人

6.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发言稿 篇六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本辖区36家汽车制造企业, 其中特大企业5家、大型企业16家, 中型企业5家。

1.2 方法

1.2.1 量化分级标准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参照有关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模式, 制定东风有限公司 (十堰地区)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分类及量化分级管理办法 (试行) 标准, 对本辖区进行量化分级。

1.2.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分为严重职业病危害和一般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危害为:①可能产生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②列入《高毒物品目录》的毒物;③《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达50人以上的。本次参与量化分级企业共36家, 为特大、大、中型企业,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在50人以上, 故职业危害分类应为严重的职业病危害。

1.2.3 量化测评与分级方法

量化评定采用百分制, 设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前期预防、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病人保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等6项内容, 共25个评价要素。企业职业卫生等级分为A、B、C 3个等级, 等级评定标准见表1。在当年量化测评以下内容:①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②有慢性职业病病人诊断;③未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审核的;④年度内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受到警告以上 (含警告) 行政处罚的, 职业卫生等级直接为“C”级。评定中如出现被检查的企业没有评分表中的某些项目, 则相应的项目不予评分, 并将该项分值从总分中扣除。对此得出的分值进行标化, 用标化分值确定该企业的最后得分。标化分值计算:标化分=考核评定表各项目得分总计÷扣除缺项分值后的总得分×100, 据此对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进行监督评价分级, 确定监督类别和监督频次。

1.2.4 分级管理

通过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分类和分级进行综合评定, 确定管理等级为Ⅰ、Ⅱ、Ⅲ、Ⅳ级。Ⅰ级:监督工作以指导为主, 向企业提供职业病防治信息, 推动自律;Ⅱ级: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并重。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预防措施;Ⅲ级:通过加大监督力度, 推动企业认真整改, 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预防措施;Ⅳ级: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手段, 对情节严重的企业提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关闭。监督频次见表2。管理等级每年评定1次, 在年度最后一次检查时评分, 其得分为当年的最终评分, 并以此确定用人单位次年的管理等级。

2 结果

2.1 职业卫生概况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所属36家单位, 主要加工工艺有铸造、焊接、装配、冲压、油漆等, 主要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高温、放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有12 000多人。

2.2 量化评定结果

由于督导检查的36家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都超过了50人, 因此 36家单位全部评定为职业病危害甲类的用人单位。依据职业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考核标准, 对这36家单位施行量化分级, A级单位3家, 占总数的8.33%;B级单位30家, 占总数的83.33%;C级单位3家, 占总数8.33%。

2.3 分级管理监督检查结果

通过开展职业危害分类及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取得了明显成绩。根据监督检查结果显示, 许多工作指标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后比实施前有明显提高, 如接触有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率从85.0%上升到90.6%,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从90%上升到100%, 个人防护用品穿戴率从47%上升到80%,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率从40%上升到6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完善率从20%上升到70%,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率从50%上升到100%, 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的建设项目也是不断增多。

在检查中还发现, 各单位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 主要存在如下问题:①部分企业法制意识淡薄, 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不够,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 有重安全轻职业卫生现象, 大部分单位没有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②专兼职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制度建设和档案管理水平偏低。③劳务工人流动性大, 健康监护得不到保障。目前东风公司有劳务工1684人, 基本上从事有毒有害因素作业。由于企业生产的时段性, 造成了劳务工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 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不能有效落实。只有2家单位开展了此项工作。各单位在职业卫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见表3。

3 讨论

3.1 建立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新的工作模式

量化分级使监督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 使日常职业卫生监督有重点、有针对性, 按照类别和级别把握监管重点, 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指导, 使各企业能针对问题做好整改, 逐步提高职业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通过职业卫生量化分级, 建立了以技术指导为支撑、以法律法规为标准、以服务促管理的新的监督机制。

3.2 增强了企业守法和自律意识

随着量化分级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应用, 使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具有可比性, 调动了企业职业病防治积极性, 促进企业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 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机构和职责制度, 建立职业卫生长效管理体系, 加大硬件设施投入, 提高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通过量化分级使职业卫生工作在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3.3 员工的职业健康得到保障

职业卫生涉及到员工的健康, 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和和谐社会发展。本辖区的36家企业于1969年建厂, 厂房、设备部分老化, 通过量化分级管理, 使卫生行政管理及监督部门能够了解企业职业卫生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更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进行帮助、指导。促使企业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规章制度, 改善防护设施, 加强职工健康监护, 强化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 提高职工自我保护的意识及能力, 不断改善企业职业卫生状况和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状况。

3.4 提高了对企业职业卫生的管理水平

量化分级的施行建立了卫生行政、卫生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企业四方沟通的机制, 对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降低职业病发生创造了一个良好工作平台。

参考文献

[1]傅晨杰, 宓铮, 刘玉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方法的应用和探讨.环境与职业医学, 2006, 23 (5) :442-444.

[2]庄惠民, 邓斌, 唐杰, 等.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估可行性研究.环境与职业医学, 2006, 23 (6) :461-465.

[3]姜汝福, 姚光达, 周中平, 等.镇江市试推行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效果浅析.工业卫生与职业病, 2006, 32 (4) :248-250.

7.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 篇七

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09〕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企业:

2008年,国务院批准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现就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着眼于人的健康,立足于减少职业危害,旨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真正把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列入重点工作计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统筹考核;要落实责任,建立责任制,把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纳入业绩考核范畴,逐级抓好考核与责任落实;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投入,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和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要落实监管措施,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二、健全机构,理顺监管职能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积极向省级人民政府汇报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以围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1号)精神为重点,切实加强省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的建设,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要明确落实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室),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监管人员,配置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等;要加强与省级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协作,密切联系、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共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地方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积极推进市(地)、县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的建设,划转职能、建立机构、充实人员、开展执法,逐步建立并完善各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要针对本地区职业危害特点,重点加大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化工等行业以及矿山开采、冶炼、水泥制造、皮革加工、制鞋、五金电镀、电子制造等企业作为检查重点,针对企业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等重要环节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要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相关违法行为,建立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责任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惩处。

四、大力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展览和论坛、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等,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同时,要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课程,重点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形势、任务、要求,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概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类别、危害机理及识别、评价和防治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程序,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点的培训。二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要以不断提高和强化企业管理层职业安全健康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意识、强化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为重点,定期开展培训,使其了解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的政策规定,掌握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措施和手段,深刻认识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对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是加强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培训。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四是积极推进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在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一线设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通过开展岗位调研、执业人员能力建设、培训考核,加强企业基层职业健康队伍建设,推进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职业化。

五、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主体责任

企业作为职业安全健康的责任主体,依法要对产生的职业危害承担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认真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综合治理等措施,预防控制职业危害。

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设置或指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要依法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并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要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并严格遵守“三同时”规定;要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估;要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并在易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职业安全健康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体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创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努力完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体系,要对辖区内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现状进行调研和需求分析,制定相关政策,整合已有资源、开发新资源,实施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制,并加强规划、监督与管理,促进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完善。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努力创新监管体制和管理模式,为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8.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发言稿 篇八

为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分段管理、责权一致原则,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餐饮业处于食物链的最末端,与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关系最密切、最直接、是保证消费者健康的最后一道“关卡”。为认真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县卫生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了多年来卫生部门在食品监管领域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与经验优势,以法律为基础、以专业作支撑、以服务为准则,加大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基础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有力的保障了我县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今年以来全县消费环节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故。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中小型餐饮业492家,其中县城215家、乡镇277家,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60家(有7所学校食堂无证),登记注册的单位食堂35家。有大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92家。县卫生监督所 核定编制12个,实际工作人员10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县卫生监督所主要从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学校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着手,严格行政许可的准入,尤其严把餐饮单位准入关,以日常监督和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以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为己任,主要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的审查与准入

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根据《江西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江西省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行政许可量化评分标准》、《江西省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标准》之规定,对申请从事餐饮业加工服务的单位与个人,除对资料及现场进行严格审查外,全部实行量化评分,只有达到“C”级以上标准的才核发卫生许可证,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发或暂缓发放卫生许可证。2008年全县共核发餐饮业卫生许可证119户。

(二)强化经常性卫生监督

2008年全县卫生监督机构对餐饮单位实施的现场卫生监督 检查共计1500余户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99%,监督频率达3次∕户。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有无进行年度审核;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厨房操作间是否干净整洁、三防设施是否健全使用;有无非法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食品采购有无索证、是否建立采购台帐等。

(三)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县餐饮消费安全持续、稳定,卫生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正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县卫生局法制股股长、县卫生监督所正副所长等人。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围绕2007年浮梁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整治。整治以食品采购索证、建立食品采购台帐为重点,要求、指导餐饮单位采购食品必须进行索证,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台帐,证件不全的食品一律不得购进,严把食品采购源头关,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加大对厨房的整改,要求业主改变那种重厅堂轻厨房的错误观念,使食品加工这个重要环节尽可能符合卫生要求。通过卫生监督员80多人次近一个月的整治,共下达卫生监 督意见书153份,从厨房加工间没收不合格食品100余公斤,价值2000余元。目前我县县城餐饮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率达98%。

(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学校卫生工作关系到我们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未来,对此县卫生局历来高度重视,几年卫生监督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全面检查,强化了学校的卫生管理意识和学校是卫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我县多数学校的卫生管理工作有了明显的提高,部分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有了一定的改善,有些学校已将食堂的新建、改建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这无疑将对改善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最大限度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挥应有的作用。今年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检查,共检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53所,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有40所,对89名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预防性健康体检(其中有3名人员调离),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43份。对3户学校食堂下达了立即停业整改通知(经公桥中心小学、经公桥中学、福港学校),针对各校不同情况,下达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41份。较好地保障了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维护了师生的身体健康。

(五)加强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针对我县餐饮业从业人员的现状,县卫生监督所积极组织教材,培训师资,对餐饮业从业人员进行了普及卫生知识与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截止目前,对全县学校负责人、餐饮业食品从业人员1300余人进行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培训,发放《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材》1000余本。较好地提高了他们的卫生知识水平余法律意识,为保障食品安全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六)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控制食物中毒的危害

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和旅游产业的兴起,各种大型活动业越来越多,为保障食品安全,县卫生局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县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学生中、高考期间、黄金周期间以及其他重大接待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未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

(七)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员执法水平今年县卫生监督所共计参加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培训4人次,到各县市参加横向交流学习8次,学习滨了解了先进的工作理念,业掌握了一些兄弟单位好的工作方法与经验。县卫生监督所检查每周保证有一天在单位内部进行自学,由每位监督员结合工 作实际,轮流讲解卫生专业知识与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我县卫生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当前食品消费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餐饮业缺乏标准化制作程序,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使得微生物污染食品引起食源性疾患成为可能。

餐饮业提供的产品均位直接入口食品,既有经过热加工的热菜,又有大量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凉菜,由于缺乏标准化制作程序,以手工制作为主,稍有不注意就有可能引发食食源性疾患。卫生部发布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中,微生物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占报告起数的25%以上,中毒人数比重超过45%,呈现发病人数多、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特点。如今年我省南昌新湖景美食城因副溶血弧菌污染菜肴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累及90余人。我县以前业曾有过类似事件的发生。

(二)食品采购索证、索源认识不足

由于农业种植、养殖业的源头污染,如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滥用、非食品原料的添加等、使得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成为保证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我县除中型餐饮单位外,其他餐饮单位对 食品的采购、索证认识不足,缺乏食品采购索证的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索证情况不容乐观。

(三)从业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增加了卫生管理难度 我县是农业县,农业人口占多数。而时下人们对回归自然又特别向往,这就使得很多农村劳动力进入了餐饮行业,有的无证非法从事餐饮加工,且这些人卫生知识缺乏,卫生意识、法律意识比较差,按卫生规范操作的能力也比较弱,容易造成食品污染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由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频繁更换工作单位,给卫生管理带来了相当的难度。

四、有关建议

(一)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工作需要综合治理。学校周边从事餐饮加工的人员素质偏低,有相当一部分是陪读的,另有一部分是流动摊点,整治起来历来都是卫生、教育、工商等相关部门头痛的问题。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学生的饮食卫生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能否整治好周边餐饮摊点是关键,建议每个学期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特别是县一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发现流动摊点一律没收其制作、售卖工具及食品,对屡教不改的进行处罚,并向其说明要做就要按有关部门 要求做。

(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县卫生监督所要承担县城及全县乡镇的卫生综合执法工作,监督范围之大,且执法经费保障不足,卫生监督执法是政府行为,政府应重视和支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正常业务经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与落实。

(三)食品抽检分工亟待解决。目前我县餐具消毒效果监测、加工单位产品抽检、医疗机构消毒监测工作都由县疾控中心担任,且检测费用属疾控独有。卫生监督所是代表卫生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的,理应所有的抽检必须有卫生监督员执行,疾控中心只是提供技术支持的单位。应明确监督与疾控的职责,以优化监督执法环境,以便更好的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

9.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发言稿 篇九

《通知》指出, 植入性医疗器械属于高风险医疗器械。地方各级卫生 (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 切实抓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 (试行) 》的落实, 需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植入性医疗器械要坚决纳入, 并不断探索扩大集中采购的品种范围。

《通知》规定, 集中采购工作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建立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资质审核制度, 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等资质,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审验, 并会同有关部门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 医疗机构要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入库、出库等核查制度, 详细记录产品类别、名称等相关信息, 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医务人员在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前, 要核对有关信息, 严格按照相关诊疗规范使用, 并向患者或其家属履行告知义务, 签署知情同意书, 在病案中记录植入性医疗器械相关信息。

10.安全卫生工作发言稿 篇十

各位家长、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各位家长放下手头的工作能抽空来开家长会,也感谢能坐在自己孩子的座位上安静地听我讲。今天借这个机会我主要想和大家聊聊学生的安全卫生问题。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伤害,尤其是孩子的安全。那作为家长应该怎样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呢?

现在的孩子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低下和家长的教育影响、溺爱有着重要关系,尤其是作为未成年孩子的主要监护人的家长,缺乏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教育意识。许多家长总认为孩子弱小,孩子的安全应由父母负责。事实上,父母不应该也做不到负责孩子安全的全部。因为,孩子活动的大部分时间不在父母的视线之中,而且孩子也必须逐步学会和掌握自我保护的各种技能。

孩子成材的重要标志,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能否恰当、正确处理。父母保护孩子最有效的做法,是教育孩子自我保护,引导孩子逐步掌握自我保护的各种技能。这样,孩子安全健康成长的愿望才不会落空。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一个有用的人。

大家可能是希望学校能为孩子的安全多操些心。然而社会环境还是比较复杂,社会不良现象仍然存在,因此教会孩子自我保护,是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办法。下面我就对家校联动确保孩

子的安全卫生讲两方面:

一、学校采取的安全保卫措施。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各种领导小组。

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安办主任任副组长,校委会成员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各类工作领导小组。如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及处理领导小组、防震救灾领导小组、流行病传染病防控工领导小组等。

2、健立健全各种安全方案、安全制度,并落实到人,实行责任层层追究制度。

3、打造“平安”,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五位一体”化,学校有专门的校警1人,校园保安11人,保育员1人,有专门负责校园安全的保卫机构,有专门负责学生营养卫生的后勤机构。

二、家校联动,教育并让孩子学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1、告诉孩子如何确保交通安全。

错时放学是学校确保学生路上的安全,是加强交通安全的途径之一。家长和老师应经常向孩子讲授交通安全知识。主要内容应包括:马路行走常识、乘车常识(乘车时不向窗外招手探头、车停稳后再下车、不乘无运营资格的车辆、不乘运货三轮车等)、骑车常识(不足14岁不骑车、骑车不带人、骑车时不得双手离把等)、发生车祸时的应急措施。需要强调的是,家长和教师应在遵守交通规则方面起好表率作用(有的家长送孩子上下学就有许

多家长做得不够好),以免被孩子误解、模仿。

我们学校周边的交通环境并不太好,路乍且弯。学校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也是为了最大限度保证学生的安全。对于离家较近步行上学的学生,家长应随时随地叮嘱孩子注意到安全。年龄小的孩子,特别是沿公路上学、放学的学生,家长应按时接送,以确保学生安全。

如果学生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家长一定要通知老师,不能出现监管空挡。

教育孩子按时回家,不得走家窜户,同学之间不得相互串门,避免学生交友不慎,相互影响,“跟好人学好人”。

从孩子们的健康角度出发,专家研究证明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能少于10个小时,只有充足的睡眠才能满足于孩子身体的正常成长发育。不要送孩子或让孩子来的太早,早一分就早一分不安全。家长要准时接送学生,特别要告诉学前班和中低年级的学生,上学放学路上,不要坐陌生人的车,以防拐骗。离家较远的高年级学生来回要结伴走。

2、学生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他们吃的饭能保证营养么?以前,有的家长因为工作关系,每天中午给学生1元或2元钱让他们自行买点零食吃就行了,但学生是人,不是小猫小狗,有点饭就活了。孩子要活出质量!必须活出质量!所以希望家长们,不管想什么办法,一定要让孩子们把饭吃好,在外面吃饭,不卫生,不安全。对此,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及领导下推行了3+

2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了营养午餐工程,确保孩子午餐吃得有营养,吃得有计划。

夏天到了,学生需要大量饮水,希望家长给孩子备一个水杯,带点凉开水到学校。不要让学生直接喝生水,很容易喝坏肚子。也要控制好学生的零花钱,不要让学生喝那些几毛钱一瓶,用色素勾兑的饮料,即使雪碧、可乐等碳酸型饮料,也要少喝一些,那些饮料消耗学生体内大量的钙质,让学生缺钙,不利于孩子成长。

3、把麻痹大意将带来的种种危险告诉孩子。

家长应教会孩子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煤气灶等,讲授安全用电、用火知识,并让孩子养成“人走电断”等好习惯,切勿麻痹大意。有的家长为了防止孩子闯祸,索性阻止孩子使用电、火等,其实这反而会激发孩子们的好奇心,以致趁大人不备之机酿祸。家长和教师还须引导孩子,各类电器及设备发生故障时切勿擅动,家长尤其不应对“惹了祸”的孩子责备训斥,以避免孩子因逃避责骂而招致意外事故。休息日,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给生人开门。

4、教育孩子不下水游泳防溺水。

学校已经多次告诫学生不准在河道里玩耍。夏季或暑假里,希望家长严格要求孩子,不准在河道里玩水或游泳。

要教育孩子做到“五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地方游泳。

5、教育孩子讲究食品卫生。

做到饭前便后要洗手,吃水果要洗净,不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不吃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食品,不吃无证摊贩出售的不洁小食品。凡购买食品必须在家长监护下进行

6、要教育孩子在打雷下雨时,不在易导电的物体下躲避。雷雨时尽量避免或减少野外活动,路遇雷雨不要往高处走,迅速寻找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或低洼处躲避;不要在大树下或电线杆旁避雨或经过,千万不要触摸电线杆。同时,大雨天最好亲自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7、让孩子与邻里保持必要的联络。

邻居之间若能互相加强联络,对于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作用极大。一旦发生意外,如家中失火、遭遇窃贼、煤气泄漏等,孩子立即可以向邻居求助。家长应允许孩子常去邻居家串门,或与邻居家孩子共同玩耍,密切感情;应让邻居知道孩子及自己家里的基本情况和事项,以便及时联系;对于那些经常独处的孩子,更应引导他们养成在危急时马上向邻居家求助的习惯。

离校较远的学生,尽可能地和邻居的孩子上学放学一起走。

8、教育孩子遵纪守法,学会自我保护。

要做到自我安全保护,就必须教育孩子平时做到语言行为文明,不做危险性的游戏,不打架斗殴、不能携带管制刀具。遇到

危险要机智解决,并及时向家长和老师反映情况。要加强遵纪守法观念的教育。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没有较强的纪律观念的法制观念是不会成才的,也是很危险的,无论到哪里也是不会受欢迎的。新的《小学生守则》不提倡小学生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特别不提倡和有暴力倾向的坏人作斗争,因为小学生能够自己保护好自己就很不错了。当小学生遇到有暴力倾向的坏人时,要机智地保护自己,如逃跑、报告老师、报警等;遇到别人勒索钱财时,不要怕恐吓,大胆告诉老师和家人,及时化解问题。

小学生和未成年人不准进网吧。在家里也不要上网玩游戏成瘾。

11.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发言稿 篇十一

2021年,xx市局积极适应药品安全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获得“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先进单位”“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药品安全考核保持全省先进位次。

一、抓基础,推动监管能力提升

(一)抓好人才引进。

从“双一流”高校引进x名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招录xx名行政事业人员,充实到药械监管一线。

(二)强化业务培训。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选派xx名业务骨干进行系统培训;组织开展机关“业务大讲堂”;与市人社局、市工会连续多年举办全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检验检测“技能大比武”,优胜者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

(三)加大基础投入。

为各乡镇所配齐了执法车辆,食品药品协管员补贴常态化,达到了“一所一车”(执法车辆),“一村一员”(食品药品协管员);争取市财政投资xx万元建成了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和应急处置平台,投资xx多万元建成食品综合检验楼,实现药品检验与食品检验楼分设,市级财政专门增拨药械抽检经费xx万元列入每年财政预算。

二、抓机制,促进监管效能提升

(一)抓好“放权赋能”,助力服务企业。

结合“万人助万企”“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简化审批许可流程,在药品零售许可上,继筹建与验收整合、取消报送纸质材料之后,把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时间由法定的xx个工作日压缩至x个工作日之内;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中,把监管、培训、服务融为一体,提前了解申请企业的弱项和短板,集中培训、集中办理。市局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等xx项许可职能顺利下放,经验做法被XX日报以《将放权“最后一公里”缩为“零距离”》为题刊发。

(二)抓住重点品种,创新监管方式。

为做到对集采中选药品的全覆盖、无遗漏监督检查,与医保部门提前沟通、资源共享,及时掌握中选药品的配送和使用情况。为强化疫苗质量监管,收集整理疫苗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提供给市、县卫健部门和疾控机构;推动县级疾控中心建立疫苗储存期间温度监测平台,将辖区内所有疫苗接种点的冷柜纳入平台自动监测。

(三)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注重监管与抽检相结合,根据日常监管发现的风险隐患确定抽检品种,抽检结果及时反馈监管部门调整监管措施;注重监管与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中注重发现移交案件线索,突出问题稽查部门提前介入;注重与省药监局九分局建立全方位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协商交流,确保药品监管工作环环相扣。

三、抓环节,实现监管成效提升

(一)狠抓日常监管,风险管控到位。

及时下达各项药械监管计划、抽检方案等,让监管工作有章可循;紧盯疫苗、特药、中药饮片等高风险药械,划定监管重点,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服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引导市县疾控机构改造、新建疫苗库x个,仅市疾控中心新增的疫苗库库容就达xx万支。

(二)狠抓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在完成省局部署的xx项专项整治外,结合xx实际,在药品监管方面,开展了处方药销售、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诊所和药店药品储存条件及购进渠道等专项检查,引导零售连锁企业为门店增加了网上获取合法处方的途径;在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全面完成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工作,对xx个产品备案和x个生产备案予以公告注销。

(三)狠抓案件查办,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12.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汇报 篇十二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我公司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落实责任制,制定具体措施,有力的促进了我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降低了职业危害程度,保障了员工的身体健康,现将职业卫生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2011年为了做好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公司召开了专门会议,调整了以公司董事长为组长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安全科、人力资源部、工会及各基层单位等部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日常工作。并对职业卫生防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署,并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实事求是,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且狠抓落实,规范工作程序,将卫生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当中。通过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了职业病防治监管各部门间的协调管理,形成了权责明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上下协同的良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管机制。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切实保障全公司职工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目前的生产实际需要,我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制定了《职业性健康检查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工作防治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密切配合肥城市安监局、肥城市煤炭局、肥矿集团安监处等上级部门做好职业卫生登记备案、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三、职业卫生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针对公司生产实际,现存在的职业危害主要有电气焊操作,为了保证员工身体健康,我们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加大投入,狠抓治理,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改善工作环境。

(1)依据我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的规定,凡是有接尘情况的工作单位和个人,均可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我公司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质、用途、使用年限和职工工作需要,实行按月(季/年)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制度。

(2)对上岗前和调入有害作业岗位的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查体(有害气体工作场所员工每年查体一次),对脱离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2011年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4人。

(3)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大考核力度。为了让全矿职工人人都能“懂安全,讲卫生,会预防”,我公司采取职工班前会学习的方式,并在安全生产活动月择期举办职业健康讲座,广泛普及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对于一些车间布局不合理、工艺流程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缺少必要的卫生设施等达不到职业卫生要求的,坚决要求先停产整顿,达到要求后再恢复生产。

2、其他高温岗位防暑降温措施:

(1)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

(2)对热源采用隔热措施或采用机械和自然通风的降温措施。

(3)为员工供应合理的清凉避暑饮料。

(4)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服采用耐热、导热系数小而透气性能好的棉织物制成。

(5)对个别单位调整作息时间,避开高温天气。

四、加大职业卫生培训力度,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1、利用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6学时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在职员工每年接受不少于3学时的培训),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另外,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知识。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劳动卫生知识水平,依法开展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公司建立了员工健康教育档案,记录员工健康检查、培训情况。今年人力资源部在各基层单位的配合下,就职工职业卫生档案进行了统一归类整理,进一步完善了职工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确保卫生档案信息资料的完整、真实与可靠。我公司实行职工职业健康卫生资料统一入档的管理制度,对各类人员进行的岗前体检、在岗体检等相关证明文件资料统一放入职工的个人档案,便利了资料管理。

13.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发言稿 篇十三

一、基本情况

(一)职业健康监管职能交接情况

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原安监现应急管理部门的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划转至卫生健康主管部门。2018年12月26日,《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次修正,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分工。2019年4月至6月,我市各县市区卫健委与应急管理局进行了职能交接。

目前,应急管理部门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和作业管理系统”于9月初关闭,卫健主管部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已于8月底正式启用,原安监部门申报系统的数据与卫健部门申报系统不能共享。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划转情况

今年是机构改革后卫健系统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第一年。我市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中,市直、宁国市、广德市、泾县设有独立的职业卫生监督科和专职的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其他县市区均无独立的职业卫生监督科和专职执法人员。

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宁国市、广德市原安监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人员随着职责划转至卫健委,其他县市区均无人员划转。

二、现阶段工作任务及要求

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卫职健发〔2019〕122)和《关于开展安徽省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皖卫监督秘〔2019〕180号)文件要求,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为尘毒专项执法工作的集中整治阶段,要求明确治理重点和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底数,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纳入治理范围的矿山、冶金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纳入原安监部门职业危害申报系统的建材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

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对重点执法对象的监督检查,对于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及职业健康检查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于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用人单位,坚决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7月22日,国家卫健委召开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李斌副主任指出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推动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各项措施,全面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关于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李斌副主任强调:一是要健全执法网络,各地区要通过内部职责的调整,增加编制等方式,在各级监督机构中设立职业健康执法的科室,配备专门的执法人员,到2020年年底,基本建立全国职业健康执法网络。二要提高执法能力,要从执法装备、专业技术等方面加强执法能力的建设,为一线执法人员创造良好的执法条件。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都要依法履责,各级监督机构要执法尽责,每一位执法人员要履职尽责,要到存在职业健康危害的企业去,进车间、下厂矿,以执法行动为契机,树立起健康卫士的形象。从今年9月份开始开展全国职业健康执法大检查工作,对于零执法、零处罚的地区,要进行全国的点名和通报。

李斌副主任还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尘肺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任务。

三、我市职业健康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职业健康监管机制不顺

在应急部门将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移交至卫健部门后,宁国、广德两地应急部门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人员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划转至卫健委,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有连贯性。其他部分县市区在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移交后,委属职业健康科室和下属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对于职业健康日常监管工作尚未明确。

截止此次调研工作结束,国家卫健委“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市直及所辖7个县市区“卫生监督”账号尚未发放,各地监督执法机构无法查询用人单位的情况。

(二)移交的监管单位底数不清

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划转至卫健委后,原安监部门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和作业管理系统”中数据显示全市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1656家,该系统数据库中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并且自2016年后,多家申报数据就呈“未审核”状态。

在各地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中还发现,原安监系统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申报不实、数据逻辑错误、用人单位登记情况不实等问题,使得各县市区都存在用人单位底数不清的问题,给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目前,我市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承担对全市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厂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等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但全市专职的职业卫生监督员一共仅6名,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给国家卫健委下达的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和尘肺病防治工作(今年9月份开始,2020年底结束)等工作任务带来了很大困难。

现阶段部分县市区开展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还需要依托原安监部门设置在基层的安监站才能顺利开展检查工作。这种工作机制只能是职能交接时的权宜之计,无论是从我们自身工作机制来看,或是从部门分工等方面来考虑,都不可能常态化。执法人员数量及能力不能满足当前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需要。

(四)适用法规未修改

《职业病防治法》在2018年进行第四次修正后,多项原安监部门的法规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已与上位法不符,但卫健委新的法规又未出台,导致对用人单位的监管无法可依。

四、工作建议

(一)可以参照宁国市的模式(在应急部门将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移交后,迅速成立宁国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宁国市人民政府下文明确了卫健、人社、应急等部门的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分工。)尽快明确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职责分工,确保机构改革后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形成责权明晰、运转有力的职业健康监管体制。

(二)部分县市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下,并未设置职业健康监督科,无专职从事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工作人员,现有执法力量很难完成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和李斌副主任的讲话精神,正值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改革之际,建议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监督科,增加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编制,配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设备,提高执法能力。

(三)依托国家和省卫健委布置的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和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联合应急等管理部门摸清辖区内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底数,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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