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事故

2024-08-29

学生安全事故(共16篇)(共16篇)

1.学生安全事故 篇一

案例一:5月14日15时20分,水村中学初三学生郭晋波(男,14岁)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他人无牌摩托车后带本校初三学生杨李艳(女,14岁)、田敏(男,14岁)三人沿陵沁线由西向东行至121KM+300M路段左转弯掉头时,越过路中双黄实线驶入路左,与迎面原广会驾驶的晋E45335号少林公交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郭晋波、杨李艳、田敏三人受伤住院。

案例二:2005年5月18日19时10分,驾岭中学初三学生刘培培(男,16岁)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其父刘呆锁的无牌摩托车在壁索线13KM+500M范文嫦蛐惺唬胗胬盍稚(男,42岁,驾岭乡三泉村人)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的无牌摩托车后带李小明正面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刘培培、李林社二人重伤、李小明轻伤,刘培培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5时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案例三:2005年5月20日18时许,次营中学学生张晋锋(男,16岁,次营镇黄甲村人)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其父购买的无牌摩托车在南次营村西的公路上与路上行人王李兵(男,37岁,阳城县董封乡教委教师)相撞,造成王李兵受伤后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23时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案例四:2005年5月21日,寺头学校学生张泽坤(男,15岁)无证驾驶摩托车后带本校学生马刘伟(男,15岁)在马寨村路段与一辆桑塔纳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张泽坤、马刘伟受伤住院的交通事故。

案例五:2005年6月2日,东城办中学学生苏少平(男、16岁)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晋EF3569号金田100型二轮摩托车后带其母延未鱼,由下孔村到八甲口赶集,该驾车由东向西行至陵沁线109KM+600M路段驶过路左,与对面驶来的大货车相撞,致苏、延(重伤)二人受伤,苏被追究刑事责任。

2.学生安全事故 篇二

1 安全保障机制的基础:事前采取防范措施

1.1 校方

1.1.1 保证体育器材、场地安全性,并加强管理

具体表现在:(1)体育设施质量与安全责任伤害事故直接相关,应购买使用高质量体育产品。(2)体育场地应规范充足,应避免设计缺陷造成伤害事故,同时提倡建立绿色、环保式运动场地。(3)把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学校总体规划,保障资金供应。(4)注意体育设施的保养维修,建立维修与保养制度并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体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练习安全。

1.1.2 对教师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教育

(1)增强法律意识和保护学生的安全意识

从现有文献资料来看,学校管理者与教育者法律意识淡薄是引发学生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校领导在加强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应在教师中大力开展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国内外典型案例,认识伤害事故的严重性和预防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工作,形成时刻注意保护学生安全的习惯和对学生人身安全负责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认识到:一旦发生体育伤害事故,教师责无旁贷,为做好学生伤害事故防范工作打下基础。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陈旧、错误的教育思想常会导致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因此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不仅是热爱学生、顺利实施教育活动的前提,也是保护学生、依法施教的前提。

(3)提高心理素质水平:心理健康有问题的教师往往不能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驱除烦躁、抑郁或焦虑情绪的能力较弱,不能宽容学生的“过错”,容易将工作压力或个人生活的不幸转嫁给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心理、身体上会造成有意无意地伤害。因此消除不正常心态情绪,使教师树立健康向上的积极工作态度,将对教学活动产生积极影响。

(4)进行应急措施教育:大学生虽然在法律上已届成年,但心理、实践经验和相关知识的局限使其在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时,往往会陷入慌乱、不能冷静、正确地处理问题,因此一旦发生体育伤害事故,教师如能临危不乱,镇静地正确应对和处理,就能极大地降低学生的恐慌和受伤害的程度,所以教师有必要学习和掌握体育伤害的紧急救护和处理措施。

(5)有组织地提高教师的体育教学能力和掌控课堂、指导训练和组织竞赛的水平,减少学生出现体育伤害事故的概率。

1.1.3 对学生采取经常性安全教育

(1)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帮助学生树立起自我保护和防范体育伤害事故的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是减少和避免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关键。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心理特点和身体发育水平,结合体育教学、竞赛实际情况,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有时效、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学生进行体育安全知识和事故处理的教育,如普及各种常见体育损伤的预防与处理知识、通过学生体育伤害的典型案例教育学生认识其严重性,刺激学生自觉形成防范事故的主动性和警觉性,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2)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心理承受能力

由于生活内容稳定和相对单一,加之家长和社会过分看重理论知识学习,实际造成目前我国“学习成绩是家庭教育唯一重心”的不正常现象,过重的学习负担容易使学生产生心理障碍,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学生会出现惊慌失措、盲目冲动甚至自残和伤害他人的心理倾向,而体育活动作为宣泄学习和生活压力的通道,往往容易出现各种形式的对抗和摩擦,因此学校有必要通过加强德育教育、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聘任专业心理教师负责心理咨询辅导等措施,提高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心理健康程度,减少因心理障碍导致的学生体育伤害事故。

(3)组织学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现行教育体制下,各级各类学校中挤占体育课现象极其普遍。青少年身体正处于发育旺盛期,缺乏必要的体育锻炼和运动不但影响其健康发育,更易造成体质要衰弱,间接导致体育类伤害事故高发。因此,教育并组织学生经常进行适宜的室外体育锻炼对防范体育伤害事故意义重大。

1.2 体育教师

(1)保证安全知识的授课时间。体育教师在技术教学过程中穿插讲解安全卫生知识,同时在雨天等特殊情况下安排室内教授,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知识储量。(2)课前认真备课,合理安排练习内容,科学调整运动量和强度,避免局部负担量过大引起运动损伤。(3)课前仔细检查场地器材,排除可能的安全隐患。(4)通过集中注意力练习、游戏等手段使学生在心理、生理等方面都做好充分准备活动,适应体育项目的要求。(5)上课过程中,注意因人、项目、天气、状态调控运动量和强度,并针对项目特点与需要,贯彻循序渐进、由易到难的教学原则。(6)注意学生的表现,尤其重点注意“困难生”和“尖子生”,防止其因训练超出身体承受能力或过于兴奋而出现运动损伤。(7)加强保护帮助,在进行体操等动作复杂、易出现安全事故的项目时,有意识采取不同方式的保护帮助,并通过培养体育骨干、指导学生相互保护帮助及有目的地安排学生进行受伤处理演练等措施,增强学生应对和处理体育事故的能力。

1.3 学生

(1)保证充足睡眠和营养,保证良好身体状态。(2)认真做好身、心两方面的准备活动。(3)认真听、看教师的讲解示范,保证技战术的正确性。(4)仔细检查场地器材,避免因场地原因造成损伤。(5)练习和比赛中注意不做超出能力和可能伤及他人的危险动作。(6)掌握一定的体育运动损伤的处理与恢复知识。

2 安全保障机制的关键:事中及时应对处理

2.1 体育教师

遇到体育伤害事故时,教师应保持冷静,一方面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对事情做出初步判断,并视伤害程度进行处理,另一方面暂停本班相关体育活动,合理安排其他学生进行安全性更高的锻炼或休息,同时通知体委监管,直至事情处理完毕。如外班学生受伤,教师应主动承担起照顾其他学生的任务,协助出事班体育教师全力处理问题。

2.2 学生

遇到体育伤害事故,首先待在原地、保持原状,然后冷静运用平时所学知识判断受伤部位和程度,若损伤轻微略加活动后一切如常则不做要求,若发现行动困难、剧痛、昏厥甚至有断骨现于体外时,不要擅自移动身体任何部分,及时向教师或他人求援并拨打120。

3 安全保障机制的保证:事后处理

教师应将事故发生过程与处理措施写成报告上交教研室,同时对学生进行适宜的关心帮助;学校应通过相关调查对事故进行正确定性,同时委托班主任组织照顾受伤学生并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办理赔付等相关手续;学生应积极进行正当权益的申诉和维护,同时积极恢复。

4 结论与建议

长期以来,学生体育伤害事故一直是学校行政处理和法律诉讼的难点,本文通过研究认为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动员学校、教师、学生三方力量,抓好事前预防、事中处理和事后保障问题,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机制能有效降低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率。根据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赔偿工作难度极大的现状,建议:1.尽早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依托商业保险建立学生体育伤害事故赔偿机制。

摘要:学生体育伤害事故一直是学校行政处理和法律诉讼的难点,本文认为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抓好事前预防、事中处理和事后保障问题,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机制能有效降低其发生率。根据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赔偿工作难度极大的现状,建议:(1)尽早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依托商业保险建立学生体育伤害事故赔偿机制。

关键词: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安全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1]白莉,等.关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若干法律问题的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3,(5):25-28.

[3]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律建设司.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释义务实用指南[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

3.培养小学生安全事故的防范与自救 篇三

1. 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学校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经常宣传、具体落实、全员参与。上至校长,下至每名教工,逐人逐项落实学校安保工作责任,做到人有岗、岗有责、责有奖惩。学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和保障措施,做到宣传教育经常化,演练操练实效化。学校要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是学校领导到教师、到学生、到家长都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力争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因为未成年人自我约束能力差,好冲动,要让班主任牢固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上课前5分钟、放学前的5分钟对学生进行自我安全意识教育,尽最大努力让孩子们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进而形成自我保护能力,才能事半功倍地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与发展。

2. 因势利导,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与能力。做为学校和班主任,要对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我健康、我快乐”的健康自护教育,让孩子们晓得获得健康是人的基本权利。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安全自护基本意识,使之养成习惯、形成本能。同时结合校本课程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救自护教育。例如,学生在平日里生活、活动、学习过程中有可能碰到的安全问题,在课内学习和课外活动、家居生活,以及预防人为灾害和自然灾害等方面,要反復向学生宣传讲解一些相关的消防、交通、用电等相关的安全教育常识,及时向学生提供预防和紧急处理各类事故的常用措施和做法,教会他们识别常见的安全符号和标志,告诉他们常用的求救电话号码。观看安全教育片《开学第一课》。学校更要制定《事故应急演练预案》和《安全工作制度》,特别是对防地震和火等,要进行反复演练,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生存的技能。有效利用生活中发生的事故或案例来教育、影响学生,让学生在过程的体验中学习如何自我保护,进而形成相应的基本技能,使绝大多数学生学会遇险不慌,遇事不变。让学生通过身边发生的一些意外实例,学会自我简单的处理,并在自救自护的同时,努力做到同学之间的互帮互助、整体协作,分享与体验救护的全过程,零距离感受合作自救过程。还可以在同年组之间开展争当“安全救护之星”和安全知识演讲与比赛活动,最大效率地利用各种节假日活动,还可以根据本地条件制定形式不一形式,努力让安全意识深入到学生心里。

3. 尊重学生,培养珍爱生命理念。新课改提出了素质教育的一个侧重点——要师生平等,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是新时期我们每个教育教学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尊重了孩子们的意愿,才能让我们俯下身来关注学生的想法和意见,只有把他们放在对等的民主位置,才能为其创设和谐宽松的氛围。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为师者变成孩子们的朋友、亲人,才能让孩子亲近老师、爱护学校。进而产生“亲其师,信其道”的教育教学效果,最终把学校的爱惜生命的教育内化为学生的行为和理念。

4. 家校共建,科学地爱护孩子。学校教育是单向的,而对学生来说,他所接受的教育是三维的——学校、社会和家庭的教育与影响。而我们的班主任正是这多维教育的桥梁和纽带,所以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做好家校共建工作,让班主任克服班级和学校的本位思想,勤于沟通,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感情关系。是学校与家庭从爱的角度出发的紧密结合,才会让孩子不但感受到家的温馨,更要领略到学校的关爱。这样才能收到家校互动齐抓共管的效果。然后是班主任要立足于主动的位置,有针对性地对学困生、问题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家访,家访时要把握好尺度和方法,要尽可能地报喜不报忧;要以鼓励为主、正面引导为主,让家长在孩子身上看到未来和信心,使其真诚地与学校合作教育孩子,从而才能克服孩子惧怕家访、厌恶家访的情绪。只有在这充满爱的氛围里,才能营造出和谐的安全教育良好机制,才能把安全工作做到家,把平安工作做到位。

4.中学生安全事故案例 篇四

10月7日下午2时30分许,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属报案: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一学生)被其绑架要求家属准备20万元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

接到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马上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根据现场调查,走访群众,获悉受害者陈某于209月29日晚9时许,从福清市新厝镇某中学晚自习回家途中失踪。其家属经过几天几夜寻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绑匪勒索电话。

警方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获悉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陈某母亲与受害者家积怨较深,且陈某近期表现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查明陈某近期来经常与同学郭某、黄某等人在一起打电脑、玩游戏,行动诡秘。10月8日下午警方决定对陈某等5位涉嫌人员采取收捕审查。

5.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事故预防 篇五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顾名思义是在校外进行的活动内容,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不确定因素多,突发情况也预料不到。所以在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之前,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势在必行,确保每一个学生的安全。

一,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事故预防常识

1、学生外出活动前先告诉父母自己去哪里,大约何时回家,与谁在一起,联系方式是什么。

2、拒绝乘坐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或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的车辆。

3、在外活动时,一切行动听从教师指挥,不擅自离队,要走开上厕所要报告老师,要结伴而行,不因贪玩而掉队。

4、在外活动是不吃陌生人的食物,不和陌生人搭话,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的吃请。

5、如果发现自己掉队,不要慌张,立刻联系教师,不要随意走动,以免自己迷路,也可以向警察求助,谨记110电话号码。

6、在外集体活动不靠近存在安全隐患的山体,建筑物等。

二.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常见安全事故

1、安全行车先谨慎

某小学组织学生去春游,在上车前未检查车的性能方面等问题,在行车途中发生了刹车不灵的情况,最后车撞在了道路护栏上,有几名学生因车惯性有碰伤和擦伤的现象出现。

2、擅自离队入迷途

某城区中学组织学生去野炊,生活在大城市的王某来到山水秀丽的地方,只记得看风景,看好奇,不知不觉就掉队了,小王很急,乱走一气,最后迷路了,在电话的联系下通过校方和警方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小王某。

3、勿信他人别掉队

某小学组织学生去参观博物馆,在行进的过程中,李某边走边看建筑,脱离了队伍一大截。突然一个陌生人走到小李某面前说,我是你爸爸的朋友,你爸爸要我来这里接你去吃饭。小李信以为真,跟那个陌生人就要走,幸好远处走来找李某的教师,拉住了小李,那人见势不妙,赶紧溜了。

三.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常见安全事故预防策略

1、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时,对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每次外出指派安全责任高的教师带队,班主任自始至终都要跟着班上的学生活动。

2、活动前,校方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设施和危险地区,禁止学生游玩。

3、要求车队选派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俩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俩安全状况好。

4、加强对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

5、活动过程中要求学生始终跟随教师,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四、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事故救护办法

1、发生事故后,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绝不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2、孩子优先,学生优先,先保证每一个学生的安全。

3、立即报警、紧急支援。

4、维持秩序、迅速疏散。

学生需要校外集体活动,通过校外集体活动,可以丰富学生的知识,开阔学生的眼界,让班集体更团结,让学生的全面素质更上一层楼。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学生的校外集体活动可以安全有序的进行。

最后请你谨记安全校外活动,自我保护的招数:

外出活动不要怕,遵守规章责任大;

安全常识须牢记,结伴随队莫有异;

电话钱包手中拿,识清骗子巧策划。

6.学生安全事故 篇六

校园突发安全事故学生紧急疏散演练方案

一、演练内容、时间、地点

内容:校园突发安全事故学生紧急疏散

为了提高全校师生安全应急反应能力,增加师生安全防患意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校务会讨论决定举行安全事故紧急疏散演练。为了使演练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时间:2012年5月18日下午3点28分。

地点:从化市温泉镇第一中心小学校园,实地演练。

二、演练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

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

3、坚持沉着冷静应对、积极主动处置的原则。

三、演练目标

安全、有序、快速撤离教室,紧急、有效救援滞留人员,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四、组织机构

成立演习指挥部,负责演练过程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总 指 挥:刘少玲

副总指挥:张耀雄

成员:全体行管人员、年级组长

五、学习动员

1、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会议,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演练方案》,了解演练程序,掌握演练要领,明确职责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演练有序进行。

2、召开各班级学生动员会议,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演练方案》,熟悉演练要领,明确演练要求,遵守演练纪律,确保演练安全进行。

六、演练程序

(一)发出紧急疏散指令

1、总指挥宣布紧急疏散演练开始。

2、楼梯口疏散人员一边吹哨子一边紧急赶往各自的指定地点。

新教学楼:

楼层总负责---张耀雄 谭炳森

楼梯负责:西楼梯:朱慧娟;东楼梯:莫桂兴 楼层引导员:

一层:西楼梯口---朱凯玲;东楼梯口---郭悦花 二层:西楼梯口---叶秀娟;东楼梯口---徐燕兰 三层:西楼梯口---李金燎;东楼梯口---李健忠 四层:西楼梯口---黄树勋;东楼梯口---李健强 五层:西楼梯口---张定娟;东楼梯口---李锦莲 疏散地:运动场 运动场总负责:李坚强

进场路口引导员:叶志明 郑志聪 李丽珍 邹丽云 曾艳芬

(二)迅速组织学生撤离

1、各班当班科任教师立即停课,组织学生按指定线路和疏散秩序开始撤离。

2、无课的班主任迅速赶往本班教室与科任教师一起组织学生疏散,其他教师和工勤人员迅速赶往就近班级协助组织学生疏散。

3、任何教师无条件接受指挥部临时调遣。

(三)紧急救援滞留人员

1、各班学生疏散到操场集中后,班主任应迅速清点学生人数,并向指挥部报告。临时指挥部设在考勤点。

2、指挥部组织教职工对教室滞留人员开展紧急救援。

3、需要时,请求消防及医疗人员紧急救援,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总结讲评,宣布演练结束。

七、注意事项

1、演练全过程,全体教师必须严肃对待、认真组织,所有同学必须严格服从指挥,把演练当作实战,确保演练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2、学生撤离教室时,可以从前后门同时出,但必须按指定线路,由班主任在前面带队,其他班干部在中间护送,班长押后,二路纵队安全撤离。

3、学生从楼道疏散时一律靠右行走,要求保持严肃,严禁说话、嬉笑、打闹,严禁奔跑、抢先、推拉,做到有序疏散。遇到前面队伍停止时,后面同学应立即停止,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4、楼道中要求有序急行,出楼梯口后快速跑进操场指定位置。

八、疏散步骤

1、警报声响起或疏散指令发出后,全校师生立即启动《校园突发事件安全演练方案》。

2、上课老师(班主任)听到警报或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告知同学:现在可能发生紧急情况,请大家不要慌乱,立即按预定方案迅速撤离,撤离过程中听从各引导员老师的指挥。

3、引导员听到警报或疏散指令后,第一时间吹响疏散哨声并前往指定岗位指挥撤离。反复提醒同学:保持冷静,不要拥挤,听从指挥,注意安全。学生全部撤离后随队撤离危险区域。

4、学生撤离楼梯后上课老师(班主任)立即向楼层总负责人报告撤离情况,报告内容:报告某某,某年级某班已安全撤离教室,报告完毕。楼层总负责向总指挥报告。

5、指挥部根据报告情况,指挥救护队进行及时救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6、全校师生安全撤离后,班主任立即进行人员的清点,向年级组长报告清点情况,报告内容:报告年级组长,某班实际多少人,安全撤离多少人,报告完毕。年级组长向运动场总负责报告情况,报告内容:报告某某,某年级实际多少人,安全撤离多少人,报告完毕。运动场总负责向总指挥汇报情况。班主任老师同时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7、疏散结束后,由指挥长做演练点评,点评结束后各班按广播操出操路线返回教室。

九、邀请派出所的民警前来指导和示范及讲解

十、其他事项

1、思想重视,不能以游戏心态对待演练,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逃生技能、方法。

2、组织相关人员疏散演练方案的培训,明确岗位职责,熟悉疏散路线。

3、组建校园安全救援队,随时待命,实施紧急救护。

4、加强对学生心理辅导,降低灾害恐慌心理。

从化市温泉镇第一中心小学

7.室内燃气安全事故剖析与安全对策 篇七

关键词:户内燃气事故,CO中毒,爆炸

1 前言

随着城市燃气的快速发展、供气范围的不断扩大、用户数量的增长, 与燃气有关的各类风险因素不断增加, 用气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户内燃气事故屡有发生, 且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这一状况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为了有效的防止户内燃气事故的发生, 改变燃气安全管理多注重“事后过程”, 缺少预见性的现状, 有必要对户内天然气事故的原因、规律、危害进行分析, 并找出安全隐患与户内事故的关系。在此基础上, 实施户内天然气风险评估, 并逐步建立燃气风险管理体系, 使安全管理从事故一调查一整治一再事故的事后处理的被动循环, 改变为事先分析、预测、主动防范及控制分析的管理, 从而最终保证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朝着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使燃气事故及造成的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2 室内燃气安全事故的特点及其类型

2.1 室内燃气事故的特点

2.1.1 突发性。

燃气事故发生往往都很突然, 根本意识不到, 这使得居民用户不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地的防范。

2.1.2 危害性。

燃气事故发生后, 不管是中毒还是发生爆炸, 都会带来生命财产的损失, 尤其是发生爆炸时损失巨大。

2.1.3 社会性。

燃气泄漏会污染空气、水源;发生爆炸事故不仅造成用户自己的财产损失生命安全, 还会影响邻居的财产损失生命安全。

2.1.4 复杂性。

燃气事故中的火灾、爆炸及中毒, 往往还伴随着机械伤害、腐蚀伤害、高温灼伤等, 给救治伤员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2 室内燃气事故的类型

2.2.1 CO中毒。

引起CO中毒的起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工煤气泄漏引起的。由于人工煤气中含有CO, 泄漏后极易引起CO中毒;二是燃气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烟气中含有的CO未排出室内, 在室内大量积聚, 引起CO中毒。

2.2.2 燃气爆炸。

燃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合, 当燃气达到一定浓度时, 就会形成有爆炸危险的混合气体, 这种气体一旦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炸。爆炸的破坏力与混合气体的体积、浓度和房屋结构有关。爆炸造成的损失与破坏的主要原因在于产生的高温、高压和冲击波。

3 事故原因分析

3.1 燃气用户灶具连接胶管过长、老化和脱落。

一般, 灶具连接胶管不能超过2m, 中间不能有接头, 不能直接穿墙, 穿墙必须加钢套管, 胶管套入燃气管道和燃具接口后应用喉箍紧固, 凡使用超过两年以上的胶管必须更换新的胶管。用户在使用燃气过程中, 胶管过长, 可能会造成气体压力不足, 点不着火;胶管管径过大, 容易脱落, 造成燃气泄漏, 引起爆炸或中毒。胶管长期处于温度较高状态下工作, 极易老化、龟裂, 发生倔气, 不经常对胶管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老化胶管, 也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3.2 燃气燃烧不完全产生CO。

对于嵌入式灶具, 进风口被封闭在橱柜内, 容易造成燃烧不完全;对于燃气热水器来讲, 同样会由于室内空气量不足造成燃烧不完全, 使室内积聚大量的CO, 造成中毒事故。直排式热水器将烟气直接排入室内, 烟气中的CO极易造成用户中毒。

3.3 燃具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

部分燃气灶和燃气热水器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 当燃气火焰由于自然因素熄灭时或者由于用户没有关好燃具阀门时, 会造成燃气泄漏, 遇到明火, 引起爆炸事故。

3.4 私自拆、改燃气设施。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部10号令) 第26条规定, 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拆、改燃气设施和用具, 并不得擅自抽取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燃气。有些用户出于家庭装修的需要, 把燃气管道、燃气表等设施私自改变位置, 容易使管道连接不好, 造成漏气;把燃气设施进行隐蔽包装, 在燃气发生泄漏时不易察觉, 也会引起安全事故。部分用户为了盗气, 拆下燃气表, 直接将胶管连接到供气立管, 遇到燃气部门检查, 再临时接上燃气表, 很容易造成燃气大量泄漏, 危及燃气用户及相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3.5 违反规范安装燃气设施。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1993) (2001版) “燃气应用”中规定, 室内燃气管道不得穿越易燃易爆的配电间、烟道、进风道等地方;燃气管道严禁引入卧室, 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或厕所中;用户计量装置宜安装在非燃结构的室内通风良好处, 严禁安装在卧室、浴室、危险品和易燃物品堆放处。违反以上规定安装燃气管道和计量仪表, 会留下安全隐患。一旦燃气泄漏, 将不能及时排到室外, 造成爆炸或中毒事故。

4 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4.1 存在问题

燃气的户内安全问题是一个社会性问题, 燃气企业采取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措施, 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我们还应注意到燃气安全的水平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素质水平。就目前户内燃气安全形势而言, 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 燃气法规、标准建设亟待加强和完善;企业、用户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有待进一步明确;燃气器具安装市场的规范以及安全装置的推广应用和后期维护保养都缺乏相应的规范化管理;一些用户的安全和责任观念淡薄;受员工素质和用户配合程度的影响, 燃气企业在户内安全检查的质量和效果上还存在差距;燃气企业对燃气户内安全问题缺乏深入系统的分析和研究, 缺少完整的事故统计资料等。

4.2 对策建议

4.2.1 加强宣传教育

室内燃气事故不断发生, 很重要的原因是用户缺少安全意识, 对于能引起燃气安全事故的隐患不知道或者没有在意。如果用户能清楚知道引起燃气安全事故原因, 经常检查室内的燃气设施, 可以大幅度减少燃气事故。因此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技术, 还应积极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进学校的等活动, 以进行燃气安全、防护、救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要将燃气安全知识印发到千家万户, 做到家喻户晓, 及时发现解决室内各种影响安全用气的因素。除此之外针对户内燃气事故的季节性特点, 实行安全提示和警示, 加强用户安全防范意识。

4.2.2 加强对居民用户燃气设施的检查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对用户的燃气管道设备进行检查, 并进行维修维护, 发现问题应协调用户及时解决, 防止由于解决不及时出现安全事故。唯有如此才能及时把燃气管道的先天性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2.3 加强燃气安全事故法规的建设

首先应该明确燃气供应商和用户对户内燃气设施的管理界限;明确燃气供应商和用户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及相应的责任人。比如燃气供应商应保证燃气的质量和户内设施的完好;用户应购买合格的器具和软管并按规定的使用期限进行更换。其次推行和完善燃气具安装及维修许可制度, 规范安装维修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为, 以保证安装维修质量和使用安全。

4.2.4 积极推广安全保护措施

有些事故隐患用户可能很难察觉, 可以采用一些高科技产品, 确保用户的安全。例如对于使用燃气热水器的用户, 热水器处应具有熄火保护装置和不完全燃烧保护装置, 应采用强制排风式热水器, 及时把烟气中的CO排到室外, 避免造成中毒事故。还可以安装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来确保室内用气的安全性。

5 结束语

户内燃气事故形成的原因错综复杂, 因而在解决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有思想意识、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工程质量、经济与技术方面的问题;也有企业宣传服务方面的问题;还有用户使用方面的问题。总之, 燃气的户内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 涉及技术、管理和法律等诸多方面。所以, 要解决好户内安全问题就需要燃气用户、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8.谎报瞒报安全事故 篇八

老板藏匿5具尸体

2003年12月14日,广东省揭阳市所辖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湖东村秦坤伟服装加工场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在各方投入紧张的善后处理工作时,普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在明知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的情况下,却商定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在上级追查的情况下,有关领导又编造称查出业主移尸5具的假情况,向上级报告事故的死亡人数增至9人。直到2004年3月,经上级多次追查,普宁市委、市政府才向揭阳市委、市政府正式报告了“12·14”火灾事故中人员伤亡的真相。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苏志强透露骨,经查实,老板在消防官兵还没到的时候,将5具尸体拖走藏匿,当时消防官兵只找到4具尸体。经初步查明,火灾是由于服装加工场南侧墙顶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火灾发生后,老板秦某与其家人逃逸。据了解,发生火灾的家庭服装加工厂为家庭式作坊,主要生产内裤。车间、仓库与员工集体宿舍混置,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厂房,整个厂房只有一出口,发生火灾时已上锁。

主要领导被严处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通报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有关部门依照程序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9.学生安全事故 篇九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办学矛盾十分突出,师生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近年来,校园伤害事故不断发生,教育部门为此付出了巨大人力、物力和钱财。然而,学校是人员密集的场所,安全工作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事故。况且,有些事故是难以防范的,造成学校在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风险日趋突出,面对相关人员由于责任事故被追究,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学校和相关人员承担由事故带来的相应经济赔偿;当事人的纠缠、教师波动、学生恐慌、社会关注等给学校带来难以在短时间消除的负面影响等等,教育部门和学校由于安全事故带来的风险压力越来越大。今天仅对大学生安全事故的成因、预防及其处理进行以下简单的介绍,供大家在实务中参考。

大学生安全事故,一般指学生在校接受教育期间,包括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活动、公益任务、学生实习、军训等活动中,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发生的学生遭受人身损害和其他风险。大致可归为: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学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案件;学生行为触犯《刑法》的刑事案件;学生患突发疾病事件;学生违反公序良俗的事件。

一、高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内部因素

(一)高校学生安全事故的校方因素

1、忽视安全教育。所谓安全教育,就是针对突发性事件、灾难性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避免生命财产受到侵害的安全防范能力,以及法制观念、健康心理状态和抵御违法犯罪能力的教育。忽视安全教育给社会、高校以及人才培养带来极大的损失。2004年2月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马家爵杀死四名同学一案,值得我们深思。

2、矛盾突出,资源紧张。由于近几年高校扩招,不少学校的学生人数倍增,而学校的资源有限,所以在治安、防火、交通等方面都存在大大小小的隐患。复杂的人员流动加大了安全教育的难度和压力,尤其是多校区办学的大学。

3、安全稳定经费不落实,制度不健全,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不彻底。2001年3月29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发生火灾,给学校和学生财产带来了很大损失,原因是学生人数激增,很多基础设施是超负荷使用。

4、学校安全管理不周全。某些高校的领导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未落实,各主管部门的责任区分不明确。

(二)高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学生的心理因素

1.经济条件形成了学生的自卑心理。家境贫寒,造成这些学生不合群,甚至遭到了有些人的冷嘲热讽,自尊心受到伤害,从而使这些学生的性格内向,闭塞,不善与人交往,甚至多疑,随意的猜忌别人,产生了自卑心理。当这种自卑心理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会像洪水一样泛滥成灾,造成学生的伤害事件或自杀事件。以2004年春天在云南大学发生的震惊全国的马加爵事件为例,正因为马加爵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交往,多疑,对别人总是抱有一种怀疑不信任的态度,以致酿成大祸。

2.他人心理因素而造成高校学生的安全事故。高校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准社会的一个缩影,尤其是近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大学校园里充斥着十足的社会气息,大学生也逐渐地与社会上的人没有了本质的区别。有些学生尤其是那些出身富家或干部家庭,他的条件优越,家庭背景好,很容易产生优越感,轻视他人,这些学生的心理极易伤害那些有自卑心理特别是那些家境贫寒的学生的自尊心,当这种伤害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有让人心痛的事件发生。

3.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过大,使诸多学生的心理承受不住。自2001年国家高等教育实行扩招以来,大学生逐步失去了以往的“天之骄子”的地位,就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用人单位的要求高,这就出现了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使许多人因为承受不了压力而出现安全事故。例如,2005年石家庄某高校学生因竞聘未果而绝望地从30层楼上纵身跳下。其实,每年尤其是近几年高校学生因心理压力过大而自杀的又何止是一个两个。据不完全统计,仅2004年高校学生自杀事件就有6000起之多,死亡人数多达4000人。

二、大学生安全事故的预防

1、加强安全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指高校管理者和教育者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与法律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大学生在校期间以及步入社会面临的安全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已涉及大学生的安全问题为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实用法律知识、安全防范知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使在校大学生系统地掌握安全知识和防范能力。[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及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高等学校应把学生的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的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日程。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或组织要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加强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交通安全的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的教育,把维护校园的安全的意识渗透到课堂。在形式上要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来开展,切忌空洞的说教,简单的政策法规宣讲,无节制的不够人性化科学化的检查评比等。高校应该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比如,党团组织活动,安全意识讲座,橱窗展示,安全意识抢答赛,演讲比赛,我爱我家文化设计大赛等等,让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各种先进的理念潜移默化的影响同学的成长,促使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质量。

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就是稳定。高校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将措施落实到位。辅导员要加大对稳定隐患的排查力度,要切实做好各个重点部门和部位的隐患排查;还要做好充分了解学生中的隐患事件,需要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他们的思想状态,包括在外实习的学生,及时处理他们反映的突出问题,给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和实习环境。

其次就是安全。如今在校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较为欠缺,他们对外界的辨别能力较差,很容易上当受骗,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对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必要的侵害。比如,某高校自新生入学后的半年内,已发生学生被骗、被盗事件数起,被盗金额2万多元。在这样一个存在隐患的环境下,学校需要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控力度,要妥善处理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加强学校的后勤管理,办好学生食堂,加强对宿舍的管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另外,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对院(系)要制定必要的安全考核指标,实行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保证安全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院(系)负责人要把安全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切实履行职责,真正负起责任,把具体工作做好。

(1)高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普通高校学生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特色的规章制度,如门卫管理制度,校内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等。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管理责任制度。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学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系院党政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在学院与系之间,部门之间,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尤其是基层领导的忧患意识。

(3)抓好预防工作,消除事故隐患。要坚持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高校应把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检查结合起来,整体排查和重点排查结合起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

(4)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在校内从事服务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也逐年增加,外来务工人员来自各地,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要从源头抓起,严把入口关,实行统一招工,归口管理,建立外来人员的详细档案,并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技能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1)从挫折教育入手。教育学生使他们明白人生是充满失败和挫折的,从小加强学生心理承受能力,最好是从家庭到学校到社会,能够给学生提供体验失败的机会,让其从生活中明白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从而达到增强心理承受能力的目的。

(2)加强学生人际交往的平等和谐意识。还以马加爵一案为例,马加爵因家境贫寒而性格闭塞、内向,甚至有点心胸狭窄,其舍友仅因玩牌一点小事而对其加以指责,致使马加爵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如果马加爵的舍友能够宽容一些,善待马加爵一些,也许结果不是这样一个悲剧。

(3)加大就业引导和规范力度,增加就业岗位。减轻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从而减少大学毕业生的自伤以及伤害他人的惨剧发生,同样也给在校大学生的心理减轻负担,保证高校的安全事故不再发生。

(4)心理咨询室进校园,面对面的进行教育。针对当前学生心理压力大,思想方面问题多的情况,各高校应加大心理方面的疏导,让学生有心理问题能找到解决途径。尽管高校中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但只要学校能从“讲政治、保稳定、保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学生安全工作当作一项系统工作来抓,深刻认识安全工作预防性、长期性、科学性和群众性的特征,下大力气抓好学校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高校必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学生安全、健康地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维护稳定的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好的努力。

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既要全面展开,也要有重点地进行。一是抓重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对经常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教育,防止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造成安全事故;二是抓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比如在有危险的实验室,应教育学生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又比如,在人群集中的集会、活动场所,应教育学生文明礼让,服从指挥,并注意观察场所环境和安全通道,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三是抓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如加强节假日期间和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生离校之前等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辅导员要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它纳入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要加大教育力度,与学生特点相结合,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时代的原则,开展学生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安全教育活动,善于利用发生在学生身上的案(事)件、事故进行教育。可采用召开现场会、举办讲座、张贴宣传画、播放音像制品、树立宣传牌,以案说教,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也可结合学生特点,经常举办安全知识演练,帮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另外,辅导员还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需要高校各个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和教育的安全功能,防止各类安全性事件的发生。

三、大学生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的处理

安全事故发生以后,要保持一种沉着冷静的心态。学校对学生有教育、管理的权利,同时对学生有保护的义务;学生有接受教育、接受管理的义务,享有受到保护的权利。在教育关系中,发生学校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的过错,致使学生受到人身伤害,或者伤害他人,学校产生民事责任。

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该如何处理?可以从5个方面来把握:

1、对于学生伤害事故案件,如果认定为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不论是调解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其赔偿的项目范围与标准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办理。

2、对于学生食物中毒事故,除采取及时、有效的救治措施外,如果学生经抢救医治全愈,将产生有关交通费、家长误工损失、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支付的处理工作。如果致残或死亡的,还有伤残评定、伤残赔偿金、丧葬事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等赔偿支付的善后处理工作。在日常学生食物卫生管理与食物中毒事件中,还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食物中毒引起的原因较多,排除人为因素,从饮食角度上讲,细菌、毒素、自然毒素以及不良饮食习惯,都可能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胃肠炎,弄清引起食物中毒原因及可能性,根据个案事实、现象与证据作出准确判断,以及及时、正确地处置。在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上,除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执行外,必须禁止可能产生食物疾病菜品、制作加工工艺,如豆角、豆奶、生芽土豆、甜豆浆、生菜、拌菜、凉菜等禁止在学校食堂出售;供餐时食堂内的食物器具、免费菜汤必须有专人看管,防止意外发生与事故隐患。二是密切注意学生利用或假报食物中毒、胃肠疾病逃课或做他事的情形。学生报案后,由校医作初步诊断,根据现象与证据及时作出准确、综合的判断,要求学生立即上医院检查、检验,或者要求学生及家长提供学生呕吐物送防疫部门检验,查明病因及病源,以便分清责任。

3、在学生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中,学校应报案、配合司法机关的侦查取证。应注意报案条件,需要慎重考虑,我国《刑法》中,不少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一个起点,这要求学校知晓或查明刑事法律规定,对于学生主要还是帮助教育。如果学生承认错误,有较好的认识与态度,加上金额不到起点,就不要作刑事案件报案。对于学校盗窃案件,设备如果不是新设备财物,就应以折旧价,或案发的市场相应价来计算,而不能以新品购置价计算。另外,对于数名学生盗窃案件,只要不是团伙作案,金额不能合计,此时涉案金额可能不会到盗窃案的起点,即不构成盗窃罪。

4、对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意外事件处理。通过案例加以说明,某住校生因身体不适,服用自己从家中带到学校的某部队自行研制生产的药物后,产生严重的副作用与身体不适。本案中,学校无过错,事件发生后,学校仍将该生送到医院救治,解除该生的病痛与药物副作用,及时通报其家长到该生家中慰问,同时控制了该生服用的该药及包装。但该生家长却以“学生在校发生事件,学校有责任”为由,拒付医疗费及相关费用,学校用事实与证据反复对其家长作了说明与思想工作,使纠纷得以解决。

5、学生违反公序良俗的事件的处理。在校园周边,出现了“钟点房”、无数的网吧,学生早恋现象蔓延,校园暴力事件上升,少数学生的行为已大大超过“不良行为”的概括界线。在处理这类事件中,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应当引起学校的足够注意与重视:一是规范学生校园行为须有相应规定,并告知学生。二是当学校对平时认为不违法的行为处理时,由于方法不当,可能引起更多、更广泛的法律纠纷与问题。学校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当注意载明其处分依据以及处分的性质,以避免卷入不必要的诉讼之中。

10.学生安全事故 篇十

为了防止突发事件造成学生拥挤踩踏的意外伤害,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根据环境条件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部署,采取得力措施,预先防范。

一、学校食堂应有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加强对操作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二、学校有副校长负责和后勤人员负责校舍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发现危险房舍,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校舍倒塌事故发生。每逢雨季和汛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随时观察险情,注意安全。

三、让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学生外出乘坐的车辆必须安全可靠;学生徒步或乘车(骑自行车)外出,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顶防交通安全事故。

四、学校应重视和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留有消防通道,配齐配足灭火器材,落实值班制度,预防火灾事故。

五、学校应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六、校园内照明设备齐全;出早操、下晚自习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教师要提前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出,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七、学生上体育课,参加勤工俭学劳动等,须有教师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

八、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学校须有学校领导或教师带队,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11.安全事故频发诘问法律权威 篇十一

今年11月1日,我国第一部全面规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法律——《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一周年。为保证《安全生产法》的有效实施,有关部门出台了《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察规定》和《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办法》等十多个配套法规、规章。据悉,此前,《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数十个法规、规章早就开始实施。

但是,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近些年全国每年发生的各类事故都在100万起左右,死亡人数在13万人以上,其中一次死亡10到29人的特大事故,平均3天就有——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平均20天一起。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发生各类生产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超过4000亿元。

以前我们常常认为,事故的发生是因为没有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制约,但今天我们有这么多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事故仍然频频发生。频发的安全事故是在挑战权威吗?

以往,几乎每一起矿难发生之后,人们都会很自然地猜测,那些只求牟取暴利而全然不管矿工死活的黑心矿主,与有关职能部门、执法机关甚至当地主要领导之间,十有八九存在着某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利益关系。但在山西8月份发生的这三起重大矿难中,至今尚未发现矿方与当地有关部门或领导之间存在类似的问题。而且,这三个发生事故的煤矿都是手续齐全、设施完善的合法矿井。但是,手续齐全、设施完善的“正规军”违法生产,出了问题,其性质要比“杂牌军”严重得多;矿难背后如果没有“猫腻”,有时反而更让人惊讶而且痛心,也更显示出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之极端迫切。

《安全生产法》要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能够理直气壮地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但事实上,一些地方事故隐患大量存在,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遇到层层阻力,硬不起来,监督流于形式,从而令人对一些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都失去信心。比如,前些天发生的新华社记者采访河南省登封市昌达煤矿透水事故而被殴打致伤事件中,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居然冷眼旁观。还有,陕西某电力企业明明知道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却对多次下发隐患整改指令置若罔闻。对此,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似乎也是奈何不得,久拖未决。这一切都意味着什么呢?如果,我们最应该、也最能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的部门都软弱无力、无计可施或者毫无作为,那么法律的权威和应该得到的尊重还能靠谁去维护呢?

权威部门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原因的调查结论为:绝大多数安全生产事故是因为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去办,安全生产前期工作没有做好,许多安全生产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但“防患未然”因为侥幸心理总容易成为空话, “事后验史”总要沾染生命的鲜血才追悔莫及吗?一个国家的法治的理想状态就是法制权威得到尊重,对于我们建设中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来说,有法可依是最低的层次,社会对法制的普遍尊重才是高级状态。法制权威得不到尊重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法律制裁不具备足够的威慑作用。惩罚责任人不是我们立法目的,但是立法目的要得以实现,应当有让责任人足可以感到震慑的惩罚措施。否则,一个地区连续一个多月发生三起特大安全事故的现象仍会发生。

12.网络安全事故初探 篇十二

关键词:入侵,网络安全事故,安全策略

从绝对意义上讲, 联网的计算机都是不安全的, 能被网上的任一台主机攻击或插入物理网络攻击, 同时网络软件也引入新的威胁, 大部分Internet软件协议没有进行安全性的设计, 且网络服务器程序经常用超级用户特权来执行, 这便造成诸多安全问题。

一、网络安全事故类型的分类

从本质上来说, 网络安全事故产生的根源并不是十分重要, 重要的是在网络安全事故中对信息系统产生的负面影响的“量”, 换言之, 只要是对信息系统的常规运行产生了负面影响, 都可以看作是有网络安全事故发生。[1]也就是说在对“信息系统产生负面影响”的角度来对网络安全事故进行分门别类具有着极其现实的意义, 甚至可以说他是应对网络安全事故的基础所在。事实上, 对网络安全事故类型的分类研究也正是对网络安全事故应对策略研究的一个基础组成部分。为了更简单更清晰的对网络安全事故的应对策略在技术、层次、水准等方面进行理解, 可按如下的两个方面在网络安全事故对信息系统影响的角度来进行分类, 即:从网络安全事故的性质、从网络安全事故的可恢复性方面以及从网络安全事故的关键节点三方面进行分类。

二、网络安全事故分布式应对策略分析

在网络安全事故的处理对策中分布式应对策略是比较常见, 也是比较有效的。因为其数据任务被分配到多处节点而具有了对网络安全事故的对应能力。在分布式对策系统中比较典型的是分布式数据库系统。

(一) 网络分布式数据库的基础介绍

顾名思义, 所谓分布式数据库, 就是由许许多多的节点并联而成的一个硕大的数据库网络。它将这些节点集合在一起, 通过通信网络连在一起, 其中的每一个节点都可以是一个独立运行的数据库系统, 其中的每一个节点都拥有着完整的功能, 包括:独立的数据存储库、独立的中央处理器、终端和独立的局部数据库管理系统, 也可以把分布式数据库理解为一系列的集中式数据库系统的联合;这一系列的集中式数据库从逻辑上来说是属于同一系统, 但在宏观角度来看是独立的、分布式的。[2]但网络分布式数据库的设计初衷并不是为了对应网络安全事故, 它的诞生完全是为了提高数据库的访问速度, 从而达到提高访问效率的目的。分布式数据库构成的方式有很多种, 最狭义的分布式数据库的定义是相当的严格的, 它要求分布式数据库中的所有节点数据库构建成一个单一的用户界面, 所以在任何一个节点上进行操作的用户只能看到一个数据库。这就造成了现在许多企业中, 有很多人把不同部分的数据库的集合也称为“分布式数据库”, 但这种“貌似”的分布式数据库是不具备网络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的。

总的来说分布式数据库的好处包括有:首先, 分布式数据库系统可以在对当前数据库整体系统影响最小的情况下进行扩充, 这个特点非常适合组织机构用来增加新的相对自主的单位扩容, 比如:当现有机构中存在几个数据库系统, 而实现全局应用的必要性增加时, 就可以由这些数据库自下而上构建成分布式数据库系统;其次, 分布式数据库的数据分解处理可以使局部节点达到应用最大化, 均衡了负载的需求, 这就使得处理机之间的相互干扰情况降到最低, 同时负载被各局部处理机分担有效的避免了临界瓶颈;再次, 客观的说同等规模的分布式数据库系统并不会比集中式的数据库系统出现故障或遇到网络安全事故的几率更低, 但由于其出现的故障或网络安全事故产生的负面影响仅仅限于局部数据应用, 因此对整体系统来讲分布式数据库的可靠性要高的多;最后, 可以有效的解决组织机构内部分散而数据却要相互联系的问题, 比如, 银行内部的系统总行与分行所处的地域比较分散, 在它们独立的业务上各自有着需要处理的数据, 但它们整体上还有相互交换处理这些数据, 这就必须依靠分布式的数据库系统来实现。[3]

(二) 分布式设计阶段的安全预防考虑

为了针对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网络分布式数据库的最初设计策略是非常重要的。在常规的网络分布式数据库的设计里, 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 所考虑的因素也有所差异, 但通常都不会脱离以下四种策略理念, 即:数据同步策略、数据分配策略、并行访问策略以及数据放置策略。而分布式数据库的构造类型往往只有两种, 即同源分布式数据库和异源分布式数据库。[4]所谓同源分布式数据库, 简单的说就是指数据库管理系统都出自同一源头, 也就是每个节点使用一样的DBMS (就是单词Data Base Managemen System的缩写, 数据库管理系统) , 在这种模式下, 数据分布在所有的节点上但它们是由分布式数据库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也就是没有只属于某个节点的数据。这样的优点是管理起来十分的容易, 缺点是实施比较困难———因为在现实中同一机构的不同部门所使用的DBMS完全相同的可能性甚少, 当然也可以强行将不同的数据库导出到同样的DBMS里, 但这样的成本非常高, 不用说对应网络安全事故, 其做法本身就具备着人为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而相对而言异源式分布式数据库的设计则更适合对应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 分布式网络设计的缺点分析

根据论述可以看出分布式网络设计虽然具备着相当强的网络安全事故对应能力, 但构建分布式网络成本和复杂性都很高, 且数据的完整性存在风险, 如果数据分配策略不得当, 还有可能造成某写查询的效率降低。这也是因为分布式网络设计的根本目的不是为对应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导致其对应网络安全事故的效率和灵活性都有所欠缺, 即便如此, 分布式网络在数据库领域仍然是对应网络安全事故的常见手段。不过, 相信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 分布式网络在对应网络安全事故领域一定会有所突破。

参考文献

[1]Fink G A, Muessig P, North C.Visual corrlation of hostprocesses and network traffie[C].InProc.of Vizsec 2005:10.

[2]Cheung D W, Han J W, Ng V T.Maintenance ofdiscovered association rules in large databases:anincremental updating technique[C].Proceedings of the12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Data Engineering.LosAlamitos:IEEE Computer Society, 1996:106~114.

[3]曾良军.分布式银行发行电子现金实现方案[J].郑州信息工程大学学报, 2005 (6) :11~13.

13.学生安全事故 篇十三

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洋北中学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班主任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年级组长、班主任应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同时,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由体育教师和相关班主任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同时,班主任或体育教师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教职工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或送往附近医院,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学生在校内食堂用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的学校科任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校警等立即向值周领导报告并将学生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由班主任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值周领导应立即组织总务处、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抢救,并向校长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值周领导应立即组织安保处、总务处、政教处、教导处、年级组及班主任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使用场地、设施者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值周领导并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由班主任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组织者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并知学生的监护人。、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总务处、安保处、教导处、政教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第一时间发现情况者应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和相关处室向校长报告,校长决定是否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值周领导和相关处室向校长报告,校长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4、学校教职工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

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三、学生意外事故处理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高度来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学生意外 伤害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学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以及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安全。

3、加强学生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和自我保护意识。

4、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5、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组织学生校外活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职责,确保不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6、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依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7、保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宿城区洋北中学

14.学生安全事故 篇十四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小学生的户内、户外活动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如何保证学生安全地开展各项活动。有关调查表明,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我国每年因各种事故使得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死于非命。同时,非致命意外伤害也在折磨着更多的少年儿童及其父母亲友,这些安全事故以血和生命的代价一次次敲响了安全教育的警钟,因此中小学生安全问题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热点话题。然而,当今生活环境的千变万化,社会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家庭的过多保护,使许多学生面对具体问题时显得束手无策。海啸中一孩子救了全村人的性命的事件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让我们更深刻地意识到拥有安全自护知识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保障。对小学生进行安全自护教育是时代的发展的要求,更是小学生自我生存的需求。

15.学生安全事故 篇十五

1 我国煤矿安全现状

我国95%的煤矿开采是地下作业,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 具体表现如下。

(1) 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工矿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死亡人数的72.8%~89.6%。

(2) 煤矿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中, 瓦斯事故占死亡人数的71%。煤矿所面临的重大灾害事故是相当严峻的, 造成的损失是极其惨重的。例如:2004年10月20日发生在郑州大平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 死亡148人;2004年11月28日发生在铜川陈家山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 死亡166人;2005年2月14日发生在阜新孙家湾矿的瓦斯爆炸事故, 死亡214人;2005年11月27日发生在七台河东风煤矿的煤尘爆炸事故, 死亡171人;2009年山西西山煤电集团屯山南四盘区发生瓦斯爆炸死亡74人;2010年, 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1403起、死亡2433人;2011年4月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38人遇难。

(3) 由于煤矿事故多, 死亡人数多, 造成了我国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 与先进采煤国家的差距很大。

2000年至2004年我国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为6~3, 而国外先进采煤国家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非常低。如2000年, 南非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为0.13, 印度为0.42, 波兰为0.26, 俄罗斯为0.46。2002年美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只有0.025。由此可见,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与国外先进采煤国家相比, 还有很大差距。

(4) 煤矿特大及特别重大瓦斯 (煤尘) 灾害事故的频发不但造成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的巨大损失, 而且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建立和谐社会的背景条件下, 我国煤矿必须大幅度减少和控制特大以上瓦斯事故的发生。

(5) 实际上, 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 它是以往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集中暴露, 涉及许多方面, 既有自然因素、科技投入和研究的不足, 也有人为的条件以及国家的体制、管理、经济政策, 社会的传统观念, 煤矿企业的文化素质等等。

2 我国煤矿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从对我国煤矿安全的总体分析可以知道, 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我国煤炭资源赋存的地质条件相对较差, 开采条件与世界主要产煤大国相比属于中等偏差, 高瓦斯矿井多, 瓦斯灾害严重。我国煤矿开采的煤层大多属于石炭二迭纪的煤层, 其中瓦斯含量大、煤层透气性低, 地质构造复杂, 目前全国共有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约9000多处, 占矿井总数的30%左右。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 煤层瓦斯含量逐渐增加, 防治难度越来越大。

(2) 技术装备水平低, 安全投入低。长期以来, 煤矿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技术水平不高, 要求比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因而长期以来, 技术投入不足, 装备水平差, 产业技术人才匮乏, 劳动效率低。把“千军万马”的队伍放在高度危险的作业环境中劳动, 因而一旦出现瓦斯 (煤尘) 爆炸、矿井火灾等事故时, 容易导致损失惨重, 甚至全矿毁灭的现象。煤矿管理体制改变后, 国家不再投入, 煤炭企业本身无能力投入或不愿投入, 截至2003年底, 原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账高达164亿元。安全技术改造措施成了“盲区”, 相当多的小煤矿开采方式落后, 设施设备简陋, 安全没有保证。全国58%的小煤矿仍采用巷道开采和手工开采, 效率低, 伤亡事故多。

(3) 安全管理方法落后、基础薄弱。一些企业在当前煤炭市场好转、煤价上涨的情况下, 不顾安全条件, 而突击生产, 盲目超产。

(4) 煤矿职工队伍素质较低。大量农民工、临时工进入煤矿, 逐步成为井下一线工作的主力。煤矿违犯劳动纪律、违章作业、违规操作现象相当普遍, 直接威胁着安全生产。

以平顶山煤业集团为例, 2001年至2003年, 流失的高级工程师就达162人;四川省连续6年没有进一个学采矿的大学毕业生。其导致的结果是:一方面安全技术装备不足;另一方面已有的安全技术装备由于缺乏高水平的人才而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2004年10月20日发生在郑煤大平煤矿的“10·20”瓦斯突出引发的瓦斯爆炸事故为例, 一280水平煤与瓦斯突出的瓦斯、流逆行到上水平运输大巷, 多处瓦斯浓度监测仪超限报警, 预示着全矿处于瓦斯爆炸一触即发, 面临毁灭的边缘时, 竟然在31分钟内没有采取切断电源的措施, 致使架线电机车行驶到巷道拐弯处引起瓦斯爆炸, 造成死亡148人的特别重大事故。

对于广大的煤矿职工来说, 安全文化素质更是—个严重的问题。由于煤矿是高危行业, 煤炭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 应当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去从事该项工作, 才能应付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复杂局面。但是, 实际情况是:由于工资较其他行业低、作业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和工作时间长的现状, 加上当前年轻人多为独生子女的情况下, 就很难招收到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技术工人。因此, 就只能招收农民工, 而且缺乏应有的技术培训。采用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低下的劳动者, 在这种高危环境中作业, 产生事故是难以避免的。

16.公共安全领域缘何事故频发 篇十六

公共安全态势趋于复杂

公共安全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一般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安全、社会治安等内容。本质上说,我国现在面对的公共安全问题,源于工业化大生产和风险社会的不确定性。当前,我国公共安全总体形势平稳,但态势更加复杂,呈现自然与人为致灾因子相互联系,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系统与非系统性风险相互影响即有与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的局面。

这种复杂形势带给我们重要启示。其一,必须调动全社会各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保障公共安全。回顾近期及此前发生的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可以发现,现代社会的安全风险呈原子化分布,多元且分散的风险无法依靠任何单一主体来应对。比如,市场主体完全有能力逃避各种技术监督或隐瞒信息,所以才会出现“地沟油”各项检测结果都符合国家标准的闹剧。此前发生的上海福喜公司长期使用过期肉也未被下游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发现,最后不得不依靠企业内部“吹哨者”揭黑。

其二,政府监管不同于过去的计划管控或行政干预,要求我们承认市场的决定作用。产业结构影响企业素质,企业素质决定生产经营行为,而生产经营行为关乎质量和安全绩效。当前,我国许多行业普遍呈现“多、小、散、乱”特征,成为安全风险的经济根源。例如,乡镇小煤矿产煤量占全国总量37.3%,矿难死亡人数占比却高达72.8%;又如,建筑业中近80%的从业人员是未经职业培训的农民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高发。而包括“7·19”沪昆高速客货车相撞、校车翻车等在内的多起重大客运事故,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汽运市场的经营“小、散、乱”。可见,公共安全不仅是单纯的管理或技术命题,更具有深刻的经济社会背景。

监管体系面临三大矛盾

现阶段,我国公共安全治理的理念、手段、能力等有了明显进步,治理体系整体正朝现代化目标迈进。但实事求是地说,一些重大矛盾尚待解决,监管体系仍面临理念不准、体制不顺、手段不活等挑战。

一是“保姆式”监管理念与内生安全风险之间存在矛盾。监管是指政府依据规则对各类主体行为进行引导和限制,其根本目标是解决市场失灵和社会失范。除了政府监管,司法裁判、企业自律、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等都是解决市场失灵和社会失范的手段,各手段之间有机互补,共同保障公共安全。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国家是在经历了数百年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发展后,才建立起以事先预防和全程管理为主的现代监管体系的,其间还在不断调整和完善。我国则是在市场未发育和社会不成熟的前提下直接从过去的计划管控过渡到市场监管,其难度可想而知。

这种制度变迁使政府承受双重压力:不仅要应对市场失灵和社会失范导致的安全问题,还要担负培育市场和社会主体的任务。于是,监管部门在扮演市场经济“警察”和充当企业“保姆”之间会时常发生冲突。对照现实可以发现,我国对各类市场和社会主体的资质、行为已经进行了事无巨细的监管,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建立了较完善的标准、认证、检验体系,但由于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未能充分发挥,效果仍未达到预期。换言之,政府本应是市场和社会的补充,但现实中却不得不“大包大揽”。

二是碎片化监管体制与系统性安全风险的矛盾。目前我国在监管体制上的矛盾,首先是横向分权导致风险分割化。公共安全工作牵涉面广,分环节或分领域的监管体制,容易导致职能交叉缺位,难以应对全链条和流动性风险。以交通安全监管为例,安监局管厂区作业车辆、农机局管农业运输机械、交管局管普通社会车辆、交通局管营运车辆。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被监管对象的边界不断变动,“多龙治水”极易导致政出多门和推诿扯皮。其次是纵向分权导致信息本地化。为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安监、环保等部门采取属地管理体制,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近些年也纷纷从过去的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分级管理。在行政问责压力下,监管部门的“理性选择”必然是“职责往下推,资源向上流”,导致基层监管能力不足。同时,受地方保护思想影响,市场主体违法犯罪信息呈层层衰减。媒体对大量公共安全事件的报道细节表明,很多隐患往往已存在多年,但上级部门却直到事件爆发方才知情。

三是静态监管手段与动态安全风险的矛盾。一般而言,监管手段分为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两类。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习惯用审批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实践中多表现为发证发照。审批只是对主体资质的一次性静态认可,而要保证主体准入后的行为都合法合规,必须依靠全过程日常监管。例如开办煤矿虽然前期要获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等数十项许可,但一旦离开后期监管,矿难依然频发。

实现市场活治和社会共治

近期一些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社会舆论普遍进行了反思,其中也不乏对监管部门的尖锐批评之声。这样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有些批评更多是一种情绪表达,未能抓住问题的根本,不利于形成社会共识,甚至阻碍了问题的解决。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必须认识到,当前仅靠任何主体都无法单独应对公共安全风险,在政府更加重视公共安全事务的同时,要进一步减少事故发生,必须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活力,将公共安全提升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高度。

一方面是市场活治,让各方面激励和约束集中于市场和社会主体行为,使其产生尚德守法的内生动力。市场手段多种多样,监管部门可以将监督执法信息公开,倒逼企业珍惜声誉,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同时帮助消费者辨别产品优劣,促进良性竞争。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机制。例如,在法国开办加油站等高风险业务并不需要政府部门层层审批,只要有保险公司愿意承保即可。保险公司为了盈利,必然严格监控加油站的安全风险,政府实际上是将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公共安全治理中提倡市场活治,与上述要求在目标方向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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