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高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精选4篇)
1.关于临高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 篇一
黔西县2011年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方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省、地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要求以及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我县从8月上旬开始至11月20日选举日止,进行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并定于2011年1月20日前召开县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这是全县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动员发动广大选民积极参与选举,充分营造民主、和谐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地新闻战线广泛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内容、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推动大会精神与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目的要求以及省委、地委对换届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起来,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县各族人民民主法
制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在保证换届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的同时,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县乡(镇)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宣传这次换届选举是我县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依法行使,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不断提高,关系到巩固国家政权基础,对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实现科学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宣传换届选举的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省、地出台的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省、地县制定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尤其是对重新修改后的《选举法》中的新规定和新特点,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正确引导选民把握选举法的精神实质,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宣传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各个重点环节工作。宣传选举工作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名和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有关规定和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动员广大选民和全社会重视、参与、支持、配合人大代表选举,增强选举的公开性和透
明度,保障选民的知情权和选举权。
(四)准确、及时地做好程序性报道。
准确、及时地做好全县报道好换届选举阶段重大的、全国性的工作部署。在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节点,及时发布换届选举工作的最新信息,全面介绍换届选举工作的整体进展,主动回应当地干部群众的关切。及时报道县领导积极履行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分别在各自选区参加投票,选举所在地人大代表的情况。
(五)重点组织一批深度报道。
在选举机构的指导下,全方位、多角度采写一批深度报道,全面反映各单位、部门对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采取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各单位、各部充分发扬民主、落实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和典型事例,认真总结我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制度,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取得的显著成效。
三、工作步骤和具体安排
根据县选举工作部署,宣传工作分七个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的宣传(2011年8月15日—8月31日)。
1、宣传有关文件精神、选举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2、拟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组人员职责和分工。
3、编写换届选举宣传提纲、宣传标语和《致全县选民 的一封信》。
4、在黔西县政府网站开设换届选举专栏。
5、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法律法规、墙报、宣传册等。
6、宣传换届选举工作部署、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及选举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二)宣传发动阶段的宣传(2011年9月1日—9月30日)。
1、换届选举宣传提纲、选民登记阶段宣传要点和宣传标语发布。
2、《致全县选民的一封信》和有关宣传资料派发。
3、编印《黔西报》专版,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和选民登记等方面的规定,对选举法所作的修订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4、黔西电视台广告时段和重点地段的户外LED广告屏幕播放视频宣传短片,黔西广播电台广告时段广播声音宣传短片。
5、主要街道和路口宣传栏刊登换届选举的有关内容,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各选区通过橱窗、板报、墙报、广播、网络等宣传途径,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广泛开展换届选举宣传活动。
6、编写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的宣传要点并下发。
(三)选民登记阶段的宣传(2011年10月1日—10月30日)。
1、宣传选民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宣传选民条件、选民登记的时间安排及选民登记的具体做法,使各选区的公民懂得选民登记的有关规定和做法要求,懂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从而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责任感配合登记员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四)提名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13日)。
1、宣传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重大意义。
2、宣传法律法规对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和民主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有关规定,使各选区选民懂得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和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民主程序和法律规定。
3、宣传人大代表的地位、作用、基本条件和结构要求。
4、适度宣传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为民办事的先进事迹,使选民加深对人大代表工作的了解,形成正确的价值评判标准。
5、黔西电视台、《黔西报》等媒体和报刊跟踪报道各选区开展活动及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6、编写投票选举阶段的宣传要点并下发。
(五)投票选举阶段(2011年11月13日至11月30日)。
1、宣传珍惜民主权利,认真投好神圣一票的重大意义,着力营造有利于投票选举的宣传环境和舆论氛围,广泛动员选民积极投票。
2、广泛宣传选举日及正式代表候选人。通过黔西报、黔西电视台、黔西广播电台、和户外LED广告屏幕重点提醒选民参加11月20日进行的投票选举。
3、报道选民积极参加投票选举的盛况,对一些大型的投票现场进行深度采访。
(六)召开县乡(镇)人代会阶段(2011年11月30日—2012年1月20日)。
黔西电视台、黔西报等媒体和报刊做好县乡(镇)人代会召开的前期宣传以及人代会召开盛况,报道新一届人大、政府组成人员,宣传县乡(镇)两级人代会召开取得的成效。各乡镇及时对本乡镇人代会召开盛况进行宣传。
(七)总结阶段(2012年2月底)
1、撰写宣传工作总结。
2、收集、汇总有关资料,立卷归档。
四、组织领导
成立黔西县2011年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殷从隆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黄启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韦朝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龙明 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局长 周 洪 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副局长、电视台台长
李 渡 黔西报社总编
成 员:许君友 县电视台副台长
丁宪令 黔西报社副总编 王 键 黔西报社副总编 裴建光 整治创建办副科级干部 曹光会 整治创建办副科级干部 徐 瑛 县委宣传部 司 勇 县电视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黄启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韦朝勇、周 洪、李 渡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抓好日常事务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换届选举宣传提供组织保证。这次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围绕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宣传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及时传达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选举程序、法律法规等与选举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黔西电视台、黔西报要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编辑记者,组成相对固定 的报道队伍,对换届选举各阶段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并组织编辑记者认真学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有关选举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央文件精神,使宣传报道内容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二)大力弘扬主旋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为依据,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严格宣传纪律,大力弘扬宣传工作主旋律。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作用,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思想,强化政策宣传、典型宣传、成就宣传,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坚持发扬民主,尊重保障选民代表民主权利,积极推进有序政治参与方面的优越性。动员群众提高对换届选举的认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严肃、认真地行使权利,切实做到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或法律没有规定的做法和意见不宣传报道,炒作敏感问题不宣传报道,拿不准的问题未经请示不宣传报道。
(三)创新载体,强化手段,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实效。充分发挥黔西电视台、黔西报、黔西信息网、黔西县政府网以及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宣传阵地的载体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地为换届选举宣传造势,进一步营造浓厚有序的宣传环境。各选区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选民参选的积极性。黔西电视台、黔西报记者要把当前的宣传工作与全国新闻战线广泛开展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结合起
来,深入选区一线、深入选民群众,与选民群众打成一片,反映广大选民群众心声、回应选民群众关切,用具体生动的事例说话,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不断增强宣传报道的可读性、可视性和可听性。
附:黔西县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中共黔西县委宣传部
2011年10月14日
黔西县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4、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5、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6、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7、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8、充分发扬民主,保障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
9、严格依法办事,保证选举有关法律的正确实施。
10、人民代表为人民,选好代表当好家。
11、公民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12、换届选举是我县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3、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加强地方政权建设。
14、搞好人大换届选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全力打造现代产业之都品质生活之城。
15、搞好人大换届选举,推进依法治县。
16、搞好换届选举,构建和谐社会
17、依法主动进行选民登记,积极行使自己选举权利
1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关于临高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 篇二
根据新修订的《选举法》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选民登记、选区划分、投票选举三个至关重要问题的界定和处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依法确认公民选举权的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搞好选民登记,是保障广大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重要工作步骤。实践证明,在这一环节上稍有不慎将会或多或少出现人为的剥夺权利和信访问题。因此,各镇、各选区及公、检、法机关在这一工作环节上要高度重视,工作要更加细致,要把好选区内每一选民的登记关和审核关,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是宪法修正案将乡镇人大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后第二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由于近几年人口流动大,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变动频繁,且多数是新手,乡镇已无完整的选民登记档案可用。对此,县选举委员会要求,本次换届选举全县要普遍重新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工作结束后,各镇、各选区要做好选民登记资料的存档工作,以便今后人大换届选举时登记查用。
(一)选民登记的法律依据。
选民登记工作,依照修改后的《选举法》第七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计算年满18周岁选民年龄的时间,以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选举日即2011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也就是1993年11月5日即农历1993年9月22日前出生。
(二)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
1、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
2、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3、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选民登记。
4、必须达到年满十八周岁的法定年龄,才能进行选民登记。
5、经依法登记的选民按选区发布公告。
(三)选民登记的方法。
选民登记自发布选民登记公告后即可进行。重新登记一般采用逐户查访登记。就是按选民名单的编列顺序,由选区工作人员深入到农村、社区、厂矿、市场、摊点和流动人口居住地,逐户、逐人进行查访和反复核对后,将选民编入选民名册。
(四)选民登记的基本要求。
1、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
2、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3、县人大代表选区和镇人大代表选区要分别同时进行选民登记。如果一选民既要参加县人大代表选区的投票选举,又要参加镇人大代表选区的投票选举,那么他既要在县级选举委员会划分的选区登记,又要在镇选举委员会划分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二个名单、一张选民证、二次投票)。
4、下列人员暂缓登记。对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员暂缓登记。
5、下列人员不予登记:
(1)依法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员;
(2)因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刑事犯罪被判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3)下落不明,被公安部门宣布除名的人员。
6、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民名单:
(1)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应予登记,病发时暂时中止行使选举权利);
(2)丧失行使和支配自己意志和行为能力的智残人员。
(五)下列十四种情形的选民登记处理口径。
1、常住人口的选民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本选区区域内的选民,如居民、农民、个体工商户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社区、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进行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校学生等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
2、新迁入人员的选民登记。由于工作调动、搬迁、复员、退伍、结婚等原因新来本地的人员,如若本人在别地已参加过本次选举的,则不再进行登记。对没有参加过本次选举的,凡能确认具有选民资格的应予以登记。其中,属于在职干部或工人的,在其居住地或者单位进行选民登记。
3、临时外出人员的选民登记。临时工、协议工因工作单位不固定,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如其户口所在地同其工作单位在一个选区内的,在取得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同意后,也可以在所在单位进行登记。
4、农村长期在外务工从事经商活动的选民登记。分以下五种情况处理:
(1)属于个人季节性或临时性在外务工、从事经商活动的人员,应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2)属于长期在外地(农村或城镇)从事个体经商者,可以在取得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外出二年以上人员)。
(3)已经迁居外地,但未办理转出户口手续的公民,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内进行登记(人、户分离人员)。
(4)对较长时间在外地居住、一时难以联系的当地选民,也应予以选民登记,并设法通知他们依照本条前款执行(外出一年以上的人员)。
(5)长期在外下落不明的人员,也应予以选民登记,并设法尽量查找通知他们依照本条前款执行。如确实查不到下落,且时间较长的人,可暂不列入选民名单。
5、离退休人员的选民登记。离退休人员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户口和原工作单位在一地的,在原单位登记;户口和原工作单位不在一地的,由户口所在地登记。离退休人员如果到外地随亲属生活居住的,可由户口所在地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后,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6、下派参选人员的选民登记。县、镇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被推荐到其他选区作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仍在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
7、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但未剥夺或停止行使政治权利人员的选民登记。正在取保侯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人员和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登记,没有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和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及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监狱看守所或者劳动教养场所进行选民登记。
8、停产、破产企业人员的选民登记。停产企业和破产企业的选民原则上在原企业单位登记,也可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登记。
9、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如果已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本人愿在现居住地登记,并持有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的,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10、转产、改制企业人员的选民登记。企业转制后的选民登记分两种情况处理;仍在转制企业内工作的,在该企业登记;企业转制后成为自由人的,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
11、驻汉中、省、市直属单位人员的选民登记。中、省、市所属驻汉单位的人员,可以只参加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在划分的选举县代表选区内登记;如果他们愿意参加镇人大代表选举,应当允许,并在镇选举委员会划分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12、中学生的选民登记(含职校学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如果县选举委员会有要求,则以县选举委员会的要求执行(在哪登记,在哪选举)。
13、武警人员的选民登记。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成员,由单位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14、军队人员的选民登记(含武装部)。由驻汉部队和武装部组织选民登记(各自单独登记和选举)。
(六)选民登记常见问题的处理。
1、精神病患者和智残人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确定。一般来说,精神病患者是指心神失常,精神错乱,神志不清,失去了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在精神病患者中,有的属于经常处于失去行使和支配自己意志能力的状态,有的则属于间歇性发作情况。因此,在确定精神患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从思想上明确界限。精神病患者是由于生理上的原因而丧失行使政治权利能力的人。同由于政治上的原因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有着本质的区别,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2)精神病患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确定。精神病患者必须由监护人、周围群众、所在单位或医疗机构证明。凡属经常处于失去行使和支配自己意志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可不列入选民名单;对于间歇性发作的精神病患者,应列入选民名单,若在投票选举日精神病发作,应视为暂不能行使权利者处理。
(3)智残人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确定。主要是看其是否丧失行使和支配自己意志的能力。凡属一般性反应迟钝,比较能够表达意志行为的,应列入选民名单;根本不能明确表达自己意志行为的,必须由监护人、周围群众、所在单位或医疗机构证明,可不列入选民名单。
所有确定不列入选民名单的精神病患者和智残人员,必须经选举委员会批准。
2、盲、聋、哑人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确定。盲、聋、哑人员一般都能表达自己的意志,应与健康人一样对待,不得歧视,应当列入选民名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有的盲、聋、哑人员合并有精神病或严重智残,失去表达自己意志的能力,可参照精神病患者和智残人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确定原则进行处理。
二、选区划分
科学合理划分选区是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基础。选区划分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县、镇两级人大代表能否依法足额选举产生,也是关系到选民选举权的平等性能否充分体现的政治问题。那么,怎样来科学合理划分选区?下面讲三个问题:
(一)划分选区应遵循的原则。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我们在实际选举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在划分选区时应掌握和坚持以下原则:
1、法定原则。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和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的《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都对直接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区划分作了法律规定。这就要求各镇的选举工作组和选举委员会在划分选区时要做到依法确定代表选区(不能有随意性)。
2、便于原则。根据省细则第四章第26条规定,①要便于选举的组织工作;②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③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的情况;④便于当选代表联系选民,反映社情民意;⑤便于当选代表接受选民监督。
3、人口大体相等原则。既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但不是绝对相等)。选举法和省细则第27条规定,县级人大代表是每5000人选一名代表,乡级是每1500人选一名代表。也就是说,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每个选区的人口数应大体相同,城乡同比。
(二)选区的具体划分。
根据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27条规定:“县级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应分别划分选区。”
第一,鉴于今年的代表选举是第二次县、镇同时进行,这就要求各镇在划分县镇人大代表的选区之前,首先要把本辖区内各村组及街道居委会的人口数摸清弄准,然后根据人口大体相等和便于原则的5条法定要求来分别划定县镇人大代表的选区,选区分别划,代表同时选。
第二,根据省细则第27条规定:“选区的大小,应按照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无论是农村选区,还是城镇选区,最小的选区要确保能依法产生一名县人大代表和一名镇人大代表,最大的选区能依法产生三名县人大代表和三名镇人大代表。
第三,一个县级人大代表的选区应包括2个或2个以上镇级人大代表的选区(具体一个县人大代表的选区划分多少个镇级人大代表的选区较为合理),则要根据一个选区的人口数和镇代表名额而定。
第四,选区一般有四个类型:
1、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也就是农村(自然村)以村委会、城镇以居委会为单位划分;
2、按单位划分选区。也就是把本辖区内人数较少、互不隶属的学校、厂矿、机关单位划分为一个或一个以上选区;
3、将几个人口较少的村委会划分为一个联合选区;
4、按居住状况和按单位相结合划分选区。以上四种选区类型根据我县实际,应倾向于前三种,尤其倾向于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
(三)划分选区应注意的问题。
1、划分的选区要与代表名额的分配相适应。一是选区的大小与代表名额相适应,以县级代表为例,一个选区最多只能分配3个名额,否则选举就很难成功(成功的概率很低);二是组织推荐与选民提名相配套,各镇选委会在分配代表名额时要把县、镇两级组织提名推荐的代表和选区选民联合提名的本地村、居委会代表因素兼顾考虑(应各有一名),否则,组织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就很难当选。
2、要处理好县、镇两级选区的关系。县、镇两级选区客观存在三种相叠情况:一种是县镇两级选区的范围完全重合,实际是同一个选区选举县、镇人大代表;另一种是一个县级选区包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镇级选区;第三种是县级选区和镇级选区交叉重叠(2个县级选区同3个镇级选区重叠)。为了方便组织和选举,应尽量避免交叉重叠划分选区(选择前2种选区类型)。
3、要尽量避免各种矛盾。如几个村、几个居委会、大村同小村、由几个不相隶属的单位合为一个选区方面关系等。要通过思想工作使选民在推荐代表候选人和选举代表时能识大体、顾大局、克服本位主义。
4、驻在乡镇区域内的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只参加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不参加乡或(镇)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不要列入镇级人大代表的选区。
三、投票选举
(一)投票选举的时间安排。
投票选举是选举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在《实施方案》的第四阶段,共安排了8天时间,即从2011年9月29日至11月5日,主要是做好代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搞好投票选举。选举前7天,即11月4日前,重点要做好8个方面的准备工作,在《实施方案》中已作详细安排,在此不一一强调。11月5日选举这一天,主要是依法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
(二)投票选举的方式。
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时,投票方式有三种:选举大会投票选举、投票站投票选举、流动票箱投票选举。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选举委员会要求,每一个选区应设一个中心会场、2个以上的投票站、若干流动票箱。
选举大会投票是指设立中心会场,召开选举大会,设臵固定投票箱,供部分或全体选民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是选民投票的主要方式。召开选举大会投票必须由选举委员会派员主持。
投票站是指在选举大会会场外设立的供选民投票选举代表的投票场所,投票站根据选民的居住状况和方便投票的原则设立,可以设1个也可以设多个。这种投票方式最为科学,它既方便选民投票,又有利于保证投票的有序进行,还可以解决县、镇两级代表选区重叠时的选民投票问题。流动票箱是专为老弱病残和其他原因不能到中心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设立的辅助投票形式。每个流动票箱必须有4人以上负责。选举工作人员携带密封好的流动票箱,按照指定的区域登门入户接受选民投票。登门入户后,首先向选民宣读正式候选人名单,说明投票选举的注意事项,然后发给选票,并做好发出选票的记录。选民填写选票时,流动票箱负责人应向其说明填写选票的方法和要求。但不得介绍候选人情况,更不得暗示甚至指定选民划写选票。最后工作人员要让选民填写好《流动票箱选民投票登记表》。选民投票结束后,各流动票箱组应将选民领取选票的记录一并送达选区选举大会(中心会场),统一开封记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流动票箱虽然灵活,但其随意性较大,只是作为投票选举的一种辅助方式,应严格控制。各镇选举委员会在选定流动票箱工作人员时,一定要挑选政治坚定、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吃苦耐劳的同志来承担。
(三)投票形式与方法。
3.关于临高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 篇三
左选发(2011)1号
★
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左家庄地区分会
关于区人大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于2011年底届满,将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以及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 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和本市区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左家庄分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席:王玉华(街道工委书记)副主席:郑金路(办事处主任)
袁 敏(街道工委副书记)
干春英(办事处副主任)
委 员:邢 震(新源里派出所所长)
付 坤(人大工委办公室主任)
李 伟(办事处组织科科长)
刘长青(办事处两办主任)
孙 伟(办事处社区办主任)
赵向东(办事处综治办主任)
苏敬梅(办事处监察科负责人)下设人大换届选举办公室。主 任:袁敏 干春英 常务副主任:付 坤
办公地点:办事处办公楼二层216房间
电 话:64610586 64674226 64673210—6217、6228 传 真:64606930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要求,此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年8月中旬开始至2011年11月底完成,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 时间:8月中旬至9月上旬 主要任务
1、组建人大换届选举左家庄地区分会成员,报区选举委员会审批;
2、进行地区人口摸底调查;
3、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4、召开地区选举工作动员大会;
5、开展地区宣传月活动;
6、划分选区,组建选区工作组;
7、培训选举干部。第二阶段:选民登记 时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 主要任务:
1、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2、选民资格审查;
3、制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4、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
5、编好选民小组;
6、组织选民看选民榜。
第三阶段: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 时间:10月中旬至11月初 主要任务:
1、党派、团体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
2、报区选举委员会依法审查,按选区公布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
3、各选区组织选民酝酿、讨论、民主协商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
1、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2、各选区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第四阶段:投票选举和总结工作 时间:11月初至11月底 主要任务:
1、各选区工作组认真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做好选票、证件等各种材料的印发工作;
3、组织投票选举;
4、将选举结果报区选举委员会,区选举委员会依法确立后,按选区分别宣布;
5、召开选民大会,颁发代表证书;
6、新当选的代表填写《代表登记表》;
7、选举工作总结。
目前,随着城乡建设速度加快,人口总数急剧增加,人户分离情况严重,非公经济企业大量涌现,人员流动性大,给换届选举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要根据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工作。同时希望地区各单位、各社区居委会要派政治素质较高、政策水平较强,精干得力人员进入选举队伍,从而依法、高效、圆满地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主题词:人大 选举 实施方案
报:朝阳区选举委员会
送:街道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武装部长、地区选举分会成员 发:机关各部室、地区单位、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
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左家庄地区分会办公室 2011年9月14日印发
4.(简报)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篇四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换届选举氛围,提高群众
参选积极性。8月11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在原有利用广播电视、出简报、村务公开栏、横挂横额、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的基础上,再次投入了3000多元制作了28条横幅悬挂在28个选区的中心显眼位置,并在各选区再次张贴宣传标语560张。通过这样,使我镇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选举氛围,提高了群众参选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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