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2024-10-24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10篇)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篇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单位总结

一、认真、《条例》和《办法》党组高度重视《条例》和《办法》的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工作。《条例》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委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委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门相对集中时间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办法》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办法》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办法》。委党组中心学习组把《条例》和《办法》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了专题学习。委分管人事的领导多次组织委人事处、直属单位分管人事的领导和人事干部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加深对《条例》、《办法》的理解对照《条例》、《办法》及

十条禁令

进一步服务党员干部的十八条措施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查找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了学以致用。

二、严格执行《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条例》颁布以来委党组坚持以《条例》为准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近年来委党组根据《条例》规定制定并完善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考察责任制。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委领导牵头人事、党办、纪检监察分别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对象、考察时间以及考察组的组成等预先告知群众。在考察中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听取考察对象的领导、同事、下级和群众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既采取个别谈话又采取一定范围的无记名民意测验。考察材料力求做到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考察结果由委党组指派专人向考察对象反馈并实行考察责任制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干部选拔工作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晋升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下发正式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坚持有反映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不影响任用的也要向本人

打招呼

敲警钟。对反映的问题足以影响任用但一时又难以查证的暂缓任用五是实行干部任免表决制。党组讨论提拔处级干部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有效地防止了

一言堂

现象发生六是实行试用期制。从1999年以来我委机关凡晋升处级职务的干部都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这些措施使我委的干部任免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证明效果较好。2003年7月以来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对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进行调整、交流、轮换共40人次。其中处长转任员2人副处长晋升处长4人助理调研员晋升调研员1人、转任副处长3人确任军转干部助理调研员1人科员晋升副处长8人、晋升助理调研员6人副主任科员晋升主任科员8人科员晋升副主任科员2人。交流到直属单位任职5人这些干部的晋升、调整和交流均按干部任免的任职条件在编制职数限额内调整没有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

三、切实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我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了对本级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在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方面领导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党组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委分管领导带领人事部门的同志在干部任用的各个环节上坚持原则积极给党组当好参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积极参与干部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了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几年来我委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严格执行《条例》、《办法》规定的各项程序。坚持

五公开

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 四权

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委的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省直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同。

四、认真落实

十条禁令

十八条措施

规范人事部门干部行为 按照

十条禁令

、和

十八条措施

的规定和要求委党组和人事处认真学习并将《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行为规范》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具体实践中。委党组要求人事干部认真做到一的强化政治观念。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干部二的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三是强化法制观念。执行《条例》规定的 十不准

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程序不变通不走样严格按程序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的程序准确到位。在规范办事程序方面我们也做了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特别是人事处在承办干部任免材料中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规范干部任免材料。凡是要报省委审批的从请示报告的内容党组讨论记录、纪要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报告的撰写到任免报告表的填写制作以及收集拟任副厅级干部个人的照片、制作软盘等都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办理。对委党组管理的干部任免也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规范任免材料。在材料内容的填写上做到了客观、准确、细致不重、不漏不犯技术性的错误。近年来我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进行了一些实践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此项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篇二

一、走群众路线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

干部是群众的干部, 该提拔什么样的干部、提拔的干部是否在做事、是否能做成事, 群众心里最清楚, 因此应该把坚持群众路线贯穿干部选任的全过程。

一是依靠群众选拔干部。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选人用人的主要标准。及时向群众公开选拔政策、选任条件、工作目标及干部实绩, 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并在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干部时, 拓宽渠道, 扩大群众的参与面, 防止出现“知情的不参与, 参与的不知情”的情况,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并将其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坚持群众赞成率低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能提拔。切实做到由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

二是通过群众考核干部。赋予群众给领导干部打分评判的权利。要确保群众对干部平时的表现情况有发言权, 将群众的意见作为决定干部进退去留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群众有权推选优秀干部优先提拔, 也有权对不合格的干部提出惩处要求。只有将干部的一言一行都置于群众的评判下, 才能更好地推进干部的成长及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执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务校务公开等制度, 畅通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渠道。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届中考核测评等形式, 全面了解群众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认可度, 并及时梳理群众意见建议, 进行分析整改。

二、严密的程序是选好用好干部的基本保证

在干部选任过程中, 要牢固树立细节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 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 履行程序一道不乱;要注重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环节, 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和任职关。

一要严把推荐关。民主推荐是整个干部选任工作的基础环节, 做好民主推荐工作, 对于准确识别干部, 提高选拔质量, 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坚持将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必经程序。

二要严把考察关。要成立有纪检部门参与的考察组, 切实做好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考察对象档案等各环节。要合理确定个别谈话对象, 要坚持各方面各层次的人员代表必谈, 确保全面了解情况, 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要大力推行差额考察, 经过比较甄别, 将最合适的人选配到适合的岗位上。

三要严把决定关。坚持民主讨论, 集体决策的原则, 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 全面推行研究干部工作票决制, 完善干部酝酿会议制度, 讨论实行“书记末位表态制”, 杜绝主官说了算及跟风讨好现象。

四要严把任职关。认真落实任前公示制度, 对拟提拔干部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示, 自觉接受监督。做好任前谈话制度, 由一把手领导、分管领导、纪检部门领导分别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谈话、任前工作谈话及任前廉政谈话, 引导干部尽快转变角色, 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提高履职成效。执行好任职试用期制度, 拟提任的干部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正式任职。

三、执行竞争上岗制度是做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效途径

以往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旧观念很容易导致干部选任工作犹如一潭死水:工作流于形式, 群众不关心不满意, 干部不积极不上进。要想做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必须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选拔高素质人才的有力举措。

首先, 推行竞争上岗有利于为优秀人才搭建公平竞争平台, 让符合竞聘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参与竞争, 都有机会获得提拔。有效地拓宽了干部选拔任用渠道, 还能展示干部工作坚决破除旧观念, 选拔有群众威信, 有能力为群众做成事的人的决心。

其次, 推行竞争上岗有利于增强干部的上进心和危机感, 可以在一定程度打破干部终身制。竞争会将能力强、愿意做事、能做成事的人凸现出来, 同时也能发现哪些人素质低、能力差、不愿意为群众做事。能力强的提拔, 能力差的“下课”。因此, 竞争上岗能促使干部队伍及广大群众产生“是金子一定会发光”、足够优秀一定有机会获得提拔, 不努力提高素质提高能力、不为群众办事, 就会在竞争中失去岗位的思想认识, 也能够有效激发干部爱岗敬业、勤奋专研。

第三, 推行竞争上岗有利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开展。推行竞争上岗, 改进了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方式, 真正使群众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神秘感及群众的猜测和怀疑。能够较好的避免凭领导个人喜好任免干部、“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 能够有效地防止干部选任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 需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 坚持严把程序关, 坚持竞争上岗不断创新选任机制, 才能准确地将德才兼备、勇于创新、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群众满意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也才能发挥其积极作用, 真正选对人、用准人。

参考文献

[1]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 2012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篇三

[关键词]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6)09-0091-02

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鲜明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并先后提出了“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四有四做”等新要求,为做好新时期高校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如何将好干部标准与新要求融入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关系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目前,高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较好,主要表现有:一是高校干部思想活跃,改革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二是高校干部文化素质和专业素养较高,普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较强的专业背景,一些接受过国外高等教育的高层次人才也逐步充实到高校干部队伍中来;三是多数高校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并经过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考察测评和任前公示等严格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这些干部年富力强,正处于“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阶段。[1]

一、当前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选拔任用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落实不到位

目前,高校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虽然也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则更侧重于强调人选的文化素质与学科专业。对于一些文化素质高、学科专业强的人选,即使“德”的方面存在瑕疵也总是既往不咎。事实上,一些高校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不强,工作得不到学校与教职工的认可,究其原因,问题不是出在其文化素质与学科专业上,而是由于其“德”的方面出现了问题。

(二)选拔任用干部导向不科学

在实用主义下,一些高校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重专业、轻管理的现象,造成一部分高校干部只为个人专业“硬指标”费心费力,不为学校管理“软指标”凝心聚力。高校有许多身兼教学科研与管理双重职责的“双肩挑”干部,其中不乏一些“双肩挑”干部利用行政权力获取资源,与普通教师争夺利益。一些干部理想信念淡化、官僚作风横行,严重制约“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三)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合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一些高校为了降低选拔任用干部的责任风险,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程序中依然采取简单票决制,这种做法容易造成“票数标准”胜过“实绩标准”、“票面公认”胜过“群众公认”的现象,从而诱发助长拉票、贿选等不良风气,降低了干部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力。简单的“唯票取人”会使一些人为了获取选拔任用时的“利益票”,而在平时不愿担当,做人只做“老好人”,做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造成容易得罪人、不易接触人、难以出成绩的工作岗位无人问津,最终影响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2]

二、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善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选拔任用干部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高校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不仅要看干部的文化素质和学科专业,更要通过个人陈述、正反向测评、个别访谈、实绩分析、调阅档案资料及联席会议审核等方式,重点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纪律、职业操守、个人品德等“德”的修养,全面掌握其“德”的表现,及时发现“德”的问题与不足,坚决杜绝重才轻德、以才蔽德、以绩掩德的现象,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选拔任用党性原则强、政治素质硬、道德修养高、专业水平精的高校干部,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高校要激发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提振“精气神”,就要让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以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正能量。树立崇尚品德、注重实绩、来源基层和普遍公认的导向,坚持选用品行为先、责任为重、民意为上、廉洁为本的干部。高标准、严尺度,把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到选拔任用每一名干部的具体实践中,确保选拔任用的每一名干部都是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干部。

此外,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高校既要为新干部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也需要得到现任干部的支持,特别是获得退出现职干部的理解。通过对退出现职的管理干部实行职员制、对退出现职的专业技术干部鼓励其继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办法,拓宽干部上岗、安置和分流渠道,既确保了现任干部队伍的稳定和退出现职干部的切身利益,又为新干部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和空间。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

高校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发扬民主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竞争性选拔和选拔质量相统一,构建科学合理的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把高校发展的舞台留给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1.重规范、严执行,加强制度“全流程”

高校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完善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工作要求更明确、程序更细致、权力更透明、责任更清晰。从最初动议到最后任职,每一个步骤都要形成有操作性的具体规范,并加以严格执行。着重研究选拔任用动议提名,规范提名主体和提名范围,探索实名制推荐干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使潜性环节显性化、隐蔽责任透明化。[3]

2.重考察、严分析,掌握信息“全方位”

一是正确分析与科学运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将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而非“重要依据”,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二是扩大考察范围,通过向人选的工作对象了解情况,考察人选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真实掌握人选“德、能、勤、绩、廉、法”等方面的表现,综合辩证分析人选优劣。三是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好党委书记、校长、纪委书记、专职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五人小组”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把关”作用,增强选人用人科学性。四是完善干部考察任前公示制度,重视意见反馈,确保考察落到实处。五是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和程序,增加选人用人透明度,使选拔任用干部在阳光下进行,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3.重教育、严培养,确保管理“全覆盖”

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努力创设干部教育培养平台,鼓励和支持干部通过学习进修、校内多岗位历练、校外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统筹能力和创新能力。注重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锻炼,特别是对年轻干部进行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领导管理学、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使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让年轻干部到基层岗位、关键岗位和艰苦环境中得到锻炼,提升他们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重监督、严问责,查处违规“零容忍”

从严选拔任用干部,强化监督是保证。通过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具有根本的意义。高校党委、组织及纪委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选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重点监督用人导向正不正、用人把关严不严、用人风气好不好、用人政策准不准等方面的问题。对选拔任用干部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构建群众监督网络,实现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全覆盖、无缝隙。

[ 参 考 文 献 ]

[1] 韩军,徐波.新时期高校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与创新性策略[J].大连大学学报,2013(6):124.

[2] 裴昌胜.着力加强高校干部选任工作[J].干部教育与管理,2015(3):54-55.

[3] 徐泽洲.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J].党建研究,2015(5):28.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篇四

近年来,市**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贯彻中组发[2005]4号文件等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教育活动,我们“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

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2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人,新提副职**人,副职提正职**人,(平职)交流 **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考察

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序操作。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年**月共有**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05年9月有**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凡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

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

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02年以来,共对**、**公司**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02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干部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是贯彻党管干部的重要保证。近两年来,我局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促进机关干部能上能下,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现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选拔程序

为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局党组首先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拔任用的条件、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的要求,并严格按照选拔工作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二、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了使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良好的效果,激发干部的进取意识。我们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工作意见和干部竞争上岗的日程安排。在“意见”中明确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思想;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任职资格及条件以及方法步骤等。并适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就竞争上岗进行动员和广泛发动。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干部竞争上岗的自觉性,正确对待干部竞争上岗,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参与,确保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

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学习心得 篇五

今年是《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颁布十周年,也是全省深化和拓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之年。因此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于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总共十三章:分别是总则,选拔任用条件,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及附则。现在我就对《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党内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行政法规,条例明确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办法及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内容,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不断鼓励自己前进,以优秀领导干部为榜样。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的“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这有利于组织部门更好地发现和使用干部,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批干部凭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适的领导岗位,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封闭式、神秘化的操作方式为公正的、阳光的作业方式,把整个干部选任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打破了“熬官者”的梦,阻断了“跑官者”的路,封闭了“买官者”的门,扩大了选人用人民主,有利于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临时考察任用干部为建立完善后备干部库,使一批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暂时未进入公选和竞争岗位的比较优秀的干部进入了组织部门的视野,建立了后备人才档案,储备了后备人才资源。这不仅有利于尽早培养后备干部,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更有利于增强广大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激励干部努力学习、参与竞争,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从而真正选拔出优秀合适的人才。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新时期干部任用工作的一种创新方式,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党的干部路线的贯彻执行和整个干部队伍的稳定。因此,只有切实加强领导,组织部门认真安排部署,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才能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篇六

一、基本情况

㈠20_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20_年1月以来,我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条例》主要对局机关处室和部分基层单位空缺领导岗位进行了任免,共推荐和任免12名科级干部,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6名、正科级组织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具体情况见《20_年1月以来党组提拔任用干部情况统计表》)。这12名科级干部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㈡20_年以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情况

20_年以来,我们按照预防、监督、查处并重的原则,不断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大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学习,突出新进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这个重点,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全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内容,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及人事处负责人认真学习《条例》,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内容。二是召开领导班子贯彻《廉政准则》和《干部四项监督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尤其是换届工作纪律。三是通过学习调研、中层科级干部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知晓率,达到领导班子成员掌握《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的目的。

2、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局党组坚持以职位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全面选拔科级干部。一方面以基本条件为标准选用干部。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严把基本条件关,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机关和基层单位工作特点的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和任职条件。另一方面严格把握任职资格,根据《条例》的要求,对新提拔的干部依据基本条件,审查任职资格,把基本条件符合、资格合格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3、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局机关处室和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程序进行。

⑴局党组根据现有职位空缺情况成立考核领导小组。⑵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宣布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发放民主推荐表。⑶个别谈话推荐。根据单位在职人数情况,确定60%人员谈话推荐。⑷考核小组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民主推荐结果。⑸召开党组会,由考核组反馈民主推荐情况,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⑹确定考核对象后,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主测评。⑺确定考核对象后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职工。⑻考察,通过考察预告、考察报告,向局党组实事求是地汇报考察对象全面情况。⑼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对拟提拔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⑽任职前谈话,由党组书记提出遵守廉政规定和上任具体要求。

4、落实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交流、回避和免职等制度。坚持备案管理,任免文签发后由局党组在一周内报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备案。同时建立健全干部考察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考察报告、任免等资料的备案管理,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工作。同时坚持建立健全干部任免文书档案,加强干部任免文书档案管理。

5、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为加强局系统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和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党组工作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一般干部末尾淘汰制度》、《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干部退休制度》、《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请假制度》、《机关干部考勤制度》等9项制度,还制定了局党组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_市水利局党组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图》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加强干部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

6、营造健康向上的用人环境。为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和防止、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保证任命干部工作顺利进行和任命的干部质量,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11条措施、《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组工干部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防止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生。二是规范操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防止和严格杜绝违规操作。三是严肃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任免期间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防止违规违纪用人和 带病提拔,防止搞不正之风的人进入领导干部队伍。

7、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组织人事纪律。局领导班子坚持在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之前集中组织学习一次《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程序,明确工作纪律。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原则,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干部客观公正,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提交党组会议讨论任用的干部人选,必须经过组织考察,严禁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干部的任免,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进退留转,坚持个人服从组织;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坚持出以公心;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坚持正确运用权力,廉洁自律,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谋取私利,收受或索取贿赂;配备干部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职数,严禁突破职数、滥设职位提拔干部;严格保守组织人事机密,严禁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8、重视对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和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我局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前,向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承诺,对干部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的举报,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条例》和干部人事纪律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组织局纪检组、监察室和人事处进行调查处理,做好群众举报的受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发挥群众的监督职能等形式,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没有出现信访举报问题,保证了所选的干部质量。

㈢20_年以来对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

20_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提高全局系统干部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_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是把科级干部的管理纳入全局统一管理范围,并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作出了明确规定。

1、局党组直接管理的干部范围。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局属县级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局属科级企事业单位科级干部。

2、干部管理的办法和程序。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局党组负责,其他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各单位负责;聘任制干部的日常管理,以本单位管理为主,并根据干部管理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在干部提拔使用管理中,兰州灌溉试验示范中心的科级干部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名,征求主管局长意见,由局人事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行考察,提交局党组会研究任命。市水电勘测设计院科级干部聘用期1-2年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按干部聘用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研究聘用,报局人事处备案;聘用期3年以上(含3年)的科级干部,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名,征求主管局长意见,与人事处共同考核后,由局党组研究任命。市大砂沟电力提灌工程管理处科级干部,按照《_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兰政发〔20_〕80号)规定,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方案,征求主管局长意见后,报局党组研究同意,由局党组任命。局机关中层科级干部和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市中川上水绿化管理处、市灌溉试验站、市水电物资公司、市水电安装队领导干部的任免,由局党组研究任命或聘用。

20_年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对市灌溉试验站科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配备,对_灌溉试验示范中心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聘用,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进一步理顺了干部管理体制,加强了干部选任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机关干部年龄偏大、职务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机关干部职工反映的这一强烈问题,局党组自以来,加强了机关科级干部的调整工作,一批科员和副科级干部走上了相应工作岗位,初步解决了这一问题。但后备干部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三、下一步打算

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认真抓好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局系统选拔任用工作行为。

㈠加强干部的管理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培养机关后备干部,协助上级配好基层领导班子,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学习教育。抓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各项规定和要求的落实,认真落实各类各项干部政策,确保干部队伍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㈡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竞争上岗制、公开选拔制和公开推荐制;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实行谈话诫勉制度、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按照《条例》的规定,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制和兼职制,干部任期承诺制等;在加强组织人事自身约束方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规范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行为;在完善制度创新的基础上,要求局系统党员干部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做好组织人事的规范、科学、公正;在不准利用职权便利谋取私利方面,要求全体干部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依法定程序办事,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意识。

㈢抓好监督工作。突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识别和选拔干部,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制度;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本着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特别是对拟提拔公示干部的举报,由局纪检组牵头,查处报结,为局党组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积极性。

7.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选贤任能 篇七

“闻贤而不举, 殆;闻善而不索, 殆;见能而不使, 殆。”历史经验证明, 选贤任能任何时候都是关系一个政权兴衰存亡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要严把任用关, 及时发现优秀人才, 为实现中国梦凝聚起强大力量。

要严把选人用人导向关。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 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但在现实中也有一些部门没有把好用人关, 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得到了重用, 一些踏实干事的干部却没有进步的机会, 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严把任用关, 严刹“跑官要官”之风, 严惩买官卖官行为, 让阿谀奉承、弄虚作假的干部没有市场。

要把好干部考察识别关。选准用好干部, 首先是识准人。各级领导平时要多留意、处处用心, 利用多种形式了解干部、识别优劣, 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要多接触干部, 在与干部谈话中, 要观察其思想品质, 注重干部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 做到一时一事论英雄,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要把好选拔任用关。选贤任能, 用准是关键。各级党组织要把好选贤任能关,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以干部德才业绩为依据, 坚决冲破关系网, 摒弃小圈子, 破除潜规则, 使选人用人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8.新生班学生干部的选拔和任用 篇八

1.应考虑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新生中的党员基本是高中时期发展的,数量较少,他们大多是同龄人中的优秀代表,具有主动为班级服务、为集体服务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感,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应该适当考虑给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更多的机会,安排他们担任学生干部,鼓励他们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应考虑党团工作的性质。党务工作必须由党员承担,这是无可置疑的,但考虑到共青团的工作性质及特点,负责团支部工作的书记、副书记也应尽量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另外,入党积极分子是经过党组织培养的优秀分子,他们对党员培养及发展程序有着一定的认知基础。

3.各宿舍应相对平均地分配学生干部名额。随着学分制的实施,班级概念将不断淡化,宿舍、社团、实验室等将成为学生活动的基层单位,特别是宿舍这一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将越来越多地承载着日常班级管理的重要任务,了解全体学生必须了解其宿舍情况。因此,各宿舍应相对平均地分配学生干部是非常必要的。

4.班委的男女比例应与班级男女比例基本相当。学生干部是学生的代表,自然应该根据班级男女比例分别选择能代表其意志的学生干部。

5.不同的生源分布地区应相对平均分配学生干部名额。大部分高校的学生都是来自全国各地,而同一地区的学生生活习惯、思维方式相近,彼此能够了解一些习惯和特点,特别是部分偏远地区或少数民族学生。因此,在选拔学生干部时,应适当考虑生源地域特点,尽量避免大部分干部都集中在某一个或某几个地区的现象。

(作者单位: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9.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制度 篇九

(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2)未经民主推荐或虽经民主推荐但推荐人选不是多数人拥护的人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参加推荐人数达不到应参加人数2/3,或以拉选票、弄虚作假所推荐的人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不按规定推荐考察对象要对党委及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3、干部考核公告制度

(1)考核组进入被考核单位前一天,被考核单位必须按组织要求张贴考核公告。

(2)没有张贴公告、张贴位置不明显或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完全表达考核意图,导致群众意见不能畅通,影响考核效果的,对党委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4、干部考察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度

(1)考察人员由于经验不足偶尔失误,可帮助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批评。

(2)两次以上失误或由于丧失原则,造成考察结果失真的,要给予考察人员党纪处分,并调离组织人事部门。

(3)对有意把自己意图渗透或强加给考察人员的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对有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造成不良后果以及搞钱权、色权等交易的考察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考察人员对涉及自己亲属的考察工作必须主动申明回避,否则考察结果无效并给予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干部差额考察制度

(1)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不低于1:2的差额比例对考察对象进行平等、全面考察。

(2)对考察对象未达到1:2比例的,不予以考察。

(3)若未达到规定比例或带有倾向性进行考核,对考核实施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进行通报批评。

(4)对不按规定差额考察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予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6、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前征求意见制度

(1)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前必须征求战线领导、主管领导、纪检委、协管部门意见。

(2)会前没有按规定征求意见做出的决定无效。

(3)对问题单位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把关制度

(1)讨论决定干部会前必须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干部拟定任免意见,并上报有关材料。

(2)会前没有按规定进行沟通做出的决定无效。

(3)若违规操作,超职数配备干部,给予问题单位主要领导党内警告处分。

8、党委集体决定干部任免制度

(1)干部任免必须经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方式或党委会议临时动议形成的干部任免决定无效。

(3)到会党委成员少于应到会成员2/3或未经半数以上应到会党委成员同意形成的决定无效。

(4)对问题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9、干部任免工作回避制度

(1)党委成员与涉及任免对象有亲缘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2)参加研究干部任免会议的人员与涉及到的任免对象有回避关系的,必须事前向组织申明回避。

(3)对不按规定回避的,要给予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

(1)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采取无记名表决办法。

(2)讨论决定领导干部拟任和推荐人选,党委会审议时未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的决定无效。

(3)讨论决定领导干部拟任和推荐人选未进行无记名投票的,要对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11、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1)对新提拔的干部必须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对外宣布的任职决定无效,必须重新公示。

(3)任前未按要求进行公示要给予党委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1)新提拔的干部必须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必须进行考核。

(2)不执行试用期规定或试用期满未进行考核的,对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

(3)不执行试用期或试用期满未进行考核的试用干部不能正式任职。

1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党委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呈报意见负责。

(2)因党委呈报意见导致用人失误的,对呈报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0.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 篇十

多篇)

中共中央最近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任用条例》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在当前的形势下,颁布实施《干部任用条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它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 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政治路线确立了,要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或者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老一辈革命家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用人观,提出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思想。江泽民同志特别强调,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要有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而且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关键是要选好人、用好人。他明确指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科

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工作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科学的用人思想,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在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的进程中,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其基本精神,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选拔任用德才兼备、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党政领导干部。《干部任用条例》的鲜明特点,是坚持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它坚持扩大民主,在健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方面有新举措;坚持完善程序,在推进干部选

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进展;坚持制度创新,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方面有新突破;坚持有效监督,在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有新规定。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是全党特别是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贯彻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首先要认真学习好《干部任用条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总书记“5·31”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各级党委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作出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亲自抓。组织部门要按照党委的

部署,具体抓好落实。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要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使《干部任用条例》真正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掌握,努力形成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关键在各级党委,关键在主要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在用人问题上,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干部标准,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不允许搞任人唯亲;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不允许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允许违反程序,我行我素;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允许拉关系,讲人情,给那些心

术不正、跑官要官的人以可乘之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不动摇,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不走样,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不变通,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律不放松。要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只要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就能够把那些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领导干部队伍,开创人才辈出、生机勃勃的干部工作新局面。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

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

为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促进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的提高,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要对全县各级党委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一报告三评议”

被检查单位要召开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向干部职工报告201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情况以

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与会人员对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其中,“新选拔任用干部”是指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提拔或从外单位调入的干部。如未涉及新选拔任用干部的单位,只对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二、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

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包括组织工作满意度的4项指标,同时对该单位干部人 1

事工作进行分项调查。

三、与“一把手”进行专题谈话

县委组织部检查组同志,要与所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就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问题进行一次专题谈话,讲清这项工作的主要背景和目的意义,提醒“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四、相关要求

这次干部任用条例的检查从3月12日开始,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安排。大会参加人员范围:县直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基层单位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乡镇为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全体机关干部。“一报告三评议”和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由检查组进行统一收回,并进行统计汇总,其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的测评和调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全面反馈。对满意度不高的要进行督促整改。

附: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评议”表

2.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

中共黑山县委组织部

2014年3月8日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三度”:即透明度、公信度、满意度。透明度是公

信度与满意度之基,从本质上决定着公信度与满意度,而公信度高满意度则高,三者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因此,要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才能不断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公开透明呢?那就是要极力改变“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始终坚持用《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原则指导和统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牢牢把握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干部任用导向,严格实行用人标准、工作程序、选任结果“三公开”,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工作程序不变通,选任结果不遮掩,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走上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要突出群众的广泛参与性,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发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优良传统,自觉接受群众评判,查找存在的不足,改进工作方法。事实表明,任何一件事情越是不公开,越是掩着、盖着、藏着,就越会引发诸多无

端的猜测和怀疑。如果工作不透明,原本可能是一次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因为信息不对称,人们无法了解实际的情况,就会质疑这项工作的公正性,并且可能“浮想联翩”,这项工作的公信度也就会受到很大影响。

**市委2014年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情况报告

各位委员、候补委员,同志们:

受市委常委会的委托,我向市委全委会报告201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市委常委会坚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以扩大干部信息公开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滇中**特色大城市建设,当好全州“六个排头兵”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我市被省委组织部列为全省干部制度综合配套

改革试点县,干部工作在全国组织部长培训班上代表云南省作经验交流发言。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做到“两个坚持”,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把应对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任务关键时刻作为考察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时机,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维护稳定中检验干部,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来匡正干部价值取向。在我市11.02特大自然灾害抗灾救灾、青山嘴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企业改制矛盾化解等重大任务中,对干部在特殊时期、危急时刻的政治态度、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群众评价进行跟踪考察,对关键时刻临阵退缩、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降职免职问责,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褒奖和提拔重用。二是坚持正

确的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用人标准,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14年,共调整市管干部9批208人,其中新提拔正科级干部13名、副科级干部40名,平职交流62名,降职1名,免职29名,其他任免63名;配合州委完成了1名正处级干部、4名副处级干部和18名县处级

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相关工作。

严把“三个关口”,提高干部工作质量。一是严把推荐考察关。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差额推荐、差额酝酿、差额考察等制度,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每次干部推荐前发放干部人事纪律卡片,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提高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二是严把酝酿关。

对拟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常委会讨论之前,广泛征求乡镇、部门党委、相关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协管部门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委和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常委达不到规定人数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常委会集体决定、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市委书记不率先发言定调、坚持无记名票决,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4年,市委共8次对208名科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对2名乡镇长人选拟任职情况征求了市委委员、候补委员意见。落实“四项权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宣讲《条例》。实行提名职位预告和干部考察

预告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干部推荐工作中,注重考虑参与人员的知情度和关联度,合理设置推荐人员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得不到多数群众公认的不列入考察。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开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和组织部长信箱、干部监督信箱,全面推行干部实绩公示制,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2014年,在全市51个市属部门推荐正科级后备干部32名,副科级后备干部90名;在15个乡镇推荐正科级后备干部19名,副科级后备干部44名。年内,对考察预告中因举报反映的4名干部暂缓或不予提拔,对57名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对35名科级干部实行试用,对12名科级领导进行了离任或任中审计。

强化“五项措施”,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一是规范干部提名制度。以扩大干

部工作信息公开为重点,探索建立空缺职位预告、市委全委会“两推一述”提名、提名举荐干部署名公开、提名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任用提名制度,从提名基础、提名形式、提名标准、提名程序、提名纪律五个方面规范干部提名工作。二是定期分析干部状况。坚持市委常委会、组织部部务会至少半年一次对科级领导班子整体运行状况和科级领导干部现实表现进行定期分析,组织、纪检、审计、信访、督查等部门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班子和干部情况,为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使用提供可靠依据。市委主要领导、常委班子成员和组织部门坚持开展干部交心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干部心声,倾听干部意见,掌握干部思想,力所能及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探索建立既体现

科学发展观,又便于操作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办法,实行正科级干部“四评”考核制度和末位问责制度,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量化,对综合测评排名靠后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2014年,已诫勉谈话6人,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4人。四是多渠道培养选拔干部。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双培、双推、双考、双赛”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坚持在基层一线砺练干部、检验干部、选拔干部。2014年,市乡机关113人被选派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6名年轻干部被选派担任乡镇长助理;6名新提拔干部被选派到市信访局顶岗锻炼;2名村党组织书记考录为公务员,4名村党组织书记被推荐上报为乡镇副职考察人选;通过笔试、面试、才艺展示等程序从基层一线选任6名科级干部。五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重视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监督作用,出台了督查专员制度,即将组建督查专员队伍,履行决策督查、专项督办、党

风巡视、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状况调查等职责,促进市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落实。制定了市级派驻乡镇站所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市级派驻乡镇机构管理权限,强化派驻人员的管理。

回顾2014年,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深、不够细,与干部交心谈心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考核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健全,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不强,形象不好,公认度不高。在今后的工作中,市

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努力把

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支值得党和人民充分信赖、能够堪当改革发展重任、勇于战胜艰难险阻、善于应对矛盾纠纷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2014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顺利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滇中**特色大城市建设目标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01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向全委会报告201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2014,县委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干部队

伍建设“四化”方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认真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

2014,县委常委会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扎实做好领导班子调整补充和干部日常调配工作。共调整科级干部178人次,提拔使用干部45人,其中,副科级30人、正科级15人;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 1

23人,正科级领导职务6人;平级转任重要岗位29名,交流干部95名,改任非领导职务4名。提拔使用的干部中,女干部8名,党外干部1 名。

一是做好市管干部的的选举、任命工作。根据市委提名,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4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指导衡山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衡山镇镇长。

二是抓好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气质等特点,结合考核掌握的情况,对16个乡镇、22个县直单位和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进行了调配、补充。同时,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准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全年共调配乡镇党政正职7名、政协联络主任3名、县直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4名。

三是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人事安排工作。在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县委超前谋划,根据市委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研究确定了涉及机构改革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单位

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安排的原则及党组织设置意见,并研究任免干部48人,其中22名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均通过了决定任命。

二、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切实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坚持把强化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重点抓住四个环节。一是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对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到重要岗位的人选,都进行民主推荐。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主要依据之一。45名提拔任职的干部,民主推荐票都很较集中,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测评制度,坚持行为作风专项测评和考察预告制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在全面考察干部素质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基础上,今年首次采取家访方式,将考

察干部的视野扩大到其生活圈、社交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三是坚持和完善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干部制度,全面推行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今年对单位正职人选共票决15人次,全票通过15人,票决过程监督到位、程序规范。四是强化干部任前公示环节的民主,对拟提任职务、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全部进行公示。加大对干部任前公示群众举报的查核力度,对公示期间群众署名或虽未署名但线索清楚的来信举报,都逐一进行查核。

2、坚持和完善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

办法,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形式,从政治水平、团结状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政建设6个方面,确定21项指标,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从政策水平、思想素质、群众观点、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工作量、工作效

率、工作实绩、出勤率、廉洁自律等12个方面确定42项指标,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建立了科学的评价体系,树立了良好的导向,有效地激发了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真抓实干、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3、坚持和完善任职试用期和交流制度。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有关规定,对全年提拔的xx名干部一律实行了试用期制。采取交流任职、挂职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全年共有10位同志从乡镇交流到县直单位,3位同志从县直单位交流到乡镇。为了培养和储备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安排县第二期青干班的11名优秀学员,分别挂任单位行政助理,跟班实习锻炼。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3名年轻干部到村、社区党组织任第一书记,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三、着力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

项监督制度。中央四项监督制度文件下发后,及时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干

部任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组织收看了中组部视频会议。通过****新闻网、先锋网、《****周刊》刊载了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解读,并将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同时,指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培训,并以知识测试等形式来检验学习效果。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县委在干部提拔使用中,对破格提拔、干部调任、乡镇党政正职调整及政府机构改革等事项,严格按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如实报告,全年书面报告12次17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8次42人。

2、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工作。向各单位党组织印发了《关于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贿受贿行为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向科级及以上

领导干部送达了《关于学习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通报给领导干部的函》,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学习领会。成立了县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对2014年以来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进行逐件核理、逐一核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3、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有关制度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成立****县“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科学

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方案》。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关于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暂行规定》等制度。通过各项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规范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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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水平。

2014,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委和干部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干部实绩考核办法不够健全,引导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的机制不够健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宽,选人用人的质量还不够高,有些工作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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