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学习心得

2025-01-27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学习心得(共8篇)(共8篇)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学习心得 篇一

北京华正培训中心图书发行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学习用书征订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1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贺国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1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的工作报告。

1、《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贺国强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单行本

本书编写组编估价:3.00元预计出版时间:2011年2月ISBN:978-7-80216-725-

4本单行本全文收录了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2、《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专辑》

北京华正培训中心图书发行部

中央纪委办公厅、中央纪委研究室编估价:13.00元预计出版时间:2011年2月ISBN: 978-7-80216-724-7

本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领导讲话和全会文件,收录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节录、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全文、全会公报以及中央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六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全文;第二部分为全会报告辅导,在认真学习六次全会精神及回顾总结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以问答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详细阐释了全会工作报告精神实质;第三部分为媒体报道,收录了《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党报上发表的六次全会学习辅导文章。

来源:中国华正网

2.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学习心得 篇二

近期,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相继召开,现将全会主要精神传达如下:

一、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主要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1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工作报告。

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主要讲了三个问题

(一)坚持不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充分肯定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积累新经验的基础上,胡锦涛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一些干部利用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等权力谋取私利。二是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土地和矿产资源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一些干部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在土地和矿业资源承包出让、开发利用、经济补偿和环境保护等环节非法谋取巨额利益。四是监管薄弱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基层管理部门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现象。五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屡禁不止,有的问题仍然突出。胡锦涛强调,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第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努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第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第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第五,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第六,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胡锦涛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一是要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二是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三是要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大力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大力推行依法行使权力,大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五是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利益。六是要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帮助基层干部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要理解基层工作的困难、体谅基层干部的艰辛,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使他们不断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工作业绩。

(三)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胡锦涛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各级党委要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工作职责。

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共分三个部分

(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新成效,指出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仍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要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第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一是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二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三是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四是扎实推进农村、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第三,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二是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是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

关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着重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第一,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二是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三是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四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第二,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二是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三是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第三,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要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第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二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三是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四是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二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三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四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主要精神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1月18日在哈尔滨市召开,会期一天。省委书记吉炳轩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表彰了2010年度省直单位“关注民生、服务发展”评议活动群众满意单位、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议通过了李延芝同志所作的《深入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八项工程”,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工作报告。吉炳轩同志的讲话强调了八个方面问题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吉炳轩指出,要更加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根本标准。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保障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以“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为重点,在促进落实上发挥督查作用,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各项目标顺利实现。要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现代产业、推进科技创新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重大工程实施,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把每一项重点工程都建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民心工程。

(三)改革开放是实现国家强盛、人民幸福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龙江好发展、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监督检查来大力支持改革,竭力推进改革,有力保护改革。坚持监督干部与保护干部相结合,在选人用人上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确保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通过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认真抓好林业、煤炭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纪违规问题,提高社会领域预防腐败的有效性,努力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有效预防腐败的浓厚氛围。

(四)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在加强民生工作中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切实加大对民生各项任务的监督检查,确保这些实事好事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围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企业改制、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涉农涉企负担、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促检查,推动问题尽快解决。

(五)发展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力的集中反映,也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强化教育、加强监督、严格制度、严肃纪律上狠下功夫。要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探索建立作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机关干部入企服务、大项目跟踪服务、作风情况监测和听证评议等制度办法。要深入开展效能投诉监察,建立健全治庸治懒、提速提效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和考核办法,严格执行检查结果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六)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我们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有效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腐败形式花样众多,其实质都是权力的腐败,其手段都是以权谋私。产生腐败的领域主要表现为以人权谋私、以事权谋私、以法权谋私、以物权谋私、以财权谋私、以文权谋私、以商权谋私、以工权谋私。腐败现象之所以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制度问题、文化问题、监督问题、素质问题、管理问题。腐败问题是社会肌体上的一个毒瘤,如果任其滋生蔓延,就会造成祸国、乱政、损党、殃民、害己、毁人的严重危害。

(七)反腐倡廉责任重大,反腐倡廉任务艰巨,必须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综合措施。要抓好教育,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到反腐倡廉教育之中。要建立制度,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要加强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对权力监督的强大社会网络。要从严惩处,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强化自律,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政廉政、谨慎从政。要自觉养成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的良好习惯,经常用腐败案例来警示自己,时刻以党纪国法来约束自己,坚决不去“闯红灯”,永远不踩“高压线”。

(八)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检查我们的工作成效,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为黑龙江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李延芝同志的工作报告共分二个部分

(一)2010年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情况。2010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八项工程”,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和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学习心得 篇三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翠云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单位市级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全会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吴翠云同志重要讲话,总结2014年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刘子玉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依规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全面总结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责任担当,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系统总结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今年任务作出全面部署,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姜异康同志的讲话,对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李法泉同志的工作报告,对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吴翠云同志的讲话,就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做好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回顾,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持续改进作风,严厉惩治腐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抓牢“牛鼻子”,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召开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意见。市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当好参谋助手,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正确发挥作用。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作为重中之重,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办案件,认真做好全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加强和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启动协作办案模式,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强教育监督,深化同级述廉试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深化“三转”,严格内部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得益于省纪委和市委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得益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认真履职、努力拼搏。全会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体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鲜明立场、坚强领导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保证,必须统一思想意志,坚定立场方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聚焦目标任务,持续发力用劲,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所在,必须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意识,层层压实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是深化“三转”的核心取向,必须正确把握职责定位,全面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严明纪律是从严管党治党的首要任务,必须严格纪律审查,铁面执纪,持续强化“不敢”氛围;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支撑,必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让违规违纪行为无处藏身。

全会强调,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形势的判断上来,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决心,全面履职尽责,持续加压用力,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全会强调,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依规管党、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坚持从严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依据党规党纪严格监督和审查,督促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容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强化纪律监督,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制定实施县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完善加强派驻机构管理的意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办法,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三,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巩固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着力推动市县和基层以及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实施办法,实施问题倒查和“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四,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的力度。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

第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反腐败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严惩的重要内容。

第六,落实监督责任,深化“三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思想观念、职责定位、方式方法入手,切实解决不适应、不符合、不到位的问题。巩固深化“三转”成果,研究指导县级内设机构调整,制定加强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意见。纪检监察干部要忠于职守、秉公执纪,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选调录用办法,把好干部准入关。对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采取撤换、调整岗位等组织措施;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勇于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法治德州幸福德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初审编辑:马宝涛

4.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学习心得 篇四

(二)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7年4月21日在民盟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

民盟中央副主席、民盟省委主委 倪慧芳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受民盟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工作回顾

2016年,民盟云南省委在民盟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围绕中共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在实现云南跨越发展的实践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动摇 思想建设是民盟自身建设的核心。一年来,全省各级盟组织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思想建设的主线,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思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民盟省委通过召开常委(扩大)会、专题学习会、报告会等各种方式,组织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民盟十一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不渝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省各级盟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学习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按照民盟中央部署,组织全省各级盟组织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活动,为学习实践活动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

与民盟中央共同在昆明举办纪念李公朴、闻一多殉难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缅怀民盟先烈,弘扬民盟传统。与有关部门共同打造“闻一多红烛文学艺术长廊”,积极推进“闻一多公园”建设。充分利用西南联大纪念馆暨“一二·一” 运动纪念馆、呈贡魁阁等民盟中央、民盟省委传统教育基地开展传统教育,丰富了学习实践活动的精神内涵,一年来共接待省内外盟员2000余人次到传统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各州市盟组织也通过开展“民盟红烛”宣讲活动、“三学一做”专题活动、诗歌朗诵会、主题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学习实践活动不断走向深入。

在2016年民盟中央召开的“民盟思想宣传工作暨学习实践活动推进会”上,民盟省委被评为学习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民盟昆明市委等7个州市委员会、基层组织被评为学习实践活动“先进集体”,民盟云南大学委员会获“突出贡献奖”。

——对内对外宣传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加强与民盟中央及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合作,加大对云南民盟重要活动、主要工作及盟员先进事迹的报道,“大宣传”格局初步形成。省“两会”期间,在《云南政协报》开辟专栏,协调多家省级主流媒体对盟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进行采访报道。与《云南政协报》合作开辟“民盟之窗”专栏,在《云南政协报》、《人民政协报》专版刊出3个整版专题报道,不断提高对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组织“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到曲靖、大理、红河等州市对柳清菊、丁莲、向荣、李乡旺、于黎等盟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讲。由盟员摄制、参演的电影《杜鹃花红》在全国公映,展示了民盟风采,树立了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民盟省委网站、《云南民盟》杂志、《民盟云南省委工作简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微信公众平台、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编印了《走读民盟》宣传册3000册。上传民盟中央网站稿件544篇,采用272篇,投稿量和采用率在全国省级组织中排名前列。云南民盟“微信公众平台”得到盟内外广泛关注。民盟省委被民盟中央评为“民盟门户网站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参政党理论研究和盟史研究稳步推进。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工作,积极参与民盟中央、省政协和省委统战部开展的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提升研究成果的质量。出台《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逐步规范理论研究课题管理。深入挖掘云南民盟历史,承担了民盟中央理论研究课题《寸树声传记及其研究》。编撰出版了《云南民盟简史》,进一步发挥理论研究、盟史研究对盟务工作的促进作用。

二、深入调研、积极建言,参政议政取得突出成效 一年来,民盟省委围绕中共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云南“三个定位”,以沿边开放、民生改善、生态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升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参政议政取得突出成效。2016年,民盟云南省委荣获民盟参政议政工作优秀成果奖、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奖、省委统战部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盟省委领导多次参加中共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围绕“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施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议题建言献策,并对政府工作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党代会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的修改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到中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盟省委完成《关于统筹推进我省沿边开发开放园区建设的建议》的重点课题,由盟省委主要领导在中共省委召开的 2016年重点课题调研成果协商座谈会上进行协商发言,获得好评。全省各级盟组织积极参加当地党委、政府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建言献策,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

——充分利用政协平台议政建言。在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民盟省委提交大会发言材料2篇,会议交流材料13份,集体提案16件,牵头联名提案1件,其中集体提案《关于治理我省矿区水土资源破坏的提案》《“十三五”期间推进“多规合一”,构建空间规划体系的提案》和牵头联名提案《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作用的提案》入选省政协重要提案。《“十三五”期间推进“多规合一”,构建空间规划体系的提案》获优秀提案。《关于治理我省矿区水土资源破坏的提案》受到主办单位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解决问题。与省政协社法委联合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共建和谐家园》专题调研和协商,多位盟员专 家在协商会上作交流发言。与省政协教科文卫委、农工党云南省委联合开展《加强基层临床能力突破分级诊疗瓶颈》专题调研和协商,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课题调研深入扎实。紧扣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完成调研课题15个,形成了一批对省委、省政府有参考价值的咨询建议。民盟中央领导与民盟省委主要领导率队开展了“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及生态安全”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加强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及生态安全的建议》由民盟中央上报国务院,得到李克强总理亲笔批示。《关于推动社会工作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公共服务治理》的调研报告,经民盟中央转化成民盟集体提案,被全国政协列为2016年重点提案。

——精心组织参加各类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在昆明承办了民盟第七届民生论坛,民盟省委提交的论文《应高度重视解决精准扶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打破“资源诅咒”,实施“资源扶贫”的精准扶贫战略》入选论坛优秀论文;盟省委获论坛组织奖。积极参与民盟第二届经济论坛、民盟第四届教育论坛,《“一带一路”建设高等教育区域布局必先行》入选民盟第二届经济论坛优秀论文,论文作者应邀在论坛上作重点交流发言。

——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措施,通过开展考核奖励、加强培训等方式提升信息工作水平。全年共收集整理上报社情民意信息253篇,民盟中央采用12篇,《云南政协信息》采用34篇。其中《对边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建议》得到省长批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问题和建议》得到分管副省长批示,3篇信息被全国政协信息转送。

——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途径和方式,通过政治协商、政协提案、参加中共省委、政府的座谈会等,就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建言献策。担任各级特约(特邀)检察员、监察员、人民监督员、教育督导员等职务的盟员,认真履行职责,为改进党风政风,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做出了贡献。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的安排部署,民盟省委对口迪庆州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盟省委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方案,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当地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促成民盟中央在迪庆州开展“健康呼吸万里行”活动,协调北京康益德中西医结合肺科医院向迪庆州藏医院捐助32万元肺科发展基金和制氧机,助推地方政府实施精准医疗扶贫。

三、发挥优势、拓宽领域,社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年来,民盟省委按照“观念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的指导思想和“发挥优势,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指导方针,结合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 面小康,社会服务工作取得突出成绩。2016年,云南民盟三个单位获盟中央“民盟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四位盟员获“民盟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表彰。

——巩固“农村教育烛光行动”品牌,“同心工程”成效显著。在同心帮扶点开展教师培训,帮助当地改善教学设施及师生学习生活条件,提升教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的“烛光行动”。邀请名校名师到华宁县进行“烛光·送教下乡”培训活动,培训师生1500人次。开展“烛光·同心温暖工程”,出资14万余元为帮扶点贫困山区小学火特小学师生添置被褥、冬衣。为同心帮扶点困难群众送慰问金和生活用品。协调省公路投资开发公司在华宁县实施的“同心圆梦·交通先行”通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筹资32万元援建华宁县“迎春桥”及民族文化广场。盟员企业家、民盟省委机关干部捐助8000元资助帮扶点2名困难在校大学生。创建“烛光行动—法制教育进校园”新品牌,全年开展6场专题讲座,5000余名师生、家长聆听了讲座。促成民盟远程教育“烛光行动”千校计划向昆八中捐赠价值42万元的《北京四中数字化校园平台》。一年来,全省各级盟组织积极开展“烛光行动”教师培训、捐资助学、送教下乡、捐赠物资等活动,投入资金物资120余万元,培训师生共4500余人次。

——“黄丝带”帮教品牌效应凸显。民盟省委发挥示范 带头作用,创新帮教手段,深化帮教内容,提升帮教质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在全省五所女子监狱(监区)举办主题为“心怀梦想·走向新生”庆祝“三八”妇女节联合帮教活动,帮教范围向社区矫正、过渡安置等“两类”人员延伸。民盟昆明市委、西双版纳州委、大理州委、红河州委、文山州委、曲靖市委、丽江市委、昭通市委、开远市委、律师一支部等各级盟组织创办“黄丝带艺术室”、“黄丝带·春风化雨文化讲坛”;举办“黄丝带帮教演出”;开展“新起点、新文化、新人生”系列监区文化艺术帮教;为服刑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举办“走向新生”出监教育培训;“一元钱代理”法律援助等丰富多样的帮教活动,受到各级监管场所的一致好评。2016年,全省各级盟组织共帮教服刑人员14000余人次,进行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500人次,捐赠书籍、医疗、体育用品、“三无人员”帮扶基金、生活用品等共15万余元。

——整合盟内外资源,拓展社会服务内容,增强实效。开展“关爱交通人·医疗专家行”、“同心工程进社区”、“民盟名医大讲坛—走进红河”、“超天使工程”等,积极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开展“同饮一江水·胞波健康行”跨国义诊,获缅甸有关方面授予“情系瑞江畔、爱撒友谊桥”锦旗。开展“关爱环卫工·医疗送健康”,向昆明市环卫工人捐赠价值25万元的常用药品和保温饭盒。争取香港汉荣 书局向昆明市图书馆捐赠台湾繁体版图书1477册。一年来,全省各级盟组织发挥优势,积极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农业科技下乡扶贫活动,进行植物病虫害防治、果蔬栽培、节粮型畜牧业综合配套养殖等技术,植检植保员培训等讲座,培训种养殖户近800人次,为8700余名群众提供义诊、咨询等服务,培训医务人员700余名,医疗义诊投入80余万元,助推新农村建设、产业脱贫和民生改善,扩大了民盟的社会影响力。

四、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组织建设扎实推进 2016年是民盟省委确定的“领导班子建设年”,全省各级盟组织围绕领导班子建设这条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盟”战略,继续在“强组织、扩覆盖、抓班子、强队伍、求实效、增活力”上下功夫,组织发展健康有序,基层组织活力增强,为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了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

——“领导班子建设年”全面开展。民盟省委把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年”活动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参政议政能力相结合,成立了“领导班子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盟省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队调研全省各级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全省各级盟组织主 委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以提升“五种能力”为目标,坚持以上带下,上率下行,统筹兼顾,综合施策,进一步增强了盟组织的凝聚力。

——组织发展稳中有进。全省各级盟组织高度重视组织发展工作,正确处理质量和数量的关系,立足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严格程序,坚持标准,拓宽发展领域,注重发展高素质、高层次盟员,有效调整了盟员队伍的知识、专业、年龄、层次等结构。2016年,全省发展盟员270人,年发展率3.09%。截至2017年3月底,全省盟员总数达8903人。

——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在民盟云南省十三届五次全会上,补选省委委员2名、常委1名,任命了民盟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秘书长。推荐20名盟员干部参加中央统战部、民盟中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统战部举办的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了民盟云南省委2016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州市盟组织和省直各基层组织的新任负责人及后备干部88人参加了培训。积极向有关单位推荐盟员,一批盟员进入全省各地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担任领导职务。至2016年12月底,全省盟员中共有1人担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1人担任科技厅厅长;205人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61人在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担任副处以上实职,其中 大专院校正副校(院)长2人;全国政协常委1人,省人大代表6人,省政协委员34人;州市人大代表24人,州市政协委员130人;县市区人大代表30人,县市区政协委员172人。

——换届工作有序推进。按照民盟中央关于做好2017年换届工作的部署,民盟省委成立了换届领导小组,制定了《民盟云南省委2017年换届实施方案》《民盟云南省第十四届委员会人选民主推荐方案》等文件,完成了民盟云南省第十四届领导班子推荐工作和民盟云南省十四届委员、十四大代表、民盟十二大代表推选工作。加强对州市盟组织和省直属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指导,完成大理、红河、玉溪、保山、文山等5个州市级盟组织和楚雄市、云南农业大学等21家省直属基层组织换届或届中调整;有序推进曲靖、丽江等州市级盟组织的换届筹备工作,为民盟省委换届打牢组织基础。

——基层组织活力不断增强。认真贯彻《民盟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通过开展创建“盟员之家”活动,将学习盟史、盟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融入到基层组织生活中。全省各级盟组织开展了创建示范性支部等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提升了组织活动的生命力和吸引力,增强了盟员的归属感和基层的凝聚力。2016年,全省民盟共建“盟员之家”14个。——盟内监督稳步推进。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盟内监督机制,民盟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对民盟云南省第十三届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述职和民主评议。加强对州市盟组织换届纪律的监督,指导部分州市盟组织完成届中届末述职和民主评议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昆明、红河、文山三个州市委员会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广大盟员双岗建功成绩斐然。2016年,广大盟员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盟务工作中建功立业。丁莲荣获“中国消除贫困奖感动奖”并被评为“云岭楷模”,李乡旺被评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梁兵被评为2016年全国先进工作者,黄遵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广大盟员以出色的工作业绩,为盟组织增光添彩。

——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以打造学习型、绩效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为目标,以提高执行力为着力点,积极营造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机关文化。通过选派机关干部基层挂职、轮岗交流、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机关协调能力、服务水平和执行力,机关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机关的服务职能和枢纽作用进一步加强。2016年,盟省委机关再次被评为昆明市文明单位。

各位委员,同志们: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履行参政党职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尽心尽力尽职,成绩可圈可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民盟中央、中共云南省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省委统战部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委员、全省盟员的共同努力,在这里我谨代表民盟省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思想建设与形势发展需要还有一定差距,思想宣传工作的感召力和实效性有待增强;组织发展中主界别高层次、代表性人士的比例与形势发展和盟务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建言献策的前瞻性、针对性还需增强;社会服务需要更加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已形成品牌的可持续性还需深入研究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切实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民盟云南省委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活动,牢固树 立“四个意识”,按照我省“三个定位”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议政建言水平,努力提升民主监督实效,圆满完成政治交接任务,推动云南民盟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云南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一、增强思想建设的实效性,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 思想建设是关乎民盟事业持续发展的根本。全省各级盟组织要高度重视思想建设工作,把思想建设和各项工作统一起来,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引导广大盟员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不渝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全省各级盟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和中共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等有关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将广大盟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贡献力量。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四个意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盟内政治生活,教育引导广大盟员继承和发扬民盟优良传统,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确保广大盟员信念坚定、作风扎实、清正廉洁。——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活动。“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题教育活动要联系实际,要把专题教育活动与思想建设、与政治交接、与履职实践深入结合,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切合实际、增强实效。按照“民盟传统教育基地规范化工程”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民盟传统教育基地建设,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省盟员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民盟的优良传统,努力把“立盟为公、参政为民”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党分忧、为国尽力、为民尽责的履职实践。

——充分发挥思想宣传和理论研究的作用。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学习教育活动、先进典型和盟员履职成果的宣传报道,使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盟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继续发挥好参政党理论研究的作用,进一步搞好云南盟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学习和继承民盟优良传统打下坚实基础。开展巡回报告、“云南民盟历史人物研究”,适时启动和开展“云南多党合作历史传统记录工程”等工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 围绕我省“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优势,整合资源,提高参政议政质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完善社会服务机制,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质量。围绕“提升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工作主线,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着重培养参政议政人才尤其是年轻优秀人才,提升议政建言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增强参政议政实效。围绕我省沿边开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教育科技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议政建言,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高度重视民盟中央及省委统战部委托的专题调研,做好与民盟中央、省工商联、省政协各专委会等部门开展的联合调研和协商,加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不断提升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能力。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提升信息质量。进一步办好论坛研讨,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继续做好迪庆州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民盟力量。不断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形式,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改进党风政风的作用。

——切实做好社会服务工作。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参与民盟“农村教育烛光行动”和“同心工程”建设,加强对帮扶点的教师培训,促进帮扶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做好 “关爱环卫工·医疗送健康”等系列医疗帮扶活动,配合民盟中央开展“民盟名医大讲坛”“健康呼吸万里行”等活动,推动基层医疗服务更好发展。提升“黄丝带帮教基地”的品牌效 应,盟省委拟建省女二监、省二监、省监狱管理局医院等三家帮教基地前期工作,不断拓展帮教内容。做好与省司法厅合作的“两类”人员帮教示范基地的帮教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开展城市社区服务工作。

三、围绕政治交接主线,全面加强组织建设

全省各级盟组织要把2017年换届作为中心工作,围绕政治交接这一主线,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盟”战略,全面加强组织建设,重点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确保云南民盟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积极做好换届工作。认真搞好民盟省委换届,把换届作为对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以及对领导班子“五种能力”水平的考验,保证换届过程中工作不断档、干劲不减退、思想不松懈。加强对2017年完成换届的各工委、青委、专门委员会的指导。着眼参政党能力建设,综合考虑班子成员的领导能力、年龄结构、专业特长、个性特点等因素,努力选好配强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监督,严格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做好换届的各项具体工作,圆满实现政治交接。

——深入推进人才建设。按照民盟中央“民盟双百人才工程”的部署,有计划地培养造就一批盟内高端人才。增强组织发展的计划性、目的性和主动性,明确重点,抓好源头,有效改善人才结构,确保民盟特色优势不变。完善干部人才信息库,切实加强代表性人士、参政议政骨干以及中青年人 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抓好“选、育、用、管”等关键环节,为民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举办好骨干盟员培训班和“新盟员课堂”。继续贯彻落实《民盟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活力。以绩效考核为契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机关干部担当意识,提升机关干部整体素质。

——深入开展盟内监督工作。全省各级盟组织要以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推动盟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升盟内监督实效。发挥好民盟省委监督委员会作用,切实加强对州市级盟组织换届工作的纪律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和谐圆满。积极推动各州市级盟组织开展盟内监督工作,建立盟内监督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敢于担当的高素质监督队伍。

5.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学习心得 篇五

大)会议工作报告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报告

(2012年2月6日)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在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四区一市’”总目标,深入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的同时,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35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及相关情况汇报,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市委书记孙文友同志多次对全市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市长马以同志带头抓好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有为、务实求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促进湖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查有力。认真开展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市委“千个项目问责效”要求,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深入项目实地和企业开展督查。主动参与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对全市271个重大产业项目进行“地毯式”全覆盖督查,针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有力助推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紧密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全面深化派驻廉政监察组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部门限额以下招标(采购)调研检查,全面掌握我市部门限额以下招标(采购)的现状。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县(区)6个主站、39个部门子站全部开始正常运作。认真做好援疆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对我市对口支援柯坪县的项目建设情况及援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落实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会同组织部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二)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继续深化。积极协助市委扎实开展以“提升执行力、给力‘十二五’”为主题,以“为民办实事三大行动、提升执行力八项措施”为载体的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切实加强机关执行力建设。组织实施以“优化作风促转型、服务基层创新业”为主题的蹲点调研活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蹲点调研4262人次,为蹲点单位解决实际问题4775个。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集中部署开展“为企业分忧送暖专项行动月”活动,市级机关部门共走访企业10961家,帮助解决问题3013个,规范涉企执法程序208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362项,出台惠企政策96项。加强对各级机关和窗口单位的明查暗访力度,认真受理对“懒、庸、散”等问题的投诉,全市共受理效能投诉237件,开展机关作风明查暗访57次。通过投诉件办理和明查暗访,共实施效能责任追究131人次。

(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制定《在全市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全员参与、全面查找的要求,督促机关部门分类、分层、分岗逐一排查权力运行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全市共有3525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风险查找,共查找到廉政风险点75980个,建立县区四套班子和市直各单位风险点数据库,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风险点数据库。配套出台《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的通知》,通过编写廉政风险教案、情景模拟、案例讲座、谈心谈话等形式,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全市共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1406场次,编写廉政教案2028个,建立“勤廉示范岗”305个。加强对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防控责任、建立防控措施和推行廉政承诺。全市共制定防控措施46987条、整改措施16659条,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894件,编制职权目录1642份,编制业务流程图和风险防控图2489份,发出风险预警1086人次,初步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县区、部门、乡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富有特色。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南太湖廉政论坛”、反腐倡廉知识竞赛、学习纪检监察先进典型等系列活动。举办新提任县处级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对2009年11月以来新提任的9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利用湖州监狱搬迁之机,积极建设一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分期分批集中接受警示教育。开展全市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情景剧(小品)选拔暨专场演出,寓教于乐,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以创建廉政文化“6+1”示范点为抓手,对第二批57个示范点进行命名表彰。经过二轮市级示范点创建活动,目前共有市级示范点100个。加强与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联系,以宣传反腐倡廉亮点特色工作为主线,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省纪委《反腐败导刊》等新闻媒体来湖集中采访报道,扩大湖州反腐倡廉工作的对外影响力。

(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建立102个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全市5个县(区)党委、85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实现党务公开工作全覆盖;7162个基层党组织已实行党务公开,党务公开覆盖面99.86%。结合村级组织换届,着力选优配强村监委班子,积极探索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运行机制,按照对外有牌子、办公有场所、监审有公章、工作有台帐、业务有轮训、经费有保障、年度有考核的“七个有”要求,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分类加强示范型、标准型、基础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在省《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的7个部门进驻基础上,增加公安、工商、林业、残联、司法、环保、电力、广电、邮政、农信联社等10个部门,进驻的部门和机构达到17个,提供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项目115项。全市1196个行政村(含社区)实现村级便民服务全覆盖,累计办结各类服务事项37.59万件。

(六)执纪办案工作力度不断加大。2011年1至1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94件304人,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2件3人,乡科级干部28件31人。结案281件,处分289人。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69.02万元。在执纪办案过程中,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完善“定专人、定专责、定专策,包排查、包解决、包落实、包安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调查组长包案抓、案管力量督促抓、其他人员分工抓”的“三定四包五抓”分级分工安全责任体系,全方位加强办案安全管理和监督。同时,强化信访监督职能,对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必要的提醒,责令限期整改。全市共开展信访监督324人次,其中发出信访反映通知书14份,诫勉谈话8人,信访谈话131人,起到了较好的预防和警示效果。

(七)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连续4年获得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优秀。完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考核机制,围绕落实惠企减负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热点问题,对县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食堂管理专项检查,加强对全市323所中小学校的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经营服务行为。组织医药回扣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法纪和警示教育156次。加强对治超站(点)、高速交警、路政等行政执法、服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价格公示不到位、行政处罚不规范等问题。有序推进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工作。全市共查处各类违规车辆287辆,取消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9个,节约经费129.8万元。扩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创建范围,进一步突出窗口服务职能。2011年共创建省、市两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和先进单位79家,其中申报省级示范单位1家,省级先进单位5家,市级示范单位10家,市级先进单位63家。

(八)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加强。以县区、乡镇纪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实行派驻(出)机构工作月记录、季例会、年述职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在全局中谋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反腐倡廉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在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作用、体现作为;注重在统筹中推进,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并重、推进制度创新与解决突出问题并重、发挥纪检监察主体作用与强化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并重,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注重在实践中创新,着眼于破难题、创特色,以务实作风狠抓工作推进,一些工作如派驻廉政监察组、党务公开、廉政文化建设、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等经验做法,得到了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的充分肯定。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少数地方和单位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还不够有力;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违法违纪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还比较薄弱;纪检监察机关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还不深,有效预防腐败的对策措施还不够多。我们要坚持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

二、2012年主要任务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是各级党委政府换届后新一届工作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2008-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收官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推进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加强换届后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积极作为,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和促进作用,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严明党的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与党委、政府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坚决保障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委六届十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一系列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四区一市’”总目标,更加主动地深入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加强对转型升级、大平台大招商大项目大市场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文化强市建设“八大行动”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严肃换届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第七次党代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对“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对换届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

(二)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创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按照省委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和市委继续深化“三个年”活动的要求,深入开展以“转作风提效能树优新形象,聚合力促发展创优新业绩”为主题、以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的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通过主题大讨论、基层大走访、执行力大提升、政务大公开、专项大治理、社会大评议等“六大”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保持清正廉洁,进一步在全市上下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蹲点调研、下访约访接访、包案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结对帮扶、联系重大项目等制度。加大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坚决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特权观念严重、弄虚作假等不良风气。

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效能投诉回访制度,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效率和质量。坚持明查暗访与专项效能督查相结合,加大对机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基层站所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的检查力度。严格实施效能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种违反省市“禁令”的行为,坚决纠正机关干部中存在的工作不主动、办事不用心、履职不尽责等问题。深化“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工作,强化评议结果运用。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积极开展“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各项工作,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探索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为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强化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办法》,结合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加强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分级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管理,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分期分批到基地接受教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针对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从政心理,创新和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

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总体布局,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对机关部门和公职人员的道德建设、诚信教育。认真总结廉政文化“6+1”示范点创建经验,深入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进一步深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发挥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认真总结、深入宣传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充分展示各地各部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经验。加强反腐倡廉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定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办法,建立健全网论评论员队伍和网评工作考核机制,提高网上舆论应对能力,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思想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完善领导干部“四谈一述”、廉政承诺、民主测评等制度,落实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加大问责执行力度。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以突出防控的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任务为手段,深化全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风险预警、风险控制和动态管理。推进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国企监管、财政管理、政府投资等重点领域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加大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力度。强化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加大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力度,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从业有关规定,做好财产申报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具体措施。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多占住房、违规买卖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尔夫等高消费活动。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积极拓宽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以“四个深化、四个更加注重”为重点,加强党务公开联系点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加强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探索实施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运行、公款出国(境)等“三公”经费公开。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建设计划、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等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认真核查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

(五)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突出办案工作重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创新办案工作机制。完善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合力。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完善基层信访工作机制,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受理、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为查案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案件线索。加强办案队伍和办案设施建设,积极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发现、突破案件能力。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切实保障党员权利。规范涉刑案件审核处理程序。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通过查办案件加强教育警示、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制约监督,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坚持纠建并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易发多发势头。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减少公务用车总量和运行费用。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民生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工作,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继续治理公路“三乱”,整治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中小学“阳光招生”。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医药采购平台。以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组织全市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开展“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增强政风行风评议实效。提升“行风热线”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跟踪督办,提高办理时效和质量。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推进村级“三资”网络化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坚持从满足群众需求、方便群众办事出发,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优化服务质量、健全服务制度,努力把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开放的“一站式”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探索实施“网上村监委”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国有(控股)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着力规范薪酬管理、股权激励和职务消费行为,强化对资本运作、产权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解决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城市社区、公用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七)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拓展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精心谋划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全面完成2008—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结合湖州实际,认真谋划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搞好顶层设计,科学制定下一个5年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进一步丰富体系建设内涵,拓展体系建设领域,创新体系建设考核评价方法,不断增强全市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和系统性。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政体制、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行政审批服务联审联办机制,健全项目审批四级联动服务体系。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和审批事项管理系统,落实审批服务全过程的跟踪问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推行公推比选、差额选拔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和考核评价机制。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完善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绩效水平。改革公务消费方式,全面推行公务消费公务卡结算制度。深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完善派驻廉政监察组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全程跟踪防控。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深化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招投标分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招投标交易制度,健全招投标全程监管的运行体系。加强对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市级部门限额以下招投标活动。积极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范围,加大重要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力度,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完善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

(八)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做好市纪委换届工作,选好配强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健全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作用,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重视发挥纪委委员的作用,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各级纪委换届为契机,加强对新任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新任纪委书记的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机制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加强执纪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分层分批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不断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完善派驻(出)机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积极推进乡镇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反腐倡廉组织基础。

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处理的管理监督机制,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执纪行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在严格要求的同时,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切实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6.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学习心得 篇六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23人,列席322人。

中央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0年的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

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党同志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研究制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断推进并完善改革措施,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部署,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注重

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研究和部署工作,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密切关注反腐败斗争中的新趋势、新动向,注重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全会提出,全党既要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又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激励斗志、坚定决心,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2010年,全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

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关于《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促进《决定》部署任务的落实。要按照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搞好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第二,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当前,要结合实际,下大气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二)认真

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三)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严肃处理。

(四)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

(五)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特别是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六)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为重点,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企业负担中的问题。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农村、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

第四,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

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第五,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要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快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要以落实四中全会《决定》

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重点,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全会强调,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奋发进取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7.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学习心得 篇七

来源 莲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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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8日,在举国瞩目、举世关注下,圆满完成各项议题,胜利落下帷幕。全会公报回应了全国人民的殷切期待,回答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

首先,全会要求继续进行党的自身建设。

我们都知道: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四个“着眼于”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部署的“再推进”,是基于党所处的历史方位,瞄准更远大目标的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再出发”,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立足点;四大考验则提醒“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而六条基本经验成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四项要求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指明方向。在这次大会上,党鲜明地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这一重大课题,是这次全会的一个重大成果;同时全会对如何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出了部署,强调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组织。全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并对对民主建设的重点进行了设计和安排——“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其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关键所在。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特别指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就在于———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培养造就大批年轻干部,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全会公报中的一系列表述振奋人心,让人们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充满期待。

其三,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党组织,使之更具生机活力,这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讨论研究的一个重点。全会对如何进一步构建基层党建新格局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必须围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展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其四,确保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执政党的党风。

全会要求,必须在全党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始终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

其五,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研究和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传递出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决心和信心。同时,十七届四中全会解决了如何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问题,表明我党越来越成熟,必定是一次具有重大大历史意义的大会。

文章

来源 莲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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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学习心得 篇八

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腐败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是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其实质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侵害和掠夺。广大人民群众是腐败的最大受害者。如果执政党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就会离人民群众越来越远,乃至丧失民心。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能使反腐倡廉始终著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保反腐倡廉建设的方向不发生偏差。

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掌握一定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是反腐败斗争的带头人,但也可能成为腐败的主体。如何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始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有利於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及时对领导干部不廉洁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防止小错变大错。

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根本力量,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有利於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

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更好地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做“人”的工作,涉及人的权利。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有利於在办案中牢固树立惩治腐败不手软、不含糊与保护公民、党员权利并重的意识,既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腐败分子侵害,又尊重被调查人员和涉案人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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