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

2024-09-20

202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精选4篇)

1.202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 篇一

2014年水利系统社会管理

综 合 治 理

二○一四年二月

2014年水利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搞好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促进水利系统各项工作的稳步向前发展,构建平安和谐水利,确保全系统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和水利经济健康发展,提高水利系统的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辖原则,各单位“一把手”为本级综治责任区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本级责任区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负全面责任,第二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2、各级综治平安创建责任区的党组织必须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六五”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日常议程,与经济工作、日常生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管理,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将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财务收支预算。

3、各单位要加强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六 五”普法工作文件精神的学习和领会,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领导责任制、分工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重大案件防范责任追究通报制。加强国家、集体财产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集体财产被盗、被损责任赔偿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各单位要建立和配备责任心强、有工作经验的综治和平安创建、“六五”普法专班专人,健全综治、平安创建、普法工作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的立体防控网络。

5、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安全文明、职业道德教育上新台阶,做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六五”普法工作有新的起点、新的思路、新的措施、新的局面。

6、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大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力度,积极推进自身依法治理进程,通过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

二、责任目标

7、对责任区内影响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各种不利因素,特别是对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集体性事件苗头,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反应快、防控得力、及时解决

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8、广泛开展“防恐、防盗、防火”,建立、健全、落实相应班子,争创“四无”单位。

9、搞好防汛抗旱,作好防大汛、抗大旱的准备,做到有备无患。

10、加强内部人口的管理,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管理规范。出租房屋人口登记清楚,管理措施落实,重点人口档案资料齐全,各单位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

1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四制”,执法责任制健全,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徇私枉法。杜绝执法中的个人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

12、各单位做到无“法轮功”练习人员和“邪教”组织以及各种“邪教”活动。

三、奖惩规定

13、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列入第一、第二治安责任人员的任期目标,作为考核其政绩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14、对实现工作目标和达到责任要求的先进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由局给予表彰。

15、对经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则,取消其单位第一、第二责任人当年评先授奖、晋级晋职资格。

16、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负责组织检查考评。若第一、第二责任人职务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某某县 水 利 局(负责人签字):

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一四年二月

2.202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 篇二

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县农保局:

现将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部署,实现综治目标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本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排查调处行业矛盾纠纷。

三、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保稳定、保平安、促和谐的领导责任。坚持综治责任人述职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综治绩效考核,加大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力度。

四、大力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科学决策,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队伍,扎实开展“三调联动”,及时整治治安问题,消除治安隐患,杜绝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杜绝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越级上访。

五、大力推进和谐平安建设,提高平安单位创建水平,实现“四个零”发生,确保本单位内部和谐平安。

六、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加强宗教管理,坚决防止

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和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

七、严密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落实防范措施,提升防范科技含量,重点、要害部位安装治安视频监控技防设施覆盖率达100%,并纳入县公安局“天网”监控中心。规范群防群治队伍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八、强化法制宣传和综治宣传,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人员管控到位,内部人员、流动人员、暂住人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无犯罪,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

九、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完善综治工作机制,内部综治机构和内保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制度完善、台帐规范,保障到位,运行正常。

十、大力开展公众安全感提升宣传,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治安状况满意度上升。

十一、按照县人保局下发的《2011年综治工作要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县维稳办、县委610办交办的其它综治维稳工作任务。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评,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和县农保局 局长:责任人:

3.202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 篇三

为了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及“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以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全力打造和谐城市的意见》,市直机关市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相关内容,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订二○○九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本责任书由局与公司签订,各单位为局的二级治安责任区,其党政一把手为责任区的第一治安责任人,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党政领导为第二治安责任人。第一治安责任人对本责任区的社会治安工作负总责。

2、各治安责任区的党政组织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及时解决综上所述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重要问题、重大行动第一责任人应亲自过问、亲自抓。

3、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工作制度完善,所需经费列入单位总体预算,定期检查考核下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执行一票否决权制度,按时完成市综治委交给的各项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各单位由市局综治办组织检查,每季度综合治理考核分数报局综治办,并公开评比结果。

4、各单位四季综合治理考评分数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

5、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综合治理工作联系点,积极探索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经验,有效地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

6、各单位应积极履行市局综治办所规定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职能责任,加强对下属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和部门优势,参与全社会的综合治理。

7、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健全内部安全保卫组织和工作制度,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8、全面推进平安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平安城市”。将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安排,加强领导督办,落实人、财、物保障,有步骤、分层次、全方位推动“平安单位”和基层平安建设工作,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

9、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局与其签订治安责任书,并行使年度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合格单位”、后三名及黄牌警告单位和“一票否决”单位的建议权。

二、责任目标

10、及时依法打击和挫败境内外敌对势力的阴谋破坏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活动,严密控制和处理好法轮功顽固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定期排查和及时化解责任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渠道畅通,控防措施得力;把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单位内部,不发生因群体性事件导致打砸抢烧或堵塞铁路;一旦发生,能依法及时妥善处置。

11、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大力加强治安防范,针对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和突出的治安问题,配合政法部门有计划、有声势地开展打击行动和各种形式的专项斗争,切实加强对治安状况不好单位的重点整治。

1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积极倡导和大力表彰奖励见义勇为。总结推广综合治理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综合治理宣传,不断探索创新。

13、加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力度,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尽快建立由财政、受益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壮大专群结合、有偿义务相结合的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联防和自防,建立健全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14、刑事发案率稳中有降,爆炸、放火、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八类案件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减少,严防命案发生;青少年犯罪人数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无重新犯罪;干部职工违法(指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与上年相比下降,严防干部职工犯罪案件发生。

15、依法加强治安管理,特别是要严防火灾、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16、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力争各单位达到平安单位标准。

17、重要警卫任务、重要外事活动和重大节庆活动确保安全。

三、奖惩规定

18、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列入二级治安责任区第一、第二治安责任人任期目标,作为考核其政绩、评先授奖和职级升降的重要依据。

19、根据《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规定,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或者重大安全事故,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机关、部门和单位,一年内不得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一年内不得评先受奖和晋职晋级。

20、按照武发[2003]11号文件要求,对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市直一级单位一次性奖励本单位在册全体工作人员一个月工资,资金由受奖单位自理。对被省综治委评为平安单位或黄冈市综治委表彰的,一次性奖励本单位在册全体工作人员一个月工资,资金由受奖单位自理。对被黄冈市综治委评为平安单位的,一次性奖励本单位当年在册全体人员半个月工资,资金由受奖单位自理。

2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否决的,取消其评选先进称号的资格。除此之外,一律按武发[2003]11号文件要求取消该单位在册工作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个月奖励工资;黄牌警告的,扣发本单位当年在册工作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一个月奖励工资的50%。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还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和《内保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1)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两谁”、“三自”方针不落实,领导和工作不力,造成本责任区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2)对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疏导化解不及时、处理不当,以致发生集体上访、非法游行、聚众闹事、阻断交通、停工、停产、停课等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3)集体越级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

(4)因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发生重、特大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集体、公民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5)发生群体性闹事、械斗事件,处理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

(6)发生“赌、毒、黄”案件,造成重大影响的;

(7)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问题或重大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8)存在重大隐患或行业管理漏洞,经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书面警告和整改通知,而拒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9)其他造成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事件,上级综治委认为要予以否决的。

22、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市局综治办根据市综治委的要求,负责制定考评办法,组织检查考评。

23、本责任书,若党政领导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市局单位

4.202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2008年XX医院为加快其发展,逐步实现三年内创建“二级甲等医院”的中长期发展目标,进一步拓宽医疗业务范围,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确保医疗安全,经X月XX日院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XXXXXXX2008年目标任务综合管理责任书》,该责任书必须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为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1、工作量化指标(分值50分,每月由院办等职能部参加,定期或不定期考查1次):

①确保完成急诊科门诊300人次/月(5分)、3600人次/年; ②确保急诊科门诊收入6.0万/月(15分)、72万/年;

③确保完成收治住院病人120例/月(30分)、1440例/年。

2、医疗质量指标(分值30分;由医务科、护理部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等共同参加,定期或不定期考查1次,每小项2分): ①门诊甲级病案率≥90%;

②门诊处方合格率≥90%;

③门诊与入院诊断符合率≥90%;

④首诊负责制、急诊管理制度100%执行;

⑤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履行患者告知率100%;

⑥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率100%;

⑦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80%;

⑧是否建立完善价格公示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⑨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95%;

⑩护理五种表格书写合格率≥90%;

⑾重度医疗缺陷≤1次;(出现一次扣减20分);

⑿医疗事故为零;(一票否决)

⒀院内感染发生率≤8%;

⒁药品比例≤50%;

⒂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为100%;

3、服务量化指标:(分值8分,每月由院办等职能部门参加,定期或不定期考查至少1次,每小项2分):

①病人满意度≥95%;

②接诊技巧、沟通能力、处理抱怨逐步提高;

③有效的医疗投诉≤1次;

④尊重服务对象知情选择权,知情率100%;

4、新业务开展和技术创新指标:(分值8分,每月医务科、主管院长和相关部门参加,定期考查至少1次,每小项2分):

①全年开展新业务1项;

②全年引进新技术1项;

③全科至少申报急诊科临床科研1项;

④至少撰医学论文2篇,至少在省级医学刊物上发表或在国家级研讨会议上交流1篇;

5、其他指标:(分值4分,每月由院办、医务科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或不定期考查至少1次,每小项1分):

①三基考试合格率100%;

②院部临时性任务完成100%;

③义诊专家参加率100%;

④各种培训授课参加100%完成;

6、科室薪酬设计:

①科室薪酬必须充分体现激励性、竞争性和可操作性。

②根据岗位、责任、技术和承担风险大小以及工作量完成情况,综合目标奖励必须向关键岗位和技术人才倾斜。

③综合目标任务完成后按32.5万含税薪酬(基本工资+综合目标管理奖)给予发放。

④科室综合目标管理奖每月必须同本科室管理缺陷(制度管理)相结合,综合考评按工作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技术创新、成本控制等项目不同权重百分制计算即每月综合目标管理奖=收减支结余部分×奖金测算比例×每月综合考核分值。

7、其他奖惩制度按院发(2007)0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8、如科室主要目标任务不能完成80%,无年终奖励(年终奖励包括在32.5万薪酬之内)。

9、年终科室综合考评超额完成综合目标任务者,院部将会另行奖励,并给予全院通报表扬。

10、本方案中未尽事宜,可在实行的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商量后适当

进行局部微调,但一经确定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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