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行业分析报告(10篇)
1.生猪行业分析报告 篇一
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汇报
根据省工作部署,计划自至底,在全省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对未通过生猪屠宰审核清理并取得新《生猪定点屠宰证》、仍在营业的生猪屠宰点,全部列入关停范围。为切实开展好我县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生猪屠宰行业现状及问题
我县生猪屠宰及主要生鲜肉供应由县世记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包括县肉类加工厂及镇21个屠宰点。县肉类加工厂日屠宰能力300头,年宰杀量约5.6万头;21个屠宰点年屠宰量约1.5万头,从业人员137人。目前,我县生猪屠宰行业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县城老屠宰场迁址新建迫在眉睫。屠宰场资格清理工作中我县承诺在一年内迁址重建,才保留定点屠宰资格,但目前新屠宰场建设还未实质性启动。
二是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县屠宰场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水及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废气污染环境、周边居民投诉不断。
三是乡镇小屠宰点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风险。乡镇食品站均建于90年代初期,一直沿用至今,目前各屠宰点的`屠宰加工间破旧不堪、设备陈旧,有的屠宰点场地面积不到30平方米,脏、乱、差现象严重,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检疫监管困难重重。乡镇屠宰点多、小、散,年宰杀量最高的头左右,最少的只有180头,平均日宰杀不超过2头,而乡镇屠宰点就有21个之多,严重耗费官方兽医精力,难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鉴于以存在问题,为了确保消费安全,我县生猪行业清理整顿也势在必行。
二、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目前生猪屠宰行业现状,计划重点开展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新屠宰场建设工作进度。目前项目招商、选址、设计正在有序进行。规划新建的定点屠宰场年宰生猪能力30万头。计划年前开工,明年下半年投产。
二是清理关闭无证生猪屠宰点。计划分二年关停到位,20年底,关闭10个屠宰点,10月底前关闭其余11个屠宰点。
三是规划设置生鲜肉批销点。根据保障供应、分片设置的原则,规划在乡镇新建三个生鲜肉配送站,与无证屠宰点关闭同步实施,确保关停到位、建设到位,积极发展生鲜肉冷链配送服务模式。
四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计划今年11月、明年10月开展二次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农委、公安、市场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取缔私屠乱宰、非法加工“黑窝点”,打击购销加工病死畜禽等犯罪行为。
三、请求事项
对关停不合格屠宰点进行补助。根据省市要求,地方财政要对关停到位的不合格屠宰点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屠宰点设施拆除、人员分流等,目前洪泽县已出台奖补政策,每个点奖补12万元,其它县(区)政策也将出台,据了解约在5万元左右。建议我县每个点补助5万元,共105万元。即:年50万元,2055万元。
2.生猪行业分析报告 篇二
生猪屠宰企业已从10万家减少到2.1万家, 机械化屠宰厂达到3000余家, 比10年前增加了10倍。一些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装备、工艺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2、企业的规模化、品牌化效应开始显现。
2008年全国规模以上的屠宰企业2205家, 约占定点屠宰企业总数的9%, 但年屠宰量已经占到全部定点屠宰量的68%。
3、行业的集中度明显提高。
大型屠宰加工企业的集团开始形成, 排名前10位的屠宰加工企业的销售收入比重已超过25%。
4、猪屠宰以及肉品流通行业将健康发展。
商务部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加强对整体规划的指导;严格准入门槛, 淘汰落后产能;遏制无序竞争, 对定点屠宰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发展现代化的经营与流通模式;全面构建高效的监管体系。
5、猪肉消费仍将增长。
3.生猪养殖行业迎来价值投资转折点 篇三
如今生猪存栏量月环比在提高,但同比却在下降;能繁母猪月环比、同比也均在下降,而且同比降幅较大,可见养殖户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较大。如此看来,经历了三年多的养猪周期,生猪养殖行业下一步有望迎来价值投资的机会窗口。
今年7月初,國内生猪价格迎来上涨,部分地区生猪利润重回盈利,而到了7月末,全国生猪均价每公斤为13.75元。但由于饲料价格跟涨,所以导致猪粮比始终在盈亏线附近徘徊,再加上养猪户前期大幅度的亏损,急需收回成本以巩固资金链。因此,出栏售猪的情绪并不积极甚至可以说是冷淡。
现在对猪价有所影响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全国的育肥猪存栏量,另一个则是养殖户们压栏不售猪。一头猪要从猪崽长到成熟期,肯定需要一个过程,而且这个过程还不短。养殖户们现在买的猪大多是年初时候开始养殖的,而之后由于猪价连续性的下跌,导致了养殖户们的退市转型以及继续养殖的养殖户们补栏扩栏不积极的情况,促使生猪存栏与去年同期相比要低出很多。因此,现在市场上经销商们购猪困难的情况或许还会维持略长的一段时间,这也就保证了猪价在此时间内的稳定。
国内猪价在2011年达到顶峰,是一个周期的结束,也是另一个下行调整周期的开始。到了2014年4月份,猪价在持续了近一年的调整后回落到了谷底,使得不少养殖户难以忍受持续的亏损或者是资金链方面的压力,而选择了退出行业。一些中大型的养殖户,刚开始对减少能繁母猪存栏量犹豫不绝,但行业的持续走低让企业只好痛下决心,开始淘汰生产力不高的能繁母猪,并提高养殖效率来尽量的缩减成本。从2013年年底到2014年第一季度,养殖户们经历了猪价“跌跌不休”的过程,猪价跌到盈亏平衡线以下,使得不少养殖户损失惨重。
针对今年7月份猪价的上涨,除了生猪存栏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另一方面目前猪价处在上涨通道,前期行业调整、淘汰过剩产能发挥了效用,如今供求更加平衡,价格也有所上涨。同时,养殖户看到价格上扬,惜售心理在加重,导致屠宰企业收购难度增加,价格上涨,而且未来价格还有望继续上扬。在今年5月份的时候,生猪价格迎来一波上涨,但却被指为一些行业龙头联手,在人为的抬高市场价格。因此,价格并没有强有力的支撑力,随后便仍然回落到了原来的位置。今年7月份猪价的上涨,是否还会重蹈以前的覆辙?从市场行情来看,这种概率很小。如今价格的上涨是市场自发的行为,因此价格基础稳固。短期来看,今年8、9月份不是猪肉消费的旺季,因此这两个月的猪价上涨总体幅度不会太大。而且天气炎热,需求不旺,对价格的支撑力度也不足,所以说猪价虽然会小涨,但涨幅却会缩窄。在中秋节来临期间,猪价会有可能达到一个阶段性的高点。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4年第二季度政策动向深度解读分析报告》数据显示,今年7月生猪存栏量略涨,能繁母猪存栏量小幅下行。今年6 月底,生猪存栏量是4.30 亿头,月环比上升了0.3%,连续第2 个月上升。同比则下降了5.9%,降幅较上月扩大了0.8 个百分点,已经连续21个月同比下降。能繁母猪存栏量是4537 万头,月环比则下降了1.3%,降幅同上月提高了0.1 个百分点,同比下降了9.2%,降幅较上月扩大0.9 个百分点。生猪有效存栏量(生猪存栏量减去能繁母猪存栏量)3.848 亿头,环比上升了0.5%,连续第3个月环比上升。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生猪存栏量月环比在提高,但同比却在下降;能繁母猪月环比、同比也均在下降,而且同比降幅较大,可见养殖户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较大。如此看来,经历了三年多的养猪周期,生猪养殖行业下一步有望迎来价值投资的机会窗口。
另外,目前全国局部地区出现了干旱情况,如果全国范围的干旱情况进一步发展严重,或将对猪价有所影响。因为持续干旱会造成粮食作物的减产,从而导致粮食价格的升高,这样也就致使农户养猪成本上升。另一方面,生猪饮水以及清理猪舍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如果持续使的干旱得不到有效缓解,散户或加快生猪提前出栏,导致价格的下跌。但是,规模化养殖户基础设施好,抗旱能力强,受到的影响将会稍小。
4.生猪行业分析报告 篇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200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最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2010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商务部作为全国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部门,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实施办法,制定并正式印发了《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是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加强屠宰行业管理,调整优化行业布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放心消费,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今天我们在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纲要》进行正式发布。内容分三部分,一是介绍行业基本情况,二是介绍《纲要》主要内容,三是介绍近期生猪及猪肉市场运行情况。
第一部分 生猪屠宰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自1998年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猪肉消费增长较快,屠宰企业数量大幅减少。目前,我国居民猪肉消费量占全部肉类总消费量的60%以上,人均居民猪肉消费量已由1990年的20千克增加到2008年39.6千克,增长近一倍。全国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0639个,较1998年实施定点屠宰制度前减少了80%左右,2008全年定点屠宰量达3亿头。
二、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大型现代化屠宰企业发展迅速。2008年,年屠宰量2万头以上的规模定点屠宰厂(场)共2200余家,较2007年增加了约10%,年屠宰量达到1.86亿头,占企业实际年屠宰总量的68%。2008年,排名前100位屠宰企业总屠宰量为6400万头,占全部定点屠宰总量比重已达22%。其中,58%大型屠宰企业分布在生猪主产区,33%分布在以东中部大中城市为核心的肉品主销区。根据对全国222个大中城市(常住人口在50万以上)的调查统计,大中城市初步形成大型现代化屠宰企业占主导的经营格局,近50%的城市排名前5位的屠宰企业销售总量已占该市猪肉年销售量60%以上,其中1/3的城市前5位的屠宰企业年销售量占比超过80%。
三、屠宰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新《条例》实施以来,地方不断加强屠宰法规制度和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截至2009年6月,各省市共出台屠宰相关立法151部,其中地方性法规36部,地方政府规章115部。除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区外,其他省市均制定了地方法规或规章。全国共设立各级屠宰管理机构2344家,成立屠宰执法队伍2787支,生猪屠宰监管执法力量得到一定加强。
四、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肉品的放心消费。商务部、财政部于2009年5月启动了“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选择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四川、青岛、厦门和广州作为试点,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建设屠宰监管和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以及大型屠宰龙头企业冷链建设。截至目前,试点地区财政和企业累计投入已达20亿元。通过 “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了屠宰行业布局,提升了政府监管能力,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同时也提高企业冷链管理水平,扩大了“放心肉”供应范围,受到了老百姓和企业的普遍欢迎。
第二部分《纲要》主要内容
一、《纲要》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纲要》是针对当前屠宰行业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新问题制定的。
一是形势发生了变化。屠宰行业虽然取得一定进步,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生猪养殖方式、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交通运输状况得到很大改善。同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全社会对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的关切也越来越高。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定点设置规划的制订,也迫切需要加强全国的统一指导和统筹协调。
二是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产能总量严重过剩,落后产能比重过大;行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偏低;相当一部分定点屠宰企业设备设施简陋,未达到相关标准,屠宰操作规程和检验检疫制度尚未落实;约75%的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代宰制,产品形态同质化、忽视品牌建设的现象仍很普遍,恶性竞争严重;屠宰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虽然是行业发展中的问题,但容易引发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影响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需要抓紧加以解决。
正是基于以上考虑,我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全国性的规划纲要。
二、《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纲要》强调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优化布局、减控总量、升级改造和规范经营四方面的要求,推动屠宰行业积极调整结构和优化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定点屠宰企业改进技术装备和扩大规模,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对规模化养殖的带动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猪肉产品的消费需求。
《纲要》提出了行业发展的目标。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规划纲要,全国逐步形成以跨区域流通的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为主体,区域性肉品加工配送企业发挥重要功能作用,以供应本地市场的定点屠宰企业为补充,梯次配置、布局合理、有序流通的产业布局。同时《纲要》还从行业集中度、技术管理水平、肉品结构、冷链流通、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
三、《纲要》着力解决的几个重点问题
第一是调整优化行业布局,大力淘汰落后产能。
一是在定点企业的数量规划上,综合考虑生猪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能力、交通状况等现实因素,采取行政区划和人口数量相结合的办法,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数量进行了原则规定,作为指导性的目标。二是为加强环境保护,在定点屠宰企业的设置区域上做了明确规定,加强对现有定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环保标准。依法关闭或迁出位于饮用水源地、密集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地带的企业;对新建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落实环保标准;要求并支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立排污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倡导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屠宰生产方式,推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沼气工程,发展循环经济。三是通过严格执行法规标准,重新审核换证关闭不符合定点条件的屠宰企业,与淘汰落后产能结合进行。到2013年,全国手工和半机械化等落后的生猪屠宰产能淘汰30%,到2015年淘汰50%,其中大城市和发达地区力争淘汰80%左右。考虑到中西部地区的差异,对农村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在政策上有所区别。在步骤上采取分阶段推进,对不达标企业设定了整改过渡期,对整改期结束仍不达标的,要坚决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二,实施分类管理,注重规范流通秩序。对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允许设置小型屠宰场点,一并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行分类管理是《条例》中规定的原则,可以有效地解决因城乡差异造成的定点企业数量过多,监管手段不足的问题。为保证分类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纲要》同时对流通秩序进行了规范,一是打破地方封锁,要求各地不得限制卫生和质量合格的猪肉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形成大流通格局。二是监督跨区域销售的定点屠宰厂(场)按照要求配备符合猪肉质量安全要求的冷链运输设施。三是加强对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小型屠宰场点流通范围的监管。四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通过上述措施,保证行业公平竞争和肉品安全供应。
第三,实行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创新流通方式。
支持大中型屠宰企业发展,适度提高屠宰行业集中度是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分级管理是重要手段之一。《纲要》明确,加快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办法》和《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将定点屠宰厂(场)划分为若干等级,等级越高标志着企业技术、管理水平越高,肉品可能的流通范围也越大,实现促进先进企业发展,逐步淘汰落后企业的目标。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是我们今年要推出的重大措施。为支持有条件的屠宰企业做大做强,创新流通方式,纲要提出,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屠宰行业监管技术系统和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支持大型定点屠宰厂(场)发展冷链和跨区域销售网络;支持少数民族和边远落后地区的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各自实际,支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升级改造,加强检验检疫能力建设。
第四、加强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法规标准,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法规标准方面,清理现有一些标准,抓紧出台《畜禽屠宰检验规程》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在执法能力建设方面,要整合、充实、加强商务系统的执法力量,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落实编制和经费。同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抓紧建立执法程序、执法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二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各级地方政府责无旁贷,其责任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领导责任,其次是投入责任,最后还有管理责任,《纲要》中都进行了明确。《纲要》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与财政、环保、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的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监管工作。探索建立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猪肉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三是深入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在总结2009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范围。一是继续选择部分省、市进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建设覆盖屠宰监管系统和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形成从养殖到消费的完整信息链,确保责任可追溯,逐步解决肉品安全消费问题。支持部分大型企业进行冷链建设,提升“放心肉”市场占有率。二是支持西部地区和边远落后地区的企业进行基础设施改造,保障当地群众肉品消费安全。
第三部分近期生猪及猪肉市场运行情况
2009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稳定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加强屠宰行业管理,生猪及猪肉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屠宰量大幅上升,市场猪肉销售量稳步增长,生猪及猪肉价格恢复性上涨,有效地保障了民生、促进了消费。
一是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屠宰量大幅上升。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屠宰量1886.9万头,同比增长17.1%。2009年1-11月,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量1.87亿头,同比增长24.3%。
二是市场猪肉销售量稳步增长。据商务部监测,2009年12月份,全国300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猪肉批发交易量同比增长6.8%,千家重点零售企业猪肉零售量同比增长7.3%。
三是生猪及猪肉价格恢复性上涨。据商务部监测,2009年12月份,规模以上屠宰企业生猪平均收购价格12.22元/公斤,较11月份上涨5.6%,较6月上旬国家实施冻猪肉收储前上涨27.9%;大型批发市场猪肉平均批发价格16.83元/公斤,较11月份上涨4.5%,较6月上旬上涨20.1%。但与上年同期相比,12月份生猪收购及猪肉批发价格仍分别下降9%和7.9%,当前的价格上涨主要是一种恢复性的上涨。
5.当前生猪生产形势分析 篇五
1莫靖川1,王鼎民2,覃志贵(1广西来宾市畜牧站;2广西黔江示范牧场)
2010年春节以来,生猪市场疲软,3-6月份生猪价格持续下滑到8元/公斤,养殖效益锐减,加上来宾市6.1特大洪灾以及近期复杂猪病的困扰,生猪生产形势严峻。但从7月起,生猪价格又开始反弹,目前生猪收购价已达到11.2-11.6元/千克。近期,就当前生猪生产形势问题开展了一些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 当前养猪生产现状 1.1 当前生猪发展情况。
台帐统计显示:2010年1-6月,全市100头以上规模猪场1033户,上半年出栏29.74万头,占全市45.84%;存栏26.48万头,占全市26.27%。100头以下的规模猪场5881户,上半年出栏14.13万头,占全市21.79%;存栏7.76万头,占全市7.7%。规模猪场最发达的是兴宾区、武宣县,规模养殖比重分别占全市42.4%、36.5%。2010年上半年,全市生猪存栏100.81万头,同比增长5.21 %,出栏64.85万头,同比增长6.02%。能繁母猪存栏10.52万头, 同比增长6.43 %。
1.2 当前生猪市场行情。
据定点调查数据显示,当前仔猪价和猪粮价比处于快速上升的趋势,仔猪增幅较大。目前全市仔猪平均价格是13-15元/公斤,15公斤的三元杂仔猪430-440元,与4-5月份相比每头增加 1
160-170元;生猪平均收购价11.6元/公斤,至7月15日止,稍高的地方达12元/公斤。1.3 当前生猪生产效益情况。
根据我市当前多数养猪场反映,自繁自养的猪场生猪价格盈亏平衡点在11-12元/公斤,目前从7月1日起,全市生猪价格从9元/公斤一路攀升,至7月15日,生猪价格已涨到11.6元/公斤,生猪生产出现转亏为盈的迹象;非自繁自养的养猪户,从市场购买仔猪进行育肥,盈亏平衡点按猪粮价6:1计算,我市生猪价格达11.6元,玉米价格2.2元/公斤,猪粮平均比价为5.27∶1,还低于6∶1,每头猪还亏100元左右,形势不是十分的乐观。由于3-6月猪价下跌,散养户或小规模养猪户缺乏资金维持,加上近期内大部分地方受复杂猪病的影响,空栏较多,预计下半年生猪价格还会走高,出现猪价反弹的预期状态。1.4 当前规模猪场生产情况。
由于3-6月份猪价下跌,4月份中下旬曾跌至8.4元/公斤,农村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户没有资金挺住,出现停产或徘徊不前的现象,台帐统计表明:一季度全市2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8564个,二季度6914个,减少1650个,减幅19.27%;但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则稳中略升,一季度全市100头以上规模猪场928个,二季度1033个,增加105个,增幅11.31%。7月份以来,由于猪价有所反弹,一些精明的规模养殖大户开始引种,扩大生产规模,蓄积力量,为明后年猪价回升奠好基础。如兴宾区兴泉猪场于7月中
旬从华中农大引进“中国瘦肉型猪”150头,是来宾市灾后恢复生产动作最快的猪场。1.5 规模猪场典型情况。
据兴宾区兴泉猪场业主介绍:如果从目前市场价来推测,他的猪场从3-6月份亏本几百万,但他压栏有几百头种猪,等几个月过后,猪价回暧,这批种猪的价值也有几百万元,亏本不怎么大,这两天肉猪售价现在是12元/公斤,养猪生产已出现微利。受洪灾影响的猪场就比较难办了,据忻城县古蓬水库猪场业主介绍,6.1特大洪灾淹没了他的猪场,全场兽药饲料及机械设备价值5万多元被洪水浸泡,大猪紧急销售被屠商压价到6元/公斤,仔猪更换环境造成应激最后也被抛售,每头售价100多元,重胎母猪搬迁又引起流产,母猪几经搬迁,折腾到最后还是被迫甩卖了,猪场停产了,全场亏损了17万元。没发生灾害的猪场如城厢乡泗贯养殖小区两个业主介绍,卖出一头猪平均亏本200元左右,3-6月份肉猪最便宜的卖8元/公斤,仔猪最便宜的卖300元/头,他们的猪场盈亏平衡点将近12元/公斤。上半年一起卖了600多头猪,亏10多万元,如果下半年保持12-13元/公斤价位,还是回不了本,主要是看明年市场了。当前养猪生产存在问题 2.1 养猪生产水平低。
一是目前全市养猪生产仍然是千家万户零星分散养殖为主,饲养规模普遍较小,较大规模养殖和标准化养殖的比重比较低。二是
饲料报酬低,多数猪场的料肉在3.0∶1以上,有的猪场甚至达到3.4∶1以上。2.2 动物疫病风险高。
规模小的猪场防疫基础条件差,少数养猪场(户)防疫保健意识不强。随着动物疫病种类不断增加,动物疫病的威胁进一步加大。一些常见疫病,如猪瘟、猪喘气病、猪伪狂犬病、猪圆环病毒病、附红细胞体病,在老猪场中时有发生,对养猪业的危害性较大。2.3 制约规模养猪业发展的问题突出。
用电难、用水难、贷款难、污染治理难等实际问题,仍然制约着规模养猪业的发展。规模养猪场的建立、运营都需要占用大量资金,一旦经营不善出现亏损,将使其难以为继。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多数猪场都存在用水、用电难的问题,因为养殖场远离居民区,水电供应就成了问题,象州县寺村镇有个猪场养猪十多年,水电问题还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当然有内因也有外因。2.4 生猪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
我市生猪生产主要是围绕城市鲜肉供应,为定点屠宰厂提供活猪和部分外销到柳州、南宁等周边市场,目前全市目前还没有一家猪肉加工龙头企业。2.5 猪场与市场衔接不好。
多数养猪户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经营,单打独斗、信息闭塞、销售渠道单
一、流通不畅,且多数在本地销售。多数猪场与市场衔接不好,甚至脱节,不能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在利润分配上,猪场
与市场不对称。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不论养猪户盈亏与否,屠商宰杀一头猪,都稳赚100元。3 推进生猪发展的措施 3.1 当前生猪发展的有利因素
3.1.1 生猪养殖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2010年上半年存栏能繁母猪10.52万头, 同比增长6.43 %。100头以上规模猪场增加105户,存栏24.68万头,比1季度末只增加1.53万头,表明了规模猪场生猪不存在压栏现象,大多数猪场淘汰老母猪,更新后备母猪,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也出台了多项激励生猪生产的一些措施,导致许多规模养猪户都理性地看待猪价起起伏伏,不存在宰杀生产母猪的现象。
3.1.2 生猪行情波动的规律看好 从生猪价格波动周期看,生猪价格的波动一般是3年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分4个阶段,即市场高潮期、回落期、低潮期和回升期,每一个阶段大约6-9个月时间。目前生猪低潮期从春节后到6月底,将过半年,逐步进入猪价回升期。不过据网络媒体介绍,年内生猪价格反弹不大,不会出现高价肉现象,猪肉市场基本上稳中有升。
3.1.3 金融危机基本上消退,国内CPI指数回升 2008年世界范围内发生的金融危机持续到2009年,影响人们的消费信心。2010年国内经济得到恢复,据预测,2010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有望到8万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实体。国内外经济环境利好,预计下半年养猪生产会进入正轨。
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将带动下半年生猪价格小幅上升,这是当前养猪户补栏的最佳时机,如果要等猪价上来了才补栏那就来不及了。
3.2 当前应对措施
3.2.1 落实中央强基惠农政策 继续落实中央强农支农政策,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能繁母猪补贴与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
3.2.1 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 今年国家继续安排30亿元中央建设投资支持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自治区也继续开展生猪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小区(场)的认定,因此当前要加大“跑部进省”力度,争取更大的支持。日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1年项目工作正在加紧申报,生猪标准化项目、饲料加工厂、畜禽交易批发市场、创建现代农业标兵、现代畜牧业园区、良种繁育体系等项目建设都十分重要。
3.2.3 指导规模养猪场(户)加快补栏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发挥来宾市水产畜牧信息网的作用,传递当前养猪业的前沿信息,组织有经济实力的规模猪场(户)从区内外引种,适时补栏,以稳定明年猪市。
3.2.4 增加资金投入,保护生猪生产 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发展经济是非常必要的。当前正值生猪生产的困难时期,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生猪生产,采取非常措施加强与银行、信贷、金融、保险、财政、妇联等部门协调,帮助规模养殖户协调信贷资金,支持生猪
生产,重点支持种猪生产企业或规模场(户),保护好母猪生产能力。同时,指导种猪场利用生猪市场疲软期调整、优化种猪结构,选留高质量的优质种猪,淘汰超龄和劣质种猪,保持适当种猪数量,提高能繁母猪生产性能,适当缩减商品猪存栏。引导养殖户暂不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待时机成熟,增加母猪补栏量,以迎接新一轮盈利期。
3.2.5 建立畜牧业长效保障机制,保护养殖户利益 在生猪市场价格低迷、养猪亏损严重时,建立最低保护价机制,收购生猪作为猪肉储备;建立肥猪补贴政策,与粮食、油料一样,交售一头肥猪给予一定的补贴;建立种猪补贴政策,对种猪场种猪给予补贴,保障猪源,保障农民利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3.3 当前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
3.3.1 落实水电问题 建议水电部门对规模养殖场用水用电问题继续优惠,调查中不少业主反映,因为养殖场远离居民区,解决了水电问题几乎解决养殖场发展的许多瓶颈问题。
3.3.2 加大疫病防治与监测问题 复杂猪病等烈性传染疾病对新老猪场的威胁巨大,加大疫病防治与监测工作十分紧迫。3.3.3 培植养猪龙头企业 围绕优势产业,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步伐,重点扶持兴区业泉猪场、黔江示范牧场、凤凰知青示范场、祥丰猪场、华邦猪场、鑫盛源猪场、武宣种畜场、武宣食品公司、武宣丰源猪场、武宣县富进猪场成为万头猪场,组建养猪龙头企业,通过龙头的带动,到2011年建设500个规模养殖小区(场、户)。
3.3.4 着力培育产业基础 一是培育适度规模养殖,壮大规模养殖。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加工型龙头企业。三是建设大型畜禽交易批发市场,以市场带生产,以生产带市场。四是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健全生猪储备机制。实施冻肉储备、调整政府补贴等措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同时建立市县级的活猪储备库,以增强政府的市场调控能力。
3.3.5 加大宣传,稳定信心,安抚民心 由于上半年毛猪价格低迷、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养殖户积极性低落严重伤害了养猪户积极性,致使生猪补栏积极性受挫,对养猪生产极为不利。因此要做好宣传和安抚工作,让规模养殖户回到正常的发展轨道上来,及时引种补栏,尽快恢复生产,以免明后两年吃高价猪肉的历史又会重演。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6.生猪生产情况调查报告 篇六
根据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县生猪生产情况做了一次大概调查,调查了一10个规模养殖户、2个饲料经营个体户,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生猪市场价格“冰火两重天”。主要体现在毛猪出栏和猪肉价格上,现生猪出栏价格12.2元/公斤,而猪肉价格一值保持在32元/公斤高价位。近3个月,仔猪徘徊在20元/公斤左右。
2、生猪存出栏变化影响略大。从规模养殖户中了解到,母猪淘汰率略高。主要表现在2010年以前老规模养殖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下规模养殖场,淘汰率比正常高出10个百分点左右,近三年新增规模养殖场母猪处在生产高峰期,产能比较正常。
3、生猪养殖效益“生死两重天”。在饲养管理水平较高,按出栏毛重125公斤/头外三元猪,毛猪价格7元保本计算,每出栏一头毛猪总价1550元,养殖户每出栏一头要亏200元/头左右。而屠宰场猪肉平均出场价19.2元,按76%的出肉率,总价可达1824元。养殖户处在产业链的最低端,养殖周期最长,效益最低,饱受煎熬。
4、仔猪销售及养殖户春季补栏“不乐观”。从村组和仔猪贩卖经营户那里了解到,养殖户存观望态度,仔猪销量不大,养殖户填栏补栏积极性不高。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生猪行情过度低迷,持续时间较长;二是散养户减少。
5、后期生猪形势预测。从目前来看,正处于猪肉消费淡季,估计在5-6月份价格会有所回升。
6、当前应对措施及有关建议。一是合理淘汰产能较弱母猪,二是做好疫病防控,三是建议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能否变通,不搞“麻花雨”,以县为单位,按全县能繁母猪数统计将补贴打捆到县,用于年出栏500头上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治理、标准化改造,淘汰弱势猪场,减轻环保压力,增加市场竞争力。
7.生猪行业分析报告 篇七
一、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现状
1998年《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已进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10余年来, 生猪屠宰行业发生了以下积极变化:
(一) 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水平有较大提高。随着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的落实, 县级以上城市猪肉供应已基本上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包括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和小型屠宰场点, 下同) , 乡镇进点屠宰率近95%, 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食用猪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明显减少。
(二) 行业技术水平升级加快。全国机械化屠宰厂 (场) 已有3 000余家, 较实行定点屠宰制度前增加了10倍, 部分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装备、工艺技术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三) 企业规模化、品牌化效应开始显现。2008年, 全国规模以上定点屠宰企业2 205家, 约占全国定点屠宰企业总数的10%, 年屠宰量已占全部定点屠宰量的68%;一些屠宰加工企业开始实行品牌化经营, 全国已有肉类注册商标500多个。
(四) 管理有序的开放式流通格局基本形成。破除地区市场封锁取得进展, 一些大型屠宰加工企业已在全国或较广区域内配置生产资源, 依托自身质量、品牌和规模优势, 运用先进流通方式拓展销售市场, 品牌肉连锁店、专卖店、冷链运输快速发展, 优质猪肉产品已部分实现跨区域流通。
(五) 屠宰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2008年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已颁布实施;屠宰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 对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起到规制和引导作用。
(六) 屠宰执法体系初步形成。大部分省、区、市、县成立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机构, 全国已有2 000多支专 (兼) 职生猪屠宰执法队伍, 生猪屠宰监管力量得到加强。
当前我国生猪屠宰行业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产能总量严重过剩, 落后产能比重过大;行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 产业集中度偏低;相当一部分定点屠宰企业设备设施简陋, 未达到相关标准, 屠宰操作规范和检验检疫制度尚未落实;约75%的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代宰制, 产品形态同质化、忽视品牌建设的现象仍很普遍, 恶性竞争严重;屠宰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生猪屠宰执法在人员、经费、装备和检测能力等方面仍严重不足。这些问题不仅对猪肉质量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 也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现代化转型和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生猪养殖方式、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 交通运输状况得到极大改观, 同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 全社会对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的关切也越来越高, 《食品安全法》也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 迫切需要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规划指导, 优化行业布局, 提升管理水平, 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以人为本, 以优化布局、减控总量、升级改造、规范经营为着力点, 推动屠宰行业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 提高产业集中度, 提升定点屠宰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提升猪肉产品卫生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提升对规模化养殖的带动能力, 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猪肉产品的消费需求。
(二) 基本原则。
1.严格标准, 保障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
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定点屠宰厂 (场) 的设置条件和标准, 淘汰落后产能, 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推行机械化屠宰、标准化管理、规模化和品牌化经营, 强化定点屠宰企业履行出厂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2.大力减控总量, 优化行业布局
结合城市规划, 综合考虑当地和周边地区生猪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能力、交通状况以及资源环境承载力, 压缩过剩屠宰产能, 推动兼并重组, 促进城乡、产区销区和东中西部的合理布局, 遏制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
3.实施分级管理, 提高产业集中度
根据定点屠宰厂 (场) 的设备设施、卫生安全条件、工艺流程、管理水平和屠宰规模等标准, 对定点屠宰厂 (场) 实行分级管理, 鼓励等级高的定点屠宰厂 (场) 实施品牌化战略, 开展跨区域经营, 提高冷链配送能力, 扩大市场占有率。
4.净化市场环境, 促进公平竞争
完善法规标准,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依法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行为, 严格禁止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肉品跨区域流通, 清理并废止阻碍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跨区域经营的有关政策措施。
(三) 发展目标。通过实施规划纲要, 全国逐步形成以跨区域流通的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为主体, 区域性肉品加工企业发挥重要功能作用, 以供应本地市场的定点屠宰企业为补充, 梯次配置、布局合理、有序流通的产业布局, 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具体目标如下。
1.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发展壮大
到2015年, 在全国生猪主产区 (包括生猪养殖基地县、调出大县, 下同) 培育一批年屠宰量在100万头以上的大型定点屠宰厂 (场) , 其屠宰量占全国的比重逐步提升;实行品牌化经营的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数量适度增长。
2.行业技术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机械化屠宰、标准化管理再上新台阶
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到2015年, 定点屠宰厂 (场) 的待宰间、急宰间、厂房、屠宰设备、预冷间以及工艺流程等全部达到相关标准;建立并使用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实现达标排放;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 配备资质合格的检验人员和必要的检验设备;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生猪进厂 (场) 检查登记、无害化处理、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运输工具使用、信息报送等相关制度。定点屠宰企业从业人员 (包括屠宰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下同) 均经过专业培训,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均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3.猪肉产品结构得到优化, 综合利用率有所提高
初步改变我国猪肉产品白条肉多、分割肉少;热鲜肉多、冷鲜肉少;高温制品多、低温制品少以及综合利用率低的现状。到2013年, 争取县城以上城区猪肉小包装销售比例由目前的10%提升至15%, 冷鲜肉市场份额由目前的10%提升至20%, 到2015年上述比例分别为20%和30%左右。
4.采用现代经营方式的企业明显增加, 冷链流通得到广泛应用
到2015年, 培育一批以大中城市为重点销售范围的区域性肉品加工配送企业;定点屠宰厂 (场) 通过连锁店、专卖店等渠道销售的猪肉产品比例明显提升;一批猪肉产品批发市场的低温仓储设施得到改造和提升;跨区域销售的定点屠宰厂 (场) 全部配置与流通范围相适应的冷链设施、运输车辆。
5.淘汰落后产能取得重大进展, 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到2013年, 全国手工和半机械化等落后的生猪屠宰产能淘汰30%, 到2015年淘汰50%, 其中大城市和发达地区力争淘汰80%左右。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设置的小型屠宰场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符合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私屠滥宰现象明显减少, 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三、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 完善设置规划, 优化行业布局。各地要以保障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为宗旨, 抓紧制 (修) 订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 并报商务部备案。新规划要把握好以下重点。
1.严格控制定点屠宰厂 (场) 数量
原则上, 直辖市和常住人口在500万以上的城市城区要少于4家, 其他地级以上城市城区要少于2家。县 (市) 全境设1家, 有条件的地方可不设屠宰厂 (场) 。西部地区和其他欠发达地区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设置数量也要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格把握。
2.不得设置定点屠宰企业的地区
污染源、供水水源地、自来水取水口和密集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地区, 易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的工业企业所在地区或场所。其他有关法规和标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鼓励设立屠宰、加工, 配送一条龙企业
鼓励在生猪主产区设立大型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鼓励在主销区发展具有分割、配送功能的肉品加工配送企业;鼓励在确保产能减量大于增量的前提下, 关闭中小型屠宰厂 (场) 及小型屠宰场点, 设置大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二) 严格执行标准, 实施分类管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 按照《关于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商秩发[2009]437号) 要求, 会同有关部门, 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工作。要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八条和《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及相关标准, 逐一审核本地定点屠宰企业, 对符合设置规划, 达到条件和标准的, 确定为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对供应城区的未达到定点标准的定点屠宰企业, 在确保卫生和质量安全前提下, 应限期整改, 整改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整改期结束仍无法达到定点标准的, 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坚决取消其定点资格。被关闭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及其他善后工作由各地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妥善处理。对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的小型屠宰场点, 各地要根据实际制订管理办法, 在严格监管, 严把基本卫生和质量安全生产条件、检疫条件的前提下予以审批, 其生产的猪肉产品只能在当地供应。
(三) 加快行业升级改造, 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 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 (场) , 要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 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要督促其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 鼓励其采用能满足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的先进工艺, 通过ISO9000管理体系等认证。
(四) 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优化资源配置。鼓励支持先进的屠宰加工企业以多种方式兼并重组, 实现规模化、低成本扩张。要重点加大城市及其周边定点屠宰企业的整合力度, 通过多种方式, 促进集中合并。积极支持、引导撤并的定点屠宰厂 (场) 和小型屠宰场点融入大型屠宰企业的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等供应链管理体系, 转为其购销网点和分割配送点, 妥善解决当地农民散养猪的收购和肉品供应问题。
(五) 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 培育自主品牌。支持先进的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以及建设生猪养殖基地等方式, 扩大协议养殖或自养生猪规模;支持屠宰加工、肉类配送企业发展肉品分割配送中心, 配置冷链设施, 创建鲜肉品牌, 扩张品牌肉连锁销售网络。加强对代宰企业的监督管理, 规范代宰行为, 引导代宰企业向自营和品牌化经营方向发展。
(六) 加强环境保护, 发展清洁生产。加强对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环境治理, 依法关闭或迁出位于饮用水源地、密集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地带的企业;对新建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严格落实环保标准;要求并支持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建立排污设施, 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倡导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屠宰生产方式, 推广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沼气工程, 发展循环经济。
(七) 提倡科学消费, 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倡导食用冷鲜肉和小包装分割肉, 引导群众逐步改变喜食热鲜肉和白条肉消费习惯。支持定点屠宰厂 (场) 建立冷却间和分割车间, 配备冷链物流设施, 扩大冷鲜肉和分割肉生产规模。要针对市场需求的变化, 在猪肉加工及副产品处理上积极落实“变大为小、变粗为精、变生为熟、变废为宝、变害为利”的方针, 支持定点屠宰企业大力发展肉品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 逐步解决肉类产品同质化、经营粗放和低水平恶性竞争等问题。
(八) 建设诚信体系, 推动屠宰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督促屠宰加工企业加强自律, 发动企业踊跃参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推动部门间信息沟通, 形成生猪产业链上完整的信用信息记录, 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推动屠宰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推行信用分类管理, 建立全国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信息的收集、信用评价和发布制度以及违规退出机制。
(九) 加强国际合作, 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 借鉴成熟的国际标准和动物福利新理念, 为我国屠宰加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条件。鼓励先进的屠宰加工企业到国外建厂, 以及通过控股、兼并等多种形式开展跨国经营。逐步消除各种贸易壁垒, 鼓励、支持先进屠宰加工企业, 获取肉品出口资格, 发展出口业务, 提升我国肉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标准和制度建设。抓紧出台《畜禽屠宰检验规程》等标准, 修订完善已有标准, 将部分涉及肉品质量安全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升级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快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分级管理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制订《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分级管理办法》和《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将定点屠宰厂 (场) 划分为若干等级, 等级越高标志着企业技术、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越高, 肉品可能的流通范围也越大, 实现促进先进企业发展, 逐步淘汰落后企业的目标。
(二)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运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 引导企业加大投入, 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试点, 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支持建设屠宰行业监管技术系统和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支持大型定点屠宰厂 (场) 发展冷链和跨区域销售网络;支持少数民族和边远落后地区的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精神和国务院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要求, 向政府财政申请专项配套资金, 在落实好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的同时, 结合各自实际, 支持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进行升级改造, 加强检验检疫能力建设, 新建或改造污水处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对因优化布局关闭的屠宰企业予以适当补偿。
(三) 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坚持营造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肉品流通环境。各地不得限制外地经检疫和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对跨区域销售的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 应要求其配备与销售范围相适应、符合肉品保鲜卫生所需温度条件的储存、运输和装卸容器、工具和设备。严格禁止小型屠宰场点跨行政区域销售猪肉产品的行为。依法清理阻碍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的各种限制性和歧视性规定, 促进机械化生猪屠宰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重组。
(四) 建立健全屠宰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 整合、充实、加强商务系统的执法力量, 落实执法人员编制、装备和工作经费。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运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 建立监管技术平台, 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管, 实时发现并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 形成对有问题肉品从零售、批发、屠宰到养殖层层追根溯源的能力。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 监督其依法生产、诚信经营。开展对屠宰管理和执法人员的培训, 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 统一执法文书, 建立执法责任制, 落实失、渎职责任追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加强执法档案管理。严格把握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界限, 做好涉嫌犯罪案件向司法部门的移送工作。
(五) 强化地方政府职责和部门、地区间的协调配合。各地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 统筹协调有关部门, 妥善处理本规划纲要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提高屠宰行业整体水平,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财政、环境保护、农业、卫生、税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等部门的沟通, 研究制订进一步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建立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猪肉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的协同机制。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合作, 在养殖基地建立生猪质量安全监测及预警系统, 及时掌握养殖环境、疫病防控、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病死猪处理等方面的信息, 延伸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链条。建立地区间、部门间的执法协作机制, 开展联合执法,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 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肉品科学消费常识, 增强其食品卫生和质量安全意识和品牌消费意识;大力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肉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提升其守法经营意识;广泛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的宣传活动,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制订培训规划, 组织开展各类培训, 提高定点屠宰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对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实行执业资格认定制度,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 持证上岗。依托教育、科研单位, 培养从事肉类科研和新产品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
(七) 发挥行业协会和有关中介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有关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并支持各级行业协会和有关中介组织在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行业诚信体系、破除行业陋规、沟通行业信息、培育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加强国际交流、推广先进技术、组织专业培训、标准拟定和宣传贯彻等方面开展工作。各级行业协会和有关中介组织要积极提出工作建议, 配合政府做好定点设置规划的制订和执行工作;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问题和企业诉求, 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要求会员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 自觉遵守市场竞争规则, 履行社会责任, 保障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
五、规划纲要的实施
本规划纲要是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 统筹规划, 精心部署, 分步达标, 搞好综合协调, 确保取得实效。要认真做好工作衔接, 按照本规划纲要确定的原则、目标和任务措施, 结合当地实际, 于2010年4月底前制定 (修订) 并印发实施方案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各地设置规划要明确相应指标和要求, 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落实压缩定点屠宰企业数量的任务。地方制定的实施方案、规划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 应及时报送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设在市场秩序司) 。
8.未来生猪养殖发展前景分析 篇八
长期以来,我国生猪养殖和宏观经济都深陷“猪周期”的限制发展。猪肉价格的涨幅趋势,都影响着未来生猪养殖业和整体宏观经济的发展。受成本增加、环保约束、疫病频发等因素的制约,未来生猪供给将受影响,而猪肉消费需求势头不会减弱,未来猪价中长期将呈上升趋势,生猪养殖毛利率正走出生猪养殖产业长期曲线的低谷,掉头转向上运行,未来3年多,我国生猪龙头企业产能的复合增速有望达30%。
尚普咨询食品行业分析师认为,我国生猪养殖深陷“三重门”影响,但未来生猪养殖业发展前景看好。我国生猪养殖成本增加,导致养殖热情减退。在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加速发展的情况下,很多农村劳动力选择进城务工,这导致大量生猪散养户退出,由此导致的劳动力短缺对生猪养猪业造成很大的影响。2000年以后,我国生猪散养户以每年下降一个百分点的速度退出,在最近几年更有加速之势,尽管每户养殖的生猪数量不多,但总加起来的数量相当大。
我国生猪养殖还面临环保制约的影响,目前国际上开始对大规模养猪进行限制。我国台湾地区对环境污染、集约化养猪采取
了新的税制,欧盟也采取了养殖规模与农田种植规模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德国和法国原来是生猪养殖大国,因为采取了环保因素的限制而退出养猪大国的行列,让位给荷兰。荷兰对环保措施的要求也日益严格,欧洲的生猪养殖业开始向东欧国家转移。
我国生猪养殖也受到近年来疫病频繁发生的影响,近来年生猪养殖重大疫病在我国时常发生,每年损失的金额约1000亿元。2006年蔓延全国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引起了生猪生产下降和价格的剧烈波动,严重制约了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去年的疫病则对今年的生猪供给造成了很大影响。散养户生猪养殖越养病越多,很多人被迫选择退出。
9.生猪产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篇九
题。
1、当前生猪生产的主要特点
1.1 母猪存栏量增长,生猪生产呈现恢复性发展态势。2007年七月以来由于生猪养殖效益较好,同时我市认真落实国家能繁母猪补贴、人工授精良种补贴、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奖励、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等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推动了全市生猪生产的恢复性发展。2009年上半年能繁母猪存栏达到 7812头,比 2008年上半年增加 386头(增长 5.2%),生猪生产能力逐步得到恢复,预计 2009年底仔猪生产可望达到供求平衡,仔猪价格趋于合理。
1.2 规模化程度逐步提高,生猪规模化养殖发展势头较好。近年来我市生猪规模养殖有一定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生猪规模养殖效益较好 ,带动了一定社会资本发展规模养猪,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得到了一定提高。2008年我市年出栏 20头以上的适度规模养猪户达到 16781户(其中年出栏 50头以上 1197户、年出栏 100头以上 164户、年出栏 500头以上 35户、年出栏 3000头以上3户),2008年末适度规模户存栏生猪16.74万头,同比增长 132.1%;适度规模户出栏生猪 18.12头,同比增长 136.5%。
1.3 生猪品种改良逐渐推进,优质肉猪比重增加。优质肉猪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近两年来我市抓住时机指导农户和规模养殖场(户)淘汰老弱劣质母猪,选留优质二杂母猪,推广以外三元“洋三杂”为主的生猪品改,提高优质肉猪比例。至今年6月末全市存栏纯外种母猪达到1315头,良种公猪存栏63头,有人工授精站 12个,全市洋二杂母猪存栏达到 6908头,比去年同期增长 23.16%,出栏洋三杂肉猪 15.75万头 ,比去年同期增长 26.8%,洋三杂面达到 25%,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4个百分点,生猪品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1.4 生猪产量快速上升,畜牧业产值大幅度提高。近2年来,由于国家对畜牧业的大量投入,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激励一大批有志之士投身养殖行业,从事生猪产业发展。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生猪出栏头数逐渐增多,农民的养猪效益明显提高,畜牧产值快速增长,在短时间内缓解了供不应求、猪肉紧张的社会矛盾。
2、生猪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生猪疫病防控形势严峻,疫病风险增大。一是猪病种类多,防控难度大。近几年来,我国猪病呈高发态势,疫病种类增多,并由单一性病种感染转变成多病种混合感染,动物疫病防控已从季节性转变为常年性,防控难度加大。二是猪只交易流动性大,外疫传入风险增大。**市肉类加工企业较多,从重庆、云贵等地外购生猪量大,猪只交易流动频繁,对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形成重大威胁。三是部分规模养猪场业主防疫意识淡薄。近年来跨行业进入的新建规模猪场业主防疫意识不强,特别是2007年以来由于养猪效益高,有的规模养殖业主为了快速达到饲养规模,跨区域、长距离大量引种,给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带来隐患。四是防疫设施条件和防疫队伍素质还不适应当前防疫工作需要。近年来 我市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检疫诊断设施设备落后,疫病防控基础脆弱,乡镇机构改革年初才刚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体系未建立起来,乡镇兽医防疫工作量多难度较大,总之,防疫设施条件和基层畜牧兽医队伍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的疫病防控形势的需要。
2.2 投资融资体系不完善,投入严重不足。生猪生产需要较大的投入,长期以来政府、社会和金融对生猪业的投入偏少,已严重影响到了我市生猪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猪肉的市场供应。一是政府投入不足。2007年以前国家对畜牧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长期以来对畜牧经济特别是生猪生产投入很少,2007年由于猪肉市场供应偏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加大了对生猪生产的投入,但我市属于生猪生产小县市,达不到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规模,能得到国家投入的资金很少,市财政财力有限,对生猪生产投入不够。二是金融支持力度不大。小额农贷额度偏低,贷款程序或手续复杂,同时因信贷担保与反担保机制未建立等诸多体制机制的制约,难以对发展生猪生产特别是发展规模养猪提供信贷支持。三是养殖户自身投入不足。由于前几年生猪价格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目前价格又走向低潮,养殖效益低甚至亏本,养殖户自身积累不足,再生产性投入不多。
2.3 生猪规模养殖发展不快,规模化程度不高。随着农民大量外出务工、劳动力价格上涨,生猪养殖比较效
益较低,加上养殖风险大等原因,散养户不断下降已呈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另一方面也给生猪生产的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提供了机遇。近年来,我市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提高,但规模养殖发展仍然不足,2007年规模化程度仅为 26.8%,2008年虽然有所增加,生猪养殖特别是纯农业乡镇仍然以散养为主,但散养户下降幅度较大,近郊
及工业乡镇无猪户已达 75%,远郊乡镇也达到了 40%左右,我市生猪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2.4 生猪产业组织化程度低,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要应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引导千家万户分散农户进入现代畜牧业,需要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生猪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经营的一体化,服务的社会化,不断提高养殖农户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由于我市生猪产业协会或农村畜牧专合组织培育发展不足,已建立的组织作用发挥有限,没有把养猪户有效的组织起来进行组织化生产,实现与市场的有效连接。对龙头加工企业的指导、监管不够,生猪加工龙头企业自身实力不强,带动力弱,未建立自身原料生产基地,与养殖户还是买卖关系,未形成紧密的利益分享与联结机制,全市生猪业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化经营水平低,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差,竞争力不强。
2.5 畜牧科技推广体系作用发挥有限,科技贡献率不高。一是畜牧兽医队伍结构有待优化,素质有待提高。乡镇畜牧兽医站仅有 2/3的人员基本具备从业人员素质,另有 1/3多属退伍安置和退休顶替人员,对畜牧兽医技术基本不了解,村级动物防疫体系有待完善,县(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存在知识老化,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以更新知识,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基层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乡镇兽医技术人员待遇不高,工作量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二是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管理模式有待理顺。2009年应抓住基层体制改革的契机,把兽医体制改革完全落到实处,尽快完善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在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任工作中,要严格实行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录用一批懂兽医技术的优秀人才充实基层力量,加强畜牧队伍建设。三是新形势下科技推广的机制和体制有待创新。基层站畜牧兽医人员主要从事检疫、防疫、消毒等日常管理工作,基本没有科技推广经费,科技推广工作乏力,内动力不强。四是业主科学养猪水平低。从事生猪养殖业的从业人员对良种推广使用、现代科学养猪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动物防疫技术、污染控制技术等缺乏应有的了解和掌握,科学养猪技能或水平低下,效益不高。
2.6 政府宏观调控力度不够,养殖户的利益保护不力。近两年来,随着国家在生猪养殖方面投入的增加,一些生猪大县养殖场(户)受到政府扶持,得到一定利益。政府的激励发展势必导致生猪总量的急剧增长,从市场经济规律来讲,供大于求必然引起生猪价格下跌,而**由于畜禽总量偏低,没有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生猪发展只能靠自身努力,生猪市场价格下跌同样会波及到**市的养殖农户,加上饲料价格高昂,已给养殖场(户)造成了巨大亏损,养殖场(户)利益受到极大损害。加上屠宰加工环节与养殖环节脱节,屠宰环节低收高卖,牟取暴利,出现严重利益分配不均,政府对养殖场(户)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致使养殖场(户)丧失了养殖热情。
3、生猪生产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畜牧业为主线,以农民持续增收和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给为核心,我市生猪生产要突出解决好疫病防控、规模养殖、产业化经营和科技推广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努力推进生猪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3.1 大胆探索,创新动物疫病防控机制,搭建防控平台,切实抓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化解疫病风险。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新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并把动物防疫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牢固树立成败在防疫,抓防疫就是抓发展的意识,抓动物防疫就是抓公共卫生的意识,加强领导,准确把握严峻的疫情形势,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强化考核,加强防控。建议市政府要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并奖惩兑现。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动防工作,按照“政府保密度、畜牧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二型链球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控工作。既要重视突发疫情的控制,又要重视平常时期的预防;既要着力于做好季节性的集中免疫,更要着力于建设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免疫和疫情监测工作,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三是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市政府应落实好防控经费,做好疫苗、消毒药、防护服等动物疫病防控物资贮备、调运和分发,要加强以冷链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落实好防疫人员的劳务费,改善工作条件和工作待遇。加强对基层畜牧兽医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增强责任心和事业心,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大胆探索创新动物疫病防控机制,搭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平台。畜牧系统应具备健全的动物疫病防控网络,但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缺乏工作的内在动力,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限,又缺乏迅速提高能力的经费和手段;而国内一些大的饲料兽药企业为培育占领市场,组建了强有力的营销队伍开展营销,并开展以猪病防控为重点的产品售后服务,稳定生猪生产,提高养猪效益,以稳定其销售市场。这些企业管理规范、其售后服务好,队伍知识更新快,且公司的生存发展建立在生猪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养猪有钱可赚的基础上,与我们畜牧系统的工作目标具有同向性。如何将两支队伍有效的整合,在基层生产一线搭建一个工作平台,创新动物疫病防控机制,很有必要进行探索和尝试。我们建议选择 1— 2个有实力的饲料兽药企业在两个乡镇进行探索试点,建立以乡镇畜牧兽医站为依托,以养殖大户和生猪专业合作组织为基础,以基层站畜牧兽医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诊疗服务人员及饲料兽药企业营销推广人员为骨干的新型猪业专合组织,整合两个网络的优势资源,形成一种以利益联结为纽带,市场化运作的集饲料兽药营销、养殖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为一体的互利双赢的新型合作模式,搭建科技推广和防疫平台,共同抓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和科技推广工作,推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并改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模式,由新组建的上述机构统一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和阉割、诊疗及从事饲料、兽药经营、技术服务的人员。依托畜牧系统和饲料兽药企业双方的力量定期不定期地对其进行培训,提高技能,年终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考核确定来年的续聘或解聘,其工作补贴由政府核算拨付给合作组织再由该组织经考核后发放给村防疫员(或片区防疫员)。
3.2 大力发展生猪规模养殖,着力提高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通过大力发展生猪规模养殖,尽块弥补散养户下降的生猪数量,到 2010年全市生猪出栏要稳定在 40万头左右,其中规模场出栏 24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达到60%以上。一是科学规划布局。要按照“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种养结合、适度规模”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根据土地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搞好规划布局。建议市政府安排专项经费,组织专门人员对生猪养殖小区和规模养猪场(户)做好规划布局,并作为今后发展布点的依据,从而减少布点的盲目性,达到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两不误。二是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项目资金支持,认真落实好国家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并在市财政预算中安排生猪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年出栏200头以上的规模生猪养殖场。积极支持鼓励饲料兽药企业、肉食品加工企业和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种植大户等企业发展生猪规模养殖,延伸产业链,推动全市生猪产业规模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三是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养殖户贷款难问题。金融部门要简化贷款手续和程序,提高小额农贷信用额度(由现在的 2万元提高到 10万元以上)。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试行生猪保单质押、种猪活体抵押、圈舍等固定资产评估抵押等方式发放信贷。政府要尽快组建政策性担保公司,设立信贷担保专用账户,对发展规模养猪实施专项信贷担保。同时通过猪业专合组织(协会)、龙头企业等,建立以担保、反担保、联保以及风险金为主要内容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降低信用风险,加强和改进对发展生猪生产的金融服务,切实解决规模养殖户贷款难问题。四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险机制。要抓住国家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试点的良好机遇,切实加强能繁母猪养殖政策性保险工作,尽快开展育肥猪政策性保险,有效降低生猪养殖特别是生猪规模养殖场的自然和疫病风险。五是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布局方案,政府要整合政策资源,配套相关项目切实抓好规模养殖用水、用电、交通、土地利用、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发展规模养殖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六是加强培训,提高科学养猪水平。大力开展以对规模养猪场业主为主的养殖技术培训,对年出栏 2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实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驻场联系制度,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提高业主养殖技术和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养殖和管理能手。
3.3 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快产业化经营。一是政府在产业化经营中要加大作为。要创造宽松的环境,给予专项工作经费,从项目上给予倾斜,大力扶持发展猪业协会和猪业专合组织,并积极指导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发挥协调服务和监管作用,在龙头企业的审批和管理上,从严审查和考核,实行淘汰制。要指导龙头加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发展产品精深加工,创立畜产品品牌,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是要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养殖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带动作用。要求并帮助龙头企业建立自身加工原料基地,实行订单和受控生产,要体现优质优价,使养殖户分享到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建立起龙头企业和养殖户、养殖基地紧密联结、互利双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发挥带动作用。三是积极培育和发展畜牧业协会、猪业协会(专合组织)和经纪人,并发挥作用,做好生猪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市畜牧局已于 2007年成立了畜牧猪业协会,该协会旨在做好行业引导、指导作用,建立猪业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生猪生产的预测预警,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指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和销售;结合基层猪业专合组织做好科技培训推广;协调组织好规模养猪场大宗饲料原料的供给;积极探索参与组建信贷担保机构,达到降低养猪风险、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养殖效益的目的。各乡镇也要建立猪业协会(专合组织实体),通过专合组织实施饲料、仔畜配送、畜牧科技推广和信贷担保、反担保,促进生猪生产良性互动发展。积极扶持培育生猪业经纪能人,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在生猪流通中的作用,推动生猪生产的大发展。
3.4 加强科技成果推广,提高科技贡献率。一是加强畜牧科技培训。建议市政府要加大对科技培训经费的投入,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和村级防疫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每年举办 4—5期畜牧兽医技术培训,提高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特别是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通过畜牧业协会和猪业专合组织每年举办 4期以上养殖技术培训,提高养殖场(户)业主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养殖技术水平,增加养殖效益。二是加快推进生猪品改。近年来我市生猪品改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推进,但生猪品种仍然较差,特别是散养户仍以太湖、荣昌、内江猪和土二杂为主,外三元杂交面与周边地区差距较大,需要加快生猪品改步伐,建立和完善以纯外种猪场、二杂制种场和商品场或商品生产基地的“三级良繁体系”。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生猪扩繁场建设项目,扶持华禹种猪场、晶顺种猪场和红源种猪场等多个外二杂母猪种猪场的建设,规范生产设施和条件、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优质外二杂母猪的制种和供种能力。对引进优质外二杂母猪的规模场给予适当引种补贴,建立一批设施良好、管理规范的存栏外二杂母猪 30头以上年出栏 500头以上的规模商品猪场,实行自繁自养,同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市建立 10个优质肉猪生产基地,发展户养 5头以上外二杂母猪的适度规模养猪户 1000户,到 2010年全市出栏优质外三杂肉猪 45万头,外三杂面达到 60%,切实提高猪肉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养猪效益。三是加强现代养猪技术的推广。开展现代养猪综合配套技术试验示范和集成推广,重点推广提高母猪繁殖能力、仔猪早期断奶与保育、猪病综合防控、规模养猪、标准化生产与环境控制与保护等综合配套技术,切实提高我市生猪生产科技水平。
3.5 加强宏观调控,保护养殖者的利益。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力度,把饲料、养殖、加工、销售等环节有机地联结起来,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实行生猪最低收购保护价格,确保养殖者的利益。合理使用政府奖励资金,让真正的养殖者受益。我们应充分发挥食品加工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平抑好生猪收购和猪肉销售价格,平衡各环节的利益关系,以确保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10.如何分析生猪预警数据 篇十
四川省畜牧食品市场信息中心主任钱亮提醒, 生猪预警数据中最重要项目的有四个。
母猪价格和存栏量母猪存栏量是一个很具前瞻性的指导数据。母猪从配种到产仔需要4个月左右, 产仔之后需要休息1个月, 因此, 母猪每年平均产仔次数多能超过2次。正常情况下, 平均每增加1头母猪就意味着市场至少要增加16~18头生猪。所以, 后备母猪成交量和价格的上升, 往往预示着6~8个月后可能出现新的生猪供应高峰, 也预示着猪价可能下跌。
仔猪价格和存栏量正常情况下, 仔猪育肥到标准体重115千克左右, 大概需要4个月左右, 掌握这个规律后, 结合当前一段时间的仔猪成交量和价格, 养殖户可以预判近期的生猪存栏是饱和还是紧缺, 从而做出调整。
猪粮比猪粮比就是生猪价格和作为生猪主要饲料的玉米价格的比值。猪粮比在6∶1时, 生猪养殖就处于盈亏平衡点, 低于这个数值, 养殖户就会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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