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精选14篇)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篇一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是由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为起点的, 当时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世纪80年代, 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 国家相应对原来的国家 (企业) 包办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 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待遇标准。自1994年以来, 涉及河北、山西、江苏、福建、山东、海南等130多个地区 (市) 、13个省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试点, 运行到现在基本上覆盖了全国, 改革在计划体制下的退休制度, 适应了经济发展和制度改革的需要。近20年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近年来我国又在农村开展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目标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保险制度。而2010年1月28号, 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 上海、广东、浙江、山西、重庆五省市将开始试点。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双轨制”并轨, 即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下调至与企业一致, 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制度规范。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动因
1、减少收入差距问题, 实现社会公平。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不断完善, 以及人们的公平竞争意识日益加强, 人们对于制度的不公平性表现出越来越多的不满。而公平竞争不仅是市场经济的灵魂, 也是社会全体成员共享改革成果的前提。事实上,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导致不同性质的退休员工在养老金的收入上差异明显, 而且不同地域不同城市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 尤其是近年来这种差异正在不断扩大。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实现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 减少社会不公, 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也不利于人才的流动, 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2、缓解养老基金支付压力, 减轻财政负担。
如果仅仅从加社会保险的角度看, 一般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远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替代率。据相关资料显示,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替代率高达90%以上, 因此给养老保险基金带来的巨大的支付压力。由于制度原因造成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少领取多, 使得基金入不敷出, 或者“逆向选择”, 很多人在要退休之前拼命获得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以领取高额的养老金。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是要实现全社会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标准, 将缴费多少与领取金额直接挂钩, 这将大大增加养老金的收入, 减少养老金的支出, 从而缓解养老金的支付压力, 也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
3、人才流动呈现单方向, 经济发展受到阻碍。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一般企业单位在养老金制度上存在显著差异, 不同地域不同城市不同性质的单位员工所缴纳的费用和领取的养老金差异非常大, 从而使得人才向高支付标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 地域上呈现出人才由西部落后地区向东部沿海地区, 由小城市向大城市流动的特征, 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臃肿与企业单位的人才短缺形成鲜明对比, 人才流动呈现单方向, 不仅影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平衡发展, 也影响了地区之间的平衡发展, 从而扩大了地区差异和不同性质单位员工之间的差异, 也扩大了农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差异。这些因素的叠加效应都影响了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现的问题和对策
1、机关单位与事业单位改革不同步。
虽然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的收入水平和工作内容大同小异, 但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过程却出现了机关单位改革基本停滞, 而事业单位改革深入的局面。这样虽然减少了事业单位与一般企业单位员工之间的差距问题和社会不公, 但并没有解决机关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 同时使得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待遇差距加大, 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的不平等, 增加了改革进行的阻力, 延缓了总体改革的进程。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管理问题凸出。
不论是机关养老保险基金还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亦或是社会总体养老保险基金都存在管理问题。其中包括交给什么机构管理, 如何管理, 如何保值升值问题。在整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都没有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的管理内容、管理方式和管理机构等重要内容。
3、统筹的范围和层次都比较低。
由于改革之前全国各地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比例, 规则制度, 工资水平都不尽相同, 地域之间也存在很大差异, 导致改革过程中地区之间, 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 不同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统筹程度和层次都比较低, 不利于实现统一标准, 不利于实现公平和转移支付。
综上所述, 解决的措施在于要统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改革过程, 明确养老基金的管理制度、管理方式和管理机构, 建立全国统一的制度标准, 实现更高层次的统筹发展。
摘要:由于历史、经济、政治等多重因素导致我国目前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实行“双轨制”, 即企业单位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而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等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 “双轨制”带来的诸多的弊端和社会不公逐步显现, 因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变革成为学者研究的重要话题。本文将梳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弊端, 找出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变革,事业单位
参考文献
[1]吴书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J].就业与保障, 2006, (08) :40-41.[1]吴书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J].就业与保障, 2006, (08) :40-41.
[2]任闽育.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与对策[J].发展研究, 2007, (07) :34-36.[2]任闽育.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与对策[J].发展研究, 2007, (07) :34-36.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篇二
[关键词] 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
本人已多年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根据多年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思考,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和建议。
一、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县自1995年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取得了不少的经验,较好地实行了由原来的退休制度向养老保险制度的过渡,率先在全市实现了社会化发放。但是笔者认为,我们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在计划体制下的退休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养老保险制度过渡时改革不彻底而遗留下来的,有的是新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有待完善。笔者认为存在以下几个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缴费和待遇的脱节
无论哪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它的权利和义务都应当是对等的,而当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时,势必会影响参保人对参与这个保险制度的积极性,而使这个保险制度不能长期地、良性地运作下去。我县目前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就存在着这个问题,按照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目前的养老保险模式为财政、单位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型,由财政、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缴费的比例为投保工资的18%,单位和财政负担15%,个人负担3%。其中,3%进入个人账户。而当计算退休待遇时,则仍然沿用计划体制下的按工龄来计算退休待遇的办法,只是发放的途径由原来财政全额支付,改为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退休待遇水平保持不变。待遇的享受和缴费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从我们近10年的实际工作来看,由于待遇和缴费的关系脱节,造成以下几个消极现象,一是部分参保人对缴费的多少漠不关心,甚至希望缴费工资缴得越少越好,个人可以少出钱,就是因为缴费并不影响待遇水平。这也反映了我们的这个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引起参保人的足够重视,甚至有的人想钻政策的空子来逃避缴费或少缴费,最后吃亏的是国家。二是由于退休金缺口仍然由财政负担,而且经初步测算,这部分的退休金所占的比例在今后会越来越大,财政的负担也会日益加重。三是不利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人员的流动。当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向企业流动时,他们的退休待遇按企业的养老保险条例来计发,这样他们的退休待遇会大大降低,对于那些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很长时间的人来说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已经为政府工作了十几年、二十年,而当他们流动到企业后这些功劳就全没有了。所以,很多年纪较大的工作人员不愿意流动到非机关事业单位,给我们的机构改革和公务员队伍年轻化建设造成了一定的阻力。反过来,企业的人员向机关事业单位流动时,不管他们为政府工作了多长时间,哪怕是一年他们也可以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所有的退休待遇。因为我们目前的退休待遇的计算方法里并没有反映员工的工作经历。所以造成了机关事业单位老的人员不想走,而企业的人员在临近退休时又拼命想进机关事业单位,给某些有特权的人员有一定的空子可钻。
(二)缴费基数没有反映工作人员真正的工资水平
按照省文件规定,从2002年1月1 日起,各试点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为:凡纳入本单位人事部门工资基金管理的职工工资和各种补贴。按此理解其基数应为工资总额。而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投保工资基数是以上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文件中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而实际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实际工资(工资总额)远不止这个数。这样,造成了保险费没有做到应收尽收,据粗略统计每年至少有30-40%漏缴。一是影响了保险基金的积累,降低了保险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直接影响退休后的待遇。对某些参照公务员待遇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一方面他们享受不到和原计算办法的差额部分,因为按有关的文件规定,差额部分的享受由原单位研究解决,有的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发这部分的待遇。另一方面,由于投保工资没有真实地反映他们的工资水平,按新的办法计算出来的退休待遇替代率就偏低了,降低了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实际生活水准。三是事业单位改制的人员或向企业流动的人员。当缴费工资偏低时,就会影响个人账户的金额,在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账户积累额的多少对退休待遇的高低没有影响,但是企业就不同了,它直接影响今后的退休待遇。这种情况下,这类人就会感觉到不合理了。
(三)个人账户的增值问题
个人账户积累金额的增值标准是个人账户退休金的替代率要达到一个什么水平的依据。同企业一样,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也建立了个人账户,建立个人账户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体现激励机制,个人账户积累额越多,以后享受的退休待遇就越高,鼓励参保人员多投保;二是解决我国逐渐严重的老龄化问题,随着老年人口的日益增多,支付退休金的负担越来越沉重,为减少退休高峰来临时的负担,建立个人账户是个较好的解决方案。但要实现这两个目标的关键是个人账户的增值问题,如果个人账户不能做到保值增值,就失去了建立个人账户的意义,会打击职工参保的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在国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算办法前,职工退休时,除按现行办法计发养老金外,再根据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按月发给养老金”。从上面的规定来看,没有个人帐户基数组成项目,没有个人账户的增值规定,没有一个量化的目标值,也没有规定这部分钱的支付渠道,故没执行也不好执行。从整个经济环境来考虑,建立个人账户相当于退休金的预提,如果个人账户不能做到很好的增值,跟不上工资增长的幅度,最后的负担还将转化到财政头上,就失去了改革的意义了。因此,应认真对待个人账户的增值问题,根据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人账户的增长率,使个人账户能做到保值增值,保证个人退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
(四)收不抵支问题
年初按照预算,年应征额800万,年应支1000万,是收不抵支,入不敷出。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小一少一大”,即:基金征集比例小;参保人数在逐年减少,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公务员人员一律不再参加社会保险;退休人数在增大,事业单位改革地方政策性的退休达到高峰,退休金也相应增大。这样,使本来积累不多的基金更是告急,何以抵御退休高峰期给养老保险带来的风险?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处在试点阶段,这些问题是客观的,也是可以解决的。其主要症结是:法规、政策不统一。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二是管理体制经常变化,没有专门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机构。如何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使之科学、合理,下面谈一些想法。
二、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
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是任何养老保险模式最基本的要求,目前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计发办法和缴费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缴费的多少并不决定待遇的高低,使参保的退休人员对养老保险的意见很大,“参保和不参保一个样,缴费和不缴费一个样。”解决的办法:一是将目前的由财政局发的补差部分和福利性津补贴纳入退休待遇的计发办法里;二是退休待遇的计发办法要反映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和在企业的工作经历,确定一个系数;三是要反映个人帐户的积累,标准和时期指标要细化。这样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的积极性,是一个不用宣传的“活广告”,同时退休待遇也更加公平合理。
(二)加强养老保险预算和基金的精算工作
“以支定收,略有节余”是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对未来做出承诺的计划。在社会保障领域,精算工作就是预测未来,精算就是对社会保障计划费用及其可能的变化做出长期预测,从而提供信息,使该计划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建立在合理的财力基础之上。主要起着危险因素评价和风险管理的作用。因此,精算在社会保障领域是必须的设置组合,是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精算在社会保险领域的应用过程需要在调查研究和核对有关参保、死亡、退休人数、工资增长率等基础资料上进行。具体的社会保险精算是一个非常复杂而精细的试算过程。在现行保险模式原则的基础上,试算出每年共济部分社会保险收费率以及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对未来的退休待遇进行评估,对总体风险、收支平衡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必须加快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精算的进程,做好中长期预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为政府制定政策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目前夏邑县的养老保险基金本来具有风险,加之退休高峰可能在2010年前到来,个人账户的积累额的增值没有,职工工资增长却非常快,而且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未反映工作人员的实际工资水平,没有做到“应收尽收”,要维持高的退休替代率有相当的困难。我县还没有建立起完备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制度,没有精算的业务骨干。今后,要深化夏邑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首先要对征缴、支付基数进行细化精算,再适当提高征缴比例。其次,是对提前退休的人员按比例递减养老金,从政策上加以控制。另外是改革退休和养老金审批办法,由单一的审批改为与经办机构共同审批和核定,以解决“别人请客我买单”的问题。这些都离不开社会保障基金的精算制度,使养老基金能在一个良性轨道上运行。
(三)尽快纳入省级统筹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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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是适应人才流动;减轻财政的负担;增强公务员的风险意识反腐倡廉保证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这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推动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必将产生极大的作用。
现状问题症结
蓬溪县自年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取得了不少的经验,较好地实现了由原来的退休制度向养老保险制度的过渡,率先在全市实现了征收由财政代扣代缴和支付的社会化发放。全县在职职工人,退休人,退休人员占在职。全县年应征万,其中:单位万,个人万。年应支万。历年基金积累余万。经过这几年的实践,笔者认为,我们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在计划体制下的退休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养老保险制度过渡时改革不彻底而遗留下来的,有的是新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有待完善。笔者认为存在以下几个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缴费和待遇的脱节
无论哪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它的权利和义务都应当是对等的,而当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时,势必会影响参保人对参与这个保险制度的积极性,而使这个保险制度不能长期地、良性地运作下去。我县目前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就存在着这个问题,按照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目前的养老保险模式为财政、单位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型,由财政、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缴费的比例为投保工资的,单位和财政负担。,个人负担。其中,进入个人账户。而当计算退休待遇时,则仍然沿用计划体制下的按工龄来计算退休待遇的办法,只是发放的途径由原来财政全额支付,改为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退休待遇水平保持不变。待遇的享受和缴费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从我们近年的实际工作来看,由于待遇和缴费的关系脱节,造成以下几个消极现象,一是部分参保人对缴费的多少漠不关心,甚至希望缴费工资缴得越少越好,个人可以少出钱,就是因为缴费并不影响待遇水平。这也反映了我们的这个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引起参保人的足够重视,甚至有的人想钻政策的空子来逃避缴费或少缴费,最后吃亏的是国家。二是由于退休金缺口仍然由财政负担,而且经初步测算,这部分的退休金所占的比例在今后会越来越大,财政的负担也会日益加重。三是不利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人员的流动。当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向企业流动时,他们的退休待遇按企业的养老保险条例来计发,这样他们的退休待遇会大大降低,对于那些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很长时间的人来说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已经为政府工作了十几年、二十年,而当他们流动到企业后这些功劳就全没有了。所以,很多年纪较大的工作人员不愿意流动到非机关事业单位,给我们的机构改革和公务员队伍年轻化建设造成了一定的阻力。反过来,企业的人员向机关事业单位流动时,不管他们为政府工作了多长时间,哪怕是一年他们也可以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所有的退休待遇。因为我们目前的退休待遇的计算方法里并没有反映员工的工作经历。所以造成了机关事业单位老的人员不想走,而企业的人员在临近退休时又拼命想进机关事业单位,给某些有特权的人员有一定的空子可钻。
二、缴费基数没有反映工作人员真正的工资水平
按照四川省文件规定,从某年月日起,各试点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为:凡纳入本单位人事部门工资基金管理的职工工资和各种补贴。按此理解其基数应为工资总额。而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投保工资基数是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文件中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而实际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实际工资(工资总额)远不止这个数。这样,造成了保险费没有做到应收尽收,椐粗略统计每年至少有漏缴。一是影响了保险基金的积累,降低了保险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直接影响退休后的待遇。对某些参照公务员待遇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一方面他们享受不到和原计算办法的差额部分,因为按有关的文件规定,差额部分的享受由原单位研究解决,有的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发这部分的待遇。另一方面,由于投保工资没有真实地反映他们的工资水平,按新的办法计算出来的退休待遇替代率就偏低了,降低了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实际生活水准。三是事业单位改制的人员或向企业流动的人员。当缴费工资偏低时,就会影响个人账户的金额,在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账户积累额的多少对退休待遇的高低没有影响,但是企业就不同了,它直接影响今后的退休待遇。这种情况下,这类人就会感觉到不合理了。
三、个人账户的增值问题
个人账户积累金额的增值标准是个人账户退休金的替代率要达到一个什么水平的依据。同企业一样,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也建立了个人账户,建立个人账户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体现激励机制,个人
账户积累额越多,以后享受的退休待遇就越高,鼓励参保人员多投保;二是解决我国逐渐严重的老龄化问题,随着老年人口的日益增多,支付退休金的负担越来越沉重,为减少退休高峰来临时的负担,建立个人账户是个较好的解决方案。但要实现这两个目标的关键是个人账户的增值问题,如果个人账户不能做到保值增值,就失去了建立个人账户的意义,会打击职工参保的积极
性。按照川办发号在国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算办法前,职工退休时,除按现行办法计发养老金外,再根据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按月发给养老金。从上面的规定来看,没有个人帐户基数组成项目,没有个人账户的增值规定,没有一个量化的目标值,也没有规定这部分钱的支付渠道,故没执行也不好执行。从整个经济环境来考虑,建立个人账户相当于退休金的预提,如果个人账户不能做到很好的增值,跟不上工资增长的幅度,最后的负担还将转化到财政头上,就失去了改革的意义了。因此,应认真对待个人账户的增值问题,根据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人账户的增长率。
四、收不抵支问题
年初按双基数测算,年应征额万,年应支万,差万,其中个人帐户的个人部分再记入万,地方财政要补万。虽然财政是挂帐没有出钱,但从分析来看,是收不抵支,入不敷出。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小一少一大,即:基金征集比例小;参保人数在逐年减少,主要是事业单位从某年月日以后聘用的人员一律参加社会保险;退休人数在增大,事业单位改革地方政策性的退休达到高峰,退休金也相应增大。这样,使本来积累不多的基金更是告急,何以抵御退休高峰期给养老保险带来的风险?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处在试点阶段,这些问题是客观的,也是可以解决的。其主要症结是:法规、政策不统一。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二是管理体制经常变化,没有专门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机构。如何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使之科学、合理,下面谈一些想法。
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
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是任何养老保险模式最基本的要求,目前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计发办法和缴费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缴费的多少并不决定待遇的高低,使参保的退休人员对养老保险的意见很大,参保和不参保一个样,缴费和不缴费一个样。解决的办法:一是将目前的由财政局发的补差部分和福利性津补贴纳入退休待遇的计发办法里;二是退休待遇的计发办法要反映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和在企业的工作经历,确定一个系数;三是要反映个人帐户的积累,标准和时期指标要细化。这样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的积极性,是一个不用宣传的活广告,同时退休待遇也更加公平合理。
二、加强养老保险预算和基金的精算工作
以支定收,略有节余是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对未来做出承诺的计划。在社会保障领域,精算工作就是预测未来,精算就是对社会保障计划费用及其可能的变化做出长期预测,从而提供信息,使该计划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建立在合理的财力基础之上。主要起着危险因素评价和风险管理的作用。因此,精算在社会保障领域是必须的设置组合,是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精算在社会保险领域的应用过程需要在调查研究和核对有关参保、死亡、退休人数、工资增长率等基础资料上进行。具体的社会保险精算是一个非常复杂而精细的试算过程。在现行保险模式原则的基础上,试算出每年共济部分社会保险收费率以及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对未来的退休待遇进行评估,对总体风险、收支平衡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必须加快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精算的进程,做好中长期预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为政府制定政策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目前蓬溪县的养老保险基金本来具有风险,加之退休高峰可能在今年至年到来,个人账户的积累额的增值没有,职工工资增长却非常快,而且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未反映工作人员的实际工资水平,没有做到应收尽收,要维持高的退休替代率有相当的困难。我县还没有建立起完备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制度,没有精算的业务骨干。今后,要深化蓬溪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首先要对征缴、支付基数进行细化精算,再适当提高征缴比例。其次,是对提前退休的人员按比例递减养老金,从政策上加以控制。另外是改革退休和养老金审批办法,由单一的审批改为与经办机构共同审批和核定,以解决别人请客我买单的问题。这些都离不开社会保障基金的精算制度,使养老基金能在一个良性轨道上运行。
三、尽快纳入省级统筹
实行更感高层次的统筹,也是一种解决贫困地区养老保险的有效办法。当养老保险基金预警时,在统筹范围内给一定的转移支付,以解燃眉之急,体现社会共济和社会互济,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条件下养老保险的优越性,确保社会稳定,为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注入活力。达到改革的目的。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篇四
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起步,但进展较为缓慢,仍没有彻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因此,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或者从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仍旧面临着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关系、协调两种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在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蓄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公务员进入企业工作后再次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缴同级财政。其个人账户管理、退休后养老金计发等,比照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工的相关政策办理。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篇五
1 方法
分析各种影响医院安全的因素,以及导致医院不安全的原因。
1.1 安全意识淡漠是引发事故的根本原因
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松懈引起的。从医院发生的安全事故来分析,主要由三种层面引起的。一是领导对安全管理疏忽,多考虑经济效益,不重视安全工作,没有把医院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位,往往是等重大事故发生了才引起重视;二是肇事者的.安全意识不强,对待安全麻痹大意,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三是对待安全工作防范意识淡薄,对待本来能够消除的隐患凭“经验”行事,结果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1.2 违章作业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有些医院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无章可循;有的单位虽然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但不按照制度实施,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制度仅仅是纸上、墙上的堆积,执行人员没有领会照办。这就使得医疗人员不按照规程作业,违法乱纪行为就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些工作人员为了省力、省事,不按照规程操作,引发了安全事故。
1.3 工作中出现的意外情况不能正确处置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据统计,在医疗过程中由于药物或者治疗副作用导致病、残、亡的患者,平均每十个住院者中就会出现一例;比如护士在护理过程中,发错药、打错针;防火防盗岗位工作人员擅离职守;特殊要求的岗位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者使用临时人员顶替,一旦遇到事故,由于技术不娴熟,对设备性能又不了解,就会手足无措,本应该控制的事故失去处置的有利时机,造成大事故。
1.4 潜在的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诱因
潜在的原因是发生事故的隐患,有些事故从表面上看是突然偶发事件,其实是由某种情况逐渐发展来的。比如,设备检修人员工作不细致,有些员工安全技术、业务技术不娴熟,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工作不到位,责任不到人,潜在的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的排除和整改。
2 结果
2.1 强化安全意识 实行系统化管理
强化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对医院人员实施思想教育、工作质量和安全意识的培养,抓好“三个度”和“三个重点”的工作。教育培训的内容有高度,教育培训的对象有广度,教育方法有深度;把新员工岗前培训作为重点,把要害岗位的人员作为培训管理的重点,把各级的责任人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保证安全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协调性和各项制度的统一性,从联系的角度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安全管理的主动权。
2.2 强化责任意识,实行标准化管理
责任是抓安全的核心,作为医院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低于,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健全各项安全管理组织,控制好医院、科室、责任人之间的明确关系,医院的法人代表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行总负责;同时建立规章制度,规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规定各级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各方的安全;把安全管理纳入考核的内容,做到奖惩分明,提高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感。
2.3 强化管理功能,实行制度化管理
对于整个单位,实施制度化的安全管理理念是开展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安全工作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逐级落实,落实到个人;明确安全管理的工作标准和任务;把责任和标准明确到人、时间、对象和考核效果,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可以举行、可操作性,避免部分人的随意性、盲目性,逐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
2.4 强化法律意识,实行规范化管理
在医院管理中,安全工作要归入法律和行政法制监察的性质,采取法律手段规范医院安全管理工作。在医院全体人员中,全方位、全过程的宣传、强化法律意识,增强大家的法制观念,把安全管理工作与法制管理相结合。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条例的学习,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完善安全教育体系,健全员工培训制度,实施规范化的管理。
2.5 强化内涵建设,实行科学化管理
医院是一个知识密集型的体系,实行科学化的管理是医院的重要任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安全管理建设必须不断更新,要依靠科学,尊重科学,传统陈旧观念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必须发展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新型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的安全管理。
3 结论
安全是医院发展的根本,医院的良好发展需要稳定的环境,结合医院安全管理面临的新问题,必须制定符合管理需要的管理构架,采取与发展相结合的有效的措施,保障医院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医院的健康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天平. 对综合性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认识[J]. 中外医疗. (13)
[2] 陈康,刘晓滨. 租赁肿瘤放疗设备一例谈[J]. 中国卫生经济. (12)
6.我国公共管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篇六
对于公共管理的内涵,张成福这样界定: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和公共事务广大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重点在于将公共行政视为一门职业,而将公共管理者视为这一职业的实践者。
传统的公共行政管理主要偏于政府管理,而公共管理除了强调政府管理外,更注重管理的绩效性和科学性,强调一种多元制衡,公共管理中主体不再是单一的政府,还包括私人部门,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公共管理强调外部环境的整合和价值调和与责任,更多的表现出一种治理而不是政府管理。
二、我国公共管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1 我国公共管理面临的问题
我国的公共管理的发展,结合公共管理的内涵来看,更多的还在一种政府管理的环境中,但其又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政府管理,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和改革,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使得现阶段我国的公共管理还不够完善,因此我国的公共管理还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1)政府财政问题
财政问题是促使公共行政改进的压力,我国政府支出庞大,2008年预算指标为:全国财政收入58486亿元,比2007年增长14%;全国财政支出60786亿元,比2007年增长22.6%,由此预算草案保持了1800亿财政赤字。而这1800亿的赤字,主要是增加到教育、农业、社会保障领域等公共财政领域。政府财政赤字一直有不断加大的趋势,可见政府已经越来越臃肿,支出越来越庞大,预算赤字无法遏制。
(2)政府服务质量问题
政府的服务一向是令人难以满意的。典型的一个表现就是官僚主义严重、效率低、服务品质低。当然,很大程度上跟我国的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有关,尤其是我国公务员的绩效考评上,再加上我国政府官员采取的是一种任命制,使得绩效考评不是激励政府部门如何提高自身服务,而是促使政府官员想方设法提高自身政绩上去。我国的政府制度改革提了很多年,到最后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归根到底还是体制问题。
(3)多元制衡问题
我国是一党专制的国家,政治环境里缺少一种立法、司法、政党、利益集团等多元制衡,因此公共管理自主性受到影响,集权国家更是如此,由于一党制使得政府缺乏监督和竞争力,自然在提高效率上谈不上改进,因为效率的高低都动摇不了地位,所以工作的重点自然也落不到公共管理的效率上来,也正是由于政党自身的庇护,使得很多高效的企业进入不了市场,享受不到应有的特权和资源。
(4)公共管理者素质问题
近年来政府贪污,腐败等风气一直不断曝光,加上官员自身专业知识不扎实,素质不高,官员受贿等等问题层出不穷。政府官员自身能力的不足,公共管理的无知导致整个政府部门的运行凭领导一人决定,地区的经济发展,城镇建设都取决于当地领导者一人的水平,一旦决策失误对地区资源将造成极大的浪费。
2 我国公共管理面临的挑战
(1)宪政秩序政府稳定问题。
近些年的发展表明,当一国政府不能履行其基本职能,随之而来的危机便会加重。政局的动荡,社会环境的不稳定势必对经济发展造成严重阻碍。作为公共管理者,如何防止政府的崩溃,建立和发展宪政秩序并在此基础上实现良好的政府治理至为关键。
(2)全球化的挑战
在全球化的时代,政府仍然拥有各自的管辖权,并有自己独特的内部治理结构或管理系统,但他们再也不能像传统那样独立于其他治体之外,全球相互依赖的明朗化要求以相互联系的观点取代分离的观念。一个成功的公共管理需要发展战略思考的能力,需要催化领导力即与其他治理领域的行动者沟通、合作、互动、结盟,达成一致的目标和战略的能力。需要多元文化的学习的能力。
(3)可持续发展的挑战
可持续发展要求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制定、评估标准更符合和体现以人为中心的,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思想。可持续发展要求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注意环境的保护、生态环境的维护,资源的循环利用等。牺牲环境的代价会反过来损害经济的发展,可持续发展主要的实施者就是政府,虽然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开始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但是如何处理好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协调,还是政府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
摘要:公共管理不等于行政管理,它具有自身特有的内涵,其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背景和现时意义,公共管理中最主要的主体是政府,由于我国的特有国情使得我国的公共管理也具有其自身特点。本文从公共管理的内涵分析开始,探讨了我国公共管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关键词:公共管理,问题,挑战
参考文献
[1]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王丽、崔连波:《美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7年10月5期
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篇七
一、认真审视律师法的修改
修改后的律师
法(以下简称“修改后的律师法”)与刑诉法有关规定相比,其修改主要表现在赋予或更充分地赋予律师四方面的权利:
(一)会见权。刑诉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刑诉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但是在实践工作中,该规定没有得到很好执行。而修改后的律师法则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这免去了侦查机关对律师会见罪犯的批准权和监听权。
(二)调查取证权。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而修改后的律师法则规定: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这免去了经两院的“许可或同意”,避免了“不愿作证”。
(三)、阅卷权。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此规定对律师的阅卷权有很大的限制,基本没有多大的实质意义。而修改后的律师法则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四)法庭上言论豁免权。刑诉法并无关于律师在法庭上发表言论不受法律追究的规定,原律师法也仅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而修改后的律师法则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这就给予了律师法庭上发挥的广阔空间,控辩双方的激烈对抗必将大大增强。
二、修改后的律师法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挑战
律师法的上述修改对于完善律师及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侦查活动的公开性、侦查和审查起诉活动中检察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及律师的对抗性、检察机关与律师双方对案件证据信息的知悉具有不对称性;律师可以通过行使会见权、调查取证权和阅卷权而获悉侦查机关获取的证据,对律师通过调查取得的证据,律师法却未规定应当向检察机关开示,从而使得检察机关与律师双方对案件证据信息的知悉具有不对称性。上述“三性”难免给检察工作增加以下四方面的难度:
(一)增加取证难度。律师通过有关权利的行使,不仅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证人的合法权利,而且有利于稳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强化拒供心理和证人特别是污点证人的避证、拒证心理,从而增加取证的难度。
(二)增加固定证据的难度。在案件侦查和审查起诉中,一些犯罪嫌疑人和证人由于不了解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对哪些人采取了哪些措施,获取了哪些证据,因而不敢轻易翻供翻证(特指违背客观事实的翻供翻证,下同)。而修改后的律师法赋予了律师更充分的会见权、调查取证权和阅卷权,律师通过这些权利的行使,可以知悉案件的全部证据及证据的薄弱环节。少数素质不高的律师如果对犯罪嫌疑人、证人稍加“点拨”,犯罪嫌疑人、证人就有可能翻供翻证。职务犯罪特别是贿赂犯罪往往主要靠言词证据定案,言词证据本身就具有不稳定性,犯罪嫌疑人、证人如果翻供翻证,必然增加固定证据的难度。
(三)增加拓展线索、扩大战果的难度。拓展线索是侦查的重要措施,它不仅可能使小案发展为大案,而且可能使单个案件发展为窝案、串案。而律师通过有关权利的行使,不仅有可能使犯罪嫌疑人拒供、少供,而且有可能泄露案件的某些信息,从而给侦查中拓展线索、扩大战果增加困难。
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篇八
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徐海航
近几年来,全国质监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质监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质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当前,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确处理和解决当前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加强质监系统自身建设及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质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当前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部分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 识不足。少数领导干部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缺乏责任意识,过分看重“业绩”,不敢揭露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干部则认为抓业务工作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份内事,与已无关。有的干部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复杂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
(二)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足,基层单位普遍没有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随着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也在不断加重,这就需要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履职能力的建设。目前地市级质监局普通设臵了专职纪检组长和监察科室,但部分单位领导过分重视质监监管业务工作,忽略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对其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的投入严重不足,从而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因不被领导重视,在工作中也逐渐被边缘化。当前质监系统基层单位普遍没有设臵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足,而目前质监系统监管与执法工作大多集中在基层一线,监管与执法也是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环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足,严重影响系统基层党风廉政和行风软环境建设等工作。
(三)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当前我国正于体制转型时期,党内监督制度和体制、机制尚不够完善,存在着管理漏洞。在具体执法操作过程中,由于执法人员权力相对集中,存在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等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有效预防腐败措施和办法尚不完善。
(四)党风廉政教育多流于形式,对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虽然质监系统开展了大量教育培训活动,但内容单一,形式古板,缺乏激励激发和警示的作用,效果不明显。有的基层单位将工作重点放在业务监管工作上,不重视教育培训活动,或干脆不开展,有的单位虽然开展了教育活动也是为了走过场,应付检查,使教育培训活动流于形式,党风廉政教育起到的教育作用很小。对违规违纪行为查处的力度不够,特别是在一些基层单位,形成了一种“关系社会”,一些违法违纪人员通过疏通关系,寻求庇护,以此来躲避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这种关系社会潜的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也助长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当前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重大挑战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各方面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滋生腐败的因素依然存在。质监系统做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行政审批和执法打假等众多重要权 力。在新的形势下,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一)腐败现象高发,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企业追求利益的倾向日益突出,部分企业为了实现自身经济利益,不惜以身试法,千方百计拉拢腐蚀质监执法人员,执法环境日趋复杂。在多元文化思想的冲击下,系统内部分工作人员理想信念迷失,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的错误思想滋长蔓延,与封建思想和西方腐朽文化相互交织,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腐败现象的发生。部分企业对执法人员的贿赂由财产性利益向非财产性利益转变,由所有权转移向实际占有使用形式转变,由现实收受向期权形式转变,导致腐败行为的隐蔽性逐渐增强,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部分岗位权力过度集中,监督制衡不足。反腐败工作从根本上来说是遏制以权谋私的过程,就质监系统来说,就是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执法人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质监系统一线执法人员长期固定地与行政相对人打交道,权力过度集中,被监管人为了自身长远发展,主动与监管人分享利益,长时间形成了监管人与被监管人“互帮互助的融洽氛围”,而在具体工作中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所以导致一线执法人员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基层执法监管工作中,存在以收代罚、以收代检的现象,部分执法岗 位存在行政不作为、滥作为的现象。另外,在长期工作中,部分基层单位形成了“一把手”家长制的工作作风,“一把手”权威远远超过了制度权威,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监督机制苍白无力。
(三)工作缺乏主动性,服务意识不强。质监系统做为国家主管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的职能部门,履行着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服务的重要职能。但在具体工作中,部分工作开展前缺乏足够的调研,没有完全考虑实际情况,部署工作逐级发文,落实工作层层汇报,对工作落实的实际效果却不予关注,加之部分基层单位对执政为民的理念认识不足,“庸、懒、散”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导致部分基层单位形成了被动应付工作的局面,严重影响了正常监管工作的开展,也影响了质监系统的形象。
(四)制度创新能力不足,体制机制不完善。反腐倡廉工作面前着许多新形势新问题,而目前的体制机制相对薄弱,制度创新能力不足,不能适应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目前反腐倡廉制度的创新仅仅局限于一些基层单位的自发行为,适用范围面窄,效果不明显,一些创新工作的产生和开展依仗“一把手”个人意志,一旦发生人事变动,其创新制度也预示终结,致使新思路、新举措的工作部署朝令夕改,缺乏稳定性和连贯性。机构设臵与反腐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目前质监系统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多为其他人员兼任,并且人手不足,同 时担任被领导又对领导者进行监督的双重身份,致使有些工作难以开展,真正查处腐败案件的概率偏低,导致一些腐败分子报有侥幸心理。
三、加强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建议
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提升纪检监察队伍能力水平,加大打击腐败行为的力度。推进组织机构能力创新,建设权威高效的纪检监察战线,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派驻质监系统工作模式,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实效性。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打造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选派优秀工作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一线,将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先决条件。建立科学培训体系,丰富培训内容,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工作能力和实战经验,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力度打击腐败行为。
(二)强化监督制约作用,解决部分岗位权力过度集中的 问题。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规定,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着力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内生活的各项规定,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实际效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大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防止基层执法人员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规范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开展对腐败易发多发环节的重点治理。进一步明确质监各项职能范围、工作流程及办理时限,对社会公开,便于企业查询。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绘制工作流程图,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结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和加强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完善招标和采购制度,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一线执法人员实行严格管理,重点治理一线执法人员的腐败问题。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重点提升质监系统服务意识和能力。逐步建立健全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系统工程来抓,逐步形成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岗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中开 设廉政教育培训的教育机制。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提升系统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大力开展行风软环境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肃整治机关“庸、懒、散”现象,适时开展警示教育,以质监系统违法违纪案件为案例,大规模开展警示教育。
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篇九
(一) 独立性比较差
目前, 财政、地税以及有关的预算单位, 虽然是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对象, 实际上本级政府才是审计对象。但是, 由于本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中包括县级审计机关, 本级政府制约到了审计机关干部的任免, 各方面的压力和牵制影响到了预算执行审计。真正意义上很难体现县级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因此, 不能完全做主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 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很大程度上, 项目执行只能参照上级审计机关, 造成了只能把审计重点放在财政部门和自身的违规问题上, 比较少的涉及到本级政府管理财政和公共财政体制上的问题。从而导致了审计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
(二) 财政审计不全面的内容和范围
目前, 县级财政审计主要侧重于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覆盖面相当不足。如: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和地方财政收支的审计。由于审计资源和手段制约着县级财政审计的范围和内容, 因此县级审计机关的财政审计对财政资金的分配、筹集、管理、绩效评价、拨付以及使用等环节, 难以完全覆盖, 往往对资金的筹集和分配以及绩效等方面不够关注, 只关注于管理和使用资金等环节。造成了县级财政审计内容和范围的不全面。
(三) 利用审计成果非常不足
目前, 大多县级的审计机关还没有充分的分析审计成果, 只对审计工作报告和报告的完成以及设计结果报告的完成比较重视, 在分析体制机制方面上的问题上, 还没够充分的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并且, 审计信息和专题报告被党委和政府采纳的不是很多, 审计成果转化的相当不足, 在审计报告中, 督促被审计单位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力度还不够大, 多数只体现了审计查出来的问题。
(四) 审计时间影响了效果
由于审计人员都普遍性的较少, 在预算执行审计中, 预算执行审计的时间和要求都比较近, 如被审计单位三月份进点, 涉及到了地税、财政、预算等单位, 还要同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完成小组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等等程序, 而结束审计必须要在五月中下旬。审计由于任务量大、时间比较紧以及人员比较缺乏等原因, 导致了其范围不够大, 覆盖面不够宽, 没有完全查透彻其问题, 审计目标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直接影响了审计的效果。
二、县级审计机关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几点建议
(一) 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要明确目标。国家审计总署在2008年的时候, 站在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高度上, 提出了未来四年审计工作发展的规划, 对财政审计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充分的考虑, 提出了明确的财政审计目标。财政审计的目标除增加了效益性和安全性, 还包括原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 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要坚持:1.“全面审计, 突出重点”的财政审计原则。财政审计构建大格局的必然要求就是:要以政府全部性的资金为主线, 真正的做到“哪里使用财政资金, 哪里就有审计”;对重点领域、单位、资金以及项目的审计, 财政审计大格局要以政府和县委为中心开展工作。2.坚持促进财政审计大格局的主要目标。规范财政管理, 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
(三) 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要实现:1.以财政审计的内容为基础,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财政决算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等专项审计中都要贯穿于确定的重要事项。审计的重点应该对资金筹集和分配过程加强审计监督, 对决策过程也要加强审计, 重点是要纠正并且制止所存在的问题, 关注调整与执行情况、预算编制。在财政资金使用和筹集过程中, 通过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 制止权力异化现象, 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增加, 使部门规范管理得到很好的促进。2.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目标之一就是财政效益性, 审计发展的主要方向就是加大绩效审计。因此根据实现财政效益性目标, 从指定审计方案、确定审计重点以及反映审计成果等方面上, 要对财政审计绩效进行科学的评估, 对挤占、挪用、浪费、限制等情况要认真检查, 真正的使财政审计做到“合法、真实、绩效”三位一体。
(四) 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要认真落实:1.审计资源要整合。实现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关键就是整合现有的审计资源, 努力做好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工作。为了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其最大的能力和效果, 各个县级审计机关要统一程序和要求、协调运作、组织领导。同时, 对外部的力量根据审计的要求要适当的引进, 为了满足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 要科学配置审计资源。2.财政审计大格局是一项系统工程, 审计计划要整合。在安排年初审计计划的时候, 要对财政审计的具体目标和总体目标进行统筹考虑, 做到联系贯通, 又有所侧重;在制定审计计划的时候, 省市审计机关要充分的征求县级审计机关的建议, 在考虑县级审计力量调配上, 要考虑时间安排的实际情况, 以便上下审计联动得以实现。3.审计信息要整合。从财政体制和政策目标等实际情况上, 通过实行财政审计大格局工作分析问题, 并且提出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达到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目标。充分利用计算机审计系统为平台, 省、市、县三级的审计机关形成共享审计信息机制, 为审计人员提供信息传递、搜索、反馈以及处理有利的条件, 从而有效地实施推动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实施。4.审计项目要整合。由于审计力量等因素影响着县级审计机关, 不可能充分考虑到全面的审计因素。但是必须将各个财政资金审计项目都结合起来, 才能实现财政审计大格局。因此, 县级审计机关在选取审计项目上, 要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实际, 加强研究分析, 全面的进行调查, 既要有全面的审计, 又要突出重点, 领导要体现出关心, 群众要体现出关注。
(五) 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要打好四大战役。1.县级审计机关围绕着部门和财政预算执行打好“歼灭战”, 要以政府性全部资金为载体, 财政资金为主线, 整合现有的审计力量, 集中优势力量, 优化资源配置, 分阶段、类别实施。2.县级审计机关为了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要通过审计业务股室加强主动沟通, 打好乡镇财政决算、经济责任、专项资金以及固定资产四大审计攻坚战。3.县级审计机关为了实现财政审计监督的日常化, 要充分利用AO和OA两大系统, 加强采集、审查、转换、综合和归纳有关的数据, 增加计算机审计的力度, 提高审计效率。4.在审计实施的时候要打破常规, 省、市、县三级要相互联动, 县级审计机关对省、市年度计划安培部署要充分考虑。省、市审计机关要改变县级机关部分专项资金的审计, 及时提供信息资源, 消灭部分专项资金涉及监督的盲区。
三、总结
综上所述, 县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目标和原则, 统筹安排审计部署, 做好审计资金全面覆盖, 制定高定位的审计目标, 统一整合审计项目, 合理利用审计资源, 优化审计成果, 实现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目的。
摘要:随着财政改革不断的深入, 为了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在对财政审计工作全面总结和充分认识的基础上, 审计署充分发挥了其“免疫系统”的功能, 进一步使财政审计得到了深化。本文通过分析在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方面上, 基层审计机关面临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主要的做法, 提出了一些如何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建议。
关键词:审计机关,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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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大胜.财政审计大格局思考[J].审计研究, 2010 (05) .
1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篇十
市级各部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的流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经研究,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规范按以下意见处理,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进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前已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保险关系接续处理。如原缴费年限不计算连续工龄的,对原有养老保险关系实行就地封存停保办法处理,不再转移保险关系。进入新单位后按新进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原缴费年限计算为工龄的,其保险关系按照现行文件进行转移接续。
二、关于跨省转移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的保险关系处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要求执行,即: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按本人个人账户的实际储存额本息计算转移资金;
(二)统筹基金按本人各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资金。
三、今后国家及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1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篇十一
核心提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
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
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
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
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附件: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国务院
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篇十二
一、铁路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一:长期以来由于铁路机构人员调整频繁,社保档案管理意识薄弱,没有出台严格的规章制度,缺乏有效连续的监管措施,社会保险的档案管理处于松散管理的状态。
对策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于2009年9月1日制定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由总公司出台相应的铁路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各铁路局(直)属单位根据各地实际社保政策出台细化方案,报总公司备案。同时指定专人从事档案管理服务,对档案管理人员制定专门指标,进行年度考核,加大宣传力度。
问题二:基层站段甚至铁路局(直) 属单位均没有建立专门的档案室,各类档案资料被分割保管,容易造成社会保险档案资料的丢失,档案管理工作所需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长期被忽视,档案管理的信息化远远滞后于需求。
对策二:建立档案室和档案查阅室, 购置档案管理工作必需的硬件设备,如快速扫描仪、档案密集架、计算机等,研发和购置档案管理软件。进行电子档案管理,以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要求为原则规范社保档案的数据化。
问题三:社会保险档案涵盖的范围广泛,内容繁杂,如果不能根据当地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对各种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利用, 只停留在初级存放阶段则毫无意义。
对策三:铁路社会保险档案信息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基层站段和路局社保机构的综合信息 (包括社会保险统计报表与财务报表);参保职工、参保离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社会保险业务台账组成,铁路社保档案应按照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采用“年度—业务环节”或“年度—险种—业务环节”的方法对社会保险业务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索引目录等。
二、铁路社保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一:由于铁路企业的特殊性,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长期剩余且费率偏高,变相增加了铁路企业的运营成本。
对策一:各参保单位应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多谈谈企业的成就,当前面临的资金困难,铁路发展对地方经济的推进,争取更多的减免政策。
问题二:由于铁路社保基金监管人员相对短缺,监管需要的专业性水平要求较高,社保基金的发放存在制度和管理漏洞,容易发生骗取医保基金等造成社保基金流失的事件。
对策二:加强医保医师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完善待遇支付发放流程,设立举报电话,用机制管好“水龙头”,当好社保基金的守门人。
三、社保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一:铁路局(直)属单位目前使用的信息系统,由于险种不同、统筹范围不同等原因,各险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都独立地有着各自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且各系统之间数据不能共享,技术不能兼容,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制约着社保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对策一:利用铁路TMIS网络平台全路统筹规划并统一安排,采用统一应用系统软件、统一硬件设备配置要求、统一网络之间接口标准和统一数据传输方式,以实现信息共享、保证数据一致性、 减少重复建设。建立基层单位与铁路局 (直)属单位统一使用的数据库,细化流程控制,通过权限分配,各单位用户在赋予的权限范围内对数据进行一个预操作记录,只有在铁路局审核批准后才能对数据库进行修改、补充和维护。同时要将各险种纳入同一数据库管理,将各险种的数据进行匹配,建立包括各险种信息数据的全险数据库,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避免重复劳动,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和信息的准确性。
问题二:由于各项险种开始实施的时间不同和地区政策差异等问题,同一个经办机构内社保政策繁多,管理复杂, 基层单位往往由于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不到位而造成业务错漏,虽然开发了一些铁路社保、计划生育等管理软件,但是没有相互联网,信息资源不能共享,落后的管理手段,致使铁路局(直)属单位、 基层单位信息沟通不畅,上报资料、数据较慢,较大地影响了工作进度。同时由于信息化、网络化水平较低,参保职工不能及时地查询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如企业年金在建行,养老保险在省(直辖市) 社保局,医保在省(直辖市)医保局,工伤和失业在参保当地市级社保中心,不能及时了解社保最新政策。
对策二: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 建立全局范围的社保综合信息发布及五险查询平台,这样参保人员只要在任一可以连通铁路局(直)属单位局域网络的终端都可以登录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各项保险的个人账户信息以及待遇信息, 真正让社会保险的主体———参保人员参与到社保管理中来,使其明明白白缴费、 享受待遇,还可宣传社会保险的政策和相关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办事指南等相关服务,减少现场政策咨询量,加快业务办理效率,提高社保系统的服务水平。二是研发社保管理信息公共平台,在基本信息数据库共享的基础上,将各项业务通过网络连通起来,也就是说要在职工新参、中断、转移、退休、看病、死亡、调转的信息发生变化时各险种之间传递变更信息,形成联动。可以和易联众等全国性的社保信息研发机构签订协议,对接人社部的“金保工程”,具体可研发社保基本信息管理子系统(对参保单位、人员信息进行管理)、社保基金管理子系统 (对社保基金进行征集和核定)、保险待遇管理子系统(对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初审、复核、核定、支付、调整及变动)、 信息发布查询子系统 (发布国家铁路社保政策、规定和办法,铁路社保管理个人账户信息)、业务工作统计子系统(统计生成各种报表数据信息、根据社保统计需要进行分析)。
问题三:由于研发力量的薄弱及缺少专项资金支持,铁路社保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社保信息数据大部分涉及职工个人参保、核算待遇等机密信息,确保数据信息在存储和访问过程中的安全性迫在眉睫。
对策三:由各铁路局(直)属单位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代理防火墙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恶意侵入和错误操作,建立异地容灾机房,采用配置相同的微机, 实现应用系统实时切换和数据的同步写入,使用备份管理软件实现系统的自动备份,以达到在线存储和离线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铁路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如何利用好社保基金作为铁路的流动资金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同时加快推进社保业务信息化,将大大简化社保业务的经办流程, 有效快速查询、记录社保数据,尽快实现社保办公网络化。最后加强社保档案管理,努力实现为铁路职工“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目标。
摘要:文章具体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新时期铁路企业社会保险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首先强调了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其次建议通过建立社保基金全路集中核算制度,加强稽核检查,全方位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确保社保基金高效使用。最后提出了铁路社保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13.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细则 篇十三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 ( 桂 政 发〔2015〕53号)
4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社 厅 财 政 厅 《 关 于 我 区 机 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79号)。
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机关养老保险?
答: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新的制度改革从1 0月1日 开 始 正 式 实 施 , 参 保 需 缴 纳 的 大 致 费 用 各 单 位 都 作 了 暂 扣 。 经 办 工 作 启 动 后 , 就 会 进 行2 0 1 4年1 0月1日到启动前这一段时间的参保补缴。
什么单位可以参加机关养老保险?
答:1.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机关(单位);
1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篇十四
一、当前我们面临着互联网带来的哪些问题和挑战?
人类社会正朝着一个发展进步的方向前行,在此进程中,信息网络化的飞速发展与普及已是大势所趋,信息网络化在给社会带来许多便捷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无限的挑战。现今社会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社会,我们可以把研究重点先放在经济发展领域。不难看出,信息网络化给中国经济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首先,表现在发展速度的差距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政治、经济的总体格局保持和平与发展的同时,经济全球化步伐迅猛加快,科技进步的发展趋势日新月异。其次,信息网络化对法规制度也存在挑战。尽管我们已经有自己的法律法规,但仍存在着种种不能适应信息化发展的因素,所以,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二、应当如何应对?
通过对这些挑战的深刻认识,应对的措施具体应该归纳为以下几条:
第一,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想信息网络化得到稳步发展,应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来保障和推动。国务院出台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部门应当乘势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理清思路,站在一个高度来认识信息网络化建设是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全局发展的战略决策,是国家信息网络化建设重要且关键的战略。
第三,着重发展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具体是指提高信息化装备能力;积极引导和推动数字技术的应用;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加速产品更新换代,争取在众多领域尽快取得技术上的突破,以此推进信息产业的升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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